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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163福建南纸资产重组最新消息
≈≈中闽能源600163≈≈(更新:21.08.31)
    ★2021年中期
 
●董事会报告对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
营。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84.93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装机
容量82.93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2万千瓦。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为通过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等流程,将风能
、太阳能等新能源进行开发并转换为电力后销售,取得收入。除自主开发项目外,公
司还以优质的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资产为标的实施股权收购,在并购完成后对并
购项目进行运营管理。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发电量的
增加和其他管理及运行成本的控制,影响公司业绩的主要驱动因素包括装机规模、上
网电价、利用小时、风力资源、光照资源、资金成本等。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变化。 
       (二)报告期内行业情况说明 
       2021年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3.9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2%。截至
2021年6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2.6亿千瓦,同比增长9.5%。全国全口径非
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5.4%,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全口径煤电
装机容量占总装机容量比重降至48.2%,同比降低3.3个百分点,在碳达峰、碳中和目
标下,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趋势明显。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总发电量为3.87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7%;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1853小时,同比提高119小
时。 
       2021年上半年,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稳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持
续增长,可再生能源保持高利用率水平。截至2021年6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
机达到9.71亿千瓦。其中,风电装机2.92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2.68亿千瓦、生物质
发电装机3319万千瓦。2021年1-6月,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06万亿千瓦时。其
中,风电344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44.6%;光伏发电157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约23.4%;生物质发电77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26.6%。2021年1-6月,全国并网风
电设备利用小时1212小时,同比提高88小时;太阳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660小时,同
比降低3小时;全国弃风电量约126.4亿千瓦时,平均利用率96.4%,较上年同期提高0
.3个百分点;全国弃光电量33.2亿千瓦时,平均利用率97.9%,较上年同期提高0.07
个百分点。 
       从2020年双碳目标概念的提出,到2021上半年各省市陆续发布“十四五”
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各地都明确要落实2030年碳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目标,
坚定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可以说双碳目标的提出为新能源行业带来了
新的发展契机。为持续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以及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
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等任务,国家能源局在《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
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中提出要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
权重引导机制、建立并网多元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存量项目建设、稳定推进户用光伏
发电建设、抓紧推进项目储备和建设,并要求采取保障措施保障风电、光伏发电开发
建设运行规范有序。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的2021年1-6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
数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1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截至2021年6月底,公司风电项目装机容量82.93万千瓦,其中,福建省内7
1.98万千瓦,占福建省风电装机规模540万千瓦的13.33%。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各项
目累计完成发电量130,057.46万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长50.89%;累计完成上网电量
126,858.91万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长51.33%。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1年上半年,公司围绕全年工作思路,攻坚克难,精准发力,综合施策
,全面开启“十四五”期间建设“一流清洁能源企业”新征程。 
       (一)主要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84.93万千瓦,公司下属各项
目累计完成发电量130,057.46万千瓦时,比去年同期86,192.68万千瓦时增长50.89%
;累计完成上网电量126,858.91万千瓦时,比去年同期83,831.33万千瓦时增长51.33
%。2021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121.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03%;实现
利润总额37,331.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1.14%;实现净利润34,465.92万元,比
上年同期增长113.0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36.99万元,比上年同期
增长124.15%。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建设全力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强化各项措施,积极协调参建各方,持续加大并科学
调配船机资源、资金、人力等要素投入,全力保障在建工程有序推进。截至报告期末
,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已完成32个风机基础施工,已吊装29台风机,其中
28台风机已并网发电,剩余9个风机基础正在施工;富锦市二龙山镇生物质热电联产
项目锅炉本体、启动锅炉等主体设备已安装,其他配套设备设施多已安装到位,即将
开展单体设备调试。 
       2.生产运营精细高效 
       公司坚持“安全、经济、稳发、多供”的理念,以降本增效为目标,进一
步加强生产运营管理:利用天气预报和功率预测系统,科学制定风机和光伏组件运维
计划,合理储备备品备件,有效降低定检消缺和维护造成的电量损失;加大资金、人
力投入,精心实施检修技改,努力提升设备安全可靠性;参与多模式电量交易,释放
发电潜能,提高利用小时数;继续推进集控中心建设,提升运检管理专业化、信息化
水平,促进提质增效。 
       3.安全生产稳中向好 
       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责任,扎实推进双重预防机制
、安全生产标准化和“5S”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春季及防台防汛安全大检查、安全生
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加强现场督查,规范“两票三制”管
理,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安全风险;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放松,落实落细
各项防控措施,组织疫苗接种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报告期内实现零
事故、零伤害、零污染。 
       4.业务拓展有序实施 
       公司在经营好投运项目、加快建设在建项目的同时,立足福建,放眼全国
,积极拓展新项目投资机会,推动清洁能源业务做大做强。报告期内,公司与富锦市
人民政府签署了《黑龙江省富锦市可再生能源基地项目投资开发框架协议书》,拟推
动在富锦市行政区域内建设1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基地项目,共同争取该项目列入黑
龙江省可再生能源建设计划;同时,公司还在福建省内进一步开拓渔光互补项目的投
资机会。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
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1、电价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
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的规定,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
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
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闽海电投资的莆田平海湾
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于2016年5月核准,目前正在建设。若该项目全部机组未能于202
1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网,则无法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将直接影响项目的收入和
盈利能力。 
       此外,国家正积极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目前,部分地区可再生能源
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已出台,超出保障性收购电量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将参与市场化交
易。根据福建、黑龙江、新疆等地区现行的有关风电、光伏交易政策,公司发电项目
的部分电量需参与市场化交易,造成此部分电量上网电价低于批复电价。 
       针对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公司正不断强化各项措施,积极协
调参建各方,持续加大并科学调配船机资源、资金、人力等要素投入,全力争取在20
21年12月31日前项目全部机组完成并网。根据部分地区已出台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
化交易规则,市场化交易以保障性收购政策为前提,对上网电价的整体影响有限,而
且市场化交易一定程度上有益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公司将认真总结分析福建
、黑龙江、新疆电力市场化交易政策,加强与项目所在地国家电网公司沟通,优先确
保项目所发电量得到消纳。 
       2、弃风限电、弃光限电风险 
       由于风力大小、太阳能强度存在间歇性和波动性的特点,风力、光伏发电
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电网需要根据风力、光伏发电量的大小和电网用电量的变化情况
,相应调整火电、水电等常规能源发电机组的发电量,使得电网总发电量与用电量保
持平衡。当电网的调峰能力不足,不能完全接受风力、光伏发电向电网输送的电能时
,电网会降低风力、光伏发电机组的发电能力,使得部分风力、太阳能资源无法得到
利用,产生弃风限电、弃光限电的现象。此外,当项目所在地用电需求较少,且不能
通过电量外送等方式完全消纳时,电网为了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营,会通过降低各
发电机组的发电能力,保障电网发电量与用电量的一致性,使得部分风力、太阳能资
源无法得到利用,也会产生弃风限电、弃光限电的现象。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的
限电问题已不断缓解。2021年上半年,全国弃风电量约126.4亿千瓦时,平均利用率9
6.4%,较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全国弃光电量33.2亿千瓦时,平均利用率97.9%
,较上年同期提高0.07个百分点。 
       国家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并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规则,同时采取各种
措施确保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落实到位。目前,公司在福建省的风电项目尚
未出现弃风限电情况,但公司在黑龙江地区的风电项目和在新疆哈密地区的光伏项目
依然存在弃风、弃光限电情况。2021年1-6月份,公司在黑龙江地区的三个风电项目
平均限电率2.32%,限电损失电量336万千瓦时;在哈密地区的红星二场光伏一电站限
电率1.41%,限电损失电量25万千瓦时。公司将抓好生产运营管理,保障设备安全稳
定运行,提高设备可利用率,尽量减少计划外停机,做到“应发尽发”。 
       3、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风险 
       目前,我国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包括两部
分,即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项目并网发电后,燃煤发电上网
基准价的部分,由电网公司直接支付,可以实现及时结算。但是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
部分则需要上报国家财政部,财政部从可再生能源附加补助资金中拨付至电网公司,
再由电网公司与发电企业结算。因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来自于从电价中征收的可再生
能源电价附加,近年来,国内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发展迅速,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
入远不能满足可再生能源发电需要,补贴资金缺口持续增加,导致国家发放可再生能
源补贴的时间有所滞后,由此可能影响发电企业的现金流,进而对实际经营效益产生
不利影响。 
       另一方面,2020年1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
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明确了按合
理利用小时数核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财政补贴资金额度。2020年9月,财政部、发
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进一步明确了各类可再生能源
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的数值和补贴电量的计算方式,即项目全生命周
期补贴电量=项目容量×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在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
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所发电量超过
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20年后,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
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
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根据上述政策,对于投产时间较早、所发电量超过政策规定的全
生命周期补贴电量的项目,若绿证交易金额低于补贴金额,则存在项目收益下降的风
险。 
       上述政策出台的主要目的是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机制,积极解决补贴
资金拖欠问题,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同时政策还提出了企业可以
通过参与绿证交易获得收入的替代方案。公司将密切跟踪绿证交易、国家核证自愿减
排量与碳排放权交易等行业政策,积极参与有关业务,力争获得部分替代补贴的收入
。同时,公司将积极储备优质平价项目资源,在确保投资收益的基础上推动新项目的
开发,多举措降低补贴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影响。 
       4、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的竞争主要在于新项目的开发。自2019年起,风
电、光伏项目均要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风电运营企业通过与地方政府
协商,以协议的形式约定获取在特定时期、特定区域内开发项目的权利。因此,各个
风电运营企业在风能资源优越、电力输送容量充足的地理区域开发新项目的竞争非常
激烈。 
       国家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给包括公司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发
电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将乘势而为,加快市场开拓步伐,继续实施“走
出去”发展战略,扩大公司装机容量与资产规模,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自身“造血
功能”,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在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5、项目建设风险 
       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面临多种风险,包括恶劣天气
导致无法施工、设备供应商供货能力不足、设备和材料的质量不达标、施工作业队伍
短缺等问题,上述任何事项都可能导致项目建设的延期或成本超支,造成项目建设存
在一定风险。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将督促施工单位确保施工设备充足并合理有效配
置,保持设备良好状态,满足施工现场需要,同时合理组织施工人员施工,利用好施
工窗口期,推进项目按期投产。 
       6、自然条件风险 
       公司所属陆上风电项目大部分均分布在福建沿海地区,海上风电项目位于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湾海域,易受台风等恶劣天气威胁;公司在黑龙江省的三个
风电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地区,可能受极端严寒、瞬间狂风等气候条件的影响。
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的自然灾害可能对设备、输电线路等造成损坏,进而影响项目的发
电能力,从而对公司的发电量和营业收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公司系统安全绩
效考核,同时完善安全保障和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技术监督,强化定检维护和消缺
工作,不断提高运行检修质量和设备健康水平,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防灾抗灾能
力。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1、资源禀赋优势 
       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台湾海峡独特的“狭管效应”赋予了福建地区
优越的风力资源。公司已投产的陆上风电场主要位于风资源较优的福清、平潭、连江
等沿海地区,实际运行年利用小时数高、无弃风限电,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
基础。同时,福建省近海风能资源整体优于陆上地区,发展海上风电拥有得天独厚的
优势。公司2020年重组并购的中闽海电在莆田平海湾海域专业从事海上风电项目开发
与运营,使公司的区位竞争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此外,公司在黑龙江省也有投运和
储备的风电项目,黑龙江省属于风能资源丰富的“三北”地区,项目也具有较好的资
源禀赋。 
       2、专业化优势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闽有限是福建省境内最早介入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发
建设的风电企业之一。公司长久以来一直专注于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建
设及运营,公司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和收入都与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相关,公
司在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行管理等方面均具有丰富的经验,是福建省内从
事风电行业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公司之一。 
       3、项目拓展优势 
       公司坚持项目开发和优质项目并购双轮驱动,拥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借助于在黑龙江省富锦市多年与当
地政府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与富锦市人民政府签署了《黑龙江省富锦市可再生能源
基地项目投资开发框架协议书》,拟推动在富锦市行政区域内建设100万千瓦可再生
能源基地项目,共同争取该项目列入黑龙江省可再生能源建设计划。公司通过项目滚
动开发与优质资产并购,促进装机规模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 
       4、运营管理优势 
       公司具有丰富的风电场运营管理经验,培养了一支理论扎实、作风严谨、
技能精湛、具有技术创新和攻关能力的运行维护技术队伍,积累了各种故障处理和维
修保养经验,具备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部件故障解决能力。公司2020年重
组并购的中闽海电在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其投建的莆
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是东南沿海地区首个投入商业运行的海上风电项目。20
21年上半年,公司在福建省所属陆上风电场的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1458小时,所
属海上风电场的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2003小时,在黑龙江省所属三个风电场平均
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1294小时,均高于国内平均水平1212小时,整体保持了良好的运
营效率。 
       5、资金优势 
       公司资产盈利能力较强,已投产的各项目能为公司带来稳定的利润。近几
年,得益于风电项目装机容量不断增加,公司业绩保持持续增长。公司资信状况良好
,与各类金融机构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融资渠道和方式多样,资金获取成本较低,
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2020年年度
 
●董事会报告对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克服新
冠疫情和“抢装潮”等不利影响,凝心聚力抓项目,冲锋在前谋发展,各项工作取得
较好成效。 
       1.疫情防控成效显著 
       自2020年初新冠疫情突发以来,公司始终把疫情防控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
务,把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认识防控工作的复杂性、严峻性、
长期性,从严从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织牢织密“防护网”,实现零感染、零
疑似、零确诊,取得显著的防控成果。在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公司有序开展复
工复产,自2020年4月起各权属公司、在建项目复工率达到100%。 
       2.经营业绩创新高 
       公司坚持以电量为龙头,以效益为中心,以设备健康为保障,抢抓时机增
发电,实现大风年创造大效益。一是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方针,全年投入6100
多万元实施设备检修技改,消除重大设备隐患,设备保持较高可利用率,为稳发电打
好基础;二是树立度电必争、电量就是效益的意识,加强生产过程技术监督,强化对
标管理和运行分析,积极协调调度,优化运行方式,促进机组经济运行,为多发电创
造条件;三是树立电力市场营销新理念,主动对接调度中心、市场交易中心,积极参
与电量市场化交易、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疆电替代交易与外送交易,争取合理电量电
价,确保发电收入最大化。报告期,公司权属各项目累计发电量230,417.64万千瓦时
,比去年同期136,171.71万千瓦时增长69.21%;上网电量223,987.58万千瓦时,比去
年同期132,347.49万千瓦时增长69.24%。 
       3.项目建设攻坚创效 
       面对疫情防控和“抢装潮”的复杂形势,公司扛住电价补贴政策的倒逼压
力,科学排布,抢抓工期,克服多重困难,携手打赢工程建设“百日攻坚战”、电价
保卫战,截至2020年底,实现福清马头山、王母山、大帽山风电场项目54台风机,平
潭青峰二期风电场项目18台风机的全部并网发电;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22
台风机并网发电,5个机位具备风机吊装条件;富锦市二龙山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主体工程建成。 
       4.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实施 
       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于2020年实施完毕。中闽海电资产顺利交割,公司业务范围增加了海上风电业务,装
机规模进一步提升。本次重组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再融资工具,特别是利用定向可转债
新政完成了配套融资,成功向6个配售对象发行5.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募投项目
提供了低成本的建设资金。 
       5.经营管理优中求进 
       一是坚持“制度管人,流程管事”思维,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全年
新制定、修编制度33项,为公司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提供持续动力;二是贯
彻“效益是干出来的,也是省出来的”的理念,严控开支,过紧日子,接待、差旅、
车辆、会议培训等费用支出明显下降;三是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通过事前预防监督
主动作为、事中监督追责落实责任、事后监督整改举一反三,将内控嵌入业务全流程
,并结合专项审计及检查督查联动机制,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6.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一是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贯彻实施“一把手”责任和全员责任制;二是员
工安全素质不断提升,全年组织多次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员工专业技能、
处突能力稳步增强;三是隐患查治成效明显,持续开展自查、整改,补短堵漏,消除
风险;四是安全行动开展有力,深入开展春季、秋冬季及防台防汛、隐患大排查大整
治专项行动及电力建设施工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专项活动
,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报告期内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风力和光伏发电业务,主营业务收入为电力销售收入。截至2
020年12月31日,公司并网装机容量为81.83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79.83万千瓦,
共有机组323台;光伏装机2万千瓦。2020年度公司权属各项目累计完成上网电量223,
987.58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132,347.49万千瓦时增长69.24%。公司权属福建省内陆
上风电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206小时,同比增加541小时;海上风电项目平均利用
小时数为4530小时,同比增加1102小时;黑龙江省三个风电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6
07小时,同比减少97小时;新疆光伏项目利用小时数为1766小时,同比增加57小时。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201.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4.42%;
实现利润总额60,566.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5.24%;实现净利润53,504.87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62.8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588.75万元,比上年
同期增长151.95%。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行业格局与发展趋势 
       截至2020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2.0亿千瓦,同比增长9.5%。其
中,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9.34亿千瓦,同
比增长约17.5%,占总装机容量的42.5%。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预测:预计2021
年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8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投产1.4亿千
瓦左右。预计2021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3.7亿千瓦,同比增长7.7%左右。非化石能
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1.2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上升至47.3%,比2020年底
提高2.5个百分点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比2020年底提高3个百分点左右。
 
       “碳中和”背景下将大力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可再生能源发展空间广阔。
近年来,随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发展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大力发展可再生能
源、加快能源转型发展已成为全球共识。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
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
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为我国能源发展描绘了新的宏伟蓝图。习
近平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宣布: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
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
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在
此背景下,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将成为我国能源结构转型的重要力量,
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风电进入平价上网时代。根据2019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完善
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新
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新核准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通
过竞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2020年1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
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明确
新增海上风电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平价上网政策将进一步推动风电新技
术应用,预计未来风电成本将持续下降,推进风电向平价上网过渡,摆脱依赖国家补
贴支持,加快提高风电的市场竞争力,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海上风电发展进入快车道。相比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具备风电机组发电量
高、单机装机容量大、机组运行稳定以及不占用土地,不消耗水资源,适合大规模开
发等优势,同时,海上风电一般靠近传统电力负荷中心,便于电网消纳,免去长距离
输电的问题,因而全球风电场建设已出现从陆地向近海发展的趋势。根据国家能源局
发布的数据,2020年,全国新增并网风电装机容量7167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新增装
机306万千瓦;截至2020年底,全国风电装机2.81亿千瓦,其中海上风电累计装机约9
00万千瓦。 
       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机制。2020年1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
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
〕4号),明确了按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财政补贴资金额度。202
0年9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
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以下简称《
通知》),规定了各类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确定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总额度。《通知》首次以文件形式正式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
电项目可以享受的补贴总额度=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补贴标准,项目全生命周
期补贴电量=项目容量×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解决了项目补贴额度不确
定的历史遗留问题。《通知》同时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所
发电量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
与绿证交易。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加
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碳排放权和绿证交易将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带
来额外收入。上述政策的发布,进一步完善了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机制,为解决补贴
资金拖欠问题奠定了基础,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行业投资行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行
业稳定健康发展。 
       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2020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
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0〕767号),明确了各省(区、市)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
责任权重、非水电责任权重的最低值和激励值。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实施
是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的重要举措,一方面,通过消纳责任权重指标约束,可以激励
提高本地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另一方面,为满足消纳责任权重要求,受端省份消纳
可再生能源意愿增强,借助消纳保障机制,打破省间壁垒,促进可再生能源跨省区交
易,实现可再生能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2020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达97%,较
上年同期提高1个百分点;光伏发电利用率平均利用率达98%,与去年持平。可再生能
源电力消纳趋势稳步向好。 
       2、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现已建成投产项目为可再生能源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符合电力行业
未来发展趋势。国家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给包括公司在内的可再生能
源发电企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公司将努力把握历史机遇,加快市场开拓步伐,
做强做优做大清洁能源发电主业。同时,平价上网时代的到来以及补贴总额度的确定
,将倒逼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苦练内功、开源节流、提质增效。公司在行业已深耕多
年,在项目开发和建设运营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把握新
政策,抓住新机遇,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在“十四五”期间赢得
发展先机。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紧跟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紧紧抓住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
之路核心区”和“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机遇,立足福建并实施“走出去
”发展战略,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积极寻求“一带一路”的发展机会;
以建设一流清洁能源企业为目标,秉承“有效投资、保证效益、风险可控、创新驱动
”的经营理念,以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热电联产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投资、
建设、运营为发展重点,自建与并购并举,继续做强做大主业,夯实企业发展基础;
密切关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方向,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培育上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
点。 
       (三)经营计划 
       2021年,公司计划完成发电量285,597万千瓦时(含在建项目新增发电量85
,321万千瓦时)、上网电量277,591万千瓦时(含在建项目新增上网电量82,818万千
瓦时),实现营业收入164,068.70万元。 
       2021年,公司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党中
央、福建省委提出的“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积极践行
新发展理念,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力量,争当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先
行者、推动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抓好疫情防控,确保人员健康和企业稳定。压紧压实防控责任,落实落
细防控措施,牢牢守住战疫防线,全力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面确保企业
安全稳定、工作有序开展。 
       2.持续提升安全环保水平,确保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牢固树立安全发展
、绿色发展理念,做实做细人、机、环境、管理四大要素,顺利实现“三杜绝”“四
不发生”“四防止”的HSE目标。 
       3.全力提升生产管理水平,深挖潜力激发内生动力。强化技术监督、技术
攻关,加强日常巡检维护。全面加强技改检修精细管理,继续实施设备老旧改造,积
极开展修旧利废工作,不断提升设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功率预测精度,探索优化
生产运行的有效路子,尽量减少非计划停运和不必要的弃风弃光,聚力打好“存量牌
”,实现效益最大化。重视科技创新工作,贯彻“数字福建”战略部署,积极推进大
数据、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生产经营中的运用,稳步推进集控中心建设
,探索风电场智慧化运营管理模式。 
       4.做优增量扩大储备,积极拓展绿色低碳领域业务。集中力量、抢抓窗口
,加快在建项目工程建设,争取早投产、早收益。立足省内、深耕福建,积极争取省
内渔光互补等多种形式的光伏项目、分散式风电项目以及福清、莆田、长乐区域远海
风电资源,继续参与投资省内充电桩设施建设,同时积极探寻新业态,拓宽新业务,
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眼睛向外、迈大步子,紧抓黑龙江可再生能源基地项目开发机
遇,加强与当地政府对接联系,争取基地项目资源指标。稳步推进黑龙江和新疆地区
的风光项目以及生物质发电项目前期工作,跟进哈密光热项目进展,择机并购优质电
源资产,力争取得实质性的新突破。 
       5.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上市工作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补
短板、固优势,健全对标管理体系,持续深化对标对表,促进管理精细化。改进业绩
考核与薪酬分配机制,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继
续做好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促进管理融合提升。落实提
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方案,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6.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融合引领作用。传承好、巩固好、发挥好
国有企业党的政治优势,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为完成全年及“
十四五”时期各项任务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上述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投资者应保持足够的风
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电价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
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的规定,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
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
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公司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中闽海
电投资的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于2016年5月核准,目前正在建设。若该项
目全部机组未能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网,则无法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将直
接影响标的资产的收入和盈利能力。 
       此外,国家正积极推动电力市场交易,根据福建、黑龙江、新疆等地区现
行的有关风电、光伏交易政策,公司发电项目的部分电量需参与市场化交易,造成此
部分电量上网电价低于批复电价。 
       针对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公司将密切关注海上风电行业动态
,多方协调稀缺大型海工船机资源,督促施工单位确保船机设备充足,并密切关注海
况、风况等气象条件,充分利用海上施工窗口期,全力争取在2021年12月31日前项目
全部机组完成并网。同时,公司将认真总结分析福建、黑龙江、新疆电力市场化交易
政策,加强与项目所在地国家电网公司沟通,优先确保项目所发电量得到消纳。 
       2、弃风限电、弃光限电风险 
       由于风力大小、太阳能强度存在间歇性和波动性的特点,风力、光伏发电
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电网需要根据风力、光伏发电量的大小和电网用电量的变化情况
,相应调整火电、水电等常规能源发电机组的发电量,使得电网总发电量与用电量保
持平衡。当电网的调峰能力不足,不能完全接受风力、光伏发电向电网输送的电能时
,电网会降低风力、光伏发电机组的发电能力,使得部分风力、太阳能资源无法得到
利用,产生弃风限电、弃光限电的现象。此外,当项目所在地用电需求较少,且不能
通过电量外送等方式完全消纳时,电网为了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营,会通过降低各
发电机组的发电能力,保障电网发电量与用电量的一致性,使得部分风力、太阳能资
源无法得到利用,也会产生弃风限电、弃光限电的现象。2020年,全国平均弃风率3%
,较去年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全国平均弃光率2%,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国家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并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规则,同时采取各种
措施确保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落实到位。目前,公司在福建省的风电项目尚
未出现弃风限电情况,但公司在黑龙江地区的风电项目和在新疆哈密地区的光伏项目
依然存在弃风、弃光限电情况。2020年,公司在黑龙江地区的三个风电项目平均限电
率1.66%,限电损失电量482万千瓦时;在哈密地区的红星二场光伏一电站限电率4.01
%,限电损失电量148万千瓦时。公司将抓好生产运营管理,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提高设备可利用率,尽量减少计划外停机,做到“应发尽发”。 
       3、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滞后风险 
       目前,我国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包括两部
分,即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项目并网发电后,燃煤发电上网
基准价的部分,由电网公司直接支付,可以实现及时结算。但是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
部分则需要上报国家财政部,财政部从可再生能源附加补助资金中拨付至电网公司,
再由电网公司与发电企业结算。因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来自于从电价中征收的可再生
能源电价附加,近年来,国内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发展迅速,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
入远不能满足可再生能源发电需要,补贴资金缺口持续增加,国家发放可再生能源补
贴的时间有所滞后。若此情况得不到改善,将会影响发电企业的现金流,进而对实际
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2020年,财政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发布了《关于促进
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可再生能源电
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号)、《〈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
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等政策文件,完
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机制,积极解决补贴资金拖欠问题,并提出全面推行绿色电力
证书交易,企业通过绿证交易获得收入相应替代财政补贴。公司将密切跟踪绿证交易
、碳排放权交易、电力现货市场等行业政策,积极参与有关交易,力争获得部分替代
补贴的收入。 
       4、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的竞争主要在于新项目的开发。自2019年起,风
电、光伏项目均要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风电运营企业通过与地方政府
协商,以协议的形式约定获取在特定时期、特定区域内开发项目的权利。因此,各个
风电运营企业在风能资源优越、电力输送容量充足的地理区域开发新项目的竞争非常
激烈。 
       国家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给包括公司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发
电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将乘势而为,加快市场开拓步伐,继续实施“走
出去”发展战略,扩大公司装机容量与资产规模,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自身“造血
功能”,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在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5、项目建设风险 
       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面临多种风险,包括恶劣天气
导致无法施工、设备供应商供货能力不足、设备和材料的质量不达标、施工作业队伍
短缺等问题,上述任何事项都可能导致项目建设的延期或成本超支,造成项目建设存
在一定风险。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将督促施工单位确保施工设备充足并合理有效配
置,保持设备良好状态,满足施工现场需要,同时合理组织施工人员施工,利用好施
工窗口期,推进项目按期投产。 
       6、自然条件风险 
       公司所属陆上风电项目大部分均分布在福建沿海地区,海上风电项目位于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湾海域,易受台风等恶劣天气威胁;公司在黑龙江省的三个
风电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地区,可能受极端严寒、瞬间狂风等气候条件的影响。
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的自然灾害可能对设备、输电线路等造成损坏,进而影响项目的发
电能力,从而对公司的发电量和营业收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公司系统安全绩
效考核,同时完善安全保障和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技术监督,强化定检维护和消缺
工作,不断提高运行检修质量和设备健康水平,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防灾抗灾能
力。 
       7、疫情风险 
       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为防控疫情,各地政府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关于
延迟复工、限制物流、人流等防控政策。受此影响,设备供应企业产能大幅下滑,设
备供货普遍出现延迟,工程施工队伍复工时间迟延、人手不足、人员流动受到限制。
公司在建的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富锦市二龙山镇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
目因上游设备供应不足、运输受阻、人员和安装设备资源紧缺等,导致项目工期有所
滞后。运营方面,疫情未对公司运营机组的发电效率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目前,国内
新冠疫情虽然已得到平稳控制,但在全球疫情没有彻底结束之前仍然存在爆发风险。
如未来新冠疫情进一步蔓延,或存在进一步对全社会生产、服务、出行等各方面产生
负面影响的可能性,进而对公司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疫情防控规定,在项目建
设过程中积极与设备供应商、施工单位沟通协调,督促其加大人力和设备投入,加强
对风机设备重要部件采购、生产排产、运输计划的监督,要求施工单位优化施工组织
,采取各项赶工措施,尽可能降低疫情对项目进度的影响。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1、资源禀赋优势 
       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台湾海峡独特的“狭管效应”赋予了福建地区
优越的风力资源。2020年福建省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2880小时,居全国第一。公司在
福建省已投产和在建的风电场主要位于风资源较优的福清、平潭、莆田、连江等沿海
地区,实际运行年利用小时数高、无弃风限电,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福建省近海风能整体优于陆上地区,发展海上风电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报告
期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并购中闽海电事项实施完毕,公司在现有业务范围基础上增
加了海上风电业务,区位竞争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此外,公司在黑龙江省也有投运
和储备的风电项目,黑龙江省属于风能资源丰富的“三北”地区,项目也具有较好的
资源禀赋。 
       2、专业化优势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闽有限是福建省境内最早介入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发
建设的风电企业之一。公司长久以来一直专注于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建
设及运营,公司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和收入都与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相关,公
司在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行管理等方面均具有丰富的经验,是福建省内从
事风电行业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公司之一。 
       3、项目拓展优势 
       公司坚持项目开发和优质项目并购双轮驱动,拥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并购中闽海电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成功收购控股股东所属优质
海上风电项目资产;同时,公司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在省外寻找资源条件
良好的平价风电、光伏项目,并立足于正在建设的黑龙江富锦市二龙山镇30MW农林生
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积极开拓生物质发电项目领域的投资。公司通过项目滚动开发与
资产并购,促进装机规模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 
       4、运营管理优势 
       公司具有丰富的风电场运营管理经验,培养了一支理论扎实、作风严谨、
技能精湛、具有技术创新和攻关能力的运行维护技术队伍,积累了各种故障处理和维
修保养经验,具备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部件故障解决能力。2020年度,公
司在福建省所属陆上风电场的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3206小时,所属海上风电场的
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4530小时,在黑龙江省所属三个风电场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
时为2607小时,均高于国内平均水平2097小时,整体保持了良好的运营效率。 
       5、资金优势 
       公司资产盈利能力较强,已投产的各项目能为公司带来稳定的利润。近几
年,得益于风电项目装机容量不断增加,公司业绩保持持续增长。公司资信状况良好
,与各类金融机构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融资渠道和方式多样,资金获取成本较低,
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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