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607什么时候复牌?-拓斯达停牌最新消息
≈≈拓斯达300607≈≈(更新:21.09.10)
[2021-09-10] (300607)拓斯达: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77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
2、召集人:董事会
3、主持人:董事长吴丰礼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朗创新路 2 号,公司会议室
7、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0 日上午 09:15-09:25,0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8、出席和列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167,184,2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201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参与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名,共代表股东 5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161,809,70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9410%;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5,374,54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60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24,583,4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64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参与现场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19,208,90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04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5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5,374,54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60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已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
表决情况:同意 166,990,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3%;反对 193,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5%;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90,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32%;反对 193,12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56%;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特别决议)
表决情况:同意 167,003,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9%;反对 180,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402,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48%;反对 180,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特别决议)
表决情况:同意 166,991,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5%;反对 191,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6%;弃权 1,48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90,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44%;反对 191,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95%;弃权 1,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名称:何俊辉、李晓丽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
[2021-08-27] (300607)拓斯达: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76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26.19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26.18 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27 日
一、关于“拓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依据
根据《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相关条款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出现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为 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 N,每股增发新
股或配股率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
调整后转股价为 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Po+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Po-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时:P=(Po-D+A×K)/(1+N+K)。
当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的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二、前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以实
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5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7 月 6 日。
根据相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7 月 6 日起由原
42.25 元/股调整为 26.19 元/股。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方
式,行权价格为 12.85 元/股,实际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止。在 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期间,
公司总股本因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增加 46.2106 万股,相比 2021 年 7
月 19 日总股本新增比例为 0.11%。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关于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2021-054)。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公司发生时增发新股(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公司需对 “拓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现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P=(Po+A×K)/(1+K)
=(26.19+12.85×0.11%)/(1+0.11%)
= 26.18 元/股
其中:调整前转股价为 Po,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 K,增发新
股价或配股价为 A,调整后转股价为 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综上,“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 26.19 元/股调整为
26.1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8 月 27 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300607)拓斯达: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73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同时提供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15-9:25,09:30-11:30,下午 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3 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1 年 9 月 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朗创新路 2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说明:
(1)以上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上述第1项、第2项及第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
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上述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
2.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
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1年9月3日16: 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523811。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 现场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傅荣庭;
电话号码:0769-82893316;
电子邮箱:topstar@topstarltd.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朗创新路2号。
2、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的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如适用)必须出示原件;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50607;
投票简称:拓斯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
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
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钩
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议案
1.00 《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
2.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
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 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单位公章。
3
[2021-08-26] (300607)拓斯达: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2021-067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 15: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吴盛丰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盛丰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追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拓斯达技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原有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20,000 万元的基础上追加 12,000 万元额度,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拓斯达技术在原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基础上追加 13,000 万元额度,本次追加完成后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3,000 万元,其中,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拓斯达技术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3,000 万元,公开增发项目实施主体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额度分别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有效。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中天国富
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追加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规范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
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
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广东拓斯达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6. 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15,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 3 年;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0,000 万元,期限3 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3,000 万元,期限 3 年。实际授信额度及相关条件以银行批准为准。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买方提供信贷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时,公司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可有效防控风险。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8.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一名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根据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7,600 股回购注销。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谨慎考虑,同意公司对销售过程中产生的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本次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为178,596.15元。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核销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一名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对该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76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的股本总额/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5.76 万股/万元;因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第二个等待期届满后已经行权,公司股本总额/注册资本相应增加 46.2106 万股/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将由 42586.9449 万元/万股变更为 42627.3955 万元/万股。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进行相关变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政府主管机关的要求办理公司工商变更事宜。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300607)拓斯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64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专
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 15: 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尹建桥、张春雁、冯杰荣、李迪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丰礼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追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拓斯达技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原有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20,000 万元的基础上追加 12,000 万元额度,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拓斯达技术在原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基础上追加 13,000 万元额度,本次追加完成后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3,000 万元,其中,可转债项目实施
主体拓斯达技术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3,000 万元,公开增发项目实施主体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
上述追加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额度分别可滚动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有效。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规范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
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广东拓斯达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15,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 3 年;向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0,000 万元,期限 3 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3,000 万元,期限 3 年。实际授信额度及相关条件以银行批准为准。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买方提供信贷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时,公司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可有效防控风险。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8.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一名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根据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7,600 股回购注销。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谨慎考虑,同意公司对销售过程中产生的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本次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为 178,596.15 元。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核销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 应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一名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对该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76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的股本总额/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5.76 万股/万元;因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在激励计划第二个等待期届满后已经行权,公司股本总额/注册资本相
应 增 加 46.2106 万 股 / 万 元 ,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及 总 股 本 将 由
42586.9449 万元/万股变更为 42627.3955 万元/万股。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进行相关变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政府主管机关的要求办理公司工商变更事宜。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变更登 记手续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08-26] (300607)拓斯达: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元
每股净资产: 8.215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8%
营业总收入: 15.5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28亿元
[2021-08-16] (300607)拓斯达: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62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事项概述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七次会议、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266,168,4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5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已完成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审议情况及本次利润分配转增股本的实施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二、取得新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近日,公司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63304451G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朗创新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吴丰礼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亿贰仟伍佰捌拾陆万玖仟肆佰肆拾玖元
成立日期:2007 年 06 月 01 日
经营范围:工业机器人、机械手等智能装备、五金模具机械、自动化设备及自动供料、混合计量、除湿干燥、粉碎回收等塑胶机械设备、制冷设备等的研发、设计、产销;自动化控制系统软、硬件开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快速成型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打印设备、打印设备耗材等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的研发、生产、加工与销售;从事机电安装工程,空气净化工程,管道工程,容器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从事无尘,无菌净化系统、设备及周边机电、仪控产品的生产组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6 日
[2021-07-30] (300607)拓斯达:关于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60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7月30日收到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全衡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全衡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全衡先生辞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全衡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作。全衡先生原定任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截至本公告日,全衡先生持有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一定份额股份权益,全衡先生除持有上述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股份权益外,其本人及配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按照《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全衡先生辞职后将失去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其已获授
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权益份额由公司依照相关规则进行退出处理。
全衡先生在担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全衡先生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全衡先生辞职后,公司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将由公司副总裁孔天舒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孔天舒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82893316
传真:0769-85845562
邮箱:topstar@topstarltd.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朗创新路2号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
[2021-07-28] (300607)拓斯达: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以专人
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 15: 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
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黄代波、尹建桥、张春雁、冯杰荣、李迪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丰礼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与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因公司发展战略及产业协同发展的需要,公司与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弗米”)
及其股东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签署了《投资意向协议》,公司拟使用
约 1.3 亿元受让埃弗米原始股东部分股权及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持有埃弗米 51%的股权。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与埃弗米及其股东就
前述意向协议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就其股东股权转让及增资、交割、标的公司的治理、业绩承诺补偿等具体事宜进行了约定,公司以 1.326 亿元受让埃弗米原股东部分股权及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合计持有埃弗米 51%的股权。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处理本次交易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股权交割、委派人员参与埃弗米经营管理等事宜。本次拟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协议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前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同意上述事项由即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解除担保责任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工行东莞分行”)回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融资租赁”)回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及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拓斯达”、“子公司”)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 万元人民币,均未实际使用,也未签署任何担保、贷款协议。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效率,及时清理长期闲置担保额度,同意公司解除对上述闲置融资租赁回购担保额度(其中:工行东莞分行回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平安融资租赁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及江苏拓斯达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相关担保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解除担保责任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2021-07-28] (300607)拓斯达:关于与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20 年 11 月 10 日,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弗米”或“标的公司”)签署《投资意向协议》,公司拟使用约 1.3 亿元受让埃弗米原股东部分股权及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合计持有埃弗米51%的股权。
2.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埃
弗米及其股东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公
司以 1.326 亿元受让埃弗米原股东部分股权及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合计持有埃弗米 51%的股权。该协议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与埃弗米及其股东黄永生、余学林、杨
子健、冯顺(以下简称“埃弗米原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
三、交易对手方介绍
1.自然人姓名:黄永生
身份证号码:4408231980*******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金域中央**座**单元
黄永生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永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自然人姓名:余学林
身份证号码:5101121975*******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万科南部湾**栋****
余学林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学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自然人姓名:杨子健
身份证号码:4404021982*******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联安路***号***栋***单元
杨子健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子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自然人姓名:冯顺
身份证号码:4301811976*******
住所:湖南省浏阳市关口街道溪江乡福田村渣田片胡家组
冯顺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出资方式: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345450963N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永生
成立日期:2015 年 06 月 17 日
住所: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社区长虹路 1 号
经营范围:研发、产销、维修:通用机械加工设备、高端数控机床及关键零部件、五轴联动数控机床、数控座标镗铣加工设备、数控座标磨床、五轴联动数控系统及伺服系统程序设计、自动化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股权转让及本次增资前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黄永生 1150 57.50%
余学林 550 27.50%
杨子健 200 10.00%
冯顺 100 5.00%
3.本次股权转让及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完成前持股比例 本次交易完成后持股比例
黄永生 57.50% 28.18%
余学林 27.50% 13.47%
杨子健 10.00% 4.90%
冯顺 5.00% 2.45%
广东拓斯达科技 0% 51%
股份有限公司
4. 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2月28日/2021年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1-2月(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1,030,312.29 147,703,551.94
负债总额 169,912,584.88 166,805,193.83
净资产 -18,882,272.59 -19,101,641.89
营业收入 18,691,425.49 76,668,158.15
净利润 219,369.30 -6,340,163.39
标的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标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1. 协议签署方
甲方: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乙方一至乙方四合称为乙方)
乙方一:黄永生
乙方二:余学林
乙方三:杨子健
乙方四:冯顺
丙方: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2. 股权转让及增资:甲方受让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20%的股权(占本次交易完成稀释后标的公司 12.25%的股权),同时,标的公司在现有注册资本 2000 万元的基础上,增加注册资本 1,265.31 万元(以下简称增资额,占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 38.75%的股权),前述增资额全部由甲方认缴。
3. 转让价格、增资价格和支付:
甲方与乙方同意,甲方购买乙方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20%的股权(占本次交易完成稀释后标的公司 12.25%的股权),应该向乙方支付的对价款共计为 5200 万元(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款)。其中,受让乙方一持有的 11.5%股权,支付转让对价款 2990 万元;受让乙方二持有的 5.5%股权,支付转让对价款 1430 万元;受让乙方三持有的 2%股权,支付转让对价款 520 万元;受让乙方四持有的 1%股权,支付转让对价款 260 万元。
各方同意,标的公司在现有注册资本 2000 万元的基础上,增加注册资本 1265.31 万元(以下简称增资额,占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38.75%的股权),由甲方以 8060 万元的价格认购(以下简称增资款)。
4. 付款及交割的先决条件:
(1)由甲方或其代表完成对标的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的业务、法律、财务及其他情况的尽职调查,且调查结果达到甲方满意的程度;
(2)乙方及标的公司完成第 6 条所详述的各项义务;
(3)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直至交割日(包括交割日),乙方及标的公司的保证条款保持真实、准确且不具误导性;
(4)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直至交割日(包括交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可能对其经营的财务状况、资产或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5)标的公司已经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议案;
(6)本次交易已经在市监局完成工商登记备案,甲方已经登记为持有标的公司 51%股权的股东;
(7)为本次交易而由第三方作出的所有同意(包括银行的同意)均已获得(如需),且该同意均为完全有效。
5. 交割
在交割日,乙方及标的公司应:
(1)向甲方递交必要的文件,证明甲方已经成为拥有标的公司51%股权的股东,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的股东名册、经市监局登记备案的标的公司章程、新营业执照和市监局关于标的公司的工商基本信息单;
(2)将标的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合同章、银行 U 盾及密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知识产权等权属证书原件、资质证书原件、业务合同原件、会计账簿等公司主要文件移交给甲方指定人士保管;
(3)交付或进行甲方为完成本次交易而合理要求的其他所有文件或行为。
6.乙方及标的公司承诺
乙方及标的公司共同连带承诺并保证促成以下事项: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直至交割日(包括交割日),标的公司的各种业务以之前的惯常方式运营;
(2)对于任何可能影响标的公司运营的潜在的或既存的事件,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3)对于甲方在交割前任何时候针对标的公司进行的任何法律、财务或业务尽职调查,尽最大努力提供任何必要的协助或文件。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交割日(包括交割日),除在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标的公司(视具体情形而定)不得:
(1)进行、允许或促使违反乙方及标的公司保证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
(2)设立分支机构;
(3)出售、让与或转让,口头或书面同意出售、让与或转让标的股权,或在其上设定或允许设定担保权益;
(4)在其财产或资产上设定或准许设定任何担保权益,或设定与上述内容相关的任何担保权益;
(5)除日常经营过程中订立的合同外,订立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正式或非正式的新合同,该等新合同将导致标的公司承担价值超过人民币 200,000 元的任何形式的责任;
(6)宣布、支付或给予任何股息或其他红利或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同意宣布、支付或给予任何股息或其他红利;
(7)除日常经营外,进行或书面、口头同意进行任何贷款、提前付款或信贷行为,或引发、创制或承担任何债务;
(8)为任何人的责任和义务提供保证或赔偿或以其他方式担保任何人的责任和义务;
(9)出售、转让、出租、让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其拥有的产业、财产或资产(或其中的任何利益)的重大部分,或者为进行上述事项口头或书面订立合同;
(10)修订标的公司章程条款;
(11)对关于税务的任何重大索赔进行理赔或和解或口头、书面同意进行理赔或和解;
(12)提起或解决任何对其业务而言具有重大影响、标的超过人民币 200,000 元的诉讼、仲裁或其他程序或口头、书面同意提起或解决;
(13)修改或订立任何新的雇佣合同、雇员福利计划或养老金计划,以致该等雇员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额外福利如住房补贴及差旅津贴)单人超过人民币 100,000 元/年或多人累计超过人民币200,000 元/年,或口头、书面同意修改或订立;
(14)签署或同意签署任何可能阻碍、限制或延迟本次交易,或影响本次交易条款的协议或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之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承诺不转让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亦不就其所持标的公司股权设立质押等他项权利。
7.不竞争
乙方共同连带向甲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自
[2021-07-28] (300607)拓斯达: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2021-056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 15:3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吴盛丰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盛丰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与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发展战略及产业协同发展的需要,公司与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弗米”)
及其股东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签署了《投资意向协议》,公司拟使
用约 1.3 亿元受让埃弗米原始股东部分股权及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合
计持有埃弗米 51%的股权。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与埃弗米及其股
东就前述意向协议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就其股东股权转让及增资、交割、标的公司的治理、业绩承诺补偿等具体事宜进行了约定,公司以 1.326 亿元受让埃弗米原股东部分股权及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合计持有埃弗米 51%的股权。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处理本次交易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股权交割、委派人员参与埃弗米经营管理等事宜。本次拟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协议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前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同意上述事项由即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解除担保责任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工行东莞分行”)回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融资租赁”)回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及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拓斯达”、“子公司”)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均未实际使用,也未签署任何担保、贷款协议。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效率,及时清理长期闲置
担保额度,同意公司解除对上述闲置融资租赁回购担保额度(其中:工行东莞分行回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平安融资租赁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及江苏拓斯达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相关担保责任。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解除担保责任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2021-07-28] (300607)拓斯达: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59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丰礼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丰礼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吴丰礼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6000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价格区间为不高于 30 元/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丰礼先生。
截止本公告日,吴丰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2,600,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33.48%。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披露之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增持主体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实施完成股份减持
计划,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289,700 股(对应 2020 年度权益分派转增后股数
11,663,520 股),减持均价为 41.71 元/股(对应 2020 年度权益分派除权后价
格约为 25.85 元/股)。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吴丰礼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6,000 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不高于 30 元/股。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其他说明: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主体将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增持价格区间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本次增持主体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2021-07-28] (300607)拓斯达:关于解除担保责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57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担保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同意客户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工行东莞分行”)向公司采购设备时,客户以融资租赁方式向工行东莞分行租赁机器设备并支付融资租赁费,公司为此承担回购保证。通过融资租赁模式为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买方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业务项下单笔信用业务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余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客户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同意客户通过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融资租赁”)向公司采购设备时,客户以融资租赁方式向平安融资租赁租赁机器设备并支付融资租赁费,公司为此承担回购保证。通过融资租赁模式为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买方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业务项下单笔信用业务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余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拓斯达”、“子公司”)、东莞市野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野田”、“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智能环境”、“子公司”)分别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期限 2年。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二、解除担保情况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效率,及时清理长期闲置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工行东莞分行回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平安融资租赁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及江苏拓斯达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均未实际使用,也未签署任何担保、贷款协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除担保责任的议案》,同意公司解除对上述闲置融资租赁回购担保额度(其中:工行东莞分行回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平安融资租赁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及江苏拓斯达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相关担保责任。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78743.12 万元(不含本次解除担保额度),其中为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 66743.12 万元,为客户提供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累计担保额度 12,000 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6.51%;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 4,304.3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0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2021-07-19] (300607)拓斯达:关于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54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
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简称:拓斯 JLC1,期权
代码:036363。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分 4 期行权,本次为第 2 个行权
期。
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 83 名,可行权期权数量为 72.3168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7%,行权价格为 12.85 元/
份。
本次行权实际可行权期限: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
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本次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认为 2019 年股权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完成后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83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可行权期权数量总数为 72.3168 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一、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
模式的具体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1.期权简称:拓斯 JLC1
2.期权代码:036363
3.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和种类: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4.行权价格: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2.85 元/份。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公司自主行权承办证券公司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6.行权期限:本次行权的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6 月 21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止,根据自主行权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实际可行
权期限为 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激励对象必须在
期权有效期内行权,本次行权期限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7.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数量
获授的股票期 本次可行权股 本次可行权 股 剩余未行权股票
姓 名 职 位 权数量(万 票期权数 量 票期权数 量占 期权数量(万
份) (万份) 已获授股票期权 份)
总量的百分比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241.056 72.3168 30 120.528
(业务)骨干(共 83 人)
合计(共 83 人) 241.056 72.3168 30 120.528
注: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授予对象为 91 人,因 5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辞
职而离职、3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等待期内绩效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前 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或行权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3.0752 万份(其中,因辞职而离职 10.8288 万份,因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行权 要求 2.2464 万份)由公司进行注销。
8.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
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9.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本次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10.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必须在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不符合行权条件,其对应当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1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二、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如果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将增加 929.27 万元。其中,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 72.3168 万股,注册资本增加 72.3168 万元,资本公积将增加 856.95 万元。同时将影响和摊薄公司 2021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2)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
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三、其他事项
公司已与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行权签署了 《自主行权业务服务协议》,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 券商在《股权激励自主行权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本公司和激励 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 规性要求。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
[2021-07-16] (300607)拓斯达: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53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近日公司已完成前述议案中相关已获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内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5 人因辞职而离职,另有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3 人在第二个等待期内个人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前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或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13.0752 万份(其中,因辞职而离职 10.8288 万份,因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行权要
求 2.2464 万份)由公司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
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7)。
公司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0752万份,涉及人数为8人。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
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办理完成。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
[2021-07-13] (300607)拓斯达:关于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52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1 人,本次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102.9888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1 年 7 月 19 日。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31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事宜。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变更登记确认书》,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手续已经办理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9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及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各项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上述事项,对本次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 公 司 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公告,
并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至 2019 年 3 月 8 日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
了《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
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9 年 3 月 9 日,公司监事会发
表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 . 2019 年 6 月 19 日 ,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完成并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上市。
6.2019 年 6 月 21 日,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
权授予登记完成并公告。
7.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同意因实施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的价格由每股 38.29 元调整为每股 37.99 元。
8.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锁/行权期的解锁/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符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0 人,解除限售数量为 41.832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6%。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二
个解锁/行权期的解锁/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符
合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1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102.9888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
二、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1.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 月为第二个限售期;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占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为 30%。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完成
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 已届满。
2.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件。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条件。
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 具的《拓斯达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信
3 会师报字 [2020]第 ZI10218 号),2020
增长率不低于 44%,净利润增长数值以经 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
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 净利润为 496,842,535.67 元,剔除公司本
润并剔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影响的 次激励计划实施影响的数值(股份支付费用
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10,143,600.00 元),比 2018 年扣非后净
利润 155,820,537.95 元增长 225.37%,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
4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绩效评 1、6 名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价结果划分为 S、A、B、C 和 D 五个档 S,8 名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次,对应的当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A,17 名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100%、100%、100%、0%、0%;当期全部 B,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或部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
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19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 102.9888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24%;
2.本次解除限售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为 102.9888 万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
3.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2021 年 7 月 19 日;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涉及的激励对象为 31 人;
5.本次解除限售股权激励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解除限
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解除限 售限制性股票 待回购限制性 剩余未解除限售
姓 名 职 位 性股票数量 售限制性股票 占已获授限制 股票数量(万 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量的 股)
[2021-07-12] (300607)拓斯达: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51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
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当日披露《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目前相关事项已进入流程办理阶段,现将前述公告中部分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1.因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完成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需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除权调整,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75.86 万份调整为 281.376 万份,第一个等待期届满后已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2.04 万份,第一个等待期届满后已注销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12.78 万份,第二个等待期内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31.04 万份调整为 209.664 万份,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由 20.91 元/股调整为 12.85 元/股。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及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等待期内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需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的行权份额进行注销。根据相关规定,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91 名调整为 86 名;5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3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第二个等待期内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前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或行权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3.0752 万份(其中,因辞职而离职 10.8288 万份,因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 2.2464 万份)由公司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授予有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196.5888 万份。
2.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计算过程为:
Q=175.86 *(1+0.6)=281.376 万份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计算过程为:
Q=131.04 *(1+0.6)=209.664 万份。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2 日
[2021-07-07] (300607)拓斯达: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48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1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9888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3 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72.3168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7%。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为 12.85 元/份(调整后),行权模式采用自主行权。
3.本次解除限售/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9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及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各项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上述事项,对本次激励计划 中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 公 司 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公告,
并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至 2019 年 3 月 8 日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
了《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
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9 年 3 月 9 日,公司监事会发
表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 . 2019 年 6 月 19 日 ,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完成并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上市。
6.2019 年 6 月 21 日,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
权授予登记完成并公告。
7.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同意因实施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的价格由每股 38.29 元调整为每股 37.99 元。
8.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的议案》, 因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完成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需要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除权调整,根据相关规定,同意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出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97.7 万股调整为 175.86 万股,价格由每股
37.99 元调整为每股 20.91 元。
9.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锁/行权期的解锁/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9 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32.04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2%。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为 20.91 元/份(调整后),行权模式采用自主行权。
10.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完成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需对 2019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除权调整,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及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等待期内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需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的行权份额进行注销。根据相关规定,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91 名调整为 86 名;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由 20.91 元/股调整为 12.85 元/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75.86
万份调整为 281.376 万份; 5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
职、3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等待期内绩效结果未达到行权要 求,前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或行权条 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3.0752 万份由公司进行注销。本次注销 完成后,授予有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196.5888 万份。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限售期/ 等待期
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 24 个月为第二个限售/等待期;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 权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公司可申请解除限售/行权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
数量比例为 30%。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2019 年 6 月 21
日分别完成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 票及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授予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第二个限售期/等待已届满。
2.满足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行权条件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行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权条件。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行权条件。
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3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 具的《拓斯达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信
增长率不低于 44%,净利润增长数值以经 会师报字 [2020]第 ZI10218 号),2020
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 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
净利润为 496,842,535.67 元,剔除公司本
润并剔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影响的 次激励计划实施影响的数值(股份支付费用
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10,143,600.00 元),比 2018 年扣非后净
利润 155,820,537.95 元增长 225.37%,满
足解除限售/行权条件。
4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绩效评 1、25 名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价结果划分为 S、A、B、C 和 D 五个档 S,25 名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次, 对应的当期解除限售/可行权的比 A,64 名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B,满足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2021-07-07] (300607)拓斯达: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45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2 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7 日 15:
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9 人,其中黄代波、尹建桥、张春雁、冯杰荣、李迪通讯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丰礼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因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完成了 2020 年度权
益分派事宜,需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除权调整,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及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等待期内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需对上述激
励对象已授予的行权份额进行注销。根据相关规定,同意将 2019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91 名调整为 86 名;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0.91
元/股调整为 12.85 元/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75.86 万份调整为281.376 万份;5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3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等待期内绩效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前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或行权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3.0752 万份由公司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解锁/行权期的解锁/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激励计划办理解锁/行权事宜。
董事尹建桥先生、张朋先生、兰海涛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向客户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同意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向采用融资租赁模式结算的适格客户提供回购担保,并与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累计金额总计不超过 5,000 万元的厂商回购合同,买方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业务项下单笔信用业务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余额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有权签字代表签署相关法律合同、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客户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6 月修订)》《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孔天舒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
[2021-07-07] (300607)拓斯达: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0607 证券简称: 拓斯达 公告编:2021-046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1
年 7 月 7 日 15:3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吴盛丰先生通讯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盛丰先生线上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权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规定,同意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同意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行权/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激励计划办理行权/解锁事宜。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向客户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同意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向采用融资租赁模式结算的适格客户提供回购担保,并与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累计金额总计不超过 5,000 万元的厂商回购合同,买方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业务项下单笔信用业务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余额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有权签字代表签署相关法律合同、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客户提供不超过5,000 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
[2021-07-07] (300607)拓斯达: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50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孔天舒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孔天舒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孔天舒女士具备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资格,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孔天舒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
附件:
孔天舒女士简历
孔天舒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出生,于 2010年、2013 年及 2016 年分别取得大连外国语学院英语(高级翻译)文学学士、武汉大学工程学硕士、Warwick University 理学硕士学位,持有TEM-8 证书。2010 年至 2020 年,历任松山湖管委会高创中心、科教局、经发局相关职位,华夏幸福基业科技行业中心高级总监,中关村发展集团下属资产管理公司总监,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总裁办总经理兼董事长助理(金融、产业投资方向)。
孔天舒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021-07-07] (300607)拓斯达: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47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的简要说明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及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各项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上述事项,对本次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 年 6 月 21 日,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已
授予登记完成并公告。
4.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同意因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的价格由每股38.29 元调整为每股 37.99 元。
5.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的议案》,因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完成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需要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除权调整,根据相关规定,同意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出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97.7 万
股调整为 175.86 万股,价格由每股 37.99 元调整为每股 20.91 元。
6.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锁/行权期的解锁/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9 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32.04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2%。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为20.91 元/份(调整后),行权模式采用自主行权。
7.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
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完成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需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除权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及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等待期内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需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的行权份额进行注销。根据相关规定,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91 名
调整为 86 名;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0.91 元/股调整为 12.85 元/股;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75.86 万份调整为 281.376 万份; 5 名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3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等待期内绩效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前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或行权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3.0752 万份由公司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授予有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196.5888 万份。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1.调整、注销事由及依据
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内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5 人因辞职而离职,另有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3 人在第二个等待期内个人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13.0752 万
份。
2019 年 5 月 1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 2019 年 5 月 13 日,《2019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36 个月和 48 个月,第二个行权期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等待期内的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的激励对象,其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股票期权数量及价格调整方法
(1)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计算过程为:
Q=175.86 *(1+0.6)=281.376 万份
(2)股票期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P=(P0-V) ÷(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计算过程为:
P=(20.91-0.352)÷(1+0.6)= 12.85 元
3.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内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5 人因辞职而离职,另有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3 人在第二个等待期内个人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13.0752 万份。
综上,公司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 91 名调整为 86 名;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0.91 元/股调整为 12.85 元/股;授予股票期权数
量由 175.86 万份调整为 281.376 万份; 5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辞职
而离职、3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等待期内绩效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前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或行权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3.0752 万份由公司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
成后,授予有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196.5888 万份。(调整后具体数量及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登记为准)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本次调整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91 名调整为 86 名;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由 20.91 元/股调整为 12.85 元/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75.86 万份
调整为 281.376 万份; 5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3 名股
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等待期内绩效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前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或行权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3.0752 万份由公司进行注销。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权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同意对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以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权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等的规定,同意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对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六、律师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
[2021-07-07] (300607)拓斯达: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49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客户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为客户提供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公司拟在销售过程中向采用融资租赁模式结算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并与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融资”)签订厂商回购合同。
客户通过海尔融资向公司采购设备时,客户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机器设备并支付租金,公司拟为此承担回购保证(该回购保证为不见物回购保证,公司承担回购保证责任不以公司取回机器设备为前提):即一旦客户不能如期履约付款或发生其他回购情形时,公司将向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回购保证责任,且回购金额足以覆盖回购情形发生时客户到期应付而未付的租金(含租赁本金及租息)、延迟罚息、未到期的租赁本金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公司对买方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业务实行余额额度控制。通过融资租赁模式为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买方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业务项下单笔信用业务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余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担保业务存在客户还款逾期的风险。为加强对融资租赁担保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的条件,并在内部严格评审、谨慎选择。
公司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和完善对买方融资租赁模式下客户筛选标准,一方面发挥在行业内的信息优势,建立了一套符合应用行业状况为导向的正面筛选标准;另一方面通过与相关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和实际经验教训建立了以风险识别为导向的负面筛选标准。目前,公司对买方融资租赁担保模式下客户筛选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正面筛选标准:
1、主体要求:要求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具备借款人资格,符合融资租赁方贷款条件。
2、成立年限要求:一般要求在一年以上,如客户有行业关联公司或公司认为风险可控的,可适当降低。
3、客户类型要求:公司主营下游五大行业制造业客户。
4、商业信用要求:商业信誉良好,有履约能力。
(二)负面筛选标准:
1、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2、客户的信贷业务在金融机构被划分为不良、或出现过逾期等重大违约记录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逃、废债行为的,或存
在严重不良行为影响企业经营的。
3、客户存在过度融资和有民间借贷嫌疑的。
4、客户连续三年亏损、停止经营、或者实质已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状态的。
5、客户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业务开展需要为客户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海尔融资租赁机器设备并支付融资租赁费提供累计金额总计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及担保金额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公司后续将与被担保人协商,在实际签署合同过程中根据需要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客户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满足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融资租赁回购担保服务,可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满足被担保人条件的客户办理融资租赁回购担保,是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的提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销售业务的发展。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前述事项。
六、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客户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向采用融资租赁模式结算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可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监事会同意该等担保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销售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98743.12万元(含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其中为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76743.12万元,为客户提供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累计担保额度22,000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78%;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4,927.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客 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2021-06-29] (300607)拓斯达:2020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43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0 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利润分配股
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现有总股本为 266,168,406.00 股),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3.52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168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4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2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66,168,406 股,实施
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425,869,449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7 月 6 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1 年 7 月 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1 年 7 月 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
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
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1 年 7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转增股本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93,108,649 34.98 55,865,189 148,973,838 34.98
高管锁定股 91,392,169 34.34 54,835,301 146,227,470 34.34
股权激励限售股 1,716,480 0.64 1,029,888 2,746,368 0.6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3,059,757 65.02 103,835,854 276,895,611 65.02
三、总股本 266,168,406 100 159,701,043 425,869,449 100.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425,869,449 股摊薄计算,2020 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1.22 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朗创新路 2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傅荣庭
咨询电话:0769-82893316
传真电话:0769-85845562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2021-06-29] (300607)拓斯达: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44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42.25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26.19 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1 年 7 月 6 日
一、“拓斯转债”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62 次审议会议审核通
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5 号)核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670 万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7,000.00 万元。经深交所同意,
公司 67,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起在深交所
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拓斯转债”,债券代码“123101”。
根据《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拓斯转债”自 2021 年 9 月 16 日起可转换
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42.25 元/股。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依据
根据《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相关条款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出现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为 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转股价为 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Po+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Po-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时:P=(Po-D+A×K)/(1+N+K)。
当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
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的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0 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上述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公司将调整“拓斯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P=(Po-D)/(1+N)
=(42.25-0.352)/(1+0.6)
= 26.19 元/股
其中:Po 为调整前转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
股或转增股本率,P 为调整后转股价。
因公司 2020 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拓斯转债的转股价
格将由原来的 42.25 元/股调整为 26.1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2021-05-14] (300607)拓斯达: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42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20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
2、召集人:董事会
3、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杨双保先生主持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朗创新路 2 号,公司会议室
7、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4 日上午 09:15-09:25,0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8、出席和列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1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110,946,0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682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参与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名,共代表股东 10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108,220,14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6585%;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 名,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2,725,8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4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7,719,0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00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参与现场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4,993,18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75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21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2,725,8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41%。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已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0,920,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9%;反对 2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弃权 1,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693,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5%;反对 2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7%;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0,920,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9%;反对 2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693,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5%;反对 2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7%;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0,920,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9%;反对 2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693,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5%;反对 2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7%;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0,920,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9%;反对 2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693,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5%;反对 2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7%;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0,921,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反对 2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695,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83%;反对 2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0,920,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9%;反对 2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693,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5%;反对 2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7%;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0,920,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9%;反对 2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693,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5%;反对 2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7%;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8、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0,920,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9%;反对 25,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693,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5%;反对 25,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777,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010%;反对 2,617,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2021-05-01] (300607)拓斯达: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40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公司定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 登 陆 “ 全 景 · 路 演 天 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吴丰礼先生,独立董事冯杰荣先生,财务总监周永冲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全衡先生,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沈银辉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9日(星期日)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
2
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2021-04-30] (300607)拓斯达: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39
债券代码: 123101 债券简称: 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吴丰礼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东杨双保先生的通知,获悉吴丰礼先生及杨双保先生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质押数量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是否为补充质押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吴丰礼
是
14,474,000
16.24%
5.44%
否
否
2021年4月27
预计不超过2022年9月,具体待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个人融资
杨双保
否
2,336,000
16.57%
0.88%
否
否
2021年4月27
预计不超过2022年9月,具体待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个人融资
合计
16,810,000
6.32%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2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
情况
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吴丰礼
89,125,500
33.48%
7,272,000
21,746,000
24.40%
8.17%
0
0
0
0
杨双保
14,101,457
5.3%
0
2,336,000
16.57%
0.88%
0
0
0
0
(1)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吴丰礼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89,12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8%。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21,746,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4.40%,占公司总股本的8.17%。
(2)截至公告披露日,持股5%以上股东杨双保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4,101,4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2,336,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57%,占公司总股本的0.88%。
3、公司控股股东吴丰礼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东杨双保先生对上述股份的质押,为其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吴丰礼先生及杨双保先生还款来源包括自有资金、股份分红等其他收入,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吴丰礼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东杨双保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未来股份变动若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严格遵照权益变动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3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2021-04-27] (300607)拓斯达: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38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12月22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代“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陕国投·拓斯达2020年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设立“陕国投·拓斯达2020年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接到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受托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陕国投·拓斯达2020年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共买入拓斯达股票4,432,884股,占公司现总股本266,168,406股的1.67%,成交均价为每股42.342元。公司在2021年3月10日参与拓斯达可转债原股东配售,并于2021年3月29日完成获配的拓斯达可转债卖出。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在完成本公司股票购买后将再次公告,所购股票将锁定12个月。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1-09-10] (300607)拓斯达: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77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
2、召集人:董事会
3、主持人:董事长吴丰礼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朗创新路 2 号,公司会议室
7、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0 日上午 09:15-09:25,0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8、出席和列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167,184,2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201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参与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名,共代表股东 5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161,809,70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9410%;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5,374,54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60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24,583,4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64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参与现场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19,208,90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04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5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5,374,54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60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已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
表决情况:同意 166,990,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3%;反对 193,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5%;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90,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32%;反对 193,12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56%;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特别决议)
表决情况:同意 167,003,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9%;反对 180,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402,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48%;反对 180,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特别决议)
表决情况:同意 166,991,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5%;反对 191,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6%;弃权 1,48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90,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44%;反对 191,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95%;弃权 1,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名称:何俊辉、李晓丽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
[2021-08-27] (300607)拓斯达: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76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26.19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26.18 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27 日
一、关于“拓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依据
根据《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相关条款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出现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为 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 N,每股增发新
股或配股率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
调整后转股价为 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Po+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Po-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时:P=(Po-D+A×K)/(1+N+K)。
当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的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二、前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以实
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5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7 月 6 日。
根据相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7 月 6 日起由原
42.25 元/股调整为 26.19 元/股。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方
式,行权价格为 12.85 元/股,实际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止。在 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期间,
公司总股本因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增加 46.2106 万股,相比 2021 年 7
月 19 日总股本新增比例为 0.11%。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关于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2021-054)。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公司发生时增发新股(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公司需对 “拓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现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P=(Po+A×K)/(1+K)
=(26.19+12.85×0.11%)/(1+0.11%)
= 26.18 元/股
其中:调整前转股价为 Po,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 K,增发新
股价或配股价为 A,调整后转股价为 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综上,“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 26.19 元/股调整为
26.1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8 月 27 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300607)拓斯达: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73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同时提供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15-9:25,09:30-11:30,下午 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3 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1 年 9 月 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朗创新路 2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说明:
(1)以上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上述第1项、第2项及第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
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上述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
2.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
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1年9月3日16: 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523811。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 现场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傅荣庭;
电话号码:0769-82893316;
电子邮箱:topstar@topstarltd.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朗创新路2号。
2、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的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如适用)必须出示原件;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50607;
投票简称:拓斯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
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
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钩
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议案
1.00 《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
2.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
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 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单位公章。
3
[2021-08-26] (300607)拓斯达: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2021-067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 15: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吴盛丰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盛丰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追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拓斯达技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原有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20,000 万元的基础上追加 12,000 万元额度,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拓斯达技术在原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基础上追加 13,000 万元额度,本次追加完成后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3,000 万元,其中,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拓斯达技术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3,000 万元,公开增发项目实施主体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额度分别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有效。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中天国富
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追加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规范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
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
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广东拓斯达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6. 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15,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 3 年;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0,000 万元,期限3 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3,000 万元,期限 3 年。实际授信额度及相关条件以银行批准为准。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买方提供信贷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时,公司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可有效防控风险。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8.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一名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根据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7,600 股回购注销。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谨慎考虑,同意公司对销售过程中产生的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本次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为178,596.15元。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核销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一名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对该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76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的股本总额/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5.76 万股/万元;因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第二个等待期届满后已经行权,公司股本总额/注册资本相应增加 46.2106 万股/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将由 42586.9449 万元/万股变更为 42627.3955 万元/万股。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进行相关变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政府主管机关的要求办理公司工商变更事宜。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300607)拓斯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64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专
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 15: 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尹建桥、张春雁、冯杰荣、李迪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丰礼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追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拓斯达技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原有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20,000 万元的基础上追加 12,000 万元额度,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拓斯达技术在原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基础上追加 13,000 万元额度,本次追加完成后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3,000 万元,其中,可转债项目实施
主体拓斯达技术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3,000 万元,公开增发项目实施主体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
上述追加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额度分别可滚动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有效。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规范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
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广东拓斯达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15,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 3 年;向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0,000 万元,期限 3 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3,000 万元,期限 3 年。实际授信额度及相关条件以银行批准为准。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买方提供信贷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时,公司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可有效防控风险。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8.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一名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根据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7,600 股回购注销。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谨慎考虑,同意公司对销售过程中产生的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本次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为 178,596.15 元。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核销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 应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一名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对该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76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的股本总额/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5.76 万股/万元;因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在激励计划第二个等待期届满后已经行权,公司股本总额/注册资本相
应 增 加 46.2106 万 股 / 万 元 ,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及 总 股 本 将 由
42586.9449 万元/万股变更为 42627.3955 万元/万股。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进行相关变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政府主管机关的要求办理公司工商变更事宜。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变更登 记手续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08-26] (300607)拓斯达: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元
每股净资产: 8.215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8%
营业总收入: 15.5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28亿元
[2021-08-16] (300607)拓斯达: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62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事项概述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七次会议、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266,168,4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5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已完成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审议情况及本次利润分配转增股本的实施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二、取得新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近日,公司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63304451G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朗创新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吴丰礼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亿贰仟伍佰捌拾陆万玖仟肆佰肆拾玖元
成立日期:2007 年 06 月 01 日
经营范围:工业机器人、机械手等智能装备、五金模具机械、自动化设备及自动供料、混合计量、除湿干燥、粉碎回收等塑胶机械设备、制冷设备等的研发、设计、产销;自动化控制系统软、硬件开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快速成型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打印设备、打印设备耗材等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的研发、生产、加工与销售;从事机电安装工程,空气净化工程,管道工程,容器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从事无尘,无菌净化系统、设备及周边机电、仪控产品的生产组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6 日
[2021-07-30] (300607)拓斯达:关于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60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7月30日收到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全衡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全衡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全衡先生辞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全衡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作。全衡先生原定任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截至本公告日,全衡先生持有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一定份额股份权益,全衡先生除持有上述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股份权益外,其本人及配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按照《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全衡先生辞职后将失去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其已获授
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权益份额由公司依照相关规则进行退出处理。
全衡先生在担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全衡先生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全衡先生辞职后,公司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将由公司副总裁孔天舒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孔天舒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82893316
传真:0769-85845562
邮箱:topstar@topstarltd.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朗创新路2号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
[2021-07-28] (300607)拓斯达: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以专人
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 15: 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
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黄代波、尹建桥、张春雁、冯杰荣、李迪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丰礼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与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因公司发展战略及产业协同发展的需要,公司与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弗米”)
及其股东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签署了《投资意向协议》,公司拟使用
约 1.3 亿元受让埃弗米原始股东部分股权及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持有埃弗米 51%的股权。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与埃弗米及其股东就
前述意向协议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就其股东股权转让及增资、交割、标的公司的治理、业绩承诺补偿等具体事宜进行了约定,公司以 1.326 亿元受让埃弗米原股东部分股权及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合计持有埃弗米 51%的股权。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处理本次交易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股权交割、委派人员参与埃弗米经营管理等事宜。本次拟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协议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前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同意上述事项由即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解除担保责任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工行东莞分行”)回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融资租赁”)回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及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拓斯达”、“子公司”)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 万元人民币,均未实际使用,也未签署任何担保、贷款协议。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效率,及时清理长期闲置担保额度,同意公司解除对上述闲置融资租赁回购担保额度(其中:工行东莞分行回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平安融资租赁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及江苏拓斯达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相关担保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解除担保责任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2021-07-28] (300607)拓斯达:关于与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20 年 11 月 10 日,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弗米”或“标的公司”)签署《投资意向协议》,公司拟使用约 1.3 亿元受让埃弗米原股东部分股权及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合计持有埃弗米51%的股权。
2.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埃
弗米及其股东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公
司以 1.326 亿元受让埃弗米原股东部分股权及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合计持有埃弗米 51%的股权。该协议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与埃弗米及其股东黄永生、余学林、杨
子健、冯顺(以下简称“埃弗米原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
三、交易对手方介绍
1.自然人姓名:黄永生
身份证号码:4408231980*******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金域中央**座**单元
黄永生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永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自然人姓名:余学林
身份证号码:5101121975*******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万科南部湾**栋****
余学林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学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自然人姓名:杨子健
身份证号码:4404021982*******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联安路***号***栋***单元
杨子健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子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自然人姓名:冯顺
身份证号码:4301811976*******
住所:湖南省浏阳市关口街道溪江乡福田村渣田片胡家组
冯顺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出资方式: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345450963N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永生
成立日期:2015 年 06 月 17 日
住所: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社区长虹路 1 号
经营范围:研发、产销、维修:通用机械加工设备、高端数控机床及关键零部件、五轴联动数控机床、数控座标镗铣加工设备、数控座标磨床、五轴联动数控系统及伺服系统程序设计、自动化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股权转让及本次增资前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黄永生 1150 57.50%
余学林 550 27.50%
杨子健 200 10.00%
冯顺 100 5.00%
3.本次股权转让及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完成前持股比例 本次交易完成后持股比例
黄永生 57.50% 28.18%
余学林 27.50% 13.47%
杨子健 10.00% 4.90%
冯顺 5.00% 2.45%
广东拓斯达科技 0% 51%
股份有限公司
4. 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2月28日/2021年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1-2月(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1,030,312.29 147,703,551.94
负债总额 169,912,584.88 166,805,193.83
净资产 -18,882,272.59 -19,101,641.89
营业收入 18,691,425.49 76,668,158.15
净利润 219,369.30 -6,340,163.39
标的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标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1. 协议签署方
甲方: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乙方一至乙方四合称为乙方)
乙方一:黄永生
乙方二:余学林
乙方三:杨子健
乙方四:冯顺
丙方: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2. 股权转让及增资:甲方受让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20%的股权(占本次交易完成稀释后标的公司 12.25%的股权),同时,标的公司在现有注册资本 2000 万元的基础上,增加注册资本 1,265.31 万元(以下简称增资额,占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 38.75%的股权),前述增资额全部由甲方认缴。
3. 转让价格、增资价格和支付:
甲方与乙方同意,甲方购买乙方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20%的股权(占本次交易完成稀释后标的公司 12.25%的股权),应该向乙方支付的对价款共计为 5200 万元(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款)。其中,受让乙方一持有的 11.5%股权,支付转让对价款 2990 万元;受让乙方二持有的 5.5%股权,支付转让对价款 1430 万元;受让乙方三持有的 2%股权,支付转让对价款 520 万元;受让乙方四持有的 1%股权,支付转让对价款 260 万元。
各方同意,标的公司在现有注册资本 2000 万元的基础上,增加注册资本 1265.31 万元(以下简称增资额,占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38.75%的股权),由甲方以 8060 万元的价格认购(以下简称增资款)。
4. 付款及交割的先决条件:
(1)由甲方或其代表完成对标的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的业务、法律、财务及其他情况的尽职调查,且调查结果达到甲方满意的程度;
(2)乙方及标的公司完成第 6 条所详述的各项义务;
(3)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直至交割日(包括交割日),乙方及标的公司的保证条款保持真实、准确且不具误导性;
(4)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直至交割日(包括交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可能对其经营的财务状况、资产或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5)标的公司已经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议案;
(6)本次交易已经在市监局完成工商登记备案,甲方已经登记为持有标的公司 51%股权的股东;
(7)为本次交易而由第三方作出的所有同意(包括银行的同意)均已获得(如需),且该同意均为完全有效。
5. 交割
在交割日,乙方及标的公司应:
(1)向甲方递交必要的文件,证明甲方已经成为拥有标的公司51%股权的股东,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的股东名册、经市监局登记备案的标的公司章程、新营业执照和市监局关于标的公司的工商基本信息单;
(2)将标的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合同章、银行 U 盾及密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知识产权等权属证书原件、资质证书原件、业务合同原件、会计账簿等公司主要文件移交给甲方指定人士保管;
(3)交付或进行甲方为完成本次交易而合理要求的其他所有文件或行为。
6.乙方及标的公司承诺
乙方及标的公司共同连带承诺并保证促成以下事项: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直至交割日(包括交割日),标的公司的各种业务以之前的惯常方式运营;
(2)对于任何可能影响标的公司运营的潜在的或既存的事件,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3)对于甲方在交割前任何时候针对标的公司进行的任何法律、财务或业务尽职调查,尽最大努力提供任何必要的协助或文件。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交割日(包括交割日),除在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标的公司(视具体情形而定)不得:
(1)进行、允许或促使违反乙方及标的公司保证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
(2)设立分支机构;
(3)出售、让与或转让,口头或书面同意出售、让与或转让标的股权,或在其上设定或允许设定担保权益;
(4)在其财产或资产上设定或准许设定任何担保权益,或设定与上述内容相关的任何担保权益;
(5)除日常经营过程中订立的合同外,订立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正式或非正式的新合同,该等新合同将导致标的公司承担价值超过人民币 200,000 元的任何形式的责任;
(6)宣布、支付或给予任何股息或其他红利或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同意宣布、支付或给予任何股息或其他红利;
(7)除日常经营外,进行或书面、口头同意进行任何贷款、提前付款或信贷行为,或引发、创制或承担任何债务;
(8)为任何人的责任和义务提供保证或赔偿或以其他方式担保任何人的责任和义务;
(9)出售、转让、出租、让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其拥有的产业、财产或资产(或其中的任何利益)的重大部分,或者为进行上述事项口头或书面订立合同;
(10)修订标的公司章程条款;
(11)对关于税务的任何重大索赔进行理赔或和解或口头、书面同意进行理赔或和解;
(12)提起或解决任何对其业务而言具有重大影响、标的超过人民币 200,000 元的诉讼、仲裁或其他程序或口头、书面同意提起或解决;
(13)修改或订立任何新的雇佣合同、雇员福利计划或养老金计划,以致该等雇员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额外福利如住房补贴及差旅津贴)单人超过人民币 100,000 元/年或多人累计超过人民币200,000 元/年,或口头、书面同意修改或订立;
(14)签署或同意签署任何可能阻碍、限制或延迟本次交易,或影响本次交易条款的协议或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之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承诺不转让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亦不就其所持标的公司股权设立质押等他项权利。
7.不竞争
乙方共同连带向甲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自
[2021-07-28] (300607)拓斯达: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2021-056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 15:3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吴盛丰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盛丰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与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发展战略及产业协同发展的需要,公司与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弗米”)
及其股东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签署了《投资意向协议》,公司拟使
用约 1.3 亿元受让埃弗米原始股东部分股权及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合
计持有埃弗米 51%的股权。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与埃弗米及其股
东就前述意向协议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就其股东股权转让及增资、交割、标的公司的治理、业绩承诺补偿等具体事宜进行了约定,公司以 1.326 亿元受让埃弗米原股东部分股权及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合计持有埃弗米 51%的股权。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处理本次交易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股权交割、委派人员参与埃弗米经营管理等事宜。本次拟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协议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前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同意上述事项由即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解除担保责任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工行东莞分行”)回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融资租赁”)回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及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拓斯达”、“子公司”)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均未实际使用,也未签署任何担保、贷款协议。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效率,及时清理长期闲置
担保额度,同意公司解除对上述闲置融资租赁回购担保额度(其中:工行东莞分行回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平安融资租赁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及江苏拓斯达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相关担保责任。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解除担保责任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2021-07-28] (300607)拓斯达: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59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丰礼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丰礼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吴丰礼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6000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价格区间为不高于 30 元/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丰礼先生。
截止本公告日,吴丰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2,600,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33.48%。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披露之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增持主体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实施完成股份减持
计划,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289,700 股(对应 2020 年度权益分派转增后股数
11,663,520 股),减持均价为 41.71 元/股(对应 2020 年度权益分派除权后价
格约为 25.85 元/股)。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吴丰礼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6,000 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不高于 30 元/股。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其他说明: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主体将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增持价格区间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本次增持主体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2021-07-28] (300607)拓斯达:关于解除担保责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57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担保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同意客户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工行东莞分行”)向公司采购设备时,客户以融资租赁方式向工行东莞分行租赁机器设备并支付融资租赁费,公司为此承担回购保证。通过融资租赁模式为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买方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业务项下单笔信用业务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余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客户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同意客户通过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融资租赁”)向公司采购设备时,客户以融资租赁方式向平安融资租赁租赁机器设备并支付融资租赁费,公司为此承担回购保证。通过融资租赁模式为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买方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业务项下单笔信用业务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余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拓斯达”、“子公司”)、东莞市野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野田”、“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智能环境”、“子公司”)分别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期限 2年。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二、解除担保情况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效率,及时清理长期闲置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工行东莞分行回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平安融资租赁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及江苏拓斯达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均未实际使用,也未签署任何担保、贷款协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除担保责任的议案》,同意公司解除对上述闲置融资租赁回购担保额度(其中:工行东莞分行回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平安融资租赁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及江苏拓斯达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相关担保责任。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78743.12 万元(不含本次解除担保额度),其中为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 66743.12 万元,为客户提供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累计担保额度 12,000 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6.51%;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 4,304.3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0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2021-07-19] (300607)拓斯达:关于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54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
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简称:拓斯 JLC1,期权
代码:036363。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分 4 期行权,本次为第 2 个行权
期。
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 83 名,可行权期权数量为 72.3168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7%,行权价格为 12.85 元/
份。
本次行权实际可行权期限: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
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本次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认为 2019 年股权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完成后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83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可行权期权数量总数为 72.3168 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一、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
模式的具体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1.期权简称:拓斯 JLC1
2.期权代码:036363
3.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和种类: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4.行权价格: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2.85 元/份。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公司自主行权承办证券公司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6.行权期限:本次行权的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6 月 21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止,根据自主行权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实际可行
权期限为 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激励对象必须在
期权有效期内行权,本次行权期限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7.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数量
获授的股票期 本次可行权股 本次可行权 股 剩余未行权股票
姓 名 职 位 权数量(万 票期权数 量 票期权数 量占 期权数量(万
份) (万份) 已获授股票期权 份)
总量的百分比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241.056 72.3168 30 120.528
(业务)骨干(共 83 人)
合计(共 83 人) 241.056 72.3168 30 120.528
注: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授予对象为 91 人,因 5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辞
职而离职、3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等待期内绩效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前 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或行权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3.0752 万份(其中,因辞职而离职 10.8288 万份,因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行权 要求 2.2464 万份)由公司进行注销。
8.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
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9.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本次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10.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必须在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不符合行权条件,其对应当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1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二、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如果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将增加 929.27 万元。其中,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 72.3168 万股,注册资本增加 72.3168 万元,资本公积将增加 856.95 万元。同时将影响和摊薄公司 2021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2)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
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三、其他事项
公司已与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行权签署了 《自主行权业务服务协议》,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 券商在《股权激励自主行权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本公司和激励 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 规性要求。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
[2021-07-16] (300607)拓斯达: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53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近日公司已完成前述议案中相关已获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内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5 人因辞职而离职,另有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3 人在第二个等待期内个人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前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或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13.0752 万份(其中,因辞职而离职 10.8288 万份,因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行权要
求 2.2464 万份)由公司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
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7)。
公司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0752万份,涉及人数为8人。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
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办理完成。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
[2021-07-13] (300607)拓斯达:关于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52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1 人,本次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102.9888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1 年 7 月 19 日。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31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事宜。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变更登记确认书》,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手续已经办理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9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及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各项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上述事项,对本次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 公 司 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公告,
并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至 2019 年 3 月 8 日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
了《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
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9 年 3 月 9 日,公司监事会发
表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 . 2019 年 6 月 19 日 ,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完成并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上市。
6.2019 年 6 月 21 日,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
权授予登记完成并公告。
7.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同意因实施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的价格由每股 38.29 元调整为每股 37.99 元。
8.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锁/行权期的解锁/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符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0 人,解除限售数量为 41.832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6%。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二
个解锁/行权期的解锁/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符
合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1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102.9888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
二、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1.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 月为第二个限售期;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占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为 30%。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完成
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 已届满。
2.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件。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条件。
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 具的《拓斯达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信
3 会师报字 [2020]第 ZI10218 号),2020
增长率不低于 44%,净利润增长数值以经 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
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 净利润为 496,842,535.67 元,剔除公司本
润并剔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影响的 次激励计划实施影响的数值(股份支付费用
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10,143,600.00 元),比 2018 年扣非后净
利润 155,820,537.95 元增长 225.37%,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
4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绩效评 1、6 名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价结果划分为 S、A、B、C 和 D 五个档 S,8 名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次,对应的当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A,17 名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100%、100%、100%、0%、0%;当期全部 B,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或部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
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19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 102.9888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24%;
2.本次解除限售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为 102.9888 万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
3.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2021 年 7 月 19 日;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涉及的激励对象为 31 人;
5.本次解除限售股权激励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解除限
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解除限 售限制性股票 待回购限制性 剩余未解除限售
姓 名 职 位 性股票数量 售限制性股票 占已获授限制 股票数量(万 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量的 股)
[2021-07-12] (300607)拓斯达: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51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
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当日披露《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目前相关事项已进入流程办理阶段,现将前述公告中部分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1.因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完成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需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除权调整,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75.86 万份调整为 281.376 万份,第一个等待期届满后已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2.04 万份,第一个等待期届满后已注销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12.78 万份,第二个等待期内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31.04 万份调整为 209.664 万份,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由 20.91 元/股调整为 12.85 元/股。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及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等待期内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需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的行权份额进行注销。根据相关规定,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91 名调整为 86 名;5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3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第二个等待期内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前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或行权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3.0752 万份(其中,因辞职而离职 10.8288 万份,因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 2.2464 万份)由公司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授予有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196.5888 万份。
2.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计算过程为:
Q=175.86 *(1+0.6)=281.376 万份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计算过程为:
Q=131.04 *(1+0.6)=209.664 万份。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2 日
[2021-07-07] (300607)拓斯达: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48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1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9888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3 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72.3168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7%。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为 12.85 元/份(调整后),行权模式采用自主行权。
3.本次解除限售/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9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及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各项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上述事项,对本次激励计划 中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 公 司 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公告,
并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至 2019 年 3 月 8 日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
了《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
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9 年 3 月 9 日,公司监事会发
表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 . 2019 年 6 月 19 日 ,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完成并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上市。
6.2019 年 6 月 21 日,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
权授予登记完成并公告。
7.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同意因实施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的价格由每股 38.29 元调整为每股 37.99 元。
8.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的议案》, 因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完成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需要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除权调整,根据相关规定,同意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出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97.7 万股调整为 175.86 万股,价格由每股
37.99 元调整为每股 20.91 元。
9.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锁/行权期的解锁/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9 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32.04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2%。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为 20.91 元/份(调整后),行权模式采用自主行权。
10.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完成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需对 2019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除权调整,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及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等待期内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需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的行权份额进行注销。根据相关规定,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91 名调整为 86 名;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由 20.91 元/股调整为 12.85 元/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75.86
万份调整为 281.376 万份; 5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
职、3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等待期内绩效结果未达到行权要 求,前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或行权条 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3.0752 万份由公司进行注销。本次注销 完成后,授予有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196.5888 万份。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限售期/ 等待期
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 24 个月为第二个限售/等待期;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 权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公司可申请解除限售/行权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
数量比例为 30%。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2019 年 6 月 21
日分别完成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 票及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授予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第二个限售期/等待已届满。
2.满足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行权条件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行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权条件。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行权条件。
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3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 具的《拓斯达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信
增长率不低于 44%,净利润增长数值以经 会师报字 [2020]第 ZI10218 号),2020
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 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
净利润为 496,842,535.67 元,剔除公司本
润并剔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影响的 次激励计划实施影响的数值(股份支付费用
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10,143,600.00 元),比 2018 年扣非后净
利润 155,820,537.95 元增长 225.37%,满
足解除限售/行权条件。
4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绩效评 1、25 名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价结果划分为 S、A、B、C 和 D 五个档 S,25 名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次, 对应的当期解除限售/可行权的比 A,64 名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B,满足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2021-07-07] (300607)拓斯达: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45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2 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7 日 15:
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9 人,其中黄代波、尹建桥、张春雁、冯杰荣、李迪通讯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丰礼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因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完成了 2020 年度权
益分派事宜,需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除权调整,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及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等待期内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需对上述激
励对象已授予的行权份额进行注销。根据相关规定,同意将 2019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91 名调整为 86 名;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0.91
元/股调整为 12.85 元/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75.86 万份调整为281.376 万份;5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3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等待期内绩效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前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或行权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3.0752 万份由公司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解锁/行权期的解锁/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激励计划办理解锁/行权事宜。
董事尹建桥先生、张朋先生、兰海涛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向客户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同意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向采用融资租赁模式结算的适格客户提供回购担保,并与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累计金额总计不超过 5,000 万元的厂商回购合同,买方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业务项下单笔信用业务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余额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有权签字代表签署相关法律合同、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客户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6 月修订)》《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孔天舒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
[2021-07-07] (300607)拓斯达: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0607 证券简称: 拓斯达 公告编:2021-046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1
年 7 月 7 日 15:3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吴盛丰先生通讯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盛丰先生线上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权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规定,同意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同意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行权/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激励计划办理行权/解锁事宜。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向客户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同意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向采用融资租赁模式结算的适格客户提供回购担保,并与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累计金额总计不超过 5,000 万元的厂商回购合同,买方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业务项下单笔信用业务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余额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有权签字代表签署相关法律合同、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客户提供不超过5,000 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
[2021-07-07] (300607)拓斯达: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50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孔天舒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孔天舒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孔天舒女士具备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资格,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孔天舒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
附件:
孔天舒女士简历
孔天舒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出生,于 2010年、2013 年及 2016 年分别取得大连外国语学院英语(高级翻译)文学学士、武汉大学工程学硕士、Warwick University 理学硕士学位,持有TEM-8 证书。2010 年至 2020 年,历任松山湖管委会高创中心、科教局、经发局相关职位,华夏幸福基业科技行业中心高级总监,中关村发展集团下属资产管理公司总监,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总裁办总经理兼董事长助理(金融、产业投资方向)。
孔天舒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021-07-07] (300607)拓斯达: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47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的简要说明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及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各项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上述事项,对本次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 年 6 月 21 日,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已
授予登记完成并公告。
4.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同意因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的价格由每股38.29 元调整为每股 37.99 元。
5.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的议案》,因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完成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需要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除权调整,根据相关规定,同意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出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97.7 万
股调整为 175.86 万股,价格由每股 37.99 元调整为每股 20.91 元。
6.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锁/行权期的解锁/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9 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32.04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2%。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为20.91 元/份(调整后),行权模式采用自主行权。
7.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
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完成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需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除权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及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等待期内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需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的行权份额进行注销。根据相关规定,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91 名
调整为 86 名;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0.91 元/股调整为 12.85 元/股;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75.86 万份调整为 281.376 万份; 5 名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3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等待期内绩效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前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或行权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3.0752 万份由公司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授予有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196.5888 万份。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1.调整、注销事由及依据
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内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5 人因辞职而离职,另有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3 人在第二个等待期内个人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13.0752 万
份。
2019 年 5 月 1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 2019 年 5 月 13 日,《2019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36 个月和 48 个月,第二个行权期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等待期内的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的激励对象,其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股票期权数量及价格调整方法
(1)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计算过程为:
Q=175.86 *(1+0.6)=281.376 万份
(2)股票期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P=(P0-V) ÷(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计算过程为:
P=(20.91-0.352)÷(1+0.6)= 12.85 元
3.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内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5 人因辞职而离职,另有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3 人在第二个等待期内个人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13.0752 万份。
综上,公司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 91 名调整为 86 名;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0.91 元/股调整为 12.85 元/股;授予股票期权数
量由 175.86 万份调整为 281.376 万份; 5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辞职
而离职、3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等待期内绩效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前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或行权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3.0752 万份由公司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
成后,授予有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196.5888 万份。(调整后具体数量及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登记为准)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本次调整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91 名调整为 86 名;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由 20.91 元/股调整为 12.85 元/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75.86 万份
调整为 281.376 万份; 5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3 名股
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等待期内绩效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前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或行权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3.0752 万份由公司进行注销。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权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同意对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以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权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等的规定,同意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对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六、律师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
[2021-07-07] (300607)拓斯达: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49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客户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为客户提供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公司拟在销售过程中向采用融资租赁模式结算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并与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融资”)签订厂商回购合同。
客户通过海尔融资向公司采购设备时,客户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机器设备并支付租金,公司拟为此承担回购保证(该回购保证为不见物回购保证,公司承担回购保证责任不以公司取回机器设备为前提):即一旦客户不能如期履约付款或发生其他回购情形时,公司将向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回购保证责任,且回购金额足以覆盖回购情形发生时客户到期应付而未付的租金(含租赁本金及租息)、延迟罚息、未到期的租赁本金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公司对买方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业务实行余额额度控制。通过融资租赁模式为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买方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业务项下单笔信用业务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余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担保业务存在客户还款逾期的风险。为加强对融资租赁担保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的条件,并在内部严格评审、谨慎选择。
公司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和完善对买方融资租赁模式下客户筛选标准,一方面发挥在行业内的信息优势,建立了一套符合应用行业状况为导向的正面筛选标准;另一方面通过与相关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和实际经验教训建立了以风险识别为导向的负面筛选标准。目前,公司对买方融资租赁担保模式下客户筛选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正面筛选标准:
1、主体要求:要求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具备借款人资格,符合融资租赁方贷款条件。
2、成立年限要求:一般要求在一年以上,如客户有行业关联公司或公司认为风险可控的,可适当降低。
3、客户类型要求:公司主营下游五大行业制造业客户。
4、商业信用要求:商业信誉良好,有履约能力。
(二)负面筛选标准:
1、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2、客户的信贷业务在金融机构被划分为不良、或出现过逾期等重大违约记录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逃、废债行为的,或存
在严重不良行为影响企业经营的。
3、客户存在过度融资和有民间借贷嫌疑的。
4、客户连续三年亏损、停止经营、或者实质已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状态的。
5、客户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业务开展需要为客户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海尔融资租赁机器设备并支付融资租赁费提供累计金额总计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及担保金额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公司后续将与被担保人协商,在实际签署合同过程中根据需要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客户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满足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融资租赁回购担保服务,可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满足被担保人条件的客户办理融资租赁回购担保,是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的提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销售业务的发展。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前述事项。
六、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客户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向采用融资租赁模式结算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可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监事会同意该等担保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销售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98743.12万元(含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其中为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76743.12万元,为客户提供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累计担保额度22,000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78%;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4,927.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客 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2021-06-29] (300607)拓斯达:2020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43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0 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利润分配股
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现有总股本为 266,168,406.00 股),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3.52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168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4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2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66,168,406 股,实施
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425,869,449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7 月 6 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1 年 7 月 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1 年 7 月 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
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
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1 年 7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转增股本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93,108,649 34.98 55,865,189 148,973,838 34.98
高管锁定股 91,392,169 34.34 54,835,301 146,227,470 34.34
股权激励限售股 1,716,480 0.64 1,029,888 2,746,368 0.6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3,059,757 65.02 103,835,854 276,895,611 65.02
三、总股本 266,168,406 100 159,701,043 425,869,449 100.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425,869,449 股摊薄计算,2020 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1.22 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朗创新路 2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傅荣庭
咨询电话:0769-82893316
传真电话:0769-85845562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2021-06-29] (300607)拓斯达: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44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42.25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26.19 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1 年 7 月 6 日
一、“拓斯转债”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62 次审议会议审核通
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5 号)核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670 万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7,000.00 万元。经深交所同意,
公司 67,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起在深交所
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拓斯转债”,债券代码“123101”。
根据《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拓斯转债”自 2021 年 9 月 16 日起可转换
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42.25 元/股。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依据
根据《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相关条款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出现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为 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转股价为 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Po+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Po-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时:P=(Po-D+A×K)/(1+N+K)。
当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
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的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0 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上述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公司将调整“拓斯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P=(Po-D)/(1+N)
=(42.25-0.352)/(1+0.6)
= 26.19 元/股
其中:Po 为调整前转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
股或转增股本率,P 为调整后转股价。
因公司 2020 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拓斯转债的转股价
格将由原来的 42.25 元/股调整为 26.1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2021-05-14] (300607)拓斯达: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42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20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
2、召集人:董事会
3、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杨双保先生主持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朗创新路 2 号,公司会议室
7、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4 日上午 09:15-09:25,0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8、出席和列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1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110,946,0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682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参与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名,共代表股东 10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108,220,14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6585%;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 名,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2,725,8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4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7,719,0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00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参与现场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4,993,18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75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21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2,725,8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41%。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已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0,920,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9%;反对 2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弃权 1,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693,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5%;反对 2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7%;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0,920,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9%;反对 2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693,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5%;反对 2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7%;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0,920,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9%;反对 2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693,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5%;反对 2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7%;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0,920,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9%;反对 2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693,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5%;反对 2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7%;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0,921,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反对 2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695,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83%;反对 2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0,920,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9%;反对 2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693,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5%;反对 2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7%;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0,920,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9%;反对 2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693,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5%;反对 2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7%;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8、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0,920,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9%;反对 25,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693,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5%;反对 25,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777,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010%;反对 2,617,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2021-05-01] (300607)拓斯达: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40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公司定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 登 陆 “ 全 景 · 路 演 天 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吴丰礼先生,独立董事冯杰荣先生,财务总监周永冲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全衡先生,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沈银辉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9日(星期日)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
2
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2021-04-30] (300607)拓斯达: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39
债券代码: 123101 债券简称: 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吴丰礼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东杨双保先生的通知,获悉吴丰礼先生及杨双保先生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质押数量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是否为补充质押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吴丰礼
是
14,474,000
16.24%
5.44%
否
否
2021年4月27
预计不超过2022年9月,具体待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个人融资
杨双保
否
2,336,000
16.57%
0.88%
否
否
2021年4月27
预计不超过2022年9月,具体待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个人融资
合计
16,810,000
6.32%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2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
情况
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吴丰礼
89,125,500
33.48%
7,272,000
21,746,000
24.40%
8.17%
0
0
0
0
杨双保
14,101,457
5.3%
0
2,336,000
16.57%
0.88%
0
0
0
0
(1)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吴丰礼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89,12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8%。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21,746,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4.40%,占公司总股本的8.17%。
(2)截至公告披露日,持股5%以上股东杨双保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4,101,4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2,336,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57%,占公司总股本的0.88%。
3、公司控股股东吴丰礼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东杨双保先生对上述股份的质押,为其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吴丰礼先生及杨双保先生还款来源包括自有资金、股份分红等其他收入,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吴丰礼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东杨双保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未来股份变动若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严格遵照权益变动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3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2021-04-27] (300607)拓斯达: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38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12月22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代“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陕国投·拓斯达2020年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设立“陕国投·拓斯达2020年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接到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受托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陕国投·拓斯达2020年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共买入拓斯达股票4,432,884股,占公司现总股本266,168,406股的1.67%,成交均价为每股42.342元。公司在2021年3月10日参与拓斯达可转债原股东配售,并于2021年3月29日完成获配的拓斯达可转债卖出。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在完成本公司股票购买后将再次公告,所购股票将锁定12个月。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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