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点评报告:十大措施展开大气污染强势治理
事件:
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9月12日,国务院正式对外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总统要求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为建设美丽中国而奋斗。
点评:
行动计划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未来5年的大气污染治理目标: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具体指标是,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多管齐下,构建点源、面源、移动源的立体大气防治体系:加强污染物排放较为严重的工业企业等点源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在移动源污染防治方面,重点提升燃油品质,按照计划中的时间要求不断提高供应车用汽、柴油的品质,同时推广新能源汽车。行动计划通过多种措施,构建了点源、面源、移动源的立体大气污染防治体系。
十大措施展开大气污染强势治理:行动计划采取了十大措施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控,重点包括: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到2017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左右,在50%以上的各类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各类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以及钢铁的循环再生比重达到40%左右;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完善价格税收政策,科学制定包括脱硝电价、天然气价格、油价、排污费、部分“两高”行业产品纳入消费税等税费改革;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
环保板块政策敏感度减弱: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从此次行动治理计划内容看,并未有超出市场预期之内容,加上板块之前涨幅较大,市场表现或会对政策敏感度降低,订单持续释放、业绩增长快、估值相对合理的公司更有安全边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