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99什么时候复牌?-林海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林海股份600099≈≈(更新:22.01.29)
[2022-01-29]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福马”)质押给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股份20,000,000 股(质押登记日为2019 年2 月1 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22 年1 月26 日),1 月27 日已取得“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本次质押解除后,中国福马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26,128,450 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8.32%,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92%;质权人为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解除情况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福马的通知,中国福马
质押给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20,00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1.6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13%
解质时间 2022 年 1 月 26 日
持股数量 92,256,920 股
持股比例 42.1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26,128,450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8.3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92%
二、其他说明
因融资需要,中国福马将继续质押本公司股份 20,000,000 股,质权人为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将及时跟进相关进展并披露。
本次解除质押后,中国福马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 26,128,450 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28.32%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92%;质权人为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 、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股票解除质押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15]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及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2022 年 1 月 14 日公
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李鹏鹏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对聘任李鹏鹏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在聘任时的提名、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履历资料,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本次聘任合法有效。
李鹏鹏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到本公告披露日,李鹏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 万股,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交易所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附件:李鹏鹏先生简历
李鹏鹏:男,汉族,1979 年 6 月出生,江苏姜堰人;大学毕业;高级工程
师、注册会计师。1997 年 9 月参加工作;2015 年 4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林海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201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济师、审计部部长;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2020 年 7 月至今任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会计师。
[2021-12-11]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 199 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6,787,14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4.17
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李升高先生、黄文军先生、卢中华先生、
刘彬先生、邓钊先生因疫情及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做了会议记录,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5,901,248 99.08 395,800 0.41 490,100 0.5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 票数 (%) 票数 (%)
1 关于修订《公司 3,292,528 78.80 395,800 9.47 490,100 11.73
章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须经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
意方可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颖颖、周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1-23]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 199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10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年 10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公司临 2021-027 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99 林海股份 2021/12/2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或者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范围)、本人身份证(或者单位证明)在会议开始前的 30 分钟内在现场登记并出席。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王婷
联系电话:0523-86568091
传真:0523-86551403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 199 号
(二)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0-30] (600099)林海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79元
每股净资产: 2.234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6%
营业总收入: 5.6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12.28万元
[2021-10-30]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26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董事会。
本次董事会无议案有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没有议案未获通过。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28 日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公司临 2021-027 公告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09-16]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25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2021 年累计获得政府各类补助资金 1,099,177.00 元,有关明细具体如下:
1、1 月 26 日,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打造长三角地区特色产业基地政策措施 2019 年度财政奖补项目专项资金,计 316,000.00 元;
2、2 月 10 日,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 2017-2019 年结转科技项目资金,计 40,000.00 元;
3、3 月 19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财政
局关于落实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以工代训补贴,计 169,000.00 元;
4、3 月 26 日,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收到泰州市高港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关于省级专利资助资金,计 500.00 元;
5、4 月 9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泰州市财政局关于
组织开展泰州市打造长三角地区特色产业基地政策措施 2019 年度财政奖补项目专项资金,计 140,000.00 元;
6、4 月 29 日,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计 3,000.00 元;
7、7 月 13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财政
局关于落实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以工代训补贴,计 78,000.00 元;
8、7 月 30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财政局关于 2020 年度市科技创新积
分奖补资金,计 160,000.00 元;
9、9 月 9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泰州市企
业稳岗返还资金,计 79,482.98 元;
10、9 月 14 日,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
科学技术局支付的创新十条奖励,计 59,894.02 元;收到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科学技术局支付的创新积分奖补资金,计 14,900 元;
11、9 月 14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迎新春
稳岗留工资金,计 38,400 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截止目前,2021 年度累计收到政府补助金额为 1,099,177.00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4.23%,预计将对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仍需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8-31] (600099)林海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341元
每股净资产: 2.240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357%
营业总收入: 4.1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48.10万元
[2021-08-05]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24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5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显示,近年来公司关联销售占比持续增长,2020年公司共发生关联销售3.32亿元,占同类交易的比重达55.28%,较2016年累计增加22.82%。
请公司:(1)结合近年来主要业务的发起和开展情况,说明公司关联销售占同类业务的比重较大,且比重持续提升的主要原因,是否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已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答复:公司业务主要分为特种车辆、摩托车、农业机械、消防机械四大业务板块。近年来,公司关联销售业务比重持续上升,主要来源于国际市场特种车辆及摩托车产品订单的增加,而公司在国际市场的销售主要是将产品销售给关联方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海集团”),由林海集团通过其在海外的销售渠道实现销售。
近三年来,特种车辆行业国际市场出口量逐年攀升,2020年较2018年同比上升163%;摩托车行业出口平稳。
近三年行业出口情况 单位:辆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特种车辆行业出口量 102,474 113,508 269,876
摩托车行业出口量 7,309,230 7,124,806 7,090,588
特种车辆行业出口量数据:2018-2019年数据引用自中国汽车工业协会。2020年数据引用自中国摩托车商会。
注:原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的摩托车、特种车部分统计数据转为中国摩托车商会负责,其2020年数据与中汽2018-2019年的数据实际是一脉相承的,数据上升主要是2020年新增加了一家企业(小型特种车,数量较多)。
摩托车行业整车出口量数据:引用自2020年中国摩托车商会数据。
2020年,公司特种车辆、摩托车市场出口订单明显增加,导致关联销售占比上升。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销售网络,通过合作共盈的模式,促进了国际市场业务的增长,同时减少了公司在海外市场开拓、售后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市场开发方面的投入,规避了相关风险。由于在国际市场销售订单的取得,依赖于关联方,所以公司在国际市场销售方面对关联方存在着一定的依赖性。
公司相关业务近三年关联方与非关联方销售收入情况 单位:元
分行业 与本公司关系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特种车辆行 关联方 258,601,756.02 214,663,631.37 230,163,811.02
业 非关联方 793,165.46 3,357,281.86 - -
关联方 52,305,983.39 84,736,059.49 16,832,077.21
摩托车行业
非关联方 61,359,459.24 35,398,848.09 71,237,137.05
(2)说明公司为减少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已采取的主要
措施,以及拟采取的经营性安排。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答复: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公司一方面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另一方面就解决关联交易事项争取尽快形成整合方案。
公司拟探索通过业务整合、寻求非关联方合作伙伴等方式,增强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日前,公司与海外市场客户进行了大量沟通工作,特别是在部分欧洲市场开拓方面投入了很多精力并取得一定的进展,公司能够实现一定规模的自主销售,预计2021年全年关联销售收入占收入总额占比有一定幅度下降。新合作关系的建立能否在预定时间内达到预期,能否实现预期销售规模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同时,公司将根据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安排及相关要求,推进解决关联交易问题。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所发生的大多数关联交易都是在产品购销业务往来中形成的,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准则,均能够充分体现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原则,按照有关的合同或协议操作,交易行为公平、公正、合理,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同时,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历史上已形成并延续下来的客观情况,在当前公司经营情况下,若停止关联交易,将对公司经营造成较大的冲击,也不利于相关方从根本上解决关联交易,给公司和股东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二、公告显示,公司本年度综合毛利率9.91%,其中特种车辆行业、摩托车行业毛利率分别为7.50%、6.57%,较上年分别减少1.34%、3.45%。
请公司:(1)结合行业整体发展情况、产业链上下游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分业务说明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偏低,且本年度毛利率发生下滑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答复:特种车辆行业:我国现已成为世界特种车辆生产大国,产量约占世界特种车辆总量的40%左右。近年来,我国特种车辆行业出口呈现出平稳的态势,2020年行业出口金额约4.6亿美元(中国摩托车商会数据)。
摩托车行业:我国是全球摩托车产销大国,2001-2011年我国摩托车行业发展迅速,从2001年销售1213万辆,发展到2008年历史最高年销售2750万辆。2012年开始,我国摩托车产销量呈现不断下滑趋势。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行业产销摩托车1702.35万辆和1706.67万辆,同比下降1.98%和0.38%。
相关行业近三年行业数据。 单位:辆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备注
特种车辆行业 102,474 113,508 269,876
出口销量
摩托车行业销 15,570,521 17,132,596 17,066,705 从2019年起增加了绿源等
售 电动车生产企业
2020年数据引用自中国摩托车商会,2018-2019年数据引自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原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的摩托车、特种车部分统计数据转为中国摩托车商会负责,其2020年数据与中汽2018-2019年的数据实际是一脉相承的)。
国内同行业企业2019-2020年毛利率指标情况
企业名称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毛利率(%) 毛利率(%)
春风动力 32.2 29.3
其中:四轮车 36.3 35.1
其中:摩托车 28.7 23.3
林海股份 10.5 9.9
其中:四轮车 8.8 7.5
其中:摩托车 10.0 6.6
隆鑫通用 19.3 16.6
其中:摩托车 19.1 16
钱江摩托 23.0 28.1
其中:摩托车 25.1 28.4
公司特种车辆板块出口值位于行业前列,但公司在销售规模等方面与行业排名第一位企业(春风动力)差距较大;春风动力特种车辆以500CC以上大排量产品为主导,毛利率较高,公司特种车辆产品以中小排量为主导,毛利率相对较低;春风动力特种车辆使用其自有品牌,公司产品使用自有品牌与客户品牌(委托代工)相结合。
公司摩托车主要产品为100CC系列踏板车、125CC系列踏板车,目前未涉足附加值高、大功率的休闲摩托车产品。由于国内摩托车市场总体需求持续下降,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主要产品(中等排量踏板车)同质化竞争严重,各生产厂家价格竞争日趋激烈;公司摩托车产品出口使用客户品牌(委托代工)为主;摩托车板块业务量不大,未形成规模效应,盈利水平不高,对公司整体毛利水平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公司本年度毛利率同比下降的原因为:
一是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2020年将与收入相关的运费列入成本科目核算,且不进行同期调整。经同口径调整后,2020年特种车毛利率为8.54%,与去年基本持平;摩托车毛利率为7.66%,毛利率下降2.36%,主要由于国内摩托车市场竞争加剧,摩托车国内销售进一步萎缩所致。
二是公司人工成本及原材料价格上升,对公司毛利率造成一定的影响,行业
内企业毛利率同比总体呈下降态势。公司特种车辆、摩托车产业链上游主要是铝压铸件、塑料件、车架、轮胎、电子元器件等零部件生产企业,这些行业产品价格与大宗商品原材料如:铝、塑料、钢材、橡胶、铜等的价格相关性较大,2020年,铝价年初1.5万元/吨,年末1.7万元/吨,上升13%;铜价年初4.9万元/吨,年末5.8万元/吨,上升18%。大宗商品原材料价格的上升传导到公司上游企业,导致公司采购成本提高。
(2)结合关联销售的产品、金额和定价依据,以及关联方向其下游客户销售商品的价格等,审慎核实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定价是否公允,向关联方进行大额销售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答复:公司发生的关联销售业务,为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交易,主要是向林海集团销售特种车辆、摩托车等产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定价依据:按基于市场的协议价格执行。公司关联方向其下游客户销售商品的价格,采取以市场为导向的定价模式(因涉及商业秘密,关联方未提供具体价格信息)。
公司的关联销售业务是建立在符合市场原则基础上的,以上交易
[2021-08-03]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 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23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孙峰先生;董事李升高先生、陈文龙先生、卢中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副总经理高峰先生、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不低于 50 万股(含本数)、不高于 200 万股(不含本数)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
●截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
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0.1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9 %,增持主体的增持数量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截至2021年7月30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自有资金,自愿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股份数量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50.18万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情况:董事长孙峰先生;董事李升高先生、陈文龙先生、卢中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副总经理高峰先生、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
2、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增持前,均尚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3、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份。
4、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董事长孙峰先生;董事李升高先生、陈文龙先生、卢中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副总经理高峰先生、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计划累计增持不低于 50 万股(含本数)、不高于 200 万股(不含本数)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
7、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2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林海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高管人员已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 50.18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29%。增持数量超过对应增持计划区间下限,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
序号 姓 名 实施前持股数 实施后持股数 实施后持股比例
(%)
1 孙 峰 0 5 0.0228
2 李升高 0 5 0.0228
3 陈文龙 0 5 0.0228
4 卢中华 0 5 0.0228
5 陆 莹 0 5 0.0228
6 袁 伟 0 5.18 0.0236
7 严文其 0 3 0.0137
8 高 峰 0 5 0.0228
9 秦圣高 0 5 0.0228
10 吴 俊 0 5 0.0228
11 李鹏鹏 0 2 0.0091
合 计 0 50.18 0.2290
增持主体的增持数量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2021-07-30]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收到
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说明:因操作失误,2021-021 号公告文件上传有误,现将公告更正如下: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78 号),现将函件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2 年,你公司作为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海股份)控股股东,承诺 5 年内通过资产和业务重组等方式,从根本上解决林海股份的关联交易问题。2017 年,你公司对上述承诺进行延期,承诺在 3 年内解决上述问题。截至目前上述承诺事项已到期,且你公司拟再次延期履行承诺的议案未经林海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三条的规定,视同超期未履行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六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釆取出具警示函的
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高度重视并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积极有效地推进有关工作,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30 日
[2021-07-29]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林海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76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孙峰、常康忠、李鹏鹏釆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79 号),现将函件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2020 年 6 月 12 日,你公司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
案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 12 月 18 日,你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仍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直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你
公司股东大会方审议通过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此情形下,2020年度,你公司实际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计 4. 39 亿元,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未进行临时公告。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二、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责任人员应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
三、时任董事长孙峰、时任总经理常康忠、时任董事会秘书李鹏鹏,未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你们釆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
四、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决定书》所提出的相关问题,并将按照江苏证监局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8 日
[2021-07-29]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的公告
证券 代 码:6000 99 证券简 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 号:2021-02 0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林海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76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孙峰、常康忠、李鹏鹏釆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79 号),现将函件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2020 年 6 月 12 日,你公司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
案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 12 月 18 日,你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仍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直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你
公司股东大会方审议通过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此情形下,2020年度,你公司实际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计 4. 39 亿元,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未进行临时公告。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二、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九条的
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责任人员应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
三、时任董事长孙峰、时任总经理常康忠、时任董事会秘书李鹏鹏,未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你们釆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
四、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决定书》所提出的相关问题,并将按照江苏证监局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8 日
[2021-07-17]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开展质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19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开展质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福马”)持有本公司股份无限售
流通股为92,256,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12%;
●中国福马本次质押股份26,128,450 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28.32%,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92%;截止公告日,累计质押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为46,128,450 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为5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05%。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接到控股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
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为控 本次质 为限 补充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用途
名称 股股 押股数 售股 质押 起始日 到期日 比例 比例
东
中 国 2021 年 7 2022 年 国 机 财 务 自身生
福马 是 26,128,450 否 否 月 14 日 6 月 4 日 有 限 责 任 28.32% 11.92% 产经营
公司
融资业务合同签订日为 2021 年 6 月 4 日,期限一年。股票质押登记
证明文件于2021 年7 月15 日取得。
2、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和
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 未质押
股份情况 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 质 已质 未 质 未 质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押 股 押股 押 股 押 股
名称 比例 量 量 比例 比例 份 中 份中 份 中 份 中
限 售 冻结 限 售 冻 结
股 份 股份 股 份 股 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中国 92,256,920 42.10 20,000,000 46,128,450 50.00 21.05 0 0 0 0
福马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20,000,000
股,到期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 日,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21.68%,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9.13%;质押的林海股票非唯一担保品。公司控股股东
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2、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
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三 、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
[2021-07-01]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 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18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孙峰先生;董事李升高先生、陈文龙先生、卢中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副总经理高峰先生、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
先生计划自 2021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不低于 50 万股(含本数)、不高于 200 万股(不含本数)公司股份。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累计增持 25.52 万股。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自有资金,自愿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股份数量已超过计划增持数量区间下限的50%,累计增持股份25.52万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情况:董事长孙峰先生;董事李升高先生、陈文龙先生、卢中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副总经理高峰先生、
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
2、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增持前,均尚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3、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份。
4、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董事长孙峰先生;董事李升高先生、陈文龙先生、卢中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副总经理高峰先生、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计划累计增持不低于 50 万股(含本数)、不高于 200 万股(不含本数)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单位:万股
序号 姓 名 最低增持数量 最高增持数量 截止公告日
(含本数) (不含本数) 增持情况
1 孙 峰 5 20 0
2 李升高 5 20 2.03
3 陈文龙 5 20 2
4 卢中华 5 20 1.4
5 陆 莹 5 20 3.5
6 袁 伟 5 20 4.5
7 严文其 3 10 3
8 高 峰 5 20 5
9 秦圣高 5 20 0
10 吴 俊 5 20 2.59
11 李鹏鹏 2 10 1.5
合 计 50 200 25.52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主体后续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1-06-26]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6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 199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7,728,54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8.29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董事李升高先生、黄文军先生、独立董
事邓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做了会议记录;公司其他
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8,071,900 92.44 9,543,749 7.47 112,900 0.09
2、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8,500,000 92.78 9,032,349 7.07 196,200 0.15
3、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7,144,700 91.71 10,326,449 8.09 257,400 0.20
4、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8,748,100 92.97 8,752,449 6.85 228,000 0.18
5、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8,861,000 93.06 8,752,449 6.85 115,100 0.09
6、 议案名称: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4,456,979 68.95 10,659,150 30.05 355,500 1.00
7、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8,162,200 92.51 9,282,749 7.27 283,600 0.22
8、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9,360,901 93.45 8,139,648 6.37 228,000 0.18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8,895,700 93.08 8,604,849 6.74 228,000 0.18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 5%以上普 92,256,920 100.00 0 0.00 0 0.00
通股股东
持股 1%-5%普 5,932,632 100.00 0 0.00 0 0.00
通股股东
持股 1%以下普 18,955,148 64.17 10,326,449 34.96 257,400 0.87
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 50
万以下普通股 1,621,099 49.15 1,677,401 50.85 0 0.00
股东
市值50万以上 17,334,049 66.06 8,649,048 32.96 257,400 0.98
普通股股东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3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24,652,880 69.96 10,326,449 29.31 257,400 0.73
转增股本的预案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
6 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24,222,079 68.74 10,659,150 30.25 355,500 1.01
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度董
7 事、监事及高级管 25,670,380 72.85 9,282,749 26.34 283,600 0.81
理人员薪酬考核情
况的议案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9 2021 年度财务报告 26,403,880 74.93 8,604,849 24.42 228,000 0.65
审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六《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2、议案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需经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3、议案三、六、七、九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颖颖、周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6 日
[2021-06-01]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6 月 2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 199 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6 月 25 日
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
本的预案
4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
5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
6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7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
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8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9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 √
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将听取“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上述议案 1、3、4、5、6、7、8 的详细情况,请见 2021 年 4 月 14 日刊登
在《上海证券报》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的内容。
2、上述议案 2 的详细情况,请见 2021 年 4 月 1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3、上述议案 9 的详细情况,请见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二)特别决议议案:第 8 项议案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3、6、7、9 项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 6 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99 林海股份 2021/6/16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三)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6月25日(9:00-13:30)
(四)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199号林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五)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王婷
联系电话:0523-86568091
传真:0523-86551403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 199 号
邮编:225300
(二)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 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本单位(或本人)
出席2021 年6 月 25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预案
4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5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6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7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8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5-22]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业绩暨分红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业绩暨分红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业绩暨分红说明会于 2021
年5月21日10:00—11: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现将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说明会为公司2020年度业绩暨分红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10:00-11:00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
http://sns.sseinfo.com。
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出席说明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孙峰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陈文龙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婷女士。
四、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一) 投资者在线提问
提问一:看公司的增持公告,大部分公司高管已经增持,董事长却 1 股都没
有增持,董事长是对林海股份公司没有信心吗
回复: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 2021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本人将在期
限内完成增持。
提问二:请问林海股份与招商证券还有合作关系吗
回复:林海股份目前与招商证券没有合作。
提问三:去年公司董事会提出延期 18 个月履行控股股东重组承诺(至 2022
年 6 月 22 日),但被股东大会否决,请问现在最新的承诺期限是到什么时候请不要以正在积极沟通来敷衍,谢谢!
回复:中国福马承诺延期履行解决关联交易事项(至 2022 年 6 月 22 日),
未获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将按照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整体战略规划,开展各项工作。如有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问四:之前的承诺什么时间兑现
回复:公司将按照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整体战略规划,开展各项工作。如有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问五:林海股份已经有三次重组延期,国企公告这么不值钱吗为什么总是变
回复:自作出承诺以来,中国福马积极探索推进解决关联交易问题。公司先后与关联方及关联方股东,就解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多轮沟通,积极探索解决关联交易的实施路径。但由于相关整合工作涉及面较广,相关关联方股东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将按照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整体战略规划,开展各项工作。
提问六:延期今年到期怎么计划
回复:公司将按照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整体战略规划,开展各项工作。如有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公司邮箱征集的投资者提问
无。
五、其他说明
关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具体内容,投资者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进行回看。
在此,对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意见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1日
[2021-05-13]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暨分红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暨分红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
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16:30前通过电子邮件(TZLHWT@126.COM)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本公司将会于2020年度业绩暨分红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利润分配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5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业绩说明会类型
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 年年度业绩、利润分配和
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及方式
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
http://sns.sseinfo.com。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孙峰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陈文龙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婷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16:30前通过电子邮件
(TZLHWT@126.COM)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也可在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10:00-11:00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婷
联系电话:0523-86568091
电子邮箱:TZLHWT@126.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
[2021-05-13]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13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孙峰先生;董事李升高先生、陈文龙先生、卢中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副总经理高峰先生、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
先生计划自 2021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不低于 50 万股(含本数)、不高于 200 万股(不含本数)公司股份。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累计增持 20.99 万股。
截至2021年5月12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以自有资金,自愿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的期间已过半,累计增持股份20.99万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情况:董事长孙峰先生;董事李升高先生、陈文龙先生、卢中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副总经理高峰先生、
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
2、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增持前,均尚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3、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份。
4、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董事长孙峰先生;董事李升高先生、陈文龙先生、卢中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副总经理高峰先生、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计划累计增持不低于 50 万股(含本数)、不高于 200 万股(不含本数)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单位:万股
序号 姓名 最低增持数量 最高增持数量 截止公告日
(含本数) (不含本数) 增持情况
1 孙峰 5 20 0
2 李升高 5 20 0
3 陈文龙 5 20 2
4 卢中华 5 20 1.4
5 陆莹 5 20 2
6 袁伟 5 20 3.5
7 严文其 3 10 3
8 高峰 5 20 5
9 秦圣高 5 20 0
10 吴俊 5 20 2.59
11 李鹏鹏 2 10 1.5
合 计 50 200 20.99
2021 年 2 月 6 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
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后,因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一季度报告等事项,连续处于窗口期,增持主体可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时间有限,在增持计划增持期间过半的情况下,尚未完成增持股份过半。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主体后续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
[2021-04-29] (600099)林海股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083元
每股净资产: 2.214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765%
营业总收入: 1.8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82.35万元
[2021-04-29]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11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2项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
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1 年 4 月 28 日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1、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9 日《上海证券报》公司临 2021-012 公告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 2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报备文件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021-04-14] (600099)林海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352元
每股净资产: 2.206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8%
营业总收入: 6.0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72.28万元
[2021-04-14]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06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李升高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黄文军董事行使表决权;
本次董事会11项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2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
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1 年 4 月 12 日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李升高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黄文军董事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峰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董事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1、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14 日《上海证券报》公司临 2021-007 公告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14 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6、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孙峰、李升高、黄文军、陈文龙、卢中华、陆莹按程序回避,独立董事投票表决;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14 日《上海证券报》公司临 2021-008 公告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年度本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人民
币116.885万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8、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关于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简称“新租赁准则”)。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14 日《上海证券报》公司临 2021-009 公告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议案 1、2、3、4、5、6、7、11 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报备文件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021-04-14]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10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刘宏峻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委托监事会主席袁伟行使表决权;
本次监事会4项议案均获通过。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2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
全体监事。
(三)会议时间:2021 年 4 月 12 日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其中:监事刘宏峻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委托监事会主席袁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袁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14 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3、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14 日《上海证券报》公司临 2021-008 公告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关于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议案 1、2、3 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报备文件
监事会决议
[2021-04-14]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07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分配预案: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0 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 7,722,787.28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559,823.61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155,982.36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1,225,616.41 元,减去分配的 2019 年度红利 8,756,234.43 元,2020 年度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0,036,186.90 元。
由于本公司所处的行业竞争激烈,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盈利水平有赖于不断对生产工艺线的改造、升级以及不断加大对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对于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因此公司拟定: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主要用于新品开发及市场开拓,保障公司持续的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分红年度合并 占合并报表
每 10股送 每 10 股 现金分红 报表中归属于 中归属于上
分红 红股数 派息数 每 10 股转 的数额 上市公司普通 市公司普通
年度 (股) (元)(含 增数(股) (含税) 股股东的净利 股股东的净
税) 润 利润的比率
(%)
2020 年 0 0 0 0 7,722,787.28 0
2019 年 0 0.4 0 8,764,800 5,799,058.04 151.14
2018 年 0 0 0 0 2,647,795.91 0
2020 年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0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总经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23)86568091
联系传真:(0523)86551403
联系电邮:tzlhwt@126.com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2021-02-27]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0099 证券简称: 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 2021 005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21 年 2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 会召开的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 199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4
2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3,205,943
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6.1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孙峰先生 主持。 会议采用 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公司在任董事99人,出席人,出席55人,人,董事李升高先生、黄文军先生、刘彬董事李升高先生、黄文军先生、刘彬先生、先生、
邓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邓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公司在任监事33人,出席人,出席22人,人,监事刘宏峻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监事刘宏峻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
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做了会议记录,其他高管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做了会议记录,其他高管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完成情况暨追加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完成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
审议结果:通过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股东类型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A
A股股
25,718,562
25,718,562
77.45
77.45
7,487,381
7,487,381
22.55
22.55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涉及重大事项,5%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序号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1
1
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完成情况暨追加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完成情况的议案
25,518,662
25,518,662
77.32
77.32
7,487,381
7,487,381
22.68
22.68
0
0
0
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福
议案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
律师:刘颖颖、周赛刘颖颖、周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2021年年22月月2626日日
[2021-02-06]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 临 20 2 1 0 01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
八 届董事会第 三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董事会。
本次董事会无议案有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没有议案未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次会议于 20 2 1 年 1 月 2 6 日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3
、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为 20 2 1 年 2 月 5 日,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
4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
通过《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关联交易 完成情况 暨 追加确认公司 2020 年
度关联交易预计 金额及完成情况 的议案 》
董事
孙峰 、 李升高、黄文军、 陈文龙、 卢中华、陆莹 属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关
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33 票、反对票、反对 0 0 票、弃权票、弃权 0 0 票。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02211年年22月月66日《上海证券报》公司临日《上海证券报》公司临20202211--000202公告及上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WWW.SSE.COM.CN)。)。
三、上网公告附件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的事前认可及事前认可及独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
202211年年22月月55日日
报备文件:本次董事会决议
[2021-02-06]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
600099 证券简称: 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 2021 003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 年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
2021 年 2 月 2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 199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26日
至2021年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15--9:25,9:309:25,9:30--11:3011:30,,13:0013:00--15:0015:00;通过;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9:15--15:00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序号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A
A股股东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1
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完成情况暨追加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完成情况的议案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2121年年22月月66
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特别决议议案:无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99
林海股份
2021/2/18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或者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注明
凡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或者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范围)、本人身份证(或者单位证明)在会议开始前的委托范围)、本人身份证(或者单位证明)在会议开始前的3030分钟内在现场登记分钟内在现场登记并出席。并出席。
六、 其他事项
(
(一一))会议联系人:王婷会议联系人:王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230523--8656809186568091
传真:
传真:05230523--86551403 86551403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199199号号
邮编:
邮编:225300225300
(
(二二))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
(三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2021
2021年年22月月66日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完成情况暨追加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完成情况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2-06]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 004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孙峰先生;董事李升高先生、
陈文龙先生、卢中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
副总经理高峰先生、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计划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不低于 50 万股(含本数)、
不高于 200 万股(不含本数)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 2021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
●本次增持主体后续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
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部分
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拟以自有资金自愿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 A 股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增持主体情况:董事长孙峰先生;董事李升高先生、陈文龙先生、卢中
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副总经理高峰先生、
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副总经理高峰先生、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
2
2、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截至公告披露前,均尚未持有公司股份。、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截至公告披露前,均尚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决定增持公司股份。投资价值的认同,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式增持。
3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A 股流通股份。股流通股份。
4
4、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不低于累计增持不低于 50 50 万股(含本数)、不高于万股(含本数)、不高于200200万股(不含本数)公司股份。万股(不含本数)公司股份。
序号
姓 名
最低增持数量(万股) (含本数)
最高增持数量(万股) (不含本数)
1
孙 峰
5
20
2
李升高
5
20
3
陈文龙
5
20
4
卢中华
5
20
5
陆 莹
5
20
6
袁 伟
5
20
7
严文其
3
10
8
高 峰
5
20
9
秦圣高
5
20
10
吴 俊
5
20
11
李鹏鹏
2
10
合 计
50
200
5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6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2021 年年 2 2 月月66日起日起 6 6 个月。个月。
实施期间,需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限制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公
实施期间,需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限制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主体后续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
本次增持主体后续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四、其他事项说明
1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
2、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情况,按照《上海、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5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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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9]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福马”)质押给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股份20,000,000 股(质押登记日为2019 年2 月1 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22 年1 月26 日),1 月27 日已取得“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本次质押解除后,中国福马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26,128,450 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8.32%,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92%;质权人为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解除情况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福马的通知,中国福马
质押给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20,00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1.6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13%
解质时间 2022 年 1 月 26 日
持股数量 92,256,920 股
持股比例 42.1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26,128,450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8.3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92%
二、其他说明
因融资需要,中国福马将继续质押本公司股份 20,000,000 股,质权人为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将及时跟进相关进展并披露。
本次解除质押后,中国福马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 26,128,450 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28.32%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92%;质权人为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 、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股票解除质押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15]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及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2022 年 1 月 14 日公
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李鹏鹏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对聘任李鹏鹏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在聘任时的提名、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履历资料,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本次聘任合法有效。
李鹏鹏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到本公告披露日,李鹏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 万股,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交易所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附件:李鹏鹏先生简历
李鹏鹏:男,汉族,1979 年 6 月出生,江苏姜堰人;大学毕业;高级工程
师、注册会计师。1997 年 9 月参加工作;2015 年 4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林海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201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济师、审计部部长;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2020 年 7 月至今任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会计师。
[2021-12-11]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 199 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6,787,14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4.17
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李升高先生、黄文军先生、卢中华先生、
刘彬先生、邓钊先生因疫情及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做了会议记录,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5,901,248 99.08 395,800 0.41 490,100 0.5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 票数 (%) 票数 (%)
1 关于修订《公司 3,292,528 78.80 395,800 9.47 490,100 11.73
章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须经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
意方可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颖颖、周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1-23]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 199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10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年 10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公司临 2021-027 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99 林海股份 2021/12/2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或者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范围)、本人身份证(或者单位证明)在会议开始前的 30 分钟内在现场登记并出席。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王婷
联系电话:0523-86568091
传真:0523-86551403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 199 号
(二)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0-30] (600099)林海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79元
每股净资产: 2.234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6%
营业总收入: 5.6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12.28万元
[2021-10-30]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26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董事会。
本次董事会无议案有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没有议案未获通过。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28 日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公司临 2021-027 公告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09-16]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25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2021 年累计获得政府各类补助资金 1,099,177.00 元,有关明细具体如下:
1、1 月 26 日,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打造长三角地区特色产业基地政策措施 2019 年度财政奖补项目专项资金,计 316,000.00 元;
2、2 月 10 日,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 2017-2019 年结转科技项目资金,计 40,000.00 元;
3、3 月 19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财政
局关于落实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以工代训补贴,计 169,000.00 元;
4、3 月 26 日,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收到泰州市高港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关于省级专利资助资金,计 500.00 元;
5、4 月 9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泰州市财政局关于
组织开展泰州市打造长三角地区特色产业基地政策措施 2019 年度财政奖补项目专项资金,计 140,000.00 元;
6、4 月 29 日,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计 3,000.00 元;
7、7 月 13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财政
局关于落实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以工代训补贴,计 78,000.00 元;
8、7 月 30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财政局关于 2020 年度市科技创新积
分奖补资金,计 160,000.00 元;
9、9 月 9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泰州市企
业稳岗返还资金,计 79,482.98 元;
10、9 月 14 日,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
科学技术局支付的创新十条奖励,计 59,894.02 元;收到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科学技术局支付的创新积分奖补资金,计 14,900 元;
11、9 月 14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迎新春
稳岗留工资金,计 38,400 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截止目前,2021 年度累计收到政府补助金额为 1,099,177.00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4.23%,预计将对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仍需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8-31] (600099)林海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341元
每股净资产: 2.240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357%
营业总收入: 4.1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48.10万元
[2021-08-05]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24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5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显示,近年来公司关联销售占比持续增长,2020年公司共发生关联销售3.32亿元,占同类交易的比重达55.28%,较2016年累计增加22.82%。
请公司:(1)结合近年来主要业务的发起和开展情况,说明公司关联销售占同类业务的比重较大,且比重持续提升的主要原因,是否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已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答复:公司业务主要分为特种车辆、摩托车、农业机械、消防机械四大业务板块。近年来,公司关联销售业务比重持续上升,主要来源于国际市场特种车辆及摩托车产品订单的增加,而公司在国际市场的销售主要是将产品销售给关联方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海集团”),由林海集团通过其在海外的销售渠道实现销售。
近三年来,特种车辆行业国际市场出口量逐年攀升,2020年较2018年同比上升163%;摩托车行业出口平稳。
近三年行业出口情况 单位:辆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特种车辆行业出口量 102,474 113,508 269,876
摩托车行业出口量 7,309,230 7,124,806 7,090,588
特种车辆行业出口量数据:2018-2019年数据引用自中国汽车工业协会。2020年数据引用自中国摩托车商会。
注:原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的摩托车、特种车部分统计数据转为中国摩托车商会负责,其2020年数据与中汽2018-2019年的数据实际是一脉相承的,数据上升主要是2020年新增加了一家企业(小型特种车,数量较多)。
摩托车行业整车出口量数据:引用自2020年中国摩托车商会数据。
2020年,公司特种车辆、摩托车市场出口订单明显增加,导致关联销售占比上升。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销售网络,通过合作共盈的模式,促进了国际市场业务的增长,同时减少了公司在海外市场开拓、售后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市场开发方面的投入,规避了相关风险。由于在国际市场销售订单的取得,依赖于关联方,所以公司在国际市场销售方面对关联方存在着一定的依赖性。
公司相关业务近三年关联方与非关联方销售收入情况 单位:元
分行业 与本公司关系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特种车辆行 关联方 258,601,756.02 214,663,631.37 230,163,811.02
业 非关联方 793,165.46 3,357,281.86 - -
关联方 52,305,983.39 84,736,059.49 16,832,077.21
摩托车行业
非关联方 61,359,459.24 35,398,848.09 71,237,137.05
(2)说明公司为减少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已采取的主要
措施,以及拟采取的经营性安排。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答复: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公司一方面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另一方面就解决关联交易事项争取尽快形成整合方案。
公司拟探索通过业务整合、寻求非关联方合作伙伴等方式,增强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日前,公司与海外市场客户进行了大量沟通工作,特别是在部分欧洲市场开拓方面投入了很多精力并取得一定的进展,公司能够实现一定规模的自主销售,预计2021年全年关联销售收入占收入总额占比有一定幅度下降。新合作关系的建立能否在预定时间内达到预期,能否实现预期销售规模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同时,公司将根据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安排及相关要求,推进解决关联交易问题。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所发生的大多数关联交易都是在产品购销业务往来中形成的,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准则,均能够充分体现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原则,按照有关的合同或协议操作,交易行为公平、公正、合理,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同时,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历史上已形成并延续下来的客观情况,在当前公司经营情况下,若停止关联交易,将对公司经营造成较大的冲击,也不利于相关方从根本上解决关联交易,给公司和股东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二、公告显示,公司本年度综合毛利率9.91%,其中特种车辆行业、摩托车行业毛利率分别为7.50%、6.57%,较上年分别减少1.34%、3.45%。
请公司:(1)结合行业整体发展情况、产业链上下游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分业务说明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偏低,且本年度毛利率发生下滑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答复:特种车辆行业:我国现已成为世界特种车辆生产大国,产量约占世界特种车辆总量的40%左右。近年来,我国特种车辆行业出口呈现出平稳的态势,2020年行业出口金额约4.6亿美元(中国摩托车商会数据)。
摩托车行业:我国是全球摩托车产销大国,2001-2011年我国摩托车行业发展迅速,从2001年销售1213万辆,发展到2008年历史最高年销售2750万辆。2012年开始,我国摩托车产销量呈现不断下滑趋势。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行业产销摩托车1702.35万辆和1706.67万辆,同比下降1.98%和0.38%。
相关行业近三年行业数据。 单位:辆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备注
特种车辆行业 102,474 113,508 269,876
出口销量
摩托车行业销 15,570,521 17,132,596 17,066,705 从2019年起增加了绿源等
售 电动车生产企业
2020年数据引用自中国摩托车商会,2018-2019年数据引自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原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的摩托车、特种车部分统计数据转为中国摩托车商会负责,其2020年数据与中汽2018-2019年的数据实际是一脉相承的)。
国内同行业企业2019-2020年毛利率指标情况
企业名称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毛利率(%) 毛利率(%)
春风动力 32.2 29.3
其中:四轮车 36.3 35.1
其中:摩托车 28.7 23.3
林海股份 10.5 9.9
其中:四轮车 8.8 7.5
其中:摩托车 10.0 6.6
隆鑫通用 19.3 16.6
其中:摩托车 19.1 16
钱江摩托 23.0 28.1
其中:摩托车 25.1 28.4
公司特种车辆板块出口值位于行业前列,但公司在销售规模等方面与行业排名第一位企业(春风动力)差距较大;春风动力特种车辆以500CC以上大排量产品为主导,毛利率较高,公司特种车辆产品以中小排量为主导,毛利率相对较低;春风动力特种车辆使用其自有品牌,公司产品使用自有品牌与客户品牌(委托代工)相结合。
公司摩托车主要产品为100CC系列踏板车、125CC系列踏板车,目前未涉足附加值高、大功率的休闲摩托车产品。由于国内摩托车市场总体需求持续下降,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主要产品(中等排量踏板车)同质化竞争严重,各生产厂家价格竞争日趋激烈;公司摩托车产品出口使用客户品牌(委托代工)为主;摩托车板块业务量不大,未形成规模效应,盈利水平不高,对公司整体毛利水平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公司本年度毛利率同比下降的原因为:
一是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2020年将与收入相关的运费列入成本科目核算,且不进行同期调整。经同口径调整后,2020年特种车毛利率为8.54%,与去年基本持平;摩托车毛利率为7.66%,毛利率下降2.36%,主要由于国内摩托车市场竞争加剧,摩托车国内销售进一步萎缩所致。
二是公司人工成本及原材料价格上升,对公司毛利率造成一定的影响,行业
内企业毛利率同比总体呈下降态势。公司特种车辆、摩托车产业链上游主要是铝压铸件、塑料件、车架、轮胎、电子元器件等零部件生产企业,这些行业产品价格与大宗商品原材料如:铝、塑料、钢材、橡胶、铜等的价格相关性较大,2020年,铝价年初1.5万元/吨,年末1.7万元/吨,上升13%;铜价年初4.9万元/吨,年末5.8万元/吨,上升18%。大宗商品原材料价格的上升传导到公司上游企业,导致公司采购成本提高。
(2)结合关联销售的产品、金额和定价依据,以及关联方向其下游客户销售商品的价格等,审慎核实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定价是否公允,向关联方进行大额销售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答复:公司发生的关联销售业务,为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交易,主要是向林海集团销售特种车辆、摩托车等产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定价依据:按基于市场的协议价格执行。公司关联方向其下游客户销售商品的价格,采取以市场为导向的定价模式(因涉及商业秘密,关联方未提供具体价格信息)。
公司的关联销售业务是建立在符合市场原则基础上的,以上交易
[2021-08-03]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 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23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孙峰先生;董事李升高先生、陈文龙先生、卢中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副总经理高峰先生、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不低于 50 万股(含本数)、不高于 200 万股(不含本数)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
●截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
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0.1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9 %,增持主体的增持数量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截至2021年7月30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自有资金,自愿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股份数量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50.18万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情况:董事长孙峰先生;董事李升高先生、陈文龙先生、卢中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副总经理高峰先生、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
2、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增持前,均尚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3、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份。
4、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董事长孙峰先生;董事李升高先生、陈文龙先生、卢中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副总经理高峰先生、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计划累计增持不低于 50 万股(含本数)、不高于 200 万股(不含本数)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
7、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2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林海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高管人员已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 50.18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29%。增持数量超过对应增持计划区间下限,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
序号 姓 名 实施前持股数 实施后持股数 实施后持股比例
(%)
1 孙 峰 0 5 0.0228
2 李升高 0 5 0.0228
3 陈文龙 0 5 0.0228
4 卢中华 0 5 0.0228
5 陆 莹 0 5 0.0228
6 袁 伟 0 5.18 0.0236
7 严文其 0 3 0.0137
8 高 峰 0 5 0.0228
9 秦圣高 0 5 0.0228
10 吴 俊 0 5 0.0228
11 李鹏鹏 0 2 0.0091
合 计 0 50.18 0.2290
增持主体的增持数量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2021-07-30]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收到
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说明:因操作失误,2021-021 号公告文件上传有误,现将公告更正如下: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78 号),现将函件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2 年,你公司作为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海股份)控股股东,承诺 5 年内通过资产和业务重组等方式,从根本上解决林海股份的关联交易问题。2017 年,你公司对上述承诺进行延期,承诺在 3 年内解决上述问题。截至目前上述承诺事项已到期,且你公司拟再次延期履行承诺的议案未经林海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三条的规定,视同超期未履行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六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釆取出具警示函的
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高度重视并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积极有效地推进有关工作,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30 日
[2021-07-29]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林海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76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孙峰、常康忠、李鹏鹏釆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79 号),现将函件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2020 年 6 月 12 日,你公司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
案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 12 月 18 日,你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仍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直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你
公司股东大会方审议通过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此情形下,2020年度,你公司实际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计 4. 39 亿元,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未进行临时公告。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二、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责任人员应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
三、时任董事长孙峰、时任总经理常康忠、时任董事会秘书李鹏鹏,未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你们釆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
四、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决定书》所提出的相关问题,并将按照江苏证监局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8 日
[2021-07-29]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的公告
证券 代 码:6000 99 证券简 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 号:2021-02 0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林海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76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孙峰、常康忠、李鹏鹏釆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79 号),现将函件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2020 年 6 月 12 日,你公司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
案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 12 月 18 日,你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仍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直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你
公司股东大会方审议通过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此情形下,2020年度,你公司实际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计 4. 39 亿元,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未进行临时公告。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二、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九条的
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责任人员应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
三、时任董事长孙峰、时任总经理常康忠、时任董事会秘书李鹏鹏,未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你们釆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
四、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决定书》所提出的相关问题,并将按照江苏证监局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8 日
[2021-07-17]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开展质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19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开展质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福马”)持有本公司股份无限售
流通股为92,256,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12%;
●中国福马本次质押股份26,128,450 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28.32%,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92%;截止公告日,累计质押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为46,128,450 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为5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05%。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接到控股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
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为控 本次质 为限 补充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用途
名称 股股 押股数 售股 质押 起始日 到期日 比例 比例
东
中 国 2021 年 7 2022 年 国 机 财 务 自身生
福马 是 26,128,450 否 否 月 14 日 6 月 4 日 有 限 责 任 28.32% 11.92% 产经营
公司
融资业务合同签订日为 2021 年 6 月 4 日,期限一年。股票质押登记
证明文件于2021 年7 月15 日取得。
2、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和
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 未质押
股份情况 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 质 已质 未 质 未 质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押 股 押股 押 股 押 股
名称 比例 量 量 比例 比例 份 中 份中 份 中 份 中
限 售 冻结 限 售 冻 结
股 份 股份 股 份 股 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中国 92,256,920 42.10 20,000,000 46,128,450 50.00 21.05 0 0 0 0
福马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20,000,000
股,到期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 日,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21.68%,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9.13%;质押的林海股票非唯一担保品。公司控股股东
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2、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
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三 、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
[2021-07-01]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 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18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孙峰先生;董事李升高先生、陈文龙先生、卢中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副总经理高峰先生、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
先生计划自 2021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不低于 50 万股(含本数)、不高于 200 万股(不含本数)公司股份。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累计增持 25.52 万股。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自有资金,自愿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股份数量已超过计划增持数量区间下限的50%,累计增持股份25.52万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情况:董事长孙峰先生;董事李升高先生、陈文龙先生、卢中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副总经理高峰先生、
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
2、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增持前,均尚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3、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份。
4、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董事长孙峰先生;董事李升高先生、陈文龙先生、卢中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副总经理高峰先生、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计划累计增持不低于 50 万股(含本数)、不高于 200 万股(不含本数)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单位:万股
序号 姓 名 最低增持数量 最高增持数量 截止公告日
(含本数) (不含本数) 增持情况
1 孙 峰 5 20 0
2 李升高 5 20 2.03
3 陈文龙 5 20 2
4 卢中华 5 20 1.4
5 陆 莹 5 20 3.5
6 袁 伟 5 20 4.5
7 严文其 3 10 3
8 高 峰 5 20 5
9 秦圣高 5 20 0
10 吴 俊 5 20 2.59
11 李鹏鹏 2 10 1.5
合 计 50 200 25.52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主体后续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1-06-26]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6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 199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7,728,54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8.29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董事李升高先生、黄文军先生、独立董
事邓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做了会议记录;公司其他
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8,071,900 92.44 9,543,749 7.47 112,900 0.09
2、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8,500,000 92.78 9,032,349 7.07 196,200 0.15
3、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7,144,700 91.71 10,326,449 8.09 257,400 0.20
4、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8,748,100 92.97 8,752,449 6.85 228,000 0.18
5、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8,861,000 93.06 8,752,449 6.85 115,100 0.09
6、 议案名称: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4,456,979 68.95 10,659,150 30.05 355,500 1.00
7、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8,162,200 92.51 9,282,749 7.27 283,600 0.22
8、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9,360,901 93.45 8,139,648 6.37 228,000 0.18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8,895,700 93.08 8,604,849 6.74 228,000 0.18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 5%以上普 92,256,920 100.00 0 0.00 0 0.00
通股股东
持股 1%-5%普 5,932,632 100.00 0 0.00 0 0.00
通股股东
持股 1%以下普 18,955,148 64.17 10,326,449 34.96 257,400 0.87
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 50
万以下普通股 1,621,099 49.15 1,677,401 50.85 0 0.00
股东
市值50万以上 17,334,049 66.06 8,649,048 32.96 257,400 0.98
普通股股东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3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24,652,880 69.96 10,326,449 29.31 257,400 0.73
转增股本的预案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
6 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24,222,079 68.74 10,659,150 30.25 355,500 1.01
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度董
7 事、监事及高级管 25,670,380 72.85 9,282,749 26.34 283,600 0.81
理人员薪酬考核情
况的议案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9 2021 年度财务报告 26,403,880 74.93 8,604,849 24.42 228,000 0.65
审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六《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2、议案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需经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3、议案三、六、七、九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颖颖、周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6 日
[2021-06-01]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6 月 2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 199 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6 月 25 日
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
本的预案
4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
5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
6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7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
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8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9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 √
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将听取“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上述议案 1、3、4、5、6、7、8 的详细情况,请见 2021 年 4 月 14 日刊登
在《上海证券报》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的内容。
2、上述议案 2 的详细情况,请见 2021 年 4 月 1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3、上述议案 9 的详细情况,请见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二)特别决议议案:第 8 项议案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3、6、7、9 项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 6 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99 林海股份 2021/6/16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三)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6月25日(9:00-13:30)
(四)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199号林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五)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王婷
联系电话:0523-86568091
传真:0523-86551403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 199 号
邮编:225300
(二)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 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本单位(或本人)
出席2021 年6 月 25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预案
4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5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6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7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8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5-22]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业绩暨分红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业绩暨分红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业绩暨分红说明会于 2021
年5月21日10:00—11: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现将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说明会为公司2020年度业绩暨分红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10:00-11:00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
http://sns.sseinfo.com。
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出席说明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孙峰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陈文龙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婷女士。
四、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一) 投资者在线提问
提问一:看公司的增持公告,大部分公司高管已经增持,董事长却 1 股都没
有增持,董事长是对林海股份公司没有信心吗
回复: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 2021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本人将在期
限内完成增持。
提问二:请问林海股份与招商证券还有合作关系吗
回复:林海股份目前与招商证券没有合作。
提问三:去年公司董事会提出延期 18 个月履行控股股东重组承诺(至 2022
年 6 月 22 日),但被股东大会否决,请问现在最新的承诺期限是到什么时候请不要以正在积极沟通来敷衍,谢谢!
回复:中国福马承诺延期履行解决关联交易事项(至 2022 年 6 月 22 日),
未获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将按照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整体战略规划,开展各项工作。如有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问四:之前的承诺什么时间兑现
回复:公司将按照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整体战略规划,开展各项工作。如有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问五:林海股份已经有三次重组延期,国企公告这么不值钱吗为什么总是变
回复:自作出承诺以来,中国福马积极探索推进解决关联交易问题。公司先后与关联方及关联方股东,就解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多轮沟通,积极探索解决关联交易的实施路径。但由于相关整合工作涉及面较广,相关关联方股东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将按照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整体战略规划,开展各项工作。
提问六:延期今年到期怎么计划
回复:公司将按照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整体战略规划,开展各项工作。如有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公司邮箱征集的投资者提问
无。
五、其他说明
关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具体内容,投资者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进行回看。
在此,对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意见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1日
[2021-05-13]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暨分红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暨分红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
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16:30前通过电子邮件(TZLHWT@126.COM)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本公司将会于2020年度业绩暨分红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利润分配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5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业绩说明会类型
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 年年度业绩、利润分配和
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及方式
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
http://sns.sseinfo.com。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孙峰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陈文龙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婷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16:30前通过电子邮件
(TZLHWT@126.COM)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也可在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10:00-11:00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婷
联系电话:0523-86568091
电子邮箱:TZLHWT@126.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
[2021-05-13]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13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孙峰先生;董事李升高先生、陈文龙先生、卢中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副总经理高峰先生、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
先生计划自 2021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不低于 50 万股(含本数)、不高于 200 万股(不含本数)公司股份。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累计增持 20.99 万股。
截至2021年5月12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以自有资金,自愿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的期间已过半,累计增持股份20.99万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情况:董事长孙峰先生;董事李升高先生、陈文龙先生、卢中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副总经理高峰先生、
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
2、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增持前,均尚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3、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份。
4、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董事长孙峰先生;董事李升高先生、陈文龙先生、卢中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副总经理高峰先生、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计划累计增持不低于 50 万股(含本数)、不高于 200 万股(不含本数)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单位:万股
序号 姓名 最低增持数量 最高增持数量 截止公告日
(含本数) (不含本数) 增持情况
1 孙峰 5 20 0
2 李升高 5 20 0
3 陈文龙 5 20 2
4 卢中华 5 20 1.4
5 陆莹 5 20 2
6 袁伟 5 20 3.5
7 严文其 3 10 3
8 高峰 5 20 5
9 秦圣高 5 20 0
10 吴俊 5 20 2.59
11 李鹏鹏 2 10 1.5
合 计 50 200 20.99
2021 年 2 月 6 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
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后,因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一季度报告等事项,连续处于窗口期,增持主体可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时间有限,在增持计划增持期间过半的情况下,尚未完成增持股份过半。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主体后续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
[2021-04-29] (600099)林海股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083元
每股净资产: 2.214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765%
营业总收入: 1.8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82.35万元
[2021-04-29]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11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2项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
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1 年 4 月 28 日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1、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9 日《上海证券报》公司临 2021-012 公告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 2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报备文件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021-04-14] (600099)林海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352元
每股净资产: 2.206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8%
营业总收入: 6.0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72.28万元
[2021-04-14]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06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李升高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黄文军董事行使表决权;
本次董事会11项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2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
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1 年 4 月 12 日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李升高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黄文军董事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峰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董事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1、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14 日《上海证券报》公司临 2021-007 公告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14 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6、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孙峰、李升高、黄文军、陈文龙、卢中华、陆莹按程序回避,独立董事投票表决;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14 日《上海证券报》公司临 2021-008 公告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年度本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人民
币116.885万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8、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关于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简称“新租赁准则”)。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14 日《上海证券报》公司临 2021-009 公告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议案 1、2、3、4、5、6、7、11 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报备文件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021-04-14]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10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刘宏峻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委托监事会主席袁伟行使表决权;
本次监事会4项议案均获通过。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2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
全体监事。
(三)会议时间:2021 年 4 月 12 日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其中:监事刘宏峻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委托监事会主席袁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袁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14 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3、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14 日《上海证券报》公司临 2021-008 公告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关于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议案 1、2、3 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报备文件
监事会决议
[2021-04-14]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07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分配预案: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0 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 7,722,787.28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559,823.61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155,982.36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1,225,616.41 元,减去分配的 2019 年度红利 8,756,234.43 元,2020 年度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0,036,186.90 元。
由于本公司所处的行业竞争激烈,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盈利水平有赖于不断对生产工艺线的改造、升级以及不断加大对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对于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因此公司拟定: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主要用于新品开发及市场开拓,保障公司持续的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分红年度合并 占合并报表
每 10股送 每 10 股 现金分红 报表中归属于 中归属于上
分红 红股数 派息数 每 10 股转 的数额 上市公司普通 市公司普通
年度 (股) (元)(含 增数(股) (含税) 股股东的净利 股股东的净
税) 润 利润的比率
(%)
2020 年 0 0 0 0 7,722,787.28 0
2019 年 0 0.4 0 8,764,800 5,799,058.04 151.14
2018 年 0 0 0 0 2,647,795.91 0
2020 年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0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总经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23)86568091
联系传真:(0523)86551403
联系电邮:tzlhwt@126.com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2021-02-27]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0099 证券简称: 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 2021 005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21 年 2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 会召开的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 199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4
2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3,205,943
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6.1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孙峰先生 主持。 会议采用 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公司在任董事99人,出席人,出席55人,人,董事李升高先生、黄文军先生、刘彬董事李升高先生、黄文军先生、刘彬先生、先生、
邓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邓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公司在任监事33人,出席人,出席22人,人,监事刘宏峻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监事刘宏峻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
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做了会议记录,其他高管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做了会议记录,其他高管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完成情况暨追加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完成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
审议结果:通过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股东类型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A
A股股
25,718,562
25,718,562
77.45
77.45
7,487,381
7,487,381
22.55
22.55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涉及重大事项,5%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序号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1
1
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完成情况暨追加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完成情况的议案
25,518,662
25,518,662
77.32
77.32
7,487,381
7,487,381
22.68
22.68
0
0
0
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福
议案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
律师:刘颖颖、周赛刘颖颖、周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2021年年22月月2626日日
[2021-02-06]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 临 20 2 1 0 01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
八 届董事会第 三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董事会。
本次董事会无议案有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没有议案未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次会议于 20 2 1 年 1 月 2 6 日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3
、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为 20 2 1 年 2 月 5 日,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
4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
通过《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关联交易 完成情况 暨 追加确认公司 2020 年
度关联交易预计 金额及完成情况 的议案 》
董事
孙峰 、 李升高、黄文军、 陈文龙、 卢中华、陆莹 属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关
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33 票、反对票、反对 0 0 票、弃权票、弃权 0 0 票。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02211年年22月月66日《上海证券报》公司临日《上海证券报》公司临20202211--000202公告及上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WWW.SSE.COM.CN)。)。
三、上网公告附件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的事前认可及事前认可及独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
202211年年22月月55日日
报备文件:本次董事会决议
[2021-02-06]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
600099 证券简称: 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 2021 003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 年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
2021 年 2 月 2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 199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26日
至2021年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15--9:25,9:309:25,9:30--11:3011:30,,13:0013:00--15:0015:00;通过;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9:15--15:00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序号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A
A股股东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1
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完成情况暨追加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完成情况的议案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2121年年22月月66
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特别决议议案:无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99
林海股份
2021/2/18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或者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注明
凡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或者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范围)、本人身份证(或者单位证明)在会议开始前的委托范围)、本人身份证(或者单位证明)在会议开始前的3030分钟内在现场登记分钟内在现场登记并出席。并出席。
六、 其他事项
(
(一一))会议联系人:王婷会议联系人:王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230523--8656809186568091
传真:
传真:05230523--86551403 86551403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199199号号
邮编:
邮编:225300225300
(
(二二))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
(三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2021
2021年年22月月66日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完成情况暨追加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完成情况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2-06] (600099)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 004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孙峰先生;董事李升高先生、
陈文龙先生、卢中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
副总经理高峰先生、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计划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不低于 50 万股(含本数)、
不高于 200 万股(不含本数)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 2021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
●本次增持主体后续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
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部分
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拟以自有资金自愿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 A 股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增持主体情况:董事长孙峰先生;董事李升高先生、陈文龙先生、卢中
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副总经理高峰先生、
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副总经理高峰先生、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
2
2、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截至公告披露前,均尚未持有公司股份。、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截至公告披露前,均尚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决定增持公司股份。投资价值的认同,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式增持。
3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A 股流通股份。股流通股份。
4
4、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不低于累计增持不低于 50 50 万股(含本数)、不高于万股(含本数)、不高于200200万股(不含本数)公司股份。万股(不含本数)公司股份。
序号
姓 名
最低增持数量(万股) (含本数)
最高增持数量(万股) (不含本数)
1
孙 峰
5
20
2
李升高
5
20
3
陈文龙
5
20
4
卢中华
5
20
5
陆 莹
5
20
6
袁 伟
5
20
7
严文其
3
10
8
高 峰
5
20
9
秦圣高
5
20
10
吴 俊
5
20
11
李鹏鹏
2
10
合 计
50
200
5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6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2021 年年 2 2 月月66日起日起 6 6 个月。个月。
实施期间,需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限制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公
实施期间,需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限制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主体后续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
本次增持主体后续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四、其他事项说明
1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
2、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情况,按照《上海、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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