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711京蓝科技最新消息公告-000711最新公司消息
≈≈京蓝科技000711≈≈(更新:22.02.26)────────────────────────────────────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0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135000万元至-75000万元,增长幅度为42.67%至
68.15% (公告日期:2022-01-29)
3)02月26日(000711)京蓝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进
展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机构调研:1)2019年03月15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34355.32万 同比增:21.41% 营业收入:6.05亿 同比增: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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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3400│ -0.2150│ -0.0880│ -2.3000│ -0.4300
每股净资产 │ 1.8862│ 2.0063│ 2.1336│ 2.2218│ 4.101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4.0718│ 4.0718│ 4.0718│ 4.0718│ 4.0675
每股未分配利润 │ -3.2153│ -3.0951│ -2.9679│ -2.8796│ -0.995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16.3400│-10.1600│ -4.0400│-68.0400│ -9.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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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3356│ -0.2148│ -0.0879│ -2.3004│ -0.4270
每股净资产 │ 1.8862│ 2.0063│ 2.1336│ 2.2218│ 4.101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4.0718│ 4.0718│ 4.0718│ 4.0718│ 4.0675
每股未分配利润 │ -3.2153│ -3.0951│ -2.9679│ -2.8796│ -0.9954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7.7929│-10.7085│ -4.1197│-103.5376│-10.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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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京蓝科技 代码:000711 │总股本(万):102366.78 │法人:杨仁贵
上市日期:1997-04-11 发行价:4.09│A 股 (万):82186.5 │总经理:郭绍增
主承销商:国泰证券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20180.28│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电话:010-64740711 董秘:黄佳慧 │主营范围:物业租赁、房地产咨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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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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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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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3400│ -0.2150│ -0.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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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2.3000│ -0.4300│ -0.2870│ -0.0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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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1.0300│ 0.0300│ 0.0150│ -0.0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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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1200│ 0.1700│ 0.1200│ -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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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4300│ 0.2100│ 0.1500│ 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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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000711)京蓝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0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蓝科技”)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发布了《2021-101: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股东北京杨树嘉业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杨树嘉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
方式减持京蓝科技 39,751,72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88%。在本次减持计划
下,杨树嘉业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减持公司 283 万股股份,累计减持达到公司
总股本的 1%,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发布了《2021-139:京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发布了《2022-013: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
公告》;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收到杨树嘉业发来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告知函》,杨树嘉业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减持公司 1,503,358 股股份,累
计减持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收到杨树嘉业发送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
的告知函》,具体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白家疃尚品园 1 号楼 5 层 551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2 年 2 月 24 日
股票简称 京蓝科技 股票代码 000711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1,023.67 1.00
合 计 1,023.67 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8,408.01 8.21 7,384.34 7.2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408.01 8.21 7,384.34 7.2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 具体情况:杨树嘉业本次减持股份数量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
承诺、意向、计划 系按照公司已披露的《2021-101: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
告》实施的合理减持,与此前已作出的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是□ 否√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
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是□ 否√
股份
6.备查文件
1.杨树嘉业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2-26](000711)京蓝科技: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9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李贵蓉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持有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份 54,58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53%)的高级管理人员李贵蓉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3,646 股,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鉴于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李贵蓉女士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李贵蓉女士基本情况
李贵蓉女士,现任公司副总裁。持有公司 54,58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使用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本人持有的交易所集中竞价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13,646 股,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区间:减持区间为贵司《关于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且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一次性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即不超过 13,646 股。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李贵蓉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截至目前,李贵蓉女士严格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承诺事项。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李贵蓉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李贵蓉女士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李贵蓉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2-26](000711)京蓝科技: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2/02/26)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9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李贵蓉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持有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份 54,58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53%)的高级管理人员李贵蓉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3,646 股,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鉴于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李贵蓉女士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李贵蓉女士基本情况
李贵蓉女士,现任公司副总裁。持有公司 54,58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使用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本人持有的交易所集中竞价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13,646 股,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区间:减持区间为贵司《关于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且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一次性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即不超过 13,646 股。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李贵蓉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截至目前,李贵蓉女士严格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承诺事项。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李贵蓉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李贵蓉女士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李贵蓉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2-25](000711)京蓝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7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杨树嘉业”)通知,获悉杨树嘉业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如
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本次解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除质押股 持股份比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东及其一 份数量/股 例 比例
致行动人
浙银汇智(杭
杨树嘉业 否 2,840,000 3.70% 0.28% 2016-11-17 2022-2-22 州)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
合计 - 2,840,000 3.70% 0.28% - - -
(注:上表中的数据 3.70%,是以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2,840,000 除以杨
树嘉业在 2022 年 2 月 22 日所持股份总数 76,676,806 股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
数所得)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杨树嘉业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 未质押
名称 股 比例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份限售和 占已质 股份限 占未质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押股份 售和冻 押股份
/股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杨树 75,346,806 7.36% 73,836,806 98% 7.21% 0 0.00% 0 0.00%
嘉业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
化明细》、《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2022-02-19](000711)京蓝科技: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6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王海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持有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份 2,562,64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5 %)的高级管理人员王海东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640,6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25 %)。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鉴于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王海东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王海东先生基本情况
王海东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持有公司 2,562,64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使用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王海东本人持有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1 月 15 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
司”、“京蓝科技”)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殷晓东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32 号)。核准公司向殷晓东发行 113,842,569 股股份、向其他 36 名交易对方(含王海东先生)发行 33,170,185 股股份购买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56.7152%股权。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部分新增的股份已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与其它相关公告。)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640,660 股,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25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区间:减持区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且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一次性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即不超过 640,660 股。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相关承诺
王海东先生承诺:中科鼎实在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
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三年累计实现不低于40,000 万元,且盈利承诺期内目标公司每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不低于 9,000 万元。中科鼎实在 2018 年度、2019 年度、
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三年累计不低于 15,000 万元,且中科鼎实在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每年均为正数。
王海东先生承诺:依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取得的京蓝科技股份
于该等对价股份未满足解锁条件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对该等对价股份设置质押等任何权利限制,已满足解锁条件的对价股份除外。
在业绩补偿的期间内,对本次交易已满足解锁条件的所得股份进行质押时,将在充分考虑保障本次交易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的可实现前提下方可实施;同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与质押权人进行相关协议安排确保业绩补偿或减值补偿义务发生时(如有)可提前解除用于补偿等额数量的股份质押、利用自有及自筹资金履行补偿义务等措施,保障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履行不受相应股份质押的影响。
王海东先生在如上发行中取得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日(2019 年 2 月 25 日)
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王海东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2、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6 日、2020 年 4 月 29 日、2021 年 4 月 27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9)第 111015 号)、《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 111013 号)、《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 111004 号)及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如上报告
对中科鼎实 2018 年、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发表的核查意见。
中科鼎实已实现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业绩承诺,因此不存在补偿义务。
王海东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上述相关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王海东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后续王海东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将在王海东先生相应股份解除限售后实施,且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王海东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王海东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王海东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6](000711)京蓝科技:关于公司股价异动公告的补充公告
股票代码:000711 股票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披露了《公
司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现对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2022-02-16](000711)京蓝科技: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公告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北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学刚等
未完成对赌业绩要求其赔偿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披露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北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学刚等未完成对赌业绩要求其赔偿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8),现将如上公告披露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补充公告如下:
如上公告披露的诉讼对公司本期(2021 年度)利润没有影响,对 2022 年第
一季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 46,815,143.95 元,对 2022 年第一季度资本公积的影响金额为-37,162,537.95 元。但鉴于目前尚无法预计后续执行工作的完成时间及具体完成情况,故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其他后续具体影响。公司将积极推动后续执行工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如有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2022-02-16](000711)京蓝科技: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711 股票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3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
2022 年 2 月 15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年 2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价异动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北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学刚等未完成对赌业绩要求其赔偿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36),预计经营业绩亏损,即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75,000 万元-135,000 万元,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 72,000 万元-132,000 万元。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2022-02-16](000711)京蓝科技: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更新后)
股票代码:000711 股票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5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 年 2 月 11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截止本公告提交披露时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2022-02-16](000711)京蓝科技:重大诉讼进展公告(更新后)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4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北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学刚等
未完成对赌业绩要求其赔偿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12 月 20 日,京蓝科技就天津北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控咨询”)、天津北方创业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市政”)、高学刚、高作宾、高学强、高作明、杨春丽未完成在公司收购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 90.11%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中作出的业绩承诺向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法院保全被告财
产。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三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
京 03 民初 15 号)。判决生效后,因各被告未按判决结果执行,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并于2021年12月8日收到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京 03 执 2091 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 告: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天津北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二:高学刚,男
被告三:高作宾,男
被告四:高学强,男
被告五:高作明,男
被告六:杨春丽,女
被告七:天津北方创业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立即向原
告支付补偿款人民币 720,878,500 元。业绩补偿金额优先以向原告补偿被告一、
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分别持有的原告股份数的方式进行,
具体方式为原告以 1 元的价格回购并注销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
告五、被告六实际向原告补偿的全部原告股份数;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
告四、被告五、被告六实际补偿股份数对应的金额小于应补偿金额的,被告一、
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应在各自承担业绩补偿金额的范围内,
以现金形式向原告进行全额补偿。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逾期利息、律师费、案件受理费、财
产保全费等费用。
上述诉讼请求合计金额共计人民币 780,350,875.44 元。
三、判决情况或裁决情况
判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京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北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学刚等未完成对赌业绩要
求其赔偿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裁定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京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北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学刚等未完成对赌业绩要
求其赔偿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43”)。
四、执行裁定情况
依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 京 03 执 2091 号),
回购股票过户的强制执行手续已经完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高学强、高作明、高作宾、
杨春丽相应股票已经过户登记至京蓝科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 过出证券账 过入证券账 证券 股份 过户数量 计税价格 过户 计税
号 号 号 代码 性质 (元/股) 孳息 金额
0899990471
0159646174 京蓝科技股 000711 01
1 高学强 份有限公司 京蓝科 首发后 2,475,570.00 0.0001 0.00 247.56
回购专用证 技 限售股
券账户
0899990471
0159656379 京蓝科技股 000711 01
2 高作明 份有限公司 京蓝科 首发后 2,475,570.00 0.0001 0.00 247.56
回购专用证 技 限售股
券账户
0899990471
0159659092 京蓝科技股 000711 01
3 高作宾 份有限公司 京蓝科 首发后 2,225,897.00 0.0001 0.00 222.59
回购专用证 技 限售股
券账户
0899990471
0189677450 京蓝科技股 000711 01
4 杨春丽 份有限公司 京蓝科 首发后 2,475,570.00 0.0001 0.00 247.56
回购专用证 技 限售股
券账户
五、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一)本次公告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主要是施工合 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事项的小额案件。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六、本次披露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如上公告披露的诉讼对公司本期(2021 年度)利润没有影响,对 2022 年第
一季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 46,815,143.95 元,对 2022 年第一季度资本公积
的影响金额为-37,162,537.95 元。但鉴于目前尚无法预计后续执行工作的完成 时间及具体完成情况,故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其他后续具体影响。公司 将积极推动后续执行工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如有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七、备查文件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19年03月15日
调研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星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欣,副总经理:李万斌,总经理:王海东
调研内容:一:关于中科鼎实
1、问:中科鼎实项目付款流程及周期如何?
答:中科鼎实以EPC项目为主,现金流良好,项目一般都有预付款,过程中按工期节点付进度款项。进度款项比例一般为70%-80%,验收完成后部分付款比例达95%-100%。业主以政府或其代表的平台公司为主,基本不存在工程款拖欠问题。
2、问:哪些因素促使EPC项目比其他项目模式回款较好?
答:主要受益于土壤修复行业,该领域逐步更受国家的重视,政府每年会将该部分纳入财政预算的编制,给予资金支持。随着《土壤法》的实施,环保督查更加严格,政府资金会优先安排在环保项目。
3、问:公司所做项目类型有哪些?
答:项目覆盖石油石化场地、钢铁厂、制药厂等生产型企业。此类生产型企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历史污染。
4、问:请介绍一下污染场地修复流程及项目周期?
答:前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做尽调--治理方案--专家论证(环评)环保局备案--工程招投标--治理修复--第三方验收单位现场取样检测(出具第三方报告,由环保局备案/网上公示)项目周期在半年至两年不等,小项目几个月即可完成。造成周期差异主要原因:工作量;技术要求(部分技术需要固定周期)。
5、问:政府招标主要从哪些方面选择企业?
答:1、技术;2、工程经验;3、项目管理和工程师水平。总体而言,政府更青睐履约能力强的企业。
6、问:项目成本有哪些?
答:设备费、工程费、材料费、管理费、土石方外包费用等。
7、问:项目毛利率水平如何?
答:一般35%-45%。
8、问:原位、异位市场及成本比较?
答:目前以异位为主,未来会根据市场需求提升原位。成本主要看工艺技术,如果能源消耗较大,原位成本将比异位高;化学氧化技术原位异位区别不大。
9、问:项目中标到开工时间多久?
答:由于工艺不同,平均1-3个月。中标之后还需优化修复方案,前期资源配置,和建筑单位对接,其中前期专业设备的组织耗时较长。
10、问:项目人员配比?
答:一般项目十几人,大项目(规模上亿元)20-30人。其中管理人员以专业技术人员和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为主。
11、问:环评结果和现场结果是否会存在出入?
答:会,此种情况较少,并且由于前期检测由政府委托专业的科研院所进行,整体风险在一定可控范围内。若存在出入,公司将参照前期谈判约定的工程量清单,超出部分以另外的结算方式结算。
12、问:各类场地修复差别?
答:工业场地(相对成熟)--土壤修复;矿山(相对粗犷)--生态恢复,尾矿治理;农田(未来发展方向)--业务相对单一,以重金属污染为主,辅以盐碱地治理/农田恢复,由于和农民打交道,推动相对较慢。其中,工业场地盈利比较高,技术含量最高。
13、问:未来农田的商业模式是怎么样的?
答:未来农田节水灌溉+土壤修复协同性比较大。
二、关于京蓝科技
14、问:京蓝科技为什么选择鼎实?
答:公司以水土为中心为整体发展战略方向,中科鼎实与公司现有业务有一定的关联性,并且其优势和实力突出。从规模上和市占率上,位居行业前列;有自主研发技术和项目积累,从而能够保证项目的成本控制,实现较高的收益;土壤修复行业市场空间大、可持续性强,鼎实商业模式形成很好的闭环,同时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
15、问:未来并购有怎么样的计划?
答:公司以水土为中心,板块布局大致完成,暂时没有新的业务拓展计划,但是具有新的技术力量的小型公司会视情况考虑并购。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2-02-18 日价格跌幅偏离值达到-7%
跌幅偏离值:-7.93 成交量:16360.57万股 成交金额:75172.32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杭大路证券营业|1153.43 |1107.79 |
|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1015.49 |698.49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961.19 |883.91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922.22 |541.97 |
|证券营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牡丹江路证券营|886.36 |369.41 |
|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上塘路证券营业|52.41 |3205.46 |
|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溧阳路证券营业|3.79 |2438.43 |
|部 | |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太湖西路证券营|3.90 |1386.86 |
|业部 |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77.17 |1341.72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成山路|-- |1316.85 |
|证券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1-09|5.72 |600.00 |3432.00 |东吴证券股份有|中信建投证券股|
| | | | |限公司上海浦东|份有限公司北京|
| | | | |新区杨高南路证|东直门南大街证|
| | | | |券营业部 |券营业部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