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5167利柏特最新消息公告-605167最新公司消息
≈≈利柏特605167≈≈(更新:22.02.09)────────────────────────────────────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7日
2)02月09日(605167)利柏特: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以总股本4490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12元 ;股权登记日:2
021-09-14;除权除息日:2021-09-15;红利发放日:2021-09-15;
2)2019年末期以总股本336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9元 ;股东大会审议日
:2020-04-06;
●21-09-30 净利润:6778.78万 同比增:19.24% 营业收入:14.08亿 同比增:4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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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900│ 0.1000│ 0.0400│ 0.3100│ 0.1700
每股净资产 │ 2.9049│ 2.4800│ 2.4160│ 2.3803│ --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9452│ 0.1526│ 0.1526│ 0.1526│ --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8843│ 1.2259│ 1.1629│ 1.1271│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7.2300│ 4.0600│ 1.4900│ 13.7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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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510│ 0.0741│ 0.0268│ 0.2320│ 0.1266
每股净资产 │ 2.9049│ 1.8593│ 1.8120│ 1.7852│ --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9452│ 0.1145│ 0.1145│ 0.1145│ --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8843│ 0.9194│ 0.8722│ 0.8454│ --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5.1965│ 3.9839│ 1.4796│ 12.9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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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利柏特 代码:605167 │总股本(万):44907 │法人:沈斌强
上市日期:2021-07-26 发行价:4.84│A 股 (万):11226.89 │总经理:沈斌强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33680.11│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电话:0512-89592521 董秘:于佳 │主营范围: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以及工程总
│承包、工程设计、工程采购、工程施工、工
│程维保等各类工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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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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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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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1900│ 0.1000│ 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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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3100│ 0.1700│ 0.0900│ 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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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3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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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25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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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18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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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9](605167)利柏特: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2-006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湛江利柏特模块制造有限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00MA53LGKC2Y
名称:湛江利柏特模块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28,600 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李启东
成立日期:2019 年 08 月 13 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港南大道 160 号
经营范围:工业模块装置及组、部件和相关设备、容器和管道制品、钢构件、塑料制品、玻璃钢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工业装备模块化工程技术研发,ASME 容器设计,产品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和技术服务;自有机械设备租赁;道路货运经营;从事上述同类产品、金属材料、电器设备、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及建筑材料的批发、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报备文件:
湛江利柏特模块制造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07](605167)利柏特: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同类型:设计-采购-模块化-施工(EPFC 总承包项目)
合同金额:人民币 127,872.00 万元(不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2022 年 1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3 日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柏特”)之全资子公
司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与英威达尼龙化工(中国)
有限公司签订了《英威达聚合物三期扩建项目总承包合同》,本次合同签订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范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为满足中国市场对尼龙 6,6 聚合物持续增长的需求,英威达尼龙化工(中国)有限公司投建英威达聚合物三期扩建项目,该项目拟新增 3 条尼龙 6,6 连续聚合生产线及 2 条尼龙 6,6 批量聚合生产线,还包括新增成盐装置及辅助设施(导热
油炉及热媒汽化系统、冷冻水站、循环水场、有机废水罐、洗涤塔和辅助楼等)。
考虑到该项目施工场地的局限和项目进度计划的优化,公司创新的采用模块化建造方案,将传统的工厂设计结合模块化设计,并依托公司“设计-采购-模块化-施工”(EPFC)全产业链环节的优势,为该项目提供一体化服务,这是利柏特首次将模块化技术应用到聚合物项目中。
项目名称:英威达聚合物三期扩建项目
合同金额:人民币 127,872.00 万元(不含税)
合同履行期限:2022 年 1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3 日
项目地点:上海化学工业区北银河路 218 号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客户名称:英威达尼龙化工(中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9,534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GARY RANDOLPH KNIGHT
住所: 上海化学工业区天华路 88 号
主要股东:英威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等。
INVISTA(英威达)是全球领先的尼龙、氨纶、聚酯和特殊化学品生产商。英威达尼龙化工(中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条款
发包人:英威达尼龙化工(中国)有限公司
承包人: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人民币 127,872.00 万元(不含税)
合同类型:设计-采购-模块化-施工(EPFC 总承包项目)
结算方式:发包人根据里程碑节点对工程量完成情况进行结算审核,并支付项目结算款
履行地点:上海化学工业区北银河路 218 号
履行期限:2022 年 1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3 日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提交仲裁申请。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2022 年 1 月 28 日,上海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专注于工业模块的设计和制造,本合同为公司首次将模块化的技术应用于聚合物项目中。公司以合同标的所需达到的工艺用途为基础,通过详细设计、制造形成工业模块,并在建设现场实施整体装配的方式完成项目建设。
鉴于模块化的项目建设方式在制造过程及项目实际投产上具有诸多优势,且各行各业正逐渐应用模块化制造方式以实现项目建设模式的变革,本合同的顺利承接及履行将在模块化技术应用于工厂建设领域起到积极作用,有助于巩固公司市场地位,对公司未来进一步开拓及承接工厂建设模块化的项目具有里程碑意义。
2、本次签订的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2-06]利柏特(605167):利柏特子公司签订12.79亿元英威达聚合物三期扩建项目总承包合同
▇证券时报
利柏特(605167)2月6日晚间公告,全资子公司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与英威达尼龙化工(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英威达聚合物三期扩建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约为12.79亿元(不含税);合同类型为设计-采购-模块化-施工(EPFC总承包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2022年1月28日至2023年12月13日。
[2022-01-21](605167)利柏特: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96 号)核准,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 ”) 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12,268,882 股,每股面值为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8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4,338.138888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5,818.741156 万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519.397732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出具了“中
汇会验[2021]6225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1,942.21 万元,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6,748.99 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二、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专用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进行变更,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全部资金投向“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二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湛江利柏特模块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利柏
特”)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协
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专户用途 账号 金额(元)
湛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模块制造及管道
121944924510656 75,747,650.04
利柏特 公司上海天山支行 预制件二期项目
三、《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湛江利柏特(以下简称“甲方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
(以下简称“乙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四方经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 2 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
仅用于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二期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
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
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
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一次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金翔、赵鹏可以在乙方正常经营时间内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 1 次或者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14](605167)利柏特: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张家港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
路 2667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2,018,87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7.2128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斌强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于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11,954,770 99.9697 64,100 0.030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变更部
1 300,100 82.3998 64,100 17.6002 0 0.0000
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暨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倩雯、万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3](605167)利柏特: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2-002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价格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1 月 11 日、1 月 1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1 月 11 日、1 月 1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1 月 11 日、1 月 1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05](605167)利柏特: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2-001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 2,132.88 万元,均
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序 补助金额
获得补助的主体 获得时间 补助项目 补助依据
号 (元)
1 上海利柏特工程 2021/1/21 三代手续费返还 12,243.51 财行[2019]11 号
技术有限公司
2 上海利柏特 2021/2/2 三代手续费返还 5,209.99 财行[2019]11 号
建设有限公司
3 江苏利柏特 2021/2/2 三代手续费返还 56,787.61 财行[2019]11 号
股份有限公司
4 上海利柏特 2021/2/3 三代手续费返还 37,082.04 财行[2019]11 号
建设有限公司
5 上海利柏特 2021/2/4 企业先进奖励 60,000.00 沪松府(2010)3 号
建设有限公司
6 上海利柏特工程 2021/2/19 三代手续费返还 117,350.04 财行[2019]11 号
技术有限公司
7 上海里卜特工业 2021/3/11 三代手续费返还 5,331.82 财行[2019]11 号
设备有限公司
8 江苏利柏特 2021/3/31 三代手续费返还 1,790.02 财行[2019]11 号
股份有限公司
9 上海利柏特工程 2021/4/2 三代手续费返还 2,408.21 财行[2019]11 号
技术有限公司
10 上海利柏特工程 2021/4/9 稳岗返还 13,174.71 苏人保就[2021]1 号
技术有限公司
11 江苏利柏特 2021/4/12 稳岗返还 105,129.05 苏人保就[2021]1 号
股份有限公司
12 上海利柏特 2021/4/22 上海市松江区企业扶持资 3,260,000.00 沪松府(2010)3 号
建设有限公司 金
13 江苏利柏特 2021/6/30 张家港市重点企业吸纳来 1,000.00 张人社发[2021]13 号
股份有限公司 苏就业补贴
14 江苏利柏特 2021/7/16 企业引才补贴 40,000.00 张政办[2017]62 号
股份有限公司
15 上海利柏特 2021/7/23 上海市松江区企业扶持资 1,950,000.00 沪松府(2010)3 号
建设有限公司 金
16 江苏利柏特 2021/8/19 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20,000.00 张委发[2019]41 号
股份有限公司 奖励
17 江苏利柏特 2021/8/20 高质量发展产业扶持政策 50,000.00 张科管[2021]15 号
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机构项目资金
18 上海利柏特 2021/8/30 稳岗返还 67,857.77 苏人社发[2021]69 号
建设有限公司
19 江苏利柏特 2021/9/29 获评省三星级上云企业 10,000.00 张政发[2021]7 号
股份有限公司
20 江苏利柏特 2021/9/30 获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300,000.00 张政办[2021]18 号
股份有限公司
21 上海利柏特工程 2021/11/10 上海市莘庄工业区扶持资 2,170,000.00 企业项目化扶持协议书
技术有限公司 金
22 江苏利柏特 2021/11/17 江苏省绿色金融奖补资金 400,000.00 苏环办[2019]264 号
股份有限公司
23 上海利柏特 2021/11/19 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 197,380.00 沪人社职[2021]51 号
建设有限公司
24 上海里卜特工业 2021/11/24 以工代训补贴 300.00 沪人社规[2020]17 号
设备有限公司
25 上海里卜特工业 2021/11/29 安商稳商财政扶持 347,000.00 上海市浦东新区安商稳
设备有限公司 商政策
26 上海利柏特工程 2021/12/22 稳岗返还 7,157.63 粤人社函[2021]167 号
技术有限公司
27 上海里卜特工业 2021/12/22 以工代训补贴 300.00 沪人社规[2020]17 号
设备有限公司
28 江苏利柏特 2021/12/22 张家港市知识产权高质量 13,315.00 张市监[2020]81 号
股份有限公司 发展扶持政策资助
29 上海里卜特工业 2021/12/29 安商稳商财政扶持 78,000.00 上海市浦东新区安商稳
设备有限公司 商政策
30 江苏利柏特 2021/12/31 股权融资补助 12,000,000.00 张委发[2019]41 号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21,328,817.40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资金属于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对公司 2021 年度的利润将产生一定的积极
影响。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1-12-30](605167)利柏特: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1-023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
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
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12,150 万元分别购买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银行”)的“赢家”易精灵理财产品(GKF12001 期)和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公司已于近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 12,150 万元,获得理财收益
76.6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收益
受托方 金额 实际年化
产品名称 理财期限 金额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上海 赢家易精灵 GKF12001 期 7,200 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2.84% 67.69
银行 2021 年 12 月 29 日
上海 2021 年 10 月 2 日至
赢家易精灵 GKF12001 期 150 2.84% 1.02
银行 2021 年 12 月 28 日
上海 2021 年 12 月 6 日至
赢家易精灵 GKF12001 期 2,000 2.84% 2.33
银行 2021 年 12 月 21 日
上海 2021 年 12 月 6 日至
赢家易精灵 GKF12001 期 2,600 2.84% 4.45
银行 2021 年 12 月 28 日
中国 2021 年 10 月 15 日至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200 2.87% 1.15
银行 2021 年 12 月 28 日
合计 12,150 76.64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46,200.00 46,200.00 130.13 0
合计 46,200.00 46,200.00 130.13 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2,85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6.03%
最近 12 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1.25%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25,000.00
总理财额度 25,000.00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28](605167)利柏特: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1-022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路 2667 号公司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3 日
至 2022 年 1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
1 √
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详见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信息。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5167 利柏特 2022/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和电子邮件以 2022
年 1 月 11 日 17:00 以前收到为准),参会人员需现场出示上述证件原件。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2 年 1 月 11 日 09:30-11:30、13:30-15:3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张家港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路 2667 号董事会办公室。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于佳
电话:0512-89592521
邮箱:investor@cnlbt.com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路 2667 号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13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
1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28](605167)利柏特: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1-019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沈斌强先生主
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1-02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2-01-13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换手率达到20%的前五只证券
换手率:43.30 成交量:4861.63万股 成交金额:55199.61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2131.18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805.14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路证券营业|1073.57 |-- |
|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证券大厦证|746.48 |-- |
|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643.01 |-- |
|证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桑田路证券营业|-- |1963.08 |
|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西路证|-- |1760.92 |
|券营业部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街证券营业|-- |1135.31 |
|部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林下路证券营|-- |929.57 |
|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 |912.52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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