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121什么时候复牌?-科陆电子停牌最新消息
≈≈科陆电子002121≈≈(更新:22.02.09)
[2022-02-09]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控股孙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1月25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公告了“南方电网公司2021年配网设备第二批框架招标项目结果公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陆东自”)为上述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预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5,888.9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近日,苏州科陆东自收到了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招标项目:南方电网公司2021年配网设备第二批框架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85584)
2、招标单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中标单位: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
4、中标品类名称:10kVSF6全绝缘断路器柜自动化成套设备、10kV户外开关箱
5、中标总金额:约为人民币5,888.93万元
二、招标单位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2004年6月1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孟振平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南方区域电网,经营相关的输配电业务;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从事电力购销业务,负责电力交易和调度,管理南方区域电网电力调度交易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从事与电网经营和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和培训业务;经营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招标单位与苏州科陆东自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中标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孙公司苏州科陆东自中标金额合计约人民币5,888.93万元,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76%。苏州科陆东自本次中标合同的履行预计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苏州科陆东自尚未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相关公司签订正式项目合同,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签订的项目合同相关商务条款为准。在签订正式合同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2022-02-09]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1月25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公告了“南方电网公司2021年计量产品第二批框架招标项目结果公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上述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预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4,183.8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近日,公司收到了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招标项目:南方电网公司2021年计量产品第二批框架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86704)
2、招标单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中标单位: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中标品类名称:单相智能电能表、三相智能电能表、配变监测计量终端
5、中标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4,183.89万元
二、招标单位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2004年6月1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孟振平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南方区域电网,经营相关的输配电业务;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从事电力购销业务,负责电力交易和调度,管理南方区域电网电力调度交易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从事与电网经营和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和培训业务;经营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招标单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中标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项目中标金额合计约人民币14,183.89万元,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25%。公司本次中标合同的履行预计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相关公司签订正式项目合同,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签订的项目合同相关商务条款为准。在签订正式合同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2022-02-08]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65%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65%股权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挂牌转让持有的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珑电子”)65%股权。以资产评估机构及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为定价参考依据,芯珑电子65%股权在产权交易机构的挂牌底价为人民币5,135万元,具体交易价格将按公开挂牌竞价结果确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65%股权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转让挂牌手续、与交易对手方谈判、签署相关协议等事宜)。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式为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最终交易对手方不确定,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将在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尚未确定受让
方,交易对手方的情况将以最终的受让方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4月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聂志勇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科技园宝深路科陆大厦A座21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及相关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科技信息咨询;工程技术咨询;电力工程调试和维护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电能表、电力测量仪器表、继电保护装置、互感器、高压计量表、数字化电能表、手持抄表器的研发及销售;集成电路芯片的技术开发、设计及销售(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及相关软件的生产;建筑工程的施工。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芯珑电子总资产147,643,554.66元、总负债57,247,613.91元、净资产90,395,940.75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73,346,813.63元、营业利润3,915,648.04元、净利润7,819,091.99元。(已经审计)
截止2021年9月30日,芯珑电子总资产133,616,468.41元、总负债59,046,064.10元、净资产74,570,404.31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610,758.22元、营业利润-1,265,306.92元、净利润-825,536.44元。(未经审计)
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
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6,943.34万元,评估值为7,578.67万元,评估增值635.33万元。
其他有关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芯珑电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2021年9月30日,芯珑电子应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往来余额为4,882.59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为芯珑电子提供担保,未委托芯珑电子理财;芯珑电子的股权不存在被质押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芯珑电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为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将在确定受让方后签署交易协议,交易对方、交易价格、支付方式、交付时间等内容目前无法确定。
五、涉及股权挂牌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亦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六、本次股权挂牌转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芯珑电子是一家生产载波芯片的高新技术企业,为更好地布局产业链上下游,公司于2015年收购了芯珑电子100%股权。因通讯模块产品技术升级,逐渐采用宽带通讯技术,国家电网公司也在产品技术升级后调整了相关政策,导致载波产品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剧烈变化,行业竞争加剧,而且芯珑电子的创始团队成员也已陆续离职,从而导致芯珑电子市场份额急剧下降,营业收入较收购前大幅减少,目前其经营状况已无法实现公司原有产业链布局的战略意义。公司本次挂牌转让芯珑电子65%股权旨在引入有实力的新股东为芯珑电子的发展赋能,促使芯珑电子的经营尽快走上良性发展轨道,重新实现芯珑电子与公司业务的协同发展,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本次挂牌转让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65%股权旨在引入有实力的新股东为芯珑电子的发展赋能,促使芯珑电子的经营尽快走上良性发展轨道,重新实现芯珑电子与公司业务的协同发展,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本次挂牌转让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65%股权事宜。
八、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将在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尚不明确,交易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不能完成交易的风险。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4、《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2022-02-08] (002121)科陆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临时)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及书面等方式送
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
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65%股
权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2 月 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6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2022-01-29] (002121)科陆电子: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50,000.00 万元–68,000.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18,533.40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369.78 % - 466.91 %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42,000.00 万元–60,000.0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31,976.51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31.35 %-87.64 %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3550 元/股–0.4828 元/股 盈利:0.1316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 已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 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面对全球产业链缺芯少料、原材料价格上涨、行业竞争激烈等外 部严峻形势,公司围绕“全员担当、挖潜增效、提升盈利”的年度经营策略,深 耕主业,挖掘业务协同机会,提升供应链管理,落实精益生产,拓宽经营资金来 源,积极采取各项措施降本增效,夯实发展基础。但受以下因素影响,公司报告 期业绩较上年同期减少:
1、报告期内,公司遭遇产业链缺芯少料局面,加之短期资金紧张,公司原
材料齐套率下降,导致生产经营计划未达预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公司正采取各种措施积极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包括开展非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扩大银行授信、继续处置非核心资产等工作,随着资金紧张状况得到缓解,生产经营状况将得到有效改善。
2、报告期内,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同比下降。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拟计提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4、公司积极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盘活非主业资产而产生部分损失。
5、2020 年度公司完成龙岗工业园区资产、成都市科陆洲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资产交割,影响 2020 年净利润约 4.56 亿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 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7]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1月25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公告了“南方电网公司2021年计量产品第二批框架招标项目结果公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上述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预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4,183.89万元。现将相关预中标情况提示如下:
一、预中标项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中标项目为南方电网公司2021年计量产品第二批框架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86704),该项目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根据预中标公示的内容,公司本次预中标品类为:单相智能电能表、三相智能电能表、配变监测计量终端。
本次预中标公示媒体为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bidding.csg.cn/zbhxrgs/1200304634.jhtml。
二、预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预中标数量以及报价测算,公司本次预中标金额合计约人民币14,183.89万元,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25%。项目中标后,其合同的履行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三、预中标项目风险提示
目前,本次招标活动的中标情况尚处于公示期,公司尚未收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是否收到公示中相关中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2022-01-27]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控股孙公司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1月25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公告了“南方电网公司2021年配网设备第二批框架招标项目结果公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陆东自”)为上述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预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5,888.93万元。现将相关预中标情况提示如下:
一、预中标项目的主要内容
苏州科陆东自本次预中标项目为南方电网公司2021年配网设备第二批框架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85584),该项目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根据预中标公示的内容,苏州科陆东自本次预中标品类为:10kV SF6全绝缘断路
器柜自动化成套设备、10kV户外开关箱。
本次预中标公示媒体为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具体内容详见https://www.bidding.cs g.cn/ zb hxr gs/1200304633.jhtml 。
二、预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预中标数量以及报价测算,苏州科陆东自本次预中标金额合计约人民币5,888.93万元,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76%。项目中标后,其合同的履行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三、预中标项目风险提示
目前,本次招标活动的中标情况尚处于公示期,苏州科陆东自尚未收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是否收到公示中相关中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2022-01-18] (002121)科陆电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7 日下午 14:30 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0 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行政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标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 360,441,5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08,349,147 股的 25.593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7,750,0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08,349,147 股的 1.260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42,691,4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08,349,147 股的 24.3329%。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
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同意票数 占与会有效表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360,048,406 99.8909% 391,600 0.1086% 1,500 0.0004%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表决
同意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结果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18,363,115 97.9042% 391,600 2.0878% 1,500 0.0080% 通过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8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债券名称
同意票数 占与会有效表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360,048,406 99.8909% 391,600 0.1086% 1,500 0.0004%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表决
同意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结果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18,363,115 97.9042% 391,600 2.0878% 1,500 0.0080% 通过
2.02 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同意票数 占与会有效表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360,048,406 99.8909% 391,600 0.1086% 1,500 0.0004%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表决
同意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结果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18,363,115 97.9042% 391,600 2.0878% 1,500 0.0080% 通过
2.03 债券品种和期限
同意票数 占与会有效表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360,048,406 99.8909% 391,600 0.1086% 1,500 0.0004%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表决
同意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结果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18,363,115 97.9042% 391,600 2.0878% 1,500 0.0080% 通过
2.04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同意票数 占与会有效表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360,048,406 99.8909% 391,600 0.1086% 1,500 0.0004%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表决
同意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结果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18,363,115 97.9042% 391,600 2.0878% 1,500 0.0080% 通过
2.05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同意票数 占与会有效表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360,048,406 99.8909% 391,600 0.1086% 1,500 0.0004%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表决
同意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结果
[2022-01-13]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自”)之全资子公司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陆”)拟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1年,上海东自同意为苏州科陆上述向苏州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履行上海东自电气有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9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蔡赟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淀山湖镇北苑路 26 号
经营范围:高低压电气设备、电力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水
电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焊接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
配件、家用电器、中央空调、制冷设备、空气净化设备的销售、上门安装及相关
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
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上海东自持有苏州科陆 100%股权,公司持有上海东自 50.14%
的股权。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87,850,486.45 412,978,097.77
负债总额 230,163,277.76 250,781,274.37
净资产 157,687,208.69 162,196,823.40
2020 年度(已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0,423,756.69 170,997,567.28
利润总额 16,970,328.70 3,125,378.20
净利润 16,553,658.38 4,509,614.71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被担保方 担保方 金融机构 融资金额 融资期 担保方 担保期限
限 式
苏州科陆东自电 上海东自电气有限 苏州银行股份有 不超过人民币 全额连 债务期限
气有限公司 公司 限公司工业园区 1,500 万元 1年 带责任 届满后三
支行 担保 年止
上海东自对苏州科陆上述融资金额限下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目前上海东自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为其全资子公司苏州科陆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海东自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累计担保额度为146,300万元人民币,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2.15%;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73,631.63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1.41%。上述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中,公司除了为参股子公司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外,其余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24,300万元贷款已到期,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不能清偿该笔贷款,债权人向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全额担保责任,公司已与债权人诉前和解,签订了《担保代偿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2022-01-05]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100),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 10 时
起 60 日期间内(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饶陆华持
有的公司 68,523,474 股、68,000,000 股共计 136,523,474 股股票进行公开变卖。本
次变卖已按期进行,现将本次司法变卖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变卖结果
根据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显示,公开变卖“饶陆华持有的科陆电子(002121)68,523,474 股股票”、“饶陆华持有的科陆电子(002121)6800 万股股票”,因无人竞拍,均已流拍。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饶陆华先生持有公司 192,093,73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13.64%,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 190,982,001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99.42%,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 192,093,735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2、本次司法变卖流拍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四日
[2021-12-31]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3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累计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为
人民币 146,300.00 万元,占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15%;实际发
生的担保数额为人民币 73,631.63 万元,占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51.41%。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湛江市中电绿源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中电”)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58)。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湛江中电融资租赁业务展期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3,200万元的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现湛江中电拟在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展期到期后再次展期,展期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展期不超过一年,公司拟继续为湛江中电该融资租赁业务再次展期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相关担保协议的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湛江市中电绿源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6月19日
注册地址: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18号坡头区财政局办公楼副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王榕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出租车客运、包车客运;新能源汽车系统集成技术研发、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装备系统集成技术研发和销售。销售:汽车零配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2、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孙公司深圳市中电绿源纯电动汽车运营有限公司持有湛江中电92%股权,吴永祥持有湛江中电8%股权。公司间接持有湛江中电87.86%股权。
3、基本财务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湛江中电总资产 95,545,354.29 元,总负债
97,495,067.79 元,净资产-1,949,713.50 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9,525,638.62元;营业利润-671,890.48 元,净利润 550,037.71 元(已经审计)。
截止 2021 年9 月 30 日,湛江中电总资产 80,801,273.15 元,总负债 74,097,100.41
元,净资产 6,704,172.74 元;2021 年度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2,517,314.08 元;营业
利润 8,550,183.45 元,净利润 8,550,183.44 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被担保方 担 保 金融机构 融资金额 担保方式 担保期限
方
湛江市中电绿源新能 江苏瀚瑞金港 不超过 1,500 连带责任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 公司 融资租赁有限 万元 保证担保 之日起满两年时止
公司
公司拟对被担保方上述融资金额限下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担 保计划是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相关融资机构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 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 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为 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筹措资金,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累计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为 人民币146,300.00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2.15%;其中,实际发 生的担保数额为人民币73,631.63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1.41%。 连同本次担保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46,300.00 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2.15%;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 人民币73,631.63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1.41%。
上述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中,公司除了为参股子公司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 限公司委托贷款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外,其余均为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24,300万元贷款已到期,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不能清偿该笔贷款,债 权人向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全额担保责任,公司已与债权人诉前和解,签 订了《担保代偿协议书》。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湛江市中电绿源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展期事项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
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31]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3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湛江
市中电绿源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中电”)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与江苏瀚瑞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融资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融资期限为 3 年,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1 月 25 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57)。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湛江中电在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到期后进行展期,展期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200 万元,展期不超过一年,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 10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现湛江中电拟在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展期到期后再次展期,展期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展期不超过一年。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层签署与该融资租赁业务展期相关的文件。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展期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展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瀚瑞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住所:镇江市新区大港港南路 401 号(金融大厦 19 楼)1902 室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4、法定代表人:李伟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98,000 万元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不得开展吸收公众存款、投资担保、设立资金池、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江苏瀚瑞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出租人:江苏瀚瑞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湛江市中电绿源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
3、租赁物:电动客车
4、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
5、租赁期限及利率:不超过 1 年;6.4%/年
6、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7、担保措施:公司为该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本次交易不会影响湛江中电对相关资产的正常使用,对公司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31]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3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饶陆华先生承诺放弃行使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放弃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饶陆华先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提案:
提案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提案2.00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债券名称
2.02 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2.03 债券品种和期限
2.04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2.05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2.06 支付方式
2.07 支付金额
2.08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9 专项偿债账户
2.10 募集资金的用途
2.11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2.12 担保安排
2.13 发行债券的承销方式与挂牌转让安排
2.14 决议的有效期
提案3.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
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提案4.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
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1.00~提案3.00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后提交,提案4.00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
详见公司刊登在2021年8月28日、2021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
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 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2.01 债券名称 √
2.02 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
2.03 债券品种和期限 √
2.04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
2.05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
2.06 支付方式 √
2.07 支付金额 √
2.08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2.09 专项偿债账户 √
2.10 募集资金的用途 √
2.11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
2.12 担保安排 √
2.13 发行债券的承销方式与挂牌转让安排 √
2.14 决议的有效期 √
3.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 √
权办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4.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2年1月11日、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 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 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以2022 年1月12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请致电确认), 不接受电话登记。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719528
邮箱:zhangxiaofang@szclou.com
联系人:张小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说明
1、投票代码:362121。
2、投票简称:“科陆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2021-12-31] (002121)科陆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2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
时)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各
位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展期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
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一)在公司行政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32)全
文详见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30] (002121)科陆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2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
时)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传真、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满足上述相关法规的要求,已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道海先生、孙慧荣先生、李才均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股票发行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待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公告发行价格的定价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特定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408,349,147 股,据此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22,504,744 股(含 422,504,744 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原则上不超过 54,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保证其认购数量在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不被稀释(即发行完成后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 24.26%)。认购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实际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 1 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发生因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及其他事项导致发行前总股本发生变动,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应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2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号 额
储能产 1.1 年产 6GWh 储能系统建设项 67,096.23 51,684.90
1 品扩产 目
项目 1.2 年产 5GW 储能变流器扩产建 17,987.99 17,131.42
设项目
2 新型电 2.1 智能电表产品建设项目 35,954.60 22,931.00
力系统 2.2 计量检测产品建设项目 5,080.44 4,225.72
关键产
品产业 2.3 计量产品自动化检储配系统
升级项 建设项目 15,204.56 13,610.30
目
3 综合能源系统集成产业化项目 19,834.50 18,890.00
4 科陆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35,619.40 25,526.66
5 补充流动资金 66,000.00 66,000.00
合计 262,777.72 220,000.00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道海先生、孙慧荣先生、李才均先生回避表
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具
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道海先生、孙慧荣先生、李才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
[2021-12-30] (002121)科陆电子: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2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
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
位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晔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满足上述相关法规的要求,已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股票发行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待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公告发行价格的定价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特定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
理公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408,349,147 股,据此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22,504,744 股(含 422,504,744 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原则上不超过 54,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保证其认购数量在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不被稀释(即发行完成后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 24.26%)。认购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实际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 1 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发生因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及其他事项导致发行前总股本发生变动,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应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2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号 额
储能产 1.1 年产 6GWh 储能系统建设项 67,096.23 51,684.90
1 品扩产 目
项目 1.2年产5GW储能变流器扩产建 17,987.99 17,131.42
设项目
新型电 2.1 智能电表产品建设项目 35,954.60 22,931.00
力系统
关键产 2.2 计量检测产品建设项目 5,080.44 4,225.72
2 品产业
升级项 2.3 计量产品自动化检储配系统 15,204.56 13,610.30
目 建设项目
3 综合能源系统集成产业化项目 19,834.50 18,890.00
4 科陆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35,619.40 25,526.66
5 补充流动资金 66,000.00 66,000.00
合计 262,777.72 220,000.00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该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
[2021-12-30]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2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
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等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30]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2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具体
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
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发行当年主要财务指标的潜在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公司 2022 年 8 月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422,504,744 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最终发行股数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准;
4、不考虑发行费用,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 220,000.00 万元;
5、2021 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756.55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94.36 万元,假设 2021 年全年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021年前三季度相应指标乘以 4/3;
6、假设 2022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20%、0、-20%三种情形;
7、假设 2022 年不存在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事项;
8、假设 2022 年不存在利润分配;
9、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2021年度/2021年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项 12月31日 (假设)
目 未考虑非公开发行 考虑非公开发行
(假设)
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股) 1,408,349,147 1,408,349,147 1,830,853,891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220,000.00
本次发行数量上限(股) 422,504,744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时间 2022年8月31日前
情况一:假设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1年度增长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0,342.06 -24,273.65 -24,273.65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125.82 -19,300.66 -19,300.66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17 -0.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0.17 -0.16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4 -0.12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4 -0.12
情况二:假设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1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0,342.06 -30,342.06 -30,342.06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125.82 -24,125.82 -24,125.82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2 -0.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2 -0.20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7 -0.16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7 -0.16
情况三:假设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较2021年度下降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0,342.06 -36,410.47 -36,410.47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125.82 -28,950.98 -28,950.98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6 -0.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6 -0.24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21 -0.19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21 -0.19
注 1: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注 2: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发行在外普通股
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将有所增加,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较发行前出现下降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当年(2022 年度)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公司对 2021、2022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假设仅为方便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对 2021、2022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盈利承诺;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何时取得核准及发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董事会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增强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公司编制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具体内容。
四、公司从事募投项目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储备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科陆电子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共有在职员工 3,307 人,
其中生产人员 1,141 人,销售人员 485 人,技术人员 1,246 人,采购、财务及行政人
员 435 人。公司聚集了一大批在智能电网、新能源等业务领域有资深行业背景、丰富行业经验的生产及管理人员。此外,公司每年对员工还会有定期的培训计划,持续提升公司团队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完全有能力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技术储备
公司已在电力和新能源行业深耕多年,经过长时间的积累与沉淀,具备了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在智能电网业务方面,公司研发实力雄厚,研发产品覆盖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大部分需求,同时海外电能表产品通过了多项国际主流认证,包括 MID、KEMA、STS、DLMS、STS6、IDIS 认证。智能配网系列产品通过中国电科院专项检测、协议一致性检测和加密认证检测,是国内产品资质认证最为全面的厂家之一。公司参与了多项国家标准的制订,同时参与了“国家 863 科技项目”,并取得了“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等多项奖项。公司进行了大量前瞻性研发及技术储备,在电能表“多芯模组化”技术、蓝牙脉冲电能表检定技术、电能表端子座测温检测技术、边缘计算技术、稳定可靠的高速双向通信技术、宽量程精确计量技术等领域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创新开发的多款产品获得中国电科院等相关权威部门的认证,达到了行业先进水平;公司参与开展的“智能电能表产业化关键技术及大规模应用”项目荣膺 2021 年度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在储能业务方面,公司自 2009 年开始涉足储能领域,是国内较早进入储能行业的企业之一,行业经验丰富。公司 2012 年获批成立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储能与并网工程实验室,积累了近 10 年的储能电芯测试和研究经验,掌握了各种电池
性能和全生命周期特性,为储能系统的安全管控和高效使用奠定了基础。依托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储能与并网工程实验室,在电化学储能领域,公司已形成全产业链技术集成优势。
在综合能源服务方面,公司依托在智能电网和新能源产业链方面的优势,整合
[2021-12-30]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2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不超过 422,504,744股(含 422,504,744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发行对象为包括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资本集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其自有资金认购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 35名(含 35名)。
深圳资本集团拟以现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原则上不超过 54,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保证其认购数量在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不被稀释(即发行完成后深圳资本集团持股比例不低于 24.26%)。认购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实际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 1 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深圳资本集团。深圳资本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 24.2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人的定义,深圳资本集团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向深圳资本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除深圳资本集团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其与公司的关系。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道海先生、孙慧荣先生、李才均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取得国有资产有权机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与此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须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相关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深圳资本集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除深圳资本集团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其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深圳资本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1、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概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国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64187170P
成立日期 2007-06-22
注册资本 1,46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6楼C1
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各类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业务;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资本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41,685,29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4.26%,为公司控股股东。
2、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资本集团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
深圳资本集团是深圳市为推进国资管理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推动深圳国资整体资本运作战略,专门成立的国资辅助履职平台和国有资本运营专业平台。主要业务为并购重组、股权投资、产业基金、市值管理。
4、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深圳资本集团 2020 年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6,571,547.12
流动资产 2,716,886.93
非流动资产 3,854,660.20
总负债 3,306,575.15
流动负债 2,483,062.00
非流动负债 823,513.15
所有者权益 3,264,971.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873,639.92
少数股东权益 391,332.05
注:以上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营业总收入 417,472.03
营业总成本 445,936.88
营业利润 233,894.11
利润总额 233,610.27
净利润 197,894.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1,217.80
少数股东损益 16,676.46
注:以上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关联关系说明
深圳资本集团持有公司341,685,29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26%,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深圳资本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关于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与深圳资本集团拟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深圳资本集团承诺:“乙方(深圳资本集团)拥有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实力,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为乙方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真实出资形成,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的情形,且该等认购资金来源合法;乙方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甲方(科陆电子)及其关联方的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结构化融资等情形,亦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乙方保证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认购资金的相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以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待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市场情
况确定并公告发行价格的定价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节以下简称“甲方”)与深圳资本集团(本节以下简称“乙方”)拟签署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及认购款项支付
1、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甲方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或其他股本调整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
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在上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乙方承诺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市场竞价
[2021-12-30]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2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
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陆电子”)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按照相关要求,公司现将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的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1、关于“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 57 号”
2017 年 5 月 9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公司出具了《关于
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 57 号),主要内容如下:
“2015 年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陆电子”)以 6000万元向深圳市中电绿源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绿源”)增资,增资后持有其 55%的股权。中电绿源其他股东孙萍、周伟、蒋名规、中能国电(北京)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股东”)承诺中电绿源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200 万元、3,800 万元和 7,000 万元。
2016 年 12 月 30 日,科陆电子披露的《关于完成收购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
电绿源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45%股权的公告》显示,鉴于中电绿源 2015 年、2016 年 1-11 月净利润未能达到承诺数,且原股东未能以现金形式向公司进行补偿,科陆电子已以人民币 2,616.78 万元收购原股东持有的中电绿源合计 45%的股权,扣除原股东应支付公司的业绩补偿款后,科陆电子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合计为人民币 1,100 万元,原股东关于中电绿源 2016 年 11 月之后的业绩承诺取
消。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已于公告日前完成。
科陆电子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关于收购中电绿源 45%股权中涉及承诺事项
的议案》显示,中电绿源原股东拟变更原对中电绿源的业绩补偿承诺。科陆电子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分别于2017年3月2日及3月20日审议通过该承诺变更事项。
你们在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前变更承诺的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
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3 条、第 11.11.1 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4.5.6 条、4.5.16 条的规定。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们: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等规定严格遵守其做出的承诺,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整改情况:
(1)2017 年 3 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与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中电绿源业绩补偿承诺变更事项,补充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
(2)公司收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进行了传达,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增强合规意识,严格依法决策,坚决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2、关于“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 241 号”
2018 年 12 月 1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公司出具了《关
于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 241号),主要内容如下:
“2018 年 5 月 10 日,你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前,你公司于 2018 年 6月 1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由不超过6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90,000 万元。在尚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的情况下,你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公告》,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由不超过 9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107,000 万元。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6.3.8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进行了传达,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增强合规意识,吸取教训,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 92 号”
2019 年 6 月 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公司出具了《关于
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 92 号),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会计差错更正
2019 年 2 月 28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
由于担保纠纷事项,应调整 2017 年度财务报告中预计负债及营业外支出,涉及金额 7,080,139.13 元人民币,同时对 2017 年末公司收购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59,586,205.16 元人民币,对 2017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调减 66,666,344.29 元人民币。
2019 年 4 月 2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更正公告》,
称对 2017 年末公司收购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6,666,344.29 元人民币,对 2017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调减66,666,344.29 元人民币。
二、违规担保
2019 年 4 月 2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
陈长宝利用子公司为其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公告》,称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17,280 万元,占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4%。上述对外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违规
2019 年 4 月 23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转让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部
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 2018 年 4 月你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以人民币 5,100 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 6%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前海茶溪智库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你公司未
按规定及时对上述事项履行审议程序,直至 2019 年 4 月 20 日才对上述事项进行
了审议并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
第 2.7 条、第 9.11 条、第 10.2.4 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2.7 条、第 10.2.4 条和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 年修订)》第 1.3 条、第 8.3.4 条的规定。
你公司董事长、总裁饶陆华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2.2 条、第 3.1.5 条、第 3.1.6 条、《股票上市
规则(2018 年 4 月修订)》第 2.2 条、第 3.1.5 条、第 3.1.6 条和本所《股票上市
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2.2 条、第 3.1.5 条、第 3.1.6 条的规定,对你公司
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你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聂志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2.2 条、第 3.1.5
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4 月修订)》第 2.2 条、第 3.1.5 条和本所《股票上
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2.2 条、第 3.1.5 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违规
行为负有重要责任。你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黄幼平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
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4 月修订)》第 2.2 条、第 3.1.5
条、第 3.1.6 条和 3.2.2 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2.2 条、第
3.1.5 条、第 3.1.6 条和 3.2.2 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第三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
责任。
请你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在 6 月 12 日前予以披露,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加强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证券部人员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等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加强相关人员对上述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增强合规意识,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的履行。
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岗位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切实提高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保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健全公司治理
因公司原子公司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年金海”)内部控制存在一定的不足,导致百年金海对外担保事项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公司亦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在识别出百年金海原管理团队存在用章审批不严的问题时,公司立即采取了措施,变更了百年金海法
[2021-12-28]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2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自”)之全资子公司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陆”)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昆山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 年,上海东自同意为苏州科陆上述向江苏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
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履行上海东自电气有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9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蔡赟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淀山湖镇北苑路 26 号
经营范围:高低压电气设备、电力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水
电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焊接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
配件、家用电器、中央空调、制冷设备、空气净化设备的销售、上门安装及相关
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
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上海东自持有苏州科陆 100%股权,公司持有上海东自 50.14%
的股权。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87,850,486.45 412,978,097.77
负债总额 230,163,277.76 250,781,274.37
净资产 157,687,208.69 162,196,823.40
2020 年度(已经审计) 2021 年 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0,423,756.69 170,997,567.28
利润总额 16,970,328.70 3,125,378.20
净利润 16,553,658.38 4,509,614.71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被担保方 担保方 金融机构 融资金额 融资期 担保方 担保期限
限 式
苏州科陆东自电 上海东自电气有限 江苏银行股份有 不超过人民币 全额连 债务期限
气有限公司 公司 限公司苏州分行 3,000万元 1年 带责任 届满后三
昆山支行 担保 年止
上海东自对苏州科陆上述融资金额限下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目前上海东自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为其全资子公司苏州科陆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海东自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累计担保额度为146,300万元人民币,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2.15%;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73,631.63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1.41%。上述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中,公司除了为参股子公司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外,其余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24,300万元贷款已到期,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不能清偿该笔贷款,债权人向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全额担保责任,公司已与债权人诉前和解,签订了《担保代偿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021-12-21]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2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持续发展,公司拟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公司将根据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抵质押物;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宝安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该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银行授信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计算,授信额度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情况为准,授信额度总额内的其他借款事项、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等将依实际需要进行确定。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2-21] (002121)科陆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2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
时)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各
位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12 月 2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2-11]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公司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1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
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因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与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纠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司
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 50,180,000 股股份。根据京东司法
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显示,竞买人虞何佳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证券简称科陆电子(证
券代码:002121,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共 50,180,000 股”。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上述被广
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拍卖的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 50,180,000 股股份已
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此外,因饶陆华先生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纠纷,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对饶陆华所持5,130万股公司股份启动司法强
制执行程序,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饶陆华先生不超过 5,130 万
股公司股份。2021 年 12 月 8 日,饶陆华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在二级市场被动减持
2,799,000 股。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饶陆华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8 日
股票简称 科陆电子 股票代码 002121
变动类型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5,297.90 3.76%
合 计 5,297.90 3.7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司法拍卖过户)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254,315,208 18.06% 201,336,208 14.3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48,234,803 3.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4,315,208 18.06% 153,101,405 10.87%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是□否√
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是□否√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否√
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021-12-11]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公司股东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1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广
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 10 时止
(延时的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ifa.jd.com)成功拍卖的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 50,180,000 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因执行案件需要,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饶陆华先
生所持有的公司 50,180,000 股股份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上述司法拍卖已按期进行,根据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显示,竞买人虞何佳,竞买代码:130611267,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证券简称科陆电子(证券代码:002121,股份性质:无
限售流通股)股票共 50,180,000 股”,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5 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通过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上述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
拍卖的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 50,180,000 股股份已于 2021年12 月8 日完成过户登
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取得上述股份过户的法律证明文件。本次股份过户前后饶陆华先生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 本次过户前 本次过户后
姓名 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饶陆华 254,315,208 18.06% 201,336,208 14.30%
备注:2021 年 12 月 8 日,饶陆华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因司法处置在二级市场被动减持
2,799,000 股。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过户后,饶陆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1,336,2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30%,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 200,224,474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99.45%,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 201,336,208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饶陆华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过户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021-12-04]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公司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1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有公司254,315,20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06%)的股东饶陆华先生的通知,因其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纠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对饶陆华所持5,13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4%)启动司法强制执行程序,饶陆华先生所持公司股份面临因司法强制执行导致被动减持的情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饶陆华;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饶陆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54,315,20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8.0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253,203,47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56%。
二、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被动减持原因:司法处置。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二级市场增持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被动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5,1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64%。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被动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饶陆华 其他承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凡在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期间净买入科陆电子股票,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且持有期间连续在职的,若因买入公司股票产生的亏损,由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裁饶陆华先生予以补偿,收益则归员工个人所有。 2017年06月06日—2018年06月12日 履行完毕 饶陆华 其他承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凡在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2日期间净买入科陆电子股票,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且持有期间连续在职的,若因买入公司股票产生的亏损,由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裁饶陆华先生予以补偿,若产生收益则归员工个人所有。 2017年12月06日—2018年12月12日 履行完毕 饶陆华 其他承诺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其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半年内 正在履行 饶陆华 股份减持承诺 1、本人自2015年4月28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0月29日,2015年4月28日为公司本次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况。2、本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上述期间内亦不会以任何形式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2016年4月25日—2017年9月23日 履行完毕 饶陆华 股份限售饶陆华先生、聂志勇先生、黄幼平女士、林训先先生及马剑先生2018年01履行
承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承诺自愿将其持有的将于2018年4月26日限售期届满的本公司股份限售期延长6个月,即延长至2018年10月26日。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内,承诺人不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会要求公司回购上述股份。若在股份限售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限售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在延长股份限售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所得将全部上缴本公司,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月29日—2018年10月26日 完毕 饶陆华 其他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持有科陆电子341,685,208股股份,占科陆电子股份总数1,408,349,147股的24.26%。本人承诺放弃本人持有的科陆电子341,685,208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①依法请求、召集、召开和出席上市公司股东大会;②向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提出议案,包括提名、推荐、选举或罢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等;③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上市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文件;④法律法规或者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所应享有的其他表决权。 (2)在放弃权利期间内,因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拆股等情形导致弃权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本承诺函项下的弃权股份数量应相应调整,该等弃权股份的表决权亦自动全部放弃,本承诺函自动适用于调整后的股份数量。 (3)承诺人向无关联的第三方转让股份,或因司法拍卖、司法强制过户等原因导致本人股份减少时,如受让方受让的股份为承诺人放弃表决权的股份,则该等已转让股份自动恢复表决权的行使。本承诺函对受让该等股份的其他无关联第三方不具有约束力。 (4)在表决权放弃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章程规定本人作为弃权股份的所有权人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仍由本人承担并履行。 (5)本承诺函自科陆电子换届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如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则本承诺函自动失效。 2021年6月4日至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 正在履行
截至本公告日,饶陆华先生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属于因司法强制执行导致的被动减持,具体的减持价格、数量、减持方式暂不确定,被动减持计划是否能够实施完成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公司将督促饶陆华先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证券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减持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饶陆华先生关于被动减持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2021-12-03]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公司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1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因与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存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纠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4日10时至2021年9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公开拍卖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共计205,523,474股股份。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竞价结果确认书》显示,用户姓名杭州锐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9月2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开展的“饶陆华持有的科陆电子(002121)6,900万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公开拍卖“饶陆华持有的科陆电子(002121)68,523,474股股票”、“饶陆华持有的科陆电子(002121)6,800万股股票”,因无人竞拍均已流拍。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上述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拍卖的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6,900万股股份已于2021年11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饶陆华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11月30日
股票简称
科陆电子
股票代码
002121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6,900
4.90%
合 计
6,900
4.9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司法拍卖过户)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23,315,208
22.96%
254,315,208
18.0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23,315,208
22.96%
254,315,208
18.06%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2021-12-03]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公司股东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1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4日10时至2021年9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成功拍卖的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6,900万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因执行案件需要,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4日10时至2021年9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上对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共计205,523,474股股票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上述司法拍卖已按期进行,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竞价结果确认书》显示,用户姓名杭州锐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9月2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开展的“饶陆华持有的科陆电子(002121)6,900万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公开拍卖“饶陆华持有的科陆电子(002121)68,523,474股股票”、“饶陆华持有的科陆电子(002121)6,800万股股票”,因无人竞拍均已流拍,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9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所持
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通过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上述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拍卖的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6,900万股股份已于2021年11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取得上述股份过户的法律证明文件。本次股份过户前后饶陆华先生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
姓名
本次过户前
本次过户后
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饶陆华
323,315,208
22.96%
254,315,208
18.06%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饶陆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4,315,2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0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253,203,47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56%,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254,315,20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饶陆华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过户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2021-12-03] (002121)科陆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饶陆华)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陆电子
股票代码:0021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饶陆华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司法拍卖)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2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批准或授权。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 .............................................. 12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科陆电子
指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饶陆华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违约被司法拍卖并执行法院司法裁定过户共计8,737万股科陆电子股份,导致持股比例下降6.20%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饶陆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230103196507******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违约被司法拍卖并执行法院司法裁定过户共计8,737万股科陆电子股份,导致持股比例下降6.20%。
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法院司法裁定,属于被动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饶陆华先生因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纠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3日10时至2021年11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50,180,000股股份。根据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显示,竞买人虞何佳于2021年11月24日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证券简称科陆电子(证券代码:002121,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共50,180,000股”。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之日,上述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拍卖的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50,180,000股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4日10时起60日期间内(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饶陆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共计136,523,474股股份进行公开变卖。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之日,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处于质押状态的公司股份数为253,203,47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56%,处于冻结状态的公司股份累计数为254,315,20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其所持的公司股份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被继续司法拍卖、变卖。
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饶陆华先生因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纠纷,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19日10时至2021年7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1,837万股股份。根据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竞价结果确认书》显示,用户姓名北京天元永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竞买号N1905于2021年7月20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饶陆华名下持有的科陆电子1837万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上述被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拍卖的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1,837万股股份于2021年7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信息披露义务人饶陆华先生因与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存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纠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4日10时至2021年9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共计205,523,474股股份。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竞价结果确认书》显示,用户姓名杭州锐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竞买号O0530于2021年9月2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开展的“饶陆华持有的科陆电子(002121)6,900万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公开拍卖“饶陆华持有的科陆电子(002121)68,523,474股股票”、“饶陆华持有的科陆电子(002121)6,800万股股票”,因无人竞拍均已流拍。上述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拍卖的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6,900万股股份于2021年11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饶陆华持有科陆电子341,685,20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26%,本次权益变动后,饶陆华持有科陆电子254,315,20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06%。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一)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饶陆华先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253,203,47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56%。
(二)股份冻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饶陆华先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254,315,20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除上述已披露的被动减持情况外,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形。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饶陆华
2021年12月2日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报告书所提及相关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市
股票简称
科陆电子
股票代码
0021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饶陆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341,685,208股
持股比例:24.26%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0股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54,315,208股
持股比例:18.06%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0股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不适用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饶陆华
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2021年12月2日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2021-11-27]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挂牌转让孙公司江西陆能景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1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孙公司江西陆能景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挂牌转让孙公司江西陆能景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512 万元为挂牌底价在产权交易机构挂牌转让其持有的江西陆能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
能景”)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挂牌转让孙公司江西陆能景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陆能景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于2021年11月22日18时至2021年11月23日18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阿里拍卖资产处置平台(http://zc-paimai.taobao.com/)上进行公开竞价,根据阿里拍卖资产处置平台出具的《竞价确认书》显示,湖南晟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晟雨”)以人民币512万元的价格竞得陆能景100%股权。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晟雨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晓明
企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 328 号欧洲城 5 栋 1706 房-667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经营;物业管理;物业清洁、维护;工程咨询;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企业管理战略策划;品牌策划咨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不动产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商业活动的策划;品牌推广营销;房地产居间代理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地产经纪服务;房地产估价;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深圳中融日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湖南晟雨 60%股权,长沙鸿萱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有湖南晟雨 40%股权。
湖南晟雨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注册成立,目前尚无财务数据,其控股股东深圳
中融日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中融日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253.16万元、
总负债 254.33 万元、净资产 998.83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580.47 万元、营
业利润 434.61 万元、净利润 297.75 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湖南晟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湖南晟雨置业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江西陆能景置业有限公司
1、股权转让
转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之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
的股权,且受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之条款和条件受让标的股权。
2、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
2.1 转让价款
经各方协商确定,为受让上述标的股权,受让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转让方支付合计为人民币 5,120,000 元(大写:伍佰壹拾贰万元整)的标的股权转让对价。(以下简称“转让价款”)
2.2 转让价款的支付
各方同意,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不低于 70%的部分,即不低于人民 3,584,000 元(大写:叁佰伍拾捌万肆仟元整)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剩余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一个月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3、交割
3.1 基准日
各方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以下简称“基准
日”)
3.2 交割日
各方一致同意,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足额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之日为标的股权的交割完成之日(以下简称“交割日”)。转让方于交割日将目标公司的印章、证照、账户、资料等重要文件交接给受让方;受让方自交割日起合法享有和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3.3 过渡期
各方一致同意,自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的期间为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期”),过渡期间目标公司的损益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本协议签订后的过渡期间,乙方应派员参与目标公司的监管,为双方交割做好准备。
3.4 目标公司债务风险承担
3.4.1 交割日前,目标公司的债务和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割日后(含当日),目标公司的债务和风险由受让方承担。若交割日前目标公司有未披露的资产及债权,则由转让方享有;若交割日前目标公司有未披露的债务,则由转让方承担。考虑到目标公司业务的连续性,目标公司于交割日前已发生的和因交割日前的潜在法律风
险导致于将来发生的诉讼案件,由转让方提供法律支持,协助目标公司进行处理。
3.4.2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仅有一处房地产项目“华景润府”(以下简称“华景润府项目”)。如华景润府项目在本协议签署日前销售(含预售)且未收房的购房人根据本协议签约日前的销售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解除与目标公司签署的房屋销售合同,导致目标公司退还相应购房款项的,该等款项由转让方先行承担;受让方应确保目标公司采取市场化的合理方式,尽最大努力重新以市场价格销售该等退售房屋,扣除销售成本和交易税费后的所得款项(以转让方先行承担的金额为限)应按本协议 4.4 条的约定给予转让方。
3.4.3 各方确认并同意,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已发生但尚未结算的建设工程以及已列入施工计划但尚未施工的建设工程所对应的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13,605,488.03 元(大写:壹仟叁佰陆拾万零伍仟肆佰捌拾捌元零叁分)。在前述建设工程价款据实结算后,若实际应付的工程价款未超过人民币 13,605,488.03 元,则由目标公司承担;若因材料费用大幅上涨、工程缴纳规费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实际应付的工程价款超出人民币13,605,488.03元的,则超出部分由转让方承担。为免歧义,前述建设工程价款共计13,605,488.03元不包括受让方在标的股权交割日后通过变更设计、另行施工等方式安排目标公司新开展的工程的价款部分以及变相增加工程价款的部分。
3.4.4 各方确认并同意,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转让方及其关联公司对于目标公司的借款余额共计人民币 61,140,702.10 元,该部分债务的承担和偿还按本协议约定履行。
4、目标公司对转让方的债务清偿
各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对转让方及其关联公司仍有借款债务尚未清偿,该笔借款的余额共计人民币 61,140,702.10 元(大写:陆仟壹佰壹拾肆万零柒佰零贰元壹角)。各方一致同意,自标的股权交割日后,转让方、受让方及目标公司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如下事项:
4.1 债务清偿
受让方保证目标公司的房地产项目的销售、租赁等任何与房地产项目相关的回款应优先用于偿还目标公司对转让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借款,直至该笔借款债务清偿
4.2 共管账户
为了保障转让方的借款余额得到清偿,各方一致确认,在借款债务清偿完毕之前,转让方与目标公司对房地产项目的销售回款账户进行共管。
4.2.1 转让方与目标公司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转让方指定的银行开设共管账户用于回笼目标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销售、租赁等任何与房地产项目相关的收入。各方同意并确认,该账户为目标公司房地产项目销售、租赁等回款的唯一账户,由转让方和目标公司共同监管。
4.2.2 目标公司不得变更或新增任何销售回款账户。后续若因特殊情况,目标公司拟变更或新增任何销售回款账户的,应事先征得转让方的书面同意。转让方书面同意后目标公司应在转让方指定的银行变更或开设回款账户,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接受转让方对该等账户的监管。
4.3 股权质押
受让方应于标的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股权全部质押于转让方并办理相关登记。
如出现受让方违约的情况,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拍卖、变卖标的股权,并将所得款项用于代偿目标公司对转让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借款。如果受让方违反了 4.2条的约定,转让方有权自行拍卖、变卖标的股权。各方应当另行签订股权质押合同担保本协议项下相关义务的履行。
4.4 清偿安排
4.4.1 各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项目的销售、租赁款项等任何流入共管账户的款项,在扣除了销售成本、工程款、员工薪酬等目标公司正常经营必要开支后,剩余款项不低于 90%的部分(以下简称为“应付偿债款项”),应当用于清偿目标公司对转让方及其关联方的借款余额。受让方应当于每季度的前5 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的应付偿债款项支付至于本协议约定的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同时应一并将目标公司上季度的财务报表、收支明细以及房管局备案的房屋销售清单提供给转让方。
4.4.2 在目标公司对转让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全部借款债务清偿完毕之前,共管账户中的剩余款项不得被目标公司、转让方或任何第三人使用。
4.4.3 受让方应当尽力保证目标公司于交割日起两年内清偿其对转让方的借款
债务。
5、违约责任
5.1 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和保证或者其在本协议中所作出的陈述是虚假、不真实或有误导,即视为该方违约。
5.2 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守约方造成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赔偿守约方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等)。
5.3 若受让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应付未付的转让价款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应计算至受让方足额支付应付未付的转让价款之日止。
5.4 各方一致同意,若受让方违反了本协议第 4 条约定,通过私设回款账户、挪
用资金等方式未将应付偿债款项按时足额支付给转让方的,则转让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受让方应于接到转让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对应付未付的偿债款项进行差额补足;
(2)目标公司应于接到转让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约定的共管账户剩余款项用以对应付未付的偿债款项进行差额补足;
5.5 本协议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而失效。上述违约责任条款根据其性质在本协议解除后对各方继续适用。
6、协议的生效
各方一致确认,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及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挂牌转让陆能景100%股权符合公司“聚焦核心主业,剥离非核心业务资产”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盘活资金,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本次交易完成后,陆能景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预计本次交易将产生的股权转让收益约为108万元(最终数据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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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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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9]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控股孙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1月25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公告了“南方电网公司2021年配网设备第二批框架招标项目结果公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陆东自”)为上述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预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5,888.9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近日,苏州科陆东自收到了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招标项目:南方电网公司2021年配网设备第二批框架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85584)
2、招标单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中标单位: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
4、中标品类名称:10kVSF6全绝缘断路器柜自动化成套设备、10kV户外开关箱
5、中标总金额:约为人民币5,888.93万元
二、招标单位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2004年6月1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孟振平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南方区域电网,经营相关的输配电业务;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从事电力购销业务,负责电力交易和调度,管理南方区域电网电力调度交易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从事与电网经营和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和培训业务;经营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招标单位与苏州科陆东自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中标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孙公司苏州科陆东自中标金额合计约人民币5,888.93万元,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76%。苏州科陆东自本次中标合同的履行预计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苏州科陆东自尚未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相关公司签订正式项目合同,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签订的项目合同相关商务条款为准。在签订正式合同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2022-02-09]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1月25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公告了“南方电网公司2021年计量产品第二批框架招标项目结果公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上述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预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4,183.8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近日,公司收到了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招标项目:南方电网公司2021年计量产品第二批框架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86704)
2、招标单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中标单位: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中标品类名称:单相智能电能表、三相智能电能表、配变监测计量终端
5、中标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4,183.89万元
二、招标单位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2004年6月1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孟振平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南方区域电网,经营相关的输配电业务;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从事电力购销业务,负责电力交易和调度,管理南方区域电网电力调度交易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从事与电网经营和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和培训业务;经营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招标单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中标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项目中标金额合计约人民币14,183.89万元,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25%。公司本次中标合同的履行预计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相关公司签订正式项目合同,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签订的项目合同相关商务条款为准。在签订正式合同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2022-02-08]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65%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65%股权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挂牌转让持有的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珑电子”)65%股权。以资产评估机构及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为定价参考依据,芯珑电子65%股权在产权交易机构的挂牌底价为人民币5,135万元,具体交易价格将按公开挂牌竞价结果确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65%股权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转让挂牌手续、与交易对手方谈判、签署相关协议等事宜)。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式为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最终交易对手方不确定,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将在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尚未确定受让
方,交易对手方的情况将以最终的受让方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4月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聂志勇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科技园宝深路科陆大厦A座21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及相关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科技信息咨询;工程技术咨询;电力工程调试和维护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电能表、电力测量仪器表、继电保护装置、互感器、高压计量表、数字化电能表、手持抄表器的研发及销售;集成电路芯片的技术开发、设计及销售(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及相关软件的生产;建筑工程的施工。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芯珑电子总资产147,643,554.66元、总负债57,247,613.91元、净资产90,395,940.75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73,346,813.63元、营业利润3,915,648.04元、净利润7,819,091.99元。(已经审计)
截止2021年9月30日,芯珑电子总资产133,616,468.41元、总负债59,046,064.10元、净资产74,570,404.31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610,758.22元、营业利润-1,265,306.92元、净利润-825,536.44元。(未经审计)
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
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6,943.34万元,评估值为7,578.67万元,评估增值635.33万元。
其他有关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芯珑电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2021年9月30日,芯珑电子应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往来余额为4,882.59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为芯珑电子提供担保,未委托芯珑电子理财;芯珑电子的股权不存在被质押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芯珑电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为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将在确定受让方后签署交易协议,交易对方、交易价格、支付方式、交付时间等内容目前无法确定。
五、涉及股权挂牌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亦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六、本次股权挂牌转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芯珑电子是一家生产载波芯片的高新技术企业,为更好地布局产业链上下游,公司于2015年收购了芯珑电子100%股权。因通讯模块产品技术升级,逐渐采用宽带通讯技术,国家电网公司也在产品技术升级后调整了相关政策,导致载波产品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剧烈变化,行业竞争加剧,而且芯珑电子的创始团队成员也已陆续离职,从而导致芯珑电子市场份额急剧下降,营业收入较收购前大幅减少,目前其经营状况已无法实现公司原有产业链布局的战略意义。公司本次挂牌转让芯珑电子65%股权旨在引入有实力的新股东为芯珑电子的发展赋能,促使芯珑电子的经营尽快走上良性发展轨道,重新实现芯珑电子与公司业务的协同发展,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本次挂牌转让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65%股权旨在引入有实力的新股东为芯珑电子的发展赋能,促使芯珑电子的经营尽快走上良性发展轨道,重新实现芯珑电子与公司业务的协同发展,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本次挂牌转让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65%股权事宜。
八、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将在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尚不明确,交易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不能完成交易的风险。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4、《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2022-02-08] (002121)科陆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临时)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及书面等方式送
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
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65%股
权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2 月 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6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2022-01-29] (002121)科陆电子: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50,000.00 万元–68,000.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18,533.40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369.78 % - 466.91 %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42,000.00 万元–60,000.0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31,976.51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31.35 %-87.64 %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3550 元/股–0.4828 元/股 盈利:0.1316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 已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 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面对全球产业链缺芯少料、原材料价格上涨、行业竞争激烈等外 部严峻形势,公司围绕“全员担当、挖潜增效、提升盈利”的年度经营策略,深 耕主业,挖掘业务协同机会,提升供应链管理,落实精益生产,拓宽经营资金来 源,积极采取各项措施降本增效,夯实发展基础。但受以下因素影响,公司报告 期业绩较上年同期减少:
1、报告期内,公司遭遇产业链缺芯少料局面,加之短期资金紧张,公司原
材料齐套率下降,导致生产经营计划未达预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公司正采取各种措施积极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包括开展非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扩大银行授信、继续处置非核心资产等工作,随着资金紧张状况得到缓解,生产经营状况将得到有效改善。
2、报告期内,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同比下降。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拟计提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4、公司积极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盘活非主业资产而产生部分损失。
5、2020 年度公司完成龙岗工业园区资产、成都市科陆洲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资产交割,影响 2020 年净利润约 4.56 亿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 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7]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1月25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公告了“南方电网公司2021年计量产品第二批框架招标项目结果公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上述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预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4,183.89万元。现将相关预中标情况提示如下:
一、预中标项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中标项目为南方电网公司2021年计量产品第二批框架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86704),该项目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根据预中标公示的内容,公司本次预中标品类为:单相智能电能表、三相智能电能表、配变监测计量终端。
本次预中标公示媒体为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bidding.csg.cn/zbhxrgs/1200304634.jhtml。
二、预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预中标数量以及报价测算,公司本次预中标金额合计约人民币14,183.89万元,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25%。项目中标后,其合同的履行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三、预中标项目风险提示
目前,本次招标活动的中标情况尚处于公示期,公司尚未收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是否收到公示中相关中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2022-01-27]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控股孙公司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1月25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公告了“南方电网公司2021年配网设备第二批框架招标项目结果公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陆东自”)为上述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预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5,888.93万元。现将相关预中标情况提示如下:
一、预中标项目的主要内容
苏州科陆东自本次预中标项目为南方电网公司2021年配网设备第二批框架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85584),该项目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根据预中标公示的内容,苏州科陆东自本次预中标品类为:10kV SF6全绝缘断路
器柜自动化成套设备、10kV户外开关箱。
本次预中标公示媒体为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具体内容详见https://www.bidding.cs g.cn/ zb hxr gs/1200304633.jhtml 。
二、预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预中标数量以及报价测算,苏州科陆东自本次预中标金额合计约人民币5,888.93万元,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76%。项目中标后,其合同的履行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三、预中标项目风险提示
目前,本次招标活动的中标情况尚处于公示期,苏州科陆东自尚未收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是否收到公示中相关中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2022-01-18] (002121)科陆电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7 日下午 14:30 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0 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行政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标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 360,441,5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08,349,147 股的 25.593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7,750,0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08,349,147 股的 1.260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42,691,4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08,349,147 股的 24.3329%。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
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同意票数 占与会有效表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360,048,406 99.8909% 391,600 0.1086% 1,500 0.0004%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表决
同意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结果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18,363,115 97.9042% 391,600 2.0878% 1,500 0.0080% 通过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8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债券名称
同意票数 占与会有效表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360,048,406 99.8909% 391,600 0.1086% 1,500 0.0004%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表决
同意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结果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18,363,115 97.9042% 391,600 2.0878% 1,500 0.0080% 通过
2.02 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同意票数 占与会有效表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360,048,406 99.8909% 391,600 0.1086% 1,500 0.0004%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表决
同意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结果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18,363,115 97.9042% 391,600 2.0878% 1,500 0.0080% 通过
2.03 债券品种和期限
同意票数 占与会有效表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360,048,406 99.8909% 391,600 0.1086% 1,500 0.0004%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表决
同意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结果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18,363,115 97.9042% 391,600 2.0878% 1,500 0.0080% 通过
2.04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同意票数 占与会有效表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360,048,406 99.8909% 391,600 0.1086% 1,500 0.0004%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表决
同意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结果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18,363,115 97.9042% 391,600 2.0878% 1,500 0.0080% 通过
2.05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同意票数 占与会有效表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360,048,406 99.8909% 391,600 0.1086% 1,500 0.0004%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表决
同意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结果
[2022-01-13]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自”)之全资子公司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陆”)拟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1年,上海东自同意为苏州科陆上述向苏州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履行上海东自电气有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9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蔡赟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淀山湖镇北苑路 26 号
经营范围:高低压电气设备、电力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水
电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焊接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
配件、家用电器、中央空调、制冷设备、空气净化设备的销售、上门安装及相关
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
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上海东自持有苏州科陆 100%股权,公司持有上海东自 50.14%
的股权。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87,850,486.45 412,978,097.77
负债总额 230,163,277.76 250,781,274.37
净资产 157,687,208.69 162,196,823.40
2020 年度(已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0,423,756.69 170,997,567.28
利润总额 16,970,328.70 3,125,378.20
净利润 16,553,658.38 4,509,614.71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被担保方 担保方 金融机构 融资金额 融资期 担保方 担保期限
限 式
苏州科陆东自电 上海东自电气有限 苏州银行股份有 不超过人民币 全额连 债务期限
气有限公司 公司 限公司工业园区 1,500 万元 1年 带责任 届满后三
支行 担保 年止
上海东自对苏州科陆上述融资金额限下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目前上海东自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为其全资子公司苏州科陆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海东自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累计担保额度为146,300万元人民币,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2.15%;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73,631.63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1.41%。上述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中,公司除了为参股子公司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外,其余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24,300万元贷款已到期,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不能清偿该笔贷款,债权人向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全额担保责任,公司已与债权人诉前和解,签订了《担保代偿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2022-01-05]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100),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 10 时
起 60 日期间内(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饶陆华持
有的公司 68,523,474 股、68,000,000 股共计 136,523,474 股股票进行公开变卖。本
次变卖已按期进行,现将本次司法变卖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变卖结果
根据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显示,公开变卖“饶陆华持有的科陆电子(002121)68,523,474 股股票”、“饶陆华持有的科陆电子(002121)6800 万股股票”,因无人竞拍,均已流拍。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饶陆华先生持有公司 192,093,73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13.64%,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 190,982,001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99.42%,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 192,093,735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2、本次司法变卖流拍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四日
[2021-12-31]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3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累计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为
人民币 146,300.00 万元,占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15%;实际发
生的担保数额为人民币 73,631.63 万元,占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51.41%。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湛江市中电绿源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中电”)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58)。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湛江中电融资租赁业务展期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3,200万元的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现湛江中电拟在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展期到期后再次展期,展期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展期不超过一年,公司拟继续为湛江中电该融资租赁业务再次展期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相关担保协议的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湛江市中电绿源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6月19日
注册地址: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18号坡头区财政局办公楼副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王榕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出租车客运、包车客运;新能源汽车系统集成技术研发、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装备系统集成技术研发和销售。销售:汽车零配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2、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孙公司深圳市中电绿源纯电动汽车运营有限公司持有湛江中电92%股权,吴永祥持有湛江中电8%股权。公司间接持有湛江中电87.86%股权。
3、基本财务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湛江中电总资产 95,545,354.29 元,总负债
97,495,067.79 元,净资产-1,949,713.50 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9,525,638.62元;营业利润-671,890.48 元,净利润 550,037.71 元(已经审计)。
截止 2021 年9 月 30 日,湛江中电总资产 80,801,273.15 元,总负债 74,097,100.41
元,净资产 6,704,172.74 元;2021 年度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2,517,314.08 元;营业
利润 8,550,183.45 元,净利润 8,550,183.44 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被担保方 担 保 金融机构 融资金额 担保方式 担保期限
方
湛江市中电绿源新能 江苏瀚瑞金港 不超过 1,500 连带责任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 公司 融资租赁有限 万元 保证担保 之日起满两年时止
公司
公司拟对被担保方上述融资金额限下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担 保计划是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相关融资机构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 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 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为 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筹措资金,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累计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为 人民币146,300.00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2.15%;其中,实际发 生的担保数额为人民币73,631.63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1.41%。 连同本次担保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46,300.00 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2.15%;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 人民币73,631.63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1.41%。
上述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中,公司除了为参股子公司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 限公司委托贷款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外,其余均为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24,300万元贷款已到期,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不能清偿该笔贷款,债 权人向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全额担保责任,公司已与债权人诉前和解,签 订了《担保代偿协议书》。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湛江市中电绿源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展期事项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
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31]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3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湛江
市中电绿源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中电”)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与江苏瀚瑞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融资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融资期限为 3 年,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1 月 25 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57)。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湛江中电在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到期后进行展期,展期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200 万元,展期不超过一年,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 10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现湛江中电拟在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展期到期后再次展期,展期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展期不超过一年。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层签署与该融资租赁业务展期相关的文件。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展期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展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瀚瑞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住所:镇江市新区大港港南路 401 号(金融大厦 19 楼)1902 室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4、法定代表人:李伟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98,000 万元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不得开展吸收公众存款、投资担保、设立资金池、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江苏瀚瑞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出租人:江苏瀚瑞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湛江市中电绿源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
3、租赁物:电动客车
4、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
5、租赁期限及利率:不超过 1 年;6.4%/年
6、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7、担保措施:公司为该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本次交易不会影响湛江中电对相关资产的正常使用,对公司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31]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3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饶陆华先生承诺放弃行使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放弃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饶陆华先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提案:
提案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提案2.00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债券名称
2.02 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2.03 债券品种和期限
2.04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2.05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2.06 支付方式
2.07 支付金额
2.08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9 专项偿债账户
2.10 募集资金的用途
2.11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2.12 担保安排
2.13 发行债券的承销方式与挂牌转让安排
2.14 决议的有效期
提案3.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
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提案4.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
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1.00~提案3.00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后提交,提案4.00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
详见公司刊登在2021年8月28日、2021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
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 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2.01 债券名称 √
2.02 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
2.03 债券品种和期限 √
2.04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
2.05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
2.06 支付方式 √
2.07 支付金额 √
2.08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2.09 专项偿债账户 √
2.10 募集资金的用途 √
2.11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
2.12 担保安排 √
2.13 发行债券的承销方式与挂牌转让安排 √
2.14 决议的有效期 √
3.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 √
权办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4.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2年1月11日、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 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 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以2022 年1月12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请致电确认), 不接受电话登记。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719528
邮箱:zhangxiaofang@szclou.com
联系人:张小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说明
1、投票代码:362121。
2、投票简称:“科陆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2021-12-31] (002121)科陆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2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
时)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各
位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展期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
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一)在公司行政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32)全
文详见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30] (002121)科陆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2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
时)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传真、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满足上述相关法规的要求,已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道海先生、孙慧荣先生、李才均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股票发行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待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公告发行价格的定价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特定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408,349,147 股,据此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22,504,744 股(含 422,504,744 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原则上不超过 54,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保证其认购数量在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不被稀释(即发行完成后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 24.26%)。认购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实际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 1 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发生因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及其他事项导致发行前总股本发生变动,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应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2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号 额
储能产 1.1 年产 6GWh 储能系统建设项 67,096.23 51,684.90
1 品扩产 目
项目 1.2 年产 5GW 储能变流器扩产建 17,987.99 17,131.42
设项目
2 新型电 2.1 智能电表产品建设项目 35,954.60 22,931.00
力系统 2.2 计量检测产品建设项目 5,080.44 4,225.72
关键产
品产业 2.3 计量产品自动化检储配系统
升级项 建设项目 15,204.56 13,610.30
目
3 综合能源系统集成产业化项目 19,834.50 18,890.00
4 科陆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35,619.40 25,526.66
5 补充流动资金 66,000.00 66,000.00
合计 262,777.72 220,000.00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道海先生、孙慧荣先生、李才均先生回避表
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具
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道海先生、孙慧荣先生、李才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
[2021-12-30] (002121)科陆电子: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2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
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
位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晔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满足上述相关法规的要求,已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股票发行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待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公告发行价格的定价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特定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
理公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408,349,147 股,据此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22,504,744 股(含 422,504,744 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原则上不超过 54,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保证其认购数量在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不被稀释(即发行完成后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 24.26%)。认购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实际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 1 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发生因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及其他事项导致发行前总股本发生变动,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应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2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号 额
储能产 1.1 年产 6GWh 储能系统建设项 67,096.23 51,684.90
1 品扩产 目
项目 1.2年产5GW储能变流器扩产建 17,987.99 17,131.42
设项目
新型电 2.1 智能电表产品建设项目 35,954.60 22,931.00
力系统
关键产 2.2 计量检测产品建设项目 5,080.44 4,225.72
2 品产业
升级项 2.3 计量产品自动化检储配系统 15,204.56 13,610.30
目 建设项目
3 综合能源系统集成产业化项目 19,834.50 18,890.00
4 科陆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35,619.40 25,526.66
5 补充流动资金 66,000.00 66,000.00
合计 262,777.72 220,000.00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该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
[2021-12-30]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2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
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等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30]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2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具体
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
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发行当年主要财务指标的潜在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公司 2022 年 8 月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422,504,744 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最终发行股数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准;
4、不考虑发行费用,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 220,000.00 万元;
5、2021 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756.55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94.36 万元,假设 2021 年全年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021年前三季度相应指标乘以 4/3;
6、假设 2022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20%、0、-20%三种情形;
7、假设 2022 年不存在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事项;
8、假设 2022 年不存在利润分配;
9、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2021年度/2021年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项 12月31日 (假设)
目 未考虑非公开发行 考虑非公开发行
(假设)
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股) 1,408,349,147 1,408,349,147 1,830,853,891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220,000.00
本次发行数量上限(股) 422,504,744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时间 2022年8月31日前
情况一:假设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1年度增长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0,342.06 -24,273.65 -24,273.65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125.82 -19,300.66 -19,300.66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17 -0.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0.17 -0.16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4 -0.12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4 -0.12
情况二:假设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1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0,342.06 -30,342.06 -30,342.06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125.82 -24,125.82 -24,125.82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2 -0.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2 -0.20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7 -0.16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7 -0.16
情况三:假设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较2021年度下降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0,342.06 -36,410.47 -36,410.47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125.82 -28,950.98 -28,950.98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6 -0.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6 -0.24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21 -0.19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21 -0.19
注 1: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注 2: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发行在外普通股
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将有所增加,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较发行前出现下降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当年(2022 年度)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公司对 2021、2022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假设仅为方便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对 2021、2022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盈利承诺;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何时取得核准及发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董事会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增强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公司编制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具体内容。
四、公司从事募投项目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储备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科陆电子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共有在职员工 3,307 人,
其中生产人员 1,141 人,销售人员 485 人,技术人员 1,246 人,采购、财务及行政人
员 435 人。公司聚集了一大批在智能电网、新能源等业务领域有资深行业背景、丰富行业经验的生产及管理人员。此外,公司每年对员工还会有定期的培训计划,持续提升公司团队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完全有能力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技术储备
公司已在电力和新能源行业深耕多年,经过长时间的积累与沉淀,具备了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在智能电网业务方面,公司研发实力雄厚,研发产品覆盖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大部分需求,同时海外电能表产品通过了多项国际主流认证,包括 MID、KEMA、STS、DLMS、STS6、IDIS 认证。智能配网系列产品通过中国电科院专项检测、协议一致性检测和加密认证检测,是国内产品资质认证最为全面的厂家之一。公司参与了多项国家标准的制订,同时参与了“国家 863 科技项目”,并取得了“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等多项奖项。公司进行了大量前瞻性研发及技术储备,在电能表“多芯模组化”技术、蓝牙脉冲电能表检定技术、电能表端子座测温检测技术、边缘计算技术、稳定可靠的高速双向通信技术、宽量程精确计量技术等领域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创新开发的多款产品获得中国电科院等相关权威部门的认证,达到了行业先进水平;公司参与开展的“智能电能表产业化关键技术及大规模应用”项目荣膺 2021 年度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在储能业务方面,公司自 2009 年开始涉足储能领域,是国内较早进入储能行业的企业之一,行业经验丰富。公司 2012 年获批成立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储能与并网工程实验室,积累了近 10 年的储能电芯测试和研究经验,掌握了各种电池
性能和全生命周期特性,为储能系统的安全管控和高效使用奠定了基础。依托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储能与并网工程实验室,在电化学储能领域,公司已形成全产业链技术集成优势。
在综合能源服务方面,公司依托在智能电网和新能源产业链方面的优势,整合
[2021-12-30]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2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不超过 422,504,744股(含 422,504,744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发行对象为包括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资本集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其自有资金认购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 35名(含 35名)。
深圳资本集团拟以现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原则上不超过 54,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保证其认购数量在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不被稀释(即发行完成后深圳资本集团持股比例不低于 24.26%)。认购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实际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 1 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深圳资本集团。深圳资本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 24.2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人的定义,深圳资本集团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向深圳资本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除深圳资本集团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其与公司的关系。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道海先生、孙慧荣先生、李才均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取得国有资产有权机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与此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须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相关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深圳资本集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除深圳资本集团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其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深圳资本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1、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概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国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64187170P
成立日期 2007-06-22
注册资本 1,46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6楼C1
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各类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业务;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资本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41,685,29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4.26%,为公司控股股东。
2、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资本集团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
深圳资本集团是深圳市为推进国资管理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推动深圳国资整体资本运作战略,专门成立的国资辅助履职平台和国有资本运营专业平台。主要业务为并购重组、股权投资、产业基金、市值管理。
4、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深圳资本集团 2020 年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6,571,547.12
流动资产 2,716,886.93
非流动资产 3,854,660.20
总负债 3,306,575.15
流动负债 2,483,062.00
非流动负债 823,513.15
所有者权益 3,264,971.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873,639.92
少数股东权益 391,332.05
注:以上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营业总收入 417,472.03
营业总成本 445,936.88
营业利润 233,894.11
利润总额 233,610.27
净利润 197,894.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1,217.80
少数股东损益 16,676.46
注:以上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关联关系说明
深圳资本集团持有公司341,685,29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26%,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深圳资本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关于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与深圳资本集团拟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深圳资本集团承诺:“乙方(深圳资本集团)拥有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实力,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为乙方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真实出资形成,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的情形,且该等认购资金来源合法;乙方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甲方(科陆电子)及其关联方的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结构化融资等情形,亦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乙方保证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认购资金的相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以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待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市场情
况确定并公告发行价格的定价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节以下简称“甲方”)与深圳资本集团(本节以下简称“乙方”)拟签署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及认购款项支付
1、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甲方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或其他股本调整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
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在上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乙方承诺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市场竞价
[2021-12-30]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2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
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陆电子”)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按照相关要求,公司现将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的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1、关于“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 57 号”
2017 年 5 月 9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公司出具了《关于
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 57 号),主要内容如下:
“2015 年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陆电子”)以 6000万元向深圳市中电绿源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绿源”)增资,增资后持有其 55%的股权。中电绿源其他股东孙萍、周伟、蒋名规、中能国电(北京)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股东”)承诺中电绿源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200 万元、3,800 万元和 7,000 万元。
2016 年 12 月 30 日,科陆电子披露的《关于完成收购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
电绿源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45%股权的公告》显示,鉴于中电绿源 2015 年、2016 年 1-11 月净利润未能达到承诺数,且原股东未能以现金形式向公司进行补偿,科陆电子已以人民币 2,616.78 万元收购原股东持有的中电绿源合计 45%的股权,扣除原股东应支付公司的业绩补偿款后,科陆电子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合计为人民币 1,100 万元,原股东关于中电绿源 2016 年 11 月之后的业绩承诺取
消。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已于公告日前完成。
科陆电子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关于收购中电绿源 45%股权中涉及承诺事项
的议案》显示,中电绿源原股东拟变更原对中电绿源的业绩补偿承诺。科陆电子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分别于2017年3月2日及3月20日审议通过该承诺变更事项。
你们在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前变更承诺的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
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3 条、第 11.11.1 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4.5.6 条、4.5.16 条的规定。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们: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等规定严格遵守其做出的承诺,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整改情况:
(1)2017 年 3 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与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中电绿源业绩补偿承诺变更事项,补充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
(2)公司收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进行了传达,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增强合规意识,严格依法决策,坚决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2、关于“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 241 号”
2018 年 12 月 1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公司出具了《关
于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 241号),主要内容如下:
“2018 年 5 月 10 日,你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前,你公司于 2018 年 6月 1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由不超过6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90,000 万元。在尚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的情况下,你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公告》,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由不超过 9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107,000 万元。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6.3.8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进行了传达,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增强合规意识,吸取教训,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 92 号”
2019 年 6 月 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公司出具了《关于
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 92 号),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会计差错更正
2019 年 2 月 28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
由于担保纠纷事项,应调整 2017 年度财务报告中预计负债及营业外支出,涉及金额 7,080,139.13 元人民币,同时对 2017 年末公司收购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59,586,205.16 元人民币,对 2017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调减 66,666,344.29 元人民币。
2019 年 4 月 2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更正公告》,
称对 2017 年末公司收购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6,666,344.29 元人民币,对 2017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调减66,666,344.29 元人民币。
二、违规担保
2019 年 4 月 2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
陈长宝利用子公司为其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公告》,称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17,280 万元,占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4%。上述对外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违规
2019 年 4 月 23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转让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部
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 2018 年 4 月你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以人民币 5,100 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 6%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前海茶溪智库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你公司未
按规定及时对上述事项履行审议程序,直至 2019 年 4 月 20 日才对上述事项进行
了审议并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
第 2.7 条、第 9.11 条、第 10.2.4 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2.7 条、第 10.2.4 条和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 年修订)》第 1.3 条、第 8.3.4 条的规定。
你公司董事长、总裁饶陆华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2.2 条、第 3.1.5 条、第 3.1.6 条、《股票上市
规则(2018 年 4 月修订)》第 2.2 条、第 3.1.5 条、第 3.1.6 条和本所《股票上市
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2.2 条、第 3.1.5 条、第 3.1.6 条的规定,对你公司
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你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聂志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2.2 条、第 3.1.5
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4 月修订)》第 2.2 条、第 3.1.5 条和本所《股票上
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2.2 条、第 3.1.5 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违规
行为负有重要责任。你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黄幼平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
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4 月修订)》第 2.2 条、第 3.1.5
条、第 3.1.6 条和 3.2.2 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2.2 条、第
3.1.5 条、第 3.1.6 条和 3.2.2 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第三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
责任。
请你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在 6 月 12 日前予以披露,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加强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证券部人员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等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加强相关人员对上述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增强合规意识,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的履行。
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岗位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切实提高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保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健全公司治理
因公司原子公司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年金海”)内部控制存在一定的不足,导致百年金海对外担保事项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公司亦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在识别出百年金海原管理团队存在用章审批不严的问题时,公司立即采取了措施,变更了百年金海法
[2021-12-28]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2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自”)之全资子公司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陆”)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昆山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 年,上海东自同意为苏州科陆上述向江苏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
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履行上海东自电气有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9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蔡赟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淀山湖镇北苑路 26 号
经营范围:高低压电气设备、电力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水
电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焊接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
配件、家用电器、中央空调、制冷设备、空气净化设备的销售、上门安装及相关
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
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上海东自持有苏州科陆 100%股权,公司持有上海东自 50.14%
的股权。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87,850,486.45 412,978,097.77
负债总额 230,163,277.76 250,781,274.37
净资产 157,687,208.69 162,196,823.40
2020 年度(已经审计) 2021 年 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0,423,756.69 170,997,567.28
利润总额 16,970,328.70 3,125,378.20
净利润 16,553,658.38 4,509,614.71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被担保方 担保方 金融机构 融资金额 融资期 担保方 担保期限
限 式
苏州科陆东自电 上海东自电气有限 江苏银行股份有 不超过人民币 全额连 债务期限
气有限公司 公司 限公司苏州分行 3,000万元 1年 带责任 届满后三
昆山支行 担保 年止
上海东自对苏州科陆上述融资金额限下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目前上海东自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为其全资子公司苏州科陆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海东自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累计担保额度为146,300万元人民币,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2.15%;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73,631.63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1.41%。上述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中,公司除了为参股子公司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外,其余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24,300万元贷款已到期,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不能清偿该笔贷款,债权人向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全额担保责任,公司已与债权人诉前和解,签订了《担保代偿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021-12-21]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2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持续发展,公司拟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公司将根据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抵质押物;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宝安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该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银行授信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计算,授信额度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情况为准,授信额度总额内的其他借款事项、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等将依实际需要进行确定。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2-21] (002121)科陆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2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
时)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各
位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12 月 2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2-11]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公司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1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
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因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与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纠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司
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 50,180,000 股股份。根据京东司法
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显示,竞买人虞何佳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证券简称科陆电子(证
券代码:002121,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共 50,180,000 股”。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上述被广
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拍卖的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 50,180,000 股股份已
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此外,因饶陆华先生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纠纷,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对饶陆华所持5,130万股公司股份启动司法强
制执行程序,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饶陆华先生不超过 5,130 万
股公司股份。2021 年 12 月 8 日,饶陆华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在二级市场被动减持
2,799,000 股。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饶陆华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8 日
股票简称 科陆电子 股票代码 002121
变动类型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5,297.90 3.76%
合 计 5,297.90 3.7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司法拍卖过户)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254,315,208 18.06% 201,336,208 14.3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48,234,803 3.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4,315,208 18.06% 153,101,405 10.87%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是□否√
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是□否√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否√
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021-12-11]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公司股东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1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广
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 10 时止
(延时的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ifa.jd.com)成功拍卖的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 50,180,000 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因执行案件需要,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饶陆华先
生所持有的公司 50,180,000 股股份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上述司法拍卖已按期进行,根据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显示,竞买人虞何佳,竞买代码:130611267,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证券简称科陆电子(证券代码:002121,股份性质:无
限售流通股)股票共 50,180,000 股”,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5 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通过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上述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
拍卖的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 50,180,000 股股份已于 2021年12 月8 日完成过户登
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取得上述股份过户的法律证明文件。本次股份过户前后饶陆华先生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 本次过户前 本次过户后
姓名 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饶陆华 254,315,208 18.06% 201,336,208 14.30%
备注:2021 年 12 月 8 日,饶陆华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因司法处置在二级市场被动减持
2,799,000 股。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过户后,饶陆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1,336,2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30%,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 200,224,474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99.45%,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 201,336,208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饶陆华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过户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021-12-04]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公司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1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有公司254,315,20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06%)的股东饶陆华先生的通知,因其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纠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对饶陆华所持5,13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4%)启动司法强制执行程序,饶陆华先生所持公司股份面临因司法强制执行导致被动减持的情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饶陆华;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饶陆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54,315,20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8.0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253,203,47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56%。
二、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被动减持原因:司法处置。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二级市场增持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被动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5,1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64%。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被动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饶陆华 其他承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凡在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期间净买入科陆电子股票,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且持有期间连续在职的,若因买入公司股票产生的亏损,由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裁饶陆华先生予以补偿,收益则归员工个人所有。 2017年06月06日—2018年06月12日 履行完毕 饶陆华 其他承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凡在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2日期间净买入科陆电子股票,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且持有期间连续在职的,若因买入公司股票产生的亏损,由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裁饶陆华先生予以补偿,若产生收益则归员工个人所有。 2017年12月06日—2018年12月12日 履行完毕 饶陆华 其他承诺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其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半年内 正在履行 饶陆华 股份减持承诺 1、本人自2015年4月28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0月29日,2015年4月28日为公司本次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况。2、本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上述期间内亦不会以任何形式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2016年4月25日—2017年9月23日 履行完毕 饶陆华 股份限售饶陆华先生、聂志勇先生、黄幼平女士、林训先先生及马剑先生2018年01履行
承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承诺自愿将其持有的将于2018年4月26日限售期届满的本公司股份限售期延长6个月,即延长至2018年10月26日。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内,承诺人不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会要求公司回购上述股份。若在股份限售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限售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在延长股份限售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所得将全部上缴本公司,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月29日—2018年10月26日 完毕 饶陆华 其他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持有科陆电子341,685,208股股份,占科陆电子股份总数1,408,349,147股的24.26%。本人承诺放弃本人持有的科陆电子341,685,208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①依法请求、召集、召开和出席上市公司股东大会;②向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提出议案,包括提名、推荐、选举或罢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等;③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上市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文件;④法律法规或者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所应享有的其他表决权。 (2)在放弃权利期间内,因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拆股等情形导致弃权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本承诺函项下的弃权股份数量应相应调整,该等弃权股份的表决权亦自动全部放弃,本承诺函自动适用于调整后的股份数量。 (3)承诺人向无关联的第三方转让股份,或因司法拍卖、司法强制过户等原因导致本人股份减少时,如受让方受让的股份为承诺人放弃表决权的股份,则该等已转让股份自动恢复表决权的行使。本承诺函对受让该等股份的其他无关联第三方不具有约束力。 (4)在表决权放弃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章程规定本人作为弃权股份的所有权人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仍由本人承担并履行。 (5)本承诺函自科陆电子换届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如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则本承诺函自动失效。 2021年6月4日至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 正在履行
截至本公告日,饶陆华先生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属于因司法强制执行导致的被动减持,具体的减持价格、数量、减持方式暂不确定,被动减持计划是否能够实施完成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公司将督促饶陆华先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证券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减持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饶陆华先生关于被动减持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2021-12-03]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公司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1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因与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存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纠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4日10时至2021年9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公开拍卖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共计205,523,474股股份。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竞价结果确认书》显示,用户姓名杭州锐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9月2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开展的“饶陆华持有的科陆电子(002121)6,900万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公开拍卖“饶陆华持有的科陆电子(002121)68,523,474股股票”、“饶陆华持有的科陆电子(002121)6,800万股股票”,因无人竞拍均已流拍。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上述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拍卖的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6,900万股股份已于2021年11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饶陆华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11月30日
股票简称
科陆电子
股票代码
002121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6,900
4.90%
合 计
6,900
4.9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司法拍卖过户)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23,315,208
22.96%
254,315,208
18.0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23,315,208
22.96%
254,315,208
18.06%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2021-12-03]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公司股东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1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4日10时至2021年9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成功拍卖的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6,900万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因执行案件需要,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4日10时至2021年9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上对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共计205,523,474股股票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上述司法拍卖已按期进行,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竞价结果确认书》显示,用户姓名杭州锐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9月2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开展的“饶陆华持有的科陆电子(002121)6,900万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公开拍卖“饶陆华持有的科陆电子(002121)68,523,474股股票”、“饶陆华持有的科陆电子(002121)6,800万股股票”,因无人竞拍均已流拍,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9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所持
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通过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上述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拍卖的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6,900万股股份已于2021年11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取得上述股份过户的法律证明文件。本次股份过户前后饶陆华先生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
姓名
本次过户前
本次过户后
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饶陆华
323,315,208
22.96%
254,315,208
18.06%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饶陆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4,315,2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0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253,203,47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56%,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254,315,20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饶陆华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过户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2021-12-03] (002121)科陆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饶陆华)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陆电子
股票代码:0021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饶陆华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司法拍卖)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2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批准或授权。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 .............................................. 12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科陆电子
指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饶陆华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违约被司法拍卖并执行法院司法裁定过户共计8,737万股科陆电子股份,导致持股比例下降6.20%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饶陆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230103196507******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违约被司法拍卖并执行法院司法裁定过户共计8,737万股科陆电子股份,导致持股比例下降6.20%。
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法院司法裁定,属于被动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饶陆华先生因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纠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3日10时至2021年11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50,180,000股股份。根据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显示,竞买人虞何佳于2021年11月24日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证券简称科陆电子(证券代码:002121,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共50,180,000股”。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之日,上述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拍卖的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50,180,000股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4日10时起60日期间内(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饶陆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共计136,523,474股股份进行公开变卖。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之日,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处于质押状态的公司股份数为253,203,47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56%,处于冻结状态的公司股份累计数为254,315,20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其所持的公司股份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被继续司法拍卖、变卖。
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饶陆华先生因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纠纷,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19日10时至2021年7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1,837万股股份。根据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竞价结果确认书》显示,用户姓名北京天元永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竞买号N1905于2021年7月20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饶陆华名下持有的科陆电子1837万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上述被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拍卖的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1,837万股股份于2021年7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信息披露义务人饶陆华先生因与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存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纠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4日10时至2021年9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共计205,523,474股股份。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竞价结果确认书》显示,用户姓名杭州锐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竞买号O0530于2021年9月2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开展的“饶陆华持有的科陆电子(002121)6,900万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公开拍卖“饶陆华持有的科陆电子(002121)68,523,474股股票”、“饶陆华持有的科陆电子(002121)6,800万股股票”,因无人竞拍均已流拍。上述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拍卖的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6,900万股股份于2021年11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饶陆华持有科陆电子341,685,20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26%,本次权益变动后,饶陆华持有科陆电子254,315,20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06%。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一)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饶陆华先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253,203,47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56%。
(二)股份冻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饶陆华先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254,315,20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除上述已披露的被动减持情况外,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形。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饶陆华
2021年12月2日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报告书所提及相关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市
股票简称
科陆电子
股票代码
0021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饶陆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341,685,208股
持股比例:24.26%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0股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54,315,208股
持股比例:18.06%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0股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不适用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饶陆华
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2021年12月2日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2021-11-27] (002121)科陆电子:关于挂牌转让孙公司江西陆能景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1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孙公司江西陆能景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挂牌转让孙公司江西陆能景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512 万元为挂牌底价在产权交易机构挂牌转让其持有的江西陆能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
能景”)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挂牌转让孙公司江西陆能景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陆能景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于2021年11月22日18时至2021年11月23日18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阿里拍卖资产处置平台(http://zc-paimai.taobao.com/)上进行公开竞价,根据阿里拍卖资产处置平台出具的《竞价确认书》显示,湖南晟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晟雨”)以人民币512万元的价格竞得陆能景100%股权。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晟雨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晓明
企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 328 号欧洲城 5 栋 1706 房-667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经营;物业管理;物业清洁、维护;工程咨询;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企业管理战略策划;品牌策划咨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不动产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商业活动的策划;品牌推广营销;房地产居间代理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地产经纪服务;房地产估价;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深圳中融日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湖南晟雨 60%股权,长沙鸿萱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有湖南晟雨 40%股权。
湖南晟雨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注册成立,目前尚无财务数据,其控股股东深圳
中融日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中融日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253.16万元、
总负债 254.33 万元、净资产 998.83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580.47 万元、营
业利润 434.61 万元、净利润 297.75 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湖南晟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湖南晟雨置业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江西陆能景置业有限公司
1、股权转让
转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之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
的股权,且受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之条款和条件受让标的股权。
2、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
2.1 转让价款
经各方协商确定,为受让上述标的股权,受让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转让方支付合计为人民币 5,120,000 元(大写:伍佰壹拾贰万元整)的标的股权转让对价。(以下简称“转让价款”)
2.2 转让价款的支付
各方同意,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不低于 70%的部分,即不低于人民 3,584,000 元(大写:叁佰伍拾捌万肆仟元整)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剩余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一个月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3、交割
3.1 基准日
各方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以下简称“基准
日”)
3.2 交割日
各方一致同意,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足额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之日为标的股权的交割完成之日(以下简称“交割日”)。转让方于交割日将目标公司的印章、证照、账户、资料等重要文件交接给受让方;受让方自交割日起合法享有和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3.3 过渡期
各方一致同意,自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的期间为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期”),过渡期间目标公司的损益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本协议签订后的过渡期间,乙方应派员参与目标公司的监管,为双方交割做好准备。
3.4 目标公司债务风险承担
3.4.1 交割日前,目标公司的债务和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割日后(含当日),目标公司的债务和风险由受让方承担。若交割日前目标公司有未披露的资产及债权,则由转让方享有;若交割日前目标公司有未披露的债务,则由转让方承担。考虑到目标公司业务的连续性,目标公司于交割日前已发生的和因交割日前的潜在法律风
险导致于将来发生的诉讼案件,由转让方提供法律支持,协助目标公司进行处理。
3.4.2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仅有一处房地产项目“华景润府”(以下简称“华景润府项目”)。如华景润府项目在本协议签署日前销售(含预售)且未收房的购房人根据本协议签约日前的销售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解除与目标公司签署的房屋销售合同,导致目标公司退还相应购房款项的,该等款项由转让方先行承担;受让方应确保目标公司采取市场化的合理方式,尽最大努力重新以市场价格销售该等退售房屋,扣除销售成本和交易税费后的所得款项(以转让方先行承担的金额为限)应按本协议 4.4 条的约定给予转让方。
3.4.3 各方确认并同意,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已发生但尚未结算的建设工程以及已列入施工计划但尚未施工的建设工程所对应的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13,605,488.03 元(大写:壹仟叁佰陆拾万零伍仟肆佰捌拾捌元零叁分)。在前述建设工程价款据实结算后,若实际应付的工程价款未超过人民币 13,605,488.03 元,则由目标公司承担;若因材料费用大幅上涨、工程缴纳规费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实际应付的工程价款超出人民币13,605,488.03元的,则超出部分由转让方承担。为免歧义,前述建设工程价款共计13,605,488.03元不包括受让方在标的股权交割日后通过变更设计、另行施工等方式安排目标公司新开展的工程的价款部分以及变相增加工程价款的部分。
3.4.4 各方确认并同意,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转让方及其关联公司对于目标公司的借款余额共计人民币 61,140,702.10 元,该部分债务的承担和偿还按本协议约定履行。
4、目标公司对转让方的债务清偿
各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对转让方及其关联公司仍有借款债务尚未清偿,该笔借款的余额共计人民币 61,140,702.10 元(大写:陆仟壹佰壹拾肆万零柒佰零贰元壹角)。各方一致同意,自标的股权交割日后,转让方、受让方及目标公司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如下事项:
4.1 债务清偿
受让方保证目标公司的房地产项目的销售、租赁等任何与房地产项目相关的回款应优先用于偿还目标公司对转让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借款,直至该笔借款债务清偿
4.2 共管账户
为了保障转让方的借款余额得到清偿,各方一致确认,在借款债务清偿完毕之前,转让方与目标公司对房地产项目的销售回款账户进行共管。
4.2.1 转让方与目标公司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转让方指定的银行开设共管账户用于回笼目标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销售、租赁等任何与房地产项目相关的收入。各方同意并确认,该账户为目标公司房地产项目销售、租赁等回款的唯一账户,由转让方和目标公司共同监管。
4.2.2 目标公司不得变更或新增任何销售回款账户。后续若因特殊情况,目标公司拟变更或新增任何销售回款账户的,应事先征得转让方的书面同意。转让方书面同意后目标公司应在转让方指定的银行变更或开设回款账户,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接受转让方对该等账户的监管。
4.3 股权质押
受让方应于标的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股权全部质押于转让方并办理相关登记。
如出现受让方违约的情况,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拍卖、变卖标的股权,并将所得款项用于代偿目标公司对转让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借款。如果受让方违反了 4.2条的约定,转让方有权自行拍卖、变卖标的股权。各方应当另行签订股权质押合同担保本协议项下相关义务的履行。
4.4 清偿安排
4.4.1 各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项目的销售、租赁款项等任何流入共管账户的款项,在扣除了销售成本、工程款、员工薪酬等目标公司正常经营必要开支后,剩余款项不低于 90%的部分(以下简称为“应付偿债款项”),应当用于清偿目标公司对转让方及其关联方的借款余额。受让方应当于每季度的前5 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的应付偿债款项支付至于本协议约定的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同时应一并将目标公司上季度的财务报表、收支明细以及房管局备案的房屋销售清单提供给转让方。
4.4.2 在目标公司对转让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全部借款债务清偿完毕之前,共管账户中的剩余款项不得被目标公司、转让方或任何第三人使用。
4.4.3 受让方应当尽力保证目标公司于交割日起两年内清偿其对转让方的借款
债务。
5、违约责任
5.1 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和保证或者其在本协议中所作出的陈述是虚假、不真实或有误导,即视为该方违约。
5.2 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守约方造成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赔偿守约方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等)。
5.3 若受让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应付未付的转让价款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应计算至受让方足额支付应付未付的转让价款之日止。
5.4 各方一致同意,若受让方违反了本协议第 4 条约定,通过私设回款账户、挪
用资金等方式未将应付偿债款项按时足额支付给转让方的,则转让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受让方应于接到转让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对应付未付的偿债款项进行差额补足;
(2)目标公司应于接到转让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约定的共管账户剩余款项用以对应付未付的偿债款项进行差额补足;
5.5 本协议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而失效。上述违约责任条款根据其性质在本协议解除后对各方继续适用。
6、协议的生效
各方一致确认,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及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挂牌转让陆能景100%股权符合公司“聚焦核心主业,剥离非核心业务资产”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盘活资金,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本次交易完成后,陆能景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预计本次交易将产生的股权转让收益约为108万元(最终数据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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