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正点财经 > 股市学院 > 相关法规 > 正文

发改委批准全国第一份《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

日期:2012-07-28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由中国黄金集团公司申报的“关于黔西南金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申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已于2004年4月8日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并成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办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管理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执行后核发的全国第一份《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

  黔西南金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国黄金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在年初贵州科花金矿矿权竞拍中一举中标,并在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报《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中,获得新规定执行后的全国第一份批准书。获批准后的原科花金矿将成为金龙黄金矿业公司的一个新采区。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规定,《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由省级发改委或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行文申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颁发。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联系投稿 | 联系删稿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