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履约督导有哪些?及方式和要点

日期:2022-02-26 15:04:27 来源:互联网

采购合同履约督导的一般规定如下。(1)采购合同履为了供应商能如期交货,在签订采购合同后,采购合同履采购方须进行督导。(2)履约督导要由验收单位或技术人员主办。(3)督导时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供应商改进,否则采购合同履应请采购方采取补救措施。(4)履约督导对于特殊采购要加强管理,采购合同履如紧急采购、大宗采购、精密设备和技术性高的产品的加工等。

采购合同履约督导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1)整体督导。自生产开始至交货验收结束,派有专人督导。(2)重点督导。根据合同需要到供应商工厂进行抽样检查,或检查合同中规定事项及要求事项。

国内采购合同履约督导要点如下。(1)原材料准备是否充足。(2)采购合同履设备及工具是否齐全。(3)生产计划与合同中所列品名、规格、数量是否一致。(4)预定生产进度的安排是否合理,是否配合契约的交货期。

  • 采购合同履行规定有哪些?一文读懂
  • 采购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如下。(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采购合同履行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购合同履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规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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