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网站
外汇局网站表示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建立跨境资本双向流动渠道的需要日益迫切。外汇局网站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要求,依照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分步进行的原则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2006年,国务院批准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金融机构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此后,外汇局网站与相关主管单位联合发布了多个规范性文件,对商业银行、证券经营机构、保险机构和信托公司等的相关业务分别作出规范。截至2010年12月,外汇局共批准88家QDII机构,境外投资额度共计683.61亿美元。QDII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的提升。外汇局网站这一制度拓宽了境内机构和个人的境外投资渠道,使之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产和管理风险,有利于提高境内投资机构的主体投资意识和投资水平,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为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外汇管理法规的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总局)决定进一步改进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方式及行政许可程序,将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分局)。 外汇局网站经营外汇业务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购汇补充外汇资本金(或外汇营运资金),以及将超过规定要求的外汇资本金(或外汇营运资金)结汇由所在地分局审批。各分局应将辖内上述机构购付汇、结汇情况定期报总局资本项目管理司。
外汇局网站对超过等值50万元人民币个人财产对外转移(移民转移和继承转移)申请,各分局资本项目处或相关业务处在征得主管外汇业务的副局长(局长)同意后,可以处发文形式直接报总局资本项目管理司批准。
2011年5月15日,外汇局茂名市中心支局联合茂名市公安局开展“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外汇局茂名市中心支局相关负责人出席了宣传活动。
据外汇局网站惠州市中心支局调查,《关于非贸易和部分资本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施一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效果。2000年惠州市非贸易结售汇逆差2595万美元,比1999年减少76%,今年一季度实现非贸易顺差95万美元。与此同时,涉外税收收入亦大幅增加, 2000年全市涉外企业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共收入10750万元,比1999年增长61.3%。外汇局网站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为确保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2001年4月1日起在广州地区顺利推广试行,有效地防范、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假冒、伪造的纸质核销单进行逃汇、骗税等违法犯罪活动,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精心准备,切实做到人员、场地、设备、通讯线路以及宣传培训工作落实到位。
外汇局网站充分应用电子化、网络化和信息化技术为企业提供优质、快捷、方便服务,予外汇监管以更灵活、有效方式,是近年来外汇管理的新趋势。外汇局汕头市中心支局继4月份开发运行“进口付汇核销报审催报系统”后,又自行开发了“外汇局自助查询系统”,并完成对该系统的安装调试,正式投入使用。该系统配备触摸屏一体机4台,分设于汕头市中心支局进出口核销大厅、外汇办公场所和潮阳、澄海市支局。该系统提供了外汇局简介、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外汇局办事须知、进出口核销自助查询等功能,具体涵括:
一、外汇局简介:介绍外汇局汕头市中心支局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能和业务范围,同时介绍主要的外汇业务监管任务。
二、外汇管理法律法规:按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外汇查处和法律适用等进行分类介绍。
三、外汇局办事须知:介绍外汇局的5项承诺制度,企业办理各项外汇业务的详细程序和所需资料等。
近日,外汇局网站广东省分局在总局支持下,经过反复论证、积极实践,开始试行通过内部网批量交换出口联网数据(简称“批量交换数据”)系统,较好地解决了“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联网业务数据时遇到的网络运行速度慢、不稳定等问题,大大地提高了出口联网数据的效率,对促进企业出口、收汇以及提高外汇监管效率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成效显著。
外汇局网站长期以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一手抓外汇监管,一手抓外汇服务,努力做到“管得住、服务好”。近年来更是将外汇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