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626什么时候复牌?-远大控股停牌最新消息
≈≈远大控股000626≈≈(更新:22.02.24)
[2022-02-24] (000626)远大控股:关于公司董事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5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许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许强先生计划自减
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1,08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24.8822%,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0.2122%。
公司近日收到许强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情况的书面说明,截止到 2022 年 2
月 22 日,共减持公司股份 100 万股,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过半,具体
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万股) (%)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91 25 0.0491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17 25 0.0491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11 50 0.0982
许强
大宗交易 - 0 0 0
其它方式 - 0 0 0
合 计 - 20.32 100 0.1965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因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所获得
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 20.02 元/股--21.19 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434.0457 0.8528 334.0457 0.6564
其中:
许强 434.0457 0.8528 334.0457 0.6564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许强先生承诺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规定,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在任职期间,许强先生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规 定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的规定,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2022-02-19] (000626)远大控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1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
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 13 名,实际出席的董事人数为 13 名,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史迎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2 年 2 月 1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 13 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 0 票、获得的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Grand Energy (Singapore) Pte. Ltd.
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2 年 2 月 1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 13 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 0 票、获得的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2 年 2 月 1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 13 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 0 票、获得的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九日
[2022-02-19] (000626)远大控股:召开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4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2 年 3 月 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2 年 3 月 7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7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 过 深 交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3 月 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街道扬帆路 515 号远大中心 1904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提案1.00、2022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
提案2.00、为控股子公司Grand Energy (Singapore) Pte. Ltd.提供担保。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年2月1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2022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3、提案1.00、提案2.00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 √
2.00 为控股子公司Grand Energy (Singapore) Pte. Ltd.提供担保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应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2 年 3 月 6 日 9: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街道扬帆路 515 号远大中心 1904 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卫,电话:0518-85153567,传真:0518-85150105。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通知。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6”,投票简称为“远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远大产业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于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3 月7日召开的 2022 年度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 √
2.00 为控股子公司Grand Energy (Singapore) √
Pte. Ltd.提供担保
注:委托人如无明确投票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签发日期:
[2022-02-19] (000626)远大控股:关于2022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2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2022 年度,预计公司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 18.8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 15.17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3.63 亿元。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保函、承兑汇票等。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公司 2022 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被担保方 2021 年 2022 年 2022 年 担保额度
序 公司 最近一期 度已担 度预计 度预计 占上市公 是否
号 被担保方 持股 资产负债 保金额 担保额 担保增 司最近一 关联
比例 率 (亿元) 度(亿 加额(亿 期净资产 担保
元) 元) 比例
1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100% 68.22% 2.00 3.00 1.00 10.34% 否
2 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100% 89.07% 1.00 1.00 0.00 3.45% 否
3 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 100% 72.30% 0.80 2.74 1.94 9.43% 否
司
4 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70% 79.62% 4.50 6.50 2.00 22.40% 否
5 远大橡胶有限公司 70% 66.74% 0.20 0.50 0.30 1.72% 否
6 远大国际(香港)有限公 100% 70.98% 1.42 1.43 0.01 4.94% 否
司
7 远大油脂(东莞)有限公 100% 80.69% 0.00 1.00 1.00 3.45% 否
司
8 GRAND RESOURCES GROUP 100% 14.59% 0.00 0.13 0.13 0.45% 否
(SINGAPORE) PTE. LTD.
9 远大粮油有限公司 74% 72.87% 0.80 2.50 1.70 8.62% 否
合计 - - 10.72 18.80 8.09 - -
公司上述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在上述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1、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方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被担保方获得担保额度;
2、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3、获调剂方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
远大物产成立于 1999 年 9 月 9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金莹商住 2
号楼营业房 102 室,法定代表人为史迎春。经营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乙苯、甲醇、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1,4-二甲苯、1,3-二甲苯、1,2-二甲苯、2-丁酮、丙酮、苯乙烯[稳定的]、苯酚、苯的批发、零售(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金属材料、木材、矿产品、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产品、针织品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初级农产品、铁矿、燃料油、贵金属、工艺美术品的批发、零售;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物产注册资本为 9 亿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远大物产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5,860,283 万元,利润总额 14,029
万元,净利润 4,937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621,503 万元,负债
总额 383,02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9,709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69,436 万
元),净资产 238,474 万元,或有事项 24,089 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余额)。远大物产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5,839,802 万元,利润总
额 33,337 万元,净利润 27,124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741,407 万
元,负债总额 505,76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2,42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85,974 万元),净资产 235,643 万元,或有事项 48,596 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远大物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景)
浙江新景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6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开发区金融贸易大楼
22 层 B1 号房,法定代表人为夏祥敏。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药品进出口;出版物批发;食品经营;酒类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橡胶制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林业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浙江新景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100%股权。
浙江新景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389,241 万元,利润总额 3,329 万
元,净利润 3,078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00,464 万元,负
债总额86,80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21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6,153万元),
净资产 13,662 万元,无或有事项。浙江新景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263,062 万元,利润总额 1,125 万元,净利润 842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
产总额 132,678 万元,负债总额 118,17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9,250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118,173 万元),净资产 14,505 万元,或有事项 14,061 万元(浙
江新景为远大物产提供担保余额)。
浙江新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大)
宁波远大成立于 2000 年 3 月 27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保税区商务大厦 1229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林业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宁波远大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90%股权,浙江新景持有其 10%股权。
宁波远大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356,081 万元,利润总额-20,934
万元,净利润-15,723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37,829 万元,负债
总额 19,70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9,706 万元),净
资产 18,123 万元,无或有事项。宁波远大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547,904
万元,利润总额 3,427 万元,净利润 2,571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74,719 万元,负债总额 54,02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1 万元,流动负债总
额 54,025 万元),净资产 20,694 万元,无或有事项。
宁波远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能化)
远大能化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
丰路 128 号 26 幢 105-2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
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
[2022-02-19] (000626)远大控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3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Grand Energy (Singapore) Pte.Ltd.[远大能源化工(新加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化(新加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1.1 亿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Grand Energy (Singapore) Pte. Ltd.提供担保的议
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次担保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担保尚未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能化(新加坡)成立于 2021 年 5 月 4 日,注册地点为 1 RAFFLES PLACE #13-63
ONE RAFFLES PLACE SINGAPORE(048616),董事为许朝阳、蔡华杰、LIONEL KOH JIN
KIAT。经营范围:贸易,主营产品包括能源化工、塑料原料等大宗商品。能化(新加坡)注册资本为 300 万美元,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能化)持有其 100%股权。远大能化的主要股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70%股权,许朝阳持有其 23%股权,蔡华杰持有其 6.5%股权,朱利芳
持有其 0.5%股权。
能化(新加坡)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2,779 万元,利润总额-43
万元,净利润-43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5,933 万元,负债总额 1,90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030 万元),净资产 1,903 万
元;无或有事项。
能化(新加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
2.1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2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2.3 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2.4 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2.5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3、金额
为能化(新加坡)向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金额为不超过 1.1 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能化(新加坡)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其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远大能化少数股东此前因公司为远大能化申请授信担保,已将其持有的少数股权全部质押给公司提供反担保,故本次未能再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 952,012.89 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704,925 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余
额 247,087.89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60.59%。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九日
[2022-01-28] (000626)远大控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1/28)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0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东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
证担保合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油脂(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
东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12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
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时对其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 100.93 亿元,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12
月 18 日 披 露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的预计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2022 年度已 本次担保前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以前年度担 本次担保后
序号 被担保方 审议担保预 2022 年度已 2022 年度 2022 年度可用
保余额 担保余额
计额度 用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1 远大油脂(东莞)有限公司 2 0 0.5 1.5 0.5 1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远大东莞成立于 2009 年 2 月 10 日,注册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文武涌
路 5 号,法定代表人为戴志勇,经营范围: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农、林、牧产品批发(不含稻谷、小麦、玉米批发);食品批发(不含烟草制品批发);食品零售(不含烟草制品零售);贸易代理;其他专业咨询;包装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远大东莞注册资本为 34,171.2134 万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远大东莞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65,954 万元,利润总额 278 万元,
净利润 278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8,703 万元,负债总额 10,82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003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0,828 万元),净资产 7,875
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东莞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109,471 万元,利
润总额 1,714 万元,净利润 1,714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49,646
万元,负债总额 40,05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0,006
万元),净资产 9,589 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东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2.1 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免疑义,具体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以下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2 为免疑义,若主合同为贷款类合同的,其约定的贷款(或融资)期限到期(包括提前到期的情形)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银行承兑类合同的,甲方实际对外付款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开立担保类协议的,甲方对外履行担保义务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开立信用证类协议的,则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若主合同为其
他融资文件的,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的情形)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2.3 保证期间,甲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乙方谨此同意在原保证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且前述转让无需通知保证人。
3、金额
不超过 5,000 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远大东莞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远大东莞的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远大东莞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 941,047.21 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693,925 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余
额 247,122.21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56.44%。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6] (000626)远大控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9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景)及控股子公司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生水)、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能化)、远大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橡胶)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18.8925 亿元。
本次担保的具体金额如下:
1、远大物产向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9.13 亿元。
2、浙江新景向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76 亿元。
3、远大生水向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2.596 亿元。
4、远大能化向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4.059 亿元。
5、远大橡胶向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3475 亿元。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12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
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时对其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 100.93 亿元,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12
月 18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的预计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2022 年度 本次担保前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序 以前年度 本次担保后
被担保方 已审议担保 2022 年度已 2022 年度 2022 年度可用
号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预计额度) 用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1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18.159 1.74 9.13 7.289 6.8 17.67
2 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7.235 2.56 1.76 2.915 1 5.32
3 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 14.496 0.6 2.596 11.3 6.4 9.596
4 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36.28 6.1 4.059 26.121 17.19 27.349
5 远大橡胶有限公司 1.595 0 1.3475 0.2475 0 1.3475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远大物产成立于 1999 年 9 月 9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金莹商住 2
号楼营业房 102 室,法定代表人为史迎春,经营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乙苯、
甲醇、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1,4-二甲苯、1,3-二甲苯、1,2-二甲苯、2-
丁酮、丙酮、苯乙烯[稳定的]、苯酚、苯的批发、零售(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
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
物或技术除外;金属材料、木材、矿产品、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
料原料及产品、针织品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
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初级农产品、铁矿、燃料油、贵金属、工艺美术品的
批发、零售;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不含冷
藏冷冻食品)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物产注册资本为 9 亿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远大物产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5,860,283 万元,利润总额 14,029
万元,净利润 4,937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621,503 万元,负债
总额383,02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9,70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69,436万元),净资产 238,474 万元,或有事项 24,089 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余额)。远大物产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5,839,802 万元,利润总额
33,337 万元,净利润 27,124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741,407 万元,
负债总额 505,76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2,42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85,974
万元),净资产 235,643 万元,或有事项 48,596 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远大物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新景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6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开发区金融贸易大楼
22 层 B1 号房,法定代表人为夏祥敏,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药品进出口;出版物批发;食品经营;酒类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橡胶制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林业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
医用)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浙江新景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100%股权。
浙江新景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389,241 万元,利润总额 3,329 万
元,净利润 3,078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00,464 万元,负债
总额 86,80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213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86,153 万元),
净资产 13,662 万元,无或有事项,2020 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 86.40%。浙
江新景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263,062 万元,利润总额 1,125 万元,净
利润 842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32,678 万元,负债总额 118,17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9,25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18,173 万元),净资产14,505 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14,061 万元(浙江新景为远大物产提供担保余额)。
浙江新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
远大生水成立于 2012 年 1 月 20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高新区江南路 673 号西
楼 317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斌,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与资产管理;金属材料、冶金炉料、矿产品、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金银及饰品初级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项目经营,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经营活动);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再生资源销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生水注册资本为 1 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85%股权,许斌持有其 15%股权。
远大生水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1,310,026 万元,利润总额 3,823
万元,净利润 2,858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02,174 万元,负债
总额 49,76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56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9,301 万元),
净资产 52,406 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生水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1,544,958 万元,利润总额 5,924 万元,净利润 4,443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25,144 万元,负债总额 68,29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
负债总额 68,295 万元),净资产 56,849 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生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远大能化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
丰路 128 号 26 幢 105-2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
[2022-01-21] (000626)远大控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1/21)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8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宁波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能化)、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生水)及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2 亿元。
本次担保的具体金额如下:
1、远大能化向交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3 亿元。
2、远大生水向交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6000 万元。
3、远大物产向交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时对其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 100.93 亿元,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12 月 18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的预计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2022 年度已 本次担保前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序 以前年度担 本次担保后
被担保方 审议担保预 2022 年度已 2022 年度 2022 年度可用
号 保余额 担保余额
计额度 用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1 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36.28 4.8 1.3 30.18 21.073 27.173
2 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 14.496 0 0.6 13.896 10.14 10.74
3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18.159 1.44 0.3 16.419 15.963 17.703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远大能化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
丰路 128 号 26 幢 105-2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
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
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
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
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
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能化注册资本为
1.2 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70%股权,许朝阳持有其 23%股权,蔡华杰持有其 6.5%
股权,朱利芳持有其 0.5%股权。
远大能化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2,379,408 万元,利润总额 17,080
万元,净利润 12,731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30,722 万元,负债
总额 97,06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01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1,865 万元),
净资产 33,653 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能化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2,642,944 万元,利润总额 13,053 万元,净利润 9,785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77,854 万元,负债总额 141,61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3,30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41,615 万元),净资产 36,238 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能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
远大生水成立于 2012 年 1 月 20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高新区江南路 673 号西
楼 317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斌,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与资产管理;金属材料、冶金炉料、矿产品、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金银及饰品初级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项目经营,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经营活动);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再生资源销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生水注册资本为 1 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85%股权,许斌持有其 15%股权。
远大生水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1,310,026 万元,利润总额 3,823
万元,净利润 2,858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02,174 万元,负债总
额 49,76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56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9,301 万元),
净资产 52,406 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生水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1,544,958 万元,利润总额 5,924 万元,净利润 4,443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25,144 万元,负债总额 68,29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
动负债总额 68,295 万元),净资产 56,849 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生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远大物产成立于 1999 年 9 月 9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金莹商住 2
号楼营业房 102 室,法定代表人为史迎春,经营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乙苯、甲醇、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1,4-二甲苯、1,3-二甲苯、1,2-二甲苯、2-
丁酮、丙酮、苯乙烯[稳定的]、苯酚、苯的批发、零售(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金属材料、木材、矿产品、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产品、针织品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初级农产品、铁矿、燃料油、贵金属、工艺美术品的批发、零售;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物产注册资本为 9 亿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远大物产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5,860,283 万元,利润总额 14,029
万元,净利润 4,937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621,503 万元,负债
总额 383,02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9,709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69,436 万
元),净资产 238,474 万元,或有事项 24,089 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余额)。远大物产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5,839,802 万元,利润总
额 33,337 万元,净利润 27,124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741,407 万
元,负债总额 505,76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2,42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85,974 万元),净资产 235,643 万元,或有事项 48,596 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远大物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
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3、金额
3.1 为远大能化向交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金额为不超过 1.3 亿元。
3.2 为远大生水向交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金额为不超过
[2022-01-20] (000626)远大控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1/20)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7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景)及控股子公司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能化)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6.6 亿元。
本次担保的具体金额如下:
1、远大物产向农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44 亿元。
2、浙江新景向农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0.36 亿元。
3、远大能化向农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4.8 亿元。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时对其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 100.93 亿元,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 、 12 月 18 日披 露 于《 中 国证 券 报》、《证 券时 报 》和 巨 潮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的预计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序 被担保方 2022 年度已审 本次担保前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以前年度 本次担保后
号 议担保预计额 2022 年度已 2022 年度 2022 年度可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度 用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用担保额度
1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18.159 0 1.44 16.719 15.963 17.403
2 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7.235 2.2 0.36 4.675 3.98 6.54
3 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36.28 0 4.8 31.48 21.073 25.873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远大物产成立于 1999 年 9 月 9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金莹商住 2
号楼营业房 102 室,法定代表人为史迎春,经营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乙苯、
甲醇、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1,4-二甲苯、1,3-二甲苯、1,2-二甲苯、2-
丁酮、丙酮、苯乙烯[稳定的]、苯酚、苯的批发、零售(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
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
物或技术除外;金属材料、木材、矿产品、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
料原料及产品、针织品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
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初级农产品、铁矿、燃料油、贵金属、工艺美术品的
批发、零售;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不含冷
藏冷冻食品)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
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
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物
产注册资本为 9 亿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远大物产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5,860,283 万元,利润总额 14,029
万元,净利润 4,937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621,503 万元,负债
总额 383,02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9,709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69,436 万
元),净资产 238,474 万元,或有事项 24,089 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余额)。远大物产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5,839,802 万元,利润总
额 33,337 万元,净利润 27,124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741,407 万
元,负债总额 505,76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2,42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85,974 万元),净资产 235,643 万元;或有事项 48,596 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远大物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新景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6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开发区金融贸易大楼
22 层 B1 号房,法定代表人为夏祥敏,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药品进出口;出版物批发;食品经营;酒类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橡胶制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林业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浙江新景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100%股权。
浙江新景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389,241 万元,利润总额 3,329 万
元,净利润 3,078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00,464 万元,负
债总额 86,80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213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86,153 万元),
净资产 13,662 万元,无或有事项。浙江新景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263,062 万元,利润总额 1,125 万元,净利润 842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
产总额 132,678 万元,负债总额 118,17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9,250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118,173 万元),净资产 14,505 万元,或有事项 14,061 万元(浙
江新景为远大物产提供担保余额)。
浙江新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远大能化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
丰路 128 号 26 幢 105-2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
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能化注册资本为1.2 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70%股权,许朝阳持有其 23%股权,蔡华杰持有其 6.5%股权,朱利芳持有其 0.5%股权。
远大能化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2,379,408 万元,利润总额 17,080
万元,净利润 12,731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30,722 万元,负债
总额 97,06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01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1,865 万元),
净资产 33,653 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能化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2,642,944 万元,利润总额 13,053 万元,净利润 9,785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77,854 万元,负债总额 141,61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3,30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41,615 万元),净资产 36,238 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能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为子公司向农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期限为: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
[2022-01-18] (000626)远大控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6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 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
担保合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景)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2.2 亿元。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时对其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 100.93 亿元,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12 月 18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的预计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序 被担保方 2022 年度已审 本次担保前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以前年度 本次担保后
号 议担保预计额 2022 年度已 2022 年度 2022 年度可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度 用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用担保额度
1 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7.235 0 2.2 5.035 4.34 6.54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新景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6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开发区金融贸易大楼
22 层 B1 号房,法定代表人为夏祥敏,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药品进出口;出版物批发;食品经营;酒类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橡胶制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林业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浙江新景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浙江新景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389,241 万元,利润总额 3,329 万
元,净利润 3,078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00,464 万元,负债
总额 86,80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213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86,153 万元),
净资产 13,662 万元,无或有事项。浙江新景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263,062 万元,利润总额 1,125 万元,净利润 842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
产总额 132,678 万元,负债总额 118,17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9,250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118,173 万元),净资产 14,505 万元,或有事项 14,061 万元(浙
江新景为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浙江新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为浙江新景向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期限为:
本合同担保的每笔“主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主合同”项下的“被担保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3、金额
不超过 2.2 亿元。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浙江新景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浙江新景的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浙江新景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 937,114.81 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679,950 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余
额 257,164.81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54.95%。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12] (000626)远大控股: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5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22,000 万元–27,000 万元 亏损:11,319.38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8,000 万元–11,800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73%-155% 盈利:4,621.24 万元
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43 元/股–0.52 元/股 亏损:0.21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业绩预告有关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 在重大分歧。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0 年大宗商品市场受突发疫情影响较大,供求和价格均剧烈波动,由于
疫情发生的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超出预期,导致大宗商品市场的表现与公司经营 策略出现较大偏差,第一季度经营出现较大亏损。随着疫情的纵深发展,各国政 府为了遏制经济进一步下滑,均采取了积极的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受全球货币 宽松和中国经济快速复苏影响,大宗商品价格在经过 2020 年初的非理性下跌后 逐步企稳回升,公司的经营策略也逐步显现效果,从 2020 年第二季度开始主营 业务连续实现盈利。2021 年度,公司延续了 2020 年第二季度以来良好的经营态
势,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预计为 2.2 亿元-2.7 亿元,实现扭亏为盈。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 2021 年度具体的财务数据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选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2022-01-07] (000626)远大控股: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3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6 日 14:30 在浙江省宁波市
鄞州区惊驾路 555 号泰富广场 A 座 15 楼 1503 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 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史迎春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3 名,代表股份 291,939,1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8,940,464 股的 57.362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计 2 名,代表股份 209,867,1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08,940,464
股的 41.236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1 名,代表股份 82,07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08,940,464 股的 16.126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会议,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指派陈超、蔡元律师进行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提案的表决情况
提案 1.00、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
表决情况:同意 291,939,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45,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超、蔡元。
3、结论意见: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须公告的文件一同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2022-01-07] (000626)远大控股:关于收到董事减持公司股份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4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董事减持公司股份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
和 2022 年 1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许强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2022-001、2022-002)。
近日,公司收到许强先生发来的书面文件,对其近期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说明如下:
本人近期因为个人资金确定性需求,经前期公告后减持并计划减持相应数量的公司股票。对部分投资者可能因此对本人产生的误解,特此说明缘由并感谢投资者的理解和包容。
本人在公司任职已超过二十年,目前主抓公司油脂板块业务,该板块的产业转型和业务发展在本人的带领及团队的努力下快速推进。今后本人仍将继续恪尽职守,领导油脂板块业务做优做强,以持续优异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公司将持续关注许强先生实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2022-01-05] (000626)远大控股: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2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许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4,340,45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528%)的副董事长、副总裁许强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0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12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副董事长
许强 4,340,457 股 0.8528%
副总裁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
个人资金确定性需求。
2、股份来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因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
姓名 拟减持股份数量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许强 1,080,000 股 24.8822% 0.2122%
4、减持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价格
市场价格。
6、减持期间
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许强先生承诺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任职期间,许强先生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规定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许强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四、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2-01-05] (000626)远大控股: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1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许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公司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许强先生计划自减
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1,446,8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24.9998%,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0.2843%。
公司近日收到许强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情况的书面说明,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万股) (%)
2021 年 12 月22 日 23.96 48.33 0.0950
2021 年 12 月29 日 25.02 0.15 0.0003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2 月30 日 24.69 20.12 0.0395
许强 2021 年 12 月31 日 25.02 76.08 0.1495
大宗交易 - 0 0 0
其它方式 - 0 0 0
合 计 - 24.62 144.68 0.2843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因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所获得
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 23.60 元/股—25.30 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578.7257 1.1371 434.0457 0.8528
其中:
许强 578.7257 1.1371 434.0457 0.8528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许强先生承诺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规定,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在任职期间,许强先生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规 定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的规定,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2-01-04] (000626)远大控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1/04)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26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宁波分行签署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
能化)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95 亿元。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十一次会议、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时对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 76.47 亿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12 月 11 日、12 月 30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次担保在上述的预计
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序 被担保方 2021 年度已审 本次担保前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以前年度 本次担保后
号 议担保预计额 2021 年度已 2021 年度 2021 年度可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度 用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用担保额度
1 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7.78 24.923 1.95 0.907 0 25.873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远大能化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
丰路 128 号 26 幢 105-2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
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能化注册资本为 1.2 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70%股权,许朝阳持有其 23%股权,蔡华杰持有其6.5%股权,朱利芳持有其 0.5%股权。
远大能化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2,379,408 万元,利润总额 17,080
万元,净利润 12,731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30,722 万元,负债
总额 97,06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01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1,865 万元),
净资产 33,653 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能化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2,642,944 万元,利润总额 13,053 万元,净利润 9,785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77,854 万元,负债总额 141,61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3,30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41,615 万元),净资产 36,238 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能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2.1 甲方的保证期间按乙方对债务人单笔贸易融资分别计算,自单笔贸易融
资业务起始日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其中:
打包贷款、出口信用证押汇、出口托收押汇、进口信用证押汇、进口托收押汇、出口信用保险融资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融资到期之日起二年;
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立备用信用证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乙方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若债务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的,且乙方要求债务人立即缴足保证金的,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乙方要求债务人缴足保证金之日起二年;
2.2 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的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合同的,经甲方同意的,
甲方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3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乙方宣
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乙方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3、金额
不超过 1.95 亿元。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被担保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远大能化的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远大能化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控股子公司远大能化的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少数股权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约合 937,118.27 万元(其
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679,950 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
担保余额约合 257,168.27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54.95%。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31] (000626)远大控股: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25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提示性公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2 年 1 月 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2 年 1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 过 深 交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3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惊驾路 555 号泰富广场 A 座 15 楼 1503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提案1.00、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应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2 年 1 月 5 日 9: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惊驾路 555 号泰富广场 A 座 14 楼 1415 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卫,电话:0518-85153595、85153567,传真:0518-85150105。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6”,投票简称为“远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远大产业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于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月 6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 √
注:委托人如无明确投票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签发日期:
[2021-12-28] (000626)远大控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24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签署最高
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粮油)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1,050 万元。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十一次会议、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时对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 76.47 亿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12 月 11 日、12 月 30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次担保在上述的预计
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序 被担保方 2021 年度已审 本次担保前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以前年度 本次担保后
号 议担保预计额 2021 年度已 2021 年度 2021 年度可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度 用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用担保额度
1 远大粮油有限公司 2 0 1.105 0.895 0 1.105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远大粮油成立于 2011 年 8 月 26 日,注册地点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东方路 18 号 24 层,法定代表人为许强。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金属材料、冶金材料、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银饰品的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粮油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远大粮油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438,122 万元,利润总额 8,567 万
元,净利润 6,415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55,967 万元,负债总额
44,43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0,982 万元),净资产
11,528 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粮油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323,496 万
元,利润总额 2,851 万元,净利润 2,138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44,138
万元,负债总额 32,16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2,164
万元),净资产 11,974 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粮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为子公司向上海农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期限为: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其中:借款、打包贷款、出口押汇、进口押汇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融资到期日之日起三年;汇票承兑、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若债务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立即缴足保证金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缴足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合同的,保证人同意,无需
再另行通知其或征求其同意,保证人将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3、金额
不超过 11,050 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远大粮油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远大粮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远大粮油的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远大粮油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约合 917,618.27 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660,450.00 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
提供担保余额约合 257,168.27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47.56%。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24] (000626)远大控股: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23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连云港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连云港金控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资本)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17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金控资本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收到金控资本发来的关于减持情况的书面说明,
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到 2021 年 12 月 22 日,金控资本共减持公司股份 508.94
万股,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万股) (%)
2021.10.27-20
集中竞价交易 22.40 508.94 1.00
21.12.22
连云港金控资本
大宗交易 - 0 0 0
管理有限公司
其它方式 - 0 0 0
合 计 - 22.40 508.94 1.00
金控资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
起人所持股份及因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所获得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 20.06 元/
股--24.21 元/股。
金控资本自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 年 1 月 21 日)以来,
累计减持股份合计 657.94 万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 508,940,464 股的 1.2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8716.14 17.13 8,207.20 16.13
连云港金控
其中:
资本管理有 8716.14 17.13 8,207.20 16.13
无限售条件股份
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金控资本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的规定。
2、金控资本本次减持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金控资本将视市场及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
三、备查文件
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1] (000626)远大控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20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 13 名,实际出席的董事人数为 13 名,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史迎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许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许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个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 13 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 0 票、获得的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部分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史迎春(召集人)、许强、白新华、蒋华富、许祥舜。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张双根(召集人)、史迎春、蒋华富、谢会生、吴价宝。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 13 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 0 票、获得的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 13 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 0 票、获得的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 13 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 0 票、获得的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许强先生个人简历
许强,男,1974 年 3 月出生,英语专业本科。曾任职宁波东港大酒店营销
经理、LG 公司宁波办高级销售经理、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橡塑事业部总经理、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等,现任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等。许强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 5,787,257 股。
[2021-12-21] (000626)远大控股: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21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因经营发展需要,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调整全资子公司若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若朴供应链)的股权结构,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粮油)以自有资金839,447.72 元收购公司持有的若朴供应链 100%股权,并在收购完成后由远大粮油承担对若朴供应链 3 亿元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本次交易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远大粮油成立于 2011 年 8 月 26 日,注册地点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东方路 18 号 24 层,法定代表人为许强。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金属材料、冶金材料、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银饰品的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粮油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远大粮油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438,122 万元,利润总额 8,567 万
元,净利润 6,415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55,967 万元,负债总额
44,439 万元,净资产 11,528 万元。远大粮油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323,496 万元,利润总额 2,851 万元,净利润 2,138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4,138 万元,负债总额 32,164 万元,净资产 11,974 万元。
远大粮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概况
1.1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若朴供应链 100%股权。
1.2 若朴供应链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1.3 2020 年 12 月 31 日若朴供应链净资产为 979.92 元,2021 年 9 月 30 日
若朴供应链净资产为-1,249,552.28 元。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若朴供应链成立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江南路
1958 号 1 号楼 606-2,法定代表人为许强,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产品(以上三项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织品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初级农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铁矿、工艺美术品(文物、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批发、零售;食品经营(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若朴供应链的注册资本为 3 亿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3、若朴供应链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利润总额-1,909.16 元,
净利润-1,909.16 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若朴供应链资产总额 979.92 元,负
债总额 0 元,净资产 979.92 元。若朴供应链 2021 年 1 至 9 月经审计实现营业收
入 0 元,利润总额-1,250,532.20 元,净利润-1,250,532.20 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若朴供应链资产总额 910,418.17 元,负债总额 2,159,970.45 元,净资产-1,249,552.28 元。
4、若朴供应链的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
的条款。
5、若朴供应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若朴供应链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支付方式及生效条件等
1.1 交易金额
本次股权转让款项为 839,447.72 元。
1.2 支付期限和方式
签署本协议后 45 个工作日内,双方完成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后
的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股权转让对价的 100%,即人民币 839,447.72 元支付
给甲方。
1.3 生效条件
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交易定价依据
若朴供应链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21 年 1-9 月财务
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1)02671 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若朴供应链基准日净资产为-1,249,552.28 元,其他应付款为 2,110,207.35 元:其中公司借款 2,100,000.00 元。
在上述数据的基础上将部分公司借款 2,089,000.00 元转为若朴供应链股本。调整后,若朴供应链基准日净资产为 839,447.72 元。以调整后若朴供应链净资产数据作为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作价基础。基于此,远大粮油受让标的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839,447.72 元。
3、收购的资金来源
远大粮油自有资金。
五、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调整全资子公司的股权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朴供应链将作为公司油脂领域产业投资项目的投资主体和平台公司之一,有利于协助公司开拓油脂领域的产业化道路,提升油脂业务的运营能力,有利于优化若朴供应链的股权治理结构,整合现有资源,提高运营效率。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影响公司的重
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1)02671 号]。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1] (000626)远大控股: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22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2 年 1 月 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2 年 1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 过 深 交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3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惊驾路 555 号泰富广场 A 座 15 楼 1503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提案1.00、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应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2 年 1 月 5 日 9: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惊驾路 555 号泰富广场 A 座 14 楼 1415 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卫,电话:0518-85153595、85153567,传真:0518-85150105。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通知。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6”,投票简称为“远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远大产业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于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1 月6日召开的 2022 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 √
注:委托人如无明确投票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签发日期:
[2021-12-18] (000626)远大控股: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19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 14:00 在浙江省宁波
市鄞州区惊驾路 555 号泰富广场 A 座 15 楼 1503 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 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史迎春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4 名,代表股份 296,239,7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8,940,464 股的 58.207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计 2 名,代表股份 211,825,7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08,940,464
股的 41.620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2 名,代表股份 84,41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08,940,464 股的 16.586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会议,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指派邱叶、陈超律师进行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提案的表决情况
提案1.00、2022年度投资理财产品。
表决情况:同意 296,239,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20,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股。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子公司2022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
表决情况:同意 296,239,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20,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股。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
表决情况:同意 296,239,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20,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4.00、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远盛仓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 296,239,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20,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5.00、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许强。
本项采用累积投票制。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96,222,976,不少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303,676。
表决结果:当选。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邱叶、陈超。
3、结论意见: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须公告的文件一同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2021-12-14] (000626)远大控股: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18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提示性公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1 年 12 月 17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1 年 12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 过 深 交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惊驾路 555 号泰富广场 A 座 15 楼 1503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提案1.00、2022年度投资理财产品。
提案2.00、子公司2022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
提案3.00、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
提案4.00、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远盛仓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提案5.00、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许强。
2、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八次、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7日、11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2022年度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关于子公司2022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等公告。
3、提案3.00、提案4.00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4、提案5.00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
5、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年度投资理财产品 √
2.00 子公司2022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 √
3.00 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 √
4.00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远盛仓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累积投票提案
5.00 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1)人
5.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许强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应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1 年 12 月 16 日 9: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惊驾路 555 号泰富广场 A 座 14 楼 1415 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卫,电话:0518-85153595、85153567,传真:0518-85150105。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6”,投票简称为“远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2.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投 X1 票 X1 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补选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1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12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2、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3、对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年度投资理财产品 √
2.00 子公司2022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 √
3.00 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 √
4.00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远盛仓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累积投票提案
[2021-12-11] (000626)远大控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17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景)及控股子公司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能化)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远大物产向平安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3.5 亿元。
2、浙江新景向平安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3、远大能化向平安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远大物产为其同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 2 亿元。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十一次会议、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时对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 76.47 亿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12 月 11 日、12 月 30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次担保在上述的预计
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远大物产已经履行审批程序批准了相应的担保事项。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序 被担保方 2021 年度已审 本次担保前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以前年度 本次担保后
号 议担保预计额 2021 年度已 2021 年度 2021 年度可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度(调剂后) 用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用担保额度
1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17.403 13.903 3.5 0 0 17.403
2 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7.78 22.923 2.0 2.857 0 23.923
3 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6.54 6.04 0.5 0 0 6.54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说明:
单位:亿元
已用 2021 年度 未用 2021 年度
调剂方 调剂前 调剂后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15.81 17.403 17.403 0
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6.95 5.357 3.135 2.222
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6.04 6.54 6.54 0
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8.28 27.78 24.923 2.857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远大物产成立于 1999 年 9 月 9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金莹商住 2
号楼营业房 102 室,法定代表人为史迎春。经营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乙苯、
甲醇、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1,4-二甲苯、1,3-二甲苯、1,2-二甲苯、2-
丁酮、丙酮、苯乙烯[稳定的]、苯酚、苯的批发、零售(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
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
或技术除外;金属材料、木材、矿产品、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
原料及产品、针织品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
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初级农产品、铁矿、燃料油、贵金属、工艺美术品的批发、零售;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物产注册资本为 9 亿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远大物产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5,860,283 万元,利润总额 14,029
万元,净利润 4,937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621,503 万元,负债
总额 383,02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9,709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69,436 万
元),净资产 238,474 万元,或有事项 24,089 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余额)。远大物产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5,839,802 万元,利润总
额 33,337 万元,净利润 27,124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741,407 万
元、负债总额 505,76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2,42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85,974 万元)、净资产 235,643 万元;或有事项 48,596 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远大物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新景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6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开发区金融贸易大楼
22 层 B1 号房,法定代表人为夏祥敏,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药品进出口;出版物批发;食品经营;酒类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橡胶制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林业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
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浙江新景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100%股权。
浙江新景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389,241 万元,利润总额 3,329 万
元,净利润 3,078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00,464 万元、负
债总额86,80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21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6,153万元)、
净资产 13,662 万元,无或有事项。浙江新景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263,062 万元,利润总额 1,125 万元,净利润 842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
产总额 132,678 万元、负债总额 118,17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9,250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118,173 万元)、净资产 14,505 万元,或有事项 14,061 万元(浙
江新景为远大物产提供担保余额)。
浙江新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远大能化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
丰路 128 号 26 幢 105-2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
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能化注册资本为 1.2 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70%股权,许朝阳持有其 23%股权,蔡华杰持有其
6.5%股权,朱利芳持有其 0.5%股权。
远大能
[2021-12-04] (000626)远大控股: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1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16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连云港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连云港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资本)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收到金控资本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止到2021年12月2日,金控资本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万股)
减持比例
(%)
连云港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2月2日
22.44
184.31
0.36
大宗交易
-
0
0
0
其它方式
-
0
0
0
合 计
-
22.44
184.31
0.36
金控资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起人所持股份及因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所获得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20.45元/股-23.70元/股。
2
金控资本自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年1月21日)以来,累计减持股份合计333.31万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508,940,464股的0.6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连云港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8716.14
17.13
8531.83
16.76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8716.14
17.13
8531.83
16.7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金控资本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金控资本本次减持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金控资本将视市场及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三、备查文件
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2021-11-29] (000626)远大控股:关于子公司2022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13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2022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黑色、有色金属、能源化工类、天然橡胶、农产品、外汇等。
2、投资金额:保证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 14.5 亿元,合约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 135 亿元,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生态农业、油脂、贸易三大领域,大宗商品贸易是公司的重要业务之一,该业务的经营主体为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中国经济实施供给侧改革以来,大宗商品的供应与需求格局发生较大的变化,市场波动剧烈,贸易商依靠上下游供应链信息不对称、时间及空间差异、供应商资源和客户渠道来赚取购销价差的粗放经营时代已经终结。目前,各种大宗商品衍生品纷纷在期货交易平台、远期现货电子交易平台出现,期货作为现货价格发现工具的功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公司子公司得以通过使用金融衍生品工具进行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
公司子公司主要经营塑料、液体化工、天然橡胶、黑色、有色金属、农产品等大宗商品,该类商品受市场供求、地缘政治、气候季节、利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作用,价格波动频繁。贸易商作为上下游出货和进货的渠道,在供应链上的角色经常发生变化,在价格波动过程中会面临船期变化、上下游供需平衡等影响,不可避免的存在现货购销敞口风险。因此,公司子公司有必要通过研判相关大宗商品的市场行情,利用期货、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管理现货购销裸露头寸,同
时抓住期、现货两个市场价格波动获取利润。
公司子公司经营的部分商品涉及进出口业务,外汇市场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波动频繁,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业绩带来的不良影响,公司子公司有必要基于外汇资产、负债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做好利汇率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子公司 2022 年度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保证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
14.5 亿元,合约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 135 亿元,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子公司 2022 年度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不涉及使
用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的主要方式:商品期货交易、商品期权交易、远期外汇交易。
商品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实物商品的标准化合约。商品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事先确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某种特定实物商品或商品期货的权利。对以上合约的买卖叫做商品期货交易或商品期权交易。远期外汇交易是指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在将来某个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汇率、币种、金额、期限办理两种可自由兑换货币间的兑换。
(五)投资品种
公司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的主要品种:黑色(螺纹钢、热卷板、铁矿石、不锈钢、焦炭、焦煤、动力煤)、有色金属(白银、黄金、铝、铜、铅、锌、镍、锡)、能源化工类(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甲醇、乙二醇、沥青、精对苯二甲酸、苯乙烯、纯苯、原油、燃料油、石脑油、汽油)、天然橡胶、农产品(玉米、大豆、棕榈油、豆油、菜籽油、菜籽粕、豆粕、白糖、水稻、小麦、棉花、鲜鸡蛋、苹果、纸桨、棉纱、红枣、玉米淀粉、瘦肉猪)、外汇(美元、日元、澳元、欧元)等。
(六)投资市场
公司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的主要市场: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能源交易所、华西村商品交易中心、纽约商业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纽约 ICE、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伦敦洲际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香港交易所、东京商品交易所、马来西亚衍生品交易所等;远期外汇交易主要通过资信良好的银行完成。
(七)主要条款
公司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主要在上述期货市场中交易,少量为与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的商品期权场外交易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条款如下:
1、合约期限
期货交易所期货、期权合约期限一般为一年,场外期权合约期限可自行约定,一般以一到三个月之内的短期为主。
2、合约金额
商品期货、期权每手合约金额在数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
3、交易对手
场内交易无特定交易对手,场外交易交易对手为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或有资质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4、交易杠杆倍数
根据交易所保证金比率不同,单个期货合约杠杆倍数在 2 倍-20 倍之间。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2021 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子公司 2022 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衍生品投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衍生品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主要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期货等衍生品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
期货等衍生品交易按照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信用风险
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大宗商品价格周期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子公司期货等衍生品交易上的损失。
4、操作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
期货等衍生品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6、法律风险
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期货经纪公司作为交易通道。
公司子公司各业务单元需要开立期货账户时,由业务单元填写申请上报业务单元总经理审批,并报运营管理中心备案。如果选取的期货经纪公司注册资金小于 1 亿元人民币或需要开通场内期权交易权限,还须经总裁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合同签订和开立账户事宜。
2、建立衍生品业务管理流程。
公司子公司的衍生品投资有严格的业务管理流程,主要从交易的账户开立、岗位设置、申请审批、操作执行、资金划拨、风险监控、会计核算等几个主流程来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管理。
3、建立止盈止损机制。
公司子公司有严格的止盈止损机制,对衍生品交易的总头寸及最大回撤比例进行设定。各业务单元的交易员可在权限额度范围内进行衍生品的建仓、平仓、
交割等交易,但是在交易过程中一旦亏损超出权限额度的一定比例,则会被要求平仓,如果交易员不及时平仓,则公司子公司将根据风险预警信息强制平仓。
4、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子公司在进行衍生品交易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严于交易所的认定标准对所有的期货交易账户进行实控关联,一旦发现某一合约的单边持仓接近交易所的持仓上限规定,立即要求业务部门做平仓处理,并通过分品种授权交易的方式来避免自成交。
四、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确认和计量衍生品投资产生的各项损益和公允价值,并予以列示和披露。具体核算原则如下:
公司的套期包括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
(一)套期会计
公司在套期开始时,以书面形式对套期关系进行指定,包括记录: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以及风险管理目标以及套期策略;被套期项目性质及其数量;套期工具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风险性质及其认定;套期类型(公允价值套期或现金流量套期);对套期有效性的评估,包括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的经济关系、套期比率、套期无效性来源的分析;开始指定套期关系的日期等。此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或相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将影响套期有效性要求时,将对现有的套期关系进行评估,以确定套期关系是否应该终止,或者是否应调整指定的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从而维持满足套期有效性要求的套期比率(即“再平衡”)。
如因风险管理目标的变化,公司不能再指定既定的套期关系;或者套期工具被平仓或到期交割;或者被套期项目风险敞口消失;或者考虑再平衡后(如适用),套期关系不再满足套期会计的应用条件的,则套期关系终止。
1、公允价值套期
对于公允价值套期,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将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被套期项目为存货的,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将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确定承诺的,被套期项目在套期关系指定后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将其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并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
套期关系终止时,被套期项目为存货的,公司在该存货实现销售时,将该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转出并计入销售成本;被套期项目为采购商品的确定承诺的,公司在确认相关存货时,将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转出并计入存货初始成本;被套期项目为销售商品的确定承诺的,公司在该销售实现时,将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转出并计入销售收入。
2、现金流量套期
对于现金流量套期,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不属于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
[2021-11-29] (000626)远大控股: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12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2022 年度,公司拟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时对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 100.93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 55.78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 45.15 亿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2021 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公司 2022 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担保 被担保方 2021 年 2022 年 2022 担保额度
序 方持 最近一期 度已担 度预计 年度预 占上市公 是否
号 被担保方 股比 资产负债 保金额 担保额 计担保 司最近一 关联
例 率 (亿元) 度(亿 增加额 期净资产 担保
元) (亿元) 比例
1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100% 68.22% 13.903 18.159 4.256 62.58% 否
2 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100% 89.07% 6.04 7.235 1.195 24.93% 否
3 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 100% 72.30% 3.135 5.465 2.33 18.83% 否
司
4 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70% 79.62% 21.923 36.28 14.357 125.02% 否
5 远大橡胶有限公司 70% 66.74% 0.429 1.595 1.166 5.50% 否
6 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 85% 54.57% 10.14 14.496 4.356 49.95% 否
7 远大生科植物保护(上海) 100% 62.38% 2.87 3.5 0.63 12.06% 否
有限公司
8 远大生态科技(宁波)有 100% 0% 0 4.2 4.2 14.47% 否
限公司
9 远大油脂(东莞)有限公 100% 80.69% 0.5 2 1.5 6.89% 否
司
10 GRAND RESOURCES GROUP 100% 14.59% 0 3.2 3.2 11.03% 否
(SINGAPORE) PTE. LTD.
11 远大粮油有限公司 74% 72.87% 0 4.8 4.8 16.54% 否
合计 - - 58.94 100.93 41.99 - -
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预计额度,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在上述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1、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方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被担保方获得担保额度;
2、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3、获调剂方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
远大物产成立于 1999 年 9 月 9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金莹商住 2
号楼营业房 102 室,法定代表人为史迎春,经营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乙苯、甲醇、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1,4-二甲苯、1,3-二甲苯、1,2-二甲苯、2-丁酮、丙酮、苯乙烯[稳定的]、苯酚、苯的批发、零售(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金属材料、木材、矿产品、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产品、针织品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初级农产品、铁矿、燃料油、贵金属、工艺美术品的批发、零售;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物
产注册资本为 9 亿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远大物产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5,860,283 万元,利润总额 14,029
万元,净利润 4,937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621,503 万元,负债
总额 383,02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9,709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69,436 万
元),净资产 238,474 万元,或有事项 24,089 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余额)。远大物产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5,839,802 万元,利润总
额 33,337 万元,净利润 27,124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741,407 万
元,负债总额 505,76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2,42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85,974 万元),净资产 235,643 万元,或有事项 48,596 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远大物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景)
浙江新景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6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开发区金融贸易大楼
22 层 B1 号房,法定代表人为夏祥敏,经营范围:许可项目 :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药品进出口;出版物批发;食品经营;酒类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橡胶制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林业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浙江新景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100%股权。
浙江新景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389,241 万元,利润总额 3,329 万
元,净利润 3,078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00,464 万元,负
债总额 86,80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213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86,153 万元),
净资产 13,662 万元,无或有事项。浙江新景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263,062 万元,利润总额 1,125 万元,净利润 842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
产总额 132,678 万元,负债总额 118,17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9,250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118,173 万元),净资产 14,505 万元,或有事项 14,061 万元(浙
江新景为远大物产提供担保余额)。
浙江新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大)
宁波远大成立于 2000 年 3 月 27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保税区商务大厦 1229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林业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宁波远大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90%股权、浙江新景持有其 10%股权。
宁波远大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356,081 万元,利润总额-20,934
万元,净利润-15,723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37,829 万元,负债
总额 19,70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9,706 万元),净
资产 18,123 万元,无或有事项。宁波远大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547,904
万元,利润总额 3,427 万元,净利润 2,571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74,719 万元,负债总额 54,02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1 万元,流动负债总
额 54,025 万元),净资产 20,694 万元,无或有事项。
宁波远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能化)
远大能化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
丰路 128 号 26 幢 105-2
[2021-11-29] (000626)远大控股:关于2022年度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11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银行发行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2、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为 25 亿元,该额度在 2022 年度内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投
资总金额不得超过该额度。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2022 年度拟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的资金用于投资理财产品,以期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为 25 亿元,该额度在 2022 年度内滚
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投资总金额不得超过该额度。
3、投资方式
3.1、结构性存款;
3.2、银行发行的底层资产包括银行存款、同业拆借、货币基金、国债等在内的理财产品;
3.3、银行发行的投资于境内市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并不限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资产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3.4、国债逆回购。
4、投资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要投资短期理财产品,单笔投资的期限不超过 1 年。
5、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日常运营之外的存量资金进行投资。
二、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2、本次投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投资主要为短期理财产品,考虑到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管控措施如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管理能力强、投资经验丰富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受托方。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即时通报公司审计反馈部、公司总裁和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采取管控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对于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采取管控措施如下: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应相互独立;
(2)相关工作人员须对投资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有关信息。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将剩余存量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收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制定了相关制度,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内控程序健全。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投资理财产品,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的同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依法依规经营的情况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2 年度投资理财产品,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021-11-29] (000626)远大控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10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九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 12 名,实际出席的董事人数为 12 名,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史迎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许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 12 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 0 票、获得的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本项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
许强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度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 12 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 0 票、获得的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
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 12 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 0 票、获得的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1 年 11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 12 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 0 票、获得的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 2022 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 2022 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 12 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 0 票、获得的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框架协议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 12 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 0 票、获得的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 12 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 0 票、获得的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许强先生个人简历
许强,男,1974年3月出生,英语专业本科。曾任职宁波东港大酒店营销经理、LG公司宁波办高级销售经理、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橡塑事业部总经理、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等,现任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许强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5,787,257股。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24] (000626)远大控股:关于公司董事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5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许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许强先生计划自减
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1,08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24.8822%,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0.2122%。
公司近日收到许强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情况的书面说明,截止到 2022 年 2
月 22 日,共减持公司股份 100 万股,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过半,具体
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万股) (%)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91 25 0.0491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17 25 0.0491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11 50 0.0982
许强
大宗交易 - 0 0 0
其它方式 - 0 0 0
合 计 - 20.32 100 0.1965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因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所获得
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 20.02 元/股--21.19 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434.0457 0.8528 334.0457 0.6564
其中:
许强 434.0457 0.8528 334.0457 0.6564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许强先生承诺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规定,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在任职期间,许强先生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规 定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的规定,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2022-02-19] (000626)远大控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1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
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 13 名,实际出席的董事人数为 13 名,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史迎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2 年 2 月 1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 13 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 0 票、获得的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Grand Energy (Singapore) Pte. Ltd.
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2 年 2 月 1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 13 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 0 票、获得的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2 年 2 月 1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 13 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 0 票、获得的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九日
[2022-02-19] (000626)远大控股:召开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4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2 年 3 月 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2 年 3 月 7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7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 过 深 交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3 月 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街道扬帆路 515 号远大中心 1904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提案1.00、2022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
提案2.00、为控股子公司Grand Energy (Singapore) Pte. Ltd.提供担保。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年2月1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2022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3、提案1.00、提案2.00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 √
2.00 为控股子公司Grand Energy (Singapore) Pte. Ltd.提供担保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应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2 年 3 月 6 日 9: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街道扬帆路 515 号远大中心 1904 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卫,电话:0518-85153567,传真:0518-85150105。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通知。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6”,投票简称为“远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远大产业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于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3 月7日召开的 2022 年度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 √
2.00 为控股子公司Grand Energy (Singapore) √
Pte. Ltd.提供担保
注:委托人如无明确投票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签发日期:
[2022-02-19] (000626)远大控股:关于2022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2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2022 年度,预计公司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 18.8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 15.17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3.63 亿元。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保函、承兑汇票等。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公司 2022 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被担保方 2021 年 2022 年 2022 年 担保额度
序 公司 最近一期 度已担 度预计 度预计 占上市公 是否
号 被担保方 持股 资产负债 保金额 担保额 担保增 司最近一 关联
比例 率 (亿元) 度(亿 加额(亿 期净资产 担保
元) 元) 比例
1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100% 68.22% 2.00 3.00 1.00 10.34% 否
2 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100% 89.07% 1.00 1.00 0.00 3.45% 否
3 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 100% 72.30% 0.80 2.74 1.94 9.43% 否
司
4 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70% 79.62% 4.50 6.50 2.00 22.40% 否
5 远大橡胶有限公司 70% 66.74% 0.20 0.50 0.30 1.72% 否
6 远大国际(香港)有限公 100% 70.98% 1.42 1.43 0.01 4.94% 否
司
7 远大油脂(东莞)有限公 100% 80.69% 0.00 1.00 1.00 3.45% 否
司
8 GRAND RESOURCES GROUP 100% 14.59% 0.00 0.13 0.13 0.45% 否
(SINGAPORE) PTE. LTD.
9 远大粮油有限公司 74% 72.87% 0.80 2.50 1.70 8.62% 否
合计 - - 10.72 18.80 8.09 - -
公司上述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在上述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1、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方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被担保方获得担保额度;
2、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3、获调剂方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
远大物产成立于 1999 年 9 月 9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金莹商住 2
号楼营业房 102 室,法定代表人为史迎春。经营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乙苯、甲醇、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1,4-二甲苯、1,3-二甲苯、1,2-二甲苯、2-丁酮、丙酮、苯乙烯[稳定的]、苯酚、苯的批发、零售(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金属材料、木材、矿产品、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产品、针织品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初级农产品、铁矿、燃料油、贵金属、工艺美术品的批发、零售;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物产注册资本为 9 亿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远大物产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5,860,283 万元,利润总额 14,029
万元,净利润 4,937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621,503 万元,负债
总额 383,02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9,709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69,436 万
元),净资产 238,474 万元,或有事项 24,089 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余额)。远大物产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5,839,802 万元,利润总
额 33,337 万元,净利润 27,124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741,407 万
元,负债总额 505,76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2,42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85,974 万元),净资产 235,643 万元,或有事项 48,596 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远大物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景)
浙江新景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6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开发区金融贸易大楼
22 层 B1 号房,法定代表人为夏祥敏。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药品进出口;出版物批发;食品经营;酒类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橡胶制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林业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浙江新景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100%股权。
浙江新景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389,241 万元,利润总额 3,329 万
元,净利润 3,078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00,464 万元,负
债总额86,80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21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6,153万元),
净资产 13,662 万元,无或有事项。浙江新景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263,062 万元,利润总额 1,125 万元,净利润 842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
产总额 132,678 万元,负债总额 118,17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9,250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118,173 万元),净资产 14,505 万元,或有事项 14,061 万元(浙
江新景为远大物产提供担保余额)。
浙江新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大)
宁波远大成立于 2000 年 3 月 27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保税区商务大厦 1229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林业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宁波远大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90%股权,浙江新景持有其 10%股权。
宁波远大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356,081 万元,利润总额-20,934
万元,净利润-15,723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37,829 万元,负债
总额 19,70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9,706 万元),净
资产 18,123 万元,无或有事项。宁波远大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547,904
万元,利润总额 3,427 万元,净利润 2,571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74,719 万元,负债总额 54,02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1 万元,流动负债总
额 54,025 万元),净资产 20,694 万元,无或有事项。
宁波远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能化)
远大能化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
丰路 128 号 26 幢 105-2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
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
[2022-02-19] (000626)远大控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3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Grand Energy (Singapore) Pte.Ltd.[远大能源化工(新加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化(新加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1.1 亿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Grand Energy (Singapore) Pte. Ltd.提供担保的议
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次担保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担保尚未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能化(新加坡)成立于 2021 年 5 月 4 日,注册地点为 1 RAFFLES PLACE #13-63
ONE RAFFLES PLACE SINGAPORE(048616),董事为许朝阳、蔡华杰、LIONEL KOH JIN
KIAT。经营范围:贸易,主营产品包括能源化工、塑料原料等大宗商品。能化(新加坡)注册资本为 300 万美元,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能化)持有其 100%股权。远大能化的主要股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70%股权,许朝阳持有其 23%股权,蔡华杰持有其 6.5%股权,朱利芳
持有其 0.5%股权。
能化(新加坡)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2,779 万元,利润总额-43
万元,净利润-43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5,933 万元,负债总额 1,90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030 万元),净资产 1,903 万
元;无或有事项。
能化(新加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
2.1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2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2.3 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2.4 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2.5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3、金额
为能化(新加坡)向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金额为不超过 1.1 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能化(新加坡)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其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远大能化少数股东此前因公司为远大能化申请授信担保,已将其持有的少数股权全部质押给公司提供反担保,故本次未能再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 952,012.89 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704,925 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余
额 247,087.89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60.59%。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九日
[2022-01-28] (000626)远大控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1/28)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0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东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
证担保合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油脂(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
东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12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
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时对其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 100.93 亿元,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12
月 18 日 披 露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的预计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2022 年度已 本次担保前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以前年度担 本次担保后
序号 被担保方 审议担保预 2022 年度已 2022 年度 2022 年度可用
保余额 担保余额
计额度 用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1 远大油脂(东莞)有限公司 2 0 0.5 1.5 0.5 1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远大东莞成立于 2009 年 2 月 10 日,注册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文武涌
路 5 号,法定代表人为戴志勇,经营范围: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农、林、牧产品批发(不含稻谷、小麦、玉米批发);食品批发(不含烟草制品批发);食品零售(不含烟草制品零售);贸易代理;其他专业咨询;包装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远大东莞注册资本为 34,171.2134 万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远大东莞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65,954 万元,利润总额 278 万元,
净利润 278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8,703 万元,负债总额 10,82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003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0,828 万元),净资产 7,875
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东莞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109,471 万元,利
润总额 1,714 万元,净利润 1,714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49,646
万元,负债总额 40,05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0,006
万元),净资产 9,589 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东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2.1 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免疑义,具体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以下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2 为免疑义,若主合同为贷款类合同的,其约定的贷款(或融资)期限到期(包括提前到期的情形)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银行承兑类合同的,甲方实际对外付款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开立担保类协议的,甲方对外履行担保义务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开立信用证类协议的,则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若主合同为其
他融资文件的,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的情形)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2.3 保证期间,甲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乙方谨此同意在原保证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且前述转让无需通知保证人。
3、金额
不超过 5,000 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远大东莞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远大东莞的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远大东莞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 941,047.21 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693,925 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余
额 247,122.21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56.44%。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6] (000626)远大控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9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景)及控股子公司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生水)、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能化)、远大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橡胶)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18.8925 亿元。
本次担保的具体金额如下:
1、远大物产向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9.13 亿元。
2、浙江新景向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76 亿元。
3、远大生水向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2.596 亿元。
4、远大能化向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4.059 亿元。
5、远大橡胶向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3475 亿元。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12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
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时对其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 100.93 亿元,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12
月 18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的预计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2022 年度 本次担保前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序 以前年度 本次担保后
被担保方 已审议担保 2022 年度已 2022 年度 2022 年度可用
号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预计额度) 用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1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18.159 1.74 9.13 7.289 6.8 17.67
2 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7.235 2.56 1.76 2.915 1 5.32
3 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 14.496 0.6 2.596 11.3 6.4 9.596
4 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36.28 6.1 4.059 26.121 17.19 27.349
5 远大橡胶有限公司 1.595 0 1.3475 0.2475 0 1.3475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远大物产成立于 1999 年 9 月 9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金莹商住 2
号楼营业房 102 室,法定代表人为史迎春,经营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乙苯、
甲醇、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1,4-二甲苯、1,3-二甲苯、1,2-二甲苯、2-
丁酮、丙酮、苯乙烯[稳定的]、苯酚、苯的批发、零售(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
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
物或技术除外;金属材料、木材、矿产品、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
料原料及产品、针织品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
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初级农产品、铁矿、燃料油、贵金属、工艺美术品的
批发、零售;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不含冷
藏冷冻食品)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物产注册资本为 9 亿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远大物产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5,860,283 万元,利润总额 14,029
万元,净利润 4,937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621,503 万元,负债
总额383,02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9,70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69,436万元),净资产 238,474 万元,或有事项 24,089 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余额)。远大物产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5,839,802 万元,利润总额
33,337 万元,净利润 27,124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741,407 万元,
负债总额 505,76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2,42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85,974
万元),净资产 235,643 万元,或有事项 48,596 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远大物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新景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6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开发区金融贸易大楼
22 层 B1 号房,法定代表人为夏祥敏,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药品进出口;出版物批发;食品经营;酒类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橡胶制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林业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
医用)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浙江新景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100%股权。
浙江新景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389,241 万元,利润总额 3,329 万
元,净利润 3,078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00,464 万元,负债
总额 86,80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213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86,153 万元),
净资产 13,662 万元,无或有事项,2020 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 86.40%。浙
江新景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263,062 万元,利润总额 1,125 万元,净
利润 842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32,678 万元,负债总额 118,17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9,25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18,173 万元),净资产14,505 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14,061 万元(浙江新景为远大物产提供担保余额)。
浙江新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
远大生水成立于 2012 年 1 月 20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高新区江南路 673 号西
楼 317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斌,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与资产管理;金属材料、冶金炉料、矿产品、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金银及饰品初级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项目经营,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经营活动);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再生资源销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生水注册资本为 1 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85%股权,许斌持有其 15%股权。
远大生水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1,310,026 万元,利润总额 3,823
万元,净利润 2,858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02,174 万元,负债
总额 49,76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56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9,301 万元),
净资产 52,406 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生水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1,544,958 万元,利润总额 5,924 万元,净利润 4,443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25,144 万元,负债总额 68,29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
负债总额 68,295 万元),净资产 56,849 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生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远大能化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
丰路 128 号 26 幢 105-2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
[2022-01-21] (000626)远大控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1/21)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8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宁波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能化)、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生水)及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2 亿元。
本次担保的具体金额如下:
1、远大能化向交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3 亿元。
2、远大生水向交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6000 万元。
3、远大物产向交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时对其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 100.93 亿元,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12 月 18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的预计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2022 年度已 本次担保前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序 以前年度担 本次担保后
被担保方 审议担保预 2022 年度已 2022 年度 2022 年度可用
号 保余额 担保余额
计额度 用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1 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36.28 4.8 1.3 30.18 21.073 27.173
2 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 14.496 0 0.6 13.896 10.14 10.74
3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18.159 1.44 0.3 16.419 15.963 17.703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远大能化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
丰路 128 号 26 幢 105-2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
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
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
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
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
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能化注册资本为
1.2 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70%股权,许朝阳持有其 23%股权,蔡华杰持有其 6.5%
股权,朱利芳持有其 0.5%股权。
远大能化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2,379,408 万元,利润总额 17,080
万元,净利润 12,731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30,722 万元,负债
总额 97,06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01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1,865 万元),
净资产 33,653 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能化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2,642,944 万元,利润总额 13,053 万元,净利润 9,785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77,854 万元,负债总额 141,61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3,30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41,615 万元),净资产 36,238 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能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
远大生水成立于 2012 年 1 月 20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高新区江南路 673 号西
楼 317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斌,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与资产管理;金属材料、冶金炉料、矿产品、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金银及饰品初级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项目经营,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经营活动);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再生资源销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生水注册资本为 1 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85%股权,许斌持有其 15%股权。
远大生水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1,310,026 万元,利润总额 3,823
万元,净利润 2,858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02,174 万元,负债总
额 49,76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56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9,301 万元),
净资产 52,406 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生水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1,544,958 万元,利润总额 5,924 万元,净利润 4,443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25,144 万元,负债总额 68,29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
动负债总额 68,295 万元),净资产 56,849 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生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远大物产成立于 1999 年 9 月 9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金莹商住 2
号楼营业房 102 室,法定代表人为史迎春,经营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乙苯、甲醇、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1,4-二甲苯、1,3-二甲苯、1,2-二甲苯、2-
丁酮、丙酮、苯乙烯[稳定的]、苯酚、苯的批发、零售(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金属材料、木材、矿产品、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产品、针织品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初级农产品、铁矿、燃料油、贵金属、工艺美术品的批发、零售;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物产注册资本为 9 亿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远大物产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5,860,283 万元,利润总额 14,029
万元,净利润 4,937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621,503 万元,负债
总额 383,02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9,709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69,436 万
元),净资产 238,474 万元,或有事项 24,089 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余额)。远大物产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5,839,802 万元,利润总
额 33,337 万元,净利润 27,124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741,407 万
元,负债总额 505,76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2,42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85,974 万元),净资产 235,643 万元,或有事项 48,596 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远大物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
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3、金额
3.1 为远大能化向交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金额为不超过 1.3 亿元。
3.2 为远大生水向交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金额为不超过
[2022-01-20] (000626)远大控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1/20)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7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景)及控股子公司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能化)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6.6 亿元。
本次担保的具体金额如下:
1、远大物产向农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44 亿元。
2、浙江新景向农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0.36 亿元。
3、远大能化向农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4.8 亿元。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时对其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 100.93 亿元,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 、 12 月 18 日披 露 于《 中 国证 券 报》、《证 券时 报 》和 巨 潮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的预计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序 被担保方 2022 年度已审 本次担保前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以前年度 本次担保后
号 议担保预计额 2022 年度已 2022 年度 2022 年度可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度 用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用担保额度
1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18.159 0 1.44 16.719 15.963 17.403
2 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7.235 2.2 0.36 4.675 3.98 6.54
3 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36.28 0 4.8 31.48 21.073 25.873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远大物产成立于 1999 年 9 月 9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金莹商住 2
号楼营业房 102 室,法定代表人为史迎春,经营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乙苯、
甲醇、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1,4-二甲苯、1,3-二甲苯、1,2-二甲苯、2-
丁酮、丙酮、苯乙烯[稳定的]、苯酚、苯的批发、零售(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
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
物或技术除外;金属材料、木材、矿产品、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
料原料及产品、针织品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
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初级农产品、铁矿、燃料油、贵金属、工艺美术品的
批发、零售;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不含冷
藏冷冻食品)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
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
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物
产注册资本为 9 亿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远大物产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5,860,283 万元,利润总额 14,029
万元,净利润 4,937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621,503 万元,负债
总额 383,02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9,709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69,436 万
元),净资产 238,474 万元,或有事项 24,089 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余额)。远大物产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5,839,802 万元,利润总
额 33,337 万元,净利润 27,124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741,407 万
元,负债总额 505,76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2,42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85,974 万元),净资产 235,643 万元;或有事项 48,596 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远大物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新景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6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开发区金融贸易大楼
22 层 B1 号房,法定代表人为夏祥敏,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药品进出口;出版物批发;食品经营;酒类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橡胶制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林业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浙江新景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100%股权。
浙江新景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389,241 万元,利润总额 3,329 万
元,净利润 3,078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00,464 万元,负
债总额 86,80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213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86,153 万元),
净资产 13,662 万元,无或有事项。浙江新景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263,062 万元,利润总额 1,125 万元,净利润 842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
产总额 132,678 万元,负债总额 118,17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9,250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118,173 万元),净资产 14,505 万元,或有事项 14,061 万元(浙
江新景为远大物产提供担保余额)。
浙江新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远大能化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
丰路 128 号 26 幢 105-2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
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能化注册资本为1.2 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70%股权,许朝阳持有其 23%股权,蔡华杰持有其 6.5%股权,朱利芳持有其 0.5%股权。
远大能化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2,379,408 万元,利润总额 17,080
万元,净利润 12,731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30,722 万元,负债
总额 97,06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01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1,865 万元),
净资产 33,653 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能化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2,642,944 万元,利润总额 13,053 万元,净利润 9,785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77,854 万元,负债总额 141,61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3,30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41,615 万元),净资产 36,238 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能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为子公司向农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期限为: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
[2022-01-18] (000626)远大控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6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 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
担保合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景)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2.2 亿元。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时对其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 100.93 亿元,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12 月 18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的预计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序 被担保方 2022 年度已审 本次担保前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以前年度 本次担保后
号 议担保预计额 2022 年度已 2022 年度 2022 年度可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度 用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用担保额度
1 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7.235 0 2.2 5.035 4.34 6.54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新景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6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开发区金融贸易大楼
22 层 B1 号房,法定代表人为夏祥敏,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药品进出口;出版物批发;食品经营;酒类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橡胶制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林业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浙江新景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浙江新景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389,241 万元,利润总额 3,329 万
元,净利润 3,078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00,464 万元,负债
总额 86,80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213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86,153 万元),
净资产 13,662 万元,无或有事项。浙江新景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263,062 万元,利润总额 1,125 万元,净利润 842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
产总额 132,678 万元,负债总额 118,17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9,250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118,173 万元),净资产 14,505 万元,或有事项 14,061 万元(浙
江新景为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浙江新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为浙江新景向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期限为:
本合同担保的每笔“主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主合同”项下的“被担保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3、金额
不超过 2.2 亿元。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浙江新景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浙江新景的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浙江新景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 937,114.81 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679,950 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余
额 257,164.81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54.95%。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12] (000626)远大控股: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5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22,000 万元–27,000 万元 亏损:11,319.38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8,000 万元–11,800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73%-155% 盈利:4,621.24 万元
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43 元/股–0.52 元/股 亏损:0.21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业绩预告有关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 在重大分歧。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0 年大宗商品市场受突发疫情影响较大,供求和价格均剧烈波动,由于
疫情发生的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超出预期,导致大宗商品市场的表现与公司经营 策略出现较大偏差,第一季度经营出现较大亏损。随着疫情的纵深发展,各国政 府为了遏制经济进一步下滑,均采取了积极的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受全球货币 宽松和中国经济快速复苏影响,大宗商品价格在经过 2020 年初的非理性下跌后 逐步企稳回升,公司的经营策略也逐步显现效果,从 2020 年第二季度开始主营 业务连续实现盈利。2021 年度,公司延续了 2020 年第二季度以来良好的经营态
势,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预计为 2.2 亿元-2.7 亿元,实现扭亏为盈。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 2021 年度具体的财务数据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选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2022-01-07] (000626)远大控股: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3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6 日 14:30 在浙江省宁波市
鄞州区惊驾路 555 号泰富广场 A 座 15 楼 1503 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 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史迎春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3 名,代表股份 291,939,1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8,940,464 股的 57.362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计 2 名,代表股份 209,867,1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08,940,464
股的 41.236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1 名,代表股份 82,07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08,940,464 股的 16.126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会议,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指派陈超、蔡元律师进行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提案的表决情况
提案 1.00、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
表决情况:同意 291,939,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45,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超、蔡元。
3、结论意见: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须公告的文件一同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2022-01-07] (000626)远大控股:关于收到董事减持公司股份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4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董事减持公司股份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
和 2022 年 1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许强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2022-001、2022-002)。
近日,公司收到许强先生发来的书面文件,对其近期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说明如下:
本人近期因为个人资金确定性需求,经前期公告后减持并计划减持相应数量的公司股票。对部分投资者可能因此对本人产生的误解,特此说明缘由并感谢投资者的理解和包容。
本人在公司任职已超过二十年,目前主抓公司油脂板块业务,该板块的产业转型和业务发展在本人的带领及团队的努力下快速推进。今后本人仍将继续恪尽职守,领导油脂板块业务做优做强,以持续优异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公司将持续关注许强先生实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2022-01-05] (000626)远大控股: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2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许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4,340,45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528%)的副董事长、副总裁许强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0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12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副董事长
许强 4,340,457 股 0.8528%
副总裁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
个人资金确定性需求。
2、股份来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因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
姓名 拟减持股份数量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许强 1,080,000 股 24.8822% 0.2122%
4、减持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价格
市场价格。
6、减持期间
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许强先生承诺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任职期间,许强先生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规定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许强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四、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2-01-05] (000626)远大控股: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1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许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公司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许强先生计划自减
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1,446,8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24.9998%,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0.2843%。
公司近日收到许强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情况的书面说明,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万股) (%)
2021 年 12 月22 日 23.96 48.33 0.0950
2021 年 12 月29 日 25.02 0.15 0.0003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2 月30 日 24.69 20.12 0.0395
许强 2021 年 12 月31 日 25.02 76.08 0.1495
大宗交易 - 0 0 0
其它方式 - 0 0 0
合 计 - 24.62 144.68 0.2843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因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所获得
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 23.60 元/股—25.30 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578.7257 1.1371 434.0457 0.8528
其中:
许强 578.7257 1.1371 434.0457 0.8528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许强先生承诺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规定,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在任职期间,许强先生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规 定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的规定,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2-01-04] (000626)远大控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1/04)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26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宁波分行签署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
能化)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95 亿元。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十一次会议、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时对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 76.47 亿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12 月 11 日、12 月 30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次担保在上述的预计
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序 被担保方 2021 年度已审 本次担保前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以前年度 本次担保后
号 议担保预计额 2021 年度已 2021 年度 2021 年度可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度 用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用担保额度
1 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7.78 24.923 1.95 0.907 0 25.873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远大能化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
丰路 128 号 26 幢 105-2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
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能化注册资本为 1.2 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70%股权,许朝阳持有其 23%股权,蔡华杰持有其6.5%股权,朱利芳持有其 0.5%股权。
远大能化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2,379,408 万元,利润总额 17,080
万元,净利润 12,731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30,722 万元,负债
总额 97,06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01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1,865 万元),
净资产 33,653 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能化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2,642,944 万元,利润总额 13,053 万元,净利润 9,785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77,854 万元,负债总额 141,61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3,30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41,615 万元),净资产 36,238 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能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2.1 甲方的保证期间按乙方对债务人单笔贸易融资分别计算,自单笔贸易融
资业务起始日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其中:
打包贷款、出口信用证押汇、出口托收押汇、进口信用证押汇、进口托收押汇、出口信用保险融资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融资到期之日起二年;
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立备用信用证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乙方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若债务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的,且乙方要求债务人立即缴足保证金的,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乙方要求债务人缴足保证金之日起二年;
2.2 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的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合同的,经甲方同意的,
甲方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3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乙方宣
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乙方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3、金额
不超过 1.95 亿元。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被担保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远大能化的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远大能化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控股子公司远大能化的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少数股权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约合 937,118.27 万元(其
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679,950 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
担保余额约合 257,168.27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54.95%。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31] (000626)远大控股: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25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提示性公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2 年 1 月 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2 年 1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 过 深 交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3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惊驾路 555 号泰富广场 A 座 15 楼 1503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提案1.00、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应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2 年 1 月 5 日 9: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惊驾路 555 号泰富广场 A 座 14 楼 1415 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卫,电话:0518-85153595、85153567,传真:0518-85150105。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6”,投票简称为“远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远大产业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于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月 6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 √
注:委托人如无明确投票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签发日期:
[2021-12-28] (000626)远大控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24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签署最高
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粮油)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1,050 万元。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十一次会议、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时对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 76.47 亿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12 月 11 日、12 月 30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次担保在上述的预计
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序 被担保方 2021 年度已审 本次担保前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以前年度 本次担保后
号 议担保预计额 2021 年度已 2021 年度 2021 年度可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度 用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用担保额度
1 远大粮油有限公司 2 0 1.105 0.895 0 1.105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远大粮油成立于 2011 年 8 月 26 日,注册地点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东方路 18 号 24 层,法定代表人为许强。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金属材料、冶金材料、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银饰品的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粮油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远大粮油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438,122 万元,利润总额 8,567 万
元,净利润 6,415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55,967 万元,负债总额
44,43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0,982 万元),净资产
11,528 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粮油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323,496 万
元,利润总额 2,851 万元,净利润 2,138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44,138
万元,负债总额 32,16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2,164
万元),净资产 11,974 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粮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为子公司向上海农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期限为: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其中:借款、打包贷款、出口押汇、进口押汇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融资到期日之日起三年;汇票承兑、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若债务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立即缴足保证金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缴足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合同的,保证人同意,无需
再另行通知其或征求其同意,保证人将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3、金额
不超过 11,050 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远大粮油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远大粮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远大粮油的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远大粮油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约合 917,618.27 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660,450.00 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
提供担保余额约合 257,168.27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47.56%。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24] (000626)远大控股: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23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连云港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连云港金控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资本)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17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金控资本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收到金控资本发来的关于减持情况的书面说明,
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到 2021 年 12 月 22 日,金控资本共减持公司股份 508.94
万股,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万股) (%)
2021.10.27-20
集中竞价交易 22.40 508.94 1.00
21.12.22
连云港金控资本
大宗交易 - 0 0 0
管理有限公司
其它方式 - 0 0 0
合 计 - 22.40 508.94 1.00
金控资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
起人所持股份及因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所获得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 20.06 元/
股--24.21 元/股。
金控资本自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 年 1 月 21 日)以来,
累计减持股份合计 657.94 万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 508,940,464 股的 1.2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8716.14 17.13 8,207.20 16.13
连云港金控
其中:
资本管理有 8716.14 17.13 8,207.20 16.13
无限售条件股份
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金控资本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的规定。
2、金控资本本次减持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金控资本将视市场及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
三、备查文件
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1] (000626)远大控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20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 13 名,实际出席的董事人数为 13 名,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史迎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许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许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个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 13 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 0 票、获得的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部分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史迎春(召集人)、许强、白新华、蒋华富、许祥舜。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张双根(召集人)、史迎春、蒋华富、谢会生、吴价宝。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 13 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 0 票、获得的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 13 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 0 票、获得的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 13 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 0 票、获得的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许强先生个人简历
许强,男,1974 年 3 月出生,英语专业本科。曾任职宁波东港大酒店营销
经理、LG 公司宁波办高级销售经理、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橡塑事业部总经理、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等,现任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等。许强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 5,787,257 股。
[2021-12-21] (000626)远大控股: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21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因经营发展需要,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调整全资子公司若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若朴供应链)的股权结构,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粮油)以自有资金839,447.72 元收购公司持有的若朴供应链 100%股权,并在收购完成后由远大粮油承担对若朴供应链 3 亿元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本次交易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远大粮油成立于 2011 年 8 月 26 日,注册地点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东方路 18 号 24 层,法定代表人为许强。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金属材料、冶金材料、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银饰品的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粮油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远大粮油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438,122 万元,利润总额 8,567 万
元,净利润 6,415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55,967 万元,负债总额
44,439 万元,净资产 11,528 万元。远大粮油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323,496 万元,利润总额 2,851 万元,净利润 2,138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4,138 万元,负债总额 32,164 万元,净资产 11,974 万元。
远大粮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概况
1.1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若朴供应链 100%股权。
1.2 若朴供应链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1.3 2020 年 12 月 31 日若朴供应链净资产为 979.92 元,2021 年 9 月 30 日
若朴供应链净资产为-1,249,552.28 元。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若朴供应链成立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江南路
1958 号 1 号楼 606-2,法定代表人为许强,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产品(以上三项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织品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初级农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铁矿、工艺美术品(文物、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批发、零售;食品经营(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若朴供应链的注册资本为 3 亿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3、若朴供应链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利润总额-1,909.16 元,
净利润-1,909.16 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若朴供应链资产总额 979.92 元,负
债总额 0 元,净资产 979.92 元。若朴供应链 2021 年 1 至 9 月经审计实现营业收
入 0 元,利润总额-1,250,532.20 元,净利润-1,250,532.20 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若朴供应链资产总额 910,418.17 元,负债总额 2,159,970.45 元,净资产-1,249,552.28 元。
4、若朴供应链的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
的条款。
5、若朴供应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若朴供应链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支付方式及生效条件等
1.1 交易金额
本次股权转让款项为 839,447.72 元。
1.2 支付期限和方式
签署本协议后 45 个工作日内,双方完成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后
的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股权转让对价的 100%,即人民币 839,447.72 元支付
给甲方。
1.3 生效条件
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交易定价依据
若朴供应链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21 年 1-9 月财务
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1)02671 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若朴供应链基准日净资产为-1,249,552.28 元,其他应付款为 2,110,207.35 元:其中公司借款 2,100,000.00 元。
在上述数据的基础上将部分公司借款 2,089,000.00 元转为若朴供应链股本。调整后,若朴供应链基准日净资产为 839,447.72 元。以调整后若朴供应链净资产数据作为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作价基础。基于此,远大粮油受让标的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839,447.72 元。
3、收购的资金来源
远大粮油自有资金。
五、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调整全资子公司的股权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朴供应链将作为公司油脂领域产业投资项目的投资主体和平台公司之一,有利于协助公司开拓油脂领域的产业化道路,提升油脂业务的运营能力,有利于优化若朴供应链的股权治理结构,整合现有资源,提高运营效率。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影响公司的重
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1)02671 号]。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1] (000626)远大控股: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22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2 年 1 月 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2 年 1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 过 深 交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3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惊驾路 555 号泰富广场 A 座 15 楼 1503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提案1.00、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应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2 年 1 月 5 日 9: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惊驾路 555 号泰富广场 A 座 14 楼 1415 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卫,电话:0518-85153595、85153567,传真:0518-85150105。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通知。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6”,投票简称为“远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远大产业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于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1 月6日召开的 2022 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 √
注:委托人如无明确投票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签发日期:
[2021-12-18] (000626)远大控股: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19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 14:00 在浙江省宁波
市鄞州区惊驾路 555 号泰富广场 A 座 15 楼 1503 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 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史迎春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4 名,代表股份 296,239,7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8,940,464 股的 58.207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计 2 名,代表股份 211,825,7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08,940,464
股的 41.620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2 名,代表股份 84,41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08,940,464 股的 16.586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会议,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指派邱叶、陈超律师进行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提案的表决情况
提案1.00、2022年度投资理财产品。
表决情况:同意 296,239,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20,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股。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子公司2022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
表决情况:同意 296,239,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20,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股。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
表决情况:同意 296,239,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20,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4.00、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远盛仓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 296,239,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20,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5.00、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许强。
本项采用累积投票制。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96,222,976,不少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303,676。
表决结果:当选。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邱叶、陈超。
3、结论意见: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须公告的文件一同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2021-12-14] (000626)远大控股: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18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提示性公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1 年 12 月 17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1 年 12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 过 深 交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惊驾路 555 号泰富广场 A 座 15 楼 1503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提案1.00、2022年度投资理财产品。
提案2.00、子公司2022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
提案3.00、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
提案4.00、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远盛仓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提案5.00、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许强。
2、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八次、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7日、11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2022年度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关于子公司2022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等公告。
3、提案3.00、提案4.00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4、提案5.00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
5、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年度投资理财产品 √
2.00 子公司2022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 √
3.00 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 √
4.00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远盛仓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累积投票提案
5.00 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1)人
5.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许强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应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1 年 12 月 16 日 9: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惊驾路 555 号泰富广场 A 座 14 楼 1415 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卫,电话:0518-85153595、85153567,传真:0518-85150105。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6”,投票简称为“远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2.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投 X1 票 X1 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补选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1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12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2、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3、对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年度投资理财产品 √
2.00 子公司2022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 √
3.00 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 √
4.00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远盛仓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累积投票提案
[2021-12-11] (000626)远大控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17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景)及控股子公司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能化)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远大物产向平安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3.5 亿元。
2、浙江新景向平安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3、远大能化向平安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远大物产为其同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 2 亿元。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十一次会议、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时对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 76.47 亿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12 月 11 日、12 月 30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次担保在上述的预计
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远大物产已经履行审批程序批准了相应的担保事项。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序 被担保方 2021 年度已审 本次担保前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以前年度 本次担保后
号 议担保预计额 2021 年度已 2021 年度 2021 年度可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度(调剂后) 用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用担保额度
1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17.403 13.903 3.5 0 0 17.403
2 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7.78 22.923 2.0 2.857 0 23.923
3 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6.54 6.04 0.5 0 0 6.54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说明:
单位:亿元
已用 2021 年度 未用 2021 年度
调剂方 调剂前 调剂后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15.81 17.403 17.403 0
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6.95 5.357 3.135 2.222
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6.04 6.54 6.54 0
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8.28 27.78 24.923 2.857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远大物产成立于 1999 年 9 月 9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金莹商住 2
号楼营业房 102 室,法定代表人为史迎春。经营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乙苯、
甲醇、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1,4-二甲苯、1,3-二甲苯、1,2-二甲苯、2-
丁酮、丙酮、苯乙烯[稳定的]、苯酚、苯的批发、零售(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
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
或技术除外;金属材料、木材、矿产品、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
原料及产品、针织品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
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初级农产品、铁矿、燃料油、贵金属、工艺美术品的批发、零售;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物产注册资本为 9 亿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远大物产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5,860,283 万元,利润总额 14,029
万元,净利润 4,937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621,503 万元,负债
总额 383,02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9,709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69,436 万
元),净资产 238,474 万元,或有事项 24,089 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余额)。远大物产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5,839,802 万元,利润总
额 33,337 万元,净利润 27,124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741,407 万
元、负债总额 505,76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2,42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85,974 万元)、净资产 235,643 万元;或有事项 48,596 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远大物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新景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6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开发区金融贸易大楼
22 层 B1 号房,法定代表人为夏祥敏,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药品进出口;出版物批发;食品经营;酒类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橡胶制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林业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
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浙江新景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100%股权。
浙江新景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389,241 万元,利润总额 3,329 万
元,净利润 3,078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00,464 万元、负
债总额86,80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21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6,153万元)、
净资产 13,662 万元,无或有事项。浙江新景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263,062 万元,利润总额 1,125 万元,净利润 842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
产总额 132,678 万元、负债总额 118,17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9,250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118,173 万元)、净资产 14,505 万元,或有事项 14,061 万元(浙
江新景为远大物产提供担保余额)。
浙江新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远大能化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
丰路 128 号 26 幢 105-2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
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能化注册资本为 1.2 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70%股权,许朝阳持有其 23%股权,蔡华杰持有其
6.5%股权,朱利芳持有其 0.5%股权。
远大能
[2021-12-04] (000626)远大控股: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1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16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连云港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连云港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资本)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收到金控资本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止到2021年12月2日,金控资本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万股)
减持比例
(%)
连云港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2月2日
22.44
184.31
0.36
大宗交易
-
0
0
0
其它方式
-
0
0
0
合 计
-
22.44
184.31
0.36
金控资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起人所持股份及因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所获得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20.45元/股-23.70元/股。
2
金控资本自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年1月21日)以来,累计减持股份合计333.31万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508,940,464股的0.6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连云港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8716.14
17.13
8531.83
16.76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8716.14
17.13
8531.83
16.7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金控资本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金控资本本次减持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金控资本将视市场及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三、备查文件
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2021-11-29] (000626)远大控股:关于子公司2022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13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2022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黑色、有色金属、能源化工类、天然橡胶、农产品、外汇等。
2、投资金额:保证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 14.5 亿元,合约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 135 亿元,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生态农业、油脂、贸易三大领域,大宗商品贸易是公司的重要业务之一,该业务的经营主体为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中国经济实施供给侧改革以来,大宗商品的供应与需求格局发生较大的变化,市场波动剧烈,贸易商依靠上下游供应链信息不对称、时间及空间差异、供应商资源和客户渠道来赚取购销价差的粗放经营时代已经终结。目前,各种大宗商品衍生品纷纷在期货交易平台、远期现货电子交易平台出现,期货作为现货价格发现工具的功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公司子公司得以通过使用金融衍生品工具进行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
公司子公司主要经营塑料、液体化工、天然橡胶、黑色、有色金属、农产品等大宗商品,该类商品受市场供求、地缘政治、气候季节、利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作用,价格波动频繁。贸易商作为上下游出货和进货的渠道,在供应链上的角色经常发生变化,在价格波动过程中会面临船期变化、上下游供需平衡等影响,不可避免的存在现货购销敞口风险。因此,公司子公司有必要通过研判相关大宗商品的市场行情,利用期货、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管理现货购销裸露头寸,同
时抓住期、现货两个市场价格波动获取利润。
公司子公司经营的部分商品涉及进出口业务,外汇市场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波动频繁,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业绩带来的不良影响,公司子公司有必要基于外汇资产、负债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做好利汇率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子公司 2022 年度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保证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
14.5 亿元,合约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 135 亿元,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子公司 2022 年度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不涉及使
用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的主要方式:商品期货交易、商品期权交易、远期外汇交易。
商品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实物商品的标准化合约。商品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事先确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某种特定实物商品或商品期货的权利。对以上合约的买卖叫做商品期货交易或商品期权交易。远期外汇交易是指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在将来某个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汇率、币种、金额、期限办理两种可自由兑换货币间的兑换。
(五)投资品种
公司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的主要品种:黑色(螺纹钢、热卷板、铁矿石、不锈钢、焦炭、焦煤、动力煤)、有色金属(白银、黄金、铝、铜、铅、锌、镍、锡)、能源化工类(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甲醇、乙二醇、沥青、精对苯二甲酸、苯乙烯、纯苯、原油、燃料油、石脑油、汽油)、天然橡胶、农产品(玉米、大豆、棕榈油、豆油、菜籽油、菜籽粕、豆粕、白糖、水稻、小麦、棉花、鲜鸡蛋、苹果、纸桨、棉纱、红枣、玉米淀粉、瘦肉猪)、外汇(美元、日元、澳元、欧元)等。
(六)投资市场
公司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的主要市场: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能源交易所、华西村商品交易中心、纽约商业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纽约 ICE、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伦敦洲际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香港交易所、东京商品交易所、马来西亚衍生品交易所等;远期外汇交易主要通过资信良好的银行完成。
(七)主要条款
公司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主要在上述期货市场中交易,少量为与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的商品期权场外交易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条款如下:
1、合约期限
期货交易所期货、期权合约期限一般为一年,场外期权合约期限可自行约定,一般以一到三个月之内的短期为主。
2、合约金额
商品期货、期权每手合约金额在数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
3、交易对手
场内交易无特定交易对手,场外交易交易对手为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或有资质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4、交易杠杆倍数
根据交易所保证金比率不同,单个期货合约杠杆倍数在 2 倍-20 倍之间。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2021 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子公司 2022 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衍生品投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衍生品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主要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期货等衍生品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
期货等衍生品交易按照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信用风险
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大宗商品价格周期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子公司期货等衍生品交易上的损失。
4、操作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
期货等衍生品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6、法律风险
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期货经纪公司作为交易通道。
公司子公司各业务单元需要开立期货账户时,由业务单元填写申请上报业务单元总经理审批,并报运营管理中心备案。如果选取的期货经纪公司注册资金小于 1 亿元人民币或需要开通场内期权交易权限,还须经总裁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合同签订和开立账户事宜。
2、建立衍生品业务管理流程。
公司子公司的衍生品投资有严格的业务管理流程,主要从交易的账户开立、岗位设置、申请审批、操作执行、资金划拨、风险监控、会计核算等几个主流程来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管理。
3、建立止盈止损机制。
公司子公司有严格的止盈止损机制,对衍生品交易的总头寸及最大回撤比例进行设定。各业务单元的交易员可在权限额度范围内进行衍生品的建仓、平仓、
交割等交易,但是在交易过程中一旦亏损超出权限额度的一定比例,则会被要求平仓,如果交易员不及时平仓,则公司子公司将根据风险预警信息强制平仓。
4、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子公司在进行衍生品交易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严于交易所的认定标准对所有的期货交易账户进行实控关联,一旦发现某一合约的单边持仓接近交易所的持仓上限规定,立即要求业务部门做平仓处理,并通过分品种授权交易的方式来避免自成交。
四、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确认和计量衍生品投资产生的各项损益和公允价值,并予以列示和披露。具体核算原则如下:
公司的套期包括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
(一)套期会计
公司在套期开始时,以书面形式对套期关系进行指定,包括记录: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以及风险管理目标以及套期策略;被套期项目性质及其数量;套期工具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风险性质及其认定;套期类型(公允价值套期或现金流量套期);对套期有效性的评估,包括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的经济关系、套期比率、套期无效性来源的分析;开始指定套期关系的日期等。此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或相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将影响套期有效性要求时,将对现有的套期关系进行评估,以确定套期关系是否应该终止,或者是否应调整指定的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从而维持满足套期有效性要求的套期比率(即“再平衡”)。
如因风险管理目标的变化,公司不能再指定既定的套期关系;或者套期工具被平仓或到期交割;或者被套期项目风险敞口消失;或者考虑再平衡后(如适用),套期关系不再满足套期会计的应用条件的,则套期关系终止。
1、公允价值套期
对于公允价值套期,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将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被套期项目为存货的,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将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确定承诺的,被套期项目在套期关系指定后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将其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并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
套期关系终止时,被套期项目为存货的,公司在该存货实现销售时,将该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转出并计入销售成本;被套期项目为采购商品的确定承诺的,公司在确认相关存货时,将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转出并计入存货初始成本;被套期项目为销售商品的确定承诺的,公司在该销售实现时,将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转出并计入销售收入。
2、现金流量套期
对于现金流量套期,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不属于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
[2021-11-29] (000626)远大控股: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12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2022 年度,公司拟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时对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 100.93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 55.78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 45.15 亿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2021 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公司 2022 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担保 被担保方 2021 年 2022 年 2022 担保额度
序 方持 最近一期 度已担 度预计 年度预 占上市公 是否
号 被担保方 股比 资产负债 保金额 担保额 计担保 司最近一 关联
例 率 (亿元) 度(亿 增加额 期净资产 担保
元) (亿元) 比例
1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100% 68.22% 13.903 18.159 4.256 62.58% 否
2 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100% 89.07% 6.04 7.235 1.195 24.93% 否
3 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 100% 72.30% 3.135 5.465 2.33 18.83% 否
司
4 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70% 79.62% 21.923 36.28 14.357 125.02% 否
5 远大橡胶有限公司 70% 66.74% 0.429 1.595 1.166 5.50% 否
6 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 85% 54.57% 10.14 14.496 4.356 49.95% 否
7 远大生科植物保护(上海) 100% 62.38% 2.87 3.5 0.63 12.06% 否
有限公司
8 远大生态科技(宁波)有 100% 0% 0 4.2 4.2 14.47% 否
限公司
9 远大油脂(东莞)有限公 100% 80.69% 0.5 2 1.5 6.89% 否
司
10 GRAND RESOURCES GROUP 100% 14.59% 0 3.2 3.2 11.03% 否
(SINGAPORE) PTE. LTD.
11 远大粮油有限公司 74% 72.87% 0 4.8 4.8 16.54% 否
合计 - - 58.94 100.93 41.99 - -
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预计额度,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在上述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1、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方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被担保方获得担保额度;
2、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3、获调剂方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
远大物产成立于 1999 年 9 月 9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金莹商住 2
号楼营业房 102 室,法定代表人为史迎春,经营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乙苯、甲醇、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1,4-二甲苯、1,3-二甲苯、1,2-二甲苯、2-丁酮、丙酮、苯乙烯[稳定的]、苯酚、苯的批发、零售(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金属材料、木材、矿产品、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产品、针织品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初级农产品、铁矿、燃料油、贵金属、工艺美术品的批发、零售;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物
产注册资本为 9 亿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远大物产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5,860,283 万元,利润总额 14,029
万元,净利润 4,937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621,503 万元,负债
总额 383,02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9,709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69,436 万
元),净资产 238,474 万元,或有事项 24,089 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余额)。远大物产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5,839,802 万元,利润总
额 33,337 万元,净利润 27,124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741,407 万
元,负债总额 505,76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2,42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85,974 万元),净资产 235,643 万元,或有事项 48,596 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远大物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景)
浙江新景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6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开发区金融贸易大楼
22 层 B1 号房,法定代表人为夏祥敏,经营范围:许可项目 :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药品进出口;出版物批发;食品经营;酒类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橡胶制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林业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浙江新景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100%股权。
浙江新景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389,241 万元,利润总额 3,329 万
元,净利润 3,078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00,464 万元,负
债总额 86,80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213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86,153 万元),
净资产 13,662 万元,无或有事项。浙江新景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263,062 万元,利润总额 1,125 万元,净利润 842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
产总额 132,678 万元,负债总额 118,17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9,250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118,173 万元),净资产 14,505 万元,或有事项 14,061 万元(浙
江新景为远大物产提供担保余额)。
浙江新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大)
宁波远大成立于 2000 年 3 月 27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保税区商务大厦 1229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林业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宁波远大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90%股权、浙江新景持有其 10%股权。
宁波远大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356,081 万元,利润总额-20,934
万元,净利润-15,723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37,829 万元,负债
总额 19,70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9,706 万元),净
资产 18,123 万元,无或有事项。宁波远大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547,904
万元,利润总额 3,427 万元,净利润 2,571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74,719 万元,负债总额 54,02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1 万元,流动负债总
额 54,025 万元),净资产 20,694 万元,无或有事项。
宁波远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能化)
远大能化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
丰路 128 号 26 幢 105-2
[2021-11-29] (000626)远大控股:关于2022年度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11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银行发行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2、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为 25 亿元,该额度在 2022 年度内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投
资总金额不得超过该额度。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2022 年度拟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的资金用于投资理财产品,以期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为 25 亿元,该额度在 2022 年度内滚
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投资总金额不得超过该额度。
3、投资方式
3.1、结构性存款;
3.2、银行发行的底层资产包括银行存款、同业拆借、货币基金、国债等在内的理财产品;
3.3、银行发行的投资于境内市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并不限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资产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3.4、国债逆回购。
4、投资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要投资短期理财产品,单笔投资的期限不超过 1 年。
5、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日常运营之外的存量资金进行投资。
二、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2、本次投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投资主要为短期理财产品,考虑到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管控措施如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管理能力强、投资经验丰富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受托方。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即时通报公司审计反馈部、公司总裁和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采取管控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对于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采取管控措施如下: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应相互独立;
(2)相关工作人员须对投资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有关信息。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将剩余存量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收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制定了相关制度,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内控程序健全。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投资理财产品,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的同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依法依规经营的情况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2 年度投资理财产品,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021-11-29] (000626)远大控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10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九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 12 名,实际出席的董事人数为 12 名,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史迎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许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 12 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 0 票、获得的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本项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
许强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度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 12 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 0 票、获得的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
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 12 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 0 票、获得的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1 年 11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 12 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 0 票、获得的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 2022 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 2022 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 12 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 0 票、获得的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框架协议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 12 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 0 票、获得的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 12 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 0 票、获得的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许强先生个人简历
许强,男,1974年3月出生,英语专业本科。曾任职宁波东港大酒店营销经理、LG公司宁波办高级销售经理、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橡塑事业部总经理、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等,现任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许强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5,787,257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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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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