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89亿阳信通股票走势分析
≈≈ST信通600289≈≈(更新:21.12.27)
[2021-12-27] ST信通(600289):ST信通万怡投资要约收购结果已确认 明起复牌
■证券时报
ST信通(600289)12月27日晚间披露万怡投资要约收购股份结果,在11月25日-12月24日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户数503个,共计3325万股股份接受万怡投资发出的要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7%,万怡投资将按照要约收购条件购买3325万股公司股份。现要约收购结果已确认,公司股票自12月28日复牌。
[2021-12-24] ST信通(600289):ST信通万怡投资要约收购期满 27日停牌
■上海证券报
ST信通公告,万怡投资自2021年11月25日起以要约方式收购除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要约收购期限为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24日。目前,要约收购期限已届满,因要约收购结果尚需进一步确认,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27日停牌一个交易日,并将在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当天复牌。
[2021-07-27] ST信通(600289):ST信通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上海证券报
ST信通晚间公告,2021年7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黑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ST信通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实控人邓伟、亿阳集团时任执行总裁邓清等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至60万元不等罚款;对邓伟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邓清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21-06-29] ST信通(600289):ST信通拟以4000万元至6000万元回购股份
■证券时报
ST信通(600289)6月29日晚间公告,拟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不高于6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13元/股。
[2021-05-18] *ST信通(600289):*ST信通5月20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上海证券报
*ST信通公告,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5月19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1年5月20日复牌,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信通”。
[2021-01-08] *ST信通(600289):*ST信通新增被执行 被执行总金额近9.16亿
■证券时报
1月6日,*ST信通(600289)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标的约3975万元人民币。当前,公司被执行人信息共5条,被执行总金额约9.16亿元人民币。法律风险显示,*ST信通当前风险近800条,其中,法院8次限制其高消费。
[2020-12-28] *ST信通(600289):*ST信通再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约3.77亿元
■证券时报
12月25日,*ST信通(600289)被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0)宁01执恢186号,执行标的约3.77亿元。风险显示,*ST信通目前共有被执行人信息4条,被执行总标的约8.76亿元,此外还有失信信息3条,限制高消费信息8条。
[2020-12-28] *ST信通(600289):*ST信通控股股东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中国证券报
*ST信通12月28日晚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已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裁定书,确认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亿阳集团破产程序。
据悉,2019年3月21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亿阳集团申请,裁定受理亿阳集团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19年3月22日指定黑龙江新时达律师事务所为亿阳集团管理人。2020年5月29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亿阳集团提交的《变更后重整计划草案(万怡投资)》,并终止亿阳集团重整程序。
2020年12月25日,亿阳集团管理人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关于〈变更后重整计划草案(万恰投资)〉执行情况监督报告》和《关于确认〈变更后重整计划草案(万恰投资)〉执行完毕的申请书》,以重整计划已经达到执行完毕标准为由,请求哈尔滨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已达到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完毕标准,应当确认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回溯亿阳集团重整,实际上,早在今年2月底,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了《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华图方案)》(再次表决版)。但上海华图因受国内外疫情防控等因素的影响未能如期完成出资义务,亿阳集团未能履行原重整计划。上海华图退出后,亿阳集团变更重整计划。此后,万怡投资与亿阳集团达成投资意向,并对原重整计划进行变更。
*ST信通此前已公告表示,因重整计划所致,万怡投资成为亿阳集团的控股股东并间接控制*ST信通32.89%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锋。
对于亿阳集团完成重整计划对公司的影响,*ST信通表示,公司涉及与亿阳集团重整计划相关的诉讼及仲裁事项因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已申报并确认的债权已经清偿完毕,公司认为就该部分债权无需再承担连带担保或清偿责任;亿阳集团重整投资人7亿元资金已到位,用于解决亿阳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对公司解决亿阳集团资金占用和公司涉嫌违规担保事项将产生积极影响。
此外,由于公司涉嫌违规为亿阳集团提供担保事项及亿阳集团资金占用事项所涉较为复杂,公司正在与包括但不限于亿阳集团重整投资人、亿阳集团及法院等各方进行积极沟通,尽快彻底解决涉嫌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后续事项。
[2020-12-22] *ST信通(600289):*ST信通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上海证券报
*ST信通公告,由于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已取得公司的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锋。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将于3个交易日内披露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0-03-29] *ST信通(600289):*ST信通受疫情影响,控股股东重整资金未如期到账
■证券时报
*ST信通(600289)3月29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重整资金7亿元未能按照重整计划草案要求于2020年3月28日前到账。据亿阳集团回复,这一情况是受不可抗力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影响,重整投资人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亿阳集团管理人申请延长首期付款期限。
[2020-03-02] *ST信通(600289):*ST信通大幅上调业绩预期,预计2019年盈利17.69亿元到18.17亿元
■证券时报
*ST信通(600289)3月2日晚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司此前预计2019年度净利为2.80亿元到3.28亿元,同比扭亏;修正后,预计净利为17.69亿元到18.17亿元。此次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非经常性损益调整的影响,影响金额为20.32亿元。2月29日,哈尔滨中院裁定批准了亿阳集团的重整计划草案,对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2020-03-01] *ST信通(600289):*ST信通法院裁定批准控股股东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
■中国证券报
*ST信通(600289)3月1日晚公告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华图方案)》(再次表决版),并终止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重整程序。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的执行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并且可能涉及到公司被全面要约收购。
据悉,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亿阳集团的申请,于2019年3月21日裁定受理亿阳集团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19年3月22日指定黑龙江新时达律师事务所担任亿阳集团管理人。亿阳集团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根据相关规定,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26日组织了对亿阳集团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二次表决。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债务人亿阳集团申请裁定的重整计划草案内容完备,最大限度维护了债权人的清偿权益,符合法律规定,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提交、表决程序合法。重整计划草案体现了破产法的拯救功能,通过市场化、法治化途径挽救亿阳集团。同时,该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也体现了绝大多数债权人的真实意愿,希望重整成功,具有充分的民意基础。该重整计划草案执行能够起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故债务人申请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批准。裁定批准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终止亿阳集团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重整投资人承诺,2020年2月28日前支付5000万元(预付款),2020年3月28日前支付6.5亿元,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不低于5亿元。如重整投资人在2020年3月28日前不能支付前两笔合计7亿元,重整投资人无条件退出。重整投资人受让的20亿股股份自2020年3月29日起按如下分配:10%用于向公司提供担保(或有)的债权人按照债权额同比例分配;10%为拟处置财产担保对应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预留;剩余部分向全体转股债权人同比例补充分配;如2020年3月28日后亿阳集团选择重新确定战略投资人的,按照破产法规定的债权额和债权人数双过半表决规则通过后实施。
有业内人士表示,与破产清算不同,破产重整并不意味着企业“倒闭”,而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在法院的主导下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相较破产清算,破产重整能够以更大力度、在更广层面上保护债权人、股东及其他相关权益人的权利,并且破产重整状态下的债权清偿率通常高于破产清算。此外,破产重整等市场化方式可以使企业尽快走出经营困境,更好地保留企业经营价值,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避免职工下岗失业等,使得公司借由破产重整获得新生,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较好。
*ST信通表示,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对公司业绩预告数据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进行业绩预告更正。
[2020-02-19] *ST信通(600289):2亿“暗保”细节曝光,*ST信通被判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中国证券报
2亿“暗保”惹官司
将*ST信通拖入法律泥潭的,仅是公司众多涉嫌违规担保中的一例。
事情发生在四年前,起因则源于亿阳集团的一笔贷款。2016年,受亿阳集团委托,新华控股集团通过资金供给方为其融资2亿元。双方为此签订《居间合同》,约定新华控股完成融资流程后,亿阳集团按照实际用款金额及期限、以月利率6.5%。支付居间服务费。
新华控股集团找到的融资方是华地恒基。2016年9月20日,亿阳集团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向华地恒基借款2亿元。六天后,华地恒基与北京银行朝阳北路支行、亿阳集团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一份。该合同主要约定了委托贷款数额为2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为12个月(自2016年9月28日至2017年9月28日)以及相关的借款要素。同日,华地恒基与亿阳集团签订《借款合同》,对相关细节进行了约定。
*ST信通因一则担保合同被牵扯其中。
一审法院认定,就在委托贷款协议签订当日,*ST信通向华地恒基出具的《不可撤销担保函》称,为《委托贷款协议》项下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为债权本金2亿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保证期间为《委托贷款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日,华地恒基与*ST信通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一份,列明了相关的担保条款。该份合同签订前,*ST信通董事会于2016年9月20日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为亿阳集团向华地恒基借款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名处有宋某某、曲飞、张某某、王某甲、田某某、万某某、蔺某、鄢某某及方某签名,并加盖*ST信通公司印章。
2017年9月30日,华地恒基将亿阳集团、*ST信通诉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ST信通因上述担保合同被牵涉其中。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令,亿阳集团偿还华地恒基借款本金2亿元及其利息215.3万元,*ST信通对判决所列借款本金及利息在2亿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ST信通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亿阳集团追偿。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亿阳集团承担。
违规担保尝苦果
被卷入其中的*ST信通不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皖民初46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该院于2019年4月2日受理了此案。
*ST信通与华地恒基争辩的焦点之一是“*ST信通对涉案债务应否承担保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二审判决书指出,2016年9月20日,*ST信通虽然作出了同意为亿阳集团就涉案债务提供担保的董事会决议,但该决议并不符合《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且*ST信通公司章程第五十五条也规定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涉案担保并未经过亿阳信通公司作出有效决议。
对于华地恒基,根据其在二审庭审中所作陈述,在涉案借款及担保合同磋商阶段,其明知涉案担保事项应经*ST信通股东会作出决议,且*ST信通章程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八项虽规定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担保等事项”,但华地恒基并未举证证明*ST信通向其出示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以就向关联方提供担保作出决议的相关证据。在此情况下,华地恒基未要求*ST信通提交相关股东会决议,反而直接接受了*ST信通提供的不符合《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董事会决议,未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主观上具有过错。因此,*ST信通涉案担保行为无效。
不过,*ST信通也难辞其咎。判决书指出,*ST信通相关董事就涉案担保事项出具了董事会决议,曲飞作为*ST信通时任法定代表人在涉案《不可撤销担保函》和《最高额保证合同》上加盖了私章及公司印章,并在《不可撤销担保函》中承诺为债权本金2亿元及利息、违约金等承担保证责任。对于上述对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ST信通均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存在管理不当的过错责任,其应就因担保合同无效导致华地恒基信赖利益受损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华地恒基对担保合同无效也负有审查不严的过错责任,故*ST信通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为亿阳集团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50%。*ST信通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亿阳集团追偿。
专家指出,*ST信通上述对外担保行为未按规定和要求履行内部审批及对外公告程序,是典型的“暗保”行为,法院亦认定对*ST信通不发生效力。
“保壳”倒计时
依据*ST信通披露的公告,截至1月15日,公司涉及控股股东的担保诉讼共计44笔,金额47.09亿元(本金),未诉担保2.61亿元(本金),合计担保总额为49.69亿元(本金)。上述诉讼中有多少是违规担保尚未可知,而华地恒基一案,*ST信通也尝到了管理不善的苦果。
1月14日,*ST信通称,公司已对该涉诉事项计提预计负债50%,判决结果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如果公司财产被强制执行,用以清偿亿阳集团未能清偿的债务,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向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进行追偿。
而亿阳集团已是满目疮痍。2019年3月6日,亿阳集团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哈尔滨中院提出重整申请。2019年3月21日,哈尔滨中院作出(2019)黑01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亿阳集团的重整申请。
1月17日发布的《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简称《重整草案》)显示,以2019年3月31日为基准日,亿阳集团经审计的资产账面价值为128.59亿元。按照市场价值法进行评估,亿阳集团资产评估价值为127.35亿元;按照清算价值法进行评估,亿阳集团资产评估价值为38.48亿元。
截至1月15日,共1413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额257.62亿元。其中,申报有财产担保债权65.45亿元,申报税款债权412.16万元,申报普通债权192.13亿元。
上述已申报债权中,经管理人审查确认的债权总额为126.33亿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为45.71亿元,税款债权为354.25万元,普通债权为80.59亿元。法院临时确认的债权总额为89.05亿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为16.73亿元,普通债权为72.32亿元。经管理人审查不予确认的债权总额为4.85亿元。
根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如亿阳集团破产清算,假定其财产均能够按评估价值变现,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实施后,普通债权清偿率约为10%。而考虑到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底层资产在清算状态下的价值将为零,扣除该部分资产评估值后,清算状态下亿阳集团普通债权的清偿率约为6.92%。
《重整草案》指出,亿阳集团所持有的*ST信通股票为亿阳集团的核心资产,为确保亿阳集团重整成功并实现重整目标,必须确保*ST信通维持上市公司地位并在亿阳集团体系内继续经营,是债权人出资的前提条件。
留给*ST信通的时间越来越少。1月31日,*ST信通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4月29日。依据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如果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上交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基于现有情况,*ST信通测算出2019年度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其中2019年末净资产为负。公司存在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暂停上市的风险。
*ST信通能否成功“保壳”取决于亿阳集团的破产重整。*ST信通称,公司与亿阳集团债务危机相关的诉讼结果及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归还情况若发生重大变化,将会影响公司2019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对公司净资产及是否暂停上市均具有实质性的影响。如果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前,法院裁定批准亿阳集团的重整计划,且重整相关资金到位等,公司相关的预计负债会进行重大调整。
就亿阳集团重整事项,中国证券报记者2月17日采访了破产重整债权委会相关人士,该人士表示不予置评。“亿阳集团的重整涉及多方利益博弈,关键在于管理人能否协调好各方并达成一个折中的重整方案并顺利实施。”2月18日,一位资深破产重整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此前已出现三套亿阳集团破产重整方案,但目前各方还在推进相关的工作。
尽管*ST信通对控股股东的“暗保”行为无效,但其依然要为管理不当担责。
中国裁判文书网2月13日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对“*ST信通、安徽华地恒基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华地恒基’)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做出终审判决。其中,*ST信通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亿阳集团”)需限期偿还华地恒基借款本金2亿元及其利息,*ST信通对亿阳集团上述债务不能清偿部分向华地恒基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中国证券报记者统计发现,自《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发布至今,全国共有9单涉及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判决。这些判决均判定担保协议无效。其中,5单判决判定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4单判决判定须承担相应责任。对此,北京一位资深律师2月18日指出,这些判例在为法院审判工作提供参考的同时,也给上市公司违规担保敲响了警钟。
[2020-01-23] *ST信通(600289):*ST信通预计2019年末净资产为负,存在暂停上市风险
■上海证券报
*ST信通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盈利2.8亿元到3.28亿元,主要是由于对未决诉讼冲回预计负债这一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所致,影响金额为5.43亿元。公司基于现有情况,测算出此次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其中2019年末净资产为负,公司存在2018、2019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暂停上市的风险。
[2019-10-31] *ST信通(600289):*ST信通累计已被扣划资金达8074.83万元
■证券时报
*ST信通(600289)10月31日晚间公告,日前,公司通过查询得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又从公司账户扣划1063万元,累计扣划金额1864.49万元。已被扣划金额对公司的当期损益暂无影响。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已被扣划资金8074.83万元,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资金调配上极其困难。公司将向香港亿阳及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进行追偿。
[2019-08-12] *ST信通(600289):*ST信通,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时报
*ST信通(600289)8月12日晚间公告,近日,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公司已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
[2019-08-06] *ST信通(600289):*ST信通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时报
*ST信通(600289)8月6日晚公告,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公司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主要原因系:中达电通诉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即公司向中达电通支付货款25万元及逾期利息。公司已于8月6日收到浦东新区法院的执行裁定,并已履行了相关判决书规定的法律义务,将尽快与相关法院联系,申请解除失信被执行人。
[2019-06-18] *ST信通(600289):*ST信通,341万元资金被扣划
■证券时报
*ST信通(600289)6月18日晚间公告,日前,公司通过查询得知,法院又从公司帐户扣划341.09万元,累计扣划金额为801.49万元。已被扣划金额对公司的当期损益暂无影响,公司将向香港亿阳及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进行追偿。
[2019-05-31] *ST信通(600289):*ST信通,460万元资金被扣划
■证券时报
*ST信通(600289)5月31日晚间公告,日前,公司通过查询得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从公司帐户扣划460.4万元。已被扣划金额对公司的当期损益暂无影响,公司将向香港亿阳及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进行追偿。
[2019-05-15] *ST信通(600289):*ST信通资金再遭法院扣划,将向控股股东追偿
■证券时报
*ST信通(600289)5月14日晚公告,日前,公司接到通知,依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津02执恢66号之三,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从公司帐户又扣划239.43万元。累计扣划金额为5478.91万元。
据悉,在此之前因与天津溢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原天津溢美国际保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天津溢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上海申衡商贸有限公司、亿阳集团保理合同纠纷一案,*ST信通已于2018年7月20日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8)津民终182号的民事判决书,并于2018年9月6日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8)津02执675号《执行裁定书》。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从*ST信通募集资金专户及其他经营帐户扣划5239.48万元。
前后两次累计,*ST信通被扣划总金额已经达到5478.91万元。*ST信通称,已被扣划金额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决定启动追偿程序向上海申衡商贸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进行追偿。
值得一提的是,*ST信通在5月1日还曾公告称,因与哈尔滨光宇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亿阳集团合同纠纷案,不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7]黑01民初773号的判决书,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已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书号为[2019]黑民终71号的民事裁定书,由于*ST信通未能在收到《预缴上诉费通知书》后7日内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本案按*ST信通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ST信通通过查询得知,依据(2019)黑01执531号《执行通知书》,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从公司帐户扣划580.9万元,用于偿还亿阳集团债务。
从上述*ST信通资金被扣划的系列事件可以看出,上市公司主要是受到了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拖累。2017年以来,因为控股股东的债务纠纷,*ST信通涉及多起法律诉讼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已有多个账户被冻结,对以招投标方式进行的业务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回款面临巨大压力,现金流极度紧张;另一方面,公司市场影响力进一步下降,新试点项目难以开展,已有市场份额持续萎缩,公司经营严重受阻,业务大幅下滑。
*ST信通2018年年报显示,公司在报告期内收到6起被诉讼的法律文书,被诉讼原因与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司债权、债务纠纷相关,涉诉本金合计为6.08亿元。截至报告日,公司预计负债余额29.82亿元。公司报告期计提预计负债13.19亿元,支付已决诉讼赔偿金0.84亿元,两项合计14.03亿元计入营业外支出,对本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目前,*ST信通的控股股东亿阳集团正在寻求破产重整。*ST信通3月24日晚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通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3月21日裁定受理亿阳集团的重整申请,并于2019年3月22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指定管理人及债权申报的公告。 亿阳集团申请的重整范围不包括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亿阳集团重整可能导致*ST信通控制权发生变化。
*ST信通4月17日公告,亿阳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3亿股,限售流通股6445.94万股,合计为2.0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9%,已冻结和轮候冻结2.08亿股。上述冻结事项为亿阳集团持有*ST信通股份的第64-68轮候冻结。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得知,上述轮候冻结事项与冻结申请人和亿阳集团及邓伟的借款合同纠纷相关。
从近期的公告来看,*ST信通受控股股东债务诉讼的影响并未消除,而这也对公司持续经营带来较大风险。接下来公司控股股东的破产重整能否顺利推进实施,或许将会成为*ST走出困境的重要因素。
截至e公司记者发稿时止,*ST信通报于3.12元,上涨0.07元,涨幅为2.3%。
[2019-04-30] *ST信通(600289):*ST信通581万元资金被扣划
■证券时报
*ST信通(600289)4月30日晚间公告,日前,公司通过查询得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从公司帐户扣划580.9万元,用于偿还亿阳集团债务。已被扣划金额将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向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进行追偿。
[2019-03-24] *ST信通(600289):*ST信通控股股东重整申请已被法院受理
■中国证券报
*ST信通(600289)3月24日晚公告,日前,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通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3月21日裁定受理亿阳集团的重整申请,并于3月22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指定管理人及债权申报的公告。*ST信通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
公告称,亿阳集团重整可能导致*ST信通控制权发生变化。截至公告日,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2.08亿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89%,所持股份已悉数被冻结和轮候冻结。但是,亿阳集团重整后续处置是否会引起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及造成其他影响还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显示,*ST信通与控股股东债务纠纷相关的涉诉本金总额约为46亿元,已被强制执行的资金总额为5377万元,已被法院司法拍卖房产一套,法拍价值6296万元。截至目前,公司被申请冻结银行账户41个,涉及1个基本账户、3个募集资金专户及37个一般结算户,被法院实际冻结金额9.81亿元;公司持有的20家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公司3处房产被冻结。
[2019-02-25] *ST信通(600289):*ST信通控股股东拟进行司法重整
■上海证券报
*ST信通控股股东亿阳集团拟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ST信通25日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通知,亿阳集团已于2月2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
*ST信通表示,暂时无法判断亿阳集团进行司法重整对于公司的影响。
不过,*ST信通坦言,公司与控股股东债务纠纷相关的涉诉本金总额约为46亿元,已被强制执行的资金总额为5377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邓伟此前曾承诺优先偿还上市公司债务,但由于控股股东申请破产重整,上述承诺是否能够实际履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ST信通还面临被暂停上市的风险。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目前,导致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尚未完全消除,经与公司审计机构沟通,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不排除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可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仍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
据公告,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4.8亿元。公司预计,2018年度业绩亏损14.03亿元到14.43亿元。
[2019-02-25] *ST信通(600289):*ST信通控股股东拟进行司法重整,实控人一个月前刚恢复正常履职
■证券时报
*ST信通(600289)2月24日晚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已于2月2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暂时无法判断亿阳集团进行司法重整对于公司的影响。
一个月之前,*ST信通的实控人邓伟刚刚回到亿阳集团恢复正常履职。邓伟持有亿阳集团92.2%股份,而亿阳集团则持有*ST信通32.89%股份。邓伟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未在*ST信通担任职务。
2018年6月29日,*ST信通曾收到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通知,邓伟因涉嫌亿阳集团行贿罪协助调查,不能完全履职。2019年1月24日,*ST信通接到亿阳集团通知,涉及邓伟的相关刑事案件已结案,相关刑事处罚措施已执行完毕,邓伟已回到亿阳集团恢复正常履职。邓伟回归一个月之后,即传来了亿阳集团将要进行重整的消息。
在国内5G网络加速推进的大背景下,*ST信通原本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是却因为受控股股东债务纠纷的影响,公司主要资产及账户被冻结,业务受到较大影响。
*ST信通2018年7月14日曾公告称,自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债务危机爆发以来,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牵涉进众多诉讼案件中,导致公司主要银行帐户、房产和股权被冻结,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严重侵害了上市公司利益。基于以上原因和理由,*ST信通决定起诉亿阳集团,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ST信通决定起诉亿阳集团两个半月之后,*ST信通的董事会即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彼时公告显示,*ST信通自2017年9月26日以来,因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债务纠纷,累计涉及诉讼42起;被申请冻结银行帐户20个,累计被申请冻结资金9.62亿元;4处房产及20家子公司股权被申请冻结;4880万元银行存款被法院强制扣划。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亏损3.81亿元;总资产27.93亿元;净资产3.27亿元;总负债为24.69亿元,其中预计负债为18.94亿元,公司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据介绍,诉讼事项导致*ST信通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回款不畅,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多处房产被冻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较大影响,无法实际履行清偿到期债务的法律责任,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重整标准。依据《破产法》之相关规定,*ST信通特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2月24日晚披露的最新公告显示,截至目前为止,*ST信通与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债务纠纷相关的涉诉本金总额约为46亿元,已被强制执行的资金总额为5377万元。
亿阳集团及邓伟此前曾承诺,将优先归还*ST信通现存的相关或有债务,将其作为集团层面重组工作的首要任务,对涉及的相关问题及时加以整改,亿阳集团及邓伟将承担*ST信通因控股股东债务纠纷产生的相应责任。
*ST信通2月24日晚公告称,由于亿阳集团申请破产重整,上述承诺是否能够实际履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控股股东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控股股东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控股股东重整结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日前,*ST信通预计2018年业绩亏损14.03亿元到14.43亿元。预亏原因主要受控股股东债务诉讼的影响,*ST信通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部分业务的投标受到很大影响,新签约合同额下降。由于业务发展受到影响,员工积极性受挫,人员有一定流失,项目交付受到一定影响。传统电信领域中,网优服务业务被迫收缩停止,智慧城市、智能交通及医疗信息化等新业务的市场拓展处于缓慢停滞状态,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对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另外,根据国家宏观政策以及近期法院判决,*ST信通重新梳理了相关诉讼,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相应预计负债,对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影响金额为-12.03亿元。
需要指出的是,*ST信通2017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目前,导致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尚未完全消除。经*ST信通与审计机构沟通,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不排除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可能。根据有关规定规定,若*ST信通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仍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
[2019-02-24] *ST信通(600289):*ST信通,控股股东拟进行司法重整
■证券时报
*ST信通(600289)2月24日晚间公告,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已于2月2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公司暂时无法判断亿阳集团进行司法重整对于公司的影响。
[2019-02-15] *ST信通(600289):*ST信通实控人邓伟上诉不会对公司造成影响
■中国证券报
*ST信通(600289)2月15日早间发布公告,就媒体报道和自身信息披露失误做出澄清。*ST信通表示,邓伟后续上诉不会对公司造成影响,不会加重邓伟的刑罚,不会影响邓伟在亿阳集团的正常履职。相关媒体报道的邓伟二审上诉情况不影响公司前期披露内容。邓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未在公司担任职务。
媒体报道称“亿阳集团邓伟就涉嫌单位行贿上诉至上海二中院,将于3月1日开庭,而*ST信通1月24日公告则宣称已结案”,*ST信通对此表示,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前次公告表述不完整,应改为“涉及邓伟先生的相关刑事案件一审已结案,相关刑事处罚措施已执行完毕,邓伟先生已回到亿阳集团恢复正常履职”。
公开资料显示,邓伟1963年5月出生,电子工程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2018年6月30日,*ST信通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邓伟因涉嫌单位(亿阳集团)行贿罪协助调查,不能完全履职。同时公告邓伟还向公司发来承诺函并致歉。承诺函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优先归还上市公司现存的相关或有债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承担公司因控股股东债务纠纷产生的相应责任。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能较好履职而引发了控股股东的资金链断裂和债务危机,由于公司此前涉及控股股东部分债务纠纷,导致公司主要银行帐户被冻结,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了不良影响,连带导致公司股价大幅下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中小股东表示万分歉意。
受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债务危机影响,*ST信通预计2018年亏损14.03亿元至14.43亿元,主要由于对未决诉讼计提的预计负债这一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所致,影响金额为-12.03 亿元。
[2019-01-24] *ST信通(600289):*ST信通,实控人邓伟所涉刑事案件已结案,已回到亿阳集团恢复正常履职
■证券时报
*ST信通早间公告,1月24日接到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通知,涉及邓伟的相关刑事案件已结案,相关刑事处罚措施已执行完毕,邓伟已回到亿阳集团恢复正常履职。邓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未在公司担任职务。
[2019-01-04] *ST信通(600289):*ST信通公司账户资金被扣划
■证券时报
*ST信通(600289)1月4日晚间公告,日前,公司接到银行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公司账户扣划29.72万元,该法院累计从公司账户扣划43.36万元。公司对该裁决有异议,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维护公司正当合法权益。公司将向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进行追偿。
[2019-01-04] *ST信通(600289):为大股东违规担保被判无效,*ST信通免于承担5000万元债务保证责任
■证券日报
2019年1月2日,*ST信通发布公告称,公司此前遭遇一起涉案金额达5000万元的担保案,因公司未对该次提供担保的事项履行必要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法院最终判定,*ST信通不应当对控股股东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017年10月2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北京华夏恒基文化交流中心(以下简称“华夏恒基”)的诉讼。华夏恒基请求,判*ST信通控股股东亿阳集团、*ST信通连带支付华夏恒基借款本金5000万元以及相应利息、罚息。
《证券日报》查阅*ST信通公告发现,华夏恒基起诉亿阳集团、*ST信通的主要内容是“民间借贷纠纷”,不过,关于本次借贷纠纷的具体成因,*ST信通并未在公告中进行详细说明。
1月2日,*ST信通称收到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根据上述规定,*ST信通为亿阳集团担保,必须提供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法院认为,本案无证据证明*ST信通已经完成上述法定内部决议程序,*ST信通章程、对外担保决议情况均可在公开渠道查询,但华夏恒基未尽审査义务,在未经*ST信通追认的情况下,《保证合同》对*ST信通不产生担保法上的效力,因此,*ST信通不应当对亿阳集团和华夏恒基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对华夏恒基的该项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ST信通表示,由于此前未对该次担保事项履行必要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且华夏恒基未尽审查义务,公司亦未予以追认,因此该《保证合同》对公司不产生效力,但因该案判决尚未生效,暂时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最终影响。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ST信通此前就对担保案的合理性进行否认。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曾披露,经核查,公司董事会从未就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相关事项做出决议,原告所提供的公司董事会决议上的签字,经公司董事们辨认,不是董事的亲笔签字。
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吕德才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违反《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在行为发生时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披露的滞后性,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吕德才认为,尽管《公司法》对此已经早有相应规定,但关于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规定是否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范、公司未按照该条款规定提供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决议是否导致担保无效、债权人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董事会决议是仅负有形式审查义务还是应当进行实质审查等,一直是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的问题。此前诸多司法判例都确认违规担保有效,因而上市公司违规担保也时有发生,屡禁不止。针对此种情况,2017年11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为他人提供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明确违规担保原则上对公司无效。若该司法解释正式公布后,必将有效解决上市公司违规担保的顽疾。
除本次担保案外,*ST信通还面临北京天元天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元)的诉讼。2019年1月3日晚,*ST信通发布公告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亿阳集团自判决生效起十日内支付北京天元天润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976万元;*ST信通在亿阳集团不能偿清部分的二分之一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018-12-21] *ST信通(600289):业绩巨亏银行账户被冻结,*ST信通申请重整破局
■证券日报
2018年已经临近尾声,“保壳”成了许多ST公司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这其中,*ST信通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无结论,银行账户多数被冻结,业绩逐渐下滑。2017年公司年报已经被出具非标意见,如果今年年报再次被出具非标意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暂停上市。
据悉,公司已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以恢复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正常履约能力、可持续经营能力。
面临暂停上市风险
2016年,*ST信通营业收入为13.31亿元,净利润为1.30亿元,净资产为32.29亿元,每股净资产5.12元。2017年上半年,*ST信通的发展还一切正常,但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公司开始陷入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债务诉讼纠纷,情况不断恶化。
2017年12月26日,*ST信通公告称,公司基本账户等十多个主要银行帐户资金均被冻结,公司被法院申请冻结的资金总额为31.6亿元,实际冻结8.62亿元,导致公司的资金流动性受到限制,对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较大不利影响,上交所决定对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从2017年12月27日起由“亿阳信通”变更为“ST信通”。
此后,因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交所决定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18年4月26日起,公司名称由“ST信通”变更为“*ST信通”。
2017年*ST信通大幅亏损,当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3.26亿元,净利润为-24.79亿元,净资产为7.09亿元,每股净资产1.12元,同比2016年,不仅巨亏且净资产大幅下降。而2018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7.17亿元,净利润为-4.58亿元,净资产为2.50亿元,每股净资产0.40元。
在2018年三季报中,公司表示,受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债务诉讼的影响,公司基本账户在内的多个账户被冻结,正常的投标受到很大影响,新签约合同额下降。由于业务及回款均受到影响,员工积极性受挫,工作效率降低,骨干流失,对公司持续经营带来较大风险。
在三季报披露之后至今的一个多月内,公司又多次公告了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新增涉及诉讼、资金被划扣、相关房产被拍卖等可能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的众多事项。
一位不愿署名的券商分析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当前公开资料看,*ST信通2018年度再次亏损几乎成定局。而且,上述事件对公司的发展影响在未来还会持续一段时间。同时,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于即将过去的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如何出具审计报告,也非常值得关注。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年报再次出具非标意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暂停上市。
申请重整破局
而在2017年12月初,证监会向*ST信通下发《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调查迄今仍在进行中。靴子尚未落地,最终调查结果如何,仍像“达摩克利斯之剑”悬于公司头上。如立案调查事项被最终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暂停上市。
公司表示,自2017年下半年危机爆发以来,已经采取了多种措施来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尽管公司资金被限制,但依然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就涉及诉讼的案件向各地法院应诉、申诉;对于所涉案件中原告提交的所有证据均予以否认。公司称,经核查,公司董事会从未就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相关事项做出过决议,原告所提供的公司董事会决议上的董事签字,经公司董事们辨认,不是董事的亲笔签字,董事会决议系伪造。公司正在积极寻找有效措施,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保留追究造假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目前,*ST信通正在尝试重组来突破当下局面。
10月15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议案称,因公司累计涉及诉讼40余起,银行账户多数被冻结,多处房产及20余家子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5000余万元银行存款被法院强制扣划,导致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无法实际履行清偿到期债务的法律责任,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整标准。因此,公司拟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以恢复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正常履约能力、可持续经营能力和公司原有的价值,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谋求长线发展。
据最新披露信息,公司已向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司法重整申请。
上述分析师对记者表示,目前公司可能触发暂停上市风险的仅仅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再次出具非标意见一项,其它尚不涉及。
他表示,*ST信通如今面临的困境,主要是因为为控股股东做了很多没有履行程序的担保而造成的。而这些诉讼会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具体有多大还存在变数。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8月份出台了《关于审理为他人提供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原则上对公司无效,所以,*ST信通目前所面临的累计40余起诉讼中,其未履行程序所承担的担保责任未来结果如何,现在还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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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7] ST信通(600289):ST信通万怡投资要约收购结果已确认 明起复牌
■证券时报
ST信通(600289)12月27日晚间披露万怡投资要约收购股份结果,在11月25日-12月24日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户数503个,共计3325万股股份接受万怡投资发出的要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7%,万怡投资将按照要约收购条件购买3325万股公司股份。现要约收购结果已确认,公司股票自12月28日复牌。
[2021-12-24] ST信通(600289):ST信通万怡投资要约收购期满 27日停牌
■上海证券报
ST信通公告,万怡投资自2021年11月25日起以要约方式收购除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要约收购期限为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24日。目前,要约收购期限已届满,因要约收购结果尚需进一步确认,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27日停牌一个交易日,并将在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当天复牌。
[2021-07-27] ST信通(600289):ST信通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上海证券报
ST信通晚间公告,2021年7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黑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ST信通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实控人邓伟、亿阳集团时任执行总裁邓清等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至60万元不等罚款;对邓伟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邓清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21-06-29] ST信通(600289):ST信通拟以4000万元至6000万元回购股份
■证券时报
ST信通(600289)6月29日晚间公告,拟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不高于6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13元/股。
[2021-05-18] *ST信通(600289):*ST信通5月20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上海证券报
*ST信通公告,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5月19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1年5月20日复牌,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信通”。
[2021-01-08] *ST信通(600289):*ST信通新增被执行 被执行总金额近9.16亿
■证券时报
1月6日,*ST信通(600289)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标的约3975万元人民币。当前,公司被执行人信息共5条,被执行总金额约9.16亿元人民币。法律风险显示,*ST信通当前风险近800条,其中,法院8次限制其高消费。
[2020-12-28] *ST信通(600289):*ST信通再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约3.77亿元
■证券时报
12月25日,*ST信通(600289)被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0)宁01执恢186号,执行标的约3.77亿元。风险显示,*ST信通目前共有被执行人信息4条,被执行总标的约8.76亿元,此外还有失信信息3条,限制高消费信息8条。
[2020-12-28] *ST信通(600289):*ST信通控股股东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中国证券报
*ST信通12月28日晚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已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裁定书,确认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亿阳集团破产程序。
据悉,2019年3月21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亿阳集团申请,裁定受理亿阳集团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19年3月22日指定黑龙江新时达律师事务所为亿阳集团管理人。2020年5月29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亿阳集团提交的《变更后重整计划草案(万怡投资)》,并终止亿阳集团重整程序。
2020年12月25日,亿阳集团管理人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关于〈变更后重整计划草案(万恰投资)〉执行情况监督报告》和《关于确认〈变更后重整计划草案(万恰投资)〉执行完毕的申请书》,以重整计划已经达到执行完毕标准为由,请求哈尔滨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已达到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完毕标准,应当确认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回溯亿阳集团重整,实际上,早在今年2月底,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了《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华图方案)》(再次表决版)。但上海华图因受国内外疫情防控等因素的影响未能如期完成出资义务,亿阳集团未能履行原重整计划。上海华图退出后,亿阳集团变更重整计划。此后,万怡投资与亿阳集团达成投资意向,并对原重整计划进行变更。
*ST信通此前已公告表示,因重整计划所致,万怡投资成为亿阳集团的控股股东并间接控制*ST信通32.89%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锋。
对于亿阳集团完成重整计划对公司的影响,*ST信通表示,公司涉及与亿阳集团重整计划相关的诉讼及仲裁事项因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已申报并确认的债权已经清偿完毕,公司认为就该部分债权无需再承担连带担保或清偿责任;亿阳集团重整投资人7亿元资金已到位,用于解决亿阳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对公司解决亿阳集团资金占用和公司涉嫌违规担保事项将产生积极影响。
此外,由于公司涉嫌违规为亿阳集团提供担保事项及亿阳集团资金占用事项所涉较为复杂,公司正在与包括但不限于亿阳集团重整投资人、亿阳集团及法院等各方进行积极沟通,尽快彻底解决涉嫌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后续事项。
[2020-12-22] *ST信通(600289):*ST信通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上海证券报
*ST信通公告,由于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已取得公司的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锋。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将于3个交易日内披露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0-03-29] *ST信通(600289):*ST信通受疫情影响,控股股东重整资金未如期到账
■证券时报
*ST信通(600289)3月29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重整资金7亿元未能按照重整计划草案要求于2020年3月28日前到账。据亿阳集团回复,这一情况是受不可抗力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影响,重整投资人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亿阳集团管理人申请延长首期付款期限。
[2020-03-02] *ST信通(600289):*ST信通大幅上调业绩预期,预计2019年盈利17.69亿元到18.17亿元
■证券时报
*ST信通(600289)3月2日晚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司此前预计2019年度净利为2.80亿元到3.28亿元,同比扭亏;修正后,预计净利为17.69亿元到18.17亿元。此次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非经常性损益调整的影响,影响金额为20.32亿元。2月29日,哈尔滨中院裁定批准了亿阳集团的重整计划草案,对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2020-03-01] *ST信通(600289):*ST信通法院裁定批准控股股东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
■中国证券报
*ST信通(600289)3月1日晚公告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华图方案)》(再次表决版),并终止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重整程序。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的执行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并且可能涉及到公司被全面要约收购。
据悉,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亿阳集团的申请,于2019年3月21日裁定受理亿阳集团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19年3月22日指定黑龙江新时达律师事务所担任亿阳集团管理人。亿阳集团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根据相关规定,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26日组织了对亿阳集团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二次表决。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债务人亿阳集团申请裁定的重整计划草案内容完备,最大限度维护了债权人的清偿权益,符合法律规定,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提交、表决程序合法。重整计划草案体现了破产法的拯救功能,通过市场化、法治化途径挽救亿阳集团。同时,该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也体现了绝大多数债权人的真实意愿,希望重整成功,具有充分的民意基础。该重整计划草案执行能够起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故债务人申请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批准。裁定批准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终止亿阳集团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重整投资人承诺,2020年2月28日前支付5000万元(预付款),2020年3月28日前支付6.5亿元,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不低于5亿元。如重整投资人在2020年3月28日前不能支付前两笔合计7亿元,重整投资人无条件退出。重整投资人受让的20亿股股份自2020年3月29日起按如下分配:10%用于向公司提供担保(或有)的债权人按照债权额同比例分配;10%为拟处置财产担保对应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预留;剩余部分向全体转股债权人同比例补充分配;如2020年3月28日后亿阳集团选择重新确定战略投资人的,按照破产法规定的债权额和债权人数双过半表决规则通过后实施。
有业内人士表示,与破产清算不同,破产重整并不意味着企业“倒闭”,而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在法院的主导下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相较破产清算,破产重整能够以更大力度、在更广层面上保护债权人、股东及其他相关权益人的权利,并且破产重整状态下的债权清偿率通常高于破产清算。此外,破产重整等市场化方式可以使企业尽快走出经营困境,更好地保留企业经营价值,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避免职工下岗失业等,使得公司借由破产重整获得新生,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较好。
*ST信通表示,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对公司业绩预告数据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进行业绩预告更正。
[2020-02-19] *ST信通(600289):2亿“暗保”细节曝光,*ST信通被判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中国证券报
2亿“暗保”惹官司
将*ST信通拖入法律泥潭的,仅是公司众多涉嫌违规担保中的一例。
事情发生在四年前,起因则源于亿阳集团的一笔贷款。2016年,受亿阳集团委托,新华控股集团通过资金供给方为其融资2亿元。双方为此签订《居间合同》,约定新华控股完成融资流程后,亿阳集团按照实际用款金额及期限、以月利率6.5%。支付居间服务费。
新华控股集团找到的融资方是华地恒基。2016年9月20日,亿阳集团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向华地恒基借款2亿元。六天后,华地恒基与北京银行朝阳北路支行、亿阳集团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一份。该合同主要约定了委托贷款数额为2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为12个月(自2016年9月28日至2017年9月28日)以及相关的借款要素。同日,华地恒基与亿阳集团签订《借款合同》,对相关细节进行了约定。
*ST信通因一则担保合同被牵扯其中。
一审法院认定,就在委托贷款协议签订当日,*ST信通向华地恒基出具的《不可撤销担保函》称,为《委托贷款协议》项下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为债权本金2亿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保证期间为《委托贷款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日,华地恒基与*ST信通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一份,列明了相关的担保条款。该份合同签订前,*ST信通董事会于2016年9月20日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为亿阳集团向华地恒基借款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名处有宋某某、曲飞、张某某、王某甲、田某某、万某某、蔺某、鄢某某及方某签名,并加盖*ST信通公司印章。
2017年9月30日,华地恒基将亿阳集团、*ST信通诉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ST信通因上述担保合同被牵涉其中。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令,亿阳集团偿还华地恒基借款本金2亿元及其利息215.3万元,*ST信通对判决所列借款本金及利息在2亿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ST信通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亿阳集团追偿。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亿阳集团承担。
违规担保尝苦果
被卷入其中的*ST信通不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皖民初46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该院于2019年4月2日受理了此案。
*ST信通与华地恒基争辩的焦点之一是“*ST信通对涉案债务应否承担保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二审判决书指出,2016年9月20日,*ST信通虽然作出了同意为亿阳集团就涉案债务提供担保的董事会决议,但该决议并不符合《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且*ST信通公司章程第五十五条也规定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涉案担保并未经过亿阳信通公司作出有效决议。
对于华地恒基,根据其在二审庭审中所作陈述,在涉案借款及担保合同磋商阶段,其明知涉案担保事项应经*ST信通股东会作出决议,且*ST信通章程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八项虽规定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担保等事项”,但华地恒基并未举证证明*ST信通向其出示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以就向关联方提供担保作出决议的相关证据。在此情况下,华地恒基未要求*ST信通提交相关股东会决议,反而直接接受了*ST信通提供的不符合《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董事会决议,未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主观上具有过错。因此,*ST信通涉案担保行为无效。
不过,*ST信通也难辞其咎。判决书指出,*ST信通相关董事就涉案担保事项出具了董事会决议,曲飞作为*ST信通时任法定代表人在涉案《不可撤销担保函》和《最高额保证合同》上加盖了私章及公司印章,并在《不可撤销担保函》中承诺为债权本金2亿元及利息、违约金等承担保证责任。对于上述对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ST信通均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存在管理不当的过错责任,其应就因担保合同无效导致华地恒基信赖利益受损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华地恒基对担保合同无效也负有审查不严的过错责任,故*ST信通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为亿阳集团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50%。*ST信通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亿阳集团追偿。
专家指出,*ST信通上述对外担保行为未按规定和要求履行内部审批及对外公告程序,是典型的“暗保”行为,法院亦认定对*ST信通不发生效力。
“保壳”倒计时
依据*ST信通披露的公告,截至1月15日,公司涉及控股股东的担保诉讼共计44笔,金额47.09亿元(本金),未诉担保2.61亿元(本金),合计担保总额为49.69亿元(本金)。上述诉讼中有多少是违规担保尚未可知,而华地恒基一案,*ST信通也尝到了管理不善的苦果。
1月14日,*ST信通称,公司已对该涉诉事项计提预计负债50%,判决结果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如果公司财产被强制执行,用以清偿亿阳集团未能清偿的债务,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向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进行追偿。
而亿阳集团已是满目疮痍。2019年3月6日,亿阳集团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哈尔滨中院提出重整申请。2019年3月21日,哈尔滨中院作出(2019)黑01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亿阳集团的重整申请。
1月17日发布的《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简称《重整草案》)显示,以2019年3月31日为基准日,亿阳集团经审计的资产账面价值为128.59亿元。按照市场价值法进行评估,亿阳集团资产评估价值为127.35亿元;按照清算价值法进行评估,亿阳集团资产评估价值为38.48亿元。
截至1月15日,共1413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额257.62亿元。其中,申报有财产担保债权65.45亿元,申报税款债权412.16万元,申报普通债权192.13亿元。
上述已申报债权中,经管理人审查确认的债权总额为126.33亿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为45.71亿元,税款债权为354.25万元,普通债权为80.59亿元。法院临时确认的债权总额为89.05亿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为16.73亿元,普通债权为72.32亿元。经管理人审查不予确认的债权总额为4.85亿元。
根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如亿阳集团破产清算,假定其财产均能够按评估价值变现,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实施后,普通债权清偿率约为10%。而考虑到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底层资产在清算状态下的价值将为零,扣除该部分资产评估值后,清算状态下亿阳集团普通债权的清偿率约为6.92%。
《重整草案》指出,亿阳集团所持有的*ST信通股票为亿阳集团的核心资产,为确保亿阳集团重整成功并实现重整目标,必须确保*ST信通维持上市公司地位并在亿阳集团体系内继续经营,是债权人出资的前提条件。
留给*ST信通的时间越来越少。1月31日,*ST信通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4月29日。依据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如果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上交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基于现有情况,*ST信通测算出2019年度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其中2019年末净资产为负。公司存在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暂停上市的风险。
*ST信通能否成功“保壳”取决于亿阳集团的破产重整。*ST信通称,公司与亿阳集团债务危机相关的诉讼结果及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归还情况若发生重大变化,将会影响公司2019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对公司净资产及是否暂停上市均具有实质性的影响。如果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前,法院裁定批准亿阳集团的重整计划,且重整相关资金到位等,公司相关的预计负债会进行重大调整。
就亿阳集团重整事项,中国证券报记者2月17日采访了破产重整债权委会相关人士,该人士表示不予置评。“亿阳集团的重整涉及多方利益博弈,关键在于管理人能否协调好各方并达成一个折中的重整方案并顺利实施。”2月18日,一位资深破产重整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此前已出现三套亿阳集团破产重整方案,但目前各方还在推进相关的工作。
尽管*ST信通对控股股东的“暗保”行为无效,但其依然要为管理不当担责。
中国裁判文书网2月13日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对“*ST信通、安徽华地恒基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华地恒基’)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做出终审判决。其中,*ST信通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亿阳集团”)需限期偿还华地恒基借款本金2亿元及其利息,*ST信通对亿阳集团上述债务不能清偿部分向华地恒基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中国证券报记者统计发现,自《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发布至今,全国共有9单涉及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判决。这些判决均判定担保协议无效。其中,5单判决判定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4单判决判定须承担相应责任。对此,北京一位资深律师2月18日指出,这些判例在为法院审判工作提供参考的同时,也给上市公司违规担保敲响了警钟。
[2020-01-23] *ST信通(600289):*ST信通预计2019年末净资产为负,存在暂停上市风险
■上海证券报
*ST信通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盈利2.8亿元到3.28亿元,主要是由于对未决诉讼冲回预计负债这一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所致,影响金额为5.43亿元。公司基于现有情况,测算出此次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其中2019年末净资产为负,公司存在2018、2019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暂停上市的风险。
[2019-10-31] *ST信通(600289):*ST信通累计已被扣划资金达8074.83万元
■证券时报
*ST信通(600289)10月31日晚间公告,日前,公司通过查询得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又从公司账户扣划1063万元,累计扣划金额1864.49万元。已被扣划金额对公司的当期损益暂无影响。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已被扣划资金8074.83万元,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资金调配上极其困难。公司将向香港亿阳及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进行追偿。
[2019-08-12] *ST信通(600289):*ST信通,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时报
*ST信通(600289)8月12日晚间公告,近日,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公司已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
[2019-08-06] *ST信通(600289):*ST信通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时报
*ST信通(600289)8月6日晚公告,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公司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主要原因系:中达电通诉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即公司向中达电通支付货款25万元及逾期利息。公司已于8月6日收到浦东新区法院的执行裁定,并已履行了相关判决书规定的法律义务,将尽快与相关法院联系,申请解除失信被执行人。
[2019-06-18] *ST信通(600289):*ST信通,341万元资金被扣划
■证券时报
*ST信通(600289)6月18日晚间公告,日前,公司通过查询得知,法院又从公司帐户扣划341.09万元,累计扣划金额为801.49万元。已被扣划金额对公司的当期损益暂无影响,公司将向香港亿阳及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进行追偿。
[2019-05-31] *ST信通(600289):*ST信通,460万元资金被扣划
■证券时报
*ST信通(600289)5月31日晚间公告,日前,公司通过查询得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从公司帐户扣划460.4万元。已被扣划金额对公司的当期损益暂无影响,公司将向香港亿阳及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进行追偿。
[2019-05-15] *ST信通(600289):*ST信通资金再遭法院扣划,将向控股股东追偿
■证券时报
*ST信通(600289)5月14日晚公告,日前,公司接到通知,依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津02执恢66号之三,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从公司帐户又扣划239.43万元。累计扣划金额为5478.91万元。
据悉,在此之前因与天津溢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原天津溢美国际保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天津溢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上海申衡商贸有限公司、亿阳集团保理合同纠纷一案,*ST信通已于2018年7月20日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8)津民终182号的民事判决书,并于2018年9月6日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8)津02执675号《执行裁定书》。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从*ST信通募集资金专户及其他经营帐户扣划5239.48万元。
前后两次累计,*ST信通被扣划总金额已经达到5478.91万元。*ST信通称,已被扣划金额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决定启动追偿程序向上海申衡商贸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进行追偿。
值得一提的是,*ST信通在5月1日还曾公告称,因与哈尔滨光宇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亿阳集团合同纠纷案,不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7]黑01民初773号的判决书,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已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书号为[2019]黑民终71号的民事裁定书,由于*ST信通未能在收到《预缴上诉费通知书》后7日内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本案按*ST信通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ST信通通过查询得知,依据(2019)黑01执531号《执行通知书》,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从公司帐户扣划580.9万元,用于偿还亿阳集团债务。
从上述*ST信通资金被扣划的系列事件可以看出,上市公司主要是受到了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拖累。2017年以来,因为控股股东的债务纠纷,*ST信通涉及多起法律诉讼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已有多个账户被冻结,对以招投标方式进行的业务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回款面临巨大压力,现金流极度紧张;另一方面,公司市场影响力进一步下降,新试点项目难以开展,已有市场份额持续萎缩,公司经营严重受阻,业务大幅下滑。
*ST信通2018年年报显示,公司在报告期内收到6起被诉讼的法律文书,被诉讼原因与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司债权、债务纠纷相关,涉诉本金合计为6.08亿元。截至报告日,公司预计负债余额29.82亿元。公司报告期计提预计负债13.19亿元,支付已决诉讼赔偿金0.84亿元,两项合计14.03亿元计入营业外支出,对本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目前,*ST信通的控股股东亿阳集团正在寻求破产重整。*ST信通3月24日晚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通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3月21日裁定受理亿阳集团的重整申请,并于2019年3月22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指定管理人及债权申报的公告。 亿阳集团申请的重整范围不包括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亿阳集团重整可能导致*ST信通控制权发生变化。
*ST信通4月17日公告,亿阳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3亿股,限售流通股6445.94万股,合计为2.0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9%,已冻结和轮候冻结2.08亿股。上述冻结事项为亿阳集团持有*ST信通股份的第64-68轮候冻结。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得知,上述轮候冻结事项与冻结申请人和亿阳集团及邓伟的借款合同纠纷相关。
从近期的公告来看,*ST信通受控股股东债务诉讼的影响并未消除,而这也对公司持续经营带来较大风险。接下来公司控股股东的破产重整能否顺利推进实施,或许将会成为*ST走出困境的重要因素。
截至e公司记者发稿时止,*ST信通报于3.12元,上涨0.07元,涨幅为2.3%。
[2019-04-30] *ST信通(600289):*ST信通581万元资金被扣划
■证券时报
*ST信通(600289)4月30日晚间公告,日前,公司通过查询得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从公司帐户扣划580.9万元,用于偿还亿阳集团债务。已被扣划金额将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向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进行追偿。
[2019-03-24] *ST信通(600289):*ST信通控股股东重整申请已被法院受理
■中国证券报
*ST信通(600289)3月24日晚公告,日前,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通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3月21日裁定受理亿阳集团的重整申请,并于3月22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指定管理人及债权申报的公告。*ST信通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
公告称,亿阳集团重整可能导致*ST信通控制权发生变化。截至公告日,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2.08亿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89%,所持股份已悉数被冻结和轮候冻结。但是,亿阳集团重整后续处置是否会引起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及造成其他影响还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显示,*ST信通与控股股东债务纠纷相关的涉诉本金总额约为46亿元,已被强制执行的资金总额为5377万元,已被法院司法拍卖房产一套,法拍价值6296万元。截至目前,公司被申请冻结银行账户41个,涉及1个基本账户、3个募集资金专户及37个一般结算户,被法院实际冻结金额9.81亿元;公司持有的20家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公司3处房产被冻结。
[2019-02-25] *ST信通(600289):*ST信通控股股东拟进行司法重整
■上海证券报
*ST信通控股股东亿阳集团拟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ST信通25日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通知,亿阳集团已于2月2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
*ST信通表示,暂时无法判断亿阳集团进行司法重整对于公司的影响。
不过,*ST信通坦言,公司与控股股东债务纠纷相关的涉诉本金总额约为46亿元,已被强制执行的资金总额为5377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邓伟此前曾承诺优先偿还上市公司债务,但由于控股股东申请破产重整,上述承诺是否能够实际履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ST信通还面临被暂停上市的风险。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目前,导致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尚未完全消除,经与公司审计机构沟通,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不排除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可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仍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
据公告,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4.8亿元。公司预计,2018年度业绩亏损14.03亿元到14.43亿元。
[2019-02-25] *ST信通(600289):*ST信通控股股东拟进行司法重整,实控人一个月前刚恢复正常履职
■证券时报
*ST信通(600289)2月24日晚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已于2月2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暂时无法判断亿阳集团进行司法重整对于公司的影响。
一个月之前,*ST信通的实控人邓伟刚刚回到亿阳集团恢复正常履职。邓伟持有亿阳集团92.2%股份,而亿阳集团则持有*ST信通32.89%股份。邓伟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未在*ST信通担任职务。
2018年6月29日,*ST信通曾收到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通知,邓伟因涉嫌亿阳集团行贿罪协助调查,不能完全履职。2019年1月24日,*ST信通接到亿阳集团通知,涉及邓伟的相关刑事案件已结案,相关刑事处罚措施已执行完毕,邓伟已回到亿阳集团恢复正常履职。邓伟回归一个月之后,即传来了亿阳集团将要进行重整的消息。
在国内5G网络加速推进的大背景下,*ST信通原本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是却因为受控股股东债务纠纷的影响,公司主要资产及账户被冻结,业务受到较大影响。
*ST信通2018年7月14日曾公告称,自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债务危机爆发以来,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牵涉进众多诉讼案件中,导致公司主要银行帐户、房产和股权被冻结,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严重侵害了上市公司利益。基于以上原因和理由,*ST信通决定起诉亿阳集团,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ST信通决定起诉亿阳集团两个半月之后,*ST信通的董事会即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彼时公告显示,*ST信通自2017年9月26日以来,因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债务纠纷,累计涉及诉讼42起;被申请冻结银行帐户20个,累计被申请冻结资金9.62亿元;4处房产及20家子公司股权被申请冻结;4880万元银行存款被法院强制扣划。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亏损3.81亿元;总资产27.93亿元;净资产3.27亿元;总负债为24.69亿元,其中预计负债为18.94亿元,公司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据介绍,诉讼事项导致*ST信通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回款不畅,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多处房产被冻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较大影响,无法实际履行清偿到期债务的法律责任,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重整标准。依据《破产法》之相关规定,*ST信通特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2月24日晚披露的最新公告显示,截至目前为止,*ST信通与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债务纠纷相关的涉诉本金总额约为46亿元,已被强制执行的资金总额为5377万元。
亿阳集团及邓伟此前曾承诺,将优先归还*ST信通现存的相关或有债务,将其作为集团层面重组工作的首要任务,对涉及的相关问题及时加以整改,亿阳集团及邓伟将承担*ST信通因控股股东债务纠纷产生的相应责任。
*ST信通2月24日晚公告称,由于亿阳集团申请破产重整,上述承诺是否能够实际履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控股股东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控股股东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控股股东重整结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日前,*ST信通预计2018年业绩亏损14.03亿元到14.43亿元。预亏原因主要受控股股东债务诉讼的影响,*ST信通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部分业务的投标受到很大影响,新签约合同额下降。由于业务发展受到影响,员工积极性受挫,人员有一定流失,项目交付受到一定影响。传统电信领域中,网优服务业务被迫收缩停止,智慧城市、智能交通及医疗信息化等新业务的市场拓展处于缓慢停滞状态,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对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另外,根据国家宏观政策以及近期法院判决,*ST信通重新梳理了相关诉讼,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相应预计负债,对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影响金额为-12.03亿元。
需要指出的是,*ST信通2017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目前,导致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尚未完全消除。经*ST信通与审计机构沟通,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不排除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可能。根据有关规定规定,若*ST信通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仍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
[2019-02-24] *ST信通(600289):*ST信通,控股股东拟进行司法重整
■证券时报
*ST信通(600289)2月24日晚间公告,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已于2月2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公司暂时无法判断亿阳集团进行司法重整对于公司的影响。
[2019-02-15] *ST信通(600289):*ST信通实控人邓伟上诉不会对公司造成影响
■中国证券报
*ST信通(600289)2月15日早间发布公告,就媒体报道和自身信息披露失误做出澄清。*ST信通表示,邓伟后续上诉不会对公司造成影响,不会加重邓伟的刑罚,不会影响邓伟在亿阳集团的正常履职。相关媒体报道的邓伟二审上诉情况不影响公司前期披露内容。邓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未在公司担任职务。
媒体报道称“亿阳集团邓伟就涉嫌单位行贿上诉至上海二中院,将于3月1日开庭,而*ST信通1月24日公告则宣称已结案”,*ST信通对此表示,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前次公告表述不完整,应改为“涉及邓伟先生的相关刑事案件一审已结案,相关刑事处罚措施已执行完毕,邓伟先生已回到亿阳集团恢复正常履职”。
公开资料显示,邓伟1963年5月出生,电子工程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2018年6月30日,*ST信通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邓伟因涉嫌单位(亿阳集团)行贿罪协助调查,不能完全履职。同时公告邓伟还向公司发来承诺函并致歉。承诺函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优先归还上市公司现存的相关或有债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承担公司因控股股东债务纠纷产生的相应责任。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能较好履职而引发了控股股东的资金链断裂和债务危机,由于公司此前涉及控股股东部分债务纠纷,导致公司主要银行帐户被冻结,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了不良影响,连带导致公司股价大幅下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中小股东表示万分歉意。
受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债务危机影响,*ST信通预计2018年亏损14.03亿元至14.43亿元,主要由于对未决诉讼计提的预计负债这一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所致,影响金额为-12.03 亿元。
[2019-01-24] *ST信通(600289):*ST信通,实控人邓伟所涉刑事案件已结案,已回到亿阳集团恢复正常履职
■证券时报
*ST信通早间公告,1月24日接到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通知,涉及邓伟的相关刑事案件已结案,相关刑事处罚措施已执行完毕,邓伟已回到亿阳集团恢复正常履职。邓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未在公司担任职务。
[2019-01-04] *ST信通(600289):*ST信通公司账户资金被扣划
■证券时报
*ST信通(600289)1月4日晚间公告,日前,公司接到银行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公司账户扣划29.72万元,该法院累计从公司账户扣划43.36万元。公司对该裁决有异议,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维护公司正当合法权益。公司将向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进行追偿。
[2019-01-04] *ST信通(600289):为大股东违规担保被判无效,*ST信通免于承担5000万元债务保证责任
■证券日报
2019年1月2日,*ST信通发布公告称,公司此前遭遇一起涉案金额达5000万元的担保案,因公司未对该次提供担保的事项履行必要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法院最终判定,*ST信通不应当对控股股东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017年10月2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北京华夏恒基文化交流中心(以下简称“华夏恒基”)的诉讼。华夏恒基请求,判*ST信通控股股东亿阳集团、*ST信通连带支付华夏恒基借款本金5000万元以及相应利息、罚息。
《证券日报》查阅*ST信通公告发现,华夏恒基起诉亿阳集团、*ST信通的主要内容是“民间借贷纠纷”,不过,关于本次借贷纠纷的具体成因,*ST信通并未在公告中进行详细说明。
1月2日,*ST信通称收到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根据上述规定,*ST信通为亿阳集团担保,必须提供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法院认为,本案无证据证明*ST信通已经完成上述法定内部决议程序,*ST信通章程、对外担保决议情况均可在公开渠道查询,但华夏恒基未尽审査义务,在未经*ST信通追认的情况下,《保证合同》对*ST信通不产生担保法上的效力,因此,*ST信通不应当对亿阳集团和华夏恒基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对华夏恒基的该项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ST信通表示,由于此前未对该次担保事项履行必要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且华夏恒基未尽审查义务,公司亦未予以追认,因此该《保证合同》对公司不产生效力,但因该案判决尚未生效,暂时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最终影响。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ST信通此前就对担保案的合理性进行否认。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曾披露,经核查,公司董事会从未就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相关事项做出决议,原告所提供的公司董事会决议上的签字,经公司董事们辨认,不是董事的亲笔签字。
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吕德才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违反《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在行为发生时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披露的滞后性,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吕德才认为,尽管《公司法》对此已经早有相应规定,但关于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规定是否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范、公司未按照该条款规定提供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决议是否导致担保无效、债权人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董事会决议是仅负有形式审查义务还是应当进行实质审查等,一直是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的问题。此前诸多司法判例都确认违规担保有效,因而上市公司违规担保也时有发生,屡禁不止。针对此种情况,2017年11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为他人提供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明确违规担保原则上对公司无效。若该司法解释正式公布后,必将有效解决上市公司违规担保的顽疾。
除本次担保案外,*ST信通还面临北京天元天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元)的诉讼。2019年1月3日晚,*ST信通发布公告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亿阳集团自判决生效起十日内支付北京天元天润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976万元;*ST信通在亿阳集团不能偿清部分的二分之一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018-12-21] *ST信通(600289):业绩巨亏银行账户被冻结,*ST信通申请重整破局
■证券日报
2018年已经临近尾声,“保壳”成了许多ST公司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这其中,*ST信通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无结论,银行账户多数被冻结,业绩逐渐下滑。2017年公司年报已经被出具非标意见,如果今年年报再次被出具非标意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暂停上市。
据悉,公司已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以恢复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正常履约能力、可持续经营能力。
面临暂停上市风险
2016年,*ST信通营业收入为13.31亿元,净利润为1.30亿元,净资产为32.29亿元,每股净资产5.12元。2017年上半年,*ST信通的发展还一切正常,但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公司开始陷入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债务诉讼纠纷,情况不断恶化。
2017年12月26日,*ST信通公告称,公司基本账户等十多个主要银行帐户资金均被冻结,公司被法院申请冻结的资金总额为31.6亿元,实际冻结8.62亿元,导致公司的资金流动性受到限制,对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较大不利影响,上交所决定对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从2017年12月27日起由“亿阳信通”变更为“ST信通”。
此后,因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交所决定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18年4月26日起,公司名称由“ST信通”变更为“*ST信通”。
2017年*ST信通大幅亏损,当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3.26亿元,净利润为-24.79亿元,净资产为7.09亿元,每股净资产1.12元,同比2016年,不仅巨亏且净资产大幅下降。而2018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7.17亿元,净利润为-4.58亿元,净资产为2.50亿元,每股净资产0.40元。
在2018年三季报中,公司表示,受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债务诉讼的影响,公司基本账户在内的多个账户被冻结,正常的投标受到很大影响,新签约合同额下降。由于业务及回款均受到影响,员工积极性受挫,工作效率降低,骨干流失,对公司持续经营带来较大风险。
在三季报披露之后至今的一个多月内,公司又多次公告了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新增涉及诉讼、资金被划扣、相关房产被拍卖等可能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的众多事项。
一位不愿署名的券商分析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当前公开资料看,*ST信通2018年度再次亏损几乎成定局。而且,上述事件对公司的发展影响在未来还会持续一段时间。同时,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于即将过去的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如何出具审计报告,也非常值得关注。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年报再次出具非标意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暂停上市。
申请重整破局
而在2017年12月初,证监会向*ST信通下发《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调查迄今仍在进行中。靴子尚未落地,最终调查结果如何,仍像“达摩克利斯之剑”悬于公司头上。如立案调查事项被最终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暂停上市。
公司表示,自2017年下半年危机爆发以来,已经采取了多种措施来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尽管公司资金被限制,但依然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就涉及诉讼的案件向各地法院应诉、申诉;对于所涉案件中原告提交的所有证据均予以否认。公司称,经核查,公司董事会从未就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相关事项做出过决议,原告所提供的公司董事会决议上的董事签字,经公司董事们辨认,不是董事的亲笔签字,董事会决议系伪造。公司正在积极寻找有效措施,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保留追究造假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目前,*ST信通正在尝试重组来突破当下局面。
10月15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议案称,因公司累计涉及诉讼40余起,银行账户多数被冻结,多处房产及20余家子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5000余万元银行存款被法院强制扣划,导致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无法实际履行清偿到期债务的法律责任,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整标准。因此,公司拟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以恢复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正常履约能力、可持续经营能力和公司原有的价值,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谋求长线发展。
据最新披露信息,公司已向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司法重整申请。
上述分析师对记者表示,目前公司可能触发暂停上市风险的仅仅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再次出具非标意见一项,其它尚不涉及。
他表示,*ST信通如今面临的困境,主要是因为为控股股东做了很多没有履行程序的担保而造成的。而这些诉讼会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具体有多大还存在变数。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8月份出台了《关于审理为他人提供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原则上对公司无效,所以,*ST信通目前所面临的累计40余起诉讼中,其未履行程序所承担的担保责任未来结果如何,现在还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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