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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可转债如转股预计提升18年核心car约1个百分点

类型:公司研究  机构:交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研究员:交银国际证券研究所  日期:2017-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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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平安银行7月28日晚公告,公司拟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60亿元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评论:

    初始转股价不低于7月27日A 股股票交易均价,有条件赎回条款中赎回股价临界点低于此前光大、民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六年。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之日止。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基于当时时点测算,初始转股价不低于每股10.66元(即7月27日A 股股票交易均价)。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 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的120%(含12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而此前光大和民生公布的可转债赎回条件均为不低于当期转股价的130%(含130%)。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为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与光大、民生相同。本次平安可转债给予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权,民生、光大可转债均有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条款,平安集团将按持股比例参与该可转债的发行。

    公司中期资本管理规划在银监会要求基础上设置一定资本缓冲。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非系统重要性银行至少需满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7.5%、一级资本充足率8.5%、总资本充足率10.5%的最低要求。综合考虑当前监管规定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要求和风险偏好,在监管政策无重大变动的前提下,平安银行设定2017年-2019年资本管理的目标如下:资本充足率≥10.8%;一级资本充足率≥8.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7.8%。根据中期资本管理规划,未来三年公司外源资本补充将按照“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为主、二级资本为辅”的原则。

    完全转股后有望提升2018年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约1个百分点;预计真正补充资本最快在一年半以后实现。截止2017年一季度末,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28%,环比下降8个基点;一级资本充足率9.23%,环比下降11个基点;资本充足率11.48%,环比下降5个基点。以260亿元计算,完全转股后有望提升2018年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约1个百分点。本次发行可转债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股东大会将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本次发行尚须经银监会、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核准。我们预计可转债从公告预案到完成发行,一般需要一年左右,而真正补充资本最快在一年半以后实现。

    暂维持长线买入评级。目前平安银行17年市盈率和市账率分别为7.87和0.89倍。 10.66元的转股价对应17年市盈率和市账率分别为7.83和0.89倍,考虑到银行股目前基本面保持稳健,估值安全,我们认为此次发行可转债对投资者具有吸引力,当然,这还要取决于未来发行时具体宏观,行业,公司情况变化。暂维持平安银行长线买入评级和10.70元的目标价,待中期业绩发布再根据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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