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07*ST全新最新消息公告-000007最新公司消息
≈≈*ST全新000007≈≈(更新:22.02.26)────────────────────────────────────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9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3000.00万元至4500万元 (公告日期:2022-01-
27)
3)02月26日(000007)*ST全新: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
险提示性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1-09-30 净利润:-231.20万 同比增:94.92% 营业收入:1.28亿 同比增:2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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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067│ -0.0066│ -0.0037│ -0.3548│ -0.1314
每股净资产 │ 0.1794│ 0.1795│ 0.1824│ 0.1861│ 0.4729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4532│ 0.4532│ 0.4532│ 0.4532│ 0.453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1283│ -1.1282│ -1.1253│ -1.1216│ -0.898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3.6500│ -3.6100│ -2.0200│-83.1100│-2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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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067│ -0.0066│ -0.0037│ -0.3548│ -0.1314
每股净资产 │ 0.1794│ 0.1795│ 0.1824│ 0.1861│ 0.4729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4532│ 0.4532│ 0.4532│ 0.4532│ 0.453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1283│ -1.1282│ -1.1253│ -1.1216│ -0.8982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3.7194│ -3.6728│ -2.0409│-190.6448│-27.7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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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ST全新 代码:000007 │总股本(万):34644.8 │法人:陆波
上市日期:1992-04-13 发行价:1 │A 股 (万):30894.8 │总经理:陆波
主承销商: │限售流通A股(万):3750 │行业:房地产业
电话:0755-83280053 董秘:陈伟彬│主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报);房
│地产开发与销售;酒店、旅游服务业;典当业
│务;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
│出口商品除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
│专营、专卖和专控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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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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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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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0067│ -0.0066│ -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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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3548│ -0.1314│ -0.0860│ -0.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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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0643│ -0.0269│ -0.0118│ 0.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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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5664│ -0.0250│ -0.0300│ -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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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0475│ 0.0298│ 0.0607│ 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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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000007)*ST全新: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 全新 公告编号:2022-022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9.3.11 条规定六项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新好”)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一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3.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规定:
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5)虽符合第 9.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
市风险警示;
(6)因不符合第 9.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
审核同意。
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
司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与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泓钧”)签订《关于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公司已完成董事会改选且收到北京泓钧出具明确书面确认文件,但北京泓钧最终是否履约仍存在不确定性(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9)。
2、截止 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尚未收到北京泓钧应付的并购基金份额回
购款 1.18 亿元,目前公司正与北京泓钧商讨并拟定相关还款安排,相关事项正
在进一步协商沟通中,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并购
基金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及 2022 年 2 月 18 日披露的
《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2022】第 75 号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最终能否收回该笔款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
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度报告为准。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2](000007)*ST全新:关于签署《执行和解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执行和解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权益,公司与相关方签署《执行和解协议补充协议》,协议签署不必然免除公司后续涉诉的风险,截止本公告协议正常履行中,针对本次执行和解事项
相关风险、法律意见及会计师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对深交所
公司部【2022】第 75 号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全新好”)
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了《关于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91)。经各方协商达成一致,公司、练卫飞分别与吴海萌、王沛雁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
一、协议履行进展
截止本公告,公司按照《执行和解协议》正常履行支付义务。近日,公司与吴海萌、王沛雁就《执行和解协议》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各方就和解执行事项进一步达成如下约定:
1、与吴海萌的《补充协议》
甲方:吴海萌
乙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乙方双方与练卫飞关于深圳国际仲裁院 SHEN DX20170235 号仲
裁案件(以下称“235号仲裁案件”)、SHEN DX20170236号仲裁案件(以下称“236号仲裁案件”),已结案,法院出具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华南国仲深裁【2020】D77 号《裁决书》、华南国仲深裁【2020】D78 号《裁决书》,就执行事项于 2021年 12 月 2 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以下称“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约定由乙
方向甲方就上述 235 号、236 号两仲裁案件共计支付人民币共计 9000 万元(大
写:玖仟万元整)。乙方将上述 9000 万元支付完毕后,235 号仲裁案件、236 号仲裁案件所主张的全部执行款扣除乙方已支付的 9000 万后剩余部分支付义务转移给练卫飞,乙方无需再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现双方就和解协议执行事项进一步达成如下约定,以资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支付完人民币 9000 万元时,乙方关于 235
号仲裁案件、以及 236 号仲裁案件的所有还款和支付义务即履行完毕。乙方履行完前述付款义务后,甲方承诺不会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练卫飞违约)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华南国仲深裁【2020】D77 号《裁决书》、华南国仲深裁【2020】D78 号《裁决书》);
(2)乙方履行完上述付款义务后,即使练卫飞发生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按照和解协议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发函、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任何方式)要求乙方承担因练卫飞的任何违约行为而造成的损失,乙方无需履行法律上的补充支付义务。
(3)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关于 235 号仲裁案件、以及 236 号仲裁案件的全
部支付义务仅限于和解协议约定的 9000 万元,甲方承诺乙方支付完上述人民币
9000 万元时,乙方与 235 号仲裁案件、以及 236 号仲裁案件的义务全部履行完
毕。
2、与王沛雁的《补充协议》
甲方:吴海萌
乙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乙方双方与练卫飞关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 03 民初 3211 号诉讼案件(以下称“3211 号案件”)(现已审结完毕),就执行事项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以下称“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约定
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共计 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乙方将上述 3000万元支付完毕后,3211 号案件所主张的执行款扣除乙方已支付的 3000 万后剩余部分支付义务转移给练卫飞,乙方无需再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现双方就和解协议执行事项进一步达成如下约定,以资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支付完上述人民币 3000 万元后,乙方关于3211 号案件的所有还款和支付义务即履行完毕。乙方履行完前述付款义务后,
甲方承诺不会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练卫飞违约)向法院申请对甲方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2)乙方履行完上述付款义务后,即使练卫飞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履行和解协议的),甲方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发函、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任何方式)要求乙方承担因练卫飞的任何违约行为而造成的损失,乙方无需履行法律上的补充支付义务。
(3)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关于 3211 号案件的全部支付义务仅限于和解协议约定的 3000 万元,甲方承诺乙方支付完上述人民币 3000 万元后关于此案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
二、对公司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在《执行和解协议》执行事项上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签署《补充协议》后公司需支付的和解金额不变,即公司需支付合计 12,000 万
元,其中 SHEN DX20170235 号仲裁案、SHEN DX20170236 号仲裁案和解金额合计
9,000 万元,(2020)粤 03 民初 3211 号诉讼案和解金额为 3,000 万元。
《补充协议》的签署暂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如公司未履约轮候查封的房产未来仍存在进一步被强制执行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积极跟进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
[2022-02-18](000007)*ST全新:关于对深交所公司管理部(2022)第75号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 全新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2022】第 75 号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贵所公司管理部送达的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75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函件要求,安排相关回复工作。相关回复内容如下:
1.前期,你公司因练卫飞冒用公司名义对外借款面临大额涉诉损失,练卫
飞承诺对此予以补偿。 2021 年 12 月 6 日, 你公司公告称,公司、练卫飞分别
与原告吴海萌、王沛雁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就 SHEN DX20170235 号仲裁
案、 SHEN DX20170236 号仲裁案、(2020)粤 03 民初 3211 号诉讼案所主张的
执行款项合计 1.6 亿元达成和解,约定在 2022 年 12 月 30 日前,由你公司分期
支付 1.2 亿元,由练卫飞承担剩余支付义务。此次和解后,你公司在前述案件中承担金额减少约 4000 万元,相应转回已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并确认为当期非经常性损益。你公司前期对我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及相关律师核查意见显示,你公司不确定练卫飞的资金实力及财务状况,无法确认其是否具备承担剩余支付义务的能力;你公司支付完成 1.2 亿执行款后,练卫飞出现违约或逾期支付的情形,吴海萌、王沛雁无权按照原金额申请对你公司恢复执行。请你公司:
(1)结合该和解协议截至目前实际执行进展、你公司及练卫飞的履约能力、意愿等说明相关协议实际可执行性,后续执行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回复:
根据《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公司需于执行法院主持执行和解当天起、2022年 4 月底前、2022 年年末前分三期向甲方(王沛雁、吴海萌)支付和解款项 1.2亿元,逾期支付公司需承担逾期支付滞纳金。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有资金,其中包括现金约 7500 万元及待收取的应收款约 2 亿元,公司主要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和解款项,缺口部分准备通过收回的应收款予以解决。截止目前公司按照《和
解协议》正常履行支付义务。公司前述自有资金已覆盖本次和解所需支付的全部金额,公司有能力及意愿消除历史遗留问题。由于支付和解款资金缺口(截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约为 4500 万元)公司拟通过回收应收款予以解决,故最终能
否完成全部和解款支付受应收款回收情况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不确定练卫飞的履约能力、意愿,只要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完成执行款项的支付,练卫飞出现违约或逾期支付时,吴海萌、王沛雁无权按照原金额申请对公司恢复执行,对公司不产生影响。故本次和解具有可执行性。
由于公司主要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和解款项,缺口部分(截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约为 4500 万元)准备通过收回的应收款予以解决,公司计划优先回收宁波
佳杉份额转让款 1.18 亿元(转让款原为 1.2 亿,已收回 200 万元),就此公司已
与北京泓钧沟通,对方表示愿意积极配合,预计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前支付第一
期剩余回购价款 9,800 万元,并于第一期剩余回购价款支付完毕后 6 个月,且公司配合解除回购协议约定的回购标的查封冻结措施后支付剩余回购款 2,000 万元。如正常回收该部分公司自有资金,已能覆盖《执行和解协议》约定金额。由于应收款的回收存在不确定性,故和解款项缺口部分的支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全力催收,确保能够按约履行此次执行和解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说明如练卫飞出现违约,吴海萌、王沛雁是否仍可另行向你公司主张债权,你公司后续是否仍面临较大涉诉补偿风险,你公司与吴海萌、王沛雁、练卫飞等相关方是否存在其他协议或潜在安排。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根据《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公司完成累计人民币 1.2 亿元执行款项的支
付后,吴海萌、王沛雁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对公司恢复执行。据此,公司完成支付执行款项后,练卫飞出现违约或逾期支付的情形,吴海萌、王沛雁无权按照原金额申请对公司恢复执行。
公司为了尽量减少损失维护股东权益,一直积极与吴海萌、王沛雁进行协商,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与吴海萌、王沛雁、练卫飞等相关方有其他协议或潜在安排的情况。
律师核查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2021 年 12 月 2 日,全新好、练卫飞与吴海萌,就 SHEN
DX20170235 号仲裁案、SHEN DX20170236 号仲裁案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各方约定全新好向吴海萌支付执行款项人民币 9000 万元,该等案件的其余费用由练卫飞承担,如全新好完成前述执行款项的支付后,吴海萌承诺不以任何理由申请对全新好恢复执行。
同日,全新好、练卫飞与王沛雁就(2020)粤 03 民初 3211 号诉讼案签署了
《执行和解协议》,各方约定全新好向王沛雁支付执行款项人民币 3000 万元,该案件的其余费用由练卫飞承担,如全新好完成前述执行款项的支付后,王沛雁承诺不以任何理由申请对全新好恢复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 修正)》第八条规
定,“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第九条规定,“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恢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恢复执行:(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
据此,全新好、练卫飞分别与吴海萌及王沛雁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作为《执行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全新好对吴海萌及王沛雁负有支付执行款项的义
务,练卫飞负有 SHEN DX20170235 号仲裁案、SHEN DX20170236 号仲裁案、(2020)
粤 03 民初 3211 号诉讼案所主张的执行款扣除全新好在《执行和解协议》中已经支付的款项后剩余部分的偿还义务,在全新好已支付累计人民币 1.2 亿元执行款项后,全新好已完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支付执行款义务,如练卫飞出现违约,吴海萌及王沛雁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九条规定,就练卫飞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或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但鉴于《执行和解协议》已就全新好与练卫飞的义务进行切割,在全新好已完成《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的情况下,按照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吴海萌、王沛雁以练卫飞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时,法院将裁定不予恢复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民事诉讼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案件当事人的程序权利,虽然吴海萌、王沛雁在《执行和解协议》已承诺在全新好完成前述执行款项的支付后,不以任何理由申请对全新好恢复执行,但无法排除在练卫飞未履行全新好在《执行和解协议》中已经支付的款项后剩余部分的偿还义务的情况下,吴海萌、王沛雁使用法律赋予的民事诉讼权利,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可能性。鉴于 SHEN DX20170235 号仲裁案、SHEN
DX20170236 号仲裁案以及(2020)粤 03 民初 3211 号诉讼案,全新好、练卫飞
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分别与吴海萌及王沛雁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各相关主
体就前述案件的付款主体和付款金额达成了最新约定。在《执行和解协议》项下,全新好需按照约定的时间累计支付人民币 1.2 亿元执行款。如全新好已按照约定的支付完毕人民币 1.2 亿元执行款,即全新好已完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支付执行款义务时,练卫飞出现违约,吴海萌、王沛雁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另行起诉以主张债权。本所认为,如吴海萌、王沛雁以练卫飞违约为由另行申请立案以主张债权时,鉴于全新好已完成《执行和解协议》的相关约定,全新好就练卫飞违反《执行和解协议》所约定事项承担较小风险。
综上,在全新好完成支付执行款项后,如练卫飞出现违约或逾期支付的情形,吴海萌及王沛雁以练卫飞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时,法院将裁定不予恢复执行。如练卫飞出现违约或逾期支付的情形,吴海萌、王沛雁另案起诉以主张债权时,鉴于全新好已完成《执行和解协议》的相关约定,全新好就练卫飞违反《执行和解协议》所约定事项承担较小风险。根据全新好的说明,除《执行和解协议》外,公司与吴海萌、王沛雁、练卫飞等相关方不存在其他协议或潜在安排。
(3)结合前述情况,说明你公司在 2021 年转回相关坏账损失是否审慎合
理,是否存在利用该和解协议规避终止上市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结合最新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如前所述公司为了尽量减少损失维护股东权益,一直积极与吴海萌、王沛雁进行协商,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公司依据和解协议转回相关坏账损失是审慎
合理的,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利用该和解协议来规避终止上市的情形。公司能否在 2021 年度转回相关坏账损失,需要在对相关减值测试的审计程序完成后予以确认,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
年审会计师意见:
①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A.查阅公司此次和解协议,并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
B.查阅公司提供的与练卫飞案相关诉讼、仲裁全部资料,并与公司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C.查阅公司“其他应收款—练卫飞”明细账及相关会计凭证附件;
D.查阅 2021 年底,全新好公司与北京泓钧签订《关于履行<股票质押合同>
相关安排的协议》;
E.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分析公司上述披露的该预计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否适当。
②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我们正在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公
司能否在 2021 年度转回相关坏账损失,需要在对相关减值测试的审计程序完成后予以确认。就已获取的资料看,尚未发现公司存在利用该和解协议规避终止上市的情形;根据律师意见,在全新好完成支付执行款项后,如练卫飞出现违约或逾期支付的情形,吴海萌、王沛雁以练卫飞违约为由另行申请立案以主张债权,全新好就练卫飞违反《执行和解协议》所约定事项承担较小风险。后期需执行的进一步审计程序主要如下:
A.取得法院针对此次执行和解协议的裁定书,核实法院裁定是否与和解协议相符;
B.对吴海萌、王沛雁等相关人员或受托代理人实施访谈程序,了解此次和解意图、和解的过程及和解达成的主要商业理由;
C.取得并核实北京泓钧对其当选董事会成员达半数以上具有信心的确认文件;
D.取得保证全新好公司能够于 2022 年 11月 30日前切实收到 8000 万元补偿
款的全部法律手续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申请于质押期满之日前强制执行质押股票的法律手续、将执行所得款项直接从法院帐户支付给公司的法律手续等,核实公司相关法律手
[2022-02-16](000007)*ST全新:关于签订《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 全新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况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全新好”)于 2022 年1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签订《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公司与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泓钧”)签订了《关于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就北京泓钧与汉富控股前期签署的《股票质押合同》的履行进行附条件生效的约定。
依据《协议》约定:本协议成立后,根据本协议第一条之约定,全新好(乙方)完成董事会改选之后,北京泓钧(甲方)基于对半数以上当选董事会成员具有信心,应当于董事会选举之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文件,明确是否确认本协议正式生效。北京泓钧(甲方)出具明确书面确认文件后,本协议正式生效。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
施森捷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卞欢、吴琼洁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15 日披露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收到北京泓钧送达的《董事会成员确认书》,内容
如下:我公司对上述人选予以确认,关于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生效条件成就。
至此,《协议》相关约定附加条件生效形式已成就。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协议》相关约定附加条件生效形式的成就,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产生影响。虽然《协议》相关约定附加条件生效形式已成就,但最终是否履约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如双方最终正常履约,相关补偿金额对财务的影响也存在不确定性,最终需以年审会计师意见为准。公司将积极跟进该事项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5](000007)*ST全新: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 2022-018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星期一)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国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为346,448,044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08,948,044股,限售流通股
37,500,000股。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2人,代表公司股份102,030,0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503%。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公司股数37,5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41%。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11人,代表公司股份64,530,0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262%。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施森捷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股) 同意股数(股) 反对股数(股) 弃权股数(股)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 102,030,058 101,957,208 72,850 0
权的全体股东 99.9286% 0.0714%
其中:单独或合 86,882,527 86,882,527 0 0
计持有公司 5% 100%
以上股份的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有 15,147,531 15,074,681 72,850 0
公司 5%以上股 99.5191% 0.4809%
份以外的其他股
东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卞欢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股) 同意股数(股) 反对股数(股) 弃权股数(股)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 102,030,058 101,957,208 72,850 0
权的全体股东 99.9286% 0.0714%
其中:单独或合 86,882,527 86,882,527 0 0
计持有公司 5% 100%
以上股份的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有 15,147,531 15,074,681 72,850 0
公司 5%以上股 99.5191% 0.4809%
份以外的其他股
东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吴琼洁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股) 同意股数(股) 反对股数(股) 弃权股数(股)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 102,030,058 101,957,208 72,850 0
权的全体股东 99.9286% 0.0714%
其中:单独或合 86,882,527 86,882,527 0 0
计持有公司 5% 100%
以上股份的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有 15,147,531 15,074,681 72,850 0
公司 5%以上股 99.5191% 0.4809%
份以外的其他股
东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杜伟强、章思琴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4日
[2022-02-12](000007)*ST全新:关于延期提交《关注函的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 全新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提交《关注函的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送达的《关于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75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给予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函件要求,妥善安排相关回复工作。
截至目前,为保证《关注函》回复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公司董事会、年审会计师及律师尚需对《关注函》涉及问题作进一步补充、完善,无法在预定的时间内(即2022年2月11日前)完成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根据实际情况,公司申请延期提交《关注函的回复》。公司将抓紧协调各方尽快落实上述工作,完成本次《关注函》的回复和披露工作。考虑到完成上述工作所需时间,公司董事会预计最晚于2022年2月16日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及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22-02-11](000007)*ST全新: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定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1.00 关于选举施森捷为深 √
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卞欢为深圳 √
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吴琼洁为深 √
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上述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制,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如以信函方式应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正式出席会议需向公司提交参会文件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
邮政编码:518031
3、登记时间:2022年2月11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3280053
联系传真:0755-83281722
联系人:陈伟彬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年2月10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集体操作流程》;
附件2:《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7。
2.投票简称:全新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选举施森捷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 √
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卞欢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吴琼洁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 √
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对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流程如下:
(1)投票代码:360007;投票简称:全新投票。
(2)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3)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申报1.00元代表股东大会议案1,申报2.00元代表股东大会议案2,以此类推。
(4)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申报1股代表同意;申报2股代表反对;申报3股代表弃权。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
年2月1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下列议案行使 表决权(横线上
填写赞成、反对、弃权或全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提案编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1.00 关于选举施森捷为深 √
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卞欢为深圳 √
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吴琼洁为深 √
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日期:2022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发日起 日内有效
[2022-01-27](000007)*ST全新: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定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施森捷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卞欢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吴琼洁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选举施森捷为深圳市全新好 √
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
事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卞欢为深圳市全新好股 √
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吴琼洁为深圳市全新好 √
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如以信函方式应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正式出席会议需向公司提交参会文件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
邮政编码:518031
3、登记时间:2022年2月11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3280053
联系传真:0755-83281722
联系人:陈伟彬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年1月26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集体操作流程》;
附件2:《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7。
2.投票简称:全新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议案1 关于选举施森捷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 1.00
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2 关于选举卞欢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 2.00
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3 关于选举吴琼洁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 3.00
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对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流程如下:
(1)投票代码:360007;投票简称:全新投票。
(2)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3)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申报1.00元代表股东大会议案1,申报2.00元代表股东大会议案2,以此类推。
(4)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申报1股代表同意;申报2股代表反对;申报3股代表弃权。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下列议案行使 表决权(横线上
填写赞成、反对、弃权或全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1、《关于选举施森捷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2、《关于选举卞欢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3、《关于选举吴洁琼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注: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日期:2022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发日起 日内有效
[2022-01-27](000007)*ST全新: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吴琼洁)
*ST全新: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吴琼洁)
[2022-01-27](000007)*ST全新: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卞欢)
*ST全新: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卞欢)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2-01-06 ST、*ST和S证券异常期间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
涨幅偏离值:13.18 成交量:2721.91万股 成交金额:17540.61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中心路证券|1516.04 |910.05 |
|营业部 | |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国基路证券营业|901.74 |-- |
|部 |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四明中路证券营|744.94 |597.58 |
|业部 | |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 |610.08 |164.46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宾王路证券营业|516.86 |-- |
|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中心路证券|1516.04 |910.05 |
|营业部 |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四明中路证券营|744.94 |597.58 |
|业部 | |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17.42 |579.58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路证券营业|40.05 |534.47 |
|部 | | |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444.04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8-10-08|7.05 |166.34 |1172.67 |华鑫证券有限责|方正证券股份有|
| | | | |任公司山东分公|限公司长沙星沙|
| | | | |司 |三一路证券营业|
| | | | | |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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