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75什么时候复牌?-新疆天业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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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8]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13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担保及进展情况概述
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汇合”)注册资本 330,000 万元,其中: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7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3.03%;新疆兵投联创永宣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 3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9.09%;公司出资 12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7.88%。公司原持有天业汇合 22.73%股权,近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竞拍取得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天业汇合 15.15%股
权,并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款,目前股权变更工商手续正在办
理中。天业汇合向各家银行组成的银团申请合计 480,000 万元的贷款额度,用于 100 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一期工程 60 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建设运营需要。天业汇合银团贷款根据天业汇合资金需要放款,贷款期限 15 年,从贷款合同签订第一笔贷款发放日算起
2 年后收取本金(宽限期 2 年),每年归还本金情况为:第 3、4 年归还本金 20,000 万
元,第 5-8 年归还本金 30,000 万元,第 9-11 年归还本金 40,000 万元,第 12-15 年归还
本金50,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0-060号《关于为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天业汇合与银团签订的《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一期工程 60 万吨/年乙二醇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借款人向各贷款人借款
人民币 480,000 万元,贷款期限 15 年(即从 2021 年 1 月 28 日至 2036 年 1 月 28 日止),
公司与银团签订了《银团贷款保证合同》。截止 2022 年 1 月 13 日,银团已累计向天业
汇合发放 375,000 万元贷款,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2021 年 3 月 19 日、2021
年 4 月 8 日、2021 年 4 月 28 日、2022 年 1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21-008 号、2021-024 号、2021-027 号、2021-038 号、2022-004 号《关于为新疆天业
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2 年 2 月 16 日,银团向天业汇合发放 25,000 万元贷款,累计向天业汇合发放贷
款 400,000 万元。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累计对外担保额
度为 480,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400,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718,363.80 万元的比例为 55.6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该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8]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1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业汇祥拟与天合意达及合同第三方分别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变更项目实施合同主体,涉及金额共计 4,600.00 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 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推动高碳能源低碳化利用,实现全流程碳排放量的降低,采用煤化工与氯碱化工的有机耦合方式,通过技术创新实现煤从燃料向原材料的属性转变,实现低碳绿色发展,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汇祥”)建设实施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鉴于新疆天合意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意达”)已与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乙醇项目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设计合同》”),约定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设计事宜;已与延长中科(大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5 万吨/年合成气制乙醇(DMTE)装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以下简称“《专利许可合同》”),约定授予天合意达 25 万吨/年 DMTE 专利技术的许可事宜,同时许可使用专利办理专利许可备案手续。上述合同金额分别为 1,200.00 万元、3,400.00 万元,已分别支付 120.00 万元、1,360.00 万元合同款。因该项目主体已由天合意达变更为天业汇祥,天业汇祥办理了项目主体变更立项备案,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未改变。为保障《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顺利履行,天业汇祥与天合意达、合同第三方经协商一
致,就《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权利义务转让事宜,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同意将《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中天合意达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天业汇祥,天合意达已向合同第三方支付的 1,480.00 万元款项所对应的权利与义务由天业汇祥享有及承担,天业汇详无需再向合同第三方支付前述费用,已支付的前述费用由天业汇详支付给天合意达,《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约定的未履行完毕的权利和义务,由天业汇祥与合同第三方继续履行。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天业汇祥与天合意达、合同第三方分别签订上述项目权利义务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方天合意达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所属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及合同第三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
公司名称:新疆天合意达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MA77PL5T9L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整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 80 小区北三东路 36 号
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01 日
营业期限:长期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重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疆天合意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2、合同第三方 1
公司名称: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1016586378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天居园 7 号楼 3 层 301
成立日期:1992 年 09 月 01 日
营业期限:长期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工程招标预算、项目管理;环境评价、安全评价;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承包境外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的工程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施工总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天合意达不存在关联关系。
3、合同第三方 2
公司名称:延长中科(大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MA0TTA4200
注册资本:17,898 万元整
注册地址: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新港村
成立日期:2017 年 01 月 20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01 月 20 日-2037 年 01 月 19 日
公司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能源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化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延长中科(大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天合意达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天达意合与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设计合同》,合同金额 1,200.00 万元,已支付 120 万元合同款;与延长中科(大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合同》,合同金额 3,400.00 万元,已支付 1,360 万元合同款。上述合同金额共计
4,600.00 万元,已支付 1,480.00 万元合同款。
目前因已签订的上述合同项目备案主体变更为“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合同履行主体需由天合意达变更为天业汇祥,转移合同权利义务,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未改变。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权利义务转让,《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涉及合同金额共计4,600.00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 4,600.00 万元。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2022 年 2 月 17 日,天合意达(甲方)与天业汇祥(丙方)及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
限公司(乙方)、延长中科(大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署关于《设计合同》 《专利许可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对于《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截至本协议生效日,甲方与乙方已履行了部分相应的权利义务,甲、乙两方确认无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甲、乙方保证,不会因丙方继承甲方在《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而使甲、乙方对已履行的合同权利义务产生纠纷。
2、本协议各方同意,将《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中甲方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丙方,由丙方享有《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中甲方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全部义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已按《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约定履行完毕的权利义务视为乙方已与丙方履行;甲方、乙方按《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约定未履行完毕的权利义务,由乙方与丙方双方依《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4、甲、乙、丙三方进一步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已分别支付乙方的合同金额计 120.00 万元、1,360.00 万元的款项所对应的权利与义务由丙方享有及承担,丙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前述费用。按《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约定,乙方尚未收取的费用,由丙方向乙方支付。
5、甲方从乙方获取的材料、成果及信息,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全部交付给丙方,甲方已支付的上述费用,由丙方支付给甲方。甲方仍应依据《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和保密协议(如有)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6、乙方保证,《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中合同履行主体由甲方变更为丙方后,仍按《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履行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中涉及需要乙方出具设计成套资料(或成果)、工艺包成套资料(或成果)等的事项,乙方应变更向丙方出具。
7、本协议内容系甲、乙、丙三方真实意思表示,三方对本协议及《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所有条款有清楚认知并充分理解其内容,也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足够了解,不存在任何误解、欺诈、胁迫的情形。
8、甲、乙、丙三方就《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权利义务转让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9、乙、丙双方在履行《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时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10、本协议一式壹拾贰份,各方各持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作为《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若三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该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天业汇祥拟与天合意达及合同第三方分别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关联交易,变更项目合同实施主体,是为了建设实施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需要,变更后的项目实施主体天业汇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项目建设,采用煤化工与氯碱化工的有机耦合方式,通过技术创新实现煤从燃料向原材料的属性转变,实现低碳绿色发展,探索高端化、差异化路线,推动能源低碳化利用,实现全流程碳排放量的降低,为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加强成本控制提供有利条件,进而提升公司抵御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围绕氯碱化工主业,依托新疆地区矿产资源富集优势,完善产业链的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业汇祥与天合意达及合同第三方分别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独立审查,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判断,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同发表意见如下:
(1)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建设实施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需要,将天合意达与合同第三方分别签订的《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中天合意达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天业汇祥,变更后的项目实施主体天业汇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
[2022-02-18]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11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
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业汇祥拟以 1,638.00 万元购买天业集团位于石河
子北工业园区一宗面积为 74,986.53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 本次关联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 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仍需双方根据不动产权交易过户的规定办理土地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围绕氯碱化工产业,依托新疆地区矿产资源富集的优势,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产业链,为不断探索高端化、差异化路线,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汇祥”)建设实施年产 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需要项目建设用地。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有一宗位于石河子北工业园区土地符合天业汇祥项目建设用地需要,该宗土地证号为师国用(2009 出)字第开17 号,证载面积 766,925.43 平方米,经八师石河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被分割为三块,其中:宗地一面积 43,409.93 平方米,宗地二面积 74,986.53 平方米,宗地三面积 648,528.97 平方米。天业汇祥拟向天业集团购买面积为 74,986.53 平方米的宗地二
土地使用权,由天业集团委托汇誉中证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
为评估基准日对宗地二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出具了汇誉中证评报字[2022]002 号《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的位于石河子北工业园区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交易的土地使用权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的账面价值为 1,387.34 万元,评估价
值为 1,638.00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18.07%,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协议转让成交价格为 1,638.00 万元,并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依据汇誉中证评报字[2022]002 号资产评估报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 1,638.00 万元为资产转让价格。
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天业汇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天业集团控股子公司,天业集团为国有控股公司,此次资产转让为同一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或实际控制企业之间因实施内部重组整合进行产权转让,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 32 号令公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天业汇祥向天业集团购买土地使用权可经天业集团批准后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 称: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 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三东路 36 号
注册资本:3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6 年 06 月 28 日
营业期限:1996 年 06 月 28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氯碱生产销售。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片碱、粒碱、固碱、液碱)次氯酸钙、次氯酸钠、石灰、高沸物(二氯乙烷)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1,4-丁二醇、乙二醇、 化学制品、固汞催化剂、水泥及水泥制品、塑料制品、碳酸钙、碳酸钠的生产与销售。钢材、建材、畜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的销售。种植业、养殖业,节水农业技术推广,节水农业工程技术研究,进出口业务,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物业管理,自建铁路专用线的轨道运输。装卸与搬运,检测设备技术咨询与服务,机器设备租赁服务,模具、零配件加工与制作。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及代理。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报检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销售,信息技术服务与咨询,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网络综合布线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工业监控设施的销售、安装和维护,网站设计、制作和维护。农业规划设计、农业技术研发与推广、农作物的种植和销售、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工程设计、施工、承包、技术转让。火力发电;供热;电、蒸汽的销售;电气试验。车辆租赁、餐饮服务。电石、煤及煤制品的销售。矿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业集团为国有控股公司,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三东路 36 号,成立于 1996 年
6 月,法定代表人宋晓玲,注册资本 320,000 万元,是一家集工、农、科、贸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企业。截止目前,天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70,731,7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45.14%,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业集团经审计总资产
4,452,870.6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84,209.83 万元,营业务收入1,783,109.75 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55.82 万元。
天业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
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该项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等情形,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交易标的地上无房屋建构筑物等附着物,红线外开发程度 “七通一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暖气、通讯、通燃气和红线内场地平整)。
3、交易标的资产概况
(1)地理位置和产权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土地坐落于石河子北工业园区,东面为天业物流,西临东三路,北临北十四路、南临北十三路。该宗土地证号为师国用(2009 出)字第开 17 号,使用期
限为 2008 年 5 月 9 日至 2058 年 5 月 8 日,证载面积 766,925.43 平方米。经八师石河
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该宗地被分割为三块,其中宗地一面积 43,409.93 平方米,宗地二面积 74,986.5 平方米,宗地三面积 648,528.97 平方米。本次转让土地为宗地二,面积 74,986.53 平方米,经评估后协议转让其土地使用权。
(2)使用权类型:出让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4)终止日期:2058 年 5 月 8 日
4、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汇誉中证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采用市场比较法对天业集团拟转让的位于石河
子北工业园区的一宗 74,986.53 平方米宗地二土地使用权于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8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论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天业集团申报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原始入账价值 1,867.26 万元,账面值 1,387.34 万元。
经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天业集团委估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1,638.00 万元,评估增值 250.66 万元,增值率为 18.07%。
增值原因系宗地的稀缺性及取得时间相对较早,近几年工业用地市场价格的上涨所致。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依据汇誉中证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对天业集团协议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
价值进行评估,上述土地使用权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的账面价值为 1,387.34 万元,评
估价值为1,638.00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协议转让成交价格为 1,638.00 万元。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2022 年 2 月 17 日,甲方天业集团与乙方天业汇祥签署了《新疆天业(集团)有限
公司与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土地使用权资产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目标资产条款
国用(2009 出)字第开 17 号土地位于北工业园区,用途为工业,终止日期 2058
年 5 月 8 日,所有权类型为出让,总面积为 766,925.43 平方米。该宗土地已经八师石
河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同意,分割为三块,其中:宗地一面积 43,409.93 平方米、宗地二面积 74,986.53 平方米、宗地三面积 648,528.97 平方米。
本次转让的目标资产为 74,986.53 平方米面积的宗地二国有土地使用权。
2、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中约定的目标资产中土地使用权以评估值为转让价格,转让价格为 16,380,000.00 元。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以现金或甲方认可的银行承兑汇票方式
将全部款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履行条款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配合乙方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相关手续,并向乙移交办证手续相关资料。
(2)转让资产在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依法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六、该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业汇祥购买天业集团土地使用权是为了实施天业汇祥年产 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用地使用,该项目采用煤化工与氯碱化工的有机耦合方式,通过技术创新实现煤从燃料向原材料的属性转变,推动高碳能源低碳化利用,实现全流程碳排放量的降低,在二氧化碳减排、能源转化效率、清洁化生产等方面均具有一定优势,符合低碳绿色发展的新要求。公司围绕氯碱化工产业,依托新疆地区矿产资源富集的优势,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产业链,天业汇祥建设该项目可不断探索高端化、差异化路线,进而提升公司抵御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天业汇祥为项目建设购买天业集团部分土地使用权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独立审查,根据客
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判断,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同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购买天业集团位于石河子北工业园区,面积为 74,986.5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是为了年产 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建设用地使用,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2)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结果公允,具备专业性和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经双方协商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标的估值为参考确定交易价格,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本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全资子公司购买控股股东天业集团土地使用权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2、公司于 2022 年 2
[2022-02-18]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10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
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以现场+网络视频方式在公司十楼
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军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关
联交易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3 票,回避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围绕氯碱化工产业,依托新疆地区矿产资源富集的优势,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产业链。为不断探索高端化、差异化路线,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汇祥”)建设实施年产 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需要项目建设用地。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有一宗位于石河子北工业园区土地符合天业汇祥项目建设用地需要,该宗土地证号为师国用(2009 出)字第开17 号,证载面积 766,925.43 平方米,经八师石河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被分割为三块,其中:宗地一面积 43,409.93 平方米,宗地二面积 74,986.53 平方米,宗地三面积 648,528.97 平方米。天业汇祥拟向天业集团购买面积为 74,986.53 平方米的宗地二土
地使用权,由天业集团委托汇誉中证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
评估基准日,对宗地二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出具了汇誉中证评报字[2022]002号《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的位于石河子北工业园区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交易的土地使用权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的账面价值为 1,387.34 万元,评估价
值为 1,638.00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18.07%,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协议转让成交价格为 1,638.00 万元,并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依据汇誉中证评报字[2021]号资产评估报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 1,638.00 万元为资产转让价格。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天业汇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天业集团控股子公司,天业集团为国有控股公司,此次资产转让为同一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或实际控制企业之间因实施内部重组整合进行产权转让,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 32 号令公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天业汇祥向天业集团购买土地使用权可经天业集团批准后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
关联董事周军、张强、宋晓玲、操斌、张立、黄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由 3 名非
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该
项议案同意票 3 票,回避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推动高碳能源低碳化利用,实现全流程碳排放量的降低,采用煤化工与氯碱化工的有机耦合方式,通过技术创新实现煤从燃料向原材料的属性转变,实现低碳绿色发展,天业汇祥建设实施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鉴于新疆天合意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意达”)已与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年产 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乙醇项目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设计合同》”),约定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设计事宜;已与延长中科(大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5 万吨/年合成气制乙醇(DMTE)装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以下简称“《专利许可合同》”),约定授予天合意达 25 万吨/年 DMTE 专利技术的许可事宜,同时许可使用专利办理专利许可备案手续。上述合同
金额分别为 1,200.00 万元、3,400.00 万元,已分别支付 120.00 万元、1,360.00 万元合
同款。因该项目主体已由天合意达变更为天业汇祥,天业汇祥办理了项目主体变更立项备案,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未改变。为保障《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顺利履行,天业汇祥与天合意达、合同第三方经协商一致,就《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权利义务转让事宜,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同意将《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中天合意达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天业汇祥,天合意达已向合同第三方支付的 1,480.00 万元款项所对应的权利与义务由天业汇祥享有及承担,天业汇详无需再向合同第三方支付前述费用,已支付的前述费用由天业汇详支付给天合意达,《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约定的未履行完毕的权利和义务,由天业汇祥与合同第三方继续履行。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天业汇祥与天合意达、合同第三方分别签订上述项目权利义务转让协议。
关联董事周军、张强、宋晓玲、操斌、张立、黄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 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 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一、议案二所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6]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9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
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101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在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及时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核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1-28]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回复修订的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8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反馈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101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
和逐项答复,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临 2021-083)。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查反馈意见,以及 2021 年三季度报告的披露,公司与
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天业与保荐机构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核准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6]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竞拍参股子公司15.15%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竞拍参股子公司 15.15%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参与竞拍参股子公司天业汇合 15.15%股权。
● 竞拍起拍价为 56,498.63 万元。
● 该竞拍事项为公开竞拍,公司能否竞拍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汇合”)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成立
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注册资本为 33 亿元,其中: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7.5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53.03%;公司出资 7.5 亿元,占注资本的 22.73%;中央企业
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企乡村产业投资基金”)出资 5 亿元,占注册资本 15.15%;新疆兵投联创永宣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 3 亿元,占注册资本
9.09%。央企乡村产业投资基金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
持有的天业汇合 15.15%股权,天业汇合 15.15%股权的评估价值 55,162.09 万元,本次竞拍起拍价为 56,498.63 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参与竞拍。若竞拍成功,公司将获得该部分股权,公司持有天业汇合股权比例将由 22.73%提高到 37.88%,天业汇合仍为公司参股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
竞拍参股子公司 15.15%股权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3、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 1 号高新大厦 10 层
4、法定代表人:李汝革
5、注册资本:3,095,593.0854 万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6 年 10 月 24 日
7、经营范围:基金管理;对贫困地区的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以及养老、医疗、健康产业进行投资;投资咨询和投资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序 出资人 认购股份数量(万股) 出资比例(%)
号
1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7,999.5375 1.2275
2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2,077.4168 1.6823
3 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0,805.5970 0.9951
4 湖南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6,700.7247 0.5395
5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0 0.9691
6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 0.3230
7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9,970.0897 0.3221
8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7,683.3300 1.2173
9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 0.9691
10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5,675.9385 1.7986
11 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0 0.3230
12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124,596.3820 4.0250
13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56,983.0772 5.0712
14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156,434.5458 5.0535
15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158,354.4057 5.1155
16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7,780.5875 1.2205
17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 0.9691
18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 0.9691
19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0 1.9382
20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9,910.27 0.9662
21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105,127.4071 3.3960
22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 0.9691
23 国家能源集团公益基金会 30,000.0000 0.9691
24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92,005.4464 2.9721
25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54,897.8797 1.7734
26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0 0.9691
27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156,983.0772 5.0712
28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9970.0897 0.3221
29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90,980.3540 2.9390
30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45,463.9175 1.4687
31 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 997.0089 0.0322
32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0 0.9691
33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0.0032
34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0.0032
35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 0.0969
36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 0.0646
37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76,012.8379 2.4555
38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 0.1615
39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43,226.9986 1.3964
40 中国航空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4,645.9832 0.7962
41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0 0.9691
42 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5,000.0000 0.1615
43 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29,645.9832 0.9577
44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24,977.6308 0.8069
45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20,387.7121 0.6586
46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 0.1615
47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156,833.5258 5.0663
48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 0.0969
49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8,354.4058 5.1155
50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78,496.4014 2.5357
51 华润股份有限公司 49,451.4686 1.5975
52 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 0.1615
53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 0.0646
54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 0.0969
55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99.1026 0.0097
56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985.0448 0.1610
57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991.0269 0.0966
58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199.4017 0.0064
59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2022-01-26]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拍参股子公司股权结果的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拍参股子公司股权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汇合”)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成立
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注册资本为 33 亿元,其中: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7.5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53.03%;公司出资 7.5 亿元,占注资本的 22.73%;中央企业
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企乡村产业投资基金”)出资 5 亿元,占注册资本 15.15%;新疆兵投联创永宣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 3 亿元,占注册资本
9.09%。央企乡村产业投资基金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
持有的天业汇合 15.15%股权,天业汇合 15.15%股权的评估价值 55,162.09 万元,本次竞
拍起拍价为 56,498.63 万元。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竞拍参股子公司 15.15%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拟以不超过 56,498.63 万元自有资金参与竞拍央企乡村产业投资基金所持有的天业汇合 15.15%股权项目,最终交易价格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因公司参与竞拍事项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符合暂缓披露相关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暂缓披露该事项,并承诺在竞拍结束后按要求予以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竞拍参股子公司 15.1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6)。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竞拍结果
天业汇合 15.15%股权的最终成交价格为 56,498.63 万元,除公司外无其他竞买方。
公司现已成功拍得该股权,并与转让方央企乡村产业投资基金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
同》,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以自有资金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完毕
全部股权转让款。
三、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该合同中甲方为央企乡村产业投资基金,乙方为公司,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产权交易标的
1.1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15.15%股权。
1.2 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7 月,现有注册资本为 330,000 万
元,系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50,000 万元,占 15.15%股权;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75,000 万元,占 53.03%股权;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75,000 万元,占 22.73%股权;新疆兵投联创永宣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 30,000万元,占 9.09%股权。
1.3 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文号 天兴评报字
(2021)第 2050 号),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合
计为 842,164.65 万元,负债合计为 478,094.86 万元,标的企业价值(所有者权益)为364,069.79 万元,产权交易标的价值为 55,162.09 万元。
1.4 除甲方已向乙方披露的事项外,产权交易标的和标的企业不存在资产评估报告
(审计报告)中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影响评估结果或对标的企业及其产权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第二条 产权交易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至 2022 年 1 月 4 日,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
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乙方为产权交易标的受让方,乙方同意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
第三条 价款
3.1 交易价款为 56,498.63 万元。
第四条 支付方式
–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4.1 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 5,000 万元,在本合同生效后直接
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
4.2 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除 4.1 款中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 51,498.63 万元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4.3 乙方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全
部交易价款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五条 产权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
本次产权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
第六条 产权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6.1 乙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
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 产权交接事项
7.1 本合同的产权交易基准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
合同生效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10 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7.2 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
申报的义务。
7.3 在交易基准日至产权持有主体完成权利交接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
或亏损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第八条 产权交易的税赋和费用
8.1 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8.2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
自承担。
四、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业汇合建设的乙二醇项目依托新疆丰富的煤炭资源,采用国内领先的废锅式-水
冷壁水煤浆气化、合成气净化、CO/H2 分离和提纯技术,国际领先的草酸二甲酯合成和
加氢技术生产聚酯级乙二醇,打造具有成本优势的低碳醇、低碳烯烃产品,目标为实现聚酯、高端聚合物新材料上下游一体化发展。
本次竞拍完成后,公司持有天业汇合股权比例将由 22.73%提高到 37.88%,天业汇合
仍是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竞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事项是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竞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
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交易成功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上述股权的交接及工商变更工作,
在今后的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持续披露该后续进展情况。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4–
[2022-01-18]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预计在 160,000 万元到 175,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
71,340 万元到 86,340 万元,同比增加 80.00%到 97.00%;较追溯调整后的上年同期
88,657.26 万元增加 80.00%到 97.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在
139,476 万元到 154,476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 60,480 万元到
75,480 万元,同比增加 76.00%到 96.00%;较追溯调整后的上年同期 78,995.97 万元增
加 76.00%到 96.00%。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在 160,000
万元到 175,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 71,340 万元到 86,340 万
元,同比增加 80.00%到 97.00%;较追溯调整后的上年同期 88,657.26 万元增加 80.00%
到 97.00%。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在
139,476 万元到 154,476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 60,480 万元到
75,480 万元,同比增加 76.00%到 96.00%;较追溯调整后的上年同期 78,995.97 万元增
加 76.00%到 96.00%。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652.2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8,995.97 万元。
(二)每股收益:0.66 元。
(三)追溯调整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经审计):88,657.2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未经审计):78,995.97 万元。
(四)追溯调整后,每股收益(未经审计):0.66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2021 年度,由于聚氯乙烯树脂、烧碱等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上涨,以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子公司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营业利润率、净利润同比大幅上涨。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内容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会计师事务所未对公司本次业绩预告内容是否适当和审慎出具专项说明。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5]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担保及进展情况概述
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汇合”)注册资本 330,000 万元,其中: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出资 17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3.03%;公司出资 7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2.73%;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5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5.15%;新疆兵投联创永宣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 3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9.09%。天业汇合向各家银行组成的银
团申请合计 480,000 万元的贷款额度,用于 100 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一期工程 60 万
吨/年乙二醇项目建设运营需要。天业汇合银团贷款根据天业汇合资金需要放款,贷款期
限 15 年,从贷款合同签订第一笔贷款发放日算起 2 年后收取本金(宽限期 2 年),每
年归还本金情况为:第 3、4 年归还本金 20,000 万元,第 5-8 年归还本金 30,000 万元,
第 9-11 年归还本金 40,000 万元,第 12-15 年归还本金 50,000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20-060 号《关于为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天业汇合与银团签订的《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一期工程 60 万吨年乙二醇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借款人向各贷款人借款
人民币 480,000 万元,贷款期限 15 年(即从 2021 年 1 月 28 日至 2036 年 1 月 28 日止),
公司与银团签订了《银团贷款保证合同》。截止 2021 年 4 月 26 日,银团已累计向天业
汇合发放 360,000 万元贷款,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2021 年 3 月 19 日、2021
年 4 月 8 日、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21-008 号、2021-024
号、2021-027 号、2021-038 号《关于为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2 年 1 月 13 日,银团向天业汇合发放 15,000 万元贷款,累计向天业汇合发放贷
款 375,000 万元。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累计对外担保额
度为 480,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375,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718,363.80 万元的比例为 52.2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该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2-01-12]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应收回表决票 9 票,实际收回表决票 9 票。会议由董事长周军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公司子公司天伟水泥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续签借款协议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收购控
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所持有的天伟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伟水泥”)100%股权,天伟水泥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完成时,天伟水泥尚欠天业集团借款 58,384.00 万元,计划分 5 年将天业集团借款归还完毕。
天伟水泥 2021 年度已按还款计划归还借款 11,676.8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借款余额 46,707.20 万元。
天伟水泥目前有一笔 25,206.00 万元借款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到期,天伟水泥归
还 11,207.80 万元后尚需续借 13,998.20 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天伟水泥拟向公司控
股股东天业集团续签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为 13,998.2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11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年利率 3.85%,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无担保或相应抵押。
此事项为关联人向公司子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规定,公司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08]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业定02”转股完成及摘牌的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债券代码:110810 债券简称:天业定 0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业定 02”转股完成及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天业定 02”(债券代码 110810)发行总额 121,672.20 万元,转股期限自 2021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8 日。
2、截止 2022 年 1 月 6 日,“天业定 02”全部转为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累计
转股数量为 236,256,661 股。自 2022 年 1 月 14 日起,“天业定 02”将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摘牌。
一、定向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证监许可〔2020〕372 号《关于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
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完成向 18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12,167,220 张“天业定 02”
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发行总额 121,672.20 万元,债券代码 110810,转股期限自 2021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8 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1〕264 号》,“天业定 02”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挂牌转让。
二、“天业定 02”转股的相关条款
1、发行数量:12,167,220 张
2、发行总额:121,672.20 万元
3、票面金额:100 元/张
4、债券利率:第一年为 2.00%、第二年为 2.30%、第三年为 2.50%、第四年为 2.80%、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年为 3.00%、第六年为 3.00%
5、债券期限:6 年,自 2020 年 12 月 29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28 日止
6、转股期限:自 2021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8 日
7、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 5.25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天业定 02” 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4 日起由原来的 5.25 元/股调整为 5.15 元/
股
三、定向可转债转股及摘牌情况
截止 2022 年 1 月 6 日,共计 12,167,220 张 “天业定 02”可转换公司债券
(121,672.20 万元)转为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累积转股数为 236,256,661 股,占
定向可转债转股期起始日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为 16.6410%,转股股份来源均
为新增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天业定 02”已全部转股完成,自 2022 年 1 月 14 日起,“天业定
02”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股本变动情况
1、自“天业定 01”、“天业定 02”定向可转债转股期起始日至 2022 年 1 月 6 日,
股本变动情况
变动前 期间股份变动增 可转债转股 变动后
(2021 年 5 月 12 日) 减情况(+,-) 变动(+,-) (2022 年 1 月 6 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47,205,385 31.5 -59,999,999 51,369,862 438,575,248 25.69
/非流通股
—可转债转股股份 0 0 0 51,369,862 51,369,862 3.01
—非公开发行股份 447,205,385 31.5 -59,999,999 0 387,205,386 22.68
(不受减持控制)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972,522,352 68.5 59,999,999 236,256,661 1,268,779,012 74.31
股份
总股本 1,419,727,737 100 0 287,626,523 1,707,354,260 100
备注: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非公开发行的 59,999,999 股限售股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
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7)。
(2)截止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发行的 30,000.00 万元“天业定 01”(债券代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码 110809)累计转股数量为 51,369,862 股,全部转为公司限售条件流通股,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天业定 01”转股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1-080)。
2、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 月 6 日,股本变动情况
变动前(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可转债转股 变动后(2022 年 1 月 6 日)
数量(股) 比例 变动(+,-)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38,575,248 25.83 438,575,248 25.69
/非流通股
—可转债转股股份 51,369,862 3.03 51,369,862 3.01
—非公开发行股份 387,205,386 22.81 387,205,386 22.68
(不受减持控制)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1,259,070,275 74.17 9,708,737 1,268,779,012 74.31
股份
总股本 1,697,645,523 100 9,708,737 1,707,354,260 100
五、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 0993-2623118 进行咨
询。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6]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债券代码:110809 债券简称:天业定 01
债券代码:110810 债券简称:天业定 0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情况:自定向可转债转股期起始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天业定 01”
累积已转股金额 30,000 万元,已全部转股完成,自 2021 年 8 月 27 日起停止转股,累
积转股数 51,369,862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 3.6183%;“天
业定 02”累积已转股金额为 116,672.20 万元,累积转股数为 226,547,924 股,占可
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为 15.9571%。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自定向可转债转股期起始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尚未转股的“天业定 02”金额5,000.00万元,占“天业定 02”发行总量的比例4.1094%。
一、定向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372 号)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 3,000,000 张“天业定 01”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购买其持有的天能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部分交易对价,“天业定 01”发行总额 30,000.00
万元,债券代码 110809,每张面值 100 元,期限为自发行登记之日起 6 年;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向 18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12,167,220 张“天业定 02”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配套资金,“天业定 02”发行总额 121,672.20 万元,债券代码 110810,每张面值 100 元,期限为自发行登记之日起 6 年。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64 号》文件同意,公司 121,672.20
万元“天业定 02”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转让,债券代码“110810”。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约定,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天业定 01”可转债转股期限自 2021 年
5 月 18 日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天业定 02”可转债转股期限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8 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天业定 01”初始转股价格为 5.94 元/股,“天业定 02”初始转股价格为 5.25 元
/股。公司 2021 年 5 月 28 日披露《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1-051),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4 日。根据
《报告书》相关规定,“天业定 01”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4 日起由原来的 5.94
元/股调整为 5.84 元/股;“天业定02”的转股价格自 2021年 6月4 日起由原来的 5.25
元/股调整为 5.15 元/股。
二、定向可转债转股情况
(一)自定向可转债转股期起始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天业定 01”累积已转
股金额 30,000 万元,已全部转股完成,自 2021 年 8 月 27 日起停止转股,累积转股数
51,369,862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 3.6183%;“天业定 02”累积已转股金额 116,672.20 万元,累积转股数 226,547,924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 15.9571%。
(二)自定向可转债转股期起始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转股的“天业
定 02”金额 5,000.00 万元,占“天业定 02”发行总量的比例 4.1094%。
三、股本变动情况
1、自“天业定 01”、“天业定 02”定向可转债转股期起始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股本变动情况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动前 期间股份变动增 可转债转股 变动后
(2021 年 5 月 18 日) 减情况(+,-) 变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47,205,385 31.50 -59,999,999 51,369,862 438,575,248 25.83
/非流通股
—可转债转股股份 0 0 0 51,369,862 51,369,862 3.03
—非公开发行股份 447,205,385 31.50 -59,999,999 0 387,205,386 22.81
(不受减持控制)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972,522,352 68.50 59,999,999 226,547,924 1,259,070,275 74.17
股份
总股本 1,419,727,737 100 0 277,917,786 1,697,645,523 100
备注: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非公开发行的 59,999,999 股限售股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上市
流通,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1-057)。
2、自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股本变动情况
变动前(2021 年 9 月 30 日) 可转债转股 变动后(2021 年 12 月 31 日)
数量(股) 比例 变动(+,-)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38,575,248 25.83 0 438,575,248 25.83
/非流通股
—可转债转股股份 51,369,862 3.03 0 51,369,862 3.03
—非公开发行股份 387,205,386 22.81 0 387,205,386 22.81
(不受减持控制)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1,259,070,275 74.17 0 1,259,070,275 74.17
股份
总股本 1,697,645,523 100 0 1,697,645,523 100
四、其他
联系部门: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993-2623118
联系邮箱:master@xj-tianye.com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1-12-29]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业定02”付息完成的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96
债券代码:110810 债券简称:天业定 0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业定 02”付息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3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新疆天
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7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20,000 万元。
公司向 18 名特定对象发行了 12,167,22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1,216,722,000.00 元。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登记手续,债券代码 110810,债券简称“天
业定 0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编号:2020-091)。
自定向可转债转股期起始日至目前,“天业定 02”累积已转股金额 116,672.20
万元,累积转股数 226,547,924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15.9571%;尚未转股的“天业定 02”金额 5,000.00 万元,占“天业定 02”发行总量的比例 4.1094%。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定向可转债第一年(2020 年 12 月 29 日
-2021 年 12 月 28 日)的付息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付息定向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1、债券简称:天业定 02
2、债券代码:110810
3、发行总额:1,216,722,000 元
4、票面金额:100 元/张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5、债券利率:第一年为 2.00%、第二年为 2.30%、第三年为 2.50%、第四年为 2.80%、
第五年为 3.00%、第六年为 3.00%
6、债券期限:6 年,自 2020 年 12 月 29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28 日止
7、转股期限:2021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8 日
8、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 5.25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天业定 02” 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4 日起由原来的 5.25 元/股调整为 5.15 元/
股
本次定向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登记完成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二、本次付息情况
按照《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付息是对 “天业定 02”第一年利息的支付。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 2.00%(含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 2 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将利息资金划付至可转债持有人指定的利息收款账
户。
三、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1、发行人: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石河市北三东路 36 号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993-2623118
2、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3 层申万宏源
联系电话:021-33388616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9]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97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业集团”)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签订《关于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股
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向天业集团收购其所持有的石河子天域
新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域新实”)100%股权,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2021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收购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及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90、临 2021-093)。2021 年 12 月 23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交易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进展
1、确定资产交割日与交割审计日
公司与天业集团共同确定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为资产交割日,确定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交割审计日。
2、工商变更手续
2021 年 12 月 28 日,石河子市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八师)字[2021]
第 5377 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天域新实 100%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准予变更登记,天域新实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股权转让款
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已向天业集团支付 29,395.31 万元天域新实 100%股权转让
款。
二、后续事项
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审计日止,天域新实的盈利或亏损及任何原因造成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的权益变动,由天业集团对应享有或承担。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以专项审计值来确定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审计日天业集团应享有或承担的损益。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4]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21-095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 36 号公司办公楼 10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76,727,16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1.643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周军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收购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3,575,356 97.2421 95,100 0.3922 573,500 2.3657
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补充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3,556,056 97.1625 97,600 0.4025 590,300 2.435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审议关于收购石河子天
1 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23,575,356 97.2421 95,100 0.3922 573,500 2.3657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
案
审议关于补充2021年度
2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 23,556,056 97.1625 97,600 0.4025 590,300 2.4350
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因关联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天域融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两项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计入本次会议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故本次会议议案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4,243,956 股。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均
为普通决议,经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邵丽娅律师、周容生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17]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21-094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
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以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 12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 36 号公司办公楼 10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3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关于收购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 √
议案
2 审议关于补充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天域融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75 新疆天业 2021/12/16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地址: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邮政编码:832000
联系人:李新莲、刘晶晶
联系电话:0993-2623118 传真:0993-2623163
(三)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22 日上午 10:00-13:30,下午 16:00-19:
30。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1 审议关于收购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
的关联交易议案
2 审议关于补充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 、“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
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 进行表决。
[2021-12-09]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93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关联交易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疆天业”)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
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现对公司收购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所持有的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域新实”)100%股权关联交易部分内容进一步补充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原因及目的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天业集团就解决上市公司与天业集团之间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的事项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提及“天域新实目前正在实施产品质量提升技改项目,预计将在 2020 年底前实施完毕,待天域新实本次技改完成后且行业政策和市场环境未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即提议天域新实的收购议案,并由新疆天业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并力争在启动收购后的 12 个月内完成对天域新实的股权收购。” 、“在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中承诺对于解决同业竞争措施的基础上,天业集团进一步承诺于本次重组交割后三十六个月内促使与标的资产存在同业竞争业务的公司满足注入新疆天业的触发条件,并在十二个月内通过合法程序注入新疆天业。”
天域新实为天业集团全资子公司,拥有 24 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及 18 万吨/年烧碱
产能。根据 2018 年 11 月 20 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改委《关于变更天业化工聚氯
乙烯树脂品质技改项目备案证明的函》及八师发改(工交)备【2017】73 号《天业化工聚氯乙烯树脂品质技改项目》项目建设备案文件,天域新实产品质量提升技改项目计划采用氯乙烯单体深度脱水、单体精馏和树脂干燥工艺对原有生产设备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以提升产品品质、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通过技术升级改造,天域新实主要产品
SG3 、 SG5 牌号 PVC 树脂产品品质有显著提升。截止目前,该项目正在办理验收手续,
后续该技改项目预计将无进一步大规模资金投入或较大金额的资本性支出。
由于技改项目已处于验收阶段,公司提议了天域新实的收购议案,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经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力争在 2021
年内完成对天域新实的股权收购,公司本次收购天域新实 100%股权事项不存在与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新增 24 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18 万吨/年烧碱产能,有
助于充分匹配公司全资子公司热电、电石富余产能,实现循环产业链完整协同发展,进
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链、业务结构,并且将逐步落实天业集团履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减少公司与天业集团及其所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促进公司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发展潜力。
二、标的资产业绩波动合理性
最近三年及一期,天域新实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50,719.14 万元、139,741.29
万元、131,742.30 万元及 82,450.60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3,984.71 万元、6,882.52 万
元、5.05 万元及 10,945.29 万元。天域新实业绩波动主要系受氯碱化工行业周期性波动,尤其是主营产品聚氯乙烯树脂及烧碱(片碱)市场价格价格波动影响。
1、2018 年至 2021 年 8 月片碱价格走势
2018年至2021年8月99%片碱价格走势图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2018/01/02 2019/01/02 2020/01/02 2021/01/02
数据来源:中国氯碱网
自 2018 年至 2021 年 8 月,片碱产品价格一路走低,尤其是 2020 年度至 2021 年 7
月,受疫情冲击较大,片碱主要下游氧化铝、造纸、纺织印染行业企业开工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市场持续下行至近五年最低水平,并持续维持在该最低水平附近小幅波动。
2、2018 年至 2021 年 8 月 PVC 价格走势
2018年至2021年8月国内PVC价格走势图
10000
9000
8000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2018/01/02 2019/01/02 2020/01/02 2021/01/02
华东 华南
数据来源:中国氯碱网
PVC 市场价格在 2018、2019 年度价格较为平稳;2020 年受疫情影响,上半年迅速下
滑至近 5 年最低水平,随后在下半年反弹,2020 年 12 月回升至高位,全年波动较大;
2021 年度 1-8 月,维持高位震荡。
根据上述聚氯乙烯树脂及烧碱(片碱)的市场价格走势图分析:
2019 年,烧碱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滑,天域新实烧碱产品全年销售均价由 2018 年
的 2,862.04 元/吨(不含税、不含运费,下同)下降至 2,034.55 元/吨,价格下降直接
影响天域新实毛利额减少 6,710.88 万元,导致天域新实 2019 年经营业绩较 2018 年出现
下滑。
2020 年,受疫情影响,聚氯乙烯树脂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呈现先降后升的情况,上半年受疫情影响,聚氯乙烯树脂市场价格大幅下跌,随后开始逐步反弹,并在第四季度提升至较高位置,天域新实的聚氯乙烯树脂销售价格跟随市场价格波动,总体来看天
域新实 2020 年全年销售均价 5,308.73 元/吨与 2019 年的全年均价 5,361.08 元/吨基本
持平;不同于聚氯乙烯树脂,天域新实的烧碱业务板块受到疫情冲击较大,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烧碱主要下游氧化铝、造纸、纺织印染行业企业开工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3 月份,随着国内疫情逐渐好转,氯碱企业装置开工负荷提升;但下游复工缓慢,对烧碱需求增加幅度有限,难以消化库存,市场持续下行至近五年最低水平,并在下半年持续维持在该最低水平附近小幅波动,2020 年,天域新实烧碱全年销售均价 1,226.99
元/吨,较 2019 年的 2,034.55 元/吨进一步下跌 807.56 元/吨,烧碱产品价格下跌直接
影响天域新实毛利额减少 6,840.04 万元,导致天域新实 2020 年经营业绩较 2019 年出现
进一步下滑。
2021 年,随着国内疫情得到逐步控制,国内宏观经济得到显著恢复,带动聚氯乙烯树脂市场价格大幅上涨,2021 年上半年,天域新实聚氯乙烯树脂销售均价 6,922.48 元/
吨,较 2020 年全年均价 5,308.73 元/吨大幅提升 1,613.74 元/吨,从而带动天域新实
2021 年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幅度提升。
最近三年及一期,天域新实经营业绩变动主要受产品市场价格变动所导致,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三、标的资产股东借款、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等相关事项补充说明
1、股东借款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生产经营之目的,天域新实向天业集团的借款余额为
16,608.75 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天域新实还清天业集团全部股东借款,并不再与天业集团发生新的借款。
2、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天域新实为天业集团在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的 30,000 万元贷款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的 40,000 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银行借款期
限分别自 2020 年 8 月 26 日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自 2021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无担保费用。
截止本公告日,天业集团已全部归还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社团提供的 30,000 万元贷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提供的 40,000 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天域新实的上述对外担保已全部解除,天域新实亦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3、资金占用
截止本公告日,天域新实不存在资金被天业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四、标的资产评估增值合理性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天域新实进行
评估,并出具同致信德评报字(2021)第 030056 号《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采
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天域新实于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账面值为
75,832.92 万元,评估值为 88,127.81 万元,增值 12,294.89 万元,增值率为 16.21%;
负债账面值为 48,842.88 万元,评估值为 48,818.90 万元,减值 23.98 万元,减值率为
0.05%;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26,990.04 万元,评估值为 39,308.91 万元,增值
12,318.87 万元,增值率为 45.64%。
(一)化工行业其他上市公司股权交易情况对比
序号 项目名称 评估基准日 净资产增值率
中化河北有限公司向中化国际(控股)股份
1 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河北中化滏恒股份有 2020 年 4 月 30 日 103.59%
限公司 70%股权项目
2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新疆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70%
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拓 2019 年 10 月 31 日 51.35%
3 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平均值 58.55%
以上三个股权交易项目平均净资产增值率为 58.55%,本次评估天域新实净资产增
值率为 45.64%,小于行业股权交易净资产增值率平均数。
(二)固定资产增值合理性分析
本次评估固定资产增值 12,388.03 万元,增值率 26.97%,其中房屋建筑评估增值
9,128.38 万元,增值率 51.28%;设备类资产评估增值 3,259.64
[2021-12-08]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89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
开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以现场加网络视频方式在公司
十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军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收购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
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3 票,回避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充分匹配公司全资子公司热电、电石富余产能,实现循环产业链完整协同发展,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链、业务结构,逐步落实天业集团履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减少公司与天业集团及其所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促进公司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发展潜力,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所持有的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域新实”)100%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双方确定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定价以天域新实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基
础,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已备案的同致信德评报字(2021)第 030056 号《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 39,308.91 万元为计算依据,扣除天域新实 9,913.59 万元分红款,确定天域新实 100%股权转让交易对价为
29,395.31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鉴于公司为天业集团控股子公司,天业集团为国有全资公司,此次股权收购行为是同一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之间因实施内部重组整合进行的产权收购,根据国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 32 号令公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向天业集团收购天域新实股权可经天业集团批准后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股权。
关联董事周军、张强、宋晓玲、操斌、张立、黄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由 3 名非
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补充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3
票,回避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已经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签订《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2021 年度受基础能源供应紧张等因素的影响,煤炭、焦炭等原材料价格显著上涨,推动电石等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公司所属子公司销售电石及供应劳务、租赁等其他服务交易价格上涨,公司拟与天业集团签订《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之补充协议》,2021 年度补充增加 25,000万元电石销售以及 700 万元供应劳务、租赁等其他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关联董事周军、张强、宋晓玲、操斌、张立、黄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 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上述一、二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确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该项议案同意
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知》。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2021-12-08]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90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天业集团所持有的天域新实 100%股权,交
易对价为 29,395.31 万元。
● 本次股权收购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指标均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列有关标准,故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
同关联人之间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30,652.56 万元。
● 本次股权转让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
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所持有的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域新实”)100%股权。
2、交易定价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双方确定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定价以天域新实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基础,
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已备案的同致信德评报字(2021)第 030056 号《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 39,308.91 万元为计算依据,
扣除天域新实 9,913.59 万元分红款,确定天域新实 100%股权转让交易对价为 29,395.31万元。
3、交易方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鉴于公司为天业集团控股子公司,天业集团为国有全资公司,此次股权收购行为是同一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之间因实施内部重组整合进行的产权收购,根据国务院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资委、财政部第 32 号令公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向天
业集团收购天域新实股权可经天业集团批准后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股权。
4、过渡期的损益安排
双方约定,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止,天域新实的盈利或亏损及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变动,由天业集团对应享有或承担。
5、人员安置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
6、交易税费的安排
交易双方应当各自承担其就签署或履行交易协议相关的一切事宜所产生或有关的税收、费用及支出,相互之间不存在任何代付、代扣以及代缴义务。
7、委托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与天业集团、天域新实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签订的《关于对石河子天域新
实化工有限公司委托管理之协议》,2020 年 4 月 30 日,天业集团将天域新实的日常经
营委托给公司管理。待公司本次完成对天域新实收购,天业集团不再持有天域新实股权之日,上述委托管理法律关系终止。
本次股权收购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指标均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列有关标准,故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以现金收购天业集团持有的天伟
水泥有限公司 100%股权,故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30,652.56 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经由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后,经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国家出资企业天业集团批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天业集团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持股的国有全资公司,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三东路 36
号,成立于 1996 年 6 月,法定代表人宋晓玲,注册资本 320,000 万元,是一家集工、农、
科、贸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企业。截止目前,天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70,731,71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40%,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业集团经审
计总资产 4,452,870.6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84,209.83 万元,营业务收入
1,783,109.75 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55.82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天业集团及其全资、控股的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其与本公司发生的上述股权收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天业集团生产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从其与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历年来发生的关联交易来看,具有较强执行能力和履约能力。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天域新实为天业集团全资子公司,拥有 24 万吨/年聚氯乙烯、18 万吨/年烧碱产能,
成立于 2007 年 4 月 29 日,位于新疆石河子市北十五路 2 号,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主
要经营:烧碱、聚氯乙烯、高沸物、盐酸、次氯酸纳、液氯(5000 吨/年)、食品添加
剂的生产与销售。消毒液、塑料制品、编织袋、绳的生产与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
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天业集团所持天域新实 100%股权。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
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涉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天域新实为天业集团在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提供的 30,000 万元贷款、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40,000 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银行借款期限分别
自 2020 年 8 月 26 日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自 2021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
无担保费用。截止目前,天业集团已全部归还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社团提供的
30,000 万元贷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提供的 40,000 万元贷款本金及利
息,上述担保已解除。
3、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天域新实经审计三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资产总额 75,832.93 67,249.69 60,579.05 58,472.68
其中:固定资产 45,927.83 47,269.86 40,182.72 39,415.62
负债总额 48,842.89 50,871.68 44,699.53 49,475.68
其中:集团结算中心借款 16,608.75 16,608.75 23,608.75 33,608.75
净资产 26,990.04 16,378.01 15,879.53 8,997.00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82,450.60 131,742.30 139,741.29 150,719.14
净利润 10,945.29 5.05 6,882.52 13,984.71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域新实因生产经营向天业集团借款,2021 年 6 月 30 日借款余额为 16,608.75 万
元,截止目前,天域新实已向天业集团还清全部借款,并不再与天业集团发生新的借款。
4、其他说明
截止目前,天域新实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天域新实进行
评估,出具同致信德评报字(2021)第 030056 号《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1、评估对象和范围:评估对象为天域新实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天域新实全部资产及负债。
2、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
3、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4、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5、评估结论:
(1)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经评估,天域新实于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
资产账面值为 75,832.92 万元,评估值为 88,127.81 万元,增值 12,294.89 万元,增值
率为 16.21%;负债账面值为 48,842.88 万元,评估值为 48,818.90 万元,减值 23.98 万
元,减值率为 0.05%;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26,990.04 万元,评估值为 39,308.91 万
元,增值 12,318.87 万元,增值率为 45.64%。具体结果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 6月 30日
被评估单位: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20,894.84 21,204.90 310.06
[2021-12-08]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91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已经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并签订《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2021 年度受基础能源
供应紧张等因素的影响,煤炭、焦炭等原材料价格显著上涨,推动电石等产品价格大
幅波动。公司所属子公司销售电石及供应劳务、租赁等其他服务交易价格上涨,公司
拟与天业集团签订《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之补充协议》,2021 年度补充
增加 25,000 万元电石销售以及 700 万元供应劳务、租赁等其他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
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军、张强、宋晓玲、操斌、张立、黄东回避了本议案
的表决,其他 3 名非关联董事均投同意票,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进行了事前认
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二)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21 年原预计 本次增加 本次调增后 2021 年 11 增加
类别 交易内容 关联人 金额 关联交易 2021 年度预计 月实际发 原因
额度 额度 生额
供应原材料 电石 天域新实 70000-90000 25000 95000-115000 95400.56 价格
天辰化工 上涨
向关联人提 其他服务(劳 天业集团及 100-300 700 800-1000 801.30
供劳务等 务、租赁等) 其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业集团”)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持股的
国有全资公司,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三东路 36 号,成立于 1996 年 6 月,法定代
表人宋晓玲,注册资本 320,000 万元,是一家集工、农、科、贸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企业。截止目前,天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70,731,7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40%,
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业集团经审计总资产 4,452,870.61 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84,209.83 万元,营业务收入 1,783,109.75 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55.82 万元。
(2)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天域新实”),为天业集团全资子公
司,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十五路 2 号,成立于 2007 年 4 月,法定代表人王明杰,
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聚氯乙烯、烧碱、盐酸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3)天辰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天辰化工”),为天业集团控股子公司,注册地
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三东路 36 号,成立于 2007 年 3 月,法定代表人郭成军,注册资本
220,000 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聚氯乙烯、烧碱、电石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天辰化工、天域新实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天业集团、天辰化工、天域新实为本公司关联方,其与本公司发生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天业集团、天辰化工、天域新实生产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从其与本公司历年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来看,上述关联人具有较强执行能力和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1、以市场化为原则,原则上不超过市场价格,随市场价格的变化,卖方可作适当调整;
2、若交易的商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
协商定价;
3、关联方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意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供应电石,及提供劳务、租赁等服务,有利于业务发展,促进本公司及子公司产品的销售,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今后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独立性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天业集团及其所属子公司在 2021 年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补充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经过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经独立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 2021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皆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不影
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2)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天业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销售电石及供应劳务、租赁等服务,有利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和发展,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且关联交易稳定,有效发挥优势互补,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未损害公司的利益。
2、上述补充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回避了补充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3、补充日常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与天业集团签订《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之
补充协议》。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成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公司下一年有关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日止。
关联交易价格和费用如需调整和变化,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有关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日止。
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之补充协议;
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2021-12-08]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21-09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 12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 36 号公司办公楼 10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3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关于收购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 √
议案
2 审议关于补充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天域融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75 新疆天业 2021/12/16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地址: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邮政编码:832000
联系人:李新莲、刘晶晶
联系电话:0993-2623118 传真:0993-2623163
(三)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22 日上午 10:00-13:30,下午 16:00-19:
30。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1 审议关于收购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
的关联交易议案
2 审议关于补充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 、“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
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 进行表决。
[2021-10-30]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补充及更正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88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补充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因工作人员疏忽,报告中“一、主要财务数据”中“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进行补充,“二、股东信息(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关于“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填写有误,现对报告内容补充、更正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原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 33.44 主要系公司聚氯乙烯树脂等产品销
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上涨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4.94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幅大于营业
成本增幅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232.95 同上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07 主要系公司聚氯乙烯树脂等产品销
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上涨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58.97 系公司归母净利润大幅增加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58.97 同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4.54 系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经营业绩
累积所致
现补充变更为: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_年初至报告期末 33.44 主要系公司聚氯乙烯树脂等产品销售价
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上涨所致
营业收入_本报告期 30.43 同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 174.94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幅大于营业成本
期末 增幅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232.95 同上
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39.63 同上
净利润_本报告期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 41.07 主要系公司聚氯乙烯树脂等产品销售价
期末 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上涨所致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 158.97 系公司归母净利润大幅增加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 158.97 同上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_本报告期 32.14 同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_年初至 34.54 系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经营业绩累积
报告期末 所致
二、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原公告内容: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及数量
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408,907,130 人民币普通股 408,907,13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12,699,309 人民币普通股 12,699,30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精致生活 11,301,500 人民币普通股 11,301,50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改 10,708,700 人民币普通股 10,708,700
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聚嘉精选 9,324,500 人民币普通股 9,324,50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启 8,122,161 人民币普通股 8,122,161
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文体健康 7,894,062 人民币普通股 7,894,062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罗阳勇 6,864,156 人民币普通股 6,864,15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丰利 6,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
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域融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5,000,826 人民币普通股 5,000,826
天域融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
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运营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
述流通股东是否为一致行动人,也未知上述流通股东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 无
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现更正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及数量
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408,907,130 人民币普通股 408,907,13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启 14,600,861 人民币普通股 14,600,861
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12,699,309 人民币普通股 12,699,30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精致生活 11,301,500 人民币普通股 11,301,50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文体健康 10,808,862 人民币普通股 10,808,862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改 10,708,700 人民币普通股 10,708,700
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聚嘉精选 9,324,500 人民币普通股 9,324,50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罗阳勇 6,864,156 人民币普通股 6,864,15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丰利 6,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
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400,133 人民币普通股 5,400,133
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人。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述流通股东是否为一致行动
人,也未知上述流通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 无
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除上述补充披露的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新版)》。对于上述补充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29]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87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2021 年修订)》
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2021 年第三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收入情况
2021 年第三季度 2021 年 1-9 月
主要产品名称 产量 销量 销售收入 产量 销量 销售收入
(万元) (万元)
电(亿度) 19.10 8.59 29,120.25 57.16 24.89 84,242.87
汽(万吉焦) 97.18 42.95 689.64 343.51 161.26 2,588.96
电石(万吨) 33.46 6.89 26,508.41 104.00 22.14 68,995.28
特种聚氯乙烯 2.60 2.79 21,789.46 7.97 8.08 58,221.78
树脂(万吨)
糊树脂(万吨) 2.45 3.31 26,248.02 8.15 8.39 93,952.81
聚氯乙烯树脂 11.31 11.24 85,933.53 36.03 35.48 247,769.45
(万吨)
片碱(万吨) 9.43 12.18 16,472.77 30.88 32.27 38,762.41
粒碱(万吨) 0.00 0.09 106.08 0.69 0.97 1,148.56
水泥(万吨) 67.29 68.56 21,365.69 137.75 138.35 44,091.79
熟料(万吨) 53.69 25.97 5,831.38 172.24 63.09 13,057.37
注:以上销量数据为除自身耗用外的销售量,销售收入为不含税收入。
二、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主要产品 2021 年第三季度平均售价 2021 年 1-9 月平均售价
名称 本期 上年同期 变动幅度 本期 上年同期 变动幅度(%)
(%)
电(元/兆瓦) 338.94 346.84 -2.28 338.43 340.06 -0.48
汽(元/吉焦) 16.06 16.06 0 16.06 16.06 0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电石(元/吨) 3,849.50 2,568.04 49.90 3,117.00 2,567.09 21.42
特种聚氯乙烯 7,799.77 5,414.17 44.06 7,204.85 5,025.92 43.35
树脂(元/吨)
糊树脂(元/吨) 7,940.66 12,914.47 -38.56 11,204.70 8,830.18 26.89
聚氯乙烯树脂 7,646.44 5,011.64 52.57 6,983.97 4,784.83 45.96
(元/吨)
片碱(元/吨) 1,352.64 1,123.35 20.41 1,201.15 1,241.49 -3.25
粒碱(元/吨) 1,200.74 1,442.04 -16.73 1,190.13 1,536.15 -22.53
水泥(元/吨) 311.61 329.38 -5.39 318.70 314.76 1.25
熟料(元/吨) 224.58 206.90 8.55 206.95 211.80 -2.29
注:以上平均售价为不含运费、不含税价格。
三、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主要产品 2021 年第三季度采购均价 2021 年 1-9 月采购均价
名称 本期 上年同期 变动幅度(%) 本期 上年同期 变动幅度(%)
煤炭(元/吨) 327.85 234.10 40.05 272.05 246.45 10.39
焦炭(元/吨) 1,737.03 974.24 78.30 1,426.72 1,028.46 38.72
石灰(元/吨) 432.70 453.17 -4.52 439.82 457.00 -3.76
工业盐(元/吨) 175.69 176.32 -0.36 173.64 182.20 -4.70
注:以上均价为不含税价格。
四、其他说明
天伟水泥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并表天伟水泥
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 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 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 在,公司对上年比较期间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 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 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00075)新疆天业: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01元
每股净资产: 5.686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03%
营业总收入: 83.8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4.40亿元
[2021-10-23]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86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发
出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应收回表决票 9 票,实际收回表决票 9 票。会议由董事长周军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该项议
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权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子公司天伟水泥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
公司续签借款协议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收购控
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所持有的天伟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伟水泥”)100%股权,天伟水泥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完成时,天伟水泥尚欠天业集团借款 58,384.00 万元,计划分 5 年将天业集团借款归还完毕。
天伟水泥目前有两笔 11,325.00 万元、3,600 万元借款分别将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2021年10 月 29 日到期,天伟水泥归还676.80 万元借款后尚需分别续借 10,648.20
万元、3,600 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天伟水泥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天业集团续签两笔借
款协议,借款金额分别为 10,648.20 万元、3,600 万元,借款期限分别自 2021 年 10
月 25 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3 日止、自 2021 年 10 月 29 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3 日止,利
率 4.35%,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无担保或相应抵押。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此事项为关联人向公司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规定,公司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
[2021-10-09]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85
债券代码:110809 债券简称:天业定 01
债券代码:110810 债券简称:天业定 0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情况:自定向可转债转股期起始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天业定 01”累
积已转股金额 30,000 万元,已全部转股完成,自 2021 年 8 月 27 日起停止转股,累积
转股数 51,369,862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 3.6183%;“天业
定 02”累积已转股金额为 116,672.20 万元,累积转股数为 226,547,924 股,占可转
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为 15.9571%。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自定向可转债转股期起始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尚
未转股的“天业定 02”金额 5,000.00 万元,占“天业定 02”发行总量的比例 4.1094%。
一、定向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372 号)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 3,000,000 张“天业定 01”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购买其持有的天能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部分交易对价,“天业定 01”发行总额 30,000.00
万元,债券代码 110809,每张面值 100 元,期限为自发行登记之日起 6 年;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向 18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12,167,220 张“天业定 02”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配套资金,“天业定 02”发行总额 121,672.20 万元,债券代码 110810,每张面值 100 元,期限为自发行登记之日起 6 年。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64 号》文件同意,公司 121,672.20
万元“天业定 02”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转让,债券代码“110810”。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约定,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天业定 01”可转债转股期限自 2021 年
5 月 18 日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天业定 02”可转债转股期限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8 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天业定 01”初始转股价格为 5.94 元/股,“天业定 02”初始转股价格为 5.25 元
/股。公司 2021 年 5 月 28 日披露《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1-051),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4 日。根据
《报告书》相关规定,“天业定 01”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4 日起由原来的 5.94
元/股调整为 5.84 元/股;“天业定02”的转股价格自 2021年 6月4 日起由原来的 5.25
元/股调整为 5.15 元/股。
二、定向可转债转股情况
(一)自定向可转债转股期起始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天业定 01”累积已转
股金额 30,000 万元,已全部转股完成,自 2021 年 8 月 27 日起停止转股,累积转股数
51,369,862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 3.6183%;“天业定 02”累积已转股金额 116,672.20 万元,累积转股数 226,547,924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 15.9571%。
(二)自定向可转债转股期起始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尚未转股的“天业
定 02”金额 5,000.00 万元,占“天业定 02”发行总量的比例 4.1094%。
三、股本变动情况
1、自“天业定 01”、“天业定 02”定向可转债转股期起始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股本变动情况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动前 期间股份变动增 可转债转股 变动后
(2021 年 5 月 18 日) 减情况(+,-) 变动(+,-) (2021 年 9 月 30 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47,205,385 31.50 -59,999,999 51,369,862 438,575,248 25.83
/非流通股
—可转债转股股份 0 0 0 51,369,862 51,369,862 3.03
—非公开发行股份 447,205,385 31.50 -59,999,999 0 387,205,386 22.81
(不受减持控制)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972,522,352 68.50 59,999,999 226,547,924 1,259,070,275 74.17
股份
总股本 1,419,727,737 100 0 277,917,786 1,697,645,523 100
备注: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非公开发行的 59,999,999 股限售股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上市
流通,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1-057)。
2、自 2021 年 8 月 20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股本变动情况
变动前(2021 年 8 月 20 日) 可转债转股 变动后(2021 年 9 月 30 日)
数量(股) 比例 变动(+,-)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38,575,248 26.16 0 438,575,248 25.83
/非流通股
—可转债转股股份 51,369,862 3.06 0 51,369,862 3.03
—非公开发行股份 387,205,386 23.10 0 387,205,386 22.81
(不受减持控制)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1,237,905,231 73.84 21,165,044 1,259,070,275 74.17
股份
总股本 1,676,480,479 100 21,165,044 1,697,645,523 100
四、其他
联系部门: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993-2623118
联系邮箱:master@xj-tianye.com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9 日
[2021-09-28]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84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天业 A 股股票在 2021 年 9 月 23 日、24 日、2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
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 股股票在 2021 年 9
月 23 日、24 日、2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1、2021 年 5 月 26 日、2021 年 7 月 15 日分别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八
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含 300,000.00万元),投资于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和年产 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信息已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2021 年 7 月 16 日、2021 年 9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经公司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目前产销平衡,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要从事聚氯乙烯树脂、烧碱等氯碱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近期聚氯乙烯树脂、烧碱产品价格较前期有较大波动,公司生产经营主要原材料煤炭、焦炭等原料价格较前期也存在波动,聚氯乙烯树脂、烧碱、煤炭、焦炭价格波动的可持续性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4、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5、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面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24]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83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101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收到上述通知书后,与相关中介机构对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落实。公司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天业与保荐机构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核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2021-08-26]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8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
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101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在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及时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核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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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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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8]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13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担保及进展情况概述
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汇合”)注册资本 330,000 万元,其中: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7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3.03%;新疆兵投联创永宣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 3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9.09%;公司出资 12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7.88%。公司原持有天业汇合 22.73%股权,近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竞拍取得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天业汇合 15.15%股
权,并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款,目前股权变更工商手续正在办
理中。天业汇合向各家银行组成的银团申请合计 480,000 万元的贷款额度,用于 100 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一期工程 60 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建设运营需要。天业汇合银团贷款根据天业汇合资金需要放款,贷款期限 15 年,从贷款合同签订第一笔贷款发放日算起
2 年后收取本金(宽限期 2 年),每年归还本金情况为:第 3、4 年归还本金 20,000 万
元,第 5-8 年归还本金 30,000 万元,第 9-11 年归还本金 40,000 万元,第 12-15 年归还
本金50,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0-060号《关于为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天业汇合与银团签订的《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一期工程 60 万吨/年乙二醇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借款人向各贷款人借款
人民币 480,000 万元,贷款期限 15 年(即从 2021 年 1 月 28 日至 2036 年 1 月 28 日止),
公司与银团签订了《银团贷款保证合同》。截止 2022 年 1 月 13 日,银团已累计向天业
汇合发放 375,000 万元贷款,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2021 年 3 月 19 日、2021
年 4 月 8 日、2021 年 4 月 28 日、2022 年 1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21-008 号、2021-024 号、2021-027 号、2021-038 号、2022-004 号《关于为新疆天业
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2 年 2 月 16 日,银团向天业汇合发放 25,000 万元贷款,累计向天业汇合发放贷
款 400,000 万元。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累计对外担保额
度为 480,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400,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718,363.80 万元的比例为 55.6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该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8]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1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业汇祥拟与天合意达及合同第三方分别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变更项目实施合同主体,涉及金额共计 4,600.00 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 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推动高碳能源低碳化利用,实现全流程碳排放量的降低,采用煤化工与氯碱化工的有机耦合方式,通过技术创新实现煤从燃料向原材料的属性转变,实现低碳绿色发展,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汇祥”)建设实施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鉴于新疆天合意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意达”)已与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乙醇项目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设计合同》”),约定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设计事宜;已与延长中科(大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5 万吨/年合成气制乙醇(DMTE)装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以下简称“《专利许可合同》”),约定授予天合意达 25 万吨/年 DMTE 专利技术的许可事宜,同时许可使用专利办理专利许可备案手续。上述合同金额分别为 1,200.00 万元、3,400.00 万元,已分别支付 120.00 万元、1,360.00 万元合同款。因该项目主体已由天合意达变更为天业汇祥,天业汇祥办理了项目主体变更立项备案,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未改变。为保障《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顺利履行,天业汇祥与天合意达、合同第三方经协商一
致,就《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权利义务转让事宜,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同意将《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中天合意达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天业汇祥,天合意达已向合同第三方支付的 1,480.00 万元款项所对应的权利与义务由天业汇祥享有及承担,天业汇详无需再向合同第三方支付前述费用,已支付的前述费用由天业汇详支付给天合意达,《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约定的未履行完毕的权利和义务,由天业汇祥与合同第三方继续履行。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天业汇祥与天合意达、合同第三方分别签订上述项目权利义务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方天合意达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所属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及合同第三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
公司名称:新疆天合意达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MA77PL5T9L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整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 80 小区北三东路 36 号
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01 日
营业期限:长期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重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疆天合意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2、合同第三方 1
公司名称: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1016586378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天居园 7 号楼 3 层 301
成立日期:1992 年 09 月 01 日
营业期限:长期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工程招标预算、项目管理;环境评价、安全评价;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承包境外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的工程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施工总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天合意达不存在关联关系。
3、合同第三方 2
公司名称:延长中科(大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MA0TTA4200
注册资本:17,898 万元整
注册地址: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新港村
成立日期:2017 年 01 月 20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01 月 20 日-2037 年 01 月 19 日
公司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能源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化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延长中科(大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天合意达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天达意合与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设计合同》,合同金额 1,200.00 万元,已支付 120 万元合同款;与延长中科(大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合同》,合同金额 3,400.00 万元,已支付 1,360 万元合同款。上述合同金额共计
4,600.00 万元,已支付 1,480.00 万元合同款。
目前因已签订的上述合同项目备案主体变更为“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合同履行主体需由天合意达变更为天业汇祥,转移合同权利义务,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未改变。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权利义务转让,《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涉及合同金额共计4,600.00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 4,600.00 万元。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2022 年 2 月 17 日,天合意达(甲方)与天业汇祥(丙方)及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
限公司(乙方)、延长中科(大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署关于《设计合同》 《专利许可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对于《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截至本协议生效日,甲方与乙方已履行了部分相应的权利义务,甲、乙两方确认无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甲、乙方保证,不会因丙方继承甲方在《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而使甲、乙方对已履行的合同权利义务产生纠纷。
2、本协议各方同意,将《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中甲方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丙方,由丙方享有《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中甲方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全部义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已按《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约定履行完毕的权利义务视为乙方已与丙方履行;甲方、乙方按《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约定未履行完毕的权利义务,由乙方与丙方双方依《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4、甲、乙、丙三方进一步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已分别支付乙方的合同金额计 120.00 万元、1,360.00 万元的款项所对应的权利与义务由丙方享有及承担,丙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前述费用。按《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约定,乙方尚未收取的费用,由丙方向乙方支付。
5、甲方从乙方获取的材料、成果及信息,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全部交付给丙方,甲方已支付的上述费用,由丙方支付给甲方。甲方仍应依据《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和保密协议(如有)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6、乙方保证,《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中合同履行主体由甲方变更为丙方后,仍按《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履行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中涉及需要乙方出具设计成套资料(或成果)、工艺包成套资料(或成果)等的事项,乙方应变更向丙方出具。
7、本协议内容系甲、乙、丙三方真实意思表示,三方对本协议及《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所有条款有清楚认知并充分理解其内容,也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足够了解,不存在任何误解、欺诈、胁迫的情形。
8、甲、乙、丙三方就《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权利义务转让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9、乙、丙双方在履行《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时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10、本协议一式壹拾贰份,各方各持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作为《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若三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该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天业汇祥拟与天合意达及合同第三方分别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关联交易,变更项目合同实施主体,是为了建设实施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需要,变更后的项目实施主体天业汇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项目建设,采用煤化工与氯碱化工的有机耦合方式,通过技术创新实现煤从燃料向原材料的属性转变,实现低碳绿色发展,探索高端化、差异化路线,推动能源低碳化利用,实现全流程碳排放量的降低,为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加强成本控制提供有利条件,进而提升公司抵御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围绕氯碱化工主业,依托新疆地区矿产资源富集优势,完善产业链的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业汇祥与天合意达及合同第三方分别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独立审查,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判断,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同发表意见如下:
(1)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建设实施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需要,将天合意达与合同第三方分别签订的《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中天合意达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天业汇祥,变更后的项目实施主体天业汇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
[2022-02-18]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11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
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业汇祥拟以 1,638.00 万元购买天业集团位于石河
子北工业园区一宗面积为 74,986.53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 本次关联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 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仍需双方根据不动产权交易过户的规定办理土地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围绕氯碱化工产业,依托新疆地区矿产资源富集的优势,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产业链,为不断探索高端化、差异化路线,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汇祥”)建设实施年产 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需要项目建设用地。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有一宗位于石河子北工业园区土地符合天业汇祥项目建设用地需要,该宗土地证号为师国用(2009 出)字第开17 号,证载面积 766,925.43 平方米,经八师石河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被分割为三块,其中:宗地一面积 43,409.93 平方米,宗地二面积 74,986.53 平方米,宗地三面积 648,528.97 平方米。天业汇祥拟向天业集团购买面积为 74,986.53 平方米的宗地二
土地使用权,由天业集团委托汇誉中证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
为评估基准日对宗地二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出具了汇誉中证评报字[2022]002 号《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的位于石河子北工业园区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交易的土地使用权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的账面价值为 1,387.34 万元,评估价
值为 1,638.00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18.07%,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协议转让成交价格为 1,638.00 万元,并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依据汇誉中证评报字[2022]002 号资产评估报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 1,638.00 万元为资产转让价格。
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天业汇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天业集团控股子公司,天业集团为国有控股公司,此次资产转让为同一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或实际控制企业之间因实施内部重组整合进行产权转让,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 32 号令公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天业汇祥向天业集团购买土地使用权可经天业集团批准后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 称: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 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三东路 36 号
注册资本:3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6 年 06 月 28 日
营业期限:1996 年 06 月 28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氯碱生产销售。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片碱、粒碱、固碱、液碱)次氯酸钙、次氯酸钠、石灰、高沸物(二氯乙烷)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1,4-丁二醇、乙二醇、 化学制品、固汞催化剂、水泥及水泥制品、塑料制品、碳酸钙、碳酸钠的生产与销售。钢材、建材、畜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的销售。种植业、养殖业,节水农业技术推广,节水农业工程技术研究,进出口业务,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物业管理,自建铁路专用线的轨道运输。装卸与搬运,检测设备技术咨询与服务,机器设备租赁服务,模具、零配件加工与制作。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及代理。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报检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销售,信息技术服务与咨询,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网络综合布线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工业监控设施的销售、安装和维护,网站设计、制作和维护。农业规划设计、农业技术研发与推广、农作物的种植和销售、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工程设计、施工、承包、技术转让。火力发电;供热;电、蒸汽的销售;电气试验。车辆租赁、餐饮服务。电石、煤及煤制品的销售。矿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业集团为国有控股公司,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三东路 36 号,成立于 1996 年
6 月,法定代表人宋晓玲,注册资本 320,000 万元,是一家集工、农、科、贸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企业。截止目前,天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70,731,7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45.14%,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业集团经审计总资产
4,452,870.6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84,209.83 万元,营业务收入1,783,109.75 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55.82 万元。
天业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
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该项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等情形,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交易标的地上无房屋建构筑物等附着物,红线外开发程度 “七通一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暖气、通讯、通燃气和红线内场地平整)。
3、交易标的资产概况
(1)地理位置和产权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土地坐落于石河子北工业园区,东面为天业物流,西临东三路,北临北十四路、南临北十三路。该宗土地证号为师国用(2009 出)字第开 17 号,使用期
限为 2008 年 5 月 9 日至 2058 年 5 月 8 日,证载面积 766,925.43 平方米。经八师石河
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该宗地被分割为三块,其中宗地一面积 43,409.93 平方米,宗地二面积 74,986.5 平方米,宗地三面积 648,528.97 平方米。本次转让土地为宗地二,面积 74,986.53 平方米,经评估后协议转让其土地使用权。
(2)使用权类型:出让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4)终止日期:2058 年 5 月 8 日
4、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汇誉中证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采用市场比较法对天业集团拟转让的位于石河
子北工业园区的一宗 74,986.53 平方米宗地二土地使用权于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8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论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天业集团申报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原始入账价值 1,867.26 万元,账面值 1,387.34 万元。
经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天业集团委估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1,638.00 万元,评估增值 250.66 万元,增值率为 18.07%。
增值原因系宗地的稀缺性及取得时间相对较早,近几年工业用地市场价格的上涨所致。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依据汇誉中证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对天业集团协议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
价值进行评估,上述土地使用权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的账面价值为 1,387.34 万元,评
估价值为1,638.00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协议转让成交价格为 1,638.00 万元。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2022 年 2 月 17 日,甲方天业集团与乙方天业汇祥签署了《新疆天业(集团)有限
公司与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土地使用权资产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目标资产条款
国用(2009 出)字第开 17 号土地位于北工业园区,用途为工业,终止日期 2058
年 5 月 8 日,所有权类型为出让,总面积为 766,925.43 平方米。该宗土地已经八师石
河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同意,分割为三块,其中:宗地一面积 43,409.93 平方米、宗地二面积 74,986.53 平方米、宗地三面积 648,528.97 平方米。
本次转让的目标资产为 74,986.53 平方米面积的宗地二国有土地使用权。
2、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中约定的目标资产中土地使用权以评估值为转让价格,转让价格为 16,380,000.00 元。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以现金或甲方认可的银行承兑汇票方式
将全部款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履行条款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配合乙方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相关手续,并向乙移交办证手续相关资料。
(2)转让资产在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依法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六、该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业汇祥购买天业集团土地使用权是为了实施天业汇祥年产 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用地使用,该项目采用煤化工与氯碱化工的有机耦合方式,通过技术创新实现煤从燃料向原材料的属性转变,推动高碳能源低碳化利用,实现全流程碳排放量的降低,在二氧化碳减排、能源转化效率、清洁化生产等方面均具有一定优势,符合低碳绿色发展的新要求。公司围绕氯碱化工产业,依托新疆地区矿产资源富集的优势,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产业链,天业汇祥建设该项目可不断探索高端化、差异化路线,进而提升公司抵御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天业汇祥为项目建设购买天业集团部分土地使用权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独立审查,根据客
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判断,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同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购买天业集团位于石河子北工业园区,面积为 74,986.5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是为了年产 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建设用地使用,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2)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结果公允,具备专业性和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经双方协商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标的估值为参考确定交易价格,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本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全资子公司购买控股股东天业集团土地使用权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2、公司于 2022 年 2
[2022-02-18]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10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
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以现场+网络视频方式在公司十楼
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军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关
联交易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3 票,回避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围绕氯碱化工产业,依托新疆地区矿产资源富集的优势,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产业链。为不断探索高端化、差异化路线,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汇祥”)建设实施年产 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需要项目建设用地。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有一宗位于石河子北工业园区土地符合天业汇祥项目建设用地需要,该宗土地证号为师国用(2009 出)字第开17 号,证载面积 766,925.43 平方米,经八师石河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被分割为三块,其中:宗地一面积 43,409.93 平方米,宗地二面积 74,986.53 平方米,宗地三面积 648,528.97 平方米。天业汇祥拟向天业集团购买面积为 74,986.53 平方米的宗地二土
地使用权,由天业集团委托汇誉中证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
评估基准日,对宗地二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出具了汇誉中证评报字[2022]002号《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的位于石河子北工业园区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交易的土地使用权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的账面价值为 1,387.34 万元,评估价
值为 1,638.00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18.07%,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协议转让成交价格为 1,638.00 万元,并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依据汇誉中证评报字[2021]号资产评估报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 1,638.00 万元为资产转让价格。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天业汇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天业集团控股子公司,天业集团为国有控股公司,此次资产转让为同一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或实际控制企业之间因实施内部重组整合进行产权转让,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 32 号令公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天业汇祥向天业集团购买土地使用权可经天业集团批准后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
关联董事周军、张强、宋晓玲、操斌、张立、黄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由 3 名非
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该
项议案同意票 3 票,回避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推动高碳能源低碳化利用,实现全流程碳排放量的降低,采用煤化工与氯碱化工的有机耦合方式,通过技术创新实现煤从燃料向原材料的属性转变,实现低碳绿色发展,天业汇祥建设实施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鉴于新疆天合意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意达”)已与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年产 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乙醇项目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设计合同》”),约定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设计事宜;已与延长中科(大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5 万吨/年合成气制乙醇(DMTE)装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以下简称“《专利许可合同》”),约定授予天合意达 25 万吨/年 DMTE 专利技术的许可事宜,同时许可使用专利办理专利许可备案手续。上述合同
金额分别为 1,200.00 万元、3,400.00 万元,已分别支付 120.00 万元、1,360.00 万元合
同款。因该项目主体已由天合意达变更为天业汇祥,天业汇祥办理了项目主体变更立项备案,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未改变。为保障《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顺利履行,天业汇祥与天合意达、合同第三方经协商一致,就《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权利义务转让事宜,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同意将《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中天合意达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天业汇祥,天合意达已向合同第三方支付的 1,480.00 万元款项所对应的权利与义务由天业汇祥享有及承担,天业汇详无需再向合同第三方支付前述费用,已支付的前述费用由天业汇详支付给天合意达,《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约定的未履行完毕的权利和义务,由天业汇祥与合同第三方继续履行。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天业汇祥与天合意达、合同第三方分别签订上述项目权利义务转让协议。
关联董事周军、张强、宋晓玲、操斌、张立、黄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 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 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一、议案二所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6]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9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
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101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在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及时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核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1-28]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回复修订的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8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反馈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101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
和逐项答复,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临 2021-083)。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查反馈意见,以及 2021 年三季度报告的披露,公司与
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天业与保荐机构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核准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6]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竞拍参股子公司15.15%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竞拍参股子公司 15.15%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参与竞拍参股子公司天业汇合 15.15%股权。
● 竞拍起拍价为 56,498.63 万元。
● 该竞拍事项为公开竞拍,公司能否竞拍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汇合”)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成立
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注册资本为 33 亿元,其中: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7.5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53.03%;公司出资 7.5 亿元,占注资本的 22.73%;中央企业
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企乡村产业投资基金”)出资 5 亿元,占注册资本 15.15%;新疆兵投联创永宣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 3 亿元,占注册资本
9.09%。央企乡村产业投资基金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
持有的天业汇合 15.15%股权,天业汇合 15.15%股权的评估价值 55,162.09 万元,本次竞拍起拍价为 56,498.63 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参与竞拍。若竞拍成功,公司将获得该部分股权,公司持有天业汇合股权比例将由 22.73%提高到 37.88%,天业汇合仍为公司参股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
竞拍参股子公司 15.15%股权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3、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 1 号高新大厦 10 层
4、法定代表人:李汝革
5、注册资本:3,095,593.0854 万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6 年 10 月 24 日
7、经营范围:基金管理;对贫困地区的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以及养老、医疗、健康产业进行投资;投资咨询和投资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序 出资人 认购股份数量(万股) 出资比例(%)
号
1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7,999.5375 1.2275
2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2,077.4168 1.6823
3 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0,805.5970 0.9951
4 湖南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6,700.7247 0.5395
5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0 0.9691
6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 0.3230
7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9,970.0897 0.3221
8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7,683.3300 1.2173
9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 0.9691
10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5,675.9385 1.7986
11 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0 0.3230
12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124,596.3820 4.0250
13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56,983.0772 5.0712
14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156,434.5458 5.0535
15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158,354.4057 5.1155
16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7,780.5875 1.2205
17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 0.9691
18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 0.9691
19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0 1.9382
20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9,910.27 0.9662
21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105,127.4071 3.3960
22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 0.9691
23 国家能源集团公益基金会 30,000.0000 0.9691
24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92,005.4464 2.9721
25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54,897.8797 1.7734
26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0 0.9691
27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156,983.0772 5.0712
28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9970.0897 0.3221
29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90,980.3540 2.9390
30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45,463.9175 1.4687
31 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 997.0089 0.0322
32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0 0.9691
33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0.0032
34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0.0032
35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 0.0969
36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 0.0646
37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76,012.8379 2.4555
38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 0.1615
39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43,226.9986 1.3964
40 中国航空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4,645.9832 0.7962
41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0 0.9691
42 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5,000.0000 0.1615
43 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29,645.9832 0.9577
44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24,977.6308 0.8069
45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20,387.7121 0.6586
46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 0.1615
47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156,833.5258 5.0663
48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 0.0969
49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8,354.4058 5.1155
50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78,496.4014 2.5357
51 华润股份有限公司 49,451.4686 1.5975
52 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 0.1615
53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 0.0646
54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 0.0969
55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99.1026 0.0097
56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985.0448 0.1610
57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991.0269 0.0966
58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199.4017 0.0064
59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2022-01-26]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拍参股子公司股权结果的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拍参股子公司股权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汇合”)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成立
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注册资本为 33 亿元,其中: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7.5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53.03%;公司出资 7.5 亿元,占注资本的 22.73%;中央企业
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企乡村产业投资基金”)出资 5 亿元,占注册资本 15.15%;新疆兵投联创永宣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 3 亿元,占注册资本
9.09%。央企乡村产业投资基金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
持有的天业汇合 15.15%股权,天业汇合 15.15%股权的评估价值 55,162.09 万元,本次竞
拍起拍价为 56,498.63 万元。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竞拍参股子公司 15.15%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拟以不超过 56,498.63 万元自有资金参与竞拍央企乡村产业投资基金所持有的天业汇合 15.15%股权项目,最终交易价格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因公司参与竞拍事项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符合暂缓披露相关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暂缓披露该事项,并承诺在竞拍结束后按要求予以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竞拍参股子公司 15.1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6)。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竞拍结果
天业汇合 15.15%股权的最终成交价格为 56,498.63 万元,除公司外无其他竞买方。
公司现已成功拍得该股权,并与转让方央企乡村产业投资基金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
同》,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以自有资金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完毕
全部股权转让款。
三、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该合同中甲方为央企乡村产业投资基金,乙方为公司,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产权交易标的
1.1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15.15%股权。
1.2 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7 月,现有注册资本为 330,000 万
元,系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50,000 万元,占 15.15%股权;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75,000 万元,占 53.03%股权;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75,000 万元,占 22.73%股权;新疆兵投联创永宣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 30,000万元,占 9.09%股权。
1.3 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文号 天兴评报字
(2021)第 2050 号),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合
计为 842,164.65 万元,负债合计为 478,094.86 万元,标的企业价值(所有者权益)为364,069.79 万元,产权交易标的价值为 55,162.09 万元。
1.4 除甲方已向乙方披露的事项外,产权交易标的和标的企业不存在资产评估报告
(审计报告)中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影响评估结果或对标的企业及其产权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第二条 产权交易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至 2022 年 1 月 4 日,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
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乙方为产权交易标的受让方,乙方同意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
第三条 价款
3.1 交易价款为 56,498.63 万元。
第四条 支付方式
–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4.1 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 5,000 万元,在本合同生效后直接
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
4.2 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除 4.1 款中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 51,498.63 万元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4.3 乙方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全
部交易价款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五条 产权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
本次产权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
第六条 产权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6.1 乙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
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 产权交接事项
7.1 本合同的产权交易基准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
合同生效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10 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7.2 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
申报的义务。
7.3 在交易基准日至产权持有主体完成权利交接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
或亏损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第八条 产权交易的税赋和费用
8.1 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8.2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
自承担。
四、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业汇合建设的乙二醇项目依托新疆丰富的煤炭资源,采用国内领先的废锅式-水
冷壁水煤浆气化、合成气净化、CO/H2 分离和提纯技术,国际领先的草酸二甲酯合成和
加氢技术生产聚酯级乙二醇,打造具有成本优势的低碳醇、低碳烯烃产品,目标为实现聚酯、高端聚合物新材料上下游一体化发展。
本次竞拍完成后,公司持有天业汇合股权比例将由 22.73%提高到 37.88%,天业汇合
仍是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竞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事项是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竞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
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交易成功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上述股权的交接及工商变更工作,
在今后的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持续披露该后续进展情况。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4–
[2022-01-18]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预计在 160,000 万元到 175,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
71,340 万元到 86,340 万元,同比增加 80.00%到 97.00%;较追溯调整后的上年同期
88,657.26 万元增加 80.00%到 97.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在
139,476 万元到 154,476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 60,480 万元到
75,480 万元,同比增加 76.00%到 96.00%;较追溯调整后的上年同期 78,995.97 万元增
加 76.00%到 96.00%。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在 160,000
万元到 175,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 71,340 万元到 86,340 万
元,同比增加 80.00%到 97.00%;较追溯调整后的上年同期 88,657.26 万元增加 80.00%
到 97.00%。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在
139,476 万元到 154,476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 60,480 万元到
75,480 万元,同比增加 76.00%到 96.00%;较追溯调整后的上年同期 78,995.97 万元增
加 76.00%到 96.00%。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652.2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8,995.97 万元。
(二)每股收益:0.66 元。
(三)追溯调整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经审计):88,657.2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未经审计):78,995.97 万元。
(四)追溯调整后,每股收益(未经审计):0.66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2021 年度,由于聚氯乙烯树脂、烧碱等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上涨,以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子公司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营业利润率、净利润同比大幅上涨。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内容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会计师事务所未对公司本次业绩预告内容是否适当和审慎出具专项说明。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5]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担保及进展情况概述
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汇合”)注册资本 330,000 万元,其中: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出资 17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3.03%;公司出资 7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2.73%;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5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5.15%;新疆兵投联创永宣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 3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9.09%。天业汇合向各家银行组成的银
团申请合计 480,000 万元的贷款额度,用于 100 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一期工程 60 万
吨/年乙二醇项目建设运营需要。天业汇合银团贷款根据天业汇合资金需要放款,贷款期
限 15 年,从贷款合同签订第一笔贷款发放日算起 2 年后收取本金(宽限期 2 年),每
年归还本金情况为:第 3、4 年归还本金 20,000 万元,第 5-8 年归还本金 30,000 万元,
第 9-11 年归还本金 40,000 万元,第 12-15 年归还本金 50,000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20-060 号《关于为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天业汇合与银团签订的《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一期工程 60 万吨年乙二醇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借款人向各贷款人借款
人民币 480,000 万元,贷款期限 15 年(即从 2021 年 1 月 28 日至 2036 年 1 月 28 日止),
公司与银团签订了《银团贷款保证合同》。截止 2021 年 4 月 26 日,银团已累计向天业
汇合发放 360,000 万元贷款,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2021 年 3 月 19 日、2021
年 4 月 8 日、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21-008 号、2021-024
号、2021-027 号、2021-038 号《关于为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2 年 1 月 13 日,银团向天业汇合发放 15,000 万元贷款,累计向天业汇合发放贷
款 375,000 万元。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累计对外担保额
度为 480,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375,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718,363.80 万元的比例为 52.2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该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2-01-12]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应收回表决票 9 票,实际收回表决票 9 票。会议由董事长周军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公司子公司天伟水泥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续签借款协议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收购控
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所持有的天伟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伟水泥”)100%股权,天伟水泥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完成时,天伟水泥尚欠天业集团借款 58,384.00 万元,计划分 5 年将天业集团借款归还完毕。
天伟水泥 2021 年度已按还款计划归还借款 11,676.8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借款余额 46,707.20 万元。
天伟水泥目前有一笔 25,206.00 万元借款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到期,天伟水泥归
还 11,207.80 万元后尚需续借 13,998.20 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天伟水泥拟向公司控
股股东天业集团续签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为 13,998.2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11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年利率 3.85%,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无担保或相应抵押。
此事项为关联人向公司子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规定,公司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08]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业定02”转股完成及摘牌的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债券代码:110810 债券简称:天业定 0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业定 02”转股完成及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天业定 02”(债券代码 110810)发行总额 121,672.20 万元,转股期限自 2021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8 日。
2、截止 2022 年 1 月 6 日,“天业定 02”全部转为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累计
转股数量为 236,256,661 股。自 2022 年 1 月 14 日起,“天业定 02”将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摘牌。
一、定向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证监许可〔2020〕372 号《关于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
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完成向 18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12,167,220 张“天业定 02”
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发行总额 121,672.20 万元,债券代码 110810,转股期限自 2021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8 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1〕264 号》,“天业定 02”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挂牌转让。
二、“天业定 02”转股的相关条款
1、发行数量:12,167,220 张
2、发行总额:121,672.20 万元
3、票面金额:100 元/张
4、债券利率:第一年为 2.00%、第二年为 2.30%、第三年为 2.50%、第四年为 2.80%、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年为 3.00%、第六年为 3.00%
5、债券期限:6 年,自 2020 年 12 月 29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28 日止
6、转股期限:自 2021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8 日
7、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 5.25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天业定 02” 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4 日起由原来的 5.25 元/股调整为 5.15 元/
股
三、定向可转债转股及摘牌情况
截止 2022 年 1 月 6 日,共计 12,167,220 张 “天业定 02”可转换公司债券
(121,672.20 万元)转为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累积转股数为 236,256,661 股,占
定向可转债转股期起始日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为 16.6410%,转股股份来源均
为新增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天业定 02”已全部转股完成,自 2022 年 1 月 14 日起,“天业定
02”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股本变动情况
1、自“天业定 01”、“天业定 02”定向可转债转股期起始日至 2022 年 1 月 6 日,
股本变动情况
变动前 期间股份变动增 可转债转股 变动后
(2021 年 5 月 12 日) 减情况(+,-) 变动(+,-) (2022 年 1 月 6 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47,205,385 31.5 -59,999,999 51,369,862 438,575,248 25.69
/非流通股
—可转债转股股份 0 0 0 51,369,862 51,369,862 3.01
—非公开发行股份 447,205,385 31.5 -59,999,999 0 387,205,386 22.68
(不受减持控制)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972,522,352 68.5 59,999,999 236,256,661 1,268,779,012 74.31
股份
总股本 1,419,727,737 100 0 287,626,523 1,707,354,260 100
备注: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非公开发行的 59,999,999 股限售股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
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7)。
(2)截止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发行的 30,000.00 万元“天业定 01”(债券代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码 110809)累计转股数量为 51,369,862 股,全部转为公司限售条件流通股,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天业定 01”转股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1-080)。
2、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 月 6 日,股本变动情况
变动前(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可转债转股 变动后(2022 年 1 月 6 日)
数量(股) 比例 变动(+,-)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38,575,248 25.83 438,575,248 25.69
/非流通股
—可转债转股股份 51,369,862 3.03 51,369,862 3.01
—非公开发行股份 387,205,386 22.81 387,205,386 22.68
(不受减持控制)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1,259,070,275 74.17 9,708,737 1,268,779,012 74.31
股份
总股本 1,697,645,523 100 9,708,737 1,707,354,260 100
五、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 0993-2623118 进行咨
询。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6]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债券代码:110809 债券简称:天业定 01
债券代码:110810 债券简称:天业定 0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情况:自定向可转债转股期起始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天业定 01”
累积已转股金额 30,000 万元,已全部转股完成,自 2021 年 8 月 27 日起停止转股,累
积转股数 51,369,862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 3.6183%;“天
业定 02”累积已转股金额为 116,672.20 万元,累积转股数为 226,547,924 股,占可
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为 15.9571%。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自定向可转债转股期起始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尚未转股的“天业定 02”金额5,000.00万元,占“天业定 02”发行总量的比例4.1094%。
一、定向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372 号)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 3,000,000 张“天业定 01”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购买其持有的天能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部分交易对价,“天业定 01”发行总额 30,000.00
万元,债券代码 110809,每张面值 100 元,期限为自发行登记之日起 6 年;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向 18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12,167,220 张“天业定 02”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配套资金,“天业定 02”发行总额 121,672.20 万元,债券代码 110810,每张面值 100 元,期限为自发行登记之日起 6 年。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64 号》文件同意,公司 121,672.20
万元“天业定 02”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转让,债券代码“110810”。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约定,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天业定 01”可转债转股期限自 2021 年
5 月 18 日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天业定 02”可转债转股期限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8 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天业定 01”初始转股价格为 5.94 元/股,“天业定 02”初始转股价格为 5.25 元
/股。公司 2021 年 5 月 28 日披露《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1-051),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4 日。根据
《报告书》相关规定,“天业定 01”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4 日起由原来的 5.94
元/股调整为 5.84 元/股;“天业定02”的转股价格自 2021年 6月4 日起由原来的 5.25
元/股调整为 5.15 元/股。
二、定向可转债转股情况
(一)自定向可转债转股期起始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天业定 01”累积已转
股金额 30,000 万元,已全部转股完成,自 2021 年 8 月 27 日起停止转股,累积转股数
51,369,862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 3.6183%;“天业定 02”累积已转股金额 116,672.20 万元,累积转股数 226,547,924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 15.9571%。
(二)自定向可转债转股期起始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转股的“天业
定 02”金额 5,000.00 万元,占“天业定 02”发行总量的比例 4.1094%。
三、股本变动情况
1、自“天业定 01”、“天业定 02”定向可转债转股期起始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股本变动情况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动前 期间股份变动增 可转债转股 变动后
(2021 年 5 月 18 日) 减情况(+,-) 变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47,205,385 31.50 -59,999,999 51,369,862 438,575,248 25.83
/非流通股
—可转债转股股份 0 0 0 51,369,862 51,369,862 3.03
—非公开发行股份 447,205,385 31.50 -59,999,999 0 387,205,386 22.81
(不受减持控制)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972,522,352 68.50 59,999,999 226,547,924 1,259,070,275 74.17
股份
总股本 1,419,727,737 100 0 277,917,786 1,697,645,523 100
备注: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非公开发行的 59,999,999 股限售股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上市
流通,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1-057)。
2、自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股本变动情况
变动前(2021 年 9 月 30 日) 可转债转股 变动后(2021 年 12 月 31 日)
数量(股) 比例 变动(+,-)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38,575,248 25.83 0 438,575,248 25.83
/非流通股
—可转债转股股份 51,369,862 3.03 0 51,369,862 3.03
—非公开发行股份 387,205,386 22.81 0 387,205,386 22.81
(不受减持控制)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1,259,070,275 74.17 0 1,259,070,275 74.17
股份
总股本 1,697,645,523 100 0 1,697,645,523 100
四、其他
联系部门: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993-2623118
联系邮箱:master@xj-tianye.com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1-12-29]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业定02”付息完成的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96
债券代码:110810 债券简称:天业定 0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业定 02”付息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3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新疆天
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7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20,000 万元。
公司向 18 名特定对象发行了 12,167,22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1,216,722,000.00 元。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登记手续,债券代码 110810,债券简称“天
业定 0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编号:2020-091)。
自定向可转债转股期起始日至目前,“天业定 02”累积已转股金额 116,672.20
万元,累积转股数 226,547,924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15.9571%;尚未转股的“天业定 02”金额 5,000.00 万元,占“天业定 02”发行总量的比例 4.1094%。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定向可转债第一年(2020 年 12 月 29 日
-2021 年 12 月 28 日)的付息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付息定向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1、债券简称:天业定 02
2、债券代码:110810
3、发行总额:1,216,722,000 元
4、票面金额:100 元/张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5、债券利率:第一年为 2.00%、第二年为 2.30%、第三年为 2.50%、第四年为 2.80%、
第五年为 3.00%、第六年为 3.00%
6、债券期限:6 年,自 2020 年 12 月 29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28 日止
7、转股期限:2021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8 日
8、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 5.25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天业定 02” 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4 日起由原来的 5.25 元/股调整为 5.15 元/
股
本次定向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登记完成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二、本次付息情况
按照《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付息是对 “天业定 02”第一年利息的支付。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 2.00%(含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 2 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将利息资金划付至可转债持有人指定的利息收款账
户。
三、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1、发行人: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石河市北三东路 36 号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993-2623118
2、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3 层申万宏源
联系电话:021-33388616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9]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97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业集团”)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签订《关于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股
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向天业集团收购其所持有的石河子天域
新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域新实”)100%股权,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2021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收购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及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90、临 2021-093)。2021 年 12 月 23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交易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进展
1、确定资产交割日与交割审计日
公司与天业集团共同确定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为资产交割日,确定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交割审计日。
2、工商变更手续
2021 年 12 月 28 日,石河子市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八师)字[2021]
第 5377 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天域新实 100%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准予变更登记,天域新实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股权转让款
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已向天业集团支付 29,395.31 万元天域新实 100%股权转让
款。
二、后续事项
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审计日止,天域新实的盈利或亏损及任何原因造成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的权益变动,由天业集团对应享有或承担。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以专项审计值来确定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审计日天业集团应享有或承担的损益。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4]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21-095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 36 号公司办公楼 10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76,727,16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1.643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周军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收购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3,575,356 97.2421 95,100 0.3922 573,500 2.3657
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补充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3,556,056 97.1625 97,600 0.4025 590,300 2.435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审议关于收购石河子天
1 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23,575,356 97.2421 95,100 0.3922 573,500 2.3657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
案
审议关于补充2021年度
2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 23,556,056 97.1625 97,600 0.4025 590,300 2.4350
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因关联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天域融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两项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计入本次会议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故本次会议议案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4,243,956 股。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均
为普通决议,经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邵丽娅律师、周容生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17]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21-094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
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以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 12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 36 号公司办公楼 10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3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关于收购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 √
议案
2 审议关于补充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天域融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75 新疆天业 2021/12/16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地址: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邮政编码:832000
联系人:李新莲、刘晶晶
联系电话:0993-2623118 传真:0993-2623163
(三)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22 日上午 10:00-13:30,下午 16:00-19:
30。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1 审议关于收购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
的关联交易议案
2 审议关于补充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 、“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
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 进行表决。
[2021-12-09]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93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关联交易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疆天业”)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
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现对公司收购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所持有的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域新实”)100%股权关联交易部分内容进一步补充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原因及目的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天业集团就解决上市公司与天业集团之间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的事项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提及“天域新实目前正在实施产品质量提升技改项目,预计将在 2020 年底前实施完毕,待天域新实本次技改完成后且行业政策和市场环境未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即提议天域新实的收购议案,并由新疆天业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并力争在启动收购后的 12 个月内完成对天域新实的股权收购。” 、“在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中承诺对于解决同业竞争措施的基础上,天业集团进一步承诺于本次重组交割后三十六个月内促使与标的资产存在同业竞争业务的公司满足注入新疆天业的触发条件,并在十二个月内通过合法程序注入新疆天业。”
天域新实为天业集团全资子公司,拥有 24 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及 18 万吨/年烧碱
产能。根据 2018 年 11 月 20 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改委《关于变更天业化工聚氯
乙烯树脂品质技改项目备案证明的函》及八师发改(工交)备【2017】73 号《天业化工聚氯乙烯树脂品质技改项目》项目建设备案文件,天域新实产品质量提升技改项目计划采用氯乙烯单体深度脱水、单体精馏和树脂干燥工艺对原有生产设备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以提升产品品质、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通过技术升级改造,天域新实主要产品
SG3 、 SG5 牌号 PVC 树脂产品品质有显著提升。截止目前,该项目正在办理验收手续,
后续该技改项目预计将无进一步大规模资金投入或较大金额的资本性支出。
由于技改项目已处于验收阶段,公司提议了天域新实的收购议案,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经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力争在 2021
年内完成对天域新实的股权收购,公司本次收购天域新实 100%股权事项不存在与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新增 24 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18 万吨/年烧碱产能,有
助于充分匹配公司全资子公司热电、电石富余产能,实现循环产业链完整协同发展,进
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链、业务结构,并且将逐步落实天业集团履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减少公司与天业集团及其所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促进公司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发展潜力。
二、标的资产业绩波动合理性
最近三年及一期,天域新实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50,719.14 万元、139,741.29
万元、131,742.30 万元及 82,450.60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3,984.71 万元、6,882.52 万
元、5.05 万元及 10,945.29 万元。天域新实业绩波动主要系受氯碱化工行业周期性波动,尤其是主营产品聚氯乙烯树脂及烧碱(片碱)市场价格价格波动影响。
1、2018 年至 2021 年 8 月片碱价格走势
2018年至2021年8月99%片碱价格走势图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2018/01/02 2019/01/02 2020/01/02 2021/01/02
数据来源:中国氯碱网
自 2018 年至 2021 年 8 月,片碱产品价格一路走低,尤其是 2020 年度至 2021 年 7
月,受疫情冲击较大,片碱主要下游氧化铝、造纸、纺织印染行业企业开工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市场持续下行至近五年最低水平,并持续维持在该最低水平附近小幅波动。
2、2018 年至 2021 年 8 月 PVC 价格走势
2018年至2021年8月国内PVC价格走势图
10000
9000
8000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2018/01/02 2019/01/02 2020/01/02 2021/01/02
华东 华南
数据来源:中国氯碱网
PVC 市场价格在 2018、2019 年度价格较为平稳;2020 年受疫情影响,上半年迅速下
滑至近 5 年最低水平,随后在下半年反弹,2020 年 12 月回升至高位,全年波动较大;
2021 年度 1-8 月,维持高位震荡。
根据上述聚氯乙烯树脂及烧碱(片碱)的市场价格走势图分析:
2019 年,烧碱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滑,天域新实烧碱产品全年销售均价由 2018 年
的 2,862.04 元/吨(不含税、不含运费,下同)下降至 2,034.55 元/吨,价格下降直接
影响天域新实毛利额减少 6,710.88 万元,导致天域新实 2019 年经营业绩较 2018 年出现
下滑。
2020 年,受疫情影响,聚氯乙烯树脂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呈现先降后升的情况,上半年受疫情影响,聚氯乙烯树脂市场价格大幅下跌,随后开始逐步反弹,并在第四季度提升至较高位置,天域新实的聚氯乙烯树脂销售价格跟随市场价格波动,总体来看天
域新实 2020 年全年销售均价 5,308.73 元/吨与 2019 年的全年均价 5,361.08 元/吨基本
持平;不同于聚氯乙烯树脂,天域新实的烧碱业务板块受到疫情冲击较大,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烧碱主要下游氧化铝、造纸、纺织印染行业企业开工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3 月份,随着国内疫情逐渐好转,氯碱企业装置开工负荷提升;但下游复工缓慢,对烧碱需求增加幅度有限,难以消化库存,市场持续下行至近五年最低水平,并在下半年持续维持在该最低水平附近小幅波动,2020 年,天域新实烧碱全年销售均价 1,226.99
元/吨,较 2019 年的 2,034.55 元/吨进一步下跌 807.56 元/吨,烧碱产品价格下跌直接
影响天域新实毛利额减少 6,840.04 万元,导致天域新实 2020 年经营业绩较 2019 年出现
进一步下滑。
2021 年,随着国内疫情得到逐步控制,国内宏观经济得到显著恢复,带动聚氯乙烯树脂市场价格大幅上涨,2021 年上半年,天域新实聚氯乙烯树脂销售均价 6,922.48 元/
吨,较 2020 年全年均价 5,308.73 元/吨大幅提升 1,613.74 元/吨,从而带动天域新实
2021 年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幅度提升。
最近三年及一期,天域新实经营业绩变动主要受产品市场价格变动所导致,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三、标的资产股东借款、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等相关事项补充说明
1、股东借款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生产经营之目的,天域新实向天业集团的借款余额为
16,608.75 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天域新实还清天业集团全部股东借款,并不再与天业集团发生新的借款。
2、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天域新实为天业集团在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的 30,000 万元贷款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的 40,000 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银行借款期
限分别自 2020 年 8 月 26 日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自 2021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无担保费用。
截止本公告日,天业集团已全部归还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社团提供的 30,000 万元贷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提供的 40,000 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天域新实的上述对外担保已全部解除,天域新实亦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3、资金占用
截止本公告日,天域新实不存在资金被天业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四、标的资产评估增值合理性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天域新实进行
评估,并出具同致信德评报字(2021)第 030056 号《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采
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天域新实于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账面值为
75,832.92 万元,评估值为 88,127.81 万元,增值 12,294.89 万元,增值率为 16.21%;
负债账面值为 48,842.88 万元,评估值为 48,818.90 万元,减值 23.98 万元,减值率为
0.05%;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26,990.04 万元,评估值为 39,308.91 万元,增值
12,318.87 万元,增值率为 45.64%。
(一)化工行业其他上市公司股权交易情况对比
序号 项目名称 评估基准日 净资产增值率
中化河北有限公司向中化国际(控股)股份
1 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河北中化滏恒股份有 2020 年 4 月 30 日 103.59%
限公司 70%股权项目
2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新疆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70%
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拓 2019 年 10 月 31 日 51.35%
3 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平均值 58.55%
以上三个股权交易项目平均净资产增值率为 58.55%,本次评估天域新实净资产增
值率为 45.64%,小于行业股权交易净资产增值率平均数。
(二)固定资产增值合理性分析
本次评估固定资产增值 12,388.03 万元,增值率 26.97%,其中房屋建筑评估增值
9,128.38 万元,增值率 51.28%;设备类资产评估增值 3,259.64
[2021-12-08]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89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
开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以现场加网络视频方式在公司
十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军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收购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
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3 票,回避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充分匹配公司全资子公司热电、电石富余产能,实现循环产业链完整协同发展,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链、业务结构,逐步落实天业集团履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减少公司与天业集团及其所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促进公司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发展潜力,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所持有的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域新实”)100%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双方确定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定价以天域新实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基
础,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已备案的同致信德评报字(2021)第 030056 号《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 39,308.91 万元为计算依据,扣除天域新实 9,913.59 万元分红款,确定天域新实 100%股权转让交易对价为
29,395.31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鉴于公司为天业集团控股子公司,天业集团为国有全资公司,此次股权收购行为是同一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之间因实施内部重组整合进行的产权收购,根据国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 32 号令公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向天业集团收购天域新实股权可经天业集团批准后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股权。
关联董事周军、张强、宋晓玲、操斌、张立、黄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由 3 名非
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补充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3
票,回避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已经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签订《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2021 年度受基础能源供应紧张等因素的影响,煤炭、焦炭等原材料价格显著上涨,推动电石等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公司所属子公司销售电石及供应劳务、租赁等其他服务交易价格上涨,公司拟与天业集团签订《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之补充协议》,2021 年度补充增加 25,000万元电石销售以及 700 万元供应劳务、租赁等其他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关联董事周军、张强、宋晓玲、操斌、张立、黄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 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上述一、二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确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该项议案同意
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知》。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2021-12-08]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90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天业集团所持有的天域新实 100%股权,交
易对价为 29,395.31 万元。
● 本次股权收购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指标均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列有关标准,故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
同关联人之间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30,652.56 万元。
● 本次股权转让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
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所持有的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域新实”)100%股权。
2、交易定价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双方确定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定价以天域新实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基础,
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已备案的同致信德评报字(2021)第 030056 号《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 39,308.91 万元为计算依据,
扣除天域新实 9,913.59 万元分红款,确定天域新实 100%股权转让交易对价为 29,395.31万元。
3、交易方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鉴于公司为天业集团控股子公司,天业集团为国有全资公司,此次股权收购行为是同一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之间因实施内部重组整合进行的产权收购,根据国务院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资委、财政部第 32 号令公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向天
业集团收购天域新实股权可经天业集团批准后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股权。
4、过渡期的损益安排
双方约定,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止,天域新实的盈利或亏损及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变动,由天业集团对应享有或承担。
5、人员安置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
6、交易税费的安排
交易双方应当各自承担其就签署或履行交易协议相关的一切事宜所产生或有关的税收、费用及支出,相互之间不存在任何代付、代扣以及代缴义务。
7、委托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与天业集团、天域新实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签订的《关于对石河子天域新
实化工有限公司委托管理之协议》,2020 年 4 月 30 日,天业集团将天域新实的日常经
营委托给公司管理。待公司本次完成对天域新实收购,天业集团不再持有天域新实股权之日,上述委托管理法律关系终止。
本次股权收购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指标均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列有关标准,故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以现金收购天业集团持有的天伟
水泥有限公司 100%股权,故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30,652.56 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经由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后,经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国家出资企业天业集团批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天业集团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持股的国有全资公司,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三东路 36
号,成立于 1996 年 6 月,法定代表人宋晓玲,注册资本 320,000 万元,是一家集工、农、
科、贸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企业。截止目前,天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70,731,71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40%,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业集团经审
计总资产 4,452,870.6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84,209.83 万元,营业务收入
1,783,109.75 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55.82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天业集团及其全资、控股的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其与本公司发生的上述股权收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天业集团生产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从其与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历年来发生的关联交易来看,具有较强执行能力和履约能力。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天域新实为天业集团全资子公司,拥有 24 万吨/年聚氯乙烯、18 万吨/年烧碱产能,
成立于 2007 年 4 月 29 日,位于新疆石河子市北十五路 2 号,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主
要经营:烧碱、聚氯乙烯、高沸物、盐酸、次氯酸纳、液氯(5000 吨/年)、食品添加
剂的生产与销售。消毒液、塑料制品、编织袋、绳的生产与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
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天业集团所持天域新实 100%股权。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
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涉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天域新实为天业集团在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提供的 30,000 万元贷款、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40,000 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银行借款期限分别
自 2020 年 8 月 26 日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自 2021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
无担保费用。截止目前,天业集团已全部归还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社团提供的
30,000 万元贷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提供的 40,000 万元贷款本金及利
息,上述担保已解除。
3、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天域新实经审计三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资产总额 75,832.93 67,249.69 60,579.05 58,472.68
其中:固定资产 45,927.83 47,269.86 40,182.72 39,415.62
负债总额 48,842.89 50,871.68 44,699.53 49,475.68
其中:集团结算中心借款 16,608.75 16,608.75 23,608.75 33,608.75
净资产 26,990.04 16,378.01 15,879.53 8,997.00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82,450.60 131,742.30 139,741.29 150,719.14
净利润 10,945.29 5.05 6,882.52 13,984.71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域新实因生产经营向天业集团借款,2021 年 6 月 30 日借款余额为 16,608.75 万
元,截止目前,天域新实已向天业集团还清全部借款,并不再与天业集团发生新的借款。
4、其他说明
截止目前,天域新实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天域新实进行
评估,出具同致信德评报字(2021)第 030056 号《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1、评估对象和范围:评估对象为天域新实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天域新实全部资产及负债。
2、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
3、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4、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5、评估结论:
(1)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经评估,天域新实于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
资产账面值为 75,832.92 万元,评估值为 88,127.81 万元,增值 12,294.89 万元,增值
率为 16.21%;负债账面值为 48,842.88 万元,评估值为 48,818.90 万元,减值 23.98 万
元,减值率为 0.05%;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26,990.04 万元,评估值为 39,308.91 万
元,增值 12,318.87 万元,增值率为 45.64%。具体结果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 6月 30日
被评估单位: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20,894.84 21,204.90 310.06
[2021-12-08]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91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已经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并签订《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2021 年度受基础能源
供应紧张等因素的影响,煤炭、焦炭等原材料价格显著上涨,推动电石等产品价格大
幅波动。公司所属子公司销售电石及供应劳务、租赁等其他服务交易价格上涨,公司
拟与天业集团签订《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之补充协议》,2021 年度补充
增加 25,000 万元电石销售以及 700 万元供应劳务、租赁等其他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
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军、张强、宋晓玲、操斌、张立、黄东回避了本议案
的表决,其他 3 名非关联董事均投同意票,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进行了事前认
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二)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21 年原预计 本次增加 本次调增后 2021 年 11 增加
类别 交易内容 关联人 金额 关联交易 2021 年度预计 月实际发 原因
额度 额度 生额
供应原材料 电石 天域新实 70000-90000 25000 95000-115000 95400.56 价格
天辰化工 上涨
向关联人提 其他服务(劳 天业集团及 100-300 700 800-1000 801.30
供劳务等 务、租赁等) 其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业集团”)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持股的
国有全资公司,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三东路 36 号,成立于 1996 年 6 月,法定代
表人宋晓玲,注册资本 320,000 万元,是一家集工、农、科、贸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企业。截止目前,天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70,731,7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40%,
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业集团经审计总资产 4,452,870.61 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84,209.83 万元,营业务收入 1,783,109.75 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55.82 万元。
(2)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天域新实”),为天业集团全资子公
司,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十五路 2 号,成立于 2007 年 4 月,法定代表人王明杰,
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聚氯乙烯、烧碱、盐酸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3)天辰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天辰化工”),为天业集团控股子公司,注册地
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三东路 36 号,成立于 2007 年 3 月,法定代表人郭成军,注册资本
220,000 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聚氯乙烯、烧碱、电石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天辰化工、天域新实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天业集团、天辰化工、天域新实为本公司关联方,其与本公司发生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天业集团、天辰化工、天域新实生产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从其与本公司历年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来看,上述关联人具有较强执行能力和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1、以市场化为原则,原则上不超过市场价格,随市场价格的变化,卖方可作适当调整;
2、若交易的商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
协商定价;
3、关联方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意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供应电石,及提供劳务、租赁等服务,有利于业务发展,促进本公司及子公司产品的销售,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今后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独立性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天业集团及其所属子公司在 2021 年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补充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经过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经独立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 2021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皆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不影
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2)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天业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销售电石及供应劳务、租赁等服务,有利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和发展,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且关联交易稳定,有效发挥优势互补,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未损害公司的利益。
2、上述补充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回避了补充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3、补充日常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与天业集团签订《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之
补充协议》。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成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公司下一年有关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日止。
关联交易价格和费用如需调整和变化,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有关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日止。
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之补充协议;
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2021-12-08]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21-09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 12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 36 号公司办公楼 10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3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关于收购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 √
议案
2 审议关于补充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天域融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75 新疆天业 2021/12/16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地址: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邮政编码:832000
联系人:李新莲、刘晶晶
联系电话:0993-2623118 传真:0993-2623163
(三)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22 日上午 10:00-13:30,下午 16:00-19:
30。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1 审议关于收购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
的关联交易议案
2 审议关于补充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 、“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
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 进行表决。
[2021-10-30]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补充及更正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88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补充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因工作人员疏忽,报告中“一、主要财务数据”中“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进行补充,“二、股东信息(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关于“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填写有误,现对报告内容补充、更正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原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 33.44 主要系公司聚氯乙烯树脂等产品销
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上涨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4.94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幅大于营业
成本增幅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232.95 同上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07 主要系公司聚氯乙烯树脂等产品销
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上涨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58.97 系公司归母净利润大幅增加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58.97 同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4.54 系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经营业绩
累积所致
现补充变更为: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_年初至报告期末 33.44 主要系公司聚氯乙烯树脂等产品销售价
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上涨所致
营业收入_本报告期 30.43 同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 174.94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幅大于营业成本
期末 增幅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232.95 同上
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39.63 同上
净利润_本报告期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 41.07 主要系公司聚氯乙烯树脂等产品销售价
期末 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上涨所致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 158.97 系公司归母净利润大幅增加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 158.97 同上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_本报告期 32.14 同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_年初至 34.54 系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经营业绩累积
报告期末 所致
二、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原公告内容: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及数量
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408,907,130 人民币普通股 408,907,13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12,699,309 人民币普通股 12,699,30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精致生活 11,301,500 人民币普通股 11,301,50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改 10,708,700 人民币普通股 10,708,700
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聚嘉精选 9,324,500 人民币普通股 9,324,50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启 8,122,161 人民币普通股 8,122,161
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文体健康 7,894,062 人民币普通股 7,894,062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罗阳勇 6,864,156 人民币普通股 6,864,15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丰利 6,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
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域融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5,000,826 人民币普通股 5,000,826
天域融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
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运营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
述流通股东是否为一致行动人,也未知上述流通股东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 无
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现更正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及数量
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408,907,130 人民币普通股 408,907,13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启 14,600,861 人民币普通股 14,600,861
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12,699,309 人民币普通股 12,699,30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精致生活 11,301,500 人民币普通股 11,301,50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文体健康 10,808,862 人民币普通股 10,808,862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改 10,708,700 人民币普通股 10,708,700
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聚嘉精选 9,324,500 人民币普通股 9,324,50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罗阳勇 6,864,156 人民币普通股 6,864,15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丰利 6,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
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400,133 人民币普通股 5,400,133
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人。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述流通股东是否为一致行动
人,也未知上述流通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 无
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除上述补充披露的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新版)》。对于上述补充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29]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87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2021 年修订)》
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2021 年第三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收入情况
2021 年第三季度 2021 年 1-9 月
主要产品名称 产量 销量 销售收入 产量 销量 销售收入
(万元) (万元)
电(亿度) 19.10 8.59 29,120.25 57.16 24.89 84,242.87
汽(万吉焦) 97.18 42.95 689.64 343.51 161.26 2,588.96
电石(万吨) 33.46 6.89 26,508.41 104.00 22.14 68,995.28
特种聚氯乙烯 2.60 2.79 21,789.46 7.97 8.08 58,221.78
树脂(万吨)
糊树脂(万吨) 2.45 3.31 26,248.02 8.15 8.39 93,952.81
聚氯乙烯树脂 11.31 11.24 85,933.53 36.03 35.48 247,769.45
(万吨)
片碱(万吨) 9.43 12.18 16,472.77 30.88 32.27 38,762.41
粒碱(万吨) 0.00 0.09 106.08 0.69 0.97 1,148.56
水泥(万吨) 67.29 68.56 21,365.69 137.75 138.35 44,091.79
熟料(万吨) 53.69 25.97 5,831.38 172.24 63.09 13,057.37
注:以上销量数据为除自身耗用外的销售量,销售收入为不含税收入。
二、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主要产品 2021 年第三季度平均售价 2021 年 1-9 月平均售价
名称 本期 上年同期 变动幅度 本期 上年同期 变动幅度(%)
(%)
电(元/兆瓦) 338.94 346.84 -2.28 338.43 340.06 -0.48
汽(元/吉焦) 16.06 16.06 0 16.06 16.06 0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电石(元/吨) 3,849.50 2,568.04 49.90 3,117.00 2,567.09 21.42
特种聚氯乙烯 7,799.77 5,414.17 44.06 7,204.85 5,025.92 43.35
树脂(元/吨)
糊树脂(元/吨) 7,940.66 12,914.47 -38.56 11,204.70 8,830.18 26.89
聚氯乙烯树脂 7,646.44 5,011.64 52.57 6,983.97 4,784.83 45.96
(元/吨)
片碱(元/吨) 1,352.64 1,123.35 20.41 1,201.15 1,241.49 -3.25
粒碱(元/吨) 1,200.74 1,442.04 -16.73 1,190.13 1,536.15 -22.53
水泥(元/吨) 311.61 329.38 -5.39 318.70 314.76 1.25
熟料(元/吨) 224.58 206.90 8.55 206.95 211.80 -2.29
注:以上平均售价为不含运费、不含税价格。
三、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主要产品 2021 年第三季度采购均价 2021 年 1-9 月采购均价
名称 本期 上年同期 变动幅度(%) 本期 上年同期 变动幅度(%)
煤炭(元/吨) 327.85 234.10 40.05 272.05 246.45 10.39
焦炭(元/吨) 1,737.03 974.24 78.30 1,426.72 1,028.46 38.72
石灰(元/吨) 432.70 453.17 -4.52 439.82 457.00 -3.76
工业盐(元/吨) 175.69 176.32 -0.36 173.64 182.20 -4.70
注:以上均价为不含税价格。
四、其他说明
天伟水泥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并表天伟水泥
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 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 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 在,公司对上年比较期间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 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 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00075)新疆天业: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01元
每股净资产: 5.686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03%
营业总收入: 83.8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4.40亿元
[2021-10-23]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86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发
出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应收回表决票 9 票,实际收回表决票 9 票。会议由董事长周军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该项议
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权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子公司天伟水泥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
公司续签借款协议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收购控
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所持有的天伟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伟水泥”)100%股权,天伟水泥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完成时,天伟水泥尚欠天业集团借款 58,384.00 万元,计划分 5 年将天业集团借款归还完毕。
天伟水泥目前有两笔 11,325.00 万元、3,600 万元借款分别将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2021年10 月 29 日到期,天伟水泥归还676.80 万元借款后尚需分别续借 10,648.20
万元、3,600 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天伟水泥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天业集团续签两笔借
款协议,借款金额分别为 10,648.20 万元、3,600 万元,借款期限分别自 2021 年 10
月 25 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3 日止、自 2021 年 10 月 29 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3 日止,利
率 4.35%,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无担保或相应抵押。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此事项为关联人向公司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规定,公司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
[2021-10-09]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85
债券代码:110809 债券简称:天业定 01
债券代码:110810 债券简称:天业定 0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情况:自定向可转债转股期起始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天业定 01”累
积已转股金额 30,000 万元,已全部转股完成,自 2021 年 8 月 27 日起停止转股,累积
转股数 51,369,862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 3.6183%;“天业
定 02”累积已转股金额为 116,672.20 万元,累积转股数为 226,547,924 股,占可转
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为 15.9571%。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自定向可转债转股期起始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尚
未转股的“天业定 02”金额 5,000.00 万元,占“天业定 02”发行总量的比例 4.1094%。
一、定向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372 号)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 3,000,000 张“天业定 01”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购买其持有的天能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部分交易对价,“天业定 01”发行总额 30,000.00
万元,债券代码 110809,每张面值 100 元,期限为自发行登记之日起 6 年;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向 18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12,167,220 张“天业定 02”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配套资金,“天业定 02”发行总额 121,672.20 万元,债券代码 110810,每张面值 100 元,期限为自发行登记之日起 6 年。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64 号》文件同意,公司 121,672.20
万元“天业定 02”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转让,债券代码“110810”。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约定,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天业定 01”可转债转股期限自 2021 年
5 月 18 日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天业定 02”可转债转股期限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8 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天业定 01”初始转股价格为 5.94 元/股,“天业定 02”初始转股价格为 5.25 元
/股。公司 2021 年 5 月 28 日披露《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1-051),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4 日。根据
《报告书》相关规定,“天业定 01”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4 日起由原来的 5.94
元/股调整为 5.84 元/股;“天业定02”的转股价格自 2021年 6月4 日起由原来的 5.25
元/股调整为 5.15 元/股。
二、定向可转债转股情况
(一)自定向可转债转股期起始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天业定 01”累积已转
股金额 30,000 万元,已全部转股完成,自 2021 年 8 月 27 日起停止转股,累积转股数
51,369,862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 3.6183%;“天业定 02”累积已转股金额 116,672.20 万元,累积转股数 226,547,924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 15.9571%。
(二)自定向可转债转股期起始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尚未转股的“天业
定 02”金额 5,000.00 万元,占“天业定 02”发行总量的比例 4.1094%。
三、股本变动情况
1、自“天业定 01”、“天业定 02”定向可转债转股期起始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股本变动情况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动前 期间股份变动增 可转债转股 变动后
(2021 年 5 月 18 日) 减情况(+,-) 变动(+,-) (2021 年 9 月 30 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47,205,385 31.50 -59,999,999 51,369,862 438,575,248 25.83
/非流通股
—可转债转股股份 0 0 0 51,369,862 51,369,862 3.03
—非公开发行股份 447,205,385 31.50 -59,999,999 0 387,205,386 22.81
(不受减持控制)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972,522,352 68.50 59,999,999 226,547,924 1,259,070,275 74.17
股份
总股本 1,419,727,737 100 0 277,917,786 1,697,645,523 100
备注: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非公开发行的 59,999,999 股限售股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上市
流通,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1-057)。
2、自 2021 年 8 月 20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股本变动情况
变动前(2021 年 8 月 20 日) 可转债转股 变动后(2021 年 9 月 30 日)
数量(股) 比例 变动(+,-)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38,575,248 26.16 0 438,575,248 25.83
/非流通股
—可转债转股股份 51,369,862 3.06 0 51,369,862 3.03
—非公开发行股份 387,205,386 23.10 0 387,205,386 22.81
(不受减持控制)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1,237,905,231 73.84 21,165,044 1,259,070,275 74.17
股份
总股本 1,676,480,479 100 21,165,044 1,697,645,523 100
四、其他
联系部门: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993-2623118
联系邮箱:master@xj-tianye.com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9 日
[2021-09-28]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84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天业 A 股股票在 2021 年 9 月 23 日、24 日、2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
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 股股票在 2021 年 9
月 23 日、24 日、2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1、2021 年 5 月 26 日、2021 年 7 月 15 日分别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八
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含 300,000.00万元),投资于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和年产 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信息已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2021 年 7 月 16 日、2021 年 9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经公司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目前产销平衡,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要从事聚氯乙烯树脂、烧碱等氯碱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近期聚氯乙烯树脂、烧碱产品价格较前期有较大波动,公司生产经营主要原材料煤炭、焦炭等原料价格较前期也存在波动,聚氯乙烯树脂、烧碱、煤炭、焦炭价格波动的可持续性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4、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5、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面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24]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83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101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收到上述通知书后,与相关中介机构对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落实。公司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天业与保荐机构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核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2021-08-26] (600075)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8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
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101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在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及时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核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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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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