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87什么时候复牌?-ST海越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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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8]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杭州越智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本基金”或“本合伙企业”);
●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资管”)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投资 2,200 万元人民币;
●本基金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风险提示:由于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投资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本基金将存在投资风险,但海越资管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海越资管的出资额。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2 年 2 月 7 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海越资管因发展需要,与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九智”)和其他 1 名有限合伙人签订了《杭州越智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海越资管拟出资人民币 2,2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合伙企业目标募集金额总额为 2,400 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 2,400 万元。
本合伙基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非上市股权。
本基金普通合伙人为杭州九智,其他有限合伙人为靳晓雅。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暨管理人
杭州九智为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
企业名称: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韩华龙
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韩华龙 2,990.00 99.67
2 王霞 10.00 0.33
合计 3,000.00 100.00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8 年 6 月 4 日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公元大厦北楼 1505 室
财务状况:(经审计)
单位:万元
科 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总资产 8,494.84 7,825.07 7,287.77
净资产 3,085.44 3,098.16 3,109.02
营业收入 300.00 67.96 237.62
投资收益 32.51 186.46 0.57
净利润 16.89 12.72 10.74
杭州九智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杭州九智与公司、海越资管及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杭州九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杭州九智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二)参与发起本基金的其他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自然人):靳晓雅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
除公司子公司海越资管拟以 2,200 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本基金外,靳晓雅也将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公司、海越资管与参与发起本基金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杭州越智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类型: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出资人、出资方式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100 4.17
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2,200 91.66
靳晓雅 货币 100 4.17
合 计 2,400 100
(二)合伙期限
1.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长期。
2.投资期
本基金存续期为 10 年,自合伙基金成立之日起算。存续期内,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算 8 年内为本基金的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不得再进行股权、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仅可进行现金管理类投资。基金存续期限届满前 6 个月,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根据项目进展状况或实际经营状况决定适当延长经营期限,作为补充退出期,但最长不超过 2 年。
(三)基金管理方式
全体合伙人以签署合伙协议的方式一致同意委任普通合伙人作为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韩华龙,负责具体合伙事务的执行。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作为本合伙企业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相关权利义务由本基金管理人一并执行与承担。合伙企业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本基金采用通行的有限合伙制模式进行管理和经营,普通合伙人作为基金的管理人受托执行基金的资产管理业务,有限合伙人对其投资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除资金闲置期间投资于公开发行的国债、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现金管理工具外,其余对外投资需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通过。
(四)托管事项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由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本合伙基金为本基金选择具备资质的托管机构,并与选定的托管机构另行签署《托管协议》约定托管服务的具体内容。本基金签署合伙协议即代表合伙人认可和同意管理人与托管人签订的《托管协议》中约定的托管人权利义务等内容。
本合伙企业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托管机构保管本合伙企业财产,托管事宜以本合伙企业与托管机构签署的《托管协议》的具体约定为准。
(五)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禁止行为
1.投资目标
合伙企业的目的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投资管理,为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范围
本基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非上市股权。
在资金闲置期间,本基金可投资于公开发行的国债、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现金管理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业政策的要求。
本基金可通过投资资产管理产品间接投资非上市股权。前述资产管理产品包括各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发行的公司型、合伙型、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
3.投资禁止行为
本合伙企业禁止以下投资行为:
(1)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房地产、资金拆借等业务;
(2)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3)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4)直接投资于商业银行信贷资产;
(5)以基金份额进行质押融资;
(6)直接或者间接投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禁止进行债权或股权投资的行业和领域;
(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本合伙协议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及退伙
1.利润分配
(1)合伙企业可供分配利润金额的构成为截至分配基准日本合伙企业全部现金资产减去已记账应付未付款项后的余额。分配基准日为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截止日。
(2)分配原则
A.合伙企业清算前,取得的可供分配利润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
配;
B.同一类型合伙人享有同等分配权;
C.合伙企业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D.在收到项目退出款项或收到分红款项后 10 个工作日内,对合伙企业利润进
行分配;
E.经合伙人会议大会或全体合伙人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修改分配原则;
F.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亏损分担
(1)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亏损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亏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按以下顺序分担亏损:
A.全体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以其认缴出资比例承担合伙企业的亏损;
B.如合伙企业仍有亏损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退伙
(1)在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内,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依法宣告死亡,且其继承人不愿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B.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且其权利承受人不愿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C.法律规定或者本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D.其持有的本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
E.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当然退伙的,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合伙企业不应因此解散。
(2)在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内,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将其除名:
A.在本协议规定的出资时限内未向合伙企业实际缴纳任何出资;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C.违反合伙协议的其他规定。
除上述
[2021-12-28]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90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平湖华睿嘉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或“本合伙企业”);
●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资管”)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追加认缴出资 2,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后,海越资管于本合伙企业共认缴出资 4,000 万元人民币;
●风险提示:由于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投资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本基金将存在投资风险,但海越资管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海越资管出资额。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越资管于
2021 年 2 月 3 日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平
湖华睿嘉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拟
出资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5)。2021 年 3 月 17 日,本基
金获得中国证券投资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号【SNX143 】。截止
2021 年 12 月 23 日,本基金认缴出资额为 50,000 万元。
2021 年 12 月 27 日,海越资管与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各有限合
伙人共同签订了《平湖华睿嘉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
简称“合伙协议”),拟在价格不上浮基础上以自有资金追加认缴出资 2,000 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增资平湖华睿嘉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基金募集目标拟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通过从事对以长三角为重点区域、符合政策导向、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退出渠道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其他领域的企业进行直接的股权投资(不包括债转股投资)为主的投资事业,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作贡献。
本基金普通合伙人为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华睿银”),其他有限合伙人为浙江华睿泰银投资有限公司、东冠集团有限公司、曹志为、飞云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申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嘉隆气体设备有限公司、郑建立、张子钢、蒋敏、寿志萍、余明、杭州广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玉圭、王狄秀、杭州国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文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平湖市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俞海平、蒋仕波、吕小奎、徐家龙、诸暨鑫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暨管理人
富华睿银为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同时也为本合伙企业管理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宗佩民
股东情况:宗佩民持股 71%,张旭伟持股 8%,寿志萍持股 11%,曹志为持股
5%,方银军持股 5%。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24 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财务咨询,资产管理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投资领域:股权投资。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1197 号 4 幢 305 室。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富华睿银为浙江华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睿投资”)旗下专业从事创业投资管理的平台。华睿投资创立于 2002 年,拥有丰富的创业投资管理经验,是国内最早募集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机构之一,旗下基金 60 余支,累计管理资产规模超过 100 亿元,是浙江地区投资项目数量较多、项目成功退出比例较高的投资机构。富华睿银近三年业务发展稳健,新募集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7 个,新增管理规模超过 10 亿元。
财务状况(经审计):
科 目 2018 年度/2018 年 12 月 2019 年度/2019 年 12 月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31 日
总资产 85,685,833.37 183,861,644.33 421,393,694.90
净资产 80,029,885.21 119,435,006.61 284,518,963.41
营业收入 17,351,675.23 22,554,716.83 197,146,449.33
投资收益 11,184,269.86 74,690,929.25 64,853,923.31
净利润 14,246,621.82 61,611,281.5 178,082,793.05
富华睿银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富华睿银与公司、海越资管及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富华睿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富华睿银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二)参与发起本基金的其他有限合伙人
除公司全资子公司海越资管拟以 2,000 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增资本基金外,其他有限合伙人为浙江华睿泰银投资有限公司、东冠集团有限公司、曹志为、飞云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申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嘉隆气体设备有限公司、郑建立、张子钢、蒋敏、寿志萍、余明、杭州广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玉圭、王狄秀、杭州国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文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平湖市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俞海平、蒋仕波、吕小奎、徐家龙、诸暨鑫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海越资管与本基金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相关情况如下:
1.有限合伙人:浙江华睿泰银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宗佩民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 59 号 13 楼
注册资本:5000 万
成立时间:2009 年 7 月 20 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2.有限合伙人:东冠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章方祥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南大道 618 号东冠大厦 2318 室
注册资本:20308 万元
成立时间:1995 年 1 月 23 日
经营范围:设计、施工、安装:建筑、市政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涉及资质凭证经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环境污染治理技术;销售:空调设备,光电线缆,光纤及光纤预制棒,环保设备,锂电池,太阳能电池,建材,塑料制品;服务: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商品中介);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3.有限合伙人:飞云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曹云飞
住所: 浙江省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香格里拉 5 幢 316 室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01 年 12 月 27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包装材料及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对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大的项目及产品进行风险投资和经营。
4.有限合伙人:浙江申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诸暨市暨阳街道望云路 138 号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7 年 7 月 27 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制造销售、滑动轴承、机械零部件、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批发零售、针织纺品、五金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5.有限合伙人:杭州嘉隆气体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余明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兴湖路 27 号
注册资本:35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0 年 3 月 29 日
经营范围:生产:普通机械、气体分离设备、空气干燥净化设备、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 批发、零售:普通机械、气体分离设备、空气干燥净化设备及配件、空气压缩机、机电设备、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阀门;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服务:气体分离设备及空气干燥净化设备的技术服务,空气压缩机技术服务,净化设备的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有限合伙人:杭州广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胡秀琴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 139 号 1 幢 928 室
注册资本:15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7 年 10 月 17 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有限合伙人:寿志萍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浙报公寓
职务: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合伙人
8.有限合伙人:曹志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 号院
职务: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合伙人
9.有限合伙人:郑建立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浙江省余姚市低塘街道西郑巷村西郑巷 87 号
职务:宁波澳乐比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10.有限合伙人:张子钢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 4028 号中恒世纪科技园
职务:杭州掌维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顾问
11.有限合伙人:蒋敏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长生路 48 号
职务:浙江兆丰行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
12.有限合伙人:余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华枫居
职务:杭州嘉隆气体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
13.有限合伙人:钱玉圭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浙江省永康市江南街道溪中路 13 号
职务:亮见企业管理咨询(杭州)有限公司董事长
14.有限合伙人:王狄秀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凤起都市花园
职务:宁波景秀乾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长
15.有限合伙人:杭州国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毛秋敏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地德圣中心 7 幢 1208 室
注册资
[2021-12-23]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88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铜川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国资运营”)已完成铜川高鑫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鑫金控”)78.57%股权无偿划转至铜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铜川市国资委”)工商变更工作。
●本次控股股东的股东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的通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铜川国资运营已完成高鑫金控 78.57%股权无偿划转至铜川市国资委的工商变更工作。现将划转前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公告如下:
一、变动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
二、变动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目的是为推进落实铜川市国资国企改革方案,合理布局国有资本,统筹加强国有资产监督。
2、本次控股股东的股东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021-12-23]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89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越能源”)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12 月 21 日、12 月 22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达 15%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12 月 21 日、12 月 22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1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发布了《海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
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因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规
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止 2021 年 4 月 30 日,
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 14.53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1-030 号)、《海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1-031 号)。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能源”)已累计向上市公司回填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资金 14.53 亿元,资金占用余额为 0,占用资金已偿还完毕。具体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2、临 2021-060、临 2021-068、临 2021-077、临 2021-085)。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目前,除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目前均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和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除上述事项外,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12 月 21 日、12 月 22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15%以上,股价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审慎决策。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021-12-22]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87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铜川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国资运营”)拟将持有的铜川高鑫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鑫金控”)78.57%股权无偿划转至铜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铜川市国资委”)。
本次控股股东的股东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的通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铜川国资运营拟将持有的高鑫金控 78.57%股权无偿划转至铜川市国资委。现将划转前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公告如下:
一、变动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
二、变动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目的是为推进落实铜川市国资国企改革方案,合理布局国有资本,统筹加强国有资产监督。
2、本次控股股东的股东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021-12-22]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86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
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补选沈烈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完成补选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组成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张鹏先生、沈烈先生、程志伟先生,张鹏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徐向春先生、沈烈先生、曾佳女士,徐向春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021-12-21]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85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能源”)于2021年12月20日通过现金偿还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0.73亿元,至此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项已全部还清。
一、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1、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2020年年度,公司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前大股东铜川海越发展有限公司、现大股东铜川能源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总占用发生额72.80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偿还64.81亿元,尚有7.99亿元关联方资金占用款未退回,该款项由铜川能源承诺通过现金回填的方式解决。
自2020年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报出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通过签订贸易采购合同方式,共支付资金10.02亿元;结合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与关联方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尚未偿还的余额7.99亿元,合计18.01亿元。本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2021年4月28日及2021年4月29日,收到上海昶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款1.50亿元,收到浙江自贸区信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款1.98亿元。截至2021年4月29日,尚未偿还余额14.53亿元。
2、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2021年5月6日,公司因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前大股东、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海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二、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2021年6月26日、2021年7月30日、2021年9月30日、2021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收到铜川能源现金还款5000万元、1亿元、3000万元、2亿元,具体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2、临2021-060、临2021-068、临2021-077),资金占用尚未偿还余额为10.73亿元。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积极督促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偿还相关款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铜川能源已通过现金的形式偿还10.73亿元,资金占用尚未偿还余额为0元,至此本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项已全部还清。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1]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84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日前收到公司董事吴家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变动原因,吴家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吴家富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人数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吴家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即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谨对吴家富先生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18]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83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发展需要,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800 万元,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投资天堂硅谷奕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详情参见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0)。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本基金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现将备案信息公告如下:
基金名称:天堂硅谷奕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备案编码:STL767
管理人名称: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1 年 12 月 16 日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2021-12-18]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82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立案字 01120210014 号《立案告知书》。全文如下: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1 年 12 月 7 日,我会决定对你/你单位
立案。
特此告知。
2021 年 12 月 16 日”。
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2021-12-14]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7 证券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2021-081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 59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4,749,15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3.055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154,743,259 99.9961 5,900 0.003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号
关于补选公 1,103,200 99.4680 5,900 0.5320 0 0.0000
1 司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施念清、张仲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0]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80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天堂硅谷奕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资管”)拟作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 1,800 万元人民币;
●本基金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风险提示:由于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投资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本基金将存在投资风险,但海越资管作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海越资管的出资额。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 年 12 月 8 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
公司海越资管因发展需要,与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堂硅谷”)签订了《天堂硅谷奕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海越资管拟出资人民币 1,800 万元,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投资。
本基金将最终投资于新一代信息技术、5G 通信等专精特新产业对应的细分领域龙头企业。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方介绍
(一)基金管理人
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管理人。
企业名称: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向东
股东情况: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84%)、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7.90%)、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38%)、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5.00%);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19%)、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3.19%);王林江(2.50%)。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0 年 11 月 11 日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的创业投资;教育投资,为企业提供投资咨询及管理、会计咨询(除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咨询项目),空调及配件、家用电器及配件、机电产品、计算机配套产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纺织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的销售,软件开发。(已发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杭州市文三路 478 号华星时代广场 D 楼 3 层 D301 室
财务状况(经审计):
单位:元
科 目 2018 2019 2020(本级)
总资产 2,236,668,966.06 2,186,881,928.61 2,584,681,584.49
净资产 1,810,925,526.11 1,807,506,658.94 1,773,679,832.78
营业收入 164,375,978.30 230,044,391.71 74,220,309.25
投资收益 232,728,041.46 133,033,733.18 42,583,169.20
净利润 77,482,117.27 -113,642,566.63 43,800,635.03
天堂硅谷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天堂硅谷与公司、海越资管及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天堂硅谷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天堂硅谷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二)基金托管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托管人。
企业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注册资本:762108.7664 万元
成立时间:1994 年 1 月 21 日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的名称
天堂硅谷奕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三)基金的计划募集总额
7000 万元(含)以上成立,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四、《基金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的存续期限
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 60 个月。
(二)基金的备案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成立日后的 20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本基金的备案手续,并根据本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本基金在完成备案前,仅可以开展符合本基金合同投资范围约定的以现金管理为目的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基金管理方式
由管理人天堂硅谷负责管理本基金,本基金将最终投资于新一代信息技术、5G通信等专精特新产业对应的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天堂硅谷的具体管理职责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
(四)托管事项
本基金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按照本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的约定履行相应的托管职责。
(五)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及投资禁止
1.投资目标
优选底层标的,深入挖掘标的价值,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寻求投资回报。
2.投资范围
(1)本基金将最终投资于新一代信息技术、5G 通信等专精特新产业对应的细分领域龙头企业。
(2)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现金管理工具。
私募投资基金完成备案前,管理人可以以现金管理为目的,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货币市场基金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现金管理工具。
3.投资限制及投资禁止
(1)本基金财产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a.本基金不得投资于非上市债权、委托贷款等非标债权;
b.总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 200%。
(2)本基金财产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a.承销证券;
b.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企业债券、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向他人贷款、资金拆借或提供担保、借(存)
贷、明股实债等非私募基金投资活动(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考虑,由管理人为基金垫付相关费用等的除外);
c.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d.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e.进行赞助和捐赠;
f.发行信托或者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g.直接投资于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保理资产、融资租赁资产、典当资产等类信贷资产、股权或其收(受)益权;
h.以基金份额进行质押融资或以其他财产进行抵押;
i.公开募集资金;
j.直接或者间接投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禁止进行债权或股权投资的行业和领域;
k.间接投资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投资的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土地管理政策的项目;
l.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本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六)基金合同终止
1.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1)本基金未能成功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
(2)基金存续期限届满而未延期;
(3)基金管理人被依法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资质的;或基金托管人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的;
(4)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基金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承接;
(6)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决定终止的;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或基金管理人与全体份额持有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
(8)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 1 人(不含);
(9)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其分类的,未及时告知经营机构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或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
(10)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合同终止事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判断,出现上述触发基金终止的事项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通知全体份额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本基金合同终止,并向基金托管人送达基金合同终止的书面通知,通知中应明确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终止日期等。托管人仅核查管理人送达的书面通知中终止事由是否符合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条款约定,对管理人的判断过程和依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管理人与份额持有人协商过程和结果等不承担核查职责。
除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另有约定外,自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之日起本基金终止。基金终止后按本合同“私募基金的清算”章节的约定进行清算。
五、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海越资管本次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拓展投资领域、提升公司资本运作能力,获得投资收益,巩固和提高公司竞争力。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海越资管自有资金,海越资管承担的风险敞口以投资额为限;本次投资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六、风险提示
由于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投资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本基金将存在投资风险;但海越资管作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海越资管出资额。海越资管对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有充分的认识,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防范、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021-11-26]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78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
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补选沈烈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到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安排如下: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下午2:00;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会议室;会议审议事项:《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79号)。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沈烈先生简历
沈烈,1961 年 8 月出生,现年 60 岁,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
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部控制研究所所长。
现任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亿童文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11-26]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87 证券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79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西施大街 59 号海越大厦 15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13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87 ST 海越 2021/12/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联系方式),并请在信函或传真后联系本公司确认,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4:30
登记地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 59 号 14 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磊 许海峰
联系电话:0575-87016161 传真:0575-87032163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1-23]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77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1、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2020年年度,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能源”或“公司”)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前大股东铜川海越发展有限公司、现大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能源”)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总占用发生额72.80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偿还64.81亿元,尚有7.99亿元关联方资金占用款未退回,该款项由铜川能源承诺通过现金回填的方式解决。
自2020年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报出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通过签订贸易采购合同方式,共支付资金10.02亿元;结合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与关联方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尚未偿还的余额7.99亿元,合计18.01亿元。本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2021年4月28日及2021年4月29日,收到上海昶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款1.50亿元,收到浙江自贸区信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款1.98亿元。截至2021年4月29日,尚未偿还余额14.53亿元。
2、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2021年5月6日,公司因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前大股东、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海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二、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2021年6月26日、2021年7月30日、2021年9月30日公司分别收到铜川能源现金还款5000万元、1亿元、3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2、临2021-060、临2021-068),资金占用尚未偿还余额为12.73亿元。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积极督促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偿还相关款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铜川能源再次通过现金的形式偿还2亿元,资金占用尚未偿还余额为10.73亿元。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正积极与股东沟通,督促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解决资金占用的问题并完成整改。公司将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占用资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23]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76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能源”)持有公司股份89,934,0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1%。本次股份质押后,铜川能源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3,407,2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近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铜川能源通知,获悉铜川能源将其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质押情况
2021 年 11 月 19 日,铜川能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3,407,225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5.00%,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 26.0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质押给了珠海横琴润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横琴润创”)。具体情况如下:
股 是否 本次质押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 占其 占公 质押
东 为控 股数 为限 日 日 人 所持 司总 资金
名 股股 售股 股份 股本 用途
称 东 比例 比例
铜 是 23,407,225 否 2021.11.19 2022.05.19 珠海 26.03% 5.00% 补充
川 横琴 流动
能 润创 资金
源
二、铜川能源持股及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铜川能源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累 占其所 占公司总股
累计质押数 计质押数量 持股份 本比例
量 比例
铜川能源 89,934,087 19.21% 0 23,407,225 26.03% 5.00%
合计 89,934,087 19.21% 0 23,407,225 26.03% 5.00%
表注:表中股东的质押及未质押股份不存在限售股份及冻结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铜川能源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10]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工商信息变更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75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工商信息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石油”)办理完成公司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变更后的的工商注册信息公告如下:
名称: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第二层212-07室
法定代表人:程志伟
注册资本:伍亿捌仟陆佰陆拾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09月08日
营业期限:2003年09月08日至2053年09月0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原油仓储;成品油仓储(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仓储;港口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装卸搬运;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港口理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特种设备出租;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2021-11-09]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74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发展需要,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3,88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杭州越智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详情
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9)。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本基金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现将备案信息公告如下:
基金名称:杭州越智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备案编码:STA217
管理人名称: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1 年 11 月 5 日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2021-11-02]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73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武汉天堂硅谷恒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或“本合伙企业”);本基金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资管”)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投资 3,000 万元人民币;
●风险提示:由于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投资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本基金将存在投资风险,但海越资管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海越资管的出资额。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 年 11 月 1 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
公司海越资管因发展需要,与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以下简称“天堂硅谷”)和其他 5 名有限合伙人签订了《武汉天堂硅谷恒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海越资管拟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截至本公告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 37,500 万元。
本合伙制私募投资基金为权益类产品,主要投向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医疗健康、大消费等重点行业的非上市公司股权,重点投资于成长期、成熟期及拟 IPO 企业,并预期通过被投企业上市、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投资收益。
截至本公告日,本基金普通合伙人为天堂硅谷,其他有限合伙人分别为武汉天堂硅谷科技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恒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天堂硅谷咨
询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天堂硅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天堂硅谷云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暨基金管理人
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
企业名称: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向东
股东情况: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84%)、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7.90%)、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38%)、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5.00%);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19%)、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3.19%);王林江(2.50%)。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0 年 11 月 11 日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的创业投资;教育投资,为企业提供投资咨询及管理、会计咨询(除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咨询项目),空调及配件、家用电器及配件、机电产品、计算机配套产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纺织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的销售,软件开发。(已发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杭州市文三路 478 号华星时代广场 D 楼 3 层 D301 室
财务状况(经审计):
单位:元
科 目 2018 2019 2020(本级)
总资产 2,236,668,966.06 2,186,881,928.61 2,584,681,584.49
净资产 1,810,925,526.11 1,807,506,658.94 1,773,679,832.78
营业收入 164,375,978.30 230,044,391.71 74,220,309.25
投资收益 232,728,041.46 133,033,733.18 42,583,169.20
净利润 77,482,117.27 -113,642,566.63 43,800,635.03
天堂硅谷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天堂硅谷与公司、海越资管及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天堂硅谷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天堂硅谷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二)参与发起本基金的其他有限合伙人
1、有限合伙人(法人企业):武汉天堂硅谷科技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铮
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工科技园创新企业基地 7 栋 1-4 层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5-03-31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证券及金融投资咨询除外);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有限合伙人(法人企业):武汉恒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夏铮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汤逊湖北路 33 号华工科技园·创新基地 7 栋
1-4 层 201 室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1-02-24
经营范围:对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的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有限合伙人(法人企业):海南天堂硅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宁肯
住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 4 层 1001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20-05-1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有限合伙人(法人企业):宁波天堂硅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何向东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F2110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2-02-10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有限合伙人(法人企业):合肥天堂硅谷云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天堂硅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包河区黑龙江路 8 号滨湖金融小镇 BH352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21-01-27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公司子公司海越资管拟以 3,000 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本基金
外,武汉天堂硅谷科技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恒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
天堂硅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天堂硅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天堂硅谷
云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也将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公司、海越
资管与参与发起本基金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武汉天堂硅谷恒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类型: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汤逊湖北路33号华工科技园·创新基地
7 栋 10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备案编码:SQY140
备案日期:2021 年 06 月 28 日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出资人、出资方式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22,365 59.64
武汉天堂硅谷科技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2.67
武汉恒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2.67
海南天堂硅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2.67
宁波天堂硅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7,760 20.69
合肥天堂硅谷云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货币 1,375 3.67
限合伙)
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3,000 8.00
合 计 37,500 100%
(二)合伙期限
1.基金存续期。无论合伙企业在企业注册登记机关登记并公示的工商信息中以“合伙期限”字样载明的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如何,本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产品的存续期为 6 年(不含延长期),自本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之日
(即 2021 年 6 月 28 日)起计算。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根据本企业运作情况、市场行
情等情况决定提前终止投资项目或本基金存续期限;在执行合伙人作出提前终止决定后,全体合伙人应当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等,并承诺配合完成相关解散或清算的相关程序(若有)。除上述情形外,若预计基金存续期届满或在执行事务合伙人或管理人有权决定
[2021-10-30]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72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2021年10月无进展。
一、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1、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2020年年度,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能源”或“公司”)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前大股东铜川海越发展有限公司、现大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能源”)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总占用发生额72.80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偿还64.81亿元,尚有7.99亿元关联方资金占用款未退回,该款项由铜川能源承诺通过现金回填的方式解决。
自2020年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报出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通过签订贸易采购合同方式,共支付资金10.02亿元;结合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与关联方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尚未偿还的余额7.99亿元,合计18.01亿元。本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2021年4月28日及2021年4月29日,收到上海昶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款1.50亿元,收到浙江自贸区信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款1.98亿元。截至2021年4月29日,尚未偿还余额14.53亿元。
2、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2021年5月6日,公司因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前大股东、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海
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二、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2021年6月26日、2021年7月30日、2021年9月30日公司分别收到铜川能源现金还款5000万元、1亿元、3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2、临2021-060、临2021-068),资金占用尚未偿还余额为12.73亿元。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积极督促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偿还相关款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铜川能源累计已通过现金的形式偿还1.8亿元,资金占用尚未偿还余额为12.73亿元。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正积极与股东沟通,督促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解决资金占用的问题并完成整改。公司将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占用资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2021-10-30] (600387)ST海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4元
每股净资产: 6.740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7%
营业总收入: 56.1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808.45万元
[2021-10-16]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增持实施结果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70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期限届满
暨增持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1年4月16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940万元,不超过1,140万元。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日,董事长兼财务总监王彬先生、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曾佳女士、董事兼总经理程志伟先生、监事会主席卢晓军先生、监事何涛先生、副总经理吴志标先生、财务副总监周勇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集中竞价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1,872,9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增持金额为1002.06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合计增持金额达到增持计划区间下限940万元,未超过1,140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了《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 2021-016),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
划自 2021 年 4 月 16 日起 6 个月内,利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本公司
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940 万元,不超过 114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计划增持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兼财务总监王彬先生、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曾佳女士、董事兼总经理程志伟先生、监事会主席卢晓军先生、监事何涛先生、副总经理吴志标先生、财务副总监周勇先生。
增持计划前,吴志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91,000 股,周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20,000 股。王彬先生、曾佳女士、程志伟先生、卢晓军先生、何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真实投资价值的信心,履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金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增持金额
1 王彬 董事长兼财务总监 500万元-600万元
2 曾佳 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 200万元-240万元
3 程志伟 董事兼总经理 100万元-120万元
4 卢晓军 监事会主席 20万元-30万元
5 何涛 监事 20万元-30万元
6 吴志标 副总经理 50万元-60万元
7 周勇 财务副总监 50万元-60万元
合计 940万元-1,140万元
上述人员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940 万元,不超过 1,140 万元。
(四)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21年4月16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序号 姓名 拟增持金额 已完成增持金额 增持数量
1 王彬 500 万元-600 万元 532.91 万元 974,575 股
2 曾佳 200 万元-240 万元 220.33 万元 405,800 股
3 程志伟 100 万元-120 万元 111.56 万元 220,000 股
4 卢晓军 20 万元-30 万元 20.10 万元 38,600 股
5 何涛 20 万元-30 万元 5.95 万元 11,500 股
6 吴志标 50 万元-60 万元 55.15 万元 110,000 股
7 周勇 50 万元-60 万元 56.07 万元 112,500 股
合计 940 万元-1,140 万元 1002.07 万元 1,872,975 股
注:合计数尾数差异原因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 1,872,9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增持金额为 1002.06 万元。合计增持金额达到增持计划区间下限 940万元,未超过增持计划区间上限 1,140 万元。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定期报告前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六日
[2021-10-14]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69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杭州越智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本基金”或“本合伙企业”);
●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资管”)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投资 3,880 万元人民币;
●本基金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风险提示:由于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投资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本基金将存在投资风险,但海越资管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海越资管的出资额。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 年 10 月 13 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
公司海越资管因发展需要,与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九智”)和其他 1 名有限合伙人签订了《杭州越智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海越资管拟出资人民币 3,88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合伙企业目标募集金额总额为 4,100 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 4,100 万元。
本基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非上市股权。
本基金普通合伙人为杭州九智,其他有限合伙人为靳晓雅。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暨管理人
杭州九智为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
企业名称: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韩华龙
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韩华龙 2,990.00 99.67
2 王霞 10.00 0.33
合计 3,000.00 100.00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8 年 6 月 4 日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公元大厦北楼 1505 室
财务状况(经审计):
单位:万元
科 目 2018 2019 2020
总资产 8,494.84 7,825.07 7,287.77
净资产 3,085.44 3,098.16 3,109.02
营业收入 300.00 67.96 237.62
投资收益 32.51 186.46 0.57
净利润 16.89 12.72 10.74
杭州九智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杭州九智与公司、海越资管及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杭州九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杭州九智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二)参与发起本基金的其他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自然人):靳晓雅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
除公司子公司海越资管拟以 3,880 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本基金外,靳晓雅也将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公司、海越资管与参与发起本基金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杭州越智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类型: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梦姑路 490 号 5 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出资人、出资方式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100 2.44
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3,880 94.63
靳晓雅 货币 120 2.93
合 计 4,100 100
(二)合伙期限
1.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长期。
2.投资期
本基金存续期为 10 年,自合伙基金成立之日起算。存续期内,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算 8 年内为本基金的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不得再进行股权、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仅可进行现金管理类投资。基金存续期限届满前 6 个月,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根据项目进展状况或实际经营状况决定适当延长经营期限,作为补充退出期,但最长不超过 2 年。
(三)基金管理方式
全体合伙人以签署合伙协议的方式一致同意委任普通合伙人作为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韩华龙,负责具体合伙事务的执行。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作为本合伙企业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相关权利义务由本基金管理人一并执行与承担。管理人不在本合伙企业收取任何管理费和业绩报酬。
本基金采用通行的有限合伙制模式进行管理和经营,普通合伙人作为基金的管理人受托执行基金的资产管理业务,有限合伙人对其投资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除资金闲置期间投资于公开发行的国债、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现金管理工具外,其余对外投资需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通过。
(四)托管事项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由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本合伙基金为本基金选择具备资质的托管机构,并与选定的托管机构另行签署《托管协议》约定托管服务的具体内容。本基金签署合伙协议即代表合伙人认可和同意管理人与托管人签订的《托管协议》中约定的托管人权利义务等内容。
本合伙企业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托管机构保管本合伙企业财产,托管事宜以本合伙企业与托管机构签署的《托管协议》的具体约定为准。
(五)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禁止行为
1.投资目标
合伙企业的目的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投资管理,为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范围
本基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非上市股权。
在资金闲置期间,本基金可投资于公开发行的国债、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现金管理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业政策的要求。
本基金可通过投资资产管理产品间接投资非上市股权。前述资产管理产品包括各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发行的公司型、合伙型、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
3.投资禁止行为
本合伙企业禁止以下投资行为:
(1)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房地产、资金拆借等业务;
(2)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3)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4)直接投资于商业银行信贷资产;
(5)以基金份额进行质押融资;
(6)直接或者间接投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禁止进行债权或股权投资的行业和领域;
(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本合伙协议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及退伙
1.利润分配
(1)合伙企业可供分配利润金额的构成为截至分配基准日本合伙企业全部现金资产减去已记账应付未付款项后的余额。分配基准日为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截止日。
(2)分配原则
A.合伙企业清算前,取得的可供分配利润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
配;
B.同一类型合伙人享有同等分配权;
C.合伙企业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D.在收到项目退出款项或收到分红款项后 10 个工作日内,对合伙企业利润进
行分配;
E.经合伙人会议大会或全体合伙人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修改分配原则;
F.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亏损分担
(1)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亏损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亏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按以下顺序分担亏损:
A.全体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以其认缴出资比例承担合伙企业的亏损;
B.如合伙企业仍有亏损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退伙
(1)在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内,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依法宣告死亡,且其继承人不愿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B.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且其权利承受人不愿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C.法律规定或者本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D.其持有的本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
E.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当然退伙的,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合伙企业不应因此解散。
(2)在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内,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将其除名:
[2021-10-08]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68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1、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2020年年度,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能源”或“公司”)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前大股东铜川海越发展有限公司、现大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能源”)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总占用发生额72.80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偿还64.81亿元,尚有7.99亿元关联方资金占用款未退回,该款项由铜川能源承诺通过现金回填的方式解决。
自2020年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报出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通过签订贸易采购合同方式,共支付资金10.02亿元;结合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与关联方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尚未偿还的余额7.99亿元,合计18.01亿元。本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2021年4月28日及2021年4月29日,收到上海昶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款1.50亿元,收到浙江自贸区信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款1.98亿元。截至2021年4月29日,尚未偿还余额14.53亿元。
2、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2021年5月6日,公司因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前大股东、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海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二、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2021年6月26日、2021年7月30日公司分别收到铜川能源现金还款5000万元、1亿元,具体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2、临2021-060),资金占用尚未偿还余额为13.03亿元。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积极督促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制定偿还方案并执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铜川能源再次通过现金的形式偿还3000万元,资金占用尚未偿还余额为12.73亿元。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正积极与股东沟通,督促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解决资金占用的问题并完成整改。公司将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占用资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2021-09-25]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暨增持计划实施过半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67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
暨增持计划实施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1年4月16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940万元,不超过1,140万元。
●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董事长兼财务总监王彬先生、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曾佳女士、董事兼总经理程志伟先生、监事会主席卢晓军先生、监事何涛先生、副总经理吴志标先生、财务副总监周勇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集中竞价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1,421,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增持金额为751.40万元。增持计划主体实际增持金额已完成增持计划区间下限的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于近期收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通知,截至本公告日,董事长兼财务总监王彬先生、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曾佳女士、董事兼总经理程志伟先生、监事会主席卢晓军先生、监事何涛先生、副总经理吴志标先生、财务副总监周勇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集中竞价系统合计增持公司
股份数量 1,421,1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增持金额为 751.41 万元。增持
计划主体实际增持金额已完成增持计划区间下限的 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及说明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计划增持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兼财务总监王彬先生、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曾佳女士、董事兼总经理程志伟先生、监事会主席卢晓军先生、监事何涛先生、副总经理吴志标先生、财务副总监周勇先生。
增持计划前,吴志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91,000 股,周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20,000 股。王彬先生、曾佳女士、程志伟先生、卢晓军先生、何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真实投资价值的信心,履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金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增持金额
1 王彬 董事长兼财务总监 500万元-600万元
2 曾佳 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 200万元-240万元
3 程志伟 董事兼总经理 100万元-120万元
4 卢晓军 监事会主席 20万元-30万元
5 何涛 监事 20万元-30万元
6 吴志标 副总经理 50万元-60万元
7 周勇 财务副总监 50万元-60万元
合计 940万元-1,140万元
上述人员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940 万元,不超过 1,140 万元。
(四)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21年4月16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实施进展情况和说明
序号 姓名 拟增持金额 已完成增持金额 增持数量
1 王彬 500 万元-600 万元 322.89 万元 596,975 股
2 曾佳 200 万元-240 万元 201.10 万元 370,600 股
3 程志伟 100 万元-120 万元 100.60 万元 200,000 股
4 卢晓军 20 万元-30 万元 20.10 万元 38,600 股
5 何涛 20 万元-30 万元 5.95 万元 11,500 股
6 吴志标 50 万元-60 万元 50.15 万元 101,000 股
7 周勇 50 万元-60 万元 50.62 万元 102,500 股
合计 940 万元-1,140 万元 751.40 万元 1,421,175 股
注:合计数尾数差异原因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增持计划主体实际增持金额已完成增持计划区间下限的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未来增持人员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督促增持人员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持续关注相关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2021-09-16]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并选举新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66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并选举新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9月15日收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何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何涛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监事会对何涛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何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为了维护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民主选举公司员工韩超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韩超先生简历
韩超,男,1975 年 11 月 3 日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律师。历任天津北
方石油有限公司董事,铜川海越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法务部总经理,现任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21-09-01]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65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2021年8月无进展。
一、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1、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2020年年度,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能源”或“公司”)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前大股东铜川海越发展有限公司、现大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能源”)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总占用发生额72.80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偿还64.81亿元,尚有7.99亿元关联方资金占用款未退回,该款项由铜川能源承诺通过现金回填的方式解决。
自2020年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报出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通过签订贸易采购合同方式,共支付资金10.02亿元;结合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与关联方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尚未偿还的余额7.99亿元,合计18.01亿元。本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2021年4月28日及2021年4月29日,收到上海昶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款1.50亿元,收到浙江自贸区信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款1.98亿元。截至2021年4月29日,尚未偿还余额14.53亿元。
2、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2021年5月6日,公司因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前大股东、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海
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二、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2021年6月26日、2021年7月30日公司分别收到铜川能源现金还款5000万元、1亿元,具体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2、临2021-060),资金占用尚未偿还余额为13.03亿元。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积极督促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偿还相关款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铜川能源累计已通过现金的形式偿还1.5亿元,资金占用尚未偿还余额为13.03亿元。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正积极与股东沟通,督促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解决资金占用的问题并完成整改。公司将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占用资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2021-08-31] (600387)ST海越: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5元
每股净资产: 6.709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9%
营业总收入: 32.3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185.30万元
[2021-08-28]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64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资管”)因发展需要,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9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杭州天堂硅谷云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详情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5)。
近日,海越资管收到基金管理人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本基金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现将备案信息公告如下:
基金名称:杭州天堂硅谷云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备案编码:SSJ487
管理人名称: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1 年 8 月 27 日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2021-08-24]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63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日前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瑛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原因,刘瑛女士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并申请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职务。
刘瑛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总人数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刘瑛女士辞职的生效时间应为公司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的当日,在补选出的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刘瑛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刘瑛女士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公司向刘瑛女士在任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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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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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8]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杭州越智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本基金”或“本合伙企业”);
●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资管”)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投资 2,200 万元人民币;
●本基金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风险提示:由于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投资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本基金将存在投资风险,但海越资管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海越资管的出资额。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2 年 2 月 7 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海越资管因发展需要,与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九智”)和其他 1 名有限合伙人签订了《杭州越智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海越资管拟出资人民币 2,2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合伙企业目标募集金额总额为 2,400 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 2,400 万元。
本合伙基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非上市股权。
本基金普通合伙人为杭州九智,其他有限合伙人为靳晓雅。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暨管理人
杭州九智为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
企业名称: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韩华龙
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韩华龙 2,990.00 99.67
2 王霞 10.00 0.33
合计 3,000.00 100.00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8 年 6 月 4 日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公元大厦北楼 1505 室
财务状况:(经审计)
单位:万元
科 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总资产 8,494.84 7,825.07 7,287.77
净资产 3,085.44 3,098.16 3,109.02
营业收入 300.00 67.96 237.62
投资收益 32.51 186.46 0.57
净利润 16.89 12.72 10.74
杭州九智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杭州九智与公司、海越资管及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杭州九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杭州九智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二)参与发起本基金的其他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自然人):靳晓雅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
除公司子公司海越资管拟以 2,200 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本基金外,靳晓雅也将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公司、海越资管与参与发起本基金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杭州越智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类型: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出资人、出资方式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100 4.17
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2,200 91.66
靳晓雅 货币 100 4.17
合 计 2,400 100
(二)合伙期限
1.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长期。
2.投资期
本基金存续期为 10 年,自合伙基金成立之日起算。存续期内,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算 8 年内为本基金的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不得再进行股权、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仅可进行现金管理类投资。基金存续期限届满前 6 个月,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根据项目进展状况或实际经营状况决定适当延长经营期限,作为补充退出期,但最长不超过 2 年。
(三)基金管理方式
全体合伙人以签署合伙协议的方式一致同意委任普通合伙人作为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韩华龙,负责具体合伙事务的执行。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作为本合伙企业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相关权利义务由本基金管理人一并执行与承担。合伙企业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本基金采用通行的有限合伙制模式进行管理和经营,普通合伙人作为基金的管理人受托执行基金的资产管理业务,有限合伙人对其投资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除资金闲置期间投资于公开发行的国债、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现金管理工具外,其余对外投资需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通过。
(四)托管事项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由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本合伙基金为本基金选择具备资质的托管机构,并与选定的托管机构另行签署《托管协议》约定托管服务的具体内容。本基金签署合伙协议即代表合伙人认可和同意管理人与托管人签订的《托管协议》中约定的托管人权利义务等内容。
本合伙企业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托管机构保管本合伙企业财产,托管事宜以本合伙企业与托管机构签署的《托管协议》的具体约定为准。
(五)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禁止行为
1.投资目标
合伙企业的目的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投资管理,为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范围
本基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非上市股权。
在资金闲置期间,本基金可投资于公开发行的国债、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现金管理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业政策的要求。
本基金可通过投资资产管理产品间接投资非上市股权。前述资产管理产品包括各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发行的公司型、合伙型、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
3.投资禁止行为
本合伙企业禁止以下投资行为:
(1)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房地产、资金拆借等业务;
(2)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3)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4)直接投资于商业银行信贷资产;
(5)以基金份额进行质押融资;
(6)直接或者间接投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禁止进行债权或股权投资的行业和领域;
(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本合伙协议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及退伙
1.利润分配
(1)合伙企业可供分配利润金额的构成为截至分配基准日本合伙企业全部现金资产减去已记账应付未付款项后的余额。分配基准日为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截止日。
(2)分配原则
A.合伙企业清算前,取得的可供分配利润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
配;
B.同一类型合伙人享有同等分配权;
C.合伙企业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D.在收到项目退出款项或收到分红款项后 10 个工作日内,对合伙企业利润进
行分配;
E.经合伙人会议大会或全体合伙人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修改分配原则;
F.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亏损分担
(1)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亏损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亏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按以下顺序分担亏损:
A.全体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以其认缴出资比例承担合伙企业的亏损;
B.如合伙企业仍有亏损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退伙
(1)在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内,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依法宣告死亡,且其继承人不愿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B.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且其权利承受人不愿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C.法律规定或者本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D.其持有的本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
E.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当然退伙的,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合伙企业不应因此解散。
(2)在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内,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将其除名:
A.在本协议规定的出资时限内未向合伙企业实际缴纳任何出资;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C.违反合伙协议的其他规定。
除上述
[2021-12-28]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90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平湖华睿嘉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或“本合伙企业”);
●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资管”)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追加认缴出资 2,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后,海越资管于本合伙企业共认缴出资 4,000 万元人民币;
●风险提示:由于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投资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本基金将存在投资风险,但海越资管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海越资管出资额。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越资管于
2021 年 2 月 3 日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平
湖华睿嘉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拟
出资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5)。2021 年 3 月 17 日,本基
金获得中国证券投资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号【SNX143 】。截止
2021 年 12 月 23 日,本基金认缴出资额为 50,000 万元。
2021 年 12 月 27 日,海越资管与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各有限合
伙人共同签订了《平湖华睿嘉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
简称“合伙协议”),拟在价格不上浮基础上以自有资金追加认缴出资 2,000 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增资平湖华睿嘉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基金募集目标拟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通过从事对以长三角为重点区域、符合政策导向、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退出渠道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其他领域的企业进行直接的股权投资(不包括债转股投资)为主的投资事业,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作贡献。
本基金普通合伙人为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华睿银”),其他有限合伙人为浙江华睿泰银投资有限公司、东冠集团有限公司、曹志为、飞云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申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嘉隆气体设备有限公司、郑建立、张子钢、蒋敏、寿志萍、余明、杭州广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玉圭、王狄秀、杭州国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文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平湖市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俞海平、蒋仕波、吕小奎、徐家龙、诸暨鑫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暨管理人
富华睿银为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同时也为本合伙企业管理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宗佩民
股东情况:宗佩民持股 71%,张旭伟持股 8%,寿志萍持股 11%,曹志为持股
5%,方银军持股 5%。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24 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财务咨询,资产管理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投资领域:股权投资。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1197 号 4 幢 305 室。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富华睿银为浙江华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睿投资”)旗下专业从事创业投资管理的平台。华睿投资创立于 2002 年,拥有丰富的创业投资管理经验,是国内最早募集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机构之一,旗下基金 60 余支,累计管理资产规模超过 100 亿元,是浙江地区投资项目数量较多、项目成功退出比例较高的投资机构。富华睿银近三年业务发展稳健,新募集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7 个,新增管理规模超过 10 亿元。
财务状况(经审计):
科 目 2018 年度/2018 年 12 月 2019 年度/2019 年 12 月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31 日
总资产 85,685,833.37 183,861,644.33 421,393,694.90
净资产 80,029,885.21 119,435,006.61 284,518,963.41
营业收入 17,351,675.23 22,554,716.83 197,146,449.33
投资收益 11,184,269.86 74,690,929.25 64,853,923.31
净利润 14,246,621.82 61,611,281.5 178,082,793.05
富华睿银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富华睿银与公司、海越资管及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富华睿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富华睿银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二)参与发起本基金的其他有限合伙人
除公司全资子公司海越资管拟以 2,000 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增资本基金外,其他有限合伙人为浙江华睿泰银投资有限公司、东冠集团有限公司、曹志为、飞云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申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嘉隆气体设备有限公司、郑建立、张子钢、蒋敏、寿志萍、余明、杭州广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玉圭、王狄秀、杭州国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文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平湖市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俞海平、蒋仕波、吕小奎、徐家龙、诸暨鑫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海越资管与本基金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相关情况如下:
1.有限合伙人:浙江华睿泰银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宗佩民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 59 号 13 楼
注册资本:5000 万
成立时间:2009 年 7 月 20 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2.有限合伙人:东冠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章方祥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南大道 618 号东冠大厦 2318 室
注册资本:20308 万元
成立时间:1995 年 1 月 23 日
经营范围:设计、施工、安装:建筑、市政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涉及资质凭证经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环境污染治理技术;销售:空调设备,光电线缆,光纤及光纤预制棒,环保设备,锂电池,太阳能电池,建材,塑料制品;服务: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商品中介);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3.有限合伙人:飞云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曹云飞
住所: 浙江省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香格里拉 5 幢 316 室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01 年 12 月 27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包装材料及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对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大的项目及产品进行风险投资和经营。
4.有限合伙人:浙江申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诸暨市暨阳街道望云路 138 号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7 年 7 月 27 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制造销售、滑动轴承、机械零部件、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批发零售、针织纺品、五金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5.有限合伙人:杭州嘉隆气体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余明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兴湖路 27 号
注册资本:35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0 年 3 月 29 日
经营范围:生产:普通机械、气体分离设备、空气干燥净化设备、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 批发、零售:普通机械、气体分离设备、空气干燥净化设备及配件、空气压缩机、机电设备、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阀门;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服务:气体分离设备及空气干燥净化设备的技术服务,空气压缩机技术服务,净化设备的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有限合伙人:杭州广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胡秀琴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 139 号 1 幢 928 室
注册资本:15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7 年 10 月 17 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有限合伙人:寿志萍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浙报公寓
职务: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合伙人
8.有限合伙人:曹志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 号院
职务: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合伙人
9.有限合伙人:郑建立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浙江省余姚市低塘街道西郑巷村西郑巷 87 号
职务:宁波澳乐比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10.有限合伙人:张子钢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 4028 号中恒世纪科技园
职务:杭州掌维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顾问
11.有限合伙人:蒋敏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长生路 48 号
职务:浙江兆丰行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
12.有限合伙人:余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华枫居
职务:杭州嘉隆气体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
13.有限合伙人:钱玉圭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浙江省永康市江南街道溪中路 13 号
职务:亮见企业管理咨询(杭州)有限公司董事长
14.有限合伙人:王狄秀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凤起都市花园
职务:宁波景秀乾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长
15.有限合伙人:杭州国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毛秋敏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地德圣中心 7 幢 1208 室
注册资
[2021-12-23]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88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铜川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国资运营”)已完成铜川高鑫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鑫金控”)78.57%股权无偿划转至铜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铜川市国资委”)工商变更工作。
●本次控股股东的股东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的通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铜川国资运营已完成高鑫金控 78.57%股权无偿划转至铜川市国资委的工商变更工作。现将划转前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公告如下:
一、变动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
二、变动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目的是为推进落实铜川市国资国企改革方案,合理布局国有资本,统筹加强国有资产监督。
2、本次控股股东的股东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021-12-23]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89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越能源”)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12 月 21 日、12 月 22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达 15%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12 月 21 日、12 月 22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1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发布了《海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
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因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规
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止 2021 年 4 月 30 日,
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 14.53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1-030 号)、《海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1-031 号)。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能源”)已累计向上市公司回填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资金 14.53 亿元,资金占用余额为 0,占用资金已偿还完毕。具体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2、临 2021-060、临 2021-068、临 2021-077、临 2021-085)。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目前,除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目前均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和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除上述事项外,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12 月 21 日、12 月 22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15%以上,股价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审慎决策。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021-12-22]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87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铜川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国资运营”)拟将持有的铜川高鑫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鑫金控”)78.57%股权无偿划转至铜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铜川市国资委”)。
本次控股股东的股东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的通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铜川国资运营拟将持有的高鑫金控 78.57%股权无偿划转至铜川市国资委。现将划转前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公告如下:
一、变动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
二、变动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目的是为推进落实铜川市国资国企改革方案,合理布局国有资本,统筹加强国有资产监督。
2、本次控股股东的股东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021-12-22]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86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
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补选沈烈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完成补选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组成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张鹏先生、沈烈先生、程志伟先生,张鹏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徐向春先生、沈烈先生、曾佳女士,徐向春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021-12-21]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85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能源”)于2021年12月20日通过现金偿还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0.73亿元,至此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项已全部还清。
一、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1、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2020年年度,公司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前大股东铜川海越发展有限公司、现大股东铜川能源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总占用发生额72.80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偿还64.81亿元,尚有7.99亿元关联方资金占用款未退回,该款项由铜川能源承诺通过现金回填的方式解决。
自2020年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报出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通过签订贸易采购合同方式,共支付资金10.02亿元;结合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与关联方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尚未偿还的余额7.99亿元,合计18.01亿元。本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2021年4月28日及2021年4月29日,收到上海昶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款1.50亿元,收到浙江自贸区信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款1.98亿元。截至2021年4月29日,尚未偿还余额14.53亿元。
2、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2021年5月6日,公司因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前大股东、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海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二、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2021年6月26日、2021年7月30日、2021年9月30日、2021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收到铜川能源现金还款5000万元、1亿元、3000万元、2亿元,具体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2、临2021-060、临2021-068、临2021-077),资金占用尚未偿还余额为10.73亿元。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积极督促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偿还相关款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铜川能源已通过现金的形式偿还10.73亿元,资金占用尚未偿还余额为0元,至此本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项已全部还清。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1]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84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日前收到公司董事吴家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变动原因,吴家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吴家富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人数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吴家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即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谨对吴家富先生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18]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83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发展需要,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800 万元,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投资天堂硅谷奕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详情参见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0)。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本基金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现将备案信息公告如下:
基金名称:天堂硅谷奕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备案编码:STL767
管理人名称: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1 年 12 月 16 日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2021-12-18]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82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立案字 01120210014 号《立案告知书》。全文如下: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1 年 12 月 7 日,我会决定对你/你单位
立案。
特此告知。
2021 年 12 月 16 日”。
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2021-12-14]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7 证券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2021-081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 59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4,749,15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3.055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154,743,259 99.9961 5,900 0.003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号
关于补选公 1,103,200 99.4680 5,900 0.5320 0 0.0000
1 司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施念清、张仲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0]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80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天堂硅谷奕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资管”)拟作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 1,800 万元人民币;
●本基金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风险提示:由于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投资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本基金将存在投资风险,但海越资管作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海越资管的出资额。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 年 12 月 8 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
公司海越资管因发展需要,与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堂硅谷”)签订了《天堂硅谷奕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海越资管拟出资人民币 1,800 万元,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投资。
本基金将最终投资于新一代信息技术、5G 通信等专精特新产业对应的细分领域龙头企业。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方介绍
(一)基金管理人
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管理人。
企业名称: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向东
股东情况: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84%)、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7.90%)、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38%)、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5.00%);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19%)、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3.19%);王林江(2.50%)。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0 年 11 月 11 日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的创业投资;教育投资,为企业提供投资咨询及管理、会计咨询(除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咨询项目),空调及配件、家用电器及配件、机电产品、计算机配套产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纺织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的销售,软件开发。(已发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杭州市文三路 478 号华星时代广场 D 楼 3 层 D301 室
财务状况(经审计):
单位:元
科 目 2018 2019 2020(本级)
总资产 2,236,668,966.06 2,186,881,928.61 2,584,681,584.49
净资产 1,810,925,526.11 1,807,506,658.94 1,773,679,832.78
营业收入 164,375,978.30 230,044,391.71 74,220,309.25
投资收益 232,728,041.46 133,033,733.18 42,583,169.20
净利润 77,482,117.27 -113,642,566.63 43,800,635.03
天堂硅谷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天堂硅谷与公司、海越资管及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天堂硅谷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天堂硅谷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二)基金托管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托管人。
企业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注册资本:762108.7664 万元
成立时间:1994 年 1 月 21 日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的名称
天堂硅谷奕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三)基金的计划募集总额
7000 万元(含)以上成立,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四、《基金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的存续期限
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 60 个月。
(二)基金的备案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成立日后的 20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本基金的备案手续,并根据本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本基金在完成备案前,仅可以开展符合本基金合同投资范围约定的以现金管理为目的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基金管理方式
由管理人天堂硅谷负责管理本基金,本基金将最终投资于新一代信息技术、5G通信等专精特新产业对应的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天堂硅谷的具体管理职责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
(四)托管事项
本基金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按照本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的约定履行相应的托管职责。
(五)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及投资禁止
1.投资目标
优选底层标的,深入挖掘标的价值,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寻求投资回报。
2.投资范围
(1)本基金将最终投资于新一代信息技术、5G 通信等专精特新产业对应的细分领域龙头企业。
(2)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现金管理工具。
私募投资基金完成备案前,管理人可以以现金管理为目的,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货币市场基金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现金管理工具。
3.投资限制及投资禁止
(1)本基金财产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a.本基金不得投资于非上市债权、委托贷款等非标债权;
b.总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 200%。
(2)本基金财产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a.承销证券;
b.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企业债券、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向他人贷款、资金拆借或提供担保、借(存)
贷、明股实债等非私募基金投资活动(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考虑,由管理人为基金垫付相关费用等的除外);
c.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d.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e.进行赞助和捐赠;
f.发行信托或者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g.直接投资于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保理资产、融资租赁资产、典当资产等类信贷资产、股权或其收(受)益权;
h.以基金份额进行质押融资或以其他财产进行抵押;
i.公开募集资金;
j.直接或者间接投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禁止进行债权或股权投资的行业和领域;
k.间接投资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投资的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土地管理政策的项目;
l.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本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六)基金合同终止
1.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1)本基金未能成功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
(2)基金存续期限届满而未延期;
(3)基金管理人被依法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资质的;或基金托管人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的;
(4)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基金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承接;
(6)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决定终止的;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或基金管理人与全体份额持有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
(8)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 1 人(不含);
(9)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其分类的,未及时告知经营机构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或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
(10)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合同终止事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判断,出现上述触发基金终止的事项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通知全体份额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本基金合同终止,并向基金托管人送达基金合同终止的书面通知,通知中应明确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终止日期等。托管人仅核查管理人送达的书面通知中终止事由是否符合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条款约定,对管理人的判断过程和依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管理人与份额持有人协商过程和结果等不承担核查职责。
除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另有约定外,自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之日起本基金终止。基金终止后按本合同“私募基金的清算”章节的约定进行清算。
五、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海越资管本次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拓展投资领域、提升公司资本运作能力,获得投资收益,巩固和提高公司竞争力。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海越资管自有资金,海越资管承担的风险敞口以投资额为限;本次投资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六、风险提示
由于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投资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本基金将存在投资风险;但海越资管作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海越资管出资额。海越资管对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有充分的认识,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防范、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021-11-26]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78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
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补选沈烈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到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安排如下: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下午2:00;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会议室;会议审议事项:《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79号)。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沈烈先生简历
沈烈,1961 年 8 月出生,现年 60 岁,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
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部控制研究所所长。
现任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亿童文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11-26]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87 证券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79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西施大街 59 号海越大厦 15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13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87 ST 海越 2021/12/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联系方式),并请在信函或传真后联系本公司确认,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4:30
登记地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 59 号 14 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磊 许海峰
联系电话:0575-87016161 传真:0575-87032163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1-23]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77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1、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2020年年度,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能源”或“公司”)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前大股东铜川海越发展有限公司、现大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能源”)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总占用发生额72.80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偿还64.81亿元,尚有7.99亿元关联方资金占用款未退回,该款项由铜川能源承诺通过现金回填的方式解决。
自2020年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报出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通过签订贸易采购合同方式,共支付资金10.02亿元;结合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与关联方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尚未偿还的余额7.99亿元,合计18.01亿元。本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2021年4月28日及2021年4月29日,收到上海昶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款1.50亿元,收到浙江自贸区信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款1.98亿元。截至2021年4月29日,尚未偿还余额14.53亿元。
2、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2021年5月6日,公司因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前大股东、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海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二、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2021年6月26日、2021年7月30日、2021年9月30日公司分别收到铜川能源现金还款5000万元、1亿元、3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2、临2021-060、临2021-068),资金占用尚未偿还余额为12.73亿元。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积极督促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偿还相关款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铜川能源再次通过现金的形式偿还2亿元,资金占用尚未偿还余额为10.73亿元。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正积极与股东沟通,督促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解决资金占用的问题并完成整改。公司将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占用资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23]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76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能源”)持有公司股份89,934,0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1%。本次股份质押后,铜川能源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3,407,2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近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铜川能源通知,获悉铜川能源将其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质押情况
2021 年 11 月 19 日,铜川能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3,407,225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5.00%,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 26.0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质押给了珠海横琴润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横琴润创”)。具体情况如下:
股 是否 本次质押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 占其 占公 质押
东 为控 股数 为限 日 日 人 所持 司总 资金
名 股股 售股 股份 股本 用途
称 东 比例 比例
铜 是 23,407,225 否 2021.11.19 2022.05.19 珠海 26.03% 5.00% 补充
川 横琴 流动
能 润创 资金
源
二、铜川能源持股及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铜川能源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累 占其所 占公司总股
累计质押数 计质押数量 持股份 本比例
量 比例
铜川能源 89,934,087 19.21% 0 23,407,225 26.03% 5.00%
合计 89,934,087 19.21% 0 23,407,225 26.03% 5.00%
表注:表中股东的质押及未质押股份不存在限售股份及冻结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铜川能源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10]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工商信息变更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75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工商信息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石油”)办理完成公司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变更后的的工商注册信息公告如下:
名称: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第二层212-07室
法定代表人:程志伟
注册资本:伍亿捌仟陆佰陆拾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09月08日
营业期限:2003年09月08日至2053年09月0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原油仓储;成品油仓储(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仓储;港口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装卸搬运;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港口理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特种设备出租;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2021-11-09]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74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发展需要,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3,88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杭州越智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详情
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9)。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本基金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现将备案信息公告如下:
基金名称:杭州越智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备案编码:STA217
管理人名称: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1 年 11 月 5 日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2021-11-02]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73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武汉天堂硅谷恒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或“本合伙企业”);本基金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资管”)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投资 3,000 万元人民币;
●风险提示:由于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投资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本基金将存在投资风险,但海越资管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海越资管的出资额。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 年 11 月 1 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
公司海越资管因发展需要,与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以下简称“天堂硅谷”)和其他 5 名有限合伙人签订了《武汉天堂硅谷恒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海越资管拟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截至本公告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 37,500 万元。
本合伙制私募投资基金为权益类产品,主要投向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医疗健康、大消费等重点行业的非上市公司股权,重点投资于成长期、成熟期及拟 IPO 企业,并预期通过被投企业上市、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投资收益。
截至本公告日,本基金普通合伙人为天堂硅谷,其他有限合伙人分别为武汉天堂硅谷科技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恒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天堂硅谷咨
询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天堂硅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天堂硅谷云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暨基金管理人
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
企业名称: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向东
股东情况: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84%)、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7.90%)、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38%)、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5.00%);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19%)、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3.19%);王林江(2.50%)。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0 年 11 月 11 日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的创业投资;教育投资,为企业提供投资咨询及管理、会计咨询(除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咨询项目),空调及配件、家用电器及配件、机电产品、计算机配套产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纺织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的销售,软件开发。(已发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杭州市文三路 478 号华星时代广场 D 楼 3 层 D301 室
财务状况(经审计):
单位:元
科 目 2018 2019 2020(本级)
总资产 2,236,668,966.06 2,186,881,928.61 2,584,681,584.49
净资产 1,810,925,526.11 1,807,506,658.94 1,773,679,832.78
营业收入 164,375,978.30 230,044,391.71 74,220,309.25
投资收益 232,728,041.46 133,033,733.18 42,583,169.20
净利润 77,482,117.27 -113,642,566.63 43,800,635.03
天堂硅谷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天堂硅谷与公司、海越资管及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天堂硅谷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天堂硅谷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二)参与发起本基金的其他有限合伙人
1、有限合伙人(法人企业):武汉天堂硅谷科技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铮
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工科技园创新企业基地 7 栋 1-4 层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5-03-31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证券及金融投资咨询除外);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有限合伙人(法人企业):武汉恒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夏铮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汤逊湖北路 33 号华工科技园·创新基地 7 栋
1-4 层 201 室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1-02-24
经营范围:对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的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有限合伙人(法人企业):海南天堂硅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宁肯
住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 4 层 1001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20-05-1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有限合伙人(法人企业):宁波天堂硅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何向东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F2110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2-02-10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有限合伙人(法人企业):合肥天堂硅谷云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天堂硅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包河区黑龙江路 8 号滨湖金融小镇 BH352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21-01-27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公司子公司海越资管拟以 3,000 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本基金
外,武汉天堂硅谷科技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恒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
天堂硅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天堂硅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天堂硅谷
云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也将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公司、海越
资管与参与发起本基金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武汉天堂硅谷恒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类型: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汤逊湖北路33号华工科技园·创新基地
7 栋 10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备案编码:SQY140
备案日期:2021 年 06 月 28 日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出资人、出资方式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22,365 59.64
武汉天堂硅谷科技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2.67
武汉恒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2.67
海南天堂硅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2.67
宁波天堂硅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7,760 20.69
合肥天堂硅谷云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货币 1,375 3.67
限合伙)
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3,000 8.00
合 计 37,500 100%
(二)合伙期限
1.基金存续期。无论合伙企业在企业注册登记机关登记并公示的工商信息中以“合伙期限”字样载明的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如何,本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产品的存续期为 6 年(不含延长期),自本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之日
(即 2021 年 6 月 28 日)起计算。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根据本企业运作情况、市场行
情等情况决定提前终止投资项目或本基金存续期限;在执行合伙人作出提前终止决定后,全体合伙人应当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等,并承诺配合完成相关解散或清算的相关程序(若有)。除上述情形外,若预计基金存续期届满或在执行事务合伙人或管理人有权决定
[2021-10-30]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72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2021年10月无进展。
一、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1、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2020年年度,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能源”或“公司”)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前大股东铜川海越发展有限公司、现大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能源”)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总占用发生额72.80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偿还64.81亿元,尚有7.99亿元关联方资金占用款未退回,该款项由铜川能源承诺通过现金回填的方式解决。
自2020年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报出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通过签订贸易采购合同方式,共支付资金10.02亿元;结合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与关联方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尚未偿还的余额7.99亿元,合计18.01亿元。本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2021年4月28日及2021年4月29日,收到上海昶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款1.50亿元,收到浙江自贸区信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款1.98亿元。截至2021年4月29日,尚未偿还余额14.53亿元。
2、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2021年5月6日,公司因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前大股东、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海
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二、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2021年6月26日、2021年7月30日、2021年9月30日公司分别收到铜川能源现金还款5000万元、1亿元、3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2、临2021-060、临2021-068),资金占用尚未偿还余额为12.73亿元。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积极督促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偿还相关款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铜川能源累计已通过现金的形式偿还1.8亿元,资金占用尚未偿还余额为12.73亿元。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正积极与股东沟通,督促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解决资金占用的问题并完成整改。公司将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占用资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2021-10-30] (600387)ST海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4元
每股净资产: 6.740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7%
营业总收入: 56.1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808.45万元
[2021-10-16]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增持实施结果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70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期限届满
暨增持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1年4月16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940万元,不超过1,140万元。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日,董事长兼财务总监王彬先生、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曾佳女士、董事兼总经理程志伟先生、监事会主席卢晓军先生、监事何涛先生、副总经理吴志标先生、财务副总监周勇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集中竞价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1,872,9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增持金额为1002.06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合计增持金额达到增持计划区间下限940万元,未超过1,140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了《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 2021-016),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
划自 2021 年 4 月 16 日起 6 个月内,利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本公司
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940 万元,不超过 114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计划增持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兼财务总监王彬先生、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曾佳女士、董事兼总经理程志伟先生、监事会主席卢晓军先生、监事何涛先生、副总经理吴志标先生、财务副总监周勇先生。
增持计划前,吴志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91,000 股,周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20,000 股。王彬先生、曾佳女士、程志伟先生、卢晓军先生、何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真实投资价值的信心,履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金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增持金额
1 王彬 董事长兼财务总监 500万元-600万元
2 曾佳 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 200万元-240万元
3 程志伟 董事兼总经理 100万元-120万元
4 卢晓军 监事会主席 20万元-30万元
5 何涛 监事 20万元-30万元
6 吴志标 副总经理 50万元-60万元
7 周勇 财务副总监 50万元-60万元
合计 940万元-1,140万元
上述人员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940 万元,不超过 1,140 万元。
(四)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21年4月16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序号 姓名 拟增持金额 已完成增持金额 增持数量
1 王彬 500 万元-600 万元 532.91 万元 974,575 股
2 曾佳 200 万元-240 万元 220.33 万元 405,800 股
3 程志伟 100 万元-120 万元 111.56 万元 220,000 股
4 卢晓军 20 万元-30 万元 20.10 万元 38,600 股
5 何涛 20 万元-30 万元 5.95 万元 11,500 股
6 吴志标 50 万元-60 万元 55.15 万元 110,000 股
7 周勇 50 万元-60 万元 56.07 万元 112,500 股
合计 940 万元-1,140 万元 1002.07 万元 1,872,975 股
注:合计数尾数差异原因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 1,872,9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增持金额为 1002.06 万元。合计增持金额达到增持计划区间下限 940万元,未超过增持计划区间上限 1,140 万元。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定期报告前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六日
[2021-10-14]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69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杭州越智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本基金”或“本合伙企业”);
●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资管”)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投资 3,880 万元人民币;
●本基金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风险提示:由于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投资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本基金将存在投资风险,但海越资管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海越资管的出资额。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 年 10 月 13 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
公司海越资管因发展需要,与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九智”)和其他 1 名有限合伙人签订了《杭州越智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海越资管拟出资人民币 3,88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合伙企业目标募集金额总额为 4,100 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 4,100 万元。
本基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非上市股权。
本基金普通合伙人为杭州九智,其他有限合伙人为靳晓雅。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暨管理人
杭州九智为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
企业名称: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韩华龙
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韩华龙 2,990.00 99.67
2 王霞 10.00 0.33
合计 3,000.00 100.00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8 年 6 月 4 日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公元大厦北楼 1505 室
财务状况(经审计):
单位:万元
科 目 2018 2019 2020
总资产 8,494.84 7,825.07 7,287.77
净资产 3,085.44 3,098.16 3,109.02
营业收入 300.00 67.96 237.62
投资收益 32.51 186.46 0.57
净利润 16.89 12.72 10.74
杭州九智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杭州九智与公司、海越资管及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杭州九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杭州九智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二)参与发起本基金的其他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自然人):靳晓雅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
除公司子公司海越资管拟以 3,880 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本基金外,靳晓雅也将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公司、海越资管与参与发起本基金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杭州越智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类型: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梦姑路 490 号 5 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出资人、出资方式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100 2.44
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3,880 94.63
靳晓雅 货币 120 2.93
合 计 4,100 100
(二)合伙期限
1.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长期。
2.投资期
本基金存续期为 10 年,自合伙基金成立之日起算。存续期内,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算 8 年内为本基金的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不得再进行股权、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仅可进行现金管理类投资。基金存续期限届满前 6 个月,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根据项目进展状况或实际经营状况决定适当延长经营期限,作为补充退出期,但最长不超过 2 年。
(三)基金管理方式
全体合伙人以签署合伙协议的方式一致同意委任普通合伙人作为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韩华龙,负责具体合伙事务的执行。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作为本合伙企业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相关权利义务由本基金管理人一并执行与承担。管理人不在本合伙企业收取任何管理费和业绩报酬。
本基金采用通行的有限合伙制模式进行管理和经营,普通合伙人作为基金的管理人受托执行基金的资产管理业务,有限合伙人对其投资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除资金闲置期间投资于公开发行的国债、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现金管理工具外,其余对外投资需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通过。
(四)托管事项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由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本合伙基金为本基金选择具备资质的托管机构,并与选定的托管机构另行签署《托管协议》约定托管服务的具体内容。本基金签署合伙协议即代表合伙人认可和同意管理人与托管人签订的《托管协议》中约定的托管人权利义务等内容。
本合伙企业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托管机构保管本合伙企业财产,托管事宜以本合伙企业与托管机构签署的《托管协议》的具体约定为准。
(五)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禁止行为
1.投资目标
合伙企业的目的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投资管理,为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范围
本基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非上市股权。
在资金闲置期间,本基金可投资于公开发行的国债、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现金管理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业政策的要求。
本基金可通过投资资产管理产品间接投资非上市股权。前述资产管理产品包括各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发行的公司型、合伙型、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
3.投资禁止行为
本合伙企业禁止以下投资行为:
(1)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房地产、资金拆借等业务;
(2)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3)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4)直接投资于商业银行信贷资产;
(5)以基金份额进行质押融资;
(6)直接或者间接投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禁止进行债权或股权投资的行业和领域;
(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本合伙协议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及退伙
1.利润分配
(1)合伙企业可供分配利润金额的构成为截至分配基准日本合伙企业全部现金资产减去已记账应付未付款项后的余额。分配基准日为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截止日。
(2)分配原则
A.合伙企业清算前,取得的可供分配利润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
配;
B.同一类型合伙人享有同等分配权;
C.合伙企业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D.在收到项目退出款项或收到分红款项后 10 个工作日内,对合伙企业利润进
行分配;
E.经合伙人会议大会或全体合伙人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修改分配原则;
F.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亏损分担
(1)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亏损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亏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按以下顺序分担亏损:
A.全体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以其认缴出资比例承担合伙企业的亏损;
B.如合伙企业仍有亏损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退伙
(1)在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内,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依法宣告死亡,且其继承人不愿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B.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且其权利承受人不愿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C.法律规定或者本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D.其持有的本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
E.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当然退伙的,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合伙企业不应因此解散。
(2)在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内,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将其除名:
[2021-10-08]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68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1、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2020年年度,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能源”或“公司”)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前大股东铜川海越发展有限公司、现大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能源”)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总占用发生额72.80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偿还64.81亿元,尚有7.99亿元关联方资金占用款未退回,该款项由铜川能源承诺通过现金回填的方式解决。
自2020年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报出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通过签订贸易采购合同方式,共支付资金10.02亿元;结合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与关联方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尚未偿还的余额7.99亿元,合计18.01亿元。本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2021年4月28日及2021年4月29日,收到上海昶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款1.50亿元,收到浙江自贸区信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款1.98亿元。截至2021年4月29日,尚未偿还余额14.53亿元。
2、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2021年5月6日,公司因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前大股东、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海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二、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2021年6月26日、2021年7月30日公司分别收到铜川能源现金还款5000万元、1亿元,具体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2、临2021-060),资金占用尚未偿还余额为13.03亿元。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积极督促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制定偿还方案并执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铜川能源再次通过现金的形式偿还3000万元,资金占用尚未偿还余额为12.73亿元。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正积极与股东沟通,督促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解决资金占用的问题并完成整改。公司将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占用资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2021-09-25]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暨增持计划实施过半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67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
暨增持计划实施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1年4月16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940万元,不超过1,140万元。
●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董事长兼财务总监王彬先生、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曾佳女士、董事兼总经理程志伟先生、监事会主席卢晓军先生、监事何涛先生、副总经理吴志标先生、财务副总监周勇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集中竞价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1,421,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增持金额为751.40万元。增持计划主体实际增持金额已完成增持计划区间下限的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于近期收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通知,截至本公告日,董事长兼财务总监王彬先生、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曾佳女士、董事兼总经理程志伟先生、监事会主席卢晓军先生、监事何涛先生、副总经理吴志标先生、财务副总监周勇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集中竞价系统合计增持公司
股份数量 1,421,1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增持金额为 751.41 万元。增持
计划主体实际增持金额已完成增持计划区间下限的 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及说明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计划增持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兼财务总监王彬先生、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曾佳女士、董事兼总经理程志伟先生、监事会主席卢晓军先生、监事何涛先生、副总经理吴志标先生、财务副总监周勇先生。
增持计划前,吴志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91,000 股,周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20,000 股。王彬先生、曾佳女士、程志伟先生、卢晓军先生、何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真实投资价值的信心,履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金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增持金额
1 王彬 董事长兼财务总监 500万元-600万元
2 曾佳 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 200万元-240万元
3 程志伟 董事兼总经理 100万元-120万元
4 卢晓军 监事会主席 20万元-30万元
5 何涛 监事 20万元-30万元
6 吴志标 副总经理 50万元-60万元
7 周勇 财务副总监 50万元-60万元
合计 940万元-1,140万元
上述人员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940 万元,不超过 1,140 万元。
(四)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21年4月16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实施进展情况和说明
序号 姓名 拟增持金额 已完成增持金额 增持数量
1 王彬 500 万元-600 万元 322.89 万元 596,975 股
2 曾佳 200 万元-240 万元 201.10 万元 370,600 股
3 程志伟 100 万元-120 万元 100.60 万元 200,000 股
4 卢晓军 20 万元-30 万元 20.10 万元 38,600 股
5 何涛 20 万元-30 万元 5.95 万元 11,500 股
6 吴志标 50 万元-60 万元 50.15 万元 101,000 股
7 周勇 50 万元-60 万元 50.62 万元 102,500 股
合计 940 万元-1,140 万元 751.40 万元 1,421,175 股
注:合计数尾数差异原因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增持计划主体实际增持金额已完成增持计划区间下限的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未来增持人员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督促增持人员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持续关注相关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2021-09-16]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并选举新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66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并选举新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9月15日收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何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何涛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监事会对何涛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何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为了维护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民主选举公司员工韩超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韩超先生简历
韩超,男,1975 年 11 月 3 日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律师。历任天津北
方石油有限公司董事,铜川海越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法务部总经理,现任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21-09-01]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65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2021年8月无进展。
一、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1、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2020年年度,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能源”或“公司”)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前大股东铜川海越发展有限公司、现大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能源”)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总占用发生额72.80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偿还64.81亿元,尚有7.99亿元关联方资金占用款未退回,该款项由铜川能源承诺通过现金回填的方式解决。
自2020年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报出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通过签订贸易采购合同方式,共支付资金10.02亿元;结合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与关联方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尚未偿还的余额7.99亿元,合计18.01亿元。本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2021年4月28日及2021年4月29日,收到上海昶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款1.50亿元,收到浙江自贸区信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款1.98亿元。截至2021年4月29日,尚未偿还余额14.53亿元。
2、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2021年5月6日,公司因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前大股东、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海
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二、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2021年6月26日、2021年7月30日公司分别收到铜川能源现金还款5000万元、1亿元,具体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2、临2021-060),资金占用尚未偿还余额为13.03亿元。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积极督促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偿还相关款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铜川能源累计已通过现金的形式偿还1.5亿元,资金占用尚未偿还余额为13.03亿元。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正积极与股东沟通,督促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解决资金占用的问题并完成整改。公司将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占用资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2021-08-31] (600387)ST海越: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5元
每股净资产: 6.709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9%
营业总收入: 32.3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185.30万元
[2021-08-28]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64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资管”)因发展需要,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9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杭州天堂硅谷云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详情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5)。
近日,海越资管收到基金管理人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本基金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现将备案信息公告如下:
基金名称:杭州天堂硅谷云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备案编码:SSJ487
管理人名称: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1 年 8 月 27 日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2021-08-24] (600387)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临 2021-063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日前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瑛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原因,刘瑛女士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并申请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职务。
刘瑛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总人数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刘瑛女士辞职的生效时间应为公司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的当日,在补选出的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刘瑛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刘瑛女士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公司向刘瑛女士在任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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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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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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