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62中能电气最新消息公告-300062最新公司消息
≈≈中能电气300062≈≈(更新:22.02.07)────────────────────────────────────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3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2250.00万元至3375.00万元,增长幅度为64.49%
至146.74% (公告日期:2022-01-20)
3)01月26日(300062)中能电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
稀释超过5%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308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2元 ;股权登记日:202
1-06-17;除权除息日:2021-06-18;红利发放日:2021-06-18;
最新指标:1)1-2月增发后每股净资产:3.44元
增发实施: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4048.58万股,发行价:9.8800元/股(实施,
增发股份于2022-02-07上市),发行日:2022-01-10,发行对象:UBS AG、财
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余丰选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华夏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丹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丹寅优选一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厦门添添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添添牛天盈三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张建飞、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晋江市晨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晨翰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徐国
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机构调研:1)2019年07月11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1683.86万 同比增:470.40% 营业收入:6.94亿 同比增: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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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500│ 0.0400│ 0.0100│ 0.0400│ -0.0100
每股净资产 │ 2.6153│ 2.6063│ 2.6000│ 2.5878│ 2.531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7287│ 0.7331│ 0.7331│ 0.7331│ 0.733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7843│ 0.7701│ 0.7639│ 0.7516│ 0.700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1000│ 1.4800│ 0.4700│ 1.7100│ -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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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483│ 0.0340│ 0.0108│ 0.0393│ -0.0130
每股净资产 │ 2.3115│ 2.3035│ 2.2980│ 2.2872│ 2.2369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6441│ 0.6479│ 0.6479│ 0.6479│ 0.6479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6932│ 0.6806│ 0.6751│ 0.6643│ 0.6189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0904│ 1.4762│ 0.4712│ 1.7161│ -0.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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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中能电气 代码:300062 │总股本(万):34848.58 │法人:陈添旭
上市日期:2010-03-19 发行价:24.18│A 股 (万):19396.24 │总经理:陈曼虹
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15452.34│行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电话:04000620666*5;0591-83856936;0591-83849889 董秘:于春江│主营范围:输配电设备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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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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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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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0500│ 0.0400│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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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0400│ -0.0100│ -0.0600│ -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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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0900│ 0.1300│ 0.0300│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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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0500│ 0.0600│ 0.0500│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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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2300│ 0.0400│ 0.0300│ 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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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6](300062)中能电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5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暨权益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5.61%,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吴昊先生于2021年7月21日主动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1%。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7号)批复,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485,82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9.88元/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308,000,000股增至348,485,829股。
公司为家族控制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一致行动人为陈添旭先生、CHENMANHONG女士、吴昊先生,上述控股股东均不是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本次发行
完成后,陈添旭先生、CHEN MANHONG女士、吴昊先生持股数量保持不变,持有
股份比例被动稀释5.6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陈添旭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 CHEN MANHONG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3 吴昊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2年2月7日
股票简称 中能电气 股票代码 300062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陈添旭(A 股) 0.00 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2.25%
CHEN MANHONG(A 股) 0.00 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2.35%
吴昊(A 股) 0.00 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1.02%
合 计 0.00 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5.6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选)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877.01 48.30% 14,877.01 42.6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719.25 12.08% 3,719.25 10.67%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157.76 36.23% 11,157.76 32.02%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公司控股股东吴昊先生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0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本次减持后,吴昊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 2,708.7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79%,陈添旭先生、CHEN MANHONG 女士
持股数量不变。本次减持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15,185.0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30%,本次减持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兼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877.0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30%。具体内
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
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致使公司股份总数增加,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吴昊先生于2021
年7月21日主动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1%,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6](300062)中能电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能电气
股票代码:30006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陈添旭
住所\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CHEN MANHONG
住所\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吴昊
住所\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及公司已发布公告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14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陈添旭先生、CHEN MANHONG女士、吴昊先生
中能电气、上市公司、公司 指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昊先生于2021年7月主动减持
中能电气股票1%之行为及因定向增发股票导致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之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准则15号》 指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陈添旭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身份证号码:420104************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
在公司任职情况:董事长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CHEN MANHONG 性别:女
国籍:加拿大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护照号码:GA******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
在公司任职情况:总经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姓名:吴昊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是,加拿大
身份证号码:350102************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
在公司任职情况:副董事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公司为家族控制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一致行动人为陈添旭、CHEN
MANHONG、吴昊,陈添旭系 CHEN MANHONG 的兄长,CHEN MANHONG 系吴昊的
配偶。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1,85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308,000,000 股的 49.30%,具体股权结构图如下:
其中,陈添旭为公司董事长、CHEN MANHONG 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吴昊为公司副董事长。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 年内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添旭、CHEN MANHONG、吴昊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8,770,100 股,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后总股本 348,485,829 股的 42.6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吴昊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主动减持。
2、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添旭先生、CHEN MANHONG 女士、吴昊先生因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未来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主动减持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
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控股股东吴昊先生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后,吴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08.7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79%,陈添旭先生、CHENMANHONG 女士持股数量不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877.0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30%。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7 号),中能电气向 12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40,485,829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308,000,00
股增至 348,485,829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添旭先生、CHEN MANHONG女士及吴昊先生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5.61%。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占总股 占总股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9,602,200 19.35% 59,602,200 17.10%
陈添旭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44,701,650 14.51% 44,701,650 12.83%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900,550 4.84% 14,900,550 4.28%
合计持有股份 62,080,000 20.16% 62,080,000 17.81%
CHEN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46,560,000 15.12% 46,560,000 13.36%
MANHONG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520,000 5.04% 15,520,000 4.45%
合计持有股份 30,167,900 9.79% 27,087,900 7.77%
吴昊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22,625,925 7.35% 20,315,925 5.83%
无限售条件股份 7,541,975 2.45% 6,771,975 1.94%
合计持有股份 151,850,100 49.30% 148,770,100 42.69%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113,887,575 36.98% 111,577,575 32.02%
无限售条件股份 37,962,525 12.33% 37,192,525 10.6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添旭先生、CHEN MANHONG 女士及吴昊
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添旭先生、CHEN MANHONG 女士及吴昊先生除本报告书
披露的交易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
[2022-01-26](300062)中能电气: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1、发行数量:40,485,829股
2、发行价格:9.88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399,999,990.52元
4、募集资金净额:392,567,928.46元
5、上市时间:2022年2月7日
[2022-01-25](300062)中能电气: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0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能电气”或“本公司”)
于 2022 年 1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0,256.79 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向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福建中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能”)提供借款以实施“一二次融合智能配电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7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0,485,829 股,发行价格为 9.88 元/股。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02 号),
中能电气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90.52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432,062.0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2,567,928.46 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项账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专项账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调整前拟使用 调整后使用募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一二次融合智能配电项目 45,194.61 31,000.00 30,256.79
2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9,000.00
合计 54,194.61 39,256.79
注:上述金额如和实际金额不符为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结果。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其中一二次融合智能配电项目,由全资子公司福建中能实施,拟在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融侨经济开发区现有厂区内建设。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的情况
(一)借款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一二次融合智能配电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建中能。为保障募投
项目的顺利实施,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向全资子公司福建中能提供 30,256.79 万元人民币(不含发行费用)的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借款年利率不超过公司当年度综合融资成本,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直至募投项目建成投产之日止。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可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借。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需要拨付资金。本次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福建中能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福建中能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1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22,0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架构 中能电气持股 100%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线电缆及电工器材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
技术维护及设备安装;软件开发与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能源微电网的建设、
经营;机械设备租赁;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新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经营范围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电站的建设、
经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设计、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投资建
设、生产运营;电力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福建中能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总资产 79,883.08 76,872.12
净资产 29,698.95 29,950.21
项目 2021年 1-9月 2020年 1-12月
净利润 248.74 3,257.08
注:2020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子公司福建中能提供借款系基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借款后,福建中能的资金实力将得到进一步提高,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福建中能已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借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中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六、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也符合公司整体经营管理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本次公司向全资子公司福建中能提供借款是募投项目实施建设需要,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行为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300062)中能电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2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能电气”或“本公司”)
于 2022年 1月 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7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0,485,829 股,发行价格为 9.88 元/股。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02 号),
中能电气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90.52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432,062.0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2,567,928.46 元。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调整前拟使用 调整后使用募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一二次融合智能配电项目 45,194.61 31,000.00 30,256.79
2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9,000.00
合计 54,194.61 39,256.79
注:上述金额如和实际金额不符为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结果。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及本次一二次融合智能配电项目实施主体福建中能电气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华创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94,759,990.52 元(含待置换的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基于公司一二次融合智能配电项目处于建设初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目的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处于建设初期的资金有效利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有效提升经营效益。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当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议资料及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及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300062)中能电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1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能电气”或“本公司”)
于 2022年 1月 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7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0,485,829 股,发行价格为 9.88 元/股。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02 号),
中能电气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90.52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432,062.0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2,567,928.46 元。其中:股本为人民币 40,485,829.00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 352,082,099.46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调整前拟使用 调整后使用募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一二次融合智能配电项目 45,194.61 31,000.00 30,256.79
2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9,000.00
合计 54,194.61 39,256.79
注: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理财产品利息将及时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在授权的范围内,董事会的权限包括: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等。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短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公司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短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同时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300062)中能电气: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9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能电气”或“本公司”)
于 2022 年 1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7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0,485,829 股,发行价格为 9.88 元/股。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02 号),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90.52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432,062.0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2,567,928.46 元。
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调整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一二次融合智能配电项目 45,194.61 31,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54,194.61
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92,567,928.46 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40,000.00 万元,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调整前拟使用 调整后使用募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一二次融合智能配电项目 45,194.61 31,000.00 30,256.79
2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9,000.00
合计 54,194.61 39,256.79
注:上述金额如和实际金额不符为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结果。
三、调整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二)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是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该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对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事项无异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度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且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此次调整是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中能电气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300062)中能电气: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8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以书面形式、
电话通知方式向所有监事发出通知。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淑英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 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是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短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同时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300062)中能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7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添旭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也符合公司整体经营管理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将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5、《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6、《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300062)中能电气: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4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7号)批复,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电气”、“公司”)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485,829股,发行价格为9.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99,999,990.5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432,062.0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2,567,928.46元。截至2022年1月14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15日出具《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02号)。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本次发行对应的股份登记后,公司总股本由308,000,000股增至348,485,829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摊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登记前 本次股份登记后
姓名 职务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陈添旭 董事长 59,602,200 19.35 59,602,200 17.10
CHEN 董事、总经 62,080,000 20.16 62,080,000 17.81
MANHONG 理
吴昊 副董事长 27,087,900 8.79 27,087,900 7.77
周世勇 董事 - - -- -
吴飞美 独立董事 - - -- -
刘毅 独立董事 - - -- -
房桃峻 独立董事 - - -- -
余淑英 监事会主席 - - -- -
方建勇 监事 - - - -
陈伟 监事 - - -- -
刘明强 副总经理 150,000 0.05 150,000 0.04
于春江 董事会秘书 - - -- -
李华蓉 财务总监 - - -- -
注:以上持股数量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持股数量。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19年07月11日
调研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人:董事会秘书:于春江
调研内容:1、问:公司目前业务主要有哪几部分?
答:公司还是按照“产品制造+运维服务”的双轮驱动发展战略进行业务布局。产品制造版块:子公司福建中能电气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输配电设备(环网柜、电缆附件、高低压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子公司武汉市武昌电控设备有限公司负责轨道交通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重点参与国家铁路基本建设与改造项目。同时,为进一步延伸配网产业链,公司积极开展光伏发电项目运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生产及充电站投资运维服务、开拓电力运维市场。
2、问: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大约多少兆瓦?
答: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运营的光伏发电项目大约60兆瓦,其中20兆瓦为地面式光伏。为进一步盘活资产,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从去年下半年起适当处置部分项目。
3、问:“5.31”光伏新政对公司影响大吗?
答:公司前瞻性布局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2018年6月之前已实现并网,“5.31”新政对公司持有运营的光伏项目不造成影响。目前公司主要聚焦于光伏项目并网后的运营维护,对光伏项目的投资更加谨慎。
4、问:关于泛在电力物联网,公司会涉及相关业务吗?如何看待未来市场?
答:关于泛在电力物联网,目前国家还处在前期规划布局阶段,未来战略的实施将为智能电网行业提供良好的契机。公司也在紧跟国家发展战略,积极探索新领域和服务,致力成为“能源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运营商”。
5、问:公司目前充电桩业务发展如何?
答: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出台及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增长,商业模式正在发生变化,未来运营商将由重建设转为重运营,建设大功率快充站也将成为未来发展趋势,充电桩行业仍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近年来,公司已积极开展充电桩相关业务,并已在宁夏等部分地区投资建设运营充电站,积累了一定的项目经验。公司于今年新成立了一家子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的投资运营。
6、问:未来公司充电桩业务仅涉及产品还是充电站运营?
答:都会涉及。
7、问:公司在传统的电网设备新产品研发上是否有新的进展?
答:公司也在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性能,提高产品智能化水平。
8、除了充电桩这块,未来公司还会朝哪些方向发展?
答:公司继续跟随国家发展方向,拓展配网产业链的相关业务,比如智能运维等。
9、问:储能项目,公司有考虑吗?
答:如果有合适的机会,公司也会给予合理考虑。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7-21 日换手率达到20%
换手率:44.22 成交量:8576.73万股 成交金额:132243.68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2252.30 |2277.62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韶山中路证券营|1430.21 |0.91 |
|业部 | | |
|机构专用 |1410.54 |348.91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1323.70 |975.35 |
|证券营业部 | |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宋庄路证券|1061.07 |1039.35 |
|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杭行路证券营业|-- |2890.47 |
|部 | |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上塘路证券营业|76.77 |2305.03 |
|部 | | |
|机构专用 |2252.30 |2277.62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1.09 |2081.65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47.63 |1793.36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7-09-13|10.85 |870.00 |9439.50 |华泰证券股份有|东莞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盐城分公|限公司厦门分公|
| | | | |司 |司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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