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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426唐德影视资产重组最新消息
≈≈唐德影视300426≈≈(更新:21.08.31)
    ★2021年中期
 
●董事会报告对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服务业务;影视广告制作及相关服务业务;影视剧后期制作服务等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电视剧、网络剧的投资、制作、发行和衍生业务;电影的投资、制作、
发行和衍生业务;艺人经纪及相关 
       1、电视剧、网络剧业务主要产品 
       公司电视剧、网络剧业务形成的产品为电视剧、网络剧作品以及衍生产品
。 
       电视剧作品拍摄完毕并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后即形成了可销售的产
品。公司通过向各电视台出售电视剧电视播映权、向网络视频服务企业出售电视剧信
息网络传播权、向音像制品出版企业出售电视剧音像制品出版权、向专业从事电视剧
发行业务的电视剧发行企业等中间商出售电视剧版权取得相应的版权收入。 
       网络剧作品拍摄完毕并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内容审核通过后(重点
网络影视剧需制作机构在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备案登记,获得备案系统生成
的上线备案号)即形成了可销售的产品。公司通过向网络视频服务企业出售网络剧信
息网络传播权、向专业从事网络剧发行业务的网络剧发行企业等中间商出售网络剧版
权、向音像制品出版企业出售网络剧音像制品出版权取得相应的版权收入。 
       电视剧、网络剧衍生产品包括植入性广告、电视剧和网络剧图书出版、电
视剧和网络剧道具衍生品等。 
       2、电影业务主要产品 
       公司电影业务形成的主要产品为电影作品以及衍生产品。 
       电影作品拍摄完毕并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即形成了可销售的产品
。公司电影业务主要收入来自票房分账收入,即公司与国内院线达成发行放映合作协
议,影片放映所产生的票房收入由公司与院线分账。公司还通过向电视台出售影片电
视播映权、向网络视频服务企业出售影片信息网络传播权、向音像制品出版企业出售
影片音像制品出版权、向专业从事电影发行业务的电影发行企业出售影片版权取得相
应的版权收入。 
       电影衍生产品包括贴片广告、植入性广告、电影图书出版、电影道具衍生
品等。 
       3、艺人经纪及相关服务内容 
       艺人经纪及相关服务业务主要包括艺人演艺经纪代理服务和企业客户艺人
服务。 
       艺人演艺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公司依托自身的影视资源和专业管理经验,为
影视演艺人员提供涵盖策划、形象塑造、培训、联系和安排演艺及广告活动、谈判签
约、收益获取、法律事务代理和行政顾问在内的全方位的经纪代理服务。公司根据与
艺人签署的经纪服务协议按照其参与演艺、广告等商务活动收入的一定比例取得佣金
收入。 
       企业客户艺人服务是指本公司根据企业客户委托,为企业各类商业活动提
供市场讯息、活动策划、艺人聘请、活动组织管理等服务,上述商业活动通常以艺人
演出或代言为核心。 
       4、影视广告制作及相关服务内容 
       影视广告制作及相关服务是指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依托自身的影视制作
资源,为客户提供影视广告拍摄制作及相关服务。 
       5、影视剧后期制作服务内容 
       影视剧后期制作服务是指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依托自身的影视剧后期制
作力量,为客户拍摄的影视素材提供画面剪辑、声音制作、特效、字幕以及片头片尾
制作等视听语言的制作和合成服务。 
       (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影视行业仍处于调整期,产业链上下游价格逐步回归理性。由
于影视项目制作周期的影响,本期发行的部分电视剧项目在原来制作时生产要素成本
较高,投入较大,而在本期发行时电视剧版权销售价格相对理性,导致收入与成本存
在错配,这不仅提高了本期电视剧项目的发行难度,放缓了发行进度,亦导致项目的
毛利率有所下降。 
       展望未来,居民不断提升的文娱消费需求仍将支撑影视长期市场空间,中
国影视市场仍有较大的潜力。 
       2018年下半年以来,行业供给侧加速出清,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
头部影视制作企业更有可能从中受益。 
       (三)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具体进展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950.6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1.
58万元;营业利润-8,695.5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76.90万元;利润总额-8,698.
3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79.7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47.71万元
,较上年同期减少831.80万元。 
       2021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毛利主要来源于电视剧《夏梦狂诗曲
》、《因法之名》等项目的发行收入和毛利,电视剧《我们住在一起》剧本版权销售
收入和毛利以及电视剧《狼殿下》等项目的海外版权代理发行收入和毛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制作的主要电视剧、网络剧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制作的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电视剧《香山叶正红》完成
现场拍摄,进入后期制作阶段,重点投资制作的年代谍战题材电视剧《无间》开机制
作,电视剧《最初的相遇,最后的别离》在优酷视频全网独播,后于2021年1月1日在
中央电视台八套频道播出,定制剧《暗格里的秘密》已于期后在芒果TV开始播出。 
       电影业务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作为执行制片方重点投资制作的电影
《狂怒沙暴》正在进行后期制作和预售洽谈工作。 
       (四)公司内控方面工作 
       公司不断优化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内部治理和组织结构,形成
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以及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公司整体管理和运营水平,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公
司通过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防范、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严格控制风险,保护
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公司业务资质健全,拥有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公司还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要求进
一步加强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形成了有效且相互制衡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确
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公司拥有具备丰富影视行业经验的专业人才和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坚持内部人才建设、培养以及外部人才引进
、合作并重的人才发展战略,形成了多层统任职,影视剧行业平均从业年限超过10年
,具备丰富的影视行业经验、影视企业管理经验和人脉资源,熟悉行业内知名编次的
人才梯队。公司管理层专业结构配置合理,业务管理团队大部分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
等影视类院校,部分曾经在广电系剧、导演和演员的风格和特点,了解电视台、网络
平台等客户以及观众需求变化,并能够根据影视剧题材类型和目标受众配备合适的编
剧、导演和演员等主创人员,进而提升影视剧作品的适销性。 
     基于对行业的深刻理解,公司管理团队对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环境变化具有深
刻的洞察力,能够带领公司作出前瞻性业务布局。同时,公司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影视
企业管理者,能够有效对接创意人才和专业团队并达成长期合作,在巩固公司精品影
视剧制作优势的同时,为公司不断完善产业布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公司建立了唐德特色的创意人才合作机制,具有良好的资源聚合能力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才为经营发展之根本,十分注重人才的汇集、挖掘和培养。
凭借较强的影视剧制作能力和良好的机制,公司在与业内众多创意人才的长期合作过
程中,逐步建立起了信任和默契。上市以来,公司始终保持开放进取和服务创意的心
态集聚人才,建立了具有唐德特色的“分享收益、分工明确”的创意人才合作机制和
创意服务、管理体系,通过与公司具有共同理念的创意人才成立合资公司等方式,与
众多知名编剧、导演等核心创意人才达成优势互补、利益绑定、合作共赢的长期战略
关系。 
     此外,公司近年来从投资银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引入了
大批投资、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创意人才提供支持服务和法律合规、财
务核算等方面的统一管理服务,以满足业务快速发展和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各项要求
,同时持续发掘投资机会,与创意者达成合作,为公司发展提供全面支持。 
     (三)公司完善的管理流程体系优势 
     公司具有完善的管理流程体系,从项目的战略规划、IP孵化和采购、开发规划
、立项管理、制片管理、营销发行等各个环节进行流水线化管理,有效地保证了项目
的推进和稳定水准。在此基础上结合人才优势,未来将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稳定产出
具备规模效应的优质内容。项目的立项、签约推进到完成中的各个环节均由相关部门
审批,依赖完善的、多元化的管理体系保证项目整体的有效性,最大程度避免由单一
或不完备的经验和信息导致的决策风险。 
     (四)公司完整的业务链优势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提高经营效率 
     节之间的整合和协同发展。公司通过发挥电视剧和电影业务之间IP叠加效应,
以及影视剧制作业务和艺人经纪及相关服务业公司拥有以影视剧制作和发行为核心、
影视相关其他业务环节共同推进的高效的一体化产业链,并初步实现了各业务环务之
间、影视剧制作业务和影视剧后期制作服务业务之间、影视剧制作业务和影视广告制
作及相关服务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有效提高了经营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从而提
升了盈利能力。 
     (五)公司具有较强的影视剧投资制作风险控制能力 
     公司具有较为准确的选题能力和良好的内容策划能力,并建立了完善的剧本采
购网络。 
     公司十分重视影视剧题材调研和分析工作,由专人负责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提供
给公司策划管理部门人员、制片人以及签约导演、编剧和外聘策划,确保及时掌握题
材分布态势、行业创作倾向和观众需求变化。公司定期召开题材规划讨论会,保证影
视剧题材规划布局的审慎性、合理性和前瞻性,以降低影视剧投资制作风险。内容策
划方面,公司会根据不同题材聘请外部编剧以及邀请客户采购人员参与评估,以进一
步提高影视剧作品的适销性。此外,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剧本采购网络,通过与知名编
剧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制定并实施良好的激励机制以吸引及培养新生代编剧,以及与
数字出版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等方式构建了文学作品改编权的筛选和采购渠道,形成了
多层次的剧本采购网络。 
     自成立以来,公司制作的影视剧审核通过率为100%,大部分作品取得了较高的
收视率/票房及较好的社会反响。良好的影视上述举措既保证了公司影视剧作品的审
核通过率,又能满足观众偏好,进而保证公司影视剧作品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剧投
资制作风险控制能力为公司近年来业务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公司拥有较强的发行能力和优质的客户资源 
     中,公司与中央电视台、浙江卫视、湖南卫视、江苏卫视、东方卫视、北京卫
视、深圳卫视等内地50多家中央和省市级电视公司电视剧发行渠道涵盖电视台、网络
视频服务企业、影视剧发行企业、音像制品出版企业等。在长期的业务发展过程公司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搜狐新媒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网络视频服务企业
,以及MEASATBROADCAST台,凤凰卫视等港澳台地区电视台,优酷信息技术(北京)
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NETWORKSYSTEMSSDNB
HD、PCCWMediaLimited、CELESTIALMOVIECHANNELLIMITED等海外影视剧发行机构建立
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电影发行方面,公司与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联华盟文化传媒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合作,并与全国主流电影院线建立了良
好的合作关系,逐渐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电影发行模式,为公司扩充电影发行规模提供
了有力保障。 
     (七)与同行业优秀企业的良好合作关系,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影响力 
     公司凭借良好的市场表现和管理团队丰富的人脉资源,与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
司、东阳市乐视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上海腾讯企鹅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行业
内诸多知名影视剧制作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投资制作影视剧,在公司作
为非执行制片方的影视剧联合拍摄业务中获得优质影视剧投资机会,以及公司作为承
制方进行拍摄的影视剧承制业务等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影响力。 
     (八)公司实际控制人实力雄厚 
     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广电集团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连续9年入选“中国500最
具价值品牌”,在传媒品牌序列中,位居省级第二、浙江第一;连续3年荣膺“亚洲
广播电视十大品牌”,排名亚洲第五。 
     源、构建行业战略。双方将在IP开发、影视制作与发行等领域进行战略协同与
互利合作,有望增强公司的影视制作发行能力。公司的影视剧制作业务与浙江广电集
团下属浙江卫视等电视频道业务形成上下游的联动,双方能在更高层面统筹产业资此
外,实际控制人资本及资金实力雄厚,已对公司提供借款等流动性支持,并拟认购公
司发行的股份,这将大大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和融资能力。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影视剧产品适销性的风险 
     影视剧是一种文化产品,观众主要根据自己的主观偏好和生活经验来决定是否
观看影视剧作品。同时,随着观众主流观影方式的变迁,电视台、网络视频平台、电
影院等不同观影途径的观众对影视剧题材的偏好亦呈现出不同的特点。观众对影视剧
作品的接受程度,最终体现为电视剧和网络剧收视率、点击率或电影票房收入等指标
。由于对观众主观偏好的预测是一种主观判断,若公司不能及时、准确把握观众观影
偏好变化,公司的影视剧作品有可能因题材定位不准确、演职人员风格与影视剧作品
不相适应等原因,不被市场接受和认可,进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
影响。 
     防范措施:一方面将在内部继续精选影视剧的题材、剧本和主要演职人员,并
通过项目规划统筹委员会和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集体决策的方式科学决策;另一方面
将继续与外部策划、编剧以及电视台、网络视频平台等客户密切沟通,为公司影视剧
作品适销性的评估提供业内人士的专业意见。 
     (二)监管政策风险 
     由于影视剧的意识形态属性,我国政府对影视剧行业实施较为严格的监管。中
国电视剧和网络剧行业的监管职责主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
部门承担,电视剧监管内容主要包括电视剧制作资格准入、电视剧备案公示和摄制行
政许可、电视剧内容审查、电视剧播出管理等方面,网络剧监管内容主要包括重点网
络剧的规划备案和上线备案等方面。中国电影行业的监管职责主要由中共中央宣传部
和国家电影局管理,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对电影制作、发行过程中的备案公示、摄制行
政许可、电影内容审查、电影发行和放映许可等方面。近年来,国家对行业的监管政
策日趋严格,从影视剧题材选取、拍摄制作备案、剧本内容创作与审查、制作集数长
度、制作成本配置比例、演员片酬等方面不断加大行业的规范监管力度,持续促进行
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监管政策可能对公司影视剧业务策划、制作、发行等各个环节
均会产生直接影响。目前,中国影视剧行业的监管政策仍处在不断调整的过程中。一
方面,如果未来资格准入和相关监管政策进一步放宽,影视剧行业将会面临更为激烈
的竞争,外资制作机构、进口影视剧可能会对国内影视剧制作业造成更大冲击;另一
方面,如果公司未能遵循这些监管政策,将受到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
制作、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吊
销相关许可证,从而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防范措施:秉承合规经营的经营理念,及时跟踪监管政策动态,通过建立健全
并有效执行影视剧作品质量控制体系,防范影视剧业务所面临的监管政策风险。 
     (三)影视剧作品审查风险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和《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依法设
立的电视剧制作机构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后从事电视剧摄制工作必
须经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备案公示并取得制作许可后方可进行。根据《电视剧内容
管理规定》,电视剧实行内容审查和发行许可制度,即电视剧摄制完成后,必须经国
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并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之后方可发行。根据《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电视台对其播出电视剧的内容,应该
按照《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的内容审核标准,进行播前审查和重播重审。国家广播
电视总局可以对全国电视台播出电视剧的总量、范围、比例、时机、时段等进行宏观
调控。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升级的通知》
,(1)自2019年2月15日起,重点网络影视剧(包含投资总额超过500万元的网络剧
及网络动画片、超过100万元的网络电影)开始制作前,需由制作机构登录“重点网
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登记节目名称、题材类型、内
容概要、制作预算等规划信息;(2)划备案号的拟制作节目信息自动汇总成表,总
局在政府网站上公示;(3)重点网络影视剧拍摄制作完成后,制作机构应将经广播
电视行政部门审核后的节目规划信息,自动获得备案系统生成的规划备案号。备案系
统对全国各省(区、市)取得规节目拟播出平台、实际投资、演员片酬等相关信息在
备案系统中登记,同时将节目成片报送所在地省级广电行政部门;中央直属单位广播
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将节目成片报送总局。经过广电行政部门内容把关的节目,自
动获得备案系统生成的上线备案号。备案系统对全国各省(区、市)取得上线备案号
的节目信息自动汇总成表,总局在政府网站上公示。2020年2月,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
作的通知》(广电发﹝2020﹞10号),《通知》要求:(1)加强源头引导,完善拍
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在申报备案公示时,制作机构须向有关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承诺
已基本完成剧本创作,内容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家安全、统战、民族、宗教、
司法、公安、反腐等敏感内容的,申报拍摄制作备案公示前须征得省、自治区、直辖
市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方面的书面同意意见;(2)反对内容“注水
”,规范集数长度:电视剧网络剧拍摄制作提倡不超过40集,鼓励30集以内的短剧创
作;(3)做好制作成本配置比例情至有关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备案。每部电视剧网络
剧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况报备工
作:在电视剧网络剧完成片审查阶段,制作机构须将制作成本决算配置比例情况报告
、演员片酬合同复印件,提交总片酬的70%。 
     在电影制作、发行业务方面,我国政府也对电影备案公示和电影内容审查、电
影发行和放映许可等方面进行监管。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完全贴合政策导向,则面临影
视剧作品无法进入市场的风险,可能造成财务损失。具体而言,一是剧本不能通过广
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时,公司将会损失策划和剧本相关费用;二是拍摄完成的影
视剧无法通过发行审核时,公司将损失全部影视剧制作成本;三是影视剧取得《电视
剧发行许可证》或《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上线备案后无法播映或放映时,公司将损
失影视剧制作成本和发行费用。 
     防范措施:强化项目立项评估,严格贯彻政策导向,努力实现主流价值观和商
业价值的有机统一。 
     (四)下游市场发生变化的风险 
     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演员限薪令等监管政策变化的影响,下游市场当前
正处于变化之中,下游播出平台的影视剧采购价格逐年上涨的趋势受到明显抑制,部
分影视剧销售价格甚至出现一定幅度的下调,该等市场变化可能导致公司未来影视剧
的销售价格出现下降,进而对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造成不利影响。 
     防范措施:公司将在保证制作质量的基础上,通过更合理的制片流程以及更精
细的制片管理,着力降低包括演员薪酬在内的制作成本,进而保障公司影视剧作品毛
利率的稳定,避免受行业变化影响而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五)主创人员不当行为的风险 
     影视剧开发、制作过程需要编剧、导演、制片以及演员等演职人员的密切参与
,其中主创人员的个人言行、社会形象等如出现负面事件将对影视剧的内容审批、发
行许可乃至最终播出具有重要影响,导致影视剧作品未能按照计划完成制作、发行及
播出。 
     防范措施:在影视剧筹备阶段,进一步加强对演职人员的背景调查,对未能遵
循公众人物应当承担的良好社会形象,存在、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或严重违反社
会公德的言论、行为或事件的演职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在聘用相关演职人员时
,将继续在聘用合同中明确因演职人员任何前述不当情形导致相关影视剧未能顺利制
作、发行或播出的,其应承担相关影视剧包括投资成本及预期利润损失在内的全部损
失。 
     (六)存货减值的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为在制和已完成制作影视剧作品以及剧本,如果相关影视作品完
成后,未能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或影视作品预计销售价格低于制作和发行成本时,相
关剧本在题材、内容等方面与国家现有政策相抵触,或编剧、导演、制片以及演员等
演职人员的个人言行、社会形象等如出现负面事件,而导致其较长时间内难以立项或
播出时,将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防范措施: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影视项目发行推进委
员会,并吸纳电视台、网络视频平台相关人才,整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源,以
加快存量影视剧的发行节奏。在开发新项目时,强化项目立项评估,严格贯彻政策导
向,努力实现主流价值观和商业价值的有机统一。为盘活公司剧本储备资源,加快存
货周转,公司与各大网络视频平台以及影视剧制作企业开展合作,以向后者出售剧本
版权,以剧本版权作价与后者联合投资制作影视剧项目等方式加快剧本的消化。在影
视剧筹备阶段,进一步加强对演职人员的背景调查,对未能遵循公众人物应当承担的
良好社会形象,存在、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言论、行为或
事件的演职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在聘用相关演职人员时,将继续在聘用合同中
明确因演职人员任何前述不当情形导致相关影视剧未能顺利制作、发行或播出的,其
应承担相关影视剧包括投资成本及预期利润损失在内的全部损失。 
     (七)连续亏损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影响的风险 
     低于预期,导致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发生亏损。2018
年度至今的亏损,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融资、由于电视剧《巴清传》未能按期播出的
影响,加之受行业景气度下滑影响,公司投资制作的影视剧项目制作和销售进度向银
行贷款融资等造成负面影响,导致公司报告期内现金流持续处于紧张状态。 
     防范措施:公司原控股股东吴宏亮先生已与浙江广电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
易通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公司的控制权转让给浙江易通公司
,并联合公司其他股东向东阳市财政局下属控股子公司东阳聚文公司转让部分公司股
份,引入东阳聚文公司作为公司重要股东;同时,浙江易通公司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份。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上述权益变动已完成首期股份交割,深交所已受理
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浙江广电集团拥有传统电视台和新媒体平
台,为公司影视剧制作业务的产业链下游,与公司主营业务有极强的关联性和广泛的
协同空间。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影视项目发行推进委员会,并吸纳电视台、网络视频平
台相关人才,整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源,以加快影视剧的发行节奏,及时回笼
资金;通过采取法律手段、协商折扣回款等方式加大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 
     (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导致的财务风险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01.06%,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
平。一方面,公司以固定回报联合制作影视剧形式形成的有息负债金额较高,导致公
司面临较大的财务成本压力;另一方面,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导致公司面临较大的偿债
压力及财务风险。如果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无法有效应对有息
负债到期的资金压力,从而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 
     防范措施:积极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规划资金使用及还款安排,加强内部管理,控制不
合理成本费用的支出,增加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公司将维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按期
归还借款及利息,与各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公司资金需求提供有效保障
。 
     (九)应收账款减值风险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6,317.9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
比率分别为13.02%。若客户资金状况出现问题,公司应收账款将面临无法回收的风险
;同时由于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款与其影视剧播出情况密切相关,受影视剧排播因素影
响,应收账款回款进度可能出现延迟。 
     防范措施:通过采取法律手段、协商折扣回款等方式加大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
;通过寻求可以协调平台客户的各种外部资源、协助影视项目联合投资合作方向平台
客户方催款、帮助联合投资项目合作方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等方式加强应收款项的催
收工作。 
     (十)同业竞争的风险 
     公司存在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况,针对同业竞争,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已经制定同业竞争的解决措施并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若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未落实相关解决措施或未履行相关承诺,有可能存在公司与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形。 
     防范措施:为防范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广电集团、控股股东浙江易
通公司已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将采取资产注入、资产转让、托管、
一方停止相关业务、调整产品结构、业务让渡等方式解决或避免产生同业竞争情形。
 
     (十一)关联交易的风险 
     公司的影视剧拍摄业务与浙广集团旗下卫视频道业务属于产业链上下游关系,
未来不排除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会增加关联交易,若上市公
司的内部控制运作不够规范,有效性不足,控股股东仍可通过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造
成影响,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防范措施: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中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防范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2021年一季
 
●董事会报告对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一)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0.6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932.73万
元;营业利润-6,495.0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27.47万元;利润总额-6,500.87万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37.03万元;净利润-6,530.7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66.8
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74.3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80.8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未能实现盈利,主要是由于对以前年度电视剧项目销售确认的应收
账款计提较大金额的坏账准备。 
       电视剧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实现电视剧版权转让收入1,839.16万元,主要
来源于电视剧《我们住在一起》剧本及相关版权转让收入及电视剧《狼殿下》等海外
版权代理销售收入。 
       电影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作为执行制片方投资制作的电影《狂怒沙
暴》在进行后期制作和预售洽谈工作。 
       (二)业务发展展望 
       1、整体发展战略 
       (1)电视剧、网络剧剧集业务 
       在电视剧和网络剧领域,尽管网络视频平台在制作领域的布局日渐深入,
但公司在头部大剧的制作上仍具有优势,公司将着力打造大体量头部版权剧,作为自
身树立品牌、提升产业话语权和实现盈利增长的重要手段。 
       对于大型重点项目,公司将绑定相关网络视频平台,及其他有实力的行业
内国有机构(如公安部金盾影视文化中心、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国家安全部国
安影视中心以及地方广电等体制内主体)共同投资,控制公司对单一项目的投资成本
和投资比例,降低单一项目失败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另一方面
,公司通过平台定制剧、C端付费剧扩大产量,培养团队,平滑公司利润和现金流。 
       在影视项目要素中,公司将对剧本孵化业务等可以内生化业务加大投入,
公司计划按照电影八大类型招聘、培养编剧,探索编剧筛选和培养机制,进一步提升
公司影视剧剧本策划能力。 
       (2)电影业务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大部分具有在中国电影集团公司等国有电影制作机构工
作的经历,在电影领域拥有丰富经验和资源。在电影领域,公司未来将增加投入,特
别是对中等制作规模,具有一定品质和口碑效应的电影加大投入力度,以形成规模化
、系列化效应,逐步提升工业化、体系化的内容开发能力,公司还计划择机通过设立
电影投资基金等举措扩大电影业务投资制作规模。 
       (3)系列化开发 
       内容系列化开发是影视制作行业降低内容品质波动、提升IP全生命周期价
值的重要手段,也是内容制作企业平台化发展的必由之路。 
       公司将以产品线思维,探索在优质IP的基础上形成系列化,并将该IP的号
召力从单一产品延伸到电视剧、电影、网络剧等多个产品维度,以同一个优质IP孵化
若干部电视剧、电影和网络剧,实现IP的累计和叠加,进而推动产业链的延展和衍生
品的开发;同时,实现不同作品内容之间的联动,形成完整的内容体系,保证公司所
开发项目具有长期稳定的收益基础,逐步平滑单个影视项目所特有的不确定性。 
       2、具体经营计划 
       (1)电视剧和网络剧业务经营计划 
       (2)电影业务经营计划 
       公司计划投资、拍摄的电影项目如下: 
       注:1、上述电影名称以国家电影局核发的公映许可证为准;2、由于影视
剧行业的特殊性,上述项目进度可能会受到政策导向、天气条件或演员档期等不确定
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实际进展情况与计划产生一定差异,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经营计划并在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2021年1-3月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2021年1-3月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电视剧和网络剧业务方面,《最初的相遇,最后的别离》在中央电视台八
套频道播出,《香山叶正红》正在后期制作阶段,《无间》、《暗格里的秘密》正在
前期拍摄阶段,《我的卡路里男孩》拟于近日开机拍摄,《朱雀》、《诸葛亮传》等
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电影业务方面,公司作为执行制片方投资制作的电影《狂怒沙暴》正在进
行后期制作和预售洽谈工作。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
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影视剧产品适销性的风险 
       影视剧是一种文化产品,观众主要根据自己的主观偏好和生活经验来决定
是否观看影视剧作品。同时,随着观众主流观影方式的变迁,电视台、网络视频平台
、电影院等不同观影途径的观众对影视剧题材的偏好亦呈现出不同的特点。观众对影
视剧作品的接受程度,最终体现为电视剧和网络剧收视率、点击率或电影票房收入等
指标。由于对观众主观偏好的预测是一种主观判断,若公司不能及时、准确把握观众
观影偏好变化,公司的影视剧作品有可能因题材定位不准确、演职人员风格与影视剧
作品不相适应等原因,不被市场接受和认可,进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 
       防范措施:一方面将在内部继续精选影视剧的题材、剧本和主要演职人员
,并通过项目规划统筹委员会和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集体决策的方式科学决策;另一
方面将继续与外部策划、编剧以及电视台、网络视频平台等客户密切沟通,为公司影
视剧作品适销性的评估提供业内人士的专业意见。 
       2、监管政策风险 
       由于影视剧的意识形态属性,我国政府对影视剧行业实施较为严格的监管
。中国电视剧和网络剧行业的监管职责主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省级广播电视行政
管理部门承担,电视剧监管内容主要包括电视剧制作资格准入、电视剧备案公示和摄
制行政许可、电视剧内容审查、电视剧播出管理等方面,网络剧监管内容主要包括重
点网络剧的规划备案和上线备案等方面。中国电影行业的监管职责主要由中共中央宣
传部和国家电影局管理,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对电影制作、发行过程中的备案公示、摄
制行政许可、电影内容审查、电影发行和放映许可等方面。近年来,国家对行业的监
管政策日趋严格,从影视剧题材选取、拍摄制作备案、剧本内容创作与审查、制作集
数长度、制作成本配置比例、演员片酬等方面不断加大行业的规范监管力度,持续促
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监管政策可能对公司影视剧业务策划、制作、发行等各个
环节均会产生直接影响。目前,中国影视剧行业的监管政策仍处在不断调整的过程中
。一方面,如果未来资格准入和相关监管政策进一步放宽,影视剧行业将会面临更为
激烈的竞争,外资制作机构、进口影视剧可能会对国内影视剧制作业造成更大冲击;
另一方面,如果公司未能遵循这些监管政策,将受到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
停止制作、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
被吊销相关许可证,从而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防范措施:秉承合规经营的经营理念,及时跟踪监管政策动态,通过建立
健全并有效执行影视剧作品质量控制体系,防范影视剧业务所面临的监管政策风险。
 
       3、影视剧作品审查风险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和《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依
法设立的电视剧制作机构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后从事电视剧摄制工
作必须经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备案公示并取得制作许可后方可进行。根据《电视剧
内容管理规定》,电视剧实行内容审查和发行许可制度,即电视剧摄制完成后,必须
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并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
证》之后方可发行。根据《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电视台对其播出电视剧的内容,
应该按照《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的内容审核标准,进行播前审查和重播重审。国家
广播电视总局可以对全国电视台播出电视剧的总量、范围、比例、时机、时段等进行
宏观调控。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升级的通
知》,(1)自2019年2月15日起,重点网络影视剧(包含投资总额超过500万元的网
络剧及网络动画片、超过100万元的网络电影)开始制作前,需由制作机构登录“重
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登记节目名称、题材类型
、内容概要、制作预算等规划信息;(2)经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后的节目规划信
息,自动获得备案系统生成的规划备案号。备案系统对全国各省(区、市)取得规划
备案号的拟制作节目信息自动汇总成表,总局在政府网站上公示;(3)重点网络影
视剧拍摄制作完成后,制作机构应将节目拟播出平台、实际投资、演员片酬等相关信
息在备案系统中登记,同时将节目成片报送所在地省级广电行政部门;中央直属单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将节目成片报送总局。经过广电行政部门内容把关的节目
,自动获得备案系统生成的上线备案号。备案系统对全国各省(区、市)取得上线备
案号的节目信息自动汇总成表,总局在政府网站上公示。2020年2月,国家广播电视
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广电发
﹝2020﹞10号),《通知》要求:(1)加强源头引导,完善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
:在申报备案公示时,制作机构须向有关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承诺已基本完成剧本创作
,内容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家安全、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反腐等
敏感内容的,申报拍摄制作备案公示前须征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有关
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方面的书面同意意见;(2)反对内容“注水”,规范集数长度:
电视剧网络剧拍摄制作提倡不超过40集,鼓励30集以内的短剧创作;(3)做好制作
成本配置比例情况报备工作:在电视剧网络剧完成片审查阶段,制作机构须将制作成
本决算配置比例情况报告、演员片酬合同复印件,提交至有关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备案
。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片酬
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在电影制作、发行业务方面,我国政府也对电影备案公示和电影内容审查
、电影发行和放映许可等方面进行监管。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完全贴合政策导向,则面
临影视剧作品无法进入市场的风险,可能造成财务损失。具体而言,一是剧本不能通
过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时,公司将会损失策划和剧本相关费用;二是拍摄完成
的影视剧无法通过发行审核时,公司将损失全部影视剧制作成本;三是影视剧取得《
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或《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上线备案后无法播映或放映时,公司
将损失影视剧制作成本和发行费用。 
       防范措施:强化项目立项评估,严格贯彻政策导向,努力实现主流价值观
和商业价值的有机统一。 
       4、下游市场发生变化的风险 
       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演员限薪令等监管政策变化的影响,下游市场
当前正处于变化之中,下游播出平台的影视剧采购价格逐年上涨的趋势受到明显抑制
,部分影视剧销售价格甚至出现一定幅度的下调,该等市场变化可能导致公司未来影
视剧的销售价格出现下降,进而对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造成不利影响。 
       防范措施:公司将在保证制作质量的基础上,通过更合理的制片流程以及
更精细的制片管理,着力降低包括演员薪酬在内的制作成本,进而保障公司影视剧作
品毛利率的稳定,避免受行业变化影响而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5、主创人员不当行为的风险 
       影视剧开发、制作过程需要编剧、导演、制片以及演员等演职人员的密切
参与,其中主创人员的个人言行、社会形象等如出现负面事件将对影视剧的内容审批
、发行许可乃至最终播出产生可能具有重要影响,导致影视剧作品未能按照计划完成
制作、发行及播出。 
       防范措施:在影视剧筹备阶段,进一步加强对演职人员的背景调查,对未
能遵循公众人物应当承担的良好社会形象,存在、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或严重违
反社会公德的言论、行为或事件的演职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在聘用相关演职人
员时,将继续在聘用合同中明确因演职人员任何前述不当情形导致相关影视剧未能顺
利制作、发行或播出的,其应承担相关影视剧包括投资成本及预期利润损失在内的全
部损失。 
       6、亏损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的风险 
       由于电视剧《巴清传》未能按期播出的影响,加之受行业景气度下滑影响
,公司投资制作的影视剧项目制作和销售进度低于预期,导致公司2018年度至本报告
期末净利润为负数。亏损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融资、向银行贷款融资等造成负面影响
,导致公司现金流继续保持紧张状态。 
       防范措施: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向公司提供
借款,并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受
理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拥有
传统电视台和新媒体平台,为公司影视剧制作业务的产业链下游,与公司主营业务有
极强的关联性和广泛的协同空间;成立专门的影视项目发行推进委员会,并吸纳电视
台、网络视频平台相关人才,整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源,以加快影视剧的发行
节奏,及时回笼资金;通过采取法律手段、协商折扣回款等方式加大应收款项的催收
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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