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701厦门信达最新消息公告-000701最新公司消息
≈≈厦门信达000701≈≈(更新:22.02.10)────────────────────────────────────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7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4000.00万元左右,增长幅度为261%左右 (公告
日期:2022-01-19)
3)02月10日(000701)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增发实施: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12034.53万股,发行价:4.8400元/股(实施,
增发股份于2021-05-10上市),发行日:2021-04-13,发行对象:厦门国贸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
机构调研:1)2019年07月09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5005.99万 同比增:-45.71% 营业收入:839.34亿 同比增:6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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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892│ -0.1201│ -0.0622│ -0.2883│ -0.0113
每股净资产 │ 1.0883│ 1.0570│ 0.0768│ 0.1192│ 0.418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4.1159│ 4.1093│ 4.2042│ 4.1952│ 4.1773
每股未分配利润 │ -4.1811│ -4.2023│ -5.3425│ -5.2821│ -5.013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12.0500│-25.0800│-64.6200│-78.8500│ -2.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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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929│ 0.0168│ 0.0090│ 0.0205│ 0.1711
每股净资产 │ 3.6868│ 4.7689│ 3.9568│ 3.9898│ 4.2226
每股资本公积金 │ 4.1174│ 4.1108│ 3.2668│ 3.2599│ 3.2459
每股未分配利润 │ -4.1827│ -4.2039│ -4.1513│ -4.1044│ -3.8953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5198│ 0.3520│ 0.2276│ 0.5150│ 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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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厦门信达 代码:000701 │总股本(万):53885.84 │法人:曾挺毅
上市日期:1997-02-26 发行价:4.07│A 股 (万):40661.16 │总经理: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13224.68│行业:批发业
电话:0592-5608117 董秘:陈弘 │主营范围:信息产品、贸易、房地产、仓储及
│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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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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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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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0892│ -0.1201│ -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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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2883│ -0.0113│ -0.1475│ -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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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6.4029│ -0.5694│ -0.1298│ -0.0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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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2335│ 0.0319│ 0.0999│ 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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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0843│ 0.0479│ 0.0044│ 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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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0](000701)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1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厦门信达(证券
代码 000701),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2 年 2 月 7 日、2 月 8
日、2 月 9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已披露2021 年度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披露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度
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6),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进行了预测。该业绩预告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公司二〇二一年度实际财务状况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二〇二一年度报告为准。
3、《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2022-01-27](000701)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第十一届董事
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植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下设的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相应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程文文先生、刘大进先生、董事曾挺毅先生担任委员,由程文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李植煌先生、独立董事程文文先生、董事陈纯先生担任委员,由李植煌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构成不变。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〇二一年度<担保收费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为公司二〇二一年度部分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对公司经营资金顺畅运转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意公司与国贸控股签订《担保收费协议》,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二〇二一年度公司应支付国贸控股的担保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等事项,担保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 万元。
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刊载于2022年1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植煌先生、王明成先生、郭聪明先生、曾挺毅先生、陈纯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〇二一年度<担保收费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载于 2022 年 1月 27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书;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〇二一年度《担保收费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7](000701)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6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2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植煌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0人,代表股份260,340,32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13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249,416,92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862%;网络投票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10,923,4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71%。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16,983,4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06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10,923,4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7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1、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60,317,3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6,96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6%;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7,4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5%;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6,62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8%;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对议案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陈纯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60,317,3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6,96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6%;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董事成员中,不存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形。陈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邓再强、姚兴辉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7](000701)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〇二一年度《担保收费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二〇二一年度《担保收费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为公司二〇二一年度部分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对公司经营资金顺畅运转提供了有力支持。公司将与国贸控股签订《担保收费协议》,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二〇二一年度公司应支付国贸控股的担保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等事项,担保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 万元。
国贸控股持有公司 45.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一)条规定,公司与国贸控股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该事项提交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〇二一年度<担保收费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与表
决的董事会成员 4 名,以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
案。董事长李植煌先生,副董事长王明成先生,董事郭聪明先生、曾挺毅先生、陈纯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47498N
注册资本:165,990 万元
成立日期:1995 年 08 月 31 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 4688 号国贸中心 A 栋 29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许晓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厦门市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独资设立的有限公司,于 1995 年 8 月成立。原名称为厦门市商贸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厦国资产[2006]90 号、厦国资产[2016]452 号文通知,现已更名为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国贸控股近三年经营情况良好。2018 年营业收入
2,740.96 亿元,2019 年营业收入 2,956.13 亿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国贸控股资产总额 1,535.56 亿元,净资产 503.24 亿元;2020 年 1-12 月,
国贸控股营业收入 4,021.26 亿元,净利润 54.42 亿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
经审计),国贸控股资产总额 2,588.47 亿元,净资产 656.45 亿元;2021 年 1-9
月,国贸控股营业收入 4,537.59 亿元,净利润 41.66 亿元。
股权结构: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 100%股权。
国贸控股非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国贸控股持有公司 45.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一)条规定,公司与国贸控股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国贸控股为公司二〇二一年度的部分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计收担保费用。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二〇二一年度担保费用收取标准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本次担保费用收取标准将按照该业务类型的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公司发展,国贸控股对公司部分融资事项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增强了公司的对外融资能力,保障公司资金顺畅运转,为此公司支付相应担保费用是合理的。二〇二一年度公司应支付予国贸控股的担保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 万元,计入公司二〇二一年度财务费用。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035.06 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国贸控股支持公司经营发展,为公司部分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并收取相应的担保费用。担保费用收取标准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审计委员会意见
国贸控股为公司部分融资事项提供担保,保障公司经营资金顺畅运转,公司支付担保费用是合理的。担保费用收取标准参照市场惯例,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公平和客观的,签订《担保收费协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〇二一年度<担保收费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〇二一年度《担保收费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书;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〇二一年度《担保收费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19](000701)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01 月 0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4,000.0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盈利:1,107.26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2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5,400.00 万元
后的净利润 亏损:11,850.06 万元
比上年同期变动: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 -0.1635 元/股 -0.2883 元/股
注 1:上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包含本报告期归属于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息12,151.87 万元,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扣除了永续债利息的影响。
注 2: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20,345,320 股,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 200,000 股,基本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进行计算。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二〇二一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二〇二一年度业绩变动主要原因:
1、公司紧抓国内汽车市场平稳增长的机遇,内优管理、外拓业务,提升经营质量。公司持续优化汽车经销品牌结构,推动二手车、平行进口车等生态链业务布局,同时进一步强化数字营销工作,经营效益同比增加。
2、公司持续聚焦以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为核心的供应链业务体系,逐步在业务区域、产品结构、资源渠道等方面形成有自身特色的差异化经营策略,实现供应链业务的提质增效,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3、公司致力于深耕电子标签业务与智慧城市业务,坚持创新与研发,不断积累技术实力,培育和拓展增量客户,提升优质客户占比,规模效益均同比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公司二〇二一年度实际财务状况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二〇二一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2022-01-18]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2021年度净利润预增261%
▇上海证券报
厦门信达披露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1年盈利4,00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1%。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汽车经销品牌结构,推动二手车、平行进口车等生态链业务布局,同时进一步强化数字营销工作,经营效益同比增加;公司持续聚焦以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为核心的供应链业务体系,逐步在业务区域、产品结构、资源渠道等方面形成有自身特色的差异化经营策略,实现供应链业务的提质增效,盈利能力稳步提升;公司致力于深耕电子标签业务与智慧城市业务,坚持创新与研发,不断积累技术实力,培育和拓展增量客户,提升优质客户占比,规模效益均同比增加。
[2022-01-11](000701)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若经审议通过,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2022 年度经审议的担保总额将为折合人民币 1,510,000 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公司2022年度经审议的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将为折合人民币 460,000 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二次会议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包括 2022 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11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240,000万元,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350,000 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
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额度内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及控股子公司需求分配对各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包括 2022 年度新增的
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将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会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日期。
2、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3、担保金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金额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反担保情况
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控股子公司或小股东通过股权质押、反担保函等措施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上述子公司开展融资是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为此提供担保,能保障其业务的稳定经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金额超过本次审议范围的,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后方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资金部将对上述公司负债率动态变化、担保协议的签署等事项进行监控与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本次议案通过,公司审批的 2022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折
合人民币 1,51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02.35%。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尚未新签署担保协议。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421,283.90 万元+美元
1,3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9.80%。
上述担保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2022-01-11](000701)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生产经营,保障公司经营资金顺畅运转,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协商,签订《财务资助协议》。国贸控股将为公司提供资金,由公司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对外融资成本,最高在手余额不超过 36 亿元。
国贸控股持有公司 45.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与国贸控股构成关联关系,接受其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该事项提交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与表决的董事会成员 3 名,
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董事长李植煌先生,
副董事长王明成先生,董事郭聪明先生、曾挺毅先生、林瑞进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47498N
注册资本:165,990 万元
成立日期:1995 年 08 月 31 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 4688 号国贸中心 A 栋 29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许晓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厦门市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独资设立的有限公司,于 1995 年 8 月成立。原名称为厦门市商贸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厦国资产[2006]90 号、厦国资产[2016]452 号文通知,现已更名为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国贸控股近三年经营情况良好。2018 年营业收入
2,740.96 亿元,2019 年营业收入 2,956.13 亿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国贸控股资产总额 1,535.56 亿元,净资产 503.24 亿元;2020 年 1-12 月,
国贸控股营业收入 4,021.26 亿元,净利润 54.42 亿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
经审计),国贸控股资产总额 2,588.47 亿元,净资产 656.45 亿元;2021 年 1-9
月,国贸控股营业收入 4,537.59 亿元,净利润 41.66 亿元。
股权结构: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 100%股权。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与国贸控股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生产经营,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国贸控股向公司提供资金,由公司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对外融资成本,最高在手余额不超过 36 亿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借款利息收取标准参照市场利率,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对外融资成本。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国贸控股提供的财务资助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国贸控股对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利率不高于公司同
期对外融资成本,最高在手余额不超过 36 亿元。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将根据实际借款情况计算相应借款费用,因借款产生的利息费用将计入公司的财务费用。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192.73 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国贸控股支持公司经营发展,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于公司资金周转,并收取相应的借款费用。借款费用收取标准参照市场情况,
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对外融资成本,费用确认标准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审计委员会意见
国贸控股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保障公司经营资金顺畅运转,公司支付借款费用是合理的。该借款费用收取标准参照市场标准,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对外融资成本,是公平、合理的。双方签订《财务资助协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书;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2022-01-11](000701)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第十一届董事
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李植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包括 2022 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11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240,000 万元,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350,000万元。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额度内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及控股子公司需求分
配对各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此项议案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刊载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刊载于 2022 年 1 月1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支持公司生产经营,保障公司经营资金顺畅运转,同意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协商,签订《财务资助协议》。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为公司提供资金,由公司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对外融资成本,最高在手余额不超过 36 亿元。
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刊载于 2022 年 1月 11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植煌先生、王明成先生、郭聪明先生、曾挺毅先生、林瑞进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载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的《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定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二二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书;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2022-01-11](000701)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年1月1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6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2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9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月19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陈纯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分别于2022年1月6日和2022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予以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第1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第2项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议案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 该列打勾的
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
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 √
联交易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3、登记时间:2022年1月20日上午9:00至2022年1月20日下午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117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邮编:361016
联系人:蔡韵玲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1。
2、投票简称:“信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天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2022年1月2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
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 意 对 权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二〇二二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 √
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 √
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否则无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19年07月09日
调研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接待人:证券事务代表:林慧婷,证券事务代表:张凌君
调研内容: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性企业,已形成电子信息、汽车经销、供应链三大核心业务。
一、公司电子信息业务情况
公司电子信息产业主要包括光电业务和物联网业务。
光电业务板块拥有多家从事LED封装和应用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高科技企业,已形成显示屏封装、白光封装、应用照明三大领域共同发展的业务格局,显示屏封装产能及出货量位居行业前列。
信达物联是国内领先的RFID电子标签、读写设备系列产品研发、制造及提供RFID系统集成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拥有的“厦门市电子标签重点实验室”,是福建省内第一个RFID电子标签的设计、分析、测试及应用开发的公共平台。
二、公司供应链业务情况介绍
公司供应链业务以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两类大宗商品的自营贸易为主,贸易模式包括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和国内贸易等。现有铜、铁矿两个年营收规模超百亿元的核心业务品种及钢材、煤炭等若干优势品种。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供应链业务的风控体系建设,持续完善风控制度,确保供应链业务的稳健发展。
三、公司融资情况
公司采用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及可续期信托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补充公司短期、长期资金需要,确保生产经营工作顺利开展。
四、公司房地产业务情况
公司目前正在挂牌转让丹阳房产股权,逐步退出商业地产,回收资源拓展核心主营业务,目前挂牌结果尚未确认。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2-02-09 异常期间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涨幅偏离值:22.27 成交量:5151.67万股 成交金额:30393.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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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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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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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4091.82 |1493.77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辰西路证|977.60 |953.78 |
|券营业部 | | |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大名路证券营|549.11 |46.06 |
|业部 | | |
|机构专用 |388.40 |341.25 |
|机构专用 |367.02 |19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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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昌路证券营业|24.25 |1538.14 |
|部 |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4091.82 |1493.77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辰西路证|977.60 |953.78 |
|券营业部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329.20 |430.24 |
|机构专用 |388.40 |34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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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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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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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7|13.12 |34.05 |446.74 |机构专用 |机构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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