600548深高速最新消息公告-600548最新公司消息
≈≈深高速600548≈≈(更新:22.02.26)────────────────────────────────────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3月23日
2)02月26日(600548)深高速:2022年1月未经审计路费收入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21807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4.3元 ;股权登记日:20
21-05-31;除权除息日:2021-06-01;红利发放日:2021-06-01;
机构调研:1)2019年04月01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192769.58万 同比增:193.04% 营业收入:66.26亿 同比增:8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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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8200│ 0.5170│ 0.2270│ 0.9360│ 0.3020
每股净资产 │ 9.1418│ 8.8235│ 8.9592│ 8.7300│ 8.2356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7768│ 2.7642│ 2.7529│ 2.7529│ 2.907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3.6265│ 3.3232│ 3.5642│ 3.3374│ 2.724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9.1500│ 5.7900│ 2.5600│ 10.8300│ 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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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8840│ 0.5591│ 0.2479│ 0.9421│ 0.3016
每股净资产 │ 10.9760│ 10.6577│ 10.7934│ 10.5664│ 8.2356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7768│ 2.7642│ 2.7529│ 2.7529│ 2.907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3.6265│ 3.3232│ 3.5642│ 3.3374│ 2.7240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8.0535│ 5.2463│ 2.2964│ 8.9161│ 3.5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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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深高速 代码:600548 │总股本(万):218077.03 │法人:胡伟
H 股简称:深圳高速公路股份 代码:00548│A 股 (万):143327.03 │总经理:廖湘文
上市日期:2001-12-25 发行价:3.66│H 股 (万):74750 │行业:道路运输业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范围:集团的主要业务为收费公路项目投
电话:86-755-86698000;86-755-86698069 董秘:龚涛涛│资、建设和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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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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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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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8200│ 0.5170│ 0.2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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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9360│ 0.3020│ 0.0240│ -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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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1.1800│ 0.9870│ 0.7240│ 0.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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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1.5770│ 0.6970│ 0.4440│ 0.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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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6540│ 0.5550│ 0.3400│ 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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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600548)深高速:2022年1月未经审计路费收入公告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2-010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 深高 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 深高 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 深高 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 深高 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 深高 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未经审计路费收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告本集团 2022 年 1 月的路费收入(未经审计)如下:
集团权益 收入合并 路费收入(人民币千元)
收费公路 比例 比例
总计 日均
广东省-深圳地区:
梅观高速 100% 100% 11,463 370
机荷东段 100% 100% 52,111 1,681
机荷西段 100% 100% 37,523 1,210
沿江项目 100% 100% 44,357 1,431
外环项目 100% 100% 70,916 2,288
龙大高速 89.93% 100% 11,331 366
水官高速 50% 100% 47,984 1,548
水官延长段 40% — 5,706 184
广东省-其他地区:
清连高速 76.37% 100% 85,626 2,762
阳茂高速 25% — 64,384 2,077
广州西二环 25% — 36,831 1,188
中国其他省份:
武黄高速 100% 100% 39,632 1,278
益常项目 100% 100% 45,656 1,473
长沙环路 51% 100% 25,476 822
南京三桥 25% — 46,389 1,496
简要说明:
2022 年 1 月受春运(2022 年春节:2 月 1 日)及疫情影响,集团位于深圳
地区项目路费收入较上月有所下降。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http://www.sz-expressway.com 的“收费公路”和“营运数据”栏目,分别查阅各收费公路的基本情况及历史数据。
谨慎性陈述
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数据乃根据本集团内部资料汇总编制而成,且未经审计。由于完成路费收入的数据拆分、确认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以及在联网收费的环境下部分路段的路费收入在月度结算和披露时须以预估方式记录,因此该等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此外,本公司在披露当月预估数据时还会就上月预估数和上月实际结算数的差异进行调整,导致个别数据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异常。因此,本公告之路费收入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请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2](600548)深高速:关于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2-009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 深高 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 深高 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 深高 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 深高 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 深高 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司办公地址已由“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裙楼 2-4 层(邮政编码:518026)”更改为“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968 号汉京金融中心 46 楼(邮政编码:
518057)”,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生效。
本公司的联系方式亦相应变更:
本公司电话:86-755-86698000
本公司传真:86-755-86698002
投资者热线:86-755-86698069
本公司的注册地址、网址和电子邮箱地址将维持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
[2022-01-27](600548)深高速:2021年12月未经审计路费收入公告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2-008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 深高 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 深高 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 深高 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 深高 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 深高 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未经审计路费收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告本集团 2021 年 12 月的路费收入(未经审计)如下:
集团权益 收入合并 路费收入(人民币千元)
收费公路 比例 比例
总计 日均
广东省-深圳地区:
梅观高速 100% 100% 13,046 421
机荷东段 100% 100% 66,238 2,137
机荷西段 100% 100% 49,910 1,610
沿江项目 100% 100% 55,159 1,779
外环项目 100% 100% 84,497 2,726
龙大高速 89.93% 100% 12,051 389
水官高速 50% 100% 61,461 1,983
水官延长段 40% — 7,755 250
广东省-其他地区:
清连高速 76.37% 100% 62,286 2,009
阳茂高速 25% — 47,140 1,521
广州西二环 25% — 43,623 1,407
中国其他省份:
武黄高速 100% 100% 34,299 1,106
益常项目 100% 100% 34,885 1,125
长沙环路 51% 100% 21,364 689
南京三桥 25% — 41,156 1,328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http://www.sz-expressway.com 的“公路运营”和“营运数据”栏目,分别查阅各收费公路的基本情况及历史数据。
谨慎性陈述
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数据乃根据本集团内部资料汇总编制而成,且未经审计。由于完成路费收入的数据拆分、确认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以及在联网收费的环境下部分路段的路费收入在月度结算和披露时须以预估方式记录,因此该等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此外,本公司在披露当月预估数据时还会就上月预估数和上月实际结算数的差异进行调整,导致个别数据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异常。因此,本公告之路费收入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请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18](600548)深高速: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 深高 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 深高 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 深高 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 深高 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举行。
(二) 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日期:
2022 年 1 月 10 日。
(三) 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 全体监事以及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伟主持,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总裁的提名,董事会同意续聘文亮为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事宜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函。文亮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文亮在审议本议案时
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文亮先生:1973 年出生,拥有高级会计师专业职称,上海财经大学财务学专业学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硕士,拥有丰富的财务及审计管理经验。文先生
于 1996 年至 2018 年 9 月供职于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计财部部
长、审计部部长等职,并兼任其多家附属公司董事及监事,2017 年 2 月至今亦兼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9 月加入本公司任财务总监,2019年 3 月起任本公司执行董事,现亦兼任公司部分投资企业之董事。
[2022-01-13](600548)深高速: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 深高 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 深高 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 深高 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 深高 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外环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为外环公司人民币 140,000 万元的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除上述担保外,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为外环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 年 1 月 12 日,外环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中
国银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中国银行同意向外环公司提供人民币 140,000 万元的借款,用于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的项目建设支出以及置换超出 25%资本金比例要求的自筹资金投入部分(“外环项目”),借款
期限 240 个月。2022 年 1 月 12 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
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
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
《关于担保事项签署授权的议案》,有关担保授权已获得本公司于 2021 年 5 月17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集团可以对多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担保,对多家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担保,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 2021 年 3 月 24 日、5 月 17 日
的公告以及日期为2021年4月27日的通函。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授权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人全称: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
益田路江苏大厦裙楼 3 楼 306 房;注册资本:人民币 65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
孙策;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的开发、建设、收费和管理,以及配套综合服务等。外环公司未曾聘请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外环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外环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490,013.57 6,220,223.11
负债总额 1,390,570.96 898,615.6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1,390,499.32 898,615.60
资产净额 5,099,442.61 5,321,607.51
2020 年度 2021 年 1 月-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011.98 742,532.80
净利润 -557.39 395,473.0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借款合同》,中国银行将向外环公司提供人民币 140,000 万元期限 240
个月的借款,用于外环项目。根据本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本公司作为保证人,将为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至借款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就本集团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意见,
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24 日的公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可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91.168 亿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9.56%,包括因银行为本公司发行人民币 8 亿元债券提供担保而进行的反担保、按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为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5 亿元的阶段性担保、将于 2021 年度股东年会召开之日失效的为多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担保的授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2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蓝德公司”)为三家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668亿元的担保(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6%)。此外,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乾泰技术有限公司在被本公司收购之前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54.52 万元(本公司已在收购协议中采取了充分的风险防范措施)、蓝德公司在被本公司收购之前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4,033.38 万元(均为蓝德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除本次担保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30,734.61 万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1%;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 104,922.52 万元。上述担保中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外环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12](600548)深高速:关于完成收购深投控基建100%权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 深高 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 深高 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 深高 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 深高 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收购深投控基建 100%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8 月 10 日,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
司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美华公司”)与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深投控国际”)签订了关于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基建有限公司(“深投控基建”)股份之买卖协议,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投控”)、深投控国际、本公司和美华公司签订了关于向 CMF 基金承担差额补足义务之协议书。
根据上述协议,美华公司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受让深投控国际所持有深投控
基建 100%股权。有关交易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经本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其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 2021 年 8 月 10 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的公告以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述交易已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完成。于完成后,深投控基建已成为本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美华公司间接持有),而深投控基建持有深圳投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湾区发展”,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737)全部已发行股份约 71.83%。至此,湾区发展已成为本公司的非全资子公司。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1-12-31](600548)深高速: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1-095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 深高 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 深高 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 深高 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 深高 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海市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北海中蓝”)和诸暨市蓝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诸暨蓝德”)。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蓝德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北海中蓝一份人民币6,200万元的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蓝德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诸暨蓝德一份人民币 12,000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承但连带责任保证。除上述担保外,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为北海中蓝、诸暨蓝德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9,631.61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1 年 12 月 29 日,北海中蓝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国
开行”)签署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北海中蓝借款合同”),国开行同意向北海中蓝提供人民币 6,200 万元的借款,用于建设北海市餐厨垃圾处理工程 PPP
项目(“北海项目”),借款期限 240 个月。2021 年 12 月 29 日,蓝德公司与国开
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北海中蓝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承担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北海中蓝担保”)。
2、2021 年 12 月 29 日,诸暨蓝德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
分行(“邮政银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诸暨蓝德借款合同”),邮政银行同意向诸暨蓝德提供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借款,用于实施诸暨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诸暨项目”),借款期限 180 个月。2021 年 12月 29 日,蓝德公司与邮政银行签署了《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诸暨蓝德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承担全额连带责任保证(“诸暨蓝德担保”)。
蓝德公司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股东之中,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持股 67.14%,北京水气蓝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共 3 人合计持股 24.42%,此外,并无其他股东持股 5%以上。
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蓝德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蓝德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北海中蓝、诸暨蓝德的融资提供担保,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2 日的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全称:北海市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打石岭西平阳镇白水塘北海市白水塘生活垃圾处理厂综合楼 220 室;注册资本:人民币 1,639 万元;法定代表人:唐水秀;经营范围:餐厨垃圾处理、发电、输电及供电业务等。北海中蓝未曾聘请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被担保人北海中蓝为担保人蓝德公司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蓝德公司持有北海中蓝 90%股权,其余 10%股权由政府出资代表方北海市白水塘生活垃圾处理厂持有。北海中蓝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21 年 9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833.85
负债总额 443.8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流动负债总额 443.85
资产净额 16,390
2021 年 1 月-9 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0
注:北海中蓝成立于 2021 年,无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可供披露。
2、被担保人全称:诸暨市蓝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建工东路 36 号;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杨阳;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批发、零售等。诸暨蓝德未曾聘请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被担保人诸暨蓝德为担保人蓝德公司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蓝德公司持有诸暨蓝德 90%股权,其余 10%股权由政府出资代表方诸暨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诸暨蓝德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9,357.77 255,106.30
负债总额 119,357.77 159,285.7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27,960.91 80,944.76
资产净额 100,000.00 95,820.59
2020 年度 2021 年 1 月-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2,707.10
净利润 0 -4,179.4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根据北海中蓝借款合同,国开行将向北海中蓝提供人民币 6,200 万元期限 240 个月的借款,用于建设北海项目。根据蓝德公司与国开行签署的《保证合同》,蓝德公司作为保证人,将为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至北海中蓝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此外,北海中蓝还与国开行签署了《质押合同》,将其与北海市环境卫生管
理处于 2021 年 3 月签订的《北海市餐厨垃圾处理工程 PPP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项下所有权益和收益出质予国开行,为其于北海中蓝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2、根据诸暨蓝德借款合同,邮政银行将向诸暨蓝德提供人民币 12,000 万元期限 180 个月的借款,用于实施诸暨项目。根据蓝德公司与邮政银行签署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蓝德公司作为保证人,将为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诸暨蓝德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此外,诸暨蓝德还与邮政银行签署了《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将其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9 年 3 月签订的《诸暨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PPP 项目合同》项下全部权益和收益出质予邮政银行,为其于诸暨蓝德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北海中蓝和诸暨蓝德分别为北海项目和诸暨项目的实施主体,蓝德公司为该两个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可以改善该两个项目的融资条件,是合理的增信措施,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提高项目收益。蓝德公司为北海中蓝和诸暨蓝德提供的担保为全额担保,超出了 90%的持股比例,主要原因是持股 10%的合作股东均为政府出资代表方,按蓝德公司分别与北海项目、诸暨项目的政府出资代表方签署的协议/合同的约定,融资事项由社会资本方(即蓝德公司)负责,政府出资代表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北海中蓝和诸暨蓝德为蓝德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可控;经测算,北海中蓝和诸暨蓝德的现金流为其贷款的还本付息提供了合理保障。上述担保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可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91.168 亿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9.56%,包括因银行为本公司发行人民币 8 亿元债券提供担保而进行的反担保、按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为
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5 亿元的阶段性担保、将于 2021 年度股东年会召开之日失效的为多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担保的授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21%)、蓝德公司为三家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668 亿元的担保(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6%)。此外,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乾泰技术有限公司在被本公司收购之前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54.52 万元(本公司已在收购协议中采取了充分的风险防范措施)、蓝德公司在被本公司收购之前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4,033.38 万元(均为蓝德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除本次担保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29,444.14 万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96%;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 96,612.52 万元。上述担保中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海中蓝和诸暨蓝德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0](600548)深高速:关于通过合营企业收购南京安维士51%权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1-094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 深高 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 深高 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 深高 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 深高 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合营企业收购南京安维士 51%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持有 50%股权的参股公司峰和能源拟以人民币 40,290 万元的价格
受让南京安维士 51%股权。
● 过去 12 个月,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存在业绩保证及激励条款,有关详情请见本公告正文第五点。
释义:
本公司 指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
新能源公司 指 深圳高速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福建 指 国家电投集团福建电力有限公司。
峰和能源 指 深圳峰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南京安维士 指 南京安维士传动技术股份公司。
安倍信 指 南京安倍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天图 指 南京天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出让方 指 安倍信、南京天图、陈震兴、陈天澍、成功和王瑞芳,
该六方拟转让共计 51%的南京安维士股权。
南京中源 指 南京中源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
丙方 指 南京中源、徐泳、卞维彬三方。
本次交易 指 根据股权并购协议由股权出让方转让共计 51%的南京
安维士股权予峰和能源之事宜。
股权并购协议 指 峰和能源与股权出让方、丙方、南京安维士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签订的《关于南京安维士传动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的股权并购协议》。
原三包合同 指 南京安维士与南京高速齿轮制造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签订的一份关于风电齿轮箱产品出厂售后三包
期内服务外包合同。
股权交割 指 峰和能源一次性受让股权出让方全部 51%股权,股权出
让方配合峰和能源变更南京安维士的《股东名册》,并
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及更新的《股东
清册》备案手续。
首次付款条件 指 指股权出让方(全部六方)转让的全部 51%股权完成股
达成之日 权交割且达到全部条件(即:南京安维士股东大会按照
股权并购协议的约定对章程修改、董事会及监事会改选
作出决议,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改聘作出决议,并完
成章程修改及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商登
记)之日。
全体新股东 指 完成本次交易后持有安维士股权的股东,包括峰和能
源、陈天澍、丙方及王炯、张华、卢一文,共八方股东。
鹏信资产 指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 指 鹏信资产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出具的鹏信资评报字
[2021 ]第 S183 号《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元 指 人民币元。
中国法律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与国家电投福建签署了《深圳峰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新能源公司与国家电投福建按照 50%∶50%股权比例成立峰和能源,并将峰和能源作为收购南京安维士 51%股权的实施主体。
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的公告。
2021 年 12 月 29 日,峰和能源与股权出让方、丙方、南京安维士在中国签
订了股权并购协议。根据股权并购协议,股权出让方六方将共计 51%的南京安维士股权转让给峰和能源,转让价格为 40,290 万元。
2、关联关系的基本情况
峰和能源是新能源公司与国家电投福建按照 50%∶50%股权比例成立的合
资公司,不是本公司的子公司,也不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公司将其作为合营企业进行会计处理。
安倍信为本公司重要子公司南京风电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 23.17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安倍信为持本公司重要子公司 10%以上权益的关联人。同时,根据股权并购协议,安倍信作为股权出让方,将其持有的南京安维士 26.9%股权转让给峰和能源。
由于现阶段本集团投资成立峰和能源的主要目的是将峰和能源作为收购南京安维士 51%股权的实施主体,本公司参照关联交易的标准就投资成立峰和能源和收购南京安维士 51%股权安排审批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交易为止,除本次交易和已披露的关联交易之外,本公司不存在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安倍信为本公司重要子公司南京风电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 23.17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
安倍信为持本公司重要子公司 10%以上权益的关联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安倍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安倍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方芳;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669 号 06 幢;注册资本:25,782.1235 万元;主营业务: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及财务咨询。安倍信的最大股东为自然人翟淑萍,拥有其 49.98%股权。
根据安倍信提供的资料,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安倍信的资产总额约为
37,068 万元,净资产约为 15,863 万元。2020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0 万元,实
现净利润约 41 万元。安倍信主要业务为项目投资管理,近三年无新增投资项目。
安倍信第三大股东为自然人陈天澍,拥有其 7.53%股权,并担任南京风电
科技有限公司的高级顾问。
本集团和安倍信及其股东无其他关系。
除本公告所披露的内容外,本公司与安倍信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南京安维士的 51%股权,该权益不附带任何产权负担(包
括任何抵押、质押、留置、选择权、限制等)。南京安维士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13 年 7 月 9 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卞维彬;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南京市
建邺区奥体大街 68 号国际研发总部园 1 栋 11 楼,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为国内外风力发电机组齿轮箱(含偏航、变桨齿轮箱)提供检查维修、返厂维修、备机销售等运维服务。
于本公告日,南京安维士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南京安倍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6.90%
2 陈天澍 15.20%
3 南京中源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 13.45%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4 王炯 12.40%
5 陈震兴 10.00%
6 南京天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00%
7 卞维彬 5.70%
8 徐泳 2.70%
9 张华 2.10%
10 成功 1.60%
11 王瑞芳 1.40%
12 卢一文 0.55%
合计 100%
本次交易为股权出让方(包括安倍信、南京天图、陈震兴、陈天澍、成功和王瑞芳共六方)将共计 51%的南京安维士股权转让给峰和能源,本次交易前后南京安维士的股东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转让比例 本次交易后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1 深圳峰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0% — 51.00%
2 南京安倍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6.90% 26.90% 0
3 陈天澍 15.20% 3.10% 12.10%
4 南京中源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 13.45% — 13.45%
通合伙)
5 王炯 12.40% — 12.40%
6 陈震兴 10.00% 10.00% 0
7 南京天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12-29](600548)深高速:2021年11月未经审计路费收入公告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1-093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 深高 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 深高 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 深高 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 深高 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未经审计路费收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告本集团 2021 年 11 月的路费收入(未经审计)如下:
集团权益 收入合并 路费收入(人民币千元)
收费公路 比例 比例
总计 日均
广东省-深圳地区:
梅观高速 100% 100% 15,301 510
机荷东段 100% 100% 67,040 2,235
机荷西段 100% 100% 50,521 1,684
沿江项目 100% 100% 55,326 1,844
外环项目 100% 100% 88,368 2,946
龙大高速 89.93% 100% 14,034 468
水官高速 50% 100% 61,224 2,041
水官延长段 40% — 7,887 263
广东省-其他地区:
清连高速 76.37% 100% 69,576 2,319
阳茂高速 25% — 48,939 1,631
广州西二环 25% — 46,657 1,555
中国其他省份:
武黄高速 100% 100% 37,616 1,254
益常项目 100% 100% 34,989 1,166
长沙环路 51% 100% 23,792 793
南京三桥 25% — 41,845 1,395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http://www.sz-expressway.com 的“公路运营”和“营运数据”栏目,分别查阅各收费公路的基本情况及历史数据。
谨慎性陈述
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数据乃根据本集团内部资料汇总编制而成,且未经审计。由于完成路费收入的数据拆分、确认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以及在联网收费的环境下部分路段的路费收入在月度结算和披露时须以预估方式记录,因此该等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此外,本公司在披露当月预估数据时还会就上月预估数和上月实际结算数的差异进行调整,导致个别数据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异常。因此,本公告之路费收入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请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5](600548)深高速: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1-092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 深高 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 深高 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 深高 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 深高 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蓝德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蓝德”)和桂林蓝德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桂林蓝德”)。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蓝德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广西蓝德一份最高等值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项下的债务本金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蓝德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桂林蓝德一份人民币1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承但连带保证责任。除上述担保外,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为广西蓝德、桂林蓝德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8,603.79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1 年 12 月 24 日,广西蓝德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招
商银行”)签署了《授信协议》(“授信协议”),招商银行同意向广西蓝德提供最
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 12 个月。2021 年 12 月
24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蓝德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担保书”),蓝德公司为广西蓝德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本金及相关费用承担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广西蓝德担保”)。
2、2021 年 12 月 24 日,桂林蓝德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中
国银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中国银行同意向桂林蓝德提供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借款,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BOT 项目(一期)(“桂林蓝德项目”)建设,借款期限 180
个月。2021 年 12 月 24 日,蓝德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
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及相关费用承担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桂林蓝德担保”)。
蓝德公司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股东之中,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持股 67.14%,北京水气蓝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共 3 人合计持股 24.42%,此外,并无其他股东持股 5%以上。
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
《关于担保事项签署授权的议案》,有关担保授权已获得本公司于 2021 年 5 月17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集团可以对多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担保,对多家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担保,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 2021 年 3 月 24 日、5 月 17 日
的公告以及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27 日的通函。广西蓝德担保和桂林蓝德担保在上
述担保授权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全称:广西蓝德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点:南宁市相思湖新区邕隆公路石西垃圾处理厂办公楼(1 栋);注册资本:人民币 12,3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唐水秀;经营范围: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及处理;工业油脂加工生产及销售等。广西蓝德未曾聘请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被担保人广西蓝德为担保人蓝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蓝德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82,007.81 512,333.25
负债总额 244,194.75 357,466.0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76,800.00 60,4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77,438.32 179,780.86
资产净额 137,813.07 154,867.16
2020 年度 2021 年 1 月-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3,656.52 48,904.63
净利润 11,677.30 17,054.09
2、被担保人全称:桂林蓝德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点:桂林市象山区奇峰路 12 号;注册资本:人民币 5,460 万元;法定代表人:陈磊;经营范围:餐厨垃圾处理及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等。桂林蓝德未曾聘请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被担保人桂林蓝德为担保人蓝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桂林蓝德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6,159.48 169,513.46
负债总额 111,559.48 114,913.4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28,607.63 42,725.04
资产净额 54,600.00 54,600.00
2020 年度 2021 年 1 月-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0 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招商银行向广西蓝德提供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000 万元、期限 12 个
月的授信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借款、非融资性保证(即开立各类保函)等招商银行审批同意办理的具体授信业务。蓝德公司为广西蓝德上述授信额度项下的债务本金及相关费用(包括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若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
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三年止。
2、根据《借款合同》,中国银行将向桂林蓝德提供人民币 10,000 万元期限180 个月的借款,用于实施桂林蓝德项目。根据蓝德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蓝德公司作为保证人,将为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及相关费用(包括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桂林蓝德违约给中国银行造成的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但保证责任。
此外,桂林蓝德还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收费权益质押合同》,将桂林蓝德项目运营期内特许经营权项下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粗油脂销售及沼气发电等收入的收费权益出质予中国银行,为其于《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就本集团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意见,
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24 日的公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可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88.5 亿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41%,包括因银行为本公司发行人民币 8 亿元债券提供担保而进行的反担保、按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为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5 亿元的阶段性担保以及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将于2021年度股东年会召开之日失效的为多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担保的授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21%)。此外,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乾泰技术有限公司在被本公司收购之前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54.52 万元(本公司已在收购协议中采取了充分的风险防范措施)、蓝德公司在被本公司收购之前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4,347.58 万元(均为蓝德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除本次担保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34,856.10 万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19%;其中,对控股子
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 102,024.48 万元。上述担保中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广西蓝德及桂林蓝德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发布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并于4月29日举行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暨网上投资者交流会,详情可参见上述交流会相关链接的内容。
在其他投资者互动过程中,投资者关注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未来分红派息政策、梅林关更新项目销售情况及外环项目进展等。
公司自上市以来坚持回报股东,一直维持40%-50%的派息比率。2018年度,集团拟派发现金股息每股0.71元,派息比率约为45.25%。为配合公司A股可转债的发行,公司在2017年-2019年将努力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在财务及现金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等事项时,每年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四十五。未来,公司仍将维持稳定的分红政策,相信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股东回报也将不断提升。
梅林关更新项目分“和风轩、和雅轩以及和颂轩”三期开发,将打造约48.64万㎡综合体,涵盖住宅、写字楼、公寓、商业全业态的综合体。一期和风轩住宅约11.7万平方米,其中可售住宅7.5万平方米,2018年12月7日,和风轩832套的住宅产品取得预售,项目此次开盘推出约78㎡和97㎡的住宅产品,并已于12月15日正式开盘。和风轩每平方米5.8万元起,均价约6.5万元/平方米。目前销售去化率接近50%。梅林关项目地理位置良好,位处福田CBD与北站商务中心交汇处,占据城市中心枢纽位置,道路交通便利,轨道交通发达,项目周边配套齐全。由于开盘时间较短,销售情况仍有待观察,梅林关项目由万科建设和营销,综上所述,预计能实现较佳销售结果。
经公司与政府主管部门认真细致的探讨和磋商,2016年3月18日双方最终就外环项目投资、建设和管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根据目前的方案,外环A段(宝安区海上田园北侧(接沿江高速)至龙岗区深汕高速互通立交(不含东莞段))投资概算约206亿元,长约60公里,本公司将投资65亿元获得其25年(自建成之日起算)项目经营收益并承担经营成本、相关税费及风险,超出部分由深圳政府全资设立的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或筹措。外环A段已全面动工,受雨水、台风等天气的负面影响,工程进度有所滞后,预计项目将于2020年上半年完工通车。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1-05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证券
涨幅偏离值:11.02 成交量:2280.36万股 成交金额:24166.49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第二分公司 |1174.93 |-- |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037.13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005.29 |--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红路证券营业|599.92 |-- |
|部 | | |
|沪股通专用 |590.89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工农路证券|-- |1490.13 |
|营业部 | |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 |700.30 |
|业部 | | |
|沪股通专用 |-- |530.00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日路证券|-- |524.36 |
|营业部 | | |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太原晋阳街证券|-- |482.08 |
|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8-04-04|8.32 |330.00 |2745.60 |长江证券股份有|中信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上海徐汇|限公司上海分公|
| | | | |区斜土路证券营|司 |
| | | | |业部 |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8|4750.70 |171.85 |0.00 |0.42 |4750.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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