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031什么时候复牌?-巨轮智能停牌最新消息
≈≈巨轮智能002031≈≈(更新:22.01.29)
[2022-01-29] (002031)巨轮智能: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36,000 万元–53,000 万元 亏损:16,038.4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8,000 万元–12,000 万元 亏损:18,542.38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637 元/股–0.2410 元/股 亏损:0.0729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 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出现亏损,主要 原因如下:
1、为顺应国家宏观政策导向,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产业结构,集中资源发展以模具、硫化机为主的基础装备制造业和以机器人、智能化装备为主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夯实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的优势,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推动公司迈向更高水平的高质量发展,公司报告期内依据有关规定,于 9 月至 11 月期间通过南方产权交易中心先后经过三轮公开挂牌对外转让天津讯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在第三轮挂牌期间征集到唯一意向受让方并以挂牌价格 55,200 万元成交,公司因此需相应确认损失 3.8 亿元(未经审计)。该项损失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2、主要原材料价格同比大幅上涨,导致产品销售成本上升较多。
3、受海外疫情影响,产品出口海运不畅且出口运费飙升,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均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的出口销售收入因此不及预期、营业成本上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1-12-31]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4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先进制造业,夯实主营业务领域的优势,进一步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2021 年 9 月 29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津讯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讯盈”)100%股权,首轮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底价不低于 86,764.25 万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市场情况,并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期间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
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天津讯盈 100%股权,经过三轮挂牌期满后,广东睿翔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翔科技”、“受让方”)成为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符合条件的唯一受让方,受让价格为 55,200.00 万元,公司已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手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公司支付本次交易对价的 51%款项即 28,152.00 万元;天津讯盈的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不再持有天津讯盈股权,根据有关规定天津讯盈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15]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3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
月14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先生的通知,其于2021年12月13日、
2021年12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
条件股份共4,3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60%,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潮忠
住所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山东升华诚居委临江北路乐万邦花园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4日
股票简称 巨轮智能 股票代码 002031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4,390 1.996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不适用) 其他 □(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吴潮忠 34,701.0587 15.78 30,311.0587 13.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720.5147 2.15 330.5147 0.15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980.5440 13.63 29,980.5440 13.63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银万全盈23号私募证 4,273.0000 1.94 4,273.0000 1.94
券投资基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273.0000 1.94 4,273.0000 1.9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38,974.0587 17.72 34,584.0587 15.7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993.5147 4.09 4,603.5147 2.09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980.5440 13.63 29,980.5440 13.63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 是□否?
承诺、意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是□否?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 是□否?
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其他说明
1、吴潮忠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吴潮忠先生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303,110,587 股,占公
司总股本 13.78%,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45,840,5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2%。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2-02] (002031)巨轮智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1 -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9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6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下午1:00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吴潮忠先生、郑栩栩先生、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吴豪先生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杨煜俊先生,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采用通讯方式出席,以传真方式参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洪福先生、郑景平先生、廖步云先生和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董事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和吴豪先生因曾在转让的标的公司任职,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进展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
- 2 -
(二)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后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和吴豪先生因曾在转让标的公司任职,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进展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2021-12-02] (002031)巨轮智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0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下午4: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福先生主持,监事郑景平先生、廖步云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进展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2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2021-12-02]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进展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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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进展暨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津讯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讯盈”)100%股权,首轮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底价不低于86,764.25万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市场情况,并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及2021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2日、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南方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天津讯盈100%股权,挂牌底价分别为86,764.25万元、73,749.62万元、55,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第七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在上述三轮公开挂牌期间,前两轮均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在第三轮公开挂牌期内征集到广东睿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翔科技”、“受让方”)一个意向受让方,拟受让价格为挂牌底价55,200.00万元,公司拟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天津讯盈股权,天津讯盈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在天津讯盈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和信(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信保理”)提供经营借款。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为保障天津讯盈下属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公司预计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向巨轮天津下属控股子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2021年6月底余额124,100.00万元,财务资助的年化利率为6.5%;对于公司向和信保理提供的财务资助,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及交易具体情况,与交易对手协商确定上述财务资助的还款计划及相关担保方案,但上述财务资助还款期限自交易协议签署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年。由于天津讯盈在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后,不再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和信保理的借款124,100.00万元被动形成了对外财务资助。
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后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睿翔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3、注册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梅兜村榕东中学西侧合创华苑3025
4、主要办公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梅兜村榕东中学西侧合创华苑3025
5、法定代表人:黄建忠
3
6、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7、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5200MA589JHB2P
8、营业范围: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
单位:万元人民币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黄建忠
14000
货币
70%
曲蓉
1200
货币
6%
李子毅
1200
货币
6%
陈玉峰
1200
货币
6%
邱星
1200
货币
6%
孟祥雷
1200
货币
6%
10、实际控制人:
(1)基本情况
黄建忠,男,中国香港国籍,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H60279***,住址:香港城市花园道32号维港颂。
(2)持股或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1
和信(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2,669.9071
万港币
以受让应收帐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帐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帐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
间接持股49%
4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广东睿翔科技有限公司
20,000万
人民币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零件、零配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净水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执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直接持股70%
3
上海理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000万
人民币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间接持股52%
4
深圳恒和信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
10,000万
人民币
一般经营项目是: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间接持股49%
5
安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0,000万
人民币
一般经营项目是: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国内贸
间接持股49%
5
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
明兴创富
有限公司
10,000万港币
大宗商品贸易
直接持股100%
7
霍尔果斯新和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5,000万
人民币
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商业保理业务相关的信用风险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间接持股49%
8
明兴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5,000万港币
金融投资
间接持股100%
9
广州市和理信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万人民币
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批发;软件服务
间接持股49%
11、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睿翔科技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尚无财务数据。
12、该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3、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睿翔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定价依据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讯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1号楼1120号
6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5LMEG63
5、法定代表人:吴晓冬
6、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电子产品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8、设立时间:2016年11月24日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本次股权转让前
本次股权转让后
对应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对应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100%
-
-
广东睿翔科技有限公司
-
-
20,000.00
100%
合计
20,000.00
100%
20,000.00
100%
10、主要财务数据(合并)::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3,562.55
274,775.17
负债总额
130,729.72
140,681.66
净资产
142,832.84
134,093.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
90,251.68
85,794.63
营业收入
66,824.67
82,794.12
营业利润
11,435.15
22,044.39
净利润
8,739.33
17,157.1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4,457.05
8,751.21
7
11、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讯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天津讯盈下属控股子公司和信(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信保理”)提供财务资助款余额124,100万元,本次转让标的公司100%股权,将导致上述财务资助被动形成了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督促相关方按期还款,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天津讯盈提供担保或委托其理财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讯盈100%股权的首次挂牌价格参照其评估值确定,首次挂牌底价不低于86,764.25万元人民币。公司委托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1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1]第10856号),有关情况如下: 1、天津讯盈的设立主要为投资性质,除了投资并持有其下属子公司51%股权之外,自身无实质经营业务。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天津讯盈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13.11万元、待抵税款0.14万元、以及持有其下属控股子公司51%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负债总额为0万元。 2、本次评估以2021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天津讯盈下属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评估结论如下: 收益法评估结果:天津讯盈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70,100.00万元。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天津讯盈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04,288.84万元。 按照以上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天津讯盈对其下属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价值为人民币86,751.00万元。
3、本次评估结果:天津讯盈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
8
估值为人民币86,764.25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标的公司100%股权。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市场情况,并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其中首次公开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如挂牌转让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未能成交,授权董事会调整挂牌价格,但公开挂牌价格不得低于公司对标的公司的股权投资累计金额55,200.00万元。根据公司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标的公司100%股权的挂牌结果,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现金55,200.0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伍亿伍仟贰佰万元整)。
四、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一)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和信(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4号楼217号
3、法定代表人:吴晓冬
4、注册资本:32,669.9071万港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6、成立时间:2014年4 月 29 日
7、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咨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相关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天津讯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51%
明兴创富有限公司
49%
合计
100%
9
9、主要财务指标(合并):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9,250.80
负债总额
140,681.66
净资产
98,569.14
营业收入
82,794.12
净利润
17,154.94
10、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向和信保理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合计130,800.00万元。
11、经查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和信保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义务
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降低财务资助风险,黄建忠先生(间接持有和信保理49%股权)与广东睿翔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本次受让天津讯盈100%股权后将间接持有和信保理51%股权)将为和信保理按照约定归还公司全部财务资助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黄建忠先生主要情况详见“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睿翔科技就本次股权转让有关事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主要约定如下:
甲方(转让方):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广东睿翔科技有限公司
1、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
根据甲方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标的公司100%股权的挂牌结果,标的资产即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现金55,200.0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伍亿伍仟贰佰万元整)。
2、股权转让对价的支付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20%即11,040.0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零肆拾万元整);
10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十日内,(含前一项付款在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次交易对价的51%即28,152.0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亿捌仟壹佰伍拾贰万元整);
(3)自本协议签署之日两年内,乙方分四期等额支付还清本次交易其余价款27,048.0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亿柒仟零肆拾捌万元整),每期支付的金额为6,762.0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陆仟柒佰陆拾贰万元整),各期支付时间依次不得晚于2022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6月30日、2023年11月30日。
3、黄建忠作为保证人与甲方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TJXYGQZR-BZHT-01】),为乙方按照本协议上述约定支付本次交易对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标的资产下属控股子公司归还公司财务资助的约定
(1)乙方承诺:对于标的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和信保理结欠甲方的财务资助款124,10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亿肆仟壹佰万元整)及相应未结清的利息,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和信保理以现金方式分期偿付并还清甲方上述财务资助全部本金及相应利息;在上述财务资助偿还完毕之前,和信保理应就尚未偿还的财务资助款按年利率6.50%计付甲方资金使用费。
(2)乙方、黄建忠为和信保理按照约定归还甲方上述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直至上述财务资助本息全额偿付。
(3)上述财务资助的具体偿还计划及有关事宜由甲方、和信保理另行签订协议约定,相关担保具体事宜由甲方、乙方、黄建忠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5、交割日与过渡期
(1)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及甲方书面通知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2)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为甲方本次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工商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当日。甲方、乙方应配合标的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交割日为过渡期。标的公司过渡期损益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4)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5)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费用,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约定,各自依法承担。
11
6、标的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权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7、违约责任
(1)本协议成立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2)如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或因证券交易监管机构未能批准或核准等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标的资产不能按本协议的约定转让和/或过户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3)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则守约方应书面通知对方予以改正或作出补救措施,并给予违约方1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如果宽限期届满违约方仍未适当履行本协议或未以守约方满意的方式对违约行为进行补救,则本协议自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终止本协议的通知之日终止。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致使本次交易无法完成交易的,则违约方将按本次交易总价的0.5%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在各方确认本次交易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对方支付上述违约金。
(5)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如期支付甲方股权转让价款,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逾期部分价款的万分之二作为逾期违约金。
8、本协议的成立及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下列全部先决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本次交易获得甲方董事会及其他内部决策机构(如需)的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获得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如需)。
(二)财务资助还款安排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债权人):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和信(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归还甲方财务资助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乙方结欠甲方财务资助款124,10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亿肆仟壹佰万元整)。
12
2、财务资助利率及利息支付
上述财务资助的利息按照双方先前的约定以年利率6.50%计算,乙方应于每季末月21日支付公司财务资助利息。
3、财务资助的偿还安排
乙方承诺按照以下还款计划分六期偿还公司财务资助本金及相应利息、且于2024年9月30日之前还清其结欠公司的全部财务资助款本金及利息。
(1)乙方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归还甲方财务资助本金21,100.0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亿壹仟壹佰万元整)及相应利息;
(2)对于其余财务资助即本金103,000.0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壹拾亿零叁仟万元整)及相应利息,乙方分五期等额偿还甲方,乙方每期应偿还公司财务资助本金20,600.0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亿零陆佰万元整)及相应未结清利息,各期支付时间依次不迟于2022年9月30日、2023年3月31日、2023年9月30日、2024年3月31日、2024年9月30日。
4、担保
广东睿翔科技有限公司、黄建忠作为保证人与甲方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TJXYGQZR-BZHT-02】),为乙方按照本协议上述约定还清甲方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①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归还财务资助本息;
②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财务资助有关的各项资料;
③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④有权享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义务:
甲方应对乙方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① 法律法规规定;
② 监管机构规定或要求;
③甲方的审计机构要求;
④向甲方的合作方披露等情形。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3
(1)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照本协议约定对其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2)乙方义务
①接受甲方对其使用财务资助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或检查,并及时就甲方的建议或要求采取合理处理措施;
②乙方保证:不将财务资助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不将财务资助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不用财务资助从事股本权益性等投资,不用财务资助炒买炒卖有价证券、期货、房地产等,不用财务资助从事企业间相互借贷活动以及其他国家限制的非法活动;
③应当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财务资助本息;
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7、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归还款项,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逾期部分财务资助的万分之二作为逾期违约金。
8、法律适用、管辖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除、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协议的成立及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获得甲方董事会及其他内部决策机构(如需)的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其他安排
本次转让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等其他问题。转让资产所得款项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七、转让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综合研判当前宏观政策导向和未来经济发展走向所做出的,目的是促进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先进制造业,夯实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的优势,推动公司迈向更高水平的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
14
要。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经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初步测算,截止 2021 年 9 月30 日,天津讯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90,251.68万元,公司以 55,200万元为对价出售天津讯盈100%股权,预计确认投资收益-35,051.68万元,因此,本次交易对公司净利润影响为-35,051.68万元(按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测算)。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进行账务处理,最终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履约能力,能够保证双方股权转让协议的履行,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交易对方按时付清股权转让款。另外,
黄建忠先生愿意为交易对方按照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针对本次股权转让被动形成的对外财务资助事项,各方已约定相关解决安排,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八、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公司将持有的天津讯盈100%股权转让给睿翔科技,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以及整体资源配置,符合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2、本次对外财务资助主要是由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讯盈100%股权导致,并未在原有财务资助安排上增加公司的支出,且通过相关担保措施保证了公司债权届时得以履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九、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财务资助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Greatoo (Europe) Holding S.à r.l.通过下属联营企业OPS- Ingersoll Holding GmbH向参股公司OPS-Ingersoll Funkenerosion GmbH提供的财务资助200.424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1,445万元)之外,公司(含子公司)无其他对外财务资助(不含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
15
助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应的《保证合同》;
4、《债权债务确认协议》及相应的《保证合同》;
5、《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CAC专字[2021]1323号);
6、《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1]第10856号)。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2021-12-02]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2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坏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坏账核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截止2021年9月30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追收无果、人民法院已出具终审判决书、金额为251.00万元的1笔应收账款予以核销,相应的坏账准备2020年末累计已全额计提,因此本次核销不影响公司本期损益。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金额为251.00万元,2020年末累计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2021年度业绩无影响。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董事会关于坏账核销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实际情况,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坏账核销依据充分,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有关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有关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依据充分合理。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有关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核销坏账合理性的说明;
4、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2021-11-17]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8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津讯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讯盈”)100%股权,首轮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底价不低于 86,764.25 万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市场情况,并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 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期间,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南方中心”)公
开挂牌转让天津讯盈(即原“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底价分别为 86,764.25 万元、73,749.62 万元、55,2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及 2021 年 11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1-043)、《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近日,经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其名称和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巨轮(天津)投资控股
1 名称变更 天津讯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软件
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 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
建筑业、高新技术行业投 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
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集成电
通讯技术、软件技术开 路设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2 经营范围变更 发、咨询、服务、转让。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备批发;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
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
策划;电子产品销售;广告制作;
广告设计、代理;财务咨询。(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由于在第三轮公开挂牌原截止日期前期间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计划继续推进本次资产出售,拟将项目信息公告期限延长十个工作日,将第三
轮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期延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因此,本轮挂牌标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以及挂牌公告期等相关信息相应变
更,其他 挂牌信 息保持 不变, 相关挂 牌信息详 见南方 中心网 站(网 址:
http://www.csuaee.com.cn/)。
本次交易为公开挂牌转让,最终的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尚无法确定,本次挂牌转让资产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2021-11-03] (002031)巨轮智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6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书面、
传真、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下午 5:00 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
开,采用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董事吴潮忠先生、李丽璇女士、
林瑞波先生、吴豪先生亲自出席会议;董事郑栩栩先生、杨煜俊先生,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采用通讯方式出席,以传真方式参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洪福先生、郑景平先生、廖步云先生和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转
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挂牌价格的议案》。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轮天津”)100%股权。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市场情况,并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其中首次公开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如挂牌转让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未能成交,授权董事会调整挂牌价格,但公开挂牌价格不得低于公司对巨轮天津的股权投资累计金额
55,200.00 万元。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期间,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以下简称“南方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巨轮天津 100%股权,挂牌底价分别为
86,764.25 万元、73,749.62 万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及 2021 年 10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由于在前二轮公开挂牌期间均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计划继续推进本次资产出售,拟将巨轮天津 100%股权挂牌转让底价调整为 55,200.00万元并委托南方中心进行第三轮公开挂牌转让。本次挂牌价格的调整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因涉及公开挂牌,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如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届时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和吴豪先生因曾在挂牌转让的标的公司任职,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2021-11-03]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7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轮天津”)100%股权,首轮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底价不低于 86,764.25 万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市场情况,并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期间,委托南方联合产
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南方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巨轮天津 100%股权,挂牌底价
分别为 86,764.25 万元、73,749.62 万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及 2021 年 10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由于在前二轮公开挂牌期间均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的议案》,公司计划继续推进本次资产出售,拟将巨轮天津 100%股权挂牌转让底价调整为 55,200.00 万元并委托南方中心进行第三轮公开挂牌转
让。2021 年 11 月 3 日,南方中心启动下一轮挂牌转让程序。本次挂牌公告期为 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挂牌底价为 55,200.00 万元。相关挂牌信息详
见南方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suaee.com.cn/)。
本次交易为公开挂牌转让,最终的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尚无法确定,本次挂牌转让资产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2021-10-29] (002031)巨轮智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048元
每股净资产: 1.323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7%
营业总收入: 16.3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63.99万元
[2021-10-20] (002031)巨轮智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3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以书面、
传真、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下午 5:00 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
开,采用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董事吴潮忠先生、郑栩栩先生、
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吴豪先生亲自出席会议;董事杨煜俊先生,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采用传真方式参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洪福先生、郑景平先生、廖步云先生和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转
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挂牌价格的议案》。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轮天津”)100%股权。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市场情况,并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
情况,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其中首次公开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如挂牌转让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未能成交,授权董事会调整挂牌价格,但公开挂牌价格不得低于公司对巨轮天津的股权投资累计金额
55,200.00 万元。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
期间,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南方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巨轮天
津 100%股权,挂牌底价为 86,764.25 万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及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由于在首轮公开挂牌期间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计划继续推进本次资产出售,拟将巨轮天津 100%股权挂牌转让底价调整为 73,749.62 万元并委托南方中心进行第二轮公开挂牌转让。本次挂牌价格的调整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因涉及公开挂牌,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如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届时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和吴豪先生因在挂牌转让的标的公司任职,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2021-10-20]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4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轮天津”)100%股权,首轮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底价不低于 86,764.25 万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市场情况,并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南方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巨轮天津 100%股权,首轮挂牌公告
期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挂牌底价为 86,764.25 万元,具体内
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由于在首轮公开挂牌期间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于 2021 年10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的议案》,公司计划继续推进本次资产出售,拟将巨轮天津 100%股权挂牌转让底价调整为 73,749.62 万元并委托南方中心进行第二轮公开挂牌转
让。2021 年 10 月 20 日,南方中心启动下一轮挂牌转让程序。本次挂牌公告期为 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挂牌底价为 73,749.62 万元。相关挂牌信息详
见南方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suaee.com.cn/)。
本次交易为公开挂牌转让,最终的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尚无法确定,本次挂牌转让资产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2021-09-30] (002031)巨轮智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 9 月 29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 5 号路中段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潮忠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82,945,4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9581%。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42,948,67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139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9,996,783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1.8185%;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股东)共2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4,946,2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62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共1 个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441,525,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70%;
反对票 2,14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30%;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82,803,4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775%;反对票 2,14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25%;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和吴豪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楚炫、郑绿霞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2021-09-30]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2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轮天津”)100%股权,首次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底价不低于 86,764.25 万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市场情况,并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年 9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巨轮天津 100%股权,首次挂牌底价为
86,764.25 万元。首次挂牌公告期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相关挂牌信息详见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suaee.com.cn/)。
本次交易为公开挂牌转让,最终的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尚无法确
定,本次挂牌转让资产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2021-09-16]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0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吴潮忠
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股份数量(股) 日期
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吴潮忠 是 76,804,800 22.13 3.49 2019-03 2021-09 南京证券股
-19 -14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76,804,800 22.13 3.49 — — —
上述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1日、2020年3月21日、2021
年3月20日、2021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
延期购回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延期购回的公告》和《关
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延期购回的公告》。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止2021年9月14日,吴潮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情
情况(解除质 况(解除质押适
占 其 占 公 押适用) 用)
持股 累计 所 持 司 总 已 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质押股 股 份 股 本 押 股 占已 未 质 押 占 未
(股) (%) 份数量 比 例 比 例 份 限 质押 股 份 限 质 押
(股) (%) (%) 售 和 股份 售 和 冻 股 份
冻 结 比例 结 数 量 比 例
数 量 (%) (股) (%)
(股)
吴潮忠 347,010,587 15.78 0 0 0 0 0 0 0
浙江银万斯特
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银万全 42,730,000 1.94 0 0 0 0 0 0 0
盈 23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合计 389,740,587 17.72 0 0 0 0 0 0 0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2021-09-14]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8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轮天津”)100%股权。
2、本次挂牌转让资产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受让方尚未确定,目前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挂牌转让资产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实现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出售标的资产的方式为公开挂牌转让,因此最终的受让方、转让价格尚无法确定,能否转让成功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挂牌转让资产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挂牌转让资产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根据当前宏观政策导向和未来经济发展走向,公司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先进制造业,夯实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的优势,推动公司迈向更高水平的高质量发展,拟处置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的100%股权。公司拟采用在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形式出售巨轮天津100%股权,以巨轮天津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股东全部权益86,764.25万元人民币为参考,首次挂牌底价不低于86,764.25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巨轮天津股权。
2021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因涉及公开挂牌,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如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届时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尚未确定受让方,交易对方的情况将以最终的受让方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1号楼1120号
4、主要办公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1号楼1120号
5、法定代表人:李丽璇
6、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7、设立时间:2016年11月24日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5LMEG63
9、公司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建筑业、高新技术行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通讯技术、软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历史沿革和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巨轮天津系公司出资组建,成立于2016年11月,取得12011600051750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MA05LMEG63,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20年。主要业务由其持股51%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和信(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重点发展以特定行业供应链为主的服务型保理业务。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稳健,经营状况良好。
11、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巨轮天津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巨轮天津100%的股权。
12、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6月30日
(经审计)/2020年度 (经审计)/2021年1-6月
资产总额 274,775.17 273,495.04
负债总额 140,681.66 133,708.38
净资产 134,093.51 139,786.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5,794.63 88,698.13
营业收入 82,794.12 46,571.55
营业利润 22,044.39 7,472.47
净利润 17,157.13 5,693.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51.21 2,903.50
注:2021年6月30日/2021年1-6月数据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CAC专字[2021]1323号审计报告。数据计算中出现的尾数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13、经查询,巨轮天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4、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5、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向巨轮天津下属控股子公司(包括和信(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及霍尔果斯新和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
124,100万元。
为保障巨轮天津下属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公司预计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向巨轮天津下属控股子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2021年6月底余额,财务资助的年化利率为6.5%。
1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巨轮天津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委托其理财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和评估方法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100%股权的首次挂牌价格参照其评估值确定,首次挂牌底价不低于86,764.25万元人民币。公司委托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1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巨轮天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巨轮(天津)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1]第10856号),有关情况如下:
1、巨轮天津的设立主要为投资性质,除了投资并持有其下属子公司51%股权之外,自身无实质经营业务。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巨轮天津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13.11万元、待抵税款0.14万元、以及持有其下属控股子公司51%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负债总额为0万元。
2、本次评估以2021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巨轮天津下属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评估结论如下:
收益法评估结果:巨轮天津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70,100.00万元。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巨轮天津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04,288.84万元。
按照以上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巨轮天津对其下属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价值为人民币86,751.00万元。
3、本次评估结果:巨轮天津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86,764.25万元。
四、转让价格及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确定受让方后签署交易协议,最终转让价格、交易标的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等协议主要内容目前无法确定。
五、其他安排
本次转让资产所得款项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相关事宜
为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相关工作,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市场情况,并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其中首次公开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如挂牌转让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未能成交,授权董事会调整挂牌价格,但公开挂牌价格不得低于公司对巨轮天津的股权投资累计金额55,200.00万元;
(二)对于公司向巨轮天津下属控股子公司(包括和信(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及霍尔果斯新和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及交易具体情况,与交易对手协商确定上述财务资助的还款计划及相关担保方案,但上述财务资助还款期限自交易协议签署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年;如果摘牌方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则上述财务资助款必须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前或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截止日偿还完毕;
(三)在股东大会已经批准的交易方案范围内,根据产权交易所的规定或要求和市场条件的变化,对本次交易协议及其他申报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批准、签署一切与本次交易方案有关的文件和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或调整;
(四)办理拟出售资产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或变更产权交易所、确定交易对象的评选办法等),决定并办理拟出售资产相关事宜直至出售完毕为止;
(五)办理标的资产的交割与工商登记等事宜;
(六)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决定及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标的资产的交割在12个月内未完成,则上述授权有效期顺延至交割完成之日止。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综合研判当前宏观政策导向和未来经济发展走向所做出的,目的是促进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先进制造业,夯实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的优势,推动公司迈向更高水平的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若转让成功,公司能获得部分现金流用以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对公司未
来财务状况改善起到积极作用;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八、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股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巨轮天津100%股权,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2021-09-14]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9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截止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出
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5号路中段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 2021 年 9 月 14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持股 5%以下的中小投
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 √
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27 日-2021 年 9 月 28 日。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
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人:吴豪 许玲玲
5、联系电话:0663-3271838 传真:0663-3269266
6、电子邮箱:xulingling@greatoo.com
7、通信地址: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 5 号路中段;邮政编码:515500;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授权委托书按附件格式或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1。
2、投票简称:“巨轮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 √
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①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②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 我单位(个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
1.00 √
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 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 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 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2021-09-14] (002031)巨轮智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6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 日以书面、
传真、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下午 3:00 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
开,采用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董事吴潮忠先生、郑栩栩先生、
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吴豪先生亲自出席会议;董事杨煜俊先生,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采用传真方式参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洪福先生、郑景平先生、廖步云先生和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开挂
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董事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和吴豪先生因在挂牌转让的标的公司任职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2021-09-14] (002031)巨轮智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7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 日以书面、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下午 4:30 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福先生主持,监事郑景平先生、廖步云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2021-08-26] (002031)巨轮智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011元
每股净资产: 1.320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8%
营业总收入: 11.2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46.57万元
[2021-08-07]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4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巨轮智能”)因业务发展 的需要,拟向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4250 万元,公司控股子 公司北京中京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京阳”)拟为公司上述借 款提供房产及土地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北京中京阳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 5 号路中段
3、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30 日
4、法定代表人:吴潮忠
5、注册资本:人民币 2,199,395,670 元
6、经营范围: 汽车子午线轮胎模具,汽车子午线轮胎设备的制造、销售及
相关技术开发;销售金属材料;机床零配件加工;机床装配、销售;承接设备的 修理、设备安装和调试;工业机器人、智能自动化装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普 通货物仓储;对外实业投资。(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 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 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二)财务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巨轮智能资产总额人民币 6,003,949,133.37 元,
负债总额人民币2,605,663,555.12元,净资产人民币3,398,285,578.25元;2020
年营业收入 1,678,113,239.98 元,营业利润人民币-36,391,287.84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60,384,305.00 元。
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巨轮智能资产总额人民币 6,086,361,228.41 元,
负债总额人民币2,670,582,927.14元,净资产人民币3,415,778,301.27元;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人民币 674,100,544.55 元,营业利润人民币 29,914,971.20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6,551,598.94 元。
(三)股权构成情况
担保人北京中京阳系被担保人巨轮智能控股子公司。
(四)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房产及土地担保。
(二)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
本次拟担保金额 4250 万元,担保期限由具体担保协议约定。
本次担保相关文件尚未签署,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以具体担保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公司已审批的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累计 49,603万元(已到期的除外),实际担保余额 38,60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3.28%;公司下属子公司已审批的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累计 51,250 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已到期的除外),实际担保余额 24,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8.56%。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中京阳拟与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七日
[2021-07-27]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3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
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因个人资产规划需要,吴潮忠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含本数),即不超过 4398 万股(含本数)给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 2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万全盈 23 号私募基金”),并与银万全盈 23 号私募基金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一、计划实施情况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收到吴潮忠先生出具的《关于股权转让完成的告知函》,
获悉吴潮忠先生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2021 年 7 月 23 日和 2021 年 7 月 26 日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一致行动人银万全盈23号私募基金合计转让4,273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4%,交易均价为 1.87 元/股。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份转让情况
股东名称 转让时间 转让数量 转让方式 转让价格 占公司总股本
(万股) (元/股) 比例(%)
2021.07.21 753 1.86 0.34
吴潮忠 2021.07.23 1700 大宗交易 1.86 0.77
2021.07.26 1820 1.89 0.83
合计 4273 —— —— 1.94
2、本次转让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其中:有限售 299,805,440 13.63 299,805,440 13.63
条件股份
吴潮忠 无限售条件 89,935,147 4.09 47,205,147 2.15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389,740,587 17.72 347,010,587 15.78
银万全盈 23 无限售条件 0 0 42,730,000 1.94
号私募基金 股份
合计 389,740,587 17.72 389,740,587 17.72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吴潮忠
乙方: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代表银万全盈 2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第一条 一致行动的具体内容
协议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保证在公司治理过程中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提名、委派董事;董事会会议表决;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上,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
1、共同提案;
2、共同投票表决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6、共同投票表决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并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7、共同投票表决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共同委派、选定董事或监事;
9、共同投票表决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共同行使在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中的其它职权。
除非甲方的意见明显违法或损害公司的利益,乙方承诺在上市公司各事项上与甲方的意见保持一致,并以甲方的意见为准采取一致行动,作出与甲方相同的表决。
第二条 表决权委托
2.1 表决权委托是指乙方就上市公司所有事项不可撤销地委托甲方行使其所持股权的表决权。
2.2 乙方就上市公司所有事项与甲方保持一致的意见,因此针对具体表决事项,乙方将不再出具具体的《表决权委托书》。
2.3 如出现以下情况,经乙方书面要求,表决权委托可提前终止:
1、甲方出现严重违法、违规及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
2、甲方出现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之日止。
第四条 协议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交易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的内部转让,其持股总数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吴潮忠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本次股份转让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本次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本次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权转让完成的告知函》;
2、《一致人行动人协议》。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2021-07-14]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2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巨轮智能”)因业务发展 的需要,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揭阳市分行借款不超过 2 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 巨轮中德机器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轮中德”)拟为公司在上述借 款额度内提供房产及土地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巨轮中德内部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 5 号路中段
3、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30 日
4、法定代表人:吴潮忠
5、注册资本:人民币 2,199,395,670 元
6、经营范围: 汽车子午线轮胎模具,汽车子午线轮胎设备的制造、销售及
相关技术开发;销售金属材料;机床零配件加工;机床装配、销售;承接设备的 修理、设备安装和调试;工业机器人、智能自动化装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普 通货物仓储;对外实业投资。(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 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 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二)财务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巨轮智能资产总额人民币 6,003,949,133.37 元,
负债总额人民币2,605,663,555.12元,净资产人民币3,398,285,578.25元;2020年营业收入 1,678,113,239.98 元,营业利润人民币-36,391,287.84 元,净利润人民币-160,384,305.00 元。
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巨轮智能资产总额人民币 6,086,361,228.41 元,
负债总额人民币2,670,582,927.14元,净资产人民币3,415,778,301.27元;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人民币 674,100,544.55 元,营业利润人民币 29,914,971.20元,净利润人民币 6,551,598.94 元。
(三)股权构成情况
担保人巨轮中德系被担保人巨轮智能全资子公司。
(四)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房产及土地担保。
(二)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
本次担保额度不超过 2 亿元,担保期限由具体担保协议约定。
本次担保相关文件尚未签署,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以具体担保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公司已审批的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累计 49,603万元(已到期的除外),实际担保余额 38,60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28%;公司下属子公司已审批的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累计 47,000 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已到期的除外),实际担保余额 19,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6.8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巨轮中德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揭阳市分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2021-07-09]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
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计划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的内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一、本计划概述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收到实际
控制人吴潮忠先生的《告知函》,因个人资产规划需要,吴潮忠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含本数)的股份给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 2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万全盈 23 号私募基金”),并与银万全盈 23 号私募基金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本次股份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本计划实施前,吴潮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89,740,587 股,占总股本的 17.72%;
本计划实施后,吴潮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即上述私募基金)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保持不变。
二、本计划主要内容
1、转让原因:个人资产规划
2、转让方式:大宗交易
3、转让价格:根据转让时市场价格确定
4、拟转让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5、拟转让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9 日至 2022
年 1 月 8 日。
6、拟转让比例及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含本数),即不超过 4398 万股
(含本数)。若计划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转让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同时,吴潮忠先生与银万全盈 23 号私募基金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2014 年 11 月 21 日,吴潮忠先生承诺在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2、2015 年 7 月 29 日,吴潮忠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
场增持公司股份 319,210 股,承诺增持股份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减持;
3、2015 年 8 月 3 日,吴潮忠先生受让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新余外轮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9093.7981 万股,承诺受让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2016 年 3 月 26 日,吴潮忠先生承诺自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公告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吴潮忠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吴潮忠先生将根据个人资产规划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计划。本计划存在转让时间、数量、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本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计划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的内部转让,其持股总数未
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吴潮忠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九日
[2021-06-19] (002031)巨轮智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0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 6 月 18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 5 号路中段巨轮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1 年 6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6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潮忠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24,070,8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8279%。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17,842,78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544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228,073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0.2832%;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股东)共3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3,341,6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89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共10 个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20,30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22%;
反对票 3,69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52%;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2、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20,489,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67%;
反对票 3,5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06%;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3、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20,30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22%;
反对票 3,69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52%;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4、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20,30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22%;
反对票 3,69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52%;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79,579,6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860%;反对票 3,69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43%;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
5、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20,30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22%;
反对票 3,69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52%;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6、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20,75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81%;
反对票 3,2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92%;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80,029,9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264%;反对票 3,24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40%;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
7、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该议案为
逐项表决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各项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子议案 7.01《公司董事长吴潮忠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130,553,4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84%;
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21%;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79,564,8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83%;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20%;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
关联股东吴潮忠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 7.02《公司董事兼总裁郑栩栩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09,694,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45%;
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26%;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79,564,8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83%;反对票 3,71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20%;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
关联股东郑栩栩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 7.03《公司董事李丽璇女士 2021 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505,911,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90%;
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80%;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79,564,8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83%;反对票 3,71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20%;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
关联股东李丽璇女士按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 7.04《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林瑞波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06,028,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92%;
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78%;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79,564,8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83%;反对票 3,71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20%;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
关联股东林瑞波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 7.05《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吴豪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09,664,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44%;
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27%;
弃权票 66,40
[2021-06-18]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9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吴潮忠
先生函告,获悉吴潮忠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和延期购回
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日期
一致行动人
吴潮忠 是 100 0.00 0.00 2019-03 2021-06 南京证券股份
-19 -16 有限公司
合计 — 100 0.00 0.00 — — —
2021年6月16日,吴潮忠先生向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了部分借款并解
除质押100股。
二、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具体情况
是否为控股 是否为限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售股(如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押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是,注明 补充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限售类 质押
型)
南京证 用于
吴潮忠 是 76,804, 19.71 3.49 否 否 2019-03 2021-09 券股份 办理
800 -19 -14 有限公 融资
司 业务
上述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1日、2020年3月21日、2021
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
股份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
押和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2021年6月16日,吴潮忠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占其 占公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所持 司总 占已 占未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份 质押 未质押股份 质押
(%)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股份 限售和冻结 股份
(%)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吴潮 389,740,587 17.72 76,804,900 76,804,800 19.71 3.49 76,804,800 100 223,000,640 71.26
忠
备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中的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股。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潮忠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质押股
份行为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的变更,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
仓的情形,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
影响。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吴潮忠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
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
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2021-05-29]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8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15 日,截止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5号路中段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 《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00 《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01 《公司董事长吴潮忠先生2021年度薪酬》
7.02 《公司董事兼总裁郑栩栩先生2021年度薪酬》
7.03 《公司董事李丽璇女士2021年度薪酬》
7.04 《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林瑞波先生2021年度薪酬》
7.05 《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吴豪先生2021年度薪酬》
7.06 《公司董事杨煜俊先生2021年度薪酬》
7.07 《公司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2021年度薪酬》
7.08 《公司独立董事张铁民先生2021年度薪酬》
7.09 《公司独立董事郑璟华先生2021年度薪酬》
7.10 《公司常务副总裁陈志勇先生2021年度薪酬》
7.11 《公司副总裁陈庆湘先生2021年度薪酬》
7.12 《公司副总裁吴映雄先生2021年度薪酬》
8.00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00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0《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 1、3 至议案 9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议案 2、10 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10 日、2021 年 5 月 29 日公司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持股 5%以下的中小投
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议案 7 为逐项表决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本 √
次会议没有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6.00 《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
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的议案》 数:(12)
7.01 《公司董事长吴潮忠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
7.02 《公司董事兼总裁郑栩栩先生 2021 年度薪 √
酬》
7.03 《公司董事李丽璇女士 2021 年度薪酬》 √
7.04 《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林瑞波先生 2021 年 √
度薪酬》
7.05 《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吴豪先生 2021 年 √
度薪酬》
7.06 《公司董事杨煜俊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
7.07 《公司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2021年度薪酬》 √
7.08 《公司独立董事张铁民先生2021年度薪酬》 √
7.09 《公司独立董事郑璟华先生2021年度薪酬》 √
7.10 《公司常务副总裁陈志勇先生 2021 年度薪 √
酬》
7.11 《公司副总裁陈庆湘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
7.12 《公司副总裁吴映雄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
8.00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
案》
9.00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6 月 16 日-2021 年 6 月 17 日。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人:吴豪 许玲玲
5、联系电话:0663-3271838 传真:0663-3269266
6、电子邮箱:xulingling@greatoo.com
7、通信地址: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 5 号路中段;邮政编码:515500;来
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授权委托书按附件格式或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1。
2、投票简称:“巨轮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本 √
次会议没有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
[2021-05-29] (002031)巨轮智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7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以书面、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下午 4:30 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福先生主持,监事郑景平先生、廖步云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2021-05-29] (002031)巨轮智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6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以书面、
传真、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下午 3:00 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
开,采用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董事吴潮忠先生、郑栩栩先生、
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吴豪先生亲自出席会议;董事杨煜俊先生,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采用传真方式参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洪福先生、郑景平先生和廖步云先生,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刊登 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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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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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9] (002031)巨轮智能: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36,000 万元–53,000 万元 亏损:16,038.4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8,000 万元–12,000 万元 亏损:18,542.38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637 元/股–0.2410 元/股 亏损:0.0729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 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出现亏损,主要 原因如下:
1、为顺应国家宏观政策导向,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产业结构,集中资源发展以模具、硫化机为主的基础装备制造业和以机器人、智能化装备为主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夯实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的优势,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推动公司迈向更高水平的高质量发展,公司报告期内依据有关规定,于 9 月至 11 月期间通过南方产权交易中心先后经过三轮公开挂牌对外转让天津讯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在第三轮挂牌期间征集到唯一意向受让方并以挂牌价格 55,200 万元成交,公司因此需相应确认损失 3.8 亿元(未经审计)。该项损失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2、主要原材料价格同比大幅上涨,导致产品销售成本上升较多。
3、受海外疫情影响,产品出口海运不畅且出口运费飙升,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均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的出口销售收入因此不及预期、营业成本上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1-12-31]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4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先进制造业,夯实主营业务领域的优势,进一步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2021 年 9 月 29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津讯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讯盈”)100%股权,首轮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底价不低于 86,764.25 万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市场情况,并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期间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
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天津讯盈 100%股权,经过三轮挂牌期满后,广东睿翔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翔科技”、“受让方”)成为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符合条件的唯一受让方,受让价格为 55,200.00 万元,公司已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手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公司支付本次交易对价的 51%款项即 28,152.00 万元;天津讯盈的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不再持有天津讯盈股权,根据有关规定天津讯盈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15]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3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
月14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先生的通知,其于2021年12月13日、
2021年12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
条件股份共4,3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60%,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潮忠
住所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山东升华诚居委临江北路乐万邦花园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4日
股票简称 巨轮智能 股票代码 002031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4,390 1.996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不适用) 其他 □(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吴潮忠 34,701.0587 15.78 30,311.0587 13.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720.5147 2.15 330.5147 0.15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980.5440 13.63 29,980.5440 13.63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银万全盈23号私募证 4,273.0000 1.94 4,273.0000 1.94
券投资基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273.0000 1.94 4,273.0000 1.9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38,974.0587 17.72 34,584.0587 15.7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993.5147 4.09 4,603.5147 2.09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980.5440 13.63 29,980.5440 13.63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 是□否?
承诺、意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是□否?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 是□否?
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其他说明
1、吴潮忠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吴潮忠先生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303,110,587 股,占公
司总股本 13.78%,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45,840,5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2%。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2-02] (002031)巨轮智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1 -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9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6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下午1:00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吴潮忠先生、郑栩栩先生、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吴豪先生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杨煜俊先生,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采用通讯方式出席,以传真方式参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洪福先生、郑景平先生、廖步云先生和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董事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和吴豪先生因曾在转让的标的公司任职,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进展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
- 2 -
(二)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后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和吴豪先生因曾在转让标的公司任职,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进展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2021-12-02] (002031)巨轮智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0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下午4: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福先生主持,监事郑景平先生、廖步云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进展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2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2021-12-02]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进展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进展暨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津讯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讯盈”)100%股权,首轮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底价不低于86,764.25万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市场情况,并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及2021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2日、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南方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天津讯盈100%股权,挂牌底价分别为86,764.25万元、73,749.62万元、55,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第七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在上述三轮公开挂牌期间,前两轮均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在第三轮公开挂牌期内征集到广东睿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翔科技”、“受让方”)一个意向受让方,拟受让价格为挂牌底价55,200.00万元,公司拟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天津讯盈股权,天津讯盈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在天津讯盈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和信(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信保理”)提供经营借款。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为保障天津讯盈下属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公司预计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向巨轮天津下属控股子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2021年6月底余额124,100.00万元,财务资助的年化利率为6.5%;对于公司向和信保理提供的财务资助,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及交易具体情况,与交易对手协商确定上述财务资助的还款计划及相关担保方案,但上述财务资助还款期限自交易协议签署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年。由于天津讯盈在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后,不再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和信保理的借款124,100.00万元被动形成了对外财务资助。
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后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睿翔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3、注册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梅兜村榕东中学西侧合创华苑3025
4、主要办公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梅兜村榕东中学西侧合创华苑3025
5、法定代表人:黄建忠
3
6、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7、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5200MA589JHB2P
8、营业范围: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
单位:万元人民币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黄建忠
14000
货币
70%
曲蓉
1200
货币
6%
李子毅
1200
货币
6%
陈玉峰
1200
货币
6%
邱星
1200
货币
6%
孟祥雷
1200
货币
6%
10、实际控制人:
(1)基本情况
黄建忠,男,中国香港国籍,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H60279***,住址:香港城市花园道32号维港颂。
(2)持股或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1
和信(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2,669.9071
万港币
以受让应收帐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帐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帐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
间接持股49%
4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广东睿翔科技有限公司
20,000万
人民币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零件、零配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净水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执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直接持股70%
3
上海理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000万
人民币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间接持股52%
4
深圳恒和信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
10,000万
人民币
一般经营项目是: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间接持股49%
5
安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0,000万
人民币
一般经营项目是: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国内贸
间接持股49%
5
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
明兴创富
有限公司
10,000万港币
大宗商品贸易
直接持股100%
7
霍尔果斯新和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5,000万
人民币
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商业保理业务相关的信用风险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间接持股49%
8
明兴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5,000万港币
金融投资
间接持股100%
9
广州市和理信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万人民币
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批发;软件服务
间接持股49%
11、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睿翔科技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尚无财务数据。
12、该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3、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睿翔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定价依据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讯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1号楼1120号
6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5LMEG63
5、法定代表人:吴晓冬
6、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电子产品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8、设立时间:2016年11月24日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本次股权转让前
本次股权转让后
对应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对应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100%
-
-
广东睿翔科技有限公司
-
-
20,000.00
100%
合计
20,000.00
100%
20,000.00
100%
10、主要财务数据(合并)::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3,562.55
274,775.17
负债总额
130,729.72
140,681.66
净资产
142,832.84
134,093.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
90,251.68
85,794.63
营业收入
66,824.67
82,794.12
营业利润
11,435.15
22,044.39
净利润
8,739.33
17,157.1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4,457.05
8,751.21
7
11、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讯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天津讯盈下属控股子公司和信(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信保理”)提供财务资助款余额124,100万元,本次转让标的公司100%股权,将导致上述财务资助被动形成了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督促相关方按期还款,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天津讯盈提供担保或委托其理财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讯盈100%股权的首次挂牌价格参照其评估值确定,首次挂牌底价不低于86,764.25万元人民币。公司委托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1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1]第10856号),有关情况如下: 1、天津讯盈的设立主要为投资性质,除了投资并持有其下属子公司51%股权之外,自身无实质经营业务。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天津讯盈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13.11万元、待抵税款0.14万元、以及持有其下属控股子公司51%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负债总额为0万元。 2、本次评估以2021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天津讯盈下属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评估结论如下: 收益法评估结果:天津讯盈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70,100.00万元。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天津讯盈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04,288.84万元。 按照以上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天津讯盈对其下属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价值为人民币86,751.00万元。
3、本次评估结果:天津讯盈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
8
估值为人民币86,764.25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标的公司100%股权。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市场情况,并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其中首次公开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如挂牌转让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未能成交,授权董事会调整挂牌价格,但公开挂牌价格不得低于公司对标的公司的股权投资累计金额55,200.00万元。根据公司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标的公司100%股权的挂牌结果,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现金55,200.0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伍亿伍仟贰佰万元整)。
四、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一)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和信(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4号楼217号
3、法定代表人:吴晓冬
4、注册资本:32,669.9071万港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6、成立时间:2014年4 月 29 日
7、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咨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相关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天津讯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51%
明兴创富有限公司
49%
合计
100%
9
9、主要财务指标(合并):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9,250.80
负债总额
140,681.66
净资产
98,569.14
营业收入
82,794.12
净利润
17,154.94
10、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向和信保理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合计130,800.00万元。
11、经查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和信保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义务
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降低财务资助风险,黄建忠先生(间接持有和信保理49%股权)与广东睿翔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本次受让天津讯盈100%股权后将间接持有和信保理51%股权)将为和信保理按照约定归还公司全部财务资助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黄建忠先生主要情况详见“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睿翔科技就本次股权转让有关事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主要约定如下:
甲方(转让方):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广东睿翔科技有限公司
1、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
根据甲方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标的公司100%股权的挂牌结果,标的资产即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现金55,200.0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伍亿伍仟贰佰万元整)。
2、股权转让对价的支付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20%即11,040.0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零肆拾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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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十日内,(含前一项付款在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次交易对价的51%即28,152.0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亿捌仟壹佰伍拾贰万元整);
(3)自本协议签署之日两年内,乙方分四期等额支付还清本次交易其余价款27,048.0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亿柒仟零肆拾捌万元整),每期支付的金额为6,762.0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陆仟柒佰陆拾贰万元整),各期支付时间依次不得晚于2022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6月30日、2023年11月30日。
3、黄建忠作为保证人与甲方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TJXYGQZR-BZHT-01】),为乙方按照本协议上述约定支付本次交易对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标的资产下属控股子公司归还公司财务资助的约定
(1)乙方承诺:对于标的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和信保理结欠甲方的财务资助款124,10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亿肆仟壹佰万元整)及相应未结清的利息,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和信保理以现金方式分期偿付并还清甲方上述财务资助全部本金及相应利息;在上述财务资助偿还完毕之前,和信保理应就尚未偿还的财务资助款按年利率6.50%计付甲方资金使用费。
(2)乙方、黄建忠为和信保理按照约定归还甲方上述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直至上述财务资助本息全额偿付。
(3)上述财务资助的具体偿还计划及有关事宜由甲方、和信保理另行签订协议约定,相关担保具体事宜由甲方、乙方、黄建忠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5、交割日与过渡期
(1)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及甲方书面通知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2)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为甲方本次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工商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当日。甲方、乙方应配合标的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交割日为过渡期。标的公司过渡期损益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4)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5)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费用,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约定,各自依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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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标的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权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7、违约责任
(1)本协议成立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2)如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或因证券交易监管机构未能批准或核准等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标的资产不能按本协议的约定转让和/或过户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3)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则守约方应书面通知对方予以改正或作出补救措施,并给予违约方1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如果宽限期届满违约方仍未适当履行本协议或未以守约方满意的方式对违约行为进行补救,则本协议自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终止本协议的通知之日终止。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致使本次交易无法完成交易的,则违约方将按本次交易总价的0.5%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在各方确认本次交易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对方支付上述违约金。
(5)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如期支付甲方股权转让价款,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逾期部分价款的万分之二作为逾期违约金。
8、本协议的成立及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下列全部先决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本次交易获得甲方董事会及其他内部决策机构(如需)的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获得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如需)。
(二)财务资助还款安排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债权人):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和信(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归还甲方财务资助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乙方结欠甲方财务资助款124,10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亿肆仟壹佰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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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资助利率及利息支付
上述财务资助的利息按照双方先前的约定以年利率6.50%计算,乙方应于每季末月21日支付公司财务资助利息。
3、财务资助的偿还安排
乙方承诺按照以下还款计划分六期偿还公司财务资助本金及相应利息、且于2024年9月30日之前还清其结欠公司的全部财务资助款本金及利息。
(1)乙方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归还甲方财务资助本金21,100.0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亿壹仟壹佰万元整)及相应利息;
(2)对于其余财务资助即本金103,000.0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壹拾亿零叁仟万元整)及相应利息,乙方分五期等额偿还甲方,乙方每期应偿还公司财务资助本金20,600.0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亿零陆佰万元整)及相应未结清利息,各期支付时间依次不迟于2022年9月30日、2023年3月31日、2023年9月30日、2024年3月31日、2024年9月30日。
4、担保
广东睿翔科技有限公司、黄建忠作为保证人与甲方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TJXYGQZR-BZHT-02】),为乙方按照本协议上述约定还清甲方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①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归还财务资助本息;
②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财务资助有关的各项资料;
③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④有权享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义务:
甲方应对乙方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① 法律法规规定;
② 监管机构规定或要求;
③甲方的审计机构要求;
④向甲方的合作方披露等情形。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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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照本协议约定对其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2)乙方义务
①接受甲方对其使用财务资助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或检查,并及时就甲方的建议或要求采取合理处理措施;
②乙方保证:不将财务资助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不将财务资助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不用财务资助从事股本权益性等投资,不用财务资助炒买炒卖有价证券、期货、房地产等,不用财务资助从事企业间相互借贷活动以及其他国家限制的非法活动;
③应当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财务资助本息;
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7、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归还款项,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逾期部分财务资助的万分之二作为逾期违约金。
8、法律适用、管辖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除、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协议的成立及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获得甲方董事会及其他内部决策机构(如需)的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其他安排
本次转让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等其他问题。转让资产所得款项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七、转让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综合研判当前宏观政策导向和未来经济发展走向所做出的,目的是促进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先进制造业,夯实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的优势,推动公司迈向更高水平的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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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经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初步测算,截止 2021 年 9 月30 日,天津讯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90,251.68万元,公司以 55,200万元为对价出售天津讯盈100%股权,预计确认投资收益-35,051.68万元,因此,本次交易对公司净利润影响为-35,051.68万元(按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测算)。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进行账务处理,最终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履约能力,能够保证双方股权转让协议的履行,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交易对方按时付清股权转让款。另外,
黄建忠先生愿意为交易对方按照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针对本次股权转让被动形成的对外财务资助事项,各方已约定相关解决安排,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八、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公司将持有的天津讯盈100%股权转让给睿翔科技,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以及整体资源配置,符合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2、本次对外财务资助主要是由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讯盈100%股权导致,并未在原有财务资助安排上增加公司的支出,且通过相关担保措施保证了公司债权届时得以履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九、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财务资助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Greatoo (Europe) Holding S.à r.l.通过下属联营企业OPS- Ingersoll Holding GmbH向参股公司OPS-Ingersoll Funkenerosion GmbH提供的财务资助200.424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1,445万元)之外,公司(含子公司)无其他对外财务资助(不含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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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应的《保证合同》;
4、《债权债务确认协议》及相应的《保证合同》;
5、《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CAC专字[2021]1323号);
6、《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1]第10856号)。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2021-12-02]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2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坏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坏账核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截止2021年9月30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追收无果、人民法院已出具终审判决书、金额为251.00万元的1笔应收账款予以核销,相应的坏账准备2020年末累计已全额计提,因此本次核销不影响公司本期损益。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金额为251.00万元,2020年末累计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2021年度业绩无影响。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董事会关于坏账核销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实际情况,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坏账核销依据充分,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有关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有关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依据充分合理。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有关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核销坏账合理性的说明;
4、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2021-11-17]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8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津讯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讯盈”)100%股权,首轮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底价不低于 86,764.25 万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市场情况,并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 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期间,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南方中心”)公
开挂牌转让天津讯盈(即原“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底价分别为 86,764.25 万元、73,749.62 万元、55,2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及 2021 年 11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1-043)、《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近日,经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其名称和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巨轮(天津)投资控股
1 名称变更 天津讯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软件
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 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
建筑业、高新技术行业投 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
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集成电
通讯技术、软件技术开 路设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2 经营范围变更 发、咨询、服务、转让。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备批发;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
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
策划;电子产品销售;广告制作;
广告设计、代理;财务咨询。(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由于在第三轮公开挂牌原截止日期前期间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计划继续推进本次资产出售,拟将项目信息公告期限延长十个工作日,将第三
轮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期延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因此,本轮挂牌标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以及挂牌公告期等相关信息相应变
更,其他 挂牌信 息保持 不变, 相关挂 牌信息详 见南方 中心网 站(网 址:
http://www.csuaee.com.cn/)。
本次交易为公开挂牌转让,最终的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尚无法确定,本次挂牌转让资产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2021-11-03] (002031)巨轮智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6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书面、
传真、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下午 5:00 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
开,采用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董事吴潮忠先生、李丽璇女士、
林瑞波先生、吴豪先生亲自出席会议;董事郑栩栩先生、杨煜俊先生,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采用通讯方式出席,以传真方式参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洪福先生、郑景平先生、廖步云先生和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转
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挂牌价格的议案》。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轮天津”)100%股权。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市场情况,并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其中首次公开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如挂牌转让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未能成交,授权董事会调整挂牌价格,但公开挂牌价格不得低于公司对巨轮天津的股权投资累计金额
55,200.00 万元。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期间,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以下简称“南方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巨轮天津 100%股权,挂牌底价分别为
86,764.25 万元、73,749.62 万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及 2021 年 10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由于在前二轮公开挂牌期间均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计划继续推进本次资产出售,拟将巨轮天津 100%股权挂牌转让底价调整为 55,200.00万元并委托南方中心进行第三轮公开挂牌转让。本次挂牌价格的调整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因涉及公开挂牌,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如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届时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和吴豪先生因曾在挂牌转让的标的公司任职,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2021-11-03]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7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轮天津”)100%股权,首轮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底价不低于 86,764.25 万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市场情况,并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期间,委托南方联合产
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南方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巨轮天津 100%股权,挂牌底价
分别为 86,764.25 万元、73,749.62 万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及 2021 年 10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由于在前二轮公开挂牌期间均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的议案》,公司计划继续推进本次资产出售,拟将巨轮天津 100%股权挂牌转让底价调整为 55,200.00 万元并委托南方中心进行第三轮公开挂牌转
让。2021 年 11 月 3 日,南方中心启动下一轮挂牌转让程序。本次挂牌公告期为 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挂牌底价为 55,200.00 万元。相关挂牌信息详
见南方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suaee.com.cn/)。
本次交易为公开挂牌转让,最终的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尚无法确定,本次挂牌转让资产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2021-10-29] (002031)巨轮智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048元
每股净资产: 1.323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7%
营业总收入: 16.3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63.99万元
[2021-10-20] (002031)巨轮智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3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以书面、
传真、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下午 5:00 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
开,采用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董事吴潮忠先生、郑栩栩先生、
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吴豪先生亲自出席会议;董事杨煜俊先生,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采用传真方式参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洪福先生、郑景平先生、廖步云先生和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转
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挂牌价格的议案》。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轮天津”)100%股权。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市场情况,并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
情况,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其中首次公开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如挂牌转让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未能成交,授权董事会调整挂牌价格,但公开挂牌价格不得低于公司对巨轮天津的股权投资累计金额
55,200.00 万元。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
期间,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南方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巨轮天
津 100%股权,挂牌底价为 86,764.25 万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及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由于在首轮公开挂牌期间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计划继续推进本次资产出售,拟将巨轮天津 100%股权挂牌转让底价调整为 73,749.62 万元并委托南方中心进行第二轮公开挂牌转让。本次挂牌价格的调整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因涉及公开挂牌,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如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届时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和吴豪先生因在挂牌转让的标的公司任职,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2021-10-20]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4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轮天津”)100%股权,首轮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底价不低于 86,764.25 万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市场情况,并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南方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巨轮天津 100%股权,首轮挂牌公告
期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挂牌底价为 86,764.25 万元,具体内
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由于在首轮公开挂牌期间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于 2021 年10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的议案》,公司计划继续推进本次资产出售,拟将巨轮天津 100%股权挂牌转让底价调整为 73,749.62 万元并委托南方中心进行第二轮公开挂牌转
让。2021 年 10 月 20 日,南方中心启动下一轮挂牌转让程序。本次挂牌公告期为 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挂牌底价为 73,749.62 万元。相关挂牌信息详
见南方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suaee.com.cn/)。
本次交易为公开挂牌转让,最终的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尚无法确定,本次挂牌转让资产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2021-09-30] (002031)巨轮智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 9 月 29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 5 号路中段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潮忠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82,945,4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9581%。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42,948,67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139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9,996,783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1.8185%;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股东)共2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4,946,2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62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共1 个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441,525,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70%;
反对票 2,14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30%;
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82,803,4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775%;反对票 2,14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25%;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和吴豪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楚炫、郑绿霞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2021-09-30]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2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轮天津”)100%股权,首次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底价不低于 86,764.25 万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市场情况,并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年 9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巨轮天津 100%股权,首次挂牌底价为
86,764.25 万元。首次挂牌公告期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相关挂牌信息详见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suaee.com.cn/)。
本次交易为公开挂牌转让,最终的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尚无法确
定,本次挂牌转让资产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2021-09-16]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0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吴潮忠
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股份数量(股) 日期
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吴潮忠 是 76,804,800 22.13 3.49 2019-03 2021-09 南京证券股
-19 -14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76,804,800 22.13 3.49 — — —
上述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1日、2020年3月21日、2021
年3月20日、2021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
延期购回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延期购回的公告》和《关
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延期购回的公告》。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止2021年9月14日,吴潮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情
情况(解除质 况(解除质押适
占 其 占 公 押适用) 用)
持股 累计 所 持 司 总 已 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质押股 股 份 股 本 押 股 占已 未 质 押 占 未
(股) (%) 份数量 比 例 比 例 份 限 质押 股 份 限 质 押
(股) (%) (%) 售 和 股份 售 和 冻 股 份
冻 结 比例 结 数 量 比 例
数 量 (%) (股) (%)
(股)
吴潮忠 347,010,587 15.78 0 0 0 0 0 0 0
浙江银万斯特
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银万全 42,730,000 1.94 0 0 0 0 0 0 0
盈 23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合计 389,740,587 17.72 0 0 0 0 0 0 0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2021-09-14]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8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轮天津”)100%股权。
2、本次挂牌转让资产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受让方尚未确定,目前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挂牌转让资产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实现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出售标的资产的方式为公开挂牌转让,因此最终的受让方、转让价格尚无法确定,能否转让成功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挂牌转让资产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挂牌转让资产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根据当前宏观政策导向和未来经济发展走向,公司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先进制造业,夯实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的优势,推动公司迈向更高水平的高质量发展,拟处置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的100%股权。公司拟采用在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形式出售巨轮天津100%股权,以巨轮天津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股东全部权益86,764.25万元人民币为参考,首次挂牌底价不低于86,764.25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巨轮天津股权。
2021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因涉及公开挂牌,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如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届时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尚未确定受让方,交易对方的情况将以最终的受让方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1号楼1120号
4、主要办公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1号楼1120号
5、法定代表人:李丽璇
6、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7、设立时间:2016年11月24日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5LMEG63
9、公司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建筑业、高新技术行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通讯技术、软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历史沿革和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巨轮天津系公司出资组建,成立于2016年11月,取得12011600051750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MA05LMEG63,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20年。主要业务由其持股51%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和信(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重点发展以特定行业供应链为主的服务型保理业务。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稳健,经营状况良好。
11、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巨轮天津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巨轮天津100%的股权。
12、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6月30日
(经审计)/2020年度 (经审计)/2021年1-6月
资产总额 274,775.17 273,495.04
负债总额 140,681.66 133,708.38
净资产 134,093.51 139,786.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5,794.63 88,698.13
营业收入 82,794.12 46,571.55
营业利润 22,044.39 7,472.47
净利润 17,157.13 5,693.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51.21 2,903.50
注:2021年6月30日/2021年1-6月数据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CAC专字[2021]1323号审计报告。数据计算中出现的尾数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13、经查询,巨轮天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4、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5、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向巨轮天津下属控股子公司(包括和信(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及霍尔果斯新和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
124,100万元。
为保障巨轮天津下属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公司预计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向巨轮天津下属控股子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2021年6月底余额,财务资助的年化利率为6.5%。
1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巨轮天津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委托其理财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和评估方法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100%股权的首次挂牌价格参照其评估值确定,首次挂牌底价不低于86,764.25万元人民币。公司委托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1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巨轮天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巨轮(天津)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1]第10856号),有关情况如下:
1、巨轮天津的设立主要为投资性质,除了投资并持有其下属子公司51%股权之外,自身无实质经营业务。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巨轮天津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13.11万元、待抵税款0.14万元、以及持有其下属控股子公司51%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负债总额为0万元。
2、本次评估以2021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巨轮天津下属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评估结论如下:
收益法评估结果:巨轮天津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70,100.00万元。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巨轮天津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04,288.84万元。
按照以上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巨轮天津对其下属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价值为人民币86,751.00万元。
3、本次评估结果:巨轮天津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86,764.25万元。
四、转让价格及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确定受让方后签署交易协议,最终转让价格、交易标的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等协议主要内容目前无法确定。
五、其他安排
本次转让资产所得款项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相关事宜
为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相关工作,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市场情况,并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其中首次公开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如挂牌转让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未能成交,授权董事会调整挂牌价格,但公开挂牌价格不得低于公司对巨轮天津的股权投资累计金额55,200.00万元;
(二)对于公司向巨轮天津下属控股子公司(包括和信(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及霍尔果斯新和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及交易具体情况,与交易对手协商确定上述财务资助的还款计划及相关担保方案,但上述财务资助还款期限自交易协议签署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年;如果摘牌方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则上述财务资助款必须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前或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截止日偿还完毕;
(三)在股东大会已经批准的交易方案范围内,根据产权交易所的规定或要求和市场条件的变化,对本次交易协议及其他申报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批准、签署一切与本次交易方案有关的文件和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或调整;
(四)办理拟出售资产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或变更产权交易所、确定交易对象的评选办法等),决定并办理拟出售资产相关事宜直至出售完毕为止;
(五)办理标的资产的交割与工商登记等事宜;
(六)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决定及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标的资产的交割在12个月内未完成,则上述授权有效期顺延至交割完成之日止。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综合研判当前宏观政策导向和未来经济发展走向所做出的,目的是促进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先进制造业,夯实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的优势,推动公司迈向更高水平的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若转让成功,公司能获得部分现金流用以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对公司未
来财务状况改善起到积极作用;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八、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股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巨轮天津100%股权,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2021-09-14]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9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截止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出
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5号路中段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 2021 年 9 月 14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持股 5%以下的中小投
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 √
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27 日-2021 年 9 月 28 日。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
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人:吴豪 许玲玲
5、联系电话:0663-3271838 传真:0663-3269266
6、电子邮箱:xulingling@greatoo.com
7、通信地址: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 5 号路中段;邮政编码:515500;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授权委托书按附件格式或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1。
2、投票简称:“巨轮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 √
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①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②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 我单位(个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
1.00 √
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 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 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 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2021-09-14] (002031)巨轮智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6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 日以书面、
传真、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下午 3:00 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
开,采用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董事吴潮忠先生、郑栩栩先生、
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吴豪先生亲自出席会议;董事杨煜俊先生,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采用传真方式参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洪福先生、郑景平先生、廖步云先生和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开挂
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董事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和吴豪先生因在挂牌转让的标的公司任职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2021-09-14] (002031)巨轮智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7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 日以书面、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下午 4:30 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福先生主持,监事郑景平先生、廖步云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2021-08-26] (002031)巨轮智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011元
每股净资产: 1.320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8%
营业总收入: 11.2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46.57万元
[2021-08-07]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4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巨轮智能”)因业务发展 的需要,拟向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4250 万元,公司控股子 公司北京中京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京阳”)拟为公司上述借 款提供房产及土地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北京中京阳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 5 号路中段
3、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30 日
4、法定代表人:吴潮忠
5、注册资本:人民币 2,199,395,670 元
6、经营范围: 汽车子午线轮胎模具,汽车子午线轮胎设备的制造、销售及
相关技术开发;销售金属材料;机床零配件加工;机床装配、销售;承接设备的 修理、设备安装和调试;工业机器人、智能自动化装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普 通货物仓储;对外实业投资。(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 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 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二)财务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巨轮智能资产总额人民币 6,003,949,133.37 元,
负债总额人民币2,605,663,555.12元,净资产人民币3,398,285,578.25元;2020
年营业收入 1,678,113,239.98 元,营业利润人民币-36,391,287.84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60,384,305.00 元。
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巨轮智能资产总额人民币 6,086,361,228.41 元,
负债总额人民币2,670,582,927.14元,净资产人民币3,415,778,301.27元;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人民币 674,100,544.55 元,营业利润人民币 29,914,971.20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6,551,598.94 元。
(三)股权构成情况
担保人北京中京阳系被担保人巨轮智能控股子公司。
(四)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房产及土地担保。
(二)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
本次拟担保金额 4250 万元,担保期限由具体担保协议约定。
本次担保相关文件尚未签署,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以具体担保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公司已审批的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累计 49,603万元(已到期的除外),实际担保余额 38,60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3.28%;公司下属子公司已审批的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累计 51,250 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已到期的除外),实际担保余额 24,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8.56%。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中京阳拟与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七日
[2021-07-27]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3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
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因个人资产规划需要,吴潮忠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含本数),即不超过 4398 万股(含本数)给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 2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万全盈 23 号私募基金”),并与银万全盈 23 号私募基金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一、计划实施情况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收到吴潮忠先生出具的《关于股权转让完成的告知函》,
获悉吴潮忠先生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2021 年 7 月 23 日和 2021 年 7 月 26 日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一致行动人银万全盈23号私募基金合计转让4,273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4%,交易均价为 1.87 元/股。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份转让情况
股东名称 转让时间 转让数量 转让方式 转让价格 占公司总股本
(万股) (元/股) 比例(%)
2021.07.21 753 1.86 0.34
吴潮忠 2021.07.23 1700 大宗交易 1.86 0.77
2021.07.26 1820 1.89 0.83
合计 4273 —— —— 1.94
2、本次转让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其中:有限售 299,805,440 13.63 299,805,440 13.63
条件股份
吴潮忠 无限售条件 89,935,147 4.09 47,205,147 2.15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389,740,587 17.72 347,010,587 15.78
银万全盈 23 无限售条件 0 0 42,730,000 1.94
号私募基金 股份
合计 389,740,587 17.72 389,740,587 17.72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吴潮忠
乙方: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代表银万全盈 2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第一条 一致行动的具体内容
协议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保证在公司治理过程中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提名、委派董事;董事会会议表决;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上,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
1、共同提案;
2、共同投票表决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6、共同投票表决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并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7、共同投票表决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共同委派、选定董事或监事;
9、共同投票表决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共同行使在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中的其它职权。
除非甲方的意见明显违法或损害公司的利益,乙方承诺在上市公司各事项上与甲方的意见保持一致,并以甲方的意见为准采取一致行动,作出与甲方相同的表决。
第二条 表决权委托
2.1 表决权委托是指乙方就上市公司所有事项不可撤销地委托甲方行使其所持股权的表决权。
2.2 乙方就上市公司所有事项与甲方保持一致的意见,因此针对具体表决事项,乙方将不再出具具体的《表决权委托书》。
2.3 如出现以下情况,经乙方书面要求,表决权委托可提前终止:
1、甲方出现严重违法、违规及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
2、甲方出现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之日止。
第四条 协议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交易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的内部转让,其持股总数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吴潮忠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本次股份转让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本次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本次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权转让完成的告知函》;
2、《一致人行动人协议》。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2021-07-14]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2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巨轮智能”)因业务发展 的需要,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揭阳市分行借款不超过 2 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 巨轮中德机器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轮中德”)拟为公司在上述借 款额度内提供房产及土地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巨轮中德内部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 5 号路中段
3、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30 日
4、法定代表人:吴潮忠
5、注册资本:人民币 2,199,395,670 元
6、经营范围: 汽车子午线轮胎模具,汽车子午线轮胎设备的制造、销售及
相关技术开发;销售金属材料;机床零配件加工;机床装配、销售;承接设备的 修理、设备安装和调试;工业机器人、智能自动化装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普 通货物仓储;对外实业投资。(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 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 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二)财务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巨轮智能资产总额人民币 6,003,949,133.37 元,
负债总额人民币2,605,663,555.12元,净资产人民币3,398,285,578.25元;2020年营业收入 1,678,113,239.98 元,营业利润人民币-36,391,287.84 元,净利润人民币-160,384,305.00 元。
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巨轮智能资产总额人民币 6,086,361,228.41 元,
负债总额人民币2,670,582,927.14元,净资产人民币3,415,778,301.27元;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人民币 674,100,544.55 元,营业利润人民币 29,914,971.20元,净利润人民币 6,551,598.94 元。
(三)股权构成情况
担保人巨轮中德系被担保人巨轮智能全资子公司。
(四)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房产及土地担保。
(二)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
本次担保额度不超过 2 亿元,担保期限由具体担保协议约定。
本次担保相关文件尚未签署,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以具体担保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公司已审批的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累计 49,603万元(已到期的除外),实际担保余额 38,60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28%;公司下属子公司已审批的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累计 47,000 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已到期的除外),实际担保余额 19,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6.8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巨轮中德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揭阳市分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2021-07-09]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
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计划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的内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一、本计划概述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收到实际
控制人吴潮忠先生的《告知函》,因个人资产规划需要,吴潮忠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含本数)的股份给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 2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万全盈 23 号私募基金”),并与银万全盈 23 号私募基金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本次股份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本计划实施前,吴潮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89,740,587 股,占总股本的 17.72%;
本计划实施后,吴潮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即上述私募基金)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保持不变。
二、本计划主要内容
1、转让原因:个人资产规划
2、转让方式:大宗交易
3、转让价格:根据转让时市场价格确定
4、拟转让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5、拟转让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9 日至 2022
年 1 月 8 日。
6、拟转让比例及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含本数),即不超过 4398 万股
(含本数)。若计划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转让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同时,吴潮忠先生与银万全盈 23 号私募基金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2014 年 11 月 21 日,吴潮忠先生承诺在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2、2015 年 7 月 29 日,吴潮忠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
场增持公司股份 319,210 股,承诺增持股份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减持;
3、2015 年 8 月 3 日,吴潮忠先生受让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新余外轮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9093.7981 万股,承诺受让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2016 年 3 月 26 日,吴潮忠先生承诺自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公告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吴潮忠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吴潮忠先生将根据个人资产规划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计划。本计划存在转让时间、数量、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本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计划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的内部转让,其持股总数未
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吴潮忠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九日
[2021-06-19] (002031)巨轮智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0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 6 月 18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 5 号路中段巨轮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1 年 6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6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潮忠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24,070,8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8279%。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17,842,78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544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228,073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0.2832%;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股东)共3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3,341,6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89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共10 个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20,30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22%;
反对票 3,69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52%;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2、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20,489,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67%;
反对票 3,5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06%;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3、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20,30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22%;
反对票 3,69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52%;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4、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20,30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22%;
反对票 3,69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52%;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79,579,6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860%;反对票 3,69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43%;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
5、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20,30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22%;
反对票 3,69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52%;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6、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20,75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81%;
反对票 3,2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92%;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80,029,9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264%;反对票 3,24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40%;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
7、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该议案为
逐项表决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各项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子议案 7.01《公司董事长吴潮忠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130,553,4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84%;
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21%;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79,564,8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83%;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20%;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
关联股东吴潮忠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 7.02《公司董事兼总裁郑栩栩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09,694,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45%;
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26%;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79,564,8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83%;反对票 3,71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20%;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
关联股东郑栩栩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 7.03《公司董事李丽璇女士 2021 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505,911,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90%;
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80%;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79,564,8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83%;反对票 3,71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20%;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
关联股东李丽璇女士按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 7.04《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林瑞波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06,028,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92%;
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78%;
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79,564,8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83%;反对票 3,71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20%;弃权票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
关联股东林瑞波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 7.05《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吴豪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赞成票 509,664,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44%;
反对票 3,7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27%;
弃权票 66,40
[2021-06-18]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9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吴潮忠
先生函告,获悉吴潮忠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和延期购回
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日期
一致行动人
吴潮忠 是 100 0.00 0.00 2019-03 2021-06 南京证券股份
-19 -16 有限公司
合计 — 100 0.00 0.00 — — —
2021年6月16日,吴潮忠先生向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了部分借款并解
除质押100股。
二、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具体情况
是否为控股 是否为限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售股(如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押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是,注明 补充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限售类 质押
型)
南京证 用于
吴潮忠 是 76,804, 19.71 3.49 否 否 2019-03 2021-09 券股份 办理
800 -19 -14 有限公 融资
司 业务
上述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1日、2020年3月21日、2021
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
股份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
押和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2021年6月16日,吴潮忠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占其 占公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所持 司总 占已 占未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份 质押 未质押股份 质押
(%)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股份 限售和冻结 股份
(%)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吴潮 389,740,587 17.72 76,804,900 76,804,800 19.71 3.49 76,804,800 100 223,000,640 71.26
忠
备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中的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股。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潮忠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质押股
份行为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的变更,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
仓的情形,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
影响。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吴潮忠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
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
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2021-05-29] (002031)巨轮智能: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8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15 日,截止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5号路中段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 《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00 《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01 《公司董事长吴潮忠先生2021年度薪酬》
7.02 《公司董事兼总裁郑栩栩先生2021年度薪酬》
7.03 《公司董事李丽璇女士2021年度薪酬》
7.04 《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林瑞波先生2021年度薪酬》
7.05 《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吴豪先生2021年度薪酬》
7.06 《公司董事杨煜俊先生2021年度薪酬》
7.07 《公司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2021年度薪酬》
7.08 《公司独立董事张铁民先生2021年度薪酬》
7.09 《公司独立董事郑璟华先生2021年度薪酬》
7.10 《公司常务副总裁陈志勇先生2021年度薪酬》
7.11 《公司副总裁陈庆湘先生2021年度薪酬》
7.12 《公司副总裁吴映雄先生2021年度薪酬》
8.00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00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0《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 1、3 至议案 9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议案 2、10 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10 日、2021 年 5 月 29 日公司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持股 5%以下的中小投
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议案 7 为逐项表决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本 √
次会议没有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6.00 《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
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的议案》 数:(12)
7.01 《公司董事长吴潮忠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
7.02 《公司董事兼总裁郑栩栩先生 2021 年度薪 √
酬》
7.03 《公司董事李丽璇女士 2021 年度薪酬》 √
7.04 《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林瑞波先生 2021 年 √
度薪酬》
7.05 《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吴豪先生 2021 年 √
度薪酬》
7.06 《公司董事杨煜俊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
7.07 《公司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2021年度薪酬》 √
7.08 《公司独立董事张铁民先生2021年度薪酬》 √
7.09 《公司独立董事郑璟华先生2021年度薪酬》 √
7.10 《公司常务副总裁陈志勇先生 2021 年度薪 √
酬》
7.11 《公司副总裁陈庆湘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
7.12 《公司副总裁吴映雄先生 2021 年度薪酬》 √
8.00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
案》
9.00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6 月 16 日-2021 年 6 月 17 日。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人:吴豪 许玲玲
5、联系电话:0663-3271838 传真:0663-3269266
6、电子邮箱:xulingling@greatoo.com
7、通信地址: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 5 号路中段;邮政编码:515500;来
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授权委托书按附件格式或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1。
2、投票简称:“巨轮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本 √
次会议没有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
[2021-05-29] (002031)巨轮智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7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以书面、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下午 4:30 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福先生主持,监事郑景平先生、廖步云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2021-05-29] (002031)巨轮智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6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以书面、
传真、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下午 3:00 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
开,采用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董事吴潮忠先生、郑栩栩先生、
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吴豪先生亲自出席会议;董事杨煜俊先生,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采用传真方式参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洪福先生、郑景平先生和廖步云先生,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刊登 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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