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130什么时候复牌?-沃尔核材停牌最新消息
≈≈沃尔核材002130≈≈(更新:22.02.26)
[2022-02-26] (002130)沃尔核材:2021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
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
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5,396,936,342.64 4,094,777,696.64 31.80
营业利润 659,101,420.29 500,783,472.68 31.61
利润总额 653,089,948.47 494,474,411.72 32.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550,664,118.97 395,754,073.94 39.14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529,611,996.72 346,722,720.64 52.75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4 0.31 41.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62% 12.83% 增长 2.79 个百分点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7,777,323,487.53 6,890,783,591.18 12.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3,790,973,810.81 3,273,216,346.58 15.82
者权益
股本 1,259,898,562.00 1,258,927,062.00 0.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3.01 2.60 15.77
净资产(元)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营业总收
入 539,693.63 万元,同比增长 31.80%;实现营业利润 65,910.14 万元,同比增长
31.61%;实现利润总额 65,308.99 万元,同比增长 32.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066.41 万元,同比增长 39.14%;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961.20 万元,同比增长 52.75%。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及各项利润指标稳定增长,主要系 2020 年上半年因新冠疫情,公司产销受到一定影响;本报告期,公司持续聚焦主业、聚焦市场,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提高产品竞争力,优化产品和客户结构,市场份额得到不断提升,各类产品销售同比稳步增长,从而带动公司业绩增长。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公司未披露过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2022-02-26]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沃尔”)及乐庭电线工业(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乐庭”)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并于近日分别收到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132000715
发证时间:2021年11月3日
有效期:三年
批准机关: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企业名称:乐庭电线工业(常州)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132001935
发证时间:2021年11月3日
有效期:三年
批准机关: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常州沃尔及常州乐庭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1年、2022年、2023年)将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2022-01-26]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沃尔热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热缩”)、深圳市沃尔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电力”)及深圳市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特发”)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并于近日分别收到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深圳市沃尔热缩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144202287
发证时间:2021年12月23日
有效期:三年
批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企业名称:深圳市沃尔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144202999
发证时间:2021年12月23日
有效期:三年
批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3、企业名称:深圳市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144202716
发证时间:2021年12月23日
有效期:三年
批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沃尔热缩、沃尔电力及深圳特发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1年、2022年、2023年)将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2022-01-14] (002130)沃尔核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3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文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81,148,1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523%。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2,723,0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8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68,425,0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681%。
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2022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同意 381,120,81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
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7,686,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5% ;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381,120,81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
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7,686,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5% ;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381,120,81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
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7,686,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5% ;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责任保险的
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77,119,7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9%;反
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4%;弃权 128,9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7,557,6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64% ;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 ;弃权 12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1%。
该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陈曦律师、周悦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对象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
[2021-12-29]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辅导备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110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辅导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上海科特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情况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2月10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特”)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021年12月27日,上海科特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订了《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之辅导协议》。同日,上海科特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2021年12月28日,上海证监局对上海科特报送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予以受理,并确认辅导登记日为2021年12月28日。
二、风险提示
本次分拆子公司上市事项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盈利要求、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分拆方案的正式批准、取得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核准或批准等,能否满足上述条件和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从上市辅导至正式提交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的申请期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5]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109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沃尔
新能源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新能源”)、深圳市沃尔电力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电力”)、深圳市沃尔特种线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
尔线缆”)、深圳市沃尔热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热缩”)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获得政府补助金额共计人民币 16,136,91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是否与 是否具
序 收款单位 发放主体 补助项目 补助依据 收到补助 补助金额 日常经 有可持
号 时间 营活动 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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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计划
合计 16,136,910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
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
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沃尔新能
源、沃尔电力、沃尔线缆及沃尔热缩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获得的政
府补助共计人民币 16,136,910 元,其中 6,136,910 元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计入其他收益;10,000,000 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将会增加公司 2021 年度利润总额共计人民币 6,136,910
元。上述财务处理最终结果以审计数据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2021-12-14]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107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下属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为下属5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含)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7,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9,000万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该担保额度不含其他单独审议的特殊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46,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0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判断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是否超过70%时,应当以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鉴于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庭电线”)以最近一年(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表数据计算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故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环保高温辐射线缆、热缩材料、冷缩材料、阻燃材料、绝缘材料、耐高温耐腐蚀新型材料、套管、电缆附件、电缆分支箱、热缩材料电子线和电源连接线、有机硅线缆、有机氟线缆、热缩材料生产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电子元器件的销售;高压电器设备、铜铝连接管、电池隔膜、PTC产品(热敏电阻)、橡胶新材料及原辅材料制品及线路防护元器件的销售(以上均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常州沃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7,199.54 77,147.54
负债总额 15,121.27 19,951.89
净资产 62,078.27 57,195.65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34,110.19 35,293.09
净利润 4,882.63 5,974.84
(二)公司名称:长园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电子”)
住 所: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工业二园宝陂工业区
法人代表:陈志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2月14日
经营范围:设计与开发、生产经营热收缩套管、聚氯乙烯套管、铁氟龙套管、电线、热缩塑胶母料、异型件、绝缘带、耐热套管、机械制造及维修、发泡材料、三层线;提供加速器辐照技术咨询、辐照加工业务;从事冷缩管、橡胶套管、电力电缆附件的批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道路普通货运。
公司持有长园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电子”)75%股权,东莞电子为长园电子之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0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5,815.24 33,421.77
负债总额 8,306.81 10,198.95
净资产 27,508.43 23,222.82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428.38 27,661.56
净利润 4,285.62 5,572.12
(三)公司名称:深圳市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特发”)
住 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一工业区浩轩工业园A2栋
法人代表:夏春亮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仟肆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06日
经营范围:热缩材料绝缘制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本公司相关产品及技术的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防静电配套产品的采购与销售。
长园特发为长园电子之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0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872.60 19,600.84
负债总额 11,152.46 8,524.84
净资产 10,720.14 1,1076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220.43 15,449.5
净利润 -355.87 1,085.19
(四)公司名称:上海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子”)
住 所:嘉定区南翔镇翔黄路366号
法人代表:陈志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0年7月17日
经营范围:热收缩管、异型件、耐热套管、PVC套管、绝缘带、发泡材料的制造、加工,加速器辐照加工,铁氟龙管、电线的制造、加工,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产品设计。
上海电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园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760.66 35,930.84
负债总额 7,490.84 9,964.82
净资产 30,269.83 25,966.02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9,146.97 32,511.13
净利润 4,303.81 5,454.03
(五)公司名称: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
住 所:惠州市陈江仲恺大道德赛第三工业区
法人代表:夏春亮
注册资本:11,250.000007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8年1月4日
经营范围:电源线、网线、音视频线、电子及电器组合配线、同轴线、高温线、电脑周边用线、医疗设备用线、电力线、照明线、航空航天线、汽车配线、工业控制线、通信线、新能源线、机车电线、插头配线、塑胶粒的生产、研发、销售;热缩材料、电缆附件、套管、光纤产品、电线原材料、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金属材料、专用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颜料、合成材料的销售;电线、电缆经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乐庭电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沃尔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4,176.13 58,069.00
负债总额 46,443.79 42,306.53
净资产 57,732.35 15,762.46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84,538.67 73,529.51
净利润 8,909.
[2021-12-14]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106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背景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庭电线”)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200 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签订之日起 18 个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取消担保情况概述
由于乐庭电线的融资安排发生变动,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上述担保行为并未实际发生,为加强对子公司的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公司决定取消为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提供人民币7,2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25,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28%,占总资产的18.18%,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92,300万元,为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为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49,372.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8%,占总资产的7.16%,其中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6,372.02万元,为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 为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由于乐庭电线的融资安排发生变动,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行为并未实际发生。结合乐庭电线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和融资担保安排,取消上述额度担保可有效加强对乐庭电线的担保管理,控制对乐庭电线的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的共同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为乐庭电线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的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提供7,200万元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乐庭电线融资安排发生变动,且截至目前担保行为并未实际发生,公司本次取消上述担保额度可有效加强对子公司的担保管理,控制担保风险。本次取消担保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取消为乐庭电线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的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4]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108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内容,公司将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
大 会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星期四)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 月13日(星
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星期
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
(1)截至2022年1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责任保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4《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责任保险的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指 定信息 披露媒 体《证 券时报 》、《 中国证 券报 》和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4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 关于申请 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3.00 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4.00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年度责任保 √
险的议案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1月11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人:邱微、李文雅
联系电话:0755-28299020,传真:0755-28299020,电子邮箱:fz@woer.com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邮编:518118。
5、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30”;投票简称为“沃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 关于申请 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 √
供担保的议案
4.00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
年度责任保险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 “弃权”、“回避”栏内相
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
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21-12-14]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105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
前期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拟分拆子公司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上市的前期筹划工作,目前该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待公司管理层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后,公司董事会还需就分拆上海科特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分拆上市筹划和决策事宜。
2、根据《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应符合以下条件:“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3 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6 亿元人民币”。按以往三年(2018 年-2020 年)的净利润计算,公司尚不符合上述条件。未来是否能达到《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规定的分拆子公司上市的全部条件,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拟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还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核准或批准。本次分拆上市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综上,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2月10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布局,为进一步聚焦主业,结合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特”)业务发展现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上海科特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的前期筹备工作。相关情况如下:
一、分拆上市的背景和目的
上海科特是一家专业从事热敏半导体元器件、电线电缆用硅橡胶和聚烯烃改性材料、新能源电池用硅橡胶材料及制品等特种材料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科特的主要业务及产品为:
1、热敏半导体元器件产品系列
主要产品为高分子聚合物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PPTC)。该产品主要用于电路系统的保护,具有安全性高、耐强电流、可自动恢复、恢复时间短及体积小等特点,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电子通讯、汽车等领域。
2、特种防火耐火材料产品系列
主要产品为陶瓷化防火耐火硅橡胶、陶瓷化防火耐火复合带和陶瓷化低烟无卤聚烯烃耐火料。该类产品能够在 500℃以上高温或火焰下迅速转化为坚硬、致密、完整的耐高温陶瓷状壳体,可有效隔离外部高温、火焰对内部材料的侵蚀,起到非常好的隔火隔热作用,广泛应用于电线电缆、电子电器、国防军工等领域。
3、新能源用特种硅橡胶制品系列
主要产品为特种硅橡胶缓冲制品、气凝胶超级隔热产品和高温绝缘防护产品。该类产品可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提供密封、缓冲、隔热、高温环境下的绝缘防护等作用,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等领域。
公司于2008年通过股权受让方式取得上海科特的控股权,上海科特近几年实现了经营业绩的持续快速增长。
上海科特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为更好地发展上海科特主营业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政策精神,公司拟分拆上海科特上市。本次分拆上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多渠道融资能力和品牌效应,提高上海科特
研发创业能力和专业化经营水平,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拓宽上海 科特的融资渠道、提升融资效率,助力上海科特的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提升公 司及上海科特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二、拟分拆上市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8月2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9452.0000万元整
住 所:上海市闵行区颛兴东路736号7幢A区
法定代表人:宋永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0874079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高分子PTC热敏电阻、高分子复合绝缘材料、高分子复合 导电材料、新能源缓冲隔热类产品的生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 件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新材料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设计。
股权结构: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海科特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0 42.32%
2 上海蓝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34,444,350 36.44%
3 姜明淑 10,690,250 11.31%
4 上海欣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525,500 2.67%
5 史宇正 882,200 0.93%
6 侯李明 790,050 0.84%
7 任井柱 462,150 0.49%
8 张璟 382,300 0.40%
9 韩保华 81,900 0.09%
10 郭阳希 80,100 0.09%
合计 90,338,800 95.58%
注:公司持有上海蓝特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上海科特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上市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上市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启动分拆上海科特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事宜,分拆上海科特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有利于更好地发展上海科特主营业务,支持上海科特的持续研发和经营投入,提升公司及上海科特的持续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我们认为上述事宜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待上市方案初步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审议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我们同意公司授权管理层启动分拆上海科特上市相关筹备工作。
五、风险提示
1、公司拟分拆子公司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上市的前期筹划工作,目前该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待公司管理层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后,公司董事会还需就分拆上海科特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分拆上市筹划和决策事宜。
2、根据《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应符合以下条件:“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按以往三年(2018年-2020年)的净利润计算,公司尚不符合上述条件。未来是否能达到《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规定的分拆子公司上市的全部条件,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拟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还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核准或批准。本次分拆上市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获
得相关批准或注册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4] (002130)沃尔核材: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104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3名监事。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雷湘先生主持,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责任保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本次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2021-12-14] (002130)沃尔核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10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9名董事。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文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子公司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特”)业务发展现状,为了更好地发展上海科特主营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上海科特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详见2021年12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在保持良好现金流动水平和偿债能力的前提下,2022年度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伍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期限、金额及担保方式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签订的相关授信合同为准。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授予授信情况,
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决定借款金额,办理相关借款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庭电线”)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的担保。鉴于乐庭电线的融资安排发生变动,为加强对子公司的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公司拟取消为乐庭电线提供上述担保额度。
《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21年12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下属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公司2022年度拟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000万元的担保,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该担保额度不含其他单独审议的特殊担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21年12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治理,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在2022年度依法履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提供保障,同意为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购买相关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责任保险。
公司本次拟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期限 1 年,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业务相关的一
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回
避表决并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星期四)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 2021 年 12 月 14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2021-11-13] (002130)沃尔核材: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10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2:4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文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28,646,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480%。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1,137,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5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7,509,8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98%。
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228,487,9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5%;反
对 15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5%;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4,615,7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82%;反对 15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1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陈曦律师、周悦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对象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3日
[2021-10-27] (002130)沃尔核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96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9名董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文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1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以专利权质押担保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沃尔新能源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新能源”)拟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100 万元的授信额度。为增强本次融资的偿债保障,沃尔新能源及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拟为沃尔新能源上述融资业务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质押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控股子公司以专利权质押担保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详见2021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使用期限以双方签订的授信合同或借款合同为准。
为保证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审批顺利完成,公司拟将本公司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的工业用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注:房地产证{深房地字第 6000332378 号}、房地产证{深房地字第 600063347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173411 号}]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位于金坛区南二环东路 1699 号工业用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苏(2018)金坛区不动产权第 0052199 号}]进行抵押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代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贷款额度内办理贷款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贷款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具体贷款、资产抵押的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
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 2021 年 10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2021-10-27]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100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内容,公司将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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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2:4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
(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
(1)截至2021年11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为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 √
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1月10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人:邱微、李文雅
联系电话:0755-28299020,传真:0755-28299020,电子邮箱:fz@woer.com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邮编:518118。
5、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30”;投票简称为“沃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为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
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
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21-10-27] (002130)沃尔核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97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3名监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雷湘先生主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2021-10-27] (002130)沃尔核材: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529元
每股净资产: 2.932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82%
营业总收入: 39.2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44亿元
[2021-09-28] (002130)沃尔核材: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95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7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文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22,403,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525%。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4,055,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347,8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26%。
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9,823,0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12%;反
对 59,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8%;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7,506,5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8% ; 反对 5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222,347,2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9%;反
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7,510,0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8% ; 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陈曦律师、梁晓晶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对象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8日
[2021-09-11] (002130)沃尔核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90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6 日(星期一)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 9 名董事。
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管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文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
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惠州市悦庭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悦庭”)49%股权作价人民币 4,100.55 万元转让给深圳市维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桢科技”)。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惠州悦庭 51%的股权,维桢科技将持有惠州悦庭49%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惠州悦庭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关联董事周文河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 2021 年 9 月 11 日的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更换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1年9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星期一)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 2021 年 9 月 11 日
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1日
[2021-09-11] (002130)沃尔核材: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9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3名监事。会议于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雷湘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通过转让惠州市悦庭电子有限公司49%股权方式引入合作方的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反映了标的资产的价值。该股权转让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1日
[2021-09-11]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9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聘请大华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3、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由中天运变更为大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大华 2020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232 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67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821 人;
(7)大华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252,055.32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人民币 225,357.80 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109,535.19 万元)。
(8)2020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共 376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职业风险基金 2020 年末数:人民币 405.91 万元。
大华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7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2 次;4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綦东钰女士,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大华执业,2021 年开始拟为本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连肇华先生,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大华执业,2021 年开始拟为本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先生,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大华执业;近三年复核了超过 50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綦东钰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连肇华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华及项目合伙人綦东钰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连肇华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费用事宜,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预计为 196 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中天运自2019年至2020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中天运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天运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与原财务审计机构中天运及拟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大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拟聘任大华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大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专业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交聘请大华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大华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大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要求,公司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大华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四)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1日
[2021-09-11]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94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内容,公司将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
大 会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27 日(星期一)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星
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
(1)截至2021年9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1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9月24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人:邱微、李文雅
联系电话:0755-28299020,传真:0755-28299020,电子邮箱:fz@woer.com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邮编:518118。
5、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30”;投票简称为“沃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回避、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当天)
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回避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 √
易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回避”、“弃权”栏内相应
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
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21-09-11]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92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9月10日,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惠州市悦庭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悦庭”)49%股权作价人民币4,100.55万元转让给深圳市维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桢科技”),并于当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惠州悦庭51%股权,维桢科技将持有惠州悦庭49%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惠州悦庭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维桢科技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周和平先生及其配偶共同投资的企业,周和平先生为维桢科技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桢科技为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周文河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相关事项的办理以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受让方主要信息
1、企业名称:深圳市维桢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LXHA35
3、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绿色高尔夫天籁山庄25号楼复式1B
5、法定代表人:周和平
6、认缴出资额:1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7年7月6日
8、经营范围:科技信息咨询;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9、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维桢科技成立于2017年7月6日,未实际开展业务。
10、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周和平 6.00 60.00
2 易华蓉 4.00 40.00
11、维桢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0 0.00
负债总额 1,982.00 1,982.00
净资产 -1,982.00 -1,982.00
2021年1-6月(未经审计) 2020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0.00 0.00
净利润 0.00 0.00
1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维桢科技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周和平先生及其配偶共同投资的企业,周和平先生为维桢科技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桢科技为公司关联方。
13、履约能力分析:维桢科技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周和平先生控制的企业,周 和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189,563,801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5%,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14、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 台”查询,维桢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5、维桢科技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周和平先生控制的企业,公司前十大股东中 周文河先生为周和平先生的兄弟,除此之外,维桢科技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中的 其他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 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转让标的主要信息
1、企业名称:惠州市悦庭电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517QKDX6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办事处甲子圩德赛第三工业区(厂房)
5、注册资本:7,4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8年01月08日
7、法定代表人:周文河
8、经营范围:计算机及零配件、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的生产;电子产品、 通信设备、计算机、光电一体化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房产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转让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 7,400.00 100.00% 3,774.00 51.00%
有限公司
深圳市维桢科技有限 - - 3,626.00 49.00%
公司
10、惠州悦庭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6,250,684.65 75,374,413.08
负债总额 706,529.72 478,160.70
净资产 75,544,154.93 74,896,252.38
项目 2021年1-6月(未经审计) 2020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660,598.60 4,715,692.61
利润总额 863,870.07 1,101,693.60
净利润 647,902.55 498,595.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24.43 -783,827.79
11、主要历史沿革
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庭电线”)于2018年1月全资设立了惠州悦庭,注册资本为100万元。2019年6月,惠州悦庭将公司名称由“惠州市悦庭置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惠州市悦庭电子有限公司”并相应调整了经营范围。
2019年7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使用位于惠州市惠城区陈江街道办事处甲子圩德赛第三工业区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作价共计7,360.4414万元向惠州悦庭增资,其中7,3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60.441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惠州悦庭注册资本由1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7,400万元人民币。
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以人民币7,554.42万元购买了乐庭电线持有的惠州悦庭100%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惠州悦庭100%股权。
12、主要业务情况
惠州悦庭目前主要业务为出租房屋资产,惠州悦庭将其位于惠州市惠城区陈江街道办事处甲子圩德赛第三工业区的厂房分别租给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及惠州市乐庭电子线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以下简称“乐庭电子”)。
13、其他说明:惠州悦庭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担保、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状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定价依据
(1)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评估情况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深圳亿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通资产”)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根据亿通资产出具的《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惠州市悦庭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深亿通评报字(2021)第1060号),2021年8月31日(评估基准日),以资产基础法评估,惠州悦庭本次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8,300.97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为人民币3,719.06万元。
(2)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咨询情况
根据《惠州仲恺高新区五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关于<仲恺高新区2019年度城市更新实施计划>》(第二批),惠州悦庭所拥有的土地区域在惠州仲恺高新区计划城市更新改造的范围之内。该片区整体改造方案尚需经当地政府审核通过,后续惠州悦庭能否顺利实施更新改造尚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惠州悦庭所持有的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59118号宗地被纳入城市更新单元内,公司聘请深圳市鹏晨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房地产估价咨询报告》(深鹏晨咨评估报字2021147号),选用假设开发法,综合确定惠州悦庭所持有的该宗土地于2021年08月31日的评估总值为人民币3,786.55万元。
(3)转让价格的确定
鉴于以上情况,经各方沟通协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中以惠州悦庭2021年8月31日的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共计人民币8,300.97万元为依据,同时参考惠州悦庭所持有的土地在2021年8月31日的市场评估价值人民币3,786.55万元,最终确认
[2021-09-02]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89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
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完成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邱丽敏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计划实施情况概述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邱丽敏女士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34,686,000股公司股票给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20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玄元科新20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玄元科新20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分别简称为“201号私募基金”、“202号私募基金”、“203号私募基金”),并与上述玄元科新私募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该私募基金由邱丽敏女士及其儿子周诚智先生共同100%持有。本次股份变动系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2021年8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邱丽敏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8月19日期间转让公司股票16,145,200股给201号私募基金及202号私募基金。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2021年9月1日,公司收到了持股5%以上股东邱丽敏女士发来的《转让计划进
展的告知函》,邱丽敏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31日
期间转让公司股票12,919,400股给202号私募基金及203号私募基金。本次转让完
毕后,邱丽敏女士本次股份转让计划已完成,且本次转让计划的转让数量已达到
公司总股本的1.03%。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转让股份情况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方式 转让日期 转让价格 转让数量 占总股本比
(元/股) (股) 例(%)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玄元 大宗交易 2021年8月24日 9.16 3,765,000 0.30%
科新202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邱丽敏 大宗交易 2021年8月25日 8.86 2,256,000 0.18%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玄元 大宗交易 2021年8月26日 8.98 2,448,400 0.19%
科新203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大宗交易 2021年8月31日 9.46 4,450,000 0.35%
合计 12,919,400 1.03%
注:表格数据小数点位误差四舍五入导致。
2、本次股份转让前后邱丽敏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5,108,427 8.34% 92,189,027 7.32%
邱丽敏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108,427 8.34% 92,189,027 7.32%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 合计持有股份 17,598,300 1.40% 17,598,300 1.40%
限公司—玄元科新10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598,300 1.40% 17,598,300 1.4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 合计持有股份 10,710,200 0.85% 10,710,200 0.85%
限公司—玄元科新1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710,200 0.85% 10,710,200 0.8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 合计持有股份 10,710,200 0.85% 10,710,200 0.85%
限公司—玄元科新20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710,200 0.85% 10,710,200 0.8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 合计持有股份 5,435,000 0.43% 9,200,000 0.73%
限公司—玄元科新2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435,000 0.43% 9,200,000 0.7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 合计持有股份 - - 9,154,400 0.73%
限公司—玄元科新2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9,154,400 0.7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 149,562,127 11.87% 149,562,127 11.87%
注:表格数据小数点位误差四舍五入导致。
三、股东转让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邱丽敏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
股票简称 沃尔核材 股票代码 002130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12,919,400 1.03
合 计 12,919,400 1.0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9,562,127 11.87% 149,562,127 11.8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9,562,127 11.87% 149,562,127 11.8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 否□
本次股权变动系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股份转让计划。
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
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2021-057),邱丽敏女士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 34,686,000 股公司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股票给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20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玄元科新 20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玄元科新 20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并与上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2021-08-24] (002130)沃尔核材: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88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下午2:4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文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64,965,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679%。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1,611,4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9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53,354,1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719%。
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产业投资基金更换普通合伙人及延长经营期限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62,444,90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531,3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梁晓晶律师、周悦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对象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4日
[2021-08-21]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87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
间内部转让计划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邱丽敏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邱丽敏女士拟以
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34,686,000股公司股票给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玄元科新20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玄元科新20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玄元
科新20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分别简称为“201号私募基金”、“202号私
募基金”、“203号私募基金”),并与上述玄元科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一
致行动协议》。上述私募基金由邱丽敏女士及其儿子周诚智先生共同100%持有。
本次股份变动系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
市场减持,不会导致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
化。
一、计划实施情况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收到了持股 5%以上股东邱丽敏女士出具的《转让计
划进展的告知函》,邱丽敏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19 日期间转让公司股票 16,145,200 股给 201 号私募基金及 202 号私募基
金。邱丽敏女士本次转让计划的转让数量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
1、股东转让股份情况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方式 转让期间 转让价格 转让数量 占总股本
(元/股) (股) 比例(%)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 大宗交易 2021 年 6 月 1 日 7.50 4,260,000 0.34
限公司—玄元科新 20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大宗交易 2021 年 6 月 3 日 7.41 6,450,200 0.51
邱丽敏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玄元科新 202 大宗交易 2021 年 8 月 19 日 9.01 5,435,000 0.4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 计 16,145,200 1.28
2、本次股份转让前后邱丽敏女士及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1,253,627 9.62% 105,108,427 8.34%
邱丽敏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1,253,627 9.62% 105,108,427 8.34%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合计持有股份 17,598,300 1.40% 17,598,300 1.40%
理有限公司—玄元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598,300 1.40% 17,598,300 1.40%
科新 109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合计持有股份 10,710,200 0.85% 10,710,200 0.85%
理有限公司—玄元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710,200 0.85% 10,710,200 0.85%
科新 178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合计持有股份 - - 10,710,200 0.85%
理有限公司—玄元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10,710,200 0.85%
科新 201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合计持有股份 - - 5,435,000 0.43%
理有限公司—玄元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5,435,000 0.43%
科新 202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 149,562,127 11.87% 149,562,127 11.87%
二、股东转让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邱丽敏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19 日
股票简称 沃尔核材 股票代码 002130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16,145,200 1.28
合 计 16,145,200 1.28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9,562,127 11.87 149,562,127 11.8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9,562,127 11.87 149,562,127 11.8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股权变动系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股份转让计划。
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
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2021-057),邱丽敏女士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 34,686,000 股公司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股票给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20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玄元科新 20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玄元科新 20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并与上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邱丽敏女士严格遵守股份转让计划,与已披
露的意向或股份转让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
[2021-08-19] (002130)沃尔核材: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85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星期五)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3名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雷湘先生主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内部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子公司增资事项综合考虑了公司自身业务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整合内部资源,提升决策效率。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9日
[2021-08-19] (002130)沃尔核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84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星期五)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 9 名董事。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管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文河先生主持,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整合、明晰公司电线业务板块的资源和权责,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内部整合,发挥管理协同效应,公司拟对电线业务板块的部分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股权关系进行内部调整,并向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增资。
《关于内部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 2021 年 8 月 1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2021-08-10]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8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马葵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披露
了 《 关 于公 司 部分 董 事、 高 级管 理 人员 减 持股 份 预 披露 的 公告 》(公 告 编号 :2021-03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马葵女士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5,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107%(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1 年 7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
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2021年8月9日,公司收到了高级管理人员马葵女士发来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2021年8月9日,马葵女士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比
(元/股) (股) 例(%)
马葵 集中竞价 2021/8/6 7.65 135,100 0.01
合 计 135,100 0.01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公司总股 股数 占公司总股
份比例(%) 份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40,600 0.04 405,500 0.03
马葵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5,150 0.01 5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05,450 0.03 405,450 0.0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马葵女士严格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适用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2、马葵女士的减持方式、数量符合其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并已完成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马葵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2021-08-07]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82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内容,公司将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
大 会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2:4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星期一)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星
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
(1)截至2021年8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产业投资基金更换普通合伙人及延长经营期限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8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产业投资基金更换普通合伙人及延长经营期限的议案 √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1年8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8月19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人:邱微、李文雅
联系电话:0755-28299020,传真:0755-28299020,电子邮箱:fz@woer.com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邮编:518118。
5、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30”;投票简称为“沃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回避、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回避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产业投资基金更换普通合伙人及延 √
长经营期限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回避”、“弃权”栏内相应
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
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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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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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002130)沃尔核材:2021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
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
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5,396,936,342.64 4,094,777,696.64 31.80
营业利润 659,101,420.29 500,783,472.68 31.61
利润总额 653,089,948.47 494,474,411.72 32.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550,664,118.97 395,754,073.94 39.14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529,611,996.72 346,722,720.64 52.75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4 0.31 41.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62% 12.83% 增长 2.79 个百分点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7,777,323,487.53 6,890,783,591.18 12.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3,790,973,810.81 3,273,216,346.58 15.82
者权益
股本 1,259,898,562.00 1,258,927,062.00 0.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3.01 2.60 15.77
净资产(元)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营业总收
入 539,693.63 万元,同比增长 31.80%;实现营业利润 65,910.14 万元,同比增长
31.61%;实现利润总额 65,308.99 万元,同比增长 32.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066.41 万元,同比增长 39.14%;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961.20 万元,同比增长 52.75%。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及各项利润指标稳定增长,主要系 2020 年上半年因新冠疫情,公司产销受到一定影响;本报告期,公司持续聚焦主业、聚焦市场,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提高产品竞争力,优化产品和客户结构,市场份额得到不断提升,各类产品销售同比稳步增长,从而带动公司业绩增长。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公司未披露过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2022-02-26]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沃尔”)及乐庭电线工业(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乐庭”)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并于近日分别收到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132000715
发证时间:2021年11月3日
有效期:三年
批准机关: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企业名称:乐庭电线工业(常州)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132001935
发证时间:2021年11月3日
有效期:三年
批准机关: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常州沃尔及常州乐庭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1年、2022年、2023年)将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2022-01-26]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沃尔热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热缩”)、深圳市沃尔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电力”)及深圳市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特发”)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并于近日分别收到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深圳市沃尔热缩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144202287
发证时间:2021年12月23日
有效期:三年
批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企业名称:深圳市沃尔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144202999
发证时间:2021年12月23日
有效期:三年
批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3、企业名称:深圳市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144202716
发证时间:2021年12月23日
有效期:三年
批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沃尔热缩、沃尔电力及深圳特发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21年、2022年、2023年)将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2022-01-14] (002130)沃尔核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3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文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81,148,1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523%。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2,723,0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8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68,425,0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681%。
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2022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同意 381,120,81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
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7,686,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5% ;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381,120,81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
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7,686,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5% ;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381,120,81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
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7,686,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5% ;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责任保险的
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77,119,7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9%;反
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4%;弃权 128,9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7,557,6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64% ;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 ;弃权 12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1%。
该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陈曦律师、周悦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对象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
[2021-12-29]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辅导备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110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辅导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上海科特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情况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2月10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特”)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021年12月27日,上海科特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订了《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之辅导协议》。同日,上海科特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2021年12月28日,上海证监局对上海科特报送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予以受理,并确认辅导登记日为2021年12月28日。
二、风险提示
本次分拆子公司上市事项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盈利要求、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分拆方案的正式批准、取得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核准或批准等,能否满足上述条件和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从上市辅导至正式提交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的申请期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5]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109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沃尔
新能源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新能源”)、深圳市沃尔电力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电力”)、深圳市沃尔特种线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
尔线缆”)、深圳市沃尔热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热缩”)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获得政府补助金额共计人民币 16,136,91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是否与 是否具
序 收款单位 发放主体 补助项目 补助依据 收到补助 补助金额 日常经 有可持
号 时间 营活动 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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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计划
合计 16,136,910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
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
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沃尔新能
源、沃尔电力、沃尔线缆及沃尔热缩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获得的政
府补助共计人民币 16,136,910 元,其中 6,136,910 元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计入其他收益;10,000,000 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将会增加公司 2021 年度利润总额共计人民币 6,136,910
元。上述财务处理最终结果以审计数据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2021-12-14]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107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下属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为下属5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含)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7,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9,000万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该担保额度不含其他单独审议的特殊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46,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0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判断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是否超过70%时,应当以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鉴于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庭电线”)以最近一年(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表数据计算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故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环保高温辐射线缆、热缩材料、冷缩材料、阻燃材料、绝缘材料、耐高温耐腐蚀新型材料、套管、电缆附件、电缆分支箱、热缩材料电子线和电源连接线、有机硅线缆、有机氟线缆、热缩材料生产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电子元器件的销售;高压电器设备、铜铝连接管、电池隔膜、PTC产品(热敏电阻)、橡胶新材料及原辅材料制品及线路防护元器件的销售(以上均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常州沃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7,199.54 77,147.54
负债总额 15,121.27 19,951.89
净资产 62,078.27 57,195.65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34,110.19 35,293.09
净利润 4,882.63 5,974.84
(二)公司名称:长园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电子”)
住 所: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工业二园宝陂工业区
法人代表:陈志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2月14日
经营范围:设计与开发、生产经营热收缩套管、聚氯乙烯套管、铁氟龙套管、电线、热缩塑胶母料、异型件、绝缘带、耐热套管、机械制造及维修、发泡材料、三层线;提供加速器辐照技术咨询、辐照加工业务;从事冷缩管、橡胶套管、电力电缆附件的批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道路普通货运。
公司持有长园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电子”)75%股权,东莞电子为长园电子之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0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5,815.24 33,421.77
负债总额 8,306.81 10,198.95
净资产 27,508.43 23,222.82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428.38 27,661.56
净利润 4,285.62 5,572.12
(三)公司名称:深圳市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特发”)
住 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一工业区浩轩工业园A2栋
法人代表:夏春亮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仟肆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06日
经营范围:热缩材料绝缘制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本公司相关产品及技术的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防静电配套产品的采购与销售。
长园特发为长园电子之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0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872.60 19,600.84
负债总额 11,152.46 8,524.84
净资产 10,720.14 1,1076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220.43 15,449.5
净利润 -355.87 1,085.19
(四)公司名称:上海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子”)
住 所:嘉定区南翔镇翔黄路366号
法人代表:陈志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0年7月17日
经营范围:热收缩管、异型件、耐热套管、PVC套管、绝缘带、发泡材料的制造、加工,加速器辐照加工,铁氟龙管、电线的制造、加工,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产品设计。
上海电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园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760.66 35,930.84
负债总额 7,490.84 9,964.82
净资产 30,269.83 25,966.02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9,146.97 32,511.13
净利润 4,303.81 5,454.03
(五)公司名称: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
住 所:惠州市陈江仲恺大道德赛第三工业区
法人代表:夏春亮
注册资本:11,250.000007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8年1月4日
经营范围:电源线、网线、音视频线、电子及电器组合配线、同轴线、高温线、电脑周边用线、医疗设备用线、电力线、照明线、航空航天线、汽车配线、工业控制线、通信线、新能源线、机车电线、插头配线、塑胶粒的生产、研发、销售;热缩材料、电缆附件、套管、光纤产品、电线原材料、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金属材料、专用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颜料、合成材料的销售;电线、电缆经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乐庭电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沃尔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4,176.13 58,069.00
负债总额 46,443.79 42,306.53
净资产 57,732.35 15,762.46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84,538.67 73,529.51
净利润 8,909.
[2021-12-14]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106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背景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庭电线”)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200 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签订之日起 18 个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取消担保情况概述
由于乐庭电线的融资安排发生变动,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上述担保行为并未实际发生,为加强对子公司的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公司决定取消为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提供人民币7,2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25,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28%,占总资产的18.18%,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92,300万元,为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为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49,372.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8%,占总资产的7.16%,其中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6,372.02万元,为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 为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由于乐庭电线的融资安排发生变动,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行为并未实际发生。结合乐庭电线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和融资担保安排,取消上述额度担保可有效加强对乐庭电线的担保管理,控制对乐庭电线的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的共同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为乐庭电线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的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提供7,200万元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乐庭电线融资安排发生变动,且截至目前担保行为并未实际发生,公司本次取消上述担保额度可有效加强对子公司的担保管理,控制担保风险。本次取消担保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取消为乐庭电线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的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4]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108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内容,公司将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
大 会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星期四)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 月13日(星
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星期
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
(1)截至2022年1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责任保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4《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责任保险的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指 定信息 披露媒 体《证 券时报 》、《 中国证 券报 》和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4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 关于申请 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3.00 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4.00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年度责任保 √
险的议案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1月11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人:邱微、李文雅
联系电话:0755-28299020,传真:0755-28299020,电子邮箱:fz@woer.com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邮编:518118。
5、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30”;投票简称为“沃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 关于申请 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 √
供担保的议案
4.00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
年度责任保险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 “弃权”、“回避”栏内相
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
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21-12-14]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105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
前期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拟分拆子公司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上市的前期筹划工作,目前该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待公司管理层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后,公司董事会还需就分拆上海科特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分拆上市筹划和决策事宜。
2、根据《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应符合以下条件:“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3 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6 亿元人民币”。按以往三年(2018 年-2020 年)的净利润计算,公司尚不符合上述条件。未来是否能达到《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规定的分拆子公司上市的全部条件,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拟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还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核准或批准。本次分拆上市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综上,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2月10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布局,为进一步聚焦主业,结合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特”)业务发展现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上海科特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的前期筹备工作。相关情况如下:
一、分拆上市的背景和目的
上海科特是一家专业从事热敏半导体元器件、电线电缆用硅橡胶和聚烯烃改性材料、新能源电池用硅橡胶材料及制品等特种材料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科特的主要业务及产品为:
1、热敏半导体元器件产品系列
主要产品为高分子聚合物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PPTC)。该产品主要用于电路系统的保护,具有安全性高、耐强电流、可自动恢复、恢复时间短及体积小等特点,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电子通讯、汽车等领域。
2、特种防火耐火材料产品系列
主要产品为陶瓷化防火耐火硅橡胶、陶瓷化防火耐火复合带和陶瓷化低烟无卤聚烯烃耐火料。该类产品能够在 500℃以上高温或火焰下迅速转化为坚硬、致密、完整的耐高温陶瓷状壳体,可有效隔离外部高温、火焰对内部材料的侵蚀,起到非常好的隔火隔热作用,广泛应用于电线电缆、电子电器、国防军工等领域。
3、新能源用特种硅橡胶制品系列
主要产品为特种硅橡胶缓冲制品、气凝胶超级隔热产品和高温绝缘防护产品。该类产品可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提供密封、缓冲、隔热、高温环境下的绝缘防护等作用,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等领域。
公司于2008年通过股权受让方式取得上海科特的控股权,上海科特近几年实现了经营业绩的持续快速增长。
上海科特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为更好地发展上海科特主营业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政策精神,公司拟分拆上海科特上市。本次分拆上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多渠道融资能力和品牌效应,提高上海科特
研发创业能力和专业化经营水平,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拓宽上海 科特的融资渠道、提升融资效率,助力上海科特的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提升公 司及上海科特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二、拟分拆上市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8月2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9452.0000万元整
住 所:上海市闵行区颛兴东路736号7幢A区
法定代表人:宋永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0874079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高分子PTC热敏电阻、高分子复合绝缘材料、高分子复合 导电材料、新能源缓冲隔热类产品的生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 件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新材料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设计。
股权结构: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海科特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0 42.32%
2 上海蓝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34,444,350 36.44%
3 姜明淑 10,690,250 11.31%
4 上海欣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525,500 2.67%
5 史宇正 882,200 0.93%
6 侯李明 790,050 0.84%
7 任井柱 462,150 0.49%
8 张璟 382,300 0.40%
9 韩保华 81,900 0.09%
10 郭阳希 80,100 0.09%
合计 90,338,800 95.58%
注:公司持有上海蓝特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上海科特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上市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上市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启动分拆上海科特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事宜,分拆上海科特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有利于更好地发展上海科特主营业务,支持上海科特的持续研发和经营投入,提升公司及上海科特的持续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我们认为上述事宜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待上市方案初步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审议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我们同意公司授权管理层启动分拆上海科特上市相关筹备工作。
五、风险提示
1、公司拟分拆子公司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上市的前期筹划工作,目前该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待公司管理层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后,公司董事会还需就分拆上海科特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分拆上市筹划和决策事宜。
2、根据《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应符合以下条件:“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按以往三年(2018年-2020年)的净利润计算,公司尚不符合上述条件。未来是否能达到《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规定的分拆子公司上市的全部条件,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拟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还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核准或批准。本次分拆上市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获
得相关批准或注册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4] (002130)沃尔核材: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104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3名监事。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雷湘先生主持,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责任保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本次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2021-12-14] (002130)沃尔核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10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9名董事。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文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子公司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特”)业务发展现状,为了更好地发展上海科特主营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上海科特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详见2021年12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在保持良好现金流动水平和偿债能力的前提下,2022年度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伍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期限、金额及担保方式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签订的相关授信合同为准。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授予授信情况,
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决定借款金额,办理相关借款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庭电线”)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的担保。鉴于乐庭电线的融资安排发生变动,为加强对子公司的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公司拟取消为乐庭电线提供上述担保额度。
《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21年12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下属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公司2022年度拟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000万元的担保,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该担保额度不含其他单独审议的特殊担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21年12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治理,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在2022年度依法履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提供保障,同意为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购买相关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责任保险。
公司本次拟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期限 1 年,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业务相关的一
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回
避表决并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星期四)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 2021 年 12 月 14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2021-11-13] (002130)沃尔核材: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10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2:4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文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28,646,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480%。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1,137,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5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7,509,8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98%。
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228,487,9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5%;反
对 15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5%;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4,615,7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82%;反对 15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1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陈曦律师、周悦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对象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3日
[2021-10-27] (002130)沃尔核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96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9名董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文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1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以专利权质押担保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沃尔新能源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新能源”)拟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100 万元的授信额度。为增强本次融资的偿债保障,沃尔新能源及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拟为沃尔新能源上述融资业务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质押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控股子公司以专利权质押担保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详见2021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使用期限以双方签订的授信合同或借款合同为准。
为保证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审批顺利完成,公司拟将本公司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的工业用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注:房地产证{深房地字第 6000332378 号}、房地产证{深房地字第 600063347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173411 号}]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位于金坛区南二环东路 1699 号工业用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苏(2018)金坛区不动产权第 0052199 号}]进行抵押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代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贷款额度内办理贷款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贷款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具体贷款、资产抵押的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
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 2021 年 10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2021-10-27]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100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内容,公司将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
大 会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2:4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
(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
(1)截至2021年11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为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 √
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1月10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人:邱微、李文雅
联系电话:0755-28299020,传真:0755-28299020,电子邮箱:fz@woer.com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邮编:518118。
5、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30”;投票简称为“沃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为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
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
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21-10-27] (002130)沃尔核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97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3名监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雷湘先生主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2021-10-27] (002130)沃尔核材: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529元
每股净资产: 2.932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82%
营业总收入: 39.2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44亿元
[2021-09-28] (002130)沃尔核材: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95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7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文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22,403,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525%。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4,055,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347,8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26%。
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9,823,0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12%;反
对 59,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8%;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7,506,5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8% ; 反对 5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222,347,2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9%;反
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7,510,0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8% ; 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陈曦律师、梁晓晶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对象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8日
[2021-09-11] (002130)沃尔核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90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6 日(星期一)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 9 名董事。
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管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文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
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惠州市悦庭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悦庭”)49%股权作价人民币 4,100.55 万元转让给深圳市维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桢科技”)。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惠州悦庭 51%的股权,维桢科技将持有惠州悦庭49%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惠州悦庭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关联董事周文河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 2021 年 9 月 11 日的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更换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1年9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星期一)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 2021 年 9 月 11 日
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1日
[2021-09-11] (002130)沃尔核材: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9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3名监事。会议于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雷湘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通过转让惠州市悦庭电子有限公司49%股权方式引入合作方的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反映了标的资产的价值。该股权转让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1日
[2021-09-11]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9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聘请大华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3、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由中天运变更为大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大华 2020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232 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67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821 人;
(7)大华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252,055.32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人民币 225,357.80 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109,535.19 万元)。
(8)2020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共 376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职业风险基金 2020 年末数:人民币 405.91 万元。
大华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7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2 次;4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綦东钰女士,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大华执业,2021 年开始拟为本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连肇华先生,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大华执业,2021 年开始拟为本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先生,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大华执业;近三年复核了超过 50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綦东钰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连肇华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华及项目合伙人綦东钰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连肇华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费用事宜,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预计为 196 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中天运自2019年至2020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中天运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天运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与原财务审计机构中天运及拟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大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拟聘任大华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大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专业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交聘请大华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大华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大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要求,公司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大华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四)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1日
[2021-09-11]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94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内容,公司将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
大 会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27 日(星期一)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星
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
(1)截至2021年9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1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9月24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人:邱微、李文雅
联系电话:0755-28299020,传真:0755-28299020,电子邮箱:fz@woer.com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邮编:518118。
5、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30”;投票简称为“沃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回避、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当天)
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回避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 √
易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回避”、“弃权”栏内相应
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
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21-09-11]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92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9月10日,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惠州市悦庭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悦庭”)49%股权作价人民币4,100.55万元转让给深圳市维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桢科技”),并于当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惠州悦庭51%股权,维桢科技将持有惠州悦庭49%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惠州悦庭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维桢科技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周和平先生及其配偶共同投资的企业,周和平先生为维桢科技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桢科技为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周文河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相关事项的办理以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受让方主要信息
1、企业名称:深圳市维桢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LXHA35
3、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绿色高尔夫天籁山庄25号楼复式1B
5、法定代表人:周和平
6、认缴出资额:1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7年7月6日
8、经营范围:科技信息咨询;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9、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维桢科技成立于2017年7月6日,未实际开展业务。
10、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周和平 6.00 60.00
2 易华蓉 4.00 40.00
11、维桢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0 0.00
负债总额 1,982.00 1,982.00
净资产 -1,982.00 -1,982.00
2021年1-6月(未经审计) 2020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0.00 0.00
净利润 0.00 0.00
1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维桢科技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周和平先生及其配偶共同投资的企业,周和平先生为维桢科技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桢科技为公司关联方。
13、履约能力分析:维桢科技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周和平先生控制的企业,周 和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189,563,801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5%,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14、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 台”查询,维桢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5、维桢科技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周和平先生控制的企业,公司前十大股东中 周文河先生为周和平先生的兄弟,除此之外,维桢科技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中的 其他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 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转让标的主要信息
1、企业名称:惠州市悦庭电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517QKDX6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办事处甲子圩德赛第三工业区(厂房)
5、注册资本:7,4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8年01月08日
7、法定代表人:周文河
8、经营范围:计算机及零配件、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的生产;电子产品、 通信设备、计算机、光电一体化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房产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转让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 7,400.00 100.00% 3,774.00 51.00%
有限公司
深圳市维桢科技有限 - - 3,626.00 49.00%
公司
10、惠州悦庭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6,250,684.65 75,374,413.08
负债总额 706,529.72 478,160.70
净资产 75,544,154.93 74,896,252.38
项目 2021年1-6月(未经审计) 2020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660,598.60 4,715,692.61
利润总额 863,870.07 1,101,693.60
净利润 647,902.55 498,595.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24.43 -783,827.79
11、主要历史沿革
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庭电线”)于2018年1月全资设立了惠州悦庭,注册资本为100万元。2019年6月,惠州悦庭将公司名称由“惠州市悦庭置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惠州市悦庭电子有限公司”并相应调整了经营范围。
2019年7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使用位于惠州市惠城区陈江街道办事处甲子圩德赛第三工业区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作价共计7,360.4414万元向惠州悦庭增资,其中7,3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60.441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惠州悦庭注册资本由1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7,400万元人民币。
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以人民币7,554.42万元购买了乐庭电线持有的惠州悦庭100%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惠州悦庭100%股权。
12、主要业务情况
惠州悦庭目前主要业务为出租房屋资产,惠州悦庭将其位于惠州市惠城区陈江街道办事处甲子圩德赛第三工业区的厂房分别租给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及惠州市乐庭电子线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以下简称“乐庭电子”)。
13、其他说明:惠州悦庭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担保、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状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定价依据
(1)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评估情况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深圳亿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通资产”)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根据亿通资产出具的《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惠州市悦庭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深亿通评报字(2021)第1060号),2021年8月31日(评估基准日),以资产基础法评估,惠州悦庭本次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8,300.97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为人民币3,719.06万元。
(2)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咨询情况
根据《惠州仲恺高新区五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关于<仲恺高新区2019年度城市更新实施计划>》(第二批),惠州悦庭所拥有的土地区域在惠州仲恺高新区计划城市更新改造的范围之内。该片区整体改造方案尚需经当地政府审核通过,后续惠州悦庭能否顺利实施更新改造尚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惠州悦庭所持有的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59118号宗地被纳入城市更新单元内,公司聘请深圳市鹏晨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房地产估价咨询报告》(深鹏晨咨评估报字2021147号),选用假设开发法,综合确定惠州悦庭所持有的该宗土地于2021年08月31日的评估总值为人民币3,786.55万元。
(3)转让价格的确定
鉴于以上情况,经各方沟通协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中以惠州悦庭2021年8月31日的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共计人民币8,300.97万元为依据,同时参考惠州悦庭所持有的土地在2021年8月31日的市场评估价值人民币3,786.55万元,最终确认
[2021-09-02]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89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
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完成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邱丽敏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计划实施情况概述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邱丽敏女士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34,686,000股公司股票给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20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玄元科新20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玄元科新20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分别简称为“201号私募基金”、“202号私募基金”、“203号私募基金”),并与上述玄元科新私募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该私募基金由邱丽敏女士及其儿子周诚智先生共同100%持有。本次股份变动系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2021年8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邱丽敏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8月19日期间转让公司股票16,145,200股给201号私募基金及202号私募基金。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2021年9月1日,公司收到了持股5%以上股东邱丽敏女士发来的《转让计划进
展的告知函》,邱丽敏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31日
期间转让公司股票12,919,400股给202号私募基金及203号私募基金。本次转让完
毕后,邱丽敏女士本次股份转让计划已完成,且本次转让计划的转让数量已达到
公司总股本的1.03%。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转让股份情况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方式 转让日期 转让价格 转让数量 占总股本比
(元/股) (股) 例(%)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玄元 大宗交易 2021年8月24日 9.16 3,765,000 0.30%
科新202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邱丽敏 大宗交易 2021年8月25日 8.86 2,256,000 0.18%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玄元 大宗交易 2021年8月26日 8.98 2,448,400 0.19%
科新203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大宗交易 2021年8月31日 9.46 4,450,000 0.35%
合计 12,919,400 1.03%
注:表格数据小数点位误差四舍五入导致。
2、本次股份转让前后邱丽敏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5,108,427 8.34% 92,189,027 7.32%
邱丽敏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108,427 8.34% 92,189,027 7.32%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 合计持有股份 17,598,300 1.40% 17,598,300 1.40%
限公司—玄元科新10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598,300 1.40% 17,598,300 1.4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 合计持有股份 10,710,200 0.85% 10,710,200 0.85%
限公司—玄元科新1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710,200 0.85% 10,710,200 0.8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 合计持有股份 10,710,200 0.85% 10,710,200 0.85%
限公司—玄元科新20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710,200 0.85% 10,710,200 0.8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 合计持有股份 5,435,000 0.43% 9,200,000 0.73%
限公司—玄元科新2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435,000 0.43% 9,200,000 0.7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 合计持有股份 - - 9,154,400 0.73%
限公司—玄元科新2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9,154,400 0.7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 149,562,127 11.87% 149,562,127 11.87%
注:表格数据小数点位误差四舍五入导致。
三、股东转让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邱丽敏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
股票简称 沃尔核材 股票代码 002130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12,919,400 1.03
合 计 12,919,400 1.0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9,562,127 11.87% 149,562,127 11.8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9,562,127 11.87% 149,562,127 11.8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 否□
本次股权变动系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股份转让计划。
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
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2021-057),邱丽敏女士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 34,686,000 股公司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股票给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20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玄元科新 20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玄元科新 20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并与上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2021-08-24] (002130)沃尔核材: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88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下午2:4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文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64,965,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679%。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1,611,4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9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53,354,1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719%。
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产业投资基金更换普通合伙人及延长经营期限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62,444,90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531,3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梁晓晶律师、周悦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对象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4日
[2021-08-21]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87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
间内部转让计划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邱丽敏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邱丽敏女士拟以
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34,686,000股公司股票给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玄元科新20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玄元科新20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玄元
科新20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分别简称为“201号私募基金”、“202号私
募基金”、“203号私募基金”),并与上述玄元科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一
致行动协议》。上述私募基金由邱丽敏女士及其儿子周诚智先生共同100%持有。
本次股份变动系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
市场减持,不会导致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
化。
一、计划实施情况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收到了持股 5%以上股东邱丽敏女士出具的《转让计
划进展的告知函》,邱丽敏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19 日期间转让公司股票 16,145,200 股给 201 号私募基金及 202 号私募基
金。邱丽敏女士本次转让计划的转让数量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
1、股东转让股份情况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方式 转让期间 转让价格 转让数量 占总股本
(元/股) (股) 比例(%)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 大宗交易 2021 年 6 月 1 日 7.50 4,260,000 0.34
限公司—玄元科新 20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大宗交易 2021 年 6 月 3 日 7.41 6,450,200 0.51
邱丽敏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玄元科新 202 大宗交易 2021 年 8 月 19 日 9.01 5,435,000 0.4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 计 16,145,200 1.28
2、本次股份转让前后邱丽敏女士及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1,253,627 9.62% 105,108,427 8.34%
邱丽敏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1,253,627 9.62% 105,108,427 8.34%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合计持有股份 17,598,300 1.40% 17,598,300 1.40%
理有限公司—玄元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598,300 1.40% 17,598,300 1.40%
科新 109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合计持有股份 10,710,200 0.85% 10,710,200 0.85%
理有限公司—玄元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710,200 0.85% 10,710,200 0.85%
科新 178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合计持有股份 - - 10,710,200 0.85%
理有限公司—玄元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10,710,200 0.85%
科新 201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合计持有股份 - - 5,435,000 0.43%
理有限公司—玄元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5,435,000 0.43%
科新 202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 149,562,127 11.87% 149,562,127 11.87%
二、股东转让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邱丽敏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19 日
股票简称 沃尔核材 股票代码 002130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16,145,200 1.28
合 计 16,145,200 1.28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9,562,127 11.87 149,562,127 11.8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9,562,127 11.87 149,562,127 11.8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股权变动系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股份转让计划。
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
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2021-057),邱丽敏女士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 34,686,000 股公司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股票给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20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玄元科新 20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玄元科新 20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并与上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邱丽敏女士严格遵守股份转让计划,与已披
露的意向或股份转让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
[2021-08-19] (002130)沃尔核材: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85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星期五)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3名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雷湘先生主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内部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子公司增资事项综合考虑了公司自身业务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整合内部资源,提升决策效率。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9日
[2021-08-19] (002130)沃尔核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84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星期五)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 9 名董事。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管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文河先生主持,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整合、明晰公司电线业务板块的资源和权责,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内部整合,发挥管理协同效应,公司拟对电线业务板块的部分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股权关系进行内部调整,并向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增资。
《关于内部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 2021 年 8 月 1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2021-08-10]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8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马葵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披露
了 《 关 于公 司 部分 董 事、 高 级管 理 人员 减 持股 份 预 披露 的 公告 》(公 告 编号 :2021-03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马葵女士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5,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107%(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1 年 7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
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2021年8月9日,公司收到了高级管理人员马葵女士发来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2021年8月9日,马葵女士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比
(元/股) (股) 例(%)
马葵 集中竞价 2021/8/6 7.65 135,100 0.01
合 计 135,100 0.01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公司总股 股数 占公司总股
份比例(%) 份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40,600 0.04 405,500 0.03
马葵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5,150 0.01 5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05,450 0.03 405,450 0.0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马葵女士严格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适用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2、马葵女士的减持方式、数量符合其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并已完成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马葵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2021-08-07] (002130)沃尔核材: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82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内容,公司将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
大 会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2:4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星期一)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星
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
(1)截至2021年8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产业投资基金更换普通合伙人及延长经营期限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8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产业投资基金更换普通合伙人及延长经营期限的议案 √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1年8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8月19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人:邱微、李文雅
联系电话:0755-28299020,传真:0755-28299020,电子邮箱:fz@woer.com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邮编:518118。
5、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30”;投票简称为“沃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回避、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回避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产业投资基金更换普通合伙人及延 √
长经营期限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回避”、“弃权”栏内相应
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
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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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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