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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

日期:2012-11-10 00:00:00 来源:互联网

    即期外汇交易也称现汇交易,是指在外汇市场上交易双方当即成交,原则于当日或两个营业日内办理交割的外汇交易。  大多数的外汇交易都是即时完成交易,即在2个营业日后完成交割。这是给予交易双方最短的时间,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可以让他们完成交割细节的准备,以及因应时差问题等等;但大多数交易的交割日仍在2个营业日之后。例:周一成交的交易其交割日在周三。 如果交易货币之一方或两者所属的国家碰到假日,则交割日往后延一天,在本例就是延至星期四。
    银行间的即期外汇交易 根据报价,确定交易金额后进行即期同时进行账户划拨(交割),如果交割有时间差,一般是小银行(或信誉相对差一些的银行)先划出货币。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是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境内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交易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正处于逐步发展与完善之中。
    在银行间即期竞价和询价外汇市场上,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连续提供人民币对主要交易货币(含美元)的买、卖双向价格。其中,在即期竞价市场所报价格应是有效的可成交价格,在即期询价市场所报价格可以是参考价格,做市商可根据交易对手的授信情况、资金实力等,以所报价格为基础与交易对手议定成交价;在银行间即期竞价和询价外汇市场上,报价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间市场交易汇价的浮动幅度。
    《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扩大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主体范围,允许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按实需原则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二是增加银行间市场交易模式,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引入询价交易方式,银行间外汇市场参与主体可在原有集中授信、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双边授信、双边清算的询价交易方式,询价交易将首先在远期交易中使用;三是进一步丰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品种,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参与主体开展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并允许取得远期交易备案资格6个月以上的市场会员开展银行间即期与远期、远期与远期相结合的人民币对外币掉期交易。
    自2007年5月21日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千分之三扩大至千分之五,即每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的交易价可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外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上下千分之五的幅度内浮动。扩大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浮动区间是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一项制度性建设措施,并不意味着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更不意味着大幅升值。按照现在的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具有根据市场供求和国际主要货币之间汇率变化双向浮动的能力。
    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人民币回归到均衡汇率状态。汇改以来,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累计升值超过30%,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基本上趋于均衡状态。当前我国外汇市场发育趋于成熟,交易主体自主定价和风险管理能力日渐增强,人民币汇率变动预期开始分化,是推出改革不错的时间窗口。
    所谓“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做市商”,是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在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交易时,承担向市场会员持续提供买、卖价格义务的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会员。根据2006年外汇局已新核准中国光大银行等6家银行成为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做市商会员。目前我国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做市商会员总数已达到21家,其中中资银行13家,外资银行8家。
    为规范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便利金融机构在柜台结售汇交易结束后及时平补外汇头寸,促进外汇市场的健康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竞价交易收市时间从原来的15:30调整为17:30,与询价交易的收市时间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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