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580什么时候复牌?-伟思医疗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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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8]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5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许金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许金国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许金国先生仍为公司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许金国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许金国先生通过南京志达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8,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通过南京志明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未来许金国先生仍将继续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其所持有股份,严格履行做出的各项承诺。
许金国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许金国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2022-02-28]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4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由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1 项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具体情况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注册证编号 有效期至 注册分类 适用范围
该产品在医疗
Magneuro M10、
机构使用,通
Magneuro M20、
过刺激线圈产
Magneuro M30、
生的磁场刺激
Magneuro M40、 国械注准 2027 年 2 月 14
1 磁刺激仪 Ⅲ类 人体大脑皮
Magneuro M50、 20223090214 日
层,用于辅助
Magneuro M60、
改善脑卒中患
Magneuro M80、
者手部功能障
Magneuro M100
碍。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磁刺激技术平台,
丰富和延续了公司在磁刺激领域的产品布局,有利于满足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增
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风险提示
上述产品获证后的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的推广效果,公司目前尚无
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2022-02-16]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3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和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005,6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0%;连庆明持有公司股份 391,9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7%;苏彩龙持有公司股份 444,8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黎晓明持有公司股份 172,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石壮平持有公司股份137,1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谭飞持有公司股份 128,6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杨崇祥持有公司股份 105,5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周东耀持有公司股份 49,2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郑桂华持有公司股份 49,2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85,3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6%。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发前股份,且已
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连庆明、苏彩龙、黎晓明、石壮平、谭飞、杨崇祥、周东耀、郑桂华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716,105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97%。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1,366,9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716,105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3.97%,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减
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深圳市阳和生
物医药产业投 5%以下股东 3,005,686 4.40% IPO 前取得:3,005,686 股
资有限公司
连庆明 5%以下股东 391,993 0.57% IPO 前取得:391,993 股
苏彩龙 5%以下股东 444,896 0.65% IPO 前取得:444,896 股
董事、监事、
黎晓明 172,990 0.25% IPO 前取得:172,99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石壮平 5%以下股东 137,151 0.20% IPO 前取得:137,151 股
谭飞 5%以下股东 128,634 0.19% IPO 前取得:128,634 股
杨崇祥 5%以下股东 105,559 0.15% IPO 前取得:105,559 股
周东耀 5%以下股东 49,236 0.07% IPO 前取得:49,236 股
郑桂华 5%以下股东 49,236 0.07% IPO 前取得:49,236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3,005,686 4.40%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第一组 连庆明 391,993 0.57%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苏彩龙 444,896 0.65%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黎晓明 172,990 0.25%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石壮平 137,151 0.20%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谭飞 128,634 0.19%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杨崇祥 105,559 0.15%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周东耀 49,236 0.07%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郑桂华 49,236 0.07%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合计 4,485,381 6.55% —
注: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485,381 股,占公司总股本 68,346,667
股的实际比例为 6.56%,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日期
深圳市阳和生
2021/8/13~
物医药产业投 503,802 0.74% 93.55-100.54 2021 年 7 月 22 日
2022/2/11
资有限公司
2021/8/13~
连庆明 60,000 0.09% 120.60-121.15 2021 年 7 月 22 日
2022/2/11
2021/8/13~
苏彩龙 0 0% 0-0 2021 年 7 月 22 日
2022/2/11
2021/8/13~
黎晓明 0 0% 0-0 2021 年 7 月 22 日
2022/2/11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日期
[2022-02-12]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届满暨减持计划结束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2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
实施期间届满暨减持计划结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和投资”)持有公司
股份 3,509,4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3%;连庆明持有公司股份 451,99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66%;苏彩龙持有公司股份444,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黎晓明持有公司股份 172,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石壮平持有公司股份148,1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谭飞持有公司股份 128,6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杨崇祥持有公司股份 118,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周东耀持有公司股份 49,2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郑桂华持有公司股份 49,2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73,4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2%。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发前股份,且已
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连庆明、苏彩龙、黎晓明、石壮平、谭飞、杨崇祥、周东耀、郑桂华的《关于实施完成减持伟思医疗股份的告知函》,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截至本公告日,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88,1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6%。其中阳和
投资减持股份数量 503,802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74%;连庆明减
持股份数量 60,00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苏彩龙减持股份
数量 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黎晓明减持股份数量 0 股,减持
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石壮平减持股份数量 11,00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16%;谭飞减持股份数量 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杨崇祥减持股份数量 13,316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周
东耀减持股份数量 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郑桂华减持股份数
量 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 5%以上非第一
3,509,488 5.13% IPO 前取得:3,509,488 股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大股东
董事、监事、
连庆明 451,993 0.66% IPO 前取得:451,993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苏彩龙 5%以下股东 444,896 0.65% IPO 前取得:444,896 股
黎晓明 5%以下股东 172,990 0.25% IPO 前取得:172,990 股
石壮平 5%以下股东 148,151 0.22% IPO 前取得:148,151 股
谭飞 5%以下股东 128,634 0.19% IPO 前取得:128,634 股
杨崇祥 5%以下股东 118,875 0.17% IPO 前取得:118,875 股
周东耀 5%以下股东 49,236 0.07% IPO 前取得:49,236 股
郑桂华 5%以下股东 49,236 0.07% IPO 前取得:49,236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3,509,488 5.13%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一组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连庆明 451,993 0.66%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苏彩龙 444,896 0.65%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黎晓明 172,990 0.25%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石壮平 148,151 0.22%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谭飞 128,634 0.19%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杨崇祥 118,875 0.17%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周东耀 49,236 0.07%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郑桂华 49,236 0.07%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合计 5,073,499 7.41% —
注: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073,499 股,占公司总股本 68,346,667股的实际比例为 7.4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股) 例 (元/股) (元) 况 量(股) 股比例
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 2021/8/13~ 未完成:
503,802 0.74% 集中竞价交易 93.55-100.54 49,988,596.36 3,005,686 4.40%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2/2/11 863,098 股
2021/8/13~ 未完成:
连庆明 60,000 0.09% 集中竞价交易 120.60-121.15 7,203,135.44 391,993 0.57%
2022/2/11 52,998 股
2021/8/13~ 未完成:
苏彩龙 0 0% 集中竞价交易 0-0 0
[2022-01-22]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1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43,004.45 37,836.73 13.66
营业利润 19,474.30 16,486.05 18.13
利润总额 19,744.43 16,607.95 18.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7,786.78 14,365.93 23.81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15,011.19 12,834.97 16.96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2.6024 2.4608 5.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15% 19.66% 减少 7.51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 163,874.46 154,044.37 6.38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53,311.88 140,601.55 9.04
股 本 6,834.67 6,834.67 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
22.43 20.57 9.04
净资产(元)
注:
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1 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 43,004.45 万元,同比增长 13.66%;营业利润
19,474.30 万元,同比增长 18.13%;利润总额 19,744.43 万元,同比增长 18.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786.78 万元,同比增长 23.8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5,011.19 万元,同比增长 16.96%。总资产 163,874.46 万元,同比增长 6.38%;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53,311.88万元,同比增长 9.04%。
2021 年度公司实施《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税后影响金额为 1,816.50 万元,在不考虑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下,公司 2021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9,603.28 万元,同比增长 36.46%。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6,827.69 万元,同比增长31.11%。
2021 年度公司克服新冠疫情影响,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公司自主研发的磁刺激产品已经成为公司营收第一大品类,外骨骼康复机器人也已实现上市销售,下一代磁刺激仪、医美能量源设备等在研项目稳步推进中,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持续注入增长新动力。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主要原因
无。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1-11-13]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4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 号 9 栋 公司 2 楼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
普通股股东人数 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3,702,87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3,702,87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9.3116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9.311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志愚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钟益群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3,702,871 100.00 0 0.00 0 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席会议有效 是否当选
序号 表决权的比
例(%)
《关于选举王志愚先生为公司
2.01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33,702,871 100.00 是
案》
《关于选举黎晓明先生为公司
2.02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33,702,871 100.00 是
案》
《关于选举许金国先生为公司
2.03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33,702,871 100.00 是
案》
2.04 《关于选举陈莉莉女士为公司 33,702,871 100.00 是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席会议有效 是否当选
序号 表决权的比
例(%)
《关于选举肖俊方先生为公
3.01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33,702,871 100.00 是
议案》
《关于选举蔡卫华先生为公
3.02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33,702,871 100.00 是
议案》
《关于选举何益民先生为公
3.03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33,702,871 100.00 是
议案》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席会议有效 是否当选
序号 表决权的比
例(%)
《关于选举胡平先生为公司
4.01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33,702,871 100.00 是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顾颖女士为公司
4.02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33,702,871 100.00 是
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选举王
志愚先生为公 1,073
2.01 司第三届董事 ,381 100.00
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黎 1,073 100.00
晓明先生为公 ,381
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许
金国先生为公 1,073
2.03 司第三届董事 ,381 100.00
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陈
莉莉女士为公 1,073
2.04 司第三届董事 ,381 100.00
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肖
俊方先生为公 1,073
3.01 司第三届董事 ,381 100.00
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蔡
卫华先生为公 1,073
3.02 司第三届董事 ,381 100.00
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何
益民先生为公 1,073
3.03 司第三届董事 ,381 100.00
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 2、3、4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徐荣荣、杨书庆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21-11-13]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9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12 日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0.9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6,834.6667 万股的 0.0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公司
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11 月 12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4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0.9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根
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梅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 2 月 2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
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08)。
4、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
5、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事项的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现确定 2021 年 11 月 12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4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0.90 万股限制性股票。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并同意
以4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0.90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
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本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
并同意以4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0.9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12 日
2、授予数量:0.9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6,834.6667 万股的的 0.01%
3、授予人数:2 人
4、授予价格:40.0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 50%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 获授限制性 获授限制性
激励对象类别 性股票数量 股票占授予 股票占当前
(万股) 总量的比例 总股本比例
一、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2 人) 0.90 0.84% 0.01%
二、预留剩余 20.56 19.16% 0.30%
合计 21.46 20.00% 0.31%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
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
[2021-11-13]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50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和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3,509,4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3% ;连庆明持有公司股份451,9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苏彩龙持有公司股份 444,8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黎晓明持有公司股份 172,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石壮平持有公司股份 148,1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谭飞持有公司股份128,6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杨崇祥持有公司股份 118,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周东耀持有公司股份 49,2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郑桂华持有公司股份 49,2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73,4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2%。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
首发前股份,且已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
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
股东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于减持伟思医疗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阳和投资减持股份数量 92,30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14%;连庆明减持股份数量 6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苏彩龙减持股份数量 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黎晓明减持股份
数量 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石壮平减持股份数量 0 股,减持
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谭飞减持股份数量 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股本的 0%;杨崇祥减持股份数量 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周东
耀减持股份数量 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郑桂华减持股份数量 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 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 5%以上第一
3,509,488 5.13% IPO 前取得:3,509,488 股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大股东
董事、监
连庆明 事、高级管 451,993 0.66% IPO 前取得:451,993 股
理人员
苏彩龙 5%以下股东 444,896 0.65% IPO 前取得:444,896 股
黎晓明 5%以下股东 172,990 0.25% IPO 前取得:172,990 股
石壮平 5%以下股东 148,151 0.22% IPO 前取得:148,151 股
谭飞 5%以下股东 128,634 0.19% IPO 前取得:128,634 股
杨崇祥 5%以下股东 118,875 0.17% IPO 前取得:118,875 股
周东耀 5%以下股东 49,236 0.07% IPO 前取得:49,236 股
郑桂华 5%以下股东 49,236 0.07% IPO 前取得:49,236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深圳市阳和生物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医药产业投资有 3,509,488 5.13%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限公司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连庆明 451,993 0.66%
第一组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苏彩龙 444,896 0.65%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黎晓明 172,990 0.25%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石壮平 148,151 0.22%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谭飞 128,634 0.19%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杨崇祥 118,875 0.17%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周东耀 49,236 0.07%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郑桂华 49,236 0.07%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合计 5,073,499 7.41% —
注: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073,499 股,占公司总股本 68,346,667
股的实际比例为 7.4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名 减持数 减持比 减持价格 减持总 当前持 当前持
称 量 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区间(元/ 金额 股数量 股比例
(股) 股) (元) (股)
深圳市
阳和生
2021/8/13
物医药 集中竞价 97.56- 9,026,6 3,417,1
92,300 0.14% ~ 5.00%
产业投 交易 118.88 33.24 88
2021/11/12
资有限
公司
2021/8/13
集中竞价 120.60 - 7,243,2
连庆明 60,000 0.09% ~ 391,993 0.57%
交易 121.15 53.47
2021/11/12
2021/8/13
集中竞价
苏彩龙 0 0% ~ 0 -0 0 444,896 0.65%
交易
[2021-11-13]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7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
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选举杨慧琴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杨慧琴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慧琴,女,199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7 年 7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南京医药国药有限公司人事专员;2019 年 7 月至
今,任公司人力资源专员。
截至本公告日,杨慧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1-11-13]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5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分别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和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王志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志愚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二、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如下:
1、审计委员会:蔡卫华先生、肖俊方先生、陈莉莉女士,其中蔡卫华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战略委员会:王志愚先生、何益民先生、许金国先生,其中王志愚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何益民先生、肖俊方先生、王志愚先生,其中何益民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肖俊方先生、蔡卫华先生、黎晓明先生,其中肖俊方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10 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三、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胡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胡平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志愚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钟益群女士、伍
夏先生、许金国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黄河先生担任公司首席轮值技术官、张辉先生担任公司首席运营官、仇凯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研发总监、钟益群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陈莉莉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其中钟益群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王志愚先生、许金国先生、陈莉莉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钟益群女士、伍夏先生、黄河先生、张辉先生、仇凯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陆佳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陆佳丽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陆佳丽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六、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69670036
电子邮箱:ir@vishee.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附件:
1、钟益群女士个人简历:
钟益群,女,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南京好心瑞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京伟思心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伟思瑞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好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6 年 4 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董事,现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 年 5 月至今,任江苏中科伟思智能机器人科技
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4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南京伟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
代表人、执行董事;2021 年 9 月至今,任南京伟思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钟益群女士通过南京志达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93,4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7%;通过南京志明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钟益群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伍夏先生个人简历:
伍夏,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南京伟思瑞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08 年 1 月至今,历任公司渠道经理、大区经理、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江苏中科伟思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伍夏先生通过南京志达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83,2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通过南京志明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3,5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伍夏先生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黄河先生个人简历
黄河,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兰州大学有机化学
专业硕士,美国克利夫兰州立大学计算机专业硕士。2001 年 7 月至 2005 年 8 月,
任美国克利夫兰诊所神经外科软件工程师;2005 年 9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美
国威斯康辛大学研究员;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美国阿拉巴马大学神
经外科科学家;2012 年 10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美国 FHC, Inc.神经调控研发中
心资深科学家;2016 年 9 月至今,历任公司产品部总监、研发总监,现任公司首席轮值技术官;2017 年 5 月至今,任江苏中科伟思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2021 年 2 月至今,任长沙瑞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截至目前,黄河先生通过南京志明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5,5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黄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张辉先生个人简历:
张辉,男,198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4 年 8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
师;2009 年 1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南京迈瑞生物医疗电子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
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维怡医疗科技在限公司运营总监;2018 年 1 月
至今,历任公司运营中心负责人,现任首席运营官。
截至目前,张辉先生通过南京志达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通过南京志明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8,3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张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仇凯先生个人简历:
仇凯,男,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 年本科毕业于南京工业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2016 年硕士毕业于东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2008 年 7 月至今,历任公司硬件工程师、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研发经理、研发部经理;2021 年 2 月至今,任长沙瑞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高级研发总监。
截至目前,仇凯先生通过南京志达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3,5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通过南京志明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仇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2021-11-13]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6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口头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
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召集人已在监事会会议上就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经与会监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胡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选举胡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胡平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并同意以
4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0.90 万股限制性股
票。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21-11-13]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8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口头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
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召集人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经与会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王志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王志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如下:
1、审计委员会:蔡卫华先生、肖俊方先生、陈莉莉女士,其中蔡卫华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战略委员会:王志愚先生、何益民先生、许金国先生,其中王志愚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何益民先生、肖俊方先生、王志愚先生,其中何益民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肖俊方先生、蔡卫华先生、黎晓明先生,其中肖俊方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志愚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钟益群女士、伍夏先生、许金国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黄河先生担任公司首席轮值技术官、张辉先生担任公司首席运营官、仇凯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研发总监、钟益群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陈莉莉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钟益群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陆佳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陆佳丽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现确定 2021 年 11 月 12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4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0.9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2021-10-28]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1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书面方式向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会同意提名胡平先生和顾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01《关于提名胡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1.02《关于提名顾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3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 号 9 栋 公司 2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12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 应选董事(4)人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王志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黎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许金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 《关于选举陈莉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 应选独立董事(3)人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肖俊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
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蔡卫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
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何益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
独立董事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 应选监事(2)人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 《关于选举胡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 √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顾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 √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580 伟思医疗 2021/11/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箱:ir@vishee.com),邮
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 17:00,邮件中需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
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明材料。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8 日(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 号 9 栋一楼
(三)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提供近期行程记录等相关防疫工作。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益群
联系电话:025-69670036
电子邮箱:ir@vishee.com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王志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黎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许金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 《关于选举陈莉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肖俊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蔡卫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何益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 《关于选举胡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顾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2021-10-28] (688580)伟思医疗: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5739元
每股净资产: 21.354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49%
营业总收入: 3.0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8亿元
[2021-10-16]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9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10月18日届满。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延期换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人员的任期亦将相应顺延。
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亦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董事会与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
[2021-09-24]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8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钟益群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钟益群女士还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鉴于钟益群女士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钟益群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公司确定的董事会秘书钟益群女士已报名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将尽快参加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考试。公司将在钟益群女士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备案工作。
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5-69670036
电子邮箱:ir@vishee.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2021-08-11]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7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3日(周五)14:00-15: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12日(周四)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vishee.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2021年8月13日(周五)14:00-15:00举行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3日(周五)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志愚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钟益群女士,财务总监陈莉莉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周五)14:00-15:00 通过互联网登录
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12日(周四)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vishee.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5-69670036
电子邮箱:ir@vishee.com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2021-08-02]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6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由江苏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1 项《医疗器械注册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具体情况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注册证编号 有效期至 注册分类 适用范围
康复减重 适用于步行能
Xwalk100A、 苏械注准 2026 年 7 月 28
1 步行训练 II 力障碍患者的
Xwalk100B 20212191130 日
车 辅助训练。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扩充
公司在康复医疗器械领域的产品布局,不断满足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增强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
三、风险提示
上述产品获证后的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的推广效果,公司目前尚无
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公司将及时根据后续进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日
[2021-07-28]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5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向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平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
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4)。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2021-07-28] (688580)伟思医疗: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0122元
每股净资产: 20.692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2%
营业总收入: 1.9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918.16万元
[2021-07-22]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3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和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509,4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3%;连庆明持有公司股份 451,9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苏彩龙持有公司股份 444,8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黎晓明持有公司股份 172,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石壮平持有公司股份148,1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谭飞持有公司股份 128,6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杨崇祥持有公司股份 118,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周东耀持有公司股份 49,2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郑桂华持有公司股份 49,2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73,4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2%。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发前股份,且已
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彩龙、黎晓明、石壮平、谭飞、杨崇祥、周东耀、郑桂华、连庆明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491,316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65%。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1,366,9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91,316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3.65%,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减
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 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 5%以上非第一大
3,509,488 5.13% IPO 前取得:3,509,488 股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
董事、监事、高
连庆明 451,993 0.66% IPO 前取得:451,993 股
级管理人员
苏彩龙 5%以下股东 444,896 0.65% IPO 前取得:444,896 股
黎晓明 5%以下股东 172,990 0.25% IPO 前取得:172,990 股
石壮平 5%以下股东 148,151 0.22% IPO 前取得:148,151 股
谭飞 5%以下股东 128,634 0.19% IPO 前取得:128,634 股
杨崇祥 5%以下股东 118,875 0.17% IPO 前取得:118,875 股
周东耀 5%以下股东 49,236 0.07% IPO 前取得:49,236 股
郑桂华 5%以下股东 49,236 0.07% IPO 前取得:49,236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 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 因
深圳市阳和生物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函》,
医药产业投资有 3,509,488 5.13%
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限公司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函》,
连庆明 451,993 0.66%
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函》,
苏彩龙 444,896 0.65%
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函》,
黎晓明 172,990 0.25%
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函》,
第一组 石壮平 148,151 0.22%
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函》,
谭飞 128,634 0.19%
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函》,
杨崇祥 118,875 0.17%
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函》,
周东耀 49,236 0.07%
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函》,
郑桂华 49,236 0.07%
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合计 5,073,499 7.41% —
注: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073,499 股,占公司总股本 68,346,667
股的实际比例为 7.4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持数量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深圳市阳 竞价交易减持,不
和生物医 超过:945,500 股 2021/8/13
不超过: 不超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药产业投 大宗交易减持,不 ~
1,366,900 股 过:2% 格 得 金安排
资有限公 超过:1,366,900 2022/2/11
司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
不超 2021/8/13
不超过: 超过:99,100 股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连庆明 过: ~
112,998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格 得 金安排
0.17% 2022/2/11
超过:112,998 股
[2021-07-13]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2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7,403,378 股;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21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3号),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伟思医疗”)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86,667股,并于2020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51,26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68,346,667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675,64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2,671,024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对应股票数量7,403,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3%,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即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首日(2020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0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上述限售股份将于2021年7月21日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共计12名。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份形成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志明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张展、苏彩龙、黎晓明、石壮平、谭飞、杨崇祥、杨育琴、周东耀、郑桂华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连庆明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4)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6)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如下: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企业拟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的100%。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5、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苏彩龙、黎晓明、石壮平、谭飞、杨崇祥、周东耀、郑桂华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拟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00%。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6、连庆明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拟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00%。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伟思医疗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保荐机构同意伟思医疗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7,403,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3%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7月2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 售股数量 持有限 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号 股东名称 (股) 占公司 总股 通数量(股) 股份总数
本比例 (股)
1 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 3,509,488 5.13% 3,509,488 0
2 南京志明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260,000 1.84% 1,260,000 0
3
[2021-07-01]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控股子公司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1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控股子公司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中
科伟思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期收到了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1 项《医疗器械注册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具体情况
型号、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注册证 编号 有效期至 注册分类 适用范围
Xwalk-
BZXZZB
-200A、
Xwalk- 适用于因脊髓损
下肢步行 BZXZZB
外骨骼辅 -200B、 苏械注准 伤导致的下肢运
1 助训练装 Xwalk- 20212190189 2026 年 6 月 27 日 II 动功能障碍患者
的步行康复训
置 BZXZZB 练。
-300A、
Xwalk-
BZXZZB
-300B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有利于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扩充公司在
康复医疗器械领域的产品布局,不断满足多元化的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
三、风险提示
上述产品获证后的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的推广效果,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公司将及时根据后续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
[2021-06-11]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技术转让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0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技术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ThoughtTechnology Ltd.(以下简称“TT 公司”)签署了《技术转让协议》,TT 公司将其拥有的 MyOnyx 设备技术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所有权利转让给公司,交易价格为600 万加拿大元(折合人民币约 2,860 万元,具体汇率以购汇时的实时汇率为准)。
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按协议要求支付第一期款项,后续款项将依据协议约
定分阶段支付。
本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Thought Technology Ltd.
性质:加拿大私营企业
法定代表人:Harold Myers
成立日期:1974 年 12 月 30 日
公司编号:090861-4
商业号码:105274096RC0001
主要办公地址:5250 Ferrier Street Suite 812 Montreal QC H4P 1L4 Canada
(加拿大蒙特利尔费瑞尔街 5250 号 812 房)
主营业务:TT 公司是一家生物反馈、神经反馈与精神生理仪器制造商,拥有 ISO13485 医疗器械认证等多项资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Harold Myers 和 Lawrence Klein。
公司自 2003 年与 TT 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开始业务合作,业务一直持续至今,
双方合作多年来关系良好。公司生产的部分型号的生物刺激反馈仪等产品使用的编码器和信号处理器等原材料主要来自于 TT 公司。
除正常业务往来外,TT 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关系。
(二)审议程序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与 TT 公司签署《技术转让协议》的事项属于公司总经理决策权限范围,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 TT 公司拥有的 MyOnyx 设备技术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生产、使用、销售、支持和维护 MyOnyx 设备
及其专有技术等所有权利。
(二)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协定转让费用为 600 万加拿大元(折合人民币约 2,860 万元,具体
汇率以购汇时的实时汇率为准),并依据协议约定分阶段付款。
2、转让费用将按以下方式支付:
(1)公司于交割时支付第一期 50%的转让费用;
(2)剩余 50%的转让费用,将暂时被存入第三方托管机构,并依据托管协议分期支付;
(3)上述支付的每期转让费用,均根据中国税法扣除公司为 TT 公司代扣的税款。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达成之后,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电刺激产品的原材料采购成本,帮助公司降低供应商依赖,改善细分市场的竞争格局,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上述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协议条款中已对转让技术、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经济等不可预计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
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限售股份即将
解除限售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限售股解禁日期 解除限售数量(股)
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
1 3,509,488 2021-07-21 3,509,488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 连庆明 451,993 2021-07-21 451,993
3 苏彩龙 444,896 2021-07-21 444,896
4 黎晓明 172,990 2021-07-21 172,990
5 石壮平 148,151 2021-07-21 148,151
6 谭飞 128,634 2021-07-21 128,634
7 杨崇祥 118,875 2021-07-21 118,875
8 周东耀 49,236 2021-07-21 49,236
9 郑桂华 49,236 2021-07-21 49,2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
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涉及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
[2021-05-31]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8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思医疗”)于 2021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5,4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3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86,667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7.5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54,716,955.86元,扣除总发行费用91,729,995.18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2,986,960.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1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0]0007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5,4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5,4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5,4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伟思医疗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
[2021-05-31]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9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以书面方式向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平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5,4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
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
[2021-05-15]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7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现金红利 1.0510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5/21 2021/5/24 2021/5/24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4月28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68,346,667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1.05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1,832,347.02 元(含税)。
【注:本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71,832,347.02 元(含税),与利润分配预案中的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
额 71,829,673.62 元(含税)存在差异,系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0510 元(含税)为保 留 4 位小数取整所得,
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5/21 2021/5/24 2021/5/24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公司全部股东(包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无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510 元;持股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510 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相关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即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9459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 10%的现金红利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9459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459 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相关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5)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公司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1.0510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如有疑问,请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5-69670036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5 日
[2021-04-29]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6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4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 号 9 栋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4,048,08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4,048,08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49.8167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9.816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志愚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钟益群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048,082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048,082 100 0 0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048,082 100 0 0 0 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048,082 100 0 0 0 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048,082 100 0 0 0 0
6、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048,082 100 0 0 0 0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048,082 100 0 0 0 0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048,082 100 0 0 0 0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048,082 100 0 0 0 0
10、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048,082 100 0 0 0 0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048,082 1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票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 数 (%) 票数 (%)
)
6 《关于 2020 年度利 1,418,592 100 0 0 0 0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 《关于续聘会计师 1,418,592 100 0 0 0 0
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
8 2021 年度薪酬方案 1,418,592 100 0 0 0 0
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
10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1,418,592 100 0 0 0 0
动资金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 6、7、8、10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荣荣、高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2021-04-28] (688580)伟思医疗: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577元
每股净资产: 21.004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
营业总收入: 8019.98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128.19万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28]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5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许金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许金国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许金国先生仍为公司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许金国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许金国先生通过南京志达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8,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通过南京志明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未来许金国先生仍将继续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其所持有股份,严格履行做出的各项承诺。
许金国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许金国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2022-02-28]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4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由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1 项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具体情况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注册证编号 有效期至 注册分类 适用范围
该产品在医疗
Magneuro M10、
机构使用,通
Magneuro M20、
过刺激线圈产
Magneuro M30、
生的磁场刺激
Magneuro M40、 国械注准 2027 年 2 月 14
1 磁刺激仪 Ⅲ类 人体大脑皮
Magneuro M50、 20223090214 日
层,用于辅助
Magneuro M60、
改善脑卒中患
Magneuro M80、
者手部功能障
Magneuro M100
碍。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磁刺激技术平台,
丰富和延续了公司在磁刺激领域的产品布局,有利于满足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增
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风险提示
上述产品获证后的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的推广效果,公司目前尚无
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2022-02-16]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3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和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005,6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0%;连庆明持有公司股份 391,9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7%;苏彩龙持有公司股份 444,8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黎晓明持有公司股份 172,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石壮平持有公司股份137,1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谭飞持有公司股份 128,6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杨崇祥持有公司股份 105,5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周东耀持有公司股份 49,2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郑桂华持有公司股份 49,2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85,3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6%。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发前股份,且已
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连庆明、苏彩龙、黎晓明、石壮平、谭飞、杨崇祥、周东耀、郑桂华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716,105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97%。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1,366,9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716,105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3.97%,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减
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深圳市阳和生
物医药产业投 5%以下股东 3,005,686 4.40% IPO 前取得:3,005,686 股
资有限公司
连庆明 5%以下股东 391,993 0.57% IPO 前取得:391,993 股
苏彩龙 5%以下股东 444,896 0.65% IPO 前取得:444,896 股
董事、监事、
黎晓明 172,990 0.25% IPO 前取得:172,99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石壮平 5%以下股东 137,151 0.20% IPO 前取得:137,151 股
谭飞 5%以下股东 128,634 0.19% IPO 前取得:128,634 股
杨崇祥 5%以下股东 105,559 0.15% IPO 前取得:105,559 股
周东耀 5%以下股东 49,236 0.07% IPO 前取得:49,236 股
郑桂华 5%以下股东 49,236 0.07% IPO 前取得:49,236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3,005,686 4.40%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第一组 连庆明 391,993 0.57%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苏彩龙 444,896 0.65%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黎晓明 172,990 0.25%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石壮平 137,151 0.20%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谭飞 128,634 0.19%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杨崇祥 105,559 0.15%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周东耀 49,236 0.07%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郑桂华 49,236 0.07%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合计 4,485,381 6.55% —
注: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485,381 股,占公司总股本 68,346,667
股的实际比例为 6.56%,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日期
深圳市阳和生
2021/8/13~
物医药产业投 503,802 0.74% 93.55-100.54 2021 年 7 月 22 日
2022/2/11
资有限公司
2021/8/13~
连庆明 60,000 0.09% 120.60-121.15 2021 年 7 月 22 日
2022/2/11
2021/8/13~
苏彩龙 0 0% 0-0 2021 年 7 月 22 日
2022/2/11
2021/8/13~
黎晓明 0 0% 0-0 2021 年 7 月 22 日
2022/2/11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日期
[2022-02-12]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届满暨减持计划结束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2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
实施期间届满暨减持计划结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和投资”)持有公司
股份 3,509,4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3%;连庆明持有公司股份 451,99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66%;苏彩龙持有公司股份444,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黎晓明持有公司股份 172,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石壮平持有公司股份148,1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谭飞持有公司股份 128,6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杨崇祥持有公司股份 118,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周东耀持有公司股份 49,2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郑桂华持有公司股份 49,2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73,4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2%。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发前股份,且已
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连庆明、苏彩龙、黎晓明、石壮平、谭飞、杨崇祥、周东耀、郑桂华的《关于实施完成减持伟思医疗股份的告知函》,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截至本公告日,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88,1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6%。其中阳和
投资减持股份数量 503,802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74%;连庆明减
持股份数量 60,00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苏彩龙减持股份
数量 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黎晓明减持股份数量 0 股,减持
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石壮平减持股份数量 11,00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16%;谭飞减持股份数量 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杨崇祥减持股份数量 13,316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周
东耀减持股份数量 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郑桂华减持股份数
量 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 5%以上非第一
3,509,488 5.13% IPO 前取得:3,509,488 股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大股东
董事、监事、
连庆明 451,993 0.66% IPO 前取得:451,993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苏彩龙 5%以下股东 444,896 0.65% IPO 前取得:444,896 股
黎晓明 5%以下股东 172,990 0.25% IPO 前取得:172,990 股
石壮平 5%以下股东 148,151 0.22% IPO 前取得:148,151 股
谭飞 5%以下股东 128,634 0.19% IPO 前取得:128,634 股
杨崇祥 5%以下股东 118,875 0.17% IPO 前取得:118,875 股
周东耀 5%以下股东 49,236 0.07% IPO 前取得:49,236 股
郑桂华 5%以下股东 49,236 0.07% IPO 前取得:49,236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3,509,488 5.13%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一组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连庆明 451,993 0.66%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苏彩龙 444,896 0.65%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黎晓明 172,990 0.25%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石壮平 148,151 0.22%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谭飞 128,634 0.19%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杨崇祥 118,875 0.17%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周东耀 49,236 0.07%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郑桂华 49,236 0.07%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合计 5,073,499 7.41% —
注: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073,499 股,占公司总股本 68,346,667股的实际比例为 7.4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股) 例 (元/股) (元) 况 量(股) 股比例
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 2021/8/13~ 未完成:
503,802 0.74% 集中竞价交易 93.55-100.54 49,988,596.36 3,005,686 4.40%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2/2/11 863,098 股
2021/8/13~ 未完成:
连庆明 60,000 0.09% 集中竞价交易 120.60-121.15 7,203,135.44 391,993 0.57%
2022/2/11 52,998 股
2021/8/13~ 未完成:
苏彩龙 0 0% 集中竞价交易 0-0 0
[2022-01-22]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1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43,004.45 37,836.73 13.66
营业利润 19,474.30 16,486.05 18.13
利润总额 19,744.43 16,607.95 18.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7,786.78 14,365.93 23.81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15,011.19 12,834.97 16.96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2.6024 2.4608 5.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15% 19.66% 减少 7.51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 163,874.46 154,044.37 6.38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53,311.88 140,601.55 9.04
股 本 6,834.67 6,834.67 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
22.43 20.57 9.04
净资产(元)
注:
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1 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 43,004.45 万元,同比增长 13.66%;营业利润
19,474.30 万元,同比增长 18.13%;利润总额 19,744.43 万元,同比增长 18.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786.78 万元,同比增长 23.8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5,011.19 万元,同比增长 16.96%。总资产 163,874.46 万元,同比增长 6.38%;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53,311.88万元,同比增长 9.04%。
2021 年度公司实施《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税后影响金额为 1,816.50 万元,在不考虑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下,公司 2021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9,603.28 万元,同比增长 36.46%。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6,827.69 万元,同比增长31.11%。
2021 年度公司克服新冠疫情影响,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公司自主研发的磁刺激产品已经成为公司营收第一大品类,外骨骼康复机器人也已实现上市销售,下一代磁刺激仪、医美能量源设备等在研项目稳步推进中,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持续注入增长新动力。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主要原因
无。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1-11-13]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4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 号 9 栋 公司 2 楼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
普通股股东人数 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3,702,87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3,702,87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9.3116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9.311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志愚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钟益群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3,702,871 100.00 0 0.00 0 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席会议有效 是否当选
序号 表决权的比
例(%)
《关于选举王志愚先生为公司
2.01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33,702,871 100.00 是
案》
《关于选举黎晓明先生为公司
2.02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33,702,871 100.00 是
案》
《关于选举许金国先生为公司
2.03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33,702,871 100.00 是
案》
2.04 《关于选举陈莉莉女士为公司 33,702,871 100.00 是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席会议有效 是否当选
序号 表决权的比
例(%)
《关于选举肖俊方先生为公
3.01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33,702,871 100.00 是
议案》
《关于选举蔡卫华先生为公
3.02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33,702,871 100.00 是
议案》
《关于选举何益民先生为公
3.03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33,702,871 100.00 是
议案》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席会议有效 是否当选
序号 表决权的比
例(%)
《关于选举胡平先生为公司
4.01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33,702,871 100.00 是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顾颖女士为公司
4.02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33,702,871 100.00 是
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选举王
志愚先生为公 1,073
2.01 司第三届董事 ,381 100.00
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黎 1,073 100.00
晓明先生为公 ,381
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许
金国先生为公 1,073
2.03 司第三届董事 ,381 100.00
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陈
莉莉女士为公 1,073
2.04 司第三届董事 ,381 100.00
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肖
俊方先生为公 1,073
3.01 司第三届董事 ,381 100.00
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蔡
卫华先生为公 1,073
3.02 司第三届董事 ,381 100.00
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何
益民先生为公 1,073
3.03 司第三届董事 ,381 100.00
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 2、3、4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徐荣荣、杨书庆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21-11-13]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9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12 日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0.9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6,834.6667 万股的 0.0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公司
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11 月 12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4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0.9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根
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梅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 2 月 2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
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08)。
4、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
5、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事项的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现确定 2021 年 11 月 12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4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0.90 万股限制性股票。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并同意
以4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0.90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
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本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
并同意以4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0.9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12 日
2、授予数量:0.9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6,834.6667 万股的的 0.01%
3、授予人数:2 人
4、授予价格:40.0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 50%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 获授限制性 获授限制性
激励对象类别 性股票数量 股票占授予 股票占当前
(万股) 总量的比例 总股本比例
一、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2 人) 0.90 0.84% 0.01%
二、预留剩余 20.56 19.16% 0.30%
合计 21.46 20.00% 0.31%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
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
[2021-11-13]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50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和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3,509,4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3% ;连庆明持有公司股份451,9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苏彩龙持有公司股份 444,8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黎晓明持有公司股份 172,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石壮平持有公司股份 148,1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谭飞持有公司股份128,6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杨崇祥持有公司股份 118,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周东耀持有公司股份 49,2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郑桂华持有公司股份 49,2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73,4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2%。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
首发前股份,且已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
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
股东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于减持伟思医疗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阳和投资减持股份数量 92,30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14%;连庆明减持股份数量 6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苏彩龙减持股份数量 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黎晓明减持股份
数量 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石壮平减持股份数量 0 股,减持
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谭飞减持股份数量 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股本的 0%;杨崇祥减持股份数量 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周东
耀减持股份数量 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郑桂华减持股份数量 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 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 5%以上第一
3,509,488 5.13% IPO 前取得:3,509,488 股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大股东
董事、监
连庆明 事、高级管 451,993 0.66% IPO 前取得:451,993 股
理人员
苏彩龙 5%以下股东 444,896 0.65% IPO 前取得:444,896 股
黎晓明 5%以下股东 172,990 0.25% IPO 前取得:172,990 股
石壮平 5%以下股东 148,151 0.22% IPO 前取得:148,151 股
谭飞 5%以下股东 128,634 0.19% IPO 前取得:128,634 股
杨崇祥 5%以下股东 118,875 0.17% IPO 前取得:118,875 股
周东耀 5%以下股东 49,236 0.07% IPO 前取得:49,236 股
郑桂华 5%以下股东 49,236 0.07% IPO 前取得:49,236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深圳市阳和生物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医药产业投资有 3,509,488 5.13%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限公司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连庆明 451,993 0.66%
第一组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苏彩龙 444,896 0.65%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黎晓明 172,990 0.25%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石壮平 148,151 0.22%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谭飞 128,634 0.19%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杨崇祥 118,875 0.17%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周东耀 49,236 0.07%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
郑桂华 49,236 0.07%
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合计 5,073,499 7.41% —
注: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073,499 股,占公司总股本 68,346,667
股的实际比例为 7.4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名 减持数 减持比 减持价格 减持总 当前持 当前持
称 量 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区间(元/ 金额 股数量 股比例
(股) 股) (元) (股)
深圳市
阳和生
2021/8/13
物医药 集中竞价 97.56- 9,026,6 3,417,1
92,300 0.14% ~ 5.00%
产业投 交易 118.88 33.24 88
2021/11/12
资有限
公司
2021/8/13
集中竞价 120.60 - 7,243,2
连庆明 60,000 0.09% ~ 391,993 0.57%
交易 121.15 53.47
2021/11/12
2021/8/13
集中竞价
苏彩龙 0 0% ~ 0 -0 0 444,896 0.65%
交易
[2021-11-13]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7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
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选举杨慧琴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杨慧琴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慧琴,女,199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7 年 7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南京医药国药有限公司人事专员;2019 年 7 月至
今,任公司人力资源专员。
截至本公告日,杨慧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1-11-13]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5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分别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和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王志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志愚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二、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如下:
1、审计委员会:蔡卫华先生、肖俊方先生、陈莉莉女士,其中蔡卫华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战略委员会:王志愚先生、何益民先生、许金国先生,其中王志愚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何益民先生、肖俊方先生、王志愚先生,其中何益民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肖俊方先生、蔡卫华先生、黎晓明先生,其中肖俊方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10 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三、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胡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胡平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志愚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钟益群女士、伍
夏先生、许金国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黄河先生担任公司首席轮值技术官、张辉先生担任公司首席运营官、仇凯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研发总监、钟益群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陈莉莉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其中钟益群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王志愚先生、许金国先生、陈莉莉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钟益群女士、伍夏先生、黄河先生、张辉先生、仇凯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陆佳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陆佳丽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陆佳丽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六、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69670036
电子邮箱:ir@vishee.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附件:
1、钟益群女士个人简历:
钟益群,女,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南京好心瑞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京伟思心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伟思瑞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好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6 年 4 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董事,现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 年 5 月至今,任江苏中科伟思智能机器人科技
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4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南京伟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
代表人、执行董事;2021 年 9 月至今,任南京伟思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钟益群女士通过南京志达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93,4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7%;通过南京志明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钟益群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伍夏先生个人简历:
伍夏,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南京伟思瑞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08 年 1 月至今,历任公司渠道经理、大区经理、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江苏中科伟思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伍夏先生通过南京志达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83,2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通过南京志明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3,5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伍夏先生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黄河先生个人简历
黄河,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兰州大学有机化学
专业硕士,美国克利夫兰州立大学计算机专业硕士。2001 年 7 月至 2005 年 8 月,
任美国克利夫兰诊所神经外科软件工程师;2005 年 9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美
国威斯康辛大学研究员;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美国阿拉巴马大学神
经外科科学家;2012 年 10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美国 FHC, Inc.神经调控研发中
心资深科学家;2016 年 9 月至今,历任公司产品部总监、研发总监,现任公司首席轮值技术官;2017 年 5 月至今,任江苏中科伟思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2021 年 2 月至今,任长沙瑞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截至目前,黄河先生通过南京志明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5,5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黄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张辉先生个人简历:
张辉,男,198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4 年 8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
师;2009 年 1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南京迈瑞生物医疗电子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
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维怡医疗科技在限公司运营总监;2018 年 1 月
至今,历任公司运营中心负责人,现任首席运营官。
截至目前,张辉先生通过南京志达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通过南京志明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8,3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张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仇凯先生个人简历:
仇凯,男,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 年本科毕业于南京工业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2016 年硕士毕业于东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2008 年 7 月至今,历任公司硬件工程师、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研发经理、研发部经理;2021 年 2 月至今,任长沙瑞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高级研发总监。
截至目前,仇凯先生通过南京志达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3,5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通过南京志明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仇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2021-11-13]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6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口头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
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召集人已在监事会会议上就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经与会监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胡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选举胡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胡平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并同意以
4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0.90 万股限制性股
票。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21-11-13]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8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口头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
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召集人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经与会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王志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王志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如下:
1、审计委员会:蔡卫华先生、肖俊方先生、陈莉莉女士,其中蔡卫华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战略委员会:王志愚先生、何益民先生、许金国先生,其中王志愚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何益民先生、肖俊方先生、王志愚先生,其中何益民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肖俊方先生、蔡卫华先生、黎晓明先生,其中肖俊方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志愚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钟益群女士、伍夏先生、许金国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黄河先生担任公司首席轮值技术官、张辉先生担任公司首席运营官、仇凯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研发总监、钟益群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陈莉莉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钟益群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陆佳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陆佳丽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现确定 2021 年 11 月 12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4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0.9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2021-10-28]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1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书面方式向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会同意提名胡平先生和顾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01《关于提名胡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1.02《关于提名顾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3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 号 9 栋 公司 2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12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 应选董事(4)人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王志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黎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许金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 《关于选举陈莉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 应选独立董事(3)人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肖俊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
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蔡卫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
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何益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
独立董事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 应选监事(2)人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 《关于选举胡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 √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顾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 √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580 伟思医疗 2021/11/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箱:ir@vishee.com),邮
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 17:00,邮件中需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
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明材料。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8 日(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 号 9 栋一楼
(三)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提供近期行程记录等相关防疫工作。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益群
联系电话:025-69670036
电子邮箱:ir@vishee.com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王志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黎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许金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 《关于选举陈莉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肖俊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蔡卫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何益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 《关于选举胡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顾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2021-10-28] (688580)伟思医疗: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5739元
每股净资产: 21.354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49%
营业总收入: 3.0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8亿元
[2021-10-16]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9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10月18日届满。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延期换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人员的任期亦将相应顺延。
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亦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董事会与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
[2021-09-24]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8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钟益群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钟益群女士还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鉴于钟益群女士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钟益群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公司确定的董事会秘书钟益群女士已报名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将尽快参加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考试。公司将在钟益群女士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备案工作。
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5-69670036
电子邮箱:ir@vishee.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2021-08-11]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7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3日(周五)14:00-15: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12日(周四)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vishee.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2021年8月13日(周五)14:00-15:00举行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3日(周五)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志愚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钟益群女士,财务总监陈莉莉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周五)14:00-15:00 通过互联网登录
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12日(周四)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vishee.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5-69670036
电子邮箱:ir@vishee.com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2021-08-02]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6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由江苏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1 项《医疗器械注册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具体情况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注册证编号 有效期至 注册分类 适用范围
康复减重 适用于步行能
Xwalk100A、 苏械注准 2026 年 7 月 28
1 步行训练 II 力障碍患者的
Xwalk100B 20212191130 日
车 辅助训练。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扩充
公司在康复医疗器械领域的产品布局,不断满足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增强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
三、风险提示
上述产品获证后的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的推广效果,公司目前尚无
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公司将及时根据后续进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日
[2021-07-28]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5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向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平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
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4)。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2021-07-28] (688580)伟思医疗: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0122元
每股净资产: 20.692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2%
营业总收入: 1.9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918.16万元
[2021-07-22]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3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和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509,4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3%;连庆明持有公司股份 451,9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苏彩龙持有公司股份 444,8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黎晓明持有公司股份 172,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石壮平持有公司股份148,1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谭飞持有公司股份 128,6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杨崇祥持有公司股份 118,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周东耀持有公司股份 49,2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郑桂华持有公司股份 49,2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73,4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2%。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发前股份,且已
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彩龙、黎晓明、石壮平、谭飞、杨崇祥、周东耀、郑桂华、连庆明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491,316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65%。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1,366,9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91,316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3.65%,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减
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 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 5%以上非第一大
3,509,488 5.13% IPO 前取得:3,509,488 股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
董事、监事、高
连庆明 451,993 0.66% IPO 前取得:451,993 股
级管理人员
苏彩龙 5%以下股东 444,896 0.65% IPO 前取得:444,896 股
黎晓明 5%以下股东 172,990 0.25% IPO 前取得:172,990 股
石壮平 5%以下股东 148,151 0.22% IPO 前取得:148,151 股
谭飞 5%以下股东 128,634 0.19% IPO 前取得:128,634 股
杨崇祥 5%以下股东 118,875 0.17% IPO 前取得:118,875 股
周东耀 5%以下股东 49,236 0.07% IPO 前取得:49,236 股
郑桂华 5%以下股东 49,236 0.07% IPO 前取得:49,236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 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 因
深圳市阳和生物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函》,
医药产业投资有 3,509,488 5.13%
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限公司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函》,
连庆明 451,993 0.66%
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函》,
苏彩龙 444,896 0.65%
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函》,
黎晓明 172,990 0.25%
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函》,
第一组 石壮平 148,151 0.22%
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函》,
谭飞 128,634 0.19%
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函》,
杨崇祥 118,875 0.17%
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函》,
周东耀 49,236 0.07%
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函》,
郑桂华 49,236 0.07%
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合计 5,073,499 7.41% —
注: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073,499 股,占公司总股本 68,346,667
股的实际比例为 7.4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持数量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深圳市阳 竞价交易减持,不
和生物医 超过:945,500 股 2021/8/13
不超过: 不超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药产业投 大宗交易减持,不 ~
1,366,900 股 过:2% 格 得 金安排
资有限公 超过:1,366,900 2022/2/11
司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
不超 2021/8/13
不超过: 超过:99,100 股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连庆明 过: ~
112,998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格 得 金安排
0.17% 2022/2/11
超过:112,998 股
[2021-07-13]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2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7,403,378 股;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21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3号),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伟思医疗”)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86,667股,并于2020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51,26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68,346,667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675,64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2,671,024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对应股票数量7,403,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3%,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即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首日(2020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0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上述限售股份将于2021年7月21日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共计12名。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份形成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志明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张展、苏彩龙、黎晓明、石壮平、谭飞、杨崇祥、杨育琴、周东耀、郑桂华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连庆明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4)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6)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如下: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企业拟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的100%。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5、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苏彩龙、黎晓明、石壮平、谭飞、杨崇祥、周东耀、郑桂华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拟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00%。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6、连庆明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拟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00%。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伟思医疗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保荐机构同意伟思医疗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7,403,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3%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7月2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 售股数量 持有限 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号 股东名称 (股) 占公司 总股 通数量(股) 股份总数
本比例 (股)
1 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 3,509,488 5.13% 3,509,488 0
2 南京志明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260,000 1.84% 1,260,000 0
3
[2021-07-01]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控股子公司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1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控股子公司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中
科伟思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期收到了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1 项《医疗器械注册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具体情况
型号、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注册证 编号 有效期至 注册分类 适用范围
Xwalk-
BZXZZB
-200A、
Xwalk- 适用于因脊髓损
下肢步行 BZXZZB
外骨骼辅 -200B、 苏械注准 伤导致的下肢运
1 助训练装 Xwalk- 20212190189 2026 年 6 月 27 日 II 动功能障碍患者
的步行康复训
置 BZXZZB 练。
-300A、
Xwalk-
BZXZZB
-300B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有利于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扩充公司在
康复医疗器械领域的产品布局,不断满足多元化的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
三、风险提示
上述产品获证后的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的推广效果,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公司将及时根据后续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
[2021-06-11]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技术转让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0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技术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ThoughtTechnology Ltd.(以下简称“TT 公司”)签署了《技术转让协议》,TT 公司将其拥有的 MyOnyx 设备技术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所有权利转让给公司,交易价格为600 万加拿大元(折合人民币约 2,860 万元,具体汇率以购汇时的实时汇率为准)。
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按协议要求支付第一期款项,后续款项将依据协议约
定分阶段支付。
本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Thought Technology Ltd.
性质:加拿大私营企业
法定代表人:Harold Myers
成立日期:1974 年 12 月 30 日
公司编号:090861-4
商业号码:105274096RC0001
主要办公地址:5250 Ferrier Street Suite 812 Montreal QC H4P 1L4 Canada
(加拿大蒙特利尔费瑞尔街 5250 号 812 房)
主营业务:TT 公司是一家生物反馈、神经反馈与精神生理仪器制造商,拥有 ISO13485 医疗器械认证等多项资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Harold Myers 和 Lawrence Klein。
公司自 2003 年与 TT 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开始业务合作,业务一直持续至今,
双方合作多年来关系良好。公司生产的部分型号的生物刺激反馈仪等产品使用的编码器和信号处理器等原材料主要来自于 TT 公司。
除正常业务往来外,TT 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关系。
(二)审议程序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与 TT 公司签署《技术转让协议》的事项属于公司总经理决策权限范围,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 TT 公司拥有的 MyOnyx 设备技术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生产、使用、销售、支持和维护 MyOnyx 设备
及其专有技术等所有权利。
(二)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协定转让费用为 600 万加拿大元(折合人民币约 2,860 万元,具体
汇率以购汇时的实时汇率为准),并依据协议约定分阶段付款。
2、转让费用将按以下方式支付:
(1)公司于交割时支付第一期 50%的转让费用;
(2)剩余 50%的转让费用,将暂时被存入第三方托管机构,并依据托管协议分期支付;
(3)上述支付的每期转让费用,均根据中国税法扣除公司为 TT 公司代扣的税款。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达成之后,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电刺激产品的原材料采购成本,帮助公司降低供应商依赖,改善细分市场的竞争格局,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上述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协议条款中已对转让技术、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经济等不可预计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
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限售股份即将
解除限售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限售股解禁日期 解除限售数量(股)
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
1 3,509,488 2021-07-21 3,509,488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 连庆明 451,993 2021-07-21 451,993
3 苏彩龙 444,896 2021-07-21 444,896
4 黎晓明 172,990 2021-07-21 172,990
5 石壮平 148,151 2021-07-21 148,151
6 谭飞 128,634 2021-07-21 128,634
7 杨崇祥 118,875 2021-07-21 118,875
8 周东耀 49,236 2021-07-21 49,236
9 郑桂华 49,236 2021-07-21 49,2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
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涉及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
[2021-05-31]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8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思医疗”)于 2021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5,4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3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86,667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7.5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54,716,955.86元,扣除总发行费用91,729,995.18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2,986,960.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1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0]0007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5,4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5,4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5,4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伟思医疗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
[2021-05-31]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9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以书面方式向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平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5,4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
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
[2021-05-15]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7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现金红利 1.0510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5/21 2021/5/24 2021/5/24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4月28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68,346,667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1.05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1,832,347.02 元(含税)。
【注:本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71,832,347.02 元(含税),与利润分配预案中的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
额 71,829,673.62 元(含税)存在差异,系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0510 元(含税)为保 留 4 位小数取整所得,
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5/21 2021/5/24 2021/5/24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公司全部股东(包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无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510 元;持股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510 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相关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即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9459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 10%的现金红利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9459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459 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相关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5)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公司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1.0510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如有疑问,请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5-69670036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5 日
[2021-04-29] (688580)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6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4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 号 9 栋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4,048,08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4,048,08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49.8167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9.816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志愚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钟益群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048,082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048,082 100 0 0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048,082 100 0 0 0 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048,082 100 0 0 0 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048,082 100 0 0 0 0
6、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048,082 100 0 0 0 0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048,082 100 0 0 0 0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048,082 100 0 0 0 0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048,082 100 0 0 0 0
10、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048,082 100 0 0 0 0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4,048,082 1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票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 数 (%) 票数 (%)
)
6 《关于 2020 年度利 1,418,592 100 0 0 0 0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 《关于续聘会计师 1,418,592 100 0 0 0 0
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
8 2021 年度薪酬方案 1,418,592 100 0 0 0 0
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
10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1,418,592 100 0 0 0 0
动资金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 6、7、8、10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荣荣、高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2021-04-28] (688580)伟思医疗: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577元
每股净资产: 21.004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
营业总收入: 8019.98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128.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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