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528什么时候复牌?-英飞拓停牌最新消息
≈≈英飞拓002528≈≈(更新:22.02.26)
[2022-02-26] (002528)英飞拓: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星期五)在公司六楼 8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
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房玲 刘国宏、章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温江涛 房玲、刘国宏、王戈、张衍锋
提名委员会 刘国宏 温江涛、刘肇怀
战略与预算委员会 刘肇怀 章伟、刘国宏、房玲、王戈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英飞拓: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0)详见 2022 年 2 月 26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26] (002528)英飞拓: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刘新宇先生、独立董事张力先生已辞去董事及相应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章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房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为不影响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调整前: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张力 刘国宏、刘新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温江涛 张力、刘国宏、王戈、张衍锋
提名委员会 刘国宏 温江涛、刘肇怀
战略与预算委员会 刘肇怀 刘新宇、刘国宏、张力、王戈
本次调整后: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房玲 刘国宏、章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温江涛 房玲、刘国宏、王戈、张衍锋
提名委员会 刘国宏 温江涛、刘肇怀
战略与预算委员会 刘肇怀 章伟、刘国宏、房玲、王戈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12] (002528)英飞拓: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6 人(出席股东 JHLINFINITE
LLC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96,453,123股,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0,694,233股),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71,038,0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34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531,5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5%。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名(出席股东 JHLINFINITE LLC
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196,453,123 股,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0,694,233 股),代表股份 570,599,9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92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名,代表股份 438,1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0 人,代表股份 1,531,5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5%。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部分董事以远程通讯方式出席)、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70,743,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4%,反对 29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5%,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36,6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450%;反对 29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159%;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
2.《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70,743,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4%,反对 29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5%,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36,6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450%;反对 29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159%;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森林律师、金川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二日
[2022-02-08] (002528)英飞拓: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英飞拓;证券
代码:002528)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2 年 1 月 27 日、2022 年 1
月 28 日、2022 年 2 月 7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披露了《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2-014),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90,000 万元-135,000 万元(预计商誉资产减值 50,000 万元-71,471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业绩预计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公司 2021 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9] (002528)英飞拓: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7 人(出席股东 JHL INFINITE
LLC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96,453,123股,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0,694,233股),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70,915,6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223%,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409,1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8%。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名(出席股东 JHL INFINITE LLC
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196,453,123 股,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0,694,233 股),代表股份 570,600,2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92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名,代表股份 315,4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1 人,代表股份 1,409,1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8%。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部分董事以远程通讯方式出席)、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70,600,2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8%,反对 29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2%,弃权 1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93,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177%;反对 29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475%;弃权 1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48%。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金川律师、杨尚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2-01-27] (002528)英飞拓: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星期三)在公司六楼 8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总经理的议案》。
刘新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章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英飞拓: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补选董事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的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分管技术和产品研发的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章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翀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分管技术和产品研发的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英飞拓: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补选董事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的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刘新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章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英飞拓: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补选董事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的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张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房玲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英飞拓: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英飞拓: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编号:2022-010)、《英飞拓: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编号:2022-011)详见 2022年 1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的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英飞拓: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2-012)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附件:
章伟先生简历:
章伟,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深圳市交通局机动车服务市场管理分局科员、副主任科员,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智能交通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交通综治处(智能交通处)主任科员、副调研员,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部经理,深圳市公路客货运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章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孙翀先生简历:
孙翀,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本 科、硕士和博士学历。曾任朗讯科技研发中心项目负责人,香港应用科学与技 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TCL 集团工业研究院技术总监,深圳市新国都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创新业务中心总经理兼嘉联支付 CTO,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集团 CTO,深圳数联天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 CTO。现担任本 公司研究院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翀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孙翀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房玲女士简历:
房玲,女,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
计师。曾任深圳南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南油有线广播电视台财务部经理,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深圳市迪威特数字视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天威广告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财务总监。曾任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房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房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2022-01-27] (002528)英飞拓: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补选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总经理、董事辞职暨聘任总经理、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总经理刘新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刘新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刘新宇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新宇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刘新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独立董事就刘新宇先生辞职事项进行了核查:刘新宇先生系因工作调动申请辞职,公司披露的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刘新宇先生辞去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新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刘新宇先生持有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150万份股票期权,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股票期权予以相应处理。
刘新宇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刘新宇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章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补选章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章伟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章伟先生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
二、关于聘任分管技术和产品研发的副总经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分管技术和产品研发的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孙翀先生为公司分管技术和产品研发的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孙翀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孙翀先生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
三、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张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力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张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张力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张力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力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张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房玲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房玲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房玲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房玲女士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
本次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002528)英飞拓: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现将公司近日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性质 认购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万元) 收益率
上海浦东发 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2 年 1 2022 年 4 1.40%或
展银行股份 存款 收益型 3,000 3.20%或
有限公司 月 24 日 月 24 日 3.40%
北京银行股 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2 年 1 2022 年 4 1.35%或
份有限公司 存款 收益型 3,000 3.15%
深圳分行 月 25 日 月 25 日
中国银行股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000 2022 年 1 2022 年 4 1.30%或
份有限公司 存款 收益型 3.30%
深圳坂田支 月 26 日 月 28 日
行
中国银行股 2022 年 1 2022 年 4
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000 1.30%或
深圳坂田支 存款 收益型 月 26 日 月 28 日 3.30%
行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1,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审议的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与上表所列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选择的投资产品为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
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除本次现金管理外,公司前十二个月内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性质 认购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万元) 收益率
兴业银行 单位大额 保本固定 2022 年 1 存单存续
股份有限 存单 收益型 2,000 月 14 日 期内均允 3.55%
公司 许转让
兴业银行 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2 年 1 2022 年 4 1.50%或
股份有限 存款 收益型 1,000 月 20 日 月 20 日 3.08%或
公司 3.28%
兴业银行 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2 年 1 2022 年 7 1.80%或
股份有限 存款 收益型 7,000 月 20 日 月 20 日 3.08%或
公司 3.28%
中国民生 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2 年 1 2022 年 7
银行股份 存款 收益型 5,000 月 19 日 月 19 日 1.10%-3.50%
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 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2 年 1 2022 年 7
银行股份 存款 收益型 5,000 月 19 日 月 19 日 1.10%-3.50%
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0,000 2022 年 1 2022 年 4 1.85%或
公司深圳 存款 收益型 月 20 日 月 25 日 3.10%
分行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0,000 2022 年 1 2022 年 4 1.85%或
公司深圳 存款 收益型 月 20 日 月 25 日 3.10%
分行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0,000 2022 年 1 2022 年 7 2.05%或
公司深圳 存款 收益型 月 20 日 月 25 日 3.20%
分行
上海银行
股份有限 结构性 保本浮动 3,000 2022 年 1 2022 年 7 1.50-3.20%
公司深圳 存款 收益型 月 20 日 月 27 日
分行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002528)英飞拓: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90,000 万元–135,000 万元
盈利:8,750.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128.57% -1642.86%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94,800 万元–142,000 万元
盈利:5,891.11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709.20% -2510.41%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7508 元/股–1.1262 元/股 盈利:0.0730 元/股
营业收入 270,000 万元–300,000 万元 523,723.21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270,000 万元–300,000 万元 523,723.21 万元
注:(1)扣除后营业收入,是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2)以上利润包含了商誉资产减值的影响(负 50,000 万元-负 71,471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新基建”、“数字中国”、“百城百园”、深圳“双区”
建设等国家政策带来的战略性机遇,积极调整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探索智慧城市新的商业模式,强化在海量数据治理、数据运营、智慧园区、智能楼宇、智能家居、新零售、互联网营销等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带动智慧城市整体业务的长期发展。公司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应收款项金额大幅降低,经营现金流正向流入。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和利润同比大幅下滑。(1)公司海外业务下滑系受全球地缘政治环境不稳定、新冠疫情反复,以及公司战略出售加拿大英飞拓(含March,自 2021 年 12 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影响。(2)公司国内业务下滑主要系面向政府相关领域的系统集成业务受国家宏观经济、新冠疫情反复及各地政府减少或推迟部分项目预算等因素影响;互联网营销业务受教育行业的“双减”政策、游戏行业严监管、地产行业调整等因素影响。
公司以往收购股权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各子
公司商誉余额合计 71,471.12 万元。报告期内,被收购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受行业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业绩大幅下滑,商誉减值迹象凸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结合这些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对商誉资产进行了初步评估和测算,基于谨慎性原则,预计将会产生较大金额的商誉减值损失。最终商誉减值的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专业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本业绩预告第一部分的利润数额包含了商誉资产减值的影响(负 50,000 万元-负 71,471 万元)。
预计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4,800 万元至 7,000
万元,主要为出售加拿大英飞拓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国内业务结构调整优化费用等。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002528)英飞拓: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7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2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
案》
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提案2为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8 日的 9:00~17:00;
6.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华元柳、钟艳
电话:0755-86096000、0755-86095586
传真:0755-86098166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8。
2.投票简称:英飞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结果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的议案》
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
议案》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2年2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英飞拓(股票代码:00252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2022-01-27] (002528)英飞拓: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英飞拓;证券
代码:002528)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2 年 1 月 25 日、2022 年 1
月 26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1 年度业绩情况敬请查阅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14)。
3.公司以往收购股权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各
子公司商誉余额合计 71,471.12 万元。2021 年度,被收购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受行业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业绩大幅下滑,商誉减值迹象凸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结合这些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对商誉资产进行了初步评估和测算,基于谨慎性原则,预计将会产生较大金额的商誉减值损失。最终商誉减值的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专业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1] (002528)英飞拓: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现将公司近日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性质 认购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
(万元) 益率
兴业银行 单位大额 保本固定 2022 年 1 存单存续
股份有限 存单 收益型 2,000 月 14 日 期内均允 3.55%
公司 许转让
兴业银行 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2 年 1 2022 年 4 1.50%或
股份有限 存款 收益型 1,000 月 20 日 月 20 日 3.08%或
公司 3.28%
兴业银行 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2 年 1 2022 年 7 1.80%或
股份有限 存款 收益型 7,000 月 20 日 月 20 日 3.08%或
公司 3.28%
中国民生 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2 年 1 2022 年 7
银行股份 存款 收益型 5,000 月 19 日 月 19 日 1.10%-3.50%
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 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2 年 1 2022 年 7
银行股份 存款 收益型 5,000 月 19 日 月 19 日 1.10%-3.50%
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0,000 2022 年 1 2022 年 4 1.85%或
公司深圳 存款 收益型 月 20 日 月 25 日 3.10%
分行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0,000 2022 年 1 2022 年 4 1.85%或
公司深圳 存款 收益型 月 20 日 月 25 日 3.10%
分行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0,000 2022 年 1 2022 年 7 2.05%或
公司深圳 存款 收益型 月 20 日 月 25 日 3.20%
分行
上海银行
股份有限 结构性 保本浮动 3,000 2022 年 1 2022 年 7 1.50-3.20%
公司深圳 存款 收益型 月 20 日 月 27 日
分行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3,000万元,未
超过董事会审议的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与上表所列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选择的投资产品为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一旦发现或
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14] (002528)英飞拓:关于出售上海伟视清60%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上海伟视清 60%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上海伟视清6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伟视清60%股权过户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上海伟视清股权。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3] (002528)英飞拓: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此次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
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3] (002528)英飞拓: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因大华业务繁忙以及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原因,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终止审计合作关系。因时间比较紧迫,为更好地完成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2021 年年度审计工作,保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时披露,鉴于立信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议,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及立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事宜协商一致。
4.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时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韩子荣 1995 年 12 月 2008 年 10 月 2012 年 10 月 2021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程英 2009 年 12 月 2008 年 12 月 2014 年 9 月 2021 年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章顺文 1994 年 7 月 2008 年 4 月 2008 年 4 月 2020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项目合伙人韩子荣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3 份,为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18-2020 年度审计报告,复核的上市公司报告 5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程英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3 份,为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18-2020 年度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章顺文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6 份,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截止目前,大华已对公司开展预审工作,未形成正式报告。
2020 年度,立信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大华业务繁忙以及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原因,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终止审计合作关系。因时间比较紧迫,为更好地完成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工作,保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时披露,鉴于立信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经
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议,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及立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事宜协商一致。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立信进行了沟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立信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认为立信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良好。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事项,独立董事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能有效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理由恰当,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五)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3] (002528)英飞拓: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星期三)在公司六楼 8 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曙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繁忙以及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原因,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终止审计合作关系。因时间比较紧迫,为更好地完成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工作,保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时披露,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英飞拓: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详
见 2022 年 1 月 13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英飞拓: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4)详见 2022 年 1 月 13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3] (002528)英飞拓: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星期三)在公司六楼 8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繁忙以及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原因,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终止审计合作关系。因时间比较紧迫,为更好地完成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工作,保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时披露,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同意公司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英飞拓: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详
见 2022 年 1 月 13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 2022年 1 月 13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英飞拓: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4)详见 2022 年 1 月 13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2 年 1 月 13 日的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英飞拓: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2-005)详见 2022 年 1 月 13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3] (002528)英飞拓: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
(三)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的 9:00~17:00;
(六)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华元柳、钟艳
电话:0755-86096000、0755-86095586
传真:0755-86098166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1811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8。
2.投票简称:英飞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结果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2年1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英飞拓(股票代码:00252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2021-12-31] (002528)英飞拓: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75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2,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7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为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系统”)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2021 年 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英飞拓:关于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英飞拓: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二、担保进展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为满足业务的需要,英飞拓系统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2,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公司为英飞拓系统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与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99072021B04002 号),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本金额 2,000 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的主债
权的发生期间:202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4 日(皆含本日);保证期
间为任何一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担保审议情况: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英飞拓系统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为英飞拓系统提供授信担保后,公司对英飞拓系统的担保余额为 2.495
亿元人民币(其中 0.925 亿元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可用担保额度为 1.43 亿元人民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552694469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 333 号莲花商务中心北楼 5 楼
法定代表人:叶剑
注册资本:12,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消防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通信工程设计与施工;环保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公路安全设施、设备安装;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信息系统技术、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承接水处理工程、电子自动化工
程、空气净化工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机场场道工程、民航空管工程、机场弱电系统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智能交通工程、通信系统工程、机电工程、工业自动化工程、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音响设备的安装(限现场),舞台艺术造型设计,灯光设备、智能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室内外装饰设计;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通讯产品、广播电视设备(除专控),音视频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教学设备,医疗器械(限一类、二类、三类),仪器仪表;组装、加工、生产:电子产品、通讯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成立日期:2010 年 4 月 28 日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英飞拓系统 100%股权
英飞拓系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英飞拓系统财务状况:
单位:元
财务数据 2021 年 9月 30日 2020 年 12 月 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19,911,117.68 2,497,509,447.00
负债总额 2,391,300,329.25 2,139,560,736.20
流动负债总额 1,983,634,195.28 1,936,993,068.32
净资产 328,610,788.43 357,948,710.80
财务数据 2021 年 1-9月 2020 年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7,784,179.11 874,376,149.73
利润总额 -31,109,445.34 54,223,566.00
净利润 -31,823,632.14 46,111,269.79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上述担保额度全部实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10,758.75 万元(依据 2021 年 12 月 30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美元及澳元担保金额按 100 美元=636.74 人民币元,100 澳元=461.59 人民币元计
算,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29.17%。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99072021B04002 号)。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8] (002528)英飞拓: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72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一)在公司六楼 8 号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5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上
海伟视清 6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董事长刘肇怀先生和副董事长张衍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英飞拓:关于出售上海伟视清 6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74)详见 2021 年 12 月 28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1 年 12 月 28 日的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8] (002528)英飞拓: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7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一)在公司六楼 8 号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曙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上
海伟视清 6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出售上海伟视清 6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74)详见 2021 年 12 月 28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8] (002528)英飞拓:关于出售上海伟视清6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7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上海伟视清 6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顺应公司战略发展,优化资产结构,维护上市公司股东权益,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http://zc-paimai.taobao.com)上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伟视清”)6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 或“标的股权”)。以2021年8月31日为基准日,资产评估机构及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资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为定价参考依据,确定上海伟视清60%股权的挂牌底价为人民币1,842.264万元。截至目前,公开挂牌交易程序已完成,根据挂牌结果,交易对方确定为上海芯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江科技”),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842.264万元。
芯江科技本次用于购买上海伟视清60%股权的资金(1,842.264万元)来源于向刘恺祥先生借款。公司董事长、联席总经理刘肇怀先生和刘恺祥先生系叔侄关系。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上海伟视清6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执行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件,办理股权转让有关的登记、备案等所有手续,以及其他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芯江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7BLAG54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路2218号西楼18层
法定代表人:孙世伟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软件开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与交易对方芯江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芯江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财务状况
芯江科技成立时间较短,尚无相关财务数据。孙世伟先生持有芯江科技100%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93146637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春路400号1幢3层
法定代表人:孙世伟
注册资本:1,5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9日
经营范围:数字监控系统、计算机软硬件、现代农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数字监控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上海伟视清60%的股权,上海语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海伟视清40%股权。
上海伟视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 8月 31日 2020 年 12 月 31日
(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3,327.15 4,189.57
总负债 1,018.20 1,357.11
净资产 2,308.95 2,832.46
项目 2021 年 1-8月 2020 年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64.27 3,002.91
利润总额 -525.61 156.77
净利润 -481.92 181.64
注:上海伟视清2020年度的会计报表、截至2021年8月31日的会计报表分别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本次股权出售事项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上海伟视清股权,上海伟视清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
不存在为上海伟视清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的情况。
(五)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六)估值情况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6372号),上海伟视清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8月31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308.95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3,070.44万元。上海伟视清6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1,842.264万元。
(七)交易标的定价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机构及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资产核资专项
审 计 报 告 为 定 价 参 考 依 据 , 在 淘 宝 网 资 产 竞 价 网 络 平 台
(http://zc-paimai.taobao.com)上公开竞价决定最终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上海芯江科技有限公司
(一)转让标的: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
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标的股权。
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标的股权。
(二)转让方式
标的股权在“阿里拍卖”业务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挂牌转让,乙方作为竞得方,依法受让标的股权。
(三)交易价格及支付
根据竞价结果,甲方将标的股权以人民币1,842.264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100万元转为交易定金,可折抵转让价款。
支付方式: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支付时间及比例:本次交易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应将转让价款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四)过渡期损益安排
双方同意并确认,由甲方委托审计机构,以交割完成日为审计基准日对标的股权进行交割审计,并出具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以明确期间损益的享有或承担的金额。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止的期间,标的股权因盈利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增加由甲方享有;标的股权因亏损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减少亦由甲方承担。如果权益增加,乙方应在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甲方;如果权益减少,甲方应在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乙方。
(五)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份,还应支付赔偿金。
(六)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交易标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解除本协议,当事人签订的变更或解除协议书、声明书,经双方签订后方可生效。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2.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八)有关费用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需要向有关部门缴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的情况,不存在新增同业竞争的情况;股权转让收入资金将用于公司经营和发展。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顺应公司战略发展,优化资产结构,维护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决定出售上海伟视清 6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鹏盛专审字[2021]第 1149 号);
6.《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6372 号)。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2] (002528)英飞拓:关于全资子公司InfinovaInternationalLtd.为其子公司SwannCommunicationsPtyLtd.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71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 Infinova International Ltd.为其子公司 Swann
Communications Pty Ltd.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Infinova
International Ltd.(中文名称: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国际”)于近日向 HSBC Bank Australia Ltd.(中文名称:澳大利亚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大利亚汇丰银行”)出具担保书,为其全资子公司 SwannCommunications Pty Ltd.(中文名称:思望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望通讯”)向澳大利亚汇丰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最高债务担保,额度不超过 777.8 万澳元(约合人民币 3,521.33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将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按授信业务开展情况确定。
本次担保事项主体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英飞拓国际已经履行担保事项内部决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思望通讯的基本情况
公司英文名称:Swann Communications Pty Ltd.
公司中文名称:思望通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7 年 6 月 16 日
英文注册地点:706 LORIMER STREET PORT MELBOURNE VIC 3207
中文注册地点:维多利亚州墨尔本港洛里默街 706 号
董事:Jeffrey Liu,Michael Lucas,Anna Liu,Travis Bedford
法定股本:1,230,770 股无面额普通股本
经营范围:民用安防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与公司关系:思望通讯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英飞拓国际的全资子公司。
(二)思望通讯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美元
财务数据 2021 年 10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805 7,085
负债总额 5,325 5,425
净资产 1,479 1,660
财务数据 2021 年 1-10 月 2020 年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8,068 10,791
净利润 -131 380
三、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英飞拓国际为思望通讯向澳大利亚汇丰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最高债务担保,额度不超过 777.8 万澳元。
本担保书是一项持续性保证,并作为全部担保款项的偿付保证,直至澳大利亚汇丰银行收到英飞拓国际出具的书面通知终止本担保书后一个月为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上述担保额度全部实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10,703.58 万元(依据 2021 年 12 月 21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美元及澳元担保金额按 100 美元=637.29 人民币元,100 澳元=452.73 人民币元计
算,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29.16%。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21] (002528)英飞拓: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飞拓系统及英飞拓仁用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70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飞拓系统及英飞拓仁用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2,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7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为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系统”)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为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仁用”)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2021 年 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英飞拓:关于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英飞拓: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二、担保进展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一)为英飞拓系统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英飞拓系统因业务需要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债权额度合同》(合同编号:A0458282111300031),向南京银行杭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3,100 万元的授信额度。为确保《最高债权额度合同》及上述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本节统称“主合同”)的履行,公司为英飞拓系统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与南京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Ec158282111300056),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1 年 12 月 10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09 日止,南京
银行杭州分行依据主合同为英飞拓系统办理具体授信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金,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3,100 万元;
2.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英飞拓系统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南京银行杭州分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3.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英飞拓系统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审议情况: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英飞拓系统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为英飞拓系统提供授信担保后,公司对英飞拓系统的担保余额为 2.295
亿元人民币(其中 0.925 亿元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可用担保额度为 1.63 亿元人民币。
(二)为英飞拓仁用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因业务需要,英飞拓仁用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英飞拓仁用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华银(2021)深_额保字(拓一)第 008 号),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的主债权为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在 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期间内与英飞拓仁用签订合同而办理的各类授信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 万元;
2.担保的范围为华银(2021)深商保贴字(拓一)第 002 号的商业承兑汇
票保贴/质押额度合同(本节统称“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
3.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审议情况: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英飞拓仁用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为英飞拓仁用提供授信担保后,公司对英飞拓仁用的担保余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可用担保额度为 7,000 万元人民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英飞拓系统基本情况
名称: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552694469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 333 号莲花商务中心北楼 5 楼
法定代表人:叶剑
注册资本:12,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消防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通信工程设计与施工;环保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公路安全设施、设备安装;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信息系统技术、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承接水处理工程、电子自动化工
程、空气净化工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机场场道工程、民航空管工程、机场弱电系统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智能交通工程、通信系统工程、机电工程、工业自动化工程、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音响设备的安装(限现场),舞台艺术造型设计,灯光设备、智能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室内外装饰设计;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通讯产品、广播电视设备(除专控),音视频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教学设备,医疗器械(限一类、二类、三类),仪器仪表;组装、加工、生产:电子产品、通讯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成立日期:2010 年 4 月 28 日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英飞拓系统 100%股权
英飞拓系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英飞拓系统财务状况:
单位:元
财务数据 2021 年 9月 30日 2020 年 12 月 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19,911,117.68 2,497,509,447.00
负债总额 2,391,300,329.25 2,139,560,736.20
流动负债总额 1,983,634,195.28 1,936,993,068.32
净资产 328,610,788.43 357,948,710.80
财务数据 2021 年 1-9月 2020 年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7,784,179.11 874,376,149.73
利润总额 -31,109,445.34 54,223,566.00
净利润 -31,823,632.14 46,111,269.79
(二)英飞拓仁用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96152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 10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
园 10 栋 B1105
法定代表人:王瑞君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建筑智能化弱电系统集成技术的开发,物联网、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机房技术的开发;园区产业规划、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脑、电教设备、机电设备、实验室设备、取证设备、折叠屏、报警器、勘察箱、夜视望远镜、酒精测试仪及相关设备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国内贸易(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可经营)。(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物联网系统工程、电子与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信息通信系统工程、安防系统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智能交通系统工程设计、施工、维修。
成立日期:1999 年 4 月 15 日
与公司关系:公司通过深圳英飞拓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持有英飞拓仁用 100%
股权
英飞拓仁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英飞拓仁用财务状况:
单位:元
财务数据 2021 年 9月 30日 2020 年 12 月 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28,703,636.49 693,501,014.75
负债总额 489,565,400.84 651,703,465
[2021-12-03] (002528)英飞拓:关于出售加拿大英飞拓100%股权交割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69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加拿大英飞拓100%股权交割完成的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10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加拿大英飞拓10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Infinova (Canada) Ltd.(以下简称“加拿大英飞拓”)100%股权已于2021年12月1日交割完成,Infinova International Ltd.(简称“英飞拓国际”)不再持有加拿大英飞拓股权。后续交易双方将对加拿大英飞拓进行交割日审计及根据审计结果调整交易价格。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11-27] (002528)英飞拓: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减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减资概述
结合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 Infinova International Ltd.(中文名称: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国际”)减资 12,000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76,723 万元)。减资完成后,英飞拓
国际的注册资本将由 18,488 万美元减少至 6,488 万美元,公司仍持有其 100%的
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减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Infinova International Ltd.(中文名称: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湾常悦道 19 号福康工业大厦 403 室
组织机构代码:723043039
法定代表人:刘肇怀
注册资本:18,488 万美元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监控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及相关业务的对外投资
成立时间:2008 年 12 月 11 日
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英飞拓国际 100%的股权
英飞拓国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美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30 日 2020 年12 月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80,040,401.76 181,149,472.57
总负债 2,957,929.39 3,268,107.74
净资产 177,082,472.37 177,881,364.83
项目 2021 年 1-9月 2020 年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798,892.46 -1,698,483.32
净利润 -798,892.46 -1,698,483.32
三、减资背景及对公司的影响
结合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为回笼资金聚焦国内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英飞拓国际减资 12,000 万美元。
本次减资完成后,英飞拓国际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021-11-27] (002528)英飞拓: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2018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深 圳英飞拓 科技股 份有限公 司第三 期员工持 股计划( 草案) >及其 摘要的议案》。
(二)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2019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三)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于 2019 年 3 月 4 日完成购买,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31,964,2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67%,成交总金额 127,856,800.00 元,成交均价 4.00 元/股。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所获公司股票的锁定期为 2019 年 3 月 5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4 日。
(四)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为 31,96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尚未对外出售。
二、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根据《英飞拓: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 24 个月,自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存续期上限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长 12 个月,即延
长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
鉴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2 年 1 月 31 日届满,基于当前
证券市场情况,为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利益,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
的和激励作用,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六次持有
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将公司第
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 2022 年 1 月 31 日到期的基础上延长 12 个月,即延
长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存续期(含展期)内,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
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存续期内(含展期)仍未全部出售股票,可按规定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展期事宜,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六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021-11-27] (002528)英飞拓:关于投资建设英飞拓大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6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英飞拓大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为满足业务和规模扩展的需要,提升运营效率,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不超过 29,805 万元建设英飞拓大厦。本次建设项目地处杭州西湖区双桥(云谷)单元 XH0203-10(2)b 地块,总用地面积约为 13,335 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约为 56,919.5 平方米。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英飞拓大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投资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英飞拓大厦具体建设运营方案,启动项目建设和招商工作,寻找英飞拓大厦项目的合作伙伴,制订产业规划及招商运营方案,确定及签署本次投资所涉及的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投资所需的审批及登记手续。
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若后续推进过程中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的程序。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英飞拓大厦工业厂房项目
(二)实施主体:英飞拓(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本项目地处杭州市西湖区三墩云谷区块,位于双桥(云谷)
单元 XH0203-10(2)b 地块,东至规划云创路,南至规划绿化,西至双桥(云谷)单元 XH0203-10(2)a 地块,北至规划云海街。
(四)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地上、地下建筑、室外、绿化、道路广场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 13,335 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约为 56,919.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 33,337.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 23,582 平方米。
(五)建设周期:约 3 年
(六)投资金额:预计总投资不超过 29,805 万元
(七)资金来源:自筹和第三方投资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厂房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和规模扩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
(二)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将依法依规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落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021-11-27] (002528)英飞拓: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65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五)在公司六楼 8 号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曙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
设英飞拓大厦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投资建设英飞拓大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详见
2021 年 11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3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
子公司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8)详见 2021 年 11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021-11-27] (002528)英飞拓: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五)在公司六楼 8 号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
设英飞拓大厦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投资建设英飞拓大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详见
2021 年 11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6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
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2 年 1 月 31 日届满,基于当前
证券市场情况,为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利益,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 2022 年 1
月 31 日到期的基础上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英飞拓: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副董事长张衍锋先生参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1 年 11 月 27 日的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 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
子公司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结合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全资子公司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减资 12,000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76,723 万元)。
《英飞拓: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8)详见 2021 年 11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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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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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002528)英飞拓: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星期五)在公司六楼 8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
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房玲 刘国宏、章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温江涛 房玲、刘国宏、王戈、张衍锋
提名委员会 刘国宏 温江涛、刘肇怀
战略与预算委员会 刘肇怀 章伟、刘国宏、房玲、王戈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英飞拓: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0)详见 2022 年 2 月 26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26] (002528)英飞拓: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刘新宇先生、独立董事张力先生已辞去董事及相应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章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房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为不影响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调整前: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张力 刘国宏、刘新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温江涛 张力、刘国宏、王戈、张衍锋
提名委员会 刘国宏 温江涛、刘肇怀
战略与预算委员会 刘肇怀 刘新宇、刘国宏、张力、王戈
本次调整后: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房玲 刘国宏、章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温江涛 房玲、刘国宏、王戈、张衍锋
提名委员会 刘国宏 温江涛、刘肇怀
战略与预算委员会 刘肇怀 章伟、刘国宏、房玲、王戈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12] (002528)英飞拓: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6 人(出席股东 JHLINFINITE
LLC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96,453,123股,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0,694,233股),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71,038,0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34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531,5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5%。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名(出席股东 JHLINFINITE LLC
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196,453,123 股,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0,694,233 股),代表股份 570,599,9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92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名,代表股份 438,1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0 人,代表股份 1,531,5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5%。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部分董事以远程通讯方式出席)、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70,743,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4%,反对 29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5%,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36,6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450%;反对 29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159%;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
2.《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70,743,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4%,反对 29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5%,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36,6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450%;反对 29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159%;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森林律师、金川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二日
[2022-02-08] (002528)英飞拓: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英飞拓;证券
代码:002528)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2 年 1 月 27 日、2022 年 1
月 28 日、2022 年 2 月 7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披露了《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2-014),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90,000 万元-135,000 万元(预计商誉资产减值 50,000 万元-71,471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业绩预计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公司 2021 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9] (002528)英飞拓: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7 人(出席股东 JHL INFINITE
LLC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96,453,123股,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0,694,233股),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70,915,6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223%,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409,1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8%。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名(出席股东 JHL INFINITE LLC
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196,453,123 股,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0,694,233 股),代表股份 570,600,2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92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名,代表股份 315,4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1 人,代表股份 1,409,1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8%。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部分董事以远程通讯方式出席)、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70,600,2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8%,反对 29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2%,弃权 1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93,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177%;反对 29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475%;弃权 1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48%。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金川律师、杨尚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2-01-27] (002528)英飞拓: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星期三)在公司六楼 8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总经理的议案》。
刘新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章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英飞拓: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补选董事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的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分管技术和产品研发的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章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翀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分管技术和产品研发的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英飞拓: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补选董事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的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刘新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章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英飞拓: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补选董事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的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张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房玲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英飞拓: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英飞拓: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编号:2022-010)、《英飞拓: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编号:2022-011)详见 2022年 1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的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英飞拓: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2-012)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附件:
章伟先生简历:
章伟,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深圳市交通局机动车服务市场管理分局科员、副主任科员,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智能交通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交通综治处(智能交通处)主任科员、副调研员,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部经理,深圳市公路客货运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章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孙翀先生简历:
孙翀,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本 科、硕士和博士学历。曾任朗讯科技研发中心项目负责人,香港应用科学与技 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TCL 集团工业研究院技术总监,深圳市新国都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创新业务中心总经理兼嘉联支付 CTO,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集团 CTO,深圳数联天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 CTO。现担任本 公司研究院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翀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孙翀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房玲女士简历:
房玲,女,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
计师。曾任深圳南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南油有线广播电视台财务部经理,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深圳市迪威特数字视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天威广告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财务总监。曾任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房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房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2022-01-27] (002528)英飞拓: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补选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总经理、董事辞职暨聘任总经理、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总经理刘新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刘新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刘新宇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新宇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刘新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独立董事就刘新宇先生辞职事项进行了核查:刘新宇先生系因工作调动申请辞职,公司披露的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刘新宇先生辞去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新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刘新宇先生持有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150万份股票期权,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股票期权予以相应处理。
刘新宇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刘新宇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章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补选章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章伟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章伟先生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
二、关于聘任分管技术和产品研发的副总经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分管技术和产品研发的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孙翀先生为公司分管技术和产品研发的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孙翀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孙翀先生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
三、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张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力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张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张力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张力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力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张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房玲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房玲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房玲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房玲女士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
本次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002528)英飞拓: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现将公司近日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性质 认购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万元) 收益率
上海浦东发 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2 年 1 2022 年 4 1.40%或
展银行股份 存款 收益型 3,000 3.20%或
有限公司 月 24 日 月 24 日 3.40%
北京银行股 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2 年 1 2022 年 4 1.35%或
份有限公司 存款 收益型 3,000 3.15%
深圳分行 月 25 日 月 25 日
中国银行股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000 2022 年 1 2022 年 4 1.30%或
份有限公司 存款 收益型 3.30%
深圳坂田支 月 26 日 月 28 日
行
中国银行股 2022 年 1 2022 年 4
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000 1.30%或
深圳坂田支 存款 收益型 月 26 日 月 28 日 3.30%
行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1,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审议的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与上表所列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选择的投资产品为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
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除本次现金管理外,公司前十二个月内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性质 认购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万元) 收益率
兴业银行 单位大额 保本固定 2022 年 1 存单存续
股份有限 存单 收益型 2,000 月 14 日 期内均允 3.55%
公司 许转让
兴业银行 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2 年 1 2022 年 4 1.50%或
股份有限 存款 收益型 1,000 月 20 日 月 20 日 3.08%或
公司 3.28%
兴业银行 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2 年 1 2022 年 7 1.80%或
股份有限 存款 收益型 7,000 月 20 日 月 20 日 3.08%或
公司 3.28%
中国民生 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2 年 1 2022 年 7
银行股份 存款 收益型 5,000 月 19 日 月 19 日 1.10%-3.50%
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 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2 年 1 2022 年 7
银行股份 存款 收益型 5,000 月 19 日 月 19 日 1.10%-3.50%
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0,000 2022 年 1 2022 年 4 1.85%或
公司深圳 存款 收益型 月 20 日 月 25 日 3.10%
分行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0,000 2022 年 1 2022 年 4 1.85%或
公司深圳 存款 收益型 月 20 日 月 25 日 3.10%
分行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0,000 2022 年 1 2022 年 7 2.05%或
公司深圳 存款 收益型 月 20 日 月 25 日 3.20%
分行
上海银行
股份有限 结构性 保本浮动 3,000 2022 年 1 2022 年 7 1.50-3.20%
公司深圳 存款 收益型 月 20 日 月 27 日
分行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002528)英飞拓: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90,000 万元–135,000 万元
盈利:8,750.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128.57% -1642.86%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94,800 万元–142,000 万元
盈利:5,891.11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709.20% -2510.41%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7508 元/股–1.1262 元/股 盈利:0.0730 元/股
营业收入 270,000 万元–300,000 万元 523,723.21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270,000 万元–300,000 万元 523,723.21 万元
注:(1)扣除后营业收入,是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2)以上利润包含了商誉资产减值的影响(负 50,000 万元-负 71,471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新基建”、“数字中国”、“百城百园”、深圳“双区”
建设等国家政策带来的战略性机遇,积极调整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探索智慧城市新的商业模式,强化在海量数据治理、数据运营、智慧园区、智能楼宇、智能家居、新零售、互联网营销等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带动智慧城市整体业务的长期发展。公司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应收款项金额大幅降低,经营现金流正向流入。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和利润同比大幅下滑。(1)公司海外业务下滑系受全球地缘政治环境不稳定、新冠疫情反复,以及公司战略出售加拿大英飞拓(含March,自 2021 年 12 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影响。(2)公司国内业务下滑主要系面向政府相关领域的系统集成业务受国家宏观经济、新冠疫情反复及各地政府减少或推迟部分项目预算等因素影响;互联网营销业务受教育行业的“双减”政策、游戏行业严监管、地产行业调整等因素影响。
公司以往收购股权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各子
公司商誉余额合计 71,471.12 万元。报告期内,被收购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受行业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业绩大幅下滑,商誉减值迹象凸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结合这些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对商誉资产进行了初步评估和测算,基于谨慎性原则,预计将会产生较大金额的商誉减值损失。最终商誉减值的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专业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本业绩预告第一部分的利润数额包含了商誉资产减值的影响(负 50,000 万元-负 71,471 万元)。
预计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4,800 万元至 7,000
万元,主要为出售加拿大英飞拓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国内业务结构调整优化费用等。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002528)英飞拓: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7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2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
案》
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提案2为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8 日的 9:00~17:00;
6.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华元柳、钟艳
电话:0755-86096000、0755-86095586
传真:0755-86098166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8。
2.投票简称:英飞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结果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的议案》
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
议案》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2年2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英飞拓(股票代码:00252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2022-01-27] (002528)英飞拓: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英飞拓;证券
代码:002528)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2 年 1 月 25 日、2022 年 1
月 26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1 年度业绩情况敬请查阅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14)。
3.公司以往收购股权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各
子公司商誉余额合计 71,471.12 万元。2021 年度,被收购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受行业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业绩大幅下滑,商誉减值迹象凸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结合这些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对商誉资产进行了初步评估和测算,基于谨慎性原则,预计将会产生较大金额的商誉减值损失。最终商誉减值的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专业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1] (002528)英飞拓: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现将公司近日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性质 认购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
(万元) 益率
兴业银行 单位大额 保本固定 2022 年 1 存单存续
股份有限 存单 收益型 2,000 月 14 日 期内均允 3.55%
公司 许转让
兴业银行 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2 年 1 2022 年 4 1.50%或
股份有限 存款 收益型 1,000 月 20 日 月 20 日 3.08%或
公司 3.28%
兴业银行 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2 年 1 2022 年 7 1.80%或
股份有限 存款 收益型 7,000 月 20 日 月 20 日 3.08%或
公司 3.28%
中国民生 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2 年 1 2022 年 7
银行股份 存款 收益型 5,000 月 19 日 月 19 日 1.10%-3.50%
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 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2 年 1 2022 年 7
银行股份 存款 收益型 5,000 月 19 日 月 19 日 1.10%-3.50%
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0,000 2022 年 1 2022 年 4 1.85%或
公司深圳 存款 收益型 月 20 日 月 25 日 3.10%
分行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0,000 2022 年 1 2022 年 4 1.85%或
公司深圳 存款 收益型 月 20 日 月 25 日 3.10%
分行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 结构性 保本浮动 10,000 2022 年 1 2022 年 7 2.05%或
公司深圳 存款 收益型 月 20 日 月 25 日 3.20%
分行
上海银行
股份有限 结构性 保本浮动 3,000 2022 年 1 2022 年 7 1.50-3.20%
公司深圳 存款 收益型 月 20 日 月 27 日
分行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3,000万元,未
超过董事会审议的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与上表所列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选择的投资产品为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一旦发现或
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14] (002528)英飞拓:关于出售上海伟视清60%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上海伟视清 60%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上海伟视清6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伟视清60%股权过户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上海伟视清股权。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3] (002528)英飞拓: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此次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
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3] (002528)英飞拓: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因大华业务繁忙以及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原因,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终止审计合作关系。因时间比较紧迫,为更好地完成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2021 年年度审计工作,保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时披露,鉴于立信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议,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及立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事宜协商一致。
4.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时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韩子荣 1995 年 12 月 2008 年 10 月 2012 年 10 月 2021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程英 2009 年 12 月 2008 年 12 月 2014 年 9 月 2021 年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章顺文 1994 年 7 月 2008 年 4 月 2008 年 4 月 2020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项目合伙人韩子荣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3 份,为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18-2020 年度审计报告,复核的上市公司报告 5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程英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3 份,为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18-2020 年度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章顺文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6 份,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截止目前,大华已对公司开展预审工作,未形成正式报告。
2020 年度,立信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大华业务繁忙以及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原因,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终止审计合作关系。因时间比较紧迫,为更好地完成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工作,保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时披露,鉴于立信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经
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议,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及立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事宜协商一致。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立信进行了沟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立信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认为立信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良好。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事项,独立董事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能有效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理由恰当,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五)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3] (002528)英飞拓: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星期三)在公司六楼 8 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曙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繁忙以及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原因,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终止审计合作关系。因时间比较紧迫,为更好地完成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工作,保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时披露,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英飞拓: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详
见 2022 年 1 月 13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英飞拓: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4)详见 2022 年 1 月 13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3] (002528)英飞拓: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星期三)在公司六楼 8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繁忙以及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原因,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终止审计合作关系。因时间比较紧迫,为更好地完成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工作,保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时披露,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同意公司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英飞拓: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详
见 2022 年 1 月 13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 2022年 1 月 13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英飞拓: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4)详见 2022 年 1 月 13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2 年 1 月 13 日的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英飞拓: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2-005)详见 2022 年 1 月 13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3] (002528)英飞拓: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
(三)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的 9:00~17:00;
(六)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华元柳、钟艳
电话:0755-86096000、0755-86095586
传真:0755-86098166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1811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8。
2.投票简称:英飞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结果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2年1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英飞拓(股票代码:00252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2021-12-31] (002528)英飞拓: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75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2,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7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为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系统”)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2021 年 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英飞拓:关于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英飞拓: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二、担保进展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为满足业务的需要,英飞拓系统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2,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公司为英飞拓系统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与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99072021B04002 号),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本金额 2,000 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的主债
权的发生期间:202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4 日(皆含本日);保证期
间为任何一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担保审议情况: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英飞拓系统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为英飞拓系统提供授信担保后,公司对英飞拓系统的担保余额为 2.495
亿元人民币(其中 0.925 亿元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可用担保额度为 1.43 亿元人民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552694469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 333 号莲花商务中心北楼 5 楼
法定代表人:叶剑
注册资本:12,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消防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通信工程设计与施工;环保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公路安全设施、设备安装;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信息系统技术、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承接水处理工程、电子自动化工
程、空气净化工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机场场道工程、民航空管工程、机场弱电系统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智能交通工程、通信系统工程、机电工程、工业自动化工程、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音响设备的安装(限现场),舞台艺术造型设计,灯光设备、智能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室内外装饰设计;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通讯产品、广播电视设备(除专控),音视频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教学设备,医疗器械(限一类、二类、三类),仪器仪表;组装、加工、生产:电子产品、通讯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成立日期:2010 年 4 月 28 日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英飞拓系统 100%股权
英飞拓系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英飞拓系统财务状况:
单位:元
财务数据 2021 年 9月 30日 2020 年 12 月 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19,911,117.68 2,497,509,447.00
负债总额 2,391,300,329.25 2,139,560,736.20
流动负债总额 1,983,634,195.28 1,936,993,068.32
净资产 328,610,788.43 357,948,710.80
财务数据 2021 年 1-9月 2020 年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7,784,179.11 874,376,149.73
利润总额 -31,109,445.34 54,223,566.00
净利润 -31,823,632.14 46,111,269.79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上述担保额度全部实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10,758.75 万元(依据 2021 年 12 月 30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美元及澳元担保金额按 100 美元=636.74 人民币元,100 澳元=461.59 人民币元计
算,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29.17%。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99072021B04002 号)。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8] (002528)英飞拓: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72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一)在公司六楼 8 号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5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上
海伟视清 6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董事长刘肇怀先生和副董事长张衍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英飞拓:关于出售上海伟视清 6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74)详见 2021 年 12 月 28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1 年 12 月 28 日的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8] (002528)英飞拓: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7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一)在公司六楼 8 号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曙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上
海伟视清 6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出售上海伟视清 6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74)详见 2021 年 12 月 28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8] (002528)英飞拓:关于出售上海伟视清6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7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上海伟视清 6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顺应公司战略发展,优化资产结构,维护上市公司股东权益,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http://zc-paimai.taobao.com)上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伟视清”)6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 或“标的股权”)。以2021年8月31日为基准日,资产评估机构及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资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为定价参考依据,确定上海伟视清60%股权的挂牌底价为人民币1,842.264万元。截至目前,公开挂牌交易程序已完成,根据挂牌结果,交易对方确定为上海芯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江科技”),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842.264万元。
芯江科技本次用于购买上海伟视清60%股权的资金(1,842.264万元)来源于向刘恺祥先生借款。公司董事长、联席总经理刘肇怀先生和刘恺祥先生系叔侄关系。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上海伟视清6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执行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件,办理股权转让有关的登记、备案等所有手续,以及其他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芯江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7BLAG54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路2218号西楼18层
法定代表人:孙世伟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软件开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与交易对方芯江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芯江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财务状况
芯江科技成立时间较短,尚无相关财务数据。孙世伟先生持有芯江科技100%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93146637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春路400号1幢3层
法定代表人:孙世伟
注册资本:1,5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9日
经营范围:数字监控系统、计算机软硬件、现代农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数字监控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上海伟视清60%的股权,上海语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海伟视清40%股权。
上海伟视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 8月 31日 2020 年 12 月 31日
(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3,327.15 4,189.57
总负债 1,018.20 1,357.11
净资产 2,308.95 2,832.46
项目 2021 年 1-8月 2020 年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64.27 3,002.91
利润总额 -525.61 156.77
净利润 -481.92 181.64
注:上海伟视清2020年度的会计报表、截至2021年8月31日的会计报表分别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本次股权出售事项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上海伟视清股权,上海伟视清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
不存在为上海伟视清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的情况。
(五)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六)估值情况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6372号),上海伟视清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8月31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308.95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3,070.44万元。上海伟视清6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1,842.264万元。
(七)交易标的定价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机构及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资产核资专项
审 计 报 告 为 定 价 参 考 依 据 , 在 淘 宝 网 资 产 竞 价 网 络 平 台
(http://zc-paimai.taobao.com)上公开竞价决定最终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上海芯江科技有限公司
(一)转让标的: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
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标的股权。
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标的股权。
(二)转让方式
标的股权在“阿里拍卖”业务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挂牌转让,乙方作为竞得方,依法受让标的股权。
(三)交易价格及支付
根据竞价结果,甲方将标的股权以人民币1,842.264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100万元转为交易定金,可折抵转让价款。
支付方式: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支付时间及比例:本次交易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应将转让价款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四)过渡期损益安排
双方同意并确认,由甲方委托审计机构,以交割完成日为审计基准日对标的股权进行交割审计,并出具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以明确期间损益的享有或承担的金额。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止的期间,标的股权因盈利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增加由甲方享有;标的股权因亏损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减少亦由甲方承担。如果权益增加,乙方应在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甲方;如果权益减少,甲方应在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乙方。
(五)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份,还应支付赔偿金。
(六)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交易标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解除本协议,当事人签订的变更或解除协议书、声明书,经双方签订后方可生效。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2.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八)有关费用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需要向有关部门缴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的情况,不存在新增同业竞争的情况;股权转让收入资金将用于公司经营和发展。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顺应公司战略发展,优化资产结构,维护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决定出售上海伟视清 6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鹏盛专审字[2021]第 1149 号);
6.《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6372 号)。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2] (002528)英飞拓:关于全资子公司InfinovaInternationalLtd.为其子公司SwannCommunicationsPtyLtd.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71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 Infinova International Ltd.为其子公司 Swann
Communications Pty Ltd.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Infinova
International Ltd.(中文名称: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国际”)于近日向 HSBC Bank Australia Ltd.(中文名称:澳大利亚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大利亚汇丰银行”)出具担保书,为其全资子公司 SwannCommunications Pty Ltd.(中文名称:思望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望通讯”)向澳大利亚汇丰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最高债务担保,额度不超过 777.8 万澳元(约合人民币 3,521.33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将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按授信业务开展情况确定。
本次担保事项主体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英飞拓国际已经履行担保事项内部决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思望通讯的基本情况
公司英文名称:Swann Communications Pty Ltd.
公司中文名称:思望通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7 年 6 月 16 日
英文注册地点:706 LORIMER STREET PORT MELBOURNE VIC 3207
中文注册地点:维多利亚州墨尔本港洛里默街 706 号
董事:Jeffrey Liu,Michael Lucas,Anna Liu,Travis Bedford
法定股本:1,230,770 股无面额普通股本
经营范围:民用安防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与公司关系:思望通讯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英飞拓国际的全资子公司。
(二)思望通讯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美元
财务数据 2021 年 10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805 7,085
负债总额 5,325 5,425
净资产 1,479 1,660
财务数据 2021 年 1-10 月 2020 年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8,068 10,791
净利润 -131 380
三、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英飞拓国际为思望通讯向澳大利亚汇丰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最高债务担保,额度不超过 777.8 万澳元。
本担保书是一项持续性保证,并作为全部担保款项的偿付保证,直至澳大利亚汇丰银行收到英飞拓国际出具的书面通知终止本担保书后一个月为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上述担保额度全部实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10,703.58 万元(依据 2021 年 12 月 21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美元及澳元担保金额按 100 美元=637.29 人民币元,100 澳元=452.73 人民币元计
算,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29.16%。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21] (002528)英飞拓: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飞拓系统及英飞拓仁用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70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飞拓系统及英飞拓仁用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2,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7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为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系统”)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为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仁用”)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2021 年 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英飞拓:关于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英飞拓: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二、担保进展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一)为英飞拓系统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英飞拓系统因业务需要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债权额度合同》(合同编号:A0458282111300031),向南京银行杭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3,100 万元的授信额度。为确保《最高债权额度合同》及上述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本节统称“主合同”)的履行,公司为英飞拓系统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与南京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Ec158282111300056),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1 年 12 月 10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09 日止,南京
银行杭州分行依据主合同为英飞拓系统办理具体授信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金,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3,100 万元;
2.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英飞拓系统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南京银行杭州分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3.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英飞拓系统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审议情况: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英飞拓系统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为英飞拓系统提供授信担保后,公司对英飞拓系统的担保余额为 2.295
亿元人民币(其中 0.925 亿元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可用担保额度为 1.63 亿元人民币。
(二)为英飞拓仁用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因业务需要,英飞拓仁用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英飞拓仁用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华银(2021)深_额保字(拓一)第 008 号),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的主债权为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在 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期间内与英飞拓仁用签订合同而办理的各类授信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 万元;
2.担保的范围为华银(2021)深商保贴字(拓一)第 002 号的商业承兑汇
票保贴/质押额度合同(本节统称“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
3.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审议情况: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英飞拓仁用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为英飞拓仁用提供授信担保后,公司对英飞拓仁用的担保余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可用担保额度为 7,000 万元人民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英飞拓系统基本情况
名称: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552694469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 333 号莲花商务中心北楼 5 楼
法定代表人:叶剑
注册资本:12,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消防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通信工程设计与施工;环保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公路安全设施、设备安装;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信息系统技术、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承接水处理工程、电子自动化工
程、空气净化工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机场场道工程、民航空管工程、机场弱电系统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智能交通工程、通信系统工程、机电工程、工业自动化工程、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音响设备的安装(限现场),舞台艺术造型设计,灯光设备、智能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室内外装饰设计;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通讯产品、广播电视设备(除专控),音视频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教学设备,医疗器械(限一类、二类、三类),仪器仪表;组装、加工、生产:电子产品、通讯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成立日期:2010 年 4 月 28 日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英飞拓系统 100%股权
英飞拓系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英飞拓系统财务状况:
单位:元
财务数据 2021 年 9月 30日 2020 年 12 月 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19,911,117.68 2,497,509,447.00
负债总额 2,391,300,329.25 2,139,560,736.20
流动负债总额 1,983,634,195.28 1,936,993,068.32
净资产 328,610,788.43 357,948,710.80
财务数据 2021 年 1-9月 2020 年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7,784,179.11 874,376,149.73
利润总额 -31,109,445.34 54,223,566.00
净利润 -31,823,632.14 46,111,269.79
(二)英飞拓仁用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96152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 10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
园 10 栋 B1105
法定代表人:王瑞君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建筑智能化弱电系统集成技术的开发,物联网、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机房技术的开发;园区产业规划、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脑、电教设备、机电设备、实验室设备、取证设备、折叠屏、报警器、勘察箱、夜视望远镜、酒精测试仪及相关设备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国内贸易(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可经营)。(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物联网系统工程、电子与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信息通信系统工程、安防系统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智能交通系统工程设计、施工、维修。
成立日期:1999 年 4 月 15 日
与公司关系:公司通过深圳英飞拓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持有英飞拓仁用 100%
股权
英飞拓仁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英飞拓仁用财务状况:
单位:元
财务数据 2021 年 9月 30日 2020 年 12 月 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28,703,636.49 693,501,014.75
负债总额 489,565,400.84 651,703,465
[2021-12-03] (002528)英飞拓:关于出售加拿大英飞拓100%股权交割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69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加拿大英飞拓100%股权交割完成的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10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加拿大英飞拓10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Infinova (Canada) Ltd.(以下简称“加拿大英飞拓”)100%股权已于2021年12月1日交割完成,Infinova International Ltd.(简称“英飞拓国际”)不再持有加拿大英飞拓股权。后续交易双方将对加拿大英飞拓进行交割日审计及根据审计结果调整交易价格。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11-27] (002528)英飞拓: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减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减资概述
结合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 Infinova International Ltd.(中文名称: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国际”)减资 12,000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76,723 万元)。减资完成后,英飞拓
国际的注册资本将由 18,488 万美元减少至 6,488 万美元,公司仍持有其 100%的
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减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Infinova International Ltd.(中文名称: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湾常悦道 19 号福康工业大厦 403 室
组织机构代码:723043039
法定代表人:刘肇怀
注册资本:18,488 万美元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监控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及相关业务的对外投资
成立时间:2008 年 12 月 11 日
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英飞拓国际 100%的股权
英飞拓国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美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30 日 2020 年12 月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80,040,401.76 181,149,472.57
总负债 2,957,929.39 3,268,107.74
净资产 177,082,472.37 177,881,364.83
项目 2021 年 1-9月 2020 年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798,892.46 -1,698,483.32
净利润 -798,892.46 -1,698,483.32
三、减资背景及对公司的影响
结合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为回笼资金聚焦国内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英飞拓国际减资 12,000 万美元。
本次减资完成后,英飞拓国际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021-11-27] (002528)英飞拓: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2018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深 圳英飞拓 科技股 份有限公 司第三 期员工持 股计划( 草案) >及其 摘要的议案》。
(二)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2019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三)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于 2019 年 3 月 4 日完成购买,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31,964,2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67%,成交总金额 127,856,800.00 元,成交均价 4.00 元/股。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所获公司股票的锁定期为 2019 年 3 月 5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4 日。
(四)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为 31,96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尚未对外出售。
二、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根据《英飞拓: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 24 个月,自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存续期上限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长 12 个月,即延
长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
鉴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2 年 1 月 31 日届满,基于当前
证券市场情况,为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利益,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
的和激励作用,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六次持有
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将公司第
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 2022 年 1 月 31 日到期的基础上延长 12 个月,即延
长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存续期(含展期)内,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
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存续期内(含展期)仍未全部出售股票,可按规定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展期事宜,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六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021-11-27] (002528)英飞拓:关于投资建设英飞拓大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6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英飞拓大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为满足业务和规模扩展的需要,提升运营效率,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不超过 29,805 万元建设英飞拓大厦。本次建设项目地处杭州西湖区双桥(云谷)单元 XH0203-10(2)b 地块,总用地面积约为 13,335 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约为 56,919.5 平方米。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英飞拓大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投资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英飞拓大厦具体建设运营方案,启动项目建设和招商工作,寻找英飞拓大厦项目的合作伙伴,制订产业规划及招商运营方案,确定及签署本次投资所涉及的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投资所需的审批及登记手续。
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若后续推进过程中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的程序。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英飞拓大厦工业厂房项目
(二)实施主体:英飞拓(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本项目地处杭州市西湖区三墩云谷区块,位于双桥(云谷)
单元 XH0203-10(2)b 地块,东至规划云创路,南至规划绿化,西至双桥(云谷)单元 XH0203-10(2)a 地块,北至规划云海街。
(四)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地上、地下建筑、室外、绿化、道路广场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 13,335 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约为 56,919.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 33,337.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 23,582 平方米。
(五)建设周期:约 3 年
(六)投资金额:预计总投资不超过 29,805 万元
(七)资金来源:自筹和第三方投资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厂房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和规模扩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
(二)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将依法依规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落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021-11-27] (002528)英飞拓: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65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五)在公司六楼 8 号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曙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
设英飞拓大厦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投资建设英飞拓大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详见
2021 年 11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3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
子公司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8)详见 2021 年 11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021-11-27] (002528)英飞拓: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五)在公司六楼 8 号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
设英飞拓大厦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投资建设英飞拓大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详见
2021 年 11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6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
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2 年 1 月 31 日届满,基于当前
证券市场情况,为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利益,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 2022 年 1
月 31 日到期的基础上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英飞拓: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副董事长张衍锋先生参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1 年 11 月 27 日的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 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
子公司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结合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全资子公司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减资 12,000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76,723 万元)。
《英飞拓: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8)详见 2021 年 11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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