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969什么时候复牌?-安泰科技停牌最新消息
≈≈安泰科技000969≈≈(更新:22.01.18)
[2022-01-18]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周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76 号)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军风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369,798,67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6.042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64,867,7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561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4,930,9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806%。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5,431,9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52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0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4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4,930,9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806%。
3、会议出席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365,367,2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017%;反对
4,430,6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81%;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三分之二,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00,5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4188%;反对
4,430,6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5664%;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7%。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
2、《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365,367,2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017%;反对
4,430,6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81%;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00,5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4188%;反对
4,430,6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5664%;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7%。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冬梅、唐娜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出席本次会议的记录人签字文件。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2]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原文披露的业绩预计情况
2022 年 1 月 11 日,安泰科技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
告》,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16,000 万元—17,30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盈利:10,345.89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54.65 % - 67.22 %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559 元/股– 0.1686 元/股 盈利:0.1008 元/股
(二)业绩预计修正的原因及修正后的业绩预计情况
根据最新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要求,
现对上述已披露的业绩预计情况进行修正,修正的主要内容是:在原披露的业绩
预计情况中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预计情
况,其他内容与原文保持一致。修正后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16,000 万元—17,30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盈利:10,345.89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54.65 % - 67.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10,114 万元—11,414 万元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盈利:507.44 万元
损益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893.14 % - 2,149.33 %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559 元/股– 0.1686 元/股 盈利:0.1008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全年经营业绩预计同比实现较大幅度增长,预计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
期增长约 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 54.65%—67.22%。
经营业绩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通过持续改革调整和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公司产
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效果开始显现,公司主体产业产品盈利能力显著增强。其
中,公司两大核心业务“难熔钨钼精深加工制品”、“稀土永磁材料及器件”销
售收入及利润增长幅度较大。
预计公司 2021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约为 5,886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系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11]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 16,000 万元—17,300 万元 盈利:10,345.89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4.65 % - 67.22 %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 0.1559 元/股– 0.1686 元/股 盈利:0.1008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全年经营业绩预计同比实现较大幅度增长,预计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 期增长约 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 54.65%—67.22%。 经营业绩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通过持续改革调整和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公司产 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效果开始显现,公司主体产业产品盈利能力显著增强。其 中,公司两大核心业务“难熔钨钼精深加工制品”、“稀土永磁材料及器件”销 售收入及利润增长幅度较大。
预计公司去年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约 5,886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系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日
[2022-01-05]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化工院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化工院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泰环境: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 40.9%股份)
宁波化工院: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安泰环境持有 99.98%股份)
宁波厚承:宁波厚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曾名:宁波远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金象赛瑞: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华鲁恒升: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诉讼案件的背景
201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由本公司、安泰创业投资(深
圳)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骨干团队、远东集团与宁波化工院骨干团队四方共同出资设立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安泰环境成立后向远东集
收购了宁波化工院控股权。相关内容可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暨收购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5)。
2017 年 9 月,宁波化工院于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员法院送达的民事起
诉状[案号(2017)川 01 民初 2948 号]。相关内容可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2021 年 12 月 30 日,宁波化工院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
书[(2017)川 01 民初 2948 号],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对本案作出
一审判决。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一: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林
第一被告:尹明大
第二被告: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怀春
第三被告: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旭中
第四被告:宁波厚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曾名:宁波远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后国
2、诉讼内容
原告认为上述四被告非法获取、披露并使用原告所有的与三聚氰胺产品生产相关商业私密,构成了对原告商业秘密的侵犯。
3、诉讼请求
原告提出诉讼请求如下:
(1)确认四被告侵害原告商业秘密,即确认四被告非法获取、披露、使用原告商业秘密。
(2)请求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具体包括: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非法获得的原告商业秘密;判令第二被告立即停止利用涉案商业秘密生产、销售三聚氰胺产品,立即销毁授权的三聚氰胺的生产和实验设备;判令四被告立即销毁其掌握的载有原告商业秘密的图纸、技术文档(含电子版本)。
(3)判令四被告向原告支付侵权赔偿金人民币 9800 万元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支出,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判令四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三、一审判决情况
根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川 01 民初 2948 号]的判
决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十七条第三款、第四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判决如下: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尹明大、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宁波厚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原告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停止侵害的时间持续到涉案技术图纸、资料记载的技术信息已为公众知悉之日止;
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尹明大、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宁波厚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立即销毁记载有原告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的载体资料;
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5000 万元,被告尹明大对其中的 120 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宁波厚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其中的 500 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531800 元,由被告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416000
元,被告尹明大承担 11800 元,被告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 52000元,被告宁波厚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 52000 元。
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四、本次公告前公司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案件之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安泰环境所属宁波化工院为第三被告,公司将支持宁波化工院与其他被告方一起重新提交相关证据,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该民事一审判决书尚未生效,公司未计提预计负债,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当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具体影响。
公司将根据后续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川 01 民初 2948 号]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2-01-01]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周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1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76 号)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军风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8 人,代表股份 369,863,9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48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代表股份 364,867,72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61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4,996,2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870%。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5,497,2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3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0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4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4,996,2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870%。
3、会议出席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如下议案:
《关于聘任安泰科技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369,393,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9%;反对
36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7%;弃权 10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4%。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27,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4503%;反对 36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397%;弃权 10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冬梅、唐娜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01-01]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设立安泰科技涿州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设立安泰科技涿州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为有效对接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政策,进一步整合公司京津冀业务和优化产业布局,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涿州设立全资子公司“安泰科技涿州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称,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承接公司在涿州地区相关产业统筹管理工作。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对外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且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无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二、投资主体介绍
出资方: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76 号
注册资本:102,600.8097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军风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生产新材料;新材料及制品、新工艺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新材料、制品及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电子元器件及仪
器仪表、医疗器械 I 类;计算机系统服务;设备租赁;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工程和技术研究与实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安泰科技涿州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2、注册地址:涿州市开发区火炬南街 2 号院内(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3、经营范围:新材料及其制品生产制造;新材料及制品、新工艺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新材料、制品及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电子元器件及仪器仪表、医疗器械Ⅰ类;计算机系统服务;设备租赁;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工程和技术研究与实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须报经审批的项目,未获得批准前不准经营)。(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4、投资规模、出资方式和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500 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5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100%,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由公司全额投资,无投资合同。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业务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旨在承接现有涿州和部分北京搬迁产业,加快产业升级调整和空间布局优化,为实现公司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拟成立的公司为安泰科技全资子公司,将增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此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从整体战略及产业长远发展考虑所作出的决策,日后其在政策、经营与管理、市场等方面可能存在未达预期收效等风险,公司将
通过建立和完善业务运营管理、财务管理、风险防控和绩效考核等体系,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力争其保持稳定、健康发展。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01-01]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5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亲自出席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设立安泰科技涿州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0]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决定 2022 年 1 月 17 日(周一)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周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 年 1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 为 : 2022 年 1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全部为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0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部为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此次会议中,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
则>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2年1月12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2)联系人:赵晨、习志鹏
(3)联系电话:010-62188403
(4)传真:010-62182695
(5)邮政编码:100081
七、备查文件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9
2、投票简称:安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安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
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说明:1、以上每项议案表决只能有一种选择,否则该项议案的表决无效;
2、同意、反对或弃权的请分别在各自栏内填写票数;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2021-12-30]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亲自出席 9 名。会议主持人为李军风董事长,列席会议的有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总法律顾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及《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审议《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3、审议《关于制定<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
4、审议《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
5、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0]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关于中央企业加强子企业董事会建设有关事项的
通知》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相
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原文 修订内容 备注
1 第二条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修订: 依 据 公
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 第二条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司 实 际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 情 况 需
公司经国家经贸委国企改【1998】54 号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要
文批准,由钢铁研究总院等六家发起人共 公司经国家经贸委国企 改 【 1998 】 54
同发起设立;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 号文批准,由钢铁研究总院等六家发起人共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同发起设立;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1100001520058。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1100006337153487。
2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修订: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
3 第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修订:
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作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 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
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 例(试行)》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开展党的工作,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
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6 第六章 公司党委 修订:
第五章 公司党委
7 新增: 依据《中
第一百零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央 企 业
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 公 司 章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同时,根据 程 指 引
有关规定,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试行)
8 新增: ( 修 订
第一百零二条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 稿,国有
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 全资/国
5 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 有 控 股
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 公司)》
9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 修订:
书记 1 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符合条 第一百零三条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
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 一般为 5 至 9 人,设党委书记 1 人、党委副
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 书记 1 至 2 人。
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
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
设立纪委。
10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 修订:
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 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
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 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略决策,国资委党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
重要工作部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 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
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 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
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 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 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
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
意见建议。 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 贯彻落实;
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
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 行使职权;
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
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 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
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 伍建设;
实履行监督责任。 (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
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
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
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
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
展;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
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
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11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在决定公司重大 修订:
问题之前,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 第一百零五条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
见。 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经理层
分别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
12 新增:
第一百零六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
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
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
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
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
序进入党委。
13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 修订:
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可设副董事长 1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至 2 人。 成,外部董事(指由非公司员工的外部人员
担任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和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有关职务以外的其他职务,不负责
执行层的事务)应占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
[2021-12-29]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司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周五)
下午 14:30 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76 号)召开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周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全部为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3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部为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此次会议中,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任安泰科技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任安泰科技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 √
机构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24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2)联系人:赵晨、习志鹏
(3)联系电话:010-62188403
(4)传真:010-62182695
(5)邮政编码:100081
七、备查文件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9
2、投票简称:安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安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任安泰科技 2021年度财务审计 √
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说明:1、以上每项议案表决只能有一种选择,否则该项议案的表决无效;
2、同意、反对或弃权的请分别在各自栏内填写票数;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2021-12-16]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持有北京安泰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投资设立苏州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7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持有北京安泰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投资设
立苏州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泰六九:北京安泰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23.45472%)
融新众盈:北京融新众盈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苏州君玄:苏州君玄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常州金坛:常州金坛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镇海:宁波镇海君鼎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钢研大慧:钢研大慧投资有限公司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的基本情况
随着国家加快高技术产品国产化进程和大力扶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政策的出台,安泰六九面临市场需求与产能匹配不足的矛盾,同时高端客户群体也主要位于长三角地区。为更好地贴近客户群体,进一步扩大产能,引进研发设备和技术人才来满足市场需求。本次安泰六九拟在苏州地区建设新工厂,实现扩大现有产能,降低成本,贴近客户群体;同时利用长三角地区优质的扶持政策和产业环境加快企业发展,使企业以更快的速度做大做强。
本次安泰六九拟设立苏州六九公司(以最终工商核准名称为准),公司以原持有安泰六九 23.45472%股权比例出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新公司的股权没有变化。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 5 票同意
(因交易对象钢研大慧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议案涉及事项为关联交易,李军风、张剑武、王社教、赵栋梁 4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构成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无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项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文件,并发表了同意本项交易的独立意见,认为此次关联交易方案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融新众盈
1、公司名称:北京融新众盈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7DUU8Y
3、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公司住所:海淀区上地信息路 1 号(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 1-1、1-2
号)1-1 幢 5 层 576 号
5、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凤戈
6、注册资本:1000 万元
7、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二)交易对手方:张凤戈
1、姓名:张凤戈
2、身份证号:110108196809112269
3、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76 号 23 号楼中 2 门 402 号
(三)交易对手方:苏州君玄
1、公司名称:苏州君玄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572587222K
3、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 666 号 5 号楼 214 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协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6060 万元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四)交易对手方:常州金坛
1、公司名称:常州金坛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595606545L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公司住所: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中兴路 89 号
5、法定代表人: 翟刚
6、注册资本:5000.00 万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
(五)交易对手方:宁波镇海
1、公司名称:宁波镇海君鼎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3089569652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公司住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中河路 101、105 号
5、法定代表人: 翟刚
6、注册资本:25000.00 万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创业管理服务。
上述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目前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和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并经查询,上述交易对手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交易对手方:钢研大慧
1、公司名称:钢研大慧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53604836K
3、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8053604836
4、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76 号 19 楼
6、法定代表人:艾磊
7、注册资本:30000.00 万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融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9、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发展状况:钢研大慧于 2012 年 9 月 6 日成立,近 3
年完成多个项目投资,发展状况良好。
10、主要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收购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实际控制人。
该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同属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对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标的情况:
安泰六九成立于 2015 年 3 月,主营业务为镀膜靶材,服务领域为硬质涂层
和节能玻璃镀膜,主要产品类别为铬及铬合金靶材、钛及钛合金靶材、铝及铝合金靶材、钨及钨合金靶材等。
公司持有 23.45472%股权,融新众盈持有 27.01592%股权,自然人张凤戈持有 16.14334%股权,苏州君玄持有 11.69591%股权,常州金坛持有 8.41758%股权,宁波镇海持有 7.660822%股权,钢研大慧持有 5.61172%股权。上述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经查询,安泰六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注册地/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76 号 17 幢一层 101 室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张凤戈
5、注册资本:6526.7176 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30374320D
7、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金属矿石、金属材料、非金属矿石、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工艺品。
8、安泰六九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5,577,758.71 132,547,854.16
负债总额 49,125,428.32 32,841,123.86
净资产 50,893,183.95 82,429,805.18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0,731,426.13 85,432,020.90
营业利润 6,801,687.14 13,152,806.96
净利润 7,230,591.92 13,101,829.35
(二)新设公司
1、公司名称:苏州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定为
准)
2、注册地址:苏州市苏相合作区平谦产业园
3、经营范围:镀膜靶材及镀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体经营范围以
行政主管机构审批结果为准)。
4、股权比例及出资方式:注册资本 7500 万元,股东各方出资及股权比例情
况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总额 计入注册资本 计入资本公积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
北京融新众盈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2,082.4829 2,026.1925 56.2904 27.0159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07.9727 1,759.1025 48.8702 23.4547
张凤戈 1,244.3914 1,210.7550 33.6364 16.1434
苏州君玄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01.5621 877.1925 24.3696 11.6959
常州金坛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48.8589 631.3200 17.5389 8.4176
宁波镇海君鼎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90.5220 574.5600 15.9620 7.6608
钢研大慧投资有限公司 432.5700 420.8775 11.6925 5.6117
合计 7,708.3600 7,500.0000 208.3600 100.0000
四、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及投资金额
(1)定价依据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审计、评
估。以 2021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经北京东审鼎立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的[2021]审字第 C14-084 号《审计报告》,安泰六九资产账面价值为6792.47 万元;经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1)第 139 号),安泰六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评估结果为 7,708.36 万元。
(2)投资金额
本次投资公司以持有安泰六九 23.4547%的股权出资,根据安泰六九评估的权益结果 7,708.36 万元,折合成公司享有的权益为 1807.973 万元。
2、违约条款
(1)
[2021-12-16]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决定 2021 年 12 月 31 日(周五)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周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全部为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3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部为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此次会议中,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任安泰科技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任安泰科技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 √
机构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24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2)联系人:赵晨、习志鹏
(3)联系电话:010-62188403
(4)传真:010-62182695
(5)邮政编码:100081
七、备查文件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9
2、投票简称:安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安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任安泰科技 2021年度财务审计 √
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说明:1、以上每项议案表决只能有一种选择,否则该项议案的表决无效;
2、同意、反对或弃权的请分别在各自栏内填写票数;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2021-12-16]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泰超硬金刚石工具(泰国)有限公司激光焊接锯片产能扩产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泰超硬金刚石工具(泰国)有限公司激光焊接锯片产
能扩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泰超硬:北京安泰钢研超硬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其 95%股份)
超硬泰国:安泰超硬金刚石工具(泰国)有限公司(安泰超硬控股子公司)
一、投资概述
2020 年起,面对全球疫情导致的供应链重塑,泰国公司以稳定的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获得北美市场客户的认可,年订单量已超过公司原有产能。为缓解订单供应持续紧张局面,结合市场预测,围绕公司“十四五”战略目标落实,超硬泰国拟自筹资金启动产能扩产项目。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且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无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二、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安泰超硬金刚石工具(泰国)有限公司激光焊接锯片产能扩
产项目
2、投资规模:项目投资总额1266.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47.2万元,流动资金618.98万元。
3、项目地点:泰中罗勇工业园区,超硬泰国公司现有车间内。
4、建设期:项目建设期预计6个月。
5、资金筹措:超硬泰国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
三、投资的目的和必要性分析
1、北美既是全球最大的单一金刚石工具市场,也是安泰超硬最大的单一出口市场,2022年,市场需求增长明确,超硬泰国现有产能仍不能满足订单交付和客户需要;同时安泰超硬正加大开拓东南亚市场,为满足增量市场需求,迫切需要扩产。
2、超硬泰国的稳定发展是安泰超硬“十四五”战略规划目标实现的重要组成部分。
3、常规金刚石工具制造产业向低成本地区转移是公司保持在该产业领域长期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泰国相对国内优惠的税收政策和劳动力成本将有助于企业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改善盈利能力,超硬泰国做大做强有利于安泰超硬的产业结构调整,在该行业中继续保持竞争优势和盈利空间。
四、存在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存在风险:泰国当地政局、社会环境是否稳定对本项目未来顺利运营构成一定风险。
应对措施:中泰两国近年来合作日益紧密,中国是泰国的第三大投资国并保持投资高增速。泰国政府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倡议与东部(泰国)经济走廊建设,全面促进中泰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随着2020年 RCEP 协议的签订和推进,未来中国和泰国的政治经济合作将更为紧密,且超硬泰国位于泰中工业园区内,未来泰国政局对项目产生的风险较小。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6]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到期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9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董事任职期限到期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收
到独立董事刘兆年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兆年先生自 2015 年 12 月 17 日经公
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时间已满 6 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第九条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年限的规定,其本人特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刘兆年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日,刘兆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刘兆年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后,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独立董事之前,刘兆年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公司及董事会对刘兆年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6]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8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23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679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21 人。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 376 家。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25,357.80 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 109,535.19 万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20 年度年末数:405.91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2 次;4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纪律处
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清
2001 年 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
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冯勇
2016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4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
2004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
计,2012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 9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事前认可: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能力和经验,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满足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2、
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了 第 八 届董事会 第 三 次 临 时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安泰科技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拟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 年度财务及内控报告审计工作结束。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请一年。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6]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5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 名,实际表决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安泰超硬金刚石工具(泰国)有限公司激光焊接锯片产能扩产项目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泰超硬金刚石工具(泰国)有限公司激光焊接锯片产能扩产项目的公告》。
2、审议《关于以持有北京安泰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投资设立苏州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的议案》;
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交易对象钢研大慧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议案涉及事项为关联交易,李军风、张剑武、王社教、赵栋梁 4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持有北京安泰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投资设立苏州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的公告》。
3、审议《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修订)》。
4、审议《关于聘任安泰科技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安泰科技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5、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01]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1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科技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总法律顾问王劲东先生发来的《股票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减持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在公司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劲东
总法律顾问
71,000
0.006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数量、比例、减持方式:
姓名
计划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含)(股)】
计划减持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减持方式
王劲东
17,750
0.0017%
集中竞价方式
3、计划减持股份来源:安泰科技在2008年对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以此方式激励的其他人员共计109人,进行股票期权激励两次行权所得股票。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将遵守窗口期限制买卖股票等相关规定);
2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
事项,则上述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数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计划减持股份的股东相关承诺及规定
王劲东先生作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依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劲东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将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五、备查文件
王劲东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2021-10-29] (000969)安泰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
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亲自出席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
报告》。
2、审议《关于聘任安泰科技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毕林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关于聘任安泰科技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陈哲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关于聘任安泰科技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喻晓军先生、王铁军先生、陈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劲东先生为总法律顾问(简历见附件);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毕林生先生:1967 年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钢铁研究总院审计室科
长,北京钢研金刚石制品公司财务部经理,北京安泰钢研超硬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总经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安泰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毕林生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毕林生先生任公司总经理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毕林生先生持有安泰科技股票 78,600 股。毕林生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喻晓军先生:1964 年生,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功能材料事业部
副总经理、总经理,空港新材分公司、空港产业园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非执行副总裁、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安全总监,海美格磁石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泰爱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喻晓军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喻晓军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喻晓军先生持有安泰科技股票 76,768 股。喻晓军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铁军先生:1971 年生,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安泰科技难熔材
料分公司厂长,安泰科技难熔材料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安泰科技粉末冶金事业部总经理兼粉末与制品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技术中心主任、北京安泰中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安泰
(霸州)特种粉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安泰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集萃安泰创明先进能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安泰核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王铁军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王铁军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铁军先生持有安泰科技股票 60,000 股。王铁军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哲先生:1970 年生,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钢研金刚石制品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北京安泰钢研超硬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第七届董事会秘书。现兼任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安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启赋安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黑旋风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陈哲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陈哲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哲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劲东先生:1971 年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具有国家企业法律
顾问执业资格。曾任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总裁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合规部总经理、公司工会主席。现兼任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安泰钢研超硬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启赋安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王劲东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王劲东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劲东先生持有安泰科技股票 71,000 股。王劲东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10-29] (000969)安泰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
以书面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 5 名,实到 5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000969)安泰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525元
每股净资产: 4.613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5%
营业总收入: 47.9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56亿元
[2021-10-15]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9 月 30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5,000 万元–15,7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7,217.11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07.84 %—117.54%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 0.1462 元/股—0.1530 元/股 盈利:0.0703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前三季度经营业绩预计同比实现大幅增长,预计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
较上年同期增长约 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 107.84%
—117.54%。经营业绩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通过持续改革调整和加大技术创新
投入,公司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效果开始显现,公司主体产业产品盈利能力
显著增强。其中,公司两大核心业务“难熔钨钼精深加工制品”、“稀土永磁材
料及器件”销售收入及利润增长幅度较大。
预计公司前三季度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约 953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具体以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10-12]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投资组建稀土永磁业务合资公司暨高端稀土永磁制品产业建设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 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投资组建稀土永磁业务合资公
司暨高端稀土永磁制品产业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方稀土: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包钢磁材: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北方稀土持股 95.22%)一、投资概述
1、投资的基本情况
稀土是国家战略资源,稀土永磁材料及其制品是国家战略性基础功能材料,是制造业强国和科技强国的重要保障。在当前我国制造业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战略期和“双循环”、“碳达峰”国家重大决策背景下,稀土永磁产业迎来供需结构拐点,产业发展面临历史性机遇。
安泰科技稀土永磁产业秉承中国钢研悠久的历史传承和雄厚的科研积淀,具有雄厚的科技创新能力,经过长期产业化和市场化锤炼,该产业已形成了人才、技术、管理和市场综合优势,成为全球优秀的钕铁硼永磁材料供应商,在国际高端应用市场领域占有重要地位,具备进一步做优做强做大的良好基础。“十四五”期间,安泰科技将持续聚焦深耕稀土永磁产业,拓展发展空间,做大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增厚产业价值,实现跨越发展。
为把握稀土永磁产业新的发展机遇,安泰科技与北方稀土强强联合,充分发
挥各自比较优势,有效利用包头地区稀土永磁产业的区位优势,联合投资组建稀土永磁业务合资公司,共同打造具有综合竞争优势的高端稀土永磁产业基地,实现各自战略诉求,有效满足国家、行业对高端稀土永磁材料及制品的需求。
本项目由安泰科技、北方稀土、包钢磁材共同出资 40,000 万元组建合资公司,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 20,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00%;北方稀土以现金出资 16,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1.50%;包钢磁材以磁体业务相关净资产出资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50%。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成为新合资公司的控股股东,新合资公司暂定名称为安泰北方稀土永磁科技有限公司(以最终工商核准名称为准)。合资公司成立后,首期拟投资 49,000 万元启动实施高端稀土永磁制品产业建设项目。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且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无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北方稀土
1、公司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000701463622D
3、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 83 号
5、法定代表人:李金玲
6、注册资本:363,306.6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及稀土应用产品;铌精矿及其深加工产品;冶金产品、煤炭及其深加工产品、化工产品、光电产品经营;设备、备件的制造、采购与销售;进口本企业所需产品;出口产品;技术的开发应用、推广转让,技术、信息服务;分析检测;建筑安装、修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农用物资、土
壤改良剂、水溶肥料、生物肥料、有机肥料的生产与销售。
(二)交易对手方:包钢磁材
1、公司名称: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91240520515B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32号
5、法定代表人:刘义
6、注册资本:66,666.47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磁性材料产品及中间合金的生产、加工、研发、销售;磁性材料相关设备、磁性材料应用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磁性材料相关产业的投资;磁性材料应用与机械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以及与磁性材料生产和制造相关的进出口业务;稀土产品、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购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北方稀土、包钢磁材与公司及目前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和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并经查询,上述交易对手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泰北方稀土永磁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2、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 32 号
3、经营范围: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元器件生产;磁性材料组件生产;磁性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软磁复合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具体经营范围以行政主管机构审批结果为准)。
4、股权比例及出资方式: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股东各方出资及股权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总额(万元)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安泰科技 20,400.00 货币 51.00%
北方稀土 16,600.00 货币 41.50%
包钢磁材 3,000.00 磁体相关的净资产 7.50%
合计 40,000.00 100.00%
注 1:包钢磁材以磁体业务相关净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出资。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经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
估报告编号:京信评报字(2021)第 267 号),标的资产评估值为 3,000 万元人民币。标的资产不涉及担保、诉讼、仲裁等相关事项。
(二)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端稀土永磁制品产业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安泰北方稀土永磁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3、项目内容概述:合资公司将以包钢磁材现有磁体业务为基础,通过优化工艺流程及布局、实施关键工序技改、购置先进设备及公辅设施增改扩等措施,同时利用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新材料加工基地,最终实现新增 5000 吨的产能建设目标。
4、项目建设地点:包头稀土高新区新材料加工产业基地
5、项目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 49,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0,227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8,773 万元。项目资金为各方股东以注册资本金出资 40,000 万元,其余 9,000 万元由合资公司通过银行信贷的方式解决。
6、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期约为 24 个月,计划 2021 年四季度启动。
四、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及投资金额
(1)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包钢磁材以磁体业务相关净资产出资,作价以具有证券从业资质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且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的评估结果为准。公司与北方稀土共同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审
计、评估。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天运[2021]普字第 00550 号),包钢磁材磁体业
务相关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156.81 万元;经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1)第 267 号),包钢磁材磁体业务相关净资产评估值为 3,000 万元。
(2)投资金额
合资各方共同出资 40,000 万元设立合资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 51%(合
计出资 20,400 万元);北方稀土持股比例为 41.50%(合计出资 16,600 万元);
包钢磁材持股比例为 7.5%(合计出资 3,000 万元)。
2、合资公司治理安排
(1)合资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安泰科技推荐 3 名,北方稀土
推荐 2 名。设董事长 1 名,由安泰科技推荐董事担任,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设副董事长 1 名,由北方稀土推荐董事担任。
(2)合资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安泰科技推荐 1 名,北方稀土
推荐 1 名,职工监事 1 名,监事会主席由北方稀土推荐的监事担任。
(3)合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其中总经理人选由安泰科技推荐,财务负责人人选由北方稀土推荐,副总经理按市场原则选聘。
(4)合资公司将充分落实国企改革相关政策,在经营团队聘用、激励方面将采取市场化聘用、契约化管理,实施“增量共享”,建立“强激励、硬约束”机制,以最大限度调动团队的积极性,保障合资公司目标实现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3、标的资产交割和过渡期损益归属
(1)在交割日前,相关标的资产交付给合资公司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2)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的损益由包钢磁材享有、承担。
4、违约条款
(1)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如期足额向合资公司缴付出资额时,违约方应自违约日起,每逾期一日,按违约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足额缴付应付的出资额和违约金为止。
(2)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事件、本协议另有约定的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违反本协议签订后至交割日前签订的与本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备忘录、单方承诺的,或在本协议下的承诺与保证事项
有重大不实的或存在虚假陈述的或严重违反本协议、合资公司章程规定,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本协议目的的,均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5%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3)如因法律、法规、政策限制或双方上级审批机关未批准,导致本次交易不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完成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5、合同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有效期限
本协议经合资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经安泰科技、北方稀土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五、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暨投资项目建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影响
安泰科技在国际高端应用市场领域占有重要地位,是全球优秀的钕铁硼永磁材料供应商之一,但目前公司稀土永磁产业规模难以满足市场快
[2021-10-12]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 名,实际表决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与北方稀土、包钢磁材联合投资组建稀土永磁业务合资公司项目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投资组建稀土永磁业务合资公司暨高端稀土永磁制品产业建设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
[2021-09-17]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1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北京辖区
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1 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网站(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9月 23 日(星期四)15:00 至 17:00。
届时公司的董事长李军风先生,总经理毕林生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哲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刘劲松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月 17日
[2021-09-02]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泰非晶科技专利侵权诉讼案判决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泰非晶科技专利侵权诉讼案判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泰非晶科技:安泰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一、诉讼案件的背景情况
2017 年 8 月 17 日,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安泰南瑞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
已更名为“安泰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法院就侵害发明专利权对兆晶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威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提起
诉讼。江苏省苏州市中级法院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立案,并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下达民事裁定书,根据相关规定将本案移送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重
大诉讼公告》(2018-009)。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苏民初 8 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对该案件作出了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二、诉讼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安泰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76 号 62 幢二层 212 房间
被告一:兆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新兴大道 88 号
被告二:常州威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工业园长虹路南
(二)诉讼基本事实
安泰非晶科技是第 200810247383.7 号“一种快淬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安泰非晶科技的专利至今存续有效。安泰非晶科技认为,兆晶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铁基非晶带材产品的方法和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铁基非晶带材以及使用该铁基非晶带材制造的非晶铁芯;常州威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使用兆晶公司生产的非晶带材制造、销售铁芯,均落入了安泰非晶科技专利的保护范围,严重侵害了公司专利权。
(三)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停止使用侵权的方法制造铁基非晶带材以及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和使用侵权的铁基非晶带材;
2、请求判令被告二停止制造、销售使用被告一的铁基非晶带材制造的非晶铁芯;
3、请求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及制止侵权所需的所有合理开支共10,819.74 万元;
4、请求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判决情况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 年修改)第十一条、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驳回安泰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2、案件受理费 582,787 元,由安泰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四、本次公告前公司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认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认定的事实及采纳的证据与本案实际情况不符,公司将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021 年度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案号(2018)苏民初 8 号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 日
[2021-08-27] (000969)安泰科技: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 5 名。会议主持人为汤建新监事会主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7] (000969)安泰科技: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亲自出席 9 名。会议主持人为李军风董事长,列席会议的有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总法律顾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内部股权及资产结构调整项目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安泰天龙内部股权及资产结构调整的公告》。
3、《关于河冶科技千吨级粉末高速钢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粉末冶金高速钢生产线的公告》。
4、《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安泰创明股权融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安泰创明股权融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
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6、《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7] (000969)安泰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182元
每股净资产: 4.584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
营业总收入: 31.0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21亿元
[2021-07-14]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1,500 万元–12,2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5,019.89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29.09 %—143.03%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 0.1121 元/股—0.1189 元/股 盈利:0.0489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上半年经营业绩预计同比实现大幅增长,预计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
年同期增长约 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 129.09%—
143.03%。经营业绩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通过持续改革调整和加大技术创新投
入,公司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效果开始显现,公司主体产业产品盈利能力显
著增强。其中,公司两大核心业务“难熔钨钼精深加工制品”、“稀土永磁材料
及器件”销售收入及利润增长幅度较大。
预计公司上半年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约 512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具体以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
露的数据为准。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4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1-18]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周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76 号)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军风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369,798,67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6.042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64,867,7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561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4,930,9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806%。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5,431,9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52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0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4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4,930,9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806%。
3、会议出席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365,367,2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017%;反对
4,430,6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81%;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三分之二,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00,5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4188%;反对
4,430,6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5664%;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7%。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
2、《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365,367,2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017%;反对
4,430,6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81%;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00,5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4188%;反对
4,430,6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5664%;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7%。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冬梅、唐娜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出席本次会议的记录人签字文件。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2]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原文披露的业绩预计情况
2022 年 1 月 11 日,安泰科技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
告》,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16,000 万元—17,30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盈利:10,345.89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54.65 % - 67.22 %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559 元/股– 0.1686 元/股 盈利:0.1008 元/股
(二)业绩预计修正的原因及修正后的业绩预计情况
根据最新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要求,
现对上述已披露的业绩预计情况进行修正,修正的主要内容是:在原披露的业绩
预计情况中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预计情
况,其他内容与原文保持一致。修正后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16,000 万元—17,30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盈利:10,345.89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54.65 % - 67.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10,114 万元—11,414 万元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盈利:507.44 万元
损益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893.14 % - 2,149.33 %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559 元/股– 0.1686 元/股 盈利:0.1008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全年经营业绩预计同比实现较大幅度增长,预计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
期增长约 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 54.65%—67.22%。
经营业绩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通过持续改革调整和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公司产
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效果开始显现,公司主体产业产品盈利能力显著增强。其
中,公司两大核心业务“难熔钨钼精深加工制品”、“稀土永磁材料及器件”销
售收入及利润增长幅度较大。
预计公司 2021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约为 5,886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系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11]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 16,000 万元—17,300 万元 盈利:10,345.89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4.65 % - 67.22 %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 0.1559 元/股– 0.1686 元/股 盈利:0.1008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全年经营业绩预计同比实现较大幅度增长,预计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 期增长约 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 54.65%—67.22%。 经营业绩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通过持续改革调整和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公司产 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效果开始显现,公司主体产业产品盈利能力显著增强。其 中,公司两大核心业务“难熔钨钼精深加工制品”、“稀土永磁材料及器件”销 售收入及利润增长幅度较大。
预计公司去年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约 5,886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系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日
[2022-01-05]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化工院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化工院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泰环境: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 40.9%股份)
宁波化工院: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安泰环境持有 99.98%股份)
宁波厚承:宁波厚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曾名:宁波远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金象赛瑞: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华鲁恒升: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诉讼案件的背景
201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由本公司、安泰创业投资(深
圳)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骨干团队、远东集团与宁波化工院骨干团队四方共同出资设立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安泰环境成立后向远东集
收购了宁波化工院控股权。相关内容可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暨收购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5)。
2017 年 9 月,宁波化工院于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员法院送达的民事起
诉状[案号(2017)川 01 民初 2948 号]。相关内容可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2021 年 12 月 30 日,宁波化工院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
书[(2017)川 01 民初 2948 号],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对本案作出
一审判决。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一: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林
第一被告:尹明大
第二被告: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怀春
第三被告: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旭中
第四被告:宁波厚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曾名:宁波远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后国
2、诉讼内容
原告认为上述四被告非法获取、披露并使用原告所有的与三聚氰胺产品生产相关商业私密,构成了对原告商业秘密的侵犯。
3、诉讼请求
原告提出诉讼请求如下:
(1)确认四被告侵害原告商业秘密,即确认四被告非法获取、披露、使用原告商业秘密。
(2)请求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具体包括: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非法获得的原告商业秘密;判令第二被告立即停止利用涉案商业秘密生产、销售三聚氰胺产品,立即销毁授权的三聚氰胺的生产和实验设备;判令四被告立即销毁其掌握的载有原告商业秘密的图纸、技术文档(含电子版本)。
(3)判令四被告向原告支付侵权赔偿金人民币 9800 万元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支出,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判令四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三、一审判决情况
根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川 01 民初 2948 号]的判
决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十七条第三款、第四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判决如下: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尹明大、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宁波厚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原告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停止侵害的时间持续到涉案技术图纸、资料记载的技术信息已为公众知悉之日止;
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尹明大、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宁波厚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立即销毁记载有原告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的载体资料;
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5000 万元,被告尹明大对其中的 120 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宁波厚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其中的 500 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531800 元,由被告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416000
元,被告尹明大承担 11800 元,被告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 52000元,被告宁波厚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 52000 元。
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四、本次公告前公司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案件之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安泰环境所属宁波化工院为第三被告,公司将支持宁波化工院与其他被告方一起重新提交相关证据,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该民事一审判决书尚未生效,公司未计提预计负债,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当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具体影响。
公司将根据后续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川 01 民初 2948 号]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2-01-01]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周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1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76 号)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军风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8 人,代表股份 369,863,9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48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代表股份 364,867,72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61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4,996,2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870%。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5,497,2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3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0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4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4,996,2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870%。
3、会议出席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如下议案:
《关于聘任安泰科技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369,393,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9%;反对
36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7%;弃权 10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4%。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27,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4503%;反对 36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397%;弃权 10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冬梅、唐娜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01-01]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设立安泰科技涿州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设立安泰科技涿州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为有效对接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政策,进一步整合公司京津冀业务和优化产业布局,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涿州设立全资子公司“安泰科技涿州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称,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承接公司在涿州地区相关产业统筹管理工作。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对外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且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无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二、投资主体介绍
出资方: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76 号
注册资本:102,600.8097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军风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生产新材料;新材料及制品、新工艺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新材料、制品及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电子元器件及仪
器仪表、医疗器械 I 类;计算机系统服务;设备租赁;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工程和技术研究与实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安泰科技涿州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2、注册地址:涿州市开发区火炬南街 2 号院内(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3、经营范围:新材料及其制品生产制造;新材料及制品、新工艺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新材料、制品及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电子元器件及仪器仪表、医疗器械Ⅰ类;计算机系统服务;设备租赁;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工程和技术研究与实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须报经审批的项目,未获得批准前不准经营)。(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4、投资规模、出资方式和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500 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5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100%,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由公司全额投资,无投资合同。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业务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旨在承接现有涿州和部分北京搬迁产业,加快产业升级调整和空间布局优化,为实现公司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拟成立的公司为安泰科技全资子公司,将增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此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从整体战略及产业长远发展考虑所作出的决策,日后其在政策、经营与管理、市场等方面可能存在未达预期收效等风险,公司将
通过建立和完善业务运营管理、财务管理、风险防控和绩效考核等体系,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力争其保持稳定、健康发展。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01-01]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5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亲自出席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设立安泰科技涿州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0]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决定 2022 年 1 月 17 日(周一)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周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 年 1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 为 : 2022 年 1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全部为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0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部为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此次会议中,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
则>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2年1月12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2)联系人:赵晨、习志鹏
(3)联系电话:010-62188403
(4)传真:010-62182695
(5)邮政编码:100081
七、备查文件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9
2、投票简称:安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安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
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说明:1、以上每项议案表决只能有一种选择,否则该项议案的表决无效;
2、同意、反对或弃权的请分别在各自栏内填写票数;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2021-12-30]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亲自出席 9 名。会议主持人为李军风董事长,列席会议的有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总法律顾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及《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审议《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3、审议《关于制定<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
4、审议《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
5、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0]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关于中央企业加强子企业董事会建设有关事项的
通知》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相
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原文 修订内容 备注
1 第二条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修订: 依 据 公
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 第二条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司 实 际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 情 况 需
公司经国家经贸委国企改【1998】54 号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要
文批准,由钢铁研究总院等六家发起人共 公司经国家经贸委国企 改 【 1998 】 54
同发起设立;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 号文批准,由钢铁研究总院等六家发起人共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同发起设立;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1100001520058。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1100006337153487。
2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修订: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
3 第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修订:
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作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 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
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 例(试行)》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开展党的工作,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
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6 第六章 公司党委 修订:
第五章 公司党委
7 新增: 依据《中
第一百零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央 企 业
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 公 司 章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同时,根据 程 指 引
有关规定,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试行)
8 新增: ( 修 订
第一百零二条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 稿,国有
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 全资/国
5 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 有 控 股
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 公司)》
9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 修订:
书记 1 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符合条 第一百零三条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
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 一般为 5 至 9 人,设党委书记 1 人、党委副
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 书记 1 至 2 人。
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
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
设立纪委。
10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 修订:
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 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
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 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略决策,国资委党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
重要工作部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 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
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 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
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 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 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
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
意见建议。 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 贯彻落实;
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
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 行使职权;
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
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 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
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 伍建设;
实履行监督责任。 (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
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
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
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
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
展;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
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
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11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在决定公司重大 修订:
问题之前,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 第一百零五条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
见。 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经理层
分别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
12 新增:
第一百零六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
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
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
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
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
序进入党委。
13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 修订:
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可设副董事长 1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至 2 人。 成,外部董事(指由非公司员工的外部人员
担任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和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有关职务以外的其他职务,不负责
执行层的事务)应占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
[2021-12-29]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司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周五)
下午 14:30 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76 号)召开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周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全部为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3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部为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此次会议中,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任安泰科技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任安泰科技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 √
机构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24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2)联系人:赵晨、习志鹏
(3)联系电话:010-62188403
(4)传真:010-62182695
(5)邮政编码:100081
七、备查文件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9
2、投票简称:安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安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任安泰科技 2021年度财务审计 √
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说明:1、以上每项议案表决只能有一种选择,否则该项议案的表决无效;
2、同意、反对或弃权的请分别在各自栏内填写票数;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2021-12-16]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持有北京安泰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投资设立苏州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7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持有北京安泰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投资设
立苏州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泰六九:北京安泰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23.45472%)
融新众盈:北京融新众盈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苏州君玄:苏州君玄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常州金坛:常州金坛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镇海:宁波镇海君鼎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钢研大慧:钢研大慧投资有限公司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的基本情况
随着国家加快高技术产品国产化进程和大力扶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政策的出台,安泰六九面临市场需求与产能匹配不足的矛盾,同时高端客户群体也主要位于长三角地区。为更好地贴近客户群体,进一步扩大产能,引进研发设备和技术人才来满足市场需求。本次安泰六九拟在苏州地区建设新工厂,实现扩大现有产能,降低成本,贴近客户群体;同时利用长三角地区优质的扶持政策和产业环境加快企业发展,使企业以更快的速度做大做强。
本次安泰六九拟设立苏州六九公司(以最终工商核准名称为准),公司以原持有安泰六九 23.45472%股权比例出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新公司的股权没有变化。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 5 票同意
(因交易对象钢研大慧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议案涉及事项为关联交易,李军风、张剑武、王社教、赵栋梁 4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构成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无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项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文件,并发表了同意本项交易的独立意见,认为此次关联交易方案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融新众盈
1、公司名称:北京融新众盈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7DUU8Y
3、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公司住所:海淀区上地信息路 1 号(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 1-1、1-2
号)1-1 幢 5 层 576 号
5、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凤戈
6、注册资本:1000 万元
7、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二)交易对手方:张凤戈
1、姓名:张凤戈
2、身份证号:110108196809112269
3、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76 号 23 号楼中 2 门 402 号
(三)交易对手方:苏州君玄
1、公司名称:苏州君玄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572587222K
3、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 666 号 5 号楼 214 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协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6060 万元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四)交易对手方:常州金坛
1、公司名称:常州金坛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595606545L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公司住所: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中兴路 89 号
5、法定代表人: 翟刚
6、注册资本:5000.00 万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
(五)交易对手方:宁波镇海
1、公司名称:宁波镇海君鼎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3089569652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公司住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中河路 101、105 号
5、法定代表人: 翟刚
6、注册资本:25000.00 万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创业管理服务。
上述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目前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和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并经查询,上述交易对手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交易对手方:钢研大慧
1、公司名称:钢研大慧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53604836K
3、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8053604836
4、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76 号 19 楼
6、法定代表人:艾磊
7、注册资本:30000.00 万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融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9、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发展状况:钢研大慧于 2012 年 9 月 6 日成立,近 3
年完成多个项目投资,发展状况良好。
10、主要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收购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实际控制人。
该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同属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对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标的情况:
安泰六九成立于 2015 年 3 月,主营业务为镀膜靶材,服务领域为硬质涂层
和节能玻璃镀膜,主要产品类别为铬及铬合金靶材、钛及钛合金靶材、铝及铝合金靶材、钨及钨合金靶材等。
公司持有 23.45472%股权,融新众盈持有 27.01592%股权,自然人张凤戈持有 16.14334%股权,苏州君玄持有 11.69591%股权,常州金坛持有 8.41758%股权,宁波镇海持有 7.660822%股权,钢研大慧持有 5.61172%股权。上述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经查询,安泰六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注册地/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76 号 17 幢一层 101 室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张凤戈
5、注册资本:6526.7176 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30374320D
7、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金属矿石、金属材料、非金属矿石、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工艺品。
8、安泰六九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5,577,758.71 132,547,854.16
负债总额 49,125,428.32 32,841,123.86
净资产 50,893,183.95 82,429,805.18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0,731,426.13 85,432,020.90
营业利润 6,801,687.14 13,152,806.96
净利润 7,230,591.92 13,101,829.35
(二)新设公司
1、公司名称:苏州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定为
准)
2、注册地址:苏州市苏相合作区平谦产业园
3、经营范围:镀膜靶材及镀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体经营范围以
行政主管机构审批结果为准)。
4、股权比例及出资方式:注册资本 7500 万元,股东各方出资及股权比例情
况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总额 计入注册资本 计入资本公积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
北京融新众盈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2,082.4829 2,026.1925 56.2904 27.0159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07.9727 1,759.1025 48.8702 23.4547
张凤戈 1,244.3914 1,210.7550 33.6364 16.1434
苏州君玄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01.5621 877.1925 24.3696 11.6959
常州金坛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48.8589 631.3200 17.5389 8.4176
宁波镇海君鼎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90.5220 574.5600 15.9620 7.6608
钢研大慧投资有限公司 432.5700 420.8775 11.6925 5.6117
合计 7,708.3600 7,500.0000 208.3600 100.0000
四、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及投资金额
(1)定价依据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审计、评
估。以 2021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经北京东审鼎立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的[2021]审字第 C14-084 号《审计报告》,安泰六九资产账面价值为6792.47 万元;经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1)第 139 号),安泰六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评估结果为 7,708.36 万元。
(2)投资金额
本次投资公司以持有安泰六九 23.4547%的股权出资,根据安泰六九评估的权益结果 7,708.36 万元,折合成公司享有的权益为 1807.973 万元。
2、违约条款
(1)
[2021-12-16]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决定 2021 年 12 月 31 日(周五)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周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全部为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3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部为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此次会议中,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任安泰科技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任安泰科技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 √
机构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24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2)联系人:赵晨、习志鹏
(3)联系电话:010-62188403
(4)传真:010-62182695
(5)邮政编码:100081
七、备查文件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9
2、投票简称:安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安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任安泰科技 2021年度财务审计 √
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说明:1、以上每项议案表决只能有一种选择,否则该项议案的表决无效;
2、同意、反对或弃权的请分别在各自栏内填写票数;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2021-12-16]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泰超硬金刚石工具(泰国)有限公司激光焊接锯片产能扩产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泰超硬金刚石工具(泰国)有限公司激光焊接锯片产
能扩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泰超硬:北京安泰钢研超硬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其 95%股份)
超硬泰国:安泰超硬金刚石工具(泰国)有限公司(安泰超硬控股子公司)
一、投资概述
2020 年起,面对全球疫情导致的供应链重塑,泰国公司以稳定的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获得北美市场客户的认可,年订单量已超过公司原有产能。为缓解订单供应持续紧张局面,结合市场预测,围绕公司“十四五”战略目标落实,超硬泰国拟自筹资金启动产能扩产项目。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且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无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二、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安泰超硬金刚石工具(泰国)有限公司激光焊接锯片产能扩
产项目
2、投资规模:项目投资总额1266.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47.2万元,流动资金618.98万元。
3、项目地点:泰中罗勇工业园区,超硬泰国公司现有车间内。
4、建设期:项目建设期预计6个月。
5、资金筹措:超硬泰国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
三、投资的目的和必要性分析
1、北美既是全球最大的单一金刚石工具市场,也是安泰超硬最大的单一出口市场,2022年,市场需求增长明确,超硬泰国现有产能仍不能满足订单交付和客户需要;同时安泰超硬正加大开拓东南亚市场,为满足增量市场需求,迫切需要扩产。
2、超硬泰国的稳定发展是安泰超硬“十四五”战略规划目标实现的重要组成部分。
3、常规金刚石工具制造产业向低成本地区转移是公司保持在该产业领域长期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泰国相对国内优惠的税收政策和劳动力成本将有助于企业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改善盈利能力,超硬泰国做大做强有利于安泰超硬的产业结构调整,在该行业中继续保持竞争优势和盈利空间。
四、存在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存在风险:泰国当地政局、社会环境是否稳定对本项目未来顺利运营构成一定风险。
应对措施:中泰两国近年来合作日益紧密,中国是泰国的第三大投资国并保持投资高增速。泰国政府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倡议与东部(泰国)经济走廊建设,全面促进中泰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随着2020年 RCEP 协议的签订和推进,未来中国和泰国的政治经济合作将更为紧密,且超硬泰国位于泰中工业园区内,未来泰国政局对项目产生的风险较小。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6]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到期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9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董事任职期限到期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收
到独立董事刘兆年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兆年先生自 2015 年 12 月 17 日经公
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时间已满 6 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第九条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年限的规定,其本人特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刘兆年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日,刘兆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刘兆年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后,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独立董事之前,刘兆年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公司及董事会对刘兆年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6]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8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23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679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21 人。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 376 家。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25,357.80 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 109,535.19 万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20 年度年末数:405.91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2 次;4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纪律处
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清
2001 年 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
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冯勇
2016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4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
2004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
计,2012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 9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事前认可: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能力和经验,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满足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2、
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了 第 八 届董事会 第 三 次 临 时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安泰科技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拟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 年度财务及内控报告审计工作结束。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请一年。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6]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5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 名,实际表决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安泰超硬金刚石工具(泰国)有限公司激光焊接锯片产能扩产项目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泰超硬金刚石工具(泰国)有限公司激光焊接锯片产能扩产项目的公告》。
2、审议《关于以持有北京安泰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投资设立苏州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的议案》;
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交易对象钢研大慧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议案涉及事项为关联交易,李军风、张剑武、王社教、赵栋梁 4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持有北京安泰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投资设立苏州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的公告》。
3、审议《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修订)》。
4、审议《关于聘任安泰科技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安泰科技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5、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01]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1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科技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总法律顾问王劲东先生发来的《股票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减持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在公司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劲东
总法律顾问
71,000
0.006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数量、比例、减持方式:
姓名
计划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含)(股)】
计划减持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减持方式
王劲东
17,750
0.0017%
集中竞价方式
3、计划减持股份来源:安泰科技在2008年对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以此方式激励的其他人员共计109人,进行股票期权激励两次行权所得股票。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将遵守窗口期限制买卖股票等相关规定);
2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
事项,则上述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数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计划减持股份的股东相关承诺及规定
王劲东先生作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依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劲东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将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五、备查文件
王劲东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2021-10-29] (000969)安泰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
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亲自出席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
报告》。
2、审议《关于聘任安泰科技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毕林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关于聘任安泰科技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陈哲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关于聘任安泰科技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喻晓军先生、王铁军先生、陈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劲东先生为总法律顾问(简历见附件);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毕林生先生:1967 年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钢铁研究总院审计室科
长,北京钢研金刚石制品公司财务部经理,北京安泰钢研超硬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总经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安泰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毕林生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毕林生先生任公司总经理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毕林生先生持有安泰科技股票 78,600 股。毕林生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喻晓军先生:1964 年生,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功能材料事业部
副总经理、总经理,空港新材分公司、空港产业园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非执行副总裁、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安全总监,海美格磁石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泰爱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喻晓军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喻晓军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喻晓军先生持有安泰科技股票 76,768 股。喻晓军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铁军先生:1971 年生,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安泰科技难熔材
料分公司厂长,安泰科技难熔材料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安泰科技粉末冶金事业部总经理兼粉末与制品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技术中心主任、北京安泰中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安泰
(霸州)特种粉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安泰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集萃安泰创明先进能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安泰核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王铁军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王铁军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铁军先生持有安泰科技股票 60,000 股。王铁军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哲先生:1970 年生,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钢研金刚石制品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北京安泰钢研超硬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第七届董事会秘书。现兼任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安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启赋安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黑旋风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陈哲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陈哲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哲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劲东先生:1971 年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具有国家企业法律
顾问执业资格。曾任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总裁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合规部总经理、公司工会主席。现兼任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安泰钢研超硬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启赋安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王劲东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王劲东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劲东先生持有安泰科技股票 71,000 股。王劲东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10-29] (000969)安泰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
以书面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 5 名,实到 5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000969)安泰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525元
每股净资产: 4.613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5%
营业总收入: 47.9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56亿元
[2021-10-15]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9 月 30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5,000 万元–15,7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7,217.11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07.84 %—117.54%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 0.1462 元/股—0.1530 元/股 盈利:0.0703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前三季度经营业绩预计同比实现大幅增长,预计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
较上年同期增长约 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 107.84%
—117.54%。经营业绩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通过持续改革调整和加大技术创新
投入,公司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效果开始显现,公司主体产业产品盈利能力
显著增强。其中,公司两大核心业务“难熔钨钼精深加工制品”、“稀土永磁材
料及器件”销售收入及利润增长幅度较大。
预计公司前三季度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约 953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具体以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10-12]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投资组建稀土永磁业务合资公司暨高端稀土永磁制品产业建设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 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投资组建稀土永磁业务合资公
司暨高端稀土永磁制品产业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方稀土: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包钢磁材: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北方稀土持股 95.22%)一、投资概述
1、投资的基本情况
稀土是国家战略资源,稀土永磁材料及其制品是国家战略性基础功能材料,是制造业强国和科技强国的重要保障。在当前我国制造业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战略期和“双循环”、“碳达峰”国家重大决策背景下,稀土永磁产业迎来供需结构拐点,产业发展面临历史性机遇。
安泰科技稀土永磁产业秉承中国钢研悠久的历史传承和雄厚的科研积淀,具有雄厚的科技创新能力,经过长期产业化和市场化锤炼,该产业已形成了人才、技术、管理和市场综合优势,成为全球优秀的钕铁硼永磁材料供应商,在国际高端应用市场领域占有重要地位,具备进一步做优做强做大的良好基础。“十四五”期间,安泰科技将持续聚焦深耕稀土永磁产业,拓展发展空间,做大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增厚产业价值,实现跨越发展。
为把握稀土永磁产业新的发展机遇,安泰科技与北方稀土强强联合,充分发
挥各自比较优势,有效利用包头地区稀土永磁产业的区位优势,联合投资组建稀土永磁业务合资公司,共同打造具有综合竞争优势的高端稀土永磁产业基地,实现各自战略诉求,有效满足国家、行业对高端稀土永磁材料及制品的需求。
本项目由安泰科技、北方稀土、包钢磁材共同出资 40,000 万元组建合资公司,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 20,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00%;北方稀土以现金出资 16,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1.50%;包钢磁材以磁体业务相关净资产出资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50%。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成为新合资公司的控股股东,新合资公司暂定名称为安泰北方稀土永磁科技有限公司(以最终工商核准名称为准)。合资公司成立后,首期拟投资 49,000 万元启动实施高端稀土永磁制品产业建设项目。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且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无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北方稀土
1、公司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000701463622D
3、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 83 号
5、法定代表人:李金玲
6、注册资本:363,306.6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及稀土应用产品;铌精矿及其深加工产品;冶金产品、煤炭及其深加工产品、化工产品、光电产品经营;设备、备件的制造、采购与销售;进口本企业所需产品;出口产品;技术的开发应用、推广转让,技术、信息服务;分析检测;建筑安装、修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农用物资、土
壤改良剂、水溶肥料、生物肥料、有机肥料的生产与销售。
(二)交易对手方:包钢磁材
1、公司名称: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91240520515B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32号
5、法定代表人:刘义
6、注册资本:66,666.47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磁性材料产品及中间合金的生产、加工、研发、销售;磁性材料相关设备、磁性材料应用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磁性材料相关产业的投资;磁性材料应用与机械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以及与磁性材料生产和制造相关的进出口业务;稀土产品、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购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北方稀土、包钢磁材与公司及目前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和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并经查询,上述交易对手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泰北方稀土永磁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2、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 32 号
3、经营范围: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元器件生产;磁性材料组件生产;磁性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软磁复合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具体经营范围以行政主管机构审批结果为准)。
4、股权比例及出资方式: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股东各方出资及股权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总额(万元)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安泰科技 20,400.00 货币 51.00%
北方稀土 16,600.00 货币 41.50%
包钢磁材 3,000.00 磁体相关的净资产 7.50%
合计 40,000.00 100.00%
注 1:包钢磁材以磁体业务相关净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出资。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经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
估报告编号:京信评报字(2021)第 267 号),标的资产评估值为 3,000 万元人民币。标的资产不涉及担保、诉讼、仲裁等相关事项。
(二)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端稀土永磁制品产业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安泰北方稀土永磁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3、项目内容概述:合资公司将以包钢磁材现有磁体业务为基础,通过优化工艺流程及布局、实施关键工序技改、购置先进设备及公辅设施增改扩等措施,同时利用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新材料加工基地,最终实现新增 5000 吨的产能建设目标。
4、项目建设地点:包头稀土高新区新材料加工产业基地
5、项目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 49,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0,227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8,773 万元。项目资金为各方股东以注册资本金出资 40,000 万元,其余 9,000 万元由合资公司通过银行信贷的方式解决。
6、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期约为 24 个月,计划 2021 年四季度启动。
四、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及投资金额
(1)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包钢磁材以磁体业务相关净资产出资,作价以具有证券从业资质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且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的评估结果为准。公司与北方稀土共同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审
计、评估。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天运[2021]普字第 00550 号),包钢磁材磁体业
务相关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156.81 万元;经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1)第 267 号),包钢磁材磁体业务相关净资产评估值为 3,000 万元。
(2)投资金额
合资各方共同出资 40,000 万元设立合资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 51%(合
计出资 20,400 万元);北方稀土持股比例为 41.50%(合计出资 16,600 万元);
包钢磁材持股比例为 7.5%(合计出资 3,000 万元)。
2、合资公司治理安排
(1)合资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安泰科技推荐 3 名,北方稀土
推荐 2 名。设董事长 1 名,由安泰科技推荐董事担任,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设副董事长 1 名,由北方稀土推荐董事担任。
(2)合资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安泰科技推荐 1 名,北方稀土
推荐 1 名,职工监事 1 名,监事会主席由北方稀土推荐的监事担任。
(3)合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其中总经理人选由安泰科技推荐,财务负责人人选由北方稀土推荐,副总经理按市场原则选聘。
(4)合资公司将充分落实国企改革相关政策,在经营团队聘用、激励方面将采取市场化聘用、契约化管理,实施“增量共享”,建立“强激励、硬约束”机制,以最大限度调动团队的积极性,保障合资公司目标实现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3、标的资产交割和过渡期损益归属
(1)在交割日前,相关标的资产交付给合资公司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2)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的损益由包钢磁材享有、承担。
4、违约条款
(1)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如期足额向合资公司缴付出资额时,违约方应自违约日起,每逾期一日,按违约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足额缴付应付的出资额和违约金为止。
(2)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事件、本协议另有约定的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违反本协议签订后至交割日前签订的与本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备忘录、单方承诺的,或在本协议下的承诺与保证事项
有重大不实的或存在虚假陈述的或严重违反本协议、合资公司章程规定,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本协议目的的,均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5%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3)如因法律、法规、政策限制或双方上级审批机关未批准,导致本次交易不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完成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5、合同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有效期限
本协议经合资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经安泰科技、北方稀土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五、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暨投资项目建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影响
安泰科技在国际高端应用市场领域占有重要地位,是全球优秀的钕铁硼永磁材料供应商之一,但目前公司稀土永磁产业规模难以满足市场快
[2021-10-12]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 名,实际表决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与北方稀土、包钢磁材联合投资组建稀土永磁业务合资公司项目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投资组建稀土永磁业务合资公司暨高端稀土永磁制品产业建设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
[2021-09-17]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1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北京辖区
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1 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网站(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9月 23 日(星期四)15:00 至 17:00。
届时公司的董事长李军风先生,总经理毕林生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哲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刘劲松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月 17日
[2021-09-02]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泰非晶科技专利侵权诉讼案判决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泰非晶科技专利侵权诉讼案判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泰非晶科技:安泰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一、诉讼案件的背景情况
2017 年 8 月 17 日,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安泰南瑞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
已更名为“安泰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法院就侵害发明专利权对兆晶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威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提起
诉讼。江苏省苏州市中级法院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立案,并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下达民事裁定书,根据相关规定将本案移送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重
大诉讼公告》(2018-009)。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苏民初 8 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对该案件作出了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二、诉讼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安泰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76 号 62 幢二层 212 房间
被告一:兆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新兴大道 88 号
被告二:常州威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工业园长虹路南
(二)诉讼基本事实
安泰非晶科技是第 200810247383.7 号“一种快淬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安泰非晶科技的专利至今存续有效。安泰非晶科技认为,兆晶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铁基非晶带材产品的方法和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铁基非晶带材以及使用该铁基非晶带材制造的非晶铁芯;常州威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使用兆晶公司生产的非晶带材制造、销售铁芯,均落入了安泰非晶科技专利的保护范围,严重侵害了公司专利权。
(三)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停止使用侵权的方法制造铁基非晶带材以及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和使用侵权的铁基非晶带材;
2、请求判令被告二停止制造、销售使用被告一的铁基非晶带材制造的非晶铁芯;
3、请求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及制止侵权所需的所有合理开支共10,819.74 万元;
4、请求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判决情况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 年修改)第十一条、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驳回安泰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2、案件受理费 582,787 元,由安泰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四、本次公告前公司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认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认定的事实及采纳的证据与本案实际情况不符,公司将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021 年度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案号(2018)苏民初 8 号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 日
[2021-08-27] (000969)安泰科技: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 5 名。会议主持人为汤建新监事会主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7] (000969)安泰科技: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亲自出席 9 名。会议主持人为李军风董事长,列席会议的有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总法律顾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内部股权及资产结构调整项目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安泰天龙内部股权及资产结构调整的公告》。
3、《关于河冶科技千吨级粉末高速钢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粉末冶金高速钢生产线的公告》。
4、《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安泰创明股权融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安泰创明股权融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
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6、《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7] (000969)安泰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182元
每股净资产: 4.584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
营业总收入: 31.0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21亿元
[2021-07-14] (000969)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1,500 万元–12,2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5,019.89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29.09 %—143.03%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 0.1121 元/股—0.1189 元/股 盈利:0.0489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上半年经营业绩预计同比实现大幅增长,预计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
年同期增长约 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 129.09%—
143.03%。经营业绩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通过持续改革调整和加大技术创新投
入,公司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效果开始显现,公司主体产业产品盈利能力显
著增强。其中,公司两大核心业务“难熔钨钼精深加工制品”、“稀土永磁材料
及器件”销售收入及利润增长幅度较大。
预计公司上半年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约 512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具体以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
露的数据为准。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4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