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04ST国华最新消息公告-000004最新公司消息
≈≈国华网安000004≈≈(更新:22.02.18)────────────────────────────────────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9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10000万元至14800万元,增长幅度为54.74%至129
.02% (公告日期:2022-01-26)
3)01月26日(000004)国华网安:2021年度业绩预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机构调研:1)2022年02月16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3373.66万 同比增:-41.27% 营业收入:1.66亿 同比增: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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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2069│ 0.0369│ 0.0260│ 0.3915│ 0.3480
每股净资产 │ 9.5545│ 8.8632│ 8.8523│ 8.8263│ 8.782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7.7472│ 7.2677│ 7.2677│ 7.2677│ 7.267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7213│ 0.5142│ 0.5034│ 0.4773│ 0.433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2900│ 0.4200│ 0.2900│ 4.5400│ 4.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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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2163│ 0.0390│ 0.0276│ 0.4142│ 0.3682
每股净资产 │ 9.5545│ 9.3773│ 9.3659│ 9.3383│ 9.2923
每股资本公积金 │ 7.7472│ 7.6893│ 7.6893│ 7.6893│ 7.6893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7213│ 0.5440│ 0.5326│ 0.5050│ 0.4590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2634│ 0.4161│ 0.2943│ 4.4360│ 3.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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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国华网安 代码:000004 │总股本(万):15600.3 │法人:黄翔
上市日期:1991-01-14 发行价:1 │A 股 (万):11633.08 │总经理:黄翔
主承销商:中国银行深圳国际信托咨询公司│限售流通A股(万):3967.23│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话:0755-83521596 董秘:梁欣 │主营范围:移动互联网安全业务及移动互联网
│游戏运营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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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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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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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2069│ 0.0369│ 0.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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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3915│ 0.3480│ 0.0156│ 0.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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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0369│ -0.1184│ -0.0228│ 0.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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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2414│ -0.0309│ 0.0236│ 0.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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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1020│ -0.0647│ -0.0449│ -0.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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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6](000004)国华网安: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10,000 万元 - 14,800 万元
盈利:6462.31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4.74% - 129.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9,865 万元 - 14,665 万元
盈利:6291.70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6.79% - 133.08%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6200 元/股 - 0.9176 元/股 盈利:0.3915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业绩增长,主要是公司加强了对信息安全业务的战略规划、整体管控以及风险管理,同时通过布局拓展应急产业产生利润,此外,和上年度相比,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下降
幅度较大。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度报告
中予以详细披露。
2、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2022-01-25]国华网安(000004):国华网安2021年净利同比预增55%-129%
▇证券时报
国华网安(000004)1月25日晚间公告,预计实现2021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亿元-1.4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4.74%-129.02%。报告期内业绩增长,主要是公司加强了对信息安全业务的战略规划、整体管控以及风险管理,同时通过布局拓展应急产业产生利润,此外,和上年度相比,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下降幅度较大。
[2022-01-06](000004)国华网安: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股东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
日收到股东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关村并购
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关村并购基金”)出具的《关于股
份减持达到 1%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关
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2 号融科资讯中心 C 座北楼 1601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6 月 10 日— 2022 年 1 月 5 日
股票简称 国华网安 股票代码 000004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156.0000 1.00
合 计 156.0000 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165,052,625 股数(万股) (156,003,026 股)
股)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24.0506 9.23 1,368.0506 8.7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65.8227 7.67 1,109.8227 7.11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8.2279 1.56 258.2279 1.66
注:公司在中关村并购基金减持期间发生股份回购注销事项,总股本由 165,052,625 股变更为
156,003,026 股。在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项中,中关村并购基金持股数量不受影响,但由于总股本变少,中关村并购基金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中关村并购基金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与 2021 年 12 月 2
日进行了减持计划的预先披露。
在 2021 年 5 月 12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中,中关村并购基金计
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⑴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 6,602,10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65,052,625 股的 4%),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
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65,052,625 股的 2%;⑵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3,301,05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65,052,625 股的 2%),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65,052,625 股的 1%。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在 2021 年 12 月 2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中,中关村并购基金计
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1)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比例不超过 6,240,121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6,003,026 股的 4%),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
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56,003,026 股的 2%;(2)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3,120,06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6,003,026 股的 2%),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56,003,026 股的 1%。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
划范围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 否?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2021-12-31](000004)国华网安: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华网安”)于 2019 年 4 月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北京博恩君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恩君恒”)就公司原参股公司广州华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华星”)债务清偿一事起诉公司,请求判令公司对广州华星尚未清偿的 11,178,082.32 元债务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案号为(2019)粤 0305 民初 2131 号,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公司于 2020 年 4月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 0305 民初 2131 号】,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博恩君恒的诉讼请求,由原告博恩君恒承
担本案受理费 88,868.49 元,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
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此后,博恩君恒提出上诉,请求撤销《民事判决书》【(2019)粤 0305 民初 2131 号】,改判支持上诉人博恩君恒的全部诉讼请求,即被上诉人(公司)对广州华星尚未清偿的 11,178,082.32 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且一审、二审
诉讼费用均由公司承担,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2021 年 9 月,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 03 民终 13223 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博恩君恒的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88,868.49 元,由上诉人博恩
君恒承担,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41)。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2021)粤民申 15842 号】以及博恩君恒的《再审申请书》,博恩君恒提出再审请求如下:
1、撤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 03 民终 13223 号民事判决,
发回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本案或者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本案。
2、改判支持再审申请人博恩君恒的全部诉讼请求,即国华网安对广州华星尚未清偿的 11,178,082.32 元债务,向博恩君恒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国华网安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存在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结果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利润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2021)粤民申 15842 号】;
2、北京市博恩君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再审申请书》。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23](000004)国华网安: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1-065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
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10:10 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卓越
梅林中心广场(南区)B 座 2206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翔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任董事会秘书黄冰夏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梁欣先生为新任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表决情况: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021-12-23](000004)国华网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1-066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梁欣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梁欣先生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7 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相关规定。
梁欣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梁欣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相关资料,其任职材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梁欣先生简历附后。
梁欣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83521596
传真号码:0755-83521727
E-mail:liangxin@sz000004.cn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南区)B 座 2206
邮政编码:518049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梁欣先生简历
梁欣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就读于上海财经大学统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就读于厦门大学金融学专业。曾任福建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科员、福建省华兴信托投资公司科员、华兴证券办公室主任、研究发展部总经理、证券交易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等;2004 年 6 月至 2019年 11 月任职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曾任投资部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副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伟仕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梁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欣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12-02](000004)国华网安: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3,890,5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90%)的股东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在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360,18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关村并购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中关村并购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3,890,5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主体: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3、减持股份来源: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智游网安”)股权中非公开发行股份。
4、减持数量和比例:本公司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9,360,181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其中:(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比例不超过6,240,1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120,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6、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7、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中关村并购基金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收购智游网安100%股权)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达到或超过12个月,则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次重组完成后,本承诺人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3、若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及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中关村并购基金已满足解除第一期股份限售的条件,即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后已满12个月。第一期股份,即12,658,227股已于2021年1
月26日解除限售。
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关村并购基金已披露的意向或承诺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中关村并购基金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不确定性,中关村并购基金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中关村并购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股东中关村并购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2021-12-02](000004)国华网安: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1-063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股东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关村并购基金”)计划在该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903,15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近日,公司收到中关村并购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目前,该减持计划时间已经到期,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数量占总股本(156,003,026股)比例(%)
中关村并购基金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6月10日-2021年11月16日
22.6817
1,350,000
0.865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165,052,625股)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156,003,026股)比例(%)
中关村并购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15,240,506
9.23
13,890,506
8.9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658,227
7.67
11,308,227
7.25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82,279
1.56
2,582,279
1.66
注:公司在中关村并购基金减持期间发生股份回购注销事项,总股本由165,052,625股变更为156,003,026股。此外,上述比例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中关村并购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5,240,506股,占公司总股本(165,052,625股)的9.2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即截至2021年12月1日收盘),中关村并购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3,890,506股,占公司总股本(156,003,026股)的8.9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中关村并购基金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中关村并购基金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关村并购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2021-12-01]国华网安(000004):国华网安股东中关村并购基金拟减持不超6%股份
▇上海证券报
国华网安公告,持公司股份13,890,506股(占公司总股本8.90%)的股东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360,18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2021-12-01](000004)国华网安: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彭瀛、郑州众合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股东彭瀛、郑州众合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众合”)计划在该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05,14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7%,其中彭瀛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99,35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64%,郑州众合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5,79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3%。
近日,公司收到彭瀛及郑州众合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目前,该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彭瀛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14日
18.93
499,600
0.32%
大宗交易
2021年9月15日-2021年9月23日
17.98
499,500
0.32%
合计
999,100
0.64%
郑州众合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8日
16.90
102,700
0.07%
大宗交易
2021年11月16日
19.50
102,890
0.07%
合计
205,590
0.13%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彭瀛
合计持有股份
13,232,378
8.48%
12,233,278
7.8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99,353
0.64%
253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233,025
7.84%
12,233,025
7.84%
郑州众合
合计持有股份
2,724,890
1.75%
2,519,300
1.6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5,791
0.13%
201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19,099
1.61%
2,519,099
1.61%
注:上述比例中尾数不和的情况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彭瀛持有公司股份13,232,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8%;郑州众合持有公司股份2,724,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此外,彭瀛、郑州众合与郭训平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873,423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2.10%。
本次减持后,彭瀛持有公司股份12,233,2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4%;郑州众合持有公司股份2,51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彭瀛、郑州众合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668,733股,占公司总股本11.3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彭瀛及郑州众合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彭瀛及郑州众合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会议就调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主要内容如下:1、问:从公司年度预告折射出来,公司四季度业绩很好,可能是公司历史上最好的业绩,请问公司目前的业务发展情况具体是怎样的,业绩增长具有持续性吗?网络安全行业有一个特点是,收入比较集中在第三、四季度,今年三季度稍微更加延后,很多订单都在第四季度验收完成。公司目前的利润来源有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传统的主营业务网络安全,第二部分是由网络安全切入的应急业务,第三部分就是智慧城市业务。尤其是应急和智慧城市两部分,由于客户大多是政府单位,所以收入较多集中在第四季度,如果只做TOC的客户则不存在这个问题,所以业绩不能简单的只看某一个季度。2、问:应急产业具体指什么?国家在2018年3月份设立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部的前身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我们很早发现这个机会,并以我们自身网络安全的优势切入应急行业。应急是个很大的市场,目前有三个国家安全示范城市,分别是山东淄博、四川成都、云南保山,公司目前是在山东淄博开展应急业务,主要提供在这个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对接的平台建设,另外通过一些监控设备,可以把相关数据实时传送到应急部门。3、问:应急产业项目的获取方式?一般通过参加投标获得,公司有品牌优势和自身技术的优势,布局应急行业也比较早,具有相关的资质。4、问:网络安全业务主要做什么,业务模式是怎样的?随着国家数据安全法、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安全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的出台,加之滴滴、BOSS直聘等相关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企业逐渐认识到国家对这方面的重视,对我们的业务增长有一定的推动力。当企业APP因违规而无法上架,公司能够给APP进行安全检测和合规整改,公司提供给客户的分为两类,一类是产品,比如公司出售一个工具平台,里面有一套安全平台。一类是服务,比如企业APP在上架应用商店前要通过安全检测,如果检测不通过,公司可以帮助实现上架整改与合规规范。5、问:网络安全业务的持续性如何?APP一次成功上架不是一劳永逸的,每升级一个版本都需要重新进行安全检测,比如APP升级后增加功能,这个功能也要检测。以上只是合规方面的,公司后续还可以提供安全保护等服务。6、问:网络安全行业的竞争压力大吗?网络安全有很多细分的行业,公司跟其他同行业公司不一定是竞争关系,有时也是一种竞合关系,有些业务是对方做而我们不做的,有些业务是我们可以做而对方不做的,公司就把自身专业的事情做好。7、问:大型互联网公司为什么不自己去做APP安全检测这块业务?公司在APP安全检测有自身的品牌优势,也有参与一些行业标准的编写,术业有专攻,大型互联网公司也并非什么业务都自己做,也会找更专业的机构来做一些事情。8、问:公司2020年和2021年的审计机构有变化吗?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9、问:公司现在还有游戏、医药板块吗?公司现在没有医药方面的业务,之前有游戏公司,但是减资之后持股比例较低,不再进入合并报表范围。10、问:智慧城市的业务主要是怎样的发展模式?就像公司以网络安全为切入点进入应急行业一样,公司在服务各行各业的客户时,也在慢慢地了解各个行业和探索行业机会,通过网络安全和应急再切入到智慧城市。在智慧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公司是比较理性的,没有大而全地去发展,而是先单点进行,有具体的落地项目支撑,包括教育、停车、养老等相关的项目。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7-19 日价格振幅达到10%
振幅:15.18 成交量:2175.93万股 成交金额:52102.90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2554.60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903.04 |15.86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陂南路证|1615.52 |22.75 |
|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863.78 |441.57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623.04 |538.19 |
|证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招商证券交易单元(353800) |282.61 |593.58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623.04 |538.19 |
|证券营业部 |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车轿街证券营业|41.38 |451.79 |
|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863.78 |441.57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460.22 |432.56 |
|证券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4-29|24.00 |150.00 |3600.00 |广发证券股份有|海通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宁波丽园|限公司北京光华|
| | | | |北路证券营业部|路证券营业部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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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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