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84中葡股份最新消息公告-600084最新公司消息
≈≈*ST中葡600084≈≈(更新:22.02.19)────────────────────────────────────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6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1500万元至2200万元 (公告日期:2022-01-28)
3)02月19日(600084)*ST中葡: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被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1-09-30 净利润:783.26万 同比增:121.14% 营业收入:1.52亿 同比增:1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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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070│ 0.0100│ 0.0121│ -0.0502│ -0.0330
每股净资产 │ 1.9129│ 1.9159│ 1.9201│ 1.9105│ 1.927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3862│ 2.3862│ 2.3862│ 2.3862│ 2.386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5477│ -1.5447│ -1.5405│ -1.5501│ -1.532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0.3642│ 0.5224│ 0.6311│ -2.5932│ -1.6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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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070│ 0.0100│ 0.0121│ -0.0502│ -0.0330
每股净资产 │ 1.9129│ 1.9159│ 1.9201│ 1.9105│ 1.927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3862│ 2.3862│ 2.3862│ 2.3862│ 2.386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5477│ -1.5447│ -1.5405│ -1.5501│ -1.5329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3644│ 0.5223│ 0.6299│ -2.6272│ -1.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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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ST中葡 代码:600084 │总股本(万):112372.68 │法人:李向禹
上市日期:1997-07-11 发行价:7.84│A 股 (万):112372.68 │总经理:苏斌
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行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电话:0991-8881238 董秘:张顺 │主营范围:农业综合开发、葡萄酒生产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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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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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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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0070│ 0.0100│ 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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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0502│ -0.0330│ -0.0289│ -0.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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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0133│ 0.0012│ 0.0006│ 0.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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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1399│ -0.0746│ -0.0426│ -0.0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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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0800│ -0.0649│ -0.0425│ -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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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9](600084)*ST中葡: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被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临2022-007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2022年2月18日,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投资”)的告知函,告知函称,国安集团于2022年2月17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2)京01破26号《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北京一中院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国安集团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张婷。
2、控股股东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87,473,5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48%,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国安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可能发生变化的风险。
3、国安集团后续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与国安集团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国安集团进入重整程序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于2022年1月1日、2022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0号)、《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6号)。
2022年2月1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国安投资的告知函,告知函称,国安集团于2022年2月17日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2)京01破26号《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北京一中院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
国安集团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张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北京一中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北京一中院采用竞争选任的方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国安集团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张婷。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北京一中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控股股东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重整申请已被北京一中院受理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国安集团管理人,国安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可能发生变化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87,473,5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48%;国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17,452,7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45%;国安集团与国安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4,926,2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93%。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
3、国安集团后续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国安集团被申请重整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按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九日
[2022-02-08](600084)*ST中葡: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临2022-006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2022年1月30日,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投资”)的告知函,告知函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已裁定受理相关债权人对国安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
2、控股股东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87,473,5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48%,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控股股东被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可能发生变化的风险。
3、控股股东后续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国安集团进入重整程序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控股股东进行重整的情况
2022年1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0号)。
2022年1月3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国安投资的告知函,告知函称国安集团于2022年1月30日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1)京01破申682号《民事裁定书》,北京一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四条之规定,裁定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荷泽分行对国安集团的重整申请,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控股股东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1、国安集团重整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日,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87,473,5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48%;国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17,452,7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45%;国安集团与国安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4,926,2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93%。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控股股东被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可能发生变化的风险。
2、国安集团后续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国安集团被申请重整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2022-01-28](600084)*ST中葡: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临2022-003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0万元到2,200万元。
2、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000万元到-4,000万元。
3、预计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21,000万元到22,000万元。
4、预计公司2021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9,000万元到21,500万元。
5、预计公司2021年度期末净资产为214,000万元到215,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盈利,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0万元到2,200万元。
2、预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000万元到-4,000万元。
3、预计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21,000万元到22,000万元。
4、预计公司2021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19,000万元到21,500万元。
5、预计公司2021年度期末净资产214,000万元到215,000万元。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是否适当和审慎的专项说明
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出具了《关于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如下:“我们接受委托,对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葡股份”)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我们的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审计意见尚未形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葡股份编制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经中葡股份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数,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预计2021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大于1亿元。
经我所初步预审,不存在因扣非前后亏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净资产为负值导致股票被实施退市的情形。由于我们对中葡股份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业绩预告可能存在差异,具体审计意见以本所出具的中葡股份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40.3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42.48万元。
(二)每股收益:-0.0502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2021年度,国内疫情防控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聚集社交消费场景逐渐复苏,各行业回暖趋势明显,酒水类消费呈现恢复态势,加之国家对澳大利亚进口葡萄酒反倾销裁定有利于优化国内葡萄酒市场格局,促进了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全年通过重塑销售体系,优化经销商布局,在优化现有经销商基本盘面的情况下调整传统渠道,改变以开发中小经销商为主的拓展策略,围绕有效消费购买行为在C端进行市场布局,加快传统渠道瘦身,并集中
优势资源与具备资金和资源优势的核心经销商开展合作,尝试打造区域样板市场以实现在葡萄酒销售领域的市场扩张策略。
(二)资产减值影响
经公司初步判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报告期内预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约3,500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3,500万元(最终减值金额以审计报告为准)。
(三)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土地收储补偿款等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共计约6,200万元。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0年4月27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不存在《上市规则》第9.3.2条规定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第9.3.6条,公司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上市规则》第 9.3.2条所列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以上情形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批结果为准。
(二)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8](600084)*ST中葡: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临2022-004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5
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
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
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 2 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
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因公司2020年度扣非前后亏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2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7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3.1条及第9.3.5条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现就风险提示如下: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000万元到22,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19,000万元到21,5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1,500万元到2,2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000万元到-4,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
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号)。
二、根据《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上市公司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本节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上市规则》第9.3.2条所列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三、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2年4月26日,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8](600084)*ST中葡: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临2022-005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ST中葡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077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工作函》内容如下: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7日,公司发布年度业绩预告称,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亿元至2.2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9亿元至2.15亿元,扣非净利润仍为负值。鉴于上述情况对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对你公司及相关方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会计准则、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等有关要求,在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依法依规确认营业收入,并对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予以扣除。公司认定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存在不确定性,我部将在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后,视情况提请启动现场检查等监管措施。如根据现场检查结果等情况,公司相关营业收入依规应予扣除,扣除后相关财务指标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终止上市。请公司充分提示相关退市风险。
二、年审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制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详细记录相关事项,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并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审慎发表专项意见。
三、公司应当高度重视2021年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按期对外披露年报,并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
公司将按照《工作函》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依法合规开展相关工作,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1](600084)*ST中葡: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继续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4 股票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临2022-002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
被继续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17,452,71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45%;国安投资与中信国安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504,926,2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93%。国安投资及国安集团持
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数量为 504,926,298 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100%。
国安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因司法冻结期限即将期满,被北京市
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 117,452,712 股,冻结起始日为 2022 年 1
月 20 日,冻结终止日为 2025 年 1 月 19 日。
近日,公司收到《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 司冻 0120-2 号),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
否 冻结
冻
为 占公司 股份 冻结 冻结 冻结
股东 冻结股份数 占其所持 结
控 总股本 是否 起始 到期 申请
名称 量 股份比例 原
股 比例 为限 日 日 人
因
股 售股
东
中信 华鑫
司
国安 2022 2025 国际
法
投资 否 117,452,712 100.00% 10.45% 否 年 1 月 年 1 月 信托
续
有限 20 日 19 日 有限
冻
公司 公司
合计 / 117,452,712 100.00% 10.45% / / / / /
国安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因司法冻结期限即将期满,被北京市第三
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 117,452,712 股,冻结起始日为 2022 年 1 月 20 日,冻结
终止日为 2025 年 1 月 19 日。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中信国安集团
387,473,586 34.48% 387,473,586 100% 34.48%
有限公司
中信国安投资
117,452,712 10.45% 117,452,712 100% 10.45%
有限公司
合计 504,926,298 44.93% 504,926,298 - 44.93%
截至本公告日,国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17,452,71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45%。此次股份被冻结后,国安投资所持公司股份累计冻结的数量为117,452,7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5%,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100%。
2019 年,国安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因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国安集团、国安投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8 号)。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等一切正常,上述冻结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尚未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18](600084)*ST中葡: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继续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4 股票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临2022-001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继续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
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87,473,58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4.48%;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安投资”)系国安集团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117,452,712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10.45%;国安集团与国安投资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504,926,2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93%。国安集团及其一
致行动人国安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数量为 504,926,298 股,
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100%。
国安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因司法冻结期限即将期满,被北
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 230,000,000 股,冻结起始日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冻结终止日为 2025 年 1 月 13 日。
近日,公司收到《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 司冻 0114-2 号),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
否 冻结
冻
为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份 冻结 冻结
股东 冻结股份数 冻结申 结
控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 起始 到期
名称 量 请人 原
股 比例 比例 为限 日 日
因
股 售股
东
北京银
中信
行股份 司
国安 2022 2025
有限公 法
集团 是 230,000,000 59.36% 20.47% 否 年1月 年1月
司绿港 续
有限 14 日 13 日
国际中 冻
公司
心支行
合计 / 230,000,000 59.36% 20.47% / / / / /
国安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因司法冻结期限即将期满,被北京市
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 230,000,000 股,冻结起始日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
冻结终止日为 2025 年 1 月 13 日。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中信国安集团
387,473,586 34.48% 387,473,586 100% 34.48%
有限公司
中信国安投资
117,452,712 10.45% 117,452,712 100% 10.45%
有限公司
合计 504,926,298 44.93% 504,926,298 - 44.93%
截至本公告日,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87,473,58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4.48%。此次股份被冻结后,国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累计冻结的数量为387,473,5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48%,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100%。
公司控股股东国安集团自 2019 年至今发生多次股权司法冻结事项,2021 年
1 月 7 日,国安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司法轮候冻结,目前国安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仍被 100%司法冻结。关于历次司法冻结及解除司法轮候冻结事项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
三、控股股东情况
1、因国安集团流动资金紧张,发生了包含公募债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保函垫付等情况。根据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联合资信”)的信用评级公告(联合【2021】6487号),经综合评估,联合资信确定维持国安集团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相关债券等级为C。其他相关数据正在统计核实中,待统计完成后将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债权人已于2021年12月30日向法院申请对国安集团进行重整,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以及国安集团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与控股股东国安集团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国安集团被申请重整和本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继续冻结事项,目前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产生直接影响。上市公司将强化内控管理,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的稳定,督促控股股东积极尽快解决债务风险,减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等一切正常,上述冻结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尚未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01](600084)*ST中葡: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临2021-070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向法院申请对公司控股股东国安集团进行重整。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以及国安集团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与控股股东国安集团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国安集团被申请重整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控股股东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投资”)的告知函,告知函称,国安集团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向法院申请对国安集团进行重整。
截至函告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提出的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以及国安集团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日,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87,473,5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48%;国安投资系国安集团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17,452,7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45%;国安集团与国安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4,926,2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93%。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国安集团被申请重整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如果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对国安集团的重整申请被法院受理,国安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对本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一日
[2022-01-01](600084)*ST中葡: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 中葡 公告编号:临 2021-069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 39 号 4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54,473,28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9.3423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向禹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6 人,董事李建一、任忠光、许齐、乔世民,独
立董事孙志鸿因公务出差未能参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石春明因公务出差未能参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张顺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助理陈新军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54,231,689 99.9564 241,600 0.0436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54,231,689 99.9564 241,600 0.043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于聘任公司 49,305 99.5123 241,60 0.4877 0 0.000
1 2021 年度财务 ,391 0 0
审计机构的议
案
关于聘任公司 49,305 99.5123 241,60 0.4877 0 0.000
2 2021 年度内部 ,391 0 0
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大明、邵丽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律师和邵丽娅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议案的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1-12-29](600084)*ST中葡: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4 股票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临2021-068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土地收储事项概述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国安尼雅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徐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徐州淮海国际陆港控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就土地收储的相关事宜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2021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4号)、《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5号)、《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9号)。
二、土地收储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土地收储补偿费用12,150万元,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述土地收储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土地收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6-15 ST、*ST和S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证券:
累计涨幅偏离值:15.86 成交量:4803.43万股 成交金额:21429.19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崂山东路证券营|663.90 |-- |
|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区江宁路证|616.78 |-- |
|券营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来福士广|526.64 |-- |
|场证券营业部 |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宝洲路证券营业|313.66 |-- |
|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289.68 |-- |
|证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沈阳白山路证券营业|-- |1349.03 |
|部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浔阳东路证|-- |415.60 |
|券营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柳路证券营业|-- |333.74 |
|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 |301.85 |
|证券营业部 | |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泉州丰泽街证券营业|-- |285.88 |
|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4-12-12|5.82 |200.00 |1164.00 |厦门证券有限公|华融证券股份有|
| | | | |司福州五一北路|限公司北京金融|
| | | | |证券营业部 |大街证券营业部|
| | | | | |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