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115什么时候复牌?-长盈精密停牌最新消息
≈≈长盈精密300115≈≈(更新:22.02.28)
[2022-02-28] (300115)长盈精密:2021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2-08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一、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1,046,514,987.54 9,797,911,444.51 12.74
营业利润 -706,256,718.33 677,198,298.57 -204.29
利润总额 -708,856,837.83 674,580,611.61 -205.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8,722,509.20 600,138,372.56 -196.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769,421,653.86 479,072,366.51 -260.61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8 0.53 -190.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11% 12.65% -21.76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7,084,357,208.34 14,264,687,502.73 19.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5,702,854,423.01 6,688,549,516.83 -14.74
权益
股本 1,201,027,716 1,000,856,430 2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4.7483 6.6828 -28.95
资产(元)
注:本表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业绩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04,651.5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74%;营业利润为-70,625.67万元,去年同期为67,719.83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04.29%;利润总额为-70,885.68万元,去年同期为67,458.06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05.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872.25万元,去年同期为60,013.8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96.4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942.17万元,去年同期为47,907.2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60.61%。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48元,去年同期为0.53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90.5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11%,去年同期为12.65%,较去年同期减少21.76%。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为:
(1)主要客户战略产品研发投入进一步增大,新能源零组件布局及研发投入增加,全年同比增加约3亿元。
(2)主要客户重点产品处于量产爬坡期,良率低;部分生产制造基地受疫情、客户芯片短缺、新能源部分产品线处于投产初期等影响,产能利用率未及预期、生产成本上升;公司主要原材料铜、铝等大幅涨价,短期内难以消化;汇率变动、人工成本上升等对毛利率均有一定影响,受上述等原因影响2021年全年毛利率同比下降约10个百分点。期末部分存货因上述原因存在减值情况,计提了减值准备。
2、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708,435.72万元,较期初增长19.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70,285.44万元,较期初减少14.74%。公司总股本为120,102.77万股,较期初增长2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4.7483元,较期初减少28.95%。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披露的业绩预告中预计的业绩不存在较大差异。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业绩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2021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2022-02-15] (300115)长盈精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2-07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更正情况概述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披
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经事后自查,因工作人员疏忽与操作失误,该公告中部分内容表述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在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
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161,712,077 股的 25%(即 40,428,019 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更正后: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在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
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161,712,077 股的 25%(即 40,428,019 股)。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除了前述由于相关工作人员失误,在收盘前半小时内成交 460,000 股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九条的其他相关规定。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
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二、公司股份回购的其他情况说明
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继续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
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1,6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最高成交价为 12.46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0,439,301.40 元(不含交易费用)。除因工作人员失误,在收盘前半小时内成交 120,000 股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及第十九条的其他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2,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
最高成交价为 12.7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6,280,590.60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对上述失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歉。公司将加强对交易人员的培训及考核,确保不再出现类似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2022-02-11] (300115)长盈精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2-06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上
午 10:30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2 年 2 月 7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
关公告。
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首次实施了本次股份回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的具体情况
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4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最高成交价为 12.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841,289.2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
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在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
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161,712,077 股的 25%(即 40,428,019 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2022-02-08] (300115)长盈精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2-05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上午 10:30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具体事宜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2 月 7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
现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2 年 1 月28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如下:
一、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总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 444,188,111 36.98%
2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25,647,841 2.14%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5,173,326 2.10%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低碳 20,125,504 1.68%
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 薛春良 15,000,000 1.25%
6 杨振宇 13,081,488 1.09%
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新锐 11,448,160 0.95%
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成长 10,412,397 0.87%
龙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交通银行-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 10,047,436 0.84%
券投资基金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 8,995,743 0.75%
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流通 占无限售流通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股) 股比例
1 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 444,188,111 36.98%
2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25,647,841 2.14%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5,173,326 2.10%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低碳 20,125,504 1.68%
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 薛春良 15,000,000 1.25%
6 杨振宇 13,081,488 1.09%
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新锐 11,448,160 0.95%
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成长 10,412,397 0.87%
龙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交通银行-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 10,047,436 0.84%
券投资基金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 8,995,743 0.75%
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2022-02-07] (300115)长盈精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2-03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163%;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5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082%。(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12个月内。
2、本次回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或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和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 券法》、 《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本次回购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激发关键管理人员、技术及业务骨干人才的工作热情,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二)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在本次回购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股 票拆细、 缩股及其 他等除权 除息事项 ,自股价 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
1、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低于5,000万元(含)。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163%;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5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份的0.2082%。(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 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163%,则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927,172 0.41 9,927,172 0.83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96,100,544 99.59 1,191,100,544 99.17
股份总数 1,201,027,716 100 1,201,027,716 100
2、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5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082%,则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927,172 0.41 7,427,172 0.62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96,100,544 99.59 1,193,600,544 99.38
股份总数 1,201,027,716 100 1,201,027,716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为10%以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部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也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九) 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的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693,503.64万元,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68,588.0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676,490.54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58.72%。假设按照拟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测算,约占公司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的0.59%,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8%,比重均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全体董事将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承诺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及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前述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收到该类计划,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
排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将就该等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
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债权人通知等程序。
(十二)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股份基于董事会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回购股份用途是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
[2022-02-07] (300115)长盈精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2-02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
于 2022 年 2 月 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上午 10:30
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激发关键管理人员、技术及业务骨干人才的工作热情,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 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 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 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 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在本次回购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
购的资金总额
1.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低于 5,000 万元(含)。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163%;按回购总金
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5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份的 0.2082%。(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2)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4)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2022-01-24] (300115)长盈精密: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2-01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69,000 万元~49,000 万元 盈利:60,013.84 万元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 亏损:85,000 万元~65,000 万元 盈利:47,907.24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就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情况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
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主要客户战略产品研发投入进一步增大,费用增加,新能源零组件布局
及研发投入增加。
2、主要客户重点产品处于量产爬坡期,良率低。
3、部分生产制造基地受疫情、客户芯片短缺等影响,产能利用率下降、生
产成本上升;
4、公司主要原材料铜、铝等大幅涨价,短期内难以消化;汇率变动、人工
成本上升等对毛利率均有一定影响。
5、期末部分存货因上述原因存在减值情况,计提了减值准备。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大约为 16,000 万元;
3、2021 年度业绩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 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
[2021-12-20] (300115)长盈精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66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盈精密”)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0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0,996,168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88 元,共计募
集资金 1,899,999,987.84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6,981,132.08 元(不含税)后的募
集资金为 1,883,018,855.76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4000022729201967703 的人民币账户内。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34,902.05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880,383,953.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08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各存管银行、保荐人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内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 109,200.00 89,070.82
2 5G 智能终端模组 198,537.00 98,967.58
合计 307,737.00 188,038.40
2、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2,998.35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出具了《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603 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83)。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财产品等),单项产品的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前述现金管理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84)。
4、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
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2)。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已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1 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 89,070.82 19,906.38 22.35%
2 5G 智能终端模组 98,967.58 99,006.59 100%
合计 188,038.40 118,912.97 63.24%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预计一年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1,925万元。因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缓解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
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和了解,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对长盈精密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盈精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2-20] (300115)长盈精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65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10:30
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陈杭先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2-20] (300115)长盈精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64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
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10:30
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6)。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两年,该额度由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使用。本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9.9 亿元;
(2) 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8.98 亿元;
(3) 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3 亿元;
(4) 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5 亿元;
(5)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69 亿元。
以上授信额度申请计划是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定的预案,在上述额度内,具体执行情况以正式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
为确保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陈奇星先生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申请计划金额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1-25] (300115)长盈精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63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盈精密”)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接到控股股东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
投资”)关于解除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 占公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 所持 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押数量(股) 股份 股本
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长盈 是 4,729,314 1.06% 0.39% 2020 年 8 2021 年 8 中国国际金融
投资 月 13 日 月 12 日 股份有限公司
长盈 是 27,560,000 6.20% 2.29% 2019年11 2021年11 招商证券股份
投资 月 25 日 月 24 日 有限公司
合计 32,289,314 7.26% 2.68% -- -- --
注:以上股份数包括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及质押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本次变动前质 本次变动后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股) 持股比例 押股份数量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股) (股)
长盈投资 444,188,111 36.98% 40,893,334 8,604,020 1.94% 0.72%
注:以上股份数包括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
三、备查文件
1、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021-10-27] (300115)长盈精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58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
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10:30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两年,该额度由深圳市长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3 亿元;
(2)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0.4 亿元;
(3)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0.5 亿元
以上授信额度申请计划是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定的预案,在上述额度内,具体执行情况以正式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
为确保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陈奇星先生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申请计划金额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新美洋、宜宾长盈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经董事会审核,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对象均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且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未超过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2,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具体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最长不超过 6 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2)。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2021-10-27] (300115)长盈精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59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10:30
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陈杭先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东莞新美洋、宜宾长盈均为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
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2021-10-27] (300115)长盈精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3元
每股净资产: 5.632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3%
营业总收入: 73.6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57亿元
[2021-09-13] (300115)长盈精密: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57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13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上午9:15至下
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富桥工业区三区11栋二楼公司大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先生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6、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471,798,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2829%。
其中: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22,317,5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582%。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8人,代表公司股份数449,481,0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424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所持(代表)股份数22,794,1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9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数476,5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数22,317,5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58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长盈精密: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50)。
表决结果:同意 471,785,529 股,反对 13,1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
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2%。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2,304,458 股,反对 13,1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3%。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2,781,037 股,反对 13,1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
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姚婷婷律师和蔡颖漩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2021-08-28] (300115)长盈精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55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1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召开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6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9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富桥工业三区 11 栋二楼公司大会议
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将对中小投资 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7 日(星期二),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7:
00
3、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富桥工业三区 11 栋三楼证券法务部
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
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邮件须在 2021 年 9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7:00 之前发到公司指定邮箱。不接受电话登记。
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人:陶静(证券事务代表)
电话:0755-27347334-8068
电子邮件:IR@ewpt.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富桥工业三区 11 栋
邮政编码:518103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等;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15”,投票简称:“长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
提案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08-28] (300115)长盈精密: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51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
2.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 10:30 以
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 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4. 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陈杭先生。
5. 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2021-08-28] (300115)长盈精密: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50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上午 10:30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
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3、2021-5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上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半
年度报告期内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盐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江苏盐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从事新能源汽车零组件、超精密连接器、消费类电子零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或自筹。
公司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项目投资建设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投资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的股本发生
变化,另为了提高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效率,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决定对原《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 15:30。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审议议案等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5)。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85.6430 万元。 120,102.7716 万元。
第十九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十九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00,085.643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120,102.7716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确定对外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确定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 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
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审议批准未达到本章程第四
董事会对公司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 十条第一款第(十六)项所述由股东大
如下: 会审批的标准、但达到以下标准的对外
(一) 审议批准相关标准未达到 投资事项:
本章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三)项所 (一)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占
述的由股东大会审批的购买、出售重大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资产事项;如达到或者超过的,应由董 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
(二) 审议批准相关标准未达到 依据;
本章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十六)项所 (二)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在
述由股东大会审批的交易事项;如达到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 或者超过的,应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 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东大会审批; 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
元;
(三) 审议批准相关标准未达到
本章程第四十一条所述的提供担保或 (三)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在
者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如达到或超过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 的,应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批;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四) 审议达到本章程第四十条 (四)对外投资的成交金额(含承
第一款第(十七)项的关联交易后提交 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股东大会审批; 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五)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五)对外投资产生的利润占上市
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授予的审批权限。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前提下,董事会可在其审批权限内基于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谨慎原则对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高级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对于未达到上述
管理人员进行授权。 董事会审批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董
事长审批。如达到或者超过本章程第四
十条第一款第(十六)项所述的由股东
大会审批的对外投资事项,应由董事会
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董事会对公司其他交易事项的决策
权限如下:
(一) 审议批准相关标准未达到本
章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三)项所述
的由股东大会审批的购买、出售重大资
产事项;如达到或者超过的,应由董事
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 审议批准相关标准未达到本
章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十六)项所述
由股东大会审批的交易事项;如达到或
者超过的,应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批;
(三) 审议批准相关标准未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一条所述的提供担保或者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如达到或超过的,应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四) 审议达到本章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七)项的关联交易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五)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授予的审批权限。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前提下,董事会可在其审批权限内基于谨慎原则对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授权。
[2021-08-28] (300115)长盈精密: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元
每股净资产: 5.694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7%
营业总收入: 45.2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36亿元
[2021-07-30] (300115)长盈精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1-49)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49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2年1月31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概况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1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年1月31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持股计划的管理方。详见公司2018年1月16日、2018年1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018-06)。
截至2018年7月30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共计通过二级市场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19,960,090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公司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其中:法定锁定期为2018年7月30日至2019年7月29日;份额锁定期分别为法定锁定期结束后12个月、24个月。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20,760,108股(包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公司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了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二、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后续将根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关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兑现持有人因持有计划份额而享有的权益。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为48个月,即2018年1月3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2021-07-27] (300115)长盈精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48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盈精密”)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接到控股股东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投
资”)关于解除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押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长盈 是 3,700,658 0.83% 0.31% 2020 年 9 2021 年 7 中国国际金融
投资 月 23 日 月 19 日 股份有限公司
长盈 是 16,000,000 3.60% 1.33% 2019年11 2021 年 7 招商证券股份
投资 月 25 日 月 26 日 有限公司
合计 19,700,658 4.43% 1.64% -- -- --
注:以上股份数包括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及质押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本次变动前质 本次变动后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股) 持股比例 押股份数量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股) (股)
长盈投资 444,188,111 36.98% 60,593,992 40,893,334 9.21% 3.40%
注:以上股份数包括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
三、备查文件
1、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2021-06-29] (300115)长盈精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47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4号)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向1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996,168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899,999,987.84元,扣除不
含 税 承 销 及保 荐 费 人民 币 16,981,132.08 元、 其 他不 含 税 发行 费 用 人民 币
2,634,902.0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0,383,953.71元。根据天健2020年11月1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08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汇入公司指定的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订及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零组件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常州溧阳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该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实施地点的具体投资额根据当地的客户订单需求确定。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及未来整体产能布局,经过认真慎重研究,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作相
应变更,将该募投项目的建设期从 2 年调整为 4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刊登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6)。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签订了《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余额(元) 募投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8070100100341157 0
常州长盈精密 深圳和平支行 上海临港新能源汽
技术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车零组件(一期)
337160100100260523 0
深圳华富支行
三、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
支行(以下简称“丙方”)
丁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丁方”)
1、乙方系甲方子公司,作为甲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已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账号为338070100100341157,截至2021年6月8日,专户余额为0元;已在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337160100100260523,截至2021年6月10日,专户余额0元。以上专户募集资金净
额仅用于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
用作其他用途。
乙方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可以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单等允许
方式存储,并及时通知丁方。乙方承诺上述存单等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
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等方式续存,并通知丁方。乙方存单等不得质
押。
2、乙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乙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丁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丁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和丙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每季度对甲方、乙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乙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周浩、杨家林可以随时到丙方查询、复印乙方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丙方按月(每月 15 日前)向乙方出具上月对账单,并同时抄送甲方、丁
方。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乙方 1 次或者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达到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乙方及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乙方、丁方出具或抄送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乙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丁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丁方发现甲方、乙方、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1、本协议一式十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2021-06-04] (300115)长盈精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44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 2021年 6 月 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4 日上午 08:30 以
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零组件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常州溧阳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该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实施地点的具体投资额根据当地的客户订单需求确定。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及未来整体产能布局,经过认真慎重研究,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作相应变更,将该募投项目的建设期从 2年调整为 4 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6)。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对此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2021-06-04] (300115)长盈精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45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6 月 1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
2.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4 日 08:30 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 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4. 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陈杭先生。
5. 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就近配套重要客户,强化公司竞争优势,提升协同效应,降低运输成本,推动业务发展,同意公司增加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常州溧阳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及未来整体产能布局,经过认真慎重研究,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从 2 年调整为 4 年。该事项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2021-06-04] (300115)长盈精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46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同意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实施地点,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4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996,168 股,发行价格每股 20.88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899,999,987.84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9,616,034.1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0,383,953.71 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08 号),截至 2020 年 11 月 9 日止,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由国信证券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中。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内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 109,200.00 89,070.82
2 5G 智能终端模组 198,537.00 98,967.58
合计 307,737.00 188,038.40
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0,383,953.71 元,因此上表根据募集资金净额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概述
为就近配套重要客户,强化公司竞争优势,提升协同效应,降低运输成本,推动业务发展,公司增加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常州溧阳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该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实施地点的具体投资额根据当地的客户订单需求确定。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及未来整体产能布局,经过认真慎重研究,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作相应变更,将该募投项目的建设期从 2 年调整为 4 年。
三、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原因和影响
募投项目原定实施主体为“上海临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现增加临港长盈全资子公司“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
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坐落于江苏省常州市溧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长三角腹地,具有以下独特优势:
1、上下游产业链协同性强。长三角是中国传统汽车行业高地,特斯拉、蔚来、吉利、上汽等领军企业在长三角及周边地区建设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制造基地,同时,国内一流的动力电池企业也在长三角设立了电池工厂,工厂的辐射面宽,可以就近服务众多客户,更好匹配客户订单需求,快速建立业务通道。募投项目的上游
设备、原材料供应商也均在溧阳附近设有工厂,上游产业链的配套也十分齐全。
2、独特的区位优势,交通便利,从而节省运输成本,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
随着公司四川宜宾、常州溧阳新厂的建设,新厂车间的整体布局及智能化规划有所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及未来整体产能布局,结合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经过认真慎重研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作相应变更,将该募投项目的建设期从 2 年调整为 4年,以期达到最佳管理效益。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将有利于提升协同效应,降低运输成本,更好匹配客户订单需求,快速建立业务通道,强化公司的竞争优势,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同意该募投项目的建设期从 2 年调整为4 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长盈精密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
件(一期))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签字页;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签字页;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2021-06-03] (300115)长盈精密:关于不明身份人员以公司名义进行不法活动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43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明身份人员以公司名义进行不法活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现有不明身份人员以“长盈精密电子烟行业专家”的名义通过盈利性质的所谓“专家库”(第三方机构),参加投资机构交流会议(公司未参加,且公司不知情),编造公司不实商业信息,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公司的合法权益,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1、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监管规则开展投
资者交流活动,相关投资者交流活动均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法务部统筹安排,除此外公司从未授权其他人员以公司名义参加投资者交流活动。
2、对任何非法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进行商业活动的机构或人员,公司保留对其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辨别,提高警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投资者如发现有冒用公司名义的不法行为,可立即向公安机关、监管部门举报,也可向公司投资者电话 0755-27347334-8068 进行核实确认。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2021-05-28] (300115)长盈精密: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42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2020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1】3-312 号审
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013.84 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37,405.07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3,740.51 万元,加上年度结存未分配
利润 136,976.15 万元,减去对 2019 年度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 9,098.6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61,542.12 万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 2021 年 4 月 27 日的总股本 100,085.643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08.5643 万元(含税);同时,拟以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的总股本 100,085.643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计 20,017.1286 万股,
转增后股本增至 120,102.7716 万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856,43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利润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 1,000,856,430 股,利润分派方案实施
后总股本增至 1,201,027,716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6 月 4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 3,896,560 0.39% 779,312 4,675,872 0.39%
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 996,959,870 99.61% 199,391,974 1,196,351,844 99.61%
通股
总股本 1,000,856,430 100% 200,171,286 1,201,027,716 100%
七、公司本次利润分派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总数(1,201,027,716 股)摊薄
计算的 2020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为 0.53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富桥工业三区 11 栋
咨询联系人:陶静
咨询电话:0755-27347334-8068
九、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二〇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结算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2021-05-25] (300115)长盈精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 2021-41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90,996,168 股,占公司股本的 9.09%;其中,实际
可上市流动股份数量为 90,996,168 股,占总股本的 9.09%。
2、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05 月 26 日(星期三)。
一、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来源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增股份。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证监许可〔 2020〕 2304 号)《关于同意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 A 股 90,996,168 股,并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新增股份已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000,856,430 股, 其中限售的股份为 94,892,728
股, 占总股本的 9.48%。 其中,本次拟解除限售的 18 名发行对象获得配售的情况如
下:
序 号
发行对象名称 最终获配股
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1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990,421 312,999,990.48 6 个月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685,823 243,999,984.24 6 个月
3
深圳前海红土并购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6,944,444 144,999,990.72 6 个月
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26,053 129,999,986.64 6 个月
5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507,669 115,000,128.72 6 个月
6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驰泰
汇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268,199 109,999,995.12 6 个月
序 号
发行对象名称 最终获配股
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7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789,272 99,999,999.36 6 个月
8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4,789,272 99,999,999.36 6 个月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89,272 99,999,999.36 6 个月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87,739 76,999,990.32 6 个月
11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91,954 74,999,999.52 6 个月
12
北京华泰新产业成长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 2,873,563 59,999,995.44 6 个月
13 厦门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2,681,992 55,999,992.96 6 个月
14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634,099 54,999,987.12 6 个月
15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634,099 54,999,987.12 6 个月
1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34,099 54,999,987.12 6 个月
17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驰泰
量化价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34,099 54,999,987.12 6 个月
1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34,099 54,999,987.12 6 个月
合计 90,996,168 1,899,999,987.84 ——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 18 名发行对象已做出如下承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
司本次认购的长盈精密股票,也不由长盈精密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截至本公告日,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无违反
上述承诺的情况。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也
不存在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5 月 26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90,996,168 股,占公司股本的 9.09%;其中,实际
可上市流动股份数量为 90,996,168 股,占总股本的 9.09%。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为 18 名,共对应 47 个证券账户。
4、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持有股份的证券账
户名称
获配股份数
量(股)
本次解除限
售数量(股)
本次实际可上
市流通数量
(股)
1
兴证全球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LOF)
3,568,008 3,568,008 3,568,008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1,604,406 1,604,406 1,604,406
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873,563 2,873,563 2,873,563
兴全合宜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LOF)
5,268,198 5,268,198 5,268,198
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1,436,782 1,436,782 1,436,782
兴全-安信证券多策
略 1 号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计划
57,471 57,471 57,471
兴全信祺 2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9,579 9,579 9,579
兴全-展鸿特定策略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4,368 14,368 14,368
兴全-兴证投资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19,732 119,732 119,732
兴全金选 6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38,314 38,314 38,314
2
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1,436,782 1,436,782 1,436,782
嘉实价值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478,927 478,927 478,927
嘉实瑞虹三年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1,436,782 1,436,782 1,436,782
嘉实瑞熙三年封闭运
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718,391 718,391 718,391
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1,149,425 1,149,425 1,149,425
嘉实浦惠 6 个月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2,777,778 2,777,778 2,777,778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持有股份的证券账
户名称
获配股份数
量(股)
本次解除限
售数量(股)
本次实际可上
市流通数量
(股)
基金
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383,142 383,142 383,142
嘉实瑞享定期开放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245,211 1,245,211 1,245,211
嘉实瑞成两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66,283 766,283 766,283
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335,248 335,248 335,248
嘉实基金定增优选 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957,854 957,854 957,854
3
深圳前海红土
并购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深圳前海红土并购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944,444 6,944,444 6,944,444
4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6,226,053 6,226,053 6,226,053
5
银华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
零四组合 2,248,028 2,248,028 2,248,028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
二零六组合 1,236,415 1,236,415 1,236,415
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99,212 899,212 899,212
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1,124,014 1,124,014 1,124,014
6
上海驰泰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驰泰汇金一号
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驰泰汇金一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268,199 5,268,199 5,268,199
7
长江晨道(湖
北)新能源产业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长江晨道(湖北)新
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4,789,272 4,789,272 4,789,272
8
济南江山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4,789,272 4,789,272 4,789,272
9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4,789,272 4,789,272 4,789,272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持有股份的证券账
户名称
获配股份数
量(股)
本次解除限
售数量(股)
本次实际可上
市流通数量
(股)
10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3,687,739 3,687,739 3,687,739
11
红土创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225,096 225,096 225,096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2,634,100 2,634,100 2,634,100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110,153 110,153 110,153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622,605 622,605 622,605
12
北京华泰新产
业成长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
北京华泰新产业成长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873,563 2,873,563 2,873,563
13
厦门恒兴投资
有限公司
厦门恒兴投资有限公
司 2,681,992 2,681,992 2,681,992
14
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 2,634,099 2,634,099 2,634,099
15
南方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2,634,099 2,634,099 2,634,099
16 财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财通基金-建发 4 号
资产管理计划 957,854 957,854 957,854
财通基金玉泉 100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91,570 191,570 191,570
财通基金玉泉 976 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388,889 1,388,889 1,388,889
财通基金晨东 1 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47,893 47,893 47,893
财通基金玉泉弘龙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47,893 47,893 47,893
17
上海驰泰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驰泰量化价值
一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驰泰量化价
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2,634
[2021-05-19] (300115)长盈精密: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40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05月19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05月19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富桥工业区三区11栋二楼公司大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6、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403,185,3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2840%。
其中: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1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28,355,7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33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9人,代表公司股份数374,829,5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450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所持(代表)股份29,014,9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9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59,1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28,355,7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33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二、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03,158,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87,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6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3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03,158,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87,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6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3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03,158,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87,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6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3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关于 2020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03,158,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87,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6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3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03,158,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87,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6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3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03,158,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87,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6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3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因本议案中涉及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03,158,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87,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6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3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03,158,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87,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6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3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03,057,0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2%;反对
1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886,6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78%;反对 12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2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03,158,128
[2021-04-28] (300115)长盈精密: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暨问题征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31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0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暨问题征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公司将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5:00-17:00
二、召开方式:
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
三、参会人员:
董事长陈奇星先生、总经理陈小硕先生、董事会秘书胡宇龙先生、财务总监朱守力先生、独立董事詹伟哉先生、保荐代表人周浩。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登录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ir,进入“长盈精密2020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
2、登录同花顺手机APP软件,通过点击(首页-更多-特色服务-路演平台),进入“长盈精密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
五、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效率,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15:00前,通过上述投资者参与方式进入“长盈精密 2020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重点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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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8] (300115)长盈精密:2021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2-08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一、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1,046,514,987.54 9,797,911,444.51 12.74
营业利润 -706,256,718.33 677,198,298.57 -204.29
利润总额 -708,856,837.83 674,580,611.61 -205.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8,722,509.20 600,138,372.56 -196.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769,421,653.86 479,072,366.51 -260.61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8 0.53 -190.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11% 12.65% -21.76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7,084,357,208.34 14,264,687,502.73 19.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5,702,854,423.01 6,688,549,516.83 -14.74
权益
股本 1,201,027,716 1,000,856,430 2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4.7483 6.6828 -28.95
资产(元)
注:本表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业绩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04,651.5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74%;营业利润为-70,625.67万元,去年同期为67,719.83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04.29%;利润总额为-70,885.68万元,去年同期为67,458.06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05.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872.25万元,去年同期为60,013.8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96.4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942.17万元,去年同期为47,907.2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60.61%。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48元,去年同期为0.53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90.5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11%,去年同期为12.65%,较去年同期减少21.76%。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为:
(1)主要客户战略产品研发投入进一步增大,新能源零组件布局及研发投入增加,全年同比增加约3亿元。
(2)主要客户重点产品处于量产爬坡期,良率低;部分生产制造基地受疫情、客户芯片短缺、新能源部分产品线处于投产初期等影响,产能利用率未及预期、生产成本上升;公司主要原材料铜、铝等大幅涨价,短期内难以消化;汇率变动、人工成本上升等对毛利率均有一定影响,受上述等原因影响2021年全年毛利率同比下降约10个百分点。期末部分存货因上述原因存在减值情况,计提了减值准备。
2、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708,435.72万元,较期初增长19.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70,285.44万元,较期初减少14.74%。公司总股本为120,102.77万股,较期初增长2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4.7483元,较期初减少28.95%。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披露的业绩预告中预计的业绩不存在较大差异。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业绩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2021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2022-02-15] (300115)长盈精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2-07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更正情况概述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披
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经事后自查,因工作人员疏忽与操作失误,该公告中部分内容表述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在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
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161,712,077 股的 25%(即 40,428,019 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更正后: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在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
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161,712,077 股的 25%(即 40,428,019 股)。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除了前述由于相关工作人员失误,在收盘前半小时内成交 460,000 股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九条的其他相关规定。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
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二、公司股份回购的其他情况说明
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继续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
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1,6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最高成交价为 12.46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0,439,301.40 元(不含交易费用)。除因工作人员失误,在收盘前半小时内成交 120,000 股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及第十九条的其他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2,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
最高成交价为 12.7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6,280,590.60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对上述失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歉。公司将加强对交易人员的培训及考核,确保不再出现类似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2022-02-11] (300115)长盈精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2-06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上
午 10:30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2 年 2 月 7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
关公告。
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首次实施了本次股份回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的具体情况
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4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最高成交价为 12.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841,289.2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
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在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
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161,712,077 股的 25%(即 40,428,019 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2022-02-08] (300115)长盈精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2-05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上午 10:30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具体事宜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2 月 7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
现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2 年 1 月28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如下:
一、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总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 444,188,111 36.98%
2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25,647,841 2.14%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5,173,326 2.10%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低碳 20,125,504 1.68%
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 薛春良 15,000,000 1.25%
6 杨振宇 13,081,488 1.09%
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新锐 11,448,160 0.95%
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成长 10,412,397 0.87%
龙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交通银行-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 10,047,436 0.84%
券投资基金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 8,995,743 0.75%
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流通 占无限售流通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股) 股比例
1 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 444,188,111 36.98%
2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25,647,841 2.14%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5,173,326 2.10%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低碳 20,125,504 1.68%
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 薛春良 15,000,000 1.25%
6 杨振宇 13,081,488 1.09%
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新锐 11,448,160 0.95%
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成长 10,412,397 0.87%
龙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交通银行-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 10,047,436 0.84%
券投资基金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 8,995,743 0.75%
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2022-02-07] (300115)长盈精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2-03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163%;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5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082%。(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12个月内。
2、本次回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或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和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 券法》、 《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本次回购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激发关键管理人员、技术及业务骨干人才的工作热情,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二)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在本次回购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股 票拆细、 缩股及其 他等除权 除息事项 ,自股价 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
1、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低于5,000万元(含)。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163%;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5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份的0.2082%。(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 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163%,则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927,172 0.41 9,927,172 0.83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96,100,544 99.59 1,191,100,544 99.17
股份总数 1,201,027,716 100 1,201,027,716 100
2、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5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082%,则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927,172 0.41 7,427,172 0.62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96,100,544 99.59 1,193,600,544 99.38
股份总数 1,201,027,716 100 1,201,027,716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为10%以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部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也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九) 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的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693,503.64万元,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68,588.0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676,490.54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58.72%。假设按照拟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测算,约占公司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的0.59%,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8%,比重均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全体董事将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承诺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及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前述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收到该类计划,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
排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将就该等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
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债权人通知等程序。
(十二)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股份基于董事会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回购股份用途是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
[2022-02-07] (300115)长盈精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2-02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
于 2022 年 2 月 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上午 10:30
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激发关键管理人员、技术及业务骨干人才的工作热情,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 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 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 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 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在本次回购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
购的资金总额
1.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低于 5,000 万元(含)。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163%;按回购总金
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5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份的 0.2082%。(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2)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4)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2022-01-24] (300115)长盈精密: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2-01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69,000 万元~49,000 万元 盈利:60,013.84 万元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 亏损:85,000 万元~65,000 万元 盈利:47,907.24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就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情况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
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主要客户战略产品研发投入进一步增大,费用增加,新能源零组件布局
及研发投入增加。
2、主要客户重点产品处于量产爬坡期,良率低。
3、部分生产制造基地受疫情、客户芯片短缺等影响,产能利用率下降、生
产成本上升;
4、公司主要原材料铜、铝等大幅涨价,短期内难以消化;汇率变动、人工
成本上升等对毛利率均有一定影响。
5、期末部分存货因上述原因存在减值情况,计提了减值准备。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大约为 16,000 万元;
3、2021 年度业绩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 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
[2021-12-20] (300115)长盈精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66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盈精密”)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0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0,996,168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88 元,共计募
集资金 1,899,999,987.84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6,981,132.08 元(不含税)后的募
集资金为 1,883,018,855.76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4000022729201967703 的人民币账户内。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34,902.05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880,383,953.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08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各存管银行、保荐人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内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 109,200.00 89,070.82
2 5G 智能终端模组 198,537.00 98,967.58
合计 307,737.00 188,038.40
2、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2,998.35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出具了《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603 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83)。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财产品等),单项产品的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前述现金管理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84)。
4、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
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2)。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已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1 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 89,070.82 19,906.38 22.35%
2 5G 智能终端模组 98,967.58 99,006.59 100%
合计 188,038.40 118,912.97 63.24%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预计一年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1,925万元。因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缓解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
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和了解,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对长盈精密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盈精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2-20] (300115)长盈精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65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10:30
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陈杭先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2-20] (300115)长盈精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64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
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10:30
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6)。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两年,该额度由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使用。本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9.9 亿元;
(2) 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8.98 亿元;
(3) 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3 亿元;
(4) 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5 亿元;
(5)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69 亿元。
以上授信额度申请计划是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定的预案,在上述额度内,具体执行情况以正式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
为确保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陈奇星先生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申请计划金额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1-25] (300115)长盈精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63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盈精密”)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接到控股股东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
投资”)关于解除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 占公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 所持 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押数量(股) 股份 股本
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长盈 是 4,729,314 1.06% 0.39% 2020 年 8 2021 年 8 中国国际金融
投资 月 13 日 月 12 日 股份有限公司
长盈 是 27,560,000 6.20% 2.29% 2019年11 2021年11 招商证券股份
投资 月 25 日 月 24 日 有限公司
合计 32,289,314 7.26% 2.68% -- -- --
注:以上股份数包括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及质押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本次变动前质 本次变动后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股) 持股比例 押股份数量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股) (股)
长盈投资 444,188,111 36.98% 40,893,334 8,604,020 1.94% 0.72%
注:以上股份数包括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
三、备查文件
1、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021-10-27] (300115)长盈精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58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
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10:30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两年,该额度由深圳市长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3 亿元;
(2)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0.4 亿元;
(3)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0.5 亿元
以上授信额度申请计划是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定的预案,在上述额度内,具体执行情况以正式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
为确保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陈奇星先生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申请计划金额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新美洋、宜宾长盈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经董事会审核,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对象均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且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未超过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2,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具体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最长不超过 6 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2)。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2021-10-27] (300115)长盈精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59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10:30
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陈杭先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东莞新美洋、宜宾长盈均为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
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2021-10-27] (300115)长盈精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3元
每股净资产: 5.632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3%
营业总收入: 73.6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57亿元
[2021-09-13] (300115)长盈精密: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57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13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上午9:15至下
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富桥工业区三区11栋二楼公司大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先生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6、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471,798,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2829%。
其中: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22,317,5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582%。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8人,代表公司股份数449,481,0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424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所持(代表)股份数22,794,1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9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数476,5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数22,317,5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58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长盈精密: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50)。
表决结果:同意 471,785,529 股,反对 13,1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
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2%。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2,304,458 股,反对 13,1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3%。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2,781,037 股,反对 13,1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
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姚婷婷律师和蔡颖漩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2021-08-28] (300115)长盈精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55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1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召开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6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9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富桥工业三区 11 栋二楼公司大会议
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将对中小投资 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7 日(星期二),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7:
00
3、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富桥工业三区 11 栋三楼证券法务部
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
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邮件须在 2021 年 9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7:00 之前发到公司指定邮箱。不接受电话登记。
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人:陶静(证券事务代表)
电话:0755-27347334-8068
电子邮件:IR@ewpt.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富桥工业三区 11 栋
邮政编码:518103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等;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15”,投票简称:“长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
提案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08-28] (300115)长盈精密: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51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
2.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 10:30 以
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 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4. 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陈杭先生。
5. 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2021-08-28] (300115)长盈精密: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50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上午 10:30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
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3、2021-5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上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半
年度报告期内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盐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江苏盐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从事新能源汽车零组件、超精密连接器、消费类电子零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或自筹。
公司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项目投资建设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投资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的股本发生
变化,另为了提高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效率,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决定对原《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 15:30。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审议议案等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5)。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85.6430 万元。 120,102.7716 万元。
第十九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十九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00,085.643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120,102.7716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确定对外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确定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 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
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审议批准未达到本章程第四
董事会对公司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 十条第一款第(十六)项所述由股东大
如下: 会审批的标准、但达到以下标准的对外
(一) 审议批准相关标准未达到 投资事项:
本章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三)项所 (一)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占
述的由股东大会审批的购买、出售重大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资产事项;如达到或者超过的,应由董 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
(二) 审议批准相关标准未达到 依据;
本章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十六)项所 (二)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在
述由股东大会审批的交易事项;如达到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 或者超过的,应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 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东大会审批; 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
元;
(三) 审议批准相关标准未达到
本章程第四十一条所述的提供担保或 (三)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在
者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如达到或超过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 的,应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批;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四) 审议达到本章程第四十条 (四)对外投资的成交金额(含承
第一款第(十七)项的关联交易后提交 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股东大会审批; 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五)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五)对外投资产生的利润占上市
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授予的审批权限。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前提下,董事会可在其审批权限内基于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谨慎原则对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高级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对于未达到上述
管理人员进行授权。 董事会审批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董
事长审批。如达到或者超过本章程第四
十条第一款第(十六)项所述的由股东
大会审批的对外投资事项,应由董事会
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董事会对公司其他交易事项的决策
权限如下:
(一) 审议批准相关标准未达到本
章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三)项所述
的由股东大会审批的购买、出售重大资
产事项;如达到或者超过的,应由董事
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 审议批准相关标准未达到本
章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十六)项所述
由股东大会审批的交易事项;如达到或
者超过的,应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批;
(三) 审议批准相关标准未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一条所述的提供担保或者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如达到或超过的,应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四) 审议达到本章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七)项的关联交易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五)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授予的审批权限。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前提下,董事会可在其审批权限内基于谨慎原则对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授权。
[2021-08-28] (300115)长盈精密: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元
每股净资产: 5.694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7%
营业总收入: 45.2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36亿元
[2021-07-30] (300115)长盈精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1-49)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49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2年1月31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概况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1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年1月31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持股计划的管理方。详见公司2018年1月16日、2018年1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018-06)。
截至2018年7月30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共计通过二级市场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19,960,090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公司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其中:法定锁定期为2018年7月30日至2019年7月29日;份额锁定期分别为法定锁定期结束后12个月、24个月。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20,760,108股(包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公司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了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二、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后续将根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关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兑现持有人因持有计划份额而享有的权益。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为48个月,即2018年1月3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2021-07-27] (300115)长盈精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48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盈精密”)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接到控股股东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投
资”)关于解除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押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长盈 是 3,700,658 0.83% 0.31% 2020 年 9 2021 年 7 中国国际金融
投资 月 23 日 月 19 日 股份有限公司
长盈 是 16,000,000 3.60% 1.33% 2019年11 2021 年 7 招商证券股份
投资 月 25 日 月 26 日 有限公司
合计 19,700,658 4.43% 1.64% -- -- --
注:以上股份数包括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及质押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本次变动前质 本次变动后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股) 持股比例 押股份数量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股) (股)
长盈投资 444,188,111 36.98% 60,593,992 40,893,334 9.21% 3.40%
注:以上股份数包括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
三、备查文件
1、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2021-06-29] (300115)长盈精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47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4号)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向1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996,168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899,999,987.84元,扣除不
含 税 承 销 及保 荐 费 人民 币 16,981,132.08 元、 其 他不 含 税 发行 费 用 人民 币
2,634,902.0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0,383,953.71元。根据天健2020年11月1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08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汇入公司指定的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订及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零组件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常州溧阳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该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实施地点的具体投资额根据当地的客户订单需求确定。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及未来整体产能布局,经过认真慎重研究,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作相
应变更,将该募投项目的建设期从 2 年调整为 4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刊登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6)。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签订了《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余额(元) 募投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8070100100341157 0
常州长盈精密 深圳和平支行 上海临港新能源汽
技术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车零组件(一期)
337160100100260523 0
深圳华富支行
三、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
支行(以下简称“丙方”)
丁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丁方”)
1、乙方系甲方子公司,作为甲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已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账号为338070100100341157,截至2021年6月8日,专户余额为0元;已在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337160100100260523,截至2021年6月10日,专户余额0元。以上专户募集资金净
额仅用于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
用作其他用途。
乙方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可以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单等允许
方式存储,并及时通知丁方。乙方承诺上述存单等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
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等方式续存,并通知丁方。乙方存单等不得质
押。
2、乙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乙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丁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丁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和丙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每季度对甲方、乙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乙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周浩、杨家林可以随时到丙方查询、复印乙方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丙方按月(每月 15 日前)向乙方出具上月对账单,并同时抄送甲方、丁
方。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乙方 1 次或者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达到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乙方及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乙方、丁方出具或抄送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乙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丁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丁方发现甲方、乙方、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1、本协议一式十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2021-06-04] (300115)长盈精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44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 2021年 6 月 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4 日上午 08:30 以
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零组件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常州溧阳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该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实施地点的具体投资额根据当地的客户订单需求确定。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及未来整体产能布局,经过认真慎重研究,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作相应变更,将该募投项目的建设期从 2年调整为 4 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6)。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对此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2021-06-04] (300115)长盈精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45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6 月 1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
2.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4 日 08:30 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 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4. 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陈杭先生。
5. 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就近配套重要客户,强化公司竞争优势,提升协同效应,降低运输成本,推动业务发展,同意公司增加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常州溧阳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及未来整体产能布局,经过认真慎重研究,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从 2 年调整为 4 年。该事项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2021-06-04] (300115)长盈精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46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同意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实施地点,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4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996,168 股,发行价格每股 20.88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899,999,987.84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9,616,034.1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0,383,953.71 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08 号),截至 2020 年 11 月 9 日止,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由国信证券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中。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内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 109,200.00 89,070.82
2 5G 智能终端模组 198,537.00 98,967.58
合计 307,737.00 188,038.40
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0,383,953.71 元,因此上表根据募集资金净额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概述
为就近配套重要客户,强化公司竞争优势,提升协同效应,降低运输成本,推动业务发展,公司增加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常州溧阳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该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实施地点的具体投资额根据当地的客户订单需求确定。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及未来整体产能布局,经过认真慎重研究,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作相应变更,将该募投项目的建设期从 2 年调整为 4 年。
三、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原因和影响
募投项目原定实施主体为“上海临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现增加临港长盈全资子公司“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
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坐落于江苏省常州市溧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长三角腹地,具有以下独特优势:
1、上下游产业链协同性强。长三角是中国传统汽车行业高地,特斯拉、蔚来、吉利、上汽等领军企业在长三角及周边地区建设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制造基地,同时,国内一流的动力电池企业也在长三角设立了电池工厂,工厂的辐射面宽,可以就近服务众多客户,更好匹配客户订单需求,快速建立业务通道。募投项目的上游
设备、原材料供应商也均在溧阳附近设有工厂,上游产业链的配套也十分齐全。
2、独特的区位优势,交通便利,从而节省运输成本,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
随着公司四川宜宾、常州溧阳新厂的建设,新厂车间的整体布局及智能化规划有所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及未来整体产能布局,结合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经过认真慎重研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作相应变更,将该募投项目的建设期从 2 年调整为 4年,以期达到最佳管理效益。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将有利于提升协同效应,降低运输成本,更好匹配客户订单需求,快速建立业务通道,强化公司的竞争优势,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同意该募投项目的建设期从 2 年调整为4 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长盈精密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
件(一期))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签字页;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签字页;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2021-06-03] (300115)长盈精密:关于不明身份人员以公司名义进行不法活动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43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明身份人员以公司名义进行不法活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现有不明身份人员以“长盈精密电子烟行业专家”的名义通过盈利性质的所谓“专家库”(第三方机构),参加投资机构交流会议(公司未参加,且公司不知情),编造公司不实商业信息,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公司的合法权益,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1、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监管规则开展投
资者交流活动,相关投资者交流活动均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法务部统筹安排,除此外公司从未授权其他人员以公司名义参加投资者交流活动。
2、对任何非法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进行商业活动的机构或人员,公司保留对其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辨别,提高警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投资者如发现有冒用公司名义的不法行为,可立即向公安机关、监管部门举报,也可向公司投资者电话 0755-27347334-8068 进行核实确认。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2021-05-28] (300115)长盈精密: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42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2020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1】3-312 号审
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013.84 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37,405.07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3,740.51 万元,加上年度结存未分配
利润 136,976.15 万元,减去对 2019 年度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 9,098.6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61,542.12 万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 2021 年 4 月 27 日的总股本 100,085.643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08.5643 万元(含税);同时,拟以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的总股本 100,085.643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计 20,017.1286 万股,
转增后股本增至 120,102.7716 万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856,43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利润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 1,000,856,430 股,利润分派方案实施
后总股本增至 1,201,027,716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6 月 4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 3,896,560 0.39% 779,312 4,675,872 0.39%
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 996,959,870 99.61% 199,391,974 1,196,351,844 99.61%
通股
总股本 1,000,856,430 100% 200,171,286 1,201,027,716 100%
七、公司本次利润分派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总数(1,201,027,716 股)摊薄
计算的 2020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为 0.53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富桥工业三区 11 栋
咨询联系人:陶静
咨询电话:0755-27347334-8068
九、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二〇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结算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2021-05-25] (300115)长盈精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 2021-41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90,996,168 股,占公司股本的 9.09%;其中,实际
可上市流动股份数量为 90,996,168 股,占总股本的 9.09%。
2、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05 月 26 日(星期三)。
一、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来源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增股份。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证监许可〔 2020〕 2304 号)《关于同意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 A 股 90,996,168 股,并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新增股份已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000,856,430 股, 其中限售的股份为 94,892,728
股, 占总股本的 9.48%。 其中,本次拟解除限售的 18 名发行对象获得配售的情况如
下:
序 号
发行对象名称 最终获配股
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1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990,421 312,999,990.48 6 个月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685,823 243,999,984.24 6 个月
3
深圳前海红土并购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6,944,444 144,999,990.72 6 个月
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26,053 129,999,986.64 6 个月
5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507,669 115,000,128.72 6 个月
6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驰泰
汇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268,199 109,999,995.12 6 个月
序 号
发行对象名称 最终获配股
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7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789,272 99,999,999.36 6 个月
8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4,789,272 99,999,999.36 6 个月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89,272 99,999,999.36 6 个月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87,739 76,999,990.32 6 个月
11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91,954 74,999,999.52 6 个月
12
北京华泰新产业成长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 2,873,563 59,999,995.44 6 个月
13 厦门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2,681,992 55,999,992.96 6 个月
14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634,099 54,999,987.12 6 个月
15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634,099 54,999,987.12 6 个月
1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34,099 54,999,987.12 6 个月
17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驰泰
量化价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34,099 54,999,987.12 6 个月
1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34,099 54,999,987.12 6 个月
合计 90,996,168 1,899,999,987.84 ——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 18 名发行对象已做出如下承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
司本次认购的长盈精密股票,也不由长盈精密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截至本公告日,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无违反
上述承诺的情况。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也
不存在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5 月 26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90,996,168 股,占公司股本的 9.09%;其中,实际
可上市流动股份数量为 90,996,168 股,占总股本的 9.09%。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为 18 名,共对应 47 个证券账户。
4、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持有股份的证券账
户名称
获配股份数
量(股)
本次解除限
售数量(股)
本次实际可上
市流通数量
(股)
1
兴证全球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LOF)
3,568,008 3,568,008 3,568,008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1,604,406 1,604,406 1,604,406
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873,563 2,873,563 2,873,563
兴全合宜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LOF)
5,268,198 5,268,198 5,268,198
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1,436,782 1,436,782 1,436,782
兴全-安信证券多策
略 1 号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计划
57,471 57,471 57,471
兴全信祺 2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9,579 9,579 9,579
兴全-展鸿特定策略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4,368 14,368 14,368
兴全-兴证投资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19,732 119,732 119,732
兴全金选 6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38,314 38,314 38,314
2
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1,436,782 1,436,782 1,436,782
嘉实价值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478,927 478,927 478,927
嘉实瑞虹三年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1,436,782 1,436,782 1,436,782
嘉实瑞熙三年封闭运
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718,391 718,391 718,391
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1,149,425 1,149,425 1,149,425
嘉实浦惠 6 个月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2,777,778 2,777,778 2,777,778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持有股份的证券账
户名称
获配股份数
量(股)
本次解除限
售数量(股)
本次实际可上
市流通数量
(股)
基金
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383,142 383,142 383,142
嘉实瑞享定期开放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245,211 1,245,211 1,245,211
嘉实瑞成两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66,283 766,283 766,283
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335,248 335,248 335,248
嘉实基金定增优选 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957,854 957,854 957,854
3
深圳前海红土
并购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深圳前海红土并购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944,444 6,944,444 6,944,444
4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6,226,053 6,226,053 6,226,053
5
银华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
零四组合 2,248,028 2,248,028 2,248,028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
二零六组合 1,236,415 1,236,415 1,236,415
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99,212 899,212 899,212
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1,124,014 1,124,014 1,124,014
6
上海驰泰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驰泰汇金一号
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驰泰汇金一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268,199 5,268,199 5,268,199
7
长江晨道(湖
北)新能源产业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长江晨道(湖北)新
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4,789,272 4,789,272 4,789,272
8
济南江山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4,789,272 4,789,272 4,789,272
9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4,789,272 4,789,272 4,789,272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持有股份的证券账
户名称
获配股份数
量(股)
本次解除限
售数量(股)
本次实际可上
市流通数量
(股)
10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3,687,739 3,687,739 3,687,739
11
红土创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225,096 225,096 225,096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2,634,100 2,634,100 2,634,100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110,153 110,153 110,153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622,605 622,605 622,605
12
北京华泰新产
业成长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
北京华泰新产业成长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873,563 2,873,563 2,873,563
13
厦门恒兴投资
有限公司
厦门恒兴投资有限公
司 2,681,992 2,681,992 2,681,992
14
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 2,634,099 2,634,099 2,634,099
15
南方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2,634,099 2,634,099 2,634,099
16 财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财通基金-建发 4 号
资产管理计划 957,854 957,854 957,854
财通基金玉泉 100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91,570 191,570 191,570
财通基金玉泉 976 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388,889 1,388,889 1,388,889
财通基金晨东 1 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47,893 47,893 47,893
财通基金玉泉弘龙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47,893 47,893 47,893
17
上海驰泰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驰泰量化价值
一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驰泰量化价
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2,634
[2021-05-19] (300115)长盈精密: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40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05月19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05月19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富桥工业区三区11栋二楼公司大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6、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403,185,3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2840%。
其中: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1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28,355,7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33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9人,代表公司股份数374,829,5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450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所持(代表)股份29,014,9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9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59,1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28,355,7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33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二、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03,158,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87,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6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3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03,158,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87,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6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3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03,158,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87,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6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3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关于 2020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03,158,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87,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6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3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03,158,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87,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6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3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03,158,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87,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6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3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因本议案中涉及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03,158,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87,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6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3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03,158,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987,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63%;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3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03,057,0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2%;反对
1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886,6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78%;反对 12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2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03,158,128
[2021-04-28] (300115)长盈精密: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暨问题征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31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0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暨问题征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公司将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5:00-17:00
二、召开方式:
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
三、参会人员:
董事长陈奇星先生、总经理陈小硕先生、董事会秘书胡宇龙先生、财务总监朱守力先生、独立董事詹伟哉先生、保荐代表人周浩。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登录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ir,进入“长盈精密2020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
2、登录同花顺手机APP软件,通过点击(首页-更多-特色服务-路演平台),进入“长盈精密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
五、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效率,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15:00前,通过上述投资者参与方式进入“长盈精密 2020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重点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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