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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信托是什么意思?债券信托解释

日期:2022-02-27 20:55:46 来源:互联网

债券受托管理人实行资格法定。我国债券受托管理人的遴选资格比较狭窄,《管理办法》《行为规则》规定了公司债券债券信托受托管理人资格的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1)积极条件: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是证券业协会的会员,且受托管理人资格仅限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及其他经证监会认可的机构。(2)消极条件:为本次发行提供担保的机构以及自行销售的发行人不得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受托管理人。原则上,公司债券受托人不得转委托。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除在履行法定及受托协议约定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外,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基于债券信托的法理,债券受托管理人负有公平且诚实地管理公司债券的义务,对于公司债券持有人负有基于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进行管理的义务。《管理办法》第49条第2款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公正履行受托管理职责,不得损害债券持有人利益。”以勤勉义务为核心,《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和《行为守则》发展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义务[36]:1.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出现《行为准则》列明的重大事项。出现重大事项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2.持续关注增信措施。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公司债券增信机构的资信状况、担保物价值和权属情况以及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并按照受托协议的约定对上述情况进行核查。3.监督专项账户。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进行监督。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发行人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4.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5.信息披露。受托管理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受托管理人应当将披露的信息刊登在本期债券交易场所的互联网网站,同时将披露的信息或信息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供公众查阅。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证监会及自律组织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债券信托是什么意思?债券信托解释更新时间:2022-02-27 20:55:46
  • 债券信托是什么意思?债券信托解释
  • 债券受托管理人实行资格法定。我国债券受托管理人的遴选资格比较狭窄,《管理办法》《行为规则》规定了公司债券债券信托受托管理人资格的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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