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212什么时候复牌?-天融信停牌最新消息
≈≈天融信002212≈≈(更新:22.02.22)
[2022-02-22] (002212)天融信: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20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和2022 年1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76,932,446 元变更为人民币 1,185,813,147 元,公司总股本由1,176,932,446 股变更为 1,185,813,147 股,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2022 年 1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应的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领取了新的工商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项目 内容
名称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5001929358117
住所 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 3 号 3 楼西侧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雪莹
注册资本 人民币壹拾壹亿捌仟伍佰捌拾壹万叁仟壹佰肆拾柒元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
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
通讯设备销售;软件销售;智能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
电气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批发;
销售代理;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
制造;教育咨询服务(不得从事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
相关或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以及自费出国留
学中介服务);进出口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
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成立日期 1985 年 08 月 30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18] (002212)天融信: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19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
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信网络”)与山东国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赢”)、济南国赢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山东国赢下属控制企业)签署了《济南国赢融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天融信网络拟以自有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参与投资济南国赢融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投资基金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 2,510 万元人民币,
均以货币方式出资。2022 年 1 月 17 日,投资基金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
得了由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营业执照》。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1 日、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近日,投资基金全体合伙人已完成实缴出资,投资基金募集完毕,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类型 出资方式 实缴金额(万 出资比例
元) (%)
1 济南国赢私募基金管 普通合伙人 货币 10 0.40%
理中心(有限合伙)
2 山东国赢资产管理有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500 59.76%
限公司
3 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0 39.84%
技术有限公司
合计 2,510 100%
同时,投资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信息如下:
1、基金名称:济南国赢融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管理人名称:济南国赢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备案日期:2022 年 02 月 15 日
4、备案编码:STV250
公司将根据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2022-02-17] (002212)天融信:2021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18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天融
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事 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354,128.68 570,416.93 -37.92
营业利润 48,809.18 57,851.16 -15.63
利润总额 46,907.37 57,402.59 -18.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320.57 40,011.46 3.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39,994.57 44,702.51 -10.53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 0.35 2.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8 4.34 -0.06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169,465.41 1,132,425.83 3.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 967,237.68 958,571.53 0.90
股本(万股) 118,581.31 117,181.24 1.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每股净资产(元/股) 8.16 8.18 -0.24
注:以上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其中,网络安全业务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同比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354,128.68 283,234.05 25.03
营业利润 50,667.55 55,142.26 -8.11
利润总额 48,764.28 54,945.66 -11.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123.81 50,208.94 -14.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41,527.09 43,690.76 -4.95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剔除原控股子公司北京同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天科技”)影响的网络安全业务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350,227.70 242,821.94 44.23
营业利润 51,327.64 55,740.70 -7.92
利润总额 49,424.37 55,710.13 -11.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457.12 50,560.43 -14.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41,860.40 44,042.25 -4.95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主要经营业绩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354,128.68 万元,同比减少 37.92%,主
要是 2020 年公司实施完毕重大资产出售后,不再从事电线电缆业务,主要业务聚焦至网络安全领域。网络安全业务实现收入354,128.68万元,同比增长25.03%,剔除同天科技的影响,实现收入 350,227.70 万元,同比增长 44.23%,新增订单金额同比增长 48.09%。
2、报告期内,公司网络安全业务研发费用同比增长 47.54%。研发费用主要
用于夯实基础网络安全业务,布局及完善数据安全、云计算、云安全与安全云服务、态势感知等新方向和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物联网等新兴场景业务的技术及产品。研发总费用率为 22.70%,其中,新方向新场景的研发费用率约为 45%,
报告期其主要进展如下:
(1)形成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产品和咨询服务体系
截止报告期末,面向数据安全业务,共发布产品 9 类 33 个型号,提供咨询
服务 3 类 14 项;数据安全智能管控平台首批获得中国信通院“基础级”认证,和数据分类分级能力“进阶级”证书;累计参与数据安全相关国家/行业标准 35 项,其中,已发布 13 项。产品和服务已覆盖大数据局、能源、运营商、金融、税务、
海关等 10 多个行业。数据安全收入 2.17 亿元,同比增长 216.45%。
(2)初步构建了云计算产品与解决方案体系
自 2019 年公司发布云计算产品以来,产品与解决方案逐步完善,报告期内,
新增超融合产品 19 个型号,云桌面产品 6 个型号,云终端 11 个型号,安全网元
11 款 44 个型号。大力推进国产化兼容与生态建设,同上下游企业合作,取得 60+兼容性证明。产品与服务在政府、医疗、教育、企业、能源、金融、运营商、税
务、交通等 10 多个行业落地,形成 10 个行业化解决方案。云计算收入 1.37 亿
元,同比增长 240.64%。
(3)基本完成安全云服务业务区域和主要行业覆盖
公司持续完善新一代安全云服务平台和云化安全能力,通过产品服务化,可为客户提供云监测、云检测、云防护、云分析和云管理等 5 大类数十种安全服务能力,稳步拓展设备托管、能力订阅等增值服务。公司首批获得国家信息安全服务安全运营类一级资质。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安全云服务平台已覆盖全国 31 个省市、17 个重点行业的 1400+客户的 22+万网站,报告期内服务客户数量和网站数量同比增长超过 120%和 50%。安全云服务收入同比增长 33.03%。
(4)进一步丰富大数据业务行业化解决方案
公司大数据业务覆盖大数据分析与态势感知、网络安全管理、数据安全管理、主动防御管理等四个方面,产品与解决方案已应用于 37 个行业化安全业务应用场景,其中,报告期内新增 7 个行业。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大数据产品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1 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 2 项,参与国家、行业相关标准13 项,涉及政府、运营商、金融等行业。报告期内,公司态势感知系统入选《IDCMarketScape:中国态势感知解决方案市场厂商评估》领导者行列。大数据与态势感知收入 3.77 亿元,同比增长 17.10%。
(5)快速推进工业互联网产品与解决方案落地
公司工业互联网产品包括工控体系建设类产品、监管与自监管类产品、能力提升类产品,涉及“功能安全”与“信息安全”的融合。报告期内,产品与解决方案已落地电力、石油、轨道交通、冶金、煤炭、机械制造等 32 个行业,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控制领域远程运维安全、工业数据安全、工业控制领域应急管理、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系统、工业互联网安全监管、工业互联网安全公共服务平台等 21 个业务场景。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参与 10 余项工业互联网领域标准制定,所参与标准涉及工业企业安全数据分类分级、工业防火墙、工业网络安全隔离与交换系统等方向。工业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598.53%。
(6)继续完善车联网安全产品、解决方案与服务体系
公司持续加大车联网安全领域技术创新和融合创新的研发投入,积极开展生态建设和市场营销。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业务场景,完成对车载防火墙、车载入侵检测、车载安全认证、车联网态势感知平台、车联网安全合规检测平台等5 款产品的升级和车联网数据安全管控平台产品的发布,其中,车载防火墙成功入选首批《北京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2021 年),已发布的产品和安全服务已在多家车企实现落地应用。
报告期内,新方向新场景收入占比约为 25%,同比增长约 55%。
报告期内,公司在保持国产化安全产品品类与型号数量领先优势的基础上,加大了在生态建设和营销拓展方面投入。截止报告期末,共发布国产化系列产品53 类 168 个型号,覆盖所有主流网络安全产品类别。报告期内,产品和解决方案在党政、金融、能源、交通等 23 个行业实现规模化应用。国产化业务收入约5.6 亿元,占比超过 15%,同比增长近 10 倍。
3、报告期内,公司网络安全业务销售费用同比增长 30.67%。主要用于行业深耕、地市下沉和渠道拓展,销售人员数量增幅为 15.89%,渠道销售人员数量在销售人员数量中占比为 10.91%,渠道销售收入约 5.6 亿元,同比增长 21.73%,为进一步实现市场覆盖打下较好基础。
(二)报告期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1,169,465.41 万元,同比增加 3.27%,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967,237.68 万元,同比增加 0.90%。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稳定。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不适用。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
[2022-02-16] (002212)天融信: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17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 万元人民币在江苏省苏州市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天融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近日,苏州天融信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项目 内容
名称 苏州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7MA7HE92P33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 55号相融大厦 4 层 411室
-020 工位(集群登记)
法定代表人 李雪莹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整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
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软件销
经营范围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机械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
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
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外
包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广
告设计、代理;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成立日期 2022 年 02 月 14日
营业期限 长期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2022-02-15] (002212)天融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被动减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16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被动减持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明泰汇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收到
持股 5%以上股东明泰汇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资本”)出具的书面通知,获悉明泰资本在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质押的74,000,997 股公司股份,因被司法冻结触发提前购回条款后构成违约的情形未发生变化,继续存在可能因平仓导致被动减持的风险,被动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方式;如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被动减持期间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2 年 5 月 14 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存在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明泰资本关于股份被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通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份被动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明泰资本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未被质权人以任何方式被动减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份被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在本次股份被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泰资本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未被质权人以任何方式被动减持。
自 2019 年 12 月 13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明泰资本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 30,020,693 股,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2.74%(包含因公司总股本增减导致的持
股比例被动变化)。
2、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次股份被动减持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
股东 股份性质 划披露日持有股份 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4,000,997 6.24% 74,000,997 6.24%
明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4,000,997 6.24% 74,000,997 6.24%
资本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截至本次股份被动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186,040,198 股,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185,813,147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被动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其实施与否与明泰资本的债务履约等应对措施、质权人执行情况等因素相关,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减持价格、数量、方式由质权人视二级市场行情等实际情况而定,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被动减持计划一致。
2、明泰资本本次股份被动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股份被动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公司将持续积极关注本次股份被动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明泰汇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被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2022-02-14] (002212)天融信: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15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 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36,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295%;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2 月 16 日。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满足,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暂缓登记的激励对象李雪莹女士和孔继阳先生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36,00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票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 2020 年股权激
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就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南
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在公司官网(www.nanyangcable.com)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9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20 日,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公示
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 2020 年 9 月 20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公司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 2020 年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3 月 9 日至 2020 年 9 月 8 日)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后,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披露了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五)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2020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六)2020 年 11月 3 日,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 452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638.4217
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首次登记并上市。2021 年 2 月 8 日,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512 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暂缓登记并上市。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2021 年 2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暂缓登记完成公告》。
(七)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同意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八)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核实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九)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披露了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一)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核实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鉴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3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0.03 万股,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同意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457 人调整为 454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 1,150.4517 万股调整为 1,150.4217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2、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由 11.98 元/股调整为 11.94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3、2021年11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拟对离职的3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8,73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在职且考核结果不是“A”的5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导致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28,32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前述两种情形合计回购注销股份227,05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
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经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关于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满足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 30%。
激励对象李雪莹女士和孔继阳先生依据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1年2月8日,该等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2、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左栏所述情形,满足解除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限售条件。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2022-02-09] (002212)天融信: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14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36,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1295%;
2、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满足,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暂缓登记的激励对象李雪莹女士和孔继阳先生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36,000 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1、股票来源: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 1,150.4517 万股限制性股票,涉
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6,542.8229 万股的 0.9871%。
3、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1.98 元/股。
4、激励计划授予日:2020 年 9 月 29 日。
5、激励对象及授予情况:激励对象主要为 2019 年激励计划实施之后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新引进的核心人员及得到提级或晋升的核心人员、2019 年度营销体系绩效考评为 A 的核心人员等,包括公司公告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符合条件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其中,激励计划向 452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 638.4217 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0 年 11 月 3 日;向 2 名暂缓登记的激励对象授予的 512 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1 年 2 月 8 日。
二、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就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南
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在公司官网(www.nanyangcable.com)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9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20 日,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公示
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 2020 年 9 月 20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公司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 2020 年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3 月 9 日至 2020 年 9 月 8 日)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后,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披露了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五)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2020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六)2020 年 11月 3 日,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 452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638.4217
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首次登记并上市。2021 年 2 月 8 日,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512 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暂缓登记并上市。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2021 年 2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暂缓登记完成公告》。
(七)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同意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八)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核实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九)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披露了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一)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核实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鉴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3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0.03 万股,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同意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457 人调整为 454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 1,150.4517 万股调整为 1,150.4217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2、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由 11.98 元/股调整为 11.94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3、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拟对离职的3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8,73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在职且考核结果不是“A”的 5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导致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 28,321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前述两种情形合计回购注
销股份 227,051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
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7)。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披露了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
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经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董事会关于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满足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2022-02-09] (002212)天融信: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13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
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公司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炳怀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李雪莹女士和孔继阳先生依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次 2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李雪莹女士和孔继阳先生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1,536,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2022-02-09] (002212)天融信: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12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以直
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雪莹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激励对象李雪莹女士和孔继阳先生依据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前述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36,000股。
关联董事李雪莹女士、孔继阳先生作为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上 述 事项 的具 体内 容详 见公 司 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在 巨潮 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于2022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2022-02-08] (002212)天融信: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11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6 日召
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前次回购基础上,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均包含本数)。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000,000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34%;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6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2022 年 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
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股份数量 5,962,21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0%,最高成交价为 17.3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7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01,427,174.14 元(不含交易费用),已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437,328.54 元(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委托价格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1 月 18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
年 1 月 11 日—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21,059,249 股。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实施回购期间每五个交易日累计回购股份数量的最大值
为 5,385,319 股(2022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未超过公司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30,264,812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公司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公司将在回购期
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2022-01-27] (002212)天融信: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10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信网络”)拟以自有资金 5,000 万元人民币在江苏省苏州市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苏州天融信”)。
2、根据《公司章程》《重大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苏州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
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外包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广告设计、代理;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2、 出资方式
天融信网络拟以自有资金 5,000 万元人民币出资设立苏州天融信。
3、 苏州天融信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人民币万元)
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 5,000 货币 100%
1 有限公司
合计 5,000 - 100%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天融信,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将深化公司在网络安全业务领域的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优势资源,推进地市下沉,做深区域市场。
2、 存在的风险
此次对外投资完成后,苏州天融信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和管理风险,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其经营运作情况,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0] (002212)天融信: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09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
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信网络”)与山东国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赢”)、济南国赢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山东国赢下属控制企业)签署了《济南国赢融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天融信网络拟以自有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参与投资济南国赢融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投资基金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 2,510 万元人民币,
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近日,投资基金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名称:济南国赢融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7F48L196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路 7000 号汉
峪金融中心 A4-4-304-5
5、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国赢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张航)
6、成立日期:2022 年 01 月 17 日
7、合伙期限:2022 年 01 月 17 日至 2027 年 01 月 16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基金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公司将根据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2022-01-19] (002212)天融信: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08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6 日召
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前次回购基础上,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均包含本数)。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34%;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6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2022 年 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576,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487%,最高成交价为 17.1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8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9,789,018 元(不含交易费用),已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90,001.23元(含交易费用)。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委托价格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1 月 18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
年 1 月 11 日—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21,059,249 股。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 576,900 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
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30,264,812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公司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2022-01-18] (002212)天融信: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07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6 日召
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前次回购基础上,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2 年 1 月 14 日)登
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郑钟南 84,301,969 7.11%
2 明泰汇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74,000,997 6.24%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3,509,404 6.20%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 58,490,646 4.93%
型证券投资基金
5 中电科(天津)网络信息科技合伙企业 58,000,000 4.89%
6 新华资管-工商银行-新华资产-景星系列 32,600,488 2.75%
专项产品(第 2 期)
7 章征宇 25,504,073 2.15%
8 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 23,000,000 1.94%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泰混合型证 15,957,280 1.35%
券投资基金
10 前海开源基金-广发银行-前海开源华佳源 11,614,383 0.98%
鑫资产管理计划
注:截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共计持股 29,071,888 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2.45%。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比例
1 郑钟南 84,301,969 7.30%
2 明泰汇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74,000,997 6.40%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3,509,404 6.36%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 58,490,646 5.06%
型证券投资基金
5 中电科(天津)网络信息科技合伙企业 58,000,000 5.02%
6 新华资管-工商银行-新华资产-景星系列 32,600,488 2.82%
专项产品(第 2 期)
7 章征宇 25,504,073 2.21%
8 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 23,000,000 1.99%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泰混合型证 15,957,280 1.38%
券投资基金
前海开源基金-广发银行-前海开源华佳源
10 鑫资产管理计划 11,614,383 1.01%
注:截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共计持股 29,071,888 股,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为 2.52%。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N 名明细数据表》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17] (002212)天融信: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04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6 日以直
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雪莹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曾于 2020 年 12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使用
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前次回购”),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
计划。截至 2021 年 2 月 5 日,前次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29,071,888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99,938,779.59 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
因公司近年来在研发侧和营销侧不断加大投入,持续引进优秀人才,公司核心产品竞争力持续提升,行业渠道持续拓展,与此同时,公司核心人员数量也快速增长。基于中长期考虑,为了有更充足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同意在前次回购基础上,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均包
含本数)。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000,000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4%;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6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2022-01-17] (002212)天融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05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于 2020 年 12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前次
回购”),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 2021 年 2 月 5
日,前次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29,071,888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99,938,779.59 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
2、因公司近年来在研发侧和营销侧不断加大投入,持续引进优秀人才,公司核心产品竞争力持续提升,行业渠道持续拓展,与此同时,公司核心人员数量也快速增长。基于中长期考虑,为了有更充足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工持股计划,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在
前次回购基础上,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均包
含本数)。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000,000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4%;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6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3、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
存在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持股 5%以上股东明泰汇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资本”)可能发生被动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74,000,997 股,该等被动减持发生与否与明泰资本的债务履约等应对措施、质权人执行情况等因素相关,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泰资本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未被质权人以任何方式被动减持。
根据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2021 年 12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高级管
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孔继阳先生计划自 2021 年 9 月 3 日至 2022 年 3 月 2 日(根
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 股,在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截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孔继阳先
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0,000 股。
经沟通确认,除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外,持股 5%以上的股东郑钟南及其一致行动人、明泰资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无明确的其他股份减持计划,如其后续有其他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相关风险提示
(1)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次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可能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3)如果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
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因公司近年来在研发侧和营销侧不断加大投入,持续引进优秀人才,公司核心产品竞争力持续提升,行业渠道持续拓展,与此同时,公司核心人员数量也快速增长。基于中长期考虑,为了有更充足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在前次回购基础上,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并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含);该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5 元/股进行测
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34%;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6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5 元/股进
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34%。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本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223,990 2.63 35,223,990 2.97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54,589,157 97.37 1,150,589,157 97.03
股份总数 1,185,813,147 100.00 1,185,813,147 100.00
2、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5 元/股进
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67%。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本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223,990 2.63 39,223,990 3.31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54,589,157 97.37 1,146,589,157 96.69
股份总数 1,185,813,147 100.00 1,185,813,147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2022-01-08] (002212)天融信:关于全资子公司再次通过CMMI5级评估认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03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再次通过 CMMI5 级评估认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
信网络”)于 2018 年 7 月首次通过了 CMMI 成熟度 5 级评估认证。近日,依据
CMMI 最新版标准经重新评估,天融信网络再次通过了 CMMI 成熟度 5 级评估
认证,有效期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
CMMI(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ion),即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
成,由美国国防部与卡内基-梅隆大学和美国国防工业协会共同开发和研制,是国际上用于评价软件企业能力成熟度和工程开发能力的重要标准,是企业在开发流程化和质量管理上的国际通行标准,代表符合国际规范、科学严谨的软件工程管理方法,通过 CMMI 认证是衡量企业软件工程研发能力的重要标志。CMMI模型等级分为五级,CMMI 成熟度 5 级是优化管理级,为最高等级。本次通过CMMI 成熟度 5 级评估认证,标志着公司的软件技术研发能力、项目管理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和方案交付等能力持续保持国际最高的管理级,处于国际及国内网络安全行业领先水平。
本次通过 CMMI5 级评估认证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
[2022-01-07] (002212)天融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02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 1 号 3 楼 310 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雪莹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 18 人,代表股份数量 152,324,12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3.16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数量 84,602,0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7.31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15 人,代表股份数量 67,722,0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8546%;出席本
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计 16 人,代表股份数量 67,722,1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8546%。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二项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52,324,128 股。每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152,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5%;
反对 17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5%;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550,7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69%;反对 17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071,0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8%;
反对 19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9%;弃权 56,7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469,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63%;反对 19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99%;弃权 56,7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佳、陈伟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2022-01-01] (002212)天融信: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01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信网络”)与山东乾云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乾云”)、济南乾衍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乾衍”,系山东乾云的股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在项目建设、技术融合、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业务合作,且为了巩固各方业务合作基础开展资本合作。作为战略合作协议项下资本合作的具体落实,天融信网络与山东乾云控股股东山东国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赢”)、济南国赢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国赢”,系山东国赢下属控制企业)于同日签署了《济南国赢融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天融信网络拟以自有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参与投资济南国赢融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重大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本次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4、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的情形。除天融信网络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提名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孔继阳先生担任投资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外,公司持股 5%以上 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投资基金中任职的情形。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1、 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国赢私募基金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6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东路 7000 号汉峪金谷
A2-5 号楼 1720
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国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张航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 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信息:
序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 (人民币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号
1 山东国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600 30%
山东景坤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有限合伙人 800 40%
2 限公司
3 山东普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00 30%
合计 2,000 100%
备案情况:济南国赢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为 私募基金管理人,编码为 P1065965。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济南国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山东国赢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山东国赢为济南
国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济南国赢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2、 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山东国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6 年 4 月 11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 3 号鑫苑鑫中心 7 号楼鑫苑金融大厦
701 室
法定代表人:孔德伟
控股股东: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及投资咨询;股权投资;企业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体育中介服务、文化活动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山东国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济南国赢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山东国赢为济南 国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国赢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 有公司股份。
三、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
1、基金名称:济南国赢融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基金规模及出资方式:投资基金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 2,510 万元人民币,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类型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万元) 比例(%)
1 济南国赢私募基金管 普通合伙人 货币 10 0.40%
理中心(有限合伙)
2 山东国赢资产管理有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500 59.76%
限公司
3 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0 39.84%
技术有限公司
合计 2,510 100%
4、出资进度
投资基金采用一次性实缴出资的方式。各有限合伙人按各自认缴比例缴付出资,其认缴出资额应按照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资通知所载明的付款日要求一次性缴付;普通合伙人亦应不晚于上述付款日将相应认缴的出资金额一次性缴付。
5、存续期限:自投资基金成立之日起 5 年。
6、退出机制
(1)合伙企业解散,清算退出。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届满或者出现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解散情形,合伙人可以通过分配剩余财产退出。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行向合伙企业其他有限合伙人或满足条件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企业等主体转让其所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但转让后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的约定,自投资基金成立之日起 3 年内,若山东乾云采购天融信网络自有产品金额累计低于 5 亿元人民币,天融信网络有权要求济南乾衍受让其持有的投资基金份额,受让价格为天融信网络投资成本加上年化 6%的资金费用,资金费用按投资成本实际投资期限逐日计算(每日的资金费用=投资成本×6%÷360),济南乾衍承诺在收到天融信网络书面通知之日起 1 个月内受让基金份额并支付完毕交易价款。
7、公司对投资基金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根据投资基金约定,天融信网络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占有一个席位,对基金的经营决策具有一定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本次投资拟作为联营企业进行核算。
8、投资方向:投资基金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山东产权云生态链企业,未用于投
资的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购买国债、保本性理财等活动。
四、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和决策机制
投资基金普通合伙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投委会为投资基金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决策投资基金的对外投资、投资退出、对外投资相关协议等。投委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其中山东国赢提名 2 名,天融信网络提
名 1 名,济南国赢提名 1 名并委派技术专家 1 名。投委会全部议案的表决须经全
体委员 5 分之 3 以上通过后方为有效决议。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济南国赢为投资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投资基金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拥有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权利,该等权利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执行事务合伙人(包括其设立的投委会和管理团队)执行投资基金事务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伙协议约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投资基金的利益。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投资基金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投资基金事务,不对外代表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投资基金合伙事务的情况。
3、收益分配机制
(1) 除全体合伙人有特别约定外,各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计算、分配投资基金收益,投资基金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先有限合伙人后普通合伙人”。
(2)投资基金清算时如果出现亏损,由合伙人以其对投资基金的实缴出资额按比例承担。有限合伙人对投资基金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投资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公司对投资基金拟投资标的没有一票否决权。
五、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是战略合作协议项下资本合作的具体落实,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与山东乾云的全面合作,依托山东乾云的本地化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宽公司网络安全、大数据、云服务业务市场范围。此外,本次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投资收益。
2、 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事项完成后,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其经营运作情况,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六、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2、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
[2021-12-31] (002212)天融信: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22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及《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 号)的相关规定,近日,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信网络”)以现金形式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软件增值税退税 43,700,235.61元人民币。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天融信网络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是由于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软件增值税退税收
入 43,700,235.61 元人民币属于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政府补助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1 年度利润总额 43,700,235.61 元人民币。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 号);
3、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21] (002212)天融信:关于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21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1、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信科技”)拟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向天融信科技全资子公司湖北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天融信”)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湖北天融信的注册资本将由 1,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000 万元人民币,湖北天融信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 根据《公司章程》《重大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北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22728765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雪莹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五环大道 666 号(21)
经营范围: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电子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 出资方式
天融信科技拟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向湖北天融信增资 2,000 万元人民币。
3、 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后,湖北天融信的股权结构保持不变,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金额
(人民币万元) 股权比例 (人民币万元) 股权比例
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 1,000 100% 3,000 100%
合计 1,000 100% 3,000 100%
4、经营情况及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湖北天融信成立于 2000 年 7 月 7 日,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1,730,772.07 55,499,957.55
负债总额 161,968,020.11 66,442,608.58
净资产 -20,237,248.04 -10,942,651.03
项目 2021 年 1 月—9 月 2020 年 1 月—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6,862.62 6,110,476.27
净利润 -9,787,980.86 -458,013.92
三、本次增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事项为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无需签订增资合同。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需求,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经营目
标。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 存在的风险
此次增资完成后,湖北天融信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其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和管理风险,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其经营运作情况,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1] (002212)天融信: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18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并对《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7,377,234 份;同时因激励对象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 2020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775,282 股。
2021 年 5 月 20 日,上述 7,377,234 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公司股份总数由
1,176,932,446 股增加至 1,184,309,680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76,932,446 元增
加至人民币 1,184,309,680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认购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308 号)。
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完成上述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 1,184,309,680 股减少至 1,183,534,398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84,309,680 元减少至人民币 1,183,534,398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1]000409 号验资报告。
2、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1年6月17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483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合计 250.58 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505,8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86,040,198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出具了《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40 号),对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经完成了上述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该等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份
总数由 1,183,534,398 股增加至 1,186,040,198 股。
3、根据公司 2021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11月19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因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 2020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27,051 股。
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完成上述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 1,186,040,198 股减少至 1,185,813,147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86,040,198 元减少至人民币 1,185,813,147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799 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总股本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条款及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76,932,446 元。 1,185,813,147 元。
2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股
1,176,932,446 股。 1,185,813,147 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及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1] (002212)天融信: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19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人员信息: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华所合伙人数量为 232 人,注
册会计师人数为 1,67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821 人。
(7)业务规模:大华所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 252,055.32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为 225,357.8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09,535.19 万元,2020 年度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76 家,审计客户的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收费总额为 41,725.72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 2020 年度年末数:405.91 万元;职业
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2 次;5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5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忻,199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7 年 5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彦波,2014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起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7 年 12 月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3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公司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费用 16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40 万元,内部控制
鉴证费用 20 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据实际情况决定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报酬、调整服务范围或个别事项另作安排等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1] (002212)天融信: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17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
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雪莹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自2021年5月至今,公司相继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事项以及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76,932,446元变更为人民币1,185,813,147元,公司总股本由1,176,932,446股变更为1,185,813,147股。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的变更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净资产验证及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以上事项业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机构的报酬、调整服务范围或个别事项另作安排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 1 号 3 楼 310 室
2、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3、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 14:3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20)。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1] (002212)天融信: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20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召
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6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召 开 。 公 司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1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3楼310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1.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以及《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
(三)其他说明
1、议案 1.00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22年1月4-5日9:00-12:00、14:0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3楼董事会办公室会务组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当出示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彭韶敏女士、孙嫣女士
联系电话:0754-87278712、010-82776600
传 真:010-82776677
电子邮箱:ir@topsec.com.cn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3楼310室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2
2.投票简称:天融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为 2022 年 1 月 6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天融信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
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
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注:
(1) 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划
“√”,作出投票指示;
(2) 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三项表
决意见中均用符号“—”表示。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权限:
[2021-12-04] (002212)天融信: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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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16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7,051股,涉及人员91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总股本的0.0191%。
2、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3、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86,040,198股变更为1,185,813,147股。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7,051股,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总股本的0.0191%。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1年12月2日办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一)2020年9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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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就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0年9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在公司官网(www.nanyangcable.com)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9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2020年9月20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公司对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9月8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0年9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0年9月28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后,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
(五)2020年9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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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2020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六)2020年11月3日,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中45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638.4217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首次登记并上市。2021年2月8日,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512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暂缓登记并上市。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日、2021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暂缓登记完成公告》。
(七)2021年8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同意对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八)2021年11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核实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九)2021年11月19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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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3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已离职的3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8,73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根据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A、B、C、D,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解除限售,其中,考核结果为“A”的激励对象,解限比例为本批次的100%(即获授总额的30%),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E”,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除32名激励对象离职外,其余420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标”(考核结果为“A”、“B”、“C”、“D”)。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在职且考核结果不是“A”的5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导致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28,32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总数量及回购价格
前述两种原因合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7,051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9736%,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91%。
根据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对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1.940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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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资金总额为2,710,988.94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1,451,041
2.65
- 227,051
31,223,990
2.6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54,589,157
97.35
0.00
1,154,589,157
97.37
三、股份总数
1,186,040,198
100.00
- 227,051
1,185,813,147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验资情况及完成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799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1月19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5,813,147元,股本为人民币1,185,813,147元。
2021年12月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227,051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和公司章程、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份总额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事宜。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2021-12-03] (002212)天融信: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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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15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孔继阳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孔继阳先生计划自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公司于近日收到孔继阳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说明。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截至2021年12月2日,孔继阳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59%,占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的46.6667%。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并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具体股份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孔继阳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9月3日
17.61
70,000
0.0059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孔继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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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孔继阳
合计持有股份
400,000
0.0337
330,000
0.0278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70,000
0.0059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30,000
0.0278
330,000
0.027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孔继阳先生将根据个人资金需求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也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及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股份减持为孔继阳先生的正常减持行为,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孔继阳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2021-11-25] (002212)天融信: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14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雪莹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收到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李雪莹女士的书面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
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李雪莹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了
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董事长、总经理李雪莹女士。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3、本次增持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
5、本次增持具体情况
股东 增持数量 增持 增持金额 增持前 增持后
名称 (股) 比例 增持日期 (元) 持股数量 占总股 持股数量 占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李雪莹 800,000 0.0675% 2021年11月24日 13,600,000 8,020,000 0.6762% 8,820,000 0.7437%
6、其他说明
李雪莹女士在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
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其自2021年9月14日至11月24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0万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股份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李雪莹女士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份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李雪莹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021-11-20] (002212)天融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12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 1 号 3 楼 310
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雪莹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 28 人,代表股份数量 257,698,395
股,占公司总股份(剔除库存股 29,071,888 股,下同)的 22.27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数量 93,701,969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8.09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数量 163,996,426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14.1747%;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计 26 人,代表股份数量163,996,42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4.1747%。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57,698,395 股。该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涉及本次回购注销的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883,181 股,未参与本议案投票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7,648,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5%;
反对 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946,1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3%;反对 5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秉、郭佳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2021-11-20] (002212)天融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13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
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1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及《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3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59 名在职激励对象 2020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是“A”,公司决定对已离职的 3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98,73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上述在职且考核结果不是“A”的 5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导致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 28,321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27,051 股,回购价格为 11.940 元/股。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
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20 日起 45 日内。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债权人申报材料邮寄、登记地址: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 1 号、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11 号楼东侧
联系人:彭韶敏女士、孙嫣女士
联系电话:0754-87278712、010-82776600
电子邮箱:ir@topsec.com.cn
邮政编码:515041(汕头)、100193(北京)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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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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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 (002212)天融信: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20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和2022 年1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76,932,446 元变更为人民币 1,185,813,147 元,公司总股本由1,176,932,446 股变更为 1,185,813,147 股,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2022 年 1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应的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领取了新的工商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项目 内容
名称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5001929358117
住所 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 3 号 3 楼西侧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雪莹
注册资本 人民币壹拾壹亿捌仟伍佰捌拾壹万叁仟壹佰肆拾柒元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
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
通讯设备销售;软件销售;智能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
电气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批发;
销售代理;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
制造;教育咨询服务(不得从事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
相关或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以及自费出国留
学中介服务);进出口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
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成立日期 1985 年 08 月 30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18] (002212)天融信: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19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
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信网络”)与山东国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赢”)、济南国赢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山东国赢下属控制企业)签署了《济南国赢融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天融信网络拟以自有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参与投资济南国赢融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投资基金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 2,510 万元人民币,
均以货币方式出资。2022 年 1 月 17 日,投资基金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
得了由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营业执照》。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1 日、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近日,投资基金全体合伙人已完成实缴出资,投资基金募集完毕,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类型 出资方式 实缴金额(万 出资比例
元) (%)
1 济南国赢私募基金管 普通合伙人 货币 10 0.40%
理中心(有限合伙)
2 山东国赢资产管理有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500 59.76%
限公司
3 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0 39.84%
技术有限公司
合计 2,510 100%
同时,投资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信息如下:
1、基金名称:济南国赢融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管理人名称:济南国赢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备案日期:2022 年 02 月 15 日
4、备案编码:STV250
公司将根据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2022-02-17] (002212)天融信:2021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18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天融
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事 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354,128.68 570,416.93 -37.92
营业利润 48,809.18 57,851.16 -15.63
利润总额 46,907.37 57,402.59 -18.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320.57 40,011.46 3.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39,994.57 44,702.51 -10.53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 0.35 2.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8 4.34 -0.06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169,465.41 1,132,425.83 3.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 967,237.68 958,571.53 0.90
股本(万股) 118,581.31 117,181.24 1.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每股净资产(元/股) 8.16 8.18 -0.24
注:以上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其中,网络安全业务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同比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354,128.68 283,234.05 25.03
营业利润 50,667.55 55,142.26 -8.11
利润总额 48,764.28 54,945.66 -11.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123.81 50,208.94 -14.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41,527.09 43,690.76 -4.95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剔除原控股子公司北京同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天科技”)影响的网络安全业务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350,227.70 242,821.94 44.23
营业利润 51,327.64 55,740.70 -7.92
利润总额 49,424.37 55,710.13 -11.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457.12 50,560.43 -14.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41,860.40 44,042.25 -4.95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主要经营业绩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354,128.68 万元,同比减少 37.92%,主
要是 2020 年公司实施完毕重大资产出售后,不再从事电线电缆业务,主要业务聚焦至网络安全领域。网络安全业务实现收入354,128.68万元,同比增长25.03%,剔除同天科技的影响,实现收入 350,227.70 万元,同比增长 44.23%,新增订单金额同比增长 48.09%。
2、报告期内,公司网络安全业务研发费用同比增长 47.54%。研发费用主要
用于夯实基础网络安全业务,布局及完善数据安全、云计算、云安全与安全云服务、态势感知等新方向和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物联网等新兴场景业务的技术及产品。研发总费用率为 22.70%,其中,新方向新场景的研发费用率约为 45%,
报告期其主要进展如下:
(1)形成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产品和咨询服务体系
截止报告期末,面向数据安全业务,共发布产品 9 类 33 个型号,提供咨询
服务 3 类 14 项;数据安全智能管控平台首批获得中国信通院“基础级”认证,和数据分类分级能力“进阶级”证书;累计参与数据安全相关国家/行业标准 35 项,其中,已发布 13 项。产品和服务已覆盖大数据局、能源、运营商、金融、税务、
海关等 10 多个行业。数据安全收入 2.17 亿元,同比增长 216.45%。
(2)初步构建了云计算产品与解决方案体系
自 2019 年公司发布云计算产品以来,产品与解决方案逐步完善,报告期内,
新增超融合产品 19 个型号,云桌面产品 6 个型号,云终端 11 个型号,安全网元
11 款 44 个型号。大力推进国产化兼容与生态建设,同上下游企业合作,取得 60+兼容性证明。产品与服务在政府、医疗、教育、企业、能源、金融、运营商、税
务、交通等 10 多个行业落地,形成 10 个行业化解决方案。云计算收入 1.37 亿
元,同比增长 240.64%。
(3)基本完成安全云服务业务区域和主要行业覆盖
公司持续完善新一代安全云服务平台和云化安全能力,通过产品服务化,可为客户提供云监测、云检测、云防护、云分析和云管理等 5 大类数十种安全服务能力,稳步拓展设备托管、能力订阅等增值服务。公司首批获得国家信息安全服务安全运营类一级资质。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安全云服务平台已覆盖全国 31 个省市、17 个重点行业的 1400+客户的 22+万网站,报告期内服务客户数量和网站数量同比增长超过 120%和 50%。安全云服务收入同比增长 33.03%。
(4)进一步丰富大数据业务行业化解决方案
公司大数据业务覆盖大数据分析与态势感知、网络安全管理、数据安全管理、主动防御管理等四个方面,产品与解决方案已应用于 37 个行业化安全业务应用场景,其中,报告期内新增 7 个行业。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大数据产品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1 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 2 项,参与国家、行业相关标准13 项,涉及政府、运营商、金融等行业。报告期内,公司态势感知系统入选《IDCMarketScape:中国态势感知解决方案市场厂商评估》领导者行列。大数据与态势感知收入 3.77 亿元,同比增长 17.10%。
(5)快速推进工业互联网产品与解决方案落地
公司工业互联网产品包括工控体系建设类产品、监管与自监管类产品、能力提升类产品,涉及“功能安全”与“信息安全”的融合。报告期内,产品与解决方案已落地电力、石油、轨道交通、冶金、煤炭、机械制造等 32 个行业,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控制领域远程运维安全、工业数据安全、工业控制领域应急管理、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系统、工业互联网安全监管、工业互联网安全公共服务平台等 21 个业务场景。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参与 10 余项工业互联网领域标准制定,所参与标准涉及工业企业安全数据分类分级、工业防火墙、工业网络安全隔离与交换系统等方向。工业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598.53%。
(6)继续完善车联网安全产品、解决方案与服务体系
公司持续加大车联网安全领域技术创新和融合创新的研发投入,积极开展生态建设和市场营销。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业务场景,完成对车载防火墙、车载入侵检测、车载安全认证、车联网态势感知平台、车联网安全合规检测平台等5 款产品的升级和车联网数据安全管控平台产品的发布,其中,车载防火墙成功入选首批《北京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2021 年),已发布的产品和安全服务已在多家车企实现落地应用。
报告期内,新方向新场景收入占比约为 25%,同比增长约 55%。
报告期内,公司在保持国产化安全产品品类与型号数量领先优势的基础上,加大了在生态建设和营销拓展方面投入。截止报告期末,共发布国产化系列产品53 类 168 个型号,覆盖所有主流网络安全产品类别。报告期内,产品和解决方案在党政、金融、能源、交通等 23 个行业实现规模化应用。国产化业务收入约5.6 亿元,占比超过 15%,同比增长近 10 倍。
3、报告期内,公司网络安全业务销售费用同比增长 30.67%。主要用于行业深耕、地市下沉和渠道拓展,销售人员数量增幅为 15.89%,渠道销售人员数量在销售人员数量中占比为 10.91%,渠道销售收入约 5.6 亿元,同比增长 21.73%,为进一步实现市场覆盖打下较好基础。
(二)报告期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1,169,465.41 万元,同比增加 3.27%,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967,237.68 万元,同比增加 0.90%。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稳定。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不适用。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
[2022-02-16] (002212)天融信: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17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 万元人民币在江苏省苏州市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天融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近日,苏州天融信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项目 内容
名称 苏州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7MA7HE92P33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 55号相融大厦 4 层 411室
-020 工位(集群登记)
法定代表人 李雪莹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整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
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软件销
经营范围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机械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
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
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外
包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广
告设计、代理;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成立日期 2022 年 02 月 14日
营业期限 长期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2022-02-15] (002212)天融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被动减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16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被动减持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明泰汇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收到
持股 5%以上股东明泰汇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资本”)出具的书面通知,获悉明泰资本在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质押的74,000,997 股公司股份,因被司法冻结触发提前购回条款后构成违约的情形未发生变化,继续存在可能因平仓导致被动减持的风险,被动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方式;如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被动减持期间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2 年 5 月 14 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存在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明泰资本关于股份被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通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份被动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明泰资本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未被质权人以任何方式被动减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份被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在本次股份被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泰资本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未被质权人以任何方式被动减持。
自 2019 年 12 月 13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明泰资本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 30,020,693 股,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2.74%(包含因公司总股本增减导致的持
股比例被动变化)。
2、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次股份被动减持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
股东 股份性质 划披露日持有股份 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4,000,997 6.24% 74,000,997 6.24%
明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4,000,997 6.24% 74,000,997 6.24%
资本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截至本次股份被动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186,040,198 股,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185,813,147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被动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其实施与否与明泰资本的债务履约等应对措施、质权人执行情况等因素相关,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减持价格、数量、方式由质权人视二级市场行情等实际情况而定,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被动减持计划一致。
2、明泰资本本次股份被动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股份被动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公司将持续积极关注本次股份被动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明泰汇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被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2022-02-14] (002212)天融信: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15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 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36,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295%;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2 月 16 日。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满足,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暂缓登记的激励对象李雪莹女士和孔继阳先生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36,00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票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 2020 年股权激
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就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南
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在公司官网(www.nanyangcable.com)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9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20 日,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公示
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 2020 年 9 月 20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公司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 2020 年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3 月 9 日至 2020 年 9 月 8 日)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后,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披露了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五)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2020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六)2020 年 11月 3 日,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 452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638.4217
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首次登记并上市。2021 年 2 月 8 日,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512 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暂缓登记并上市。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2021 年 2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暂缓登记完成公告》。
(七)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同意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八)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核实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九)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披露了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一)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核实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鉴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3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0.03 万股,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同意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457 人调整为 454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 1,150.4517 万股调整为 1,150.4217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2、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由 11.98 元/股调整为 11.94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3、2021年11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拟对离职的3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8,73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在职且考核结果不是“A”的5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导致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28,32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前述两种情形合计回购注销股份227,05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
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经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关于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满足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 30%。
激励对象李雪莹女士和孔继阳先生依据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1年2月8日,该等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2、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左栏所述情形,满足解除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限售条件。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2022-02-09] (002212)天融信: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14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36,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1295%;
2、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满足,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暂缓登记的激励对象李雪莹女士和孔继阳先生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36,000 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1、股票来源: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 1,150.4517 万股限制性股票,涉
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6,542.8229 万股的 0.9871%。
3、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1.98 元/股。
4、激励计划授予日:2020 年 9 月 29 日。
5、激励对象及授予情况:激励对象主要为 2019 年激励计划实施之后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新引进的核心人员及得到提级或晋升的核心人员、2019 年度营销体系绩效考评为 A 的核心人员等,包括公司公告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符合条件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其中,激励计划向 452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 638.4217 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0 年 11 月 3 日;向 2 名暂缓登记的激励对象授予的 512 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1 年 2 月 8 日。
二、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就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南
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在公司官网(www.nanyangcable.com)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9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20 日,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公示
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 2020 年 9 月 20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公司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 2020 年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3 月 9 日至 2020 年 9 月 8 日)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后,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披露了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五)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2020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六)2020 年 11月 3 日,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 452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638.4217
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首次登记并上市。2021 年 2 月 8 日,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512 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暂缓登记并上市。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2021 年 2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暂缓登记完成公告》。
(七)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同意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八)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核实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九)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披露了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一)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核实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鉴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3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0.03 万股,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同意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457 人调整为 454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 1,150.4517 万股调整为 1,150.4217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2、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由 11.98 元/股调整为 11.94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3、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拟对离职的3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8,73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在职且考核结果不是“A”的 5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导致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 28,321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前述两种情形合计回购注
销股份 227,051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
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7)。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披露了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
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经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董事会关于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满足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2022-02-09] (002212)天融信: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13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
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公司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炳怀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李雪莹女士和孔继阳先生依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次 2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李雪莹女士和孔继阳先生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1,536,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2022-02-09] (002212)天融信: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12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以直
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雪莹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激励对象李雪莹女士和孔继阳先生依据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前述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36,000股。
关联董事李雪莹女士、孔继阳先生作为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上 述 事项 的具 体内 容详 见公 司 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在 巨潮 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于2022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2022-02-08] (002212)天融信: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11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6 日召
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前次回购基础上,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均包含本数)。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000,000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34%;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6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2022 年 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
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股份数量 5,962,21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0%,最高成交价为 17.3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7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01,427,174.14 元(不含交易费用),已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437,328.54 元(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委托价格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1 月 18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
年 1 月 11 日—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21,059,249 股。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实施回购期间每五个交易日累计回购股份数量的最大值
为 5,385,319 股(2022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未超过公司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30,264,812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公司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公司将在回购期
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2022-01-27] (002212)天融信: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10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信网络”)拟以自有资金 5,000 万元人民币在江苏省苏州市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苏州天融信”)。
2、根据《公司章程》《重大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苏州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
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外包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广告设计、代理;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2、 出资方式
天融信网络拟以自有资金 5,000 万元人民币出资设立苏州天融信。
3、 苏州天融信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人民币万元)
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 5,000 货币 100%
1 有限公司
合计 5,000 - 100%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天融信,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将深化公司在网络安全业务领域的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优势资源,推进地市下沉,做深区域市场。
2、 存在的风险
此次对外投资完成后,苏州天融信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和管理风险,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其经营运作情况,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0] (002212)天融信: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09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
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信网络”)与山东国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赢”)、济南国赢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山东国赢下属控制企业)签署了《济南国赢融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天融信网络拟以自有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参与投资济南国赢融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投资基金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 2,510 万元人民币,
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近日,投资基金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名称:济南国赢融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7F48L196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路 7000 号汉
峪金融中心 A4-4-304-5
5、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国赢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张航)
6、成立日期:2022 年 01 月 17 日
7、合伙期限:2022 年 01 月 17 日至 2027 年 01 月 16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基金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公司将根据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2022-01-19] (002212)天融信: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08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6 日召
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前次回购基础上,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均包含本数)。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34%;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6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2022 年 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576,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487%,最高成交价为 17.1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8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9,789,018 元(不含交易费用),已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90,001.23元(含交易费用)。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委托价格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1 月 18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
年 1 月 11 日—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21,059,249 股。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 576,900 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
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30,264,812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公司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2022-01-18] (002212)天融信: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07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6 日召
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前次回购基础上,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2 年 1 月 14 日)登
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郑钟南 84,301,969 7.11%
2 明泰汇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74,000,997 6.24%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3,509,404 6.20%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 58,490,646 4.93%
型证券投资基金
5 中电科(天津)网络信息科技合伙企业 58,000,000 4.89%
6 新华资管-工商银行-新华资产-景星系列 32,600,488 2.75%
专项产品(第 2 期)
7 章征宇 25,504,073 2.15%
8 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 23,000,000 1.94%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泰混合型证 15,957,280 1.35%
券投资基金
10 前海开源基金-广发银行-前海开源华佳源 11,614,383 0.98%
鑫资产管理计划
注:截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共计持股 29,071,888 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2.45%。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比例
1 郑钟南 84,301,969 7.30%
2 明泰汇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74,000,997 6.40%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3,509,404 6.36%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 58,490,646 5.06%
型证券投资基金
5 中电科(天津)网络信息科技合伙企业 58,000,000 5.02%
6 新华资管-工商银行-新华资产-景星系列 32,600,488 2.82%
专项产品(第 2 期)
7 章征宇 25,504,073 2.21%
8 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 23,000,000 1.99%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泰混合型证 15,957,280 1.38%
券投资基金
前海开源基金-广发银行-前海开源华佳源
10 鑫资产管理计划 11,614,383 1.01%
注:截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共计持股 29,071,888 股,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为 2.52%。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N 名明细数据表》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17] (002212)天融信: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04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6 日以直
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雪莹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曾于 2020 年 12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使用
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前次回购”),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
计划。截至 2021 年 2 月 5 日,前次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29,071,888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99,938,779.59 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
因公司近年来在研发侧和营销侧不断加大投入,持续引进优秀人才,公司核心产品竞争力持续提升,行业渠道持续拓展,与此同时,公司核心人员数量也快速增长。基于中长期考虑,为了有更充足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同意在前次回购基础上,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均包
含本数)。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000,000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4%;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6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2022-01-17] (002212)天融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05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于 2020 年 12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前次
回购”),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 2021 年 2 月 5
日,前次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29,071,888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99,938,779.59 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
2、因公司近年来在研发侧和营销侧不断加大投入,持续引进优秀人才,公司核心产品竞争力持续提升,行业渠道持续拓展,与此同时,公司核心人员数量也快速增长。基于中长期考虑,为了有更充足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工持股计划,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在
前次回购基础上,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均包
含本数)。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000,000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4%;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6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3、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
存在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持股 5%以上股东明泰汇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资本”)可能发生被动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74,000,997 股,该等被动减持发生与否与明泰资本的债务履约等应对措施、质权人执行情况等因素相关,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泰资本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未被质权人以任何方式被动减持。
根据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2021 年 12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高级管
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孔继阳先生计划自 2021 年 9 月 3 日至 2022 年 3 月 2 日(根
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 股,在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截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孔继阳先
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0,000 股。
经沟通确认,除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外,持股 5%以上的股东郑钟南及其一致行动人、明泰资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无明确的其他股份减持计划,如其后续有其他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相关风险提示
(1)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次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可能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3)如果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
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因公司近年来在研发侧和营销侧不断加大投入,持续引进优秀人才,公司核心产品竞争力持续提升,行业渠道持续拓展,与此同时,公司核心人员数量也快速增长。基于中长期考虑,为了有更充足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在前次回购基础上,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并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含);该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5 元/股进行测
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34%;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6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5 元/股进
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34%。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本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223,990 2.63 35,223,990 2.97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54,589,157 97.37 1,150,589,157 97.03
股份总数 1,185,813,147 100.00 1,185,813,147 100.00
2、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5 元/股进
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67%。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本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223,990 2.63 39,223,990 3.31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54,589,157 97.37 1,146,589,157 96.69
股份总数 1,185,813,147 100.00 1,185,813,147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2022-01-08] (002212)天融信:关于全资子公司再次通过CMMI5级评估认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03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再次通过 CMMI5 级评估认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
信网络”)于 2018 年 7 月首次通过了 CMMI 成熟度 5 级评估认证。近日,依据
CMMI 最新版标准经重新评估,天融信网络再次通过了 CMMI 成熟度 5 级评估
认证,有效期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
CMMI(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ion),即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
成,由美国国防部与卡内基-梅隆大学和美国国防工业协会共同开发和研制,是国际上用于评价软件企业能力成熟度和工程开发能力的重要标准,是企业在开发流程化和质量管理上的国际通行标准,代表符合国际规范、科学严谨的软件工程管理方法,通过 CMMI 认证是衡量企业软件工程研发能力的重要标志。CMMI模型等级分为五级,CMMI 成熟度 5 级是优化管理级,为最高等级。本次通过CMMI 成熟度 5 级评估认证,标志着公司的软件技术研发能力、项目管理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和方案交付等能力持续保持国际最高的管理级,处于国际及国内网络安全行业领先水平。
本次通过 CMMI5 级评估认证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
[2022-01-07] (002212)天融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02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 1 号 3 楼 310 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雪莹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 18 人,代表股份数量 152,324,12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3.16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数量 84,602,0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7.31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15 人,代表股份数量 67,722,0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8546%;出席本
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计 16 人,代表股份数量 67,722,1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8546%。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二项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52,324,128 股。每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152,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5%;
反对 17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5%;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550,7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69%;反对 17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071,0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8%;
反对 19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9%;弃权 56,7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469,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63%;反对 19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99%;弃权 56,7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佳、陈伟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2022-01-01] (002212)天融信: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01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信网络”)与山东乾云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乾云”)、济南乾衍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乾衍”,系山东乾云的股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在项目建设、技术融合、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业务合作,且为了巩固各方业务合作基础开展资本合作。作为战略合作协议项下资本合作的具体落实,天融信网络与山东乾云控股股东山东国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赢”)、济南国赢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国赢”,系山东国赢下属控制企业)于同日签署了《济南国赢融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天融信网络拟以自有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参与投资济南国赢融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重大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本次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4、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的情形。除天融信网络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提名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孔继阳先生担任投资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外,公司持股 5%以上 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投资基金中任职的情形。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1、 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国赢私募基金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6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东路 7000 号汉峪金谷
A2-5 号楼 1720
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国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张航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 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信息:
序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 (人民币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号
1 山东国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600 30%
山东景坤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有限合伙人 800 40%
2 限公司
3 山东普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00 30%
合计 2,000 100%
备案情况:济南国赢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为 私募基金管理人,编码为 P1065965。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济南国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山东国赢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山东国赢为济南
国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济南国赢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2、 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山东国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6 年 4 月 11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 3 号鑫苑鑫中心 7 号楼鑫苑金融大厦
701 室
法定代表人:孔德伟
控股股东: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及投资咨询;股权投资;企业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体育中介服务、文化活动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山东国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济南国赢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山东国赢为济南 国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国赢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 有公司股份。
三、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
1、基金名称:济南国赢融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基金规模及出资方式:投资基金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 2,510 万元人民币,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类型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万元) 比例(%)
1 济南国赢私募基金管 普通合伙人 货币 10 0.40%
理中心(有限合伙)
2 山东国赢资产管理有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500 59.76%
限公司
3 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0 39.84%
技术有限公司
合计 2,510 100%
4、出资进度
投资基金采用一次性实缴出资的方式。各有限合伙人按各自认缴比例缴付出资,其认缴出资额应按照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资通知所载明的付款日要求一次性缴付;普通合伙人亦应不晚于上述付款日将相应认缴的出资金额一次性缴付。
5、存续期限:自投资基金成立之日起 5 年。
6、退出机制
(1)合伙企业解散,清算退出。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届满或者出现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解散情形,合伙人可以通过分配剩余财产退出。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行向合伙企业其他有限合伙人或满足条件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企业等主体转让其所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但转让后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的约定,自投资基金成立之日起 3 年内,若山东乾云采购天融信网络自有产品金额累计低于 5 亿元人民币,天融信网络有权要求济南乾衍受让其持有的投资基金份额,受让价格为天融信网络投资成本加上年化 6%的资金费用,资金费用按投资成本实际投资期限逐日计算(每日的资金费用=投资成本×6%÷360),济南乾衍承诺在收到天融信网络书面通知之日起 1 个月内受让基金份额并支付完毕交易价款。
7、公司对投资基金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根据投资基金约定,天融信网络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占有一个席位,对基金的经营决策具有一定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本次投资拟作为联营企业进行核算。
8、投资方向:投资基金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山东产权云生态链企业,未用于投
资的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购买国债、保本性理财等活动。
四、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和决策机制
投资基金普通合伙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投委会为投资基金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决策投资基金的对外投资、投资退出、对外投资相关协议等。投委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其中山东国赢提名 2 名,天融信网络提
名 1 名,济南国赢提名 1 名并委派技术专家 1 名。投委会全部议案的表决须经全
体委员 5 分之 3 以上通过后方为有效决议。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济南国赢为投资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投资基金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拥有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权利,该等权利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执行事务合伙人(包括其设立的投委会和管理团队)执行投资基金事务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伙协议约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投资基金的利益。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投资基金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投资基金事务,不对外代表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投资基金合伙事务的情况。
3、收益分配机制
(1) 除全体合伙人有特别约定外,各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计算、分配投资基金收益,投资基金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先有限合伙人后普通合伙人”。
(2)投资基金清算时如果出现亏损,由合伙人以其对投资基金的实缴出资额按比例承担。有限合伙人对投资基金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投资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公司对投资基金拟投资标的没有一票否决权。
五、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是战略合作协议项下资本合作的具体落实,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与山东乾云的全面合作,依托山东乾云的本地化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宽公司网络安全、大数据、云服务业务市场范围。此外,本次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投资收益。
2、 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事项完成后,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其经营运作情况,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六、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2、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
[2021-12-31] (002212)天融信: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22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及《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 号)的相关规定,近日,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信网络”)以现金形式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软件增值税退税 43,700,235.61元人民币。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天融信网络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是由于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软件增值税退税收
入 43,700,235.61 元人民币属于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政府补助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1 年度利润总额 43,700,235.61 元人民币。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 号);
3、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21] (002212)天融信:关于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21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1、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信科技”)拟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向天融信科技全资子公司湖北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天融信”)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湖北天融信的注册资本将由 1,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000 万元人民币,湖北天融信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 根据《公司章程》《重大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北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22728765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雪莹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五环大道 666 号(21)
经营范围: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电子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 出资方式
天融信科技拟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向湖北天融信增资 2,000 万元人民币。
3、 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后,湖北天融信的股权结构保持不变,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金额
(人民币万元) 股权比例 (人民币万元) 股权比例
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 1,000 100% 3,000 100%
合计 1,000 100% 3,000 100%
4、经营情况及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湖北天融信成立于 2000 年 7 月 7 日,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1,730,772.07 55,499,957.55
负债总额 161,968,020.11 66,442,608.58
净资产 -20,237,248.04 -10,942,651.03
项目 2021 年 1 月—9 月 2020 年 1 月—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6,862.62 6,110,476.27
净利润 -9,787,980.86 -458,013.92
三、本次增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事项为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无需签订增资合同。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需求,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经营目
标。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 存在的风险
此次增资完成后,湖北天融信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其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和管理风险,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其经营运作情况,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1] (002212)天融信: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18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并对《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7,377,234 份;同时因激励对象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 2020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775,282 股。
2021 年 5 月 20 日,上述 7,377,234 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公司股份总数由
1,176,932,446 股增加至 1,184,309,680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76,932,446 元增
加至人民币 1,184,309,680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认购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308 号)。
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完成上述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 1,184,309,680 股减少至 1,183,534,398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84,309,680 元减少至人民币 1,183,534,398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1]000409 号验资报告。
2、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1年6月17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483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合计 250.58 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505,8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86,040,198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出具了《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40 号),对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经完成了上述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该等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份
总数由 1,183,534,398 股增加至 1,186,040,198 股。
3、根据公司 2021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11月19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因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 2020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27,051 股。
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完成上述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 1,186,040,198 股减少至 1,185,813,147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86,040,198 元减少至人民币 1,185,813,147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799 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总股本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条款及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76,932,446 元。 1,185,813,147 元。
2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股
1,176,932,446 股。 1,185,813,147 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及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1] (002212)天融信: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19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人员信息: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华所合伙人数量为 232 人,注
册会计师人数为 1,67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821 人。
(7)业务规模:大华所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 252,055.32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为 225,357.8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09,535.19 万元,2020 年度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76 家,审计客户的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收费总额为 41,725.72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 2020 年度年末数:405.91 万元;职业
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2 次;5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5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忻,199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7 年 5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彦波,2014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起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7 年 12 月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3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公司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费用 16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40 万元,内部控制
鉴证费用 20 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据实际情况决定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报酬、调整服务范围或个别事项另作安排等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1] (002212)天融信: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17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
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雪莹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自2021年5月至今,公司相继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事项以及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76,932,446元变更为人民币1,185,813,147元,公司总股本由1,176,932,446股变更为1,185,813,147股。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的变更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净资产验证及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以上事项业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机构的报酬、调整服务范围或个别事项另作安排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 1 号 3 楼 310 室
2、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3、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 14:3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20)。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1] (002212)天融信: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20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召
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6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召 开 。 公 司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1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3楼310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1.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以及《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
(三)其他说明
1、议案 1.00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22年1月4-5日9:00-12:00、14:0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3楼董事会办公室会务组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当出示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彭韶敏女士、孙嫣女士
联系电话:0754-87278712、010-82776600
传 真:010-82776677
电子邮箱:ir@topsec.com.cn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3楼310室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2
2.投票简称:天融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为 2022 年 1 月 6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天融信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
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
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注:
(1) 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划
“√”,作出投票指示;
(2) 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三项表
决意见中均用符号“—”表示。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权限:
[2021-12-04] (002212)天融信: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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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16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7,051股,涉及人员91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总股本的0.0191%。
2、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3、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86,040,198股变更为1,185,813,147股。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7,051股,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总股本的0.0191%。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1年12月2日办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一)2020年9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就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0年9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在公司官网(www.nanyangcable.com)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9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2020年9月20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公司对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9月8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0年9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0年9月28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后,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
(五)2020年9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3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2020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六)2020年11月3日,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中45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638.4217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首次登记并上市。2021年2月8日,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512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暂缓登记并上市。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日、2021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暂缓登记完成公告》。
(七)2021年8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同意对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八)2021年11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核实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九)2021年11月19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
4
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3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已离职的3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8,73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根据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A、B、C、D,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解除限售,其中,考核结果为“A”的激励对象,解限比例为本批次的100%(即获授总额的30%),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E”,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除32名激励对象离职外,其余420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标”(考核结果为“A”、“B”、“C”、“D”)。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在职且考核结果不是“A”的5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导致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28,32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总数量及回购价格
前述两种原因合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7,051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9736%,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91%。
根据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对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1.940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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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资金总额为2,710,988.94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1,451,041
2.65
- 227,051
31,223,990
2.6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54,589,157
97.35
0.00
1,154,589,157
97.37
三、股份总数
1,186,040,198
100.00
- 227,051
1,185,813,147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验资情况及完成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799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1月19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5,813,147元,股本为人民币1,185,813,147元。
2021年12月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227,051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和公司章程、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份总额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事宜。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2021-12-03] (002212)天融信: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1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15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孔继阳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孔继阳先生计划自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公司于近日收到孔继阳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说明。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截至2021年12月2日,孔继阳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59%,占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的46.6667%。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并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具体股份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孔继阳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9月3日
17.61
70,000
0.0059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孔继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孔继阳
合计持有股份
400,000
0.0337
330,000
0.0278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70,000
0.0059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30,000
0.0278
330,000
0.027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孔继阳先生将根据个人资金需求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也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及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股份减持为孔继阳先生的正常减持行为,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孔继阳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2021-11-25] (002212)天融信: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14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雪莹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收到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李雪莹女士的书面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
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李雪莹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了
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董事长、总经理李雪莹女士。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3、本次增持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
5、本次增持具体情况
股东 增持数量 增持 增持金额 增持前 增持后
名称 (股) 比例 增持日期 (元) 持股数量 占总股 持股数量 占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李雪莹 800,000 0.0675% 2021年11月24日 13,600,000 8,020,000 0.6762% 8,820,000 0.7437%
6、其他说明
李雪莹女士在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
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其自2021年9月14日至11月24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0万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股份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李雪莹女士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份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李雪莹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021-11-20] (002212)天融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12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 1 号 3 楼 310
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雪莹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 28 人,代表股份数量 257,698,395
股,占公司总股份(剔除库存股 29,071,888 股,下同)的 22.27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数量 93,701,969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8.09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数量 163,996,426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14.1747%;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计 26 人,代表股份数量163,996,42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4.1747%。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57,698,395 股。该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涉及本次回购注销的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883,181 股,未参与本议案投票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7,648,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5%;
反对 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946,1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3%;反对 5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秉、郭佳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2021-11-20] (002212)天融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13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
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1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及《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3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59 名在职激励对象 2020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是“A”,公司决定对已离职的 3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98,73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上述在职且考核结果不是“A”的 5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导致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 28,321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27,051 股,回购价格为 11.940 元/股。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
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20 日起 45 日内。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债权人申报材料邮寄、登记地址: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 1 号、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11 号楼东侧
联系人:彭韶敏女士、孙嫣女士
联系电话:0754-87278712、010-82776600
电子邮箱:ir@topsec.com.cn
邮政编码:515041(汕头)、100193(北京)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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