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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开采行业:发改委公布《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

类型:行业研究  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员:李俊松  日期:201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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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公布《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强调对特殊和稀缺煤类实行总量控制,特殊和稀缺煤类矿区的资源开发由中方控股,优先采用露天开采,且矿区投产后10年内,原则上不得通过改扩建、技术改造、资源整合和产能核定等方式提高产能。《规定》对稀缺煤类矿井的采区回采率进行了最低限制(薄煤层不低于88%,中厚煤层不低于83%,厚煤层不低于78%。),并提出特殊和稀缺煤类应当全部进行洗选,鼓励提高精煤产率,并限制特殊和稀缺煤类作为燃料直接利用。并明确给出了稀缺煤类矿区范围。

    【环渤海动力煤价报收635元/吨下跌3元/吨】本报告周期(2012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环渤海地区发热量5500大卡市场动力煤综合平均价格报收635元/吨,比前一报告周期下降了3元/吨。发热量5500大卡/千克市场动力煤:在秦皇岛港、曹妃甸港、国投京唐港、京唐港、天津港和黄骅港的主流成交价格分别报630-640元/吨、625-635元/吨、620-630元/吨、625-635元/吨、640-650元/吨和635-645元/吨,其中,在曹妃甸港和黄骅港的交易价格区间比前一个报告周期下降了5元/吨;在其它四港的交易价格区间与前一个报告周期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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