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正点财经 > 股市学院 > 银行法规 > 正文

关于外资金融机构变更事项的公告

日期: 2012-07-27 00:00:00 来源:互联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商业银行设立同城营业网点管理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批准,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扩大营业场所,即由原大连市人民路68号宏誉商业大厦1层、2层扩大为大连市人民路68号宏誉商业大厦1层、2层和10层。核准屈家智先生任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现予以公告。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 L,td.Dalian Branch

  机构编码:W20302220B0007

  许可证流水号:00000574

  批准成立日期:1996年12月5日

  业务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人民路68号宏誉商业大厦1层、2层和10层

  邮政编码:116001

  电话:0411-82808196

  传真:0411-82807156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证日期:2006年7月18日

  以上信息可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www.cbrc.gov.cn)查询。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联系投稿 | 联系删稿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