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15什么时候复牌?-*ST丰华停牌最新消息
≈≈*ST丰华600615≈≈(更新:22.02.08)
[2022-02-08]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1年度业绩预告专项说明补充说明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2-05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 2021 年度业绩预告专项说明补充说明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披露了《2021 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业绩预告出具了《关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第六号定期报告》的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专项说明做了补充说明,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业绩预告情况的补充说明》。
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尚未完成最终审计,具体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2-08]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2-06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
收到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告知函,隆鑫控股于
2022 年 1 月 30 日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渝 05 破申 666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了隆鑫控股的重整申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持有公司 62,901,231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33.45%。其中,累计质押 62,370,000 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99.16%,占公司总股本的 33.17%;累计被轮候冻结 62,901,231 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33.45%。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组织机构、财务等方面与隆鑫控股保持相互独立。不存在被隆鑫控股违规占用资金或为隆鑫控股提供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控股股东重整申请被法院裁定受理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隆鑫控股重整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将与隆鑫控股保持密切沟通,以便掌握其重整事项的最新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7]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2-02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 万元至-230
万元,与 2020 年度相比,将减少 266.42 万元到 376.42 万元;
2、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为-430 万元至 -220 万元,与 2020 年度相比,将增加 907.98 万元到 1,117.98
万元;
3、预计 2021 年度实现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12,200 万元至 14,200 万元,
与 2020 年度相比,将增加 7,141.10 万元到 9,141.10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本报告期) 2020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120 万元-230 万元 146.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亏损:220 万元-430 万元 -1,337.98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14,840 万元-16,840 万元 5,993.61
扣除后的营业收入 12,200 万元-14,200 万元 5,058.90
项目 2021 年度(本报告期)末 2020 年度末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1,100 万元-65,100 万元 63,281.85
注:上述表格中,扣除后的营业收入,是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 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业绩预告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业绩预告出具了《关于上海丰 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情况的专项说明》,相关主要内容 如下:“按照我们对丰华股份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的计划,截 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我们主要实施了询问、观察、分析等部分风险评估程序, 在此过程中,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丰华股份公司披露的业绩预告 与其 2021 年度盈利、收入和净资产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
二、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受宏观政策影响,公司子公司重庆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需主要原 材料镁合金大幅上涨,而产品涨价成本摊销机制滞后,导致成本增加,毛利率下 降。
(二)公司 2021 年补交以前年度转让子公司税金及滞纳金合计 384 万。
(三)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数减少主要
系:公司 2021 年 4 月起将 4.95 亿元的理财产品转为购买华夏银行单位大额存单
产品,利息收入不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四)主营业务收入增加主要系:子公司重庆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下游 客户需求旺盛,加之原材料涨价后于四季度与下游客户商谈成功,形成成本分担、
产品涨价机制,从而使其货品单价得以提高;公司 2021 年 8 月收购并表的子公
司重庆天泰荣观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保质保量完成订单交付任务,对增厚营业收入 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 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二)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三)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2 条规定的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3.6 条规定,公司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出现《上市规则》第 9.3.11条所列情形的,公司股票将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业绩预告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2-03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5
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 1 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 2 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4 月 30 日披
露了 2020 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6.42 万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亏损 1,337.98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5,058.90 万元(低于 1 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3.2 条规定的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
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之 9.3.1 及 9.3.5 条之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现就风险提示如下: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14,840 万元–
16,840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 12,200 万元–14,200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120 万元–23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 220 万元–430 万元。
以上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2021 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2-02)。
二、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之规定,“上市公司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本节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上述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将在《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615)*ST丰华:关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2-04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
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发布了《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亏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于 2022 年1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关于*ST 丰华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066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现将《监管工作函》内容公告如下: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发布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称,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8 亿元至 1.68 亿元,扣除后为 1.22 亿元至 1.42 亿元,扣非前后净利润分别
为-120 至-230 万元和-430 万元至-220 万元。鉴于上述情况对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对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有关要求,在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对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予以扣除。你公司认定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存在不确定性,我部将在公司 2021 年年报披露后,及时进行事后审核,并视情况采取问询、提请启动现场检查等监管措施。如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公司
相关营业收入依规应予扣除,扣除后相关指标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终止上市。请公司充分提示相关退市风险。
二、年审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制定必要合理的职业怀疑,制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详细记录相关事项,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结论,并对公司收入扣除情况审慎发表专项意见。
三、公司应高度重视公司 2021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做好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完成审计报告,按期对外披露年报,并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将本函对外披露。你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05]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补充修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2-01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补充修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数量增加、持股比例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概述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华股份”或“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收到股东谢显、董优群、董优珍、舟山市益鑫财务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舟山益鑫”)(以下合称 “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编制的《丰华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 2021 年 4 月 1 日,谢显、董优群、董优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9,76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954%。截至 2021年 7 月 28 日信息披露日,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增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109,9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363%(以上相关信息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关于对*ST 丰华部分股东账户涉嫌超比例买入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3002 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6.1条等有关规定,请公司及股东核实,董优群及其一致行动人等是否存在控制其他
账户买卖公司股票或者与其他账户合意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立即按交易所要求积极落实相关工作,并于当日向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发出《股东工作联络函》,要求其就涉嫌超比例买入*ST 丰华股份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并及时将自查结果予以回复。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收到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回复函,确认监管工作
函中所列示人员以及其他共 13 人(户)应列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应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起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同时,确认其于 2021 年7 月 27 日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收到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通知,其对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现将相关补充修订情况及公司相关说明公告如下。
二、本次补充修订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关系的说明
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称: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了股东谢显、董优群、董优珍、舟山益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按监管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则,按照从严原则,公司按照下述原因补充认定谢显、董优群、董优珍、舟山益鑫、励海能、唐海盛、金禄梅、张鹦鹦、孙秀慧、俞小辉、曹燕红、茅静静、乐要妹、冯星、夏纳、谢益、舟山市长流走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长流”)(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谢显与董优群作为舟山益鑫的出资人合计持有舟山益鑫 100%出资份额,董优群与董优珍系姐妹关系,励海能与董优群系配偶关系,唐海盛系董优群公司副总经理,金禄梅系董优群公司员工,张鹦鹦系董优群公司员工,孙秀慧系董优群公司原员工(已离职),俞小辉系董优群公司员工,曹燕红系董优群公司员工且系董优群的旁系亲属,茅静静系谢显公司副总经理,乐要妹系谢显公司员工,冯星系谢显公司员工,夏纳系谢显公司员工,谢益系舟山益鑫员工且系谢显的旁系亲属,舟山长流系谢显朋友创立的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均长期看好公司未来的发展,且各自在购买公司股票时,并不具有借用或控制他人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相互之间也不存在合意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参照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时作为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按照 2021 年 7 月 28 日信息披露情况: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信息披露义
务人谢显直接持有公司 7,687,600 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优群直接持有公司800,000 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优珍直接持有公司 793,400 股股份,前述三人合计持有公司 9,281,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9362%。谢显、董优群、董优珍分别于2021年4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8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92%;增持完成后,前述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76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954%。截至 2021 年 7 月 27 日出具权益变动
报告书日,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109,9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363%。
本次经核实,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励海能直接持有公司
401,800 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唐海盛直接持有公司 4,869,201 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金禄梅直接持有公司 305,000 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张鹦鹦直接持有公司1,404,400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孙秀慧直接持有公司748,400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俞小辉直接持有公司 448,000 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乐要妹直接持有公司420,000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冯星直接持有公司708,000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夏纳直接持有公司 430,000 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谢益直接持有公司 285,900 股股份,前述十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020,7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296%。
综上情况,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301,7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657%。截至 2021 年 7 月 27 日,信息披露
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9,371,1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21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谢显 8,020,700 4.2659%
董优群 3,656,045 1.9445%
董优珍 782,866 0.4164%
舟山益鑫 2,650,300 1.4096%
励海能 302,700 0.1610%
唐海盛 4,780,000 2.5423%
金禄梅 605,900 0.3223%
张鹦鹦 1,383,900 0.7360%
孙秀慧 - -
俞小辉 1,523,302 0.8102%
曹燕红 559,400 0.2975%
茅静静 490,000 0.2606%
乐要妹 500,000 0.2659%
冯星 718,000 0.3819%
夏纳 710,500 0.3779%
谢益 611,600 0.3253%
舟山长流 690,000 0.3670%
合计 28,005,213 14.8841%
三、 公司对补充修订情况的相关说明
公司经核查,认为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编制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的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存在一致行动人成员及其持有丰华股份权益披露不准确的情形。在公司的督促下,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对购买公司股份事项进行自查并对 2021 年7 月 28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补充修订。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成员或结构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为 14.8841%,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3.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持股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2-01-05]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修订稿)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丰华
股票代码:600615
信息披露义务人 1:谢显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2:董优群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3:董优珍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4:舟山市益鑫财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气象台路 129号 2号楼二楼东起第四间
通讯地址:舟山市定海区卫海路 108号民政大厦六楼左侧
信息披露义务人 5:冯星
住所:安徽省寿县三觉镇街道****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6:茅静静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7:谢益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8:乐要妹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9:夏纳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10:励海能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11:唐海盛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12:金禄梅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13:曹燕红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14:张鹦鹦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15:孙秀慧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16:俞小辉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17:舟山市长流走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街道气象台路 129号 2 号楼二楼西起第四间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街道气象台路 129号 2 号楼二楼西起第四间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增加、持股比例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载明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11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12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2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2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报告 指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ST 指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丰华
谢显、董优群、董优珍、舟山市益鑫财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伙)、冯星、茅静静、谢益、乐要妹、夏纳、励海能、唐海盛、
金禄梅、曹燕红、张鹦鹦、孙秀慧、俞小辉、舟山市长流走源财
务咨询有限公司
舟山益鑫 指 舟山市益鑫财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流走源 指 舟山市长流走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谢显
姓名 谢显
曾用名 谢情
性别 男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件号码 330903198810******
住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二)董优群
姓名 董优群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件号码 330903197503******
住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三)董优珍
姓名 董优珍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件号码 330903198304******
住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四)舟山益鑫
企业名称 舟山市益鑫财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气象台路 129 号 2 号楼二楼东起第四
间
执行事务合伙人 董优群
认缴出资额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2MA2DMN1M1G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财务咨询;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
经营范围 教育培训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20 年 12 月 16 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 舟山市定海区卫海路 108 号民政大厦六楼左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舟山益鑫的出资份额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董优群 普通合伙人 500 50%
2 谢显 有限合伙人 500 50%
合计 1,000 100%
(五)冯星
姓名 冯星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件号码 340111198409******
住所 安徽省寿县三觉镇街道****
通讯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六)茅静静
姓名 茅静静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件号码 330902198311******
住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七)谢益
姓名 谢益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件号码 330903198707******
住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八)乐要妹
姓名 乐要妹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件号码 330901196802******
住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九)夏纳
姓名 夏纳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件号码 3
[2021-12-31]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预重整进展暨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65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预重整进展暨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本次预重整的辅助机构已与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牵头方组成的联合体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本次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具体重整方案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2、公司控股股东相关重整方案的正式实施,将以《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为前提,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履行也将以届时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依据,重整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将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日,隆鑫控股尚未收到法院对其申请重整事项的受理通知。公司控股股东重整相关事项目前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预重整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取得预重整备案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码:临 2021-59)。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具备破产原因但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向法院提交预重整申请,法院经审查后确定隆鑫控股符合预重整条件,予以备案登记,并向隆鑫控股出具预重整备案通知书。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隆鑫控股的告知函,告知函称:“隆鑫控股
的预重整辅助机构已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重
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开招募战略投资人,并发布了《关于招募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 13 家企业战略投资人的公告》。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开展战略投资者招募工作,通过建立遴选机制开展多轮重整投资方案遴选工作,确定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牵头方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重整投资人”)为隆鑫集团等 13 家企业预重整的战略投资人。截至本函发出之日,经隆鑫控股有限公司等 13 家企业授权,预重整辅助机构已与重整投资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本次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具体重整方案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二、重整投资人(牵头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792465817T
注册资本:3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英强
成立日期:2005 年 11 月 7 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羊里街道办事处政通路 2 号
经营范围:中型餐馆(中餐类制售;不含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住宿,石灰石开采、加工、销售,诊所服务(以上限分公司经营)。场地租赁;通用桥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的制造、销售,桥式起重机的安装、维修,门式起重机的安装、改造、维修,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容器的制造、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带钢开平;钢材、生铁、建材、木材、铁矿石、铁精粉、焦炭、耐火材料、球团、仪器仪表、五金交电、装饰材料、橡胶制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重整投资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隆鑫控股预重整及重整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将与隆鑫控股保持密切沟通,以便掌握其预重整及重整事项的最新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持有公司 62,901,231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45%。
2、公司控股股东相关重整方案的正式实施,将以《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为前提,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履行也将以届时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依据,重整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将发生变更。
3.法院裁定公司控股股东进入重整阶段后,仍存在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无法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完整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日,隆鑫控股尚未收到法院对其申请重整事项的受理通知。公司控股股东重整相关事项目前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隆鑫控股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0]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64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渡口支行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
法院申请执行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隆鑫集团
有限公司、涂建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隆鑫控股持有的公司
62,901,231 股股票被司法轮候冻结。
截止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持有公司 62,901,231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的 33.45%,已全部处于司法冻结/司法轮候冻结状态,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 司冻 1228-1 号)和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渝 05 执 1757 号】,经向隆鑫控股了解核实,相关事项如下:
一、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本次司法冻结系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渡口支行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隆鑫控股、隆鑫集团有限公司、涂建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渝
05 执 1757 号】,隆鑫控股所持有的公司 62,901,231 股无限售流通股予以轮候
冻结,冻结期限为 36 个月。
本次股票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 占其 冻结股
占公司
为控 冻结股份数 所持 份是否 冻结 冻结 冻结 冻结原
股东名称 总股本
股股 量 股份 为限售 起始日 到期日 申请人 因
比例
东 比例 股
中国农业银
36 个月,自转 金融借
2021年12 行股份有限
隆鑫控股 是 62,901,231 100% 33.45% 否 为正式冻结之 款合同
月 28 日 公司重庆大
日起计算 纠纷
渡口支行
合计 62,901,231 100% 33.45%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份比例 本比例
隆鑫控股 62,901,231 33.45% 62,901,231 100% 33.45%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隆鑫控股持有公司 62,901,231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33.45%。其中,累计质押 62,370,000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99.16%,
占公司总股本的 33.17%;累计被轮候冻结 62,901,231 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
股份比例为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33.45%。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的债务逾期金额为 145.43 亿元,因债务问
题涉及的诉讼金额为 66.82 亿元;目前隆鑫控股的主体信用等级及“16 隆鑫
MTN0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 C。
3、截止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
或为控股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隆鑫控股目前正在按照相关程序积极推进预重整工作。此次司法冻结事
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冻结情况,同时督促控股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18]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63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徐建国女士递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徐建国女士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徐建国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建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鉴于徐建国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徐建国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补其缺额后生效,在此之前仍将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程序尽快完成监事补选的工作。
公司对徐建国女士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8 日
[2021-11-23]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62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收到吴李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吴李锋先生决定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本次辞职后,吴李锋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李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
吴李锋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日常经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吴李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履行增补董事的程序。公司董事会对吴李锋先生在履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0-29]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61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
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2021 年第
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财务管
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四、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00615)*ST丰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1元
每股净资产: 3.355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01%
营业总收入: 6559.63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89.91万元
[2021-10-09]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21/10/09)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60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开投集团”或“甲方”)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天泰荣观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观家居”或
“乙方”) 签订了《全铝家俱制品定制合同》,合同交付期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合同金额为 2433.93 万元;
2、若合同能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1 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一、 合同签署概述
近日,荣观家居与铝开投集团签订了《全铝家俱制品定制合同》,合同金额2433.93 万元,定制产品使用范围为重庆科学城谢家湾学校、重庆育才中学总部、铝都文体活动基地。截至目前,荣观家居与铝开投集团签订产品定制合同总金额约为 4418 万元。
本合同为荣观家居日常经营合同,荣观家居与铝开投集团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合同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小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747467127B
注册资本: 15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 年 03 月 13 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 66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对仓储、物流项目进行投资;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资质证书执业);工程项目管理;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凭资质证书执业);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色金属销售;机电产品(不含汽车)、环保材料、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轻合金产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装置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引进和技术成果转让。(以上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类似交易情况:除本项目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与甲方发生过交易或业务往来。
3、履约能力分析:甲方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约双方
定作方(甲方):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承揽方(乙方):重庆天泰荣观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2、合作模式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包含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等信息的采购清单开展定制加工业务,本合同订购折后总金额为人民币¥2433.93 万元,此价格包含税费、运输费、人工费。若最终实际结算总额小于合同约定总金额,以实际结算金额进行结算,实际金额大于合同总金额的按合同约定总金额进行结算,对此双方
3、付款方式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20%作为首付
款即 486.79 万元,甲方应在乙方完成本合同产品清单量的 80%时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30%即 730.18 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产品清单量的 100%完成后向乙方
支付全合同金额的 30%即 730.18 万元,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甲方向乙方
支付剩余尾款,即 486.79 万元。
4、供货周期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使用于重庆科学城
谢家湾学校、重庆育才中学总部、铝都文体活动基地的采购产品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5、产品送达、验收与售后服务
产品送达后外观完整,饰面板无明显刮痕(允许有轻微色差)、划痕以及变形等;产品送达后,功能使用正常;若出现产品尺寸不符合甲方要求,由乙方负责调换。
施工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全铝制品承保 5 年,其他非全铝制品非人为损坏
免费维保 1 年,人为损坏乙方按市场行情合理收费维保。
6、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总金额为 2433.93 万元,加上前期与铝开投集团已经签订的产品
定制合同合计总金额约为 4418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 74%。若合同能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1 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收入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
2、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独立性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一定业务依赖。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提升公司控股子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水平,多思路、多途径拓展公司新业务项目及新商务合作模式,努力改善公司营收状况,实现摘帽目标。
五、风险提示
本经销合同需依据具体购销合同进度逐步确认收入,双方已就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但生效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不能实施或收益不及预期、以及回款周期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八、 备查文件
《全铝家居制品定制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9 日
[2021-10-08]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赎回并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57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并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在保持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经公司财务部门反复比较及兼顾产品的安全与收益后,公司决定购买华夏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重庆分行
2、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500 万元整
3、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华夏理财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 3 号
4、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每个工作日为开放日
5、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净值型理财产品
6、预计年化收益率:3.20%至 3.40%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6 亿元(含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
期限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二、赎回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21 年 8 月 19 日至 2021 年 9 月 29 日期间,公司赎回了银行理财产品 2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赎回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分行“乾元—日日鑫”(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理财产品 1300 万元。
公司购买的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分行“乾元—日日鑫”(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公司编号为 2020-37 临时公告)本次办理 1300 万元赎回手续,取得投资收益 32.09 万元;本次赎回后,公司不再持有本款理财产品。
2、赎回华夏银行重庆分行“华夏理财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 3 号”理财产品700 万元,该产品的收益为自动结转产品份额。本次赎回后尚未收回本金 801.79万元。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 实际投入金 实际收回本 实际收 尚未收回
理财产品类型
号 额 金 益 本金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法人专属60天增
1 200 200 20.48 0
利理财产品1000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日升月恒”收益
2 1000 1000 69.25 0
递增型法人理财产品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分行“乾元—
3 日日鑫”(按日)开放式资产组 82000 82000 2081.76 0
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恒赢”(法
4 20000 19950.85 151.48 49.15
人版)按日开放式净值型非保本
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招商银行天添金稳健型理财产
5 3936.56 3936.56 261.51 0
品
招商银行点金公司朝招金7007
6 87.6 0 2.35 87.6
理财产品
兴业银行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
7 4582.77 1740 82.77 2842.77
型理财产品
华夏理财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
8 1501.79 700 1.79 801.79
3 号
合计 113308.72 109527.41 2671.39 3781.31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565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89.1%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1824.35%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3781.31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56218.69
总理财额度 60000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21-10-08]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56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收到张国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张国丰先生决定辞去公司职工监事的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国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监事会对张国丰先生担任职工监事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张国丰先生辞职后,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并使监事会中职工监事
的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职工大会,经职工民主选举决定,选举陈文英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附:陈文英女士简历
陈文英,女,198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中
级会计师。2011 年 3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重庆德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
主管,2014 年 3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重庆德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2021 年 8 月起至今任公司财务经理。
[2021-10-08]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取得预重整备案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59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取得预重整备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持有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2,901,231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45%。
2、隆鑫控股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交预重整
申请。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收到控股股东隆鑫控股通知,法院经审查确定隆
鑫控股符合预重整条件,予以备案登记,并向隆鑫控股出具预重整备案通知书。
一、关于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预重整备案的相关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具备破产原因但具有重整
价值及重整可行性,特向法院提交预重整申请。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收到控
股股东隆鑫控股通知,法院经审查确定隆鑫控股符合预重整条件,予以备案登记,并向隆鑫控股出具预重整备案通知书。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持有公司 62,901,231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33.45%。其中隆鑫控股所持股份累计质押 62,370,000 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99.16%,占公司总股本的 33.17%;累计被冻结、轮候
冻结 62,901,231 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3.45%。
2、法院对隆鑫控股预重整的备案登记不构成对隆鑫控股重整申请的受理,不代表隆鑫控股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截至本公告日,隆鑫控股尚未收到法院对其申请重整事项的受理通知。隆鑫控股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隆鑫控股预重整及重整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尚未与任何战略投资者签署任何相关的协议。
4、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控股股东的预重整备案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告知函
2、重庆市第五人民法院通知书(2021)渝 05 破申 666 号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10-08]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55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情况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收到张国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张国丰先生决定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张国丰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二、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 9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李黎玥女士于 2021 年 8 月辞去了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预审,公司董事会聘任邹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邹莎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邹莎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结果无异议通过。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聘任邹莎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邹莎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1704 室
电话:021-58702762
传真:021-58702762
电子邮件:sh_zou999@163.com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附:邹莎女士简历
邹莎,女,197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06 年 6 月毕业于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MBA。1994 年 8 月至 2004 年
5 月在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兼办公室主任, 2004 年 5 月至
2011 年 8 月在重庆国华医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2 年 1 月至 2013 年 10 月
在重庆渝富投资有限公司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13 年 10 月至 2020 年 6 月在
重庆西证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风险合规部总经
理。2020 年 7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邹莎女士具有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2021-10-08]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54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李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邹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需要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缺额人员进行增补,增补人员如下:
增补左勇先生、傅达清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左勇先生为主任委员;
增补曾率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增补傅达清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任主任委员。
本次增补后,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左勇(主任)、吴李锋、傅达清;
审计委员会:杨国辉(主任)、秦进、曾率;
提名委员会:秦进(主任)、杨国辉、丁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傅达清(主任)、杨国辉、程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附:李曦先生简历
李曦,男,198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
2008 年 6 月至 2013 年 2 月平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3 年 2 月至 2016 年 6
月平安银行重庆分行投行部结构化融资经理,2016 年 6 月至 2018 年 3 月贵阳银
行重办非标投资二部负责人,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3 月新华富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风控经理,2019 年 5 月至 2021 年 9 月杉杉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2021-10-08]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58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天泰荣观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观家居”或“甲方”)就经销“天泰荣观”或“ ” 字样/图案办公家具、衣柜、厨柜、浴室柜等事宜与重庆渝隆林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隆林水”或“乙方”)签订一级经销合同;
2、合同期限五年,其中合同有效期内前两年,渝隆林水承诺以上类别产品总提货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月或 3600 万/年;
3、若合同能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1 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一、 合同签署概述
1、2021 年 8 月,公司根据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公开挂牌竞拍信息,成功
取得荣观家居 60%股权,并于 8 月 5 日一次性付清股权转让价款及相关费用,随
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相关公告信息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 为迅速拓展市场,取得稳定的经营业务,
荣观家居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与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铝家
俱定制合同》,合同金额 1984 万元,定制产品使用范围为西部(重庆)科学城西彭组团人才公寓一期项目。
2、近日,荣观家居与重庆渝隆林水投资有限公司就乙方成为甲方在重庆区域的一级经销商,经销“天泰荣观”或“ ” 字样/图案办公家具、衣柜、厨柜、浴室柜等甲方可生产或经营的系列产品事宜签订一级经销合同;合同期限五年,其中合同有效期内前两年,乙方承诺以上类别产品总提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 万/月或 3600 万/年。
本合同为荣观家居日常经营合同,荣观家居与渝隆林水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合同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渝隆林水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培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68237773G
注册资本:20376.47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 年 0 4 月 09 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龙大道 4 号 8 栋 24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林业、水利项目投资开发(需经许可或审批的项目除外);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家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门窗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具零配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日用产品修理;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日用品出租:日用百货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供应链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工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林木、花卉、苗木培育、种植:农(副)产品开发;森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
建设(需经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旅游开发(需经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及林业培育咨询服务。**[以 上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信息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末,渝隆林水经审计总资产 24,290 万元、净资
产 20,381 万元,营业收入为 0、净利润 7290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渝隆
林水未经审计总资产 24,616 万元、净资产 20,382 万元,营业收入为 0、净利润
1758 元。
2、交易对方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隆集团”)
法定代表人:刘祖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7339757027
注册资本:531093.4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 年 01 月 23 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龙大道 4 号 8 栋 25 号
经营范围:在区政府授权范围内运用国有资产进行投资、控股、参股、合资、租赁、承包、转让、兼并等资产运营活动;区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资产管理(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社会事业投资与管理;在政府授权范围内从事土地整治与经营管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经营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法律法规规定需许可或审批的项目除外)。**[以上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以上信息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渝隆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九龙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末,渝隆集团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 6,472,538
万元、净资产 2,229,485 万元,营业总收入 296,722 万元、净利润 18,946 万元。
3、类似交易情况:除本项目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与乙方发生过交易或业务往来。
4、履约能力分析:乙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约双方
甲方:重庆天泰荣观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渝隆林水投资有限公司
2、合作模式
甲方授权乙方为一级经销商,甲方负责产品设计、生产、安装,乙方负责产品销售。甲乙双方按本合同具体条款要求进行合作。
3、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共计五年。
4、经销区域、品牌及产品
1)甲方授权乙方的经销区域是重庆市区域范围 (除甲方未设立其他经销商的区域外,其他未授权区域原则上不允许销售)。甲方应向乙方进行品牌授权,并颁发品牌授权书。
2)甲方授权乙方在所经销区域内销售 “天泰荣观”或“ ” 字样主营产
品:包含但不限于浴室柜、厨柜、办公家具、栏杆、花箱、座椅、垃圾桶、铝单板等。
3)甲方授权乙方为一级经销商,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该区域内不再设立第二家一级经销商,但可以发展二级经销商。乙方取得一级经销权后,不得将一级经销权转授其他任何第三方,但可以发展二级经销商。
4)九龙坡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客户原则上由乙方负责经销。
5、价格标准及调价政策
1)甲、乙双方执行一级经销商价格:
一级经销商价格=二级经销商价《2021 年天泰荣观产品价格表》-5%
一级经销商价格=甲方产品完全成本(采购透明)+10%
以上两种定价形式二选一。
2)价格体系按照一级经销商价格执行,调价权力在甲方,甲方调价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方便乙方根据情况做库存调整,以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锭月平均结算价为参考,铝价波动在 3000 元/吨内不做调整。
6、销售任务
合同有效期内前两年,即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乙方
承诺以上类别产品总提货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月或 3600 万/年。
7、付款方式
1)签订单笔订单后乙方支付订单总金额的 50%作为预付款,甲方负责发货,发货后 15 天内支付订单余款。
2)货款须汇入甲方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指定帐户,否则视为无效。
8、产品交货、安装与验收
1)收到乙方的正常订单或发货计划后,甲方负责尺寸测量、产品设计、出图,甲方按双方约定供货期,组织供货(标准卫浴、橱柜 15 个工作日,定制产品 35 个工作日)。
2)交货地点为乙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大重庆市范围内免费运送。
3)如因客户原因,货物需暂存在甲方或乙方指定仓库的,甲方负责协助安排,货物由甲方或乙方指定仓库运到终端客户指定地点的二次运送,由甲方免费提供。
4)甲方负责产品安装调试后,终端客户验收完成需要签字确认并留底存档。
9、质量要求
1)产品安装调试后外观完整,饰面板无明显刮痕(允许有轻微色差)、划痕以及变形等,安装调试后,功能使用正常。
2)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要求。
3)设计图纸需要乙方签字认可方可下单生产,若出现产品尺寸不符合图纸要求,不能完成安装,由甲方负全部责任;若出现产品尺寸符合图纸要求,不能完成安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整体质量问题,客户不同意安装由甲方负责。
4)定制类产品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允许与样品和小样有合理范围内色差,
且甲方应于乙方订购前向乙方充分说明、提醒相关情况。如非整体质量问题甲方不接受整体退换;如所定产品出现瑕疵、运输和安装损伤及设计误差,甲方负责无条件返工维修;如仍有问题,乙方可要求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部分进行更换,费用由甲方负责。
5)如安装后发现质量问题,可根据售后保修条款处理。
10、售后政策及服务
1)自施工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全铝制品承保 10 年,非全铝制品承保 1
年,超期后按市场行情合理收费维保,人为损坏乙方按市场行情合理收费维保。如本协议约定的质保期低于国家或行业规定的,以国家或行业规定的为准。
2)回收政策:由甲方负责协调关联企业回收,回收时以全铝产品重量数据为基础,以回收上月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锭月平均结算价 7 折为参数,计算回收残值。大重庆市范围内免回收运费。
11、合同签署时间
2021 年 9 月 30 日。
12、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1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一年期执行总额至少为 36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
收入的比例约为 60%。若合同能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1 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收入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
2、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2 条规定的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
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
司董事会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提升公司控股子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水平,多思路、多途径拓展公司新业务项目及新商务合作模式,努力改善公司营收状况,实现摘帽目标。
五、风险提示
本经销合同需依据具体购销合同进度逐步确认收入,双方已就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但本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不能实施或收益不及预期、以及回款周期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
[2021-09-17]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53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021年5月6日,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处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9月14日、9日15日、9月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管理层核实,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询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回复确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的债务危机尚未缓解,目前仍在按照相关程序积极
推进债务重组工作,尚未有实质性进展。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此外,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五)经公司核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六)公司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近期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低于人民币 1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 2021 年度仍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2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2、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2021-09-11]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2021-52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重庆渝商国际大酒店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2,992,46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3.502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左勇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独立董事杨国辉先生、董事程倩女士、丁涛
先生、吴李锋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代行董事会秘书左勇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左勇先生、公司副经
理兼财务总监郑婧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2,901,231 99.8551 91,235 0.1449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2,901,231 99.8551 91,235 0.1449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经营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2,901,231 99.8551 91,235 0.144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增补公司独 0 0.0000 91,235 100.0000 0 0.0000
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长 0 0.0000 91,235 100.0000 0 0.0000
薪酬的议案
3 关于授权经营层 0 0.0000 91,235 100.0000 0 0.0000
购买低风险理财
产品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黄靖渝、黄雨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1 日
[2021-09-04]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2021-51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 司 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49),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重庆渝商国际大酒店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10 日
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
3 关于授权经营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
公告及 2021 年 9 月 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15 *ST 丰华 2021/9/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7 日(星期二)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1704 室
联系电话:(021)58702762 传真:(021)58702762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2、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若遇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3 关于授权经营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28]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50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黎玥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黎玥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黎玥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左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李黎玥女士在履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6]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2021-46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重庆渝商国际大酒店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2,948,65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3.479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程倩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4 人;公司董事丁涛先生、董事吴李锋先生因公务
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公司监事徐建国女士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3、董事会秘书李黎玥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郑婧女士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 否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1.01 增补左勇先生为公司第 62,901,231 99.9246 是
九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增补郑婧女士为公司第 62,901,331 99.9248 是
九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增补曾率先生为公司第 62,901,232 99.9246 是
九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数 (%)
1.01 增补左勇先生为公司第九 0 0.0000
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增补郑婧女士为公司第九 100 0.2108
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增补曾率先生为公司第九 1 0.0021
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黄靖渝、黄雨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经营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48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经营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权委托理财额度:总额度不超过 6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
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授权委托理财产品种类: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债券投资、货币
市场基金投资等,交易对手为银行、基金、保险等机构。
授权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一、授权委托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产品种类
选择保本型或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交易对手为银行、基金、保险等机构。
2、授权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6 亿元(含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
险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4、授权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该投资期限内,授权公
司(含控股子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5、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的议案》。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层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参与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及资金使用监控,按照《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及时把控理财产品在投资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
2、公司内审人员负责对投资过程的监控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理财产品进行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及时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2、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投资收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47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2021 年 8 月 25 日在重
庆渝商国际大酒店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7 人。董事丁涛先生、董事吴李锋先生因公务授权委托董事程倩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书面投票,选举左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
经理的议案》;
经新任董事长提名,聘任左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
务总监的议案》;
经新任总经理提名,聘任郑婧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四、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
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赵恒民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经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拟增补傅达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五、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
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左勇先生回避表决;
为更好发挥董事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公司创造更多价值,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拟对董事长实行月薪制 150000 元/月(含税),年度奖金根据考核另行计发。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时,按董事长薪酬标准发放。
上述董事长薪酬标准自 2021 年 1 月开始执行。对于 2021 年 1 月至今,已经
发放但是不足上述标准的部分予以补发。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郑婧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月薪制,公司副总经理薪酬为 39000 元/月(含税),年度奖金根据考核另行计发。
七、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
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关于授权经营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以上七个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五)在重庆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关于授权经营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附:简历
1、 董事长兼总经理简历
左勇先生,男,196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
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班结业。1989 年 7 月至 1993 年 3 月任重庆市
北碚区工商局办公室秘书、科员;1993 年 3 月至 1997 年 11 月任重庆市工商局
办公室秘书、副主任科员;1997 年 11 月至 1998 年 7 月任重庆市行政管理学会
副秘书长(副处长级);1998 年 7 月至 2001 年 11 月任重庆市工商局市场监督
管理处副处长;2001 年 11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重庆市工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副
处长;2003 年 9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重庆市工商局北碚区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重庆市商标协会秘书长(正处长级);2007 年 6
月至2010 年8 月任重庆市工商局万盛区分局局长、党组书记;2010年 8月至 2012
年 4 月任重庆市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处长;2012 年 5 月至 2013 年 10 月在贵
阳银行重庆分行筹备组/贵阳银行贸易金融部(未正式任职);2013 年 10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贵阳银行重庆代表处副首席代表;2016 年 5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贵
阳银行重庆代表处副首席代表兼总行互联网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2018 年 5 月
至 2019 年 3 月任贵阳银行成都分行中层副职(重庆);2019 年 4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机关支部书记。
2、 财务总监简历
郑婧女士,女,198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
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高级会计师。2014 年 12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上海丰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高级内部审
计经理,2019 年 7 月起至 2021 年 7 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
副总经理。
3、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傅达清先生,男,1966 年 11 月出生,1988 年 7 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
历,法学硕士学位,已取得律师资格证、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1984.09-1987.07 达县师范专科学校,英语专业,专科学习;1987.09-1988.07 四川外语学院(现四川外国语大学),英语专业,本科学习,学士学位;1988.07-1999.03 重庆商学院(现重庆工商大学),英语教师;1998.09-2002.03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在职)学习,硕士学位;1999.04-2015.09 重庆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10-至今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2017 年 5 月至今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 3 月至今任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08-26]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2021-49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重庆渝商国际大酒店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10 日
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
3 关于授权经营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
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15 *ST 丰华 2021/9/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7 日(星期二)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1704 室
联系电话:(021)58702762 传真:(021)58702762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2、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若遇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10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3 关于授权经营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
品的议案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21]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43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2021 年 8 月 19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1 日
[2021-08-21] (600615)*ST丰华: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17元
每股净资产: 3.348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13%
营业总收入: 4111.67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23.63万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08]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1年度业绩预告专项说明补充说明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2-05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 2021 年度业绩预告专项说明补充说明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披露了《2021 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业绩预告出具了《关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第六号定期报告》的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专项说明做了补充说明,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业绩预告情况的补充说明》。
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尚未完成最终审计,具体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2-08]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2-06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
收到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告知函,隆鑫控股于
2022 年 1 月 30 日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渝 05 破申 666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了隆鑫控股的重整申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持有公司 62,901,231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33.45%。其中,累计质押 62,370,000 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99.16%,占公司总股本的 33.17%;累计被轮候冻结 62,901,231 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33.45%。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组织机构、财务等方面与隆鑫控股保持相互独立。不存在被隆鑫控股违规占用资金或为隆鑫控股提供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控股股东重整申请被法院裁定受理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隆鑫控股重整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将与隆鑫控股保持密切沟通,以便掌握其重整事项的最新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7]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2-02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 万元至-230
万元,与 2020 年度相比,将减少 266.42 万元到 376.42 万元;
2、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为-430 万元至 -220 万元,与 2020 年度相比,将增加 907.98 万元到 1,117.98
万元;
3、预计 2021 年度实现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12,200 万元至 14,200 万元,
与 2020 年度相比,将增加 7,141.10 万元到 9,141.10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本报告期) 2020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120 万元-230 万元 146.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亏损:220 万元-430 万元 -1,337.98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14,840 万元-16,840 万元 5,993.61
扣除后的营业收入 12,200 万元-14,200 万元 5,058.90
项目 2021 年度(本报告期)末 2020 年度末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1,100 万元-65,100 万元 63,281.85
注:上述表格中,扣除后的营业收入,是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 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业绩预告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业绩预告出具了《关于上海丰 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情况的专项说明》,相关主要内容 如下:“按照我们对丰华股份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的计划,截 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我们主要实施了询问、观察、分析等部分风险评估程序, 在此过程中,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丰华股份公司披露的业绩预告 与其 2021 年度盈利、收入和净资产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
二、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受宏观政策影响,公司子公司重庆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需主要原 材料镁合金大幅上涨,而产品涨价成本摊销机制滞后,导致成本增加,毛利率下 降。
(二)公司 2021 年补交以前年度转让子公司税金及滞纳金合计 384 万。
(三)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数减少主要
系:公司 2021 年 4 月起将 4.95 亿元的理财产品转为购买华夏银行单位大额存单
产品,利息收入不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四)主营业务收入增加主要系:子公司重庆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下游 客户需求旺盛,加之原材料涨价后于四季度与下游客户商谈成功,形成成本分担、
产品涨价机制,从而使其货品单价得以提高;公司 2021 年 8 月收购并表的子公
司重庆天泰荣观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保质保量完成订单交付任务,对增厚营业收入 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 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二)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三)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2 条规定的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3.6 条规定,公司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出现《上市规则》第 9.3.11条所列情形的,公司股票将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业绩预告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2-03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5
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 1 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 2 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4 月 30 日披
露了 2020 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6.42 万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亏损 1,337.98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5,058.90 万元(低于 1 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3.2 条规定的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
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之 9.3.1 及 9.3.5 条之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现就风险提示如下: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14,840 万元–
16,840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 12,200 万元–14,200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120 万元–23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 220 万元–430 万元。
以上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2021 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2-02)。
二、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之规定,“上市公司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本节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上述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将在《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615)*ST丰华:关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2-04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
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发布了《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亏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于 2022 年1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关于*ST 丰华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066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现将《监管工作函》内容公告如下: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发布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称,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8 亿元至 1.68 亿元,扣除后为 1.22 亿元至 1.42 亿元,扣非前后净利润分别
为-120 至-230 万元和-430 万元至-220 万元。鉴于上述情况对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对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有关要求,在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对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予以扣除。你公司认定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存在不确定性,我部将在公司 2021 年年报披露后,及时进行事后审核,并视情况采取问询、提请启动现场检查等监管措施。如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公司
相关营业收入依规应予扣除,扣除后相关指标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终止上市。请公司充分提示相关退市风险。
二、年审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制定必要合理的职业怀疑,制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详细记录相关事项,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结论,并对公司收入扣除情况审慎发表专项意见。
三、公司应高度重视公司 2021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做好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完成审计报告,按期对外披露年报,并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将本函对外披露。你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05]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补充修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2-01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补充修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数量增加、持股比例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概述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华股份”或“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收到股东谢显、董优群、董优珍、舟山市益鑫财务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舟山益鑫”)(以下合称 “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编制的《丰华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 2021 年 4 月 1 日,谢显、董优群、董优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9,76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954%。截至 2021年 7 月 28 日信息披露日,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增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109,9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363%(以上相关信息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关于对*ST 丰华部分股东账户涉嫌超比例买入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3002 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6.1条等有关规定,请公司及股东核实,董优群及其一致行动人等是否存在控制其他
账户买卖公司股票或者与其他账户合意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立即按交易所要求积极落实相关工作,并于当日向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发出《股东工作联络函》,要求其就涉嫌超比例买入*ST 丰华股份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并及时将自查结果予以回复。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收到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回复函,确认监管工作
函中所列示人员以及其他共 13 人(户)应列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应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起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同时,确认其于 2021 年7 月 27 日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收到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通知,其对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现将相关补充修订情况及公司相关说明公告如下。
二、本次补充修订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关系的说明
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称: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了股东谢显、董优群、董优珍、舟山益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按监管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则,按照从严原则,公司按照下述原因补充认定谢显、董优群、董优珍、舟山益鑫、励海能、唐海盛、金禄梅、张鹦鹦、孙秀慧、俞小辉、曹燕红、茅静静、乐要妹、冯星、夏纳、谢益、舟山市长流走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长流”)(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谢显与董优群作为舟山益鑫的出资人合计持有舟山益鑫 100%出资份额,董优群与董优珍系姐妹关系,励海能与董优群系配偶关系,唐海盛系董优群公司副总经理,金禄梅系董优群公司员工,张鹦鹦系董优群公司员工,孙秀慧系董优群公司原员工(已离职),俞小辉系董优群公司员工,曹燕红系董优群公司员工且系董优群的旁系亲属,茅静静系谢显公司副总经理,乐要妹系谢显公司员工,冯星系谢显公司员工,夏纳系谢显公司员工,谢益系舟山益鑫员工且系谢显的旁系亲属,舟山长流系谢显朋友创立的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均长期看好公司未来的发展,且各自在购买公司股票时,并不具有借用或控制他人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相互之间也不存在合意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参照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时作为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按照 2021 年 7 月 28 日信息披露情况: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信息披露义
务人谢显直接持有公司 7,687,600 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优群直接持有公司800,000 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优珍直接持有公司 793,400 股股份,前述三人合计持有公司 9,281,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9362%。谢显、董优群、董优珍分别于2021年4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8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92%;增持完成后,前述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76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954%。截至 2021 年 7 月 27 日出具权益变动
报告书日,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109,9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363%。
本次经核实,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励海能直接持有公司
401,800 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唐海盛直接持有公司 4,869,201 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金禄梅直接持有公司 305,000 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张鹦鹦直接持有公司1,404,400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孙秀慧直接持有公司748,400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俞小辉直接持有公司 448,000 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乐要妹直接持有公司420,000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冯星直接持有公司708,000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夏纳直接持有公司 430,000 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谢益直接持有公司 285,900 股股份,前述十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020,7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296%。
综上情况,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301,7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657%。截至 2021 年 7 月 27 日,信息披露
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9,371,1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21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谢显 8,020,700 4.2659%
董优群 3,656,045 1.9445%
董优珍 782,866 0.4164%
舟山益鑫 2,650,300 1.4096%
励海能 302,700 0.1610%
唐海盛 4,780,000 2.5423%
金禄梅 605,900 0.3223%
张鹦鹦 1,383,900 0.7360%
孙秀慧 - -
俞小辉 1,523,302 0.8102%
曹燕红 559,400 0.2975%
茅静静 490,000 0.2606%
乐要妹 500,000 0.2659%
冯星 718,000 0.3819%
夏纳 710,500 0.3779%
谢益 611,600 0.3253%
舟山长流 690,000 0.3670%
合计 28,005,213 14.8841%
三、 公司对补充修订情况的相关说明
公司经核查,认为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编制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的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存在一致行动人成员及其持有丰华股份权益披露不准确的情形。在公司的督促下,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对购买公司股份事项进行自查并对 2021 年7 月 28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补充修订。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成员或结构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为 14.8841%,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3.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持股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2-01-05]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修订稿)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丰华
股票代码:600615
信息披露义务人 1:谢显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2:董优群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3:董优珍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4:舟山市益鑫财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气象台路 129号 2号楼二楼东起第四间
通讯地址:舟山市定海区卫海路 108号民政大厦六楼左侧
信息披露义务人 5:冯星
住所:安徽省寿县三觉镇街道****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6:茅静静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7:谢益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8:乐要妹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9:夏纳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10:励海能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11:唐海盛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12:金禄梅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13:曹燕红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14:张鹦鹦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15:孙秀慧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16:俞小辉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17:舟山市长流走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街道气象台路 129号 2 号楼二楼西起第四间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街道气象台路 129号 2 号楼二楼西起第四间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增加、持股比例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载明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11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12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2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2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报告 指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ST 指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丰华
谢显、董优群、董优珍、舟山市益鑫财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伙)、冯星、茅静静、谢益、乐要妹、夏纳、励海能、唐海盛、
金禄梅、曹燕红、张鹦鹦、孙秀慧、俞小辉、舟山市长流走源财
务咨询有限公司
舟山益鑫 指 舟山市益鑫财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流走源 指 舟山市长流走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谢显
姓名 谢显
曾用名 谢情
性别 男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件号码 330903198810******
住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二)董优群
姓名 董优群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件号码 330903197503******
住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三)董优珍
姓名 董优珍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件号码 330903198304******
住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四)舟山益鑫
企业名称 舟山市益鑫财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气象台路 129 号 2 号楼二楼东起第四
间
执行事务合伙人 董优群
认缴出资额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2MA2DMN1M1G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财务咨询;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
经营范围 教育培训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20 年 12 月 16 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 舟山市定海区卫海路 108 号民政大厦六楼左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舟山益鑫的出资份额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董优群 普通合伙人 500 50%
2 谢显 有限合伙人 500 50%
合计 1,000 100%
(五)冯星
姓名 冯星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件号码 340111198409******
住所 安徽省寿县三觉镇街道****
通讯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六)茅静静
姓名 茅静静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件号码 330902198311******
住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七)谢益
姓名 谢益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件号码 330903198707******
住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八)乐要妹
姓名 乐要妹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件号码 330901196802******
住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通讯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九)夏纳
姓名 夏纳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件号码 3
[2021-12-31]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预重整进展暨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65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预重整进展暨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本次预重整的辅助机构已与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牵头方组成的联合体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本次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具体重整方案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2、公司控股股东相关重整方案的正式实施,将以《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为前提,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履行也将以届时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依据,重整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将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日,隆鑫控股尚未收到法院对其申请重整事项的受理通知。公司控股股东重整相关事项目前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预重整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取得预重整备案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码:临 2021-59)。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具备破产原因但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向法院提交预重整申请,法院经审查后确定隆鑫控股符合预重整条件,予以备案登记,并向隆鑫控股出具预重整备案通知书。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隆鑫控股的告知函,告知函称:“隆鑫控股
的预重整辅助机构已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重
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开招募战略投资人,并发布了《关于招募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 13 家企业战略投资人的公告》。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开展战略投资者招募工作,通过建立遴选机制开展多轮重整投资方案遴选工作,确定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牵头方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重整投资人”)为隆鑫集团等 13 家企业预重整的战略投资人。截至本函发出之日,经隆鑫控股有限公司等 13 家企业授权,预重整辅助机构已与重整投资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本次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具体重整方案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二、重整投资人(牵头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792465817T
注册资本:3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英强
成立日期:2005 年 11 月 7 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羊里街道办事处政通路 2 号
经营范围:中型餐馆(中餐类制售;不含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住宿,石灰石开采、加工、销售,诊所服务(以上限分公司经营)。场地租赁;通用桥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的制造、销售,桥式起重机的安装、维修,门式起重机的安装、改造、维修,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容器的制造、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带钢开平;钢材、生铁、建材、木材、铁矿石、铁精粉、焦炭、耐火材料、球团、仪器仪表、五金交电、装饰材料、橡胶制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重整投资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隆鑫控股预重整及重整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将与隆鑫控股保持密切沟通,以便掌握其预重整及重整事项的最新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持有公司 62,901,231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45%。
2、公司控股股东相关重整方案的正式实施,将以《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为前提,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履行也将以届时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依据,重整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将发生变更。
3.法院裁定公司控股股东进入重整阶段后,仍存在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无法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完整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日,隆鑫控股尚未收到法院对其申请重整事项的受理通知。公司控股股东重整相关事项目前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隆鑫控股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0]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64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渡口支行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
法院申请执行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隆鑫集团
有限公司、涂建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隆鑫控股持有的公司
62,901,231 股股票被司法轮候冻结。
截止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持有公司 62,901,231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的 33.45%,已全部处于司法冻结/司法轮候冻结状态,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 司冻 1228-1 号)和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渝 05 执 1757 号】,经向隆鑫控股了解核实,相关事项如下:
一、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本次司法冻结系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渡口支行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隆鑫控股、隆鑫集团有限公司、涂建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渝
05 执 1757 号】,隆鑫控股所持有的公司 62,901,231 股无限售流通股予以轮候
冻结,冻结期限为 36 个月。
本次股票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 占其 冻结股
占公司
为控 冻结股份数 所持 份是否 冻结 冻结 冻结 冻结原
股东名称 总股本
股股 量 股份 为限售 起始日 到期日 申请人 因
比例
东 比例 股
中国农业银
36 个月,自转 金融借
2021年12 行股份有限
隆鑫控股 是 62,901,231 100% 33.45% 否 为正式冻结之 款合同
月 28 日 公司重庆大
日起计算 纠纷
渡口支行
合计 62,901,231 100% 33.45%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份比例 本比例
隆鑫控股 62,901,231 33.45% 62,901,231 100% 33.45%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隆鑫控股持有公司 62,901,231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33.45%。其中,累计质押 62,370,000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99.16%,
占公司总股本的 33.17%;累计被轮候冻结 62,901,231 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
股份比例为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33.45%。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的债务逾期金额为 145.43 亿元,因债务问
题涉及的诉讼金额为 66.82 亿元;目前隆鑫控股的主体信用等级及“16 隆鑫
MTN0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 C。
3、截止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
或为控股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隆鑫控股目前正在按照相关程序积极推进预重整工作。此次司法冻结事
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冻结情况,同时督促控股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18]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63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徐建国女士递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徐建国女士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徐建国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建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鉴于徐建国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徐建国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补其缺额后生效,在此之前仍将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程序尽快完成监事补选的工作。
公司对徐建国女士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8 日
[2021-11-23]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62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收到吴李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吴李锋先生决定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本次辞职后,吴李锋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李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
吴李锋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日常经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吴李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履行增补董事的程序。公司董事会对吴李锋先生在履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0-29]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61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
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2021 年第
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财务管
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四、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00615)*ST丰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1元
每股净资产: 3.355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01%
营业总收入: 6559.63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89.91万元
[2021-10-09]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21/10/09)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60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开投集团”或“甲方”)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天泰荣观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观家居”或
“乙方”) 签订了《全铝家俱制品定制合同》,合同交付期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合同金额为 2433.93 万元;
2、若合同能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1 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一、 合同签署概述
近日,荣观家居与铝开投集团签订了《全铝家俱制品定制合同》,合同金额2433.93 万元,定制产品使用范围为重庆科学城谢家湾学校、重庆育才中学总部、铝都文体活动基地。截至目前,荣观家居与铝开投集团签订产品定制合同总金额约为 4418 万元。
本合同为荣观家居日常经营合同,荣观家居与铝开投集团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合同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小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747467127B
注册资本: 15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 年 03 月 13 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 66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对仓储、物流项目进行投资;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资质证书执业);工程项目管理;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凭资质证书执业);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色金属销售;机电产品(不含汽车)、环保材料、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轻合金产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装置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引进和技术成果转让。(以上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类似交易情况:除本项目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与甲方发生过交易或业务往来。
3、履约能力分析:甲方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约双方
定作方(甲方):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承揽方(乙方):重庆天泰荣观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2、合作模式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包含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等信息的采购清单开展定制加工业务,本合同订购折后总金额为人民币¥2433.93 万元,此价格包含税费、运输费、人工费。若最终实际结算总额小于合同约定总金额,以实际结算金额进行结算,实际金额大于合同总金额的按合同约定总金额进行结算,对此双方
3、付款方式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20%作为首付
款即 486.79 万元,甲方应在乙方完成本合同产品清单量的 80%时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30%即 730.18 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产品清单量的 100%完成后向乙方
支付全合同金额的 30%即 730.18 万元,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甲方向乙方
支付剩余尾款,即 486.79 万元。
4、供货周期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使用于重庆科学城
谢家湾学校、重庆育才中学总部、铝都文体活动基地的采购产品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5、产品送达、验收与售后服务
产品送达后外观完整,饰面板无明显刮痕(允许有轻微色差)、划痕以及变形等;产品送达后,功能使用正常;若出现产品尺寸不符合甲方要求,由乙方负责调换。
施工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全铝制品承保 5 年,其他非全铝制品非人为损坏
免费维保 1 年,人为损坏乙方按市场行情合理收费维保。
6、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总金额为 2433.93 万元,加上前期与铝开投集团已经签订的产品
定制合同合计总金额约为 4418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 74%。若合同能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1 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收入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
2、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独立性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一定业务依赖。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提升公司控股子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水平,多思路、多途径拓展公司新业务项目及新商务合作模式,努力改善公司营收状况,实现摘帽目标。
五、风险提示
本经销合同需依据具体购销合同进度逐步确认收入,双方已就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但生效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不能实施或收益不及预期、以及回款周期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八、 备查文件
《全铝家居制品定制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9 日
[2021-10-08]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赎回并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57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并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在保持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经公司财务部门反复比较及兼顾产品的安全与收益后,公司决定购买华夏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重庆分行
2、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500 万元整
3、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华夏理财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 3 号
4、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每个工作日为开放日
5、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净值型理财产品
6、预计年化收益率:3.20%至 3.40%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6 亿元(含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
期限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二、赎回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21 年 8 月 19 日至 2021 年 9 月 29 日期间,公司赎回了银行理财产品 2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赎回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分行“乾元—日日鑫”(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理财产品 1300 万元。
公司购买的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分行“乾元—日日鑫”(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公司编号为 2020-37 临时公告)本次办理 1300 万元赎回手续,取得投资收益 32.09 万元;本次赎回后,公司不再持有本款理财产品。
2、赎回华夏银行重庆分行“华夏理财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 3 号”理财产品700 万元,该产品的收益为自动结转产品份额。本次赎回后尚未收回本金 801.79万元。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 实际投入金 实际收回本 实际收 尚未收回
理财产品类型
号 额 金 益 本金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法人专属60天增
1 200 200 20.48 0
利理财产品1000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日升月恒”收益
2 1000 1000 69.25 0
递增型法人理财产品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分行“乾元—
3 日日鑫”(按日)开放式资产组 82000 82000 2081.76 0
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恒赢”(法
4 20000 19950.85 151.48 49.15
人版)按日开放式净值型非保本
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招商银行天添金稳健型理财产
5 3936.56 3936.56 261.51 0
品
招商银行点金公司朝招金7007
6 87.6 0 2.35 87.6
理财产品
兴业银行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
7 4582.77 1740 82.77 2842.77
型理财产品
华夏理财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
8 1501.79 700 1.79 801.79
3 号
合计 113308.72 109527.41 2671.39 3781.31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565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89.1%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1824.35%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3781.31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56218.69
总理财额度 60000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21-10-08]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56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收到张国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张国丰先生决定辞去公司职工监事的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国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监事会对张国丰先生担任职工监事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张国丰先生辞职后,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并使监事会中职工监事
的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职工大会,经职工民主选举决定,选举陈文英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附:陈文英女士简历
陈文英,女,198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中
级会计师。2011 年 3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重庆德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
主管,2014 年 3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重庆德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2021 年 8 月起至今任公司财务经理。
[2021-10-08]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取得预重整备案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59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取得预重整备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持有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2,901,231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45%。
2、隆鑫控股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交预重整
申请。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收到控股股东隆鑫控股通知,法院经审查确定隆
鑫控股符合预重整条件,予以备案登记,并向隆鑫控股出具预重整备案通知书。
一、关于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预重整备案的相关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具备破产原因但具有重整
价值及重整可行性,特向法院提交预重整申请。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收到控
股股东隆鑫控股通知,法院经审查确定隆鑫控股符合预重整条件,予以备案登记,并向隆鑫控股出具预重整备案通知书。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持有公司 62,901,231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33.45%。其中隆鑫控股所持股份累计质押 62,370,000 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99.16%,占公司总股本的 33.17%;累计被冻结、轮候
冻结 62,901,231 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3.45%。
2、法院对隆鑫控股预重整的备案登记不构成对隆鑫控股重整申请的受理,不代表隆鑫控股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截至本公告日,隆鑫控股尚未收到法院对其申请重整事项的受理通知。隆鑫控股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隆鑫控股预重整及重整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尚未与任何战略投资者签署任何相关的协议。
4、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控股股东的预重整备案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告知函
2、重庆市第五人民法院通知书(2021)渝 05 破申 666 号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10-08]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55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情况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收到张国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张国丰先生决定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张国丰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二、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 9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李黎玥女士于 2021 年 8 月辞去了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预审,公司董事会聘任邹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邹莎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邹莎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结果无异议通过。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聘任邹莎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邹莎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1704 室
电话:021-58702762
传真:021-58702762
电子邮件:sh_zou999@163.com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附:邹莎女士简历
邹莎,女,197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06 年 6 月毕业于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MBA。1994 年 8 月至 2004 年
5 月在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兼办公室主任, 2004 年 5 月至
2011 年 8 月在重庆国华医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2 年 1 月至 2013 年 10 月
在重庆渝富投资有限公司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13 年 10 月至 2020 年 6 月在
重庆西证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风险合规部总经
理。2020 年 7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邹莎女士具有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2021-10-08]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54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李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邹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需要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缺额人员进行增补,增补人员如下:
增补左勇先生、傅达清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左勇先生为主任委员;
增补曾率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增补傅达清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任主任委员。
本次增补后,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左勇(主任)、吴李锋、傅达清;
审计委员会:杨国辉(主任)、秦进、曾率;
提名委员会:秦进(主任)、杨国辉、丁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傅达清(主任)、杨国辉、程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附:李曦先生简历
李曦,男,198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
2008 年 6 月至 2013 年 2 月平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3 年 2 月至 2016 年 6
月平安银行重庆分行投行部结构化融资经理,2016 年 6 月至 2018 年 3 月贵阳银
行重办非标投资二部负责人,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3 月新华富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风控经理,2019 年 5 月至 2021 年 9 月杉杉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2021-10-08]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58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天泰荣观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观家居”或“甲方”)就经销“天泰荣观”或“ ” 字样/图案办公家具、衣柜、厨柜、浴室柜等事宜与重庆渝隆林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隆林水”或“乙方”)签订一级经销合同;
2、合同期限五年,其中合同有效期内前两年,渝隆林水承诺以上类别产品总提货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月或 3600 万/年;
3、若合同能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1 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一、 合同签署概述
1、2021 年 8 月,公司根据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公开挂牌竞拍信息,成功
取得荣观家居 60%股权,并于 8 月 5 日一次性付清股权转让价款及相关费用,随
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相关公告信息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 为迅速拓展市场,取得稳定的经营业务,
荣观家居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与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铝家
俱定制合同》,合同金额 1984 万元,定制产品使用范围为西部(重庆)科学城西彭组团人才公寓一期项目。
2、近日,荣观家居与重庆渝隆林水投资有限公司就乙方成为甲方在重庆区域的一级经销商,经销“天泰荣观”或“ ” 字样/图案办公家具、衣柜、厨柜、浴室柜等甲方可生产或经营的系列产品事宜签订一级经销合同;合同期限五年,其中合同有效期内前两年,乙方承诺以上类别产品总提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 万/月或 3600 万/年。
本合同为荣观家居日常经营合同,荣观家居与渝隆林水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合同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渝隆林水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培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68237773G
注册资本:20376.47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 年 0 4 月 09 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龙大道 4 号 8 栋 24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林业、水利项目投资开发(需经许可或审批的项目除外);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家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门窗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具零配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日用产品修理;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日用品出租:日用百货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供应链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工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林木、花卉、苗木培育、种植:农(副)产品开发;森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
建设(需经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旅游开发(需经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及林业培育咨询服务。**[以 上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信息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末,渝隆林水经审计总资产 24,290 万元、净资
产 20,381 万元,营业收入为 0、净利润 7290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渝隆
林水未经审计总资产 24,616 万元、净资产 20,382 万元,营业收入为 0、净利润
1758 元。
2、交易对方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隆集团”)
法定代表人:刘祖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7339757027
注册资本:531093.4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 年 01 月 23 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龙大道 4 号 8 栋 25 号
经营范围:在区政府授权范围内运用国有资产进行投资、控股、参股、合资、租赁、承包、转让、兼并等资产运营活动;区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资产管理(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社会事业投资与管理;在政府授权范围内从事土地整治与经营管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经营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法律法规规定需许可或审批的项目除外)。**[以上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以上信息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渝隆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九龙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末,渝隆集团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 6,472,538
万元、净资产 2,229,485 万元,营业总收入 296,722 万元、净利润 18,946 万元。
3、类似交易情况:除本项目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与乙方发生过交易或业务往来。
4、履约能力分析:乙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约双方
甲方:重庆天泰荣观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渝隆林水投资有限公司
2、合作模式
甲方授权乙方为一级经销商,甲方负责产品设计、生产、安装,乙方负责产品销售。甲乙双方按本合同具体条款要求进行合作。
3、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共计五年。
4、经销区域、品牌及产品
1)甲方授权乙方的经销区域是重庆市区域范围 (除甲方未设立其他经销商的区域外,其他未授权区域原则上不允许销售)。甲方应向乙方进行品牌授权,并颁发品牌授权书。
2)甲方授权乙方在所经销区域内销售 “天泰荣观”或“ ” 字样主营产
品:包含但不限于浴室柜、厨柜、办公家具、栏杆、花箱、座椅、垃圾桶、铝单板等。
3)甲方授权乙方为一级经销商,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该区域内不再设立第二家一级经销商,但可以发展二级经销商。乙方取得一级经销权后,不得将一级经销权转授其他任何第三方,但可以发展二级经销商。
4)九龙坡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客户原则上由乙方负责经销。
5、价格标准及调价政策
1)甲、乙双方执行一级经销商价格:
一级经销商价格=二级经销商价《2021 年天泰荣观产品价格表》-5%
一级经销商价格=甲方产品完全成本(采购透明)+10%
以上两种定价形式二选一。
2)价格体系按照一级经销商价格执行,调价权力在甲方,甲方调价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方便乙方根据情况做库存调整,以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锭月平均结算价为参考,铝价波动在 3000 元/吨内不做调整。
6、销售任务
合同有效期内前两年,即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乙方
承诺以上类别产品总提货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月或 3600 万/年。
7、付款方式
1)签订单笔订单后乙方支付订单总金额的 50%作为预付款,甲方负责发货,发货后 15 天内支付订单余款。
2)货款须汇入甲方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指定帐户,否则视为无效。
8、产品交货、安装与验收
1)收到乙方的正常订单或发货计划后,甲方负责尺寸测量、产品设计、出图,甲方按双方约定供货期,组织供货(标准卫浴、橱柜 15 个工作日,定制产品 35 个工作日)。
2)交货地点为乙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大重庆市范围内免费运送。
3)如因客户原因,货物需暂存在甲方或乙方指定仓库的,甲方负责协助安排,货物由甲方或乙方指定仓库运到终端客户指定地点的二次运送,由甲方免费提供。
4)甲方负责产品安装调试后,终端客户验收完成需要签字确认并留底存档。
9、质量要求
1)产品安装调试后外观完整,饰面板无明显刮痕(允许有轻微色差)、划痕以及变形等,安装调试后,功能使用正常。
2)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要求。
3)设计图纸需要乙方签字认可方可下单生产,若出现产品尺寸不符合图纸要求,不能完成安装,由甲方负全部责任;若出现产品尺寸符合图纸要求,不能完成安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整体质量问题,客户不同意安装由甲方负责。
4)定制类产品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允许与样品和小样有合理范围内色差,
且甲方应于乙方订购前向乙方充分说明、提醒相关情况。如非整体质量问题甲方不接受整体退换;如所定产品出现瑕疵、运输和安装损伤及设计误差,甲方负责无条件返工维修;如仍有问题,乙方可要求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部分进行更换,费用由甲方负责。
5)如安装后发现质量问题,可根据售后保修条款处理。
10、售后政策及服务
1)自施工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全铝制品承保 10 年,非全铝制品承保 1
年,超期后按市场行情合理收费维保,人为损坏乙方按市场行情合理收费维保。如本协议约定的质保期低于国家或行业规定的,以国家或行业规定的为准。
2)回收政策:由甲方负责协调关联企业回收,回收时以全铝产品重量数据为基础,以回收上月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锭月平均结算价 7 折为参数,计算回收残值。大重庆市范围内免回收运费。
11、合同签署时间
2021 年 9 月 30 日。
12、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1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一年期执行总额至少为 36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
收入的比例约为 60%。若合同能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1 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收入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
2、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2 条规定的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
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
司董事会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提升公司控股子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水平,多思路、多途径拓展公司新业务项目及新商务合作模式,努力改善公司营收状况,实现摘帽目标。
五、风险提示
本经销合同需依据具体购销合同进度逐步确认收入,双方已就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但本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不能实施或收益不及预期、以及回款周期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
[2021-09-17]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53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021年5月6日,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处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9月14日、9日15日、9月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管理层核实,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询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回复确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的债务危机尚未缓解,目前仍在按照相关程序积极
推进债务重组工作,尚未有实质性进展。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此外,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五)经公司核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六)公司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近期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低于人民币 1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 2021 年度仍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2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2、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2021-09-11]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2021-52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重庆渝商国际大酒店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2,992,46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3.502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左勇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独立董事杨国辉先生、董事程倩女士、丁涛
先生、吴李锋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代行董事会秘书左勇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左勇先生、公司副经
理兼财务总监郑婧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2,901,231 99.8551 91,235 0.1449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2,901,231 99.8551 91,235 0.1449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经营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2,901,231 99.8551 91,235 0.144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增补公司独 0 0.0000 91,235 100.0000 0 0.0000
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长 0 0.0000 91,235 100.0000 0 0.0000
薪酬的议案
3 关于授权经营层 0 0.0000 91,235 100.0000 0 0.0000
购买低风险理财
产品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黄靖渝、黄雨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1 日
[2021-09-04]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2021-51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 司 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49),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重庆渝商国际大酒店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10 日
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
3 关于授权经营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
公告及 2021 年 9 月 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15 *ST 丰华 2021/9/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7 日(星期二)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1704 室
联系电话:(021)58702762 传真:(021)58702762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2、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若遇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3 关于授权经营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28]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50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黎玥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黎玥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黎玥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左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李黎玥女士在履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6]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2021-46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重庆渝商国际大酒店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2,948,65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3.479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程倩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4 人;公司董事丁涛先生、董事吴李锋先生因公务
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公司监事徐建国女士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3、董事会秘书李黎玥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郑婧女士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 否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1.01 增补左勇先生为公司第 62,901,231 99.9246 是
九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增补郑婧女士为公司第 62,901,331 99.9248 是
九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增补曾率先生为公司第 62,901,232 99.9246 是
九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数 (%)
1.01 增补左勇先生为公司第九 0 0.0000
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增补郑婧女士为公司第九 100 0.2108
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增补曾率先生为公司第九 1 0.0021
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黄靖渝、黄雨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经营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48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经营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权委托理财额度:总额度不超过 6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
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授权委托理财产品种类: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债券投资、货币
市场基金投资等,交易对手为银行、基金、保险等机构。
授权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一、授权委托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产品种类
选择保本型或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交易对手为银行、基金、保险等机构。
2、授权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6 亿元(含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
险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4、授权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该投资期限内,授权公
司(含控股子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5、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的议案》。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层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参与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及资金使用监控,按照《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及时把控理财产品在投资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
2、公司内审人员负责对投资过程的监控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理财产品进行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及时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2、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投资收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47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2021 年 8 月 25 日在重
庆渝商国际大酒店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7 人。董事丁涛先生、董事吴李锋先生因公务授权委托董事程倩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书面投票,选举左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
经理的议案》;
经新任董事长提名,聘任左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
务总监的议案》;
经新任总经理提名,聘任郑婧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四、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
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赵恒民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经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拟增补傅达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五、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
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左勇先生回避表决;
为更好发挥董事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公司创造更多价值,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拟对董事长实行月薪制 150000 元/月(含税),年度奖金根据考核另行计发。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时,按董事长薪酬标准发放。
上述董事长薪酬标准自 2021 年 1 月开始执行。对于 2021 年 1 月至今,已经
发放但是不足上述标准的部分予以补发。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郑婧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月薪制,公司副总经理薪酬为 39000 元/月(含税),年度奖金根据考核另行计发。
七、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
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关于授权经营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以上七个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五)在重庆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关于授权经营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附:简历
1、 董事长兼总经理简历
左勇先生,男,196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
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班结业。1989 年 7 月至 1993 年 3 月任重庆市
北碚区工商局办公室秘书、科员;1993 年 3 月至 1997 年 11 月任重庆市工商局
办公室秘书、副主任科员;1997 年 11 月至 1998 年 7 月任重庆市行政管理学会
副秘书长(副处长级);1998 年 7 月至 2001 年 11 月任重庆市工商局市场监督
管理处副处长;2001 年 11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重庆市工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副
处长;2003 年 9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重庆市工商局北碚区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重庆市商标协会秘书长(正处长级);2007 年 6
月至2010 年8 月任重庆市工商局万盛区分局局长、党组书记;2010年 8月至 2012
年 4 月任重庆市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处长;2012 年 5 月至 2013 年 10 月在贵
阳银行重庆分行筹备组/贵阳银行贸易金融部(未正式任职);2013 年 10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贵阳银行重庆代表处副首席代表;2016 年 5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贵
阳银行重庆代表处副首席代表兼总行互联网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2018 年 5 月
至 2019 年 3 月任贵阳银行成都分行中层副职(重庆);2019 年 4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机关支部书记。
2、 财务总监简历
郑婧女士,女,198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
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高级会计师。2014 年 12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上海丰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高级内部审
计经理,2019 年 7 月起至 2021 年 7 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
副总经理。
3、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傅达清先生,男,1966 年 11 月出生,1988 年 7 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
历,法学硕士学位,已取得律师资格证、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1984.09-1987.07 达县师范专科学校,英语专业,专科学习;1987.09-1988.07 四川外语学院(现四川外国语大学),英语专业,本科学习,学士学位;1988.07-1999.03 重庆商学院(现重庆工商大学),英语教师;1998.09-2002.03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在职)学习,硕士学位;1999.04-2015.09 重庆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10-至今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2017 年 5 月至今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 3 月至今任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08-26]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2021-49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重庆渝商国际大酒店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10 日
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
3 关于授权经营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
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15 *ST 丰华 2021/9/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7 日(星期二)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1704 室
联系电话:(021)58702762 传真:(021)58702762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2、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若遇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10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3 关于授权经营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
品的议案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21] (600615)*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21-43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2021 年 8 月 19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1 日
[2021-08-21] (600615)*ST丰华: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17元
每股净资产: 3.348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13%
营业总收入: 4111.67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23.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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