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65什么时候复牌?-*ST景谷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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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600265)*ST景谷: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15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已于2021年4月30日对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暂定为 2022 年 4 月 27 日,最终财务数
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所列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5 条“上
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 1 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 2 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披露了 2 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 2020 年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在 2020 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处理。
2、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相关规定,若公司出现下列之一的,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 9.3.6 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公司因追溯重述或者第 9.3.2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导致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指前述财务指标所属会计年度的下一个会计年度。
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其他提示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2022 年 1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分别披露了《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及《关于对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专项说明进行补充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ST 景谷业绩预告相
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2022】0052 号》(详情可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25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业绩预
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公司董事会将认真落实上述监管工作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暂定为 2022 年 4 月 27 日,最终财务数据
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所列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并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30 个交易日后终止上市。
公司已在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披露了 2 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将在《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 1 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18] (600265)*ST景谷: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12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京广中心办公楼 28 层 280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3,855,35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4.6035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琳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记名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谢金莲律师、王东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并作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董事许琳、曾安业、刘皓之、林文刚、李红
红、牛炳义、施谦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监事冯征、陈凯、黄建文通过网络视频方式
参会;
3、董事会秘书王秀平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许琳 83,554,170 99.6408 是
1.02 曾安业 83,622,568 99.7223 是
1.03 刘皓之 83,553,563 99.6401 是
1.04 陈凯 83,952,564 100.1159 是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施谦 83,553,559 99.6401 是
2.02 牛炳义 83,553,559 99.6401 是
2.03 李红红 83,621,563 99.7211 是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冯征 83,553,564 99.6401 是
3.02 林文刚 83,552,560 99.6389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许琳 86,117 22.2352
1.02 曾安业 154,515 39.8954
1.03 刘皓之 85,510 22.0784
1.04 陈凯 484,511 125.0996
2.01 施谦 85,506 22.0774
2.02 牛炳义 85,506 22.0774
2.03 李红红 153,510 39.6359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按累积投票制,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金莲、王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8] (600265)*ST景谷: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14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实有监事 3 名,参
加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冯征先生为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提名,会议选举冯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同本届监事会一致,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附件:冯征先生简历(监事会主席)
冯征,男,出生于 1969 年 2 月,汉族,现任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首席财
务官,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毕业于澳洲昆士兰科技大学,拥有学士学位,主修会计,为中国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澳洲资深注册会计师。
冯先生拥有 10 年审计、会计及商业咨询经验以及拥有逾 17 年于中国香港
上市的中国公司从事财务和会计管理、合并收购、融资及投资者关系的经验。
冯先生于 1994 年至 2004 年期间于中国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2004 年至 2010 年期间于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2355.HK)担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2010 年至 2019 年期间任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3900.HK)的首席财务官及公司秘书,2020 年至 2021 年期间任龙光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3380.HK)的首席财务官。
冯先生同时亦担任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海南美兰国际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357.HK)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物流资产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1589.HK)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355.HK)的非执行董事。
[2022-02-18] (600265)*ST景谷: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13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实有董事 7 名,参加表决董事 7 名,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云南景谷
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许琳先生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三年。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云南景谷
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设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同意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进行了选举,选举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施谦、牛炳义、刘皓之,召集人为施谦;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牛炳义、施谦、许琳,召集人为牛炳义;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施谦、李红红、陈凯,召集人为施谦;
4、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刘皓之、许琳、李红红,召集人为刘皓之。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三年。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云南景谷
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如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具体情况为:
1、聘任吴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周坚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3、聘任段攀先生、段贵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4、聘任王秀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5、聘任梁丽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附件: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许琳先生简历(董事长)
许琳,男,1960 年出生,现任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中国区总
裁、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许先生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政策水平,曾任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佳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主席兼金融集团主席、兆邦基金融集团和地产集团总裁、大唐西市丝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常务副主席。许先生经过多个岗位历练,拥有扎实的经济理论功底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是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家协会副主席。2、吴昱先生简历(总经理)
吴昱,男,1966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84 年至 1988 年就读于中国人民
大学。曾任经济日报记者、主编、总编室常务副主任、财经新闻部主任;中国化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及北京央企投资协会副会长。现任中国邮储银行监事、财务内控风险委员会主席;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3、周坚虹女士简历(财务总监)
周坚虹,女,1969 年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美国 CMA。曾
任万年投资集团财务副经理、北京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现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4、段攀先生简历(副总经理)
段攀,男,1970 年出生,中共党员, 1992 年 7 月至今,在云南景谷林业股
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林化生产部办公室主任、行政办公室主任、副总裁,副总经理;现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公司全资子公司景谷林威林化有限公司总经理。
5、段贵祥先生简历(副总经理)
段贵祥,男,1967 年出生,中共党员,曾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人
造板厂车间主任、副厂长,公司生产技术科长、生产技术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生产技术总监,现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景谷永恒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6、王秀平女士简历(董事会秘书)
王秀平,女,1979 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持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2014 年 11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曾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女工委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负责人。现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7、梁丽华女士简历(证券事务代表)
梁丽华,女,1988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学士,持有
非执业税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等,于 2021 年 3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曾就职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2019 年进入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部和综合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2022-02-12] (600265)*ST景谷:关于换届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11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届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成员(详情可见公司2022年1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编号为 2022-007 的公告)。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同
意选举黄建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同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2 日
附件:黄建文先生简历
黄建文,男,1967 年 8 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中共党员。2000 年至今,
在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党群部副部长、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党委书记、工会主席。
[2022-01-28] (600265)*ST景谷:关于2021年业绩预告专项说明补充说明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10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专项说明进行补充说明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披露
了《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出具了《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第六号定期报告》的相关规定,中审众环对上述专项说明做了补充说明。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的补充说明》。
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尚未完成最终审计,具体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7] (600265)*ST景谷: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05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星期三)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实有董事7名,参加表决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许琳先生、曾安业先生、刘皓之先生、陈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施谦先生、牛炳义先生、李红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租赁协议>及<委托生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租赁协议>及<委托生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9)。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265)*ST景谷: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06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星期三)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实有监事 3 名,参加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
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冯征先生、林文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将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265)*ST景谷: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07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
期将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事项:
1、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许琳先生、曾安业先生、刘皓之先生、陈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施谦先生、牛炳义先生、李红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施谦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 2 个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可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如下事项:
经公司监事会推荐,同意提名冯征先生、林文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3)。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将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上述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附件 1: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许琳先生简历
许琳,男,1960 年出生,现任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中国区总裁、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许先生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政策水平,曾任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佳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主席兼金融集团主席、兆邦基金融集团和地产集团总裁、大唐西市丝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常务副主席。许先生经过多个岗位历练,拥有扎实的经济理论功底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是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家协会副主席。
2、曾安业先生简历
曾安业,男,1971 年出生,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德意志银行香港分行董事总经理及亚洲资本市场部主管;现任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董事及行政总裁、有线宽频通讯有限公司副主席兼执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代号:1097)、联合医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代号:0722)、万邦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代号:0158)、澳门博彩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代号:0880)、绿心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代号:0094)、综合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代号:092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委员、香港河南联谊会常务副会长、香港雇主联合会理事、周大福慈善基金有限公司理事及本公司董事。
3、刘皓之先生简历
刘皓之,男,1975 年出生,现任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刘先生在企业融资、并购、房地产和私募投资方面拥有超过 20 年的经验。在加入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之前,刘先生是 PinnacleReal
Estate Capital Partners Limited 的联合创始人及董事总经理及 Aetos
Capital LLC 主管中国地区收购事务的董事。刘先生亦曾任职于雷曼兄弟亚洲有限公司的环球房地产和投资银行部门。刘先生持有英国牛津大学工程硕士学位。
4、陈凯先生简历
陈凯,男,1980 年 7 月出生,硕士,持有非执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
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资格等。现担任周大福能源(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大唐西市丝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 000620)董事长助理兼内控审计部总监、海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部总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分子公司财务部、内控审计部总经理助理、负责人等职务。陈凯先生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及审计监督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附件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牛炳义先生简历
牛炳义,男,汉族,1957 年出生,大学学历,主任律师,河南省人民政府自贸区法律顾问、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原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南省分会法律部部长,历任中国国家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国家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南调解中心秘书长、郑州仲裁委员会与郑州大学法学院共办研究生创新培养实习基地硕士研究生导师。牛先生从事法律工作 30 余年,任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多年,裁决或调解重大疑难案件百余件。曾先后赴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香港、澳门等 40 多个国家和地区考察和学习,对证券、房地产、合同、金融等法律事务有较深研究,为多家企业提供首发上市及并购重组法律服务,担任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现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李红红女士简历
李红红,女,1970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第九至第十一届)云南省委员会常委及委员;云南省人民政府驻欧洲巴黎商务代表处首席代表;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国际化高级顾问;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驻欧洲巴黎商务代表处首席代表;云南侨商会副会长;香港云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高级顾问;香港政协青年联谊会副会长;澳门云南省工商联会荣誉会长。
现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第十二届云南省委员会委员(港澳界别);云南省海外联谊会副会长;云南省妇联执委员;云南省妇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法国华裔互助会副会长;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红红女士对医药、生物高科技及能源网络建设开发(投融资、大型水电站、石油、天然气、电力、煤炭)具有丰富的市场经验。
3、施谦先生简历
施谦,男,1982 年 8 月出生,汉族,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
师、资产评估师。曾在云南大学能源研究院从事能源产业投融资、审计科研工作。
现在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审计研究中心从事会计、审计教学科研工作,中心主任;云南北方奥雷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华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施谦先生在公司治理、审计监督、运营合规与规范性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附件 3: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冯征先生简历
冯征,男,出生于 1969 年 2 月,汉族,现任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首席财
务官,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毕业于澳洲昆士兰科技大学,拥有学士学位,主修会计,为中国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澳洲资深注册会计师。
冯先生拥有 10 年审计、会计及商业咨询经验以及拥有逾 17 年于中国香港
上市的中国公司从事财务和会计管理、合并收购、融资及投资者关系的经验。
冯先生于 1994 年至 2004 年期间于中国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2004 年至 2010 年期间于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2355.HK)担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2010 年至 2019 年期间任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3900.HK)的首席财务官及公司秘书,2020 年至 2021 年期间任龙光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3380.HK)的首席财务官。
冯先生同时亦担任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海南美兰国际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357.HK)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物流资产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1589.HK)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355.HK)的非执行董事。
2、林文刚先生简历
林文刚,男,1977 年 1 月出生,毕业于美国加州洛杉矶大学,持有经济学
本科学位。曾任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负责大中华区的债券业务。现任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主要负责集团的私募股权和债权投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林文刚先生在外资投资银行工作逾二十年,业务范围涵盖整个亚太区。
[2022-01-27] (600265)*ST景谷:关于签订《租赁协议》及《委托生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08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租赁协议》及《委托生产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全面发展公司林化产业,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景谷林威林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威林化”)拟同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发林化”)签订《租赁协议》及《委托生产协议》,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上述交易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董事,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林威林化同关联方兴发林化签订了
《产品委托加工协议》。林威林化委托兴发林化加工松香、松节油产品。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已发生委托加工费用 272.10 万元。此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林威林化与兴发林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环境、
管理运营等因素影响,交易的预期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基本情况概述
1、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面发展林化产业,公司全资子公司景谷林威林化有限公司拟同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及《委托生产协议》,租赁兴发林化合法拥有所有权的位于景谷县威远镇民利村东那四社的松香、松节油生产线以及配套生产线基础设施和兴发林化合法享有使用权,所有权归属
于景谷林化有限公司的松香、松节油生产线以及配套生产线基础设施(以下简称“租赁标的”),租赁费用 120 万元/年,林威林化投资增添歧化松香生产设备,委托兴发林化生产松香、松节油及歧化松香产品。其中:松香、松节油生产费用:540 元/吨松脂;歧化松香生产费:800 元/吨歧化松香。
2、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林威林化同关联方兴发林化签订了
《产品委托加工协议》(编号:LWLH-20200811)。林威林化委托兴发林化加工松香、松节油产品。截止到本会议审议日,已发生委托加工费用 272.10 万元。此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林威林化与兴发林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3、拟提请董事会在不超过 2,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子公司
林威林化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4、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上述交易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董事,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824309578564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黄宇超
注册资本:58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07 月 17 日
营业期限:2014 年 07 月 17 日至 2044 年 07 月 17 日
住所: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威远镇民利村东那四社
经营范围:木竹材林产品、非木竹材林产品的采集;林产品初级加工服务;对外贸易经营(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黄宇超,持股 80%;普洱银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股 2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28,228,764.92 元,净资产为 17,878,
464.88 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30,304,686.41 元,实现净利润为 3,557,355.96
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30,109,853.11
元,净资产为 17,619,613.11 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8,190,176.09 元,实
现净利润为 2,741,148.23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公司监事黄建文先生与兴发林化的董事黄建民先生是兄弟关系;黄建民先生与兴发林化的控股股东黄宇超先生为父子关系。
2、黄建民先生为兴发林化持股 10%的前股东,2021 年 9 月 3 日其将全部持
有的兴发林化 10%的股份转让给黄宇超先生,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满 12 个月。
3、此外,兴发林化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交易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四、《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黄宇超
承租方:景谷林威林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段贵祥
第一条 租赁范围
甲方将合法拥有所有权的位于景谷县威远镇民利村东那四社的松香、松节油生产线以及配套生产线基础设施和甲方合法享有使用权,所有权归属于景谷林化有限公司的松香、松节油生产线以及配套生产线基础设施(以下简称“租赁标的”)租赁给乙方。所租赁生产线以及配套生产线基础设施按现状交付乙方,交付时以书面租赁清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协议附件。
第二条 租赁目的
1、景谷林业立足当地丰富思茅松脂资源,林化产业发展历史悠久,是景谷
林业支柱产业之一。
2、乙方拟通过租赁标的,投资增添歧化松香生产设备,开展松香、松节油、歧化松香产品生产业务。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本协议每 3 年一签。首轮租赁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 月
25 日止。自所有租赁生产线以及配套生产线基础设施交付使用,双方签字确认即日起视为完整移交完毕,开始计算租金。
2、本协议期限内,甲方不得提前终止或收回租赁范围,否则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本租赁期满乙方需要按本协议约定的同等条件续签的,甲方不得拒签,否则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投资歧化松香生产设备折旧资产净值为零时,甲方可以选择不再续签。
5、本协议期限内,乙方有权为开展歧化松香产品生产业务购买生产设备并投入生产使用,乙方购买的歧化松香生产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二:歧化松香生产设备清单)所有权归属乙方,若租赁期限满后乙方选择不再续签本协议,甲方同意按设备折旧后净值价作为对价购买前述歧化松香生产设备。甲方应在乙方将租赁标的及前述歧化松香生产设备向甲方进行移交前向乙方支付购买对价。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
1、本协议期限内,租赁标的的租金为固定租金,租金按 120 万元/年(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计算。
2、租金实行一年一付,每年租金在当年 2 月 28 日前支付。甲方在乙方付款
前根据当期金额向乙方开具全额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向乙方移交租赁物,并保证所移交设施设备符合安全生产、环保卫生的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对租赁物转让、设定抵押、质押、留置及其他形式的有损甲方所有权的其他物权或损害行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
赁物转租、出借给第三人。甲方承诺,其系通过合法方式取得所有权归属于景谷林化有限公司的松香、松节油生产线以及配套生产线基础设施的使用权,且其将前述松香、松节油生产线以及配套生产线基础设施对外进行出租已取得了景谷林化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前述松香、松节油生产线以及配套生产线基础设施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3)租赁标的只能用于松香、松节油、歧化松香的生产经营,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租赁标的进行技改升级。
(4)租赁期间,乙方在严格履行本协议和依法经营的前提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如由于甲方违约和干扰乙方正常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所造成损失全额由甲方承担,乙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本协议期限内,甲方有权按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按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本协议期限内,乙方享有租赁标的使用权,期间如因第三方对租赁物主张权利影响乙方对租赁物正常使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全权赔偿,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但尚未使用的租金。
(2)租赁期间,乙方应确保甲方的资产安全。若生产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包括设备损毁灭失),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甲方厂内的生产用水、用电等相关费用已经包含于租金中,甲方应当按时缴费给相关方,确保乙方正常生产,如因甲方未按时缴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进行赔偿;如遇供水、供电公司或政府相关部门通知计划性停水、停电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全权赔偿。
(4)乙方应当按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租金,如出现逾期的,需按协议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租赁期满或乙方选择退出时,乙方将租赁范围内的所有设施设备按现
还给甲方。
(6)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租赁标的不能正常使用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7)本协议期限内,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经甲方向乙方申请,且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使用租赁标的自行进行生产,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应合理保管、使用租赁标的,并对租赁标的的损害、损毁、灭失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保证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安全、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因甲方违法违规行为致使乙方遭受任何损失的,甲方应予以全额赔偿。若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导致甲方员工受伤、死亡的,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违约责任的约定
1、本协议双方均应谨守约定,违反本协议任意一条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因违约行为导致双方之间产生诉讼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主张权利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差旅费、保全费等)。
2、本协议期限内,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当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
3、租期内甲方未按时向相关方缴纳水、电等相关费用导致乙方停产的,甲方应当按停产时乙方已付租金总额的 20%支付违约金。
4、本协议期限内,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协议或拒绝续签,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0 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包括乙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等)的,应当继续赔偿。
五、《委托生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委托方:景谷林威林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段贵祥
受托方: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黄宇超
第一条 委托生产产品名称
1.1、产品:松香、松节油。
1.2、产品:歧化松香(生产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
2.1、松香质量标准:GB/T8146--2003;松节油质量标准:GB/T12901--2006;歧化松香质量标准:LY/T1357--2008。
2.2、松香得品率为 75%,即 1 吨松脂生
[2022-01-27] (600265)*ST景谷: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09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7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京广中心办公楼 28 层 2801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7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4)人
1.01 许琳 √
1.02 曾安业 √
1.03 刘皓之 √
1.04 陈凯 √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2.01 施谦 √
2.02 牛炳义 √
2.03 李红红 √
3.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3.01 冯征 √
3.02 林文刚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4、2022-005)。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65 *ST 景谷 2022/2/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2 年 2 月 14 日-1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6:30。
2、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王旗营路 89 号金领地大厦 1304 室,公
司证券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王秀平
联系电话:0871-63822528
联系邮箱:jglymsc@163.com
邮编:650000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1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1.01 许琳
1.02 曾安业
1.03 刘皓之
1.04 陈凯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1 施谦
2.02 牛炳义
2.03 李红红
3.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3.01 冯征
3.02 林文刚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
[2022-01-25] (600265)*ST景谷: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02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00.00 万元人民币到-3,700.00 万元人民币。
2、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010.60 万元人民币到-3,610.60 万元人民币。
3、预计 2021 年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659.00 万元人民币,预计扣除与
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11,895.53 万元人民币。
4、预计 2021 年年末净资产为 18,760.00 万元人民币到 19,360.00 万元人民
币。
5、预计每股收益:-0.24 元/股到-0.29 元/股。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00.00 万元人民币到-3,700.00 万元人民币。
2、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010.60 万元人民币到-3,610.60 万元人民币。
3、预计 2021 年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659.00 万元人民币,预计扣除与
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11,895.53 万元人民币。
4、预计 2021 年年末净资产为 18,760.00 万元人民币到 19,360.00 万元人民
币。
5、预计每股收益:-0.24 元/股到-0.29 元/股。
(三)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是否适当和审慎的专项说明
专项说明主要结论:
按照我们对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的计划,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我们主要实施了询问、观察、分析等部分风险评估程序,在此过程中,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业绩预告与其 2021 年度盈利、收入和净资产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我们的审计工作未完成,本专项说明并非最终的审计意见。完成全部审计程序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已审财务报表可能与本专项说明所附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9.43 万元人民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15.70 万元人民币。
(二)营业收入 5,067.82 万元人民币,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4,587.57 万元人民币。
(三)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20.39 万元人民币。
(四)每股收益:-0.14 元人民币。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公司产品主要销售区域受疫情影响部分建筑工地和家装行业对公司同类产品需求量下降,致使产品销售市场价格下降;原材料市场受经济环境影响价格有所上涨;同时,公司部分设备老化增加了维修和保养费用,以上综合因素导致经营性利润下降;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本期非经常性损益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林地资产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
四、风险提示
(一)业绩预告是根据公司对经营情况初步测算作出,由于公司 2021 年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业绩预告可能存在差异。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二)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
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 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 9.3.6 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公司因追溯重述或者第 9.3.2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导致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指前述财务指标所属会计年度的下一个会计年度。
公司未按第 9.3.2 条第二款规定在营业收入中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的,本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决定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二)董事长、审计委员会负责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2022-01-25] (600265)*ST景谷: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03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5 条“上市
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 1 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 2 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在 2020 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处理。
2、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市规则》(2022 年修订)相关规定,若公司出现下列之一的,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 9.3.6 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公司因追溯重述或者第 9.3.2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导致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指前述财务指标所属会计年度的下一个会计年度。
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 2021 年年
度业绩预告可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2)。
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暂定为 2022 年 4 月 27 日,最终财务数据
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在《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600265)*ST景谷: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04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
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 景谷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052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监管工作函》内容公告如下: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发布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称,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7 亿元,扣除后为 1.19 亿元,扣非前后净利润分别为-3100 至-3700 万元和
-3010.6 万元至-3610.6 万元。鉴于上述情况对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对你公司及相关方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中的《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等有关要求,在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对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予以扣除。你公司认定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存在不确定性,我部将在公司 2021 年年报披露后,视情况提请启动现场检查等监管措施。如根据现场检查结果等情况,公司相关营业收入依规应予扣除,扣除后相关财务指标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终止上市。请公司充分提示相关退市风险。
二、年审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制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详细记录相关事项,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结论,并对公司收入扣除情况审慎发表专项意见。
三、公司应当高度重视 2021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按期对外披露年报,并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600265)*ST景谷: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600265: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2-01-12] (600265)*ST景谷: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01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四季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本季度未进行委托理财。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本季度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金额为 0 元。
● 本季度委托理财收益:本季度已到期理财产品收益共计 0 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 年 4 月 28 日,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含 3,5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本次理财金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购买或到期期间为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期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购买或赎回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财务部应与银行、证券公司等相关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的进展情况,保障资金安全,确保理财产品资金到期收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和归还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295,745,361.49 294,732,900.42
总负债 275,241,476.35 251,973,546.46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203,909.03 47,337,936.75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9 月
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553,943.38 -1,267,335.87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6,267.09 万元,本季度购
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金额为 0 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0%。
四、风险提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尽管本次授权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类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2)及相关独立意见。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投入 实际收回 实际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金额 本金 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3,500 3,500 14.24 0
合计 3,500 3,500 14.24 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3,5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44.60
最近 12 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77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3,500
总理财额度 3,500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1-12-31] (600265)*ST景谷: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1-060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京广中心办公楼 28 层 280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4,979,11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5.469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琳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记名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陆群威律师、徐琪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并作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董事许琳、曾安业、刘皓之、林文刚、李红
红、牛炳义、施谦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监事冯征、陈凯、黄建文通过网络视频方式
参会;
3、董事会秘书王秀平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3,861,699 98.6850 1,117,418 1.315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变更会计师 393,6 1,117,
1 26.0509 73.9491 0 0.0000
事务所的议案 46 418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按非累积投票制,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
律师:陆群威、徐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见证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600265)*ST景谷:关于债务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1-059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债务情况概述
2017 年 9 月 1 日,经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景
谷林业”)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财务资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与公司前控股股东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控股”)签订《财务资助协议之补充协议》。小康控股同意将其向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 2.2 亿元人民币(无利息,无需公司提供担保)还款时间延展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详情可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与控
股股东签订财务资助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
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收到小康控股《债权转让通知书》,小康控股与北京
源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源源”)于 2020 年 2 月 2 日签订《债权转让
协议》,小康控股将其持有公司 2.2 亿元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如有)等全部转让给北京源源。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北京源源签订《借款展期协议》,约定将公司对
北京源源所负债务2.2亿元展期一年,即展期期限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展期利率为 4.35%/年。前述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
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可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021 年 6 月 30 日,西藏林芝福恒珠宝金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福恒”)、
北京源源、景谷林业三方签订了《债权转让及债务抵消协议》,约定北京源源将其对公司的 2.2 亿元债权(包含利息)转让给西藏福恒用于抵销其所负西藏福恒的部分债务。北京源源前述债权转让后,公司所负 2.2 亿元(包含利息)债务的债权人变更为西藏福恒。同日,公司收到了西藏福恒送达的《免除部分债务的告
知函》,西藏福恒同意无条件免除公司 3,000 万元人民币债务本金以及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所有债务本金所对应的全部利息。前述债
务免除后,公司对西藏福恒的债务金额为 1.9 亿元(无息),还款期限为 2021年 12 月 31 日。详情可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债务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
订<借款展期协议>的议案》,同意与西藏福恒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对上述借款
还款日期进行展期,展期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西
藏福恒同意展期期间对景谷林业免收借款利息。详情可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二、债务进展概述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西藏福恒送达的《关于进一步免除云南景
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的告知函》(以下简称“本告知函”)。西藏福恒同意进一步无偿免除公司剩余债务,上述债务免除完成后,公司对西藏福恒的债务将变更为 0 元,前述债务免除不附带任何条件,无需公司作出任何承诺,前述免除债务的事项自本告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不可变更且不可撤销。
三、债权人基本情况介绍、与公司的关系
1、债权人基本情况
名称:西藏林芝福恒珠宝金行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400686806198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永久片区 35 栋三单元三层 301 号(富
丽名城)
法定代表人:郑霭仪
注册资本:1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 年 8 月 3 日
营业期限:2009 年 8 月 3 日至 2029 年 8 月 2 日
经营范围:经营以铂金及其他贵金属、各种宝石、珍珠、翡翠、晶石、黄金、白银为材料的饰品;钟表;工艺品;提纯精炼业务;企业形象策划;投资与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2、债权人与公司的关系
债权人与公司为关联关系,具体情况为:
(1)西藏林芝福恒珠宝金行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新御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为曾安业先生,曾安业先生为景谷林业的董事。
(2)广州新御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周大福代理人有限公司(董事局由郑家纯、郑锦标及郑裕伟组成,其中郑家纯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周大福代理人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周大福控股有限公司。
(3)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周大福控股有限公司。
(4)此外,西藏福恒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债务免除完成后,公司对西藏福恒的债务将变更为 0 元,前述债务免除不附带任何条件,无需公司作出任何承诺,前述免除债务的事项自上述《关于进一步免除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的告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不可变更且不可撤销,对公司财务的具体影响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上述债务免除是为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公司经营及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15] (600265)*ST景谷: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1-057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或“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永中和鉴于与公司2020 年年报审计合同已执行完毕,合同期届满,因事务所战略调整,经和公司友好协商,拟不再续任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发展战略需要、未来业务拓展和年报审计需要,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信永中和已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人员信息
中审众环 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 185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537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94 人。
3、业务规模
中审众环 2020 年经审计总收入 194,647.4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68,805.1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6,783.51 万元。2020 年度,中审众环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79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18,107.53 万元。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最近 3 年(2018 年-2020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
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全部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均未影响目前执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文政,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审计,从事证券业务
多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邹俭,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多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玲,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及复核工作,从事证券工作多年,现为中审众环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文政、签字注册会计师邹俭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玲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王文政、签字注册会计师邹俭、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玲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
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5 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是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负责任的程度、工作量及所需的工作技能确定的。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业务规模、年度审计工作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事务所收费标准、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与中审众环洽谈具体审计业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1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原因
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和公司友好协商,鉴于 2020 年年报审计合同已执行完毕,合同期届满,信永中和因战略调
整,拟不再续任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发展战略需要、未来业务拓展和年报审计需要,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信永中和未提出异议,也不存在任何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须提请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注意的事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工作。截止日前,前后任会计师沟通过程中未存在异议,也未出现可能导致中审众环不能接受公司聘任的事项。
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其多年辛勤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需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原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鉴于与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合同已执行完毕,合同期届满,因事务所战略调整,经和公司友好协商,拟不再续任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发展战略需要、未来业务拓展和年报审计需要,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发展战略需要、未来业务拓展和年报审计需要,公司拟对审计机构进行合理更换。公司聘任中审众环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2021-12-15] (600265)*ST景谷: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1-056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
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二)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实有监事 3 名,参加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同意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中审众环洽谈具体审计业务费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5] (600265)*ST景谷: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1-055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
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二)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实有董事 7 名,参加表决 7 名,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同意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中审众环洽谈具体审计业务费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58)。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2021-12-15] (600265)*ST景谷: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1-058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京广中心办公楼 28 层 2801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30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65 *ST 景谷 2021/12/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1 年 12 月 27 日-2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6:30。
2、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王旗营路 89 号金领地大厦 1304 室,公
司证券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王秀平
联系电话:0871-63822528
联系邮箱:jglymsc@163.com
邮编:650000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0-28] (600265)*ST景谷: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1-054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状况,现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产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主要产品 2021 年 7-9 月 2020 年 7-9 月 变动比例(%)
林板产品(立方米) 12,309.94 3,159.75 289.59
机制炭(吨) 0 165.55 -100.00
林化产品(吨) 639.08 0
说明:
1、根据公司“一体两翼”的经营计划,2021 年公司积极开展主营业务林板产品的生产经营,第三季度林板产品产量较上年同期增加 289.59%。
2、2021 年公司积极开展松香、松节油生产,林化产品产量较上年同期增加639.08 吨。
二、主要产品销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主要产品 2021 年 7-9 月 2020 年 7-9 月 变动比例(%)
林板产品(立方米) 9,407.57 2,954.24 218.44
机制炭(吨) 0 211.53 -100.00
林化产品(吨) 598.34 0
三、主要产品库存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主要产品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变动比例(%)
林板产品(立方米) 6,742.12 3,631.62 85.65
机制炭(吨) 0 102.50 -100.00
林化产品(吨) 85.00 163.04 -47.87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2021-10-28] (600265)*ST景谷: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1-052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三)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7 日通过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实有监事 3 名,参加表决 3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监事对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600265)*ST景谷: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1-051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实有董事7名,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2021-10-28] (600265)*ST景谷: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06元
每股净资产: 0.364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1%
营业总收入: 6565.43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14亿元
[2021-10-12] (600265)*ST景谷: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1-050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本季度未进行委托理财。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本季度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金额为 0 元。
● 本季度委托理财收益:本季度已到期理财产品收益共计 0 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 年 4 月 28 日,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含 3,5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本次理财金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购买或到期期间为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上
述期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购买或赎回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财务部应与银行、证券公司等相关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的进展情况,保障资金安全,确保理财产品资金到期收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和归还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295,745,361.49 296,903,862.30
总负债 275,241,476.35 251,321,883.73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203,909.03 49,777,547.27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6 月
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553,943.38 8,484,138.92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7,293.85 万元,本季度购
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金额为 0 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0%。
四、风险提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尽管本次授权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类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2)及相关独立意见。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实际投入 实际收回 实际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金额 本金 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3,500 3,500 14.24 0
合计 3,500 3,500 14.24 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3,5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44.60
最近 12 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77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3,500
总理财额度 3,500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
[2021-08-27] (600265)*ST景谷: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1-047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实有董事7名,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曾安业先生回避表决。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2021-08-27] (600265)*ST景谷: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71元
每股净资产: 0.383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8%
营业总收入: 3449.11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17.20万元
[2021-08-20] (600265)*ST景谷:关于合伙企业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1-046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伙企业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5 月 20 日及 2021 年 6 月 7 日,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福誉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福誉”)、周大福(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合伙协议,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企业名称拟为“景谷林业绿色林业科技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具体核准名称为准),旨在进行林业相关产业投资。公司与北京福誉合计持有 51%的份额,其中:公司
认缴出资 4,072 万元,持有 50.90%的份额;北京福誉认缴出资 8 万元,持有 0.10%
的份额;周大福(中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3,920 万元,持有 49%的份额。详情
请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2021 年 6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5、2021-036、2021-040)。
近日,公司已完成合伙企业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景林绿色科技(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7E7JK35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融汇商务园一区13-2-330-40
执行事务合伙人:福誉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吴昱)
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17 日
合伙期限:2021 年 8 月 17 日至 2026 年 8 月 16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森林改培;人造板销售;木材加工;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木材采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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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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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600265)*ST景谷: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15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已于2021年4月30日对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暂定为 2022 年 4 月 27 日,最终财务数
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所列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5 条“上
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 1 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 2 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披露了 2 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 2020 年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在 2020 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处理。
2、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相关规定,若公司出现下列之一的,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 9.3.6 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公司因追溯重述或者第 9.3.2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导致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指前述财务指标所属会计年度的下一个会计年度。
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其他提示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2022 年 1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分别披露了《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及《关于对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专项说明进行补充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ST 景谷业绩预告相
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2022】0052 号》(详情可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25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业绩预
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公司董事会将认真落实上述监管工作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暂定为 2022 年 4 月 27 日,最终财务数据
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所列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并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30 个交易日后终止上市。
公司已在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披露了 2 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将在《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 1 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18] (600265)*ST景谷: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12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京广中心办公楼 28 层 280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3,855,35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4.6035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琳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记名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谢金莲律师、王东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并作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董事许琳、曾安业、刘皓之、林文刚、李红
红、牛炳义、施谦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监事冯征、陈凯、黄建文通过网络视频方式
参会;
3、董事会秘书王秀平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许琳 83,554,170 99.6408 是
1.02 曾安业 83,622,568 99.7223 是
1.03 刘皓之 83,553,563 99.6401 是
1.04 陈凯 83,952,564 100.1159 是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施谦 83,553,559 99.6401 是
2.02 牛炳义 83,553,559 99.6401 是
2.03 李红红 83,621,563 99.7211 是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冯征 83,553,564 99.6401 是
3.02 林文刚 83,552,560 99.6389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许琳 86,117 22.2352
1.02 曾安业 154,515 39.8954
1.03 刘皓之 85,510 22.0784
1.04 陈凯 484,511 125.0996
2.01 施谦 85,506 22.0774
2.02 牛炳义 85,506 22.0774
2.03 李红红 153,510 39.6359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按累积投票制,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金莲、王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8] (600265)*ST景谷: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14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实有监事 3 名,参
加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冯征先生为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提名,会议选举冯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同本届监事会一致,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附件:冯征先生简历(监事会主席)
冯征,男,出生于 1969 年 2 月,汉族,现任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首席财
务官,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毕业于澳洲昆士兰科技大学,拥有学士学位,主修会计,为中国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澳洲资深注册会计师。
冯先生拥有 10 年审计、会计及商业咨询经验以及拥有逾 17 年于中国香港
上市的中国公司从事财务和会计管理、合并收购、融资及投资者关系的经验。
冯先生于 1994 年至 2004 年期间于中国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2004 年至 2010 年期间于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2355.HK)担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2010 年至 2019 年期间任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3900.HK)的首席财务官及公司秘书,2020 年至 2021 年期间任龙光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3380.HK)的首席财务官。
冯先生同时亦担任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海南美兰国际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357.HK)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物流资产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1589.HK)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355.HK)的非执行董事。
[2022-02-18] (600265)*ST景谷: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13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实有董事 7 名,参加表决董事 7 名,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云南景谷
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许琳先生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三年。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云南景谷
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设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同意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进行了选举,选举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施谦、牛炳义、刘皓之,召集人为施谦;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牛炳义、施谦、许琳,召集人为牛炳义;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施谦、李红红、陈凯,召集人为施谦;
4、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刘皓之、许琳、李红红,召集人为刘皓之。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三年。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云南景谷
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如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具体情况为:
1、聘任吴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周坚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3、聘任段攀先生、段贵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4、聘任王秀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5、聘任梁丽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附件: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许琳先生简历(董事长)
许琳,男,1960 年出生,现任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中国区总
裁、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许先生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政策水平,曾任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佳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主席兼金融集团主席、兆邦基金融集团和地产集团总裁、大唐西市丝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常务副主席。许先生经过多个岗位历练,拥有扎实的经济理论功底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是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家协会副主席。2、吴昱先生简历(总经理)
吴昱,男,1966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84 年至 1988 年就读于中国人民
大学。曾任经济日报记者、主编、总编室常务副主任、财经新闻部主任;中国化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及北京央企投资协会副会长。现任中国邮储银行监事、财务内控风险委员会主席;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3、周坚虹女士简历(财务总监)
周坚虹,女,1969 年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美国 CMA。曾
任万年投资集团财务副经理、北京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现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4、段攀先生简历(副总经理)
段攀,男,1970 年出生,中共党员, 1992 年 7 月至今,在云南景谷林业股
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林化生产部办公室主任、行政办公室主任、副总裁,副总经理;现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公司全资子公司景谷林威林化有限公司总经理。
5、段贵祥先生简历(副总经理)
段贵祥,男,1967 年出生,中共党员,曾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人
造板厂车间主任、副厂长,公司生产技术科长、生产技术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生产技术总监,现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景谷永恒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6、王秀平女士简历(董事会秘书)
王秀平,女,1979 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持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2014 年 11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曾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女工委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负责人。现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7、梁丽华女士简历(证券事务代表)
梁丽华,女,1988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学士,持有
非执业税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等,于 2021 年 3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曾就职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2019 年进入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部和综合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2022-02-12] (600265)*ST景谷:关于换届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11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届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成员(详情可见公司2022年1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编号为 2022-007 的公告)。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同
意选举黄建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同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2 日
附件:黄建文先生简历
黄建文,男,1967 年 8 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中共党员。2000 年至今,
在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党群部副部长、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党委书记、工会主席。
[2022-01-28] (600265)*ST景谷:关于2021年业绩预告专项说明补充说明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10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专项说明进行补充说明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披露
了《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出具了《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第六号定期报告》的相关规定,中审众环对上述专项说明做了补充说明。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的补充说明》。
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尚未完成最终审计,具体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7] (600265)*ST景谷: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05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星期三)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实有董事7名,参加表决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许琳先生、曾安业先生、刘皓之先生、陈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施谦先生、牛炳义先生、李红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租赁协议>及<委托生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租赁协议>及<委托生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9)。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265)*ST景谷: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06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星期三)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实有监事 3 名,参加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
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冯征先生、林文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将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265)*ST景谷: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07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
期将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事项:
1、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许琳先生、曾安业先生、刘皓之先生、陈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施谦先生、牛炳义先生、李红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施谦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 2 个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可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如下事项:
经公司监事会推荐,同意提名冯征先生、林文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3)。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将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上述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附件 1: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许琳先生简历
许琳,男,1960 年出生,现任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中国区总裁、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许先生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政策水平,曾任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佳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主席兼金融集团主席、兆邦基金融集团和地产集团总裁、大唐西市丝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常务副主席。许先生经过多个岗位历练,拥有扎实的经济理论功底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是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家协会副主席。
2、曾安业先生简历
曾安业,男,1971 年出生,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德意志银行香港分行董事总经理及亚洲资本市场部主管;现任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董事及行政总裁、有线宽频通讯有限公司副主席兼执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代号:1097)、联合医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代号:0722)、万邦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代号:0158)、澳门博彩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代号:0880)、绿心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代号:0094)、综合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代号:092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委员、香港河南联谊会常务副会长、香港雇主联合会理事、周大福慈善基金有限公司理事及本公司董事。
3、刘皓之先生简历
刘皓之,男,1975 年出生,现任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刘先生在企业融资、并购、房地产和私募投资方面拥有超过 20 年的经验。在加入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之前,刘先生是 PinnacleReal
Estate Capital Partners Limited 的联合创始人及董事总经理及 Aetos
Capital LLC 主管中国地区收购事务的董事。刘先生亦曾任职于雷曼兄弟亚洲有限公司的环球房地产和投资银行部门。刘先生持有英国牛津大学工程硕士学位。
4、陈凯先生简历
陈凯,男,1980 年 7 月出生,硕士,持有非执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
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资格等。现担任周大福能源(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大唐西市丝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 000620)董事长助理兼内控审计部总监、海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部总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分子公司财务部、内控审计部总经理助理、负责人等职务。陈凯先生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及审计监督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附件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牛炳义先生简历
牛炳义,男,汉族,1957 年出生,大学学历,主任律师,河南省人民政府自贸区法律顾问、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原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南省分会法律部部长,历任中国国家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国家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南调解中心秘书长、郑州仲裁委员会与郑州大学法学院共办研究生创新培养实习基地硕士研究生导师。牛先生从事法律工作 30 余年,任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多年,裁决或调解重大疑难案件百余件。曾先后赴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香港、澳门等 40 多个国家和地区考察和学习,对证券、房地产、合同、金融等法律事务有较深研究,为多家企业提供首发上市及并购重组法律服务,担任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现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李红红女士简历
李红红,女,1970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第九至第十一届)云南省委员会常委及委员;云南省人民政府驻欧洲巴黎商务代表处首席代表;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国际化高级顾问;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驻欧洲巴黎商务代表处首席代表;云南侨商会副会长;香港云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高级顾问;香港政协青年联谊会副会长;澳门云南省工商联会荣誉会长。
现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第十二届云南省委员会委员(港澳界别);云南省海外联谊会副会长;云南省妇联执委员;云南省妇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法国华裔互助会副会长;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红红女士对医药、生物高科技及能源网络建设开发(投融资、大型水电站、石油、天然气、电力、煤炭)具有丰富的市场经验。
3、施谦先生简历
施谦,男,1982 年 8 月出生,汉族,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
师、资产评估师。曾在云南大学能源研究院从事能源产业投融资、审计科研工作。
现在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审计研究中心从事会计、审计教学科研工作,中心主任;云南北方奥雷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华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施谦先生在公司治理、审计监督、运营合规与规范性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附件 3: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冯征先生简历
冯征,男,出生于 1969 年 2 月,汉族,现任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首席财
务官,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毕业于澳洲昆士兰科技大学,拥有学士学位,主修会计,为中国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澳洲资深注册会计师。
冯先生拥有 10 年审计、会计及商业咨询经验以及拥有逾 17 年于中国香港
上市的中国公司从事财务和会计管理、合并收购、融资及投资者关系的经验。
冯先生于 1994 年至 2004 年期间于中国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2004 年至 2010 年期间于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2355.HK)担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2010 年至 2019 年期间任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3900.HK)的首席财务官及公司秘书,2020 年至 2021 年期间任龙光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3380.HK)的首席财务官。
冯先生同时亦担任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海南美兰国际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357.HK)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物流资产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1589.HK)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355.HK)的非执行董事。
2、林文刚先生简历
林文刚,男,1977 年 1 月出生,毕业于美国加州洛杉矶大学,持有经济学
本科学位。曾任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负责大中华区的债券业务。现任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主要负责集团的私募股权和债权投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林文刚先生在外资投资银行工作逾二十年,业务范围涵盖整个亚太区。
[2022-01-27] (600265)*ST景谷:关于签订《租赁协议》及《委托生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08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租赁协议》及《委托生产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全面发展公司林化产业,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景谷林威林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威林化”)拟同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发林化”)签订《租赁协议》及《委托生产协议》,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上述交易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董事,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林威林化同关联方兴发林化签订了
《产品委托加工协议》。林威林化委托兴发林化加工松香、松节油产品。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已发生委托加工费用 272.10 万元。此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林威林化与兴发林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环境、
管理运营等因素影响,交易的预期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基本情况概述
1、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面发展林化产业,公司全资子公司景谷林威林化有限公司拟同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及《委托生产协议》,租赁兴发林化合法拥有所有权的位于景谷县威远镇民利村东那四社的松香、松节油生产线以及配套生产线基础设施和兴发林化合法享有使用权,所有权归属
于景谷林化有限公司的松香、松节油生产线以及配套生产线基础设施(以下简称“租赁标的”),租赁费用 120 万元/年,林威林化投资增添歧化松香生产设备,委托兴发林化生产松香、松节油及歧化松香产品。其中:松香、松节油生产费用:540 元/吨松脂;歧化松香生产费:800 元/吨歧化松香。
2、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林威林化同关联方兴发林化签订了
《产品委托加工协议》(编号:LWLH-20200811)。林威林化委托兴发林化加工松香、松节油产品。截止到本会议审议日,已发生委托加工费用 272.10 万元。此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林威林化与兴发林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3、拟提请董事会在不超过 2,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子公司
林威林化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4、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上述交易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董事,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824309578564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黄宇超
注册资本:58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07 月 17 日
营业期限:2014 年 07 月 17 日至 2044 年 07 月 17 日
住所: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威远镇民利村东那四社
经营范围:木竹材林产品、非木竹材林产品的采集;林产品初级加工服务;对外贸易经营(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黄宇超,持股 80%;普洱银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股 2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28,228,764.92 元,净资产为 17,878,
464.88 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30,304,686.41 元,实现净利润为 3,557,355.96
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30,109,853.11
元,净资产为 17,619,613.11 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8,190,176.09 元,实
现净利润为 2,741,148.23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公司监事黄建文先生与兴发林化的董事黄建民先生是兄弟关系;黄建民先生与兴发林化的控股股东黄宇超先生为父子关系。
2、黄建民先生为兴发林化持股 10%的前股东,2021 年 9 月 3 日其将全部持
有的兴发林化 10%的股份转让给黄宇超先生,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满 12 个月。
3、此外,兴发林化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交易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四、《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黄宇超
承租方:景谷林威林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段贵祥
第一条 租赁范围
甲方将合法拥有所有权的位于景谷县威远镇民利村东那四社的松香、松节油生产线以及配套生产线基础设施和甲方合法享有使用权,所有权归属于景谷林化有限公司的松香、松节油生产线以及配套生产线基础设施(以下简称“租赁标的”)租赁给乙方。所租赁生产线以及配套生产线基础设施按现状交付乙方,交付时以书面租赁清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协议附件。
第二条 租赁目的
1、景谷林业立足当地丰富思茅松脂资源,林化产业发展历史悠久,是景谷
林业支柱产业之一。
2、乙方拟通过租赁标的,投资增添歧化松香生产设备,开展松香、松节油、歧化松香产品生产业务。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本协议每 3 年一签。首轮租赁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 月
25 日止。自所有租赁生产线以及配套生产线基础设施交付使用,双方签字确认即日起视为完整移交完毕,开始计算租金。
2、本协议期限内,甲方不得提前终止或收回租赁范围,否则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本租赁期满乙方需要按本协议约定的同等条件续签的,甲方不得拒签,否则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投资歧化松香生产设备折旧资产净值为零时,甲方可以选择不再续签。
5、本协议期限内,乙方有权为开展歧化松香产品生产业务购买生产设备并投入生产使用,乙方购买的歧化松香生产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二:歧化松香生产设备清单)所有权归属乙方,若租赁期限满后乙方选择不再续签本协议,甲方同意按设备折旧后净值价作为对价购买前述歧化松香生产设备。甲方应在乙方将租赁标的及前述歧化松香生产设备向甲方进行移交前向乙方支付购买对价。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
1、本协议期限内,租赁标的的租金为固定租金,租金按 120 万元/年(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计算。
2、租金实行一年一付,每年租金在当年 2 月 28 日前支付。甲方在乙方付款
前根据当期金额向乙方开具全额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向乙方移交租赁物,并保证所移交设施设备符合安全生产、环保卫生的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对租赁物转让、设定抵押、质押、留置及其他形式的有损甲方所有权的其他物权或损害行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
赁物转租、出借给第三人。甲方承诺,其系通过合法方式取得所有权归属于景谷林化有限公司的松香、松节油生产线以及配套生产线基础设施的使用权,且其将前述松香、松节油生产线以及配套生产线基础设施对外进行出租已取得了景谷林化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前述松香、松节油生产线以及配套生产线基础设施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3)租赁标的只能用于松香、松节油、歧化松香的生产经营,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租赁标的进行技改升级。
(4)租赁期间,乙方在严格履行本协议和依法经营的前提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如由于甲方违约和干扰乙方正常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所造成损失全额由甲方承担,乙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本协议期限内,甲方有权按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按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本协议期限内,乙方享有租赁标的使用权,期间如因第三方对租赁物主张权利影响乙方对租赁物正常使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全权赔偿,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但尚未使用的租金。
(2)租赁期间,乙方应确保甲方的资产安全。若生产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包括设备损毁灭失),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甲方厂内的生产用水、用电等相关费用已经包含于租金中,甲方应当按时缴费给相关方,确保乙方正常生产,如因甲方未按时缴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进行赔偿;如遇供水、供电公司或政府相关部门通知计划性停水、停电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全权赔偿。
(4)乙方应当按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租金,如出现逾期的,需按协议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租赁期满或乙方选择退出时,乙方将租赁范围内的所有设施设备按现
还给甲方。
(6)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租赁标的不能正常使用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7)本协议期限内,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经甲方向乙方申请,且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使用租赁标的自行进行生产,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应合理保管、使用租赁标的,并对租赁标的的损害、损毁、灭失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保证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安全、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因甲方违法违规行为致使乙方遭受任何损失的,甲方应予以全额赔偿。若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导致甲方员工受伤、死亡的,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违约责任的约定
1、本协议双方均应谨守约定,违反本协议任意一条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因违约行为导致双方之间产生诉讼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主张权利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差旅费、保全费等)。
2、本协议期限内,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当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
3、租期内甲方未按时向相关方缴纳水、电等相关费用导致乙方停产的,甲方应当按停产时乙方已付租金总额的 20%支付违约金。
4、本协议期限内,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协议或拒绝续签,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0 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包括乙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等)的,应当继续赔偿。
五、《委托生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委托方:景谷林威林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段贵祥
受托方: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黄宇超
第一条 委托生产产品名称
1.1、产品:松香、松节油。
1.2、产品:歧化松香(生产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
2.1、松香质量标准:GB/T8146--2003;松节油质量标准:GB/T12901--2006;歧化松香质量标准:LY/T1357--2008。
2.2、松香得品率为 75%,即 1 吨松脂生
[2022-01-27] (600265)*ST景谷: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09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7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京广中心办公楼 28 层 2801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7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4)人
1.01 许琳 √
1.02 曾安业 √
1.03 刘皓之 √
1.04 陈凯 √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2.01 施谦 √
2.02 牛炳义 √
2.03 李红红 √
3.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3.01 冯征 √
3.02 林文刚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4、2022-005)。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65 *ST 景谷 2022/2/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2 年 2 月 14 日-1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6:30。
2、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王旗营路 89 号金领地大厦 1304 室,公
司证券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王秀平
联系电话:0871-63822528
联系邮箱:jglymsc@163.com
邮编:650000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1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1.01 许琳
1.02 曾安业
1.03 刘皓之
1.04 陈凯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1 施谦
2.02 牛炳义
2.03 李红红
3.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3.01 冯征
3.02 林文刚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
[2022-01-25] (600265)*ST景谷: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02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00.00 万元人民币到-3,700.00 万元人民币。
2、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010.60 万元人民币到-3,610.60 万元人民币。
3、预计 2021 年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659.00 万元人民币,预计扣除与
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11,895.53 万元人民币。
4、预计 2021 年年末净资产为 18,760.00 万元人民币到 19,360.00 万元人民
币。
5、预计每股收益:-0.24 元/股到-0.29 元/股。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00.00 万元人民币到-3,700.00 万元人民币。
2、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010.60 万元人民币到-3,610.60 万元人民币。
3、预计 2021 年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659.00 万元人民币,预计扣除与
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11,895.53 万元人民币。
4、预计 2021 年年末净资产为 18,760.00 万元人民币到 19,360.00 万元人民
币。
5、预计每股收益:-0.24 元/股到-0.29 元/股。
(三)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是否适当和审慎的专项说明
专项说明主要结论:
按照我们对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的计划,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我们主要实施了询问、观察、分析等部分风险评估程序,在此过程中,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业绩预告与其 2021 年度盈利、收入和净资产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我们的审计工作未完成,本专项说明并非最终的审计意见。完成全部审计程序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已审财务报表可能与本专项说明所附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9.43 万元人民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15.70 万元人民币。
(二)营业收入 5,067.82 万元人民币,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4,587.57 万元人民币。
(三)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20.39 万元人民币。
(四)每股收益:-0.14 元人民币。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公司产品主要销售区域受疫情影响部分建筑工地和家装行业对公司同类产品需求量下降,致使产品销售市场价格下降;原材料市场受经济环境影响价格有所上涨;同时,公司部分设备老化增加了维修和保养费用,以上综合因素导致经营性利润下降;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本期非经常性损益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林地资产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
四、风险提示
(一)业绩预告是根据公司对经营情况初步测算作出,由于公司 2021 年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业绩预告可能存在差异。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二)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
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 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 9.3.6 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公司因追溯重述或者第 9.3.2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导致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指前述财务指标所属会计年度的下一个会计年度。
公司未按第 9.3.2 条第二款规定在营业收入中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的,本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决定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二)董事长、审计委员会负责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2022-01-25] (600265)*ST景谷: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03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5 条“上市
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 1 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 2 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在 2020 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处理。
2、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市规则》(2022 年修订)相关规定,若公司出现下列之一的,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 9.3.6 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公司因追溯重述或者第 9.3.2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导致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指前述财务指标所属会计年度的下一个会计年度。
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 2021 年年
度业绩预告可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2)。
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暂定为 2022 年 4 月 27 日,最终财务数据
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在《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600265)*ST景谷: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04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
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 景谷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052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监管工作函》内容公告如下: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发布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称,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7 亿元,扣除后为 1.19 亿元,扣非前后净利润分别为-3100 至-3700 万元和
-3010.6 万元至-3610.6 万元。鉴于上述情况对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对你公司及相关方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中的《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等有关要求,在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对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予以扣除。你公司认定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存在不确定性,我部将在公司 2021 年年报披露后,视情况提请启动现场检查等监管措施。如根据现场检查结果等情况,公司相关营业收入依规应予扣除,扣除后相关财务指标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终止上市。请公司充分提示相关退市风险。
二、年审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制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详细记录相关事项,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结论,并对公司收入扣除情况审慎发表专项意见。
三、公司应当高度重视 2021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按期对外披露年报,并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600265)*ST景谷: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600265: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2-01-12] (600265)*ST景谷: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2-001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四季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本季度未进行委托理财。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本季度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金额为 0 元。
● 本季度委托理财收益:本季度已到期理财产品收益共计 0 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 年 4 月 28 日,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含 3,5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本次理财金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购买或到期期间为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期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购买或赎回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财务部应与银行、证券公司等相关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的进展情况,保障资金安全,确保理财产品资金到期收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和归还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295,745,361.49 294,732,900.42
总负债 275,241,476.35 251,973,546.46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203,909.03 47,337,936.75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9 月
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553,943.38 -1,267,335.87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6,267.09 万元,本季度购
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金额为 0 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0%。
四、风险提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尽管本次授权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类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2)及相关独立意见。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投入 实际收回 实际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金额 本金 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3,500 3,500 14.24 0
合计 3,500 3,500 14.24 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3,5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44.60
最近 12 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77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3,500
总理财额度 3,500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1-12-31] (600265)*ST景谷: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1-060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京广中心办公楼 28 层 280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4,979,11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5.469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琳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记名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陆群威律师、徐琪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并作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董事许琳、曾安业、刘皓之、林文刚、李红
红、牛炳义、施谦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监事冯征、陈凯、黄建文通过网络视频方式
参会;
3、董事会秘书王秀平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3,861,699 98.6850 1,117,418 1.315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变更会计师 393,6 1,117,
1 26.0509 73.9491 0 0.0000
事务所的议案 46 418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按非累积投票制,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
律师:陆群威、徐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见证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600265)*ST景谷:关于债务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1-059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债务情况概述
2017 年 9 月 1 日,经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景
谷林业”)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财务资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与公司前控股股东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控股”)签订《财务资助协议之补充协议》。小康控股同意将其向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 2.2 亿元人民币(无利息,无需公司提供担保)还款时间延展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详情可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与控
股股东签订财务资助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
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收到小康控股《债权转让通知书》,小康控股与北京
源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源源”)于 2020 年 2 月 2 日签订《债权转让
协议》,小康控股将其持有公司 2.2 亿元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如有)等全部转让给北京源源。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北京源源签订《借款展期协议》,约定将公司对
北京源源所负债务2.2亿元展期一年,即展期期限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展期利率为 4.35%/年。前述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
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可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021 年 6 月 30 日,西藏林芝福恒珠宝金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福恒”)、
北京源源、景谷林业三方签订了《债权转让及债务抵消协议》,约定北京源源将其对公司的 2.2 亿元债权(包含利息)转让给西藏福恒用于抵销其所负西藏福恒的部分债务。北京源源前述债权转让后,公司所负 2.2 亿元(包含利息)债务的债权人变更为西藏福恒。同日,公司收到了西藏福恒送达的《免除部分债务的告
知函》,西藏福恒同意无条件免除公司 3,000 万元人民币债务本金以及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所有债务本金所对应的全部利息。前述债
务免除后,公司对西藏福恒的债务金额为 1.9 亿元(无息),还款期限为 2021年 12 月 31 日。详情可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债务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
订<借款展期协议>的议案》,同意与西藏福恒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对上述借款
还款日期进行展期,展期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西
藏福恒同意展期期间对景谷林业免收借款利息。详情可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二、债务进展概述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西藏福恒送达的《关于进一步免除云南景
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的告知函》(以下简称“本告知函”)。西藏福恒同意进一步无偿免除公司剩余债务,上述债务免除完成后,公司对西藏福恒的债务将变更为 0 元,前述债务免除不附带任何条件,无需公司作出任何承诺,前述免除债务的事项自本告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不可变更且不可撤销。
三、债权人基本情况介绍、与公司的关系
1、债权人基本情况
名称:西藏林芝福恒珠宝金行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400686806198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永久片区 35 栋三单元三层 301 号(富
丽名城)
法定代表人:郑霭仪
注册资本:1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 年 8 月 3 日
营业期限:2009 年 8 月 3 日至 2029 年 8 月 2 日
经营范围:经营以铂金及其他贵金属、各种宝石、珍珠、翡翠、晶石、黄金、白银为材料的饰品;钟表;工艺品;提纯精炼业务;企业形象策划;投资与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2、债权人与公司的关系
债权人与公司为关联关系,具体情况为:
(1)西藏林芝福恒珠宝金行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新御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为曾安业先生,曾安业先生为景谷林业的董事。
(2)广州新御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周大福代理人有限公司(董事局由郑家纯、郑锦标及郑裕伟组成,其中郑家纯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周大福代理人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周大福控股有限公司。
(3)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周大福控股有限公司。
(4)此外,西藏福恒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债务免除完成后,公司对西藏福恒的债务将变更为 0 元,前述债务免除不附带任何条件,无需公司作出任何承诺,前述免除债务的事项自上述《关于进一步免除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的告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不可变更且不可撤销,对公司财务的具体影响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上述债务免除是为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公司经营及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15] (600265)*ST景谷: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1-057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或“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永中和鉴于与公司2020 年年报审计合同已执行完毕,合同期届满,因事务所战略调整,经和公司友好协商,拟不再续任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发展战略需要、未来业务拓展和年报审计需要,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信永中和已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人员信息
中审众环 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 185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537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94 人。
3、业务规模
中审众环 2020 年经审计总收入 194,647.4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68,805.1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6,783.51 万元。2020 年度,中审众环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79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18,107.53 万元。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最近 3 年(2018 年-2020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
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全部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均未影响目前执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文政,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审计,从事证券业务
多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邹俭,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多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玲,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及复核工作,从事证券工作多年,现为中审众环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文政、签字注册会计师邹俭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玲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王文政、签字注册会计师邹俭、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玲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
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5 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是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负责任的程度、工作量及所需的工作技能确定的。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业务规模、年度审计工作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事务所收费标准、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与中审众环洽谈具体审计业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1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原因
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和公司友好协商,鉴于 2020 年年报审计合同已执行完毕,合同期届满,信永中和因战略调
整,拟不再续任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发展战略需要、未来业务拓展和年报审计需要,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信永中和未提出异议,也不存在任何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须提请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注意的事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工作。截止日前,前后任会计师沟通过程中未存在异议,也未出现可能导致中审众环不能接受公司聘任的事项。
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其多年辛勤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需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原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鉴于与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合同已执行完毕,合同期届满,因事务所战略调整,经和公司友好协商,拟不再续任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发展战略需要、未来业务拓展和年报审计需要,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发展战略需要、未来业务拓展和年报审计需要,公司拟对审计机构进行合理更换。公司聘任中审众环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2021-12-15] (600265)*ST景谷: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1-056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
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二)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实有监事 3 名,参加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同意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中审众环洽谈具体审计业务费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5] (600265)*ST景谷: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1-055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
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二)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实有董事 7 名,参加表决 7 名,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同意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中审众环洽谈具体审计业务费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58)。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2021-12-15] (600265)*ST景谷: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1-058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京广中心办公楼 28 层 2801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30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65 *ST 景谷 2021/12/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1 年 12 月 27 日-2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6:30。
2、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王旗营路 89 号金领地大厦 1304 室,公
司证券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王秀平
联系电话:0871-63822528
联系邮箱:jglymsc@163.com
邮编:650000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0-28] (600265)*ST景谷: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1-054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状况,现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产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主要产品 2021 年 7-9 月 2020 年 7-9 月 变动比例(%)
林板产品(立方米) 12,309.94 3,159.75 289.59
机制炭(吨) 0 165.55 -100.00
林化产品(吨) 639.08 0
说明:
1、根据公司“一体两翼”的经营计划,2021 年公司积极开展主营业务林板产品的生产经营,第三季度林板产品产量较上年同期增加 289.59%。
2、2021 年公司积极开展松香、松节油生产,林化产品产量较上年同期增加639.08 吨。
二、主要产品销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主要产品 2021 年 7-9 月 2020 年 7-9 月 变动比例(%)
林板产品(立方米) 9,407.57 2,954.24 218.44
机制炭(吨) 0 211.53 -100.00
林化产品(吨) 598.34 0
三、主要产品库存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主要产品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变动比例(%)
林板产品(立方米) 6,742.12 3,631.62 85.65
机制炭(吨) 0 102.50 -100.00
林化产品(吨) 85.00 163.04 -47.87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2021-10-28] (600265)*ST景谷: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1-052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三)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7 日通过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实有监事 3 名,参加表决 3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监事对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600265)*ST景谷: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1-051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实有董事7名,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2021-10-28] (600265)*ST景谷: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06元
每股净资产: 0.364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1%
营业总收入: 6565.43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14亿元
[2021-10-12] (600265)*ST景谷: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1-050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本季度未进行委托理财。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本季度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金额为 0 元。
● 本季度委托理财收益:本季度已到期理财产品收益共计 0 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 年 4 月 28 日,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含 3,5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本次理财金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购买或到期期间为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上
述期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购买或赎回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财务部应与银行、证券公司等相关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的进展情况,保障资金安全,确保理财产品资金到期收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和归还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295,745,361.49 296,903,862.30
总负债 275,241,476.35 251,321,883.73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203,909.03 49,777,547.27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6 月
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553,943.38 8,484,138.92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7,293.85 万元,本季度购
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金额为 0 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0%。
四、风险提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尽管本次授权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类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2)及相关独立意见。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实际投入 实际收回 实际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金额 本金 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3,500 3,500 14.24 0
合计 3,500 3,500 14.24 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3,5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44.60
最近 12 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77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3,500
总理财额度 3,500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
[2021-08-27] (600265)*ST景谷: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1-047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实有董事7名,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曾安业先生回避表决。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2021-08-27] (600265)*ST景谷: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71元
每股净资产: 0.383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8%
营业总收入: 3449.11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17.20万元
[2021-08-20] (600265)*ST景谷:关于合伙企业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1-046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伙企业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5 月 20 日及 2021 年 6 月 7 日,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福誉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福誉”)、周大福(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合伙协议,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企业名称拟为“景谷林业绿色林业科技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具体核准名称为准),旨在进行林业相关产业投资。公司与北京福誉合计持有 51%的份额,其中:公司
认缴出资 4,072 万元,持有 50.90%的份额;北京福誉认缴出资 8 万元,持有 0.10%
的份额;周大福(中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3,920 万元,持有 49%的份额。详情
请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2021 年 6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5、2021-036、2021-040)。
近日,公司已完成合伙企业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景林绿色科技(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7E7JK35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融汇商务园一区13-2-330-40
执行事务合伙人:福誉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吴昱)
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17 日
合伙期限:2021 年 8 月 17 日至 2026 年 8 月 16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森林改培;人造板销售;木材加工;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木材采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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