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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保底个人理财产品首获“绿灯”

日期:2012-07-27 00:00:00 来源:互联网
    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指引》

  商业银行是否可以为个人客户提供保底承诺的保证收益类理财产品,一直是金融界和百姓的关注焦点,银监会此前还专门发出通知,规避风险。不过从昨天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指引》来看,银监会首次为银行“承诺保底”的理财产品开了“绿灯”。此《办法》及《指引》也将自11月1日正式实施。

  对于为何允许商业银行发放能够保底承诺的保证收益类理财产品,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强调,商业银行只提供单一的或者某一种类型产品,很难满足客户对银行产品和投资工具多样化的要求。因此客观上要求商业银行能够向客户提供不同风险收益种类的产品。允许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保证收益类产品,有利于改善我国商业银行的产品结构,符合个人理财业务和市场的发展趋势。

  商业银行是否会利用有保底承诺的保证收益类理财产品变相“高息揽储”?银监会《办法》中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商业银行不得承诺或变相承诺除保证收益以外的任何可获得收益等。同时,银监会将对这类理财业务实行严格的审批制。

  一旦少数银行利用理财产品进行变相高息揽储,中国银监会将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商业银行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家负责个人理财的银行人士随后向记者分析说,银监会的新规,既明确了此前的许多混淆问题,规范了商业银行的理财,又做到了“管而不死,放而不乱”。此新规必将提高商业银行发放个人理财产品的热情,继去年人民币理财市场规模达到300亿之后,今年的理财市场将轻松超过1000亿,市民也将能够选择银行更多的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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