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885什么时候复牌?-海昌新材停牌最新消息
≈≈海昌新材300885≈≈(更新:21.09.07)
[2021-09-07]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2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7,1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1.25%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7,1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1.25%,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10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4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2,000 万股股票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6,0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8,000 万股。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0,00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9 股,共计转增 72,000,000 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为 2021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9 日。权益分派前公司
总股本 80,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52,00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152,000,000 股,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14,000,000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股东桐乡海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份锁定承诺及持股意向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本企业/本人作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前述股份锁定期满后,如本企业/本人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本企业/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本企业/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公司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公司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1)持有股份的意向
作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本企业/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本企业/本人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发行人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本企业/本人将会在较长一定时期较稳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股份的计划
① 减持方式
本企业/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协议转让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本企业/本人在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当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减持披露义务,并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办理。
② 减持价格
本企业/本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发行价。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截至目前,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情形,且无后续追加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进行任何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7,1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1.2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名,其中自然人股东1人,非自然人股东 1 人。
4、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所 持 限 售 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份总数 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桐乡海富股
权投资中心
1 10,260,000 10,260,000 10,260,000 注 1
( 有 限 合
伙)
2 张 君 6,840,000 6,840,000 6,840,000 注 2
合计 17,100,000 17,100,000 17,100,000
注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股东桐乡海富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5,400,000 股,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后,
桐乡海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0,2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75%。桐乡海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0,260,000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0,260,000股。
注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股东张君持有公司股份 3,600,000
股,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后,张君持有公司股份 6,84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4.50%。张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840,000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6,840,000 股。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 114,000,000 75% 96,900,000 63.75%
通股
二、无限售条
38,000,000 25% 55,100,000 36.25%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52,000,000 100% 152,000,000 1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海昌新材相关股东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信息披露文件、上述承诺期间内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等资料,对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可上市流通数量及可上市流通时间等事宜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就海昌新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华创证券对海昌新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8-19] (300885)海昌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0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6日以专人递送等《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发出,于2021年8月17日下午14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翟高华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共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19] (300885)海昌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9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21年8月6日通过专人递送等《公司章程》规定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8月17日上午 9 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会址为公司二楼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光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19] (300885)海昌新材: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331元
每股净资产: 4.583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99%
营业总收入: 1.6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904.61万元
[2021-08-09]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扬州市邗江区红十字会捐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5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扬州市邗江区红十字会捐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捐款事项概述
面对扬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严峻形势,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的同时,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在扬州市工商联“关于关爱抗疫一线人员的倡议书”号召下,公司决定向扬州市邗江区红十字会定向捐赠现金人民币20 万元,款项全部用于支援扬州市邗江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捐赠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是为了支持扬州市邗江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而做出的相应举措,符合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
[2021-07-26]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郑州慈善总会捐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4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郑州慈善总会捐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捐款事项概述
近日极端强降雨天气引发河南省内郑州、新乡、鹤壁等城市严重内涝,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为支持郑州抗洪救灾,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向郑州慈善总会捐赠现金人民币 20 万元,款项全部用于支援郑州抗洪救灾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捐赠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是为了支援河南郑州抗洪救灾工作而做出的相应举措,符合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6 日
[2021-06-23]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3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变更为15,200万元[内容详见2021年5月18日、6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及《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近日,经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有关登记情况公告如下:
一、《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3725216976F
名称: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周光荣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贰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1年01月11日
营业期限:2001年01月11日至****
住所: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
经营范围:粉末冶金材料、粉末冶金制品、粉末冶金设备、五金工具配件、机械配件、摩托车配件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3 日
[2021-06-17]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2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 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
盈利:2,375.82
公司股东的 93.62% - 114.66%
万元
净利润 盈利:4,600 万元–5,100 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具体如下:
1、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开展,募投项目产能逐步
释放,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健康发展;
2、2020 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短期经营业绩受到一定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预计,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1 年半年度业绩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
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7 日
[2021-06-15]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公地址搬迁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1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搬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已将公司办公场所搬迁至新办公楼,现将公司新办公地址公告如下:
新办公地址: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新甘泉西路 71 号。
公司工商登记的注册地址将暂不进行变更,原有办公地址仍将保留用做公司其他用途。
公司办公地址变更后,投资者联系方式变更如下:
变更前:
办公地址: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 90 号
邮政编码:225008
投资者联系电话:0514-85826165
联系传真:0514-85823208
联系电子邮箱:stanley.she@seashinepm.com
变更后:
办公地址: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新甘泉西路 71 号
邮政编码:225008(不变)
投资者联系电话:0514-85826165(不变)
联系传真:0514-85823208(不变)
联系电子邮箱:stanley.she@seashinepm.com(不变)
上述变更后的联系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除公司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网址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5 日
[2021-06-03]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9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定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2:00
2、 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9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光荣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1,037,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0,000,000股的 51.2964%。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1,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5%。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37,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37,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4%。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37,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4%。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列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周广华辞去公司董事及补选徐继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41,037,151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7,151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41,037,151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7,151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陆彤彤 杨华君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 日
[2021-06-03]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启用新版官方网站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0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启用新版官方网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更清晰准确地反映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经营情况,提升公司的整体品牌形象,为公司客户和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公司近期对官方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网址仍为 www.seashinepm.com 。
新的官方网站上线后公司将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及运营工作,新的官方网站也将成为公司对外展示形象的重要窗口,为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信息提供便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欢迎广大投资者访问公司新版官方网站并与公司沟通交流。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 日
[2021-06-01]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8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为: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6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共计转增72,000,000 股。
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6.7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同时,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5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52,0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6 月 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
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
于 2021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2*****75 周光荣
2 02*****96 徐晓玉
3 02*****67 周广华
4 01*****56 张君
5 08*****72 扬州海昌协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08*****58 桐乡海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1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4、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起始交易日为 2021 年 6 月 9 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 次 变 动 增 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
股 份 数 量 比例 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 (股)
一、限售条件 60,000,000 75 54,000,000 114,000,000 75
流通股/非流
通股
二、无限售条 20,000,000 25 18,000,000 38,000,000 25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80,000,000 100 72,000,000 152,000,000 100
七、调整有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52,000,000 股摊薄计算,2020年年度,每股收益为 0.41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 90 号
咨询机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佘小俊、费小芳
咨询电话:0514-85826165
九、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 日
[2021-05-28]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7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用于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8.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400,000元,扣除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5,398,332.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4,001,667.2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审验,并已于2020年9月4日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102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及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为了维护良好的银行与企业合作关系、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开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 与华夏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此次新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拟存放金额如下:
序 拟存放金额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号 (元)
1、年产4,000吨高等级粉
华夏银行股
103670000 末零部件建设项目
1 份有限公司 143,000,000
01029436 2、粉末冶金新材料应用研
扬州分行
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简称为“甲方”,开户行简称为“乙方”,华创证券简称为“丙方”,三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
号为 10367000001029436,截止 2021 年 5 月 10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新建 4,000 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粉末冶金
新材料应用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吴丹、岑东培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5、乙方按月(每月 1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
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
四、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2021-05-27]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6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为了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定于 2021年 6 月 2 日下午 2:00 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月 2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 月 2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 90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周广华辞去公司董事及补选徐继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董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该列打√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周广华辞去公司董事及补选徐继平为公司第二 √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 √
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 记 时 间 :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现 场 登 记 时 间 为2021年 5月 28日8:00至15: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90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28日15: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7.联系方式:
联系人:佘小俊
电话:13665250493 传真:0514-85823208
邮箱:stanley.she@seashinepm.com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 90 号公司
8.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85;投票简称:海昌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 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企
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 东 账 号 持 股 数 量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联 系 地 址 邮 编
是 否 本 人 参 备 注
会
注:
1、请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表复印有效,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 2021 年 6 月 2 日
在扬州召开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
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关于周广华辞去公司董事及补选徐继
1.00 ?
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
2.00 公司项目的议案》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2.每项均为单项,多选无效;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05-18]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3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
实施主体: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荣粉末”)
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人民币 30,000 万
元,项目资金为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之超募资金,超出部分由其自筹投入。
项目建设期为 2 年,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1、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风险;
2、项目进度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4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 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18.97 元,募集资金总额 3794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3,539.8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400.17 万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 102004 号验资报告。此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为 24,331.25万元,超募资金为10,068.92万元。此次发行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建 4,000 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
项目” 、“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
上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分别为 6,709.1 万元、775.64 万元,鉴于上述超募资金尚未明确投资计划,未发生相关投资。
二、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具体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此次超募资金拟投入项目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海荣粉末;项目规划建设总投资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 6,000 吨粉末冶金零部件生产能力;海荣粉末成
立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截至目前,实缴资
本为 0,公司拟以超募资金 5,000 万元人民币对海荣粉末实际出资缴纳。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满足市场的需求
我国粉末冶金零件主要为汽车、家电、摩托车、电动工具、工程机械等产业配套。目前国内粉末冶金零件产品结构显示,汽车粉末冶金零件和电动工具粉末冶金零件的销售额超过了总量的 60%。
目前粉末冶金零件已经成为汽车产业不可缺少的一类重要基础零件,全球粉末冶金结构零件总量的一半以上是用于汽车工业,并且其科技含量较高,可减轻汽车重量和降低制造成本,并具有优化汽车工业产品生产工艺、提高汽车工业竞争力的作用。而另一方面,多年来我国电动工具在总产量中出口占 85%~90%,电动工具出口额约占世界电动工具出口总金额 40%,国内市场中国产电动工具市场占有率仍达 90%以上。粉末冶金技术由于其优点已成为电动工具主要传动部件设计阶段开发选用时的首选制造技术。
随着近年来汽车产业和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在节能减排降耗及环保等方面的推动力度不断加大,汽车和电动工具粉末冶金零件产品未来国内外市场发展潜力较大,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公司针对汽车及电动工具在粉末冶金零件方面的稳定增速和日益扩大的市场需求,实施本项目,将提升公司中高端产品的生产、研发实力,丰富产品线,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适应我国高等级粉末冶金零件市场的需要。
2、提高粉末冶金零件行业整体竞争力的需要
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粉末冶金工业无论是产量和质量上,都存在明显差距,特别是要使产品的使用性能全面达到世界市场上一
流产品的水平绝非易事。此外,目前我国粉末冶金领域以中小型企业为主,管理与技术人员匮乏、生产设备简单、工艺落后、管理水平低等制约了我国粉末冶金行业的发展。
因此,提高电动工具粉末冶金零件产品等级、质量、扩大生产规模以适应市场需求,是公司今后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提高我国粉末冶金零件行业整体竞争力的需要。公司正是针对我国粉末冶金零件行业的发展及市场需求,整合现有资源,新建生产场地,购置先进制造设备,优化制造工艺和流程,扩大中、高端产品生产规模,提升自身竞争优势,以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
3、企业提升竞争优势、加速发展壮大的需要
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公司已是国内电动工具粉末冶金零部件骨干生产企业,在产品研发、生产组织、客户资源等方面形成了自身的竞争优势,能够生产电动工具所需的 1700 余种结构性产品。在电动工具用粉末冶金零件领域,公司远远领先于其他国内企业。
随着现代工业对高品质粉末冶金产品的巨大需求,迫切需要发展我国自身的具有技术基础、经济规模、资本优势,又有市场优势和可持续研发能力的大型企业,这对发展我国粉末冶金工业具有决定性意义,也为国内企业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为实现将公司建成专业化规模化高水平粉末冶金零件制造基地的目标,公司利用国家重视发展基础件,针对我国粉末冶金零件行业的发展及市场需求,结合自身有利条件,提出本建设项目,积极做大做强优势产品,拓展粉末冶金高端产品市场,实现国产产品对进口产品、外资垄断产品的替代,实现企业加速发展壮大,稳步发展成为粉末冶金领域内的领先企业。
(三)项目的可行性
1、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发展规划
2、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3、符合当地发展布局
4、项目产品具备快速发展的外部环境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正常年营业收入 36,000 万元(不含税),其构成见下表。
项目营业收入估算表 单位:万元
平均单价 总价
序 代表产品 生产规
(万元,不含 (万元,不含
号 名称 模(吨)
税) 税)
1 粉末冶金汽车零件 2400 6 14400
粉末冶金电动工具零
2 3600 6 21600
件
合计 6000 36000
经测算项目正常年应缴纳增值税额为 2724.39 万元,年税金及附
加为 326.93 万元,生产年总成本为 24225.41 万元,其中:固定成本4754.95 万元,可变成本 19470.46 万元。项目达产后正常年份利润总额为 11447.66 万元,达产后正常年份所得税为 2861.92 万元,税后利润为 8585.74 万元,按税后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剩余部分为企业可供分配利润。
(五)项目的投资进度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程勘察与设计、土建工
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试车投产等。具体进度如表。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
序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内容
号 Ⅰ Ⅱ Ⅲ Ⅳ Ⅰ Ⅱ Ⅲ Ⅳ Ⅰ Ⅱ Ⅲ Ⅳ
1 项目前期工作 △
初步设计、施工设
2 △ △
计
3 土建、设备招标 △ △
4 土建工程 △ △ △
5 设备订货 △ △ △ △
6 设备到货检验 △ △ △ △
7 职工培训 △ △ △ △ △
8 设备安装、调试 △ △ △ △ △
9 竣工、投产 △ △ △ △
三、项目相关审批及审议程序
项目目前已经取得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备案证(扬邗行审投资备【2021】14 号)。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
四、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提高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综合营运能力。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缴纳出资的手续,同时授权管理层开设相关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及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提高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综合营运能力。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战
略规划,有利于公司提高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综合营运能力。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1、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风险
公司所在行业市场需求变化较快、技术更迭频繁、新产品层出不穷,如公司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当前产品及技术发展趋势
[2021-05-18]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1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21年5月6日通过专人递送等《公司章程》规定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5月17日下午4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会址为公司一楼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光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佘小俊和监事会主席翟高华先生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周广华辞去公司董事及补选徐继平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周广华辞去公司董事及补选徐继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年5
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
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年5
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6月2日(星期三)在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90号一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发 布 的 《 扬 州 海 昌 新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召 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2021-05-18]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4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扬州海昌新
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定于 2021 年 6
月 2 日下午 2:00 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
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定于 2021年 6 月 2 日下午 2:00 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2 日(星期一)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月 2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 月 2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 90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周广华辞去公司董事及补选徐继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董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该列打√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周广华辞去公司董事及补选徐继平为公司第二 √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 √
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 记 时 间 :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现 场 登 记 时 间 为2021年 5月 28日8:00至15: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90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28日15: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7.联系方式:
联系人:佘小俊
电话:13665250493 传真:0514-85823208
邮箱:stanley.she@seashinepm.com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 90 号公司
8.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85;投票简称:海昌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2日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 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企
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 东 账 号 持 股 数 量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联 系 地 址 邮 编
是 否 本 人 参 会 备 注
注:
1、请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表复印有效,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 2021 年 6 月 2 日
在扬州召开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
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 案 编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关于周广华辞去公司董事及补选徐继平
1.00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
2.00 ?
司项目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2.每项均为单项,多选无效;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05-18]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5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6日以专人递送等《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发出,于2021年5月17日下午5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翟高华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共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提高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综合营运能力。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2021-05-18]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0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定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2:00
2.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 90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光荣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8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1,296,7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0,000,000股的51.6209%。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1,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5%。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96,7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96,7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9%。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96,7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9%。
(3)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96,712 股同意,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股弃权。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41,296,71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96,712 股同意,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股弃权。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41,296,71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96,712 股同意,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股弃权。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41,296,71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96,712 股同意,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股弃权。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41,296,71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96,712 股同意,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股弃权。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41,296,71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96,712 股同意,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股弃权。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周光荣、扬州海昌协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广华回避表决,该议案表决结果为:296,71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96,712 股同意,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股弃权。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周光荣、扬州海昌协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广华回避表决,该议案表决结果为:290,51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04%;2,5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26%;3,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70%。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90,512 股同意,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04%;2,5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26%;3,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70%。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41,296,71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96,712 股同意,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股弃权。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41,296,71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96,712 股同意,占出
股弃权。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陆彤彤、杨华君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05-18]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周广华辞去公司董事及补选徐继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2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周广华辞去公司董事
及补选徐继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董事离职的情况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周广华先生提交的辞职函,其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稳定运行,周广华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务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周广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周广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广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0 万股。上述董
事承诺,其离任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有关上市公司离任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规定,并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二、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周广华辞去公司董事及补选徐继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光荣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继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并在股东大会批准徐继平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同意徐继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有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若徐继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附件:
徐继平先生简历
徐继平先生,1969 年 01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1990
年 7 月至 1994 年 3 月在扬州工具三厂工作,任技术科工程师、厂团
委书记;1994 年 4 月至 2021 年 3 月在扬州保来得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工作,历任技术部部长、制造部总监、运营总监,品质总监。2021年 4 月至今,任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继平先生无兼职情况。
截止目前,徐继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收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徐继平先生个人履历中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021-05-14]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1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9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6日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为了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定于2021年5月17日下午2:00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3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9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
7.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8.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
8.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
10.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
5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8:00至15: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90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4日15: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7.联系方式:
联系人:佘小俊
电话:13665250493 传真:0514-85823208
6
邮箱:stanley.she@seashinepm.com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90号公司
8.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7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85;投票简称:海昌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8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9
附件二: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 东 账 号
持 股 数 量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联 系 地 址
邮 编
是 否 本 人 参 会
备 注
注:
1、请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表复印有效,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10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2021年5月17日在扬州召开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
11
议案》
6.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
8.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
10.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2.每项均为单项,多选无效;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04-29]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8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昌新材”)于2021年4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20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针对关注函中提及的事项,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1、根据你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你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6,262.6万元,同比增长5.14%。你公司2020年度拟现金分红金额6,000万元,约占2020年度净利润的95.8%。请你公司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模式、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未来发展战略、长短期投融资及生产经营计划、研发投入、营运资金安排及现金流状况等方面,详细说明制定此次分红及转股方案的主要考虑、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和发展阶段是否匹配,是否存在通过该分红及转股方案炒作股价的情形, 并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2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
1、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海昌新材所处行业为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代码C3393)。根据证监会公告[2012]31号《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金属制品业(代码C33)。
粉末冶金制品已被广泛应用于交通、机械、电子、航空航天、兵器、生物、新能源、信息和核工业等领域,是新材料科学中最具发展活力的分支之一,市场空间巨大。公司经过20年的发展,在电动工具、汽车、家电等领域都颇具影响力,根据行业协会统计2020年公司综合销售排名为前10名,电动工具粉末冶金零部件公司销售规模排名继续位居行业前两位。
2、公司的发展阶段
目前公司业务处于稳定增长阶段,2020年上半年公司虽受到新冠病毒疫情影响,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好转,公司抢抓机遇,加大市场开发力度,2020年,公司实现逆势增长,实现营业收入21,635.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55%;营业利润6,899.5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57%;利润总额7,305.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62.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4%。
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产品销量、收入、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大幅度地提升,公司实现产品销量1,254.55吨,比上年同期增长
3
116.20%,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68.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0.81%,营业利润2,653.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4.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409.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1.17%。
3、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成立20年以来始终专注于粉末冶金零部件行业,凭借自身的技术研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按照客户需求向客户批量提供性能稳定、品质可靠的定制化粉末冶金零部件,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直接销售”的经营模式和定制化的产品销售策略。
综上所述,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潜力十分巨大,公司正处于稳定发展的阶段,公司的经营模式很具竞争力,因此公司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是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和发展阶段完全匹配的。
(二)公司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未来发展战略
1、公司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
得益于优秀的客户群体、出色的产品性价比、优秀的成本管控能力,公司业绩持续稳步提升,各项经营指标历年均处于增长趋势,从下面的表中可以清晰地看出2018年-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等指标均十分健康,持续增长的势头一直在保持着。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21,635.10
18,250.42 16,773.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262.61
5,956.41 4,604.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5,588.69 5,151.92 4,425.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4,698.83
7,438.10 3,642.70
4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6
0.99 0.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6
0.99 0.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97% 21.96% 20.73%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资产总额(万元)
74,176.88
33,676.97 27,992.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70,761.90
30,099.12 24,142.72
2、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始终以“海纳百川、卓越永昌”为愿景,紧紧围绕粉末冶金制品行业发展方向,持续巩固公司在电动工具粉末冶金零部件领域的领先优势,不断开辟新的产品应用领域、应用场景,在开发新客户、新市场的同时深入挖掘现有客户需求,扩大产品市场份额,提升产品附加值。公司将加快推进“新建4,000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的建设力度,促使募集资金项目尽快达产,进一步缓解公司产能瓶颈,同时公司将尽快推进全资子公司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的建设,争取2021年底投入使用,届时公司的粉末冶金集群效益将会形成。公司计划今后5年不断加大技术、设备、人才等方面的投入,强力塑造公司在粉末冶金行业的产品个性化解决方案的领导地位,全面赋能公司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品质保证等领域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努力提升公司产品的定价、议价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的业绩增长具有可持续性,未来发展战略亦将为公司的高速发展提供战略指引,因此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是具有合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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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长短期投融资及生产经营计划
2020年9月公司成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此次共发行2,000万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净额34,400.1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余27,583.98万元,公司经过历年的发展积累,自有资金亦很充足,公司短期尚未其他重大投资项目,公司资金足以满足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公司的经营计划重点就是聚焦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研发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引进高层次管理、技术人才,公司丰厚的经营积累和强大的“造血”能力完全能够支持公司生产经营计划。
综上所述公司的长短期投融资及生产经营计划和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是匹配的。
(四)公司的研发投入、营运资金安排及现金流状况
1、公司的研发投入
公司通过多年积累自主开发并拥有多项核心技术专利。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各种专利、实用新型共计45件。公司2018年-2020年研发投入分别为749.71万元、796.65万元、823.92万元,始终保持着增长的势头,为公司技术创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公司的营运资金安排
公司的营运资金来源主要为主营业务收入。公司始终紧紧围绕“粉末冶金制品”主业谋取发展,一直是世界电动工具巨头史丹利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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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博世集团、TTI(创科实业)、牧田等优秀的零部件供应商,合作关系长期稳定,公司产品70%以上出口墨西哥、匈牙利、巴西、美国、捷克、英国、德国等欧美国家和印度、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等亚洲国家,订单一直稳定充足,并且营业收入均能按期及时收回,营运资金来源能够得到有力的保证。
3、公司的现金流状况
从历年现金流量表可以看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主营业务收入平衡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与营业收入较为匹配,基于公司优质的客户,销售回款情况良好,从而保证了较好的经营活动现金流。目前公司货币资金相对充裕,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公司2018年度-202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15,779.64万元,与净利润合计数16,823.64万元基本匹配,表明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十分稳定、较为充足。2020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2019年同比增长405%,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有良好的现金流支撑,盈利质量良好。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270.48
20,682.43
16,684.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571.65
13,244.33
13,041.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98.83
7,438.10
3,642.7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514.88
14,765.85
22.5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356.49
18,357.72
5,862.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841.61
-3,591.86
-5,8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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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114.2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35.59
121.50
628.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378.61
-121.50
-628.5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39.26
10.05
134.0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896.57
3,734.79
-2,691.7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733.14
6,998.35
9,690.1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629.71
10,733.14
6,998.35
综上所述,无论是公司的研发投入,还是营运资金安排及现金流状况和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都是匹配的。
(五)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考虑、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1、公司经营业绩良好,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及利润分配基础
公司近三年来保持着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增长态势,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突出,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895.55万元,资本公积为39,461.29万元,公司有充裕的资金实力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00%。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是以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7.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00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股票溢价形成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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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 此外,在监管机构鼓励上市公司建立长期分红政策,进一步完善推动上市公司回报股东的现金分红制度的背景下,公司为树立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积极回报社会、回报股东,特制定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旨在扩大股本规模
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公司总股本为8,000万股,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股本规模相对较小。本次提议的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能够扩大公司股本规模,优化股本结构,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形象和竞争力,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
4、公司多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经过20年来高质量的发展,经营业绩年年攀新高,现金流愈加充裕,但是公司除2017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5元以来,再没有利润分配行为,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初衷就是在现金流充裕的情况下,回报投资者,树立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5、此次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募集资金
公司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不涉及公司的募集资金,公司自2020年9月成功发行上市以来一直遵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相关法律法规,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只是以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实施。
6、此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炒作股价”
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自上市之初就严格遵守资本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一直强调“底线思维”,并且根据相关承诺公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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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控制人股票解锁时间为2023年9月10日,目前没有股票减持的压力,更没有通过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炒作股价”的动机。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未来发展战略、长短期投融资及生产经营计划、研发投入、营运资金安排及现金流状况等方面是完全相匹配的,不存在通过该分红及转股方案炒作股价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情况,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前提下,同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确定了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
(六)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投资者同比例增加所持有股份,对其持股比例亦无实质性影响。本次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相应摊薄。另外,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才生效,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未来业绩可能存在波动的风险
如果未来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产业政策或行业结构变化,公司若不能持续保持竞争优势,不能适应政策或市场需求变化,或者成本控制不力,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拓展新的客户和市场、持续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进而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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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你公司结合货币资金余额、负债及营运资金需求、资本支出 计划等,补充说明现金分红的资金来源,现金分红实施后公司现有资金能否满足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是否会对你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同时,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周光荣、徐晓玉直接及间 接合计持有公司 63%的股份,股权集中度较高,请说明是否存在为向 控股股东派现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回复:
(一)公司结合货币资金余额、负债及营运资金需求、资本支出计划等,补充说明现金分红的资金来源,现金分红实施后公司现有资金能否满足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是否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近三年一期公司自有资金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3月末,公司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及受限资金、含理财产品)余额分别为9,036.14万元、14,755.73万元、16,768.33万元、19,264.60万元。随着公司收入及利润的稳定增长,在满足日常经营需求及固定资产投资需求的同时,自有资金余额呈逐年增长趋势。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现金
0.61
0.12
0.24
0.06
银行存款
6,878.42
24,409.67
2,732.89
3,998.29
其他货币资金
3,352.97
5,254.64
8,089.12
3,147.07
合计(1)
10,232.00
29,664.43
10,822.25
7,145.42
募集资金存款(2)
2,047.72
16,883.98
受限资金(3)
5.39
34.72
89.12
147.07
合计(4=2+3)
2,053.11
16,918.70
89.12
147.07
理财产品(5)
11,085.71
4,022.60
4,022.60
2,03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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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可支配自有资金合计(6=1-4+5)
19,264.60
16,768.33
14,755.73
9,036.14
2、近三年一期公司期末负债情况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3月末,公司负债(不含非流动负债-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3,798.27万元、3,533.37万元、3,368.07万元、4,296.71万元。公司各期流动资金充足,加之应收账款均能按期回笼,保证了各项负债及时、足额支付。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付账款
2,773.98
2,080.60
2,374.36
2,594.43
预收账款
-
-
3.08
7.58
合同负债
11.53
22.42
-
-
应付职工薪酬
713.34
750.60
662.42
676.43
应交税费
690.64
464.38
456.88
491.03
其他应付款
107.22
50.07
36.63
28.80
合计
4,296.71
3,368.07
3,533.37
3,798.27
3、近三年一期公司营运资金情况
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来源于营业收入,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2021年1-3月,各期营业收入分别为16,773.34万元、18,250.43万元、21,635.10万元、7,068.04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5,817.83万元、18,768.35万元、18,696.04万元、7,330.90万元。表明营业收入均能按期收回,保证了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642.70万元、7,438.10万元、4,698.83万元、2,532.06万元;各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782.63万元、1,857.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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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0.49万元、625.41万元。表明公司各期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能充分满足公司各期的资本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营业收入
7,068.04
21,635.10
18,250.43
16,773.34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330.90
18,696.04
18,768.35
15,817.83
收到的税费返还
375.55
745.73
980.48
615.7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4.31
828.71
933.60
250.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80.76
20,270.48
20,682.43
16,684.00
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291.40
11,076.48
8,980.15
9,064.8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57.53
2,535.10
2,481.06
2,184.11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7.78
1,302.37
1,123.70
892.3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1.99
657.69
659.42
899.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48.70
15,571.65
13,244.33
13,041.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32.06
4,698.83
7,438.10
3,642.7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25.41
2,350.49
1,857.72
3,782.63
4、后续资本支出计划情况
2020年9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34,400.17万元,其中5,716.31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的流动资金相应地得到补充。
公司上市后,资本支出计划主要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开展,资金来源于上市募集资金,从而减少了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资金的资本支出。通过对公司历年来营运资金的分析来看,完全能满足公司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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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本支出计划。
5、现金分红的资金来源,现金分红实施后公司现有资金能否满足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是否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的资金来源于多年来的经营积累,截至2020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0,895.55万元,本次拟分红6,000万元,占未分配利润的28.71%,分配后截至2020年未分配利润为14,895.55万元。
公司经过多年潜心经营,形成了一定的资金积累,截至2020年末,公司自有资金余额为16,768.33万元,分配6,000万元后,可支配自有资金余额为10,768.33万元,能满足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周光荣、徐晓玉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63%的股份,股权集中度较高,请说明是否存在为向控股股东派现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主营业务收入平稳增长,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现金储备充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派现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请补充说明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人、公司筹划及决策过程、 在信息保密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相关措施是否完备以及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买卖股票的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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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回复:
2021年3月28日,公司董事长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情况、股本结构、经营需求和分红承诺的有关规定,初步形成了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的思路,并提议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审议,2021年4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021年4月13日,由公司证券部将含有《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的董事会通知、监事会通知发送给全体董事、监事等相关人员。2021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4月23日晚间,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公司对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信息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在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筹划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该制度。公司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之前将该信息的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要求知情人签署“内幕知情人承诺书”,并多次通过“易董”平台以短信形式提醒公司董事、监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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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敏感期对内幕信息进行保密,公司董事长亦多次强调要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该预案信息,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随同2020年年报等披露文件向深交所报备了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公司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亦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业务平台股东数据检查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情况,在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是否存在 接受投资者调研或媒体采访的情况;如存在,请补充说明是否存在向 特定对象泄漏利润分配预案相关信息的情形。
回复:
经自查,公司在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不存在接受投资者调研或媒体采访的情况,不存在向特定对象泄露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相关信息的情形。
5.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回复:
2021年4月26日上午9点18分,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在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建设场地举行了“扬州市邗江区4·26先进制造业项目集中开工仪式”,相关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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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信息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于2021年4月26日在其政府网站上进行了报道。目前项目用地还处于“考古”阶段,公司尚未取得相关项目土地使用权。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021-04-27] (300885)海昌新材: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01元
每股净资产: 9.146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5%
营业总收入: 7068.04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409.22万元
[2021-04-26] (300885)海昌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4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通过专人递送等《公司章程》规定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4月23日上午9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会址为公司一楼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光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周光荣董事长做了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详细总结了2020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运作情况以及2021年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等。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于平先生、张一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周光荣总经理做了2020年总经理工作报告,报告详细总结了2020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运作情况以及2021年公司生产经营计
划等。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主任于平先生做了2020年度履职报告。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绩效奖励构成,基本薪酬按照月度发放。绩效部分根据在完成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前提下,结合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情况进行评定,并根据经营业绩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终考核和奖励;此外,公司依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年度的考核情况,并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调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年度薪酬或津贴。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5月17日(星期一)在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90号扬州海昌新材一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2021-04-26] (300885)海昌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0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专人递送等《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发出,于2021年4月23日下午14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翟高华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共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00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9股,合计转增7200万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200万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在防范和控制公司各类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和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的前述情况。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绩效奖励构成,基本薪酬按照月度发放。绩效部分根据在完成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前提下,结合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情况进行评定,并根据经营业绩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终考核和奖励;此外,依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的考核情况,并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调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或津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2021-04-26] (300885)海昌新材: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3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扬州海昌新
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定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下午 2:00 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定于2021年5月17日下午2:00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 90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8.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该列打√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 √
及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 √
作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 √
作报告》的议案
4.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 √
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 √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
8.00 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9.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 √
户的议案
10.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 √
变更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8:00至15: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90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4日15: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7.联系方式:
联系人:佘小俊
电话:13665250493 传真:0514-85823208
邮箱:stanley.she@seashinepm.com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 90 号公司
8.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85;投票简称:海昌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企
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 东 账 号 持 股 数 量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联 系 地 址 邮 编
是 否 本 人 参 会
[2021-04-26] (300885)海昌新材: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96元
每股净资产: 8.845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97%
营业总收入: 2.1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262.61万元
[2021-01-15] (300885)海昌新材:2020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2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的业绩: ? 亏损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
2.41% - 9.13%
盈利:5,956.41万元
盈利:_6,100万元–_6,500万元
本格式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但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同期增加较多,具体如下:
1、 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开展,销售收入持续增长,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健康发展;
2、 公司于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中介机构费同期增加较多;
3、 报告期内,第四季度美元汇率下降较多,形成一定的汇兑损失。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预计,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0 年业绩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 月14日
[2020-12-05] (300885)海昌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0-026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0日以专人递送等《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发出,于2020年12月3日上午11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翟高华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共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粉末冶金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公司中长期发展。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不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相关主体签署进园协
2
议、土地使用权购买协议及项目备案及规划建设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3日
[2020-12-05] (300885)海昌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0-025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20年11月20日通过专人递送等《公司章程》规定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12月3日上午9时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会址为公司一楼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光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拟购买
2
土地使用权用于粉末冶金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公司中长期发展。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不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相关主体签署进园协议、土地使用权购买协议及项目备案及规划建设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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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2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7,1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1.25%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7,1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1.25%,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10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4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2,000 万股股票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6,0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8,000 万股。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0,00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9 股,共计转增 72,000,000 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为 2021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9 日。权益分派前公司
总股本 80,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52,00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152,000,000 股,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14,000,000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股东桐乡海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份锁定承诺及持股意向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本企业/本人作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前述股份锁定期满后,如本企业/本人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本企业/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本企业/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公司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公司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1)持有股份的意向
作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本企业/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本企业/本人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发行人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本企业/本人将会在较长一定时期较稳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股份的计划
① 减持方式
本企业/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协议转让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本企业/本人在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当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减持披露义务,并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办理。
② 减持价格
本企业/本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发行价。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截至目前,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情形,且无后续追加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进行任何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7,1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1.2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名,其中自然人股东1人,非自然人股东 1 人。
4、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所 持 限 售 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份总数 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桐乡海富股
权投资中心
1 10,260,000 10,260,000 10,260,000 注 1
( 有 限 合
伙)
2 张 君 6,840,000 6,840,000 6,840,000 注 2
合计 17,100,000 17,100,000 17,100,000
注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股东桐乡海富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5,400,000 股,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后,
桐乡海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0,2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75%。桐乡海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0,260,000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0,260,000股。
注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股东张君持有公司股份 3,600,000
股,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后,张君持有公司股份 6,84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4.50%。张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840,000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6,840,000 股。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 114,000,000 75% 96,900,000 63.75%
通股
二、无限售条
38,000,000 25% 55,100,000 36.25%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52,000,000 100% 152,000,000 1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海昌新材相关股东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信息披露文件、上述承诺期间内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等资料,对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可上市流通数量及可上市流通时间等事宜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就海昌新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华创证券对海昌新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8-19] (300885)海昌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0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6日以专人递送等《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发出,于2021年8月17日下午14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翟高华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共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19] (300885)海昌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9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21年8月6日通过专人递送等《公司章程》规定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8月17日上午 9 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会址为公司二楼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光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19] (300885)海昌新材: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331元
每股净资产: 4.583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99%
营业总收入: 1.6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904.61万元
[2021-08-09]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扬州市邗江区红十字会捐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5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扬州市邗江区红十字会捐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捐款事项概述
面对扬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严峻形势,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的同时,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在扬州市工商联“关于关爱抗疫一线人员的倡议书”号召下,公司决定向扬州市邗江区红十字会定向捐赠现金人民币20 万元,款项全部用于支援扬州市邗江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捐赠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是为了支持扬州市邗江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而做出的相应举措,符合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
[2021-07-26]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郑州慈善总会捐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4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郑州慈善总会捐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捐款事项概述
近日极端强降雨天气引发河南省内郑州、新乡、鹤壁等城市严重内涝,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为支持郑州抗洪救灾,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向郑州慈善总会捐赠现金人民币 20 万元,款项全部用于支援郑州抗洪救灾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捐赠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是为了支援河南郑州抗洪救灾工作而做出的相应举措,符合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6 日
[2021-06-23]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3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变更为15,200万元[内容详见2021年5月18日、6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及《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近日,经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有关登记情况公告如下:
一、《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3725216976F
名称: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周光荣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贰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1年01月11日
营业期限:2001年01月11日至****
住所: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
经营范围:粉末冶金材料、粉末冶金制品、粉末冶金设备、五金工具配件、机械配件、摩托车配件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3 日
[2021-06-17]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2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 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
盈利:2,375.82
公司股东的 93.62% - 114.66%
万元
净利润 盈利:4,600 万元–5,100 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具体如下:
1、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开展,募投项目产能逐步
释放,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健康发展;
2、2020 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短期经营业绩受到一定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预计,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1 年半年度业绩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
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7 日
[2021-06-15]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公地址搬迁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1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搬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已将公司办公场所搬迁至新办公楼,现将公司新办公地址公告如下:
新办公地址: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新甘泉西路 71 号。
公司工商登记的注册地址将暂不进行变更,原有办公地址仍将保留用做公司其他用途。
公司办公地址变更后,投资者联系方式变更如下:
变更前:
办公地址: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 90 号
邮政编码:225008
投资者联系电话:0514-85826165
联系传真:0514-85823208
联系电子邮箱:stanley.she@seashinepm.com
变更后:
办公地址: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新甘泉西路 71 号
邮政编码:225008(不变)
投资者联系电话:0514-85826165(不变)
联系传真:0514-85823208(不变)
联系电子邮箱:stanley.she@seashinepm.com(不变)
上述变更后的联系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除公司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网址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5 日
[2021-06-03]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9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定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2:00
2、 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9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光荣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1,037,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0,000,000股的 51.2964%。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1,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5%。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37,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37,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4%。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37,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4%。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列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周广华辞去公司董事及补选徐继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41,037,151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7,151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41,037,151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7,151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陆彤彤 杨华君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 日
[2021-06-03]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启用新版官方网站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0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启用新版官方网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更清晰准确地反映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经营情况,提升公司的整体品牌形象,为公司客户和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公司近期对官方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网址仍为 www.seashinepm.com 。
新的官方网站上线后公司将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及运营工作,新的官方网站也将成为公司对外展示形象的重要窗口,为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信息提供便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欢迎广大投资者访问公司新版官方网站并与公司沟通交流。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 日
[2021-06-01]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8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为: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6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共计转增72,000,000 股。
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6.7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同时,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5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52,0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6 月 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
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
于 2021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2*****75 周光荣
2 02*****96 徐晓玉
3 02*****67 周广华
4 01*****56 张君
5 08*****72 扬州海昌协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08*****58 桐乡海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1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4、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起始交易日为 2021 年 6 月 9 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 次 变 动 增 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
股 份 数 量 比例 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 (股)
一、限售条件 60,000,000 75 54,000,000 114,000,000 75
流通股/非流
通股
二、无限售条 20,000,000 25 18,000,000 38,000,000 25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80,000,000 100 72,000,000 152,000,000 100
七、调整有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52,000,000 股摊薄计算,2020年年度,每股收益为 0.41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 90 号
咨询机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佘小俊、费小芳
咨询电话:0514-85826165
九、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 日
[2021-05-28]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7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用于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8.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400,000元,扣除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5,398,332.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4,001,667.2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审验,并已于2020年9月4日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102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及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为了维护良好的银行与企业合作关系、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开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 与华夏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此次新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拟存放金额如下:
序 拟存放金额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号 (元)
1、年产4,000吨高等级粉
华夏银行股
103670000 末零部件建设项目
1 份有限公司 143,000,000
01029436 2、粉末冶金新材料应用研
扬州分行
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简称为“甲方”,开户行简称为“乙方”,华创证券简称为“丙方”,三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
号为 10367000001029436,截止 2021 年 5 月 10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新建 4,000 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粉末冶金
新材料应用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吴丹、岑东培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5、乙方按月(每月 1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
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
四、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2021-05-27]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6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为了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定于 2021年 6 月 2 日下午 2:00 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月 2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 月 2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 90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周广华辞去公司董事及补选徐继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董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该列打√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周广华辞去公司董事及补选徐继平为公司第二 √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 √
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 记 时 间 :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现 场 登 记 时 间 为2021年 5月 28日8:00至15: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90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28日15: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7.联系方式:
联系人:佘小俊
电话:13665250493 传真:0514-85823208
邮箱:stanley.she@seashinepm.com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 90 号公司
8.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85;投票简称:海昌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 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企
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 东 账 号 持 股 数 量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联 系 地 址 邮 编
是 否 本 人 参 备 注
会
注:
1、请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表复印有效,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 2021 年 6 月 2 日
在扬州召开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
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关于周广华辞去公司董事及补选徐继
1.00 ?
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
2.00 公司项目的议案》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2.每项均为单项,多选无效;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05-18]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3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
实施主体: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荣粉末”)
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人民币 30,000 万
元,项目资金为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之超募资金,超出部分由其自筹投入。
项目建设期为 2 年,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1、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风险;
2、项目进度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4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 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18.97 元,募集资金总额 3794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3,539.8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400.17 万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 102004 号验资报告。此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为 24,331.25万元,超募资金为10,068.92万元。此次发行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建 4,000 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
项目” 、“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
上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分别为 6,709.1 万元、775.64 万元,鉴于上述超募资金尚未明确投资计划,未发生相关投资。
二、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具体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此次超募资金拟投入项目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海荣粉末;项目规划建设总投资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 6,000 吨粉末冶金零部件生产能力;海荣粉末成
立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截至目前,实缴资
本为 0,公司拟以超募资金 5,000 万元人民币对海荣粉末实际出资缴纳。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满足市场的需求
我国粉末冶金零件主要为汽车、家电、摩托车、电动工具、工程机械等产业配套。目前国内粉末冶金零件产品结构显示,汽车粉末冶金零件和电动工具粉末冶金零件的销售额超过了总量的 60%。
目前粉末冶金零件已经成为汽车产业不可缺少的一类重要基础零件,全球粉末冶金结构零件总量的一半以上是用于汽车工业,并且其科技含量较高,可减轻汽车重量和降低制造成本,并具有优化汽车工业产品生产工艺、提高汽车工业竞争力的作用。而另一方面,多年来我国电动工具在总产量中出口占 85%~90%,电动工具出口额约占世界电动工具出口总金额 40%,国内市场中国产电动工具市场占有率仍达 90%以上。粉末冶金技术由于其优点已成为电动工具主要传动部件设计阶段开发选用时的首选制造技术。
随着近年来汽车产业和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在节能减排降耗及环保等方面的推动力度不断加大,汽车和电动工具粉末冶金零件产品未来国内外市场发展潜力较大,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公司针对汽车及电动工具在粉末冶金零件方面的稳定增速和日益扩大的市场需求,实施本项目,将提升公司中高端产品的生产、研发实力,丰富产品线,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适应我国高等级粉末冶金零件市场的需要。
2、提高粉末冶金零件行业整体竞争力的需要
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粉末冶金工业无论是产量和质量上,都存在明显差距,特别是要使产品的使用性能全面达到世界市场上一
流产品的水平绝非易事。此外,目前我国粉末冶金领域以中小型企业为主,管理与技术人员匮乏、生产设备简单、工艺落后、管理水平低等制约了我国粉末冶金行业的发展。
因此,提高电动工具粉末冶金零件产品等级、质量、扩大生产规模以适应市场需求,是公司今后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提高我国粉末冶金零件行业整体竞争力的需要。公司正是针对我国粉末冶金零件行业的发展及市场需求,整合现有资源,新建生产场地,购置先进制造设备,优化制造工艺和流程,扩大中、高端产品生产规模,提升自身竞争优势,以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
3、企业提升竞争优势、加速发展壮大的需要
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公司已是国内电动工具粉末冶金零部件骨干生产企业,在产品研发、生产组织、客户资源等方面形成了自身的竞争优势,能够生产电动工具所需的 1700 余种结构性产品。在电动工具用粉末冶金零件领域,公司远远领先于其他国内企业。
随着现代工业对高品质粉末冶金产品的巨大需求,迫切需要发展我国自身的具有技术基础、经济规模、资本优势,又有市场优势和可持续研发能力的大型企业,这对发展我国粉末冶金工业具有决定性意义,也为国内企业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为实现将公司建成专业化规模化高水平粉末冶金零件制造基地的目标,公司利用国家重视发展基础件,针对我国粉末冶金零件行业的发展及市场需求,结合自身有利条件,提出本建设项目,积极做大做强优势产品,拓展粉末冶金高端产品市场,实现国产产品对进口产品、外资垄断产品的替代,实现企业加速发展壮大,稳步发展成为粉末冶金领域内的领先企业。
(三)项目的可行性
1、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发展规划
2、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3、符合当地发展布局
4、项目产品具备快速发展的外部环境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正常年营业收入 36,000 万元(不含税),其构成见下表。
项目营业收入估算表 单位:万元
平均单价 总价
序 代表产品 生产规
(万元,不含 (万元,不含
号 名称 模(吨)
税) 税)
1 粉末冶金汽车零件 2400 6 14400
粉末冶金电动工具零
2 3600 6 21600
件
合计 6000 36000
经测算项目正常年应缴纳增值税额为 2724.39 万元,年税金及附
加为 326.93 万元,生产年总成本为 24225.41 万元,其中:固定成本4754.95 万元,可变成本 19470.46 万元。项目达产后正常年份利润总额为 11447.66 万元,达产后正常年份所得税为 2861.92 万元,税后利润为 8585.74 万元,按税后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剩余部分为企业可供分配利润。
(五)项目的投资进度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程勘察与设计、土建工
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试车投产等。具体进度如表。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
序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内容
号 Ⅰ Ⅱ Ⅲ Ⅳ Ⅰ Ⅱ Ⅲ Ⅳ Ⅰ Ⅱ Ⅲ Ⅳ
1 项目前期工作 △
初步设计、施工设
2 △ △
计
3 土建、设备招标 △ △
4 土建工程 △ △ △
5 设备订货 △ △ △ △
6 设备到货检验 △ △ △ △
7 职工培训 △ △ △ △ △
8 设备安装、调试 △ △ △ △ △
9 竣工、投产 △ △ △ △
三、项目相关审批及审议程序
项目目前已经取得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备案证(扬邗行审投资备【2021】14 号)。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
四、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提高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综合营运能力。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缴纳出资的手续,同时授权管理层开设相关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及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提高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综合营运能力。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战
略规划,有利于公司提高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综合营运能力。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1、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风险
公司所在行业市场需求变化较快、技术更迭频繁、新产品层出不穷,如公司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当前产品及技术发展趋势
[2021-05-18]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1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21年5月6日通过专人递送等《公司章程》规定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5月17日下午4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会址为公司一楼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光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佘小俊和监事会主席翟高华先生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周广华辞去公司董事及补选徐继平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周广华辞去公司董事及补选徐继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年5
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
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年5
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6月2日(星期三)在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90号一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发 布 的 《 扬 州 海 昌 新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召 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2021-05-18]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4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扬州海昌新
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定于 2021 年 6
月 2 日下午 2:00 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
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定于 2021年 6 月 2 日下午 2:00 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2 日(星期一)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月 2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 月 2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 90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周广华辞去公司董事及补选徐继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董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该列打√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周广华辞去公司董事及补选徐继平为公司第二 √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 √
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 记 时 间 :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现 场 登 记 时 间 为2021年 5月 28日8:00至15: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90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28日15: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7.联系方式:
联系人:佘小俊
电话:13665250493 传真:0514-85823208
邮箱:stanley.she@seashinepm.com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 90 号公司
8.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85;投票简称:海昌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2日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 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企
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 东 账 号 持 股 数 量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联 系 地 址 邮 编
是 否 本 人 参 会 备 注
注:
1、请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表复印有效,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 2021 年 6 月 2 日
在扬州召开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
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 案 编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关于周广华辞去公司董事及补选徐继平
1.00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
2.00 ?
司项目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2.每项均为单项,多选无效;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05-18]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5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6日以专人递送等《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发出,于2021年5月17日下午5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翟高华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共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提高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综合营运能力。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2021-05-18]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0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定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2:00
2.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 90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光荣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8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1,296,7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0,000,000股的51.6209%。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1,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5%。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96,7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96,7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9%。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96,7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9%。
(3)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96,712 股同意,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股弃权。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41,296,71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96,712 股同意,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股弃权。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41,296,71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96,712 股同意,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股弃权。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41,296,71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96,712 股同意,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股弃权。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41,296,71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96,712 股同意,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股弃权。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41,296,71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96,712 股同意,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股弃权。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周光荣、扬州海昌协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广华回避表决,该议案表决结果为:296,71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96,712 股同意,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股弃权。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周光荣、扬州海昌协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广华回避表决,该议案表决结果为:290,51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04%;2,5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26%;3,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70%。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90,512 股同意,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04%;2,5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26%;3,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70%。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41,296,71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96,712 股同意,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股弃权。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41,296,71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96,712 股同意,占出
股弃权。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陆彤彤、杨华君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05-18]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周广华辞去公司董事及补选徐继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2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周广华辞去公司董事
及补选徐继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董事离职的情况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周广华先生提交的辞职函,其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稳定运行,周广华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务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周广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周广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广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0 万股。上述董
事承诺,其离任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有关上市公司离任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规定,并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二、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周广华辞去公司董事及补选徐继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光荣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继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并在股东大会批准徐继平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同意徐继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有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若徐继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附件:
徐继平先生简历
徐继平先生,1969 年 01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1990
年 7 月至 1994 年 3 月在扬州工具三厂工作,任技术科工程师、厂团
委书记;1994 年 4 月至 2021 年 3 月在扬州保来得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工作,历任技术部部长、制造部总监、运营总监,品质总监。2021年 4 月至今,任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继平先生无兼职情况。
截止目前,徐继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收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徐继平先生个人履历中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021-05-14]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1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9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6日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为了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定于2021年5月17日下午2:00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3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9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
7.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8.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
8.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
10.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
5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8:00至15: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90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4日15: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7.联系方式:
联系人:佘小俊
电话:13665250493 传真:0514-85823208
6
邮箱:stanley.she@seashinepm.com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90号公司
8.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7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85;投票简称:海昌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8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9
附件二: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 东 账 号
持 股 数 量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联 系 地 址
邮 编
是 否 本 人 参 会
备 注
注:
1、请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表复印有效,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10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2021年5月17日在扬州召开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
11
议案》
6.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
8.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
10.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2.每项均为单项,多选无效;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04-29] (300885)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8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昌新材”)于2021年4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20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针对关注函中提及的事项,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1、根据你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你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6,262.6万元,同比增长5.14%。你公司2020年度拟现金分红金额6,000万元,约占2020年度净利润的95.8%。请你公司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模式、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未来发展战略、长短期投融资及生产经营计划、研发投入、营运资金安排及现金流状况等方面,详细说明制定此次分红及转股方案的主要考虑、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和发展阶段是否匹配,是否存在通过该分红及转股方案炒作股价的情形, 并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2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
1、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海昌新材所处行业为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代码C3393)。根据证监会公告[2012]31号《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金属制品业(代码C33)。
粉末冶金制品已被广泛应用于交通、机械、电子、航空航天、兵器、生物、新能源、信息和核工业等领域,是新材料科学中最具发展活力的分支之一,市场空间巨大。公司经过20年的发展,在电动工具、汽车、家电等领域都颇具影响力,根据行业协会统计2020年公司综合销售排名为前10名,电动工具粉末冶金零部件公司销售规模排名继续位居行业前两位。
2、公司的发展阶段
目前公司业务处于稳定增长阶段,2020年上半年公司虽受到新冠病毒疫情影响,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好转,公司抢抓机遇,加大市场开发力度,2020年,公司实现逆势增长,实现营业收入21,635.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55%;营业利润6,899.5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57%;利润总额7,305.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62.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4%。
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产品销量、收入、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大幅度地提升,公司实现产品销量1,254.55吨,比上年同期增长
3
116.20%,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68.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0.81%,营业利润2,653.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4.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409.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1.17%。
3、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成立20年以来始终专注于粉末冶金零部件行业,凭借自身的技术研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按照客户需求向客户批量提供性能稳定、品质可靠的定制化粉末冶金零部件,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直接销售”的经营模式和定制化的产品销售策略。
综上所述,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潜力十分巨大,公司正处于稳定发展的阶段,公司的经营模式很具竞争力,因此公司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是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和发展阶段完全匹配的。
(二)公司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未来发展战略
1、公司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
得益于优秀的客户群体、出色的产品性价比、优秀的成本管控能力,公司业绩持续稳步提升,各项经营指标历年均处于增长趋势,从下面的表中可以清晰地看出2018年-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等指标均十分健康,持续增长的势头一直在保持着。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21,635.10
18,250.42 16,773.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262.61
5,956.41 4,604.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5,588.69 5,151.92 4,425.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4,698.83
7,438.10 3,642.70
4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6
0.99 0.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6
0.99 0.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97% 21.96% 20.73%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资产总额(万元)
74,176.88
33,676.97 27,992.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70,761.90
30,099.12 24,142.72
2、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始终以“海纳百川、卓越永昌”为愿景,紧紧围绕粉末冶金制品行业发展方向,持续巩固公司在电动工具粉末冶金零部件领域的领先优势,不断开辟新的产品应用领域、应用场景,在开发新客户、新市场的同时深入挖掘现有客户需求,扩大产品市场份额,提升产品附加值。公司将加快推进“新建4,000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的建设力度,促使募集资金项目尽快达产,进一步缓解公司产能瓶颈,同时公司将尽快推进全资子公司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的建设,争取2021年底投入使用,届时公司的粉末冶金集群效益将会形成。公司计划今后5年不断加大技术、设备、人才等方面的投入,强力塑造公司在粉末冶金行业的产品个性化解决方案的领导地位,全面赋能公司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品质保证等领域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努力提升公司产品的定价、议价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的业绩增长具有可持续性,未来发展战略亦将为公司的高速发展提供战略指引,因此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是具有合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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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长短期投融资及生产经营计划
2020年9月公司成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此次共发行2,000万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净额34,400.1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余27,583.98万元,公司经过历年的发展积累,自有资金亦很充足,公司短期尚未其他重大投资项目,公司资金足以满足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公司的经营计划重点就是聚焦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研发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引进高层次管理、技术人才,公司丰厚的经营积累和强大的“造血”能力完全能够支持公司生产经营计划。
综上所述公司的长短期投融资及生产经营计划和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是匹配的。
(四)公司的研发投入、营运资金安排及现金流状况
1、公司的研发投入
公司通过多年积累自主开发并拥有多项核心技术专利。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各种专利、实用新型共计45件。公司2018年-2020年研发投入分别为749.71万元、796.65万元、823.92万元,始终保持着增长的势头,为公司技术创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公司的营运资金安排
公司的营运资金来源主要为主营业务收入。公司始终紧紧围绕“粉末冶金制品”主业谋取发展,一直是世界电动工具巨头史丹利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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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博世集团、TTI(创科实业)、牧田等优秀的零部件供应商,合作关系长期稳定,公司产品70%以上出口墨西哥、匈牙利、巴西、美国、捷克、英国、德国等欧美国家和印度、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等亚洲国家,订单一直稳定充足,并且营业收入均能按期及时收回,营运资金来源能够得到有力的保证。
3、公司的现金流状况
从历年现金流量表可以看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主营业务收入平衡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与营业收入较为匹配,基于公司优质的客户,销售回款情况良好,从而保证了较好的经营活动现金流。目前公司货币资金相对充裕,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公司2018年度-202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15,779.64万元,与净利润合计数16,823.64万元基本匹配,表明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十分稳定、较为充足。2020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2019年同比增长405%,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有良好的现金流支撑,盈利质量良好。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270.48
20,682.43
16,684.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571.65
13,244.33
13,041.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98.83
7,438.10
3,642.7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514.88
14,765.85
22.5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356.49
18,357.72
5,862.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841.61
-3,591.86
-5,8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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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114.2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35.59
121.50
628.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378.61
-121.50
-628.5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39.26
10.05
134.0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896.57
3,734.79
-2,691.7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733.14
6,998.35
9,690.1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629.71
10,733.14
6,998.35
综上所述,无论是公司的研发投入,还是营运资金安排及现金流状况和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都是匹配的。
(五)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考虑、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1、公司经营业绩良好,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及利润分配基础
公司近三年来保持着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增长态势,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突出,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895.55万元,资本公积为39,461.29万元,公司有充裕的资金实力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00%。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是以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7.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00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股票溢价形成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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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 此外,在监管机构鼓励上市公司建立长期分红政策,进一步完善推动上市公司回报股东的现金分红制度的背景下,公司为树立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积极回报社会、回报股东,特制定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旨在扩大股本规模
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公司总股本为8,000万股,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股本规模相对较小。本次提议的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能够扩大公司股本规模,优化股本结构,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形象和竞争力,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
4、公司多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经过20年来高质量的发展,经营业绩年年攀新高,现金流愈加充裕,但是公司除2017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5元以来,再没有利润分配行为,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初衷就是在现金流充裕的情况下,回报投资者,树立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5、此次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募集资金
公司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不涉及公司的募集资金,公司自2020年9月成功发行上市以来一直遵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相关法律法规,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只是以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实施。
6、此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炒作股价”
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自上市之初就严格遵守资本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一直强调“底线思维”,并且根据相关承诺公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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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控制人股票解锁时间为2023年9月10日,目前没有股票减持的压力,更没有通过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炒作股价”的动机。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未来发展战略、长短期投融资及生产经营计划、研发投入、营运资金安排及现金流状况等方面是完全相匹配的,不存在通过该分红及转股方案炒作股价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情况,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前提下,同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确定了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
(六)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投资者同比例增加所持有股份,对其持股比例亦无实质性影响。本次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相应摊薄。另外,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才生效,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未来业绩可能存在波动的风险
如果未来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产业政策或行业结构变化,公司若不能持续保持竞争优势,不能适应政策或市场需求变化,或者成本控制不力,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拓展新的客户和市场、持续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进而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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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你公司结合货币资金余额、负债及营运资金需求、资本支出 计划等,补充说明现金分红的资金来源,现金分红实施后公司现有资金能否满足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是否会对你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同时,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周光荣、徐晓玉直接及间 接合计持有公司 63%的股份,股权集中度较高,请说明是否存在为向 控股股东派现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回复:
(一)公司结合货币资金余额、负债及营运资金需求、资本支出计划等,补充说明现金分红的资金来源,现金分红实施后公司现有资金能否满足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是否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近三年一期公司自有资金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3月末,公司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及受限资金、含理财产品)余额分别为9,036.14万元、14,755.73万元、16,768.33万元、19,264.60万元。随着公司收入及利润的稳定增长,在满足日常经营需求及固定资产投资需求的同时,自有资金余额呈逐年增长趋势。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现金
0.61
0.12
0.24
0.06
银行存款
6,878.42
24,409.67
2,732.89
3,998.29
其他货币资金
3,352.97
5,254.64
8,089.12
3,147.07
合计(1)
10,232.00
29,664.43
10,822.25
7,145.42
募集资金存款(2)
2,047.72
16,883.98
受限资金(3)
5.39
34.72
89.12
147.07
合计(4=2+3)
2,053.11
16,918.70
89.12
147.07
理财产品(5)
11,085.71
4,022.60
4,022.60
2,03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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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可支配自有资金合计(6=1-4+5)
19,264.60
16,768.33
14,755.73
9,036.14
2、近三年一期公司期末负债情况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3月末,公司负债(不含非流动负债-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3,798.27万元、3,533.37万元、3,368.07万元、4,296.71万元。公司各期流动资金充足,加之应收账款均能按期回笼,保证了各项负债及时、足额支付。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付账款
2,773.98
2,080.60
2,374.36
2,594.43
预收账款
-
-
3.08
7.58
合同负债
11.53
22.42
-
-
应付职工薪酬
713.34
750.60
662.42
676.43
应交税费
690.64
464.38
456.88
491.03
其他应付款
107.22
50.07
36.63
28.80
合计
4,296.71
3,368.07
3,533.37
3,798.27
3、近三年一期公司营运资金情况
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来源于营业收入,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2021年1-3月,各期营业收入分别为16,773.34万元、18,250.43万元、21,635.10万元、7,068.04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5,817.83万元、18,768.35万元、18,696.04万元、7,330.90万元。表明营业收入均能按期收回,保证了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642.70万元、7,438.10万元、4,698.83万元、2,532.06万元;各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782.63万元、1,857.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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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0.49万元、625.41万元。表明公司各期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能充分满足公司各期的资本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营业收入
7,068.04
21,635.10
18,250.43
16,773.34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330.90
18,696.04
18,768.35
15,817.83
收到的税费返还
375.55
745.73
980.48
615.7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4.31
828.71
933.60
250.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80.76
20,270.48
20,682.43
16,684.00
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291.40
11,076.48
8,980.15
9,064.8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57.53
2,535.10
2,481.06
2,184.11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7.78
1,302.37
1,123.70
892.3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1.99
657.69
659.42
899.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48.70
15,571.65
13,244.33
13,041.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32.06
4,698.83
7,438.10
3,642.7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25.41
2,350.49
1,857.72
3,782.63
4、后续资本支出计划情况
2020年9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34,400.17万元,其中5,716.31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的流动资金相应地得到补充。
公司上市后,资本支出计划主要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开展,资金来源于上市募集资金,从而减少了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资金的资本支出。通过对公司历年来营运资金的分析来看,完全能满足公司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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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本支出计划。
5、现金分红的资金来源,现金分红实施后公司现有资金能否满足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是否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的资金来源于多年来的经营积累,截至2020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0,895.55万元,本次拟分红6,000万元,占未分配利润的28.71%,分配后截至2020年未分配利润为14,895.55万元。
公司经过多年潜心经营,形成了一定的资金积累,截至2020年末,公司自有资金余额为16,768.33万元,分配6,000万元后,可支配自有资金余额为10,768.33万元,能满足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周光荣、徐晓玉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63%的股份,股权集中度较高,请说明是否存在为向控股股东派现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主营业务收入平稳增长,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现金储备充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派现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请补充说明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人、公司筹划及决策过程、 在信息保密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相关措施是否完备以及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买卖股票的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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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回复:
2021年3月28日,公司董事长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情况、股本结构、经营需求和分红承诺的有关规定,初步形成了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的思路,并提议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审议,2021年4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021年4月13日,由公司证券部将含有《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的董事会通知、监事会通知发送给全体董事、监事等相关人员。2021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4月23日晚间,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公司对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信息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在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筹划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该制度。公司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之前将该信息的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要求知情人签署“内幕知情人承诺书”,并多次通过“易董”平台以短信形式提醒公司董事、监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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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敏感期对内幕信息进行保密,公司董事长亦多次强调要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该预案信息,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随同2020年年报等披露文件向深交所报备了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公司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亦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业务平台股东数据检查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情况,在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是否存在 接受投资者调研或媒体采访的情况;如存在,请补充说明是否存在向 特定对象泄漏利润分配预案相关信息的情形。
回复:
经自查,公司在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不存在接受投资者调研或媒体采访的情况,不存在向特定对象泄露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相关信息的情形。
5.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回复:
2021年4月26日上午9点18分,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在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建设场地举行了“扬州市邗江区4·26先进制造业项目集中开工仪式”,相关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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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信息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于2021年4月26日在其政府网站上进行了报道。目前项目用地还处于“考古”阶段,公司尚未取得相关项目土地使用权。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021-04-27] (300885)海昌新材: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01元
每股净资产: 9.146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5%
营业总收入: 7068.04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409.22万元
[2021-04-26] (300885)海昌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4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通过专人递送等《公司章程》规定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4月23日上午9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会址为公司一楼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光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周光荣董事长做了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详细总结了2020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运作情况以及2021年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等。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于平先生、张一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周光荣总经理做了2020年总经理工作报告,报告详细总结了2020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运作情况以及2021年公司生产经营计
划等。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主任于平先生做了2020年度履职报告。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绩效奖励构成,基本薪酬按照月度发放。绩效部分根据在完成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前提下,结合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情况进行评定,并根据经营业绩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终考核和奖励;此外,公司依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年度的考核情况,并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调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年度薪酬或津贴。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5月17日(星期一)在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90号扬州海昌新材一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2021-04-26] (300885)海昌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0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专人递送等《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发出,于2021年4月23日下午14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翟高华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共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00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9股,合计转增7200万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200万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在防范和控制公司各类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和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的前述情况。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绩效奖励构成,基本薪酬按照月度发放。绩效部分根据在完成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前提下,结合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情况进行评定,并根据经营业绩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终考核和奖励;此外,依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的考核情况,并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调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或津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2021-04-26] (300885)海昌新材: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3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扬州海昌新
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定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下午 2:00 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定于2021年5月17日下午2:00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 90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8.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 审议《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该列打√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 √
及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 √
作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 √
作报告》的议案
4.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 √
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 √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
8.00 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9.00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 √
户的议案
10.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 √
变更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8:00至15: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90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4日15: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7.联系方式:
联系人:佘小俊
电话:13665250493 传真:0514-85823208
邮箱:stanley.she@seashinepm.com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 90 号公司
8.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85;投票简称:海昌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企
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 东 账 号 持 股 数 量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联 系 地 址 邮 编
是 否 本 人 参 会
[2021-04-26] (300885)海昌新材: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96元
每股净资产: 8.845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97%
营业总收入: 2.1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262.61万元
[2021-01-15] (300885)海昌新材:2020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2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的业绩: ? 亏损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
2.41% - 9.13%
盈利:5,956.41万元
盈利:_6,100万元–_6,500万元
本格式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但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同期增加较多,具体如下:
1、 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开展,销售收入持续增长,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健康发展;
2、 公司于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中介机构费同期增加较多;
3、 报告期内,第四季度美元汇率下降较多,形成一定的汇兑损失。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预计,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0 年业绩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 月14日
[2020-12-05] (300885)海昌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0-026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0日以专人递送等《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发出,于2020年12月3日上午11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翟高华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共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粉末冶金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公司中长期发展。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不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相关主体签署进园协
2
议、土地使用权购买协议及项目备案及规划建设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3日
[2020-12-05] (300885)海昌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0-025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20年11月20日通过专人递送等《公司章程》规定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12月3日上午9时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会址为公司一楼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光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拟购买
2
土地使用权用于粉末冶金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公司中长期发展。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不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相关主体签署进园协议、土地使用权购买协议及项目备案及规划建设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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