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607什么时候复牌?-华媒控股停牌最新消息
≈≈华媒控股000607≈≈(更新:22.02.19)
[2022-02-19] (000607)华媒控股: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2年2月11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 16:00 在杭州市萧山区市心
北路 1929 号万和国际 7 幢 24 楼凤凰厅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五名监事均
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陈军雄先生主持,公司董事董悦、张剑秋、童伟中、张韶衡、章丰和傅怀全,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傅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9] (000607)华媒控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28 日,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15:00 召开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8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9:15—15:00。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1929 号万和国际 7 幢 24 楼会议室。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悦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602,494,929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9.20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11人,代表股份600,906,83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4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385,3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9%;股东授权
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600,521,48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0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588,0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56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256,59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 1 人,代表股份 668,5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股东授权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668,5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588,09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56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董悦、张剑秋、童伟中、张韶衡、章丰和傅怀全,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陈其一、胡眠秋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434,4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8983%;
反对 1,533,5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101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2.0395%;反对
1,533,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7.96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张剑秋对本提案回避表决。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剑秋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担任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党委委员、萧山日报社法定代表人。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489,256,177 股,占总股本的 48.07%,都市快报社持有本公司40,194,438 股,占总股本的 3.95%,张剑秋持有本公司 76,275 股,占总股本的0.01%。
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对孙公司风盛传媒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961,3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455%;
反对 1,533,5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54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2.0395%;反对
1,533,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7.96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3、 关于选举傅强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961,3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455%;
反对 1,533,5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54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2.0395%;反对
1,533,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7.96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陈其一、胡眠秋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8] (000607)华媒控股: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媒控股
股票代码:00060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大道 18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大道 18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 303-2103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22年2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所持有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统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 录...... 3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的情况......8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9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9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9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 10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14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5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16
第六节 备查文件......17
一、备查文件......17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 17
附表 ...... 19
释 义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华媒控股/上市公司 指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立集团 指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深圳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
方式累计减持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比例5.25%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华安未来资产-宁波银行-华立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华立医药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华立投资 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华安资管计划 华安未来资产-宁波银行-华立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公司名称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042069982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 30,338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汪思洋
成立日期 1999 年 6 月 6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五常大道 181 号
主要股东 浙江立成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81.67%,汪力成持股 5.82%
危险化学品经营(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
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范围详见《对
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国内和国际贸易(涉
及许可经营和专项审批的,凭有效证件和许可文件经营),食品经营
经营范围 (凭许可证经营),技术服务,管理咨询,设备租赁,初级食用农产
品、水产品、煤炭(无储存)、焦炭、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电力
设备、贵金属、黄金饰品的销售,发电及输变电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
仪器仪表的生产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公司名称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2918204L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37,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许良
成立日期 1996-06-21
经营期限 长期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五常大道 181 号
主要股东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食品销售;医疗服务;消毒
器械销售;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
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
经营范围 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工
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金银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健康咨询服务(不
含诊疗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服装辅料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公司名称 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1313699684L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裴蓉
成立日期 2014-11-03
经营期限 长期
注册地址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 303-2103 室
主要股东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项目投资。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华安未来资产-宁波银行-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华立集团
分别持有华立医药 100%股权、华立投资 100%股权。华安资管计划是华立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作为单一资产委托人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
汪力成(穿透持有华立集团
87.49%)
100%
浙江立成实业有限公司
5.82%
81.67%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资产委托人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华立集团共有 5 名董事,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
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1 汪力成 男 董事长 中国 杭州 否
2 汪思洋 男 总经理/董事 中国 杭州 否
3 裴蓉 女 董事 中国 杭州 否
[2022-02-17] (000607)华媒控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媒控股,证券代码:000607)连续3个交易日(2022年2月14日——2022年2月16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内部核实,并书面函询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核实结果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近期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舆情动态。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2021年12月11日披露的2021-066号《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减持58.44万股,占总股本的1.04%。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除已披露的
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和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与前述业绩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2-17] (000607)华媒控股: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
暨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或“公司”)
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收到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集团”)
出具的《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减持华媒控股股份计划实施
进展的告知函》,根据 2021 年 12 月 11 日披露的 2021-066 号《关于合计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2022年1月4日至2022
年 2 月 15 日,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2,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大道 181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 月 04 日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
股票简称 华媒控股 股票代码 000607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2,000 1.96
合 计 2,000 1.9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适用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例(%)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4,940.8102 4.85 4,940.8102 4.85
华立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
股份有限 件股份 4,940.8102 4.85 4,940.8102 4.85
公司 有限售条
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840.9869 0.83 840.9869 0.83
浙江华立 其中:无限售条
投资管理 件股份 840.9869 0.83 840.9869 0.83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
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2,200.0000 2.16 200.0000 0.20
华立医药 其中:无限售条
集团有限 件股份 2,200.0000 2.16 200.0000 0.20
公司 有限售条
件股份 - - - -
华安未来 合计持有股份 139.5400 0.14 139.5400 0.14
资产-宁 其中:无限售条
波银行- 件股份 139.5400 0.14 139.5400 0.14
华立集团
股份有限 有限售条 - - - -
公司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8,121.3371 7.98 6,121.3371 6.02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8,121.3371 7.98 6,121.3371 6.02
有限售条 - - - -
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本次股份变动系依据 2021 年 12 月 11 日披露的 2021-066 号《关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
划 露公告》,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函
告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不适用)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
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 -
司股份的承诺
8.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华媒控股股份1,000万股,
减持价格区间为 5.35 元/股——6.47 元/股,减持均价 5.94 元/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98%,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大宗交易。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华媒控股股份 1,000 万股,减
持价格为 6.07 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8%。
自 2021 年 12 月 11 日披露 2021-066 号《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
份超过 1%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后,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比例为 1.96%。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减持股份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减持华媒控股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1-29] (000607)华媒控股: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以
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需要,本公司与关联方将发生日常关联
交易。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2 年度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28,843 万元。关联董事董悦、张剑秋和童伟中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具体表
决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
议公告》。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都市快报社和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关联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2022 年 2021 年 1-11 月 2020 年
交易 关联人 容 价原则 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类别
杭州日报报业 按市场公允
集团及其下属 商品采购 价值定价 16,230,000.00 10,444,420.77 10,614,898.04
向关 子公司
联人 杭州文化产权 按市场公允
采购 交易所有限公 接受劳务 价值定价 700,000.00 0.00 0.00
原材 司
料、接 杭州火鸟区块 接受劳务 按市场公允 0.00 326,415.09 249,433.96
受劳 链有限公司 价值定价
务 杭州日报报业 采编分成 按协议定价 72,000,000.00 54,481,132.31 67,234,336.21
集团
浙江都快传媒 采编分成 按协议定价 85,250,000.00 78,141,508.83 28,415,093.56
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2022 年 2021 年 1-11 月 2020 年
交易 关联人 容 价原则 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类别
浙江每日商报 采编分成 按协议定价 16,510,000.00 15,150,942.95 8,040,565.88
传媒有限公司
萧山日报社 采编分成 按协议定价 21,000,000.00 16,292,452.88 20,959,914.42
富阳日报社 采编分成 按协议定价 11,500,000.00 10,377,358.20 8,635,471.44
杭州日报报业 房屋及建
集团及其下属 筑物、土 按市场公允 19,240,000.00 16,015,182.44 13,847,386.02
子公司 地使用权 价值定价
租入
小计 242,430,000.00 201,229,413.47 157,997,099.53
杭州日报报业 按市场公允
向 关 集团及其下属 商品销售 价值定价 45,470,000.00 27,570,315.86 20,636,647.85
联 人 子公司
销 售 杭州文化产权 按市场公允
商品、 交易所有限公 商品销售 价值定价 500,000.00 335,072.47 138,337.26
提 供 司
劳务 杭州火鸟区块 提供劳务 按市场公允 30,000.00 216,732.67 920.36
链有限公司 价值定价
小计 46,000,000.00 28,122,121.00 20,775,905.47
总计 288,430,000.00 229,351,534.47 178,773,005.00
(三)2021年1至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 1-11 月实际发 1-11 月实际
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 1-11 月 预计金额 生额占同类业 发生额与预 披露日期
类别 容 实际发生金额 务比例(%) 计金额差异 及索引
(%)
杭州日报报
业集团及其 商品采购 10,444,420.77 20,910,000 1% -50%
下属子公司
杭州文化产
权交易所有 接受劳务 0.00 200,000 0% -100%
限公司
杭州火鸟区
块链有限公 商品采购 326,415.09 200,000 0% 63%
司
向关 杭州日报报 采编分成 54,481,132.31 76,000,000 31% -28%
联人 业集团 2021-008
采购 浙江都快传 号公告、
原材 媒集团有限 采编分成 78,141,508.83 85,250,000 45% -8% 2021-027
料 公司 号公告、
浙江每日商 2021-049
报传媒有限 采编分成 15,150,942.95 16,500,000 9% -8% 号公告、
公司 2021-062
萧山日报社 采编分成 16,292,452.88 21,500,000 9% -24% 号公告
富阳日报社 采编分成 10,377,358.20 10,000,000 6% 4%
杭州日报报 房屋及建
业集团及其 筑物、土 16,015,182.44 18,360,000 1% -13%
下属子公司 地使用权
租入
小计 201,229,413.47 248,920,000 12% -19%
向关 杭州日报报
联人 业集团及其 商品销售 27,570,315.86 41,320,000 2% -33%
销售 下属子公司
产 十九楼网络 商品销售 0.00 400,000 0% -100%
关联 1-11 月实际发 1-11 月实际
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 1-11 月 预计金额 生额占同类业 发生额与预 披露日期
类别 容 实际发生金额 务比例(%) 计金额差异 及索引
(%)
品、 股份有限公
商品 司
杭州文化产
权交易所有 商品销售 335,072.47 410,000 0% -18%
限公司
杭州火鸟区
块链有限公 商品销售 216,732.67 240,000 0% -10%
司
小计 28,122,121.00 42,370,000 2% -34%
总计 229,351,534.47 291,290,000 - -21%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 公司名称 法定代 注册资 住所 主营业务
[2022-01-29] (000607)华媒控股:关于对孙公司风盛传媒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孙公司风盛传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担保的担保对象风盛传媒的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提请投资
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孙公司浙江风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盛传媒)因业务拓展、经营周转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 14,000 万元,申请本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 3 年。风盛传媒其他股东德清己任创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清己任)同意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萧山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浙江都市快报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风盛传媒总股本的 55%。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担保已经风盛传媒董事会、股东大会和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风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江国际中心1号601室
3、法定代表人:张韶衡
4、经营范围: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04年5月9日
7、 主要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萧山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持有风盛传媒18.70%股权,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持有风盛传媒18.15%股权,浙江都市快报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风盛传媒18.15%股权,合计持股55%。
8、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风盛传媒合并报表:资产总额28,547.66万元、负债总额19,452.7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7,476.3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801.58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901.99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1年6月30日,资产总额95,194.50万元,负债总额86,891.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7,121.38万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3,305.18万元,利润总额-553.18万元,净利润-579.95万元(未经审计)。
9、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3年
担保金额:对风盛传媒在该笔银行授信下实际贷款余额的55%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7,700万元。
其他股东方提供的担保:风盛传媒其他股东德清己任创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提供风盛传媒在该笔银行授信下实际贷款余额的55%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159.2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孙公司风盛传媒提供担保,是为保障风盛传媒经营的持续稳定,优
化其财务状况,促进其业务发展,将对公司整体实力和盈利能力的提升产生积极意义。
风盛传媒其他部分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风盛传媒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还贷款能力。该笔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情形。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担保法》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十二条所列示的不得为其担保的情形。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6,199 万元,占最
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4.56%,无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年1月28日
[2022-01-29] (000607)华媒控股: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2年1月21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公司四名监事均参加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关于提名傅强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傅强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傅强先生专业能力、从业经历均符合监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傅强先生,1969 年生,研究生毕业,文学学士,记者,中国国籍,无境外
居住权。2014 年 5 月至 2019 年 7 月,担任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9 年 7 月至今,担任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22-01-29] (000607)华媒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八名董事全部参与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需要,预计 2022 年将与关联方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交易对手方有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董悦、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剑秋、董事童伟中因在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处任职,属于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二、 关于对孙公司风盛传媒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按持股比例对风盛传媒在该笔银行授信下实际贷款余额的 55%提供担
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7,700 万元,期限为 3 年。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孙公司风盛传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 (000607)华媒控股: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扭亏为盈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0,000 万元——13,000 万元 亏损:-34,014.0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5,110 万元——8,110 万元 亏损:-38,769.18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0 元/股——0.13 元/股 亏损:-0.33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 年度业绩实现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由于疫情影响,公司
的整体收入有较大下滑而成本相对固定,且有较大的商誉减值和长期股权投资减 值,从而导致利润下滑。本报告期,得益于有效的疫情管控和各项业务的顺利开 展,公司业绩逐步回归正常水平。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 2021 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以本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度报告为准。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 (000607)华媒控股:2022-008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8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8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1929 号万和国际 7 幢 24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00 《关于对孙公司风盛传媒提供担保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傅强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
案》
以上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2-005 号《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06 号《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和 2022-007《关于对孙公司风盛传媒提供担保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请到以上媒体查询。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3.00 仅选举一名监事,因此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特别提示:
1、提案 1《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2、股东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前述股东需在本
次股东大会上对提案 1 进行回避表决,公司已在 2022-006 号《关于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中对回避表决的情形进行了披露。前述股东可以在其他股东对提案表示明确投票意见的书面授权的前提下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材料: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2。
2、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2 月 15 日 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1929 号万和国际 7 幢 24 楼
4、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地点,或邮寄、传真的方式凭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不按本通知要求时间进行登记的,公司不能保证其获得会议资料和现场表决票)。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1-85098807 0571-85155005-8807(传真)
电子邮箱:ir000607@000607.cn
6、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
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607
2、 投票简称:“华媒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可以为: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8 日 9:15—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 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二、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
议案》
2.00 《关于对孙公司风盛传媒提供担保的 √
议案》
3.00 《关于选举傅强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 √
事的议案》
三、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标的,受托人有权 /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022-01-14] (000607)华媒控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媒控股,证券代码:000607)连续2个交易日(2022年1月12日——2022年1月13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内部核实,并书面函询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核实结果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近期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舆情动态。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2021年12月11日披露的2021-066号《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减持392.64万股,占总股本的0.3858%。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除已披露的
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和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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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05] (000607)华媒控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媒控股,证券代码:000607)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4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内部核实,并书面函询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核实结果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近期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舆情动态。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2021年12月11日披露的2021-066号《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减持90.79万股,占总股本0.0892%。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除已披露的
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和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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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25] (000607)华媒控股: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8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教未来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智云未来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云未来)由于为北京市快递行业搭建末端配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获得政策性支持,收到由北京市商务局发放的政府补助 1,872,536.50 元,补助形式为现金,该笔补助不具有可持续性。智云未来确认其他收益 1,872,536.50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智云未来收到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长期资产,因此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智云未来收到的政府补助属于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将全额计入本公司 2021 年当期损益,将对公司 2021 年度的经
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互联网+流通”创新示范项目公示的公告》;
2、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2] (000607)华媒控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7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媒控股,证券代码:000607)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1年12月20日 - 12月21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内部核实,并书面函询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核实结果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近期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舆情动态。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除已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和协议等;董事会
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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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11] (000607)华媒控股: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6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
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2,000万股,占总股本的1.96%。
合计持本公司股份81,213,37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98%)的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华安未来资产-宁波银行-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6,1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99%)。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或“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立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华媒控股股份比例超过 1%暨未来减持计划的告
知函》,2021 年 11 月 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华立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华立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2,0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1.9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大道 181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0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09 日
股票简称 华媒控股 股票代码 000607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2,000 1.96
合 计 2,000 1.9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例(%)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4,940.8102 4.85 4,940.8102 4.85
华立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
股份有限 件股份 4,940.8102 4.85 4,940.8102 4.85
公司 有限售条
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2,840.9869 2.80 840.9869 0.83
浙江华立 其中:无限售条
投资管理 件股份 2,840.9869 2.80 840.9869 0.83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
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2,200.0000 2.16 2,200.0000 2.16
华立医药 其中:无限售条
集团有限 件股份 2,200.0000 2.16 2,200.0000 2.16
公司 有限售条
件股份 - - - -
华安未来 合计持有股份 139.5400 0.14 139.5400 0.14
资产-宁 其中:无限售条
波银行- 件股份 139.5400 0.14 139.5400 0.14
华立集团
股份有限 有限售条 - - - -
公司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0,121.3371 9.95 8,121.3371 7.98
其中:无限售条 10,121.3371 9.95 8,121.3371 7.98
合计 件股份
有限售条 - - - -
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未来减持计划
(一)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9,408,102 4.85
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409,869 0.83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2,000,000 2.16
华安未来资产-宁波银行-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95,400 0.14
合计 81,213,371 7.9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重大资产重组、协议转让、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取得。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拟减持不超过6,100万股,不超过华媒控股总股本的5.99%(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的 6个月内进行,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华媒控股股份总数的 2%,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进行,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华媒控股股份总数的4%,且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7、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相关承诺均已正常履行完毕,无新增尚未履行的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华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本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华媒控股股份比例超过1%暨未来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07] (000607)华媒控股: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5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拟与杭州钱塘新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集团”)签署《关于在杭州设立浙江钱塘融媒有限公司的出资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浙江钱塘融媒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钱塘融媒”),其中华媒控股认缴出资 1,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6%;城发集团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1,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8.4%。
2021 年 12 月 6 日,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杭州钱塘新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 年 1 月 26 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江东二路创业园 D 幢 536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胡文波
注册资本:2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新区范围内流转土地、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及相关城市资源经营管理;土地开发、保障房经营管理、公共能源服务;会展、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制作及经营管理;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一般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其他无需审批的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产权及控制关系: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持有城发集团 100%股权。
杭州钱塘新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标的公司注册资本:3,100 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人民币万元)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600 51.6% 货币
杭州钱塘新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500 48.4% 货币
合计 3,100 100% 货币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钱塘融媒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经营范围: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企业形象策划,会展服务,礼仪服务,文化创意服务,一般信息中介,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品牌策划,成年人的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企业营销策划及管理咨询服
务,其他无需审批的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出资
各方拟设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000,000 元。双方约定,在钱
塘融媒完成企业银行开户后,在 2021 年 12 月 10 日前实缴 30%,在 2022 年 5 月
31 日前实缴 30%,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缴 40%。
(二)组织结构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 3 人,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委派产生,
其中华媒控股委派 2 名,城发集团委派 1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城发集团委派。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人,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由城发集团委派。
公司设经理层,设总经理 1 名,由华媒控股提名委派。经理层每届任期 3
年,可以连聘连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及干部管理权限产生。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各方合作成立合资公司,能够充分发挥双方优势。适应钱塘区宣传高质量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城发集团现有发展定位、对文创传媒产业的拓展诉求及所属户外媒体等资源优势,由华媒控股与钱塘区区级国资平台城发集团双方共同出资注册成立浙江钱塘融媒有限公司(暂名),探索推进杭报集团深度运营区县融媒体中心新模式。通过与钱塘区开展深度合作,认真落实“新闻+政务服务商务”要求,通过双方深度合作,统筹推进钱塘区宣传业务、活动会展、户外媒体、教育培训、产权交易等,实现双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合资公司设立后可能面临市场、经
营、管理、合作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合作各方将通过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各类风险,确保合资公司稳健发展,力争为股东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
六、其他
由于公司设立的相关事项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关于在杭州设立浙江钱塘融媒有限公司的出资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年12月6日
[2021-12-07] (000607)华媒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4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八名董事全部参与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杭州钱塘新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浙江钱塘融媒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其中,本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1,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6%,杭州钱塘新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1,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8.4%。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
[2021-11-20] (000607)华媒控股: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3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1 月 19 日,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萧山日报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报传媒)由于刊发政府公告、公益广告获得政策性支持,获得由萧山区财政局拨付至萧山日报社代转给萧报传媒的政府补助 300 万元,补助形式为现金,该笔补助具有可持续性。萧报传媒确认其他收益 300 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萧报传媒收到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长期资产,因此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
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萧报传媒收到的政府补助属于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将全额计入本公司 2021 年当期损益,将对公司 2021 年度的经
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继续保留萧山日报刊发政府公告、公益广告政策性支持的请示》;
2、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0-28] (000607)华媒控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0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八名董事全部参与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 关于追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追加了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
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董悦、张剑秋、童伟中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追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8] (000607)华媒控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四名监事全部参加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8] (000607)华媒控股: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8元
每股净资产: 1.411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56%
营业总收入: 13.5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774.87万元
[2021-10-15] (000607)华媒控股: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上升
(1)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 目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 7,300 万元—— 8,50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盈利:1,525.88 万元
378.41% —— 457.0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7 元/股 —— 0.08 元/股 盈利:0.01 元/股
(2)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 目 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 1,800 万元—— 2,80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盈利:3,197.63 万元
12.44% —— 43.7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 0.02 元/股—— 0.03 元/股 盈利:0.03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同向上升,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由于疫情影响,公
司的整体收入有较大下滑而成本相对固定,从而导致利润下滑。本报告期,得益于有效的疫情管控,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业绩逐步回归正常水平。
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同比下降,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举办了较多大型会
展活动,而部分同类会展活动本期尚未举办。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的具体财务数据以本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09-29] (000607)华媒控股: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7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040号《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
2021年2月,本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39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
2021年9月27日,本公司发行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有关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
名称 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超 简称 21华媒SCP001
短期融资券
代码 012103590 期限 270天
起息日 2021年09月28日 兑付日 2022年06月25日
计划发行总额 20,000.00万元 实际发行总额 20,000.00万元
发行利率 3.30% 发行价格 100.00元/百元面值
簿记管理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 期 超 短 期 融 资 券 发 行 情 况 的 有 关 文 件 在 中 国 货 币 网
(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网(www.shclearing.com)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24] (000607)华媒控股:关于“19华媒01“回售结果暨摘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6
债券代码:112975 债券简称:19 华媒 0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9 华媒 01”回售结果暨摘牌的公告
特别提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 华媒 01,债券代码:112975,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将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兑付 2020 年 9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期间
的利息 4.50 元(含税)/张及本期债券的回售本金。因本期债券已全额回售,付息及支付回售款后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债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4 日。
债券付息日/回售资金到账日:2021 年 9 月 27 日。
债券回售价格:人民币 104.50 元/张(含当期利息 4.50 元/张,且当期利息含
税)。
债券回售数量:2,000,000 张。
债券摘牌日:2021 年 9 月 27 日。
根据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为 5年,第 2 年末和第 4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当前的市场环境,发行人选择不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的回售数量为 2,000,000 张,回售金额为 200,000,000.00 元(不含利息),回售后剩余未回售数量为 0 张。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现将有关回售结果及摘牌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为“19 华媒 01”,债券代码为“112975”。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7 亿元(含 7 亿元),采用分期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共发行 2 亿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
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为 5 年,第 2 年末和第 4 年末附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50%。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期债
券发行的票面利率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第 4 年末调整债券后续期限
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1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起息日:2019 年 9 月 26 日。
10、付息日: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第一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
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如投资者行使第二次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如遇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投资者行使第一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9 月 26
日;如投资者行使第二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9月 2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新世纪出具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根据新世纪出具的《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15、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 本期债券回售及摘牌有关事项
1、回售申报期:2021 年 9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仅限交易日)。
2、发行人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3、本期债券回售情况: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9 华媒 01”
的回售数量为 2,000,000 张,回售金额为 200,000,000.00 元(不含利息),回售后剩余未回售数量为 0 张。因本期债券全额回售,“19 华媒 01”将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摘牌。
4、回售数量:2,000,000 张。
5、回售价格:100 元/张(不含利息)。
6、回售总金额:200,000,000.00 元(不含利息)。
7、本次“19 华媒 01”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及利息发行人已足额支付至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将于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8、债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4 日。
9、债券付息日/回售资金到账日:2021 年 9 月 27 日。
10、债券摘牌日:2021 年 9 月 27 日。
三、 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19 华媒 01”票面利率为 4.50%,每 10 张“19 华媒 01”(面值人
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45.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6.00 元;非居民企业
(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5.00 元。回售部分
债券享有 2020 年 9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期间利息,利率为 4.50%。
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四、 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以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机构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兑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五、 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1929 号万和国际 7 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1-85098807
六、 相关机构
1、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6 层
联系人:黄飞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2、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特此公告。
[2021-09-15] (000607)华媒控股: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4
债券代码:112975 债券简称:19 华媒 0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1 年付息公告
特别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4 日
债券付息日:2021 年 9 月 27 日(因 2021 年 9 月 26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凡在 2021 年 9 月 24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
的利息;2021 年 9 月 24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2019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19 华媒 01)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期满二年,本公司将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因 2021 年 9 月 26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开始支付自 2020 年 9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为“19 华媒 01”,债券代码为“112975”。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7 亿元(含 7 亿元),采用分期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共发行 2 亿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
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为 5 年,第 2 年末和第 4 年末附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期债券发行的票面利率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第一次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第 3 年至第 5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2 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如发行人行使第二次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第5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第3年至第4年的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利率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50%。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起息日:2019 年 9 月 26 日。
10、付息日: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第一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
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如投资者行使第二次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如遇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投资者行使第一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9 月 26
日;如投资者行使第二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9月 2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特殊权利条款
(1)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第
4 年末调整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第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1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第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3)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3、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新世纪出具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根据新世纪出具的《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16、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50%。每 10 张“19 华媒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45.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6.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5.00元。
三、 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 债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4 日
2、 除息日:2021 年 9 月 27 日
3、 付息日:2021 年 9 月 27 日(因 2021 年 9 月 26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四、 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9 华媒 01”公司债券持有人。2021 年 9 月 24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1 年 9 月 24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 本次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债券付息日 2 个交
易日前,本公司将本期债券本计息年度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计息年度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
告为准。
六、 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以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机构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兑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 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1929 号万和国际 7 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1-85098807
八、 相关机构
1、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6 层
联系人:黄飞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2、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特此公告。
[2021-09-15] (000607)华媒控股:关于“19华媒01“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12975 债券简称:19 华媒 0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9 华媒 01”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根据《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6 日、9 月 7 日、9 月 8
日发布了《关于“19 华媒 01”票面利率不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9 华媒 01”票面利率不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关于“19 华媒 01”票面利率不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19 华媒 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
公司,回售价格 100 元/张(不含利息)。“19 华媒 01”的回售申报期为 2021 年
9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仅限交易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9 华媒 01”
的回售数量为 2,000,000 张,回售金额为 200,000,000.00 元(不含利息)。
2021 年 9 月 27 日(因 2021 年 9 月 26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为回售资金到账日,本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9 华媒 01”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
特此公告。
[2021-09-08] (000607)华媒控股:关于“19华媒01“票面利率不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3
债券代码:112975 债券简称:19 华媒 0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9 华媒 01”票面利率不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利率不调整:根据《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作为“19 华媒 01”(债券代码:112975)的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第 4 年末调整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本公司决定不调整票面利率,即“19 华媒 01”存续期后 3 年的票面利率仍为 4.50%。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登记,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的,须在回售申报期内登记;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00 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申报期:2021 年 9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仅限交易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1 年 9 月 27 日(因 2021 年 9 月 26 日为非交易日,
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7、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9 华媒 01”。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19 华媒 01”的收盘价为 100.00 元/张。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发行人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9、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10、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为“19 华媒 01”,债券代码为“112975”。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7 亿元(含 7 亿元),采用分期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共发行 2 亿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
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为 5 年,第 2 年末和第 4 年末附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50%。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期债
券发行的票面利率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第 4 年末调整债券后续期限
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1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起息日:2019 年 9 月 26 日。
10、付息日: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第一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
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如投资者行使第二次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如遇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投资者行使第一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9 月 26
日;如投资者行使第二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9月 2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新世纪出具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根据新世纪出具的《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15、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 本期债券利率调整事项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5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2 年保持不变。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公司选择维持票面利率不变,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3 年(即
2021 年 9 月 26 日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的票面利率仍为 4.50%。本次票面利率
保持不变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三、 本次债券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间,按照债券代码进行回售申报。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申报期:2021 年 9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仅限交易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 1 张 100 元为一个回售单
位,回售数量必须是 1 张及其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5、回售部分债权兑付日:2021 年 9 月 27 日(因 2021 年 9 月 26 日为非交
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6、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0 年 9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期间利息,利
率为 4.50%,每 10 张“19 华媒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45.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6.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5.00 元。
8、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 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19 华媒 01”在回售登记期间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将在回售登记日
收市后被冻结。
五、 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以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机构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兑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六、 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1929 号万和国际 7 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1-85098807
七、 相关机构
1、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6 层
联系人:黄飞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2、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特此公告。
[2021-09-07] (000607)华媒控股:关于“19华媒01“票面利率不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2
债券代码:112975 债券简称:19 华媒 0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9 华媒 01”票面利率不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利率不调整:根据《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作为“19 华媒 01”(债券代码:112975)的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第 4 年末调整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本公司决定不调整票面利率,即“19 华媒 01”存续期后 3 年的票面利率仍为 4.50%。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登记,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的,须在回售申报期内登记;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00 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申报期:2021 年 9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仅限交易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1 年 9 月 27 日(因 2021 年 9 月 26 日为非交易日,
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7、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9华媒01”。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19华媒01”的收盘价为100.00元/张。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发行人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9、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10、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为“19 华媒 01”,债券代码为“112975”。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7 亿元(含 7 亿元),采用分期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共发行 2 亿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
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为 5 年,第 2 年末和第 4 年末附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50%。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期债
券发行的票面利率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第 4 年末调整债券后续期限
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1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起息日:2019 年 9 月 26 日。
10、付息日: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第一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
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如投资者行使第二次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如遇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投资者行使第一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9 月 26
日;如投资者行使第二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9月 2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新世纪出具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根据新世纪出具的《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15、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 本期债券利率调整事项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5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2 年保持不变。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公司选择维持票面利率不变,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3 年(即
2021 年 9 月 26 日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的票面利率仍为 4.50%。本次票面利率
保持不变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三、 本次债券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间,按照债券代码进行回售申报。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申报期:2021 年 9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仅限交易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 1 张 100 元为一个回售单
位,回售数量必须是 1 张及其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5、回售部分债权兑付日:2021 年 9 月 27 日(因 2021 年 9 月 26 日为非交
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6、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0 年 9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期间利息,利
率为 4.50%,每 10 张“19 华媒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45.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6.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5.00 元。
8、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 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19 华媒 01”在回售登记期间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将在回售登记日
收市后被冻结。
五、 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以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机构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兑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六、 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1929 号万和国际 7 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1-85098807
七、 相关机构
1、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6 层
联系人:黄飞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2、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特此公告。
[2021-09-06] (000607)华媒控股:关于“19华媒01”票面利率不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1
债券代码:112975 债券简称:19 华媒 0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9 华媒 01”票面利率不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利率不调整:根据《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作为“19 华媒 01”(债券代码:112975)的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第 4 年末调整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本公司决定不调整票面利率,即“19 华媒 01”存续期后 3 年的票面利率仍为 4.50%。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登记,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的,须在回售申报期内登记;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00 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申报期:2021 年 9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仅限交易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1 年 9 月 27 日(因 2021 年 9 月 26 日为非交易日,
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7、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9华媒01”。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19华媒01”的收盘价为100.00元/张。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发行人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9、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10、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为“19 华媒 01”,债券代码为“112975”。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7 亿元(含 7 亿元),采用分期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共发行 2 亿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
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为 5 年,第 2 年末和第 4 年末附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50%。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期债
券发行的票面利率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第 4 年末调整债券后续期限
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1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起息日:2019 年 9 月 26 日。
10、付息日: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第一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
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如投资者行使第二次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如遇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投资者行使第一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9 月 26
日;如投资者行使第二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9月 2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新世纪出具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根据新世纪出具的《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15、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 本期债券利率调整事项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5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2 年保持不变。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公司选择维持票面利率不变,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3 年(即
2021 年 9 月 26 日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的票面利率仍为 4.50%。本次票面利率
保持不变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三、 本次债券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间,按照债券代码进行回售申报。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申报期:2021 年 9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仅限交易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 1 张 100 元为一个回售单
位,回售数量必须是 1 张及其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5、回售部分债权兑付日:2021 年 9 月 27 日(因 2021 年 9 月 26 日为非交
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6、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0 年 9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期间利息,利
率为 4.50%,每 10 张“19 华媒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45.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6.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5.00 元。
8、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 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19 华媒 01”在回售登记期间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将在回售登记日
收市后被冻结。
五、 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以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机构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兑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六、 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1929 号万和国际 7 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1-85098807
七、 相关机构
1、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6 层
联系人:黄飞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2、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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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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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9] (000607)华媒控股: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2年2月11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 16:00 在杭州市萧山区市心
北路 1929 号万和国际 7 幢 24 楼凤凰厅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五名监事均
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陈军雄先生主持,公司董事董悦、张剑秋、童伟中、张韶衡、章丰和傅怀全,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傅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9] (000607)华媒控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28 日,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15:00 召开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8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9:15—15:00。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1929 号万和国际 7 幢 24 楼会议室。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悦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602,494,929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9.20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11人,代表股份600,906,83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4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385,3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9%;股东授权
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600,521,48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0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588,0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56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256,59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 1 人,代表股份 668,5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股东授权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668,5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588,09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56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董悦、张剑秋、童伟中、张韶衡、章丰和傅怀全,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陈其一、胡眠秋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434,4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8983%;
反对 1,533,5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101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2.0395%;反对
1,533,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7.96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张剑秋对本提案回避表决。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剑秋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担任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党委委员、萧山日报社法定代表人。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489,256,177 股,占总股本的 48.07%,都市快报社持有本公司40,194,438 股,占总股本的 3.95%,张剑秋持有本公司 76,275 股,占总股本的0.01%。
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对孙公司风盛传媒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961,3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455%;
反对 1,533,5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54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2.0395%;反对
1,533,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7.96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3、 关于选举傅强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961,3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455%;
反对 1,533,5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54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2.0395%;反对
1,533,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7.96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陈其一、胡眠秋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8] (000607)华媒控股: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媒控股
股票代码:00060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大道 18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大道 18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 303-2103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22年2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所持有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统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 录...... 3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的情况......8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9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9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9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 10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14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5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16
第六节 备查文件......17
一、备查文件......17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 17
附表 ...... 19
释 义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华媒控股/上市公司 指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立集团 指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深圳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
方式累计减持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比例5.25%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华安未来资产-宁波银行-华立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华立医药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华立投资 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华安资管计划 华安未来资产-宁波银行-华立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公司名称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042069982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 30,338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汪思洋
成立日期 1999 年 6 月 6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五常大道 181 号
主要股东 浙江立成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81.67%,汪力成持股 5.82%
危险化学品经营(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
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范围详见《对
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国内和国际贸易(涉
及许可经营和专项审批的,凭有效证件和许可文件经营),食品经营
经营范围 (凭许可证经营),技术服务,管理咨询,设备租赁,初级食用农产
品、水产品、煤炭(无储存)、焦炭、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电力
设备、贵金属、黄金饰品的销售,发电及输变电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
仪器仪表的生产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公司名称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2918204L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37,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许良
成立日期 1996-06-21
经营期限 长期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五常大道 181 号
主要股东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食品销售;医疗服务;消毒
器械销售;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
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
经营范围 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工
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金银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健康咨询服务(不
含诊疗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服装辅料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公司名称 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1313699684L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裴蓉
成立日期 2014-11-03
经营期限 长期
注册地址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 303-2103 室
主要股东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项目投资。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华安未来资产-宁波银行-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华立集团
分别持有华立医药 100%股权、华立投资 100%股权。华安资管计划是华立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作为单一资产委托人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
汪力成(穿透持有华立集团
87.49%)
100%
浙江立成实业有限公司
5.82%
81.67%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资产委托人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华立集团共有 5 名董事,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
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1 汪力成 男 董事长 中国 杭州 否
2 汪思洋 男 总经理/董事 中国 杭州 否
3 裴蓉 女 董事 中国 杭州 否
[2022-02-17] (000607)华媒控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媒控股,证券代码:000607)连续3个交易日(2022年2月14日——2022年2月16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内部核实,并书面函询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核实结果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近期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舆情动态。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2021年12月11日披露的2021-066号《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减持58.44万股,占总股本的1.04%。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除已披露的
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和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与前述业绩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2-17] (000607)华媒控股: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
暨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或“公司”)
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收到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集团”)
出具的《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减持华媒控股股份计划实施
进展的告知函》,根据 2021 年 12 月 11 日披露的 2021-066 号《关于合计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2022年1月4日至2022
年 2 月 15 日,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2,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大道 181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 月 04 日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
股票简称 华媒控股 股票代码 000607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2,000 1.96
合 计 2,000 1.9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适用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例(%)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4,940.8102 4.85 4,940.8102 4.85
华立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
股份有限 件股份 4,940.8102 4.85 4,940.8102 4.85
公司 有限售条
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840.9869 0.83 840.9869 0.83
浙江华立 其中:无限售条
投资管理 件股份 840.9869 0.83 840.9869 0.83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
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2,200.0000 2.16 200.0000 0.20
华立医药 其中:无限售条
集团有限 件股份 2,200.0000 2.16 200.0000 0.20
公司 有限售条
件股份 - - - -
华安未来 合计持有股份 139.5400 0.14 139.5400 0.14
资产-宁 其中:无限售条
波银行- 件股份 139.5400 0.14 139.5400 0.14
华立集团
股份有限 有限售条 - - - -
公司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8,121.3371 7.98 6,121.3371 6.02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8,121.3371 7.98 6,121.3371 6.02
有限售条 - - - -
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本次股份变动系依据 2021 年 12 月 11 日披露的 2021-066 号《关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
划 露公告》,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函
告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不适用)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
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 -
司股份的承诺
8.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华媒控股股份1,000万股,
减持价格区间为 5.35 元/股——6.47 元/股,减持均价 5.94 元/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98%,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大宗交易。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华媒控股股份 1,000 万股,减
持价格为 6.07 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8%。
自 2021 年 12 月 11 日披露 2021-066 号《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
份超过 1%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后,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比例为 1.96%。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减持股份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减持华媒控股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1-29] (000607)华媒控股: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以
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需要,本公司与关联方将发生日常关联
交易。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2 年度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28,843 万元。关联董事董悦、张剑秋和童伟中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具体表
决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
议公告》。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都市快报社和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关联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2022 年 2021 年 1-11 月 2020 年
交易 关联人 容 价原则 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类别
杭州日报报业 按市场公允
集团及其下属 商品采购 价值定价 16,230,000.00 10,444,420.77 10,614,898.04
向关 子公司
联人 杭州文化产权 按市场公允
采购 交易所有限公 接受劳务 价值定价 700,000.00 0.00 0.00
原材 司
料、接 杭州火鸟区块 接受劳务 按市场公允 0.00 326,415.09 249,433.96
受劳 链有限公司 价值定价
务 杭州日报报业 采编分成 按协议定价 72,000,000.00 54,481,132.31 67,234,336.21
集团
浙江都快传媒 采编分成 按协议定价 85,250,000.00 78,141,508.83 28,415,093.56
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2022 年 2021 年 1-11 月 2020 年
交易 关联人 容 价原则 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类别
浙江每日商报 采编分成 按协议定价 16,510,000.00 15,150,942.95 8,040,565.88
传媒有限公司
萧山日报社 采编分成 按协议定价 21,000,000.00 16,292,452.88 20,959,914.42
富阳日报社 采编分成 按协议定价 11,500,000.00 10,377,358.20 8,635,471.44
杭州日报报业 房屋及建
集团及其下属 筑物、土 按市场公允 19,240,000.00 16,015,182.44 13,847,386.02
子公司 地使用权 价值定价
租入
小计 242,430,000.00 201,229,413.47 157,997,099.53
杭州日报报业 按市场公允
向 关 集团及其下属 商品销售 价值定价 45,470,000.00 27,570,315.86 20,636,647.85
联 人 子公司
销 售 杭州文化产权 按市场公允
商品、 交易所有限公 商品销售 价值定价 500,000.00 335,072.47 138,337.26
提 供 司
劳务 杭州火鸟区块 提供劳务 按市场公允 30,000.00 216,732.67 920.36
链有限公司 价值定价
小计 46,000,000.00 28,122,121.00 20,775,905.47
总计 288,430,000.00 229,351,534.47 178,773,005.00
(三)2021年1至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 1-11 月实际发 1-11 月实际
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 1-11 月 预计金额 生额占同类业 发生额与预 披露日期
类别 容 实际发生金额 务比例(%) 计金额差异 及索引
(%)
杭州日报报
业集团及其 商品采购 10,444,420.77 20,910,000 1% -50%
下属子公司
杭州文化产
权交易所有 接受劳务 0.00 200,000 0% -100%
限公司
杭州火鸟区
块链有限公 商品采购 326,415.09 200,000 0% 63%
司
向关 杭州日报报 采编分成 54,481,132.31 76,000,000 31% -28%
联人 业集团 2021-008
采购 浙江都快传 号公告、
原材 媒集团有限 采编分成 78,141,508.83 85,250,000 45% -8% 2021-027
料 公司 号公告、
浙江每日商 2021-049
报传媒有限 采编分成 15,150,942.95 16,500,000 9% -8% 号公告、
公司 2021-062
萧山日报社 采编分成 16,292,452.88 21,500,000 9% -24% 号公告
富阳日报社 采编分成 10,377,358.20 10,000,000 6% 4%
杭州日报报 房屋及建
业集团及其 筑物、土 16,015,182.44 18,360,000 1% -13%
下属子公司 地使用权
租入
小计 201,229,413.47 248,920,000 12% -19%
向关 杭州日报报
联人 业集团及其 商品销售 27,570,315.86 41,320,000 2% -33%
销售 下属子公司
产 十九楼网络 商品销售 0.00 400,000 0% -100%
关联 1-11 月实际发 1-11 月实际
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 1-11 月 预计金额 生额占同类业 发生额与预 披露日期
类别 容 实际发生金额 务比例(%) 计金额差异 及索引
(%)
品、 股份有限公
商品 司
杭州文化产
权交易所有 商品销售 335,072.47 410,000 0% -18%
限公司
杭州火鸟区
块链有限公 商品销售 216,732.67 240,000 0% -10%
司
小计 28,122,121.00 42,370,000 2% -34%
总计 229,351,534.47 291,290,000 - -21%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 公司名称 法定代 注册资 住所 主营业务
[2022-01-29] (000607)华媒控股:关于对孙公司风盛传媒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孙公司风盛传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担保的担保对象风盛传媒的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提请投资
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孙公司浙江风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盛传媒)因业务拓展、经营周转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 14,000 万元,申请本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 3 年。风盛传媒其他股东德清己任创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清己任)同意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萧山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浙江都市快报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风盛传媒总股本的 55%。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担保已经风盛传媒董事会、股东大会和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风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江国际中心1号601室
3、法定代表人:张韶衡
4、经营范围: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04年5月9日
7、 主要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萧山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持有风盛传媒18.70%股权,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持有风盛传媒18.15%股权,浙江都市快报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风盛传媒18.15%股权,合计持股55%。
8、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风盛传媒合并报表:资产总额28,547.66万元、负债总额19,452.7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7,476.3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801.58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901.99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1年6月30日,资产总额95,194.50万元,负债总额86,891.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7,121.38万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3,305.18万元,利润总额-553.18万元,净利润-579.95万元(未经审计)。
9、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3年
担保金额:对风盛传媒在该笔银行授信下实际贷款余额的55%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7,700万元。
其他股东方提供的担保:风盛传媒其他股东德清己任创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提供风盛传媒在该笔银行授信下实际贷款余额的55%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159.2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孙公司风盛传媒提供担保,是为保障风盛传媒经营的持续稳定,优
化其财务状况,促进其业务发展,将对公司整体实力和盈利能力的提升产生积极意义。
风盛传媒其他部分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风盛传媒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还贷款能力。该笔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情形。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担保法》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十二条所列示的不得为其担保的情形。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6,199 万元,占最
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4.56%,无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年1月28日
[2022-01-29] (000607)华媒控股: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2年1月21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公司四名监事均参加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关于提名傅强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傅强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傅强先生专业能力、从业经历均符合监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傅强先生,1969 年生,研究生毕业,文学学士,记者,中国国籍,无境外
居住权。2014 年 5 月至 2019 年 7 月,担任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9 年 7 月至今,担任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22-01-29] (000607)华媒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八名董事全部参与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需要,预计 2022 年将与关联方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交易对手方有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董悦、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剑秋、董事童伟中因在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处任职,属于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二、 关于对孙公司风盛传媒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按持股比例对风盛传媒在该笔银行授信下实际贷款余额的 55%提供担
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7,700 万元,期限为 3 年。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孙公司风盛传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 (000607)华媒控股: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扭亏为盈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0,000 万元——13,000 万元 亏损:-34,014.0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5,110 万元——8,110 万元 亏损:-38,769.18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0 元/股——0.13 元/股 亏损:-0.33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 年度业绩实现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由于疫情影响,公司
的整体收入有较大下滑而成本相对固定,且有较大的商誉减值和长期股权投资减 值,从而导致利润下滑。本报告期,得益于有效的疫情管控和各项业务的顺利开 展,公司业绩逐步回归正常水平。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 2021 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以本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度报告为准。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 (000607)华媒控股:2022-008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8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8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1929 号万和国际 7 幢 24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00 《关于对孙公司风盛传媒提供担保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傅强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
案》
以上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2-005 号《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06 号《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和 2022-007《关于对孙公司风盛传媒提供担保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请到以上媒体查询。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3.00 仅选举一名监事,因此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特别提示:
1、提案 1《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2、股东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前述股东需在本
次股东大会上对提案 1 进行回避表决,公司已在 2022-006 号《关于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中对回避表决的情形进行了披露。前述股东可以在其他股东对提案表示明确投票意见的书面授权的前提下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材料: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2。
2、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2 月 15 日 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1929 号万和国际 7 幢 24 楼
4、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地点,或邮寄、传真的方式凭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不按本通知要求时间进行登记的,公司不能保证其获得会议资料和现场表决票)。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1-85098807 0571-85155005-8807(传真)
电子邮箱:ir000607@000607.cn
6、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
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607
2、 投票简称:“华媒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可以为: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8 日 9:15—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 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二、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
议案》
2.00 《关于对孙公司风盛传媒提供担保的 √
议案》
3.00 《关于选举傅强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 √
事的议案》
三、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标的,受托人有权 /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022-01-14] (000607)华媒控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媒控股,证券代码:000607)连续2个交易日(2022年1月12日——2022年1月13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内部核实,并书面函询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核实结果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近期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舆情动态。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2021年12月11日披露的2021-066号《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减持392.64万股,占总股本的0.3858%。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除已披露的
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和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05] (000607)华媒控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媒控股,证券代码:000607)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4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内部核实,并书面函询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核实结果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近期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舆情动态。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2021年12月11日披露的2021-066号《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减持90.79万股,占总股本0.0892%。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除已披露的
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和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25] (000607)华媒控股: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8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教未来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智云未来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云未来)由于为北京市快递行业搭建末端配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获得政策性支持,收到由北京市商务局发放的政府补助 1,872,536.50 元,补助形式为现金,该笔补助不具有可持续性。智云未来确认其他收益 1,872,536.50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智云未来收到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长期资产,因此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智云未来收到的政府补助属于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将全额计入本公司 2021 年当期损益,将对公司 2021 年度的经
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互联网+流通”创新示范项目公示的公告》;
2、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2] (000607)华媒控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7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媒控股,证券代码:000607)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1年12月20日 - 12月21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内部核实,并书面函询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核实结果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近期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舆情动态。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除已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和协议等;董事会
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11] (000607)华媒控股: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6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
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2,000万股,占总股本的1.96%。
合计持本公司股份81,213,37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98%)的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华安未来资产-宁波银行-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6,1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99%)。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或“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立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华媒控股股份比例超过 1%暨未来减持计划的告
知函》,2021 年 11 月 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华立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华立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2,0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1.9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大道 181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0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09 日
股票简称 华媒控股 股票代码 000607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2,000 1.96
合 计 2,000 1.9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例(%)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4,940.8102 4.85 4,940.8102 4.85
华立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
股份有限 件股份 4,940.8102 4.85 4,940.8102 4.85
公司 有限售条
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2,840.9869 2.80 840.9869 0.83
浙江华立 其中:无限售条
投资管理 件股份 2,840.9869 2.80 840.9869 0.83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
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2,200.0000 2.16 2,200.0000 2.16
华立医药 其中:无限售条
集团有限 件股份 2,200.0000 2.16 2,200.0000 2.16
公司 有限售条
件股份 - - - -
华安未来 合计持有股份 139.5400 0.14 139.5400 0.14
资产-宁 其中:无限售条
波银行- 件股份 139.5400 0.14 139.5400 0.14
华立集团
股份有限 有限售条 - - - -
公司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0,121.3371 9.95 8,121.3371 7.98
其中:无限售条 10,121.3371 9.95 8,121.3371 7.98
合计 件股份
有限售条 - - - -
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未来减持计划
(一)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9,408,102 4.85
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409,869 0.83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2,000,000 2.16
华安未来资产-宁波银行-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95,400 0.14
合计 81,213,371 7.9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重大资产重组、协议转让、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取得。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拟减持不超过6,100万股,不超过华媒控股总股本的5.99%(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的 6个月内进行,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华媒控股股份总数的 2%,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进行,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华媒控股股份总数的4%,且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7、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相关承诺均已正常履行完毕,无新增尚未履行的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华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本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华媒控股股份比例超过1%暨未来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07] (000607)华媒控股: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5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拟与杭州钱塘新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集团”)签署《关于在杭州设立浙江钱塘融媒有限公司的出资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浙江钱塘融媒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钱塘融媒”),其中华媒控股认缴出资 1,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6%;城发集团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1,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8.4%。
2021 年 12 月 6 日,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杭州钱塘新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 年 1 月 26 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江东二路创业园 D 幢 536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胡文波
注册资本:2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新区范围内流转土地、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及相关城市资源经营管理;土地开发、保障房经营管理、公共能源服务;会展、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制作及经营管理;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一般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其他无需审批的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产权及控制关系: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持有城发集团 100%股权。
杭州钱塘新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标的公司注册资本:3,100 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人民币万元)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600 51.6% 货币
杭州钱塘新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500 48.4% 货币
合计 3,100 100% 货币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钱塘融媒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经营范围: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企业形象策划,会展服务,礼仪服务,文化创意服务,一般信息中介,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品牌策划,成年人的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企业营销策划及管理咨询服
务,其他无需审批的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出资
各方拟设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000,000 元。双方约定,在钱
塘融媒完成企业银行开户后,在 2021 年 12 月 10 日前实缴 30%,在 2022 年 5 月
31 日前实缴 30%,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缴 40%。
(二)组织结构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 3 人,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委派产生,
其中华媒控股委派 2 名,城发集团委派 1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城发集团委派。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人,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由城发集团委派。
公司设经理层,设总经理 1 名,由华媒控股提名委派。经理层每届任期 3
年,可以连聘连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及干部管理权限产生。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各方合作成立合资公司,能够充分发挥双方优势。适应钱塘区宣传高质量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城发集团现有发展定位、对文创传媒产业的拓展诉求及所属户外媒体等资源优势,由华媒控股与钱塘区区级国资平台城发集团双方共同出资注册成立浙江钱塘融媒有限公司(暂名),探索推进杭报集团深度运营区县融媒体中心新模式。通过与钱塘区开展深度合作,认真落实“新闻+政务服务商务”要求,通过双方深度合作,统筹推进钱塘区宣传业务、活动会展、户外媒体、教育培训、产权交易等,实现双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合资公司设立后可能面临市场、经
营、管理、合作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合作各方将通过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各类风险,确保合资公司稳健发展,力争为股东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
六、其他
由于公司设立的相关事项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关于在杭州设立浙江钱塘融媒有限公司的出资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年12月6日
[2021-12-07] (000607)华媒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4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八名董事全部参与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杭州钱塘新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浙江钱塘融媒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其中,本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1,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6%,杭州钱塘新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1,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8.4%。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
[2021-11-20] (000607)华媒控股: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3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1 月 19 日,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萧山日报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报传媒)由于刊发政府公告、公益广告获得政策性支持,获得由萧山区财政局拨付至萧山日报社代转给萧报传媒的政府补助 300 万元,补助形式为现金,该笔补助具有可持续性。萧报传媒确认其他收益 300 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萧报传媒收到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长期资产,因此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
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萧报传媒收到的政府补助属于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将全额计入本公司 2021 年当期损益,将对公司 2021 年度的经
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继续保留萧山日报刊发政府公告、公益广告政策性支持的请示》;
2、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0-28] (000607)华媒控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0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八名董事全部参与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 关于追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追加了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
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董悦、张剑秋、童伟中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追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8] (000607)华媒控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四名监事全部参加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8] (000607)华媒控股: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8元
每股净资产: 1.411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56%
营业总收入: 13.5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774.87万元
[2021-10-15] (000607)华媒控股: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上升
(1)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 目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 7,300 万元—— 8,50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盈利:1,525.88 万元
378.41% —— 457.0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7 元/股 —— 0.08 元/股 盈利:0.01 元/股
(2)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 目 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 1,800 万元—— 2,80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盈利:3,197.63 万元
12.44% —— 43.7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 0.02 元/股—— 0.03 元/股 盈利:0.03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同向上升,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由于疫情影响,公
司的整体收入有较大下滑而成本相对固定,从而导致利润下滑。本报告期,得益于有效的疫情管控,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业绩逐步回归正常水平。
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同比下降,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举办了较多大型会
展活动,而部分同类会展活动本期尚未举办。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的具体财务数据以本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09-29] (000607)华媒控股: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7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040号《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
2021年2月,本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39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
2021年9月27日,本公司发行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有关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
名称 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超 简称 21华媒SCP001
短期融资券
代码 012103590 期限 270天
起息日 2021年09月28日 兑付日 2022年06月25日
计划发行总额 20,000.00万元 实际发行总额 20,000.00万元
发行利率 3.30% 发行价格 100.00元/百元面值
簿记管理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 期 超 短 期 融 资 券 发 行 情 况 的 有 关 文 件 在 中 国 货 币 网
(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网(www.shclearing.com)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24] (000607)华媒控股:关于“19华媒01“回售结果暨摘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6
债券代码:112975 债券简称:19 华媒 0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9 华媒 01”回售结果暨摘牌的公告
特别提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 华媒 01,债券代码:112975,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将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兑付 2020 年 9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期间
的利息 4.50 元(含税)/张及本期债券的回售本金。因本期债券已全额回售,付息及支付回售款后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债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4 日。
债券付息日/回售资金到账日:2021 年 9 月 27 日。
债券回售价格:人民币 104.50 元/张(含当期利息 4.50 元/张,且当期利息含
税)。
债券回售数量:2,000,000 张。
债券摘牌日:2021 年 9 月 27 日。
根据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为 5年,第 2 年末和第 4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当前的市场环境,发行人选择不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的回售数量为 2,000,000 张,回售金额为 200,000,000.00 元(不含利息),回售后剩余未回售数量为 0 张。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现将有关回售结果及摘牌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为“19 华媒 01”,债券代码为“112975”。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7 亿元(含 7 亿元),采用分期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共发行 2 亿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
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为 5 年,第 2 年末和第 4 年末附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50%。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期债
券发行的票面利率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第 4 年末调整债券后续期限
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1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起息日:2019 年 9 月 26 日。
10、付息日: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第一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
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如投资者行使第二次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如遇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投资者行使第一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9 月 26
日;如投资者行使第二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9月 2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新世纪出具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根据新世纪出具的《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15、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 本期债券回售及摘牌有关事项
1、回售申报期:2021 年 9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仅限交易日)。
2、发行人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3、本期债券回售情况: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9 华媒 01”
的回售数量为 2,000,000 张,回售金额为 200,000,000.00 元(不含利息),回售后剩余未回售数量为 0 张。因本期债券全额回售,“19 华媒 01”将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摘牌。
4、回售数量:2,000,000 张。
5、回售价格:100 元/张(不含利息)。
6、回售总金额:200,000,000.00 元(不含利息)。
7、本次“19 华媒 01”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及利息发行人已足额支付至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将于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8、债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4 日。
9、债券付息日/回售资金到账日:2021 年 9 月 27 日。
10、债券摘牌日:2021 年 9 月 27 日。
三、 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19 华媒 01”票面利率为 4.50%,每 10 张“19 华媒 01”(面值人
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45.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6.00 元;非居民企业
(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5.00 元。回售部分
债券享有 2020 年 9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期间利息,利率为 4.50%。
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四、 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以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机构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兑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五、 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1929 号万和国际 7 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1-85098807
六、 相关机构
1、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6 层
联系人:黄飞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2、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特此公告。
[2021-09-15] (000607)华媒控股: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4
债券代码:112975 债券简称:19 华媒 0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1 年付息公告
特别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4 日
债券付息日:2021 年 9 月 27 日(因 2021 年 9 月 26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凡在 2021 年 9 月 24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
的利息;2021 年 9 月 24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2019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19 华媒 01)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期满二年,本公司将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因 2021 年 9 月 26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开始支付自 2020 年 9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为“19 华媒 01”,债券代码为“112975”。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7 亿元(含 7 亿元),采用分期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共发行 2 亿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
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为 5 年,第 2 年末和第 4 年末附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期债券发行的票面利率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第一次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第 3 年至第 5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2 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如发行人行使第二次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第5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第3年至第4年的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利率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50%。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起息日:2019 年 9 月 26 日。
10、付息日: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第一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
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如投资者行使第二次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如遇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投资者行使第一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9 月 26
日;如投资者行使第二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9月 2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特殊权利条款
(1)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第
4 年末调整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第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1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第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3)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3、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新世纪出具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根据新世纪出具的《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16、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50%。每 10 张“19 华媒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45.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6.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5.00元。
三、 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 债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4 日
2、 除息日:2021 年 9 月 27 日
3、 付息日:2021 年 9 月 27 日(因 2021 年 9 月 26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四、 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9 华媒 01”公司债券持有人。2021 年 9 月 24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1 年 9 月 24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 本次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债券付息日 2 个交
易日前,本公司将本期债券本计息年度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计息年度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
告为准。
六、 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以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机构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兑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 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1929 号万和国际 7 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1-85098807
八、 相关机构
1、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6 层
联系人:黄飞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2、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特此公告。
[2021-09-15] (000607)华媒控股:关于“19华媒01“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12975 债券简称:19 华媒 0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9 华媒 01”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根据《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6 日、9 月 7 日、9 月 8
日发布了《关于“19 华媒 01”票面利率不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9 华媒 01”票面利率不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关于“19 华媒 01”票面利率不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19 华媒 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
公司,回售价格 100 元/张(不含利息)。“19 华媒 01”的回售申报期为 2021 年
9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仅限交易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9 华媒 01”
的回售数量为 2,000,000 张,回售金额为 200,000,000.00 元(不含利息)。
2021 年 9 月 27 日(因 2021 年 9 月 26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为回售资金到账日,本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9 华媒 01”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
特此公告。
[2021-09-08] (000607)华媒控股:关于“19华媒01“票面利率不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3
债券代码:112975 债券简称:19 华媒 0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9 华媒 01”票面利率不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利率不调整:根据《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作为“19 华媒 01”(债券代码:112975)的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第 4 年末调整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本公司决定不调整票面利率,即“19 华媒 01”存续期后 3 年的票面利率仍为 4.50%。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登记,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的,须在回售申报期内登记;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00 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申报期:2021 年 9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仅限交易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1 年 9 月 27 日(因 2021 年 9 月 26 日为非交易日,
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7、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9 华媒 01”。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19 华媒 01”的收盘价为 100.00 元/张。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发行人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9、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10、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为“19 华媒 01”,债券代码为“112975”。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7 亿元(含 7 亿元),采用分期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共发行 2 亿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
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为 5 年,第 2 年末和第 4 年末附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50%。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期债
券发行的票面利率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第 4 年末调整债券后续期限
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1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起息日:2019 年 9 月 26 日。
10、付息日: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第一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
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如投资者行使第二次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如遇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投资者行使第一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9 月 26
日;如投资者行使第二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9月 2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新世纪出具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根据新世纪出具的《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15、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 本期债券利率调整事项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5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2 年保持不变。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公司选择维持票面利率不变,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3 年(即
2021 年 9 月 26 日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的票面利率仍为 4.50%。本次票面利率
保持不变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三、 本次债券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间,按照债券代码进行回售申报。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申报期:2021 年 9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仅限交易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 1 张 100 元为一个回售单
位,回售数量必须是 1 张及其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5、回售部分债权兑付日:2021 年 9 月 27 日(因 2021 年 9 月 26 日为非交
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6、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0 年 9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期间利息,利
率为 4.50%,每 10 张“19 华媒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45.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6.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5.00 元。
8、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 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19 华媒 01”在回售登记期间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将在回售登记日
收市后被冻结。
五、 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以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机构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兑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六、 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1929 号万和国际 7 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1-85098807
七、 相关机构
1、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6 层
联系人:黄飞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2、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特此公告。
[2021-09-07] (000607)华媒控股:关于“19华媒01“票面利率不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2
债券代码:112975 债券简称:19 华媒 0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9 华媒 01”票面利率不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利率不调整:根据《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作为“19 华媒 01”(债券代码:112975)的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第 4 年末调整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本公司决定不调整票面利率,即“19 华媒 01”存续期后 3 年的票面利率仍为 4.50%。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登记,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的,须在回售申报期内登记;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00 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申报期:2021 年 9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仅限交易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1 年 9 月 27 日(因 2021 年 9 月 26 日为非交易日,
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7、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9华媒01”。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19华媒01”的收盘价为100.00元/张。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发行人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9、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10、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为“19 华媒 01”,债券代码为“112975”。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7 亿元(含 7 亿元),采用分期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共发行 2 亿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
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为 5 年,第 2 年末和第 4 年末附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50%。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期债
券发行的票面利率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第 4 年末调整债券后续期限
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1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起息日:2019 年 9 月 26 日。
10、付息日: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第一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
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如投资者行使第二次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如遇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投资者行使第一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9 月 26
日;如投资者行使第二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9月 2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新世纪出具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根据新世纪出具的《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15、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 本期债券利率调整事项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5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2 年保持不变。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公司选择维持票面利率不变,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3 年(即
2021 年 9 月 26 日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的票面利率仍为 4.50%。本次票面利率
保持不变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三、 本次债券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间,按照债券代码进行回售申报。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申报期:2021 年 9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仅限交易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 1 张 100 元为一个回售单
位,回售数量必须是 1 张及其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5、回售部分债权兑付日:2021 年 9 月 27 日(因 2021 年 9 月 26 日为非交
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6、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0 年 9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期间利息,利
率为 4.50%,每 10 张“19 华媒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45.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6.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5.00 元。
8、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 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19 华媒 01”在回售登记期间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将在回售登记日
收市后被冻结。
五、 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以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机构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兑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六、 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1929 号万和国际 7 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1-85098807
七、 相关机构
1、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6 层
联系人:黄飞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2、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特此公告。
[2021-09-06] (000607)华媒控股:关于“19华媒01”票面利率不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1
债券代码:112975 债券简称:19 华媒 0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9 华媒 01”票面利率不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利率不调整:根据《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作为“19 华媒 01”(债券代码:112975)的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第 4 年末调整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本公司决定不调整票面利率,即“19 华媒 01”存续期后 3 年的票面利率仍为 4.50%。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登记,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的,须在回售申报期内登记;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00 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申报期:2021 年 9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仅限交易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1 年 9 月 27 日(因 2021 年 9 月 26 日为非交易日,
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7、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9华媒01”。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19华媒01”的收盘价为100.00元/张。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发行人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9、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10、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为“19 华媒 01”,债券代码为“112975”。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7 亿元(含 7 亿元),采用分期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共发行 2 亿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
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为 5 年,第 2 年末和第 4 年末附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50%。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期债
券发行的票面利率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第 4 年末调整债券后续期限
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1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起息日:2019 年 9 月 26 日。
10、付息日: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第一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
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如投资者行使第二次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如遇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投资者行使第一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9 月 26
日;如投资者行使第二次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9月 2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新世纪出具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根据新世纪出具的《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15、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 本期债券利率调整事项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5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2 年保持不变。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公司选择维持票面利率不变,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3 年(即
2021 年 9 月 26 日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的票面利率仍为 4.50%。本次票面利率
保持不变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三、 本次债券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间,按照债券代码进行回售申报。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申报期:2021 年 9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仅限交易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 1 张 100 元为一个回售单
位,回售数量必须是 1 张及其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5、回售部分债权兑付日:2021 年 9 月 27 日(因 2021 年 9 月 26 日为非交
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6、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0 年 9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期间利息,利
率为 4.50%,每 10 张“19 华媒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45.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6.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5.00 元。
8、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 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19 华媒 01”在回售登记期间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将在回售登记日
收市后被冻结。
五、 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以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机构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兑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六、 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1929 号万和国际 7 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1-85098807
七、 相关机构
1、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6 层
联系人:黄飞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2、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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