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87什么时候复牌?-国中水务停牌最新消息
≈≈国中水务600187≈≈(更新:22.02.24)
[2022-02-24] (600187)国中水务: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7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
料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以现场
结合通讯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彦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
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4] (600187)国中水务: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8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
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监事会形成以下审阅意见: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无异议。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对整改事项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该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取
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4] (600187)国中水务:关于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9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3 号《关于对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
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黑龙江国中水务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书的公告》。
2022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现将整改报告披露如下:
“致:黑龙江证监局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决定书所提出的问题,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召开专题会议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的分析研讨,同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就《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切实进行整改,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专项整改的总体工作安排
为更好地落实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决定书》中相关整改要求,公司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由董事长张彦先生牵头的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由董秘庄建龙先生担任组长,全面统筹开展本次整改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自查,更好地保障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
二、整改情况
(一)公司存在问题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与关联方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健康”)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鹏都颐养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颐养”),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人民币,其中鹏都健康和公司分别以现金各自出资 8亿元和 2亿元,并于2020年 4月 23日足额缴纳,公司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了此事项。经查,鹏都健康未真实缴纳注册资本 8 亿元现金,公司未准确核实鹏都健康实际出资情况,关联交易信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9
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二)整改情况
1、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战略投资部总经理。
2、主要整改措施
(1)进行内部追责
公司管理层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对本次事项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内部批评,并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切实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高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的理解。
(2)加强后续培训
公司组织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部、财务部、审计部、战略投资部等相关人员学习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计划将进一步强化相关业务人员的定期培训机制,督促董事长、独立董事、监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券监管部门举行的培训,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定期编制专项培训资料开展内部培训和学习等。
(3)加强内部控制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人员对本次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进行了严肃的审查与检讨,并进行了相应审批流程的完善和整改,公司今后将着力提升公司内控水平,确保公司证券事务部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要求规范执行,避免此类违规行为再发生。
三、关联交易现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提出全额撤资。鹏都颐养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决议
同意公司全额撤资,退款期限自鹏都颐养股东会决议签署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终止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
2022年2月22日公司收到鹏都颐养退回的部分投资款1亿元及资金利息8,840,277.78元人民币,
同时收到鹏都颐养《关于退回股东方国中水务资金进度情况的说明》称“按照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
股东会决议,我司拟归还贵司 2 亿元原始资本金及相应利息,由于部分资金仍然在相关资产及项目公司
上,筹措尚需一定时间,我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向贵司退还原始资本金 1 亿元及相应的利息,剩余
1 亿元本金及相应利息将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之前完成归还”。公司正在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催讨剩余部
分投资款及利息,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
四、总结
公司深刻认识到在公司治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将认真持续提升规范运作能力,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规范、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9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3] (600187)国中水务:关于终止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鹏都颐
养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致力构建以健康管理为核心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合资
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20,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20%,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合资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全额撤资,若合资公司可退回给公司
的资金少于公司实缴出资额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资金成本之和(资金成本计算期限自公司实缴出资之日起至退还出资之日止),关联方同意向公司补足差额。退款期限自合资公司股东会决议签署之日起 60 日内。
截止 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已收到合资公司退回的部分投资款 10,000 万元及资金利息 8,840,277.78
元人民币。同时收到合资公司《关于退回股东方国中水务资金进度情况的说明》称“按照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我司拟归还贵司 2 亿元原始资本金及相应利息,由于部分资金仍然在相关资产及项目
公司上,筹措尚需一定时间,我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向贵司退还原始资本金 1 亿元及相应的利息,剩
余 1 亿元本金及相应利息将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之前完成归还”。公司正在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催讨剩余部分
投资款及利息,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合资公司偿付的资金利息公司将计入营业外收入,预计将影响公司净利润,相关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2-22] (600187)国中水务: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5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收到赛领基金退回的部分减资款人民币 16,870,144.00 元。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投资参股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领基金”),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14 日、2017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上披露的(临 2015-005 公告)、(临 2017-050 公告)。
公司合计投资赛领基金 47,800 万元人民币,占赛领基金的股权比例为 4.4395%。2019 年 5 月、2020 年
1 月、2021 年 4 月、2021 年 8 月、2021 年 10 月赛领基金五次减资,注册资金由人民币 901,000 万元减少至
人民币 421,000 万元,赛领基金各股东按照其各自股权比例相应减少其对赛领基金的实缴出资。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2020 年 4 月 16 日、2021 年 7 月 15 日、2021 年 9 月 3 日、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赛领基金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由人民币
421,000 万元减少至人民币 381,000 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减资后,公司对赛领基金的出资金额为169,145,394.00 元,所持赛领基金的股权比例依然保持 4.4395%不变。公司于近日收到赛领基金退回的部分减资款人民币 16,870,144.00 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1-29] (600187)国中水务: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4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000 万到-12,000 万元。
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000 万
到-15,000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
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000 万到-12,000 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000 万到-15,000 万元。
(三)业绩预告是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4.46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82.21 万元。
(二)每股收益:0.0189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报告期内,子公司因出水不达标环保罚款,子公司处理水量大幅度减少,子公司工程项目
结算收入少于预期,部分项目成本高于预期,导致毛利率大幅下降;
(二)报告期内,部分股权转让款、涉及仲裁执行款项暂未能收回,信用减值损失有较大增加。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4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5] (600187)国中水务: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3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3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内容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200702847345E)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你公司 2020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 年 12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终
止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等公告显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2020 年 4 月 20 日你公
司与关联方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健康)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鹏都颐养健康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其中鹏都健康和你公司分别以现金方式出资 8 亿元和 2 亿元,并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足额缴纳。经查,鹏都健康未真实缴纳注册资本金 8 亿元现金,你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准
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 第三条
的规定。按照《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当在收到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30 日内予以改正,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二、公司说明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决定书所提出的问题,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召开专题会议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的分析研讨,同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并以此为契机,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3
实现公司规范、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2] (600187)国中水务: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2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5 号——行业信息披露》要求,现将黑龙江
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污水处理
项目 平均水价 处理量(万立方米) 结算量(万立方米)
(元/立方米)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同比变化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同比变化
污水处理 1.92(暂定) 11,265.14 12,494.39 -9.84% 13,082.61 13,897.20 -5.86%
污水处理项目公司情况明细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5,063.35 5,887.70 -14.00% 5,063.35 5,887.70 -14.00%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 3,843.03 4,249.73 -9.57% 4,380.00 4,392.00 -0.27%
限公司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6.49 164.81 25.29% 1,460.00 1464.00 -0.27%
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 2,152.27 2,192.15 -1.82% 2,179.26 2,153.50 1.20%
限公司
注 1:本报告期内秦皇岛项目、马鞍山项目均按照升级改造补充协议暂定价格收取水费,最终水价将按照政府审定投资
进行调整,因此,平均水价为暂定价格。
注 2:本报告中 2020 年度数据与 2021 年披露数据有差为 2020 年实际值发生调整。
二、 自来水供应
平均水价 供水量(万立方米) 售水量(万立方米)
项目 (元/立方米)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同比变化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同比变化
居民用水: 2.9
自来水 非居民用水:4.5 2,926.47 3,000.08 -2.45% 2,579.35 2,471.78 4.35%
特种用水:10.0
自来水项目公司情况明细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 2,926.47 3,000.08 -2.45% 2,579.35 2,471.78 4.35%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2
上述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2-01-01] (600187)国中水务: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1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委托理财概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水务”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孙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 3.6 亿元(含 3.6 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适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 品。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限内,以上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
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相关公告。
自 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最近一次披露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进展公告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收益
(含税)为 319.14 万元。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累计收益已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现将募集资金理财的详细情况披露如下。
二、自 2020 年 10 月 15 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金
和收益的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 受托方 产品 产品名称 金额 年化收 实际收益 起止日期 收益
名称 名称 类型 益率 (含税) 类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汉中 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工商银行保本型 2020 年 10 月
自来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银行理 法人 35 天稳利人 3,500 2.05% 6.88 16 日至 2020 保本浮
水 份有限公司 财产品 民币理财 年 11 月 20 日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汉中 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工商银行保本型 2020 年 11 月
自来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银行理 法人 35 天稳利人 3,500 2.05% 6.88 24 日至 2020 保本浮
水 份有限公司 财产品 民币理财 年 12 月 29 日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1
公司鑫悦结构性
国中 上海农商行银行延安西路 银行结 存款2020年第009 2020 年 10 月 保本浮
水务 支行 构性存 期产品编号: 1,500 2.45% 3.23 23 日至 2020 动收益
款 AA0203201023001 年 11 月 24 日
(32 天)
公司鑫悦结构性
国中 上海农商行银行延安西路 银行结 存款2020年第010 2020 年 10 月 保本浮
水务 支行 构性存 期产品编号: 23,000 2.79% 110.78 23 日至 2020 动收益
款 AA0203201023002 年 12 月 25 日
(63 天)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汉中 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工商银行保本型 2021年3月16
自来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银行理 法人 35 天稳利人 500 2.05% 0.98 日至 2021 年 4 保本浮
水 份有限公司 财产品 民币理财 月 20 日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汉中 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2021 年 4 月 2
自来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银行理 工商银行保本型" 2,900 2.10% 4.67 日至 2021 年 4 保本浮
水 份有限公司 财产品 随心 E"理财 月 30 日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汉中 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2021 年 5 月 6
自来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银行理 工商银行保本型" 2,900 2.10% 4.67 日至 2021 年 6 保本浮
水 份有限公司 财产品 随心 E"理财 月 3 日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汉中 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2021年5月10
自来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银行理 工商银行保本型" 500 2.10% 0.83 日至 2021 年 6 保本浮
水 份有限公司 财产品 随心 E"理财 月 8 日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汉中 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2021 年 6 月 4
自来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银行理 工商银行保本型" 2,900 2.10% 4.67 日至 2021 年 7 保本浮
水 份有限公司 财产品 随心 E"理财 月 2 日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汉中 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2021 年 6 月 9
自来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银行理 工商银行保本型"随 500 2.10% 0.81 日至 2021 年 7 保本浮
水 份有限公司 财产品 心 E"理财 月 7 日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公司结构性存款
国中 上海农商行银行延安西路 银行结 2021 年第 056 期(鑫 2021年4月16 保本浮
水务 支行 构性存 和系列)编号: 21,500 2.50% 109.15 日至 2021 年 6 动收益
款 AA0203210416001 月 29 日
(74 天)
公司结构性存款
国中 上海农商行银行延安西路 银行结 2021 年第 155 期(鑫 2021 年 10 月 保本浮
水务 支行 构性存 和系列)编号: 10,000 3.15% 65.59 15 日至 2021 动收益
款 AA0203211015001
[2021-12-25] (600187)国中水务:关于终止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0-06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健康”),后期变更为关联方上海欣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鹄实业”))签署《投资协议》,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鹏都颐养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致力构建以健康管理为核心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20,000 万
元,持股比例为 20%,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发布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0-011 公告)。
二、终止原因
2020 年 4 月 20 日合资公司成立,双方注册资本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均已足额缴纳。合资公司成立后,
公司按照《投资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合资公司按季度提供投后管理报告(包括季度财务报表,项目施工进
度,资产打造进展等),截止 2021 年 12 月底公司已收到合资公司 6 期投后管理报告。根据合资公司提供的
投后管理报告及公司现场调研项目情况,合资公司委托打造的樱花台 CCRC 系列产品和九溪湖康旅系列产品
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未达预期,公司基于谨慎性投资原则决定撤资。合资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股东
会,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全额撤资,同时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00 万元减至 80,000 万元,合资公司减资后,若合资公司可退回给公司的资金少于公司实缴出资额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资金成本之和(资金成本计算期限自公司实缴出资之日起至退还出资之日止),欣鹄实业同意向公司补足差额。退款期限自合资公司股东会决议签署之日起 60 日内。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
到董事 7 人,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因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张彦先生、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0-066
严东明先生、闫银柱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 4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 4 票同意,0票反对。
四、本次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合资公司偿付的资金利息公司将计入营业外收入,预计将影响公司净利润,相关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01] (600187)国中水务:大股东股票转让终止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65
1
黑龙江
国中水务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大
股东 股票转让 终止 公告
本公司
董事会 及全体董事 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 性 和完整 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近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中天津”)的通知 获悉 国中天津 于 2 021 年 5 月 2 7 日 分别与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鹏欣集团 、姜照柏、姜雷签署 的 《股 票 转让协议》 经 双 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 。
《股票转让协议》
简介
国中天津将所持公司
2 27,312,500 股(标的股票对价为 2 .35 元 股),分别转让给鹏欣集团 1 25,712,500
股(对价金额为 2 95,424,375 元)、姜照柏 5 1,060,000 股(对价金额为 119,991,000 元)、姜雷 5 0,540,000 股
(对价金额为 1 18,869,000 元)。 国中天津、鹏欣集团均为实际控制人姜照柏控制的企业,姜雷与姜照柏为
兄弟关系。本次 股票转让 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调整。 详细情况请见 公司于 2 021 年 6 月 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 网站上 发布 的 《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2021 030 公司同日披露 了 《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
《股票转让协议》自
2 021 年 1 1 月 2 9 日解除,自解除之日起,该协议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终止,双
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会就终止该协议向另一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 2 1 年 12 月 1 日
[2021-11-25] (600187)国中水务:关于子公司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64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荣县国中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县国中水务”)于近日收到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 3 份《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自环法荣县罚字〔2021〕23 号、24 号、25 号)。现将该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情经过
1、2021 年 5 月 10 日,荣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荣县国中水务运营的荣县度佳镇污
水处理厂开展执法检查,同时荣县生态环监局委托荣县环境监测站对荣县度佳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废水进
行采样监测。根据 2021 年 6 月 9 日荣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荣环监字〔2021〕第 A029 号)显
示:荣县度佳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废水总氮浓度为 20.3mg/L 超过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表 1 中一级标准的 A 标准限值(总氮浓度<15mg/L)0.35 倍。2021 年 9 月 30 日,自贡
市生态环境局向荣县国中水务送达了《自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环法荣县罚告字〔2021〕18 号)和《自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自环法荣县罚听告字〔2021〕10 号),荣县国中水务
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提出听证申请,2021 年 10 月 26 日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公开举行听证会,听证会上
荣县国中水务提出了以下异议:进水水质超标是排放水污染物超标的根本原因,我司不应承担责任;污水排放标准应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中一级标准的 B 标准执行;公司运营的荣县度佳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 400 吨/日,污水处理体量较小,且已主动采取整改措施,消除生态环境危害后果,符合《四川省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 年版)》规定的减免情形,应免于行政处罚。自贡市生态环境局案审委员会集体审议决定对荣县国中水务听证申请理由不予以采纳,认为荣县度佳镇污水处理厂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物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罚款 19 万元,鉴于荣县国中水务在氨氮进水超标的情况下主动采取措施降低氮指标且环境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 年版)》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和第六条第二款“有从轻或者减轻情况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裁量公司计算结果的基础上应当下浮 10%以内执行”之规定,对荣县国中水务处以罚款 17.1 万元。
2、2021 年 5 月 7 日,荣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荣县国中水务运营的荣县正紫 A 污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64
水处理站开展执法检查,同时荣县生态环境局委托荣县环境监测站对荣县正紫 A 污水处理站进口和出口水
样进行采样监测。根据 2021 年 6 月 8 日荣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荣环监字〔2021〕第 A027
号)显示:荣县正紫 A 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中粪大肠菌群数为 9.2×103个/L,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中一级标准的 A 标准限值(粪大肠菌群数≤103个/L)8.2 倍。2021 年 9 月
30 日,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向荣县国中水务送达了《自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环法荣县罚告字〔2021〕19 号)和《自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自环法荣县罚听告字〔2021〕11 号),
荣县国中水务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提出听证申请。2021 年 10 月 26 日,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公开举行听
证会,听证会上荣县国中水务提出了以下异议:污水排放标准应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表 1 中一级标准的 B 标准执行;正紫 A 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 150 吨/日,污水处
理体量较小,且已主动采取整改措施,消除生态环境危害后果,符合《四川省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 年版)》规定的减免情形,应免于行政处罚;荣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荣环监字〔2021〕第 A027 号)不符合证据标准,不具有证明力,不能作为本案依据使用。自贡市生态环境局案审委员会集体审议决定对荣县国中水务听证申请理由不予以采纳,认为荣县正紫 A 污水处理厂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对荣县国中水务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38.8 万元。
3、2021 年 5 月 7 日,荣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荣县国中水务运营的荣县正紫 B 污
水处理厂开展执法检查,同时荣县生态环监局委托荣县环境监测站对荣县正紫 B 污水处理站进口和出口水
样进行采样监测。根据 2021 年 6 月 8 日荣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荣环监字〔2021〕第 A028 号)
显示:荣县正紫 B 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中粪大肠菌群数为 5.4×103个/L,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
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中一级标准的 A 标准限值(粪大肠菌群数<103个/L)4.4 倍。2021 年 9 月 30
日,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向荣县国中水务送达了《自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环法荣县罚告字〔2021〕20 号)和《自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自环法荣县罚听告字〔2021〕12 号),荣
县国中水务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提出听证申请,2021 年 10 月 26 日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公开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上荣县国中水务提出了以下异议:污水排放标准应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表 1 中一级标准的 B 标准执行;正紫 B 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 50 吨/日,污水处
理体量较小,且已主动采取整改措施,消除生态环境危害后果,符合《四川省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 年版)》规定的减免情形,应免于行政处罚;荣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荣环监字〔2021〕第 A028 号)不符合证据标准,不具有证明力,不能作为本案依据使用。自贡市生态环境局案审委员会集体审议决定对荣县国中水务听证申请理由不予以采纳,认为正紫 B 污水处理厂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物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对荣县国中水务处以罚款 29.8 万元。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64
荣县国中水务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自贡市人民政府或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直接向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荣县国中水务被行政处罚主要为进水超标导致出水超标及执行标准认定问题所致,荣县国中水务在荣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检查后积极整改,目前均已达标排放。公司将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提出陈述和申辩,维护公司的权益。
上述罚款涉及 85.70 万元,公司已计入营业外支出,预计将影响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约 85.70 万元(上
述数据未经审计,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后续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021-11-24] (600187)国中水务: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委托理财概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同意公司进
行委托理财占用的自有资金滚动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2021 年 5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近日,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0%,累计委托理财产生的收益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利润的 1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现将自有资金理财的详细情况披露如下。
二、自 2020 年 4 月 19 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金和
收益的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受托人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金额 起止日期 报酬确 年化收 实际收益
类型 定方式 益率 (含税)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太
白路支行 2020 年 4 月
汉中自来 投资管理人:长安银行股份有 "长盛理财 20,000,000.00 13 日至2020 保本浮 3%-3.3%
水 限公司 "日日稳利 年 12 月 8 日 动收益 394,547.94
托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 工商银行
中中山街支行 保本型法 2020 年 4 月
汉中供水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人 35 天稳 2,000,000.00 17 日至2020 保本浮 2.40% 4,602.74
检验检测 限公司 利人民币 年 5 月 22 日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理财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 工商银行
中中山街支行 保本型法 2020 年 5 月
汉中供水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人 35 天稳 2,000,000.00 26 日至2020 保本浮 2.40% 4,602.74
检验检测 限公司 利人民币 年 6 月 30 日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理财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 工商银行
中中山街支行 保本型法 2020 年 7 月
汉中供水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人 35 天稳 2,000,000.00 3 日至 2020 保本浮 2.40% 4,602.74
检验检测 限公司 利人民币 年 8 月 7 日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理财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 工商银行
中中山街支行 保本型法 2020 年 8 月
汉中供水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人 35 天稳 2,000,000.00 7 日至 2020 保本浮 2.05% 3,931.51
检验检测 限公司 利人民币 年 9 月 11 日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理财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 工商银行
中中山街支行 保本型法 2020 年 9 月
汉中供水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人 35 天稳 2,000,000.00 11 日至2020 保本浮 2.05% 3,931.51
检验检测 限公司 利人民币 年 10 月 16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理财 日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 工商银行
中中山街支行 保本型法 2020年10月
汉中供水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人 35 天稳 2,000,000.00 16 日至2020 保本浮 2.05% 3,931.51
检验检测 限公司 利人民币 年 11 月 20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理财 日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 工商银行
中中山街支行 保本型法 2020年11月
汉中供水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人 35 天稳 24 日至2020 保本浮 2.05% 3,931.51
检验检测 限公司 利人民币 2,000,000.00 年 12 月 29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理财 日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020 年 7 月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灯 步步增盈 300,000.00 14 日至2020 非保本 3%-3.75% 1,207.40
国中大华 市口支行 安心版理 年 8 月 24 日 浮动收
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财产品 2020 年 7 月 益
司 300,000.00 14 日至2020 3%-3.75% 2,185.48
年 9 月 28 日
2020 年 7 月
300,000.00 14 日至2020 3%-3.75% 3,438.08
年 11 月 4 日
2020 年 7 月
150,000.00 14 日至2020 3%-3.75% 2,200.48
年 12 月 8 日
2020 年 7 月
14 日至2020 3%-3.75% 2,331.75
150,000.00 年 12 月 17
日
2020 年 7 月
100,
[2021-11-19] (600187)国中水务: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公告编号:2021-
062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浦祥路 79 号上海朱家角皇家郁金香花园酒店 5 号楼一楼贵
宾会见厅 2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28,260,12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5.893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庄建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章韬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28,002,324 99.9398 241,800 0.0564 16,000 0.0038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 42,041,124 99.3905 241,800 0.5716 16,000 0.0379
任险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婧芸、朱培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8] (600187)国中水务: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61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2,342,009.1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为公司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先后与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前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4 日、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7 月 6 日、2017 年 12 月 30 日、
2020 年 6 月 11 日、2020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相关公告。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1、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备注
1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50131000587411850 注 1
2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马鞍山江东大道支行 608505057 已销户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6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
3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业部 15380875955580
注 1: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简称: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开立的一般户及募集专户作同步迁移,迁移后开户地址、账户名称、账号均保持不变,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承接原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责任。
2、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孙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备注
1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 2606050229022152357
公司 山街支行
2 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 2606050229022152481
司 山街支行
3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 13050163860800000520
理有限公司 文化路支行
4 荣县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 11050171520000000481 已销户
子湾路支行
5 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 11050171520000000482 已销户
限公司 子湾路支行
6 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50131000817007507
限公司
7 牙克石市国中水务有限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50131000616915075
公司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1、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和房地产政策调控的变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两个项目无继续实施的必要性,为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公司终止了上述两个项目。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将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
资金专户(账号:15380875955580)予以注销,并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鉴于汉中市政府从汉中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及保障基本民生的大局考虑,决定整体回购公司在汉中的自来水项目全部资产,公司终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10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将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606050229022152357)和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606050229022152481)予以注销,并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61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2021-10-30] (600187)国中水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公告编号:2021-060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浦祥路 79 号上海朱家角皇家郁金香花园酒店 5 号楼一
楼贵宾会见厅 2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购买董
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
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
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87 国中水务 2021/11/11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非现场登记: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二) 登记时间
2021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三) 登记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 1188 号 1 幢西楼 2 层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 1188 号 1 幢西楼 2 层
邮政编码:201112
联系人:张茜女士
联系电话:021-62265371
联系传真:021-62187072
联系邮箱:zhangxi@interchina.com
(二)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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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贵
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0-30] (600187)国中水务: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57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
料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彦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5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00187)国中水务: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58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
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
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00187)国中水务: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046元
每股净资产: 2.085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2%
营业总收入: 2.5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39.90万元
[2021-10-29] (600187)国中水务: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5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收到赛领基金退回的减资款人民币 35,516,459.00 元。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投资参股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领基金”),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14 日、2017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上披露的(临 2015-005 公告)、(临 2017-050 公告)。
公司合计投资赛领基金 47,800 万元人民币,占赛领基金的股权比例为 4.4395%。2019 年 5 月、2020 年
1 月、2021 年 4 月、2021 年 8 月赛领基金四次减资,注册资金由人民币 901,000 万元减少至人民币 501,000
万元,赛领基金各股东按照其各自股权比例相应减少其对赛领基金的实缴出资。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2020 年 4 月 16 日、2021 年 7 月 15 日、2021 年 9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赛领基金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股东会决议,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由人民币
501,000 万元减少至人民币 421,000 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减资后,公司对赛领基金的出资金额为
186,903,441.00 元,所持赛领基金的股权比例依然保持 4.4395%不变。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收到赛领基
金退回的减资款人民币 35,516,459.00 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3] (600187)国中水务: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55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5 号——行业信息披露》要求,现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污水处理
平均水价 处理量(万立方米) 结算量(万立方米)
项目 (元/立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
方米) 第三季度 变化 第三季度 变化
污水处理 1.92 8,429.69 9,323.93 -9.59% 9,909.87 10,388.51 -4.61%
污水处理项目公司情况明细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 3,841.01 4,369.18 -12.09% 3,907.64 4,403.02 -11.25%
限公司
国中(秦皇岛)污水 2,847.15 3,199.20 -11.00% 3,276.00 3,288.00 -0.36%
处理有限公司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 154.12 108.20 42.44% 1,092.00 1,096.00 -0.36%
限公司
国水(马鞍山)污水 1,587.41 1,647.35 -3.64% 1,634.23 1,601.50 2.04%
处理有限公司
注:2020 年披露的三季度经营数据有部分是预估数据,目前披露的 2020 年三季度经营数据为修正数值。
二、 自来水供应
平均水价 供水量(万立方米) 售水量(万立方米)
项目 (元/立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变 2021 年 2020 年
方米) 化 同比变化
第三季度 第三季度
居 民 用
水:2.9
自来水 非居民用 2,093.14 2,252.84 -7.09% 1,911.01 1,800.85 6.12%
水:4.5
特 种 用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55
水:10
自来水项目公司情况明细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 2,093.14 2,252.84 -7.09% 1,911.01 1,800.85 6.12%
限公司
注:2020 年披露三季度经营数据有部分是预估数据,目前披露的 2020 年三季度经营数据为修正数值。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
[2021-10-16] (600187)国中水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公告编号:2021-054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浦祥路 79 号上海朱家角皇家郁金香花园酒
店 5 号楼一楼贵宾会见厅 2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27,969,52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5.875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董事严东明先生、独立董事吴昊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
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庄建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章韬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27,740,324 99.9464 229,200 0.053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终止部分募 41,779 99.4543 229,20 0.5457 0 0.0000
投项目并将剩余 ,124 0
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培烨、孙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6 日
[2021-10-08] (600187)国中水务: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53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 9,892.97 万元将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监事投票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终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并将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 9,892.97 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现就公告有关内容补充如下: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拟投资总额 23,980.49 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 22,835.00 万元。本项目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53
包括以下两部分:一是由公司控股孙公司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门供水”)实施的汉中市石门水厂技改工程(以下简称“A 部分”),总投资 10,534.27 万元;二是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中自来水”)实施的汉中市北城区供水加压服务站(汉中市兴元新区供水工程)(以下简称“B 部分”),总投资 12,867.77 万元。
A 部分于 2020 年 12 月竣工,建成后的水厂用于向汉中市主城区供应自来水,由于与其配套的 B 部分
没有完成,技改后的 A 部分尚未投入运营及产生效益。截至 2021 年 9 月 17 日,A 部分累计已实际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为 12,735.95 万元。A 部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1,567.11 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
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其中 1,388.77 万元存储于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西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178.34 万元存储于石门供水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B 部分目前仍处于地质勘探、三通一平等建设前期阶段。截至 2021 年 9 月 17 日,B 部分累计已实际投
入募集金额为 457.50 万元,用于部分设计费、三通一平费、勘探费的支付。B 部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8,325.86 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其中 4,837.46 万元存储于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西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3,488.40 万元存储于汉中自来水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董监高及保荐机构在原募投项目实施和投向变更等相关事项中所做的工作
在原募投项目实施期间 A 部分因建设内容增加、建设标准提升以及建筑材料成本、人工费上涨导致投资总额增加,B 部分因政府拆迁交地期较长,仍处于地质勘探阶段以及因政府规划调整,减少部分管网建设,导致剩余募集资金。董监高及保荐机构提前对 B 部分可能面临的实施难度和市场前景变化风险等进行
了充分审慎评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全体董事、监事投票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 B 部分剩余的募集资金 3,762.77 万元转投到 A 部分以补充其资金缺口,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原募投项目终止原因
公司于 2020 年收到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汉中市政府回购国中水务公司汉中自来水项目整体资产的
函》(汉市城管函(2020)1 号),汉中市政府从汉中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及保障基本民生的大局考虑,决定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53
整体回购公司在汉中的自来水项目全部资产,汉中市政府授权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函商公司,安排回购事宜,之后,公司积极配合政府执行公用事业资产收购及国资监管程序,完成第三方资产评估及审计工作,并于近期完成股权转让合同的讨论。鉴于上述政府回购原因公司拟终止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四、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拟将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 9,892.97 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事项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事项是汉中市政府从汉中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及保障基本民生的大局考虑,决定整体回购公司在汉中的自来水项目全部资产,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等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系汉中市政府从汉中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及保障基本民生的大局考虑做出的回购项目决定,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5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21-09-30] (600187)国中水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公告编号:2021-052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浦祥路 79 号上海朱家角皇家郁金香花园酒店 5 号楼一
楼贵宾会见厅 2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
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
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87 国中水务 2021/10/8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非现场登记: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二) 登记时间
2021 年 10 月 14 日(星期四)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三) 登记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 1188 号 1 幢西楼 2 层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 1188 号 1 幢西楼 2 层
邮政编码:201112
联系人:张茜女士
联系电话:021-62265371
联系传真:021-62187072
联系邮箱:zhangxi@interchina.com
(二)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贵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2021-09-30] (600187)国中水务:出售资产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向汉中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
中自来水”)和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汉江实业”)100%股权
本次交易包括股权转让和转让方债权两部分。股权交易价格为 197,708,721.08 元,转让方债权价
格为 176,226,278.92 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中水务”或“转让方”)于 2020 年 1 月收到
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发来的《关于汉中市政府回购国中水务公司汉中自来水项目整体资产的函》(汉市城管函(2020)1 号),汉中市政府从汉中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及保障基本民生的大局考虑,决定整体回购公司在汉中的自来水项目全部资产,汉中市政府授权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函商公司,安排回购事宜,之后,公司积极配合政府执行公用事业资产收购及国资监管程序,完成第三方资产评估及审计工作,并于近期完成股权转让合同的讨论。
近日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为汉中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汉中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中投资”或“受让方”)签订《关于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和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向汉中投资出售全资子公司汉中自来水和汉江实业两家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受让方同意承继目标公司已发生的债务,本次交易包括股权转让和转让方债权两部分。
标的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为:双方同意以 2021 年 3 月 31 日目标公司的净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等有形
资产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评估价值 195,100,000.00 元(根据新兰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标的股权转让价格基数,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为 197,708,721.08 元。
转让方债权价格为:双方同意,目标公司欠付转让方的款项为:以历史成本为基础,以评估基准日审定金额,加上经受让方审定的评估基准日至合同签订日上月底(2021 年 8 月 31)往来款实际转入数或支付数之后,所形成的最终金额为 176,226,278.92 元。
本次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东 股权比例
汉中市投资控股集团有
1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 9,700.50 100%
限公司
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 汉中市投资控股集团有
2 502.60 100%
任公司 限公司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独立董
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核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汉中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2017 年 5 月 26 日
法定代表人:王波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将坛西路
主要办公地址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宁路金格大厦
经营范围: 资本运作、资产管理、投融资及管理,企业重组,受托管理城市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和运营,城市资源运营,政府投资基金、扶贫攻坚、PPP 项目及政府批准的其他业务。
实际控制人:汉中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汉中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汉中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9,382,268,704.42
资产净额 5,232,247,513.28
营业收入 60,878,970.93
净利润 46,100,805.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6,092,500.86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7002225703831
注册资本:97,005,000 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友爱路 16 号
成立时间:2003 年 04 月 28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建设、经营并维护供水工程,水质检验检测,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为国中水务全资子公司。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指标 2020年12月31日(已审计)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389,394,180.91 393,965,231.73
负债总额 228,029,175.65 231,936,521.40
资产净额 161,365,005.26 162,028,710.33
营业收入 51,326,927.50 25,663,814.83
净利润 9,745,690.30 663,705.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384,409.83 249,871.05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审计)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审计)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102,478,991.74 102,868,177.52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76,180,916.79 78,132,878.54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26,298,074.95 24,735,298.98
无形资产原值 - -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 -
无形资产账面净值 - -
2、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700295450892A
注册资本:5,026,000 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友爱路 12 号
成立时间:1998 年 02 月 10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给排水工程安装施工,水源深井洗井、维修,水暖设备销售,设备维修,市政工程技术服务,打字复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国中水务全资子公司。
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指标 2020年12月31日(已审计)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41,274,209.46 40,193,416.17
负债总额 19
[2021-09-30] (600187)国中水务: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48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
料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以现场
结合通讯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彦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4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09-30] (600187)国中水务: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49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 事保证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
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 过《关 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形成以下审阅意 见:公司本次终 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 的使用效益,符 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等的有 关规定。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09-30] (600187)国中水务: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应到监事 3 人,实到董事 7 人、
实到监事 3 人,全体董事、监事投票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20 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
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募集资金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
总额
1 秦皇岛污水处理工程升级改造项 18,590.91 17,914.10
目
水务工程建 2 彰武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3,741.39 3,741.39
设项目 3 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23,402.27 22,835.00
4 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 10,436.00 10,436.00
5 荣县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2,974.88 2,261.01
6 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11,619.37 8,001.75
1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其他项目 2 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3 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合 计 100,764.82 95,189.25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7 年 3 月 2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
万宏源”)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在上海市签订了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及申万宏源与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2017 年 7 月 5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南江家源与上
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四方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的部分募
集资金变更投向,投资于“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以补充其资金缺口,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为 6,736万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间的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
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两个项目实施终止并将相应募集资金共计 1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使用。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用于以
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 已使用募集
投资总额 金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1 秦皇岛污水处理工程升级改造项 17,914.10 17,914.10 16,863.91
目
水务工程 2 彰武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3,741.39 3,741.39 185.21
建设项目 3 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22,835.00 22,835.00 12,912.47
4 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 10,436.00 3,700.00 999.21
5 荣县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2,261.01 2,261.01 2,261.03
6 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8,001.75 14,737.75 11,909.06
1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9,149.98 19,150.64
其他项目 2 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0.00 0.00
3 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 5,000.00 0.00 0.00
合 计 95,189.25 94,339.23 64,281.53
三、 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拟投资总额 23,980.49 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 22,835.00 万元。本项目
包括以下两部分:一是由公司控股孙公司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门供水”)实施的汉中市石门水厂技改工程(以下简称“A 部分”),总投资 10,534.27 万元;二是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中自来水”)实施的汉中市北城区供水加压服务站(汉中市兴元新区供水工程)(以下简称“B 部分”),总投资 12,867.77 万元。
在项目实施期间 A 部分因建设内容增加、建设标准提升以及建筑材料成本、人工费上涨导致投资总额增加,B 部分因政府拆迁交地期较长,仍处于地质勘探阶段以及因政府规划调整,减少部分管网建设,导致
剩余募集资金。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 B 部分剩余的募集资金 3,762.77 万元转投到 A 部分以补充其资金缺口。
1、A 部分原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 A 部分拟投入金额和构成明细如下:
项目 拟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一、建设投资 14,696.15 14,124.72
其中:1、建筑工程 3,481.65 3,346.35
2、设备购置 4,483.83 4,309.45
3、安装工程 5,984.13 5,751.41
4、工程其他费用
[2021-09-03] (600187)国中水务: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47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收到赛领基金退回的减资款 1,553.83 万元人民币。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投资参股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领基金”),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14 日、2017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上披露的(临 2015-005 公告)、(临 2017-050 公告)。
公司合计投资赛领基金 47,800 万元人民币,占赛领基金的股权比例为 4.4395%。2019 年 5 月、2020 年
1 月、2021 年 4 月赛领基金三次减资,注册资金由人民币 901,000 万元减少至人民币 536,000 万元,赛领基
金各股东按照其各自股权比例相应减少其对赛领基金的实缴出资。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2020 年
4 月 16 日、2021 年 7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赛领基金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股东会决议,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由人民币
536,000 万元减少至人民币 501,000 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减资后,公司对赛领基金的出资金额为
22,241.99 万元,所持赛领基金的股权比例依然保持 4.4395%不变。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收到赛领基金退
回的减资款 1,553.83 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
[2021-08-28] (600187)国中水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公告编号:2021-04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27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浦祥路 79 号上海朱家角皇家郁金香花园酒
店 5 号楼一楼贵宾会见厅 2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27,845,02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25.868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董事严东明先生,独立董事陈相奉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
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王冰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3、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庄建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章韬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27,828,224 99.9960 15,100 0.0035 1,700 0.0005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 2,204,824 99.2438 15,100 0.6797 1,700 0.0765
项目并将相应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培烨、赵婧芸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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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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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 (600187)国中水务: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7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
料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以现场
结合通讯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彦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
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4] (600187)国中水务: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8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
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监事会形成以下审阅意见: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无异议。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对整改事项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该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取
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4] (600187)国中水务:关于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9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3 号《关于对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
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黑龙江国中水务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书的公告》。
2022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现将整改报告披露如下:
“致:黑龙江证监局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决定书所提出的问题,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召开专题会议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的分析研讨,同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就《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切实进行整改,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专项整改的总体工作安排
为更好地落实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决定书》中相关整改要求,公司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由董事长张彦先生牵头的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由董秘庄建龙先生担任组长,全面统筹开展本次整改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自查,更好地保障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
二、整改情况
(一)公司存在问题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与关联方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健康”)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鹏都颐养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颐养”),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人民币,其中鹏都健康和公司分别以现金各自出资 8亿元和 2亿元,并于2020年 4月 23日足额缴纳,公司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了此事项。经查,鹏都健康未真实缴纳注册资本 8 亿元现金,公司未准确核实鹏都健康实际出资情况,关联交易信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9
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二)整改情况
1、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战略投资部总经理。
2、主要整改措施
(1)进行内部追责
公司管理层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对本次事项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内部批评,并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切实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高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的理解。
(2)加强后续培训
公司组织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部、财务部、审计部、战略投资部等相关人员学习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计划将进一步强化相关业务人员的定期培训机制,督促董事长、独立董事、监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券监管部门举行的培训,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定期编制专项培训资料开展内部培训和学习等。
(3)加强内部控制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人员对本次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进行了严肃的审查与检讨,并进行了相应审批流程的完善和整改,公司今后将着力提升公司内控水平,确保公司证券事务部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要求规范执行,避免此类违规行为再发生。
三、关联交易现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提出全额撤资。鹏都颐养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决议
同意公司全额撤资,退款期限自鹏都颐养股东会决议签署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终止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
2022年2月22日公司收到鹏都颐养退回的部分投资款1亿元及资金利息8,840,277.78元人民币,
同时收到鹏都颐养《关于退回股东方国中水务资金进度情况的说明》称“按照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
股东会决议,我司拟归还贵司 2 亿元原始资本金及相应利息,由于部分资金仍然在相关资产及项目公司
上,筹措尚需一定时间,我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向贵司退还原始资本金 1 亿元及相应的利息,剩余
1 亿元本金及相应利息将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之前完成归还”。公司正在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催讨剩余部
分投资款及利息,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
四、总结
公司深刻认识到在公司治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将认真持续提升规范运作能力,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规范、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9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3] (600187)国中水务:关于终止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鹏都颐
养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致力构建以健康管理为核心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合资
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20,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20%,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合资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全额撤资,若合资公司可退回给公司
的资金少于公司实缴出资额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资金成本之和(资金成本计算期限自公司实缴出资之日起至退还出资之日止),关联方同意向公司补足差额。退款期限自合资公司股东会决议签署之日起 60 日内。
截止 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已收到合资公司退回的部分投资款 10,000 万元及资金利息 8,840,277.78
元人民币。同时收到合资公司《关于退回股东方国中水务资金进度情况的说明》称“按照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我司拟归还贵司 2 亿元原始资本金及相应利息,由于部分资金仍然在相关资产及项目
公司上,筹措尚需一定时间,我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向贵司退还原始资本金 1 亿元及相应的利息,剩
余 1 亿元本金及相应利息将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之前完成归还”。公司正在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催讨剩余部分
投资款及利息,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合资公司偿付的资金利息公司将计入营业外收入,预计将影响公司净利润,相关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2-22] (600187)国中水务: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5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收到赛领基金退回的部分减资款人民币 16,870,144.00 元。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投资参股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领基金”),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14 日、2017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上披露的(临 2015-005 公告)、(临 2017-050 公告)。
公司合计投资赛领基金 47,800 万元人民币,占赛领基金的股权比例为 4.4395%。2019 年 5 月、2020 年
1 月、2021 年 4 月、2021 年 8 月、2021 年 10 月赛领基金五次减资,注册资金由人民币 901,000 万元减少至
人民币 421,000 万元,赛领基金各股东按照其各自股权比例相应减少其对赛领基金的实缴出资。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2020 年 4 月 16 日、2021 年 7 月 15 日、2021 年 9 月 3 日、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赛领基金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由人民币
421,000 万元减少至人民币 381,000 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减资后,公司对赛领基金的出资金额为169,145,394.00 元,所持赛领基金的股权比例依然保持 4.4395%不变。公司于近日收到赛领基金退回的部分减资款人民币 16,870,144.00 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1-29] (600187)国中水务: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4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000 万到-12,000 万元。
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000 万
到-15,000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
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000 万到-12,000 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000 万到-15,000 万元。
(三)业绩预告是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4.46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82.21 万元。
(二)每股收益:0.0189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报告期内,子公司因出水不达标环保罚款,子公司处理水量大幅度减少,子公司工程项目
结算收入少于预期,部分项目成本高于预期,导致毛利率大幅下降;
(二)报告期内,部分股权转让款、涉及仲裁执行款项暂未能收回,信用减值损失有较大增加。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4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5] (600187)国中水务: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3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3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内容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200702847345E)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你公司 2020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 年 12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终
止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等公告显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2020 年 4 月 20 日你公
司与关联方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健康)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鹏都颐养健康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其中鹏都健康和你公司分别以现金方式出资 8 亿元和 2 亿元,并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足额缴纳。经查,鹏都健康未真实缴纳注册资本金 8 亿元现金,你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准
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 第三条
的规定。按照《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当在收到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30 日内予以改正,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二、公司说明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决定书所提出的问题,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召开专题会议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的分析研讨,同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并以此为契机,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3
实现公司规范、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2] (600187)国中水务: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2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5 号——行业信息披露》要求,现将黑龙江
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污水处理
项目 平均水价 处理量(万立方米) 结算量(万立方米)
(元/立方米)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同比变化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同比变化
污水处理 1.92(暂定) 11,265.14 12,494.39 -9.84% 13,082.61 13,897.20 -5.86%
污水处理项目公司情况明细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5,063.35 5,887.70 -14.00% 5,063.35 5,887.70 -14.00%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 3,843.03 4,249.73 -9.57% 4,380.00 4,392.00 -0.27%
限公司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6.49 164.81 25.29% 1,460.00 1464.00 -0.27%
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 2,152.27 2,192.15 -1.82% 2,179.26 2,153.50 1.20%
限公司
注 1:本报告期内秦皇岛项目、马鞍山项目均按照升级改造补充协议暂定价格收取水费,最终水价将按照政府审定投资
进行调整,因此,平均水价为暂定价格。
注 2:本报告中 2020 年度数据与 2021 年披露数据有差为 2020 年实际值发生调整。
二、 自来水供应
平均水价 供水量(万立方米) 售水量(万立方米)
项目 (元/立方米)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同比变化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同比变化
居民用水: 2.9
自来水 非居民用水:4.5 2,926.47 3,000.08 -2.45% 2,579.35 2,471.78 4.35%
特种用水:10.0
自来水项目公司情况明细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 2,926.47 3,000.08 -2.45% 2,579.35 2,471.78 4.35%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2
上述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2-01-01] (600187)国中水务: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1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委托理财概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水务”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孙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 3.6 亿元(含 3.6 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适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 品。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限内,以上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
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相关公告。
自 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最近一次披露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进展公告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收益
(含税)为 319.14 万元。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累计收益已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现将募集资金理财的详细情况披露如下。
二、自 2020 年 10 月 15 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金
和收益的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 受托方 产品 产品名称 金额 年化收 实际收益 起止日期 收益
名称 名称 类型 益率 (含税) 类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汉中 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工商银行保本型 2020 年 10 月
自来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银行理 法人 35 天稳利人 3,500 2.05% 6.88 16 日至 2020 保本浮
水 份有限公司 财产品 民币理财 年 11 月 20 日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汉中 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工商银行保本型 2020 年 11 月
自来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银行理 法人 35 天稳利人 3,500 2.05% 6.88 24 日至 2020 保本浮
水 份有限公司 财产品 民币理财 年 12 月 29 日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2-001
公司鑫悦结构性
国中 上海农商行银行延安西路 银行结 存款2020年第009 2020 年 10 月 保本浮
水务 支行 构性存 期产品编号: 1,500 2.45% 3.23 23 日至 2020 动收益
款 AA0203201023001 年 11 月 24 日
(32 天)
公司鑫悦结构性
国中 上海农商行银行延安西路 银行结 存款2020年第010 2020 年 10 月 保本浮
水务 支行 构性存 期产品编号: 23,000 2.79% 110.78 23 日至 2020 动收益
款 AA0203201023002 年 12 月 25 日
(63 天)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汉中 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工商银行保本型 2021年3月16
自来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银行理 法人 35 天稳利人 500 2.05% 0.98 日至 2021 年 4 保本浮
水 份有限公司 财产品 民币理财 月 20 日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汉中 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2021 年 4 月 2
自来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银行理 工商银行保本型" 2,900 2.10% 4.67 日至 2021 年 4 保本浮
水 份有限公司 财产品 随心 E"理财 月 30 日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汉中 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2021 年 5 月 6
自来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银行理 工商银行保本型" 2,900 2.10% 4.67 日至 2021 年 6 保本浮
水 份有限公司 财产品 随心 E"理财 月 3 日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汉中 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2021年5月10
自来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银行理 工商银行保本型" 500 2.10% 0.83 日至 2021 年 6 保本浮
水 份有限公司 财产品 随心 E"理财 月 8 日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汉中 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2021 年 6 月 4
自来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银行理 工商银行保本型" 2,900 2.10% 4.67 日至 2021 年 7 保本浮
水 份有限公司 财产品 随心 E"理财 月 2 日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汉中 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2021 年 6 月 9
自来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银行理 工商银行保本型"随 500 2.10% 0.81 日至 2021 年 7 保本浮
水 份有限公司 财产品 心 E"理财 月 7 日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公司结构性存款
国中 上海农商行银行延安西路 银行结 2021 年第 056 期(鑫 2021年4月16 保本浮
水务 支行 构性存 和系列)编号: 21,500 2.50% 109.15 日至 2021 年 6 动收益
款 AA0203210416001 月 29 日
(74 天)
公司结构性存款
国中 上海农商行银行延安西路 银行结 2021 年第 155 期(鑫 2021 年 10 月 保本浮
水务 支行 构性存 和系列)编号: 10,000 3.15% 65.59 15 日至 2021 动收益
款 AA0203211015001
[2021-12-25] (600187)国中水务:关于终止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0-06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健康”),后期变更为关联方上海欣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鹄实业”))签署《投资协议》,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鹏都颐养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致力构建以健康管理为核心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20,000 万
元,持股比例为 20%,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发布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0-011 公告)。
二、终止原因
2020 年 4 月 20 日合资公司成立,双方注册资本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均已足额缴纳。合资公司成立后,
公司按照《投资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合资公司按季度提供投后管理报告(包括季度财务报表,项目施工进
度,资产打造进展等),截止 2021 年 12 月底公司已收到合资公司 6 期投后管理报告。根据合资公司提供的
投后管理报告及公司现场调研项目情况,合资公司委托打造的樱花台 CCRC 系列产品和九溪湖康旅系列产品
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未达预期,公司基于谨慎性投资原则决定撤资。合资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股东
会,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全额撤资,同时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00 万元减至 80,000 万元,合资公司减资后,若合资公司可退回给公司的资金少于公司实缴出资额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资金成本之和(资金成本计算期限自公司实缴出资之日起至退还出资之日止),欣鹄实业同意向公司补足差额。退款期限自合资公司股东会决议签署之日起 60 日内。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
到董事 7 人,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因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张彦先生、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0-066
严东明先生、闫银柱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 4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 4 票同意,0票反对。
四、本次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合资公司偿付的资金利息公司将计入营业外收入,预计将影响公司净利润,相关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01] (600187)国中水务:大股东股票转让终止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65
1
黑龙江
国中水务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大
股东 股票转让 终止 公告
本公司
董事会 及全体董事 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 性 和完整 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近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中天津”)的通知 获悉 国中天津 于 2 021 年 5 月 2 7 日 分别与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鹏欣集团 、姜照柏、姜雷签署 的 《股 票 转让协议》 经 双 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 。
《股票转让协议》
简介
国中天津将所持公司
2 27,312,500 股(标的股票对价为 2 .35 元 股),分别转让给鹏欣集团 1 25,712,500
股(对价金额为 2 95,424,375 元)、姜照柏 5 1,060,000 股(对价金额为 119,991,000 元)、姜雷 5 0,540,000 股
(对价金额为 1 18,869,000 元)。 国中天津、鹏欣集团均为实际控制人姜照柏控制的企业,姜雷与姜照柏为
兄弟关系。本次 股票转让 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调整。 详细情况请见 公司于 2 021 年 6 月 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 网站上 发布 的 《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2021 030 公司同日披露 了 《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
《股票转让协议》自
2 021 年 1 1 月 2 9 日解除,自解除之日起,该协议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终止,双
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会就终止该协议向另一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 2 1 年 12 月 1 日
[2021-11-25] (600187)国中水务:关于子公司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64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荣县国中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县国中水务”)于近日收到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 3 份《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自环法荣县罚字〔2021〕23 号、24 号、25 号)。现将该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情经过
1、2021 年 5 月 10 日,荣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荣县国中水务运营的荣县度佳镇污
水处理厂开展执法检查,同时荣县生态环监局委托荣县环境监测站对荣县度佳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废水进
行采样监测。根据 2021 年 6 月 9 日荣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荣环监字〔2021〕第 A029 号)显
示:荣县度佳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废水总氮浓度为 20.3mg/L 超过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表 1 中一级标准的 A 标准限值(总氮浓度<15mg/L)0.35 倍。2021 年 9 月 30 日,自贡
市生态环境局向荣县国中水务送达了《自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环法荣县罚告字〔2021〕18 号)和《自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自环法荣县罚听告字〔2021〕10 号),荣县国中水务
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提出听证申请,2021 年 10 月 26 日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公开举行听证会,听证会上
荣县国中水务提出了以下异议:进水水质超标是排放水污染物超标的根本原因,我司不应承担责任;污水排放标准应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中一级标准的 B 标准执行;公司运营的荣县度佳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 400 吨/日,污水处理体量较小,且已主动采取整改措施,消除生态环境危害后果,符合《四川省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 年版)》规定的减免情形,应免于行政处罚。自贡市生态环境局案审委员会集体审议决定对荣县国中水务听证申请理由不予以采纳,认为荣县度佳镇污水处理厂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物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罚款 19 万元,鉴于荣县国中水务在氨氮进水超标的情况下主动采取措施降低氮指标且环境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 年版)》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和第六条第二款“有从轻或者减轻情况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裁量公司计算结果的基础上应当下浮 10%以内执行”之规定,对荣县国中水务处以罚款 17.1 万元。
2、2021 年 5 月 7 日,荣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荣县国中水务运营的荣县正紫 A 污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64
水处理站开展执法检查,同时荣县生态环境局委托荣县环境监测站对荣县正紫 A 污水处理站进口和出口水
样进行采样监测。根据 2021 年 6 月 8 日荣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荣环监字〔2021〕第 A027
号)显示:荣县正紫 A 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中粪大肠菌群数为 9.2×103个/L,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中一级标准的 A 标准限值(粪大肠菌群数≤103个/L)8.2 倍。2021 年 9 月
30 日,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向荣县国中水务送达了《自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环法荣县罚告字〔2021〕19 号)和《自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自环法荣县罚听告字〔2021〕11 号),
荣县国中水务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提出听证申请。2021 年 10 月 26 日,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公开举行听
证会,听证会上荣县国中水务提出了以下异议:污水排放标准应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表 1 中一级标准的 B 标准执行;正紫 A 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 150 吨/日,污水处
理体量较小,且已主动采取整改措施,消除生态环境危害后果,符合《四川省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 年版)》规定的减免情形,应免于行政处罚;荣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荣环监字〔2021〕第 A027 号)不符合证据标准,不具有证明力,不能作为本案依据使用。自贡市生态环境局案审委员会集体审议决定对荣县国中水务听证申请理由不予以采纳,认为荣县正紫 A 污水处理厂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对荣县国中水务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38.8 万元。
3、2021 年 5 月 7 日,荣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荣县国中水务运营的荣县正紫 B 污
水处理厂开展执法检查,同时荣县生态环监局委托荣县环境监测站对荣县正紫 B 污水处理站进口和出口水
样进行采样监测。根据 2021 年 6 月 8 日荣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荣环监字〔2021〕第 A028 号)
显示:荣县正紫 B 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中粪大肠菌群数为 5.4×103个/L,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
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中一级标准的 A 标准限值(粪大肠菌群数<103个/L)4.4 倍。2021 年 9 月 30
日,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向荣县国中水务送达了《自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环法荣县罚告字〔2021〕20 号)和《自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自环法荣县罚听告字〔2021〕12 号),荣
县国中水务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提出听证申请,2021 年 10 月 26 日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公开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上荣县国中水务提出了以下异议:污水排放标准应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表 1 中一级标准的 B 标准执行;正紫 B 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 50 吨/日,污水处
理体量较小,且已主动采取整改措施,消除生态环境危害后果,符合《四川省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 年版)》规定的减免情形,应免于行政处罚;荣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荣环监字〔2021〕第 A028 号)不符合证据标准,不具有证明力,不能作为本案依据使用。自贡市生态环境局案审委员会集体审议决定对荣县国中水务听证申请理由不予以采纳,认为正紫 B 污水处理厂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物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对荣县国中水务处以罚款 29.8 万元。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64
荣县国中水务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自贡市人民政府或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直接向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荣县国中水务被行政处罚主要为进水超标导致出水超标及执行标准认定问题所致,荣县国中水务在荣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检查后积极整改,目前均已达标排放。公司将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提出陈述和申辩,维护公司的权益。
上述罚款涉及 85.70 万元,公司已计入营业外支出,预计将影响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约 85.70 万元(上
述数据未经审计,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后续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021-11-24] (600187)国中水务: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委托理财概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同意公司进
行委托理财占用的自有资金滚动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2021 年 5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近日,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0%,累计委托理财产生的收益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利润的 1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现将自有资金理财的详细情况披露如下。
二、自 2020 年 4 月 19 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金和
收益的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受托人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金额 起止日期 报酬确 年化收 实际收益
类型 定方式 益率 (含税)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太
白路支行 2020 年 4 月
汉中自来 投资管理人:长安银行股份有 "长盛理财 20,000,000.00 13 日至2020 保本浮 3%-3.3%
水 限公司 "日日稳利 年 12 月 8 日 动收益 394,547.94
托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 工商银行
中中山街支行 保本型法 2020 年 4 月
汉中供水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人 35 天稳 2,000,000.00 17 日至2020 保本浮 2.40% 4,602.74
检验检测 限公司 利人民币 年 5 月 22 日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理财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 工商银行
中中山街支行 保本型法 2020 年 5 月
汉中供水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人 35 天稳 2,000,000.00 26 日至2020 保本浮 2.40% 4,602.74
检验检测 限公司 利人民币 年 6 月 30 日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理财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 工商银行
中中山街支行 保本型法 2020 年 7 月
汉中供水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人 35 天稳 2,000,000.00 3 日至 2020 保本浮 2.40% 4,602.74
检验检测 限公司 利人民币 年 8 月 7 日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理财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 工商银行
中中山街支行 保本型法 2020 年 8 月
汉中供水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人 35 天稳 2,000,000.00 7 日至 2020 保本浮 2.05% 3,931.51
检验检测 限公司 利人民币 年 9 月 11 日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理财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 工商银行
中中山街支行 保本型法 2020 年 9 月
汉中供水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人 35 天稳 2,000,000.00 11 日至2020 保本浮 2.05% 3,931.51
检验检测 限公司 利人民币 年 10 月 16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理财 日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 工商银行
中中山街支行 保本型法 2020年10月
汉中供水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人 35 天稳 2,000,000.00 16 日至2020 保本浮 2.05% 3,931.51
检验检测 限公司 利人民币 年 11 月 20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理财 日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 工商银行
中中山街支行 保本型法 2020年11月
汉中供水 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人 35 天稳 24 日至2020 保本浮 2.05% 3,931.51
检验检测 限公司 利人民币 2,000,000.00 年 12 月 29 动收益
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理财 日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020 年 7 月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灯 步步增盈 300,000.00 14 日至2020 非保本 3%-3.75% 1,207.40
国中大华 市口支行 安心版理 年 8 月 24 日 浮动收
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财产品 2020 年 7 月 益
司 300,000.00 14 日至2020 3%-3.75% 2,185.48
年 9 月 28 日
2020 年 7 月
300,000.00 14 日至2020 3%-3.75% 3,438.08
年 11 月 4 日
2020 年 7 月
150,000.00 14 日至2020 3%-3.75% 2,200.48
年 12 月 8 日
2020 年 7 月
14 日至2020 3%-3.75% 2,331.75
150,000.00 年 12 月 17
日
2020 年 7 月
100,
[2021-11-19] (600187)国中水务: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公告编号:2021-
062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浦祥路 79 号上海朱家角皇家郁金香花园酒店 5 号楼一楼贵
宾会见厅 2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28,260,12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5.893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庄建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章韬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28,002,324 99.9398 241,800 0.0564 16,000 0.0038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 42,041,124 99.3905 241,800 0.5716 16,000 0.0379
任险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婧芸、朱培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8] (600187)国中水务: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61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2,342,009.1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为公司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先后与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前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4 日、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7 月 6 日、2017 年 12 月 30 日、
2020 年 6 月 11 日、2020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相关公告。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1、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备注
1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50131000587411850 注 1
2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马鞍山江东大道支行 608505057 已销户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6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
3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业部 15380875955580
注 1: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简称: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开立的一般户及募集专户作同步迁移,迁移后开户地址、账户名称、账号均保持不变,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承接原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责任。
2、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孙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备注
1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 2606050229022152357
公司 山街支行
2 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 2606050229022152481
司 山街支行
3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 13050163860800000520
理有限公司 文化路支行
4 荣县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 11050171520000000481 已销户
子湾路支行
5 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 11050171520000000482 已销户
限公司 子湾路支行
6 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50131000817007507
限公司
7 牙克石市国中水务有限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50131000616915075
公司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1、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和房地产政策调控的变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两个项目无继续实施的必要性,为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公司终止了上述两个项目。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将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
资金专户(账号:15380875955580)予以注销,并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鉴于汉中市政府从汉中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及保障基本民生的大局考虑,决定整体回购公司在汉中的自来水项目全部资产,公司终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10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将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606050229022152357)和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606050229022152481)予以注销,并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61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2021-10-30] (600187)国中水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公告编号:2021-060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浦祥路 79 号上海朱家角皇家郁金香花园酒店 5 号楼一
楼贵宾会见厅 2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购买董
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
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
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87 国中水务 2021/11/11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非现场登记: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二) 登记时间
2021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三) 登记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 1188 号 1 幢西楼 2 层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 1188 号 1 幢西楼 2 层
邮政编码:201112
联系人:张茜女士
联系电话:021-62265371
联系传真:021-62187072
联系邮箱:zhangxi@interchina.com
(二)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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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贵
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0-30] (600187)国中水务: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57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
料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彦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5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00187)国中水务: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58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
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
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00187)国中水务: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046元
每股净资产: 2.085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2%
营业总收入: 2.5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39.90万元
[2021-10-29] (600187)国中水务: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5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收到赛领基金退回的减资款人民币 35,516,459.00 元。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投资参股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领基金”),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14 日、2017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上披露的(临 2015-005 公告)、(临 2017-050 公告)。
公司合计投资赛领基金 47,800 万元人民币,占赛领基金的股权比例为 4.4395%。2019 年 5 月、2020 年
1 月、2021 年 4 月、2021 年 8 月赛领基金四次减资,注册资金由人民币 901,000 万元减少至人民币 501,000
万元,赛领基金各股东按照其各自股权比例相应减少其对赛领基金的实缴出资。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2020 年 4 月 16 日、2021 年 7 月 15 日、2021 年 9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赛领基金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股东会决议,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由人民币
501,000 万元减少至人民币 421,000 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减资后,公司对赛领基金的出资金额为
186,903,441.00 元,所持赛领基金的股权比例依然保持 4.4395%不变。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收到赛领基
金退回的减资款人民币 35,516,459.00 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3] (600187)国中水务: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55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5 号——行业信息披露》要求,现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污水处理
平均水价 处理量(万立方米) 结算量(万立方米)
项目 (元/立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
方米) 第三季度 变化 第三季度 变化
污水处理 1.92 8,429.69 9,323.93 -9.59% 9,909.87 10,388.51 -4.61%
污水处理项目公司情况明细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 3,841.01 4,369.18 -12.09% 3,907.64 4,403.02 -11.25%
限公司
国中(秦皇岛)污水 2,847.15 3,199.20 -11.00% 3,276.00 3,288.00 -0.36%
处理有限公司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 154.12 108.20 42.44% 1,092.00 1,096.00 -0.36%
限公司
国水(马鞍山)污水 1,587.41 1,647.35 -3.64% 1,634.23 1,601.50 2.04%
处理有限公司
注:2020 年披露的三季度经营数据有部分是预估数据,目前披露的 2020 年三季度经营数据为修正数值。
二、 自来水供应
平均水价 供水量(万立方米) 售水量(万立方米)
项目 (元/立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变 2021 年 2020 年
方米) 化 同比变化
第三季度 第三季度
居 民 用
水:2.9
自来水 非居民用 2,093.14 2,252.84 -7.09% 1,911.01 1,800.85 6.12%
水:4.5
特 种 用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55
水:10
自来水项目公司情况明细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 2,093.14 2,252.84 -7.09% 1,911.01 1,800.85 6.12%
限公司
注:2020 年披露三季度经营数据有部分是预估数据,目前披露的 2020 年三季度经营数据为修正数值。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
[2021-10-16] (600187)国中水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公告编号:2021-054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浦祥路 79 号上海朱家角皇家郁金香花园酒
店 5 号楼一楼贵宾会见厅 2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27,969,52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5.875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董事严东明先生、独立董事吴昊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
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庄建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章韬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27,740,324 99.9464 229,200 0.053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终止部分募 41,779 99.4543 229,20 0.5457 0 0.0000
投项目并将剩余 ,124 0
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培烨、孙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6 日
[2021-10-08] (600187)国中水务: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53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 9,892.97 万元将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监事投票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终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并将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 9,892.97 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现就公告有关内容补充如下: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拟投资总额 23,980.49 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 22,835.00 万元。本项目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53
包括以下两部分:一是由公司控股孙公司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门供水”)实施的汉中市石门水厂技改工程(以下简称“A 部分”),总投资 10,534.27 万元;二是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中自来水”)实施的汉中市北城区供水加压服务站(汉中市兴元新区供水工程)(以下简称“B 部分”),总投资 12,867.77 万元。
A 部分于 2020 年 12 月竣工,建成后的水厂用于向汉中市主城区供应自来水,由于与其配套的 B 部分
没有完成,技改后的 A 部分尚未投入运营及产生效益。截至 2021 年 9 月 17 日,A 部分累计已实际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为 12,735.95 万元。A 部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1,567.11 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
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其中 1,388.77 万元存储于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西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178.34 万元存储于石门供水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B 部分目前仍处于地质勘探、三通一平等建设前期阶段。截至 2021 年 9 月 17 日,B 部分累计已实际投
入募集金额为 457.50 万元,用于部分设计费、三通一平费、勘探费的支付。B 部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8,325.86 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其中 4,837.46 万元存储于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西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3,488.40 万元存储于汉中自来水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董监高及保荐机构在原募投项目实施和投向变更等相关事项中所做的工作
在原募投项目实施期间 A 部分因建设内容增加、建设标准提升以及建筑材料成本、人工费上涨导致投资总额增加,B 部分因政府拆迁交地期较长,仍处于地质勘探阶段以及因政府规划调整,减少部分管网建设,导致剩余募集资金。董监高及保荐机构提前对 B 部分可能面临的实施难度和市场前景变化风险等进行
了充分审慎评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全体董事、监事投票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 B 部分剩余的募集资金 3,762.77 万元转投到 A 部分以补充其资金缺口,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原募投项目终止原因
公司于 2020 年收到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汉中市政府回购国中水务公司汉中自来水项目整体资产的
函》(汉市城管函(2020)1 号),汉中市政府从汉中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及保障基本民生的大局考虑,决定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53
整体回购公司在汉中的自来水项目全部资产,汉中市政府授权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函商公司,安排回购事宜,之后,公司积极配合政府执行公用事业资产收购及国资监管程序,完成第三方资产评估及审计工作,并于近期完成股权转让合同的讨论。鉴于上述政府回购原因公司拟终止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四、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拟将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 9,892.97 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事项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事项是汉中市政府从汉中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及保障基本民生的大局考虑,决定整体回购公司在汉中的自来水项目全部资产,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等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系汉中市政府从汉中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及保障基本民生的大局考虑做出的回购项目决定,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5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21-09-30] (600187)国中水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公告编号:2021-052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浦祥路 79 号上海朱家角皇家郁金香花园酒店 5 号楼一
楼贵宾会见厅 2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
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
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87 国中水务 2021/10/8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非现场登记: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二) 登记时间
2021 年 10 月 14 日(星期四)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三) 登记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 1188 号 1 幢西楼 2 层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 1188 号 1 幢西楼 2 层
邮政编码:201112
联系人:张茜女士
联系电话:021-62265371
联系传真:021-62187072
联系邮箱:zhangxi@interchina.com
(二)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贵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2021-09-30] (600187)国中水务:出售资产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向汉中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
中自来水”)和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汉江实业”)100%股权
本次交易包括股权转让和转让方债权两部分。股权交易价格为 197,708,721.08 元,转让方债权价
格为 176,226,278.92 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中水务”或“转让方”)于 2020 年 1 月收到
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发来的《关于汉中市政府回购国中水务公司汉中自来水项目整体资产的函》(汉市城管函(2020)1 号),汉中市政府从汉中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及保障基本民生的大局考虑,决定整体回购公司在汉中的自来水项目全部资产,汉中市政府授权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函商公司,安排回购事宜,之后,公司积极配合政府执行公用事业资产收购及国资监管程序,完成第三方资产评估及审计工作,并于近期完成股权转让合同的讨论。
近日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为汉中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汉中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中投资”或“受让方”)签订《关于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和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向汉中投资出售全资子公司汉中自来水和汉江实业两家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受让方同意承继目标公司已发生的债务,本次交易包括股权转让和转让方债权两部分。
标的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为:双方同意以 2021 年 3 月 31 日目标公司的净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等有形
资产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评估价值 195,100,000.00 元(根据新兰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标的股权转让价格基数,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为 197,708,721.08 元。
转让方债权价格为:双方同意,目标公司欠付转让方的款项为:以历史成本为基础,以评估基准日审定金额,加上经受让方审定的评估基准日至合同签订日上月底(2021 年 8 月 31)往来款实际转入数或支付数之后,所形成的最终金额为 176,226,278.92 元。
本次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东 股权比例
汉中市投资控股集团有
1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 9,700.50 100%
限公司
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 汉中市投资控股集团有
2 502.60 100%
任公司 限公司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独立董
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核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汉中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2017 年 5 月 26 日
法定代表人:王波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将坛西路
主要办公地址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宁路金格大厦
经营范围: 资本运作、资产管理、投融资及管理,企业重组,受托管理城市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和运营,城市资源运营,政府投资基金、扶贫攻坚、PPP 项目及政府批准的其他业务。
实际控制人:汉中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汉中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汉中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9,382,268,704.42
资产净额 5,232,247,513.28
营业收入 60,878,970.93
净利润 46,100,805.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6,092,500.86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7002225703831
注册资本:97,005,000 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友爱路 16 号
成立时间:2003 年 04 月 28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建设、经营并维护供水工程,水质检验检测,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为国中水务全资子公司。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指标 2020年12月31日(已审计)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389,394,180.91 393,965,231.73
负债总额 228,029,175.65 231,936,521.40
资产净额 161,365,005.26 162,028,710.33
营业收入 51,326,927.50 25,663,814.83
净利润 9,745,690.30 663,705.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384,409.83 249,871.05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审计)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审计)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102,478,991.74 102,868,177.52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76,180,916.79 78,132,878.54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26,298,074.95 24,735,298.98
无形资产原值 - -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 -
无形资产账面净值 - -
2、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700295450892A
注册资本:5,026,000 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友爱路 12 号
成立时间:1998 年 02 月 10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给排水工程安装施工,水源深井洗井、维修,水暖设备销售,设备维修,市政工程技术服务,打字复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国中水务全资子公司。
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指标 2020年12月31日(已审计)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41,274,209.46 40,193,416.17
负债总额 19
[2021-09-30] (600187)国中水务: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48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
料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以现场
结合通讯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彦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4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09-30] (600187)国中水务: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49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 事保证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
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 过《关 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形成以下审阅意 见:公司本次终 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 的使用效益,符 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等的有 关规定。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09-30] (600187)国中水务: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应到监事 3 人,实到董事 7 人、
实到监事 3 人,全体董事、监事投票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20 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
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募集资金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
总额
1 秦皇岛污水处理工程升级改造项 18,590.91 17,914.10
目
水务工程建 2 彰武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3,741.39 3,741.39
设项目 3 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23,402.27 22,835.00
4 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 10,436.00 10,436.00
5 荣县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2,974.88 2,261.01
6 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11,619.37 8,001.75
1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其他项目 2 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3 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合 计 100,764.82 95,189.25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7 年 3 月 2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
万宏源”)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在上海市签订了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及申万宏源与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2017 年 7 月 5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南江家源与上
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四方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的部分募
集资金变更投向,投资于“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以补充其资金缺口,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为 6,736万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间的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
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两个项目实施终止并将相应募集资金共计 1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使用。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用于以
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 已使用募集
投资总额 金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1 秦皇岛污水处理工程升级改造项 17,914.10 17,914.10 16,863.91
目
水务工程 2 彰武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3,741.39 3,741.39 185.21
建设项目 3 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22,835.00 22,835.00 12,912.47
4 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 10,436.00 3,700.00 999.21
5 荣县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2,261.01 2,261.01 2,261.03
6 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8,001.75 14,737.75 11,909.06
1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9,149.98 19,150.64
其他项目 2 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0.00 0.00
3 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 5,000.00 0.00 0.00
合 计 95,189.25 94,339.23 64,281.53
三、 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拟投资总额 23,980.49 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 22,835.00 万元。本项目
包括以下两部分:一是由公司控股孙公司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门供水”)实施的汉中市石门水厂技改工程(以下简称“A 部分”),总投资 10,534.27 万元;二是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中自来水”)实施的汉中市北城区供水加压服务站(汉中市兴元新区供水工程)(以下简称“B 部分”),总投资 12,867.77 万元。
在项目实施期间 A 部分因建设内容增加、建设标准提升以及建筑材料成本、人工费上涨导致投资总额增加,B 部分因政府拆迁交地期较长,仍处于地质勘探阶段以及因政府规划调整,减少部分管网建设,导致
剩余募集资金。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 B 部分剩余的募集资金 3,762.77 万元转投到 A 部分以补充其资金缺口。
1、A 部分原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 A 部分拟投入金额和构成明细如下:
项目 拟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一、建设投资 14,696.15 14,124.72
其中:1、建筑工程 3,481.65 3,346.35
2、设备购置 4,483.83 4,309.45
3、安装工程 5,984.13 5,751.41
4、工程其他费用
[2021-09-03] (600187)国中水务: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1-047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收到赛领基金退回的减资款 1,553.83 万元人民币。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投资参股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领基金”),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14 日、2017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上披露的(临 2015-005 公告)、(临 2017-050 公告)。
公司合计投资赛领基金 47,800 万元人民币,占赛领基金的股权比例为 4.4395%。2019 年 5 月、2020 年
1 月、2021 年 4 月赛领基金三次减资,注册资金由人民币 901,000 万元减少至人民币 536,000 万元,赛领基
金各股东按照其各自股权比例相应减少其对赛领基金的实缴出资。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2020 年
4 月 16 日、2021 年 7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赛领基金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股东会决议,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由人民币
536,000 万元减少至人民币 501,000 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减资后,公司对赛领基金的出资金额为
22,241.99 万元,所持赛领基金的股权比例依然保持 4.4395%不变。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收到赛领基金退
回的减资款 1,553.83 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
[2021-08-28] (600187)国中水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公告编号:2021-04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27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浦祥路 79 号上海朱家角皇家郁金香花园酒
店 5 号楼一楼贵宾会见厅 2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27,845,02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25.868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董事严东明先生,独立董事陈相奉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
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王冰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3、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庄建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章韬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27,828,224 99.9960 15,100 0.0035 1,700 0.0005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 2,204,824 99.2438 15,100 0.6797 1,700 0.0765
项目并将相应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培烨、赵婧芸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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