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072什么时候复牌?-*ST凯瑞停牌最新消息
≈≈*ST凯瑞002072≈≈(更新:22.02.26)
[2022-02-26] (002072)*ST凯瑞: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2-L008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82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年审会
计师对关注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和分析回复。2022 年 2 月 11 日,
公司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回复和披露工作,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前回复并披露,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L006)。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因无法在
2022 年 2 月 18 日时间完成回复和披露工作,再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前回复并披露,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L007)。
目前,中介机构已完成部分核查工作,剩余核查事项正在有序开展,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特向贵所申请继续延期回复上述关注函,公司争
取在 2022 年 3 月 2 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注函的回复并披露。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19] (002072)*ST凯瑞: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2022/02/19)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2-L007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82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相关问题做出书
面说明,在 2022 年 2月 11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年审会计师对关注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和分析回复。2022 年2 月 11 日,公司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回复和披露工作,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前回复并披露,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L006)。
目前,中介机构仍需对相关问题及涉及事项进一步核查并落实,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继续延期回复上述
关注函,公司争取在 2022 年 2 月 25 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注函的回复并
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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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9 日
[2022-02-12] (002072)*ST凯瑞: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2-L006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82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年审会计师对关注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和分析回复。鉴于关注函中相关问题涉及的工作量较大,且需中介机构出具相关说明,中介机构需对相关问题及涉及事项逐一核查并落实,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完成上述关注函的回复及披露工作,公司预计将于 2022年 2 月 18 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注函的回复并披露。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2 日
[2022-01-29] (002072)*ST凯瑞:关于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2-L005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5 条“上市公
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现公司对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作第二次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
二、关于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第 9.3.11 条:“上市
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提示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 2021 年年
度业绩预告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预约
披露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6 日,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发布 1 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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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002072)*ST凯瑞: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2-L004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年度业绩预告适用)
项 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700 万元–800 万元 亏损:20248.67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300 万元–400 万元 亏损:19973.36 万元
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190 元/股–0.0218 元/股 亏损:1.1505 元/股
营业收入 11000 万元–12000 万元 2651.37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11000 万元–12000 万元 2651.37 万元
项 目 本会计年度末 上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000 万元–6300 万元 -17890.20 万元
东的所有者权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预 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 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扣非前后净利润均实现扭亏为盈、营业收入相比上年出现大幅
变动主要系 2021 年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21)鄂 08 破申 1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后,破产重整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执
行完毕后产生了重整收益和公司流动资金增加、商业信誉恢复、贸易业务量扩大实现经营利润增加、收入增加所致。
四、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第 9.3.11 条:“上
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公司破产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但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15] (002072)*ST凯瑞: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2-L003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因重整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但公司仍因 2020 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2020 年度末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时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2022 年 1 月 7 日,凯瑞德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经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因重整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期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凯瑞”;
3.股票代码仍为“002072”;
4.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期:2022 年 1 月 17 日;
5.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二、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2021 年 12 月 31 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鄂 08 民破 1 号之三
《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2021-L108)。
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继续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2022-L002)。
经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因重整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但公司仍因 2020 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2020 年度末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时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三、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收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 201 号(鑫港国际商贸城)C4-1
幢二楼 201 室。
手机:16502052227
投资者邮箱:18676781486@163.com
四、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第 9.3.11 条:“上
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
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2-01-08] (002072)*ST凯瑞:关于申请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继续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2-L002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
而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暨股票继续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1 年12 月31日,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
裁定确认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德”或“公司”)重整程
序,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披露《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L10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4.4.14 条“上市公司符合本规则第 14.4.12 条、第14.4.13 条规定条件的,应当于相关情形出现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是否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公司申请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
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已达成,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取消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不变。上述申请审核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 2020 年度因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
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目前,因经审计的 2021 年财务报告尚未报出,公司尚未满足申请撤销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故公司即使被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仍将因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保持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状态,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凯瑞”,股票代码仍为“002072”,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3、根据《上市规则》第 14.3.11 条:“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14.3.1 条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4、《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极大程度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经营面恢复稳定,但公司后续经营、财务指标及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凯瑞德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
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取消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不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 亿元,触及《上市规则》第 14.3.1 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2 月 2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 凯瑞”变更为“*ST 凯瑞”,股票代码为“002072”,
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 5%。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21)。
2021 年 11 月 5 日,荆门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王建伟对公司的重整申请,触
及《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七)项“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申请”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凯瑞”,股票代码仍为“002072”,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
为 5%。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
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77)。
二、公司符合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条件的情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荆门中院裁定确认凯瑞德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L108)。根据《上市规则》第 14.4.13 条规定,公司现已符合该条规定第(一)项“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条件,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触及上述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1、2021 年 12 月 31 日,荆门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
凯瑞德重整程序,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披露《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L108)。根据《上市规则》第 14.4.14 条“上市公司符合本规则第 14.4.12 条、第 14.4.13 条规定条件的,应当于相关情形出现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是否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公司申请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已达成,公司已于 2022年1月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取消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不变。上述申请审核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 2020 年度因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
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目前,因经审计的 2021 年财务报告尚未报出,公司尚未满足申请撤销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故公司即使被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仍将因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保持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状态,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凯瑞”,股票代码仍为“002072”,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
为 5%。
3、根据《上市规则》第 14.3.11 条:“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14.3.1 条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4、《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极大程度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经营面恢复稳定,但公司后续经营、财务指标及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8] (002072)*ST凯瑞: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农谷集团)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凯瑞
股票代码:002072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农谷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虎牙关大道 25 号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太子路农谷实业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湖北农谷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凯瑞德、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 指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072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荆门中院 指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重整计划》 指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农谷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4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易俊洲
注册资本:人民币 7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050025062A
注册地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虎牙关大道 25 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家禽饲养;水产养殖;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树木种植经营;水果种植;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品牌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荆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100%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和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
易俊洲 男 董事长 中国 荆门 否
吴国荣 男 董事(总经理) 中国 荆门 否
刘剑国 男 董事 中国 荆门 否
张利鸣 男 董事 中国 荆门 否
黄蓉 女 董事 中国 荆门 否
邓兴权 男 董事 中国 荆门 否
黎洪祥 男 董事 中国 荆门 否
刘发奋 男 纪委书记 中国 荆门 否
陈庆华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荆门 否
杨真好 男 总会计师 中国 荆门 否
夏加林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荆门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权益变动目的
2021 年 12 月 6 日,凯瑞德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分别表
决通过《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和《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1 年 12 月 8 日荆门中院作
出(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凯瑞德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凯瑞德以 176,000,000 股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
转增约 10.8909 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 191,680,000 股股票。转增后,总股本将由 176,000,000 股增至 367,680,000 股。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中 9558 万股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其中 6068 万股过户至王健先生名下、3490 万股过户至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下。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在于执行荆门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减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34,900,000 股,占资本公积金转增后总股本 367,680,000 股的 9.4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荆门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获得 34,900,000 股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律锁定 36 个月,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荆门中院的(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
(四)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五)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湖北农谷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易俊洲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湖北省荆门市
司 在地
股票简称 *ST 凯瑞 股票代码 002072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湖北农谷实业集团
[2022-01-08] (002072)*ST凯瑞: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健)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凯瑞
股票代码:002072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健
住址:山东省微山县********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执行破产重整裁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保成鼎盛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苏家屯商贸街 1 号 1 层 1196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苏家屯商贸街 1 号 1 层 1196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程序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凯瑞德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凯瑞德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并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不存在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目 录...... 2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业务情况及近三年财务状况...... 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8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8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8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情况的说明...... 9
第二节 持股目的...... 10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10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处置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10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11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11
二、《重整投资协议书》主要内容...... 1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说明...... 13
第四节 资金来源...... 14
第五节 后续计划...... 15
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15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
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15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16 四、是否拟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及修改的草案
...... 16
五、是否拟对被收购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及其具体内容...... 16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16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17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8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18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19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2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2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22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22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23
第八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
情况...... 2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
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4
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25
第十节 备查文件...... 29
一、备查文件...... 29
二、备查地点...... 29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整 指 王健
投资人
一致行动人、保成鼎盛 指 保成鼎盛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凯瑞 指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
德 码:002072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王健通过受让凯瑞德破产重整中资本公积转增的 6,068 万股
股份
重整计划、《重整计划 指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重整计划(草案)》
(草案)》
本报告书 指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法院 指 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
《格式准则 1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说明:如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王健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70826**********
通讯地址 山东省微山县*******
长期居住地 微山县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的主要职务、职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健最近五年内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序 企业名称 担任职务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1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36,768.00 煤炭销售及房租租赁
2 保成鼎盛国际贸易(北京) 执行董事兼经理 5,000.00 贸易(尚未经营)
有限公司
3 中控鼎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经理 10,000.00 商务服务业
4 儒商实业投资发展(湖北) 执行董事兼经理 5,000.00 对外投资
有限公司
5 保成万利(北京)企业管 执行董事兼经理 2,000.00 商务服务业
理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一致行动人保成鼎盛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保成鼎盛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苏家屯商贸街 1 号 1 层 1196
法定代表人 王健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1HTAW56
成立日期 2019 年 3 月 19 日
营业期限 至 2049 年 3 月 18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销售棉花、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电子产品、矿
产品(经营煤炭的不得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
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针纺织品、文具用
品、服装、日用品、体育用品、珠宝首饰、工艺品、煤炭(不得在北
经营范围 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 王健持股 55%、刘文亮持股 45%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苏家屯商贸街 1 号 1 层 1196
2、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保成鼎盛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王健直接持有保成鼎盛 55%股权,为保成鼎盛的实际控制人。王健的情况见本报告书之“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2022-01-05] (002072)*ST凯瑞:关于管理人向债权人支付偿债资金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2-L001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管理人向债权人支付偿债资金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管理人向债权人支付偿债资金
2021 年 12 月 31 日,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德”或“公
司”)收到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下发的(2021)鄂08 民破 1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荆门中院裁定确认凯瑞德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并终结凯瑞德破产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披露的《关
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108)。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接到管理人通知,2021 年 12 月 30 日-31 日,管理人
合计向 72 名重整申报债权人划拨了偿债资金 16,771,846.78 元。除未提供合法有效银行账户的申报债权人外,管理人向已申报债权人的偿债资金划拨工作已经完成。
二、风险提示
1.荆门中院已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凯瑞德破产重整程序,公司因重整失败而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已消除。
2.公司仍存在其他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2-01-01] (002072)*ST凯瑞: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108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31 日,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德”或“公
司”)收到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1)鄂 08 民破 1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荆门中院裁定确认《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重整事项概述
2021 年 11 月 5 日,凯瑞德收到荆门中院下发的(2021)鄂 08 破申 1 号《民
事裁定书》、(2021)鄂 08 法委鉴字第 34 号《决定书》及(2021)鄂 08 破 1
号《公告》,荆门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凯瑞德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同时,债权人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前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荆门中院送达的(2021)鄂 08 民破 1 号《决
定书》,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
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同日,公司向荆门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书。
2021 年 12 月 8 日,荆门中院作出(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2021 年 12 月 30 日,管理人向荆门中院提交了《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
监督报告》及《关于终结重整程序的申请》,报告了管理人监督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相关情况,认为凯瑞德已满足所有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提请荆门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荆门中院下发的(2021)鄂 08 民破 1 号之三
《民事裁定书》,荆门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凯瑞德破产重整程序。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本院经审查认为,凯瑞德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已达到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完毕标准,可确认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经合议庭评议,并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裁定如下:
1、确认《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执行完毕;
2、终结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对公司的影响
1. 《重整计划》的执行完毕有效的保障了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化解了公
司债务危机、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强了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公司重回良性、稳健的发展轨道。
2. 经初步测算,《重整计划》的执行完毕将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指标产生
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1.荆门中院已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凯瑞德破产重整程序,公司因重整而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已消除。
2.公司仍存在其他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
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
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1-12-30] (002072)*ST凯瑞:关于重整及执行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107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及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8 日,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或
“法院”)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德”或“公司”)的重整程序。目前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各项执行工作正有序推进。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情况
凯瑞德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收到荆门中院下发的(2021)鄂 08 破申 1 号《民
事裁定书》、(2021)鄂 08 法委鉴字第 34 号《决定书》及(2021)鄂 08 破 1
号《公告》,荆门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凯瑞德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同时,债权人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前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荆门中院送达的(2021)鄂 08 民破 1 号《决
定书》,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
了《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重整计划(草案)》;同日,公司向荆门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书。
2021 年 12 月 8 日,荆门中院作出(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二、《重整计划》内容执行进展
2021 年 12 月 28 日重整投资人王健先生根据《重整计划》已经将无偿赠与
的资金 4779 万元汇入重整管理人指定的账户。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
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公司将在法院和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依法开展《重整计划》执行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28] (002072)*ST凯瑞:关于重整及执行进展的公告(2021/12/28)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105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及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8 日,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或
“法院”)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德”或“公司”)的重整程序。目前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各项执行工作正有序推进。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情况
凯瑞德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收到荆门中院下发的(2021)鄂 08 破申 1 号《民
事裁定书》、(2021)鄂 08 法委鉴字第 34 号《决定书》及(2021)鄂 08 破 1
号《公告》,荆门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同时,债权人应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前向公司管理人申
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下午两点召开。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荆门中院送达的(2021)鄂 08 民破 1 号《决
定书》,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
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同日,公司向荆门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书。
2021 年 12 月 8 日,荆门中院作出(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二、《重整计划》内容执行进展
1.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的执行。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转增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日,凯瑞德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重
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全部 19168 万股的股份登记事项,管理人账户的股票将全部用于执行重整计划。
2.关于资金的执行。根据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的《财产管理与变
价方案》,凯瑞德管理人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通过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
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发布了公司相关资产的拍卖公告。根据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示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上述资产已于 2021 年12 月 25 日拍卖完成,拍卖成交价格为:32,492,599.77 元,凯瑞德管理人已经全额收到拍卖成交款 32,492,599.77 元,管理人账户的资金将全部用于支付重整费用、偿还债务。
3.流动性支持款。重整投资人王健先生已经累计向公司提供无偿流动性支持款项 10000 万元,截止本公告日王健先生向公司提供无偿流动性支持款项的余额为 6700 万元。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公司将在法院和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依法开展《重整计划》执行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8] (002072)*ST凯瑞: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106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
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执行《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造成。
2、本次权益变动前,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健先生。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背景
2021 年 11 月 5 日,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 或
“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德” 或“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并指定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
理人。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及出资人组会议,表
决通过了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1 年 12 月 8 日,荆门中
院作出(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及荆门中院(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本
次重整凯瑞德以 176,000,000 股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约 10.8909 股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 191,680,000 股后,总股本由 176,000,000股增至 367,680,000 股,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中 50,000,000 股用于清偿债务;60,680,000 股过户至公司现第一大股东王健先生名下;34,900,000 股过户至湖北农谷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谷集团”)名下。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清偿债务股票、重整投资人受让股票的登记工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凯瑞德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重整投资人王健先生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王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921.46 万股、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保成鼎盛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528.00 万股,累计持有公司股票 1449.46 万股,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总股本(17600.00 万股)的 8.235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6989.46 万股、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保成鼎盛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528.00 万股,累计持有公司股票 7517.46 万股,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总股本(36768.00 万股)的 20.4457%,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农谷集团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农谷集团未持有公司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后,农谷集团持有公司股票 349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6768.00 万股)的 9.4919%,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的股权控制结构变更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无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健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7517.46 万股,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总股本(36768.00 万股)的 20.445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且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王健先生将成为凯瑞德的控股股东。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健先生。
四、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1.根据有关规定,王健先生应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尽快督促王健先生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根据有关规定,农谷集团应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尽快督促农谷集团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4.公司将在法院和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依法开展《重整计划》执行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1] (002072)*ST凯瑞:关于重整及执行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104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及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 年 12 月 8 日,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或
“法院”)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德”或“公司”)的重整程序。目前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各项执行工作正有序推进。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情况
凯瑞德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收到荆门中院下发的(2021)鄂 08 破申 1 号《民
事裁定书》、(2021)鄂 08 法委鉴字第 34 号《决定书》及(2021)鄂 08 破 1
号《公告》,荆门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同时,债权人应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前向公司管理人申
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下午两点在湖北省荆门市高新
区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 201 号(鑫港国际商贸城)C4-1 幢凯瑞德公司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荆门中院送达的(2021)鄂 08 民破 1 号《决
定书》,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
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同日,公司向荆门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书。
2021 年 12 月 8 日,荆门中院作出(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重整计划》执行进展
1.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目前公司已启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相关工作,
管理人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票转增登记手续,
公司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披露的《关
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103)。
2.根据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的《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管理人
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 通 过 京 东 拍 卖 破 产 强 清 平 台 ( 网 址 :
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发布了公司相关资产的拍卖公告等信息,后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经收到重整投资人王健先生提供的无偿流动性支持款项 6000 万元,该 6000 万元资金均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中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不能顺利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公司将在法院和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依法开展《重整计划》执行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18] (002072)*ST凯瑞: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103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因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已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76,000,000 股增至 367,680,000 股(最终实际转增的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2、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同于一般意义上为了分红而单纯转增股票的行为,公司转增的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将用于抵偿公司债务、由管理人参考二级市场价格变现用于发展公司业务和引入重整投资人。因此,对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对公司股票进行除权处理。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将先由管理人代持,直接登记至管理人证券账户,后续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及时将相应数量的转增股票过户至债权人和重整投资人的账户中。
一、荆门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凯瑞德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收到荆门中院下发的(2021)鄂 08 破申 1 号《民
事裁定书》、(2021)鄂 08 法委鉴字第 34 号《决定书》,荆门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77)。
2021 年 12 月 6 日,凯瑞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审议通
过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公司同日向荆门中院提交
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披露
的《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4)、《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3)。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收到荆门中院下发的(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
事裁定书》,荆门中院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8)。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及荆门中院(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本
次重整凯瑞德以 176,000,000 股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约 10.8909 股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预计转增 191,680,000 股股票。转增后,总股本将由
176,000,000 股增至 367,680,000 股。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 191,680,000 股
不向原股东分配,其中 95,580,000 股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50,000,000 股用于清偿债务;46,100,000 股由管理人参考二级市场价格予以变现,变现所得用于发展公司业务。最终实际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2 月 23 日(星期四),
权益到账日(该日日终新增股份登记到指定账户)为 2021 年 12 月 23 日(星期
四)。
四、除权相关事项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
五、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日前,管理人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票转增登记手续,公司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根据《重整计划》及荆门中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将先由管理人代持,上述股份直接登记至管理人证券账户(此账户为破产管理人开立的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待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后将自动注销。代持股
份期间,将不行使标的股份所对应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
益分配请求权等),新增股份上市日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公司及
管理人后续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及时将相应数量的转增股票过户至债权人和重整投资人的账户中,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股份变动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期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A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A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76,000,000 191,680,000 367,680,000
总股本 176,000,000 191,680,000 367,680,000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 201 号(鑫港国际商贸城)
C4-1 幢二楼。
联系电话:16502052227。
八、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中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不能顺利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公司后续重整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4.即使公司顺利执行《重整计划》,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8 日
[2021-12-17] (002072)*ST凯瑞: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102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德”或“公司”)总股本将增加,由 176,000,000 股增至 367,680,000 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根据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或“法院”)裁定批准的《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实施,转增的股票不向公司原股东分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股票价格不进行除权调整。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背景
凯瑞德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收到荆门中院下发的(2021)鄂 08 破申 1 号《民
事裁定书》、(2021)鄂 08 法委鉴字第 34 号《决定书》,荆门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77)。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收到了
荆门中院下发的(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荆门中院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10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8)。
根据《重整计划》,本次重整凯瑞德以 176,000,000 股总股本为基数,按照
每 10 股转增约 10.8909 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预计转增 191,680,000 股
股票。转增后,总股本将由 176,000,000 股增至 367,680,000 股。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 191,680,000 股不向原股东分配,其中 95,580,000 股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50,000,000 股用于清偿债务;46,100,000 股由管理人参考二级市
场价格予以变现,变现所得用于发展公司业务。最终实际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不实施除权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第 4.4.1 条的规定:“上市证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本所在权益登记日(B 股为最后交易日)次一交易日对该证券作除权除息处理,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经审慎研究认为,公司本次根据重整计划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存在股本增加而所有者权益未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幅度明显低于股本增加幅度的情形,不适用于按照《交易规则》第 4.4.1 条规定对转增后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因此公司转增后股票价格不进行除权调整具有合理性,有利于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如果简单地采取除权处理将无法反映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目的和由此带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改善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影响,不利于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针对上述除权规定事宜,公司已委托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进行研究论证,太平洋证券出具了《关于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的专项意见》(公司已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以下简称“《专项意见》”),太平洋证券认为: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属于凯瑞德整体重整方案的一部分,与一般情形下的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存在明显差异,不适用于按照《交易规则》第 4.4.1 条规定对股票价格进行除权。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凯瑞德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有其合理性。《专项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票价格进行除权的基本原理和市场实践
除权是指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但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有所减少时,需要在事实发生之后从股票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而发生的对股票价格进行调整的行为。当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时,需对股票价格进行除权的情形主要是以下两种面向上市公司原股东的行为:
1.股本增加但所有者权益未发生变化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
此时,上市公司每股股票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按每股净资产计算)减少,为促使公开市场在公允的基准上反映公司股票价格,需要通过除权对股票价格进
行调整。
2.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上市公司配股
当上市公司配股时,一般情形为向上市公司全体原股东按比例配售股票,并且配股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交易价格。从公开市场角度来看,为了显现公允的交易价格基准,配股后需要通过除权向下调整股票价格。
此外,除配股之外的增发行为,如上市公司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之时,一般情形下每股净资产将相应增加,实践中不通过除权对股票价格进行调整。
(二)凯瑞德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特定情况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凯瑞德重整方案的重要组成内容,与一般情形下的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存在明显差异:
1.本次转增不同于股本增加但所有者权益未发生变化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
本次转增前,凯瑞德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85 亿元(2021 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公司已经资不抵债。从凯瑞德重整计划的安排来看,本次转增后,公司在总股本扩大的同时,预计债务规模明显减少,所有者权益明显增加。虽然公司原中小股东所持股票数量未发生重大变化,但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以每股净资产计算)较重整前显著提升,这与转增前后公司股本增加但所有者权益不变,导致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以每股净资产计算)下降,从而需要通过除权对股票价格进行调整的一般情形存在本质差别。
2.本次转增不同于面向全体原股东、非市场化定价的配股
根据重整计划,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用于抵偿公司债务、由管理人参考二级市场价格变现用于发展公司业务和引入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受让股份以无偿赠与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资金等为条件,最终投资方案经多轮商议和洽谈方得以确定。因此,本次转增并非一般情形下纯粹向上市公司全体原股东进行配售的行为,而是更接近于一次面向市场、协商确定的交易行为。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支付对价涉及现金与债权,其估值需整体综合考虑。考虑到本次转增前后不存在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的幅度明显低于股本增加的幅度而导致每股净资产将下降的情形,因此,上述现金及债权对价的整体估值已经兼顾了上市公司、上
市公司原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并得到各方共同认可;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上市公司原股东利益(按每股净资产计算)也未被稀释。这与上市公司向全体原股东按比例配售股票并且配股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交易价格,需要除权调整的一般情形存在本质区别。
3.本次转增增厚了股东权益,不进行除权有利于反应公司股票的真实价值
本次重整完成后,凯瑞德的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净资产实力得到增强。因此,如果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按照《交易规则》相关要求对凯瑞德股票价格实施除权,将导致除权后的股票价格显著低于除权前的股票价格,与凯瑞德重整前后基本面有望实现较大变化的实际情况有所背离。因此,除权后的股票价格可能无法充分反映凯瑞德股票的真实价值,与除权的基本原理存在不相符之处。
4.对本次转增股票进行除权有可能不利于保护原股东在除权前后账面投资成本的一致性
与一般性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后原股东取得转增股份的情形不同,本次重整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均用于清偿凯瑞德债务、由管理人在二级市场变现用于公司业务发展和引进重整投资人,凯瑞德原股东实际并未获得转增股份。如果除权,则有可能不利于保持凯瑞德原股东在除权前后的账面投资成本的一致性。
(三)专项意见
综上所述,太平洋证券认为: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属于凯瑞德整体重整方案的一部分,与一般情形下的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存在明显差异,不适用于按照《交易规则》第 4.4.1 条规定对股票价格进行除权。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凯瑞德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有其合理性。”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中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不能顺利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
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公司后续重整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4.即使公司顺利执行《重整计划》,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5] (002072)*ST凯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101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 2020 年因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股票交易
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公司 2021 年净资产能否转正、净利润能否转正或营业收入能否过 1 亿元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存在因 2021 年财务指标不达标而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另外,公司因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2021 年 12 月 14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近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资产购买、控股股东变更、重大合同等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也不存在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违背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不能顺利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
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4] (002072)*ST凯瑞:关于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100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德”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收到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德州中院”)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1)鲁 14 民初 134 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德州分行”)向法院申请撤诉,德州中院已裁定
准许。该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
公告》(2021-L067),现将撤诉情况公告如下:
原告工行德州分行诉被告凯瑞德、海南中航远洋捕捞有限公司、深圳市丹尔斯顿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联兴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吴联模、张朱晟、张培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工行德州分行于 2021 年12 月 6 日向德州中院提出撤诉申请。德州中院认为: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撤诉。
目前,法院已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后续将通过执行重整计划清偿案涉借款,同时,鉴于该案已撤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造成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0] (002072)*ST凯瑞: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97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及主要原因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前期因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L083)。
因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9,733,566.73 元、-20,221,597.82 元、-242,877,395.59元,且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自 2021
年 2 月 2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21)。
二、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的进展情况及解决措施
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已表决通过《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已于同日向法院提交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书,具体内容及其他重整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月 7 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4)、《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3)。2021 年12 月 8 日,法院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若公司顺利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现状及经营状况。
三、风险提示
1.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法院
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21),及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21-L077)。
另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条:“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的规定,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不能顺利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即使公司顺利执行《重整计划》,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后续重整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5.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10] (002072)*ST凯瑞: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98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已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重整程序。
一、公司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债权人组
表决通过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也表决通过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详见《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4)、《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向荆门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书,2021 年 12 月 8日,公司收到了荆门中院下发的(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荆门中院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内容
(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重整计划草案》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权受偿方案、经营方案等合理可行,且债权人组及出资人组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程序合法,《重整计划草案》即为通过,债务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经合议庭评议,并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裁定如下:
一、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二、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荆门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影响
荆门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由公司负责执行。公司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依法、严格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推进执行工作,确保《重整计划》依法、高效在法定期限内执行完毕。
根据《重整计划》的债权分类、调整及清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及经营方案,公司清偿债务等执行重整计划的行为将可能对公司 2021 年度的净利润、2021 年末的净资产产生一定影响,具体数据以经审计的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不能顺利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
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公司后续重整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4.即使公司顺利执行《重整计划》,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10] (002072)*ST凯瑞: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99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凯瑞德”)于 2021 年11 月 5 日收到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或“法院”)下发的
(2021)鄂 08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2021)鄂 08 法委鉴字第 34 号《决定
书》,荆门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
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77)。
因凯瑞德前前任实控人吴联模、前任实控人张培峰的违法犯罪、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等行为,导致凯瑞德存在诸多诉讼、经营困难,公司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为推动凯瑞德重整工作、化解凯瑞德退市风险,结合凯瑞德现存的退市风险情况、违规担保情况以及与政府的战略合作情况等,重整管理人以合法方式妥善解决凯瑞德违规担保问题、化解退市风险、落实与荆门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实现产业协调发展为条件进行重整投资人甄选。
因王健先生系凯瑞德现第一股东、且就凯瑞德违规担保提出了解决方案,能够对凯瑞德未来恢复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提供一定融资支持;湖北农谷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荆门市人民政府旗下国资平台,与凯瑞德未来发展主业存在产业协同性,能更好的促成凯瑞德与荆门市人民政府的战略合作。基于以上考虑,管理人通过商业谈判方式确定王健先生及湖北农谷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凯
瑞德重整投资人,并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由管理人与王健先生签署《重整投资协
议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情况
1.重整投资人一
姓名:王健先生
身份证号码:370826*************
通讯地址:山东省***************
2.重整投资人二
企业名称:湖北农谷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易俊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050025062A
注册地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虎牙关大道 25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家禽饲养;水产养殖;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树木种植经营;水果种植;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品牌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王健先生系持有公司持股 5.24%的股东、通过保成鼎盛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8.24%股份,系公司关联股东及董事;与公司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湖北农谷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重整投资人参与重整的资金来源于自筹。
重整投资人取得股份的锁定期安排不存在通过利用公司破产重整获取个人利益而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重整投资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二、《重整投资协议书》内容
甲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乙方:王健先生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按如下条件受让凯瑞德资本公积金转增的 9558 万股股票并将该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指定账户:
① 乙 方 采 取 合 法 形 式 承 担 凯 瑞 德 债 务 278,446,296.16 元 , 该
278,446,296.16 元债权已经由本次重整的《债权核查报告》审查确认,乙方采取合法形式保证该 278,446,296.16 元债务对应的债权申报人明确放弃向凯瑞德主张任何债权权利,在本次重整《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批准后该278,446,296.16 元债权对应的债权申报人明确全部放弃对应的现金和股票偿债资源,该偿债资源不用于清偿债务、用于发展凯瑞德主业。
② 凯 瑞 德 363,612,367.49 元 违 规 担 保 事 项 包 括 法 院 已 经 判 决 的
229,636,827.49 元和未判决 133,975,540.00 元,乙方承担凯瑞德债务278,446,296.16 元首先等额解决已经判决的 229,636,827.49 元违规担保事项、其次等额解决未判决的 48,809,468.67 元违规担保事项。对于未判决违规担保金
额 133,975,540.00 元与 48,809,468.67 元的差额部分 85,166,071.33 元,乙方
承诺如法院未来生效判决凯瑞德承担还款责任的金额超出 48,809,468.66 元,就超出部分以现金方式向凯瑞德全额补偿。乙方向凯瑞德无偿赠与 4779 万元资金,不用于清偿债务、用于发展凯瑞德主业;为支持凯瑞德未来主业发展,乙方无偿向凯瑞德提供流动性支持不少于 10000 万元。
③乙方承诺未来三年凯瑞德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 亿元、6 亿元、9 亿元。
2.本协议履行
①法院裁定批准本次重整《重整计划(草案)》视为乙方承担凯瑞德债务
278,446,296.15 元的责任已经履行完毕。
②对于未判决违规担保金额 133,975,540.00 元与承担债务 48,809,468.67
元的差额部分 85,166,071.33 元待司法机构作出生效判决、确认差额后 30 日内由乙方进行支付。
③捐赠的 4779 万元资金由乙方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支付。
④乙方保证未来三个年度凯瑞德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 亿元、6 亿元、9 亿元,
并根据业务需要,由乙方无偿向凯瑞德提供流动性支持不少于 10000 万元。
⑤甲方根据乙方指定、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将本次重整《重整计划(草
案)》9558 万股中的 6068 万股过户至乙方证券账户、3490 万股过户至荆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持股的湖北农谷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谷集团”)。
3.受让股份锁定安排
乙方重整前后的全部股份需锁定36个月;农谷集团持有的股份锁定36个月。重整前乙方持有 14,494,600 股,本协议受让 60,680,000 股后乙方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75,174,600 股,占资本公积金转增后总股本 367,680,000 股的 20.45%,是
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农谷集团重整前未持有凯瑞德股份,重整后持
有 34,900,000 股,占资本公积金转增后总股本 367,680,000 股的 9.49%。
4.凯瑞德与荆门市人民政府的战略合作
乙方促成凯瑞德全面履行与荆门市人民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引入荆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持股的农谷集团协同成为重整投资人并以荆门市国资平台公司持有凯瑞德股份为契机,充分突出荆门市具有绿色有机食品、康养生态环境支撑的长寿之乡特色,积极发挥荆门市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积极发挥凯瑞德上市公司的品牌优势、资金优势和龙头示范效用,全面落实凯瑞德与荆门市人民政府的合作。
三、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中院已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不能顺利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
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4.公司后续重整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5.即使公司顺利执行《重整计划》,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6.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重整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08] (002072)*ST凯瑞:关于重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96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整进展情况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凯瑞德”)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收到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或“法院”)下发
的(2021)鄂 08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2021)鄂 08 法委鉴字第 34 号《决
定书》及(2021)鄂 08 破 1 号《公告》,荆门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同时,债权人应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前向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下午两点在湖北省荆门市高新区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 201 号(鑫港国际商贸城)C4-1 幢凯瑞德公司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1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77)和《关于重整债权申报暨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78)。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公司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各项重整工作。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荆门中院送达的(2021)鄂 08 民破 1 号《决
定书》,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准许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
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81)。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
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第
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4)、《出资人
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3)。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向荆
门中院提交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书,能否获得荆门中院裁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险提示
1.《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通过,能否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如果公司不能顺利实施重整,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
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4.若法院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后续重整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5.即使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6.鉴于上述重整计划是否能获荆门中院批准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2021-12-07] (002072)*ST凯瑞: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王健向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暨关联交易进展与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95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王健
向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暨关联交易进展与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 2020 年因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股票交易
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虽王健先生现向公司提供了流动性支持,但 2021 年净资产能否转正、净利润能否转正或营业收入能否过 1 亿元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存在因 2021 年财务指标不达标而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已因此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帮助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主营业务,公司与第一大股东王健先生协商一致,由王健先生及其关联公司无偿向公司提供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流动性支持,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该笔流动性支持系基于公司重整而提供,该笔流动性支持款项将在公司重整程序中作为共益债务优先
返回至王健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
一大股东王健向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76)。公司前期已收到王健先生支付的流动性支持款项人民币 2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王健向公
司提供流动性支持暨关联交易进展与重大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L082)。
二、关联交易进展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恒晟瑞通煤焦贸易有限公司收到王
健先生安排其关联公司中控鼎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一大股东王健先生 100%持
股的公司)支付的流动性支持款项人民币 1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子公司荆门瑞升嘉泰煤炭贸易有限公司、荆门楚恒聚顺煤炭贸易有限公司、荆门恒晟瑞通煤焦贸易有限公司共计收到王健先生支付的流动性支持款项人民币3000 万元。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如果公司不能顺利实施重整,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
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流动性支持款项支付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7] (002072)*ST凯瑞: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票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92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票司法拍卖完成过户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持股 8.23%的股东张振东所持公司 14,487,000
股股票已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被拍卖成交,其被拍卖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8.23%,拍卖后张振东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成交人陈柏霖、胡洪香已全额交付拍卖成交价款,并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本次股票拍卖基本情况及竞价结果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股东张振东因自身涉及诉讼事项,其持有的公司 14,487,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8.23%)已被济南市中
级人民法院裁定拍卖。2021 年 11 月 16 日,上述股票被拍卖成交。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2021 年 11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L069)、《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L085)。近日,公司接到原股东张振东通知,获悉上述被拍卖的股票已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
二、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张振东持有公司 14,487,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8.23%。
成交人陈柏霖、胡洪香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张振东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成交人陈柏霖持股数量为6,587,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3.74%;成交人胡洪香持股数量为 7,9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4.49%。
三、其他说明和风险提示
1、张振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实际参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本次股份被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现第一大股东为王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为 14,494,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8.2356%。
2、张振东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振东)。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7] (002072)*ST凯瑞: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72 股票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94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1年12月6日下午2时在湖北省荆门市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 201 号(鑫港国际商贸城)C4-1 幢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通过《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2021 年 11 月 5 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裁定受理债
权人王建伟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77)。同日,荆门中院发布(2021)鄂 08 破 1 号《公
告》,定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下午两点在湖北省荆门市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 201
号(鑫港国际商贸城)C4-1 幢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下午两点召开,现将第一次债权
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
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主要包括:1.管理人作阶段性工作报告;2.管理人作债权核查报告,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3.管理人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4.管理人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以下简称“《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进行说明,债权人会议表决《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5.债务人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说明,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二、表决结果
2021年12月6日,共有73家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出席本次会议,代表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296,341,703.22元,其中66家非现场投票表决,代表债权总额1,225,439,580.59元;7家现场投票表决,代表债权总额70,902,122.63元。共有1家有表决权的税款债权人出席本次会议,代表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7,047,129.92元,
该税款债权人为非现场投票表决。上述债权人投票后,管理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对表决情况进行了统计。经统计,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
同意《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的普通债权人共有72家,占本组出席会议债权人人数的98.63%,超过半数;同意《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的普通债权人代表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245,811,155.73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89.64%,达到二分之一以上。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
2.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①税款债权组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税款债权人共有1家,占本组出席会议债权人人数的100.00%,超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税款债权人代表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7,047,129.92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100.00%,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②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普通债权人共有71家,占本组出席会议债权人人数的97.26%,超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普通债权人代表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229,704,629.55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88.93%,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同日,公司召开了出资人组会议,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同意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股份为61,890,0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8547%;反对的9,637,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137%;弃权的1,40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3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八十六条的规定,普通债权组、税款债权组、出资人组会议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获得通过。
三、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因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依法向法院提交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书。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如果公司不能顺利实施重整,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
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因公司2020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1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鉴于上述重整计划是否能获法院批准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2021-12-07] (002072)*ST凯瑞: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72 股票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93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没有股东提出质询或建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5、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出资人组会议于2021年12
月6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1 年 11 月 5 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裁定受理债
权人王建伟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77)。同日,荆门中院发布(2021)鄂 08 破 1 号《公
告》,定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下午两点在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 201 号
(鑫港国际商贸城)C4-1 幢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鉴于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11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86)、于 2021年 12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出资人组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1),
并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了表决。
现将出资人组会议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2月3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 201号C4-1幢
凯瑞德会议室。
(五)主持人:董事长纪晓文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3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2,93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1.4413%。
其中:本次会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27,831,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81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1人,代表股份
45,104,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6278%。
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33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58,449,6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33.2100%。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人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姚以林律师、岳春燕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1,890,0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8547%;反对9,637,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137%;弃权1,40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317%。
本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403,0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1008%;反对9,637,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887%;弃权
1,40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105%。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姚以林律师、岳春燕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决议。
2、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2021-12-07] (002072)*ST凯瑞: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振东)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凯瑞
股票代码:002072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振东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
通讯地址:济南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10
附表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张振东
凯瑞德、上市公司、本公司 指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072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振东
性别:男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身份证号码:370724************
通讯地址:济南市************
任职经历:自由投资者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振东先生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法院裁定,属于被动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减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票 14,487,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8.2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11 月 1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凯瑞德 14,487,000 股股票(占
凯瑞德股本总额的 8.23%)在阿里拍卖平台被全部拍卖。买受人陈柏霖、胡洪香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过户手续。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凯瑞德 14,487,000 股股票全部被
司法冻结。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上述司法冻结已全部解除。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凯瑞德股份情况如下
表所示:
增持数量 减持比例 增持均价 增持时间 增持方式
1448.7 万股 8.23% 3.29 元 2021 年 6 月 28 日 通过司法拍卖竞得
注:2021 年 6 月 28 日为股票过户时间。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张振东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3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湖北省荆门市
司 在地
股票简称 *ST 凯瑞 股票代码 002072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张振东 务人通讯地 济南市
人名称
址/注册地
增加 □ 减少 ?不 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 有□ 无 ?
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份数量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 是□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
权益变动方式
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可多选)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A 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14,487,000 股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8.23%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 A 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 0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 0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是? 否 □
月是否在二级
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 提 供 的 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否 □ 无
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张振东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3 日
[2021-12-03] (002072)*ST凯瑞:关于出资人组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91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人组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配合国家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并建议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出资人组会议。
2、如参加现场会议,应疫情防控的要求,非本市参会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进场。
3、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显示为“凯瑞德出资人组会议”
2021年11月19日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86)。现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有关情况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配合国家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并建议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如参加现场会议,应疫情防控的要求,非本市参会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进场。
(二)会议召开及表决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14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
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 201号C4-1幢凯瑞德会议室。
(四)会议出席的对象
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参见附件二),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东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进行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9日披露的《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为促进本次出资人组会议高效召开、最大限度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独立董事就《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独立董事范晓亮先生、王世喜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出资人组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征集投票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9日披露的《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办法
1、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本
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东持股书面材料)、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东持股书面材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信函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需在2021年12月5日17:30时前送达至公司)。
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201号C4-1幢二楼203室。
联系人:朱小艳
联系电话:16502052227
(四)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会议地点办理入场登记手续。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如系非本市参会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进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出资人组会议的网络投票参照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流程进行,详见附件一。
六、风险提示
1.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重整计划(草案)》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所涉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由出资人组进行表决。若出资人组会议未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且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或者已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人民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慎重表决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中院已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若公司不能顺利实施重整,公司将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2”,投票简称为“瑞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现场出资人组会议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
表决意见
提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1.00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
股东现场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详细地址
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股东性质
1、自然人 □ 2、机构 □
股票账号
持股数
1、我已全面、完整知晓本次会议登记的有关要求,并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及情况真实、合法、完整,否则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2、我将填写本登记表并提供相应的材料,仅提交本登记表而无任何证明材料的,视为未进行会议登记;
3、我将预留有效通讯方式(电话、地址及邮箱等),管理人将相关文件邮寄到指定地址、通过传真发送至指定号码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指定邮箱均视为有效送达,因未正确填写通讯方式导致的相关文件无法送达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2021-11-23] (002072)*ST凯瑞: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90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 2020 年因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股票交易
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虽王健先生现向公司提供了流动性支持,但 2021 年净资产能否转正、净利润能否转正或营业收入能否过 1 亿元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存在因 2021 年财务指标不达标而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已因此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2 个交易日(2021
年 11 月 19 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近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资产购买、控股股东变更、重大合同等对公司股价产生
重大影响的事项,也不存在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违背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如果公司不能顺利实施重整,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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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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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002072)*ST凯瑞: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2-L008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82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年审会
计师对关注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和分析回复。2022 年 2 月 11 日,
公司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回复和披露工作,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前回复并披露,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L006)。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因无法在
2022 年 2 月 18 日时间完成回复和披露工作,再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前回复并披露,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L007)。
目前,中介机构已完成部分核查工作,剩余核查事项正在有序开展,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特向贵所申请继续延期回复上述关注函,公司争
取在 2022 年 3 月 2 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注函的回复并披露。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19] (002072)*ST凯瑞: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2022/02/19)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2-L007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82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相关问题做出书
面说明,在 2022 年 2月 11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年审会计师对关注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和分析回复。2022 年2 月 11 日,公司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回复和披露工作,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前回复并披露,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L006)。
目前,中介机构仍需对相关问题及涉及事项进一步核查并落实,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继续延期回复上述
关注函,公司争取在 2022 年 2 月 25 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注函的回复并
披露。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9 日
[2022-02-12] (002072)*ST凯瑞: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2-L006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82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年审会计师对关注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和分析回复。鉴于关注函中相关问题涉及的工作量较大,且需中介机构出具相关说明,中介机构需对相关问题及涉及事项逐一核查并落实,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完成上述关注函的回复及披露工作,公司预计将于 2022年 2 月 18 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注函的回复并披露。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2 日
[2022-01-29] (002072)*ST凯瑞:关于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2-L005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5 条“上市公
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现公司对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作第二次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
二、关于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第 9.3.11 条:“上市
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提示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 2021 年年
度业绩预告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预约
披露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6 日,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发布 1 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002072)*ST凯瑞: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2-L004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年度业绩预告适用)
项 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700 万元–800 万元 亏损:20248.67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300 万元–400 万元 亏损:19973.36 万元
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190 元/股–0.0218 元/股 亏损:1.1505 元/股
营业收入 11000 万元–12000 万元 2651.37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11000 万元–12000 万元 2651.37 万元
项 目 本会计年度末 上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000 万元–6300 万元 -17890.20 万元
东的所有者权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预 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 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扣非前后净利润均实现扭亏为盈、营业收入相比上年出现大幅
变动主要系 2021 年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21)鄂 08 破申 1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后,破产重整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执
行完毕后产生了重整收益和公司流动资金增加、商业信誉恢复、贸易业务量扩大实现经营利润增加、收入增加所致。
四、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第 9.3.11 条:“上
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公司破产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但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15] (002072)*ST凯瑞: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2-L003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因重整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但公司仍因 2020 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2020 年度末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时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2022 年 1 月 7 日,凯瑞德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经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因重整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期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凯瑞”;
3.股票代码仍为“002072”;
4.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期:2022 年 1 月 17 日;
5.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二、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2021 年 12 月 31 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鄂 08 民破 1 号之三
《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2021-L108)。
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继续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2022-L002)。
经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因重整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但公司仍因 2020 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2020 年度末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时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三、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收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 201 号(鑫港国际商贸城)C4-1
幢二楼 201 室。
手机:16502052227
投资者邮箱:18676781486@163.com
四、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第 9.3.11 条:“上
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
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2-01-08] (002072)*ST凯瑞:关于申请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继续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2-L002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
而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暨股票继续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1 年12 月31日,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
裁定确认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德”或“公司”)重整程
序,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披露《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L10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4.4.14 条“上市公司符合本规则第 14.4.12 条、第14.4.13 条规定条件的,应当于相关情形出现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是否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公司申请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
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已达成,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取消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不变。上述申请审核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 2020 年度因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
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目前,因经审计的 2021 年财务报告尚未报出,公司尚未满足申请撤销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故公司即使被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仍将因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保持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状态,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凯瑞”,股票代码仍为“002072”,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3、根据《上市规则》第 14.3.11 条:“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14.3.1 条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4、《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极大程度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经营面恢复稳定,但公司后续经营、财务指标及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凯瑞德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
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取消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不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 亿元,触及《上市规则》第 14.3.1 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2 月 2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 凯瑞”变更为“*ST 凯瑞”,股票代码为“002072”,
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 5%。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21)。
2021 年 11 月 5 日,荆门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王建伟对公司的重整申请,触
及《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七)项“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申请”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凯瑞”,股票代码仍为“002072”,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
为 5%。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
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77)。
二、公司符合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条件的情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荆门中院裁定确认凯瑞德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L108)。根据《上市规则》第 14.4.13 条规定,公司现已符合该条规定第(一)项“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条件,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触及上述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1、2021 年 12 月 31 日,荆门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
凯瑞德重整程序,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披露《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L108)。根据《上市规则》第 14.4.14 条“上市公司符合本规则第 14.4.12 条、第 14.4.13 条规定条件的,应当于相关情形出现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是否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公司申请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已达成,公司已于 2022年1月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取消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不变。上述申请审核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 2020 年度因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
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目前,因经审计的 2021 年财务报告尚未报出,公司尚未满足申请撤销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故公司即使被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仍将因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保持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状态,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凯瑞”,股票代码仍为“002072”,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
为 5%。
3、根据《上市规则》第 14.3.11 条:“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14.3.1 条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4、《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极大程度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经营面恢复稳定,但公司后续经营、财务指标及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8] (002072)*ST凯瑞: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农谷集团)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凯瑞
股票代码:002072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农谷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虎牙关大道 25 号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太子路农谷实业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湖北农谷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凯瑞德、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 指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072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荆门中院 指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重整计划》 指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农谷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4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易俊洲
注册资本:人民币 7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050025062A
注册地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虎牙关大道 25 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家禽饲养;水产养殖;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树木种植经营;水果种植;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品牌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荆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100%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和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
易俊洲 男 董事长 中国 荆门 否
吴国荣 男 董事(总经理) 中国 荆门 否
刘剑国 男 董事 中国 荆门 否
张利鸣 男 董事 中国 荆门 否
黄蓉 女 董事 中国 荆门 否
邓兴权 男 董事 中国 荆门 否
黎洪祥 男 董事 中国 荆门 否
刘发奋 男 纪委书记 中国 荆门 否
陈庆华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荆门 否
杨真好 男 总会计师 中国 荆门 否
夏加林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荆门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权益变动目的
2021 年 12 月 6 日,凯瑞德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分别表
决通过《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和《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1 年 12 月 8 日荆门中院作
出(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凯瑞德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凯瑞德以 176,000,000 股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
转增约 10.8909 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 191,680,000 股股票。转增后,总股本将由 176,000,000 股增至 367,680,000 股。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中 9558 万股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其中 6068 万股过户至王健先生名下、3490 万股过户至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下。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在于执行荆门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减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34,900,000 股,占资本公积金转增后总股本 367,680,000 股的 9.4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荆门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获得 34,900,000 股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律锁定 36 个月,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荆门中院的(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
(四)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五)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湖北农谷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易俊洲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湖北省荆门市
司 在地
股票简称 *ST 凯瑞 股票代码 002072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湖北农谷实业集团
[2022-01-08] (002072)*ST凯瑞: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健)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凯瑞
股票代码:002072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健
住址:山东省微山县********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执行破产重整裁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保成鼎盛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苏家屯商贸街 1 号 1 层 1196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苏家屯商贸街 1 号 1 层 1196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程序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凯瑞德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凯瑞德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并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不存在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目 录...... 2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业务情况及近三年财务状况...... 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8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8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8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情况的说明...... 9
第二节 持股目的...... 10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10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处置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10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11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11
二、《重整投资协议书》主要内容...... 1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说明...... 13
第四节 资金来源...... 14
第五节 后续计划...... 15
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15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
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15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16 四、是否拟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及修改的草案
...... 16
五、是否拟对被收购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及其具体内容...... 16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16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17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8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18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19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2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2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22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22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23
第八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
情况...... 2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
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4
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25
第十节 备查文件...... 29
一、备查文件...... 29
二、备查地点...... 29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整 指 王健
投资人
一致行动人、保成鼎盛 指 保成鼎盛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凯瑞 指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
德 码:002072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王健通过受让凯瑞德破产重整中资本公积转增的 6,068 万股
股份
重整计划、《重整计划 指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重整计划(草案)》
(草案)》
本报告书 指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法院 指 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
《格式准则 1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说明:如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王健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70826**********
通讯地址 山东省微山县*******
长期居住地 微山县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的主要职务、职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健最近五年内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序 企业名称 担任职务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1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36,768.00 煤炭销售及房租租赁
2 保成鼎盛国际贸易(北京) 执行董事兼经理 5,000.00 贸易(尚未经营)
有限公司
3 中控鼎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经理 10,000.00 商务服务业
4 儒商实业投资发展(湖北) 执行董事兼经理 5,000.00 对外投资
有限公司
5 保成万利(北京)企业管 执行董事兼经理 2,000.00 商务服务业
理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一致行动人保成鼎盛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保成鼎盛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苏家屯商贸街 1 号 1 层 1196
法定代表人 王健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1HTAW56
成立日期 2019 年 3 月 19 日
营业期限 至 2049 年 3 月 18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销售棉花、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电子产品、矿
产品(经营煤炭的不得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
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针纺织品、文具用
品、服装、日用品、体育用品、珠宝首饰、工艺品、煤炭(不得在北
经营范围 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 王健持股 55%、刘文亮持股 45%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苏家屯商贸街 1 号 1 层 1196
2、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保成鼎盛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王健直接持有保成鼎盛 55%股权,为保成鼎盛的实际控制人。王健的情况见本报告书之“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2022-01-05] (002072)*ST凯瑞:关于管理人向债权人支付偿债资金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2-L001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管理人向债权人支付偿债资金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管理人向债权人支付偿债资金
2021 年 12 月 31 日,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德”或“公
司”)收到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下发的(2021)鄂08 民破 1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荆门中院裁定确认凯瑞德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并终结凯瑞德破产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披露的《关
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108)。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接到管理人通知,2021 年 12 月 30 日-31 日,管理人
合计向 72 名重整申报债权人划拨了偿债资金 16,771,846.78 元。除未提供合法有效银行账户的申报债权人外,管理人向已申报债权人的偿债资金划拨工作已经完成。
二、风险提示
1.荆门中院已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凯瑞德破产重整程序,公司因重整失败而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已消除。
2.公司仍存在其他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2-01-01] (002072)*ST凯瑞: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108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31 日,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德”或“公
司”)收到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1)鄂 08 民破 1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荆门中院裁定确认《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重整事项概述
2021 年 11 月 5 日,凯瑞德收到荆门中院下发的(2021)鄂 08 破申 1 号《民
事裁定书》、(2021)鄂 08 法委鉴字第 34 号《决定书》及(2021)鄂 08 破 1
号《公告》,荆门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凯瑞德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同时,债权人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前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荆门中院送达的(2021)鄂 08 民破 1 号《决
定书》,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
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同日,公司向荆门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书。
2021 年 12 月 8 日,荆门中院作出(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2021 年 12 月 30 日,管理人向荆门中院提交了《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
监督报告》及《关于终结重整程序的申请》,报告了管理人监督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相关情况,认为凯瑞德已满足所有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提请荆门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荆门中院下发的(2021)鄂 08 民破 1 号之三
《民事裁定书》,荆门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凯瑞德破产重整程序。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本院经审查认为,凯瑞德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已达到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完毕标准,可确认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经合议庭评议,并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裁定如下:
1、确认《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执行完毕;
2、终结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对公司的影响
1. 《重整计划》的执行完毕有效的保障了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化解了公
司债务危机、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强了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公司重回良性、稳健的发展轨道。
2. 经初步测算,《重整计划》的执行完毕将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指标产生
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1.荆门中院已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凯瑞德破产重整程序,公司因重整而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已消除。
2.公司仍存在其他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
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
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1-12-30] (002072)*ST凯瑞:关于重整及执行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107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及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8 日,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或
“法院”)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德”或“公司”)的重整程序。目前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各项执行工作正有序推进。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情况
凯瑞德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收到荆门中院下发的(2021)鄂 08 破申 1 号《民
事裁定书》、(2021)鄂 08 法委鉴字第 34 号《决定书》及(2021)鄂 08 破 1
号《公告》,荆门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凯瑞德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同时,债权人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前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荆门中院送达的(2021)鄂 08 民破 1 号《决
定书》,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
了《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重整计划(草案)》;同日,公司向荆门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书。
2021 年 12 月 8 日,荆门中院作出(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二、《重整计划》内容执行进展
2021 年 12 月 28 日重整投资人王健先生根据《重整计划》已经将无偿赠与
的资金 4779 万元汇入重整管理人指定的账户。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
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公司将在法院和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依法开展《重整计划》执行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28] (002072)*ST凯瑞:关于重整及执行进展的公告(2021/12/28)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105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及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8 日,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或
“法院”)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德”或“公司”)的重整程序。目前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各项执行工作正有序推进。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情况
凯瑞德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收到荆门中院下发的(2021)鄂 08 破申 1 号《民
事裁定书》、(2021)鄂 08 法委鉴字第 34 号《决定书》及(2021)鄂 08 破 1
号《公告》,荆门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同时,债权人应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前向公司管理人申
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下午两点召开。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荆门中院送达的(2021)鄂 08 民破 1 号《决
定书》,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
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同日,公司向荆门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书。
2021 年 12 月 8 日,荆门中院作出(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二、《重整计划》内容执行进展
1.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的执行。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转增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日,凯瑞德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重
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全部 19168 万股的股份登记事项,管理人账户的股票将全部用于执行重整计划。
2.关于资金的执行。根据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的《财产管理与变
价方案》,凯瑞德管理人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通过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
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发布了公司相关资产的拍卖公告。根据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示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上述资产已于 2021 年12 月 25 日拍卖完成,拍卖成交价格为:32,492,599.77 元,凯瑞德管理人已经全额收到拍卖成交款 32,492,599.77 元,管理人账户的资金将全部用于支付重整费用、偿还债务。
3.流动性支持款。重整投资人王健先生已经累计向公司提供无偿流动性支持款项 10000 万元,截止本公告日王健先生向公司提供无偿流动性支持款项的余额为 6700 万元。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公司将在法院和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依法开展《重整计划》执行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8] (002072)*ST凯瑞: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106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
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执行《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造成。
2、本次权益变动前,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健先生。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背景
2021 年 11 月 5 日,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 或
“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德” 或“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并指定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
理人。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及出资人组会议,表
决通过了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1 年 12 月 8 日,荆门中
院作出(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及荆门中院(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本
次重整凯瑞德以 176,000,000 股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约 10.8909 股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 191,680,000 股后,总股本由 176,000,000股增至 367,680,000 股,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中 50,000,000 股用于清偿债务;60,680,000 股过户至公司现第一大股东王健先生名下;34,900,000 股过户至湖北农谷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谷集团”)名下。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清偿债务股票、重整投资人受让股票的登记工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凯瑞德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重整投资人王健先生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王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921.46 万股、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保成鼎盛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528.00 万股,累计持有公司股票 1449.46 万股,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总股本(17600.00 万股)的 8.235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6989.46 万股、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保成鼎盛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528.00 万股,累计持有公司股票 7517.46 万股,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总股本(36768.00 万股)的 20.4457%,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农谷集团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农谷集团未持有公司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后,农谷集团持有公司股票 349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6768.00 万股)的 9.4919%,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的股权控制结构变更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无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健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7517.46 万股,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总股本(36768.00 万股)的 20.445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且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王健先生将成为凯瑞德的控股股东。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健先生。
四、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1.根据有关规定,王健先生应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尽快督促王健先生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根据有关规定,农谷集团应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尽快督促农谷集团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4.公司将在法院和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依法开展《重整计划》执行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1] (002072)*ST凯瑞:关于重整及执行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104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及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 年 12 月 8 日,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或
“法院”)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德”或“公司”)的重整程序。目前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各项执行工作正有序推进。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情况
凯瑞德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收到荆门中院下发的(2021)鄂 08 破申 1 号《民
事裁定书》、(2021)鄂 08 法委鉴字第 34 号《决定书》及(2021)鄂 08 破 1
号《公告》,荆门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同时,债权人应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前向公司管理人申
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下午两点在湖北省荆门市高新
区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 201 号(鑫港国际商贸城)C4-1 幢凯瑞德公司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荆门中院送达的(2021)鄂 08 民破 1 号《决
定书》,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
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同日,公司向荆门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书。
2021 年 12 月 8 日,荆门中院作出(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重整计划》执行进展
1.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目前公司已启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相关工作,
管理人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票转增登记手续,
公司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披露的《关
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103)。
2.根据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的《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管理人
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 通 过 京 东 拍 卖 破 产 强 清 平 台 ( 网 址 :
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发布了公司相关资产的拍卖公告等信息,后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经收到重整投资人王健先生提供的无偿流动性支持款项 6000 万元,该 6000 万元资金均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中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不能顺利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公司将在法院和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依法开展《重整计划》执行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18] (002072)*ST凯瑞: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103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因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已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76,000,000 股增至 367,680,000 股(最终实际转增的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2、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同于一般意义上为了分红而单纯转增股票的行为,公司转增的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将用于抵偿公司债务、由管理人参考二级市场价格变现用于发展公司业务和引入重整投资人。因此,对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对公司股票进行除权处理。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将先由管理人代持,直接登记至管理人证券账户,后续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及时将相应数量的转增股票过户至债权人和重整投资人的账户中。
一、荆门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凯瑞德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收到荆门中院下发的(2021)鄂 08 破申 1 号《民
事裁定书》、(2021)鄂 08 法委鉴字第 34 号《决定书》,荆门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77)。
2021 年 12 月 6 日,凯瑞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审议通
过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公司同日向荆门中院提交
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披露
的《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4)、《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3)。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收到荆门中院下发的(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
事裁定书》,荆门中院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8)。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及荆门中院(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本
次重整凯瑞德以 176,000,000 股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约 10.8909 股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预计转增 191,680,000 股股票。转增后,总股本将由
176,000,000 股增至 367,680,000 股。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 191,680,000 股
不向原股东分配,其中 95,580,000 股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50,000,000 股用于清偿债务;46,100,000 股由管理人参考二级市场价格予以变现,变现所得用于发展公司业务。最终实际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2 月 23 日(星期四),
权益到账日(该日日终新增股份登记到指定账户)为 2021 年 12 月 23 日(星期
四)。
四、除权相关事项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
五、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日前,管理人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票转增登记手续,公司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根据《重整计划》及荆门中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将先由管理人代持,上述股份直接登记至管理人证券账户(此账户为破产管理人开立的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待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后将自动注销。代持股
份期间,将不行使标的股份所对应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
益分配请求权等),新增股份上市日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公司及
管理人后续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及时将相应数量的转增股票过户至债权人和重整投资人的账户中,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股份变动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期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A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A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76,000,000 191,680,000 367,680,000
总股本 176,000,000 191,680,000 367,680,000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 201 号(鑫港国际商贸城)
C4-1 幢二楼。
联系电话:16502052227。
八、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中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不能顺利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公司后续重整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4.即使公司顺利执行《重整计划》,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8 日
[2021-12-17] (002072)*ST凯瑞: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102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德”或“公司”)总股本将增加,由 176,000,000 股增至 367,680,000 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根据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或“法院”)裁定批准的《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实施,转增的股票不向公司原股东分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股票价格不进行除权调整。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背景
凯瑞德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收到荆门中院下发的(2021)鄂 08 破申 1 号《民
事裁定书》、(2021)鄂 08 法委鉴字第 34 号《决定书》,荆门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77)。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收到了
荆门中院下发的(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荆门中院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10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8)。
根据《重整计划》,本次重整凯瑞德以 176,000,000 股总股本为基数,按照
每 10 股转增约 10.8909 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预计转增 191,680,000 股
股票。转增后,总股本将由 176,000,000 股增至 367,680,000 股。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 191,680,000 股不向原股东分配,其中 95,580,000 股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50,000,000 股用于清偿债务;46,100,000 股由管理人参考二级市
场价格予以变现,变现所得用于发展公司业务。最终实际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不实施除权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第 4.4.1 条的规定:“上市证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本所在权益登记日(B 股为最后交易日)次一交易日对该证券作除权除息处理,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经审慎研究认为,公司本次根据重整计划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存在股本增加而所有者权益未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幅度明显低于股本增加幅度的情形,不适用于按照《交易规则》第 4.4.1 条规定对转增后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因此公司转增后股票价格不进行除权调整具有合理性,有利于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如果简单地采取除权处理将无法反映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目的和由此带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改善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影响,不利于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针对上述除权规定事宜,公司已委托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进行研究论证,太平洋证券出具了《关于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的专项意见》(公司已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以下简称“《专项意见》”),太平洋证券认为: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属于凯瑞德整体重整方案的一部分,与一般情形下的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存在明显差异,不适用于按照《交易规则》第 4.4.1 条规定对股票价格进行除权。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凯瑞德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有其合理性。《专项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票价格进行除权的基本原理和市场实践
除权是指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但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有所减少时,需要在事实发生之后从股票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而发生的对股票价格进行调整的行为。当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时,需对股票价格进行除权的情形主要是以下两种面向上市公司原股东的行为:
1.股本增加但所有者权益未发生变化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
此时,上市公司每股股票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按每股净资产计算)减少,为促使公开市场在公允的基准上反映公司股票价格,需要通过除权对股票价格进
行调整。
2.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上市公司配股
当上市公司配股时,一般情形为向上市公司全体原股东按比例配售股票,并且配股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交易价格。从公开市场角度来看,为了显现公允的交易价格基准,配股后需要通过除权向下调整股票价格。
此外,除配股之外的增发行为,如上市公司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之时,一般情形下每股净资产将相应增加,实践中不通过除权对股票价格进行调整。
(二)凯瑞德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特定情况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凯瑞德重整方案的重要组成内容,与一般情形下的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存在明显差异:
1.本次转增不同于股本增加但所有者权益未发生变化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
本次转增前,凯瑞德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85 亿元(2021 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公司已经资不抵债。从凯瑞德重整计划的安排来看,本次转增后,公司在总股本扩大的同时,预计债务规模明显减少,所有者权益明显增加。虽然公司原中小股东所持股票数量未发生重大变化,但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以每股净资产计算)较重整前显著提升,这与转增前后公司股本增加但所有者权益不变,导致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以每股净资产计算)下降,从而需要通过除权对股票价格进行调整的一般情形存在本质差别。
2.本次转增不同于面向全体原股东、非市场化定价的配股
根据重整计划,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用于抵偿公司债务、由管理人参考二级市场价格变现用于发展公司业务和引入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受让股份以无偿赠与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资金等为条件,最终投资方案经多轮商议和洽谈方得以确定。因此,本次转增并非一般情形下纯粹向上市公司全体原股东进行配售的行为,而是更接近于一次面向市场、协商确定的交易行为。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支付对价涉及现金与债权,其估值需整体综合考虑。考虑到本次转增前后不存在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的幅度明显低于股本增加的幅度而导致每股净资产将下降的情形,因此,上述现金及债权对价的整体估值已经兼顾了上市公司、上
市公司原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并得到各方共同认可;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上市公司原股东利益(按每股净资产计算)也未被稀释。这与上市公司向全体原股东按比例配售股票并且配股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交易价格,需要除权调整的一般情形存在本质区别。
3.本次转增增厚了股东权益,不进行除权有利于反应公司股票的真实价值
本次重整完成后,凯瑞德的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净资产实力得到增强。因此,如果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按照《交易规则》相关要求对凯瑞德股票价格实施除权,将导致除权后的股票价格显著低于除权前的股票价格,与凯瑞德重整前后基本面有望实现较大变化的实际情况有所背离。因此,除权后的股票价格可能无法充分反映凯瑞德股票的真实价值,与除权的基本原理存在不相符之处。
4.对本次转增股票进行除权有可能不利于保护原股东在除权前后账面投资成本的一致性
与一般性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后原股东取得转增股份的情形不同,本次重整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均用于清偿凯瑞德债务、由管理人在二级市场变现用于公司业务发展和引进重整投资人,凯瑞德原股东实际并未获得转增股份。如果除权,则有可能不利于保持凯瑞德原股东在除权前后的账面投资成本的一致性。
(三)专项意见
综上所述,太平洋证券认为: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属于凯瑞德整体重整方案的一部分,与一般情形下的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存在明显差异,不适用于按照《交易规则》第 4.4.1 条规定对股票价格进行除权。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凯瑞德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有其合理性。”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中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不能顺利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
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公司后续重整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4.即使公司顺利执行《重整计划》,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5] (002072)*ST凯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101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 2020 年因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股票交易
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公司 2021 年净资产能否转正、净利润能否转正或营业收入能否过 1 亿元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存在因 2021 年财务指标不达标而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另外,公司因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2021 年 12 月 14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近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资产购买、控股股东变更、重大合同等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也不存在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违背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不能顺利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
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4] (002072)*ST凯瑞:关于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100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德”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收到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德州中院”)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1)鲁 14 民初 134 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德州分行”)向法院申请撤诉,德州中院已裁定
准许。该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
公告》(2021-L067),现将撤诉情况公告如下:
原告工行德州分行诉被告凯瑞德、海南中航远洋捕捞有限公司、深圳市丹尔斯顿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联兴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吴联模、张朱晟、张培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工行德州分行于 2021 年12 月 6 日向德州中院提出撤诉申请。德州中院认为: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撤诉。
目前,法院已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后续将通过执行重整计划清偿案涉借款,同时,鉴于该案已撤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造成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0] (002072)*ST凯瑞: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97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及主要原因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前期因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L083)。
因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9,733,566.73 元、-20,221,597.82 元、-242,877,395.59元,且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自 2021
年 2 月 2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21)。
二、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的进展情况及解决措施
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已表决通过《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已于同日向法院提交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书,具体内容及其他重整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月 7 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4)、《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3)。2021 年12 月 8 日,法院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若公司顺利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现状及经营状况。
三、风险提示
1.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法院
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21),及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21-L077)。
另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条:“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的规定,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不能顺利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即使公司顺利执行《重整计划》,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后续重整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5.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10] (002072)*ST凯瑞: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98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已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重整程序。
一、公司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债权人组
表决通过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也表决通过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详见《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4)、《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向荆门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书,2021 年 12 月 8日,公司收到了荆门中院下发的(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荆门中院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内容
(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重整计划草案》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权受偿方案、经营方案等合理可行,且债权人组及出资人组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程序合法,《重整计划草案》即为通过,债务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经合议庭评议,并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裁定如下:
一、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二、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荆门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影响
荆门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由公司负责执行。公司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依法、严格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推进执行工作,确保《重整计划》依法、高效在法定期限内执行完毕。
根据《重整计划》的债权分类、调整及清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及经营方案,公司清偿债务等执行重整计划的行为将可能对公司 2021 年度的净利润、2021 年末的净资产产生一定影响,具体数据以经审计的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不能顺利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
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公司后续重整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4.即使公司顺利执行《重整计划》,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10] (002072)*ST凯瑞: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99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凯瑞德”)于 2021 年11 月 5 日收到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或“法院”)下发的
(2021)鄂 08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2021)鄂 08 法委鉴字第 34 号《决定
书》,荆门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
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77)。
因凯瑞德前前任实控人吴联模、前任实控人张培峰的违法犯罪、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等行为,导致凯瑞德存在诸多诉讼、经营困难,公司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为推动凯瑞德重整工作、化解凯瑞德退市风险,结合凯瑞德现存的退市风险情况、违规担保情况以及与政府的战略合作情况等,重整管理人以合法方式妥善解决凯瑞德违规担保问题、化解退市风险、落实与荆门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实现产业协调发展为条件进行重整投资人甄选。
因王健先生系凯瑞德现第一股东、且就凯瑞德违规担保提出了解决方案,能够对凯瑞德未来恢复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提供一定融资支持;湖北农谷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荆门市人民政府旗下国资平台,与凯瑞德未来发展主业存在产业协同性,能更好的促成凯瑞德与荆门市人民政府的战略合作。基于以上考虑,管理人通过商业谈判方式确定王健先生及湖北农谷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凯
瑞德重整投资人,并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由管理人与王健先生签署《重整投资协
议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情况
1.重整投资人一
姓名:王健先生
身份证号码:370826*************
通讯地址:山东省***************
2.重整投资人二
企业名称:湖北农谷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易俊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050025062A
注册地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虎牙关大道 25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家禽饲养;水产养殖;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树木种植经营;水果种植;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品牌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王健先生系持有公司持股 5.24%的股东、通过保成鼎盛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8.24%股份,系公司关联股东及董事;与公司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湖北农谷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重整投资人参与重整的资金来源于自筹。
重整投资人取得股份的锁定期安排不存在通过利用公司破产重整获取个人利益而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重整投资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二、《重整投资协议书》内容
甲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乙方:王健先生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按如下条件受让凯瑞德资本公积金转增的 9558 万股股票并将该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指定账户:
① 乙 方 采 取 合 法 形 式 承 担 凯 瑞 德 债 务 278,446,296.16 元 , 该
278,446,296.16 元债权已经由本次重整的《债权核查报告》审查确认,乙方采取合法形式保证该 278,446,296.16 元债务对应的债权申报人明确放弃向凯瑞德主张任何债权权利,在本次重整《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批准后该278,446,296.16 元债权对应的债权申报人明确全部放弃对应的现金和股票偿债资源,该偿债资源不用于清偿债务、用于发展凯瑞德主业。
② 凯 瑞 德 363,612,367.49 元 违 规 担 保 事 项 包 括 法 院 已 经 判 决 的
229,636,827.49 元和未判决 133,975,540.00 元,乙方承担凯瑞德债务278,446,296.16 元首先等额解决已经判决的 229,636,827.49 元违规担保事项、其次等额解决未判决的 48,809,468.67 元违规担保事项。对于未判决违规担保金
额 133,975,540.00 元与 48,809,468.67 元的差额部分 85,166,071.33 元,乙方
承诺如法院未来生效判决凯瑞德承担还款责任的金额超出 48,809,468.66 元,就超出部分以现金方式向凯瑞德全额补偿。乙方向凯瑞德无偿赠与 4779 万元资金,不用于清偿债务、用于发展凯瑞德主业;为支持凯瑞德未来主业发展,乙方无偿向凯瑞德提供流动性支持不少于 10000 万元。
③乙方承诺未来三年凯瑞德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 亿元、6 亿元、9 亿元。
2.本协议履行
①法院裁定批准本次重整《重整计划(草案)》视为乙方承担凯瑞德债务
278,446,296.15 元的责任已经履行完毕。
②对于未判决违规担保金额 133,975,540.00 元与承担债务 48,809,468.67
元的差额部分 85,166,071.33 元待司法机构作出生效判决、确认差额后 30 日内由乙方进行支付。
③捐赠的 4779 万元资金由乙方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支付。
④乙方保证未来三个年度凯瑞德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 亿元、6 亿元、9 亿元,
并根据业务需要,由乙方无偿向凯瑞德提供流动性支持不少于 10000 万元。
⑤甲方根据乙方指定、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将本次重整《重整计划(草
案)》9558 万股中的 6068 万股过户至乙方证券账户、3490 万股过户至荆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持股的湖北农谷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谷集团”)。
3.受让股份锁定安排
乙方重整前后的全部股份需锁定36个月;农谷集团持有的股份锁定36个月。重整前乙方持有 14,494,600 股,本协议受让 60,680,000 股后乙方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75,174,600 股,占资本公积金转增后总股本 367,680,000 股的 20.45%,是
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农谷集团重整前未持有凯瑞德股份,重整后持
有 34,900,000 股,占资本公积金转增后总股本 367,680,000 股的 9.49%。
4.凯瑞德与荆门市人民政府的战略合作
乙方促成凯瑞德全面履行与荆门市人民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引入荆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持股的农谷集团协同成为重整投资人并以荆门市国资平台公司持有凯瑞德股份为契机,充分突出荆门市具有绿色有机食品、康养生态环境支撑的长寿之乡特色,积极发挥荆门市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积极发挥凯瑞德上市公司的品牌优势、资金优势和龙头示范效用,全面落实凯瑞德与荆门市人民政府的合作。
三、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中院已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不能顺利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
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4.公司后续重整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5.即使公司顺利执行《重整计划》,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6.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重整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08] (002072)*ST凯瑞:关于重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96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整进展情况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凯瑞德”)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收到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或“法院”)下发
的(2021)鄂 08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2021)鄂 08 法委鉴字第 34 号《决
定书》及(2021)鄂 08 破 1 号《公告》,荆门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同时,债权人应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前向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下午两点在湖北省荆门市高新区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 201 号(鑫港国际商贸城)C4-1 幢凯瑞德公司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1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77)和《关于重整债权申报暨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78)。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公司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各项重整工作。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荆门中院送达的(2021)鄂 08 民破 1 号《决
定书》,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准许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
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81)。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
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第
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4)、《出资人
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3)。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向荆
门中院提交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书,能否获得荆门中院裁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险提示
1.《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通过,能否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如果公司不能顺利实施重整,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
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4.若法院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后续重整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5.即使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6.鉴于上述重整计划是否能获荆门中院批准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2021-12-07] (002072)*ST凯瑞: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王健向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暨关联交易进展与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95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王健
向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暨关联交易进展与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 2020 年因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股票交易
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虽王健先生现向公司提供了流动性支持,但 2021 年净资产能否转正、净利润能否转正或营业收入能否过 1 亿元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存在因 2021 年财务指标不达标而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已因此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帮助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主营业务,公司与第一大股东王健先生协商一致,由王健先生及其关联公司无偿向公司提供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流动性支持,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该笔流动性支持系基于公司重整而提供,该笔流动性支持款项将在公司重整程序中作为共益债务优先
返回至王健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
一大股东王健向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76)。公司前期已收到王健先生支付的流动性支持款项人民币 2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王健向公
司提供流动性支持暨关联交易进展与重大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L082)。
二、关联交易进展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恒晟瑞通煤焦贸易有限公司收到王
健先生安排其关联公司中控鼎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一大股东王健先生 100%持
股的公司)支付的流动性支持款项人民币 1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子公司荆门瑞升嘉泰煤炭贸易有限公司、荆门楚恒聚顺煤炭贸易有限公司、荆门恒晟瑞通煤焦贸易有限公司共计收到王健先生支付的流动性支持款项人民币3000 万元。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如果公司不能顺利实施重整,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
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流动性支持款项支付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7] (002072)*ST凯瑞: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票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92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票司法拍卖完成过户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持股 8.23%的股东张振东所持公司 14,487,000
股股票已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被拍卖成交,其被拍卖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8.23%,拍卖后张振东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成交人陈柏霖、胡洪香已全额交付拍卖成交价款,并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本次股票拍卖基本情况及竞价结果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股东张振东因自身涉及诉讼事项,其持有的公司 14,487,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8.23%)已被济南市中
级人民法院裁定拍卖。2021 年 11 月 16 日,上述股票被拍卖成交。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2021 年 11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L069)、《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L085)。近日,公司接到原股东张振东通知,获悉上述被拍卖的股票已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
二、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张振东持有公司 14,487,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8.23%。
成交人陈柏霖、胡洪香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张振东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成交人陈柏霖持股数量为6,587,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3.74%;成交人胡洪香持股数量为 7,9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4.49%。
三、其他说明和风险提示
1、张振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实际参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本次股份被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现第一大股东为王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为 14,494,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8.2356%。
2、张振东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振东)。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7] (002072)*ST凯瑞: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72 股票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94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1年12月6日下午2时在湖北省荆门市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 201 号(鑫港国际商贸城)C4-1 幢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通过《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2021 年 11 月 5 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裁定受理债
权人王建伟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77)。同日,荆门中院发布(2021)鄂 08 破 1 号《公
告》,定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下午两点在湖北省荆门市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 201
号(鑫港国际商贸城)C4-1 幢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下午两点召开,现将第一次债权
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
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主要包括:1.管理人作阶段性工作报告;2.管理人作债权核查报告,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3.管理人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4.管理人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以下简称“《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进行说明,债权人会议表决《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5.债务人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说明,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二、表决结果
2021年12月6日,共有73家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出席本次会议,代表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296,341,703.22元,其中66家非现场投票表决,代表债权总额1,225,439,580.59元;7家现场投票表决,代表债权总额70,902,122.63元。共有1家有表决权的税款债权人出席本次会议,代表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7,047,129.92元,
该税款债权人为非现场投票表决。上述债权人投票后,管理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对表决情况进行了统计。经统计,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
同意《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的普通债权人共有72家,占本组出席会议债权人人数的98.63%,超过半数;同意《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的普通债权人代表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245,811,155.73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89.64%,达到二分之一以上。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
2.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①税款债权组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税款债权人共有1家,占本组出席会议债权人人数的100.00%,超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税款债权人代表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7,047,129.92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100.00%,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②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普通债权人共有71家,占本组出席会议债权人人数的97.26%,超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普通债权人代表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229,704,629.55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88.93%,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同日,公司召开了出资人组会议,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同意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股份为61,890,0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8547%;反对的9,637,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137%;弃权的1,40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3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八十六条的规定,普通债权组、税款债权组、出资人组会议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获得通过。
三、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因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依法向法院提交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书。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如果公司不能顺利实施重整,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
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因公司2020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1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鉴于上述重整计划是否能获法院批准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2021-12-07] (002072)*ST凯瑞: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72 股票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93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没有股东提出质询或建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5、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出资人组会议于2021年12
月6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1 年 11 月 5 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裁定受理债
权人王建伟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77)。同日,荆门中院发布(2021)鄂 08 破 1 号《公
告》,定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下午两点在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 201 号
(鑫港国际商贸城)C4-1 幢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鉴于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11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86)、于 2021年 12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出资人组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1),
并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了表决。
现将出资人组会议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2月3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 201号C4-1幢
凯瑞德会议室。
(五)主持人:董事长纪晓文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3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2,93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1.4413%。
其中:本次会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27,831,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81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1人,代表股份
45,104,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6278%。
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33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58,449,6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33.2100%。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人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姚以林律师、岳春燕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1,890,0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8547%;反对9,637,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137%;弃权1,40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317%。
本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403,0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1008%;反对9,637,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887%;弃权
1,40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105%。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姚以林律师、岳春燕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决议。
2、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2021-12-07] (002072)*ST凯瑞: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振东)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凯瑞
股票代码:002072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振东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
通讯地址:济南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10
附表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张振东
凯瑞德、上市公司、本公司 指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072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振东
性别:男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身份证号码:370724************
通讯地址:济南市************
任职经历:自由投资者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振东先生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法院裁定,属于被动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减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票 14,487,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8.2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11 月 1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凯瑞德 14,487,000 股股票(占
凯瑞德股本总额的 8.23%)在阿里拍卖平台被全部拍卖。买受人陈柏霖、胡洪香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过户手续。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凯瑞德 14,487,000 股股票全部被
司法冻结。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上述司法冻结已全部解除。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凯瑞德股份情况如下
表所示:
增持数量 减持比例 增持均价 增持时间 增持方式
1448.7 万股 8.23% 3.29 元 2021 年 6 月 28 日 通过司法拍卖竞得
注:2021 年 6 月 28 日为股票过户时间。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张振东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3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湖北省荆门市
司 在地
股票简称 *ST 凯瑞 股票代码 002072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张振东 务人通讯地 济南市
人名称
址/注册地
增加 □ 减少 ?不 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 有□ 无 ?
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份数量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 是□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
权益变动方式
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可多选)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A 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14,487,000 股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8.23%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 A 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 0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 0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是? 否 □
月是否在二级
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 提 供 的 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否 □ 无
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张振东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3 日
[2021-12-03] (002072)*ST凯瑞:关于出资人组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91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人组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配合国家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并建议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出资人组会议。
2、如参加现场会议,应疫情防控的要求,非本市参会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进场。
3、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显示为“凯瑞德出资人组会议”
2021年11月19日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86)。现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有关情况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配合国家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并建议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如参加现场会议,应疫情防控的要求,非本市参会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进场。
(二)会议召开及表决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14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
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 201号C4-1幢凯瑞德会议室。
(四)会议出席的对象
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参见附件二),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东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进行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9日披露的《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为促进本次出资人组会议高效召开、最大限度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独立董事就《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独立董事范晓亮先生、王世喜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出资人组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征集投票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9日披露的《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办法
1、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本
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东持股书面材料)、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东持股书面材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信函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需在2021年12月5日17:30时前送达至公司)。
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201号C4-1幢二楼203室。
联系人:朱小艳
联系电话:16502052227
(四)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会议地点办理入场登记手续。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如系非本市参会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进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出资人组会议的网络投票参照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流程进行,详见附件一。
六、风险提示
1.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重整计划(草案)》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所涉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由出资人组进行表决。若出资人组会议未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且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或者已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人民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慎重表决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中院已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若公司不能顺利实施重整,公司将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2”,投票简称为“瑞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现场出资人组会议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
表决意见
提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1.00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
股东现场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详细地址
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股东性质
1、自然人 □ 2、机构 □
股票账号
持股数
1、我已全面、完整知晓本次会议登记的有关要求,并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及情况真实、合法、完整,否则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2、我将填写本登记表并提供相应的材料,仅提交本登记表而无任何证明材料的,视为未进行会议登记;
3、我将预留有效通讯方式(电话、地址及邮箱等),管理人将相关文件邮寄到指定地址、通过传真发送至指定号码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指定邮箱均视为有效送达,因未正确填写通讯方式导致的相关文件无法送达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2021-11-23] (002072)*ST凯瑞: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90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 2020 年因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股票交易
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虽王健先生现向公司提供了流动性支持,但 2021 年净资产能否转正、净利润能否转正或营业收入能否过 1 亿元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存在因 2021 年财务指标不达标而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已因此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2 个交易日(2021
年 11 月 19 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近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资产购买、控股股东变更、重大合同等对公司股价产生
重大影响的事项,也不存在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违背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如果公司不能顺利实施重整,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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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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