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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1138工业富联最新消息公告-601138最新公司消息
≈≈工业富联601138≈≈(更新: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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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3月23日
         2)02月16日(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198671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2.5元 ;股权登记日:2
           021-07-26;除权除息日:2021-07-27;红利发放日:2021-07-27;
机构调研:1)2021年02月25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1100670.20万 同比增:25.00% 营业收入:3053.57亿 同比增: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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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5500│  0.3400│  0.1600│  0.8800│  0.4400
每股净资产      │  5.5511│  5.3186│  5.3764│  5.2214│  4.7831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4178│  1.4140│  1.4051│  1.3969│  1.4040
每股未分配利润  │  3.0761│  2.8602│  2.9316│  2.7714│  2.372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0.1200│  6.3300│  3.0200│ 18.1300│  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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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5541│  0.3386│  0.1605│  0.8775│  0.4433
每股净资产      │  5.5517│  5.3200│  5.3784│  5.2229│  4.7852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4180│  1.4143│  1.4056│  1.3973│  1.404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3.0764│  2.8610│  2.9327│  2.7722│  2.3731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9.9803│  6.3649│  2.9843│ 16.8003│  9.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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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工业富联 代码:601138 │总股本(万):1986507.04 │法人:李军旗
上市日期:2018-06-08 发行价:13.77│A 股  (万):1974578.4  │总经理:郑弘孟
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A股(万):11928.64│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电话:0755-33855777 董秘:郭俊宏│主营范围:公司主要从事各类电子设备产品的
                              │设计、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依托于工业
                              │互联网为全球知名客户提供智能制造和科技
                              │服务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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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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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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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        │        --│    0.5500│    0.3400│    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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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        │    0.8800│    0.4400│    0.2500│    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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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        │    0.9400│    0.5200│    0.2800│    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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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        │    0.9000│    0.5300│    0.3000│    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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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        │    0.9500│    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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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6](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2-011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行权
                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业务办理》(第八号—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结合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计划,现对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处于自主行权期间的股票期权进行行权限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处于自主行权期的期权行权情况如下:
 股票期权计划          行权期            期权代码      行权起止日期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2021 年 6 月 7 日至 2022
                                        0000000287  年 4 月 30 日
 2019年股票期                                        2021年11月1日至2022
 权与限制性股 部分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0000000361
 票激励计划                                          年 9 月 11 日
              剩余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2022 年 2 月 9 日至 2022
                                        0000000462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2 年 2 月 21 日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在此期间内全
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三、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2022-02-09](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2-010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95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72 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止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票 7,928,7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回购股份的最高成
交价为 11.6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45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91,290,311.00 元
(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2022-01-27](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2-009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剩余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1 人,可行权数量为 981,752 份;
    行权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行权起始日期:2022 年 2 月 9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225,000,000 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9,695,300,222 股的 1.14%。其中首次授予权益总数 180,000,000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9,695,300,222 股的 0.91%;预留授予权益总数 45,000,000 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9,695,300,222 股的 0.23%。
  (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9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孙中亮就提交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2019 年 3 月 4 日,公司在公司网站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4 日至 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激励对象名
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9 年 3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
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本次实际向 89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947,021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2.05
元/股;本次实际向 3,89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9,183,352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03
元/股。上述权益已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完成。
  6、2019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鉴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11.921 元/股,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调整为每股 5.901元。
  7、2019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
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本次实际向 7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73,000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1.921 元/
股;本次实际向 36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348,325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901 元
/股。上述权益已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完成。
  8、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部分预留权益授予、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本次实际向 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13,755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1.921 元
/股;本次实际向 42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111,096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901 元
/股,取消授予剩余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7,159,432 股。上述权益已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公司同意注销 41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181,075 份,同意回购注销 58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680,450 股。
  9、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0、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共 15 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 28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1、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部分股

[2022-01-27](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子公司的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关联方,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 China Galaxy Enterprises Limited(中坚企业有限公司)100%权益的鸿海精密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 2022 年 1 月 26 日于台湾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代子公司河南
裕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公告取得富联精密科技(赣州)有限公司股权》。
  上述事项涉及公司之子公司河南裕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公告取得富联精密科技(赣州)有限公司股权。该事项对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现将该报告的中文简体稿予以同步披露。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序号        1        发言日期    2022/01/26    发言时间            16:49:12
 发言人    巫俊毅    发言人职称    特别助理    发言人电话      2268-3466#510-10001
 主旨  代子公司河南裕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公告
        取得富联精密科技(赣州)有限公司股权
符合条款 第 20 款  事实发生日    2022/01/26
        1.目标物之名称及性质(属特别股者,并应标明特别股约定发行条件,如股息率等):
        富联精密科技(赣州)有限公司股权
        2.事实发生日:2022/01/26~2022/01/26
        3.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交易总金额:人民币 5,000,000,000 元
        4.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关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新设公司不适用;无
        5.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转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
        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
        不适用
        6.交易目标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
        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7.本次系处分债权之相关事项(含处分之债权附随担保品种类、处分债权
        如有属对关系人债权者尚需公告关系人名称及本次处分该关系人之债权
        账面金额:
        不适用
 说明  8.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有价证券者不适用)(原递延者应列表说明
        认列情形):
        不适用
        9.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
        事项:
        无
        10.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决策单位:董事会
        11.取得或处分有价证券目标公司每股净值:
        不适用
        12.迄目前为止,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含本次交易)之数量、金额、持股
        比例及权利受限情形(如质押情形):
        累积持有金额:人民币 5,000,000,000 元
        持股比例:100%
        权利受限情形:无
        13.迄目前为止,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三条所列
        之有价证券投资(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中总资产及归属
        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
        占总资产比例:1.46 %
        占业主权益比例:3.65 %
营运资金数额:新台币-125,205,791 仟元
14.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15.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长期投资
16.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

17.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18.董事会通过日期:
不适用
19.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不适用
20.本次交易会计师出具非合理性意见:
不适用
2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不适用
22.会计师姓名:
不适用
23.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24.是否涉及营运模式变更:否
25.营运模式变更说明:
不适用
26.过去一年及预计未来一年内与交易相对人交易情形:无
27.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28.其他叙明事项:


[2022-01-25](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2-008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95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72 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的具体情况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票 7,928,7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1.6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45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91,290,311.00 元(不含
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13](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228,952 股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9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根据《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225,000,000 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9,695,300,222 股的 1.14%。其中首次授予权益总数 180,000,000 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9,695,300,222股的 0.91%;预留授予权益总数 45,000,000 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9,695,300,222 股的 0.23%。
  (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9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孙中亮就提交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2019 年 3 月 4 日,公司在公司网站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4 日至 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激励对象名
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9 年 3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本次实际向 89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947,021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2.05
元/股;本次实际向 3,89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9,183,352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03
元/股。上述权益已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完成。
  6、2019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鉴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11.921 元/股,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调整为每股 5.901 元。
  7、2019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本次实际向 7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73,000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1.921 元/
股;本次实际向 36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348,325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901 元/
股。上述权益已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完成。
  8、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部分预留权益授予、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本次实际向 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13,755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1.921 元/
股;本次实际向 42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111,096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901 元/
股,取消授予剩余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7,159,432 股。上述权益已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公司同意注销41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181,075 份,同意回购注销 58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680,450 股。
  9、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0、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共 15 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53,800 份,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 28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985,980 股。
  11、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2-01-06](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 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
    票期权数量为 4,630,813 份,行权有效期为 2021 年 6 月 7 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1 年第四季度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
    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 108,875 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 2.35%。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63,820 份,行权有效期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11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1 年第四季度股票期权激励对
    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 0 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 0%。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192,752 份,行权有效期为 2021 年 2 月 9 日起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1 年第四季度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 45,000 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
    总量的 3.77%。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期行权有效期届满,累计已行权股
    份数量为 152,000 股,占该期可行权总量的 12.74%,未行权股票期权失效,
    后续将进行注销。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19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孙中亮就提交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 2020-022 号)。
  5、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 2020-058 号)。
  6、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剩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剩余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 2021-005 号)。
  7、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 2021-033 号)。
  8、2021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
 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 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 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 2021-064 号)。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本期可行权 2021年第四季 截止2021年12月 累计行权占本期
 姓名      职位    数量(份)  度行权数量  31日累计行权总 可行权总量

[2022-01-04](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有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属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号)。
  根据《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73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 人因身故,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098,240 股;由于原限制性
股票激励对象中 8 人因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 B 或 C,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748 股。回购价格为激励对象在不同授予日所对应的授予价格。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信函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复印件。
  如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如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材料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科苑大道与学府路交汇处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50F
  2、申报时间:2022 年 1 月 4 日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755-28129588
  5、邮箱:ir@fii-foxconn.com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2022-01-04](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书面传签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
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剩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剩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符合条件的 11 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 981,752 份;同意符合条件的 379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3,228,952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3号)。
    二、  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等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号)。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2022-01-04](601138)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并作
出本董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剩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李
军旗、郑弘孟、周泰裕已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剩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人数为 11 人,行权数量为 981,752 份;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人数为 379 人,解除限售数量为 3,228,952 股。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3号)。
    二、  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6 票,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
离职或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 B 或 C 以及 1 名激励对象身故,公司决定注销 26 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234,790 份,同时回购注销 8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108,988 股,回购价格为激励对象在不同授予日所对应的授予价格,其中:苟启江、金伟伟等 53 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 6.03元/股;任现鹏、王颖等 28 名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 5.901 元/股;激励对象严文华因在不同授予日被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回购价格分别为 6.03 元/股、5.901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号)。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1年02月25日
    调研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邦人寿,国泰人寿,上海宽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Blackrock,UG,UG,Invesco,UBS,UBS,UBS,UBS,Point 72
    接待人:董事长:董事长,总经理:总经理,投资长:投资长,董事会秘书、CFO:董事会秘书、CFO,投资人关系:投资人关系,公共关系:公共关系,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董事长办公室:董事长办公室,业务代表:业务代表
    调研内容:1、问:看到公司不断推出新的前沿产品,如何把控整体的制造效率? 
   答:1)工业富联凭借数十年的制造能力,在经验、工艺、技术的累积和研发上都具备强劲的竞争实力,且与客户保持长期友好关系,具备为客户提供从研发到制造的服务能力;2)工业富联在数年前就在海外设厂进行全球化布局,包括美国、新加坡、捷克、匈牙利、墨西哥、越南、印度、日本等多个国家,可在全世界范围内统筹及协同生产规划,进而得以通过最有效的生产方式降低海外运营风险,提高控管能力;3)公司具备快速产线自动化升级能力,能快速应对产品更新和迭代,实现智能化管理和生产,真正实现提质增效、降本减存; 
2、问:工业富联在技术和工艺方面的领先,是否可以体现在议价能力上?何时能看到毛利的向上拐点?
   答:1)首先公司在技术能力和工艺上的优势有利于我们保持市场竞争能力和维护客户粘性,公司在重视毛利提升的同时,也重视收入的质量。我们希望可以增加更高科技含量的业务收入占比,这样即使在相同的收入规模下,也能带来更好的利润表现和成本节约。比如我们凭借在服务器产品上的技术优势获得越来越多CSP客户的青睐,即使在疫情期间也维持稳定的增长和盈利;2)公司在材料、工具和装备能力上体现高端产品加工的较强优势,凭借核心技术和工艺的掌控和开发能力,这是在特殊情况下,比如2020年疫情的时候我们依然能够完成客户的需求,保证生产稳定的重要原因。我们相信未来技术和研发能力在议价上体现出的优势会更明显;3)公司会根据业务的发展,适当调整商业模式,通过优化产品结构、强化科技服务、对内提质增效以及对外输出的方式,不断优化收入和利润质地;4)加强对外宣传,让更多投资人和媒体认识到工业富联的业务和未来的战略发展方向。
3、问:目前看科技服务有收获一些汽车行业客户,内部的实施和规划也不错,如何进一步提高对外输出的能力?
   答:1)工业富联已落地的科技服务项目涵盖11个子行业,具体服务形式包括:提供园区规划、精益生产优化咨询;提供库存管理数字化、经营管理可视化的软件服务;提供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服务及软硬一体化的解决方案等。2)科技服务包括市场头部的汽车零部件和整车厂客户,已经积累了汽车行业的车间智能化升级改造服务的经验,在其它跨行业服务中,也有很多触类旁通的工艺经验,比如冲压、焊接、模具等,都为跨行业科技服务提供了坚实基础和技术优势;3)今年在科技服务对内提质增效和对外赋能方面会继续加码,做到“独善其身,亦能兼善天下”;4)持续将“三硬三软”作为工业互联网平台核心基础,凭借5G网络和工业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的助力,实现工厂全要素及上下游产业互联互通,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并通过平台实现对外跨行业、跨领域服务应用。
4、问:是否会对机器人业务有布局?
   答:1)机器人的细分行业和运用场景很多,比如CNC、机器手臂或在产线的某个自动化装备都可以算是机器人,这些在内部应用中已经非常成熟,且已经形成整个解决方案运用于内部的生产流程;2)未来机器人要突破的核心问题主要在工艺包和核心元器件方面,这两样工业富联基于数十年的工艺积累和精密加工的经验都具备去攻克的能力。3)虽然目前机器人主要是内部服务为主,主要用于执行重复度较高或危险度较高的工作,节省了大量人力支出、提升了制程弹性并缩短了作业时间。未来也有信心可以形成对外输出的解决方案,实现跨行业服务。
5、问:工业富联作为超大型公司,员工激励是否有效到位?是否会考虑更灵活的分红方式?
   答:1)公司一直都有在合理规划员工激励政策,未来也会持续优化激励机制去维护公司人才的稳定;2)根据各业务板块未来发展情况,会重视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跟投资人、员工和合作伙伴共同前进;3)也会通过投资布局来不断优化公司技术、人才和财务的能力,维护股东利益和发掘多元化分红方式。
6、问:为何工业富联的服务器能够每年实现超越行业的增长?公司在服务器领域目前发展情况如何?未来有什么计划来保持在行业内优秀的表现?
   答:1)公司在服务器行业深耕多年,有着深厚的经验积累,公司2019年在云业务板块实现了1,629亿元的业务收入,未来将在该领域继续努力。2)公司的生产厂域的全球布局已经有了数十年的历史,应对疫情、政策等突发状况能够迅速反应,表现熟练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实现全球化的资源调配。3)公司与多年合作的品牌客户关系紧密,伴随着品牌客户的持续成长。随着云服务商(CSP)客户需求的持续增加,公司迅速进行调整,紧跟趋势,在CSP市场迅速扩张。CSP客户在产品和服务上均有需求,公司将会持续投入研发,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增强公司在CSP市场上的竞争力。4)随着5G建设和“新基建”政策推动场景落地,公司目前在边缘计算(Edge Computing)服务器领域布局,目前已经实现部分场景的运用。
7、问:边缘计算(Edge Computing)的客户比较分散,公司如何应对?
   答:1)由于边缘计算服务器需要实现从数据中心到各类边缘场景恶劣环境的转换,对于散热、存储、噪声和及时性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价值量更高。2)公司在Edge Computing领域聚焦场景,持续投入研发,已经与客户联合研发出符合客户需求的、能够克服各种场景的产品。3)公司也在不断扩展边缘+高性能运算(EDGE+HPC)的应用场景,从工业应用扩展到工程与科学分析、智慧医疗、智慧农业、安全监控、运动娱乐等领域。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19-07-01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7%
涨幅偏离值:7.82 成交量:11960.06万股 成交金额:153867.44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闵行区东川路证|14321.81      |--            |
|券营业部                              |              |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花园石桥路证券|6338.51       |--            |
|营业部                                |              |              |
|机构专用                              |6259.03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商城路证券|5145.00       |--            |
|营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南路证券营|3640.81       |--            |
|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文明一路证券营|--            |4651.78       |
|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2953.58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中分公司    |--            |1608.55       |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            |1467.75       |
|第二证券营业部                        |              |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田路证券营业|--            |1386.20       |
|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6-12|11.97 |726.22  |8692.81 |申万宏源证券有|中国国际金融股|
|          |      |        |        |限公司上海黄浦|份有限公司北京|
|          |      |        |        |区中华路证券营|建国门外大街证|
|          |      |        |        |业部          |券营业部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8|128044.54 |4229.51   |0.00    |3.75      |128044.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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