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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

日期:2012-07-27 00:00:00 来源:互联网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指导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加强内部控

制,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

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

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建立科学合理、控

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制定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

等部分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

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应当明确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

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应当至少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

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

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公司经营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五条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

  (一)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

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六条公司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

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

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四)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

衡。

  (五)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

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第七条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

各项规定。

  (二)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

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三)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

为出发点。

  (四)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

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

善。



第三章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第八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

通和内部监控。

  第九条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

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第十条公司管理层应当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

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

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

节。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

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

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的组织结构应当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

明确的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应当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

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

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

的内控防线:

  (一)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

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二)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

相互监督制衡。

  (三)公司督察员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

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

公司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

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十六条授权控制应当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

包括:

  (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应当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

,建立健全公司授权标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公司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公司员工应当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

相应的职责。

  (三)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

和时效。

  (四)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

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

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要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

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

。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应当进行物理隔离。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

序。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员和独立的监察

稽核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

落实。

  公司应当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

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适时改进。



第四章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的性

质和特点严格制定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

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控制措施。

  第二十三条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

  (二)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

  (三)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基金契约要求,在充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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