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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654飞乐股份股票走势分析
 ≈≈ST中安600654≈≈(更新:21.12.24)
[2021-12-24] ST中安(600654):ST中安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
    ■上海证券报
   ST中安公告,2021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债权人深圳畇德的《重整申请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其已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20-05-07] *ST中安(600654):*ST中安5月11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上海证券报
  *ST中安公告,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5月8日停牌1天,自2020年5月11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A股股票简称由“*ST中安”变更为“ST中安”,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2020-04-27] *ST中安(600654):投服中心向*ST中安提起支持诉讼,首次将评估机构列为被告
    ■中国证券报
  据投服中心4月27日消息,近日,投服中心向*ST中安(600654)提起的支持诉讼获上海金融法院受理。

  在该案中,投服中心公益律师徐晓(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代理投资者李某向*ST中安实际控制人涂国身、第一大股东深圳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恒汇志)、*ST中安及其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安消技术)、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简称银信评估)提出索赔。这是投服中心首次在证券支持诉讼中将资产评估机构列为被告。

  重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

  *ST中安的前身是作为“老八股”之一的飞乐股份。2014年,飞乐股份重组,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借壳上市,公司更名后股价曾一度达到46.87元的历史高点。而2017年9月公司再次重组失败,连续17个跌停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据投服中心介绍,2014年2月14日,公司董事会通过议案,决定向中恒汇志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子公司中安消技术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在资产重组过程中,中安消技术预计“班班通”项目2014年确认收入3.42亿元,在实际未中标且知悉“班班通”项目难以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未及时重新编制并提供《盈利预测报告》,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存在误导性陈述,致使重组置入资产评估值严重虚增;中安消技术“智慧石拐”项目不符合条件确认收入,虚增2013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BT方式(建设—移交)承接的工程项目未按公允价值计量收入,虚增2013年度营业收入515万元,2013年度累计虚增营业收入5515万元。中安消技术未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盈利预测信息和虚增2013年营业收入,导致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

  2019年5月31日,*ST中安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上述虚假陈述行为,中恒汇志、中安消技术、实际控制人涂国身等相关责任人员及上市公司受到行政处罚。

  估值严重失实 评估机构被处罚

  在上述资产重组过程中,银信评估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报告采用收益法评估,中安消技术评估值为28.59亿元,评估增值约为26.91亿元,增值率1597.19%。

  其中,“班班通”项目总金额4.5亿元,预计2014年确认收入3.42亿元,占中安消技术2014年度预测营业收入约13.2亿元的26%。根据“班班通”项目相关协议内容,中安消技术需要在框架协议内与黔西南州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自行签订项目建设合同和还款协议,项目需要经过政府招投标程序,该项目营业收入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而银信评估未通过询问、函证、核对等方式进行调查,未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没有对收益预测履行必要的分析、判断和调整程序,没有在考虑未来各种可能性及其影响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评估假设,形成未来收益预测,造成收益预测值和评估值严重虚增,致使评估值不真实。银信评估在重组评估过程中未尽关注义务,未能勤勉尽责,被监管机关处罚并罚没640万元。

  投服中心表示,目前,中国证监会整合执法资源,构建“大投保”格局,通过“发现—调查—审理—处罚—维权”等系列制度安排,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ST中安成为证监会上海巡回审理办公室设立以来的首批公开听证案件。投服中心紧密衔接稽查、处罚,启动对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虚假陈述案件的支持诉讼,支持投资者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中恒汇志、*ST中安、中安消技术和银信评估索赔。尤其值得提出的是,2020年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加重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特别是明确和加重了中介机构的责任。投服中心在“追首恶”的同时,首次追究中介机构银信评估的连带赔偿责任,旨在促使中介机构加强风险管理,提高自律水平,真正发挥资本市场的“看门人”的作用。

[2020-01-01] *ST中安(600654):*ST中安截至上年底累计获得4.17亿元债务豁免
    ■上海证券报
  *ST中安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债券持有人上海睿银发来的《债务豁免函》,上海睿银同意豁免中安科“16中安消”项下的债务,豁免的金额包括本金8254.16万元,以及截至基准日全部本金对应的所有的应付未付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的《债务豁免函》涉及对公司债务豁免的本金、应付未付的利息、罚息合计金额共计约4.17亿元,其中本次债权人对公司债务豁免的本金、应付未付的利息、罚息合计金额约1.56亿元。

[2019-12-27] *ST中安(600654):*ST中安债权人豁免公司2.61亿元债务
    ■上海证券报
  *ST中安公告,债券持有人上海睿银同意豁免中安科“16中安消”项下的债务,对公司债务豁免本金、应付未付的利息、罚息合计金额约2.61亿元。自基准日起,中安科需归还上海睿银的本金余额合计为2.07亿元,归还期限和利率将另行协商处理。

[2019-11-20] *ST中安(600654):*ST中安下属公司拟3600万元出售房产
    ■证券时报
    *ST中安(600654)11月20日晚间公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威大为盘活资产,拟以3600万元的价格,向深圳蓝普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出售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5栋D座701房产,建筑面积949.12平方米。此次处置房产,主要为化解公司流动性风险,降低负债,预计对公司损益影响为550万至600万元。 

[2019-08-16] *ST中安(600654):*ST中安收到《应诉通知书》新增涉案金额8060.21万元
    ■中国证券报
  *ST中安(600654)8月16日晚间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应诉通知书》显示,法院新增受理41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其中37名原告起诉公司;3名原告起诉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1名原告起诉公司、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新增涉案的金额8060.21万元,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数额。

  具体来看,原告为36名自然人及1位公司法人案件,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合计人民币7974.56万元,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为3名自然人的案件,诉讼请求为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含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合计人民币55.62万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为1名自然人的案件,诉讼请求为判令*ST中安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含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合计30.03万元,判令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ST中安赔偿原告投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诉讼费由*ST中安承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135例,其中1位原告已撤诉,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1.58亿元。

[2019-05-31] *ST中安(600654):证监会正式处罚*ST中安,首批投资者索赔案将于今日提交立案
    ■证券时报
  *ST中安(600654)5月30日晚公告,公司2019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

  随着这一处罚落地,上市公司*ST中安、中安消技术以及*ST中安控股股东中恒汇志、作为中恒汇志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涂国身,都将被投资者送上被告席。据投资者律师介绍,首批*ST中安投资者索赔案将于今日提交上海金融法院立案

  “我们已接受了一千多位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诉讼材料已基本准备完毕,金额很大,将第一时间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首批投资者的起诉材料立案。从目前掌握的信息评估,*ST中安投资者索赔案无论从标的规模还是从人数规模上,都很可能成为有史以来最大的投资者索赔案。”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律师介绍称, 参照上海地区此前的其他判例,*ST中安投资者提起索赔,在圈定买卖时间条件的情况下,最终获赔概率很大。

  回顾*ST中安调查历程,2016年12月22日,*ST中安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2019年4月1日,*ST中安再次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次*ST中安放弃了听证等申请,2019年5月30日,*ST中安公告收到证监会正式处罚。

  证监会查明,中安消技术作为涉案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方,将“班班通”项目计入盈利预测,但在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难以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未及时重新提供《盈利预测报告》,导致其评估值严重虚增,并且虚增2013年营业收入5515万元。中安科据此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证监会据此对上市公司*ST中安处罚四十万元,对于中安消技术顶格处罚六十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罚。

  证监会同时认为,收购方中恒汇志作为中安消技术的控股股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中安消技术实际未中标任何县(市、区)工程(样板工程除外)、“班班通”项目难以实现预期目标、资产评估值严重虚增的情况下,仍在重大资产重组中利用中安消技术被严重虚增的资产评估值,获取了被收购公司中安科据此多支付的股份,严重损害了中安科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中恒汇志的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所述“收购人或者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涂国身作为中恒汇志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系本次重组的核心参与者和推动者,是上述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故证监会决定责令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涂国身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据许峰介绍,目前针对上市公司以及中安消技术、中恒汇志、涂国身的正式处罚都已作出,在起诉过程中,会将上市公司*ST中安以及中安消技术、中恒汇志、涂国身等都作为共同被告,要求各主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参照上海地区此前的类似案例,在2014年6月11日到2018年1月16日之间买入*ST中安股票或债券,并在 2018 年 1 月 16 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或证券的投资者,目前判断符合索赔条件。” 许峰认为。

  许峰同时指出,如果投资者在2014年6月11日到2016年12月22日之间买入*ST中安股票,并且在2016年12月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其个人在观点上也认为符合索赔条件,也在接受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19-01-31] ST中安(600654):ST中安2018年净利预亏16.15亿元至18.11亿元
    ■中国证券报
  ST中安(600654)1月30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6.15亿元-18.11亿元。

  ST中安在公告中表示,公司经营状况总体正常运转,但受立案调查、债务压缩、管理层变动、项目回款周期等因素影响,公司资金周转较为困难,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开拓、实施产生较大不利影响,致使公司盈利状况未及预期;公司现有债务融资成本较高,致使本期财务费用支出较大;欧元、人民币、港币之间汇率波动较大,致使出现汇兑损失;本期为加强管理运营效率,公司持续对组织机构及人员进行优化调整,致使产生的相关费用较大;本期为加快货币资金回笼,保证现金流运转,减少坏账损失,公司本年度较多采取了法律诉讼手段催收应收款项,由此产生的诉讼相关费用较高。

  此外,截至2018年12月31日,ST中安因并购重组形成的商誉原值合计约18.19亿元,受公司立案调查、债务压缩、管理层变动、项目回款周期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前期收购的深圳市威大医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昆明飞利泰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等并购公司本期经营状况未达预期。ST中安预计将对因并购重组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6亿元-9.1亿元。

  此外,ST中安及下属子公司对存货、应收款项等债权进行了审慎评估,个别项目应收账款回款情况不佳,部分客户处于破产重整状态,存在较大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预计将计提减值准备4.3亿元-5.7亿元。

[2019-01-30] ST中安(600654):ST中安2018年净利预亏16.15亿元至18.11亿元
    ■中国证券报
  ST中安(600654)1月30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6.15亿元-18.11亿元。

  ST中安在公告中表示,公司经营状况总体正常运转,但受立案调查、债务压缩、管理层变动、项目回款周期等因素影响,公司资金周转较为困难,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开拓、实施产生较大不利影响,致使公司盈利状况未及预期;公司现有债务融资成本较高,致使本期财务费用支出较大;欧元、人民币、港币之间汇率波动较大,致使出现汇兑损失;本期为加强管理运营效率,公司持续对组织机构及人员进行优化调整,致使产生的相关费用较大;本期为加快货币资金回笼,保证现金流运转,减少坏账损失,公司本年度较多采取了法律诉讼手段催收应收款项,由此产生的诉讼相关费用较高。

  此外,截至2018年12月31日,ST中安因并购重组形成的商誉原值合计约18.19亿元,受公司立案调查、债务压缩、管理层变动、项目回款周期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前期收购的深圳市威大医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昆明飞利泰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等并购公司本期经营状况未达预期。ST中安预计将对因并购重组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6亿元-9.1亿元。

  此外,ST中安及下属子公司对存货、应收款项等债权进行了审慎评估,个别项目应收账款回款情况不佳,部分客户处于破产重整状态,存在较大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预计将计提减值准备4.3亿元-5.7亿元。

[2018-10-24] ST中安(600654):ST中安,短期流动性紧张,“16中安消”债券将不按照回售程序进行
    ■证券时报
  ST中安(600654)24日晚公告,公司2016年发行了公司债券16中安消,本金余额11亿元,本金兑付日为2019年11月11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兑付日为2018年11月12日。目前公司短期流动性较为紧张。公司拟通过出售部分子公司股权等方式筹集资金,由于时间、进度等原因,公司暂无法在短期内筹集到兑付大额到期债务的资金,“16中安消”债券将不按照债券回售程序进行,具体兑付安排将另行公告。 

[2018-09-14] ST中安(600654):ST中安“15中安消”债券兑付完成
    ■证券时报
  ST中安(600654)9月14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发行了公司债券:15中安消。2018年5月7日,因无法按期支付本次债券本金及利息,亦未能与债券持有人就延期事宜达成一致,公司披露了《关于“15中安消”债券违约的公告》。截至2018年9月14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债券剩余本金及利息的到期兑付工作,上述债券本息已全部结清。

[2018-07-17] ST中安(600654):ST中安,人民币汇率浮动对业绩可能有影响
    ■证券时报
  7月17日,ST中安(600654)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下属的澳洲安保集团、泰国卫安、香港卫安、澳门卫安等成员,使用外币进行结算,人民币汇率浮动对公司业绩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2018-05-26] ST中安(600654):ST中安更名不影响投资者索赔
    ■证券时报
    5月19日,ST中安公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即ST中安公司名称已变更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从法律意义上的名称变更程序已经完成,后续只需简单做好工商变更登记程序即走完最终程序。ST中安名称变更是否会对即将正式启动的投资者索赔产生影响?这让不少投资者心存疑虑。

    “公司名称变更对于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没有任何影响,对于相关法律责任的承担也没有任何影响,故不会因为公司名称变更而对投资者索赔产生任何影响,也希望投资者能打消顾虑。”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律师解释说,结合当前投资者索赔的司法实践经验,如果投资者在2014年6月11日到2018年1月15日之间买入ST中安股票,并在2018年1月15日收盘后持有任何数量股票,可准备发起索赔。目前已有数百位投资者做好了起诉准备,在证监会对中安消正式处罚后将提交法院立案。此外因ST中安公开发行了公司债券,如果债券投资者符合上述提及的买入卖出条件,也同样可以发起索赔。

    另外,许峰律师还介绍说,5月中旬,一批起诉太化股份虚假陈述的投资者索赔案件再次获得了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正式立案,此次提起索赔的共包括6位中小投资者,索赔总标的约为100万元。这已经是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二批太化股份投资者索赔案件,目前相关案件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

    回溯事由,2017年7月1日,太化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行政处罚。证监会查明的太化股份违规行为主要为: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中未完整披露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太化股份通过子公司山西华旭物流有限公司和太化股份铁运分公司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购销交易,虚增营业收入以及太化股份及其子公司作为中间商,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购销交易,虚增营业收入。

    许峰律师认为,综合太化股份的各项违法事实,在2015年4月28日到2016年1月28日之间买入太化股份股票,并在2016年1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考虑通过起诉发起索赔,目前该案正处在正常立案阶段。

[2018-05-09] ST中安(600654):*ST中安,天风证券召集“16中安消”持有人会议
    ■证券时报
  *ST中安(600654)5月9日晚间公告,公司债券“16中安消”的受托管理人天风证券,召集于5月23日14点召开“16中安消”2018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表决《关于就“16中安消”风险处置事项授权的议案》,提出授权天风证券代表债券持有人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提起民事诉讼等法律程序等议案。

[2018-05-08] *ST中安(600654):接棒乐视网,*ST中安成问题股炒作新对象
    ■证券时报
  当前绩差股、问题股的炒作,正呈现明显的“风水轮流转”特征。从目前形成的资金围猎迹象来看,乐视网似乎已经过气,新的问题股炒作对象悄然出现。

  截至昨日收盘,在A股所有上市公司的5日涨幅榜单中,*ST中安以超过13%的涨幅位列“问题股”同期涨幅榜首位。那么,*ST中安是否会步乐视网后尘,成为资金围猎的新对象呢?

  与乐视网炒作类似

  资金对乐视网和*ST中安的炒作,有三点相同之处。

  首先,两家公司都属于遭遇“黑天鹅”的问题公司。

  乐视网去年亏损138.78亿元,较此前披露的亏损116亿元数据有所扩大,今年首季再度亏损超过3亿元。此外,公司不仅存在融资渠道受限、现金流紧缺的问题,而且还有数十亿元的欠款压力。因此机构的普遍观点是,面对接连亏损,加上退市规则的持续趋严,留给乐视网翻身的机会确实不多。

  *ST中安去年发展遭遇挫折,经营环境也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去年亏损额高达7.4亿元,今年首季亏损超过5700万元。

  其次,资金炒作脉络较为相似,均借助“利好消息”进行题材性炒作。

  乐视系资产的每一轮题材性利好,都能吸引游资的炒作热情。其中,3月中旬,贾跃亭在微薄上晒出FF91的测试照片,成为诱发资金做多乐视的一条线索,乐视网当时最高收出两个涨停;4月中旬,腾讯、京东、苏宁联手支援新乐视智家,乐视网更是四个交易日出现三次涨停。

  本轮*ST中安的股价从5月小长假以来便持续上涨。其股价表现强势,与公司业务层面的增量预期以及脱星预期有关。日前*ST中安表示,公司与中安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就全面开展中国领域内外安保运营服务业务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同时,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表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向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借助这种利好预期,乐视网和*ST中安的股价表现呈现出“涨停-巨震-再度拉涨”特征。

  第三,两家公司都有牛散甚至机构提前潜伏。

  从A股规律来看,每次有相关公司遭遇“黑天鹅”,都有部分投资者甚至机构会选择抄底。随着近期年报和季报的披露,这些潜伏者也会逐步暴露出来。

  其中,乐视网吸引了部分牛散的目光。据乐视网今年一季报显示,财通基金旗下的富春定增1061号以及1076号资产管理计划双双成为乐视网今年一季度新晋十大流通股东。而牛散章建平更是以接近2500万股的持股数量,出现在乐视网一季度新晋十大股东之列。

  *ST中安同样得到陈莉丽等牛散的大举增持,且外资机构法国兴业银行也现身公司前十大股东名单。

  值得强调的是,法国兴业银行正在筹划在华成立控股合资券商,目前申请正在准备中。此外,根据次新股贝斯特(300580)的股东名单,法国兴业银行此前也在其终止重组股价跌停之际进行了大举抄底,并在2017年第三季度新晋其第四大流通股股东。不过,此后法国兴业银行火速撤离,今年一季度,这家外资银行已经离开了贝斯特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

  受关注度不及乐视网

  与乐视网炒作相比,资金对*ST中安的关注度并不是特别高。

  首先,乐视网具有明显的带头效应,其股价涨停通常会带动包括ST股在内的不少问题股、绩差股的股价集体躁动,而*ST中安尚不具备这样的影响力。

  其次,乐视网具有典型的“明星效应”,而资金对*ST中安的关注和炒作则更为隐秘和低调。因此,对于*ST中安的股价的缓慢上涨,媒体及投资者的关注度不大。

  乐视网每一个涨停,都会吸引市场及投资者的目光。其股价每一次异动,也都会令监管层关注,*ST中安显然没有这种“待遇”。

  当然,监管层对*ST中安的合规性监管早已在进行。2016年12月,*ST中安就收到了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截至目前尚未收到证监会相关处罚决定书。

  此外,与乐视网相比,公司的风险级别不同。相对而言,*ST中安认为,公司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经营层面,其中汇率、市场、技术、财务风险被公司视为可能面对的主要风险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整体仍然处于正常状态。对于合规性要求,公司也表示,将持续加强经营管控,确保现金流安全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做好银行贷款、债券的还本付息计划,开源节流,保障现金流的充裕。

  而乐视网面临的风险则要复杂很多。目前,贾跃亭持有公司10.24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5.67%,其中绝大部分已质押给金融机构,其所持股份也被司法机关冻结。此外,贾跃亭、贾跃芳未履行借款承诺,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公司经营持续恶化,进而引发了乐视网一系列债务违约和诉讼风险。

[2018-05-08] *ST中安(600654):*ST中安,“16中安消”近期价格大幅波动,5月9日起停牌
    ■证券时报
  *ST中安(600654)5月8日晚间公告,近日,公司“15中安消”私募债出现违约,“16中安消”价格出现大幅波动,经审慎研究,公司需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并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协商相关措施。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16中安消”自5月9日起停牌。

[2018-03-14] *ST中安(600654):*ST中安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冻结
    ■证券时报
  *ST中安(600654)3月14日晚间公告,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所持有的5.28亿股股份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3年。同时,鉴于中恒汇志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且已触碰预警平仓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续仍存在因其他诉讼或诉前保全被冻结或被处置的风险。

[2018-01-30] *ST中安(600654):*ST中安,年报预亏4.31亿元-4.81亿元,安防系统集成业务有所下降
    ■证券时报
  *ST中安(600654)1月30日晚间公告,预计2017年度净利亏损4.31亿元-4.81亿元,上年同期实现净利2.74亿元。受上年年报非标意见及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公司安防系统集成业务未能保持稳定增长反而有所下降;前期因公司规模扩张带来的融资总额较大,致使利息支出总额增长较快;欧元、人民币、港币之间汇率波动较大导致的汇兑损失较高。

[2018-01-16] *ST中安(600654):*ST中安信批违法被顶格处罚,虚构收入估值虚增15亿元
    ■证券时报
  *ST中安(600654)今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责令*ST中安、中安消技术、中恒汇志改正,分别给予警告,各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和罚款。

  据悉,证监会查明,中安消技术虚构2014年、2015年盈利预测和虚增2013年营业收入,导致*ST中安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其中中安消技术资产评估金额虚增54.46%,2013年营业收入虚增5515万元。

  中安消技术将“班班通”项目计入2014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分别虚构2014年度、2015年度预测收入3.42亿元、1.05亿元,导致重组置入资产评估值虚增15.57亿元,*ST中安据此虚增评估发行股份,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另外,中安消技术“智慧石拐”项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虚增2013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最后,中安消技术对以BT方式(建设-移交,是BOT模式的变换形式)承接的工程项目收入未按公允价值计量,虚增2013年度营业收入515万元。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公告等材料,初步确定可以向*ST中安、中安消技术等虚假陈述行为人索赔的条件为在2014年6月11日到2016年12月22日之前买入*ST中安股票,并在2016年12月2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ST中安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自2017年5月3日起对该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若*ST中安2017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自2017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暂停上市,因此在2017年年报未正式披露之前,*ST中安依然面临暂停上市的压力。

  2017年5月31日,*ST中安复牌交易,该股连续收出17个跌停板。“在*ST中安股价连续遭遇十七个交易日跌停,当时有不少投资者来电、来函咨询索赔事宜。根据最新处罚事先告知,我们正在审核资料、办理诉讼委托过程中,一旦正式处罚公布,我们将率先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ST中安将面临来自证监会的顶格处罚,不过从*ST中安在今日的走势看,似乎并没有受到负面影响。截至记者发稿时止,*ST中安涨幅为0.63%。

  有市场人士分析说,在*ST中安领到中国证监会的罚单之后,影响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阻碍也将清除。或许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所以市场才会从正面去理解*ST中安将被顶格处罚。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在*ST中安暂停上市风险尚未正式解除之前,投资者在参与该股时依然要保持谨慎。

  据悉,*ST中安的2017年年报预约披露时间为2018年4月14日。

[2018-01-04] *ST中安(600654):*ST中安控股股东所持3.39亿股被轮候冻结
    ■中国证券报
    *ST中安1月3日晚公告称,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所持有的3.39亿股公司限售股份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26.41%,冻结期限为3年。

    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41.61%。其中,通过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5.2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15%。本次冻结后其累计被冻结股份5.18亿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97.02%,占公司总股本的40.37%。

    *ST中安表示,本次冻结暂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鉴于中恒汇志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且已触碰预警平仓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续仍存在因其他诉讼或诉前保全被冻结或被处置的风险。

    同时,由于中恒汇志为盈利预测应补偿股份设置的专门账户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解除冻结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而上述应补偿股份的赠送事宜存在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ST中安去年11月14日晚公告显示,已完成对子公司中安消技术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中安消技术2014年-2016年审核净利润共计约4.8亿元,与预测数据相比差异数约为3.87亿元。控股股东中恒汇志需补偿股份为1.28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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