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199什么时候复牌?-东晶电子停牌最新消息
≈≈东晶电子002199≈≈(更新:22.01.15)
[2022-01-15] (002199)东晶电子:关于全资孙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黄山东晶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东晶”)于近日收到了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安 徽 省 税 务 局 颁 发 的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为
GR202134003084,发证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8 日,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认定系黄山东晶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黄山东晶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于黄山东晶 2021 年度未产生所得税费用,本次认定预计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经
营业绩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黄山东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2021-10-29] (002199)东晶电子: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316元
每股净资产: 1.793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62%
营业总收入: 2.4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202.75万元
[2021-10-15] (002199)东晶电子: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1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21 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900.00 万元–3,500.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468.52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518.97%–647.03%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191 元/股–0.1438 元/股 盈利:0.0192 元/股
(2)2021 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项目 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764.24 万元–1,364.24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246.22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210.39%–454.07%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314 元/股–0.0560 元/股 盈利:0.0101 元/股
二、 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1 年前三季度,受益于新兴电子产业的发展以及电子产品的国产替代
加速,下游市场对公司产品需求旺盛,公司产品的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均有所提升;营业收入扩大导致规模效应显现,叠加公司小型化产品的销售金额提升,致使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同比上升。
2、2021 年前三季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约为 603 万元。
四、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2021-09-29] (002199)东晶电子: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0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
公告
股东华金证券融汇32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2021 年 9 月 28 日,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
晶电子”)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华金证券融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
称“融汇 321 号资管计划”)(证券账户名称:华金证券-东吴证券尊选 1 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金证券融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之管理人华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的《告知函》,获悉融汇 321 号资管计划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增持
公司股份数量超过总股本的 1%,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2021-09-17] (002199)东晶电子: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9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晶电子金华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晶金华”)和黄山东晶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
东晶”)自 2021 年 4 月 29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各类政府
补助合计 1,406,097.05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获得 收到补 是否 是否与公
序号 补助 发放主体 补助原因或 补助金额 助的时 补助依据 补助 会计 具有 司日常经
的主 项目 (单位:元) 间 类型 处理 可持 营活动相
体 续性 关
2020 年度市区 与收 计入
1 东晶 金华市商务 开放型经济发 23,900.00 2021 年 金商务发 益相 其他 否 是
金华 局 展资金第一批 5 月 〔2021〕4 号 关 收益
兑现项目
2020 年度市区 与收 计入
2 东晶 金华市商务 开放型经济发 113,100.00 2021 年 金商务发 益相 其他 否 是
金华 局 展资金第二批 6 月 〔2021〕4 号 关 收益
兑现项目
金华经济技 2020 年度市区 与收 计入
3 东晶 术开发区经 开放型经济发 23,900.00 2021 年 金商务发 益相 其他 否 是
金华 济发展局 展资金第一批 6 月 〔2021〕4 号 关 收益
兑现项目
金华经济技 2020 年度市区 与收 计入
4 东晶 术开发区经 开放型经济发 113,000.00 2021 年 金商务发 益相 其他 否 是
金华 济发展局 展资金第二批 6 月 〔2021〕4 号 关 收益
兑现项目
东晶 金华市税务 2021 年 中华人民共 与收 计入
5 金华 局 土地税减免 495,317.88 6 月 和国国务院 益相 其他 否 是
令第 483 号 关 收益
东晶 金华经济技 2020 年市区规 2021 年 金经信经运 与收 计入
6 金华 术开发区经 上工业企业电 28,021.00 7 月 〔2021〕1 号 益相 其他 否 是
济发展局 力消费券补助 关 收益
获得 收到补 是否 是否与公
序号 补助 发放主体 补助原因或 补助金额 助的时 补助依据 补助 会计 具有 司日常经
的主 项目 (单位:元) 间 类型 处理 可持 营活动相
体 续性 关
东晶 金华市经济 2020 年度技术 2021 年 金经信便签 与收 计入
7 金华 和信息化局 创新财政专项 50,000.00 8 月 〔2021〕38 益相 其他 否 是
资金 号 关 收益
东晶 金华市经济 2020 年度技术 2021 年 金经信便签 与收 计入
8 金华 和信息化局 创新财政专项 100,000.00 8 月 〔2021〕38 益相 其他 否 是
资金 号 关 收益
金华经济技
术开发区经
济发展局《关
东晶 金华经济技 2020 年二季度 2021 年 于稳企惠企 与收 计入
9 金华 术开发区经 骨干企业补助 400,000.00 9 月 和帮扶企业 益相 其他 否 是
济发展局 度过难关的 关 收益
十条意见工
业企业资金
分配公示》
东晶 金华经济技 2020 年度技术 2021 年 金经信便签 与收 计入
10 金华 术开发区经 创新财政专项 50,000.00 9 月 〔2021〕38 益相 其他 否 是
济发展局 资金 号 关 收益
黄山 黄山市屯溪 就业风险储备 2021 年 皖人社秘 与收 计入
11 东晶 区财政局 金 8,858.17 7 月 〔2021〕3 号 益相 其他 否 是
关 收益
上述政府补助均为现金形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
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
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不
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上述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
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
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
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均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1 年度利润总额
1,406,097.05 元。
4、风险提示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1 年度损益的最终影响以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补助的政府文件及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2021-09-09] (002199)东晶电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
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21 年 7 月 19 日,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信托”的管理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石创富”)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千石创富拟将其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千石资管计划”)合计持有的 17,1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02%)以人民币 138,168,000.00 元的价格转让给华金证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华金证券融汇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融汇 321 号资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份
协议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等相关公告。
二、股份协议转让进展情况
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接到千石创富的通知,其已于当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完成。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千石创富 21,456,036 8.81% 4,356,036 1.79%
华金证券 - - 17,100,000 7.02%
注:(1)上表中,千石创富代表“千石资管计划”,华金证券代表“融汇 321 号资管计划”;(2)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千石创富管理的千石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4,356,0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华金证券管理的融汇 321 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17,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2%,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
2、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2021-08-28] (002199)东晶电子: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877元
每股净资产: 1.749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4%
营业总收入: 1.5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135.76万元
[2021-07-21] (002199)东晶电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 年 7 月 20 日,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东晶电子”)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信托”的管理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石创富”)通知,获悉其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
券”)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
约定,千石创富拟将其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合称“千石资管计划”)合计持有的 17,100,000 股公司股份(即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
的 5,700,000 股、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5,700,000 股、千石资本-天
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5,700,000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2%)以合计人民币
138,168,000 元(每股 8.08 元)的价格转让给华金证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华金证券融
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融汇 321 号资管计划”,融汇 321 号资管计划
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编码为 SSB054)。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介绍
1、转让方:千石创富
公司名称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14层4-1406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3年01月25日
经营期限 2013年01月25日至2063年01月24日
法定代表人 尹庆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061269185U
股权结构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投资
经营范围 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
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
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
2、受让方:华金证券
公司名称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128号19层1902室
注册资本 34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0年09月11日
经营期限 2000年09月11日至长期
法定代表人 宋卫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198231D
股权结构 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9.01%,其他股东持股
20.99%。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经营范围 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为期货公司
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华金证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双方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千石创富 21,456,036 8.81% 4,356,036 1.79%
华金证券 - - 17,100,000 7.02%
注:
1、上表中,千石创富代表“千石资管计划”,华金证券代表“融汇 321 号资管计划”;
2、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质押的情况。
二、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7 月 19 日,千石创富与华金证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千石资本
-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
管理计划”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17,100,000 股流通股(即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
计划持有的 5,700,000 股、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5,700,000 股、千石
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5,7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02%(以下
简称“标的股份”)。
(三)转让价款
本次股权协议转让的转让价格为 8.08 元/股(本次交易价格不低于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的 100%),转让价款总额为?138,168,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捌佰壹拾陆万零捌仟元整)。如在协议签署日至股权过户完成日之间,因标的股票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等导致标的股票数量发生变动的,标的股票的股票数量相应调整,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不变。
(四)转让价款的支付
甲、乙双方应在协议签定后 3 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的申请材料。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标的股份转让申请确认意见书后 2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三个账户分别汇入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各?4,605,6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佰陆拾万零伍仟陆佰元整)(按照股份转让价款的 10%计算,共计?13,816,800元);在标的股份完成过户手续后 2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三个账户分别汇入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各?41,450,4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壹佰肆拾伍万零肆佰元整)(按照股份转让价款的 90%计算,共计?124,351,200 元)。
(五)股权过户
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标的股份转让申请确认意见书后的 2 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所有办理该股份转让过户手续所需文件并办理该股份转让过户手续。
(六)协议生效时间及生效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影响
1、本次权益变动前,千石创富管理的千石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21,456,0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1%,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千石创富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仍持有公司 1.79%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前,华金证券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华金证券管理
的融汇 321 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17,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2%,成为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的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亦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
四、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为千石创富在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份,千石创富承诺:
1、“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14 年 8 月 21 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本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单独或联合谋求东晶电子的控制权或成为东晶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将采取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逐步减持东晶电子股份。在本公司持有东晶电子股份期间,本公司承诺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放弃所持有的东晶电子股份所对应的提案权、表决权,不向东晶电子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尚在严格履行中。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分别就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千石创富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华金证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2021-07-21] (002199)东晶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晶电子
股票代码:002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 14 层 4-140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国际财经中心 D 座 14 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1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权益变动系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信托”的管理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将其管理的产品“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
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的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7,1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02%)转让给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产品“华金证券融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千石资管计划的管理人,披露该产品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释义项 - 释义内容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千
信息披露义务人、千 指 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
石创富 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
千石资管计划 指 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
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合称
华金证券 指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华金证券融
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东晶电子、上市公司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华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金证券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7,100,000
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02%
本报告书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千石创富与华金证券关于本次股份协议转
《股份转让协议》 指 让事项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签署的《股份转
让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中部分数据可能会因四舍五入的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 14 层 4-1406
法定代表人:尹庆军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61269185U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
成立时间:2013 年 01 月 25 日
营业期限:2013 年 01 月 25 日至 2063 年 01 月 24 日
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所占比例(%)
1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千石创富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1 尹庆军 男 中国 董事长 北京 否
2 吴富佳 男 中国 董事、总经理 北京 否
3 刘峥 女 中国 董事 北京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千石创富旗下其他投资组合不存在合计持
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千石资管计划到期清算而做出的安排。
二、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4,356,0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7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
持其持有的本次权益变动后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拟采取的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减持计划是否实施及其实施时间、实际减持数量、减持金额等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21,456,0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81%。
其中,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152,0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4%;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7,152,0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4%;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152,0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4,356,0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79%。
其中,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452,0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60%;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452,0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60%;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452,0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6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7 月 19 日,千石创富与华金证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千石创富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华金证券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7,1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即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5,700,000 股、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
的5,70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5,7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02%。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 例 (股) 例
北京千石创富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 21,456,036 8.81% 4,356,036 1.79%
(代表“千石资管
计划”)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7 月 19 日,千石创富与华金证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一) 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17,100,000 股流通股(即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5,70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5,70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5,700,0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7.02%(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三)转让价款
本次股权协议转让的转让价格为 8.08 元/股(本次交易价格不低于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的 100%),转让价款总额为?138,168,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捌佰壹拾陆万零捌仟元整)。如在协议签署日至股权过户完成日之间,因标的股票送股、
[2021-07-21] (002199)东晶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晶电子
股票代码:002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华金证券融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 128 号 19 层 1902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59 号 30 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1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权益变动系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信托”的管理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将其管理的产品“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的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7,1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02%)转让给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产品“华金证券融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华金证券融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披露该产品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释义项 -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金证券 指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华金证券融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融汇 321 号资管计划 指 华金证券融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千石
千石创富 指 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
管理计划”)
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
千石资管计划 指 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合称
东晶电子、上市公司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千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石创富持有的上市公司 17,100,000 股股票,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02%
本报告书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千石创富与华金证券关于本次股份协议转让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事项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
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中部分数据可能会因四舍五入的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 128 号 19 层 1902 室
法定代表人:宋卫东
注册资本:34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198231D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代销金融产品,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成立时间:2000 年 09 月 11 日
经营期限:2000 年 09 月 11 日至长期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725,865,580 79.01
2 上海裕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1,462,322 9.03
3 广州市德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9,674,135 4.63
4 西上海(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 2.90
5 广东丹尼客鞋业皮具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 1.45
6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 1.45
7 岭南金控三期(深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00 1.45
8 安徽达鑫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997,963 0.09
合计 3,450,000,000 1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金证券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 其他国家
住地 或地区居
留权
1 宋卫东 男 中国 董事长 上海 无
2 谢伟 男 中国 副董事长 珠海 无
3 杨南昌 男 中国 副董事长 广州 无
4 郭瑾 女 中国 董事 珠海 无
5 李微欢 男 中国 董事 珠海 无
6 Nanxing Yu 女 澳大利亚 董事 上海 是
7 王晋勇 男 中国 独立董事 上海 无
8 刘凤委 男 中国 独立董事 上海 无
9 林采宜 女 中国 独立董事 上海 无
10 吴小亮 女 中国 独立董事 北京 无
11 戴君侠 男 中国 职工董事 上海 无
12 赵丽峰 男 中国 总裁 上海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金证券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 ST 森源
1 公司 002358 5.50%
注:华金证券通过“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华金证券纾困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述股票。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向融汇 321 号资管计划委托人提供综合性的资本市场服务以及获取综合性的投资收益而做出的安排。本次权益变动不以谋求对东晶电子的控制权为最终目的。
二、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以其合法管理的资金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2%,拟采取的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2021-07-10] (002199)东晶电子: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5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600 万元–2,400 万元 盈利:222.3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619.75%–979.62%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657 元/股–0.0986 元/股 盈利:0.0091 元/股
二、 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1 年上半年,受益于新兴电子产业的发展以及电子产品的国产替代加
速,下游市场对公司产品需求旺盛,公司产品的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均有所提升,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营业收入扩大导致规模效应显现,叠加公司小型化产品的销 售金额提升,致使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同比上升。
2、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约为 472 万元。
四、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
[2021-07-07] (002199)东晶电子: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1 年 6 月 11 日,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
晶电子”)董事会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39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中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年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和说明,具体回复如下:
问题 1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240.42 万元,同比增长 24.73%;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797.55 万元,同比减少 46.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
-53.35 万元,同比增长 96.72%。2013 年至 2020 年,你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已连
续 8 年为负,净利润长期微利或为负。
一、你公司在 2020 年 7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年报
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披露了你公司 2013 年至 2019 年连续七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的原因及已采取的应对措施,认为发展趋势长期向好,但你公司本年扣非后净利润继续为负。请结合相关因素分析你公司本年扣非后净利润继续为负的
原因,并说明你公司前期采取的应对措施是否有效。
【回复说明】:
(一)公司本年扣非后净利润继续为负数的原因
1、公司主营业务及行业景气度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主要从事石英晶体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经营产品包括谐振器、振荡器等,广泛应用于通讯、资讯、汽车电子、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家用电器、智能安防和航天军工等众多领域。
在“十二五”期间,国家工信部为明确“十二五”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了《“十二五”产业技术创新规划》。该规划涉及到电子元器件的各个细分领域,体现了电子元器件作为信息、智能时代的核心基础产业的重要性。随着一些诸如智能化、物联网等新兴应用领域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元器件的应用领域越发广泛。伴随着国内消费者消费水平和消费理念的提升,消费者对高新技术设备的需求不断增长,这些内外因素都将拉动电子元器件的需求。
在“十三五”期间,国务院颁布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指出“做强信息技术核心产业,顺应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化等发展趋势,提升核心基础硬件供给能力”,提升“新型片式元件”供给保障能力。工信部《“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为我国“十三五”电子信息制造产业的战略发展指明了方向,该规划指出电子信息行业应研究关键基础件、基础工艺等基础前沿技术,研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大战略产品。
在“十四五”期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提升通信设备、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软件等产业水平。构建基于 5G 的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在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能源、智慧医疗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示范。鼓励企业开放搜索、电商、社交等数据,发展第三方大数据服务产业。促进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石英晶体谐振器作为电子产品的基础部件,在电子元器件中处于重要地位,可以预见在未来仍将保持较快发展的趋势。根据国家工信部发布的《2020 年电
子信息制造业运行情况》,2020 年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营业收入同比 增长 11.3%。
2、公司经营业绩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1)2020 年度营业收入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增减金额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泰晶科技(603738) 63,092.51 57,968.95 5,123.56 8.84%
惠伦晶体(300460) 38,784.05 30,994.27 7,789.78 25.13%
晶赛科技(871981) 32,215.84 22,887.07 9,328.77 40.76%
晶宝股份(430590) 10,048.60 7,356.10 2,692.50 36.60%
东晶电子(002199) 26,240.42 21,038.35 5,202.07 24.73%
由上表可见,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度增长 24.73%,与同行业
上市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2)2020 年度净利润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增减金额 增减比例
净利润 净利润
泰晶科技(603738) 3,982.87 1,041.85 2,941.02 282.29%
惠伦晶体(300460) 2,020.17 -13,295.20 15,315.37 115.19%
晶赛科技(871981) 3,117.13 1,934.78 1,182.35 61.11%
晶宝股份(430590) 1,395.03 71.72 1,323.31 1,845.11%
东晶电子(002199) 797.55 1,479.34 -681.79 -46.09%
由上表可见,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较 2019 年度减少 46.09%,主要系 2019
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晶电子金华有限公司已处置的南二环西路房产土地交割 完毕确认资产处置收益 2,546.90 万元,剔除此部分的影响,2020 年度净利润较 2019 年度增长 174.71%,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3)2020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增减金额 增减比例
扣非后净利润 扣非后净利润
泰晶科技(603738) 2,329.90 669.09 1,660.81 248.22%
惠伦晶体(300460) 1,479.78 -16,243.17 17,722.95 109.11%
晶赛科技(871981) 3,406.65 1,450.13 1,956.52 134.92%
晶宝股份(430590) 1,199.65 -41.71 1,241.36 2,976.17%
东晶电子(002199) -53.35 -1,625.56 1,572.21 96.72%
由上表可见,公司 2020 年扣非后净利润较 2019 年度增长 96.72%,与同行
业上市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3、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公司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率的情况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产品分类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增减金额 同比增减
谐振器 25,872.73 20,403.93 5,468.80 26.80%
振荡器 323.24 542.80 -219.56 -40.45%
电容 - 24.66 -24.66 -100.00%
营业收入
其他 44.46 34.87 9.59 27.50%
供应链服务 - 32.09 -32.09 -100.00%
合计 26,240.42 21,038.35 5,202.07 24.73%
谐振器 22,071.32 17,765.68 4,305.64 24.24%
振荡器 284.89 427.51 -142.62 -33.36%
[2021-06-22] (002199)东晶电子:关于延期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3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
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收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390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1 年 6 月 21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的,应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机构及人员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说明。由于《问询函》回函部分内容尚需进一步落实,经公司申请,深交所同意公司延期披露《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推进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2021-05-21] (002199)东晶电子: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2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 555 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晶电子”)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皓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 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 60,507,018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24.854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 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2,579,418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21.59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927,6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3.2565%。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457,605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4.295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0,497,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835%;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0,497,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835%;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0,497,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835%;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497,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835%;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0,447,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4%;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60,497,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835%;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497,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835%;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497,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835%;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0,447,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4%;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497,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835%;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0,447,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4%;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497,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835%;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0,447,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4%;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0,497,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835%;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0,447,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4%;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 60,497,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835%;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0,447,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4%;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晶电子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晶电子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2021-05-08] (002199)东晶电子: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
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通过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公司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
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7:00。
出席本次活动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皓先生、董事会秘书石佳霖先生、财务总监胡静雯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1 年5 月 12 日(星期三)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通过本次活动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2021-05-08] (002199)东晶电子: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暨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0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
暨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21 年 2 月 28 日,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第一大股
东“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信托”的管理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石创富”)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千石创富拟将其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千石资管计划”)合计持有的 14,58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99%)以人民币 82,960,200.00 元的价格转让给华创证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华创证券钱景 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钱景 8 号资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份协议转
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等相关公告。
二、股份协议转让进展情况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接到千石创富的通知,其已于当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完成。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千石创富 36,036,036 14.80% 21,456,036 8.81%
华创证券 - - 14,580,000 5.99%
注:上表中,千石创富代表“千石资管计划”,华创证券代表“钱景 8 号资管计划”。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千石创富管理的千石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21,456,0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1%,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华创证券管理的钱景 8 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14,5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9%,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三、第一大股东变更情况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公司原第二大股东李庆跃先生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庆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方彩珍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150,8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5%。其中:李庆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649,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4%;方彩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500,8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李庆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方彩珍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被限制权利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一大股东李庆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方彩珍女士已签署并出具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公司仍然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李庆跃先生、方彩珍女士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2021-05-08] (002199)东晶电子: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东晶电子
股 票 代 码 :002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庆跃
住 所:浙江省金华市婺江西路**号
通 讯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江西路**号
一致行动人:方彩珍
住 所:浙江省金华市婺江西路**号
通 讯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江西路**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不变,因原第一大股东减持,被动成为第一大股东
签署日期:2021 年 5 月 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 10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11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3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6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8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9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 21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李庆跃
一致行动人 指 方彩珍
东晶电子、上市公司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
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信托”的管理人北京千
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将其管理的产品“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
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本次权益变动 指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14,580,000 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99%)转让给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
产品“华创证券钱景 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从而导致信息披露
义务人被动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报告书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5 号——权
《准则第 15 号》 指
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
《准则第 16 号》 指
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李庆跃
1、基本情况
姓名 李庆跃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国籍
身份证号 3307021959********
住所 浙江省金华市婺江西路**号
通讯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江西路**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2、最近五年的主要职业、职务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主营业务 注册地 职务 起止时间 是否存在
产权关系
浙江东晶电子股 电子元器件的研 董事长 2004.07-2017.03 直接持股
1 份有限公司 发、生产与销售 浙江金华 10.54%
总经理 2016.08-2017.03
2 上海财悦管理咨 企业管理咨询 上海金山 监事 2019.10 至今 直接持股
询有限公司 30%
3 江苏卓进半导体 半导体设备制造 江苏启东 董事 2020.09 至今 直接持股
科技有限公司 20%
(二)方彩珍
1、基本情况
姓名 方彩珍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国籍
身份证号 3307021962********
住所 浙江省金华市婺江西路**号
通讯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江西路**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2、最近五年的主要职业、职务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主营业务 注册地 职务 起止时间 是否存在
产权关系
1 上海财悦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 上海金山 执行董事 2019.10 至今 直接持股
咨询有限公司 60%
2 金华市宏凯电 电线电缆等的生 浙江金华 执行董事兼 2010.08 至今 直接持股
子有限公司 产与销售 经理 30%
杭州骏哲科技 技术开发与服务、 直接持股
3 有限公司 网络技术及计算 浙江杭州 监事 2017.09 至今 30%
机硬件
4 浙江宏悦电子 技术开发与服务、 浙江金华 执行董事兼 2020.04 至今 -
科技有限公司 货物进出口等 总经理
二、一致行动关系
[2021-04-29] (002199)东晶电子: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
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
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 555 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00 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 √
资额度的议案
7.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
案
8.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0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11.00 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相关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持股数、通讯地址、通讯邮编、联系电话),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
5、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一)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6、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 555 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上 ,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为依法开好股东大会,公司将严格执行通知精神,不向与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2、会议联系人:黄娉
3、联系电话:0579-89186668
4、联系传真:0579-89186677
5、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 555 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邮政编码:321017
六、附件
1、2020 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回执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9”,投票简称为“东晶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00 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 √
资额度的议案
7.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
案
8.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00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11.00 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
[2021-04-29] (002199)东晶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9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电
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6,240.42 万元,同比增长 24.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7.55万元,同比下降 46.09%;实现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35 万元,同比增长 96.7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97.55 万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71.72 万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提取法定公积金 0 元,加以上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34,612.68 万元,2020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184.40 万元。
依据《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长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安排而拟定的,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2021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合计不超过 3.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债务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债务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型的金融产品,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基金类、债券基金类、结构性存款类、保本浮动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公开发行的固定收益凭证类等产品,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证券投资中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金融产品)的总金额(时点余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议案所涉及投资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及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并已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制订了《未来
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及决策机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监管要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注重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同时重视给予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强调现金分红,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1-04-29] (002199)东晶电子: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8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电
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王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巢序先生、尤挺辉先生、陈雄武先生、黄雄先生及第五届董事会时任独立董事徐杰震先生已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五节 重要事项”和“第十节 公司治理”的具体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6,240.42 万元,同比增长 24.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7.55万元,同比下降 46.09%;实现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35 万元,同比增长 96.7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97.55 万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71.72 万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提取法定公积金 0 元,加以上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34,612.68 万元,2020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184.40 万元。
依据《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长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情况
2020 年 1-12 月,公司现任及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共 4 名)合计在公司领取报酬
220.42 万元,相关人员在 2020 年度内没有被授予股权激励情况。
(2)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长远健康发展,依据目前行业状况、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薪酬标准
①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采取年薪制,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② 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具体拟定的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
情况为:
职务 2021 年度基本薪酬(万元/年,含税)
总经理 120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30-60
③ 绩效薪酬按照《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在 2021年度结束后,根据其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④ 在公司担任多项管理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取较高金额的一份薪酬。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4)其他
① 上述薪酬为含税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符合薪酬发放条件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35 号文件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2021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合计不超过 3.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债务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债务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型的金融产品,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基金类、债券基金类、结构性存款类、保本浮动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公开发行的固定收益凭证类等产品,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证券投资中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但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金融产品)的总金额(时点余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议案所涉及投资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晶电子金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晶金华”)的业务发展,公司拟向东晶金华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的主债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合同债务等,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本次提供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任一时点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 10,0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有能力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本次担保系为支持东晶金华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东晶金华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办理担保相关的全部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由于公司外销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和对冲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不含
5,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时间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总金额(时点余额)不得超过 5,000.00 万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出具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角度考虑,董
[2021-04-29] (002199)东晶电子: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335元
每股净资产: 1.695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
营业总收入: 6655.70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16.69万元
[2021-04-29] (002199)东晶电子: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3元
每股净资产: 1.661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9%
营业总收入: 2.6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97.55万元
[2021-04-17] (002199)东晶电子:关于延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7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计划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由于年度报告中涉及的个别事项尚需沟通导致年度报告编制相关工作完成时间晚于预期,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由 2021 年 4 月 17 日延期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的变更,公司对延期披露年度报
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真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2021-04-15] (002199)东晶电子:2020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5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0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262,404,243.96 210,383,455.05 24.73%
营业利润 7,408,132.54 17,115,859.00 -56.72%
利润总额 7,975,565.21 14,769,862.29 -46.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7,975,477.34 14,793,437.91 -46.09%
基本每股收益 0.03 0.06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9% 3.80% -1.81%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525,216,706.84 481,375,542.13 9.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 404,521,454.43 396,545,977.09 2.01%
股本(股) 243,442,363 243,442,363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每股净资产(元) 1.66 1.63 1.84%
注:上述财务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6,240.42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24.73%;
营业利润 740.8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56.72%;利润总额 797.56 万元,较上年
同期下降 46.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7.5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6.09%。
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为:
(1)2020 年度,电子元器件下游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旺盛,公司产品的
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双双提升,营业收入得以同比增长。
(2)2020 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的原因主要系非经常性损益同比下降所致。2020 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
850.90 万元,较上年同期 3,104.91 万元下降约 72.60%,主要差异系公司于 2019
年度完成了南二环西路土地厂房的过户手续并确认资产处置收益 2,546.90 万元,而本期无。
2、财务状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52,521.67 万元,比期初增长 9.11%;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40,452.15 万元,比期初增长 2.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1.66 元,比期初增长 1.84%。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2020 年
度业绩预告》中预计的业绩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2021-04-15] (002199)东晶电子: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6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650 万元–950 万元 亏损:54.1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267 元/股–0.0390 元/股 亏损:0.0022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1 年第一季度,受益于新兴电子产业的发展以及电子产品的国产替代
加速,下游市场对公司产品需求旺盛,公司产品的产销量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营业收入扩大导致固定成本摊薄,叠加公司小型化产品的销售比重提升,致使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同比上升。
2、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约为 32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2021-03-25] (002199)东晶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晶电子,证券代码:002199)于2021年3月23日、3月24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自查以及公司向第一大股东“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信托”的管理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石创富”)、第二大股东李庆跃先生、第三大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海投控”)分别征询,公司、千石创富及其实际控制人、李庆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方彩珍女士、蓝海投控及其实际控制人钱建蓉先生均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征询,千石创富及其实际控制人、李庆跃先生及方彩珍女士、蓝海投控及其
实际控制人钱建蓉先生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关于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0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仍在编制中,实际经营情况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中预计的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2021-03-24] (002199)东晶电子:关于第一大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3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21年2月28日,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信托”的管理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石创富”)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千石创富拟将其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千石资管计划”)合计持有的14,58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9%)以人民币82,960,2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华创证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等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在正常推进中。
二、第一大股东拟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公司股东持股数据,截至2021年3月19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信托
36,036,036
14.80%
2
李庆跃
25,649,960
10.54%
3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4,399,453
10.02%
4
宁波天沃贸易有限公司
13,150,000
5.40%
本次权益变动前,千石创富管理的千石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36,036,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千石创富管理的千石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1,456,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1%,持股比例将低于公司原第二大股东李庆跃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原第二大股东李庆跃先生预计将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2021年3月19日,李庆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方彩珍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150,8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5%。其中:李庆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649,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4%;方彩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00,8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李庆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方彩珍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被限制权利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仍然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为进一步明确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责任和义务,李庆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方彩珍女士承诺如下:
“通过查阅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于2021年3月披露的相关公告,本人已知悉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信托”所持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以下简称“股份协议转让”)的相关信息;知悉并了解若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完成后,本人预计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本人承诺,若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完成后本人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本人承诺在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行使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责任和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鉴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均较低且较为接近,不排除在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前因公司股东发生其他权益变动情形而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其他变化的可能。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后续进展,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公司股东名册;
2、李庆跃先生、方彩珍女士出具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2021-03-02] (002199)东晶电子: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2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仍然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021年3月1日,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东晶电子”)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信托”的管理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石创富”)通知,获悉其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于2021年2月28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千石创富拟将其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合称“千石资管计划”)合计持有的14,580,000股股份(即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以合计人民币82,960,200.00元
(每股5.69元)的价格转让给华创证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钱景8号资管计划”,钱景8号资管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编码为SNT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介绍
1、转让方:千石创富
公司名称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14层4-1406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3年01月25日
经营期限
2013年01月25日至2063年01月24日
法定代表人
尹庆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061269185U
股权结构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
2、受让方:华创证券
公司名称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
注册资本
922592.3141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2年01月22日
经营期限
2002年01月22日至长期
法定代表人
陶永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000730967897P
股权结构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
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华创证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双方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千石创富
36,036,036
14.80%
21,456,036
8.81%
华创证券
-
-
14,580,000
5.99%
注:
1、上表中,千石创富代表“千石资管计划”,华创证券代表“钱景8号资管计划”;
2、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质押的情况。
二、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年2月28日,千石创富与华创证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转让标的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14,580,000股流通股(即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9%(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三)转让价款
本次股权协议转让的转让价格为5.69元/股(本次交易价格不低于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的95%),转让价款总额为¥82,960,200.00元(大
写:人民币捌仟贰佰玖拾陆万零贰佰元整)。如在协议签署日至股权过户完成日之间,因标的股票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等导致标的股票数量发生变动的,标的股票的股票数量相应调整,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不变。
(四)转让价款的支付
甲、乙双方应在协议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的申请材料。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标的股份转让申请确认意见书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三个账户分别汇入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各¥2,765,34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陆万伍仟叁佰肆拾元整)(按照股份转让价款的10%计算,共计¥8,296,020.00元);在标的股份完成过户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三个账户分别汇入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各¥24,888,06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捌拾捌万捌仟零陆拾元整)(按照股份转让价款的90%计算,共计¥74,664,180.00元)。
(五)股权过户
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标的股份转让申请确认意见书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所有办理该股份转让过户手续所需文件并办理该股份转让过户手续。
(六)协议生效时间及生效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影响
1、本次权益变动前,千石创富管理的千石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36,036,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0%,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且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千石创富管理的千石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1,456,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1%,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第一大股东预计将发生变更。
2、本次权益变动前,华创证券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华创证券管理的钱景8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4,5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的变化,不会
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亦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
四、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为千石创富在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份,千石创富承诺:
1、“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14年8月21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本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单独或联合谋求东晶电子的控制权或成为东晶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将采取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逐步减持东晶电子股份。在本公司持有东晶电子股份期间,本公司承诺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放弃所持有的东晶电子股份所对应的提案权、表决权,不向东晶电子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尚在严格履行中。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分别就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千石创富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华创证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2021-03-02] (002199)东晶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1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晶电子
股票代码:002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14层4-140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2月28日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权益变动系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信托”的管理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将其管理的产品“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
3
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的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4,58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9%)转让给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产品“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千石资管计划的管理人,披露该产品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7
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释义项
-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千石创富
指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
千石资管计划
指
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合称
华创证券
指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东晶电子、上市公司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华创证券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4,580,0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9%
本报告书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千石创富与华创证券关于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于2021年2月28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中部分数据可能会因四舍五入的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6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14层4-1406
法定代表人:尹庆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61269185U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
成立时间:2013年01月25日
营业期限:2013年01月25日至2063年01月24日
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所占比例(%)
1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千石创富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7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1
尹庆军
男
中国
董事长
北京
否
2
吴富佳
男
中国
董事、总经理
北京
否
3
刘峥
女
中国
董事
北京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千石创富旗下其他投资组合不存在合计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千石资管计划存续期时间以及综合考虑千石资管计划产品客户利益而做出的安排。
二、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1,456,0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8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减持其持有的本次权益变动后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拟采取的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减持计划是否实施及其实施时间、实际减持数量、减持金额等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36,036,0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80%。
其中,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012,0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3%;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012,0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3%;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012,0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1,456,0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81%。
其中,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152,0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4%;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152,0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4%;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152,0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1年2月28日,千石创富与华创证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千石创富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华创证券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4,58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即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
10
的4,86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千石资管计划”)
36,036,036
14.80%
21,456,036
8.81%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年2月28日,千石创富与华创证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转让标的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14,580,000股流通股(即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占上
11
市公司总股本的5.99%(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三)转让价款
本次股权协议转让的转让价格为5.69元/股(本次交易价格不低于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的95%),转让价款总额为¥82,960,2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贰佰玖拾陆万零贰佰元整)。如在协议签署日至股权过户完成日之间,因标的股票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等导致标的股票数量发生变动的,标的股票的股票数量相应调整,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不变。
(四)转让价款的支付
甲、乙双方应在协议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的申请材料。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标的股份转让申请确认意见书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三个账户分别汇入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各¥2,765,34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陆万伍仟叁佰肆拾元整)(按照股份转让价款的10%计算,共计¥8,296,020.00元);在标的股份完成过户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三个账户分别汇入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各¥24,888,06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捌拾捌万捌仟零陆拾元整)(按照股份转让价款的90%计算,共计¥74,664,180.00元)。
(五)股权过户
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标的股份转让申请确认意见书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所有办理该股份转让过户手续所需文件并办理该股份
12
转让过户手续。
(六)协议生效时间及生效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中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被冻结、质押的情况。
13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中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千石创富与华创证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尹庆军
签署日期:2021 年 2月 28日
17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
股票简称
东晶电子
股票代码
002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14层4-1406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及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变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 36,036,036 股
持股比例: 14.80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 14,580,000 股
持股比例: 5.99 %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1年2月28日
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否? 不适用?
18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19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尹庆军
签署日期:2021 年 2月 28日
[2021-03-02] (002199)东晶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1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晶电子
股票代码:002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恒奥中心C座3A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1年2月28日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权益变动系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信托”的管理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将其管理的产品“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的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4,58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9%)转让给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产品“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披露该产品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释义项
-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创证券
指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钱景8号资管计划
指
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千石创富
指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
千石资管计划
指
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合称
东晶电子、上市公司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千石创富持有的上市公司14,580,0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9%
本报告书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千石创富与华创证券关于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于2021年2月28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中部分数据可能会因四舍五入的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
法定代表人:陶永泽
注册资本:922,592.314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30967897P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成立时间:2002年1月22日
经营期限:2002年01月22日至长期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所占比例(%)
1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922,592.3141
100.00
合计
922,592.3141
100.00
注: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证券简称:华创阳安,证券代码:60015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创证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
陶永泽
男
中国
董事长
贵阳
否
2
彭波
男
中国
副董事长、执委会联席主任
贵阳
否
3
张小艾
男
中国
董事
北京
否
4
陈强
男
中国
董事、总裁、执委会联席主任
深圳
否
5
华中炜
男
中国
董事、执委会委员、副总裁
北京
否
6
巫兰
女
中国
董事
北京
否
7
娄爱东
女
中国
独立董事
北京
否
8
张子学
男
中国
独立董事
北京
否
9
李明
男
中国
独立董事
北京
否
10
刘学杰
男
中国
执委会委员、副总裁、首席信息官
贵阳
否
11
任劼
女
中国
执委会委员、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贵阳
否
12
杨帆
男
中国
执委会委员、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
贵阳
否
13
王嵩
男
中国
执委会委员、副总裁
贵阳
否
14
叶海钢
男
中国
执委会委员、副总裁
深圳
否
15
李秀敏
男
中国
执委会委员、副总裁
深圳
否
16
胡玄
男
中国
执委会委员、副总裁、首席投资官
北京
否
17
陈旭敏
男
中国
执委会委员、副总裁
上海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创证券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1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百灵
002424
11.43%
注:华创证券通过“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支持民企发展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支持民企发展1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述股票。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向钱景8号资管计划产品客户提供综合性的资本市场服务以及获取综合性的投资收益而做出的安排。本次权益变动不以谋求对东晶电子的控制权为最终目的。
二、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以其合法管理的资金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拟采取的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以谋求对东晶电子的控制权为最终目的,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增持计划是否实施及其实施时间、实际增持数量、增持金额等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4,58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1年2月28日,千石创富与华创证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华创证券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千石创富持有的上市公司14,58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即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
14,580,000
5.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需支付的资金总计人民币82,960,200.00元,上述资金来源于合格投资者,钱景8号资管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编码为SNT100。上述合格投资者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
四、“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主要内容
9
1、资产管理计划的名称: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资产管理计划的类别:权益类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方式:本资管计划开放式运作。投资者可以在本计划开放期内参与和退出本计划。
4、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目标、主要投资方向:
投资目标: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委托财产的保值增值,为投资者谋求稳定的投资回报。
主要投资方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标准化股权类资产等。
5、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等级:中高风险等级(R4)
6、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限:本资管计划存续期限为3年,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计划。
五、《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年2月28日,千石创富与华创证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转让标的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14,580,000股流通股(即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
10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9%(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三)转让价款
本次股权协议转让的转让价格为5.69元/股(本次交易价格不低于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的95%),转让价款总额为¥82,960,2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贰佰玖拾陆万零贰佰元整)。如在协议签署日至股权过户完成日之间,因标的股票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等导致标的股票数量发生变动的,标的股票的股票数量相应调整,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不变。
(四)转让价款的支付
甲、乙双方应在协议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的申请材料。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标的股份转让申请确认意见书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三个账户分别汇入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各¥2,765,34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陆万伍仟叁佰肆拾元整)(按照股份转让价款的10%计算,共计¥8,296,020.00元);在标的股份完成过户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三个账户分别汇入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各¥24,888,06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捌拾捌万捌仟零陆拾元整)(按照股份转让价款的90%计算,共计¥74,664,180.00元)。
(五)股权过户
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标的股份转让申请确认意见书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所有办理该股份转让过户手续所需文件并办理该股份转让过户手续。
(六)协议生效时间及生效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11
七、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中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被冻结、质押的情况。
12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中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千石创富与华创证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陶永泽
日期:2021年2月28日
16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
股票简称
东晶电子
股票代码
002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00%
本次发生权益变动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变动数量:14,580,000股
变动比例:5.99%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1年02月28日
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17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 否 □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18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陶永泽
日期:2021年2月28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1-15] (002199)东晶电子:关于全资孙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黄山东晶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东晶”)于近日收到了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安 徽 省 税 务 局 颁 发 的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为
GR202134003084,发证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8 日,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认定系黄山东晶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黄山东晶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于黄山东晶 2021 年度未产生所得税费用,本次认定预计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经
营业绩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黄山东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2021-10-29] (002199)东晶电子: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316元
每股净资产: 1.793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62%
营业总收入: 2.4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202.75万元
[2021-10-15] (002199)东晶电子: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1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21 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900.00 万元–3,500.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468.52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518.97%–647.03%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191 元/股–0.1438 元/股 盈利:0.0192 元/股
(2)2021 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项目 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764.24 万元–1,364.24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246.22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210.39%–454.07%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314 元/股–0.0560 元/股 盈利:0.0101 元/股
二、 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1 年前三季度,受益于新兴电子产业的发展以及电子产品的国产替代
加速,下游市场对公司产品需求旺盛,公司产品的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均有所提升;营业收入扩大导致规模效应显现,叠加公司小型化产品的销售金额提升,致使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同比上升。
2、2021 年前三季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约为 603 万元。
四、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2021-09-29] (002199)东晶电子: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0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
公告
股东华金证券融汇32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2021 年 9 月 28 日,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
晶电子”)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华金证券融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
称“融汇 321 号资管计划”)(证券账户名称:华金证券-东吴证券尊选 1 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金证券融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之管理人华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的《告知函》,获悉融汇 321 号资管计划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增持
公司股份数量超过总股本的 1%,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2021-09-17] (002199)东晶电子: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9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晶电子金华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晶金华”)和黄山东晶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
东晶”)自 2021 年 4 月 29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各类政府
补助合计 1,406,097.05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获得 收到补 是否 是否与公
序号 补助 发放主体 补助原因或 补助金额 助的时 补助依据 补助 会计 具有 司日常经
的主 项目 (单位:元) 间 类型 处理 可持 营活动相
体 续性 关
2020 年度市区 与收 计入
1 东晶 金华市商务 开放型经济发 23,900.00 2021 年 金商务发 益相 其他 否 是
金华 局 展资金第一批 5 月 〔2021〕4 号 关 收益
兑现项目
2020 年度市区 与收 计入
2 东晶 金华市商务 开放型经济发 113,100.00 2021 年 金商务发 益相 其他 否 是
金华 局 展资金第二批 6 月 〔2021〕4 号 关 收益
兑现项目
金华经济技 2020 年度市区 与收 计入
3 东晶 术开发区经 开放型经济发 23,900.00 2021 年 金商务发 益相 其他 否 是
金华 济发展局 展资金第一批 6 月 〔2021〕4 号 关 收益
兑现项目
金华经济技 2020 年度市区 与收 计入
4 东晶 术开发区经 开放型经济发 113,000.00 2021 年 金商务发 益相 其他 否 是
金华 济发展局 展资金第二批 6 月 〔2021〕4 号 关 收益
兑现项目
东晶 金华市税务 2021 年 中华人民共 与收 计入
5 金华 局 土地税减免 495,317.88 6 月 和国国务院 益相 其他 否 是
令第 483 号 关 收益
东晶 金华经济技 2020 年市区规 2021 年 金经信经运 与收 计入
6 金华 术开发区经 上工业企业电 28,021.00 7 月 〔2021〕1 号 益相 其他 否 是
济发展局 力消费券补助 关 收益
获得 收到补 是否 是否与公
序号 补助 发放主体 补助原因或 补助金额 助的时 补助依据 补助 会计 具有 司日常经
的主 项目 (单位:元) 间 类型 处理 可持 营活动相
体 续性 关
东晶 金华市经济 2020 年度技术 2021 年 金经信便签 与收 计入
7 金华 和信息化局 创新财政专项 50,000.00 8 月 〔2021〕38 益相 其他 否 是
资金 号 关 收益
东晶 金华市经济 2020 年度技术 2021 年 金经信便签 与收 计入
8 金华 和信息化局 创新财政专项 100,000.00 8 月 〔2021〕38 益相 其他 否 是
资金 号 关 收益
金华经济技
术开发区经
济发展局《关
东晶 金华经济技 2020 年二季度 2021 年 于稳企惠企 与收 计入
9 金华 术开发区经 骨干企业补助 400,000.00 9 月 和帮扶企业 益相 其他 否 是
济发展局 度过难关的 关 收益
十条意见工
业企业资金
分配公示》
东晶 金华经济技 2020 年度技术 2021 年 金经信便签 与收 计入
10 金华 术开发区经 创新财政专项 50,000.00 9 月 〔2021〕38 益相 其他 否 是
济发展局 资金 号 关 收益
黄山 黄山市屯溪 就业风险储备 2021 年 皖人社秘 与收 计入
11 东晶 区财政局 金 8,858.17 7 月 〔2021〕3 号 益相 其他 否 是
关 收益
上述政府补助均为现金形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
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
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不
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上述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
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
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
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均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1 年度利润总额
1,406,097.05 元。
4、风险提示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1 年度损益的最终影响以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补助的政府文件及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2021-09-09] (002199)东晶电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
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21 年 7 月 19 日,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信托”的管理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石创富”)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千石创富拟将其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千石资管计划”)合计持有的 17,1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02%)以人民币 138,168,000.00 元的价格转让给华金证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华金证券融汇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融汇 321 号资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份
协议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等相关公告。
二、股份协议转让进展情况
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接到千石创富的通知,其已于当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完成。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千石创富 21,456,036 8.81% 4,356,036 1.79%
华金证券 - - 17,100,000 7.02%
注:(1)上表中,千石创富代表“千石资管计划”,华金证券代表“融汇 321 号资管计划”;(2)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千石创富管理的千石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4,356,0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华金证券管理的融汇 321 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17,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2%,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
2、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2021-08-28] (002199)东晶电子: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877元
每股净资产: 1.749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4%
营业总收入: 1.5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135.76万元
[2021-07-21] (002199)东晶电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 年 7 月 20 日,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东晶电子”)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信托”的管理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石创富”)通知,获悉其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
券”)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
约定,千石创富拟将其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合称“千石资管计划”)合计持有的 17,100,000 股公司股份(即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
的 5,700,000 股、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5,700,000 股、千石资本-天
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5,700,000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2%)以合计人民币
138,168,000 元(每股 8.08 元)的价格转让给华金证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华金证券融
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融汇 321 号资管计划”,融汇 321 号资管计划
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编码为 SSB054)。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介绍
1、转让方:千石创富
公司名称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14层4-1406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3年01月25日
经营期限 2013年01月25日至2063年01月24日
法定代表人 尹庆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061269185U
股权结构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投资
经营范围 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
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
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
2、受让方:华金证券
公司名称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128号19层1902室
注册资本 34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0年09月11日
经营期限 2000年09月11日至长期
法定代表人 宋卫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198231D
股权结构 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9.01%,其他股东持股
20.99%。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经营范围 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为期货公司
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华金证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双方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千石创富 21,456,036 8.81% 4,356,036 1.79%
华金证券 - - 17,100,000 7.02%
注:
1、上表中,千石创富代表“千石资管计划”,华金证券代表“融汇 321 号资管计划”;
2、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质押的情况。
二、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7 月 19 日,千石创富与华金证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千石资本
-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
管理计划”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17,100,000 股流通股(即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
计划持有的 5,700,000 股、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5,700,000 股、千石
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5,7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02%(以下
简称“标的股份”)。
(三)转让价款
本次股权协议转让的转让价格为 8.08 元/股(本次交易价格不低于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的 100%),转让价款总额为?138,168,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捌佰壹拾陆万零捌仟元整)。如在协议签署日至股权过户完成日之间,因标的股票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等导致标的股票数量发生变动的,标的股票的股票数量相应调整,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不变。
(四)转让价款的支付
甲、乙双方应在协议签定后 3 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的申请材料。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标的股份转让申请确认意见书后 2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三个账户分别汇入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各?4,605,6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佰陆拾万零伍仟陆佰元整)(按照股份转让价款的 10%计算,共计?13,816,800元);在标的股份完成过户手续后 2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三个账户分别汇入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各?41,450,4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壹佰肆拾伍万零肆佰元整)(按照股份转让价款的 90%计算,共计?124,351,200 元)。
(五)股权过户
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标的股份转让申请确认意见书后的 2 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所有办理该股份转让过户手续所需文件并办理该股份转让过户手续。
(六)协议生效时间及生效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影响
1、本次权益变动前,千石创富管理的千石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21,456,0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1%,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千石创富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仍持有公司 1.79%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前,华金证券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华金证券管理
的融汇 321 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17,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2%,成为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的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亦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
四、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为千石创富在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份,千石创富承诺:
1、“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14 年 8 月 21 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本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单独或联合谋求东晶电子的控制权或成为东晶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将采取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逐步减持东晶电子股份。在本公司持有东晶电子股份期间,本公司承诺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放弃所持有的东晶电子股份所对应的提案权、表决权,不向东晶电子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尚在严格履行中。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分别就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千石创富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华金证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2021-07-21] (002199)东晶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晶电子
股票代码:002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 14 层 4-140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国际财经中心 D 座 14 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1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权益变动系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信托”的管理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将其管理的产品“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
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的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7,1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02%)转让给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产品“华金证券融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千石资管计划的管理人,披露该产品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释义项 - 释义内容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千
信息披露义务人、千 指 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
石创富 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
千石资管计划 指 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
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合称
华金证券 指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华金证券融
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东晶电子、上市公司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华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金证券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7,100,000
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02%
本报告书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千石创富与华金证券关于本次股份协议转
《股份转让协议》 指 让事项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签署的《股份转
让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中部分数据可能会因四舍五入的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 14 层 4-1406
法定代表人:尹庆军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61269185U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
成立时间:2013 年 01 月 25 日
营业期限:2013 年 01 月 25 日至 2063 年 01 月 24 日
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所占比例(%)
1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千石创富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1 尹庆军 男 中国 董事长 北京 否
2 吴富佳 男 中国 董事、总经理 北京 否
3 刘峥 女 中国 董事 北京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千石创富旗下其他投资组合不存在合计持
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千石资管计划到期清算而做出的安排。
二、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4,356,0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7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
持其持有的本次权益变动后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拟采取的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减持计划是否实施及其实施时间、实际减持数量、减持金额等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21,456,0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81%。
其中,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152,0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4%;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7,152,0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4%;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152,0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4,356,0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79%。
其中,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452,0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60%;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452,0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60%;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452,0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6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7 月 19 日,千石创富与华金证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千石创富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华金证券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7,1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即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5,700,000 股、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
的5,70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5,7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02%。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 例 (股) 例
北京千石创富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 21,456,036 8.81% 4,356,036 1.79%
(代表“千石资管
计划”)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7 月 19 日,千石创富与华金证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一) 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17,100,000 股流通股(即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5,70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5,70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5,700,0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7.02%(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三)转让价款
本次股权协议转让的转让价格为 8.08 元/股(本次交易价格不低于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的 100%),转让价款总额为?138,168,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捌佰壹拾陆万零捌仟元整)。如在协议签署日至股权过户完成日之间,因标的股票送股、
[2021-07-21] (002199)东晶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晶电子
股票代码:002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华金证券融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 128 号 19 层 1902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59 号 30 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1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权益变动系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信托”的管理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将其管理的产品“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的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7,1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02%)转让给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产品“华金证券融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华金证券融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披露该产品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释义项 -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金证券 指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华金证券融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融汇 321 号资管计划 指 华金证券融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千石
千石创富 指 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
管理计划”)
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
千石资管计划 指 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合称
东晶电子、上市公司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千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石创富持有的上市公司 17,100,000 股股票,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02%
本报告书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千石创富与华金证券关于本次股份协议转让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事项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
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中部分数据可能会因四舍五入的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 128 号 19 层 1902 室
法定代表人:宋卫东
注册资本:34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198231D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代销金融产品,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成立时间:2000 年 09 月 11 日
经营期限:2000 年 09 月 11 日至长期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725,865,580 79.01
2 上海裕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1,462,322 9.03
3 广州市德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9,674,135 4.63
4 西上海(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 2.90
5 广东丹尼客鞋业皮具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 1.45
6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 1.45
7 岭南金控三期(深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00 1.45
8 安徽达鑫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997,963 0.09
合计 3,450,000,000 1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金证券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 其他国家
住地 或地区居
留权
1 宋卫东 男 中国 董事长 上海 无
2 谢伟 男 中国 副董事长 珠海 无
3 杨南昌 男 中国 副董事长 广州 无
4 郭瑾 女 中国 董事 珠海 无
5 李微欢 男 中国 董事 珠海 无
6 Nanxing Yu 女 澳大利亚 董事 上海 是
7 王晋勇 男 中国 独立董事 上海 无
8 刘凤委 男 中国 独立董事 上海 无
9 林采宜 女 中国 独立董事 上海 无
10 吴小亮 女 中国 独立董事 北京 无
11 戴君侠 男 中国 职工董事 上海 无
12 赵丽峰 男 中国 总裁 上海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金证券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 ST 森源
1 公司 002358 5.50%
注:华金证券通过“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华金证券纾困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述股票。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向融汇 321 号资管计划委托人提供综合性的资本市场服务以及获取综合性的投资收益而做出的安排。本次权益变动不以谋求对东晶电子的控制权为最终目的。
二、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以其合法管理的资金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2%,拟采取的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2021-07-10] (002199)东晶电子: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5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600 万元–2,400 万元 盈利:222.3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619.75%–979.62%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657 元/股–0.0986 元/股 盈利:0.0091 元/股
二、 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1 年上半年,受益于新兴电子产业的发展以及电子产品的国产替代加
速,下游市场对公司产品需求旺盛,公司产品的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均有所提升,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营业收入扩大导致规模效应显现,叠加公司小型化产品的销 售金额提升,致使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同比上升。
2、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约为 472 万元。
四、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
[2021-07-07] (002199)东晶电子: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1 年 6 月 11 日,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
晶电子”)董事会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39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中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年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和说明,具体回复如下:
问题 1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240.42 万元,同比增长 24.73%;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797.55 万元,同比减少 46.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
-53.35 万元,同比增长 96.72%。2013 年至 2020 年,你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已连
续 8 年为负,净利润长期微利或为负。
一、你公司在 2020 年 7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年报
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披露了你公司 2013 年至 2019 年连续七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的原因及已采取的应对措施,认为发展趋势长期向好,但你公司本年扣非后净利润继续为负。请结合相关因素分析你公司本年扣非后净利润继续为负的
原因,并说明你公司前期采取的应对措施是否有效。
【回复说明】:
(一)公司本年扣非后净利润继续为负数的原因
1、公司主营业务及行业景气度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主要从事石英晶体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经营产品包括谐振器、振荡器等,广泛应用于通讯、资讯、汽车电子、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家用电器、智能安防和航天军工等众多领域。
在“十二五”期间,国家工信部为明确“十二五”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了《“十二五”产业技术创新规划》。该规划涉及到电子元器件的各个细分领域,体现了电子元器件作为信息、智能时代的核心基础产业的重要性。随着一些诸如智能化、物联网等新兴应用领域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元器件的应用领域越发广泛。伴随着国内消费者消费水平和消费理念的提升,消费者对高新技术设备的需求不断增长,这些内外因素都将拉动电子元器件的需求。
在“十三五”期间,国务院颁布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指出“做强信息技术核心产业,顺应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化等发展趋势,提升核心基础硬件供给能力”,提升“新型片式元件”供给保障能力。工信部《“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为我国“十三五”电子信息制造产业的战略发展指明了方向,该规划指出电子信息行业应研究关键基础件、基础工艺等基础前沿技术,研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大战略产品。
在“十四五”期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提升通信设备、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软件等产业水平。构建基于 5G 的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在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能源、智慧医疗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示范。鼓励企业开放搜索、电商、社交等数据,发展第三方大数据服务产业。促进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石英晶体谐振器作为电子产品的基础部件,在电子元器件中处于重要地位,可以预见在未来仍将保持较快发展的趋势。根据国家工信部发布的《2020 年电
子信息制造业运行情况》,2020 年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营业收入同比 增长 11.3%。
2、公司经营业绩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1)2020 年度营业收入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增减金额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泰晶科技(603738) 63,092.51 57,968.95 5,123.56 8.84%
惠伦晶体(300460) 38,784.05 30,994.27 7,789.78 25.13%
晶赛科技(871981) 32,215.84 22,887.07 9,328.77 40.76%
晶宝股份(430590) 10,048.60 7,356.10 2,692.50 36.60%
东晶电子(002199) 26,240.42 21,038.35 5,202.07 24.73%
由上表可见,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度增长 24.73%,与同行业
上市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2)2020 年度净利润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增减金额 增减比例
净利润 净利润
泰晶科技(603738) 3,982.87 1,041.85 2,941.02 282.29%
惠伦晶体(300460) 2,020.17 -13,295.20 15,315.37 115.19%
晶赛科技(871981) 3,117.13 1,934.78 1,182.35 61.11%
晶宝股份(430590) 1,395.03 71.72 1,323.31 1,845.11%
东晶电子(002199) 797.55 1,479.34 -681.79 -46.09%
由上表可见,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较 2019 年度减少 46.09%,主要系 2019
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晶电子金华有限公司已处置的南二环西路房产土地交割 完毕确认资产处置收益 2,546.90 万元,剔除此部分的影响,2020 年度净利润较 2019 年度增长 174.71%,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3)2020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增减金额 增减比例
扣非后净利润 扣非后净利润
泰晶科技(603738) 2,329.90 669.09 1,660.81 248.22%
惠伦晶体(300460) 1,479.78 -16,243.17 17,722.95 109.11%
晶赛科技(871981) 3,406.65 1,450.13 1,956.52 134.92%
晶宝股份(430590) 1,199.65 -41.71 1,241.36 2,976.17%
东晶电子(002199) -53.35 -1,625.56 1,572.21 96.72%
由上表可见,公司 2020 年扣非后净利润较 2019 年度增长 96.72%,与同行
业上市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3、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公司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率的情况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产品分类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增减金额 同比增减
谐振器 25,872.73 20,403.93 5,468.80 26.80%
振荡器 323.24 542.80 -219.56 -40.45%
电容 - 24.66 -24.66 -100.00%
营业收入
其他 44.46 34.87 9.59 27.50%
供应链服务 - 32.09 -32.09 -100.00%
合计 26,240.42 21,038.35 5,202.07 24.73%
谐振器 22,071.32 17,765.68 4,305.64 24.24%
振荡器 284.89 427.51 -142.62 -33.36%
[2021-06-22] (002199)东晶电子:关于延期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3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
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收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390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1 年 6 月 21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的,应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机构及人员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说明。由于《问询函》回函部分内容尚需进一步落实,经公司申请,深交所同意公司延期披露《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推进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2021-05-21] (002199)东晶电子: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2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 555 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晶电子”)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皓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 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 60,507,018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24.854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 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2,579,418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21.59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927,6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3.2565%。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457,605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4.295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0,497,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835%;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0,497,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835%;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0,497,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835%;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497,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835%;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0,447,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4%;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60,497,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835%;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497,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835%;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497,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835%;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0,447,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4%;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497,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835%;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0,447,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4%;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497,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835%;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0,447,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4%;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0,497,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835%;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0,447,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4%;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 60,497,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835%;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0,447,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4%;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晶电子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晶电子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2021-05-08] (002199)东晶电子: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
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通过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公司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
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7:00。
出席本次活动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皓先生、董事会秘书石佳霖先生、财务总监胡静雯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1 年5 月 12 日(星期三)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通过本次活动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2021-05-08] (002199)东晶电子: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暨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0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
暨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21 年 2 月 28 日,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第一大股
东“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信托”的管理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石创富”)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千石创富拟将其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千石资管计划”)合计持有的 14,58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99%)以人民币 82,960,200.00 元的价格转让给华创证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华创证券钱景 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钱景 8 号资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份协议转
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等相关公告。
二、股份协议转让进展情况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接到千石创富的通知,其已于当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完成。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千石创富 36,036,036 14.80% 21,456,036 8.81%
华创证券 - - 14,580,000 5.99%
注:上表中,千石创富代表“千石资管计划”,华创证券代表“钱景 8 号资管计划”。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千石创富管理的千石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21,456,0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1%,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华创证券管理的钱景 8 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14,5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9%,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三、第一大股东变更情况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公司原第二大股东李庆跃先生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庆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方彩珍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150,8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5%。其中:李庆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649,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4%;方彩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500,8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李庆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方彩珍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被限制权利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一大股东李庆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方彩珍女士已签署并出具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公司仍然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李庆跃先生、方彩珍女士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2021-05-08] (002199)东晶电子: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东晶电子
股 票 代 码 :002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庆跃
住 所:浙江省金华市婺江西路**号
通 讯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江西路**号
一致行动人:方彩珍
住 所:浙江省金华市婺江西路**号
通 讯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江西路**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不变,因原第一大股东减持,被动成为第一大股东
签署日期:2021 年 5 月 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 10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11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3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6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8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9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 21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李庆跃
一致行动人 指 方彩珍
东晶电子、上市公司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
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信托”的管理人北京千
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将其管理的产品“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
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本次权益变动 指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14,580,000 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99%)转让给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
产品“华创证券钱景 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从而导致信息披露
义务人被动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报告书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5 号——权
《准则第 15 号》 指
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
《准则第 16 号》 指
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李庆跃
1、基本情况
姓名 李庆跃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国籍
身份证号 3307021959********
住所 浙江省金华市婺江西路**号
通讯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江西路**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2、最近五年的主要职业、职务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主营业务 注册地 职务 起止时间 是否存在
产权关系
浙江东晶电子股 电子元器件的研 董事长 2004.07-2017.03 直接持股
1 份有限公司 发、生产与销售 浙江金华 10.54%
总经理 2016.08-2017.03
2 上海财悦管理咨 企业管理咨询 上海金山 监事 2019.10 至今 直接持股
询有限公司 30%
3 江苏卓进半导体 半导体设备制造 江苏启东 董事 2020.09 至今 直接持股
科技有限公司 20%
(二)方彩珍
1、基本情况
姓名 方彩珍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国籍
身份证号 3307021962********
住所 浙江省金华市婺江西路**号
通讯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江西路**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2、最近五年的主要职业、职务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主营业务 注册地 职务 起止时间 是否存在
产权关系
1 上海财悦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 上海金山 执行董事 2019.10 至今 直接持股
咨询有限公司 60%
2 金华市宏凯电 电线电缆等的生 浙江金华 执行董事兼 2010.08 至今 直接持股
子有限公司 产与销售 经理 30%
杭州骏哲科技 技术开发与服务、 直接持股
3 有限公司 网络技术及计算 浙江杭州 监事 2017.09 至今 30%
机硬件
4 浙江宏悦电子 技术开发与服务、 浙江金华 执行董事兼 2020.04 至今 -
科技有限公司 货物进出口等 总经理
二、一致行动关系
[2021-04-29] (002199)东晶电子: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
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
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 555 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00 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 √
资额度的议案
7.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
案
8.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0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11.00 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相关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持股数、通讯地址、通讯邮编、联系电话),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
5、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一)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6、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 555 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上 ,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为依法开好股东大会,公司将严格执行通知精神,不向与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2、会议联系人:黄娉
3、联系电话:0579-89186668
4、联系传真:0579-89186677
5、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 555 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邮政编码:321017
六、附件
1、2020 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回执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9”,投票简称为“东晶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00 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 √
资额度的议案
7.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
案
8.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00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11.00 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
[2021-04-29] (002199)东晶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9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电
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6,240.42 万元,同比增长 24.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7.55万元,同比下降 46.09%;实现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35 万元,同比增长 96.7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97.55 万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71.72 万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提取法定公积金 0 元,加以上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34,612.68 万元,2020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184.40 万元。
依据《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长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安排而拟定的,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2021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合计不超过 3.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债务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债务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型的金融产品,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基金类、债券基金类、结构性存款类、保本浮动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公开发行的固定收益凭证类等产品,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证券投资中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金融产品)的总金额(时点余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议案所涉及投资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及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并已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制订了《未来
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及决策机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监管要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注重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同时重视给予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强调现金分红,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1-04-29] (002199)东晶电子: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8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电
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王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巢序先生、尤挺辉先生、陈雄武先生、黄雄先生及第五届董事会时任独立董事徐杰震先生已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五节 重要事项”和“第十节 公司治理”的具体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6,240.42 万元,同比增长 24.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7.55万元,同比下降 46.09%;实现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35 万元,同比增长 96.7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97.55 万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71.72 万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提取法定公积金 0 元,加以上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34,612.68 万元,2020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184.40 万元。
依据《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长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情况
2020 年 1-12 月,公司现任及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共 4 名)合计在公司领取报酬
220.42 万元,相关人员在 2020 年度内没有被授予股权激励情况。
(2)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长远健康发展,依据目前行业状况、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薪酬标准
①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采取年薪制,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② 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具体拟定的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
情况为:
职务 2021 年度基本薪酬(万元/年,含税)
总经理 120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30-60
③ 绩效薪酬按照《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在 2021年度结束后,根据其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④ 在公司担任多项管理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取较高金额的一份薪酬。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4)其他
① 上述薪酬为含税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符合薪酬发放条件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35 号文件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2021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合计不超过 3.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债务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债务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型的金融产品,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基金类、债券基金类、结构性存款类、保本浮动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公开发行的固定收益凭证类等产品,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证券投资中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但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金融产品)的总金额(时点余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议案所涉及投资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晶电子金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晶金华”)的业务发展,公司拟向东晶金华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的主债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合同债务等,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本次提供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任一时点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 10,0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有能力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本次担保系为支持东晶金华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东晶金华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办理担保相关的全部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由于公司外销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和对冲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不含
5,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时间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总金额(时点余额)不得超过 5,000.00 万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出具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角度考虑,董
[2021-04-29] (002199)东晶电子: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335元
每股净资产: 1.695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
营业总收入: 6655.70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16.69万元
[2021-04-29] (002199)东晶电子: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3元
每股净资产: 1.661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9%
营业总收入: 2.6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97.55万元
[2021-04-17] (002199)东晶电子:关于延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7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计划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由于年度报告中涉及的个别事项尚需沟通导致年度报告编制相关工作完成时间晚于预期,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由 2021 年 4 月 17 日延期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的变更,公司对延期披露年度报
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真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2021-04-15] (002199)东晶电子:2020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5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0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262,404,243.96 210,383,455.05 24.73%
营业利润 7,408,132.54 17,115,859.00 -56.72%
利润总额 7,975,565.21 14,769,862.29 -46.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7,975,477.34 14,793,437.91 -46.09%
基本每股收益 0.03 0.06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9% 3.80% -1.81%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525,216,706.84 481,375,542.13 9.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 404,521,454.43 396,545,977.09 2.01%
股本(股) 243,442,363 243,442,363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每股净资产(元) 1.66 1.63 1.84%
注:上述财务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6,240.42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24.73%;
营业利润 740.8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56.72%;利润总额 797.56 万元,较上年
同期下降 46.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7.5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6.09%。
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为:
(1)2020 年度,电子元器件下游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旺盛,公司产品的
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双双提升,营业收入得以同比增长。
(2)2020 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的原因主要系非经常性损益同比下降所致。2020 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
850.90 万元,较上年同期 3,104.91 万元下降约 72.60%,主要差异系公司于 2019
年度完成了南二环西路土地厂房的过户手续并确认资产处置收益 2,546.90 万元,而本期无。
2、财务状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52,521.67 万元,比期初增长 9.11%;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40,452.15 万元,比期初增长 2.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1.66 元,比期初增长 1.84%。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2020 年
度业绩预告》中预计的业绩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2021-04-15] (002199)东晶电子: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6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650 万元–950 万元 亏损:54.1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267 元/股–0.0390 元/股 亏损:0.0022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1 年第一季度,受益于新兴电子产业的发展以及电子产品的国产替代
加速,下游市场对公司产品需求旺盛,公司产品的产销量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营业收入扩大导致固定成本摊薄,叠加公司小型化产品的销售比重提升,致使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同比上升。
2、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约为 32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2021-03-25] (002199)东晶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晶电子,证券代码:002199)于2021年3月23日、3月24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自查以及公司向第一大股东“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信托”的管理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石创富”)、第二大股东李庆跃先生、第三大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海投控”)分别征询,公司、千石创富及其实际控制人、李庆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方彩珍女士、蓝海投控及其实际控制人钱建蓉先生均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征询,千石创富及其实际控制人、李庆跃先生及方彩珍女士、蓝海投控及其
实际控制人钱建蓉先生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关于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0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仍在编制中,实际经营情况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中预计的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2021-03-24] (002199)东晶电子:关于第一大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3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21年2月28日,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信托”的管理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石创富”)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千石创富拟将其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千石资管计划”)合计持有的14,58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9%)以人民币82,960,2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华创证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等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在正常推进中。
二、第一大股东拟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公司股东持股数据,截至2021年3月19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信托
36,036,036
14.80%
2
李庆跃
25,649,960
10.54%
3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4,399,453
10.02%
4
宁波天沃贸易有限公司
13,150,000
5.40%
本次权益变动前,千石创富管理的千石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36,036,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千石创富管理的千石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1,456,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1%,持股比例将低于公司原第二大股东李庆跃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原第二大股东李庆跃先生预计将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2021年3月19日,李庆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方彩珍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150,8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5%。其中:李庆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649,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4%;方彩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00,8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李庆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方彩珍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被限制权利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仍然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为进一步明确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责任和义务,李庆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方彩珍女士承诺如下:
“通过查阅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于2021年3月披露的相关公告,本人已知悉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信托”所持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以下简称“股份协议转让”)的相关信息;知悉并了解若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完成后,本人预计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本人承诺,若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完成后本人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本人承诺在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行使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责任和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鉴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均较低且较为接近,不排除在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前因公司股东发生其他权益变动情形而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其他变化的可能。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后续进展,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公司股东名册;
2、李庆跃先生、方彩珍女士出具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2021-03-02] (002199)东晶电子: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2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仍然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021年3月1日,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东晶电子”)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信托”的管理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石创富”)通知,获悉其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于2021年2月28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千石创富拟将其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合称“千石资管计划”)合计持有的14,580,000股股份(即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以合计人民币82,960,200.00元
(每股5.69元)的价格转让给华创证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钱景8号资管计划”,钱景8号资管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编码为SNT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介绍
1、转让方:千石创富
公司名称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14层4-1406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3年01月25日
经营期限
2013年01月25日至2063年01月24日
法定代表人
尹庆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061269185U
股权结构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
2、受让方:华创证券
公司名称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
注册资本
922592.3141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2年01月22日
经营期限
2002年01月22日至长期
法定代表人
陶永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000730967897P
股权结构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
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华创证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双方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千石创富
36,036,036
14.80%
21,456,036
8.81%
华创证券
-
-
14,580,000
5.99%
注:
1、上表中,千石创富代表“千石资管计划”,华创证券代表“钱景8号资管计划”;
2、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质押的情况。
二、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年2月28日,千石创富与华创证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转让标的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14,580,000股流通股(即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9%(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三)转让价款
本次股权协议转让的转让价格为5.69元/股(本次交易价格不低于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的95%),转让价款总额为¥82,960,200.00元(大
写:人民币捌仟贰佰玖拾陆万零贰佰元整)。如在协议签署日至股权过户完成日之间,因标的股票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等导致标的股票数量发生变动的,标的股票的股票数量相应调整,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不变。
(四)转让价款的支付
甲、乙双方应在协议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的申请材料。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标的股份转让申请确认意见书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三个账户分别汇入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各¥2,765,34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陆万伍仟叁佰肆拾元整)(按照股份转让价款的10%计算,共计¥8,296,020.00元);在标的股份完成过户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三个账户分别汇入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各¥24,888,06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捌拾捌万捌仟零陆拾元整)(按照股份转让价款的90%计算,共计¥74,664,180.00元)。
(五)股权过户
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标的股份转让申请确认意见书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所有办理该股份转让过户手续所需文件并办理该股份转让过户手续。
(六)协议生效时间及生效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影响
1、本次权益变动前,千石创富管理的千石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36,036,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0%,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且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千石创富管理的千石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1,456,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1%,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第一大股东预计将发生变更。
2、本次权益变动前,华创证券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华创证券管理的钱景8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4,5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的变化,不会
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亦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
四、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为千石创富在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份,千石创富承诺:
1、“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14年8月21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本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单独或联合谋求东晶电子的控制权或成为东晶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将采取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逐步减持东晶电子股份。在本公司持有东晶电子股份期间,本公司承诺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放弃所持有的东晶电子股份所对应的提案权、表决权,不向东晶电子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尚在严格履行中。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分别就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千石创富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华创证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2021-03-02] (002199)东晶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1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晶电子
股票代码:002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14层4-140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2月28日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权益变动系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信托”的管理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将其管理的产品“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
3
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的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4,58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9%)转让给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产品“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千石资管计划的管理人,披露该产品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7
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释义项
-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千石创富
指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
千石资管计划
指
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合称
华创证券
指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东晶电子、上市公司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华创证券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4,580,0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9%
本报告书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千石创富与华创证券关于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于2021年2月28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中部分数据可能会因四舍五入的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6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14层4-1406
法定代表人:尹庆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61269185U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
成立时间:2013年01月25日
营业期限:2013年01月25日至2063年01月24日
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所占比例(%)
1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千石创富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7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1
尹庆军
男
中国
董事长
北京
否
2
吴富佳
男
中国
董事、总经理
北京
否
3
刘峥
女
中国
董事
北京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千石创富旗下其他投资组合不存在合计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千石资管计划存续期时间以及综合考虑千石资管计划产品客户利益而做出的安排。
二、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1,456,0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8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减持其持有的本次权益变动后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拟采取的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减持计划是否实施及其实施时间、实际减持数量、减持金额等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36,036,0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80%。
其中,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012,0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3%;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012,0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3%;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012,0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1,456,0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81%。
其中,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152,0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4%;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152,0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4%;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152,0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1年2月28日,千石创富与华创证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千石创富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华创证券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4,58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即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
10
的4,86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千石资管计划”)
36,036,036
14.80%
21,456,036
8.81%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年2月28日,千石创富与华创证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转让标的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14,580,000股流通股(即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占上
11
市公司总股本的5.99%(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三)转让价款
本次股权协议转让的转让价格为5.69元/股(本次交易价格不低于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的95%),转让价款总额为¥82,960,2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贰佰玖拾陆万零贰佰元整)。如在协议签署日至股权过户完成日之间,因标的股票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等导致标的股票数量发生变动的,标的股票的股票数量相应调整,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不变。
(四)转让价款的支付
甲、乙双方应在协议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的申请材料。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标的股份转让申请确认意见书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三个账户分别汇入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各¥2,765,34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陆万伍仟叁佰肆拾元整)(按照股份转让价款的10%计算,共计¥8,296,020.00元);在标的股份完成过户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三个账户分别汇入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各¥24,888,06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捌拾捌万捌仟零陆拾元整)(按照股份转让价款的90%计算,共计¥74,664,180.00元)。
(五)股权过户
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标的股份转让申请确认意见书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所有办理该股份转让过户手续所需文件并办理该股份
12
转让过户手续。
(六)协议生效时间及生效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中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被冻结、质押的情况。
13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中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千石创富与华创证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尹庆军
签署日期:2021 年 2月 28日
17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
股票简称
东晶电子
股票代码
002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14层4-1406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及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变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 36,036,036 股
持股比例: 14.80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 14,580,000 股
持股比例: 5.99 %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1年2月28日
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否? 不适用?
18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19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尹庆军
签署日期:2021 年 2月 28日
[2021-03-02] (002199)东晶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1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晶电子
股票代码:002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恒奥中心C座3A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1年2月28日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权益变动系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信托”的管理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将其管理的产品“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的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4,58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9%)转让给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产品“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披露该产品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释义项
-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创证券
指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钱景8号资管计划
指
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千石创富
指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
千石资管计划
指
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合称
东晶电子、上市公司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千石创富持有的上市公司14,580,0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9%
本报告书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千石创富与华创证券关于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于2021年2月28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中部分数据可能会因四舍五入的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
法定代表人:陶永泽
注册资本:922,592.314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30967897P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成立时间:2002年1月22日
经营期限:2002年01月22日至长期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所占比例(%)
1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922,592.3141
100.00
合计
922,592.3141
100.00
注: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证券简称:华创阳安,证券代码:60015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创证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
陶永泽
男
中国
董事长
贵阳
否
2
彭波
男
中国
副董事长、执委会联席主任
贵阳
否
3
张小艾
男
中国
董事
北京
否
4
陈强
男
中国
董事、总裁、执委会联席主任
深圳
否
5
华中炜
男
中国
董事、执委会委员、副总裁
北京
否
6
巫兰
女
中国
董事
北京
否
7
娄爱东
女
中国
独立董事
北京
否
8
张子学
男
中国
独立董事
北京
否
9
李明
男
中国
独立董事
北京
否
10
刘学杰
男
中国
执委会委员、副总裁、首席信息官
贵阳
否
11
任劼
女
中国
执委会委员、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贵阳
否
12
杨帆
男
中国
执委会委员、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
贵阳
否
13
王嵩
男
中国
执委会委员、副总裁
贵阳
否
14
叶海钢
男
中国
执委会委员、副总裁
深圳
否
15
李秀敏
男
中国
执委会委员、副总裁
深圳
否
16
胡玄
男
中国
执委会委员、副总裁、首席投资官
北京
否
17
陈旭敏
男
中国
执委会委员、副总裁
上海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创证券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1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百灵
002424
11.43%
注:华创证券通过“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支持民企发展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支持民企发展1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述股票。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向钱景8号资管计划产品客户提供综合性的资本市场服务以及获取综合性的投资收益而做出的安排。本次权益变动不以谋求对东晶电子的控制权为最终目的。
二、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以其合法管理的资金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拟采取的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以谋求对东晶电子的控制权为最终目的,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增持计划是否实施及其实施时间、实际增持数量、增持金额等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4,58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1年2月28日,千石创富与华创证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华创证券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千石创富持有的上市公司14,58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即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
14,580,000
5.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需支付的资金总计人民币82,960,200.00元,上述资金来源于合格投资者,钱景8号资管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编码为SNT100。上述合格投资者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
四、“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主要内容
9
1、资产管理计划的名称: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资产管理计划的类别:权益类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方式:本资管计划开放式运作。投资者可以在本计划开放期内参与和退出本计划。
4、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目标、主要投资方向:
投资目标: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委托财产的保值增值,为投资者谋求稳定的投资回报。
主要投资方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标准化股权类资产等。
5、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等级:中高风险等级(R4)
6、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限:本资管计划存续期限为3年,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计划。
五、《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年2月28日,千石创富与华创证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转让标的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14,580,000股流通股(即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10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千石资本-天泽1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4,860,000股),
10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9%(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三)转让价款
本次股权协议转让的转让价格为5.69元/股(本次交易价格不低于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的95%),转让价款总额为¥82,960,2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贰佰玖拾陆万零贰佰元整)。如在协议签署日至股权过户完成日之间,因标的股票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等导致标的股票数量发生变动的,标的股票的股票数量相应调整,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不变。
(四)转让价款的支付
甲、乙双方应在协议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的申请材料。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标的股份转让申请确认意见书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三个账户分别汇入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各¥2,765,34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陆万伍仟叁佰肆拾元整)(按照股份转让价款的10%计算,共计¥8,296,020.00元);在标的股份完成过户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三个账户分别汇入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各¥24,888,06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捌拾捌万捌仟零陆拾元整)(按照股份转让价款的90%计算,共计¥74,664,180.00元)。
(五)股权过户
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标的股份转让申请确认意见书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所有办理该股份转让过户手续所需文件并办理该股份转让过户手续。
(六)协议生效时间及生效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11
七、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中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被冻结、质押的情况。
12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中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千石创富与华创证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陶永泽
日期:2021年2月28日
16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
股票简称
东晶电子
股票代码
002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00%
本次发生权益变动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变动数量:14,580,000股
变动比例:5.99%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1年02月28日
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17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 否 □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18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陶永泽
日期:202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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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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