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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资产完整

日期:2021-09-05 16:28:52 来源:互联网

发行人资产完整《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资产完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资产完整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该条规定了以下两个方面的要求:注册资本的要求《公司法》第8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资产完整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发现,《公司法》以及《管理办法》均要求发行人缴足注册资本。没有缴足之前,即使资本额满足了上市的要求也不能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对于注册资本是否足额缴纳,主要由两方面进行审核:(1)按照公司章程和发起人承诺的要求,考查发行人是否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和时间缴纳出资;(2)资产完整考查出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现金出资是否足额到位,非现金出资是否经过评估,并且完成了相关权属的变更手续,相关中介机构是否按照规定出具了验资报告等。

  • 发行人资产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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