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350什么时候复牌?-富淼科技停牌最新消息
≈≈富淼科技688350≈≈(更新:22.02.25)
[2022-02-25]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增减变动幅度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总收入 145,979.10 113,478.30 28.64
营业利润 12,046.79 12,286.53 -1.95
利润总额 12,515.65 12,165.81 2.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0,778.32 10,491.05 2.74
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8,994.19 9,601.23 -6.32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90 1.15 -21.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减少3.08个百
8.15% 11.23% 分点
益率
增减变动幅度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
总 资 产 184,611.97 131,034.18 40.89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
139,481.56 97,019.02 43.77
有者权益
股 本 12,215.00 9,160.00 33.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每股净资产 11.42 10.59 7.84
(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145,979.10 万元,同比增长
28.64%;利润总额 12,515.65 万元,同比增长 2.8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778.32 万元,同比增长 2.74%。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受销量的增长以及下游原料涨价的共同影响。2021 年公司加强市场开拓,扩大品牌影响力,提升销售规模。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丙烯腈、氯丙烯、DAC 等均为石油衍
生品丙烯的下游产品,受 2021 年原油等大宗材料价格上涨影响,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导致毛利率下降。与此同时,公司积极推进精益生产与设备智能改造、供应链优化与组织效能提升,以及 CRM 信息化项目,进一步提高产能利用率与供应链运营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2021 年公司净利润呈小幅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 184,611.97 万元,同比增长 40.89%;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39,481.56 万元,同比增长 43.77%。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公司总资产同比增长 40.89%,主要系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并投入使用,以及随着公司营收增加,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与存货的同步增长所致。
2、报告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同比增长43.77%,主要系公司首发上市,股本和资本公积增加及净利润增加所致。
3、报告期公司股本同比增长 33.35 %,主要系公司首发上市,股本增加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公司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
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18]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2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于 2022 年 2 月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 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2 年 2 月 14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
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例(%)
1 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9,438,310 48.66
北京瑞仕邦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
2 10,860,977 8.89
司
苏州鸿程景辉投资合伙企业(有
3 4,909,399 4.02
限合伙)
华泰证券资管-中信银行-华泰
4 富淼科技家园 1 号科创板员工持 3,055,000 2.50
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张家港以诺聚慧源投资企业(有
5 2,711,111 2.22
限合伙)
6 南通欣和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666,667 2.18
张家港翔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7 2,419,410 1.98
(有限合伙)
张家港润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8 2,371,904 1.94
(有限合伙)
苏州瑞通龙熙新兴创业投资企业
9 2,222,222 1.82
(有限合伙)
天津福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10 1,774,278 1.45
限合伙)
二、 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占总股本比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例(%)
北京瑞仕邦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
1 10,860,977 8.89
司
苏州鸿程景辉投资合伙企业(有
2 4,909,399 4.02
限合伙)
华泰证券资管-中信银行-华泰
3 富淼科技家园 1 号科创板员工持 3,055,000 2.50
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张家港以诺聚慧源投资企业(有
4 2,711,111 2.22
限合伙)
5 南通欣和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666,667 2.18
张家港翔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6 2,419,410 1.98
(有限合伙)
张家港润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7 2,371,904 1.94
(有限合伙)
苏州瑞通龙熙新兴创业投资企业
8 2,222,222 1.82
(有限合伙)
天津福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9 1,774,278 1.45
限合伙)
10 沈坚杰 1,333,333 1.09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5]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4、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无减
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详见下文“回
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
购公司股份。提议内容为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上述股份回购提议,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
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公司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
金总额
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
算,本次回购数量为 20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64%;按照
本次回购金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 400 万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27%。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
况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额
序号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的比例(%) (万元)
自董事会审议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通过本次回购
1 200-400 1.64-3.27 5,000-10,000
激励计划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含),该价
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5 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按照回购金 按照回 按照回购金 按照回购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 额上限回购 购金额 额下限回购 金额下限
购前 后 上限回 后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购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股) 比例(%)
(%) (%)
有限售条 60,965,810 49.91 64,965,810 53.19 62,965,810 51.55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 61,184,190 50.09 57,184,190 46.81 59,184,190 48.45
件流通股
总股本 122,150,000 100.00 122,150,000 100.00 122,150,000 100.00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177,077.7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7,709.48 万元,货币资金 23,403.03 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10,00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5.64%、7.26%、42.73%。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以人民币 10,000.00 万元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及研发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同时,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升未来公司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2-02-15]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
淼科技”)董事会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建
刚先生《关于提议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施建刚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建刚先生
2、提议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2、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
6、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5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400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2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5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00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施建刚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施建刚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
六、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情况及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公司已就上述提议制定相关的股份回购方案,并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5]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淼科技”或
“公司”)股东北京瑞仕邦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仕邦”)持有公
司股份 10,860,97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89%。
上述股份为瑞仕邦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企业资金需求,股东瑞仕邦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
所持有的富淼科技股份不超过 3,66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自
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北京瑞仕邦 5%以上非第一 IPO 前取得:10,860,977
10,860,977 8.89%
精细化工技 大股东 股
术有限公司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北京瑞仕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2/3/9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企业资
邦精细化 3,660,00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
工技术有 0 股 3.00% 1,220,000 股 2022/9/8
限公司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2,440,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瑞仕邦作出如下承诺:
(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富淼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本企业/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富淼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
发前股份”),也不要求富淼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所持富淼科技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
本企业/本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还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3、若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在富淼科技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富淼科技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富淼科技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在减持富淼科技股票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以下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5%。上述减持的其他事项,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当富淼科技或本公司/本企业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减持股份情形时,本公司/本企业将不会减持富淼科技股份。
3、当本公司/本企业计划减持富淼科技股份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全部的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
4、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公司违反减持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将违规减持股票的全部收益上缴富淼科技。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股东瑞仕邦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间,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5]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
通知已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益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
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25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5]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淼科技”或
“公司”)股东北京瑞仕邦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仕邦”)持有公
司股份 10,860,97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89%。
上述股份为瑞仕邦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企业资金需求,股东瑞仕邦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
所持有的富淼科技股份不超过 3,66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自
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北京瑞仕邦 5%以上非第一 IPO 前取得:10,860,977
10,860,977 8.89%
精细化工技 大股东 股
术有限公司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北京瑞仕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2/3/9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企业资
邦精细化 3,660,00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
工技术有 0 股 3.00% 1,220,000 股 2022/9/8
限公司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2,440,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瑞仕邦作出如下承诺:
(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富淼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本企业/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富淼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
发前股份”),也不要求富淼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所持富淼科技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
本企业/本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还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3、若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在富淼科技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富淼科技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富淼科技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在减持富淼科技股票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以下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5%。上述减持的其他事项,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当富淼科技或本公司/本企业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减持股份情形时,本公司/本企业将不会减持富淼科技股份。
3、当本公司/本企业计划减持富淼科技股份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全部的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
4、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公司违反减持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将违规减持股票的全部收益上缴富淼科技。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股东瑞仕邦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间,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1-26]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
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以电
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
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汉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
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6]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于 2022 年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信息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已获得董事会、监事会的审批,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富淼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7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5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3.58
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6,692.32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120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二、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根据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资金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信息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金融市场极端变化导致的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富淼科技公司章程》《富淼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继续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
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认为富淼科技计划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对本次富淼科技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1]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05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32,161,6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33 %,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7 号),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
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55.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12,215.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7,273,717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876,283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以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证券资管-中信银行-华泰富淼科技家园 1 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股东数量为 1名,对应限售数量为 3,055,000 股,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为 10 名,对应股票数量 32,161,6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33%。
上述限售股股东数量合计为 11 名,对应股份数量为35,216,6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83%,限售期均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的 12 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和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等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股东北京瑞仕邦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苏州鸿程景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以诺聚慧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欣和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南京欣和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翔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张家港翔运富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润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张家港瑞和润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瑞通龙熙新兴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福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坚杰、苏州一喜一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自富淼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富淼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要求富淼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所持富淼科技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还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3)若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在富淼科技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富淼科技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富淼科技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自富淼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富淼科技股份,也不要求富淼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富淼科技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富淼科技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富淼科技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若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富淼科技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所持富淼科技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本人所持富淼科技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富淼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富淼科技股份。本人
在任职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限售与减持的承诺。
(6)本人拟减持富淼科技股份的,还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7)若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富淼科技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富淼科技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富淼科技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全体监事承诺如下:
(1)自富淼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富淼科技股份,也不要求富淼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富淼科技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富淼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富淼科技股份。本人在任职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4)本人拟减持富淼科技股份的,还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5)若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富淼科技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富淼科技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富淼科技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承诺如下:
(1)自富淼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富淼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若本人在前述期间自富淼科技处离职,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富淼科技首发前股份。
(2)自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4 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富淼科技上市时本人所持富淼科技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拟减持富淼科技股份的,还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4)若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富淼科技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
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富淼科技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富淼科技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公司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承诺如下:
富淼科技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富淼科技家园 1 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股东北京瑞仕邦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苏州鸿程景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在减持富淼科技股票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以下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5%。上述减持的其他事项,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当富淼科技或本公司/本企业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减持股份情形时,本公司/本企业
将不会减持富淼科技股份。
3、当本公司/本企业计划减持富淼科技股份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全部的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
4、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公司违反减持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将违规减持股票的全部收益上缴富淼科技。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35,216,690 股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055,000 股,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32,161,690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
号 名称 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数量(股) 售股数
本比例 量(股)
1 北京瑞仕邦精细化 10,860,977 8.89% 10,860,977 0
工技术有限公司
2 苏州鸿程景辉投资 4,909,399 4.02% 4,909,399 0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3 华泰证券资管-中 3,055,000 2.50% 3,055,000 0
信银行-华泰富淼
[2021-10-29]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
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
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
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汉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88350)富淼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76元
每股净资产: 11.273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86%
营业总收入: 10.3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006.29万元
[2021-10-14]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杨家桥村(飞翔化工集中区)公司行政区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2,747,10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2,747,10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7.742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7.742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熊益新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其中唐华友、曹梅华、肖珂、殷晓琳、杨海
坤、谷世有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邢燕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19,105 99.9661 28,004 0.0339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19,105 99.9661 28,004 0.0339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19,105 99.9661 28,004 0.0339 0 0.0000
3.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19,105 99.9661 28,004 0.0339 0 0.0000
3.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19,105 99.9661 28,004 0.0339 0 0.0000
3.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19,105 99.9661 28,004 0.0339 0 0.0000
3.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19,105 99.9661 28,004 0.0339 0 0.0000
3.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19,105 99.9661 28,004 0.0339 0 0.0000
3.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19,105 99.9661 28,004 0.0339 0 0.0000
3.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19,105 99.9661 28,004 0.0339 0 0.0000
3.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19,105 99.9661 28,004 0.0339 0 0.0000
3.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19,105 99.9661 28,004 0.0339 0 0.0000
3.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19,105 99.9661 28,004 0.0339 0 0.0000
3.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19,105 99.9661 28,004 0.0339 0 0.0000
3.13、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
[2021-09-17]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部分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一、《2020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和成本分析”之“(4)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之“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及“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更正前: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46,545.27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42.27%;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 0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供应商 1 16,243.88 14.75
2 供应商 2 14,731.74 13.38
3 供应商 3 6,140.91 5.58
4 供应商 4 4,988.80 4.53
5 供应商 5 4,439.94 4.03
合计 / 46,545.27 42.27
前五大供应商构成与上年同期发生变动的情况说明
供应商 3 为新进入前五大供应商。
更正后: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26,482.16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36.5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 0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供应商 1 8,137.27 11.23
2 供应商 2 7,411.20 10.23
3 供应商 3 4,439.94 6.13
4 供应商 4 3,261.41 4.50
5 供应商 5 3,232.34 4.46
合计 / 26,482.16 36.55
前五大供应商构成与上年同期发生变动的情况说明
供应商 4 为新进入前五大供应商。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涉及
公司财务报表变更,不会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对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2021-09-17]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
技”)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上市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现对《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即总裁)和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员是指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执行总 人员是指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即执
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行总裁)、副总经理(即副总裁)、董
财务负责人。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董事会认定
的人员。
3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 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 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行。 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 (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会会议决议。
4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 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
司的股份(含优先股股份)及其变动情 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
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
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 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 25%;所
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 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
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 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
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本公司股份。 司股份。
5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6 个月时间限制。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国务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 的除外。
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
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
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
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任。
6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
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 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
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 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
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
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
权益的股东。
7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
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
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 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 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
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 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
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 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
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 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
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建立对控股股东所持有的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有
公司股份“占用即冻结” 的机制,即 维护公司资产安全的法定义务。公司
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的,立即申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
请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司法冻结。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侵占
凡不能对所侵占公司资产恢复原状,或 公司资产的,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
以现金、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对直接负责人给予处分,对负有严重
进行清偿的,通过变现控股股东所持股 责任的董事,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免。
份偿还侵占资产。
公司董事长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第
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协
助董事长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具
体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财务负责人在发现控股股东侵占
公司资产当天,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
长;若董事长为控股股东的,财务负责
人应在发现控股股东侵占资产当天,以
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秘书,同时抄送董
[2021-09-17]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中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淼科技”或“公司”)
本次发行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 2021年、2022年利润作出保证。
本公告中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均为预估
和假设。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完成注册、何时完成注册及发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
富淼科技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和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1 年 12 月底实施完成,且所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于 2022 年 6 月底全部完成转股(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5,000.00 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 24.20 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日2021年9月16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
5、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04,910,487.86 元和 96,012,263.43 元。假设公司2021 年度、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在上年同期的基础上按照(1)增长 0%、(2)增长
10%、(3)增长 20%,进行业绩变动测算(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
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假设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如股权激励、分红及增发等其他会对公司
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8、假设暂不考虑本次可转换债券票面利率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
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2022 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
构成公司对 2021 年、2022 年的盈利预测。2021 年、2022 年公司收益的实现取
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
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发行人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
比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全部未 转股 全部转股
假设一:公司 2021年、2022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 年度增长率为 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元) 104,910,487.86 104,910,487.86 104,910,487.86 104,910,487.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96,012,263.43 96,012,263.43 96,012,263.43 96,012,263.43
股东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5 0.88 0.86 0.8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5 0.88 0.80 0.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1.05 0.80 0.79 0.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1.05 0.80 0.73 0.73
假设二:公司 2021年、2022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 年度增长率为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元) 104,910,487.86 115,401,536.65 126,941,690.31 126,941,690.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 96,012,263.43 105,613,489.77 116,174,838.75 116,174,838.75
东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5 0.96 1.04 0.9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5 0.96 0.97 0.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1.05 0.88 0.95 0.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1.05 0.88 0.88 0.88
假设三:公司 2021年、2022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 年度增长率为 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元) 104,910,487.86 125,892,585.43 151,071,102.52 151,071,102.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96,012,263.43 115,214,716.12 138,257,659.34 138,257,659.34
股东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5 1.05 1.24 1.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5 1.05 1.15 1.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1.05 0.96 1.13 1.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1.05 0.96 1.05 1.05
注: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盈利情况的观点,
亦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利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
情况下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换公司
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每股收益。如果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运用所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换公司债券所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
公司税后利润面临下降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
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可能产生一
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2021-09-17]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2021-09-17]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2021-09-17]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
知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汉明先生召
集并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邢燕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经对照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编制了《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万元(含 45,000.00 万元),
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B.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C.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D.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
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2021-09-17]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 9 月 10 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益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经对照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各项条件满
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编制了《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万元(含 45,000.00 万元),
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B.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C.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D.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
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
[2021-09-17]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10 月 13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杨家桥村(飞翔化工集中区)公司行政区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0 月 13 日
至 2021 年 10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八)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并按政府相关规定办理通行措施。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
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
券预案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
券方案的议案》
3.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
3.02 发行规模 √
3.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3.04 债券期限 √
3.05 债券利率 √
3.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3.07 转股期限 √
3.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3.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3.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3.11 赎回条款 √
3.12 回售条款 √
3.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
3.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3.15 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
3.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3.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
3.18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
3.19 担保事项 √
3.20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4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
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
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
议案》
7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
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8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 √
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
行承诺的议案》
9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 √
报规划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的议案》
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 √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4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16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
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1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8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9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2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350 富淼科技 2021/10/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
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21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 - 4:3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杨家桥村(飞翔化工集中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现场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需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凤南路 1 号
邮编:215613
电话:0512-58110625
传真:0512-58110172
联系人:邢燕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08-19]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 e 访谈”栏目。
会议召开方式: 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星期一)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
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IR@feymer.com 。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
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6:00-17:00 举行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
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
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 e 访谈”栏目
(三)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熊益新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邢燕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6:00-17:00,通过互
联网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网址:
http://sns.sseinfo.com/)“上证 e 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星期一)17:00 前将有关
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feymer.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512-58110625
邮箱: IR@feym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 e 访谈”栏目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10]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
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以书面
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与
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汉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
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1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年8月 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8月 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2021-08-10] (688350)富淼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3元
每股净资产: 11.04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1%
营业总收入: 6.6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210.92万元
[2021-07-20]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1,091,217 股,限售期
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
售股份;
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28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7 号),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55.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12,215.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7,273,717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876,283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共涉及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的 431 个获配账户,对应股票数量 1,091,217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89%,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
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091,217 股,将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股份,各配售对象承诺其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富淼科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
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 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上市流 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 诺的内容。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091,217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28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剩余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 本次上市 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量 股占公司 流通数量 股数
(股) 总股本比 (股) 量
例 (股
)
1 华泰柏瑞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2 华泰柏瑞生物医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2,552 0.0021% 2,552 0
资基金
3 华泰柏瑞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2,552 0.0021% 2,552 0
资基金
4 华泰柏瑞量化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5 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6 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7 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8 融通新能源汽车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2,552 0.0021% 2,552 0
证券投资基金
9 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10 融通中国风 1 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2,552 0.0021% 2,552 0
基金
11 上银鑫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12 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13 汇安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14 汇安宜创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15 富安达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16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七组合 2,552 0.0021% 2,552 0
17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 2,552 0.0021% 2,552 0
业年金计划
18 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2,552 0.0021% 2,552 0
资基金
19 上海铁路局企业年金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20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工行 2,552 0.0021% 2,552 0
21 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 2,552 0.0021% 2,552 0
证券投资基金
22 中加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582 0.0013% 1,582 0
金
23 金鹰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2,552 0.0021% 2,552 0
金
24 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25 申万菱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2,552 0.0021% 2,552 0
金
26 申万菱信安鑫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27 申万菱信安鑫慧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28 中金 MSCI 中国 A 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 2,552 0.0021% 2,552 0
券投资基金
29 博道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30 中欧达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2,552 0.0021% 2,552 0
基金
31 博道睿见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32 中欧心益稳健 6 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2,552 0.0021% 2,552 0
基金
33 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34 中欧预见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 2,552 0.0021% 2,552 0
合型基金中基金
35 中欧电子信息产业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 2,552 0.0021% 2,552 0
基金
36 中欧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2,552 0.0021% 2,552 0
金
37 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38 长盛生态环境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2,552 0.0021% 2,552 0
资基金
39 长盛盛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40 银河和美生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41 银河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42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43 银河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44 博时鑫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45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2,552 0.0021% 2,552 0
46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2,552 0.0021% 2,552 0
47 博时恒裕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2,552 0.0021% 2,552 0
金
48 长盛信息安全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2,552 0.0021% 2,552 0
券投资基金
49 陕西省(玖号)职业年金计划 2,552 0.0021% 2,552 0
50 天津市壹号职业年金计划 2,552 0.0021% 2,552 0
51 湖北省(柒号)职业年金计划 2,552 0.0021% 2,552 0
52 博时博裕沪深 300 指数增强股票型养老金 2,552 0.0021% 2,552 0
产品
53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九组合 2,552 0.0021% 2,552 0
5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2,552 0.0021% 2,552
[2021-05-06]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88350 证券简称: 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17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富淼科
技”) 及子公司南通博亿化工有限公司、 苏州富淼膜科技有限公
司、 苏州聚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金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
项共计人民币 10,755,550.59 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款
项人民币 10,287,150.59 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
468,400.00 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公司
上述获得的政府补助预计对 2021 年度利润将产生一定的积极
影响。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1
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6 日
[2021-04-29]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
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以书面
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与
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汉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
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之一“950套/年分离膜设备制造项目”的顺利实施,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富淼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淼膜科技”)拟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仅用
于存储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具体存放金额等事项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2021-04-29] (688350)富淼科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1元
每股净资产: 11.22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8%
营业总收入: 3.1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426.60万元
[2021-04-21]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4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程墩西路 328 号凤凰休闲农业园科技楼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8,890,58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8,890,58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2.7716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2.771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熊益新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其中唐华友、曹梅华、肖珂、谷世有以通讯
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其中周汉明、刘晖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
议;
3、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邢燕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8,889,089 99.9983 1,500 0.0017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8,889,089 99.9983 1,500 0.0017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8,889,089 99.9983 1,500 0.0017 0 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8,889,089 99.9983 1,500 0.0017 0 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8,889,089 99.9983 1,500 0.0017 0 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 2020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8,889,089 99.9983 1,500 0.0017 0 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8,889,089 99.9983 1,500 0.0017 0 0
8、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8,889,089 99.9983 1,500 0.0017 0 0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8,889,089 99.9983 1,500 0.0017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5 关于公司 2020 18,58 99.9919 1,500 0.0081 0 0.0000
年年度利润分 9,802
配方案的议案
6 关于公司董事 18,58 99.9919 1,500 0.0081 0 0.0000
2020 年度薪酬 9,802
发 放 情 况 及
2021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9 关于公司续聘 18,58 99.9919 1,500 0.0081 0 0.0000
2021 年度审计 9,802
机构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8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议案 5、议案 6、议案 9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晓琴、钟沈亚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本次股东大会除审议上述议案外,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2021-03-31]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汉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3 次会议,受新冠疫情影响,监事会成员通过现场列席或者参加通讯会议方式参加了 2020 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行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的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在新冠疫情期间,公司主动作为,积极采取防疫措施保障生产经营和市场开拓,推进精益生产管理,提高产能利用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保持增长,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0 年年度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85,178,578.55元。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10 元(含税)。
截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12,215 万股,以此计
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0,081,5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47.74%。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事会认为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27,260,156.35元的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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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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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增减变动幅度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总收入 145,979.10 113,478.30 28.64
营业利润 12,046.79 12,286.53 -1.95
利润总额 12,515.65 12,165.81 2.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0,778.32 10,491.05 2.74
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8,994.19 9,601.23 -6.32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90 1.15 -21.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减少3.08个百
8.15% 11.23% 分点
益率
增减变动幅度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
总 资 产 184,611.97 131,034.18 40.89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
139,481.56 97,019.02 43.77
有者权益
股 本 12,215.00 9,160.00 33.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每股净资产 11.42 10.59 7.84
(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145,979.10 万元,同比增长
28.64%;利润总额 12,515.65 万元,同比增长 2.8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778.32 万元,同比增长 2.74%。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受销量的增长以及下游原料涨价的共同影响。2021 年公司加强市场开拓,扩大品牌影响力,提升销售规模。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丙烯腈、氯丙烯、DAC 等均为石油衍
生品丙烯的下游产品,受 2021 年原油等大宗材料价格上涨影响,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导致毛利率下降。与此同时,公司积极推进精益生产与设备智能改造、供应链优化与组织效能提升,以及 CRM 信息化项目,进一步提高产能利用率与供应链运营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2021 年公司净利润呈小幅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 184,611.97 万元,同比增长 40.89%;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39,481.56 万元,同比增长 43.77%。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公司总资产同比增长 40.89%,主要系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并投入使用,以及随着公司营收增加,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与存货的同步增长所致。
2、报告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同比增长43.77%,主要系公司首发上市,股本和资本公积增加及净利润增加所致。
3、报告期公司股本同比增长 33.35 %,主要系公司首发上市,股本增加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公司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
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18]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2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于 2022 年 2 月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 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2 年 2 月 14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
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例(%)
1 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9,438,310 48.66
北京瑞仕邦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
2 10,860,977 8.89
司
苏州鸿程景辉投资合伙企业(有
3 4,909,399 4.02
限合伙)
华泰证券资管-中信银行-华泰
4 富淼科技家园 1 号科创板员工持 3,055,000 2.50
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张家港以诺聚慧源投资企业(有
5 2,711,111 2.22
限合伙)
6 南通欣和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666,667 2.18
张家港翔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7 2,419,410 1.98
(有限合伙)
张家港润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8 2,371,904 1.94
(有限合伙)
苏州瑞通龙熙新兴创业投资企业
9 2,222,222 1.82
(有限合伙)
天津福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10 1,774,278 1.45
限合伙)
二、 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占总股本比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例(%)
北京瑞仕邦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
1 10,860,977 8.89
司
苏州鸿程景辉投资合伙企业(有
2 4,909,399 4.02
限合伙)
华泰证券资管-中信银行-华泰
3 富淼科技家园 1 号科创板员工持 3,055,000 2.50
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张家港以诺聚慧源投资企业(有
4 2,711,111 2.22
限合伙)
5 南通欣和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666,667 2.18
张家港翔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6 2,419,410 1.98
(有限合伙)
张家港润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7 2,371,904 1.94
(有限合伙)
苏州瑞通龙熙新兴创业投资企业
8 2,222,222 1.82
(有限合伙)
天津福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9 1,774,278 1.45
限合伙)
10 沈坚杰 1,333,333 1.09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5]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4、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无减
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详见下文“回
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
购公司股份。提议内容为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上述股份回购提议,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
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公司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
金总额
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
算,本次回购数量为 20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64%;按照
本次回购金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 400 万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27%。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
况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额
序号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的比例(%) (万元)
自董事会审议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通过本次回购
1 200-400 1.64-3.27 5,000-10,000
激励计划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含),该价
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5 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按照回购金 按照回 按照回购金 按照回购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 额上限回购 购金额 额下限回购 金额下限
购前 后 上限回 后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购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股) 比例(%)
(%) (%)
有限售条 60,965,810 49.91 64,965,810 53.19 62,965,810 51.55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 61,184,190 50.09 57,184,190 46.81 59,184,190 48.45
件流通股
总股本 122,150,000 100.00 122,150,000 100.00 122,150,000 100.00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177,077.7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7,709.48 万元,货币资金 23,403.03 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10,00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5.64%、7.26%、42.73%。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以人民币 10,000.00 万元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及研发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同时,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升未来公司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2-02-15]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
淼科技”)董事会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建
刚先生《关于提议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施建刚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建刚先生
2、提议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2、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
6、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5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400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2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5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00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施建刚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施建刚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
六、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情况及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公司已就上述提议制定相关的股份回购方案,并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5]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淼科技”或
“公司”)股东北京瑞仕邦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仕邦”)持有公
司股份 10,860,97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89%。
上述股份为瑞仕邦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企业资金需求,股东瑞仕邦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
所持有的富淼科技股份不超过 3,66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自
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北京瑞仕邦 5%以上非第一 IPO 前取得:10,860,977
10,860,977 8.89%
精细化工技 大股东 股
术有限公司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北京瑞仕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2/3/9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企业资
邦精细化 3,660,00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
工技术有 0 股 3.00% 1,220,000 股 2022/9/8
限公司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2,440,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瑞仕邦作出如下承诺:
(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富淼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本企业/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富淼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
发前股份”),也不要求富淼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所持富淼科技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
本企业/本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还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3、若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在富淼科技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富淼科技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富淼科技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在减持富淼科技股票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以下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5%。上述减持的其他事项,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当富淼科技或本公司/本企业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减持股份情形时,本公司/本企业将不会减持富淼科技股份。
3、当本公司/本企业计划减持富淼科技股份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全部的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
4、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公司违反减持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将违规减持股票的全部收益上缴富淼科技。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股东瑞仕邦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间,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5]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
通知已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益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
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25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5]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淼科技”或
“公司”)股东北京瑞仕邦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仕邦”)持有公
司股份 10,860,97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89%。
上述股份为瑞仕邦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企业资金需求,股东瑞仕邦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
所持有的富淼科技股份不超过 3,66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自
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北京瑞仕邦 5%以上非第一 IPO 前取得:10,860,977
10,860,977 8.89%
精细化工技 大股东 股
术有限公司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北京瑞仕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2/3/9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企业资
邦精细化 3,660,00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
工技术有 0 股 3.00% 1,220,000 股 2022/9/8
限公司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2,440,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瑞仕邦作出如下承诺:
(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富淼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本企业/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富淼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
发前股份”),也不要求富淼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所持富淼科技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
本企业/本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还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3、若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在富淼科技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富淼科技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富淼科技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在减持富淼科技股票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以下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5%。上述减持的其他事项,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当富淼科技或本公司/本企业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减持股份情形时,本公司/本企业将不会减持富淼科技股份。
3、当本公司/本企业计划减持富淼科技股份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全部的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
4、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公司违反减持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将违规减持股票的全部收益上缴富淼科技。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股东瑞仕邦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间,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1-26]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
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以电
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
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汉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
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6]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于 2022 年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信息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已获得董事会、监事会的审批,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富淼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7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5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3.58
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6,692.32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120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二、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根据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资金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信息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金融市场极端变化导致的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富淼科技公司章程》《富淼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继续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
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认为富淼科技计划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对本次富淼科技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1]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05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32,161,6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33 %,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7 号),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
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55.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12,215.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7,273,717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876,283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以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证券资管-中信银行-华泰富淼科技家园 1 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股东数量为 1名,对应限售数量为 3,055,000 股,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为 10 名,对应股票数量 32,161,6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33%。
上述限售股股东数量合计为 11 名,对应股份数量为35,216,6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83%,限售期均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的 12 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和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等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股东北京瑞仕邦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苏州鸿程景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以诺聚慧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欣和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南京欣和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翔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张家港翔运富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润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张家港瑞和润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瑞通龙熙新兴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福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坚杰、苏州一喜一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自富淼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富淼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要求富淼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所持富淼科技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还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3)若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在富淼科技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富淼科技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富淼科技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自富淼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富淼科技股份,也不要求富淼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富淼科技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富淼科技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富淼科技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若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富淼科技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所持富淼科技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本人所持富淼科技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富淼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富淼科技股份。本人
在任职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限售与减持的承诺。
(6)本人拟减持富淼科技股份的,还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7)若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富淼科技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富淼科技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富淼科技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全体监事承诺如下:
(1)自富淼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富淼科技股份,也不要求富淼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富淼科技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富淼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富淼科技股份。本人在任职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4)本人拟减持富淼科技股份的,还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5)若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富淼科技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富淼科技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富淼科技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承诺如下:
(1)自富淼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富淼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若本人在前述期间自富淼科技处离职,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富淼科技首发前股份。
(2)自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4 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富淼科技上市时本人所持富淼科技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拟减持富淼科技股份的,还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4)若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富淼科技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
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富淼科技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富淼科技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公司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承诺如下:
富淼科技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富淼科技家园 1 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股东北京瑞仕邦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苏州鸿程景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在减持富淼科技股票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以下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5%。上述减持的其他事项,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当富淼科技或本公司/本企业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减持股份情形时,本公司/本企业
将不会减持富淼科技股份。
3、当本公司/本企业计划减持富淼科技股份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全部的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
4、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公司违反减持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将违规减持股票的全部收益上缴富淼科技。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35,216,690 股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055,000 股,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32,161,690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
号 名称 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数量(股) 售股数
本比例 量(股)
1 北京瑞仕邦精细化 10,860,977 8.89% 10,860,977 0
工技术有限公司
2 苏州鸿程景辉投资 4,909,399 4.02% 4,909,399 0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3 华泰证券资管-中 3,055,000 2.50% 3,055,000 0
信银行-华泰富淼
[2021-10-29]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
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
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
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汉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88350)富淼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76元
每股净资产: 11.273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86%
营业总收入: 10.3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006.29万元
[2021-10-14]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杨家桥村(飞翔化工集中区)公司行政区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2,747,10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2,747,10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7.742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7.742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熊益新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其中唐华友、曹梅华、肖珂、殷晓琳、杨海
坤、谷世有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邢燕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19,105 99.9661 28,004 0.0339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19,105 99.9661 28,004 0.0339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19,105 99.9661 28,004 0.0339 0 0.0000
3.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19,105 99.9661 28,004 0.0339 0 0.0000
3.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19,105 99.9661 28,004 0.0339 0 0.0000
3.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19,105 99.9661 28,004 0.0339 0 0.0000
3.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19,105 99.9661 28,004 0.0339 0 0.0000
3.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19,105 99.9661 28,004 0.0339 0 0.0000
3.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19,105 99.9661 28,004 0.0339 0 0.0000
3.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19,105 99.9661 28,004 0.0339 0 0.0000
3.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19,105 99.9661 28,004 0.0339 0 0.0000
3.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19,105 99.9661 28,004 0.0339 0 0.0000
3.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19,105 99.9661 28,004 0.0339 0 0.0000
3.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19,105 99.9661 28,004 0.0339 0 0.0000
3.13、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
[2021-09-17]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部分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一、《2020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和成本分析”之“(4)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之“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及“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更正前: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46,545.27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42.27%;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 0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供应商 1 16,243.88 14.75
2 供应商 2 14,731.74 13.38
3 供应商 3 6,140.91 5.58
4 供应商 4 4,988.80 4.53
5 供应商 5 4,439.94 4.03
合计 / 46,545.27 42.27
前五大供应商构成与上年同期发生变动的情况说明
供应商 3 为新进入前五大供应商。
更正后: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26,482.16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36.5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 0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供应商 1 8,137.27 11.23
2 供应商 2 7,411.20 10.23
3 供应商 3 4,439.94 6.13
4 供应商 4 3,261.41 4.50
5 供应商 5 3,232.34 4.46
合计 / 26,482.16 36.55
前五大供应商构成与上年同期发生变动的情况说明
供应商 4 为新进入前五大供应商。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涉及
公司财务报表变更,不会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对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2021-09-17]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
技”)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上市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现对《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即总裁)和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员是指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执行总 人员是指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即执
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行总裁)、副总经理(即副总裁)、董
财务负责人。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董事会认定
的人员。
3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 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 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行。 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 (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会会议决议。
4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 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
司的股份(含优先股股份)及其变动情 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
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
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 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 25%;所
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 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
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 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
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本公司股份。 司股份。
5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6 个月时间限制。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国务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 的除外。
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
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
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
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任。
6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
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 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
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 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
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
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
权益的股东。
7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
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
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 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 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
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 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
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 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
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 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
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建立对控股股东所持有的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有
公司股份“占用即冻结” 的机制,即 维护公司资产安全的法定义务。公司
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的,立即申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
请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司法冻结。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侵占
凡不能对所侵占公司资产恢复原状,或 公司资产的,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
以现金、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对直接负责人给予处分,对负有严重
进行清偿的,通过变现控股股东所持股 责任的董事,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免。
份偿还侵占资产。
公司董事长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第
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协
助董事长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具
体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财务负责人在发现控股股东侵占
公司资产当天,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
长;若董事长为控股股东的,财务负责
人应在发现控股股东侵占资产当天,以
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秘书,同时抄送董
[2021-09-17]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中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淼科技”或“公司”)
本次发行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 2021年、2022年利润作出保证。
本公告中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均为预估
和假设。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完成注册、何时完成注册及发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
富淼科技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和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1 年 12 月底实施完成,且所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于 2022 年 6 月底全部完成转股(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5,000.00 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 24.20 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日2021年9月16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
5、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04,910,487.86 元和 96,012,263.43 元。假设公司2021 年度、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在上年同期的基础上按照(1)增长 0%、(2)增长
10%、(3)增长 20%,进行业绩变动测算(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
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假设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如股权激励、分红及增发等其他会对公司
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8、假设暂不考虑本次可转换债券票面利率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
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2022 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
构成公司对 2021 年、2022 年的盈利预测。2021 年、2022 年公司收益的实现取
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
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发行人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
比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全部未 转股 全部转股
假设一:公司 2021年、2022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 年度增长率为 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元) 104,910,487.86 104,910,487.86 104,910,487.86 104,910,487.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96,012,263.43 96,012,263.43 96,012,263.43 96,012,263.43
股东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5 0.88 0.86 0.8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5 0.88 0.80 0.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1.05 0.80 0.79 0.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1.05 0.80 0.73 0.73
假设二:公司 2021年、2022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 年度增长率为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元) 104,910,487.86 115,401,536.65 126,941,690.31 126,941,690.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 96,012,263.43 105,613,489.77 116,174,838.75 116,174,838.75
东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5 0.96 1.04 0.9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5 0.96 0.97 0.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1.05 0.88 0.95 0.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1.05 0.88 0.88 0.88
假设三:公司 2021年、2022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 年度增长率为 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元) 104,910,487.86 125,892,585.43 151,071,102.52 151,071,102.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96,012,263.43 115,214,716.12 138,257,659.34 138,257,659.34
股东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5 1.05 1.24 1.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5 1.05 1.15 1.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1.05 0.96 1.13 1.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1.05 0.96 1.05 1.05
注: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盈利情况的观点,
亦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利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
情况下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换公司
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每股收益。如果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运用所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换公司债券所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
公司税后利润面临下降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
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可能产生一
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2021-09-17]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2021-09-17]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2021-09-17]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
知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汉明先生召
集并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邢燕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经对照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编制了《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万元(含 45,000.00 万元),
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B.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C.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D.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
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2021-09-17]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 9 月 10 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益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经对照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各项条件满
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编制了《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万元(含 45,000.00 万元),
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B.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C.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D.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
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
[2021-09-17]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10 月 13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杨家桥村(飞翔化工集中区)公司行政区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0 月 13 日
至 2021 年 10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八)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并按政府相关规定办理通行措施。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
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
券预案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
券方案的议案》
3.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
3.02 发行规模 √
3.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3.04 债券期限 √
3.05 债券利率 √
3.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3.07 转股期限 √
3.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3.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3.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3.11 赎回条款 √
3.12 回售条款 √
3.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
3.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3.15 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
3.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3.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
3.18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
3.19 担保事项 √
3.20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4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
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
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
议案》
7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
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8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 √
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
行承诺的议案》
9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 √
报规划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的议案》
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 √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4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16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
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1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8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9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2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350 富淼科技 2021/10/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
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21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 - 4:3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杨家桥村(飞翔化工集中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现场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需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凤南路 1 号
邮编:215613
电话:0512-58110625
传真:0512-58110172
联系人:邢燕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08-19]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 e 访谈”栏目。
会议召开方式: 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星期一)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
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IR@feymer.com 。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
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6:00-17:00 举行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
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
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 e 访谈”栏目
(三)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熊益新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邢燕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6:00-17:00,通过互
联网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网址:
http://sns.sseinfo.com/)“上证 e 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星期一)17:00 前将有关
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feymer.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512-58110625
邮箱: IR@feym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 e 访谈”栏目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10]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
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以书面
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与
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汉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
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1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年8月 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8月 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2021-08-10] (688350)富淼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3元
每股净资产: 11.04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1%
营业总收入: 6.6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210.92万元
[2021-07-20]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1,091,217 股,限售期
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
售股份;
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28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7 号),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55.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12,215.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7,273,717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876,283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共涉及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的 431 个获配账户,对应股票数量 1,091,217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89%,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
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091,217 股,将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股份,各配售对象承诺其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富淼科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
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 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上市流 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 诺的内容。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091,217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28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剩余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 本次上市 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量 股占公司 流通数量 股数
(股) 总股本比 (股) 量
例 (股
)
1 华泰柏瑞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2 华泰柏瑞生物医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2,552 0.0021% 2,552 0
资基金
3 华泰柏瑞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2,552 0.0021% 2,552 0
资基金
4 华泰柏瑞量化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5 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6 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7 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8 融通新能源汽车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2,552 0.0021% 2,552 0
证券投资基金
9 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10 融通中国风 1 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2,552 0.0021% 2,552 0
基金
11 上银鑫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12 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13 汇安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14 汇安宜创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15 富安达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16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七组合 2,552 0.0021% 2,552 0
17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 2,552 0.0021% 2,552 0
业年金计划
18 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2,552 0.0021% 2,552 0
资基金
19 上海铁路局企业年金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20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工行 2,552 0.0021% 2,552 0
21 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 2,552 0.0021% 2,552 0
证券投资基金
22 中加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582 0.0013% 1,582 0
金
23 金鹰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2,552 0.0021% 2,552 0
金
24 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25 申万菱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2,552 0.0021% 2,552 0
金
26 申万菱信安鑫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27 申万菱信安鑫慧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28 中金 MSCI 中国 A 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 2,552 0.0021% 2,552 0
券投资基金
29 博道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30 中欧达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2,552 0.0021% 2,552 0
基金
31 博道睿见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32 中欧心益稳健 6 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2,552 0.0021% 2,552 0
基金
33 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34 中欧预见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 2,552 0.0021% 2,552 0
合型基金中基金
35 中欧电子信息产业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 2,552 0.0021% 2,552 0
基金
36 中欧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2,552 0.0021% 2,552 0
金
37 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38 长盛生态环境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2,552 0.0021% 2,552 0
资基金
39 长盛盛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40 银河和美生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41 银河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42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43 银河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44 博时鑫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2 0.0021% 2,552 0
45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2,552 0.0021% 2,552 0
46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2,552 0.0021% 2,552 0
47 博时恒裕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2,552 0.0021% 2,552 0
金
48 长盛信息安全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2,552 0.0021% 2,552 0
券投资基金
49 陕西省(玖号)职业年金计划 2,552 0.0021% 2,552 0
50 天津市壹号职业年金计划 2,552 0.0021% 2,552 0
51 湖北省(柒号)职业年金计划 2,552 0.0021% 2,552 0
52 博时博裕沪深 300 指数增强股票型养老金 2,552 0.0021% 2,552 0
产品
53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九组合 2,552 0.0021% 2,552 0
5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2,552 0.0021% 2,552
[2021-05-06]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88350 证券简称: 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17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富淼科
技”) 及子公司南通博亿化工有限公司、 苏州富淼膜科技有限公
司、 苏州聚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金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
项共计人民币 10,755,550.59 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款
项人民币 10,287,150.59 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
468,400.00 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公司
上述获得的政府补助预计对 2021 年度利润将产生一定的积极
影响。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1
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6 日
[2021-04-29]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
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以书面
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与
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汉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
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之一“950套/年分离膜设备制造项目”的顺利实施,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富淼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淼膜科技”)拟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仅用
于存储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具体存放金额等事项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2021-04-29] (688350)富淼科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1元
每股净资产: 11.22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8%
营业总收入: 3.1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426.60万元
[2021-04-21]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4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程墩西路 328 号凤凰休闲农业园科技楼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8,890,58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8,890,58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2.7716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2.771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熊益新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其中唐华友、曹梅华、肖珂、谷世有以通讯
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其中周汉明、刘晖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
议;
3、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邢燕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8,889,089 99.9983 1,500 0.0017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8,889,089 99.9983 1,500 0.0017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8,889,089 99.9983 1,500 0.0017 0 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8,889,089 99.9983 1,500 0.0017 0 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8,889,089 99.9983 1,500 0.0017 0 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 2020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8,889,089 99.9983 1,500 0.0017 0 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8,889,089 99.9983 1,500 0.0017 0 0
8、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8,889,089 99.9983 1,500 0.0017 0 0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8,889,089 99.9983 1,500 0.0017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5 关于公司 2020 18,58 99.9919 1,500 0.0081 0 0.0000
年年度利润分 9,802
配方案的议案
6 关于公司董事 18,58 99.9919 1,500 0.0081 0 0.0000
2020 年度薪酬 9,802
发 放 情 况 及
2021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9 关于公司续聘 18,58 99.9919 1,500 0.0081 0 0.0000
2021 年度审计 9,802
机构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8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议案 5、议案 6、议案 9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晓琴、钟沈亚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本次股东大会除审议上述议案外,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2021-03-31] (688350)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汉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3 次会议,受新冠疫情影响,监事会成员通过现场列席或者参加通讯会议方式参加了 2020 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行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的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在新冠疫情期间,公司主动作为,积极采取防疫措施保障生产经营和市场开拓,推进精益生产管理,提高产能利用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保持增长,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0 年年度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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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se.com.cn)上的《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85,178,578.55元。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10 元(含税)。
截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12,215 万股,以此计
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0,081,5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47.74%。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事会认为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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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27,260,156.35元的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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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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