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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274华昌化工资产重组最新消息
≈≈华昌化工002274≈≈(更新:21.08.31)
    ★2021年中期
 
●董事会报告对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以煤气化为产业链源头的综合性化工企业。煤化工是以煤为原料,经
过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气体、液体、固体燃料及化学品,进一步生产出各种化工产品
的工业。公司产业链总体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基础化工产业,以煤制合成气(主要成分C
O+H2),生产合成氨、尿素、纯碱、氯化铵、硝酸等;二是化学肥料产业,使用煤化工生
产的产品生产新型肥料等;三是新材料产业,以合成气与丙烯等为原料,生产新型材料,
后续产品为醇类、增塑剂、树脂、涂料等。近年来公司一直致力于探索氢资源能源利
用及新用途,促进产品及产业升级,通过合作在氢能源领域做出了积极地探索与布局。
 
     1、煤化工产业简介。煤化工是指以煤为原料,经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气体、液
体和固体燃料以及化学品的过程。主要包括煤的气化、液化、干馏以及焦油加工和电
石乙炔化工等。煤化学加工过程,煤中有机质的化学结构,是以芳香族为主的稠环为单
元核心,由桥键互相连接,并带有各种官能团的大分子结构,通过热加工和催化加工,可
以使煤转化为各种燃料和化工产品。 
     煤化工是中国特色,既是传统产业,又是新兴产业;作为全球煤化工产业化走得最
远的国家,近年来在煤化工与石油化工的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上成效显著。虽然当前
由于石油价格低迷或波动,现代煤化工的经济性和竞争力整体不强,但随着煤炭分质、
分级、清洁、高效利用探索的不断深入,随着煤制芳烃、煤制精细化学品和新材料等
新兴产业的创新突破;现代煤化工将成长为一个既独立于石油化工、又相互交叉赋能
的新兴产业体系。总体上看,中国现代煤化工“十三五”期间不仅产业规模大幅增加,
生产装置运行水平不断提升,关键技术不断取得创新突破,而且产业集中度大幅提升。
现代煤化工产业无论从创新能力、产品结构、产业规模,还是工艺技术管理、装备制
造,均已走在世界前列。煤化工行业的发展将一方面为国家能源安全提供保障;另一方
面将形成技术优势,成长为有代表性的高端制造门类。 
     本公司煤化工产业链为传统煤化工与现代煤化工相融合的产业。本公司煤化工
以煤为原料生产合成气(氢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氢气主要用于生产合成氨,一氧
化碳用于生产多元醇、甲醇等,二氧化碳用于生产尿素、纯碱等。本公司产业属于煤
炭清洁高效利用,后续将围绕“碳中和”,强化清洁生产技术利用,调优产业结构,实现
节能减排。 
     2、纯碱产品。纯碱即碳酸钠,俗名苏打、石碱、洗涤碱,化学式NaCO,属于基础
化工原料盐类;用于医药、造纸、冶金、玻璃、纺织、染料等工业。纯碱工艺包括氨
碱法、联碱法、以及天然碱。本公司纯碱生产采用的工艺为联碱法,使用氯化钠(食盐
、工业盐)、合成氨(由公司合成气生产制取)为原料,生产纯碱、氯化铵。 
     工艺流程:煤-合成气-合成氨(加氯化钠、合成气中二氧化碳)-纯碱、氯化铵。 
     主要经营模式:直销、用于下游厂商作为生产原料。 
     3、肥料产品。现代肥料分为传统肥料与新型肥料。新型肥料是针对传统肥料、
单质肥料而言的,传统肥料一般包括有机肥料、化学肥料和生态肥料三大类,而现代肥
料除上述三大类之外还包括新型肥料。新型肥料是在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可持续发
展农业、精准农业的大气候下孕育、生长、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肥料产业。新型肥料
是通过植物所需要的养分,通过氮、磷、钾等合理配比,采用先进工艺进行熔合,提高
植物肥效利用率,起到农业增效、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提升改善土壤,实现农业可持续
发展。本公司复合肥属新型肥料,通过氮、磷、钾等合理配比,结合测土配方进行肥料
推广销售;另外,在氮肥领域本公司生产尿素、氯化铵。 
     尿素工艺流程:煤-合成气-合成氨(加合成气中二氧化碳)-尿素。 
     复合肥工艺流程:外购磷肥、钾肥加自产氮肥-复合肥。 
     主要经营模式:直销、经销商销售。 
     4、多元醇产品。多元醇产品包括正丁醇、辛醇、异丁醇、正丁醛和异丁醛等。
多元醇产品是重要的基本有机原料,用途十分广泛;正丁醇可作溶剂、生产邻苯二甲酸
二丁酯、醋酸丁酯、磷酸酯类衍生物,广泛用于各种塑料和橡胶制品中;还可以用于生
产丁醛、丁酸、丁胺、乳酸等有机产品及丙烯酸树脂;辛醇主要用于生产邻苯二甲酸
二辛酯(DOP)、己二酸二辛酯(DOA)等增塑剂及丙烯酸辛酯(2-乙基己基丙烯酸酯)、表
面活性剂等;异丁醛主要用来生产异丁醇和新戊二醇,可用于合成泛酸、缬氨酸、亮氨
酸、纤维素酯、香料、增塑剂、树脂及汽油添加剂等。新戊二醇是一种以异丁醛为主
要原料(占新戊二醇原料成本的73%)的化工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纺织、医药、涂料
、农药、塑料和石油等领域,其衍生物可作香料、药物、阻燃剂、航空润滑剂、增塑
剂、油墨、绝缘材料等,目前主要用途为制造无油醇酸树脂,特别是制造饱和聚酯树脂
。 
     本公司以煤制合成气、外购丙烯为原料,生产多元醇、新戊二醇;后续延伸产业
链生产聚酯树脂。工艺流程:煤-合成气-合成中间产品(加外购丙烯、甲醇制甲醛)-丁
醇、辛醇、异丁醛、新戊二醇。主要经营模式:直销、用于下游厂商作为生产原料。 
     5、氢能源领域。与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的产业环节主要包括:制氢-储氢-运氢-
加氢站,氢燃料电池技术及相关零部件(双极板、质子膜,以及相关材料等),氢燃料发
动机集成技术及部件(如电机、电控等),氢燃料电池测试技术及设备。 
     近年来,本公司在氢能源领域进行了探索及拓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氢气充装站及加氢站建设。氢气充装站项目生产规模(产能)为:加工氢气能
力3*1607公斤/天,目前项目已通过消防验收;正在开展的工作包括:试生产方案申报并
取得政府部门的批复、工业产品许可证、充装证申领及试生产;与相关知名的气体公
司进行接洽,为项目投产后氢气的销售做准备; 
     另外,在上述充装站基础上,建设一座加氢站,该项目前置审批手续已完备,目前
正在建设中。 
     (2)电堆及氢燃料电池领域拓展。对氢能源产业的发展,本公司将坚持与研发团
队(电子科技大学氢燃料电池团队)、利益相关方合作的方式,以子公司(苏州市华昌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形式,实现独立自主运营,制订落实发展规划。近两年以来,苏州市华
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现了65kW发动机的市场运用(5辆示范应用公交大巴运行良好)
、3*3kW多工位测试平台实现了销售、完成了国家重点专项百千瓦级测试台的建造等
任务;在氢燃料电池电堆、发动机、测试系统和测试服务等领域初步形成布局。2021
年度,工作重点为:一是电堆产品的迭代升级;二是争取当地政府示范运行汽车用产品
订单;三是开发客户及供应商,与客户进行技术交流,争取进入客户供应商目录;四是实
现测试设备产品定型及形成稳定销售;五是拓展电堆产品的使用场景。中长期目标为:
技术领先,产业布局定位为高科技、产业链前端,培育氢燃料电池产业。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区位优势。公司地处长三角地区,交通方便,紧靠长江,建有自备内河码头连
接京杭大运河和长江,运输成本低且方便快捷。苏浙沪三地是中国工农业发达的地区,
工业化程度较高,贴近目标市场优势较明显。公司所处的张家港市建有保税区、保税
物流园区,该保税港区是全国第13个保税港区、第一个内河口岸保税港区。公司地处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区,为公司产业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2013年4月,国家发展改
革委员会经国务院同意发布了《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更进一步明确了苏南
地区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的战略地位。贴近市场、物流成本低,增强了公司
化工产品、新材料的竞争优势。 
     2、发展基础优势。公司是一家拥有较完善产业链及基础设施的煤气化生产企业
。以煤气化(氢气+一氧化碳)为源头,配套公用设施,形成两条较完整产业链。即:煤气
化-合成氨-(纯碱、氯化铵、甲醇、尿素、硝酸、复合肥),丙烯+煤气化-多元醇-新戊
二醇(形成4碳、5碳、8碳多品种醇类、及中间产品醛类等系列产品)。公司产业间关
联度较高,便于产业延伸,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公司拥有完备的公用基础设
施,包括自备热电厂(热电联产)、供水系统、公用工程系统等。近年来,公司着力优化
存量产能,以采用先进水煤浆加压气化技术,从产业链源头进行原料结构调整,达到节
能降耗的目标;围绕现有产业实施产业链延伸;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依托技术进步,促
进产品升级。经过近几年的规划、布局、项目落实,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前
提条件和可靠保障。 
     3、营销优势。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体系,培养了一支良好的营销队伍,具
有完善的大宗产品营销模式及较丰富的营销经验。随着公司向流通领域开拓延伸,深
度营销策略的实施,营销网络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提高,强化了上下游一体化;营销
能力及效果进一步加强。 
     4、管理及人力资源优势。公司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化工生产经营管理体制,
拥有较为稳定的化工生产、工程技术(含研发)、营销、管理等岗位员工队伍。经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公司自2009年建立了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连续
11年为公司培训、鉴定能胜任化工生产的从业人员。公司分别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
员、环保员、营销人员、生产调度员、管理人员、财务会计等岗位设立了培训、培养
、晋升管理制度。 
     5、环保节能减排优势。公司坚持绿色、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的发展原则,把“
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的理念贯穿于发展规划制定与实施中。公司始终紧密围绕
国家产业、能源、环保等政策,组织企业营运、发展。“十一五”期间,公司提前完成
国家节能减排20%的目标。2012年以来,公司的纯碱生产连续被中国石化联合会认定为
纯碱行业联碱法工艺的“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2019年、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公司被遴选为以烟煤(包括褐煤)为原料的合成
氨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第2名)。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经营风险。国家整体经济增长将面临新常态,行业整体预计近期仍将保持波
动态势;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对此,公司已落实相关措施降低影响。具体包括:一是
持续进行先进技术引进、改造,达到节能减排降本节耗的目标,使公司技术、成本处于
行业领先水平;二是着力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当前及今后企业发展提供动力,降低
经营风险;三是加强人力资源管理,通过引进人才、落实人才培养计划等方式做好人力
资源准备。 
     2、财务风险。未来随着发展规划的落实,需要一定的现金流支撑;尽管公司能通
过事前筹划,降低风险;但整体经济形势、金融形势及政策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
仍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 
     3、新项目实施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整体经济形势、融资、相关方等不
确定性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实施风险。对此,公司将事前做好充分筹划,加强组织、
监管等多种措施,控制风险。 
     4、新项目运营风险。新项目建成后,可能出现员工对技术熟悉掌握需要一个过
程,存在一定的运营风险。对此,公司将通过招聘、培训等多种措施,提前做好人力资
源准备。其次,项目运营存在一定的经营及市场等固有风险;对此,公司将做好事前筹
划,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控制风险。 
     5、涉足新行业风险。从国家整体情况看,部分行业已完成去产能化,行业进入运
行平稳发展阶段;但最近几年国家及政策重点扶持的领域呈现爆发式发展,预计将出现
产能过剩,存在一定的经营及投资风险;另外,这类行业呈现应收账款存量很大、占用
营运资金要求高,带来的财务风险较大。 
     6、政策风险。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产业政策及节能减排政策等,行业
市场竞争及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家供给侧改革措施不断深化等。其次,安全、环
保要求不断提高,成为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方面;相关安全、环保政策及区域产业
政策的变化,将影响公司后续发展规划的落实,以及相关项目的审批及实施,甚至对现
有产业运营产生影响。对此,公司有清醒的认识与准备,并将密切关注政策走势及变化
,围绕政策积极参与行业发展、变革。 
     7、安全生产风险。公司属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的原料气体易燃、易爆,部分生
产工序为高温、高压环境;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对此,公司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措施,控制风险。 
     8、环境保护风险。近年来,环境保护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国家也相继出台一系
列政策措施,各级政府环保部门执法依据及措施进一步细化。尽管公司始终重视履行
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持续采用先进技术,增加环境保护投入;但仍存在一定的环境保
护风险。另外,区域性环保要求的提高,将会影响本公司发展规划的制订与实施。 
     9、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所使用的原料呈现大宗性,从近几年的情况看,
大宗原材料价格出现波动的风险依然存在。为此,公司将继续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强化
预算控制及事前预测,跟踪研究价格趋势等措施,努力降低风险影响。 
     10、人力资源风险。随着公司产业的拓展,存在一定的人力资源风险。对此,公
司将通过招聘、培训、激励等措施,组建和稳定适应公司未来发展的人才队伍;同时采
取自动化、信息化措施,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措施,以应对人力资源风险。 
     11、合作风险。近年来,公司为了拓展产业集群,寻求外部合作;在合作过程中,
存在合作各方不同利益诉求;不排除发生矛盾,影响合作的效果,或导致合作中止、失
败。对存在的风险,本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事前、事中沟通,完善协议约定等控制相关
风险。 
     12、整体经济风险。近年来,全球政治、经济、社会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给
行业运营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不排除出现金融或经济危机,整体经济基本面恶化。
对此,本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形势变化,制订应对措施,控制金融、经济层面风险。 
     13、发展规划实施进度及规划调整风险。为了后续企业发展,公司做了大量调研
、论证并制订了发展规划;但发展规划实施进度受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不排除后续根据进展情况、掌握相关新信息、新技术等,对发展目标进行调整。 
     另外,对行业相关事项的判断,未来的展望,仅代表本公司对行业的理解,带有一
定的局限性,存在一定的风险。对此,敬请投资者注意。 
     
     四、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公司按照年度既定计划落实经营管理措施及发展规划,各项工作平稳有
序开展;并取得良好实绩。2021年度1-6月份,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9,814.86万元,与
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04,337.41万元,上升74.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
,590.5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6,214.77万元,上升6266.47%。 
     (一)经营情况分析 
     1、毛利增加。报告期,公司实现毛利137,641.7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12,
422.20万元;造成毛利增加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基数影响,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所处
行业经济低迷;二是报告期产品价格上涨;三是近年来本公司进行技术改造及产业拓展
,在报告期得到释放或体现;另外,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运费由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
核算对毛利产生影响。分行业主要增长情况为:联碱行业毛利增加6,279.74万元;化学
肥料行业毛利增加12,246.75万元;精细化工行业毛利增加91,703.60万元。 
     2、税金及附加增加。报告期,税金及附加发生额2,452.0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
增加1,595.55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营业绩增长所致。 
     3、四项费用情况。报告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发生额2
4,162.3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759.69万元。主要情况及原因为:销售费用减少
3,990.01万元(其中,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将运费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减少金额8,645.82
万元,总体上报告期运费及职工薪酬增加);管理费用增加2,429.37万元(主要原因职工
薪酬增加);财务费用减少1,365.55万元(主要原因利息支出减少);研发费用基本与上
年同期持平。 
     4、投资收益增加。报告期,投资收益发生额3,145.4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1,132.22万元;主要是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实现投资收益1,977.57万元,其他为理财
、打新股、远期锁汇等收益。 
     5、其他收益增加。报告期,其他收益发生额1,551.9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115.97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奖励、补助增加所致。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发生额1,340.85万元,与
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317.92万元;主要原因是所持东华能源、苏盐井神股票市值增加
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75.69万元(损失以“-”列
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二)发展规划落实情况 
     1、参与增资气凝胶类材料企业。报告期,本公司对爱彼爱和新材料有限公司货
币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711.25万元,其余4,288.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投资
完成后占注册资本比例为7.04%。爱彼爱和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纳米孔气凝胶及
复合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高效保温保冷、绝热、隔音降噪材料、催化剂载体(二
氧化硅)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医药中间体研发、生产、销售;工业防腐保温工程
承包和施工服务;货物进出口贸易。本次对外投资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与合作方合作,希
望能够切入相关领域,后续进一步探讨在气凝胶材料产业链上游进行合作。 
     2、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多元醇及配套设施项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多元醇及配套设施项
目。项目以丙烯、合成气和氢气为原料,生产多元醇;其中,合成气、氢气由公司现有
产业装置提供。项目计划建设期为18个月(不含前置审批、设计占用时间)。项目建成
后,预计年均销售收入为232,819万元,年均营业利润23,196万元(按正常年度平均销售
价格测算)。目前,项目已完成政府部门立项备案,正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及项目设计
。 
     3、其他项目情况。锅炉升级及配套技术改造项目预计2021年度三季度投产。氢
气充装站项目正在申请试生产,同时推进建设加氢站。年产3万吨新戊二醇及10万吨聚
酯树脂项目正在建设中,整体进展符合预期计划要求。另外,公司子公司-苏州市华昌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氢能源相关拓展事项,工作按计划展开,平稳有序推进。报告期
,氢能源拓展一方面进行研究开发,迭代电堆产品;其次,争取电堆产品进行示范运用等



    ★2020年年度
 
●董事会报告对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公司围绕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稳步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及产业拓展
发展规划的落实;同时,组织开展研讨活动,研究、论证“十四五”发展规划及目标
,部署调研、论证为后续发展做好项目储备。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本公司经营、发
展等方面保持稳定、持续,促进了企业不断积累、成长,稳步提升运行质量及效果。
 
       (一)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9,932.2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1,525.
19万元,下降3.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63.09万元,与上年同期
相比减少1,891.94万元,下降9.39%。 
       1、毛利减少。报告期,公司实现毛利59,906.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
228.5万元;造成毛利减少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由于2020年度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
则,运费由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导致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营业成本11,957
.04万元,相应减少比较期间毛利11,957.04万元;二是其他因素减少毛利4,271.45万
元,具体包括:主要受疫情影响纯碱价格大幅下跌,年均销售价格下滑约266元/吨(
不含税),导致毛利与上年相比减少10,894.19万元;肥料系列产品与上年相比毛利
减少15.92万元;由于主要受多元醇产销量增加、价格上涨等,多元醇、精甲醇与上
年相比毛利增加7,519.94万元;外购外销贸易(含贸易型公司)毛利增加453.58万元
;其他业务及子公司毛利减少1,334.87万元。 
       2、税金及附加增加。报告期,税金及附加发生额2,023.97万元,与上年相
比增加322.8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材料子公司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3、四项费用减少。报告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发
生额44,473.7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929.5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由于2
020年度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运费由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导致与上年
同期相比销售费用减少11,957.04万元。调整后,整体四项费用增加2,027.48万元。
其中,销售费用中,由于销售运费增加及职工薪酬增加等,销售费用增加2,268.94万
元;管理费用增加391.85万元;由于利息支出减少等财务费用减少625.44万元。 
       4、投资收益减少。报告期,投资收益发生额4,405.94万元(主要是权益法
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3,519.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25.96万元;主要原因
是上年度转让苏盐井神等部分股票及完成远期外汇合约收益,实现投资收益1,572.51
万元。 
       5、其他收益增加。报告期,其他收益发生额2,679.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
加1,350.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奖励、补助增加所致。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发生额2,347.31万
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3.46万元;主要原因是所持东华能源、苏盐井神股票市值增加
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227.96万元,与上年
相比减少。 
       (二)发展规划落实情况 
       1、涟水子公司华昌智典项目投产。2016年8月12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与合作方在涟水设立控股子公司,在江苏省涟水薛行循环
经济园区投资建设环保型增塑剂及功能性材料项目。产品结构及规模:成膜助剂(醇
酯十二)20,000吨/年、环保增塑剂(醇酯十六)10,000吨/年、环保溶剂(尼龙酸二
甲酯)6,000吨/年、增塑剂(尼龙酸二丁酯及尼龙酸二异丁酯)4,000吨/年。2020年
4月26日,项目打通了所有生产流程,并生产出合格的系列产品;由于项目刚投产,
近期原材料价格波动大,子公司尚未实现盈利。后续,华昌智典将着力申报化工重点
监测点企业(已申报待批准),为后续二期扩建做好准备工作。 
       2、锅炉升级及配套技术改造项目。2018年4月22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对自备电厂锅炉及配套设施
进行改造。投资建设锅炉升级及配套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目的:通过先进技术及装备
的运用,为本公司产业良好运营及后续发展提供基础;同时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受疫情影响,项目进度有所延迟,预计2021年二季
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试生产还需办理试生产许可证,前置审批需占用时间;
另外,项目正式投产时间,本公司需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判断和选择;主要原因为该新
项目投产时会对本公司整体产能发挥产生影响,减少产品量或出现需要短期停车;如
市场情况良好,为了取得较好的经营业绩,本公司有可能会推迟开车投产时间,同时
考虑与2021年年度检修同时进行。 
       3、氢气充装站项目。2018年4月19日,本公司公告披露了《关于投资建设
氢气充装站项目的公告》(2018-007号)。2021年3月1日,本公司收到张家港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张住建消复验(2020)第071
号),根据文件,项目通过了消防验收。该项目为特殊建设工程,以往没有成熟的案
例进行参考;无论是建设方还是政府审批部门,均需进行探索及讨论,并持谨慎的原
则;上述事项是导致项目建设周期长的主要原因。通过消防验收,公司认为影响项目
进度的主要因素已消除,后续工作包括:试生产方案申报并取得政府部门的批复、工
业产品许可证、充装证申领及试生产;与相关知名的气体公司进行接洽,为项目投产
后氢气的销售做准备;另外,在上述充装站基础上,建设一座加氢站。加氢站项目符
合公司制订的规划,且投资金额在管理层决策权限范围内,按公司制度规定由管理层
进行筹划实施,该项目前置审批手续已完备,目前正在建设中。 
       氢气充装站项目生产规模(产能)为:加工氢气能力3*1607公斤/天。生产
规模很小,根据前次可行性研究报告,年均净利润817.39万元;对本公司营业收入、
经营业绩等指标不构成重大影响。 
       4、年产3万吨新戊二醇及10万吨聚酯树脂项目。2020年4月23日,经本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3万吨新戊二醇及10万吨聚酯树脂生产装置,以前道自产产品为主要原料生产聚酯树
脂等产品。目前,项目全部完成前置审批,已取得施工许可证;2021年3月已进入施
工阶段,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后续工作包括:设立内部树脂专门技术研发部门,为
产业应用端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与知名粉末涂料企业寻求合作,提高产业附加值,
降低经营风险。 
       5、年产20,000吨聚脲及2,000吨马来酸二乙酯项目。2020年4月23日,经本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拟通过投资建设年产20,000吨聚脲及
2,000吨马来酸二乙酯生产装置,在新材料领域拓展,不断丰富产品结构、拓展产业
规模。从目前情况看,项目实施的市场环境出现重大变化,为此本公司持谨慎态度,
作为储备项目进一步进行研究,后续有可能对实施方式等进行调整;待确定后,本公
司将重新履行相关程序并公告披露。 
       6、探索氢资源能源利用及新用途。目前,公司子公司-苏州市华昌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承担氢能源相关拓展事项,工作按计划展开,平稳有序推进。报告期,氢
能源拓展一方面进行研究开发,迭代电堆产品,其中二代产品通过测试的情况看,取
得良好成绩,目前正在进行三代产品研发;同时参与承担的国家重点专项:百千瓦级
燃料电池测试系统开发,通过了中期验收;另一方面与当地政府进行接洽,争取示范
运行订单。 
       取得液氨罐区安全技术改造项目、(500kg/d,35MPa)加氢站及配套设施技
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锅炉升级及配套技术改造项目正在建设中;
2017年12月26日,申领苏州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2020年12月14日,
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延续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12-27至2025-12-
26)。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 
       2017年12月26日,申领苏州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2020年1
2月14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延续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12-27至2
025-12-26)。 
       2012年3月,公司获得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称号,并分别于2015年9月份、2
018年12月通过了省应急管理厅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复审,现公司安全标准化二级企
业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4月。 
       2020年7月23日,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换发新证
,新许可证书有效期为2020-07-25至2023-07-24。 
       华昌新材料工业正丁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将于下一报告期的2021年8
月22日到期,公司将规定提前6个月办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换证申请;对照现
行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公司符合生产许可证续期的审批条件要求。 
       本公司化学肥料包括:合成氨、尿素、氯化铵、复合肥;其中,合成氨、
尿素形成一体化生产,合成氨、尿素、氯化铵是生产复合肥的原料。合成氨、尿素、
氯化铵本公司采取直销的营销模式,复合肥采用经销商的营销模式。政府补贴方面,
2015年9月以来,国家对化肥生产流通领域的用气、用电、铁路运价、减免增值税等
优惠政策已经全部取消,也不对化肥生产企业直接补贴。公司不属于国家化肥商业储
备的承储企业,公司有部分经销商参与国家或地方财政补助支持的淡季化肥商业储备
。2020年9月1日起,《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整合了钾肥储备、救
灾肥储备、春耕肥储备,保留了对承储企业的贴息补助政策,有利于公司化肥淡旺季
均衡生产。2019年1月国家全面取消化肥出口关税,利好公司氮肥和复合肥的出口;2
020年12月1日起,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公告》(
2020年第54号公告)生效后,化肥类商品恢复为允许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进一步减少
了国家对化肥的出口限制政策。 
       从事农药行业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本公司纯碱为联碱法,使用自产合成氨、二氧化碳,外购氯化钠,生产纯
碱、氯化铵二个产品。2020年度,本公司合成氨和纯碱产品分别以1209千克标准煤/
吨和139千克标准煤/吨的成绩,再次蝉联石化行业“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称号。本
公司不享受优惠电价政策。公司纯碱生产所用外购电力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电力交易
平台购入,结算电价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三部分组成。根
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
知》(苏发改价格发〔2020〕1183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公司用电类别(大工
业110KV)的输配电价(含增值税)由0.1830元/千瓦时下调至0.1264元/千瓦时,降
幅为0.0566元/千瓦时,公司外购电成本随之下降。 
       从事化纤行业 
       从事塑料、橡胶行业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区位优势。公司地处长三角地区,交通方便,紧靠长江,建有自备内河
码头连接京杭大运河和长江,运输成本低且方便快捷。苏浙沪三地是中国工农业发达
的地区,工业化程度较高,贴近目标市场优势较明显。公司所处的张家港市建有保税
区、保税物流园区,该保税港区是全国第13个保税港区、第一个内河口岸保税港区。
公司地处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区,为公司产业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2013年4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经国务院同意发布了《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更进一步
明确了苏南地区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的战略地位。贴近市场、物流成本低,
增强了公司化工产品、新材料的竞争优势。 
       2、发展基础优势。公司是一家拥有较完善产业链及基础设施的煤气化生产
企业。以煤气化(氢气+一氧化碳)为源头,配套公用设施,形成两条较完整产业链
。即:煤气化-合成氨-(纯碱、氯化铵、甲醇、尿素、硝酸、复合肥),丙烯+煤气
化-多元醇-新戊二醇(形成4碳、5碳、8碳多品种醇类、及中间产品醛类等系列产品
)。公司产业间关联度较高,便于产业延伸,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公司拥
有完备的公用基础设施,包括自备热电厂(热电联产)、供水系统、公用工程系统等
。近年来,公司着力优化存量产能,以采用先进水煤浆加压气化技术,从产业链源头
进行原料结构调整,达到节能降耗的目标;围绕现有产业实施产业链延伸;加强与科
研院所合作,依托技术进步,促进产品升级。经过近几年的规划、布局、项目落实,
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和可靠保障。 
       3、营销优势。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体系,培养了一支良好的营销队
伍,具有完善的大宗产品营销模式及较丰富的营销经验。随着公司向流通领域开拓延
伸,深度营销策略的实施,营销网络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提高,强化了上下游一体
化;营销能力及效果进一步加强。 
       4、管理及人力资源优势。公司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化工生产经营管理体
制,拥有较为稳定的化工生产、工程技术(含研发)、营销、管理等岗位员工队伍。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公司自2009年建立了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站,连续11年为公司培训、鉴定能胜任化工生产的从业人员。公司分别为工程技术人
员、安全员、环保员、营销人员、生产调度员、管理人员、财务会计等岗位设立了培
训、培养、晋升管理制度。 
       5、环保节能减排优势。公司坚持绿色、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的发展原则,
把“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的理念贯穿于发展规划制定与实施中。公司始终紧密
围绕国家产业、能源、环保等政策,组织企业营运、发展。“十一五”期间,公司提
前完成国家节能减排20%的目标。2012年以来,公司的纯碱生产连续被中国石化联合
会认定为纯碱行业联碱法工艺的“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2019年、2020年,工业和
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公司被遴选为以烟煤(包括褐煤)
为原料的合成氨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第2名)。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政策及行业情况 
       1、中央一号文件及相关政策措施。2021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
的《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正式公
布。2021年度的中央一号文件设定了粮食生产目标: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产量达
到1.3万亿斤以上。要求各地要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地方各级党委
和政府要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深入实施重要农产品
保障战略,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粮、棉、油、糖
、肉等供给安全。“十四五”时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
高单产水平。稳定种粮农民补贴,让种粮有合理收益。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
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这些支持政策会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中
央要求各地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各地仍会继续实施测土
配方施肥、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新型增效肥料推广等提高肥料利用率的措施。 
       2021年1月8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2
021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农发〔2021〕1号)。农业农村部要求,
实施稻谷、小麦、玉米、大豆等重要农产品区域布局和生产供给方案,分作物分区域
抓好落实。东北和黄淮海等地区增加玉米面积1000万亩以上。继续实施大豆振兴计划
,稳定大豆生产。巩固南方双季稻面积,大力发展优质稻、强筋弱筋优质小麦。12部
委部署春耕化肥保供稳价工作。2021年2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农村部、供销合作总社等12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
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21〕64号)。通知明确要求,通过提高生产能力
、保障原料和化肥运输、做好储备投放和进出口工作、加强市场监管、提升农化服务
水平等五个方面的工作,保障国内化肥供应和价格稳定。要求各地落实地化肥铁路运
输免征铁路建设基金的运价优惠政策,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各地承储企业在春耕用肥旺
季到来时及时投放储备化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供销合作社要指导化肥生产流
通企业,积极适应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生产经营方式转变、生态约束加强的新形势,
针对现代农业多元、精准、高效用肥的新变化,提升化肥技术含量和农化技术服务水
平,加强对农民选肥、施肥等环节的全程技术指导,推广使用绿色、高效新型肥料。
 
       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2020年10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五部
委发布《关于公布2021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1647号),
明确2021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
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1年生产的小麦(三
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3元,比2020年度上涨1元。中国2004年开始实施的小麦
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是一种托市收购政策。当粮食主产区市场价格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
收购价时,有关部门按规定启动托市收购,确保市场价格不跌破最低收购价。 
       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2021年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发布《关
于公布2021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272号)。综合考虑粮
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1年
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和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至每50公斤122元和128
元,粳稻最低收购价保持在每50公斤130元。 
       2、行业标准及产业政策。2020年1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
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正式实施。新版指导目录仍采用鼓励
类、允许类、限制类、淘汰类4种分类。其中,合成氨、氮肥行业淘汰类产业政策:
半水煤气氨水液相脱硫、天然气常压间歇转化工艺制合成氨、一氧化碳常压变化及全
中温变换(高温变换)工艺、没有配套硫磺回收装置的湿法脱硫工艺,没有配套建设
吹风气余热回收、造气炉渣综合利用装置的固定层间歇式煤气化装置,没有配套工艺
冷凝液水解解析装置的尿素生产设施。其次,生态环境部牵头制定了《京津冀及周边
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9〕88号)
,要求山东、河南、山西等省淘汰一批化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另外,根据
2011年版指导目录,将新建纯碱列入限制类产业政策;按照产业政策,除搬迁、技术
改造外,不允许新建纯碱生产装置(含氨碱、联碱和天然碱);但2020年1月1日起实
施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在限制新建纯碱产业政策中设定了“
井下循环制碱、天然碱”2个例外,即新建井下循环制碱、天然碱工艺的纯碱生产装
置成为了允许类。 
       2020年9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国发〔2020〕13号),决定取消七类肥料(含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
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登记
应急管理许可,改为备案。农业农村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一是
建立健全部分肥料产品备案制度,建立网上备案平台,对不按要求备案的要依法设定
并追究法律责任;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市场流通的七类肥料产品开
展抽检,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三是依法实施信用监管,
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国务院明确,20个工作日内农业农
村部将向社会公布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并加强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 
       2020年10月23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应急厅〔2020〕38号)。列入第一批淘汰落后的工
艺技术共有4项,其中涉及氮肥行业的有两项。将“常压固定床间歇煤气化工艺”限
制为不得新建、扩建。列入第一批淘汰落后的设备目录的共有8项,涉及“煤制甲醇
装置气体净化工序三元换热器”、“无火焰监测和熄火保护系统的导热油炉”、“液
化烃、液氨管道用软管”等装备,因易发生风险事故而被更入禁止和限制目录。 
       复合肥等10项新国家标准发布。2020年12月7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
布了2020年第26号国家标准公告中发布的10项国家标准的文本内容。公司参与了国家
标准GB/T15063-2020《复合肥料》的起草。《复合肥料》新标准的主要技术变化:标
识中允许标注中微量元素含量;增加了硝态氮/中量元素/微量元素指标及测定方法;
增加了有毒物质的限量要求;修改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要求;修改了检验的最
大批量;修改了结果判定条文。其中,复合肥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按GB38400《
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执行。如果复合肥料包装容器或使用说明中标明适用
于种肥同播的产品,产品中缩二脲的含量应不高于0.8%。《掺混肥料》国家标准GB/T
21633-2020主要技术变化:增加了中量元素和微量元素的术语和定义;调整了粒径范
围,提高了粒度指标;调整了中量元素单一养分的质量分数指标及检测方法;增加了
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调整了型式检验项目和出厂检验项目;细化了产品标识规
定。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3个产品标准中增加了“可使用易于识
别的二维码或条形码标注部分产品信息”的内容。GB/T15063-2020《复合肥料》第8.
6条更明确地规定,复合肥料产品的生产日期或批号、合格证、使用说明等部分产品
信息可使用易于识别的二维码或条形码标注。GB/T535-2020《肥料级硫酸铵》国家标
准对有毒有害物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通用的强制性标准GB38400-2019《肥料中有
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相比,增设了氟化物(以F计)和硫氰酸根离子2项有毒有害指
标,并且为汞(Hg)、砷(As)、镉(Cd)、铅(Pb)、铬(Cr)和多环芳烃总量6
种有毒有害物质设定了比强制性国家标准更严的指标要求。 
       3、十四五规划政策。2020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坚持经济性和安全性相结合
,补齐短板、锻造长板,分行业做好供应链战略设计和精准施策,形成具有更强创新
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
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
动集成电路、航空航天、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机器人、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先进电
力装备、工程机械、高端数控机床、医药及医疗设备等产业创新发展。改造提升传统
产业,推动石化、钢铁、有色、建材等原材料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扩大轻工、
纺织等优质产品供给,加快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改造升级,完善绿色制造体系
。深入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和技术改造专项,鼓励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
强设备更新和新产品规模化应用。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完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
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制造业产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聚焦新一代
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
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
,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推动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加快发展生物医药
、生物育种、生物材料、生物能源等产业,做大做强生物经济。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纲要》中提出,要培育高效内需体系,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注重需求侧管理
,在更大范围促进经济循环流转和产业关联畅通,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
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更好满足国内需求、吸引全球要素资源。坚持科技自立自强,
积极培育战略科技力量,集中攻克重要领域“卡脖子”技术,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
教育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的引领型发展新优势。推动产业链
供应链优化升级,坚持补短板和锻长板相结合,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提高
企业根植性,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推动江苏成为更多国内国际产业循环的高质量
发起点和高效率联结点。激发传统产业发展动能。坚持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导向
,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布局调整,强化分类施策,支持化工、钢铁、纺织、机械
等优势传统产业开展优化升级试点。大力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以信息
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抓手,深入实施“智能+”技改工程,推动制造过程、装备
、产品智能化升级,突出柔性生产与精益管理,加强智能技术装备的集成应用,建设
一批示范智能工厂,积极推行离散型、流程型、网络协同、大规模定制化、远程运行
维护等智能制造新模式。推动清洁生产和安全发展,实施节能和绿色改造工程,大力
推广先进适用节能技术和安全生产技术。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
,畅通落后产能退出渠道,巩固“僵尸企业”出清成果。进一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
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打造江苏制造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推动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
融合发展、相互促进,催生一批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激发传统产业发展的新活力新
动能。同步推进沿江地区化工传统产业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持续推进
化工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推动化工产业向精细化、高端化、专业化、安全化发展。开
展化工产业进园行动,构建循环发展、绿色低碳、本质安全的现代产业链。 
       4、财税政策。经国务院批准,2020年7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
合印发《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发改经贸规〔2020〕1251号),将原“中央
救灾化肥储备”“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国家钾肥储备”统一整合为“国家化肥商业
储备”。同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发布35号令,决定废止《化肥淡季商业储备
管理办法》(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第26号)、《中央救灾储备化肥管理
办法》(计经贸〔1999〕577号)、《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发改
经贸〔2005〕2251号)。国家化肥商业储备遵循企业承储、政府补助、市场运作、自
负盈亏的基本原则。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分为钾肥储备、救灾肥储备、春耕肥储备三部
分,其中钾肥储备为单一品种储备,救灾肥、春耕肥储备品种仅包含氮、磷、复合肥
。淡储事中事后监督权由中央下放地方。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统筹管理国家化肥
商业储备,财政部相关监管局负责对企业承储情况、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情况等进行审
核。但春耕肥储备的事中事后监督改由各标的所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承储
企业的条件。救灾肥和钾肥承储企业需在沿江、沿海地区有较为完善的经销网络且为
化肥进口国营贸易企业或非国营贸易企业(目前有4家中化、中农、华垦和已经并入
中海油的中化建)。春耕肥承储企业化肥经营规模要求:流通企业近三年年均销售量
30万吨以上;生产企业拥有销售网络且近三年年均单质肥料产量40万吨以上或复混肥
产量80万吨以上。春耕肥承储企业在标的区域内近三年年均销售量不低于企业投标量
的1.2倍。春耕肥承储时间和中央政策贴息补助标准。春耕肥储备每轮承储责任期为2
年,年度储备时间由承储企业在当年9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间选择任意连续6个月。粮
食主产区春耕肥储备任务中,氮肥占比不低于本地区储备规模的40%(东北三省、内
蒙古自治区可适当降低至30%),其他地区复合肥占比不高于本地区储备规模的70%。
中央财政对春耕肥承储企业给予贴息补助,补助标准按照承储货值、承储时间、贷款
市场的1年期报价利率计算确定。承储货值单价按照国家统计局各期《流通领域重要
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中的相关肥料平均价格和供销合作总社监测批发价格,
经再次平均后计算确定,再加上合理且不超过当前水平的仓储运杂费综合计算确定。
中央财政贴息的春耕肥储备规模由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确定。2020/2021年度化肥商
业储备规模为:钾肥储备150万吨/年,救灾肥储备45万吨/年,春耕肥储备805万吨/
年。 
       电价下调政策。2020年9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核定2020~20
22年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20〕1508号),规定了全国各地电
网的第二阶段输配电价。根据通知所附新的《江苏电网输配电价表》,大工业用电、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各档级用电的电度电价将均有所下调。现行的《江苏电网输
配电价表》是2017年7月开始实施的。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用户(含直接交易的1类用户
和通过售电公司交易的2类用户)实际结算的电价,除了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
支付交易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外,还要向本省电网企业支付《江苏电网输配电价
表》相应类别的输电、配电过网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2020-2022年是输配
电价改革的第二监管周期,会进一步降低输配电价水平。因年初疫情影响了核定进度
,另外疫情期间对除高耗能行业外的用电企业给予5%的电价优惠用掉了部分降价空间
,决定第二监管周期的输配电价自2021年1月起实施。 
       2020年9月2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联合发布的《
关于开展2021年电力交易的通知》明确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交易电价+输配
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定价公式中的输配电价按新核定的价格水平执行。2020年9
月2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电
力交易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0〕972号),进一步降低电力用户准入门槛。
通知明确,江苏省内10kV及以上用电电压等级、执行大工业及一般工商业类电价的用
户,均可参与市场交易。江苏成为全国首个全面放开10kV及以上电力用户参与市场交
易地区。文件明确,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用户可自主选择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或由
售电公司代理交易,其余用户只可由售电公司代理交易。选择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
用户为一类用户,选择由售电公司代理交易的用户为二类用户。2020年10月28日,江
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江苏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
知》(苏发改价格发〔2020〕1183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定调整了江苏电网
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 
       加工贸易保税政策。2020年11月7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调整加
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54号公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199种货
物(其中化肥有25种)不再禁止加工贸易方式出口,恢复为允许以保税方式来料加工
或进料加工。目前的化肥禁止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政策始于2007年。2007年4月26日
起,商务部、海关总署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将34种海关编码的化肥货物出
口列为禁止类。化肥属于出口增值税不予退税的货物,不允许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化肥
,生产这些化肥所消耗的进口料件无法再享受保税政策。2020年12月1日,商务部、
海关总署2020年第54号公告《关于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公告》正式生效。
新政策恢复30种化肥品种的加工贸易出口为允许类,恢复23种化肥加工贸易进口为允
许类。禁止目录调整后,加工贸易保税方式进口硫磺、无烟煤、氨、硫酸镁、硫酸锌
、硝酸钾、氯化钾、硫酸钾、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等原料(辅料),复出口尿素、尿
素硝酸铵溶液、硝酸铵、磷肥、复合肥等成品,可以相应降低节税成本。 
       5、安全、环保政策。2020年4月1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关于印
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提出了
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
年行动计划》包括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和11个专项实施方案,分别是“学习
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
个专题,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民航、铁路、
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
等安全整治9个专项。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动员部署(
2020年4月);二是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三是集中攻坚(2021年);四是
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
况,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整
治是9个专项整治领域之一。在《全国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中提出
了六项主要任务: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
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具体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和
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
,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
理体系建设。三是督促指导各地区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
限控”目录,研究企业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储存量减量方案,
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四是积极推
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
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五是完
善落实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等支持政策措施,2022年底前完
成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
程,并持续推进其他有关企业搬迁改造。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由应急管理部牵头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化工园区管理政策。2020年10月30日,江苏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全省化
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政发〔2020〕94号),公布了《全省定位
化工园区名单(14家)》和《化工集中区名单(15家)》。各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
要根据“十四五”规划编制要求和全省石化产业布局规划要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
结合实际,编制和修订完善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产业定
位并重点发展1-2条具有较高产业关联度的产业链或特色产品链。省政府要求各地加
强管理,稳妥做好名单29家外取消化工定位(集中区)的后续工作,加快推动产业高
质量发展。2020年9月份,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首批化工重点监测
点名单的通知》,决定认定7家化工企业为首批化工重点监测点,在项目审批、建设
和管理方面参照化工园区内企业执行,经批准可实施新改扩建项目。本公司子公司-
江苏华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列。 
       2021年2月4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
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1〕12号),印发之日起废
止《应急管理部关于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的通知》(应急〔2018〕
89号)。应急管理部明确要求有关企业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企业要明确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从总体管理、技
术管理、操作管理三个层面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安全包保。通知指出,重大危险源安全
风险防控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将重大危险源源长制变更为安全包
保责任制,就是为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和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
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通知要求,要将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的落实纳
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有效施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
任制,抓住企业关键人、少数人,加快补齐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责任短板,不断提升
重大危险源本质安全水平。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做好碳达
峰、碳中和工作成为2021年八大重点任务之一。主要工作包括:一是要抓紧制定2030
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峰;二是要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
构、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三是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四是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提
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6、氢能源政策。2020年4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
部发布2020年第21号公告《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决定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
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
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仍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
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目前,在工业
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享
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可选择“同时申报”。 
       2020年4月23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对现
有财政补贴政策作出了调整。调整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
汽车示范应用: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
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
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有关通知另行发布)。争取通过
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形成布局
合理、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4月22日推广的燃料电池汽车按
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
号)规定的过渡期补贴标准执行。五部委出台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
将之前对消费者给予购置补贴的中央财政支持方式调整为对新技术示范应用以及关键
核心技术产业化应用给予奖励。计划用4年的时间,对有一定发展基础的氢燃料电池
汽车示范城市群按积分规则“事后”以结果为导向进行奖励,依据验收评估和绩效评
价结果核定并拨付奖励资金。 
       2020年7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0
年第17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公告中发布了GB/T26990-2011《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车载
氢系统技术条件》第1号修改单和GB/T29126-2012《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车载氢系统试
验方法》第1号修改单。GB/T26990-2011《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车载氢系统技术条件》
和GB/T29126-2012《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车载氢系统试验方法》第1号修改单内容:将标
准第1章范围中的“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压缩氢作为燃料,在环境温度15℃时,工作压
力不超过35MPa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修改为“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压缩气态氢作为燃
料,环境温度15℃时,工作压力不超过70MPa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目前国内35MPa
储氢瓶已经批量化应用。储氢瓶压力越大,意味着同等容积下能够存储的氢气越多,
有助于提高燃料电池汽车的续航里程。所以,尽快与国际接轨实现车载储氢瓶70MPa
压力逐渐成为国内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行业技术进步的目标。根据公告,两项国家标准
修改单自2020年7月21日起实施,中国国内车载氢系统的压力上限由35MPa提升至70MP
a。 
       2020年10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
35年)》(国办发〔2020〕39号),将“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列入发展愿
景。规划将“燃料电池汽车”与“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
车”并列为布局整车技术创新链的“三纵”。在新能源汽车核心攻关工程中,把“攻
克氢能储运、加氢站、车载储氢等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支撑技术”列入基础技术提升
工程。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示范运行。 
       2020年10月27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组织编制的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正式发布,为氢燃料电池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设
定了总体目标,并对可再生能源制氢发展规模以及燃料电池商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
的核心关键技术发展路线给出了时间表预测。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技术路线:将发展
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作为整个氢能燃料电池行业的突破口,以客车和城市物流车为切入
领域,重点在可再生能源制氢和工业副产氢丰富的区域推广中大型客车、物流车,逐
步推广至载重量大、长距离的中重卡、牵引车、港口拖车及乘用车。完全掌握燃料电
池核心关键技术并建立完备产业链。 
       (二)管理层分析预测 
       近年来,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安全、环保等要求不断提高,全球政
治、经济、社会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上述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促进了行业调整,
通过优化存量产能、调整产业布局、调整产品结构、推进技术创新、推进国际产能合
作等措施的开展落实。从总体上讲,国内化工行业正处于产业变革的历史交汇点,面
对着资源环境约束加剧、要素成本上升、大宗基础石化产品过剩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
、关键核心技术瓶颈制约、原始创新薄弱等的挑战。根据本公司对行业的理解,预计
后续行业将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1、行业优化整合加速。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安全、环保要求不断提
高等,以先进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为标志的,规模化水平不断提高;以“补链强链”为
标志的,一体化、产业集聚协同效应显著提升;以国有企业的优化重组及对行业优质
企业的资本性投入为标志的,行业优化重组、资源配置水平及能力不断深化。总体上
讲,行业的洗牌进程呈现加速;一方面淘汰了一些经营能力较弱、规模较小的企业,
行业供需结构有所好转,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市场环境;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市场份额
向规模较大的头部企业集中。从较长一个时段看,尽管在规模化聚集阶段有阵痛、有
挑战,但随着优化整合的加速,行业内留存企业的盈利能力将呈现好转上升趋势,行
业将走向较为有序健康的发展轨道。 
       2、行业发展空间及潜力较大。从一个较长的时间段来看,随着我国新型工
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一步推进,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稳步
发展;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其市场空间依然较大;基础化工的
大宗产品虽然增速会有所下降,但市场需求的总体规模仍将处于较高水平。 
       另外,国内化工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尚处于初级阶段,关键核心技术瓶颈
制约明显、原始创新能力薄弱或不足。上述因素,为国内中小型企业发展提供了空间
与潜力,关注化工材料应用端、寻求进口替代;以及化工新材料和高端专用化学品技
术创新等将是支撑行业内在增长的客观需要,也代表着行业未来发展的方向之一。 
       3、行业绿色发展达成共识。目前,行业处于从高能耗、低附加值到低能耗
、高附加值过渡阶段。近年来,随着国家安全、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及行业竞争的优
胜劣汰,行业企业持续通过采用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清洁生产技术、节能技术和废副
产物综合利用技术等,提升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产业结构。后续随着国
家《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出台,行业企业需持续落实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控
工作,以“碳中和”为目标,制订、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或规划。 
       4、关注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当前数字化、智能化革命为化工企业发展
提出了一个践行的课题。通过新建、改建方式,设计建造领先的智能化工厂,整合生
产要素资源,达到提高安全、环保、提质降本、节能减排的目标,将是化工企业发展
的必然选择。 
       5、关注金融、经济、政治等形势变化。当前,全球面临的政治、经济、金
融等形势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将对后续几年行业的运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对此需
关注、控制金融、经济层面风险,应对可能带来的产品价格波动,以及对产业拓展布
局的影响。 
       (三)应对措施及战略规划 
       1、持续落实节能降本措施。近年来,公司通过采用新技术、提高装备自动
化水平等,企业节能、减排、环保、降本、增效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随着今年
锅炉升级及配套技术改造项目建成投产,本公司现有装备水平及技术水平基本达到国
内先进行列。通过近年来产业运行结果来看,成效显著,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发
展潜力等方面均得到了有效提升;后续本公司将持续推进该项发展规划的落实,不断
提高、提升运营质量及能力;为后续发展提供保障与动力。 
       2、参与行业优化整合。近年来,本公司着力打造丙烯、合成气产业链,实
现石油化工与无机化工相结合,形成自身特色产业;通过“补链强链”、一体化、产
业集聚协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目前,产业已形成较完整产业链:丙烯、合成气
-多元醇-新戊二醇-聚酯树脂。后续本公司将以“强链”、规模化为着力点,新建年
产30万吨多元醇及配套设施项目,将该产业产能、规模化水平等提升到国内先进行列
。对现有产业,本公司将持续参与行业优化整合,促进行业提升、发展。 
       3、关注材料应用端及技术创新。材料应用端及技术创新是国内化工行业的
短板。近年来,本公司按提质增效的需要,关注材料应用端及技术创新;目前正在建
设的聚酯树脂项目为材料应用端产品;2021年3月对外参股投资的气凝胶项目,为技
术创新类材料应用范畴。后续本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领域的发展,为后续企业发展寻
求机会、准备条件。 
       4、持续提升农化产业的内在增长。近来年,随着国家对粮食安全、农业农
村工作的重视,以及城镇化持续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种植业对农化的需求,将全
面升级。近年来,国外企业在农化产业理念、模式、技术、渠道、业态等方面做了不
少创新性探索;参照国外企业做法,传统的农化产业,有望提升为战略新兴产业。对
此,本公司将跟进行业发展趋势,落实开发新型肥料、测土配方、种试验田等,以内
在增长方式,持续提升农化产业竞争力及附加值。 
       5、氢能源领域。对氢能源产业的发展,本公司将坚持与研发团队、利益相
关方合作的方式,以子公司形式,实现独立自主运营,制订落实发展规划。2021年度
,工作重点为:一是电堆产品的迭代升级;二是争取当地政府示范运行汽车用产品订
单;三是开发客户及供应商,与客户进行技术交流,争取进入客户供应商目录;四是
实现测试设备产品定型及形成稳定销售;五是拓展电堆产品的使用场景。中长期目标
为:技术领先,产业布局定位为高科技、产业链前端,培育氢燃料电池产业。 
       (四)实施战略规划的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能够为企业后续发展筹集、准备资金,不会影响后
续项目实施。公司将按事前稳妥筹划,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在考虑整体经济形势及
国家政策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五)风险因素分析 
       1、经营风险。国家整体经济增长将面临新常态,行业整体预计近期仍将保
持波动态势;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对此,公司已落实相关措施降低影响。具体包括
:一是持续进行先进技术引进、改造,达到节能减排降本节耗的目标,使公司技术、
成本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二是着力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当前及今后企业发展提供
动力,降低经营风险;三是加强人力资源管理,通过引进人才、落实人才培养计划等
方式做好人力资源准备。 
       2、财务风险。未来随着发展规划的落实,需要一定的现金流支撑;尽管公
司能通过事前筹划,降低风险;但整体经济形势、金融形势及政策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因此仍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 
       3、新项目实施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整体经济形势、融资、相关方
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实施风险。对此,公司将事前做好充分筹划,加强
组织、监管等多种措施,控制风险。 
       4、新项目运营风险。新项目建成后,可能出现员工对技术熟悉掌握需要一
个过程,存在一定的运营风险。对此,公司将通过招聘、培训等多种措施,提前做好
人力资源准备。其次,项目运营存在一定的经营及市场等固有风险;对此,公司将做
好事前筹划,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控制风险。 
       5、涉足新行业风险。从国家整体情况看,部分行业已完成去产能化,行业
进入运行平稳发展阶段;但最近几年国家及政策重点扶持的领域呈现爆发式发展,预
计将出现产能过剩,存在一定的经营及投资风险;另外,这类行业呈现应收账款存量
很大、占用营运资金要求高,带来的财务风险较大。 
       6、政策风险。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产业政策及节能减排政策等
,行业市场竞争及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家供给侧改革措施不断深化等。其次,
安全、环保要求不断提高,成为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方面;相关安全、环保政策
及区域产业政策的变化,将影响公司后续发展规划的落实,以及相关项目的审批及实
施,甚至对现有产业运营产生影响。对此,公司有清醒的认识与准备,并将密切关注
政策走势及变化,围绕政策积极参与行业发展、变革。 
       7、安全生产风险。公司属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的原料气体易燃、易爆,
部分生产工序为高温、高压环境;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对此,公司将强化安全
生产管理,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措施,控制风险。 
       8、环境保护风险。近年来,环境保护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国家也相继出
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各级政府环保部门执法依据及措施进一步细化。尽管公司始终重
视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持续采用先进技术,增加环境保护投入;但仍存在一定
的环境保护风险。另外,区域性环保要求的提高,将会影响本公司发展规划的制订与
实施。 
       9、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所使用的原料呈现大宗性,从近几年的情
况看,大宗原材料价格出现波动的风险依然存在。为此,公司将继续通过加强内部管
理,强化预算控制及事前预测,跟踪研究价格趋势等措施,努力降低风险影响。 
       10、人力资源风险。随着公司产业的拓展,存在一定的人力资源风险。对
此,公司将通过招聘、培训、激励等措施,组建和稳定适应公司未来发展的人才队伍
;同时采取自动化、信息化措施,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措施,以应对人力资源风险。 
       11、合作风险。近年来,公司为了拓展产业集群,寻求外部合作;在合作
过程中,存在合作各方不同利益诉求;不排除发生矛盾,影响合作的效果,或导致合
作中止、失败。对存在的风险,本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事前、事中沟通,完善协议约
定等控制相关风险。 
       12、整体经济风险。近年来,全球政治、经济、社会面临的新形势、新变
化,给行业运营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不排除出现金融或经济危机,整体经济基本
面恶化。对此,本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形势变化,制订应对措施,控制金融、经济层
面风险。 
       13、发展规划实施进度及规划调整风险。为了后续企业发展,公司做了大
量调研、论证并制订了发展规划;但发展规划实施进度受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不排除后续根据进展情况、掌握相关新信息、新技术等,对发展目标进行调
整。 
       另外,对行业相关事项的判断,未来的展望,仅代表本公司对行业的理解
,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存在一定的风险。对此,敬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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