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10什么时候复牌?-包钢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包钢股份600010≈≈(更新:22.01.26)
[2022-01-26]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2-005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人,参加会议董事14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将相关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 5 亿元,期限 3 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宝都鼎(上海)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将相关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华宝都鼎(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期限 3 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融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将相关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华融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 3 亿元,期限 3 年,租赁标的为公司薄板厂内宽厚板热处理生产线,含压平机、1#-4#冷床、宽厚板热处理加热炉、翻板机、过跨平车、自动火切机、矫直机、定尺剪、声波探伤仪、抛丸机、喷印机等设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2]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2021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2-004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4000 万元到 365000 万元,与上
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203404.20 万元到 324404.20 万元,同比增长 501.05%
到 799.11%;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39500 万元
到 3582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193398.14 万元到 312098.14
万元,同比增长 419.50%到 676.98%。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244000 万元到 365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203404.20 万元到 324404.20 万元,同比增长 501.05%到 799.11%。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39500 万元
到 3582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193398.14 万元到 312098.14
万元,同比增长 419.50%到 676.98%。
(三)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595.8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101.86 万元。
(二)每股收益:0.0089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2021 年,钢铁和稀土行业运行态势良好,钢材和稀土价格同比上涨,公司把握市场机遇,以高效益发展为目标,积极应对原料端价格上涨冲击和四季度钢铁市场下行压力,不断创新优化生产组织方式,加大降本增效力度,大力调整产品结构,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创效水平,盈利能力显著增强,2021 年经营业绩同比大幅增长。
(二)2020 年度因疫情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基数小。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08]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2-002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4 人,参
加会议监事 4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方稀土续签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方稀土”)的稀土精矿交易价格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为不含税
26887.20 元/吨(干量,REO=51%),REO 每增减 1%,不含税价格增减 527.2
元/吨(干量),稀土精矿 2022 年交易总量不超过 23 万吨(干量,REO=50%)。为使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及时跟随市场变化,双方约定,稀土精矿交易价格每季度确定一次。双方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和实际品质情况协商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如遇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稀土精矿交易价格随之浮动。若一个季度内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平稳,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不做调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2-01-08]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与北方稀土续签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2-003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方稀土
续签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方稀土”)续签《稀土精矿供应合同》,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双方稀
土精矿销售价格调整为不含税 26887.20 元/吨(干量,REO=51%),REO 每
增减 1%,不含税价格增减 527.2 元/吨(干量),稀土精矿 2022 年交易
总量不超过 23 万吨(干量,REO=50%)。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上述定价机制全权办理日常与北方稀土就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协商及续签稀土精矿供应合同事宜。
●由于本公司和北方稀土同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之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价格调整事项及拟新签订的《稀土精矿供应合同》须经双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双方签订2021年度《稀
土精矿供应合同》,确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为不含税
16269 元/吨(干量,REO=51%),REO 每增减 1%,不含税价格增减 319元/吨(干量)。2021年稀土精矿实际交易量为17.98万吨(干量,REO=50%),交易总金额为 28.68 亿元(不含税)。
近期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上涨,按照与北方稀土约定的稀土精矿定价机制,经与北方稀土协商,决定上调稀土精矿销售价格。在综合考虑碳酸稀土市场价格,扣除碳酸稀土制造费用及行业平均利润,同时
考虑加工收率及稀土精矿品质要求等因素基础上,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
起双方稀土精矿交易价格调整为不含税 26887.20 元/吨(干量,REO=51%),
REO 每增减 1%,不含税价格增减 527.2 元/吨(干量),稀土精矿 2022
年交易总量不超过 23 万吨(干量,REO=50%),并将根据上述调整事项与北方稀土续签《稀土精矿供应合同》。
因公司与北方稀土同为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智强
注册资本:36.33 亿元
办公地址:昆都仑区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路 83 号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及稀土应用产品;铌精矿及其深加工产品;冶金产品、煤炭及其深加工产品、化工产品、光电产品经营;设备、备件的制造、采购与销售;进口本企业所需产品;出口产品;技术的开发应用、推广转让,技术、信息服务;分析检测;建筑安装、修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农用物资、土壤改良剂、水溶肥料、生物肥料、有机肥料的生产与销售。
(二)关联关系:北方稀土是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其37.39%股权,为《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北方稀土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与北方稀土根据实际需要及生产安排,协商确定稀土精矿供应
量。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对北方稀土的稀土精矿销售价格调整为不含
税 26887.20 元/吨(干量,REO=51%),REO 每增减 1%,不含税价格增减
527.20 元/吨(干量),稀土精矿 2022 年交易总量不超过 23 万吨(干量,
REO=50%)。为使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及时跟随市场变化,双方约定,稀土精矿交易价格每季度确定一次。双方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和实际品质情况协商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如遇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稀土精矿交易价格随之浮动。若一个季度内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平稳,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不做调整。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上述定价机制全权办理日常与北方稀土就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协商及续签稀土精矿供应合同事宜。
公司将根据上述调整事项与北方稀土续签《稀土精矿供应合同》,并按照新签订的合同执行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双方确认,本次调整事项及拟新签订的《稀土精矿供应合同》须经双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期间的稀土精矿关联交易,
适用本次新签订的《稀土精矿供应合同》。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方稀土续签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6 名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其余 8 名非关联董事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
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北方稀土供应稀土精矿,有利于公司尾矿资源开发生产及利润实现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本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此次与北方稀土续签《稀土精矿供应合同》保证了公司白云鄂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相关生产线所生产的稀土精矿的销售和实现利润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有效保护了公司股东的权益,决策程序合规,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审计委员会对此也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能够保证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2-01-08]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2-001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人,参加会议董事14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方稀土续签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的稀土精矿交易价格拟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为不含税26887.20元/吨(干量,REO=51%),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527.2元/吨(干量),稀土精矿2022年交易总量不超过
23万吨(干量,REO=50%)。为使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及时跟随市场变化,双方约定,稀土精矿交易价格每季度确定一次。双方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和实际品质情况协商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如遇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稀土精矿交易价格随之浮动。若一个季度内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平稳,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不做调整。
独立董事对此已做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1-12-28]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 713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5,708,121,18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6.6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振刚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4 人,出席 10 人,董事李晓、宋龙堂、邢立广、邹彦春因工
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3 人,监事张卫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白宝生出席情况;公司财务总监谢美玲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 同意 反对 弃权
东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类 (%) (%) (%)
型
A 25,695,702,265 99.9516% 12,269,621 0.0477% 149,300 0.0007%
股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秀芳、乌日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8]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90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16:00在包钢信息大楼71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李晓授权董事王臣行使表决权,董事宋龙堂、邢立广授权董事李雪峰行使表决权,董事邹彦春授权董事白宝生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直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直租业务,融资金额为不超过 7812 万元,期限为 3 年。
独立董事对此已做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8]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开展融资租赁直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89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融资租赁直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包钢股份”)拟将部分设备以融资租赁直租方式与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入资金不超过 7812 万元,融资期限为 3 年。
●由于公司和铁融租赁公司同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之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开展融资租赁直租业务,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采用融资租赁直租模式,标的为动供总厂电动鼓风机设备,预计融资金额不超过 7812 万元,期限 3 年。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铁融租赁公司与公司同为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交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铁融租赁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名称: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莘
4、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0 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16 日
6、营业期限:2017 年 3 月 16 日至 2047 年 3 月 15 日
7、办公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975 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 1-1-902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
(二)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铁融租赁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其 65%的股权,为《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为 92837.76 万元,净资产为
66060.14 万元;2021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379.33 万元,净利润
654.02 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主要内容:铁融租赁公司为公司购买动供总厂电动鼓风机设备,公司以设备直租方式使用该设备至租期结束,合同到期后租赁物所有权按 100 元转让给包钢股份,融资金额不超过 7812 万元。
(二)租赁方式:融资租赁直租方式。
(三)租赁期限:3 年。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租息按季支付,本金按年支付。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直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6 名关联董事刘振刚、李晓、宋龙堂、邢立广、王臣、李雪峰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8 名非关联董事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开展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由融资租赁公司为公司购买相关设备,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有效开展。
(二)开展该业务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11]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 713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7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1 年 12 月 11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10 包钢股份 2021/12/2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和 2021 年 12 月 27 日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 204 证券融资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
联系人:何丽
联系电话:0472-2669529
传真:0472-2669528
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11]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86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人,参加会议董事14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境外债券规模不超过30,000万美元(含30,000万美元)。
2、债券拟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的境外债券期限拟不超过3年(含3年)。
3、债券利率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实际发行利率以发行时市场情况为准,付息方式采用单利计息,不计复利,每半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随本清。
4、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监管政策要求,本次公司发行境外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偿还公司境内外即将到期的债务、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境内外采购废钢所需资金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1年12月27日在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71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11]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87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4 人,
参加会议监事 4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发行境外债券规模不超过 30,000 万美元(含 30,000
万美元),期限不超过 3 年期(含 3 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2-08]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公司职工监事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84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职工监事常虹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常虹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常虹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人数,辞职后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不会影响监事会的依法规范运作。
常虹女士在担任公司职工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常虹女士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1-26]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股份质押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83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包钢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17,497.15 万股,限售流通股 1,390,782.11 万股,持股总数量2,508,279.2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2%。本次质押后,包钢集团共质押公司股票 842,145.00 万股,占其持有总额的 33.57%。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接到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钢集团”)出具的《进行股票质押的函》,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限售 是否 占其 占公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数 股(如是,注 补充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所持 司总 质押融资资
股股东 (万股) 明限售类型) 质押 股份 股本 金用途
比例 比例
包钢集团 是 76,000.00 否 否 2021-11-24 2022-11-25 浙商银行股份 3.03% 1.67% 为子公司融
有限公司 资提供担保
合计 - 76,000.00 - - - - - 3.03% 1.67% -
二、本次股份质押其他事项
本次股份质押用于包钢集团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包钢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本次质押设预警履约保障比例和平仓履约保障比例,如低于平仓履约保障比例,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
平仓行为。以上风险引发时,包钢集团将采取追加保证金或追加质押股票、提前归还融资或提供质权人认可的抵质
押物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计质押数量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押股 未质押股份中 未质押
(万股) 例 (万股) 量(万股) 比例 比例 份中限售 份中 限售股份数量 股份中
股份数量 冻结 (万股) 冻结股
(万股) 股份 份数量
数量
包钢集团 2,508,279.26 55.02% 766,145.00 842,145.00 33.57% 18.47% 275,000 0 1,115,782.11 0
合计 2,508,279.26 55.02% 766,145.00 842,145.00 33.57% 18.47% 275,000 0 1,115,782.11 0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021-11-23]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2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 713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5,720,207,69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6.6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振刚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4 人,出席 10 人,董事李晓、宋龙堂、王臣、邹彦春因工作
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2 人,监事张卫江、肖继中、常虹因工作原因未能
出席;
3、董事会秘书白宝生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季文东、财务总监谢美玲列席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5,712,573,595 99.9703 7,429,100 0.0288 205,000 0.0009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秀芳、乌日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1-06]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78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人,参加会议董事14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公开发行规模不
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 1 年期(含 1
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在包
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 713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1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2021-11-06]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拟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80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打通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缓解偿债压力,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公开发行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具体事宜如下:
一、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发行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
3、发行方式:本次采用公开方式进行发行。
4、承销商选定方式:通过公开招标选聘。
5、发行利率:本次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利率及支付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6、拟发行债券期限:不超过 1 年期(含 1 年)。
7、担保方式:本次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无担保。
8、审理机构: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9、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前期负债、补充营运资金等符合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及相关监管机构规定的资金投向。
10、承销方式:由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短期融资券。
二、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含权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偿债保障安排(包括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协助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及存续期管理相关事宜;开展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注册、发行、还本付息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及存续期管理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信息披露安排、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存续期管理等事宜。
4、若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5、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及存续期管理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前述各项事宜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及存续期管理有关的事务。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四、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方案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短期融资券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2021-11-06]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79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人,
参加会议监事 5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公开发行规
模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 1 年期(含 1
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2021-11-06]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 15 点
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 713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22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1 年 11 月 6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10 包钢股份 2021/11/1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和 2021 年 11 月 22 日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 204 证券融资部
(三)登记方式: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
联系人:何丽
联系电话:0472-2669529
传真:0472-2669528
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0-30]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2021年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77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钢铁(2020 年修订)》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 2021 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主要产品 产量(万吨) 销售量(万吨) 平均售价(元/吨)
管 材 110.5 118.14 4928.88
板 材 686.68 709.16 4946.09
型 材 135.78 143.54 4467.93
线棒材 197.03 213.90 4369.31
该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使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30] (600010)包钢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824元
每股净资产: 1.244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
营业总收入: 639.9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7.78亿元
[2021-10-20]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76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1 年 10 月 18 日,包钢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17,497.15 万股,限售流通股 1,390,782.11 万股,持股总数量2,508,279.2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2%。本次解除质押后,包钢集团共质押公司股票 766,145.00 万股,占其持有总额的 30.54%。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接到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钢集团”)出具的《进行解除股票质押的函》,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43,200.00 万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7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5%
解质时间 2021 年 10 月 18 日
持股数量 2,508,279.26 万股
持股比例 55.0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766,145.00 万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0.5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6.81%
包钢集团目前暂无将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9 日
[2021-10-16]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75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人,参加会议董事14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内蒙古包钢钢管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深化国企市场化改革,贯彻落实国家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公司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企业经营活力,公司决定成立内蒙古包钢钢管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1、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金 1 亿元(认缴)。
2、出资主体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3、出资方式及比例
以钢管产业实物资产出资(正在评估,以评估后结果为准),出资比例 100%。
4、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钢管生产所需原辅料及钢管相关制品的生产、检验、研发、运输、经营;负责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零备件;设备检修;防腐保温;经济信息服务;技术咨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09-29]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73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人,参加会议董事14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蓝满设备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拟将相关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蓝满设备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预计融资金额 5 亿元,期限 3 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拟将相关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预计融资金额 2 亿元,期限 3 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29]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74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包钢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17,497.15 万股,限售流通股 1,390,782.11 万股,持股总数量2,508,279.2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2%。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后,包钢集团共质押公司股票 809,345.00 万股,占其持有总额的32.27%。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接到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钢集团”)出具的《进行股票质押及解质押的函》,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部分股份解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限售 是否 占其所 占公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数 股(如是,注 补充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司总 质押融资资
股股东 (万股) 明限售类型) 质押 比例 股本 金用途
比例
包钢集团 是 26,000 否 否 2021-09-27 2022-02-06 民生银行股份 1.04% 0.57% 偿还包钢集
有限公司 团债务
合计 - 26,000 - - - - - 1.04% 0.57% -
(二)本次股份质押其他事项
本次股份质押用于偿还包钢集团债务。
包钢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本次质押设预警履约保障比例和平仓履约保障比例,如低于平仓履约保障比例,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
平仓行为。以上风险引发时,包钢集团将采取追加保证金或追加质押股票、提前归还融资或提供质权人认可的抵质
押物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累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押股 未质押股份中 未质押
(万股) 例 计质押数量 计质押数量 比例 比例 份中限售 份中 限售股份数量 股份中
股份数量 冻结 (万股) 冻结股
(万股) 股份 份数量
数量
包钢集团 2,508,279.26 55.02% 1,043,345.00 1,069,345.00 42.63% 23.46% 275,000 0 1,115,782.11 0
合计 2,508,279.26 55.02% 1,043,345.00 1,069,345.00 42.63% 23.46% 275,000 0 1,115,782.11 0
二、解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260,000 万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3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70%
解质时间 2021 年 9 月 27 日
持股数量 2,508,279.26 万股
持股比例 55.0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809,345.00 万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2.2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7.75%
包钢集团目前暂无将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28]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氟化工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72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氟化工公司
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金石资源团队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开发萤石资源综合利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萤石选矿公司和氟化工公司 2 家合资公司并开展相关项目投资,且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2021 年 4 月 6 日、2021
年 4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上述氟化工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达茂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223MA0R8FPA74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巴润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内 305
法定代表人:苏宝刚
注册资本:柒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09 月 24 日
营业期限:自 2021 年 09 月 24 日至 长期
经营范围: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矿山机械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设立的氟化工公司,部分经营范围及建设项目立项尚需相关部门的前置审批程序,待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项目建设及经营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
[2021-09-25]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71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包钢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17,497.15 万股,限售流通股 1,390,782.11 万股,持股总数量2,508,279.2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2%。本次解除质押后,包钢集团共质押公司股票 1,043,345.00 万股,占其持有总额的 41.60%。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接到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钢集团”)出具的《进行解除股票质押的函》,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17,391.31 万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69%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8%
解质时间 2021 年 9 月 23 日
持股数量 2,508,279.26 万股
持股比例 55.0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1,043,345.00 万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1.6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2.89%
包钢集团目前暂无将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2021-09-07]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70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1 年 9 月 3 日,包钢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17,497.15 万股,限售流通股 1,390,782.11 万股,持股总数量2,508,279.2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2%。本次解除质押后,包钢集团共质押公司股票 1,060,736.31 万股,占其持有总额的 42.29%。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接到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钢集团”)出具的《进行解除股票质押的函》,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26,000.00 万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7%
解质时间 2021 年 9 月 3 日
持股数量 2,508,279.26 万股
持股比例 55.0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1,060,736.31 万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2.2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27%
包钢集团目前暂无将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
[2021-09-03]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结果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69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
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计划于 7 月 5 日起 3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为 8 亿元。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1 年 9 月 1 日,北方稀土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263,083,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577%;增持金额 800,000,159.69 元。已完成增持计划的 100%,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包钢集团的通知,截至 2021 年
9 月 1 日,北方稀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263,083,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577%;增持金额 800,000,159.69 元。已完成增持计划的 100%,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性质:
增持计划前,包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25,082,792,5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2%,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1,174,971,476 股,限售流通股13,907,821,061 股;北方稀土未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 2021 年 9 月 1 日,包钢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一致行动
人北方稀土持有公司股份 263,083,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577%。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替代方案暨
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21-042),增持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增持计划的股份种类:包钢股份 A 股股票。
2、增持计划的数量或金额:增持金额为 8 亿元人民币。
3、增持计划的价格:不设价格区间,包钢集团及北方稀土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包钢集团及北方稀土考虑自身生产经
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安排等因素,计划自 7 月 5 日起 3 个月内实施完
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包钢集团和北方稀土的自有及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 2021 年 9 月 1 日,北方稀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263,083,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577%;增持金额
800,000,159.69 元。已完成增持计划的 100%。截至 2021 年 9 月 1 日,包
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方稀土共持有公司股份 25,345,875,8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60%。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增持计划的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包钢集团和北方稀土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 日
[2021-08-27]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67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参
加会议监事 5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后一致认为: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7] (600010)包钢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606元
每股净资产: 1.222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0953%
营业总收入: 394.3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7.6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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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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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6]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2-005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人,参加会议董事14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将相关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 5 亿元,期限 3 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宝都鼎(上海)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将相关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华宝都鼎(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期限 3 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融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将相关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华融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 3 亿元,期限 3 年,租赁标的为公司薄板厂内宽厚板热处理生产线,含压平机、1#-4#冷床、宽厚板热处理加热炉、翻板机、过跨平车、自动火切机、矫直机、定尺剪、声波探伤仪、抛丸机、喷印机等设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2]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2021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2-004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4000 万元到 365000 万元,与上
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203404.20 万元到 324404.20 万元,同比增长 501.05%
到 799.11%;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39500 万元
到 3582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193398.14 万元到 312098.14
万元,同比增长 419.50%到 676.98%。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244000 万元到 365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203404.20 万元到 324404.20 万元,同比增长 501.05%到 799.11%。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39500 万元
到 3582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193398.14 万元到 312098.14
万元,同比增长 419.50%到 676.98%。
(三)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595.8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101.86 万元。
(二)每股收益:0.0089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2021 年,钢铁和稀土行业运行态势良好,钢材和稀土价格同比上涨,公司把握市场机遇,以高效益发展为目标,积极应对原料端价格上涨冲击和四季度钢铁市场下行压力,不断创新优化生产组织方式,加大降本增效力度,大力调整产品结构,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创效水平,盈利能力显著增强,2021 年经营业绩同比大幅增长。
(二)2020 年度因疫情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基数小。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08]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2-002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4 人,参
加会议监事 4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方稀土续签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方稀土”)的稀土精矿交易价格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为不含税
26887.20 元/吨(干量,REO=51%),REO 每增减 1%,不含税价格增减 527.2
元/吨(干量),稀土精矿 2022 年交易总量不超过 23 万吨(干量,REO=50%)。为使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及时跟随市场变化,双方约定,稀土精矿交易价格每季度确定一次。双方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和实际品质情况协商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如遇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稀土精矿交易价格随之浮动。若一个季度内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平稳,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不做调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2-01-08]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与北方稀土续签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2-003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方稀土
续签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方稀土”)续签《稀土精矿供应合同》,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双方稀
土精矿销售价格调整为不含税 26887.20 元/吨(干量,REO=51%),REO 每
增减 1%,不含税价格增减 527.2 元/吨(干量),稀土精矿 2022 年交易
总量不超过 23 万吨(干量,REO=50%)。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上述定价机制全权办理日常与北方稀土就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协商及续签稀土精矿供应合同事宜。
●由于本公司和北方稀土同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之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价格调整事项及拟新签订的《稀土精矿供应合同》须经双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双方签订2021年度《稀
土精矿供应合同》,确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为不含税
16269 元/吨(干量,REO=51%),REO 每增减 1%,不含税价格增减 319元/吨(干量)。2021年稀土精矿实际交易量为17.98万吨(干量,REO=50%),交易总金额为 28.68 亿元(不含税)。
近期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上涨,按照与北方稀土约定的稀土精矿定价机制,经与北方稀土协商,决定上调稀土精矿销售价格。在综合考虑碳酸稀土市场价格,扣除碳酸稀土制造费用及行业平均利润,同时
考虑加工收率及稀土精矿品质要求等因素基础上,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
起双方稀土精矿交易价格调整为不含税 26887.20 元/吨(干量,REO=51%),
REO 每增减 1%,不含税价格增减 527.2 元/吨(干量),稀土精矿 2022
年交易总量不超过 23 万吨(干量,REO=50%),并将根据上述调整事项与北方稀土续签《稀土精矿供应合同》。
因公司与北方稀土同为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智强
注册资本:36.33 亿元
办公地址:昆都仑区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路 83 号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及稀土应用产品;铌精矿及其深加工产品;冶金产品、煤炭及其深加工产品、化工产品、光电产品经营;设备、备件的制造、采购与销售;进口本企业所需产品;出口产品;技术的开发应用、推广转让,技术、信息服务;分析检测;建筑安装、修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农用物资、土壤改良剂、水溶肥料、生物肥料、有机肥料的生产与销售。
(二)关联关系:北方稀土是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其37.39%股权,为《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北方稀土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与北方稀土根据实际需要及生产安排,协商确定稀土精矿供应
量。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对北方稀土的稀土精矿销售价格调整为不含
税 26887.20 元/吨(干量,REO=51%),REO 每增减 1%,不含税价格增减
527.20 元/吨(干量),稀土精矿 2022 年交易总量不超过 23 万吨(干量,
REO=50%)。为使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及时跟随市场变化,双方约定,稀土精矿交易价格每季度确定一次。双方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和实际品质情况协商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如遇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稀土精矿交易价格随之浮动。若一个季度内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平稳,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不做调整。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上述定价机制全权办理日常与北方稀土就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协商及续签稀土精矿供应合同事宜。
公司将根据上述调整事项与北方稀土续签《稀土精矿供应合同》,并按照新签订的合同执行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双方确认,本次调整事项及拟新签订的《稀土精矿供应合同》须经双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期间的稀土精矿关联交易,
适用本次新签订的《稀土精矿供应合同》。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方稀土续签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6 名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其余 8 名非关联董事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
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北方稀土供应稀土精矿,有利于公司尾矿资源开发生产及利润实现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本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此次与北方稀土续签《稀土精矿供应合同》保证了公司白云鄂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相关生产线所生产的稀土精矿的销售和实现利润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有效保护了公司股东的权益,决策程序合规,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审计委员会对此也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能够保证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2-01-08]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2-001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人,参加会议董事14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方稀土续签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的稀土精矿交易价格拟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为不含税26887.20元/吨(干量,REO=51%),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527.2元/吨(干量),稀土精矿2022年交易总量不超过
23万吨(干量,REO=50%)。为使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及时跟随市场变化,双方约定,稀土精矿交易价格每季度确定一次。双方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和实际品质情况协商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如遇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稀土精矿交易价格随之浮动。若一个季度内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平稳,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不做调整。
独立董事对此已做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1-12-28]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 713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5,708,121,18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6.6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振刚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4 人,出席 10 人,董事李晓、宋龙堂、邢立广、邹彦春因工
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3 人,监事张卫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白宝生出席情况;公司财务总监谢美玲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 同意 反对 弃权
东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类 (%) (%) (%)
型
A 25,695,702,265 99.9516% 12,269,621 0.0477% 149,300 0.0007%
股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秀芳、乌日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8]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90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16:00在包钢信息大楼71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李晓授权董事王臣行使表决权,董事宋龙堂、邢立广授权董事李雪峰行使表决权,董事邹彦春授权董事白宝生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直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直租业务,融资金额为不超过 7812 万元,期限为 3 年。
独立董事对此已做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8]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开展融资租赁直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89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融资租赁直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包钢股份”)拟将部分设备以融资租赁直租方式与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入资金不超过 7812 万元,融资期限为 3 年。
●由于公司和铁融租赁公司同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之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开展融资租赁直租业务,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采用融资租赁直租模式,标的为动供总厂电动鼓风机设备,预计融资金额不超过 7812 万元,期限 3 年。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铁融租赁公司与公司同为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交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铁融租赁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名称: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莘
4、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0 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16 日
6、营业期限:2017 年 3 月 16 日至 2047 年 3 月 15 日
7、办公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975 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 1-1-902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
(二)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铁融租赁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其 65%的股权,为《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为 92837.76 万元,净资产为
66060.14 万元;2021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379.33 万元,净利润
654.02 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主要内容:铁融租赁公司为公司购买动供总厂电动鼓风机设备,公司以设备直租方式使用该设备至租期结束,合同到期后租赁物所有权按 100 元转让给包钢股份,融资金额不超过 7812 万元。
(二)租赁方式:融资租赁直租方式。
(三)租赁期限:3 年。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租息按季支付,本金按年支付。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直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6 名关联董事刘振刚、李晓、宋龙堂、邢立广、王臣、李雪峰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8 名非关联董事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开展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由融资租赁公司为公司购买相关设备,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有效开展。
(二)开展该业务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11]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 713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7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1 年 12 月 11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10 包钢股份 2021/12/2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和 2021 年 12 月 27 日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 204 证券融资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
联系人:何丽
联系电话:0472-2669529
传真:0472-2669528
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11]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86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人,参加会议董事14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境外债券规模不超过30,000万美元(含30,000万美元)。
2、债券拟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的境外债券期限拟不超过3年(含3年)。
3、债券利率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实际发行利率以发行时市场情况为准,付息方式采用单利计息,不计复利,每半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随本清。
4、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监管政策要求,本次公司发行境外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偿还公司境内外即将到期的债务、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境内外采购废钢所需资金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1年12月27日在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71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11]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87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4 人,
参加会议监事 4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发行境外债券规模不超过 30,000 万美元(含 30,000
万美元),期限不超过 3 年期(含 3 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2-08]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公司职工监事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84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职工监事常虹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常虹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常虹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人数,辞职后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不会影响监事会的依法规范运作。
常虹女士在担任公司职工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常虹女士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1-26]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股份质押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83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包钢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17,497.15 万股,限售流通股 1,390,782.11 万股,持股总数量2,508,279.2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2%。本次质押后,包钢集团共质押公司股票 842,145.00 万股,占其持有总额的 33.57%。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接到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钢集团”)出具的《进行股票质押的函》,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限售 是否 占其 占公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数 股(如是,注 补充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所持 司总 质押融资资
股股东 (万股) 明限售类型) 质押 股份 股本 金用途
比例 比例
包钢集团 是 76,000.00 否 否 2021-11-24 2022-11-25 浙商银行股份 3.03% 1.67% 为子公司融
有限公司 资提供担保
合计 - 76,000.00 - - - - - 3.03% 1.67% -
二、本次股份质押其他事项
本次股份质押用于包钢集团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包钢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本次质押设预警履约保障比例和平仓履约保障比例,如低于平仓履约保障比例,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
平仓行为。以上风险引发时,包钢集团将采取追加保证金或追加质押股票、提前归还融资或提供质权人认可的抵质
押物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计质押数量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押股 未质押股份中 未质押
(万股) 例 (万股) 量(万股) 比例 比例 份中限售 份中 限售股份数量 股份中
股份数量 冻结 (万股) 冻结股
(万股) 股份 份数量
数量
包钢集团 2,508,279.26 55.02% 766,145.00 842,145.00 33.57% 18.47% 275,000 0 1,115,782.11 0
合计 2,508,279.26 55.02% 766,145.00 842,145.00 33.57% 18.47% 275,000 0 1,115,782.11 0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021-11-23]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2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 713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5,720,207,69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6.6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振刚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4 人,出席 10 人,董事李晓、宋龙堂、王臣、邹彦春因工作
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2 人,监事张卫江、肖继中、常虹因工作原因未能
出席;
3、董事会秘书白宝生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季文东、财务总监谢美玲列席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5,712,573,595 99.9703 7,429,100 0.0288 205,000 0.0009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秀芳、乌日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1-06]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78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人,参加会议董事14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公开发行规模不
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 1 年期(含 1
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在包
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 713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1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2021-11-06]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拟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80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打通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缓解偿债压力,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公开发行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具体事宜如下:
一、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发行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
3、发行方式:本次采用公开方式进行发行。
4、承销商选定方式:通过公开招标选聘。
5、发行利率:本次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利率及支付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6、拟发行债券期限:不超过 1 年期(含 1 年)。
7、担保方式:本次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无担保。
8、审理机构: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9、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前期负债、补充营运资金等符合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及相关监管机构规定的资金投向。
10、承销方式:由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短期融资券。
二、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含权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偿债保障安排(包括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协助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及存续期管理相关事宜;开展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注册、发行、还本付息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及存续期管理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信息披露安排、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存续期管理等事宜。
4、若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5、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及存续期管理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前述各项事宜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及存续期管理有关的事务。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四、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方案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短期融资券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2021-11-06]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79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人,
参加会议监事 5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公开发行规
模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 1 年期(含 1
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2021-11-06]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 15 点
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 713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22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1 年 11 月 6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10 包钢股份 2021/11/1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和 2021 年 11 月 22 日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 204 证券融资部
(三)登记方式: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
联系人:何丽
联系电话:0472-2669529
传真:0472-2669528
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0-30]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2021年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77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钢铁(2020 年修订)》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 2021 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主要产品 产量(万吨) 销售量(万吨) 平均售价(元/吨)
管 材 110.5 118.14 4928.88
板 材 686.68 709.16 4946.09
型 材 135.78 143.54 4467.93
线棒材 197.03 213.90 4369.31
该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使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30] (600010)包钢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824元
每股净资产: 1.244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
营业总收入: 639.9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7.78亿元
[2021-10-20]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76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1 年 10 月 18 日,包钢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17,497.15 万股,限售流通股 1,390,782.11 万股,持股总数量2,508,279.2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2%。本次解除质押后,包钢集团共质押公司股票 766,145.00 万股,占其持有总额的 30.54%。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接到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钢集团”)出具的《进行解除股票质押的函》,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43,200.00 万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7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5%
解质时间 2021 年 10 月 18 日
持股数量 2,508,279.26 万股
持股比例 55.0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766,145.00 万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0.5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6.81%
包钢集团目前暂无将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9 日
[2021-10-16]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75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人,参加会议董事14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内蒙古包钢钢管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深化国企市场化改革,贯彻落实国家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公司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企业经营活力,公司决定成立内蒙古包钢钢管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1、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金 1 亿元(认缴)。
2、出资主体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3、出资方式及比例
以钢管产业实物资产出资(正在评估,以评估后结果为准),出资比例 100%。
4、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钢管生产所需原辅料及钢管相关制品的生产、检验、研发、运输、经营;负责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零备件;设备检修;防腐保温;经济信息服务;技术咨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09-29]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73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人,参加会议董事14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蓝满设备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拟将相关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蓝满设备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预计融资金额 5 亿元,期限 3 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拟将相关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预计融资金额 2 亿元,期限 3 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29]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74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包钢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17,497.15 万股,限售流通股 1,390,782.11 万股,持股总数量2,508,279.2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2%。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后,包钢集团共质押公司股票 809,345.00 万股,占其持有总额的32.27%。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接到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钢集团”)出具的《进行股票质押及解质押的函》,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部分股份解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限售 是否 占其所 占公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数 股(如是,注 补充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司总 质押融资资
股股东 (万股) 明限售类型) 质押 比例 股本 金用途
比例
包钢集团 是 26,000 否 否 2021-09-27 2022-02-06 民生银行股份 1.04% 0.57% 偿还包钢集
有限公司 团债务
合计 - 26,000 - - - - - 1.04% 0.57% -
(二)本次股份质押其他事项
本次股份质押用于偿还包钢集团债务。
包钢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本次质押设预警履约保障比例和平仓履约保障比例,如低于平仓履约保障比例,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
平仓行为。以上风险引发时,包钢集团将采取追加保证金或追加质押股票、提前归还融资或提供质权人认可的抵质
押物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累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押股 未质押股份中 未质押
(万股) 例 计质押数量 计质押数量 比例 比例 份中限售 份中 限售股份数量 股份中
股份数量 冻结 (万股) 冻结股
(万股) 股份 份数量
数量
包钢集团 2,508,279.26 55.02% 1,043,345.00 1,069,345.00 42.63% 23.46% 275,000 0 1,115,782.11 0
合计 2,508,279.26 55.02% 1,043,345.00 1,069,345.00 42.63% 23.46% 275,000 0 1,115,782.11 0
二、解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260,000 万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3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70%
解质时间 2021 年 9 月 27 日
持股数量 2,508,279.26 万股
持股比例 55.0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809,345.00 万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2.2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7.75%
包钢集团目前暂无将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28]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氟化工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72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氟化工公司
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金石资源团队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开发萤石资源综合利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萤石选矿公司和氟化工公司 2 家合资公司并开展相关项目投资,且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2021 年 4 月 6 日、2021
年 4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上述氟化工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达茂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223MA0R8FPA74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巴润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内 305
法定代表人:苏宝刚
注册资本:柒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09 月 24 日
营业期限:自 2021 年 09 月 24 日至 长期
经营范围: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矿山机械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设立的氟化工公司,部分经营范围及建设项目立项尚需相关部门的前置审批程序,待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项目建设及经营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
[2021-09-25]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71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包钢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17,497.15 万股,限售流通股 1,390,782.11 万股,持股总数量2,508,279.2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2%。本次解除质押后,包钢集团共质押公司股票 1,043,345.00 万股,占其持有总额的 41.60%。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接到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钢集团”)出具的《进行解除股票质押的函》,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17,391.31 万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69%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8%
解质时间 2021 年 9 月 23 日
持股数量 2,508,279.26 万股
持股比例 55.0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1,043,345.00 万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1.6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2.89%
包钢集团目前暂无将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2021-09-07]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70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1 年 9 月 3 日,包钢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17,497.15 万股,限售流通股 1,390,782.11 万股,持股总数量2,508,279.2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2%。本次解除质押后,包钢集团共质押公司股票 1,060,736.31 万股,占其持有总额的 42.29%。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接到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钢集团”)出具的《进行解除股票质押的函》,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26,000.00 万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7%
解质时间 2021 年 9 月 3 日
持股数量 2,508,279.26 万股
持股比例 55.0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1,060,736.31 万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2.2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27%
包钢集团目前暂无将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
[2021-09-03]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结果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69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
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计划于 7 月 5 日起 3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为 8 亿元。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1 年 9 月 1 日,北方稀土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263,083,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577%;增持金额 800,000,159.69 元。已完成增持计划的 100%,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包钢集团的通知,截至 2021 年
9 月 1 日,北方稀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263,083,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577%;增持金额 800,000,159.69 元。已完成增持计划的 100%,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性质:
增持计划前,包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25,082,792,5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2%,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1,174,971,476 股,限售流通股13,907,821,061 股;北方稀土未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 2021 年 9 月 1 日,包钢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一致行动
人北方稀土持有公司股份 263,083,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577%。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替代方案暨
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21-042),增持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增持计划的股份种类:包钢股份 A 股股票。
2、增持计划的数量或金额:增持金额为 8 亿元人民币。
3、增持计划的价格:不设价格区间,包钢集团及北方稀土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包钢集团及北方稀土考虑自身生产经
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安排等因素,计划自 7 月 5 日起 3 个月内实施完
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包钢集团和北方稀土的自有及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 2021 年 9 月 1 日,北方稀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263,083,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577%;增持金额
800,000,159.69 元。已完成增持计划的 100%。截至 2021 年 9 月 1 日,包
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方稀土共持有公司股份 25,345,875,8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60%。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增持计划的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包钢集团和北方稀土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 日
[2021-08-27]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67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参
加会议监事 5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后一致认为: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7] (600010)包钢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606元
每股净资产: 1.222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0953%
营业总收入: 394.3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7.6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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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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