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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信用卡安全为上

日期: 2012-07-27 00:00:00 来源:互联网
    随着信用卡的普及,用卡消费、取现已成为许多人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但是,由此引发的各种民商事纠纷也层出不穷

  密码VS签名信用卡是不是越多越好?签名、密码哪一种更符合持卡人利益?持卡人对这些问题的误解,往往会损害自身利益。

  误解一:信用卡越多越好时下,银行发行的信用卡种类越来越多、功能越来越全、赠品越来越花哨。许多消费者禁不住诱惑,申领了一张又一张。但这样很容易混淆各张卡消费多少金额、还款日时间,有可能造成费用拖欠。一旦欠费超过90天,就会面临被发卡行起诉的风险。

  误解二:密码比签名更安全很多持卡人认为,以密码作为信用卡的消费凭证比签名更安全。实际上使用签名,核对笔迹的责任在商家;而使用密码,保管密码的责任则转嫁到持卡人身上。因此,一旦发生信用卡被冒用,使用签名的持卡人权益往往能得到更好的保护。

  如何维护个人权益信用卡民商事纠纷主要有两种,一是银行起诉持卡人的欠费纠纷。这类纠纷数量多、标的额小,争议往往不大。二是持卡人起诉商家或银行,要求对方赔偿自己丢失的信用卡被他人冒用的损失。在这类纠纷中,举证说明对方的过错责任,是持卡人能否获得赔偿的关键。

  例如,某持卡人丢失信用卡,被他人冒用消费5000元。持卡人认为商户没有尽到审查义务,遂上告法庭。法院经比较后认为,持卡人本人的签名与涉案签购单上的签名,在字体和运笔上存在明显不符。因此,认定被告商户未仔细核对签购单上的签名与信用卡背面预留的签名是否相符,商户应对持卡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可见,"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的通用原则,在信用卡纠纷中,持卡人应注意留存必要文件和单据,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在持卡人权益受到侵害时,银行有义务向其提供协助。如果持卡人怀疑信用卡被冒用而手头没有证据,可向发卡行申请"调单"服务,查阅过去一段时间的消费清单。

  值得一提的是,现在不少银行都推出了信用卡交易短信提醒业务,银行只要收到商户传来的交易请求,就会向持卡人发出提醒短信。持卡人在收到银行发来的短信时,务必仔细阅读。如果持卡人更换了手机号码或其他联系资料,应尽快通知发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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