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667五洲新春最新消息公告-603667最新公司消息
≈≈五洲新春603667≈≈(更新:22.02.28)────────────────────────────────────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8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13500万元至15000万元,增长幅度为117%至142%
(公告日期:2022-01-26)
3)02月28日(603667)五洲新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
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2842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7元 ;股权登记日:202
1-06-11;除权除息日:2021-06-15;红利发放日:2021-06-15;
●21-09-30 净利润:11688.48万 同比增:145.42% 营业收入:17.66亿 同比增: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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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4000│ 0.2900│ 0.1100│ 0.2100│ 0.1600
每股净资产 │ 6.2483│ 6.0718│ 6.0654│ 5.9512│ 5.9152
每股资本公积金 │ 3.2130│ 3.1903│ 3.1903│ 3.1903│ 3.1903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8794│ 1.8140│ 1.8064│ 1.6932│ 1.666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6.3800│ 4.5600│ 1.8200│ 3.5000│ 2.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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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3881│ 0.2772│ 0.1099│ 0.2062│ 0.1581
每股净资产 │ 6.3715│ 6.0864│ 6.0801│ 5.9693│ 5.9343
每股资本公积金 │ 3.1999│ 3.0967│ 3.0967│ 3.0967│ 3.0966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8717│ 1.7607│ 1.7534│ 1.6435│ 1.6179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6.0912│ 4.5536│ 1.8075│ 3.4543│ 2.6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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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五洲新春 代码:603667 │总股本(万):30117.33 │法人:张峰
上市日期:2016-10-25 发行价:8.8│A 股 (万):26506.6 │总经理:张峰
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3610.73│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电话:86-575-86339263 董秘:崔翠平│主营范围:成品轴承、轴承零件、精密零配件
│及各类空调管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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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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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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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4000│ 0.2900│ 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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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2100│ 0.1600│ 0.1000│ 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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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3600│ 0.3200│ 0.2100│ 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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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3800│ 0.3700│ 0.2200│ 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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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4900│ 0.3900│ 0.2700│ 0.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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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8](603667)五洲新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2-011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4 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2 年 3 月 7 日
●可转债兑息发放日:2022 年 3 月 7 日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公
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新春债券”)将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开始支
付自 2021 年 3 月 6 日至 2022 年 3 月 5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新春转债
3、债券代码:113568
4、证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5、发行规模:33,000.00 万元
6、发行数量:330 万张
7、面值和发行价格: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8、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0 年 3 月 6 日至 2026 年 3 月 5 日。
9、债券利率:第一年 0.50%、第二年 0.80%、第三年 1.20%、第四年 1.80%、
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负担。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11、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2020 年 3
月 12 日(T+4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
年 9 月 14 日至 2026 年 3 月 5 日。
12、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9.08 元/股,因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转股价格经历了两次调整,自 2021 年 6 月 15 日起转股
价格调整为 8.75 元/股。
13、可转债信用评级:AA-
15、担保事项: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16、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本次付息为公司可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
为 2021 年 3 月 6 日至 2022 年 3 月 5 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 0.80%(含税),
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 0.80 元人民币(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4 日
2、可转债除息日:2022 年 3 月 7 日
3、可转债兑息发放日:2022 年 3 月 7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3 月 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新春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1、公司与中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发放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可转债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0.80 元(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0.64 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自行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人
民币 100 元的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0.80 元(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0.80 元(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 199 号
联系人:崔翠平、彭超
联系电话:0575-86339263
传真:0575-86026169
(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丁香国际商业中心东塔
联系人:王志、程梦思
联系电话:021-69892346
传真:021-68583116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8 日
[2022-02-24](603667)五洲新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2-008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
益授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春”或“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向符合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54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7.72 元/
股。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07)。
目前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完成缴款,共有 19 名激励对
象完成 275,460 股限制性股票的认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出具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53 号),
经审验,截止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实际收到 19 名激励对象缴存的限制性股票认股款
2,126,551.20 元,认购的股票总数 275,460 股。
本次授予 19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共计 275,460 股,股份来源为公司已从二级市场
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经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确认,上述用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 275,460 股回购股份将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变更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更情况如下: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 变更数量 变更后数量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5,067,024 -275,460 264,791,564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6,107,288 275,460 36,382,748
合计 301,174,312 0 301,174,312
注:以 2022 年 2 月 22 日的股本数据为准
后续,公司尚需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19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登记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4](603667)五洲新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归还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2-009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归还募集
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 11,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 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 5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1-130)
2022 年 2 月 23 日,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 2,5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尚未归还金额为8,000 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1-29](603667)五洲新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2-005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3 日
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会
议按通知时间如期于 2022 年1 月 28日下午 3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张峰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 2022-007 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603667)五洲新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2-006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3 日
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会议按通知时间如期于2022 年1 月 28日下午 4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明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 2022-007 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603667)五洲新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2-007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2 年 1 月 28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7.546 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7.72 元。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确定 2022 年 1 月 28 日
为预留授予日,并向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546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7 月 8 日至 2021 年 7 月 17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及关部门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五洲新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7 月 30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163 名激励对象授
予 778.83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75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1 月 28 日
为预留授予日,向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54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72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预留授予的相关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关于授予条件及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后,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条件,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546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1 月 28 日
2、授予数量:27.546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30117.4 万股的 0.092%
3、授予人数:19 人
4、授予价格:人民币 7.72 元/股
5、股票来源:以前年度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股票
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不多于
24 个月、不多于 36 个月、不多于 48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第一批于自该部分预留限制性
解除限售期 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自首 20%
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解除限售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第二批于自该部分预留限制性
解除限售期 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且自首 30%
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解除限售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第三批于自该部分预留限制性
解除限售期 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且自首 50%
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解除限售
7、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预留授予限 占本计划公告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万股) 制性股票总数 日股本总额的
的比例 比例
1 许荣滨 副总经理 2 7.26% 0.007%
2 宋超江 财务总监 2 7.26% 0.007%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 23.546 85.48% 0.078%
的其他人员(17 人)
预留授予合计(19 人) 27.546 100% 0.092%
注:①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②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8、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
解除限售安排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限售
比例
第一批于自该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 2020 年度为基准年,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自首次授予日 低于 70% 20%
起 24 个月后解除限售
第二批于自该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 2020 年度为基准年,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且自首次授予日 低于 100% 30%
起 36 个月后解除限售
第三批于自该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 2020 年度为基准年,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且自首次授予日 低于 120% 50%
起 48 个月后解除限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依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
[2022-01-28](603667)五洲新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1-004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上发布相关公告:《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126),控股子公司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1,000万元的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具体赎回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说明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 受 产品 产品 认购 起息日 到期日 到期赎回情况
号 托方 名称 类型 金额 本金 收益
“光银现
1 光大 金 A”净 银行理 1,000 2021/1 2022/1/2 1,000 5.05
银行 值型理财 财产品 1/26 6
产品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实际投入 实际收回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金额 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8500 8350 31.11 150
2 信托理财产品 4000 4000 124.27 0
4 银行理财产品 1,000 1,000 5.05 0
合计 13,500 13,350 160.43 15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515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2.72%
最近 12 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2.54%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15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24850
总理财额度 25000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6](603667)五洲新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2-003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在 1.35 亿元到 1.50 亿元之间,同比增长 117%-142%。
2、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在人民币 1.05 亿元到 1.24 亿元之间,同比增长172%-221%。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在 1.35 亿元到 1.50 亿元之间,同比增长 117%-142%。
2、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在人民币 1.05 亿元到 1.24 亿元之间,同比增长172%-221%。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1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63 万元。
(二)每股收益:0.21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1、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各板块业务的开展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业绩基数较低。
2、受益于疫情得到控制及国家的“双碳”战略和国际、国内双循环的策略,公司2021 年轴承产品、空调管路等业务恢复性增长,产能利用率和产销量较 2020年均有较大幅度提升,规模效应释放带动生产制造环节降本增效。
3、2021 年国内汽车市场回暖,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强劲增长,公司汽配产品市场需求增长明显。
4、受益于国家的“双碳”战略,公司的新产品风电滚子和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等业务实现了较大幅度增长。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预计业绩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19](603667)五洲新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FLT100%股权及相关商标交割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2-002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 FLT100%股权及相关商标交割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期交易概述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洲新春”)使用自
筹资金通过境外子公司 XCC (POLAND) INVESTMENT SPóKA ZOGRANICZON
ODPOWIEDZIALNOCI(以下简称:“XCC (POLAND)”)收购 Boryszew S.A.持有的 FLT100%的股权以及 SPV Impexmetalsp.zo.o 持有的“FLT”系列商标。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与 Boryszew S.A.及 SPV Impexmetalsp.zo.o 签订《有关
出售 Ft polska sp.zo.o 股份的初步协议》,公司通过 XCC (POLAND)以现金方
式合计 1 亿元兹罗提(波兰币 PLN,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10 月 29 日公布的中间
价 1PLN=1.6148 人民币,下同)收购 FLT100%的股权及相关商标,其中 FLT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8200 万兹罗提(波兰币 PLN),FLT 相关商标的交易作价为1800 万兹罗提(波兰币 PLN)。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
“XCC (POLAND)”间接持有 FLT 旗下 FLT&Metals S.R.L.(Italy)、FLT Wlzlager
GmbH(Germany)、FLT(Wuxi)TradingCo.(China)、FLT USALLC(USA)、FLT FranceSAS(France)、Bearings Limited (“Subsidiaries”)(UK).100%的股权,并拥有相关
商标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28 日、2021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波兰 FLT 公司及相关商标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2)及《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 FLT100%股权及相关商标交割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13)。
FLT 及其子公司在工业轴承领域拥有独特的研发服务能力和丰富的销售渠道,其全球前六大客户为意大利邦飞利(Bonfiglioli)、德国 BPW、美国德纳(Dana)、英国 GKN、意大利卡拉罗(Carraro)、德国赛威传动(SEW),最终用
户为菲亚特、奔驰、宝马、沃尔沃、通用、东风等着名品牌汽车及工业主机。
五洲新春是中国领先的轴承制造企业,FLT 是欧洲颇有影响力的专业轴承研发服务和销售平台,两者结合会产生巨大的协同效应,是公司资源配置全球化的重要一步。本次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五洲新春在欧洲的客户服务能力和销售渠道,有利于开发巩固公司在欧洲的市场份额,强化公司在欧洲轴承市场的品牌影响力,结合公司高效的运营和生产制造能力,将进一步提升五洲新春集团成品轴承的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
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和标的双方可以在研发、技术、服务、品牌、渠道等方面得到进一步提升,实现资源共享,形成研发、生产、市场、品牌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实现共赢,也将促进 FLT 自身业务的有效提升。
二、交割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波兰国家登记法院已披露 XCC (POLAND)为 FT Polska
sp.zo.o 100%股份的持有人,FT Polska sp.zo.o 的新公司章程也已登记生效并具有约束力。公司将尽快完成标的资产商标的全部权属变更手续,相关权属变更手续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05](603667)五洲新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2-001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新春转债自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转
股金额为 10,757,000.00 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 1,229,315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0.4205%。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有 86,378,000.00 元新春转债转换
为公司股份,累计转股股数为 9,871,010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3.3767%。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转股的新春转债金额
为 243,622,000.00 元,占新春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73.8248%。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68 号核准,浙江五
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公开发行 33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3,000 万元。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20﹞82 号自律监管决定书同意,公司 33,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0 年 4 月 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新春转债”,债券代码“113568”。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五洲新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新春转债”自 2020
年 9 月 14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价格为 8.75 元/股(因公司 2019 年度权
益分派,转股价格由 9.08 元/股调整为 8.91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6
月 16 日(除息日)起生效,因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由 8.91 元/股
调整为 8.75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15 日(除息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一)新春转债自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转股金额
为 10,757,000.00 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 1,229,315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0.4205%。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有 86,378,000.00 元新春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
累计转股股数为 9,871,010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3.3767%。
(二)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转股的新春转债金额为 243,622,000.00
元,占新春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73.8248%。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可转债 变动后
转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6,107,288 0 36,107,28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3,836,682 1,229,315 265,065,997
总股本 299,943,970 1,229,315 301,173,285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75-86339263
传真:0575-86026169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1-19 非ST、*ST和S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证券
累计涨幅偏离值:20.66 成交量:4711.22万股 成交金额:76636.18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5264.93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493.75 |-- |
|机构专用 |2041.74 |-- |
|机构专用 |1798.36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992.77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志丹路营业部 |-- |4172.51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995.58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花园石桥路证券|-- |757.96 |
|营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755.45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653.41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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